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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一百五十四期】《誕:忆昔》作者∶暗月 梦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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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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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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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0 20: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20: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答案提交截止后,将同步发出本轮答案。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本帖已设置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每期谜题为单人比赛,作答人按论坛用户名为准。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誕:忆昔
                             暗月 诸伏逝
                      一审 新萌 蜕变
                      二审 牵机 千面
楔子:Garde à vous
《序》
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事情败露后被捕的觉悟也已做好。
    我站在一辆平淡无奇的小汽车前,直视着车窗里似是狰狞的面孔微微一笑,它也回馈给我最真挚的笑容。而后我后退了两三步,弯下腰将鞋带重新系紧。
    回到家后,我将手中的乒乓球拍放到原位,随后右拐进卫生间洗了把脸。
    我从小就很喜欢打乒乓球,所以即使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也不曾改变自身习性。毕竟紧张感很容易让我满盘皆输,只有身心放松,才有足够的精力筹划明日的复仇。诚然,血是不可避免的,至于尸体的有无,那就取决于成功与否了。
    离开卫生间后,我从眼镜盒内取出眼镜戴上,而后将路由器的电源打开——家里没人时,路由器的电源总会被关掉,或许是因为长时间运作的话,性能、寿命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等到手机成功连接上网络后,我便躺在沙发上盯着手机里的几张图片细看。那些图片是学校的平面图,为了计划能顺利进行,我必须尽可能的细心。当然,我也十分确信自己难免会有疏漏之处,不过至于那些办案人员能否察觉到我的失误之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我并不担心自己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自然不能是什么太直接的信息,否则的话,失败未免到来得太快了!
    我对犯罪可没有什么执念,但毕竟已经读过许多本推理小说,看过无数部犯罪影片,所以即使被抓,至少也得让那群家伙好好地伤伤脑筋。不然,那可太亏了!
什么,你觉得我是心理扭曲的精神病?不不不,这些只是单纯从我个人的利益出发做出的看法。如若从大局考虑,我也同样可以义正言辞地说出那些大道理。我十分清楚杀人是不对的,也知道不该用亏损与否衡量这种事情。但杀人已是必然的,被捕或许也只是时间问题,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还是留在媒体面前说吧。现在,能快活几天自然多快活几天!
理清思绪后,我摘下眼镜准备出门。
    没错,我并不打算带眼镜出门,因为今天是周末,不用上课。
    我打算骑自行车去奶奶家,至少未来仍未可知,跟爷爷奶奶做次最后的告别吧!今天过后,我必将永久地堕入无尽深渊!
    由于夜色已深且天空乌云密布——没有半点星光或是月光,乡间小路又没有路灯,我只得摸黑前行,但车速丝毫不减,因为我对这条路再熟悉不过了——这是我从小生长的地方!
    突然,远处一条小狗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它挡住了我的既定路线。但我并不着急,因为我们二者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我不紧不慢地向路的中央靠了靠,便顺利地避开了那条“拦路狗”。
    那是条灰色的狗,我以前从未在这儿见过,也许不属于这片大地,而是从别处“迁徙”而来。它如同今后的我一样——无依无靠。直到被揪出的那天,或许才可摘下虚伪的面纱,露出最诚挚的笑容。自然,在他人看来却是可怖。
    不知过了多久,我可算穿过了这无尽黑暗,前路灯光点点……
    ……
    运气不错,剧情向着预料中的方向发展,刘涵茂也总算为我所杀。但复仇中免不了出现一些棘手的情况,不过综合考虑后,我还是大胆地走了下去——畏首畏尾终将一事无成!希望各位将下面我的肺腑之言铭记于心——不论如何,我终只是一介凡人,不可能一切都尽善尽美。在抉择面前,我只能尽量地做出最有利的而非百利而无一害的选择,有时候我的行为甚至是赌博。
《正文》
《一》
    据天气预报,今天可能会有一场暴雨,出门前我只得将雨披带上。
    下楼后,我随手将雨披塞进塑料袋里,然后将塑料袋挂在了自行车的左车把上。我很懒,不仅没有规规矩矩地将雨披折好放进袋子,就连塑料袋都懒得系上。因昨日下雨的缘故,自行车有些部位还残留有雨水的痕迹,我用卫生纸简单擦试了一番后,便骑着车向东方驶去。但我没踩多少下脚踏板便停了下来——车座的高度让我很不舒服。如果没记错的话,自行车昨夜曾借给别人使用过一段时间,这想必是那个人乱调高度的缘故。
