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域 基德作答
谜题篇— 十三年前,A镇奇异的大盗二人组盗走了一家当铺的大部分金银珠宝,小偷十分高明,不露马脚,据说,这两个小偷偷遍了半个国家,至今无人能破。
十三年前乱步和瑾作为情侣侦探四处漫游,直到了这个地方,A镇,瑾的故乡。瑾家是一二层平房,这个小镇上的平房也大都像她家这样,这是一家小店,主要卖各种百货用品,一楼是店面,二楼住人。 早上,乱步在点着一年来漫游刑侦的积蓄,他打开窗户,伸头看看隔壁的首饰店,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趁着瑾还没醒,乱步赶紧跑出瑾家。 进了首饰店里,他要挑一件纯金的戒指买下送给瑾,正在细细挑选着。突然。 “双手抱头,全部蹲下。金,你看好他们。”女声。 这是光明正大的抢劫啊!乱步想抬头察看,突然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开始了! “混蛋,谁让你抬头了!”男声,应该就是金了,乱步被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趁机略微瞄了一眼。 “劫犯有两个,都穿着黑色衣服,黑色口罩,男的还戴着墨镜,腰带里别着一根短棍,看样子是截短的少林棍。女的有一头棕发。”棕发!乱步一愣,很快回归了思绪。 既然有粽发,为什么不遮住呢?这是一个明显的特征不是吗?可见凶手觉得不必遮盖,但为何还穿这么明显的衣服?打扮的这么明显很显然是有原因的。 “两人进来时我没有任何的察觉,我猜是步行来的,现在天色还早,路上没有多少人,他们不被发现是正常的。这家店开店很早,关店很晚,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营业。这个恐怕给了劫犯一个有利条件。”他眉头紧锁,回忆着,思考着。 他们对这家店有很深的了解,知道什么时候人少。 劫匪把店里的首饰一件一件拿走,店长忍不住了:“不能拿啊!不能啊!”他哭丧着。“闭嘴!你个老奸巨猾的家伙!”金一棍子打在店长腿上,店长想尖叫,可是一把被金捂着嘴摁在墙上。 “……”店长说不出来话。在那里挣扎着,背靠着墙。 店长两只手在空中摇摆着,好像意识到什么,在自己的口袋里摸摸索索,最后把手机拿出来。 “啪!”这一下是用手机边棱敲的,不轻也不重。 “混蛋!”金怒了,他撒开手,店长咳嗽着。金从腰带里抽出短棍,横过棍子与地面平行,移到店长腹部之前,然后重重地落到店长的肚子上。伴随着棍子在他身上的敲击声,店长“嗷”的一声叫了出来,弯下身来,金顺使用膝盖一顶,店长腰弯的更厉害了。很快地,那棍子被一只右手从店长身上抽出来,在空中逆时针绕了大半圈,店长明白了歹徒的意图,提前惨叫了起来,很刺耳,但却没有掩盖住那根棍子落在店长背上的敲击声,就像武侠片里的音效一样,听着就觉得疼!金侧过身,随着身体的扭转,他的脚顺势抬起来,准、准了!对准了!“嘭”的一声,店长疼得、狼狈得不成样子,他站不稳了!他靠在墙边,仿佛是投降,可怜巴巴的,但是这救不了他!他照样被踢出去三米开外,他此时已经倒在地上,咳出了血! “切。”金一脚对准店长的头,只听到脑袋撞到墙上,随后没有动静。 一点都没有怜悯! 为什么一定要将店长置于死地呢?店长意识到了什么?这说明店长很可能注意到凶手是谁,他认识凶手,但凶手的外貌和体型都被遮盖了,店长到底发现了什么?店长从金的动作习惯猜出了金是谁,因此想告诉警察。 乱步抖动着身体。 “下手干脆利落,招式并不鲜见,功夫有一定的功底,丝毫不怕别人知道。是个狠角色,恐怕不是第一次作案。女的还是自顾自拿金、钻做的首饰。她一点也不理会金的举动。真让人觉得害怕。”乱步看到金还站在那儿,抖动着手。 “金,你先走,我随后就到!”女说。 “意思就是这人的时间不怎么多了。难道说…有人来报警了?”乱步还在分析着。 只见金跑出去,女人却没有多大动静。 乱步紧盯着大门,过了一会儿,也没有拿东西的声音了。 又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 奇怪!那个女人呢? “店里面就你们四个人,除去一个还剩三个活人。” 乱步说完证词,听剩下两个说的也差不多,下面只叙述乱步的证词。这另外两个人是一对情侣。 