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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赛] 【第六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不及接通的来电》作者:暗月 季缘(红字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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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 14: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ortNeu 于 2021-8-6 21:43 编辑

不及拨出的来电
作答 / 夜神 肆玖

周二,中午,学校食堂。石黑树叫来了他的好朋友胡浩和蔺晨。
“待会儿吃完饭咱一起去一个地方,山水风境A栋302。”
“找谁?”
2班语文老师,刘莹。
“说起来,她这两天语文课都没来上课……因为陆望的事吧,想必她也挺难受,吃完饭一起去看看她吧。”
“不,还有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
“去她家找一条腰带。如果没有,我就问下哥哥,昨天的监控有没有拍到她扔垃圾的画面。”
“腰带?凶器?老师是凶手?怎么可能?”
“别急,我慢慢讲。首先,凶手是住在那栋楼3楼的人。这是我哥哥他们那些警察根据监控和证词得出来的必然结论。”

二人看着石黑树手上的笔记。

“第一条,‘17:49的响声】【不及接通的来电】->凶手在17:48之前来到死者房间。’……”
“首先,301和303家里都有人,304的王衡怕时间和其他住户对不上,不可能谎报巨响的时间。
如果门响是凶手之前的访客进出门所造成,或是死者自己造成,死者不接17:48的电话就无法解释。即使访客找他有急事要忙,他也应当在访客走后回电话。毕竟没有来电显示,死者也不知道是谁打的,没有理由不接。如果是凶手之后的访客则应该报警。所以,门响一定是凶手造成
如果凶手进门时刻意大声关门,出门时轻轻关门,这样就可以在17:49之后作案却让人认为案发在17:49之前。但这样死者17:48一个在家平安无事,没接电话还是不能解释。也就是说,排除其他访客来访的情况下,死者没接电话说明凶手17:48要么就在死者屋里要么正在门外敲门。

“嗯。然后下一条,‘【监控信息】->排除2,3楼之外的人。’”
“凶手能否是其他楼层或非本单元住户的人?不可能,因为在14:00-17:45之间的非高峰期进单元门必然被监控拍到,不可能混进非本单元的人,房东也不行。又因为楼道间未见可疑之人徘徊,如果凶手是其他楼层的住户,作案后只能留在死者家里,在17:49故意开一次门制造声响,等17:56以后的高峰期再下楼梯,作为“身份不明者”混出这栋楼。但如果楼上住户在17:49前被拍到下楼,然后在2-3楼停留如此之久(至少7分钟)还未被单元门监控拍到,一定会被警察发现并列为嫌疑人。警察的嫌疑人名单上没有,那就不可能。”