    我不满地从自行车上下来,但坐杆夹不知什么缘故,怎样发力也不能撼动它丝毫,只得作罢。
    无奈之下,我勉强地踩着自行车向学校驶去,就当拉伸筋骨了。
    我所在的学校坐落于诡殇市,是市内数一数二的高中。学校大门朝南而开,外部紧挨着一个阳光板车棚和一个保安室。阳光板车棚位于西侧,大门朝东而开,用于学生停放自行车。而保安室则位于东侧,有两个小门,朝西、南而开。
    我按照惯例踩着自行车横穿车棚大门。虽每两排停放的自行车之间的距离很狭窄,但我凭借娴熟的车技丝毫未受影响,反而笔直地骑到车棚尽头停下。
    阳光板车棚并不是每处都有阳光板,比如车棚的最前面以及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再往前几厘米。没错,我上学总是很晚,而自行车棚老早便已经停满了。我只得将自行车停在这个不毛之地——车身已经一半位于露天区了。
    我将车头朝北调整好,用锁子锁好自行车的后轮胎后,便匆匆离开车棚。当然,给自行车上锁是必要的,不然我才不会做这种费力之事。虽说学校的保安室就在对面,但因为学生在车棚停放自行车是免费的,学校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荒废了这个自行车棚,对其不闻不问。受雇到学校值班的保安自然也对这个车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动静不是很大——譬如直接抬着上锁的自行车往外跑,他们便不怎么注意车棚的事。因此学生们不约而同地纷纷自觉给自行车上锁,毕竟学生们都有所听闻,几年前学校车棚常发生自行车丢失案件,而当地警方对这类事件的侦破率亦是甚微。
    穿过校门后,向前走不到五十米便到了教学楼下。教学楼东西两侧有两个小门,而南北两侧各有两个大门,学生们主要从南侧偏东的大门以及东侧的小门进入教学楼。
    我从东侧的小门匆匆上楼,生怕迟到被班主任席不晋罚站。
    当我赶到教室里后,同学们都已然坐在座位上,开始大声读书。郎朗书声似是无视一切,直冲九霄。
    不对,还有一位同学迟迟未到。
    我直到落座后才注意到杨奋丘还没来。
    杨奋丘住得比较远,平常如果路上一切顺利的话,光是坐车都有二十分钟的车程。因此这也成了他迟到的一大借口,经常谎称路上堵车,但席德晋并不买账,该罚还是得罚。
    我打开书包,取出英语课本后便大声朗读起来,当我从书中回过神时,杨奋丘已经落座。
    想必他没有被班主任发现迟到,不然铁定免不了一顿臭骂。
    由于这几日学校举办庆典,其他年级都不上课,除了按时到校外也没有什么过多的约束,所以教学楼外面很是喧闹。不过教室内倒没太大影响,而这主要得益于教室超强的隔音能力。
    没过多久,上课铃声便响了起来,老师应声而至。
    不可否认,我上课的注意力全然在一旁的女孩身上。正值夏天,她的穿着很是轻薄。虽学校明令禁止裙子、丝袜一类的穿着,但光是短裤下的那双纤纤玉腿便足以让我如痴如醉。
    为了以防她注意到我的无耻行为,我特意将前额紧贴在桌子上装作一副睡觉的样子。这样一来,眼睛便可在下面肆意妄为。再者,上课的内容确实枯燥乏味,激不起我一丝一毫的兴趣,所以总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吧!这才不是什么猥琐下流。
    在欣赏美景的过程中,我同时还注意到了些十分有趣的东西:刘涵茂在桌子下面神情似是有些慌张地看着手机。为什么我低着头能看见她的神情?拜托,我又不是一直盯着那双腿看,或是始终保持一种姿势。偶尔我也会随意地看看四周,以防审美疲劳或是用眼过度。
    嗯,这样是会暴露我没有睡着。但假装睡觉又不是真的睡觉,只是一种对课堂内容不感兴趣的体现罢了。自然也不必担心我身旁的女生会起疑,趴桌子上却不睡觉在校园内早已是司空见惯。
《二》
    两节课后,便是少有的体育课。全班都异常兴奋,唯独我却闷闷不乐。
    我讨厌运动,自然也讨厌体育课。是的,我就是众人口中的死宅,但不肥。能宅在家里,我绝不出门。就连骑自行车也是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不用上学的话,谁想骑那破自行车。
    全班人都下去之后,我才慢慢吞吞地将钥匙塞进笔袋,随后不紧不慢地下楼。
    不带钥匙倒不是怕丢,只是因为行动不方便。自然也不怕被偷,我座位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有将钥匙塞进笔袋的习惯。但盗窃钥匙有什么用?还不如偷一下我书包第一层夹在一本推理小说里的一千三百一十四元五毛二分。呸,好像没有那二分。
    我零用钱的所在位置也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他们经常看见我从书包里取钱,但我却从未丢过一分一毛。嗯,没有分,但这并不是重点。这并不是因为教室里监控的存在,丢失这些小物件时,如果你没什么背景或是势力,学校压根不会为你提供监控资料,这是我们早已欣然接受的社会现实。不过若是某人在教室乱翻,则会被监控室内看监控的保安上报给学校,从而让该学生的班主任知晓,如若确认偷窃则进行严惩,若是偷窃未遂,则予以警告。
在我看来,这类事情对于高中生而言,没人会去大肆宣传,弄得某某将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这种事情人尽皆知。又不是一群小学鸡,这种行为有什么意义?有时甚至还会让别人对你疏远,认为你心术不正。
    当然了,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压根没人会将你把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当做聊天内容脱口而出。况且像我这样在体育课上把钥匙放在教室的人比比皆是,只是钥匙的具体位置我们从不轻易打听罢了,我座位四周就有好几个平时跟我一起骑车回家的朋友如此。
    到了体育馆后,上课铃声刚好响起。伴随着体育老师白笙的口哨声,我们急忙站好队列,免得被罚跑。
    “告诉你们件好消息,”白笙提高嗓门,“你们数学老师今天请假,下节课还上体育!”
