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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一百五十四期】《誕:忆昔》作者∶暗月 梦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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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7 18: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冰玺的作答。
  先抱怨两句,由于刚回老家没有电脑的客观因素,只能用手机码字,什么复制引用加粗各种颜色字体通通都弄不了(弄了复制粘贴以后也没了)……格式可能略有凌乱,引用根据部分可能会与原文略有瑕疵(会用“”标注出来)而且用手机app登录论坛,无法上传文件附件,只能复制粘贴。咳,还是那句话,如造成审度不便,敬请谅解。
  既然不能采取大量引用原文并进行分析的传统做法(手机复制粘贴麻烦,且没颜色和字体标注难以辨认),我就尽量按照解题者的逻辑推理思路,将答案展现出来。结论方面,会在前后加上大量。。。方便审阅重点。
————————以上是近几期每谜通用话语(诉苦or解释) 接下来开始正式作答——————
  首先,看完文章,我最大的疑问是——不在场证明到底是哪八个人没有?在我对照着文章最后的意思尝试理解了几遍以后,似乎终于明白了作者的意图。
以下是关于不在场证明话语的引用:
“九位嫌疑人中的八位为除了警方办案人员,白笙,林苟萌,席不晋外的,以明确姓名在谜题篇登场的校内人员。”
  这句话初次读来真是令人费解,后来我将所有出现人名的校内人员数了一遍,正好是八个人。至此,我发现了作者大大设置的一大叙(bi)诡(wu),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已经”的“已”而不是“以”。说白了就是,给了人名的八名校内人员都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作者大大这一个字笔误起码让我多看了两遍文章呜呜呜(┯_┯))
  现在,让我们列出九位嫌疑人名单,他们分别是:杨奋丘,梅机羁,闫三木,肖潇,段露亦,兰贝,张轲,苏南——当然,还有“我”
  给出嫌疑人的范围,再结合全文的逻辑流以及线索隐晦而不直指的特征,我作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断:。。。。。。本篇谜题可使用排除法进行解谜。。。。。。
  既然奠定了基调,接下来就该循序渐进,给出排除法的第一步——凶手的特征。
以下是部分关于凶手自白的引用:
1.“我从小就很喜欢打乒乓球,所以即使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也不曾改变自身习性。”
2.“离开卫生间后,我从眼镜盒内取出眼镜戴上,而后将路由器的电源打开——家里没人时,路由器的电源总会被关掉,或许是因为长时间运作的话,性能、寿命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3.“我打算骑自行车去奶奶家。”
4.“我并不打算带眼镜出门,因为今天是周末,不用上课。”
5.“由于夜色已深且天空乌云密布——没有半点星光或是月光,乡间小路又没有路灯,我只得摸黑前行,但车速丝毫不减,因为我对这条路再熟悉不过了——这是我从小生长的地方!
突然,远处一条小狗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它挡住了我的既定路线。但我并不着急,因为我们二者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我不紧不慢地向路的中央靠了靠,便顺利地避开了那条“拦路狗”。
那是条灰色的狗,我以前从未在这儿见过,也许不属于这片大地,而是从别处“迁徙”而来。”
  让我们先做些简单的分析。根据1,凶手长期坚持且热爱锻炼。根据2,凶手戴眼镜,且家中不止他一人住(对此进行解释,“或许”一词说明凶手本人并不确定被关掉wifi的原因,“被关掉”突出了被动语气,结合可得并不是凶手本人关的wifi)。根据3,凶手当晚使用且会骑自行车。根据4,凶手在周末晚上出门且不戴眼镜。分析5,“没有半点星光”又“没有路灯”,但却精准的看到了“远方的灰色小狗”并且“不紧不慢的避开”,说明凶手对于远处的事物非常敏感,并非近视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关于凶手特征的结论:
。。。。。。。。。。。。。。。。
一:凶手长期锻炼身手敏捷
二:凶手在校外住宿,家中平时还有其他人
三:凶手家中有自行车或借了其他人的自行车
四:凶手戴的眼镜可能是平面镜或远视镜(又因为凶手看爷爷奶奶不戴眼镜,大概率是平面)
。。。。。。。。。。。。。
  接下来,是排除法的第二步,找出嫌疑人与凶手特征不符的地方,缩小范围。
以下是关于原文与凶手特征相矛盾处的引用:
1.“我讨厌运动,自然也讨厌体育课。是的,我就是众人口中的死宅,但不肥。能宅在家里,我绝不出门。就连骑自行车也是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不用上学的话,谁想骑那破自行车。
”
2.“班长肖潇发现尸体时,吓得连上千度的眼镜都掉在了地上。那厚厚的镜片落在地上,声音清脆无比。”
3.“你质疑这也算对兰贝的认知多些?等等,我没说吗?
