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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九雀星队——灼星、宇宙、南烛
(由于本人第一次在论坛发帖,第一次在论坛作答,且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只能用移动端发送答案,如有格式方面的错误敬请谅解,谢谢!)
凶手是房主
原因如下,本题首先由时间入手,死者父亲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两点十分不到,是一直看着死者的。下午两点十分过了一会,死者到达了学校,后续一直在教室中,没有视角缺失,并于下午五点三十五分走出教室,在五点四十分、四十三分、四十五分分别出现在监控中,最后在五点四十六分到达三楼监控处最后一次有直接证明证明其存活。
对于凶手,若所有人的证词正确,那么首先凶手是不能坐电梯的,四楼高三生和203的老年男子也提供了楼道的视野,因此,为了解释关门声,凶手要么是已经在三楼的301、302、303三人,在高三生视野消失时候躲避楼道监控来到死者家,要么是作伪证的304王衡、四楼的高三生或203的老头,打了某方面的时间差,要么是有钥匙的死者父母,房主,死者的语文教师在一切都开始前提前进入死者家。
考虑伪证情况,则说谎者即是凶手。可四楼转角处的监控可以证明四楼高中生的清白,他撤不了谎。203老者和四楼高中生的时间线相撞,304房的王衡也给出了,死者到达三楼前,家门口没站人的隐性条件,所以可以排除。所以这里仅剩王衡,不能推断。改言之,对于时间条件的证词,除关门声和父亲证词外,必然成立,上述所推情况为必然,故可排除二楼全体,目前凶手范围仅剩三楼所有住户和租户房东。
而对于雨伞的缺失这一条件,说明必然是凶手所为,且凶手来的时候手无雨伞,因此排除作案前后仍然在三楼的住户。从死者母亲头发是湿的,死者父亲眼镜进水,可知,这两位不是拿伞的。如今只剩下房东和304的王衡。
这时将香烟纳入考虑,香烟不是死者所购,必然是他人代买后给予死者,死者拥有后,自行揭开包装,分给第二人抽取,此时这个购买者和第二人可以两人,在此处,由于购买者身份无关紧要,故只需要判别第二者的身份即可。纵观全文,若无说谎者,抽烟的只有两人,二楼203的老者和房主两人,现在将目光转至抽烟时间,以时间线,可知,只能在周六,或是五点四十六分到六点半之间。如果是,周六,那么香烟将不可能这么新,因为书包的移动会造成香烟的挤压。因此我们可以断定,香烟必然是死者最后一次出现在三楼电梯口到死者死亡之前抽的,对象显然不该是203的老者,因此在无其他抽烟情况判定前,只能锁定是房东。那么,这时,看对死者父母的问询情况,死者父母都对孩子抽烟情况表示疑惑或是发怔。说明他们是并不知道死者抽烟这一事情的,那么可以知道,当时在家的必然只有房东,而没有死者父母,因为没有帮凶我们可以直接锁定这个嫌疑人。
当谜题推理到这里的时候,由于凶手的结果已出,解答到此为止。余下为个人对故事的臆想。
死者母亲出轨房东,为了能和房东处在两人环境,房东便在死者不在的时候上门找死者母亲。死者手上有其两人的黑料,储存在一个介质上面,也是同学看到的那个黄色的东西。因此语文老师也对她没有办法,毕竟死者可以以此要挟上述三人。即使后来死者父亲略有平息,但证据以留,祸患无穷,为了解决这一事情,房东就在死亡当日约死者出来,但已经想好谋杀方式,毕竟死人的嘴才最安全。
当天死者通过一楼转二楼的楼梯窗户事先进入大楼,并来到死者家里,等待死者回家,死者回家后,凶手给了他一包新烟并邀约去楼梯间抽两根,死者没有怀疑,把烟启封后拿出两根,把烟盒丢到书包里,证据放在身上,书包扔在床头柜上,便出门了,出门后,有人打来电话,但由于死者不在,房东不适宜接着个电话不然会暴露,所以房东仅仅是拿了死者母亲衣服上的带子,然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希望死者听到这一个电话声。在楼梯口凶手追上了死者,在后面猛然用带子勒死死者,死者挣扎途中留下吉川线和脚印,但凶手还是偷袭得手,杀死了死者,并拿走证据和两根香烟,拖至306,布置最终现场,临走前拿走了雨伞,并装成死者父亲的样子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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