    同学沸腾起来,而我则头疼起来。
    显而易见,在这种举办庆典的时刻,席不晋以及其他老师也都想要偷懒,便干脆将因请假而空缺的数学课排给了按常理来说怎么也轮不到的体育老师。
    漫长的体育课上,我只得在体育馆四周乱转,感到有些乏味后,便又去了操场——这一个多小时的课对我而言真是煎熬!
    从操场上向篮球场远远看去,只见梅机羁凭借一米九的个头威震全场,对手被虐得惨不忍睹。杨奋丘因为篮球打不过梅机羁,在女生面前输了面子,险些跟梅机羁动起了手。好在一旁的闫三木及时制止了他,不然他们二人的父母又得去办公室喝茶,全班也要挨训。
    可惜天公不作美,体育课刚上半小时便突然起风了,紧接着便是几声沉闷的响雷,而后是一瞬闪电,大雨便哗哗齐下,洗刷着地上的一切。
    由于今天天色本就不好,乌云密布,加上天气预报的预警,我自然早已预料到此时的一切。
    我急忙向体育馆的东门跑去——他恰好就在我面前不远处。但由于逆风而行,我跑得很慢,就这极短的距离跑了足有二十多秒,险些被雨淋成了落汤鸡。
    进入体育馆后,其余在馆外的同学也都纷纷赶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可没有我这么幸运,几乎全身都湿透了。不过正值酷夏,天气炎热,淋点儿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倒挺凉爽,只是这雨水味儿很难闻罢了。
    白笙再次集结我们,但在清点人数时却发现少了许多人,这也正常,毕竟下雨时人们首先的想法是找个地方避雨。虽然同学们都带了雨具,但大都将雨具放在了教室或是车棚——主要是为回家考虑而非上体育课。
《三》
    暴雨没过五分钟便停了下来,真是来去匆匆。
    这时,同学们都已经来得差不多了,只有一人迟迟未到。
    “刘涵茂!谁看见了刘涵茂!”
    众人默不作声。
    直到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几位平时跟刘涵茂关系不错的女生站了出来。
    “我们自由活动后曾跟她在一起,不过她说是肚子不舒服想去上厕所便跟我们分开了。”
    “你们在哪分开的?”白笙追问道。
    “就在学院内那片已经荒废了的区域附近。”
    话音未落,众人皆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白笙急忙派我们去附近搜寻。
    我并不是很喜欢刘涵茂,此人表面人畜无害,实际行为却令人瞠目结舌。她不仅人际交往关系错综复杂,甚至连异性老师都不放过。言尽于此,想必诸位已知晓我所表达的意思,我便不再多做赘述,毕竟实在是难以启齿。
    幸运的是,呸,不幸的是,刘涵茂的尸体被发现于那片荒废地带的老旧厕所内。
    班长肖潇发现尸体时,吓得连上千度的眼镜都掉在了地上。那厚厚的镜片落在地上,声音清脆无比,但并不只是眼镜掉落这么简单,跟他一同发现尸体的小矮子段露亦狠狠地在肖潇的眼镜上踩了一脚。
    嗯,碎了,那必须碎啊!
    毕竟段露亦虽然个子只有一米四,但体重也有一百四十斤,故我们喊她肥亦。压强等于压力比受力面积,这种初中知识人尽皆知,所以结果并未出人意料。
    嗯?你问受力面积从何而来。首先,虽然她的身高自然不怎么正常,但穿鞋的脚还算正常大小。三十五码?反正就是那种身高适配的小脚丫。再说了,这种身高段的人的脚总比眼镜大吧,受力面积自然主要按照眼镜被踩的区域进行计算。
    以上便是我的这些学了些许皮毛知识的同学于此情此景下的想法。不过也有人大谈冲量、动量什么的,反正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今天的我对段露亦充满敌意,因为早上她看见我骑自行车狼狈的样子曾嘲笑过我,即使我向她解释是坐杆夹的缘故没法调节车座高度,她还是哈哈大笑。麻了,真是可恶至极的臭女人!
    “你妈!”肖潇暴躁起来。
    肥亦一时有些惊慌失措,只得低头一个劲地道歉。
    她本就比我矮一个半头,低下头后更是不见踪迹。
    兰贝和张轲对这种命案现场却不以为然。他们二人是这学期刚转到我们学校的,但我跟他们并不熟,因为我从不主动交友,也跟他们毫无交集。如果非要说的话,对兰贝倒是有些认知,因为他就坐在我前边的左边。而张轲与我的距离可谓是教室里最远的座位距离了吧!所以我对张轲确实是一无所知!
    你质疑这也算对兰贝的认知多些?等等,我没说吗?
    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他是个住校生!怎样,是不是比我对张轲的认知也多上很多!
    “这种情况在我以前的学校见多了。”张轲说道,语气似是炫耀。
    “你以前的学校也是如此?我的也这样,常发生这种命案。”
    这二人一唱一和,真不知道这种事情有什么值得表现的地方,真是表现欲过剩。
    我很清楚他们在夸大事实,想必他们以前的学校只是常发生些打架斗殴的事件,或者是小屁孩之间小打小闹流了些血,便被他们说成了命案。可笑至极。
    白笙老师报警后,警察很快便赶到现场。
    为首的警察是一个有些微胖的中年人。
    “华清宸队长,就是这儿。”白笙带领他们赶到现场。
    华清宸赶到后,先是训斥了我们这群围观人员,并命令我们立刻远离现场,但我们这些桀骜不驯的青年们怎么会如此听话?
