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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大赛] 【第一轮】如果你从时光机看到五年后现在的伴侣犯罪杀了人进了监狱,你该不该告诉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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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2 1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活动主题:辩以明思,坐而论道”


正方队名:一生喂鱼
领队:夜一
队员:雨生,刺猬,鲨鱼,夜一


反方队名:真理之谬
领队:神之弃子
队友:祀梦,蓝炎, 淡忘
替补:遥




结束时间: 2018-2-25 18:57 裁判: 汐寒

正方观点 (6)

应该告诉TA

反方观点 (9)

不应告诉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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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2 20: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一辩陈词:
    大家好,时光机是科幻小说中百用不厌的题材,今天我们就把哆啦A梦引入推理的世界:“你从时光机里看到了五年后你现在的伴侣犯罪杀了人进了监狱,你该不该告诉TA? ”我方的观点是“ 你从时光机里看到了五年后你现在的伴侣犯罪杀了人进了监狱,应该告诉TA”。
    下面我方将会从以下X个角度来具体阐述:

    1.要尽力阻止犯罪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杀人行为是一定不值得肯定的。如果可以有这个机会去阻止杀人行为,我们应该去尝试。
    犯罪预防是治理犯罪的根本途径,犯罪预防是保证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可避免和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的损害。
    阻止杀人行为是身为公民的必要义务,也是道德上的要求。
    2.知而不为是杀人“同谋”
    如果你不作为,那么在五年后就必定会有一位被害者;如果你告诉了她,五年后原本的被害者可能就会存活下来。
    因此,你的作为和不作为,会改变这位被害者的命运。那么从你知道案情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是“同谋”了!如果你不作为,那么你就是彻彻底底的杀人帮凶!
      
    3.不能为避免结果的不确定性而放弃尝试
    详见下图
    上面一个伴侣部分,问号的意思是,我告诉伴侣之后,她会发生什么改变。   
    下面的“我”部分的问号,我告诉伴侣后,我会发生什么改变。也就是说我是否告诉,伴侣是否改变,这里结果(也就是伴侣杀人犯罪)的不确定因素是不只一个的。既然是杀人犯罪,就必然有动机什么的,也更增加了不确定性。但是,也许有人会说就算我们告诉他,不一定不能够阻止他。但是我想说的是,在生活中,我们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不数法预料结果会是怎样的。在我们看到结果之前,他都是一个未知数。那么我们就要因为这份未知和不确定,就放弃去做吗?有些事情,做了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因为不确定而放弃尝试,就等于放弃了机会,放弃了自己,放弃了你的伴侣,也放弃的那个被杀的人的生命。生命权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侵犯的,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去保护和守卫的。所以面对不确定性我们不应该放弃去尝试。

    综上所诉,我方认为“ 你从时光机里看到了五年后你现在的伴侣犯罪杀了人进了监狱,应该要告诉TA”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神弃:为什么一定要自己阻止?
    刺猬:警察可以制止ta犯罪吗?不能因为有警察了,就放弃公民的义务。
    神弃:那是自己的安全重要,还是自己的道德重要。那是自己的安全重要,还是自己的道德重要。如果你挂了,怎么保护女朋友。
    你一说,人家就想杀了,在不说的情况下,她不会想那么多,你一说,她不就会思考的更多?
    刺猬:对方辩友说的也太主观了吧,我现在跟你说,你五年后会杀人,你现在就会立刻去杀人吗?如果说一切行为都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还要什么教育?要什么思想家?

    反方一辩陈词
    我方认为,不应该告诉她。
    从科学角度,我们可以引出一个名词叫做“蝴蝶效应”,我们把时间看成一个体积固定的东西,你用手指戳它,你觉得你改变了它的体积,但是对面凸出来了,所以你如果想改变历史,那么必然会引起非常巨大的连锁反应,而且是灾难性的。
    如果她本来不会犯罪,但正是因为我去告诉了她会犯罪,从而导致她的犯罪的话,我方认为不应该告诉她。