“然后第三条……‘【四楼高三学生的行踪】【203抽烟大叔证词】【现场状况】【知道死者回家的条件】->排除所有二楼住户的嫌疑,凶手只能是三楼住户。’”
“四楼高三学生,进大门17:45,三楼到四楼这个楼梯转角17:49。他4分钟上了2.5层楼,可以推算出他大约17:46:36到二楼,17:48:24到三楼。由监控可知,凶手一定是走楼梯的。如果二楼及以下的人在这段时间去三楼,一定会被这位同学撞见。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二楼住户,要不被撞见就必须在17:46:36前上楼。再根据203抽烟大叔证词和凶手得知死者回家的条件,可以分成以下三种情况:
【第1种】,凶手通过在17:45看到死者进单元门知道死者回家,且大叔没说谎。
那留给凶手的时间就太有限了,只有17:45-17:46:36的一分半钟!凶手在大叔抽完烟后、四楼高三学生上二楼之前,迅速从楼梯赶到三楼。那46分半至48期间,凶手能去哪?别忘了死者也是46出的电梯。只有两种情况:
【1-1】 凶手和死者在三楼相遇,得到了死者信任被一同带进家里。
这种情况下,死者在放下书包后没有去玄关开门的理由,除非是在送凶手出门时被其偷袭——这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凶手会走在前面,而没有打斗痕迹说明凶手是从背后偷袭勒死死者的。那能否是在背着书包时被凶手杀害,然后凶手给他换上拖鞋,再将死者的书包放进卧室?不可能,因为死者性格内向,除了父母和来过家的老师、房东之外,没人会知道死者把书包放在床头柜的习惯,而且这几个人都不是二楼的住户。
【1-2】凶手在死者上来之前(45-46之间)从窗户进屋。
因为没有打斗痕迹,不可能是在门口正面碰到死者,只有可能先拿到皮带躲在浴室,等在死者开门换完鞋,去卧室放书包时,迅速从窗户出门,然后在外面敲门,等死者过来开门时,再从窗户跳进来,背后偷袭勒死死者。这种情况不要求凶手知道死者去卧室放书包的习惯,因为他只要在死者经过浴室时突然出现便可完成杀人计划,那么凶手何必大费周章绕到门外,还把背后交给死者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呢。所以排除。
【第2种】,凶手是抽烟大叔,他说谎。
那么不知道死者回家的他需要17:45在屋里看到死者进单元门,并在17:46:36(高二学生到二楼)之前上楼,这就回到了1中的情况,已经被排除。”
【第3种】,凶手提前知道死者回家,大叔没有说谎。
那么凶手在17:40大叔出来抽烟之前就已经上三楼等候,此时死者还没进单元门。死者晚饭期间回家是没有先例的,而且死者当天下午没出教室,所以只有同班同学能提前知道,二楼的住户中没有高三二班的同学。就算是提前约好的也不应该这么早就上楼候着,毕竟三楼住着好几个走读生呢,肯定有人发现啊。所以排除。
综上,可以排除所有二楼住户的嫌疑。”