    “可是华队长,听说个别学生进入过命案现场,我们需要对他们……”
    华清宸身旁的一位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的女子开口道。
    “说了多少遍,喊我宸少!”华清宸对女子吼道。
    “檀木同志,你就遂了队长,啊不,宸少的意愿吧。”另一位叫冷辰的年轻警官对女子说道。
    女子像受惊的小狗般,温顺地点了点头。
《四》
    “如此说来,就是这两位同学进入过案发现场?”华清宸,啊不,宸少队长紧盯着肖潇和段露亦,向身旁的白笙问道。
    未等白笙开口,肖潇和段露亦便点了点头并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地全盘托出。
    在二人阐述后,身为专业人员的宸少并未开口赞许或是质疑而是保持沉默,一切都还得等自己细细勘查现场以及法医给出结论后再做定夺。
    话不赘述,根据警察所掌握的线索来看,凶手杀害刘涵茂后将犯案时穿着的雨衣、手套以及鞋套等都留在了现场。
自然,这些东西都是在学校附近商场里随处可以买到的东西,上面除了能检测出死者的血液外再无其他有用线索。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雨衣的衣袖口上破了个洞,而那个小洞附近有着大量死者的血液。故而凶手有极大的可能性在犯案时,不经意间沾染上死者的血液。
    警方掌握了这个线索后,自然想以此为突破口。
    “把你们全校师生集结一下,我们有些东西需要确定。”宸少一激动,下了这种很蠢的命令。
    “警察先生,我们不该先利用不在场证明缩小嫌疑人范围吗?”一人如是说道。
    我向声源处看去,一位身着白衣,举止优雅,笑容可掬的少女的身影浮现在眼前。
    她婀娜多姿地向警方走去,顿时空气里弥漫着一丝清香。当她抬起手腕时,似是挥动衣袖般动人。仔细看向四周,周围人的目光皆被这位少女吸引而去。
    哦,原来是苏南那个穷鬼——这个女生不论长相抑或谈吐都算是不错,就是家境贫寒,一身有着名牌标志的地摊货。就连上学骑的自行车都是家里勉强凑钱买的,虽说确实比我的自行车好上一些,但也就那样尔尔。可她对那辆车却爱不释手,让人不免对她充满同情之心,也只是同情。
    宸少拍了拍后脑勺,说道:“啊对,一急把这事儿给忘了。”
    诚然,不在场证明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了不少。由原来的全校师生,缩减为只剩三十多人。但遗憾的是,警方并未从他们的衣物上看出什么端倪,自然只能换条路走。
    校长林苟萌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很狗,对学校发生命案这件事极力地压下,不让上头知道。另一方面催促公安机关抓紧时间破案,却毫不在乎真凶是谁。
当然了,他的口碑可不是一朝一夕树立的,而是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获此殊荣。譬如除了寒暑假外,严禁住校生出入校门,全体学生在晚饭期间也不得在外面吃饭。为此,校内的日常用品以及医用物品一应俱全,人员配备自然也很齐全。
为的是什么?赚钱呗!将学校的地皮租出去,强迫学生在校内够买商品,从而自己可以通过商家收取高额租金。总而言之,其罪行罄竹难书,就不一一列举了。
    当然了,警方也有想过通过监控破案,但那块荒废地带并没有安装摄像头,只有附近的一处路口装有,但途径那个路口并不意味着一定去了那片荒废地带,因为那个路口还通往别的地方,而那些地方大多也没有安装摄像头。
因此,警方只能通过摄像头进一步将嫌疑人的范围由三十多人缩小为八人,如果算上我的话,那就是九人。但怎么可能是我这个大帅哥?你说对吧!
《五》
    我从小便对这类案件挺感兴趣,但身为普通人的我无论如何都是无法介入警方的侦查中去的,故而在刘涵茂被杀后我也并未有什么一反常态的表现,仍旧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当然了,学校的课因为案件的发生被停了,我们也被勒令回家自主学习。
    到了车棚后,恰好碰到苏南,她骑着自己的比我高档些许的车子像往常一样扬长而去。
嚯啊,这个狗南骑车速度还挺快。
    与以往不同的是,去车棚取好车后我并未直接回家,而是先去自行车专卖店修理一下车——车座的高度实在太难受,而仅凭我的力量至今还是无法撼动坐杆夹分毫。
    店主李哲钰十分热情并且很快便解决了我的问题——这种小事自然不会收费。
    当我正准备离开专卖店时,再次碰到了同桌——早上我偷看的那个女孩。我并未主动和她打招呼,她也若无其事地从我身旁经过,身上的淡淡清香从我左侧飘过,沁人心脾。
    再见啦。
    我在心中暗暗说道。
    随后便骑上车回到了小区。
    从自行车上拿下雨披,锁好车后,便到了最讨人厌的上楼环节。我无可奈何地一阶一阶地爬着楼梯,在心中暗骂当初建楼时为何不安装个电梯。骂着骂着,便到达了目的地。
    将钥匙插入锁孔后,轻轻向右一拧,门便开了。
    虽说今天下过雨,但我却并未使用过雨披,它还是干的,我便将它随意地扔在了地上,而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静静地聆听大自然的声音。
    这样惬意的时光还能有多久?
