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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赛] 【第六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二题《连体村庄杀人事件》作者:暗月 宸少(红字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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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6: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暔漓 于 2021-8-10 16:56 编辑

第二题《连体村庄杀人事件》南风醉雪青组答案
作答人:夜神 梦想(3321502910)
        夜神 布衣青(2274629144)
        夜神 暔漓(2986135786)

一.关于村庄中几个连体人的问题
1.王芜莲下半身不正常

首先根据王芜莲的一些表现:①在向“我”解释村子里的现状的时候,芜莲是站在墙边的;②第二天十一点多吃早饭的时候,她也是站着吃而不是坐下来;③她穿的裙子长到拖地、“我”左腿受伤的情况下她走路还没有“我”快等,说明王芜莲的下半身至少是不正常的。而王芜莲不想让别人看见她的下半身。而在浴室里风吹起裙子之后,王芜莲在观察“我”的表情,说明是为了观察“我”是否有发现她的秘密;洗澡时观察“我”可能也是为了防止“我”发现她下半身不正常。
其次王芜莲小时候经常遭父母的毒打。作为一个小孩来说,父母打自己,有别人出来解决,父母不说可以理解,但是作为被打的人不说,就不能理解了,只能说所谓的“经常遭父母虐待毒打”另有其因。而刚出生的小孩高烧不退不让专业的医生来打针,这一点也不是一个正常父母的做法。所以她一出生应该就不是正常人的样子,而她父母和她自己本人遮掩住了,同时所谓的毒打可能也不是真的在毒打。
再次,王芜莲对连体人有很奇怪的厌恶看法。她一方面厌恶连体人,却又在连体人的面前强加掩饰。虽然可以用她在村子里生活,她的家庭环境来解释。但为免也有她本人下半身有缺陷,自己也非常厌恶自己并非正常人的实施存在。
另外从外面基本上看不到主卧里的状况、王芜莲不想让别人来自己房间卫生间洗澡等也说明王芜莲并非正常人,而这些行为也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秘密。这也就能解释王芜莲为什么自己想要孩子却不生孩子,一个是她可能生不出来孩子,另一个可能是她就算能生,生出来的也不一定就是正常的孩子。

2.樊秋身体是正常,但精神不是正常的
宸少刚来村里时换上的衣服是村警的,村警为樊秋孟逝二人。
王芜莲能让宸少住在自己家说明宸少是正常人(王芜莲厌恶连体人),如果樊秋孟逝为连体人,那么宸少穿不下他们的衣服,因此他们的身体是正常的。另外能够让樊秋去村外采购,也说明樊秋的身体是正常的。另外在排队问萌半仙问题的时候,王芜莲用手撑在樊秋的身上,也说明樊秋身体是个正常人
在萌半仙家门口樊秋也提到“怕半仙在回答我问题的时候弟弟出来坏事。”,如果是两个人,即使弟弟在萌半仙回答问题的时候出来捣乱,樊秋也能知道萌半仙所说的回答的内容,并不需要用到录音机,因此用到录音机的可能是:一旦弟弟出现,自己就会听不到萌半仙的话,即樊秋和孟逝是两个人格共用一个身体。即樊秋是精神分裂。
从其他的线索也可以印证:众人在吴医生家吃完饭后,樊秋在小本子上勾画;排队准备问萌半仙问题的时候也在勾画。宸少询问樊秋是否是记录在本子上同弟弟分享,樊秋给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是两个人面对面交流,没有必要以本子的形式记录,直接口述即可,因此也说明二人无法正常交流,一个出现时另一个就会消失。以及樊秋搓了搓带有淤青的手也能说明二人共用一个身体:捶桌子的是孟逝,但是淤青的手却是樊秋的。

3.白沐白笙已经分离
首先一个人回答问题只需要花费几分钟。
从助手的证词来看,助手听到萌半仙所说“那你的问题又是什么” 是在听完“叮”的一声后的几分钟,因此萌半仙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回答了一个人的问题。萌半仙一次只会回答一个人问题,而连体人也只回答一个,因此能让萌半仙说出这样的话的,必然是一次性同时进去了两个人的
最后一批解答问题的是吴医生、“我”、杨村长、白沐白笙、宸少、村警、小婷小玲、芜莲。
“我”、杨村长、宸少是正常人,只会回答一个问题;吴医生、小婷小玲是连体人,而且是已经可见的连在一起,萌半仙也只会回答一个问题;村警精神分裂,也算一个人;前面虽然分析芜莲非正常人,但也是一个人。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白沐白笙,如果她们还是连体,萌半仙依然只会回答一个问题,因此她们已经在外面做了分离手术,成为了两个正常的人。她们在外面待了五年,“我”第一次见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是穿着浴袍,所以是用浴袍遮住了分离的身体,“我”没有发现她们已经分离。