“嗯,凶手是三楼住户,然后呢?”
“至于手法么,有吉川线是他杀无疑,没有打斗痕迹说明凶手是出其不意,大概率是从背后偷袭的。凶手被死者一同请进来的情况、凶手提前在家埋伏的情况都在讨论二楼住户时被排除了,只能是死者先回家,然后凶手在外面敲门,趁死者走过来看猫眼确认的同时,从窗户潜入房间,顺手拿下衣架上的皮带,突然从衣架后面出现,将其勒死。哦对,在凶手被请进来的情况中没有完全排除杀害死者后将其书包放在卧室的情况——没必要了,因为那种情况下凶手也同样只能是刘莹,因为死者父母可以排除
别急,我们暂时先换个问题,谁拿了304门口伞架上的那把伞。”
“二楼也有伞架,二楼的人没必要去三楼拿吧。”
“是啊。305没人。304的王衡说他回来时有4把,他18:20拿走一把还少一把那就是剩两把,有人拿走了一把。我们先假定王衡没说谎。
死者父亲陆岳,周日白天出租屋里只有他和孩子二人,母亲晚上22点左右才回来,他随时可以动手,何必专门出去跑一趟再回来,还没为自己造出任何不在场证明。既然他不是凶手,那他有必要在淋雨这点小事上撒谎吗,他说在钓鱼,那就是在钓鱼了。而且淋都淋了,隐形眼镜都进水了,还专门坐车赶来小区卡着高峰期不被监控认出,就为了拿把伞,何必呢。
死者母亲秦芷,17点在电影院,18:20在服装店头发是湿的,不管是作案还是拿伞都必须中途回家,而且在高峰期之前出门才能准时赶到服装店,况且她没伞也就没法挡住监控,要是进了小区和单元门,监控早拍到她了。她这段时间根本就没进过单元门。
所以306的死者父母不是凶手,而且伞也不是他们拿的。
304王衡同学,他是二年级的跟死者没什么关系,而且是为数不多的拿到走读名额的学生,对走关系的现象也没什么可发愁的吧。就算他看不惯这种现象,死者又没招他惹他,错也是家长老师的错,怎么会想到去杀一个高三学长,留着做邻居请教经验不好么?而且如果他是凶手,不说门响时间是更好的选择,因为万一其他人也没听见,作案时间就不会被限定在17:49之前,嫌疑人范围也会大大增加,这对凶手而言可是零成本的美差啊——他又不知道死者家里那通17:48没接的电话。而且窗户那么脏,从窗户进入校服难免会沾上灰尘,当晚要去学校还得穿校服,不会被同学怀疑吗?他当然也没拿那把伞——他拿两把伞去学校做什么,给他女朋友么,这也太不浪漫了。害,不闹了,反正都不是他
剩下三个人:
303刘瑜她爸
302刘莹
301教师情侣,死者高一时的老师
他们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都和死者所在的学校有关,二是他们今天17点之后都‘一直在家’!即使高峰期出了门,早晚也得回来被单元门监控拍到。即使不能确定身份,高峰期要么回家要么出门上学,如果拍到刚出去就回来的人不是很可疑吗?以我哥哥的性格一定会注意到的。总之,警察记录上写着某个时间后“一直在家”的意思就是当天这个时间之后再没出过单元楼。刘莹虽然没写记录,但监控没拍到她回来,也可以认为她‘一直在家’
一直在家又不会淋雨,为什么要拿走伞?要想私藏早拿了,何必等今天,如果他们拿了伞只会放在家里,一搜便知道了。不妨想想伞的其他用法……”
“伞可以用来把人打晕!诶那也不对啊,不是说勒死的,凶器是皮带么…….”
“我哥哥的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提醒了我——‘任何人都不能确定这种东西会永远在固定的位置啊,更何况杀人,总会在事前做些准备。’凶手在门外敲门而死者必应,当然是有计划的,而非临时起意。可是进屋后却拿门口衣架上的皮带当凶器,所以凶手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在敲门前就确定了皮带的位置,或者,提前准备了另一件凶器。先说第一个条件,给你们看看现场图吧,从‘窗户能看到厨房’能根据视线推出窗户的位置。衣架正好在窗户左边贴着墙,窗槽还那么脏,从窗户很难看清衣架上那是皮带,万一是条会咬人的斑点带子呢?
三楼的住户中居然真有一个人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她常来死者家,不用从窗户看就知道皮带的位置,同时为了以防万一皮带被收走,也拿了件备用凶器——304伞架上少的那把伞!
“啊!所以凶手才需要把伞带走。因为那把伞沾上了自己的指纹,可能还沾了死者家的毛发什么的……”
“如果我是这位凶手,我还不如直接把伞放回原位呢,这叫‘藏木于林’,304的同学看不到,警察也注意不到!那么大的雨,只要随便哪个人去借了那把伞,指纹也好死者家的痕迹也好,全都被掩盖掉了!真是完美犯罪啊。可惜,凶手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凶手拿了伞,为什么18:20之前不尽快放回去?回家擦个指纹冲洗一下用不了这么久吧?”
“我知道了!因为凶手在忙别的事情——她在忙着跟朋友打电话制造不在场证明!可惜啊,关门声被听到了,不在场证明失效了,她给朋友打的那通电话是她在17:49前【不及拨出的来电】……”
“……”
二人沉默良久,似乎感觉到脑海中的拼图正在慢慢成型。
“不过锁定凶手就因为她知道皮带的位置?301和302的人也可能偶然在开窗时看到了啊。18:20前不把伞放回去也可能是他们中的某个凶手慌乱中忘了吧。”
“知道什么叫思维定式吗?死者从不在晚饭期间离校,他们作为邻居和高一以来的旧识深知这一点,肯定不会提前在这段时间安排杀人计划。他们之中的那个凶手,最多是碰巧在17:46看到死者进屋时才打算动手的。”
“三分钟,不,两分钟内,凶手要定好进屋的计划,找好凶器,确实挺难……对了,‘可以把思维逆转过来!’死者为什么偏偏今晚要回家呢?和人约好了?但是没有通话记录呀,可能是见面约的……”
“你可算察觉到了,明白了这一点,一切碎片全都能完美地拼起来了!不妨假定死者就是和人约好了吧。他没有直接去那个人家里,而是直接在自己屋里换了拖鞋放了书包,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某人亲自去死者家里找他,这样只要那人一敲门,死者必应——你看,这就可以提前计划了!约他的人大概率就是凶手!”
“301-303的人都可以见面约,他们都认识死者吧。”
“回到刚才的问题,为什么约。还记得死者下午在教室的反常举动么? 这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疑点——烟盒。
死者没有打火机不可能自己抽,烟也不是他买的,只能是别人拜托他送给另一个人。也许他不想让收礼的人看出这是转送的,或者这个人对烟盒的干净程度要求很高,所以他推了齐晓的桌子保护烟盒不被压,躲了石黑树的泼水恶作剧以保护烟盒不被淋湿,甚至五点之后坐在齐晓的位置给书包挡雨。
那么他给谁送烟呢?相关人员中,吸烟的人只有刑警,房东和203的大叔,给房东送没必要带到学校,给其他二人没有送的动机。
那么我猜想,可能这盒烟是要送给年级主任。母亲想讨好年级主任在转班政策上照顾孩子,却又不便自己出手,居然让孩子自己转交给语文老师,再由老师转交给主任。想想这做母亲的也不容易,为了孩子的学习可真是不择手段啊。至于撕下薄膜并拿掉两根,可能是为掩盖自家人不抽烟的事实,让送礼的行为看起来更自然吧。或者单纯想去掉薄膜上杂乱的指纹之类的理由。”
那为什么死者把烟背到学校又背回家?”
怕他爸发现啊。他妈妈把烟包在夏季校服里让他爸给送来了,所以他周日上午才会意外地主动接过父亲送他的东西,而他爸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他爸在孩子出门之后才走,肯定不能把烟放家了。”
“确实,这样一切都可以解释了。最后还有一个问题,17:48的电话是谁打的?也是凶手?”
“那她用不着删记录吧,还能顺带证明案发在17:48之前,这个作为不在场证明都比17:50给朋友打电话来得靠谱!首先此人知道死者在家,否则他也应该打给死者手机。而且他一定是本楼住户,因为即便是知道死者回家的同班同学,不知道他把手机忘在抽屉的情况下,也应该先打手机,因为他并不确定 17:48死者已经到家。我更倾向于认为是某个旧识的同学想趁此机会找内向的他聊聊天,也许就是206的江晓也说不定。可惜就差一两分钟没赶上,真是太遗憾了……”