    谁知道呢……
  
                                        挑战读者
    至此,案件便告一段落,而杀害刘涵茂的凶手究竟是哪位?警方能否通过自己所掌握的线索逮捕真凶?
话不赘述,解谜所需的相关线索已全部给出,请带着你所掌握的线索来解释文中的一切不寻常之事吧!
为防止各位读者陷入思维迷宫,特此声明以下几点:
1、九位嫌疑人中的八位为除了警方办案人员,白笙,林苟萌,席不晋外的,以明确姓名在谜题篇登场的校内人员。
2、正如凶手自白所说,杀人是有预谋的,但杀人后的情节发展则不见得跟凶手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
3、单人作案,不存在合谋、包庇。
4、动机固然重要,但谜题篇所给线索不足以让读者推出凶手为何行凶,故而作者不建议诸位以此为突破口。
5、本篇主要为逻辑流,请借用逻辑推理凶手,仅是猜测不得分。
6、案发当时学校处于庆典环节,学生活动十分自由,请不要杠此设定。
最后,祝各位读者狩猎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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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忆昔 解谜篇》

《六》
凌云寻得一阴凉处坐下,摆起了摊子。
    他的生意并不红火,甚至可谓惨淡。但他并不在乎,因为给人算命对他而言主要是为了检测自己在易学上的学习成果,而非以赚钱为目的,算命也只是他的副业。
    过了不知多久,总算有一位女士前来光顾。
    此时,凌云正低头读着推理小说,直到女子落座在他的面前时他才注意到对方的存在。
    隔着一张桌子,凌云低着头边整理桌上的物品边问道:“来算命?”
    女子轻轻点了点头,但凌云并未注意到。
    “不知道长怎么称呼?”
    “叫我凌云就好。”
    自然,凌云并非真实姓名,而是取自水浒传中那句“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但凌云这个道号在他的心里却不亚于自己的真实姓名。
    “凌、云,挺好听的名字,”女子思索片刻后,接着说道,“我此番前来不求预知未来,只希望凌云道长帮我回忆一下过往发生的一些事情。许多事物我已只记得大概,具体的细节早已忘却得所剩无几。”
    凌云可算是收拾好了桌子。
    “看来阁下应是位重感情的人。”
    凌云说着拿出纸笔向女子递去,随后继续低头摆弄他的物件。
    “哦?不知道道长何出此言?”女子接过纸笔问道。
    “想必你所求之事有关情感,不知我猜测得如何?”
    女子将生辰八字写在纸上,向凌云递去。
    真的只是猜测?
    “其实,我需要的不只是您帮我回忆一些我所知道的,还希望您能告知些许我所不知道的东西……”
    “哦?如果只是帮忙回忆的话,多少不算是泄露天机。但若是姑娘需要知道些自己不知道的,那可得加钱。二者的价格天壤之别,不知你能理解吗?”
    姑娘淡淡一笑,说道:“那就有劳道长了!”
    凌云紧盯着纸上的字,开始埋头苦算。
    “听闻道长这行不给熟人算?”
    “别人我不清楚,但我不算自己的命运,不算熟人还有不算生死。”
    凌云至今已有十多年的经验,虽谈不上学有小成,但准确度以及速度多多少少都提升了一些。
    而这次他推算得更快,甚至都有一种亲身经历过的感觉。没一会儿功夫,他便大体推算完毕。
    凌云先是闭目沉默了一会儿后,开口说道:“你现已婚,婚姻生活算不上美满,但也算不错。毕竟现实并没有小说中那些梦幻的桥段。”
    女子低声应道:“嗯,道长所言与我心中所想不谋而合。”
    “你跟现在的丈夫婚前关系算是不错,但想必你想知道的并不是与他有关的一些东西……你心中还有一个人的存在,是他吧?”
    女子点了点头。
    “所以前来问我?”凌云苦笑道。
    “你……是否觉得我有些轻薄?可……”
    “当然不会了,这是现实,就……这么残酷。”凌云无奈地说道,泪水滴落在桌上,发出清脆的滴答声。
    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可何时才是他日?
    “那起命案是你们二人命运的转折点,你是从那时起开始欣赏他,而他也是那时起开始接近你。”
    故事自然还要回到十年前的那个酷夏……
    “由于刑侦一直没有进展,警方十分焦灼,而正是这时,他给警察带来了曙光,虽说最后没有完完全全的确定凶手,但已经无限确定。而且虽没有直接证据指认凶手,他却声称自己有九成的把握猜出最后的真凶,说来也真是可笑。”
    女子眼里浮现着点点泪光:“是啊,就是这么可笑。”
    “你想知道故事的全貌吗?那毕竟是你们……不,我们二人的起点……”

《七》
    我躺在沙发上享受着惬意时光,感慨时光飞逝。
    突然一些不好的想法涌上心头,果然,惬意的时光转瞬即逝。
  我先是拿起从地上捡起雨披仔细地观察片刻,确保确实是干的无误后,便基本已经洞察了一切。
    为何它是干的呢?分明下了那么大的雨啊!