    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
    雨生:首先我想纠正反方一辩在呈词当中的一个错误。“如果她本来不会犯罪,但正是因为我去告诉了她会犯罪,从而导致她的犯罪的话,我方认为不应该告诉她。”请问对方一辩,是否认真看过辩题?辩题已明确说明,五年后你的伴侣会犯下杀人罪,请不要对辩题进行主观的修改。
    蓝炎:但是现在就在五年内。
    雨生:其次,关于蝴蝶效应问题。我想请问对方一辩,你是如何推导出所引起的连环效果一定是灾难性的呢?连环反应为什么不能是正面的呢?
    蓝炎:五年后的事情,从时间角度来说与五年内息息相关
    雨生: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蓝炎:那我想请问辩四,你有什么依据可以说明这不是灾难性的问题?再者说,你通过时光机看见的是未来的事实。对于未来来说,是已经发生的,不可更改的事实。而对现在来说,未来就从未知变为了已知。已知的既定事实无法改变,告诉女友反而徒增烦恼。不如不告诉她。
    雨生: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如何得出结论,连环反应是灾难性的?不要用让我证明逆命题来回答。关于是时光机看到的是未来这个问题,我希望你可以回去好好看一下我方一辩的呈词。因为不确定性而直接否定掉尝试的意义,是一种懦弱的,不可取的,愚蠢的行为。
    蓝炎:如果说连锁反应不是灾难性的,那么,一只蝴蝶又怎能引起龙卷风呢?那么蝴蝶效应又怎么会存在呢?

    正方二辩陈词

    对方四辩刚才一直在强调,说出来会刺激杀人,会让他远离你,无法改变。甚至说出本性难移,教育无用。这一系列主观的话语,没有任何的凭证,充满了不确定性。而对于我方一辩给出的几个论点,或是不知道怎么辩解吧,均没有给出正面的反驳。

    而且对方立论中直接说出了蝴蝶效应。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是每一只蝴蝶的振翅都会引起一场灾难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地球早就毁灭了吧。但是这里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五年后一条生命会被剥夺。就像我方一辩,在立论中说的那样,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无可侵犯的,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去守卫它。

    如果我们仅仅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而对于这起杀人事件之而不理,那我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就是罪犯的帮凶。社会是现实的,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抛弃我们的道德准则,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冷血残酷的时代。
    在此再次强调我方的观点,我们认为应该告诉ta。如果因为风险就不去尝试的话,那我们什么都做不成。一杯热水你想要呵呵,之前你需要试一试,她烫不烫?做任何事情之前,我们都不知道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必须要去尝试,如果因为对结果未知的畏惧,就去放弃,那么什么都做不成。

    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需要你的帮助,如果你不去帮他,他的生命就一定会消失,那么我希望大家都能给予你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
    祀梦:前面正方说了是尝试,尝试可能会成功,可能会失败。那么请问,为什么要去尝试?世间万物,凡事都要往最坏的方向想,是,尝试有可能会成功,但万一失败了呢?事情只会更糟糕,从这点出发不是不告诉更好?
    还有之前他们也有提到过,五年后发生的事情与五年间发生的事情是息息相关的。很有可能凶手就是在这五年中的心理或者生理发生了一些状况,从而导致了他五年后会去想杀那个人。如果我能够在这五年间提醒监督,防范这些五年内发生的凶手,不利的事情的话。
    不告诉是可以的。
    夜一:所以对方辩友的意思是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要去尝试咯。
    祀梦:事情严重性不一样,怎能一起比?而且我没说不去做努力。
    夜一:对方只想自己防备,可是我们竟然看到了他,五年后杀了那个人,那个人也许是我们,但也许是别人,那我们防备了别人怎么办?那个被伤害的人怎么办?就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被杀,所以就要被伤害吗?对方辩友的严重性是在于事情会向恶化的方向去发展,那么你又怎么知道它不会向好的方向去发展呢?对方辩友凭什么来确定它的发展方向呢。犯罪杀人。你告诉她,她自己努力,和你小心翼翼地维护五年悄悄努力,你自己觉得哪个效果好?
    祀梦:我只是说不需要去告诉别人,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较明智的选择,我不告诉他我前面说的一些问题就不会存在。
    夜一:如果你说是你好好保护,如果是过失杀人,你能天天都护着他吗?一步不离?天天防止他杀人?保护核武器?
    祀梦:我觉得如果可以让她不为此烦恼,我会选择自己努力。可请问这跟告不告诉她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你告诉他了,你不还是要处处防范。
    夜一:如果是故意杀人,你知道她为什么要杀人?你了解吗?你怎么改变?告诉他,是2个人的努力。
    祀梦:难道你告诉她了,她五年后就不杀人了,你就不需要关注了?
    夜一:不告诉他 是你一个人的孤军奋战。你上课好好听讲了,你考试前要复习。你上课不好好听讲,你考试前还是要复习。所以你就因此认为,上课听讲是不需要的了吗?
    祀梦:既然ta会杀人,那么说明ta的心里就有这种倾向,与其寄寓希望给一个未来的杀人凶手,不如自己为此努力(且会为ta带来负担)
    夜一:关注仍然是需要关注,但是关注的程度发生了变化。

