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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七十一期】《乱步和瑾的故事》作者:诡殇 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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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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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7 12:5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21: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答案提交截止后,将同步发出本轮答案。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本帖已设置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每期谜题为单人比赛,作答人按论坛用户名为准。谜题仅可在联盟社团内流通,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谜题篇
   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十三年前乱步和瑾作为情侣侦探四处漫游,直到了这个地方,A镇,瑾的故乡。瑾家是一二层平房,这个小镇上的平房也大都像她家这样,这是一家小店,主要卖各种百货用品,一楼是店面,二楼住人。
  早上,乱步在点着一年来漫游刑侦的积蓄,他打开窗户伸头看看隔壁的首饰店,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趁着瑾还没醒,乱步赶紧跑出瑾家。
  进了首饰店里,他要一件纯金的戒指买下送给瑾,正在细细挑选着。突然。
  “双手抱头,全部蹲下。金,你看好他们。女声。
  这是光明正大的抢劫啊!乱步想抬头看,突然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开始了!
  “混蛋,谁让你抬头了!男声,应该就是金了,乱步被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趁机略微瞄了一眼。
  “劫犯有两个,都穿着黑色衣服,黑色口罩,男的还戴着墨镜,腰带里别着一根短棍,看样子是截短的少林棍。女的有一头棕发。棕发!乱步一愣,很快回归了思绪。
  “两人进来时我没有任何的察觉,我是步行来的,现在天色还早,路上没有多少人,他们不被发现是正常的。这家店开店很早,关店很晚,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营业。这个恐怕给了劫犯一个有利条件。他眉头紧锁,回忆着,思考着。
劫匪把店里的首饰一件一件拿走,店长忍不住了:“不能拿啊!不能啊!他哭丧着。闭嘴你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一棍子打在店长腿上,店长想尖叫,可是一把被金捂着嘴摁在墙上。
  “……”店长说不出来话。在那里挣扎着,背靠着墙。
  店长两只手在空中摇摆着,好像意识到什么,在自己的口袋里摸摸索索,最后把手机拿出来。
  “啪!这一下是用手机边棱敲的,不轻也不重。
  “混蛋!金怒了,他撒开手,店长咳嗽着。金从腰带里抽出短棍,横过棍子与地面平行,移到店长腹部之前,然后重重地落到店长的肚子上。伴随着棍子在他身上的敲击声,店长的一声叫出来,弯下身来,金顺使用膝盖一顶,店长腰弯的更厉害了。很快地,那棍子被一只右手从店长身上抽出来,在空中逆时针绕了大半圈,店长明白了歹徒的意图,提前叫了起来,很刺耳,但没有掩盖住那棍子落在店长背上的敲击声,就像武侠片里的音效一样,听着就觉疼!金侧过身,随着身体的扭转,他的脚顺势抬起来,准、准了!对准了!的一声,店长疼得、狼狈得不成样子,他站不稳了!他靠在墙边,仿佛是投降,可怜巴巴的,但是这救不了他!他照样被踢出去三米开外,他此时已经倒在地上,咳出了血!
切。金一脚对准店长的头,只听到脑袋撞到墙上,随后没有动静。
  一点都没有怜悯!
  乱步抖动着身体。
  “下手干脆利落,招式并不鲜见,功夫有一定的功底,丝毫不怕别人知道。是个狠角色,恐怕不是第一次作案。女的还是自顾自拿金、钻做的首饰。她一点也不理会金的举动。真让人觉得害怕。乱步看到金还站在那儿,抖动着手。
  “金,你先走,我随后就到!女说。
  “意思就是这人的时间不怎么多了。难道说有人来报警了?乱步还在分析着。
  只见金跑出去,女人却没有多大动静。
  乱步紧盯着大门,过了一会儿,也没有拿东西的声音了。
  又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
  奇怪!那个女人呢?
  “店里面就你们四个人,除去一个还剩三个活人。
  乱步说完证词,听剩下两个说的也差不多,下面只叙述乱步的证词。这另外两个人是一对情侣。
  店长已经死了,乱步靠近看了看。他的嘴巴周围还有被掐的印子,流着血,头部有一处口子,流出血,真是可怕。下手真狠。
  “那么劫犯在哪儿呢?尤其是那个女人。警察问。
  “我可以保证女人绝对没有从正门出去。其中一个叫金的人跑出去之后我就一直盯着门。但是直到你们来了,女人也没有出去。乱步说。
  “她会不会上了二楼?警察问。
  乱步没回答,看着他,拿出一张证件。请问我可以参与这件案子吗?
  警察看了看,对他说可以。乱步在全国也可以是小有名气的侦探了。
  “有可能是去了楼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罩着首饰的玻璃是被敲碎的,可是现场没有留下作案工具。应该是锤子,可是我没看见。乱步补充道。
  乱步说着从房内的楼梯上了二楼。
  他上楼了,走过各个房间,又出来了。警察此时也上来了。
  “你们快进这间房间!他对警察说。
  他们进去了,又是一个尸体。
  乱步上前摸了一下这个女人,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
  他走出去,站在客厅沙发旁边,四处看,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
地面上,这是什么?梳子?梳子的齿?沙发上还有一把带血的小匕首。乱步问。
  “是的。看样子,这个匕首就是凶器了。警察说。再把这个死者的证件查一下。
  乱步站在窗边,任风吹,柳絮不断侵入,可是他并没有注意,甚至没有察觉。他从他的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糟糕,快六点半了,五点就出来,他还不知道瑾怎么样了呢。
  乱步急忙拨通了瑾的号码。
  “喂,瑾啊。
  “嗯?怎么了?你什么时候出去了?
  “我啊,这里还有一点事,恐怕要晚些回来。
  “呸。她吐了一口唾沫。
  “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乱步叹气,不禁心生怀疑。
  “等我回去再说吧。
  乱步挂断了电话。
  “警官先生!请下令搜索这一整个房子,前提是在警察来到时已经把这个楼房包围!
  “前提有的,立刻搜人!