    是的,我是将自行车停在了阳光板车棚下,按理说可以遮风挡雨。但自行车的一半车身已经位于露天区域,也就是说没有阳光板遮挡。
    还记得我是怎样进入车棚的吗?横穿车棚大门,笔直骑到尽头!而停车时车头的朝向是向北。说到这儿还得回忆下我将雨披挂在哪里。没错,就是自行车的左手把上!还不明白吗?车棚大门朝东而开,我将自行车车头朝北停放,而雨披挂在自行车的左手把也就是西侧,换言之,雨披恰好就被放于露天区!装雨披的塑料袋我可没有系上,雨披自然可以被雨淋上。
当然了,至此还不足以证明它一定会是湿的,我们还得联系风向。而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当时刮的是西风——从西边吹向东边。为何?这是因为我向体育馆的东门跑去时,是在逆风而行!而且极短的距离却跑了二十几秒,足以说明风力之大。
这些就像学生们主要从南侧偏东的大门以及东侧的小门进入教学楼只是因为教学楼位于刚进入学校的学生们的西侧那么简单——距离近,省时省力。
此刻,我们对重力以及风力做一个简单的二力合成可以得出雨水是向斜向东边滴下。自然,空气阻力不可能大于这两个力的合成,否则雨滴将不再是向下滴落而是向上飞去,它最多与两个力的合力相等,如此的话,雨水则是做匀速运动。这种情况下我不能准确判断它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匀速运动,但我知道,它要么是斜向东边,要么是垂直下落。不论是这两种哪个情况,都足以证明它一定能够滴落在我的雨披上面。
  而雨披没被淋湿又能说明什么?雨水蒸发掉吗?
不可能!当时雨很大,微量的雨水或许可以在酷夏轻易蒸发掉,而量多了的话,极短时间内这种情况怎么可能出现?
那是什么原因?总不可能有人专门帮我把雨披烘干吧?没人这么闲暇也没人会这么做吧。
难不成说有人特地从车棚借用我的雨披,使得下雨期间,雨披没有放在原处?这也说不过去吧,他借用我的雨披的主要目的肯定是为了遮风挡雨,但雨披却没有淋湿的痕迹,总不能特意去跟我的雨披合个影吧?况且全班都带了雨具——嫌疑人全是我的同学。难不成早在下雨前他就将我的雨披拿走未雨绸缪?既然如此,为何不告知我一声,又为何要放回去?我不认为这种事先偷拿别人东西的人,事后又良心发现将雨披放回去,这又不是拍电视剧。况且雨披也不值钱。有没有可能是他希望拿走雨披让我没雨具,只好淋着雨回家?这样的话,我还是不理解他为何要放回去,相比放回去,拿走使我淋雨的概率更大些吧。车棚是很荒废的,学校也压根不管,更别提什么监控摄像头。就算安装有监控,学校也不会为了一个雨披特地帮我调查是谁干的,这是学生们人尽皆知的事儿。所以,如果存在偷窃雨披的窃贼的话,他也不必担心会被调查出身份——现实哪来什么侦探。
  我思来想去,总算想出了一种可能性——在下雨的那段时间内我的自行车并未停放在车棚里我停放的位置,所以它没有被淋湿!我早说过了,学校对车棚里的事那是不闻不问的,保安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自然没那么好心帮我移一下车子。况且,我取车时,并无异样,也就是说自行车后来的位置并未发生变化。就算有人帮我在下雨前挪了下车子,他也没有必要在下雨后移回去。
  故而,在我看来,下雨时我的车子应当是成为了他人的工具,被人利用了。而那个人,自然是我们亲爱的凶手先生。为何是先生?往下读你就知道了!
  按理来说,凶手身上应当沾有死者血液,但警方调查他们的衣物时却一无所获。这么一来,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凶手皮肤上沾上了死者血液并及时清洗了,二是凶手的衣物上确确实实沾上了死者血液,但他换了一身穿着。我们穿的可都是校服,换一身衣物的话没人会注意到的。等等,你说我先前没有告诉你这点?你现在知道不也一样!不论究竟是哪种情况,只要第二种可能性存在,就足以说明凶手利用我的自行车回家换洗衣物的情况成立。
而且事实上,我也想不出来其他足以让凶手利用我的自行车的原因。
至此,我们接下来便要考虑他为何要使用我的自行车?原因很简单,他本人没有自行车或者他的自行车出了问题今天没有骑来,所以要利用我的自行车。也可以说他的出行方式与我不同,为了快速回到家里,只得偷用我的自行车。如此一来,可以排除掉。
唉呀,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我应该先说出那八位嫌疑人的名字——他们是,闫三木、苏南、杨奋丘、梅机羁、肖潇、段露亦、张轲以及兰贝。为何不提我本人呢?都读到这儿了,你还怀疑我?不是吧。算了算了,往下读你总会知道的。
显而易见,苏南是有自行车的,而且比我的自行车还要高级些,所以她没有必要借用我的自行车回家,可以排除掉她的嫌疑。也不会是她的自行车出了什么问题导致自行车太慢或者压根骑行不了所以借用我的。因为去车棚取车时,我曾亲眼目睹她骑着自行车跟以往一样扬长而去,而且速度还挺快。