    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他是个住校生!怎样,是不是比我对张轲的认知也多上很多!”
分析:1与特征一矛盾,说明“我”不是凶手。2与特征四矛盾,说明凶手不是潇潇。3与特征二矛盾,说明兰不是凶手。
结论:臻至现在只剩六位嫌疑人——段露亦,杨奋丘,梅机羁,闫三木,张轲,苏南。
  接下来,排除法的第三步,找寻细节逐步缩小范围。接下来,罗列部分细节并且得出结论。
以下是关于“我”的自行车以及雨披的引用:
1.“我所在的学校坐落于诡殇市,是市内数一数二的高中。学校大门朝南而开,外部紧挨着一个阳光板车棚和一个保安室。阳光板车棚位于西侧,大门朝东而开,用于学生停放自行车。而保安室则位于东侧,有两个小门,朝西、南而开。
    我按照惯例踩着自行车横穿车棚大门。虽每两排停放的自行车之间的距离很狭窄,但我凭借娴熟的车技丝毫未受影响,反而笔直地骑到车棚尽头停下。
    阳光板车棚并不是每处都有阳光板,比如车棚的最前面以及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再往前几厘米。没错,我上学总是很晚,而自行车棚老早便已经停满了。我只得将自行车停在这个不毛之地——车身已经一半位于露天区了。
我将车头朝北调整好,用锁子锁好自行车的后轮胎后,便匆匆离开车棚。”
2.“下楼后,我随手将雨披塞进塑料袋里,然后将塑料袋挂在了自行车的左车把上。我很懒,不仅没有规规矩矩地将雨披折好放进袋子,就连塑料袋都懒得系上。”
3.“虽说学校的保安室就在对面,但因为学生在车棚停放自行车是免费的,学校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荒废了这个自行车棚,对其不闻不问。受雇到学校值班的保安自然也对这个车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动静不是很大——譬如直接抬着上锁的自行车往外跑,他们便不怎么注意车棚的事。”
4.“虽说今天下过雨,但我却并未使用过雨披,它还是干的,我便将它随意地扔在了地上。”
分析:(我预感这是重要得分点)
  分析1。车棚位于西侧,车棚大门向东开。我一路沿着大门到了尽头,因此,我在车棚最靠西的位置,且半个车身裸露在外(此处有两种方式理解,前后两半或左右两半,若车头朝向为东西方向则为前后,南北朝向则为左右)。再根据“我将车头朝北调节好”,可得出结论————我将车停在了车棚最里端,左半个车身裸露在外。
  根据2。我将雨披很随意的挂在了左车头,若被雨淋雨披一定会湿。
  根据3。若有人来骑自行车,只要有钥匙不引起大动静,便不会被注意
  根据4。我回家时雨披是干的
总结以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校内有人拿了钥匙骑我的自行车,在暴雨时将自行车停在了有遮掩的地方,导致车把上本该被淋湿的雨披是干的。。。。。。。。
  好了,至此,凶手的一大作案细节已经被公之于众——凶手作案时,骑了我的自行车。事情还未水落石出,为何就说是凶手骑了我的自行车呢?别急,马上就告诉你。
以下是关于我的钥匙的引用:
1.“全班人都下去之后,我才慢慢吞吞地将钥匙塞进笔袋,随后不紧不慢地下楼。”
2.“ 不带钥匙倒不是怕丢,只是因为行动不方便。自然也不怕被偷,我座位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有将钥匙塞进笔袋的习惯。”
3.“当然了,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压根没人会将你把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当做聊天内容脱口而出。”
分析:根据1,我在全班人都走了以后才将钥匙放进笔袋里,若是之前不知道我钥匙位置的人是找不到我钥匙的。根据2,我座位人知道我钥匙放在哪里。根据3,知道我钥匙的人不会告诉其他人我钥匙放在哪里。
  结合以上得出,只有我周围的人知道我钥匙在哪里。至于前文为何说凶手是拿钥匙的人?体育课(发生凶杀案)期间,却有人蓄谋已久来偷别人自行车使用,又原封不动的放回去,只有凶手才干的出来这种事情。
结论:。。。。。。。。。凶手是我座位周边的人,作案期间拿我的钥匙开了自行车用来迅速远离作案现场,排除张轲(离我座位远)和苏南(有自己的自行车)。。。。。。。。。。。。