店长已经死了,乱步靠近看了看。他的嘴巴周围还有被掐的印子,流着血,头部有一处口子,流出血来,真是可怕。下手真狠。 “那么劫犯在哪儿呢?尤其是那个女人。”警察问。 “我可以保证女人绝对没有从正门出去。其中一个叫金的人跑出去之后我就一直盯着门。但是直到你们来了,女人也没有出去。”乱步说。 “她会不会上了二楼?”警察问。 乱步没回答,看着他,拿出一张证件。“请问我可以参与这件案子吗?” 警察看了看,对他说可以。乱步在全国也可以是小有名气的侦探了。 “有可能是去了楼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罩着首饰的玻璃是被敲碎的,可是现场没有留下作案工具。应该是锤子,可是我没看见。”乱步补充道。 作案工具是少林棍 乱步说着从房内的楼梯上了二楼。 他上楼了,走过各个房间,又出来了。警察此时也上来了。 “你们快进这间房间!”他对警察说。 他们进去了,又是一个尸体。 乱步上前摸了一下这个女人,“身体未冷,咽喉被用利器划穿,因而致死,甚至她生前没有说一句话。 他走出去,站在客厅沙发旁边,四处看,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 “地面上,这是什么?梳子?梳子的齿?沙发上还有一把带血的小匕首。”乱步问。 “是的。看样子,这个匕首就是凶器了。”警察说。“再把这个死者的证件查一下。” 为什么会有梳子?难不成死者或凶手在死前曾经梳理过头发? 乱步站在窗边,任风吹,柳絮不断侵入,可是他并没有注意,甚至没有察觉。他从他的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糟糕,快六点半了,五点就出来,他还不知道瑾怎么样了呢。 乱步急忙拨通了瑾的号码。 “喂,瑾啊。” “嗯?怎么了?你什么时候出去了?” “我啊,这里还有一点事,恐怕要晚些回来。” “呸。”她吐了一口唾沫。 “你在哪?不会又扯到案件里去了吧?我爸妈说你一大早就跑出去,也不叫我,我刚刚被一阵脚步声和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呸呸!”她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乱步的住宿在银行隔壁,银行出了这么大事情外面怎么说也是异常嘈杂的,充满议论的声音,而瑾没有被这么大的声音吵醒,反而被脚步声吵醒,外面刮风,声音的传播受到影响,但瑾依然说是脚步声,可见她说了谎,可为什么有难受的声音? 乱步叹气,不禁心生怀疑。 “等我回去再说吧。” 乱步挂断了电话。 “警官先生!请下令搜索这一整个房子,前提是在警察来到时已经把这个楼房包围!” “前提有的,立刻搜人!”
“报告,没有找到可疑之人!” “继续搜,搜查所有垃圾桶以及一切可能找到凶手的线索的地方!” 对方回“是”。 调查死者的警察也走过来,对我们介绍。 “死者是这家首饰店的两个经营者。男人名为冥,女人叫千寻。冥现年三十,千寻同之。冥这人,据了解,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仇人,因为他没有什么关系网络,尽管人缘不是很高,但是确实别人都没有作案的动机。” “而且死者是两个人。”乱步插嘴道。 “还有就是,这家店并非正规经营。” “你的意思是,他是黑商?那这里的首饰,可能是…” “不法经营来的。”警察接过乱步的话。 乱步看着地面,没有说什么,只是眉头紧锁。好像无趣似的他沾起一根棕色的头发,和一根梳齿,仔细端详起来。 “据我的观察,凶手的头发应该比这一根长一些,至少很容易看出来。但是这根头发丝不像是自然落,而像是扯断,或其他。”乱步分析。 为什么扯断死者头发 “不错,你看沙发上的一块布,被利器,非常锋利的刀具切断到一半。” 乱步用匕首一次次的照着同一个地方划这块布,若有所思的低下了头。 凶手是左撇子? “查,死者的通讯记录,把嫌疑人找来。”警察说。 “恐怕你暂时找不到。他们的金材是非法采购或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就算他们有过和别人联系,应该也不会保留通讯记录。”乱步说。 “那你说要怎么办?” “等那几个人回来再说。 “在警察到来时,我就看到有人指着东方说劫犯跑向东了,这点可以确定,警察从那时就有人开始追了。直到现在,差不多追到了吧。 不一会儿,果真有几个警察开车回来了。