二.简单的疑点整合
1.关于指纹

原文提到我就看到木柜朝侧门的一面有一只染有血迹的指印。而指印可以清晰地观察到指纹。能够把指纹印上去,说明手指放上去的时候用的力很大。如果是走路时不小心绊倒之类,不可能是清晰的,至少会有摩擦,因此指纹是故意印上去的。而一般人是不会将指纹刻意印在上面的,所以印上指纹的肯定是凶手
但是指纹经过比对,并不是尸体的;全村的人的指纹也都不是。一般来说,比对指纹是比对活人身上的指纹,那么没有经过比对的或者无法比对的指纹有:
①案发当天上午吴医生做手术时分割的四手的人留下的手;
②王芜莲家案发现场的被毁坏的指纹;
③那个疯疯癫癫的孕妇。
吴医生不是嫌疑人,没必要做这种事,①排除;从上面分析,芜莲是解答完问题后杀人的,那么孕妇就不可能,因为孕妇不在现场,③排除;
那么就只能是王芜莲案发现场的被烧毁的指纹,即王芜莲自己的。

2.关于屋内发现的尸体
文中提到屋内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表面被部分烧焦,芜莲无法自行焚尸,而如果是孕妇帮忙,那么依然存在者孕妇如何离开卧室的问题,因此还只能考虑是芜莲自杀的。
萌半仙是被分尸了,芜莲身上也有切口,从“一具尸体”可以得知,现场发现的头部、上半身以及上半肢是完整的在一起的,所以切口是砍腿留下的切口。而也将萌半仙分尸,并且带走她的尸体,是为了让人以为自己的腿也是被凶手拿走了,掩盖王芜莲自己没有腿的事实。

三.关于凶手的推测
1.杀死王芜莲的凶手和杀死萌半仙的凶手为同一人。

从萌半仙和芜莲的头部可以判断,尸体确为萌半仙和芜莲。
现场遗留的斧头与造成萌半仙和王芜莲尸体切口的是同一把可以得出,两人为同一凶手杀死。斧头原本是放在在萌半仙的柜子里的,如果王芜莲先死之后再杀死萌半仙,那么需要在萌半仙在场的情况下拿走她的斧子,除非是萌半仙本人,否则无法做到,因此只能是先杀死萌半仙再杀死王芜莲。

2.凶手的动机
凶手连续杀死这两人,她们的共同点就是歧视连体人,因此凶手杀害他们的动机就是因为她们歧视连体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凶手是连体人
因为此时大门还上着锁,只能从半仙家的侧门进入。萌半仙家侧门左边的插销并没有插上,那么只能是凶手做的。“我”在离开的时候看到插销还是插上的,根据提问的顺序:吴医生、“我”、杨村长、白沐白笙、宸少、村警、小婷小玲、芜莲,只能是在“我”之后的人做的。
其中根据上述的分析:杨村长、白沐白笙、宸少、村警是正常人,芜莲虽然不正常但是她自己本身表现出来的是正常的状态,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小婷小玲。

3.排除小婷小玲的嫌疑
但如果小婷小玲是凶手的话,还存在着诸多的疑点:
①首先是指纹,上述分析是故意按上去的,并且也分析先杀了萌半仙再杀害芜莲,那么在杀害萌半仙的时候是没有办法有其他指纹让她按上去的,只能杀死芜莲后,将芜莲的手拿过来按上,再将她的手拿回去,这相当于吃饱了撑的,完全没必要。
②其次是阶梯,文中提到小婷小玲的身高只有1.3米,侧门第一层阶梯是半米高,对于她们来说下去可能简单,但是上去就不容易,何况按照第一条的分析,至少需要爬两次。
③第三是“我”当晚看见的情形:“我”看见王芜莲房间有人向王芜莲砍下去,而王芜莲床上的身躯立马扭曲着,凶手则像是捧起了被砍下的头。某个黑影用斧子砍下去,被砍的对象身躯立马扭曲着,也就说明在被砍之前,被砍的对象是清醒状态,那么在黑影举起斧子之前就应该做出反应;
④第四,“我”是从房门的缝隙里看到的,说明黑影是从房门进去的,如果是小婷小玲,门没锁还能进去,但如果门是锁上的能否进去还需要存在疑问;
⑤第五,第三四条疑点可以用芜莲睡着了而门门上锁来解释,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我看见门上的小窗打开,芜莲姐表情狰狞,头发似乎断了一截。在黑影的事件发生后,芜莲再次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如果是小婷小玲二人所为,她必然不会包庇她们的行为;
⑥最后,长廊聚集着昨晚最后解惑的一行人、助手以及被村警叫来协助办案的公务人员。“我”和宸少离开之前芜莲家还是好好的,但是在我们离开后卧室就已经起火了,而小婷小玲在审讯人员中,是没有时间赶在“我”之前去放火的,并且她们放火找不到任何的理由。
综上,小玲小婷不是凶手