而借用自行车回家还得满足一个条件,那便是家住得比较近。因为体育课刚上半小时便下雨了,而这些嫌疑人都是我的同学,在下雨时便全部集结在了体育馆。倘若其中有人回家换洗衣物,时间上必须保证半小时内完成。而杨奋丘即使坐车回家都有二十分钟的车程,往返怎么可能足够。因此杨奋丘的嫌疑我们也可排除。
同样的,小矮子段露亦的嫌疑我们亦可轻易排除。而这就得取决于你是否还记得我的自行车的坐杆夹由于一些缘故无法移动。也就是说车座的高度并不能调节,而我远比段露亦要高上很多,而且车座的高度对我而言都已经属于拉伸筋骨了,更别提矮小的段露亦。不可否认的是,她确确实实可以站着骑我的自行车回家,但这样存在一个逻辑问题,那便是她为何要选择我的自行车。要知道,她早上时已然知晓我的自行车出了问题,车座高度无法调节,对她自然是不合适的。如果非要选择一辆自行车骑行的话,她大可以选择别人的自行车,毕竟别人的自行车车座可以调节,骑起来更加舒适。而且班里许多同学跟我的做法一样,都是在体育课上将钥匙放在教室里,只要是她周围的同学,自然可以轻易知晓自行车钥匙放置的位置,故不存在她只能知道我的自行车钥匙的位置从而不得已选择我的自行车这种可能性。综上所述,段露亦的嫌疑可以排除掉。
而张轲由于跟我座位距离的缘故压根没办法知道我放置钥匙的位置,可能连我这一习惯都不知晓。若是他乱翻的话,自然会被警告或者抓获,也就是说他完全没有必要用我的钥匙,反而可以从自己周围下手,这样一来更加方便且掩人耳目。因此,他的嫌疑也可以排除。
至于兰贝,与张轲的原因一样,跟我不熟所以排除。当然了,兰贝知晓我的钥匙的所在地,但是他是住校生。换句话说,他没办法知晓我的自行车的长相,因为他是这学期的新生,从开学至今由于学校的特殊规定,压根没出过校门——自然没有在校外撞到过骑自行车的我。即使能拿到我的钥匙,也没办法准确无误地找到我的自行车。

《八》
接下来还剩下三人,闫三木、梅机羁以及肖潇。
此刻或许有人会发问,既然凶手将一些物件留在了现场,为何段露亦跟梅机羁二者这么大的身高差距都能共同列为凶手,这也太不细心了吧?事实上,凶手留在现场的穿着既能符合段露亦又能符合梅机羁。就拿鞋套举例吧,虽说对段露亦而言有些偏大,但对梅机羁而言则刚好合适。为何呢?因为梅机羁的脚的大小可与身高并不匹配,他的脚要比同身高的人小上很多。这样解释,想必诸位能够理解其中缘由了。
对于这三个人而言,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利用已有线索判断出究竟谁是凶手,但我有九成的把握猜出真凶。而我心目中的真凶人选,自然是闫三木!
想法自然是要用事实来证明的,我很快便将想法告诉了警察。起初他们自然不愿相信我,但毕竟此刻他们不知所措。
“你们可以调查一下教室的监控以及周边路段的监控,以此来确定闫三木究竟有没有拿我的钥匙骑我的自行车。当然了,我清楚你们不能随意调查民宅,但我想若是他偷拿了我的钥匙以及骑了我的自行车的话,总得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如是向华清宸说道。
  他点了点头,便随即展开调查,结果自然与我的预期相同。
  于是乎,闫三木便被警方请到了局里喝茶,而我则作为证人,证明他确确实实拿了我的钥匙并骑了我的自行车。
  他进去时神色看不出一丝惊慌,在警方盘问时也很老实地交代了一切事情,没有半点迟疑。
  “杀人动机呢?你跟刘涵茂有什么深仇大恨?”冷辰询问道,王檀木在一旁记录。
  “深仇大恨?”闫三木笑了笑,“哪有什么恨意,只是爱与自私作祟吧。”
  冷辰警官提高嗓门:“说明白点。”
  闫三木冷哼了声后说道:“很早以前我便喜欢上了她,也追求到了她。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是那类人,如若我追求,不,喜欢上她以前便知道她的为人的话,我是不可能喜欢她的。遗憾的是,在我喜欢上她后,她的一切似是可以被包容般,我反复地在内心里美化她的行为,不断地自欺欺人。
“即使被背叛了,我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选择了放手。可放手哪是说说那么容易?我深深地爱上了她,无法自拔,即使明知喜欢的人有多么下贱,我还是难以抑制见到她时的那份悸动。
“我就在这复杂的情绪中反复思考,我不知道如何去做才能不去爱她。每每看到她不开心,我会为她担忧;每每看到她的笑容,我却会害怕她在为某个异性而喜。我想要她快乐,却又渴望得到。
“或许说了你们也不理解,就权当是因爱生恨吧。总而言之,我再也承受不了这样的心理,就连学业也是一落千丈,便走上极端——杀了她。这样一来,当然可以解脱,你们能理解吗?