   “报告,没有找到可疑之人!
  “继续搜,搜查所垃圾桶以及一切可能找到凶手的线索的地方!
  对方回
   调查死者的警察也走过来,对我们介绍。
  “死者是这家首饰店的两个经营者。男人名为冥,女人叫千寻。冥现年三十,千寻同之。冥这人据了解,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仇人,因为他没有什么关系网络,尽管人缘不是很高,但是确实别人都没有作案的动机。
  “而且死者是两个人。乱步插嘴道。
  “还有就是,这家店并非正规经营。
  “你的意思是,他是黑商?那这里的首饰,可能是…”
  “不法经营来的。警察接过乱步的话。
  乱步看着地面,没有说什么,只是眉头紧锁。好像无趣似的他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仔细端详起来。
  “据我的观察,凶手的头发应该比这一根长一些,至少很容易看出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或其他。乱步分析。
  “不错,你看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乱步用匕首一次次的照着同一个地方划这块布,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
  “查,死者的通讯记录,把嫌疑人找来。警察说。
  “恐怕你暂时找不到。他们的金材是非法采购或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就算他们有过和别人联系,应该也不会保留通讯记录。乱步说。
  “那你说要怎么办?
  “等那几个人回来再说。
  “在警察到来时,我就看到有人指着东方说劫犯跑向东了,这点可以确定,警察从那时就有人开始追了。直到现在,差不多追到了吧。
  不一会儿,果真有几个警察开车回来了。
  “警长,我看,不好找到。我们把所有地方都找了一遍,只找到一个空的黑袋子,根据询问目击者,这个袋子就是凶手逃走时所带的。
  “嗯?警察先生我问一个问题好吗?乱步停下来脚步。好,你说。
  “整个小镇一派富足景象,请问你知道这里的政府或人民用什么措施变成这样的?
  “政府那边,只是官清不贪,做好本职。人民这里,说实话,我家也是这么过来的。每个人家里都有一两件值钱的金银珠宝,这是他们继续发展的本钱;有一家非常有钱的人家,这是他们本钱的来源。
  “哦,原来如此。谢谢啦。
  “我女友还一个人在家,没有什么进展的话,我先回去了,我怕她担心我,有事随时叫我。
  乱步做完相关手续,走出了首饰店,迎面一阵风带着柳絮杨绒扑倒乱步脸上,呸!呸呸!
他回到旅馆,看到瑾在翻找东西,他凑上前,看着一头棕发的瑾,问她:“你干什么呢?这声音很温柔。
  “呀!你回来啦!瑾惊喜道。干嘛去了?
  “唔,去办了一件案子。
  “怎么样?
  “还行吧,没多大想法。
  “走,我先带你去当铺换些钱用。瑾拿出她的玉手镯。
  “这是你妈给你的吧,先收着吧。
  “没有钱怎么继续走下去啊!为了你的梦想!
  “啊?梦想,吗?乱步小声的只有他自己听得到。
  “好吧,我和你一起去。乱步接着说。
  “啊?瑾很可爱诶。
  “啊什么?
  “你问梦想啊,我说你的梦想是大侦探!
  “哇,亲爱的!你这耳朵!
  “诶?这面墙明明写着,可是无门无窗啊?他们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一家当铺。
  “傻丫头,我们走到人家屋后去了,这是院子吧,挺大的,我带你爬上去,我先上去我拉你,等等啊,我找个地方。好嘞!乱步爬了上去。
  乱步正准备拉瑾上去,突然一阵狗叫,映入眼帘的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
  随之从门里走出一个老妇女,看到乱步就大喊着:“有小偷,快来抓贼啊!抓贼啦!
  乱步跳下去,拉着瑾就快跑,偶然听到路过一老头喃喃道呦,养狗了,也好,防盗。
  乱步一口气跑回旅馆,不过并没有回房间,而是奔向了警察局。