    反方二辩陈词:
    提前告诉伴侣,伴侣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人,是会有所防备,但是既然从时光机里看到了,这是未来,就无法避免,这样反而会弄巧成拙。她既然五年后会犯罪,不管过失杀人,提前预谋,这个人肯定是有想过的,你现在告诉她她可能会黑化。伴侣既然“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人”那么会助长他的犯罪心理,认为这是必然的,理所应当的,如果你不告诉他,并且全力制止他的话说不定事情才更可能会改变。

    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
    小鲨鱼:我们只知道是犯罪杀人,但是如果那是意外呢,是可以阻止的。对方辩友,如果是意外杀人,难道我们不应该去阻止吗?“伴侣既然‘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人’那么会助长他的犯罪心理”这个推导有主观性。请问对方辩友杀人是对的吗?如果我们可以阻止一场凶杀案,我们要不要去阻止?
    淡忘:至于(“伴侣既然‘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人’那么会助长他的犯罪心理”这个推导有主观性)
    这个不叫主观性,潜意识就是这样的。
    小鲨鱼:以后的日子里,我可以给他灌输更多正能量的话,来,让他的这个潜意识发生,更加正向的改变呀。以后的日子里,我可以给他灌输更多正能量的话,来,让他的这个潜意识发生,更加正向的改变呀。如果他相信了,那么我们就有机会可以一起努力去改变,去避免这场悲剧。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淡忘:告诉和阻止两码事,你们不要混为一谈。还有就是,既然他之后会杀人就说明他的心理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的观点不是不阻止,而是不告诉你。
    小鲨鱼:我方已经说过,如果是过失杀人,意外杀人呢?你也不是他的心脏,仅凭潜意识,你判断不了她心里有问题.阻止的一种方法就是告诉。既然对方辩友也同意去阻止,那么我们就站在同一个阵地了。因为对方辩友终于不再害怕风险,愿意去尝试了。既然如此,告诉她,和她一起去避开这件杀人案,为什么不去尝试这个做法呢?
    淡忘:他如果相信了又能怎样?他能做什么?这样的话,你们的观点就是你们的主观意识在作祟了。你们的说法太过于肯定。世上没有绝对的事你现在告诉他,他只会沉浸在我杀了人的痛苦与自卑之中。他是我的伴侣,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为他减少痛苦。她如果是理性主义者,无论那种情况都不会杀人
    如果是感情主义者无论怎么告诉都会给他增加压力及以上观点这样的话,你们的观点就是你们的主观意识在作祟了。
    反方三辩小结:
    祀梦:首先,对于这题有几个观点。
    一:她既然五年后会犯罪,不管过失杀人,提前预谋,这个人肯定是有想过的,你现在告诉她她可能会黑化。伴侣既然“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杀人”那么会助长他的犯罪心理,认为这是必然的,理所应当的,如果你不告诉他,并且全力制止他的话说不定事情才更可能会改变。
    世间万物,凡事都要往最坏的方向想,如果你告诉了她,有可能她会接受,有可能会崩溃,这样的话事情只会更糟糕。还有五年后发生的事情与五年间发生的事情是息息相关的。很有可能凶手就是在这五年中的心理或者生理发生了一些状况,从而导致了他五年后会去想杀那个人。如果我能够在这五年间提醒监督,防范这些五年内发生的凶手,不利的事情的话。不告诉是可以的。
    二:再者说,你通过时光机看见的是未来的事实。对于未来来说,是已经发生的,不可更改的事实。而对现在来说,未来就从未知变为了已知。已知的既定事实无法改变,告诉女友反而徒增烦恼。不如不告诉她。
    从科学角度,我们可以引出一个名词叫做“蝴蝶效应”,我们把时间看成一个体积固定的东西,你用手指戳它,你觉得你改变了它的体积,但是对面凸出来了,所以你如果想改变历史,那么必然会引起非常巨大的连锁反应,而且是灾难性的。
    三:从现实角度来说,你告诉别人他也不一定会信,甚至可能会把你当神经病看待,还不如自己做些努力实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不应该告诉他。