  目前,嫌疑人仅剩杨奋丘,梅机羁,闫三木,段露亦四人。既然已经提到了自行车,不如再深挖一下自行车的线索吧。
以下是关于自行车的引用:
1.“但我没踩多少下脚踏板便停了下来——车座的高度让我很不舒服。如果没记错的话,自行车昨夜曾借给别人使用过一段时间,这想必是那个人乱调高度的缘故。”
2.“我不满地从自行车上下来,但坐杆夹不知什么缘故,怎样发力也不能撼动它丝毫,只得作罢。”
  根据1,我昨夜(即案发前夜)借给了别人自行车,那人的身高比我高。根据2,那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将我的坐杆夹固定的死死的。再结合凶手在一切准备就绪,第二天准备动手时,骑自行车外出,我们能推得结论:。。。。。。。凶手在昨夜借到了我的自行车,为了方便今日的活动,特意将坐杆夹固定死(用启子拧螺丝,或者用力拧紧都可),排除段露亦(身高不够)。。。。。。。。。。。
  至此,嫌疑人仅剩杨奋丘,梅机羁,闫三木三位。排除法已然快将最后的凶手排出。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下以下部分引用:
“从操场上向篮球场远远看去,只见梅机羁凭借一米九的个头威震全场,对手被虐得惨不忍睹。杨奋丘因为篮球打不过梅机羁,在女生面前输了面子,险些跟梅机羁动起了手。好在一旁的闫三木及时制止了他,不然他们二人的父母又得去办公室喝茶,全班也要挨训。”
  巧了,仅剩的三位嫌疑人竟然都出现在了这短短一段文字之中。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若是梅与杨打起来,全班都得挨训。既然全班都得挨训了,那体育课还能正常进行吗?不能正常进行,凶手的作案意图又如何实现呢?若凶手在二位之中,他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反观闫三木,看似是出于同学情义及时制止了事端的发生,实则是保留了凶手作案的机会。至此,凶手是谁已经水落石出了。
  。。。。。。。。没错,凶手就是闫三木。。。。。。。
手法和动机:
  他先是通过学校的平面图,规划好了作案地点和逃跑路线,又是通过手机威胁和联系了死者,约在了偏僻的地点。根据死者的恐慌以及人际关系,极有可能是闫三木与死者有不一般的关系。他知道了死者的水性杨花,借此逼迫(或凭借他手中曾经亲密关系的照片要挟,题目中无明显线索,只能给出猜测)让死者在体育课时独自一人去那里。他不仅规划好了要用谁的自行车代步,更是注意到了天气预报,早早的在体育课上带上了雨衣来避雨和防止沾染血迹。他在刚上体育课时,在篮球场刷了个脸,正好制止了同学间的矛盾,之后迅速赶往车棚,骑车由小门穿过赶往现场(当时大家大多在操场或篮球场)。天上下雨时,他为了不让自行车被雨淋湿进而被“我”发现自行车被使用,将自行车放在荫庇处,等雨停后再迅速到车棚放车再赶往体育馆(此时大多数人都在体育馆)。同时,他很有可能还准备了备用衣物,以防万一。精心策划至此,闫三木也绝对算得上是心思缜密了。
  。。。。。。。凶手是谁已经根据排除法推得,那我们再来解决第二个问题——警方能否通过掌握线索破案。这一点其实很简单。警方在办案时,一定会对人际关系网进行梳理和查找,先不说能否直接顺藤摸瓜找到闫三木,就光凭现代刑侦技术,通过死者生前手机中的约定地址等信息,找到他也是轻而易举。。。。。。
ps:关于闫三木与死者的关系的一些猜测。凶手自白篇里只说了要去最后见一面爷爷奶奶,说明他的父母可能不在身边。那么,与他同居的人便最有可能是他的女友(也就是死者)。他发现死者的水性杨花以后,痛下杀手。
  至此,解答结束。
  早在之前檀导的每谜时,梦佬对于细节的把控程度就已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做这道题时更是如此。我自认已经尽我所能,将所有我看得到的细节进行了挖掘和分析,并且最终得出了结论,若有遗漏,敬请指教。
  林林总总差不多写了一半的题目字数,可千万别嫌我啰嗦啊!!!(萌新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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