  请还原事件真相。


解谜篇(反白):
  “瑾,你知道么?我当时在破案的时候差点怀疑过你!乱步对瑾说。
  “咳咳!你就是怀疑过吧!她不是很高兴。
  “嗯是,不过我向天发誓,就算是你我也不会出卖你!
  “什么叫出卖,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别急,待我先述说真相!
  “今早五点多我就起床了,这个地方每每到这个季节都会飘一些柳絮,杨树绒毛,而早上则很少,这是规律,当然啦,我刚看到绒毛是在我出首饰店那会儿,那时我就明白你打电话呸呸的用意,是有毛毛骚扰你,而我在离开时,打开了窗!而我之所以怀疑你,是因为你和那个女凶手一样,有一头棕发。乱步侃侃而谈,虽然情绪很激动。
  “喂喂,蠢乱步,说话好听点。
  “好的蠢瑾,那我继续?
  “继续。虽然我不知道隔壁发生了什么。
  “据我观察那个名叫金的劫犯,后来成了杀人犯,他的身手十分不错,使我联想到功夫,我猜他是练过的,然而!
  “然而什么?
  “不知道用那个关联词,就然而吧!然而,我和你去的那家当铺就有练武的器具用,所以我就猜凶手就在那家当铺里。
  “我听不懂,证据呢?
  “只能说是一种推论的证据,你还记得我们逃跑时候的那个老头吗?他那时说了一句话,说明了这家当铺以前被偷过,所以才养了条狗!我们费劲周折找到的这家当铺,恐怕这个小镇也就这一家了,警察说有一户人家是最富有的,恐怕就是这家,能使这个镇上那么多人有了成家立业的资本,当然他们的钱是当来的,所以这家人是十分富有的。那么至于买条狗来防盗,因为他们家有院子,所以这里买条狗最好,至于你说为什么不买防盗窗什么的,那个不适合放在院子里吧?!所以,这家人如果被偷了一件两件东西不要紧,他也不会计较,除非是非常非常贵重的东西。所以我猜想,这家人曾经被偷过,而且损失惨重!警察调查到,死者一家两口的货物都是不法经营来的,可是联系起来我又想,他们也可能是偷来的,何况年初的报纸也刊登了大盗盗半国的事情,是两个人作案,这两个人是小偷也不一定,所以我有了这个猜想。那么凶手杀人的动机就来了,其实是这么一回事:那家当铺被偷了以后,被偷的家里的某人去了那个首饰店,看见有首饰和自家的收藏品一样或差不多,于是就像找到了小偷一样,急着去报仇,于是出现了我看到的一幕幕。这家店早开晚关,几乎二十四小时服务,是因为男女老板分别负责昼夜售货,意思就是,男的看店则女的睡觉,女的看店则男的睡觉,凶手也是猜到了这一点,顺利杀人了。那么金杀人之后呢,听到女凶手的指令之后就跑走了,而他却拿着一个空黑袋子,迷惑警察。至于女人,则是上了楼,用匕首把削发梳的齿给弄掉,然后用剩下的刀片当成了凶器。之后,用匕首蘸血,我认为这就是对警察的挑衅了。证据就是尝试,那女人也曾试过那刀片的威力,我同样用匕首选择了相同的目标,布,割了好几次也没有那种效果,所以这就证明了匕首不是凶器。女人杀人之后,窗户是开着的,那时我感到了风吹,她打开窗户,飞檐走壁,平房嘛!好走,逃走了,而这声音无论多小都被你听见了,我亲爱的,你这耳朵不是一般的厉害啊!
  “那是,除了最后一句听得懂以外……我不知道案情你说什么!
  “对了!那女人敲碎玻璃罩用的工具在她装赃物的袋子里!
  经调查,真相果然是这样。
  此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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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9:02:54 | 只看该作者
《乱步和瑾的故事》作答“——”(橙色)引用   “——”(红色)推论    “——”(加粗)重点
一.疑点与分析
1. “ 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而十三年前乱步遇到的抢劫案是发生在一家首饰店内。
说明在十三年前,发生了两起案件,一件是当铺偷窃案;一件是首饰店抢劫案
2. “早上,乱步在点着一年来漫游刑侦的积蓄,他打开窗户,伸头看看隔壁的首饰店,决心似的点了点头。”而之后,“‘走,我先带你去当铺换些钱用。’瑾拿出她的玉手镯。”
前一句话说明乱步有一定的积蓄,而后一句话说明乱步和瑾当时的处境应该很窘迫两者明显不符
3. “趁着瑾还没醒,乱步赶紧跑出瑾家。”而之后,“他回到旅馆。”
从第一句话可以看出乱步和瑾住在瑾家;从后文可以推断出第二句话中的“他”也是乱步,说明当时乱步和瑾住在旅馆两者明显不符
4. “乱步在全国也可以是小有名气的侦探了。”而之后,瑾却说   “没有钱怎么继续走下去啊!为了你的梦想!”“你问梦想啊,我说你的梦想是大侦探!”
乱步在全国已经小有名气,可以算得上是梦想已经实现了。两者的时间点明显不符
5. “他打开窗户,伸头看看隔壁的首饰店,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说明,瑾家就在首饰店的隔壁。
6. “女的有一头棕发。”“他凑上前,看着一头棕发的瑾”
由此可以得出,瑾和抢劫案中的一个女性一样,有一头棕发。怀疑瑾是抢劫案的犯罪者之一。
7. “下手干脆利落,招式并不鲜见,功夫有一定的功底,丝毫不怕别人知道。”
说明犯罪者中的男性身手敏捷,有功夫功底。
8. “‘意思就是这人的时间不怎么多了。难道说…有人来报警了?’乱步还在分析着。”
说明犯罪者之一知道楼上是有另一个经营者的,而且推测她极有可能报警了。说明犯罪者之一对这家首饰店很了解。
9. “‘我可以保证女人绝对没有从正门出去。其中一个叫金的人跑出去之后我就一直盯着门。但是直到你们来了,女人也没有出去。’乱步说。”但是经过检查,只有二楼有一具被杀的女性尸体,却没有其他女人。
“乱步站在窗边,任风吹,柳絮不断侵入,可是他并没有注意,甚至没有察觉。”可以得出,二楼的窗子是开着的
两者结合推出,抢劫案的犯罪者之一(那个女人)从窗子逃了出去
10.“罩着首饰的玻璃是被敲碎的,可是现场没有留下作案工具。”
可得,作案工具被带走了
11.“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
楼下发生了抢劫案,千寻没有动静,甚至在犯罪者(那个女人)到二楼后,都没有发出声音。
由此可以推出,要么千寻和犯罪者是熟人,要么千寻已经死亡。
但如果千寻已经死亡,说明凶手是冥,可冥杀了人后,会不仅不处理尸体,还照常开店吗?
所以排除千寻已经死亡的可能推出犯罪者之一是千寻的熟人。
12.“ ‘呸。’她吐了一口唾沫。‘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而从之后乱步出门的反应“ 乱步做完相关手续,走出了首饰店,迎面一阵风带着柳絮杨绒扑倒乱步脸上,‘呸!呸呸!’”
可以推断出当时外面正在飘柳絮,会令人“呸!呸!”地吐口水。而从瑾的话可以得知她当时并没有出过家门,她的话很明显与她的行为产生矛盾,由此可以推出,瑾离开过家,为了隐瞒一些东西,她撒了谎。
13.“这家店并非正规经营。”
可得知,这家首饰店金银珠宝的来历不正规。怀疑和当铺偷盗案有关。
14.“好像无趣似的他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仔细端详起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或其他。”
说明案发现场有一根棕色的头发,以及一根梳齿。而这根头发不是自然脱落的。极有可能是犯罪者之一的那个女性留下的头发。
15.“你看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可知,犯罪者之一用刀具划破了沙发上的一块布。
可是如果是在千寻死亡前攻击千寻失败留下的,那千寻不应该没有反应,不大声求救。
说明这是凶手在千寻死后留下的,为的是让人以为杀死千寻的人和千寻之间有一番动静不小的搏斗,从而嫁祸给冥(能与千寻与一番动静不小的搏斗而不被发现的只有冥)。
16.“  ‘诶?这面墙明明写着‘当’,可是无门无窗啊?’他们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一家当铺。
  ‘傻丫头,我们走到人家屋后去了,这是院子吧,挺大的,我带你爬上去,我先上去我拉你,等等啊,我找个地方。好嘞!’乱步爬了上去。”

说明,这里并不是瑾所熟悉的故乡,且他们的行为异常,不像是去当铺当物件,更像是去偷盗。
17.“乱步正准备拉瑾上去,突然一阵狗叫,映入眼帘的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
说明乱步去的那家当铺的主人有武功基础。
18.“偶然听到路过一老头喃喃道‘呦,养狗了,也好,防盗。’”
说明这家当铺被偷盗过。
19.“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乱步一口气跑回旅馆,不过并没有回房间,而是奔向了警察局。”
两者明显不符,说明乱步去了警察局,可是和13年前当铺偷盗事件无关。
20.抢劫案中的犯罪者之一“金”,本没有必要杀害店长,可他却残暴地杀害了他。
说明金和店长之间有过节。

推论
1.      根据“疑点与分析”中的“234”点可以得出,乱步在首饰店遇到抢劫案,与之后乱步与瑾去当铺不是同一个时间,且后者乱步与瑾所在的当铺并不在A镇。
2.      根据“疑点与分析”中的“2、4”可以得知乱步遇到抢劫案的时间比乱步和瑾到当铺的时间晚,且至少晚了一年。
3.    根据“疑点与分析”中的 “19”点,再结合推论2,可以得知乱步去当铺的时间应该也比当铺偷窃案发生至少早了一年。
事件发生时间顺序:
乱步与瑾到一家当铺→A镇当铺被盗→首饰店抢劫案
【偷盗案还原】
千寻和冥经营的是不法首饰店,极有可能是偷盗了那家当铺。
【抢劫案的凶手】
根据“疑点与分析”中的“5、6、8、11、12”可知抢劫案中的女性是千寻的熟人且有棕发,再结合瑾谎称自己没出去过,实际上吐口水的行为表明其曾经出去过,推出凶手是瑾。
而另一个男性,从其残忍杀害了店长,推测是被盗当铺的人
【抢劫案事件还原】
瑾在乱步离开后,乔装打扮出门与“金”会合,进店抢劫后伪装声音,因为知道另一个营业者还在楼上,让“金”快离开后,自己上楼,撤掉伪装,假装成遇到抢劫案后偷偷逃上来的受害者,千寻为了安抚瑾,便为其梳头,瑾乘机杀害千寻,在沙发上用刀划了一刀后,打开窗子,将砸碎玻璃用的锤子等物放到二楼上的平顶,自己也从窗子回到了自己家中。但是中途吃到了满天飞的柳絮,因此乱步打电话的时候才会不停地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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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4:13: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心眼未名 于 2017-7-19 16:32 编辑