“警长,我看,不好找到。我们把所有地方都找了一遍,只找到一个空的黑袋子,根据询问目击者,这个袋子就是凶手逃走时所带的。” “嗯?警察先生我问一个问题好吗?”乱步停下来脚步。“好,你说。” 如果这个黑袋子是用来装财宝的,那为什么要丢弃?如果不是,那是用来装什么的? “整个小镇一派富足景象,请问你知道这里的政府或人民用什么措施变成这样的?” “政府那边,只是官清不贪,做好本职。人民这里,说实话,我家也是这么过来的。每个人家里都有一两件值钱的金银珠宝,这是他们继续发展的本钱;有一家非常有钱的人家,这是他们本钱的来源。” “哦,原来如此。谢谢啦。” “我女友还一个人在家,没有什么进展的话,我先回去了,我怕她担心我,有事随时叫我。” 乱步做完相关手续,走出了首饰店,迎面一阵风带着柳絮杨绒扑倒乱步脸上,“呸!呸呸!” 他回到旅馆,看到瑾在翻找东西,他凑上前,看着一头棕发的瑾,问她:“你干什么呢?”这声音很温柔。(瑾也是粽发?) “呀!你回来啦!”瑾惊喜道。“干嘛去了?” “唔,去办了一件案子。” “怎么样?” “还行吧,没多大想法。” “走,我先带你去当铺换些钱用。”瑾拿出她的玉手镯。 “这是你妈给你的吧,先收着吧。” “没有钱怎么继续走下去啊!为了你的梦想!” “啊?梦想,吗?”乱步小声的只有他自己听得到。 “好吧,我和你一起去。”乱步接着说。 “啊?”瑾很可爱诶。 “啊什么?” “你问梦想啊,我说你的梦想是大侦探!” “哇,亲爱的!你这耳朵!” “诶?这面墙明明写着‘当’,可是无门无窗啊?”他们费了好大劲找到了一家当铺。 “傻丫头,我们走到人家屋后去了,这是院子吧,挺大的,我带你爬上去,我先上去我拉你,等等啊,我找个地方。好嘞!”乱步爬了上去。 乱步正准备拉瑾上去,突然一阵狗叫,映入眼帘的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 随之从门里走出一个老妇女,看到乱步就大喊着:“有小偷,快来抓贼啊!抓贼啦!” 乱步跳下去,拉着瑾就快跑,偶然听到路过一老头喃喃道“呦,养狗了,也好,防盗。” 乱步一口气跑回旅馆,不过并没有回房间,而是奔向了警察局。 为什么出来抓贼的是老太婆,会不会是男主人没有回来?而且这里还有练功夫用的器具,是巧合?
请还原事件真相。 疑点 如上蓝字所标识 凶手: 男抢劫犯是那个当铺的男主人,女抢劫犯是瑾,因为男主人的少林功夫,而且在当铺发现的训练器材,所以凶手是他,瑾因为说了脚步声这种奇怪的话,还着急把手镯当了,其实她并不是要当这个手镯,而是借机当掉自己偷来的东西 手法&犯案经过 两个盗贼作案很高明,利用了先入为主的手法。男抢劫犯在犯案过程中,由于与店长认识,且店长注意到他的身份,所以杀了他,在那之后,男抢劫犯从大门出去,而女抢劫犯则上了楼,但她没想到乱步会来到这里,一头粽发被认出,但她并不怕其他人看到她的粽发,在男抢劫犯离开后,她没有离开,而是上了二楼,有一个疑点,为什么他们都穿着那么引人注意的黑衣服犯案,女的还不掩饰自己的粽发呢?他们想让大家注意到,这是他们策划的,女抢劫犯上楼后用假发盖住自己的粽发,替换掉黑色衣服,但千寻却看到了这些,如果她透露给警察,那么乱步马上会知道,所以瑾就杀了千寻,那些头发就是假发上掉落的,或者是她特意准备的,用以误导警方判断。这种换装的手法,看似低劣,其实却能误导人,瑾后来是从银行的后面,或者后面的窗子跳下去的,就算警方及时赶到,也会下令追捕黑色衣服的人,她自然脱离了危险,赶回家,处理好一切,然后假装刚刚睡醒,给乱步打电话,减轻他的怀疑,男盗贼黑袋子里面装的也是换装衣服,他把黑衣服丢弃,然后换上其他衣服,溜之大吉。哦,至于那块布,是瑾本来想封住千寻的嘴,但后来觉得她可能透露自己的手法和特征,于是杀害。地上的梳齿是瑾用的,是扭打时折断的。 动机: 男盗贼杀死店长的原因是被看透身份,女盗贼因为自己换装的手法被千寻发现,所以杀死千寻 证据: 可以搜查乱步的房间,会发现有珠宝且上面有瑾的指纹,或者毛发,那个男盗贼,只要在当铺守株待兔,就可以抓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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