    再来说说正方。正方的说法太过于肯定,是主观意识在作祟了。世上没有绝对的事。你现在告诉他,他只会沉浸在我杀了人的痛苦与自卑之中。他是我的伴侣,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为他减少痛苦。她如果是理性主义者,无论那种情况都不会杀人
    如果是感情主义者无论怎么告诉都会给他增加压力及以上观点
    既然告诉是阻止的一种方法,那么我们就可以用更好的方法去阻止他。而不是盲目告诉。
    告诉不意味着阻止,五年后,她杀了人。五年内他就有发生过一些事情,导致他因为什么原因杀了吗人,不管是过失伤了还是怎么样。告诉他只会让他的心里徒增负担,并不意味着他以后的行为就一定能被制止。
    正方三辩小结:
    反方一辩不正面回答问题。多次离题,以蝴蝶效应为借口。避免正面回答。反方三遍,陈词客观性不够辩论过于极端,有暴力倾向结果过于绝对性,完全脱离现实。而且,对方所有辩论人员多次避开我方的提出的问题。播放一直追求和平人性化的角度来解决问题而对方是以暴力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完全与当代社会的思想不多,而且多次批判当代社会传播的正确思想。在此之前,对方辩友已经和我们站在同一战线,同意尝试新事物来阻止这场事件的发生。那么现在我们唯一的冲突,也就是要不要以告诉她的这种方式,来避免这场凶杀案。我方这边需要强调一点是,我们告诉他,并不是说告诉他之后我们就什么都不做了,这只是我们帮助他的行为之一而已。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不告诉他,那么你们帮助他的行为具体又是怎样的呢?告诉不意味着阻止,我们告诉,不意味着这是我们阻止他的唯一手段。对方一直在说,世上无绝对的事情,但是呢,前面又说他黑化是必然的。这方面有自己的同一篇陈词中就出现了逻辑互相矛盾的问题。这不由得让我开始怀疑对方逻辑的严谨性了。

    反方四辩总结
    对于本次辩论,我可以列出以下几个观点:
    其一,我方认为,假使我们告诉女朋友,女朋友也不一定会听从意见,反而会认为我们精神有问题,从而疏远我们,假如不告诉她,我们便能进一步发展,然后通过生活来改变她的思想。
    其二,我方认为,即使我们告诉了她,也不一定会有效果,反而会让她一直想这件事情,等到案发时间到了,她便会反复思考为什么要杀她,反而会使她产生杀人的念头。
    其三,我方认为,女友既然要杀人,那一定是预谋好的,但不清楚预谋的时间,也许在十年前就已经想好了,如果我们告诉她,反而会破坏她的计划而惹来杀生之祸。
    其四,我方认为,有一种职业叫做警察,在接近案发时间的时候,我们可以匿名报警,从而阻止女友杀人。如果告诉了她,会使得她的计划变动,最后逃脱警察。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不应该告诉女友。

    方四辩总结
    首先我想指出对方的几个误区。第一,五年后伴侣杀人,就一定是预谋杀人,她一定心理有问题。第一,五年后伴侣杀人,就一定是预谋杀人,她一定心理有问题。在过失杀人的情况下,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心理有问题的人。如果你告诉了她,进行了提醒,那么她可以很轻易的避免杀人。从而避免让一个心理没有问题的人因为过失而背上杀人罪的可能。而如果你不告诉她,为了避免五年后的杀人案,在你根本就不知道是过失还是故意的情况下,你必须要做更多的准备。由于你没有和她进行沟通,你的这些准备可能还会弄巧成拙。综上所诉,在过失杀人的情况下,告诉她是绝对优于不告诉她的。第二个误区,如果我告诉她了,我阻止她了,要警察做什么?荒谬。因为有清洁工了,所以你就可以不用乱扔垃圾了?阻止杀人,阻止不良行为的发生,这理应是一个公民的责任,是一种道德的要求!
    第三个误区,告诉她一定会造成恐慌,推动犯罪心理。第三个误区,告诉她一定会造成恐慌,推动犯罪心理。第三个误区,告诉她一定会造成恐慌,推动犯罪心理。但就算感性,也并不一定会推动犯罪心理。对于伴侣的话,我相信对于真实度和信任方面都会有一些增强的。下面,对于反方的那个图,对于之前没有针对那个图进行辩论,我个人的理由是因为辨认字花了一点时间,光线问题。那个图的解释我在上面的理性感性分析中也已经一并说掉了。下面我想说的是,同样的类型同样的分类图,不告诉她会是什么样的呢?故意杀人。如果是故意杀人,那么有四种可能。
    你有危险,被害者有危险
    你有危险,被害者没有危险
    你没有危险,被害者有危险
    你没有危险,被害者没有危险

    在这四种情况之下,我们就回到了最初的问题,是否需要因为告诉之后的危险不确定性而放弃告诉她?在生活中,我们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不数法预料结果会是怎样的。在我们看到结果之前,他都是一个未知数。那么我们就要因为这份未知和不确定,就放弃去做吗?有些事情,做了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因为不确定而放弃尝试,就等于放弃了机会,放弃了自己,放弃了你的伴侣,也放弃的那个被杀的人的生命。生命权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侵犯的,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去保护和守卫的。同时,在你已经了解了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情况下,你已经有能力去改变,如果你不作为,那么在五年后就必定会有一位被害者;如果你告诉了她,五年后原本的被害者可能就会存活下来。相比之下,优劣立间。综上所诉,无论是在过失杀人,还是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都应该告诉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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