黄色引用原文红色疑点&结论事件简要:
事件概要: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十三年前乱步和瑾作为情侣侦探四处漫游,直到了这个地方,A镇,瑾的故乡。
乱步早晨起床为瑾去首饰店买礼物遭遇抢劫,首饰店两名经营者冥和千寻死亡,凶手未找到。
乱步与瑾当铺被人当成小偷。

时间轴:

五点 :乱步出门准备为瑾买礼物。
     抢劫事件
     冥死
     警方赶到
     上二楼,发现千寻死
六点半:乱步给瑾打电话
     乱步回家,和瑾去当铺


死者概要死者是这家首饰店的两个经营者。男人名为冥,女人叫千寻。冥现年三十,千寻同之。冥这人据了解,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仇人,因为他没有什么关系网络,尽管人缘不是很高,但是确实别人都没有作案的动机。这家店并非正规经营。
那么动机可能就是因为非法经营产生了矛盾,以抢劫为幌子意图杀人。
案发现场:冥是被毒打致死。他的嘴巴周围还有被掐的印子,流着血,头部有一处口子,流出血来。
                 千寻被发现死在首饰店2楼,被发现时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地面发现梳子的齿,沙发上还有一把带血的小匕首。在地上能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
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
  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剖析全文,疑点分析:

1. 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很有名的盗窃组织,两人组成。
2. 双手抱头,全部蹲下。金,你看好他们。女声。
这是光明正大的抢劫啊!乱步想抬头看,突然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开始了!
突然出现的强盗。
3. 劫犯有两个,都穿着黑色衣服,黑色口罩,男的还戴着墨镜,腰带里别着一根短棍,看样子是截短的少林棍。女的有一头棕发。棕发!乱步一愣,很快回归了思绪。
劫犯伪装的很好,尤其重要的是戴着口罩。乱步对棕发很敏感,是以前见过还是单纯的为了记住劫犯特征。

4.两人进来时我没有任何的察觉,我是步行来的,现在天色还早,路上没有多少人,他们不被发现是正常的。这家店开店很早,关店很晚,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营业。这个恐怕给了劫犯一个有利条件。他眉头紧锁,回忆着,思考着。
没察觉真的是因为步行来的吗?还是本来就在店铺隐藏,穿成那样很容易引人注目的。
5.劫匪把店里的首饰一件一件拿走,店长忍不住了:“不能拿啊!不能啊!他哭丧着。闭嘴你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一棍子打在店长腿上,店长想尖叫,可是一把被金捂着嘴摁在墙上
“闭嘴,你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讨厌店长。貌似真实目的不是抢劫,不想让老板说话。
“……”店长说不出来话。在那里挣扎着,背靠着墙。
老板说不了话。
6.店长两只手在空中摇摆着,好像意识到什么,在自己的口袋里摸摸索索,最后把手机拿出来。
一般人遇到抢劫为了保命都会时候报警,冥是意识到危险了吗?劫匪的目的是杀了冥吗?
7.女的还是自顾自拿金、钻做的首饰。她一点也不理会金的举动。真让人觉得害怕。乱步看到金还站在那儿,抖动着手。
一般抢劫都是会避免节外生枝的。不过她好像预料到了金会施暴。
  “金,你先走,我随后就到!女说。
金离开了,女劫匪还在店里。
  “意思就是这人的时间不怎么多了。难道说有人来报警了?乱步还在分析着。
  只见金跑出去,女人却没有多大动静。
  乱步紧盯着大门,过了一会儿,也没有拿东西的声音了。
乱步一直盯着门口,确定女劫匪未出门。
8. 店长已经死了,乱步靠近看了看。他的嘴巴周围还有被掐的印子,流着血,头部有一处口子,流出血,真是可怕。下手真狠。
貌似是故意致人死地。下手时好像还在宣泄愤怒。
9.乱步上前摸了一下这个女人,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下面发生了那么大的动静千寻应该会躲起来,不会被凶手轻易发现,就算被发现也不会乖乖等死,大叫几声也是可以的吧。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了,千寻就是女劫匪,千寻自杀或者千寻自愿被女劫匪杀害(应该没人那么傻吧)。
警官先生!请下令搜索这一整个房子,前提是在警察来到时已经把这个楼房包围!
  “前提有的,立刻搜人!
报告,没有找到可疑之人!

我想这应该就确认了第一种猜想了。千寻是女劫匪,自杀。
10. 呸。她(瑾)吐了一口唾沫。
  “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乱步叹气,不禁心生怀疑。
  “等我回去再说吧。
  乱步挂断了电话。

乱步做完相关手续,走出了首饰店,迎面一阵风带着柳絮杨绒扑倒乱步脸上呸!呸呸
不知道是乱步哥(作者)的有意为之还是什么原因,总有种让我想把瑾姐往女劫匪这个身份代入,不过看到这我就确定不是了,乱步和瑾都做出了“呸呸”的举动,应该是柳絮被风吹到了嘴里,而两名劫匪都戴了口罩,自然不会让柳絮沾到嘴上了。
11. 乱步看着地面,没有说什么,只是眉头紧锁。好像无趣似的他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仔细端详起来。
棕色头发果然又出现了!
  “据我的观察,凶手的头发应该比这一根长一些,至少很容易看出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或其他。乱步分析。
  “不错,你看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乱步用匕首一次次的照着同一个地方划这块布,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
者应该是千寻故意伪造的打斗痕迹。
12.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诶?这面墙明明写着,可是无门无窗啊?他们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一家当铺。 乱步一口气跑回旅馆,不过并没有回房间,而是奔向了警察局。
感觉十三年前被盗的应该就是乱步和瑾去往的这家当铺。
随之从门里走出一个老妇女,看到乱步就大喊着:“有小偷,快来抓贼啊!抓贼啦!
只是看到乱步和瑾的行为应该不会那么激动,直接把他们当成贼的,除非是真的被盗了。
乱步一口气跑回旅馆,不过并没有回房间,而是奔向了警察局。
乱步应该也是确定了这一点,去告诉警方自己的发现。