午饭后,三名学生找到语文老师家里。路上,石黑树在路上接到哥哥打来的电话,昨晚他拜托哥哥查了一下早上的监控,结果出来了,果然发现了提着垃圾袋的刘莹,从袋子里搜出了秦芷的皮带。刘莹自知百口莫辩,只好坦白心声:
“其实你们相信的传闻是错的,我和表姐妹,我们俩和年级主任根本不是传说中的表亲关系……她(秦芷)总想着利用我在学校的职务,拜托我去讨好年级主任,让主任在转班政策上照顾一下自己的孩子,我碍于情面答应了她。是,她关心孩子学习,可自己教导无方不付出,还跟孩子他爸闹别扭,把责任和压力都推给学校和老师。我也只是个普通的语文老师啊,讨好主任容易吗,主任虽然同意了不给这孩子转班的请求,却利用这一点威胁我,敲诈我,如果有什么事不满足他就会开除我,并让全校都知道这个转班结果是我利用表亲关系暗中操作的结果……我受那么多气,就为了她这个不争气的孩子,凭什么!
这一次,她居然悄悄给孩子带了烟,让我帮忙转交年级主任,可是这孩子每次语文课都翘课,在学校根本见不到我,于是她跟我说周日晚饭时间去他屋里取烟,让孩子回家等着。我很不情愿地答应了她,不过这恰好也是个除掉这孩子的好机会……
于是我看到孩子回家就按计划过来了,可没想到我敲完门拿着伞刚从窗户进屋,他家电话突然响了!我当时慌了,因为他一看门外没人肯定就会回头去接电话,现在是最后的机会,我必须得赶紧动手,恰好那条皮带在衣架上,之后的事情就和你们说的一样了……”

【完】

【解题听曲:The Last Chance - LizNo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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