至此,唯一的嫌疑人排除了。
那么从其他的角度考虑,在“我”当晚看到黑影是用斧子砍人的,所以这个时候凶手已经杀死了萌半仙,并且将萌半仙的斧头带到了芜莲的家中。从芜莲房门开了一条缝也可以知道,黑影是后来进入房间的。而从事后芜莲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可以得知,黑影并没有砍死芜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芜莲也没有必要将房门关上并且为黑影遮掩。那么芜莲能够遮掩的人只有自己,即芜莲是砍死萌半仙的凶手。而根据上述杀死萌半仙和芜莲的凶手为同一人,进而得出:芜莲是自杀

在黑影砍人这件事发生后出现的唯一变化就是芜莲表情狰狞,头发似乎断了一截,但是砍头发不至于能让人“表情狰狞”,砍的肯定是芜莲身上的某个部位(砍的是别人的话芜莲自己不会表情狰狞的)。根据只有头、上肢和上半身留在现场的情况来看,尸体的头、上肢和上半身都留在现场,如果是砍的这些部位,那么肯定会在这些地方发现砍痕,因此砍的只能是不在现场的下半身。黑影砍完人后捧起了头部大小的物品,结合上述分析芜莲下半身不正常,推测芜莲的下半身很短,只有十几二十厘米,而平时出现在大家面前的1米7的身高,应该使用了腿部支架,以当地的技术水平,推测支架是木制的。这也就能解释芜莲为什么头发短一截了,因为砍的是腿,应该是头发很长,在砍腿的时候砍掉了一部分的头发。

如果是芜莲本人砍的,她只能坐着砍,就不会出现床上的身躯立马扭曲着的情况,因此只能是别人帮忙砍的,那么唯一有可能的就是那个突然来的孕妇。芜莲给孕妇吃喝,因此孕妇会听芜莲的话。而孕妇痴傻,所以不会外传,就算外传别人也不信。在孕妇砍完后,孕妇将腿带走,因此现场并没有留下腿部。

芜莲自杀也能解释现场看似的密室:门是上锁的,钥匙在室内的盒子里面,门上只有一分米的通口,厕所的窗户有五分米,但是钥匙只有一把,放在屋内柜子里的铁盒子里只能是在室内放进去的,而对于已经排除的小婷小玲来说,1.3米的她们虽然可以通过,但是窗口下边缘有1.8米,且没有垫脚的东西,所以她们也无法爬出去。那么能够放钥匙的就只有芜莲本人

到这里,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芜莲为什么要这么做?从上面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芜莲的下半身是不正常的,知道这一情况的还活着的只有芜莲本人以及通晓过去未来的萌半仙。这个秘密是芜莲一生在守护的,芜莲没有其他亲人,那么不管怎么掩饰,在其死后也都会被人发现。这种死亡方式很好地掩饰了她下半身不正常的事实。虽然孕妇的孩子是她的希望,但是等孕妇孩子能够处理后事,至少还需要好几年,芜莲这么快的选择死亡,只能说她自知活不久了。也就是说芜莲问萌半仙的问题应该是:自己还能活多久。自己的处理方式虽然能掩饰自己的秘密,但是还有另一个人知道自己的秘密:萌半仙,这就是芜莲杀死萌半仙的动机。

萌半仙的死亡时间是九点到十一点,但芜莲回去花费的时间是四十分钟,因此如果回来再去杀人,芜莲是赶不上的,所以是芜莲在杀完人后离开的。即“我”所看到的芜莲回来的时候,萌半仙已经死了。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凶器是现场直接找的而不是自己带过去的,而之所以当时没看到斧子,推测是藏在了外面。那么这样一来,打开插销的目的就是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芜莲最后一个离开,那么她离开后关上门是没有别人可以进去的。

四.总结
王芜莲从一生下来就并非正常人,她的腿部只有十几二十厘米长。
在王芜莲从萌半仙那里得知自己活不久后,于是想到分尸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秘密。而萌半仙是知道自己秘密的,所以王芜莲有杀害萌半仙的动机。王芜莲杀死萌半仙并将她分尸,带走她的尸体主干部分,来诱导警方以及推理者相信自己的腿部也是被拿走的。
王芜莲在尸体上用止血的药就是为了防止自己身上留下血迹。
在回家之前,王芜莲将萌半仙的尸体留在了树林里,并将斧子藏起来。半夜的时候,王芜莲拿回斧子,并喊来孕妇,让孕妇砍自己的腿部,即“我”所看到的一幕。
第二天早上“我”离开后,王芜莲放火,目的在于烧毁自己的指纹,以及平常支撑自己走路的腿部支架。(而之所以在“我”离开后再放火,应该是不想伤及正常人。王芜莲对正常人没有恶意)
综上,杀死萌半仙的凶手是王芜莲。
而杀死王芜莲的凶手也是王芜莲,即王芜莲自杀

PS:萌半仙能知晓未来,那她预测到自己的死亡了吗?
最后,宸少真帅!!!赛委真帅!!!
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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