综上还原事件经过:
乱步和瑾是一对情侣,在瑾的家乡乱步早晨起早准备为瑾买一件礼物,于是在首饰店遭遇了“抢劫事件”,其实这起抢劫事件是店铺的女经营者千寻和同伙金假扮的,目的是为了报复黑心商人冥。从首饰店二层的布局来看冥和千寻应该是同居的夫妻。
抢劫过程中金的那句“老奸巨猾的家伙”应该是暴露了自己对冥的负面情绪,冥也意识到这两个人表面抢劫实则是为了杀害自己,出于求生的本能,冥必须说出真相以其报警求助警方。如果真实目的仅仅是为了抢劫冥为了保命也不会在劫犯还在的情况下激怒劫犯的。金为了不让冥暴露自己的目的只好通过持续施暴来杀害冥。而且如果是真的抢劫怎么会选择首饰店,要知道这个地方几乎人手两件金货,行价应该不会太高,在当铺出售的了很多钱吗?还不如去抢其它值钱的物件。
我想金应该就是冥和千寻无良行为的受害者,多年后的千寻良心发现内心愧疚早年赚的是昧着良心的钱,和金联手策划了以其抢劫案来谋杀冥。
冥死后,千寻让金自己带着钱跑路了,而自己却选择了用自杀来惩罚自己过去的罪恶,在二楼伪造了一个打斗的现场来迷惑警方,目的也是为了保护金。
无迹可寻的警方把这件事当做了是奇异的大盗二人组所为。
而乱步和瑾则是发现了在那个时候奇异大盗光顾了一家当铺(不得不说还是他们智商高,知道当铺里面的东西值钱),那起抢劫凶杀案不可能是他们所为!也许乱步前往警局是为了提醒警方不要被误导,或许他也已经破解了事件真相。
(不过未名为什么觉得自杀什么的好不靠谱,果然还是我太水了,不管了,就这么码答案了!!)
“你回来了~”
“要说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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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5:48:51 | 只看该作者
疑点:1)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她为什么会这样?
可能是街上的柳絮,那么她那个时候应该就在街上。
2) 乱步正准备拉瑾上去,突然一阵狗叫,映入眼帘的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为什么会有这些器具?这些东西又是谁的?
上文提到金的功夫有一定的功底,这些也许是金用来练功夫的,那么那些东西就是金的。
3)好像无趣似的他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仔细端详起来。这是谁的头发?
那个女抢匪也是一头金发,这可能就是她的头发。后面提到,瑾也是一头棕发,而且乱步看到抢匪的棕发的时候有愣住,也许瑾和女抢匪有联系
凶手:瑾和那家当铺的男主人。
案件还原:瑾在乱步出去后,和金一起到了首饰店,开始抢劫,金杀了当铺的男主人,然后,金逃了,后来瑾逃上了二楼,把女主人杀了以后就逃了,后来乱步给瑾打电话的时候,瑾应该还没有到家,所以才会因为街上的柳絮不舒服。
证据:检查那根头发的DNA,如果和瑾的DNA相符,那么就是瑾
别以为自己很厉害到头来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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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7:13:53 | 只看该作者
线索:
1.抢劫犯中戴口罩的女子并没有从正门出去
2.女死者身体未冷,咽喉被利器划穿致死
3.二楼的死亡现场有不完整的一根头发
4沙发的半截布不知去向
5.这家首饰店是非法经营
6小镇人民变富裕的方法以及那家非常有钱的人家
7.一老头喃喃道“呦,养狗了,也好,防盗。”
8.那家当铺有练功夫用的东西
疑点:1戴口罩的女的是如何逃出去的
2.抢劫犯中的男的他的少林棍哪来的?
3.那家富人家又是从哪里得来的珠宝?
排除:
最后老人的话看出当年被劫的就是这家当铺
虽然瑾也有棕发但从她带乱步到那家当铺却走到了人家后院看出当年抢劫当铺的并不是她
解答及事情的真相:
当年的抢劫案幕后主使是那家最富的人家,他指使抢劫犯为他抢珠宝,抢来的珠宝又卖给小镇的人民,那家非法的珠宝店应该也是与富人合作非法得来珠宝。富人怕事情败露就让抢劫犯杀了两人并将珠宝夺取。之后抢劫犯中的女的就在二楼杀了珠宝店的女主人她又将沙发的布割掉一半利用这个从窗户那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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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7:58:32 | 只看该作者
鬼域 基德作答

谜题篇
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十三年前乱步和瑾作为情侣侦探四处漫游,直到了这个地方,A镇,瑾的故乡。瑾家是一二层平房,这个小镇上的平房也大都像她家这样,这是一家小店,主要卖各种百货用品,一楼是店面,二楼住人。
早上,乱步在点着一年来漫游刑侦的积蓄,他打开窗户,伸头看看隔壁的首饰店,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趁着瑾还没醒,乱步赶紧跑出瑾家。
进了首饰店里,他要挑一件纯金的戒指买下送给瑾,正在细细挑选着。突然。
  “双手抱头,全部蹲下。金,你看好他们。女声。
这是光明正大的抢劫啊!乱步想抬头察看,突然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开始了!
  “混蛋,谁让你抬头了!男声,应该就是金了,乱步被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趁机略微瞄了一眼。
劫犯有两个,都穿着黑色衣服,黑色口罩,男的还戴着墨镜,腰带里别着一根短棍,看样子是截短的少林棍。女的有一头棕发。棕发!乱步一愣,很快回归了思绪。
既然有粽发,为什么不遮住呢?这是一个明显的特征不是吗?可见凶手觉得不必遮盖,但为何还穿这么明显的衣服?打扮的这么明显很显然是有原因的。
  “两人进来时我没有任何的察觉,我猜是步行来的,现在天色还早,路上没有多少人,他们不被发现是正常的。这家店开店很早,关店很晚,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营业。这个恐怕给了劫犯一个有利条件。他眉头紧锁,回忆着,思考着。
他们对这家店有很深的了解,知道什么时候人少。
劫匪把店里的首饰一件一件拿走,店长忍不住了:“不能拿啊!不能啊!他哭丧着。闭嘴!你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一棍子打在店长腿上,店长想尖叫,可是一把被金捂着嘴摁在墙上。
  “……”店长说不出来话。在那里挣扎着,背靠着墙。
店长两只手在空中摇摆着,好像意识到什么,在自己的口袋里摸摸索索,最后把手机拿出来。
  “啪!这一下是用手机边棱敲的,不轻也不重。
  “混蛋!金怒了,他撒开手,店长咳嗽着。金从腰带里抽出短棍,横过棍子与地面平行,移到店长腹部之前,然后重重地落到店长的肚子上。伴随着棍子在他身上的敲击声,店长的一声叫了出来,弯下身来,金顺使用膝盖一顶,店长腰弯的更厉害了。很快地,那棍子被一只右手从店长身上抽出来,在空中逆时针绕了大半圈,店长明白了歹徒的意图,提前惨叫了起来,很刺耳,但却没有掩盖住那根棍子落在店长背上的敲击声,就像武侠片里的音效一样,听着就觉得疼!金侧过身,随着身体的扭转,他的脚顺势抬起来,准、准了!对准了!的一声,店长疼得、狼狈得不成样子,他站不稳了!他靠在墙边,仿佛是投降,可怜巴巴的,但是这救不了他!他照样被踢出去三米开外,他此时已经倒在地上,咳出了血!
切。金一脚对准店长的头,只听到脑袋撞到墙上,随后没有动静。
一点都没有怜悯!
为什么一定要将店长置于死地呢?店长意识到了什么?这说明店长很可能注意到凶手是谁,他认识凶手,但凶手的外貌和体型都被遮盖了,店长到底发现了什么?店长从金的动作习惯猜出了金是谁,因此想告诉警察。
乱步抖动着身体。
  “下手干脆利落,招式并不鲜见,功夫有一定的功底,丝毫不怕别人知道。是个狠角色,恐怕不是第一次作案。女的还是自顾自拿金、钻做的首饰。她一点也不理会金的举动。真让人觉得害怕。乱步看到金还站在那儿,抖动着手。
  “金,你先走,我随后就到!女说。
  “意思就是这人的时间不怎么多了。难道说有人来报警了?乱步还在分析着。
只见金跑出去,女人却没有多大动静。
乱步紧盯着大门,过了一会儿,也没有拿东西的声音了。
又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
奇怪!那个女人呢?
  “店里面就你们四个人,除去一个还剩三个活人。
乱步说完证词,听剩下两个说的也差不多,下面只叙述乱步的证词。这另外两个人是一对情侣。
店长已经死了,乱步靠近看了看。他的嘴巴周围还有被掐的印子,流着血,头部有一处口子,流出血来,真是可怕。下手真狠。
  “那么劫犯在哪儿呢?尤其是那个女人。警察问。
  “我可以保证女人绝对没有从正门出去。其中一个叫金的人跑出去之后我就一直盯着门。但是直到你们来了,女人也没有出去。乱步说。
  “她会不会上了二楼?警察问。
乱步没回答,看着他,拿出一张证件。请问我可以参与这件案子吗?
警察看了看,对他说可以。乱步在全国也可以是小有名气的侦探了。
  “有可能是去了楼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罩着首饰的玻璃是被敲碎的,可是现场没有留下作案工具。应该是锤子,可是我没看见。乱步补充道。
作案工具是少林棍
乱步说着从房内的楼梯上了二楼。
他上楼了,走过各个房间,又出来了。警察此时也上来了。
  “你们快进这间房间!他对警察说。
他们进去了,又是一个尸体。
乱步上前摸了一下这个女人,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
他走出去,站在客厅沙发旁边,四处看,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
地面上,这是什么?梳子?梳子的齿?沙发上还有一把带血的小匕首。乱步问。
  “是的。看样子,这个匕首就是凶器了。警察说。再把这个死者的证件查一下。
为什么会有梳子?难不成死者或凶手在死前曾经梳理过头发?
乱步站在窗边,任风吹,柳絮不断侵入,可是他并没有注意,甚至没有察觉。他从他的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糟糕,快六点半了,五点就出来,他还不知道瑾怎么样了呢。
乱步急忙拨通了瑾的号码。
  “喂,瑾啊。
  “嗯?怎么了?你什么时候出去了?
  “我啊,这里还有一点事,恐怕要晚些回来。
  “呸。她吐了一口唾沫。
  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乱步的住宿在银行隔壁,银行出了这么大事情外面怎么说也是异常嘈杂的,充满议论的声音,而瑾没有被这么大的声音吵醒,反而被脚步声吵醒,外面刮风,声音的传播受到影响,但瑾依然说是脚步声,可见她说了谎,可为什么有难受的声音?
乱步叹气,不禁心生怀疑。
  “等我回去再说吧。
乱步挂断了电话。
  “警官先生!请下令搜索这一整个房子,前提是在警察来到时已经把这个楼房包围!
  “前提有的,立刻搜人!

   “报告,没有找到可疑之人!
  “继续搜,搜查所有垃圾桶以及一切可能找到凶手的线索的地方!
对方回
调查死者的警察也走过来,对我们介绍。
  “死者是这家首饰店的两个经营者。男人名为冥,女人叫千寻。冥现年三十,千寻同之。冥这人,据了解,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仇人,因为他没有什么关系网络,尽管人缘不是很高,但是确实别人都没有作案的动机。
  “而且死者是两个人。乱步插嘴道。
  “还有就是,这家店并非正规经营。
  “你的意思是,他是黑商?那这里的首饰,可能是…”
  “不法经营来的。警察接过乱步的话。
乱步看着地面,没有说什么,只是眉头紧锁。好像无趣似的他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仔细端详起来。
  “据我的观察,凶手的头发应该比这一根长一些,至少很容易看出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或其他。乱步分析。
为什么扯断死者头发
  “不错,你看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乱步用匕首一次次的照着同一个地方划这块布,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
凶手是左撇子?
  “查,死者的通讯记录,把嫌疑人找来。警察说。
  “恐怕你暂时找不到。他们的金材是非法采购或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就算他们有过和别人联系,应该也不会保留通讯记录。乱步说。
  “那你说要怎么办?
  “等那几个人回来再说。
  “在警察到来时,我就看到有人指着东方说劫犯跑向东了,这点可以确定,警察从那时就有人开始追了。直到现在,差不多追到了吧。
不一会儿,果真有几个警察开车回来了。

警长,我看,不好找到。我们把所有地方都找了一遍,只找到一个空的黑袋子,根据询问目击者,这个袋子就是凶手逃走时所带的。  “嗯?警察先生我问一个问题好吗?乱步停下来脚步。好,你说。
如果这个黑袋子是用来装财宝的,那为什么要丢弃?如果不是,那是用来装什么的?
  “整个小镇一派富足景象,请问你知道这里的政府或人民用什么措施变成这样的?
  “政府那边,只是官清不贪,做好本职。人民这里,说实话,我家也是这么过来的。每个人家里都有一两件值钱的金银珠宝,这是他们继续发展的本钱;有一家非常有钱的人家,这是他们本钱的来源。
  “哦,原来如此。谢谢啦。
  “我女友还一个人在家,没有什么进展的话,我先回去了,我怕她担心我,有事随时叫我。
乱步做完相关手续,走出了首饰店,迎面一阵风带着柳絮杨绒扑倒乱步脸上,呸!呸呸!
他回到旅馆,看到瑾在翻找东西,他凑上前,看着一头棕发的瑾,问她:“你干什么呢?这声音很温柔。(瑾也是粽发?)
  “呀!你回来啦!瑾惊喜道。干嘛去了?
  “唔,去办了一件案子。
  “怎么样?
  “还行吧,没多大想法。
  “走,我先带你去当铺换些钱用。瑾拿出她的玉手镯。
  “这是你妈给你的吧,先收着吧。
  “没有钱怎么继续走下去啊!为了你的梦想!
  “啊?梦想,吗?乱步小声的只有他自己听得到。
  “好吧,我和你一起去。乱步接着说。
  “啊?瑾很可爱诶。
  “啊什么?
  “你问梦想啊,我说你的梦想是大侦探!
  “哇,亲爱的!你这耳朵!
  “诶?这面墙明明写着,可是无门无窗啊?他们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一家当铺。
  “傻丫头,我们走到人家屋后去了,这是院子吧,挺大的,我带你爬上去,我先上去我拉你,等等啊,我找个地方。好嘞!乱步爬了上去。
乱步正准备拉瑾上去,突然一阵狗叫,映入眼帘的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
随之从门里走出一个老妇女,看到乱步就大喊着:“有小偷,快来抓贼啊!抓贼啦!
乱步跳下去,拉着瑾就快跑,偶然听到路过一老头喃喃道呦,养狗了,也好,防盗。
乱步一口气跑回旅馆,不过并没有回房间,而是奔向了警察局。
为什么出来抓贼的是老太婆,会不会是男主人没有回来?而且这里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是巧合?

请还原事件真相。
疑点
如上蓝字所标识
凶手:
男抢劫犯是那个当铺的男主人,女抢劫犯是瑾,因为男主人的少林功夫,而且在当铺发现的训练器材,所以凶手是他,瑾因为说了脚步声这种奇怪的话,还着急把手镯当了,其实她并不是要当这个手镯,而是借机当掉自己偷来的东西
手法&犯案经过
两个盗贼作案很高明,利用了先入为主的手法。男抢劫犯在犯案过程中,由于与店长认识,且店长注意到他的身份,所以杀了他,在那之后,男抢劫犯从大门出去,而女抢劫犯则上了楼,但她没想到乱步会来到这里,一头粽发被认出,但她并不怕其他人看到她的粽发,在男抢劫犯离开后,她没有离开,而是上了二楼,有一个疑点,为什么他们都穿着那么引人注意的黑衣服犯案,女的还不掩饰自己的粽发呢?他们想让大家注意到,这是他们策划的,女抢劫犯上楼后用假发盖住自己的粽发,替换掉黑色衣服,但千寻却看到了这些,如果她透露给警察,那么乱步马上会知道,所以瑾就杀了千寻,那些头发就是假发上掉落的,或者是她特意准备的,用以误导警方判断。这种换装的手法,看似低劣,其实却能误导人,瑾后来是从银行的后面,或者后面的窗子跳下去的,就算警方及时赶到,也会下令追捕黑色衣服的人,她自然脱离了危险,赶回家,处理好一切,然后假装刚刚睡醒,给乱步打电话,减轻他的怀疑,男盗贼黑袋子里面装的也是换装衣服,他把黑衣服丢弃,然后换上其他衣服,溜之大吉。哦,至于那块布,是瑾本来想封住千寻的嘴,但后来觉得她可能透露自己的手法和特征,于是杀害。地上的梳齿是瑾用的,是扭打时折断的。
动机:
男盗贼杀死店长的原因是被看透身份,女盗贼因为自己换装的手法被千寻发现,所以杀死千寻
证据:
可以搜查乱步的房间,会发现有珠宝且上面有瑾的指纹,或者毛发,那个男盗贼,只要在当铺守株待兔,就可以抓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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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8:58:17 | 只看该作者
《乱步与瑾》答案提交:
首先文中的两个大盗都是本地人吧,原文中:“闭嘴!你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一棍子打在店长腿上。   老奸巨猾这个词语不像是一个初次见面的抢盗对被抢劫的人说的话呢,所以这两个人认识(熟悉),而金还可能知道他是黑商的事情(毕竟文中也没有其他的事令人觉得死者不好)。
金带着少林棍,还会武术。而从文中来看也只有当铺里有练功夫用的器具,因此这个金和这个当铺一定有关系。(是这户人家里的老妇女的丈夫,还是儿子?)
再来看文中:乱步看到金还站在那儿,抖动着手。 这个地方有什么寓意吗?
还有追捕金的警察只找到了空的黑袋子(根据询问目击者,这个袋子就是凶手逃走时所带的。),里面原本因该装着珠宝吧,那么珠宝哪去了?而且,不可能强盗的家人也同意他做强盗(这是一个很朴实的小镇),因此金他必然要找地方换衣服,藏珠宝等,会当误一些时间……而原文中乱步在离开当铺逃跑过程中听到一老头“呦,养狗了,也好,防盗。”如果这老头和当铺没有关系的不会这么说吧。还有从老头的口气当铺以前没有养狗,他能知道养狗无非是听见狗叫,那么他也应当听见老妇女的喊叫声,并看见乱步吧,那他为什么没有拦下乱步?在从时间上看,这个老头就是金吧,(他虽然年老,但是是一个练家子,而且那时老板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能杀死他也可行吧。  也因为年老,身体毕竟不如年轻,所以在打完人后手会抖。  还有因为他是金,在珠宝店里见过乱步,他怕如果拦下乱步,可能会被乱步认出来,所以没有拦她。)

再来看珠宝店发生的案子,我很奇怪:楼下发生抢劫(柜台玻璃碎了,大盗大声喧哗,那对情侣也尖叫了吧,自己丈夫也发出尖叫)楼上的老板娘怎么会听不见?然而在抢劫过程中她却根本没有出现……到底是什么原因?她在抢劫时已经被杀死了。
被谁杀死的?那个女大盗是之后才上去的,没机会杀她。  案发现场客厅里又有褐色的头发,原文中:凶手的头发应该比这一根长一些,至少很容易看出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  而文中还有褐色头发的人只有瑾了,而瑾的头发为什么会被扯掉在这?
而后文瑾去旅馆找到了“她的玉镯”(原文中:“这是你妈给你的吧,先收着吧。”  这语气看样子乱步才第一次玉镯,那么着玉镯究竟哪来的?)如果是她妈给她的,她不应该出现在家里吗?所以这个玉镯不是她妈给的。因此我有了一个猜想:
瑾在珠宝店遭遇抢劫时(天很早),从窗户(两家是邻居)进到二楼,那时老板娘还在梳头(洗漱中),于是瑾杀了老板娘,争执过程中两人撕扯对方的头发,老板娘的木梳因为头发的拉扯,断齿了(女生梳头时会遇到的情况)。而瑾的头发也被扯下来几根。   至于原文中:“不错,你看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这块布是哪个地方的?
瑾杀完人后当然会发现楼下的不对劲之处:楼下有强盗在抢劫,乱步在一边蹲着。文中可以看出瑾很爱乱步,所以是她打电话报的警,并一直躲在楼上,怕乱步有危险(贸然下楼,可能会更危险)。但在后来那个女强盗却上楼了,瑾躲藏不及时,或者还没来得及逃跑,便遇到了那个女强盗,与她发生了争斗,而爱着乱步的瑾又怎么会让危险的女强盗回到一楼?最后女强盗迫不得已跳窗逃跑,而瑾杀了人,也必须逃跑。
至于玉镯可能是首饰盒里的,也可能是从女强盗身上得到的。
从窗户跳下去后,瑾大概想回到旅馆,装出找到这个玉镯的样子(隐瞒乱步),于是乱步给她打电话时她在路上,也会不停的发出“呸”(因为柳絮的缘故)。  原文中: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按她的说法她现在刚起不就,理应还在家中,然而她的“呸”却暴露了她在外面,她为什么撒谎?(这是乱步起疑的原因)。
最后我猜测瑾的杀人是为了盗窃珠宝,盗窃珠宝是为了把它们换钱,给乱步实现梦想。
至于文章开头的两个神秘大盗,偷遍了半个国家,乱步不可能是强盗(否则在计划给瑾买金戒指时,也不必用下定决心这一词)。因而这个强盗组合,我猜测是瑾和一些在沿途遇到的其它人组合起来的,又因为瑾也很聪明所以从未被警察侦破。目的是,为了乱步能实现梦想。(不过,如果说这俩大盗与乱步和瑾没有关系也可以呢。)
而文中开头为什么是:十三年前乱步和瑾作为情侣侦探四处漫游,直到了这个地方,A镇,瑾的故乡。   这个直到,是结束的意思吗?文中又说是十三年前结束的。因为瑾杀了人,而乱步又把这一切告诉了警察,所以瑾无法再陪着乱步继续旅行,实现梦想了。
回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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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20:13:08 | 只看该作者
《乱步和瑾的故事》作答(黑字为推理,红字为结论)
一线索
1.       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2.       劫犯有两个,都穿着黑色衣服,黑色口罩,男的还戴着墨镜,腰带里别着一根短棍,看样子是截短的少林棍。女的有一头棕发。
3.       这家店开店很早,关店很晚,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营业。这个恐怕给了劫犯一个有利条件。
4.       闭嘴!你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一棍子打在店长腿上
5.       保证女人绝对没有从正门出去。其中一个叫金的人跑出去之后我就一直盯着门。但是直到你们来了,女人也没有出去。
6.       罩着首饰的玻璃是被敲碎的,可是现场没有留下作案工具。应该是锤子,可是我没看见。
7.       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
8.       这个匕首就是凶器了
9.       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
10.   男人名为冥,女人叫千寻。冥现年三十,千寻同之。冥这人,据了解,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仇人,因为他没有什么关系网络,尽管人缘不是很高,但是确实别人都没有作案的动机。
11.   一根棕色的头发,凶手的头发应该比这一根长一些,至少很容易看出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或其他
12.   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13.   他们的金材是非法采购或从其他途径获得的
14.   我们把所有地方都找了一遍,只找到一个空的黑袋子,根据询问目击者,这个袋子就是凶手逃走时所带的。
15.   每个人家里都有一两件值钱的金银珠宝,这是他们继续发展的本钱;有一家非常有钱的人家,这是他们本钱的来源。
16.   突然一阵狗叫,映入眼帘的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随之从门里走出一个老妇女,看到乱步就大喊着:“有小偷,快来抓贼啊!抓贼啦!” 乱步跳下去,拉着瑾就快跑,偶然听到路过一老头喃喃道“呦,养狗了,也好,防盗。”
  二疑点及解释
1.      题目开头所提到的两位大盗是否就是抢劫首饰店的两人?
解释:时间都是十三年前,很容易这样理解,但是还是有部分出入。两位抢劫犯抢劫的是首饰店并非当铺,所以可以否定,这两人与题目中的抢劫犯不是同一人。但总不会与题目毫无关联,他们的身份还有待分析。这两人很高明且不露马脚,加上他们抢劫的是一家当铺。说到当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题目最后提到的乱步与瑾所前往的当铺,加上乱步与瑾的身份——侦探。那自然,身为侦探的二人自然行事小心谨慎。所以,这两位行走江湖的大盗身份是瑾和乱步。而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后作分析。
2.      抢劫犯与首饰店老板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抢劫并杀人?
解释:从那位叫“金”的男人对老板说的话,我们可以看出抢劫这家店是因两人间有所过节,至少两人有仇,否则是不会对他说“你这个老奸巨猾的人”这种话。确实,虽然老板人际关系简单,但是他的店是不法经营来的,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抢劫犯会这么做的原因了。但不法经营和一般人不会有太大关系,没有谁正义感这么强并试图用杀人来惩罚他。也就是说,老板不法经营的行为妨碍到他了,可以根据“老奸巨猾”推断得出,老板与抢劫犯曾一起从事珠宝行业,结果,老板为了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坑了他一把,才会有这么一出。
3.      杀害千寻的是谁?抢劫犯中不知所踪的女人与千寻被杀是否有联系?
解释:题目里没有提到死亡时间。所以,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抢劫犯来之前被杀,如果是这样,凶手只能是老板冥。这样也解释了为什么楼下如此大的动静千寻也不下楼查看情况或是报警。但如果这样,现场的头发也无法解释。那么第二种情况,因为尸体未冷,所以死者是在抢劫犯来之后死亡。这样的话,凶手只能是那位女子。但是女子行凶后去了哪里?又是如何离开的?若从二楼跳下未免过于引人注目。所以,女子只能藏在二楼,但警方后来将房屋包围也并没有发现。既然如此,唯一在二楼的只有尸体,所以女子或许是千寻本人,千寻协助金抢劫后回到二楼自杀,而头发要么是扯下自己的,要么是事先熊假发上扯下来的。沙发上的割痕,很有可能是死者自杀后手中的刀顺势划下的,否则,乱步不会反复观察并模拟。
4.      后来乱步和瑾到了当铺他发现了什么使他明白了真相?
解释:乱步看见了什么是关键所在——练功夫的器具,老头的话。当时抢劫首饰店的金就是个武功高手,所以很有可能两人误打误撞找到了金的家。再看看老头的话,明显这家以前是没有养狗的。养狗防盗,但这家如果以前真的很有钱为什么还要特意在这几天养狗?所以,可以说这家是一夜暴富。而原因正是因为抢劫了首饰店。而且老妇人的反应也很过激,问都不问就开始喊。更说明了这家有什么不能见光的事。而乱步和瑾偷的金银珠宝就是这家当铺的。首饰店的金银珠宝估计是被偷到了这家当铺,而乱步和瑾偷走了这家当铺目的是以自己的方式来惩治抢劫犯吧。
还原案情
因为首饰店老板老奸巨猾,坑了他的合作伙伴“金”后来,金与千寻计划了这次杀人抢劫计划。两人在抢劫中将老板杀害,后来,金从大门逃离,途中经过自己的家并跑了进去,将装珠宝的黑色袋子扔在街上,而千寻上楼自杀并伪造了他杀现场,嫁祸给一位不存在的她所凭空创造的棕发女子。而金的家,正是一家当铺,为了偷来的金银珠宝而特意养了一条狗。乱步和瑾阴差阳错碰上了。而且也不着痕迹的偷走了他所偷来的珠宝。

[发帖际遇]: 季缘到恐怖谷闲逛,不幸遇到暴力组织,被劫走3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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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1:25:43 | 只看该作者
别以为自己很厉害到头来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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