“只要我见不到她,便不会去想她,喜欢她的这份情感也似是销声匿迹。这是我做过实验的!每每寒暑假,只要很长一段时间她不联系我,我便总会自以为已然放下一切,可每当她的一条消息发送过来,我便会再次从梦中惊醒。
“不,应是再次坠入梦乡!当然了,我放不下她,自然不可能去主动删她或是屏蔽她。我就是这么自私,为了自己而杀害了她,也没必要再用什么优美的辞藻美化自己杀人这一行径。”

《九》
杀了刘涵茂后,我的内心是茫然的,说不上激动不已,倒也谈不上惊慌失措。
当我开始布置现场时,竟发现她的血居然沾染在了我的校服胸口处,而且量很多,我一时失了神。
当我回过神后,我先是将不该带走的物品仔细清洗后留在现场,而后便打算回家换洗件新的衣服。
由于今天是庆典,学校很乱,也没有明令禁止学生出校门——当然了,住校生除外。他们因为没有出入校门的身份卡,是无法成功进出校门的,但我并不住校,所以回家一趟还是很方便的。
不可否认的是,监控会拍下我杀人后的这些行迹,若是警察调查这些的话,我难免会落网。但若是我不回家换洗衣物的话,现在就会落网。
或许你会问,那我大可以直接回家而非借用某人的自行车。这样一来,教室的摄像头将不会拍摄到我偷拿钥匙这一行为。
事实上,我也曾这么想过。可是我今天早上出门从手机上看的下雨时间显示,不出二十分钟将会下一场大雨,若是我不能在集结队伍时及时赶来,免不了会遭受怀疑。况且我家离得比较远,若是走回去的话,往返得将近一个小时。骑自行车的话,则可尽量缩短到二十分钟左右。
我早都说过了,我在行凶后的行为那就是赌博,我赌的便是警察不会调查教室的监控,也不会发现我偷拿别人的钥匙回家换洗衣物。
没错,我赌输了,但输了就是输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当我骑自行车回到车棚时,外面的雨正好下大了,很大很大。无奈之下,我便跟许多人一样站在阳光板车棚底下耐心等待雨停——我坚信它不消五分钟便会停下。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雨停后,我便将自行车放回原位,然后急忙赶到体育馆去集合。这时许多同学也才从其余的避雨处纷纷赶去。因此,我此刻并不担心会因为迟迟未到而被同学们怀疑。
当他们发现刘涵茂的尸体时,我还要佯装震惊,真烦。
也许你们还是无法理解我究竟为何要杀死刘涵茂。是的,站在大义面前是不可能理解我的行为的,那么烦请你站在我的角度思考——一个极其自私却又极力想要去表现得无私的人的角度。如若如此你还是无法理解我的行为,权当我是心理变态吧,我也无话可说。
事实上,杀人前我也曾想方设法地得到救赎,也求过他人,但换来的只是沉默——对方并未给予我过多答复。
这也难怪,我们非亲非故,他又为何必须帮我那么多,路毕竟还是得自己走的!所以我并不憎恨他。

《十》
“我想这些便是你所知道的一切了吧,雪绘?”凌云终于叫出了女子的名字。
是的,他一开始并未注意到来者是自己的老熟人,而是一直低着头干自己的事儿。直到利用女子生辰八字进行推演时,才发现许多事情跟自己所经历的如出一辙,而后才意识到了这一切。这也是为何他在开口前一直紧闭着双眼——只是不希望眼泪滴落得太快。
“对,但你想说的不只是这些吧?”雪绘声音有些嘶哑。
“闫三木和梅机羁以及肖潇二人有着很大的区别,比如身高以及视力上的区别。闫三木当年的个头站在一辆平白无奇的小汽车前可以直视车窗,而梅机羁足有一米九之高。肖潇戴有上千度的眼镜,视力很差,而闫三木几乎不用眼镜便能看清东西。他当年犯案前曾骑自行车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当时天色已晚,乌云密布,若是视力很差,基本上什么也看不清。但他却能在很长的一段距离之下,清楚地辨认出一条小狗的存在,足以说明他视力之好。对了,这可跟夜视能力的强弱没有直接关系。举个例子,视力很差的人在白天依旧看不清远处的东西的。”
“嗯,但你说这些干嘛?”雪绘有些不解。
凌云顿了顿,说道:“是啊,我说这些干嘛……我……”
“当年我还曾怀疑过你呢。”雪绘笑了笑。
“啥?我跟闫三木可有着很大的区别,他那么喜欢打乒乓球,而我什么运动可都不喜欢啊。不,我们二人完全没任何共同点,你怎么会以为我是凶手呢?”
“唉呀,我不全靠直觉的吗?也许是害怕也说不定呢。”雪绘的神色总算有些舒展。
凌云调侃说:“我们当时的关系可没那么好,怎么,害怕你同桌是杀人犯?”
“我……”
又是一阵沉默。
“其实吧,闫三木杀人前曾找过我,你也知道我喜欢算命,但他是不经意间找到我的,而我通过许多细节才确定了他是我的同学——闫三木。”
“哦,他跟你说了什么?”雪绘好奇道。
“他咨询有没有办法破解他心理上的矛盾,我……我给他的答复是尝试去喜欢上别的人。”
“这应该很难吧?”
凌云点了点头,苦笑道:“是的,所以他再次拜托我算算他的姻缘,我……”
“结果如何呢?”
“他见我几天都没有回消息后,便不再多说什么。”
“那你为何不回复他呢,是没结果吗?”
凌云哈哈大笑起来,而后表情严肃:“结果?当然有,但我也是个自私的人啊。”
“那你为何……”
“他……命中与你有缘,只要我介入你们二人之间,便可以撮合你们。可是我所能做到的最多是放手,而非极力撮合自己心爱的人跟别人在一起!”
“那……”
“也就是说,我本可以拯救他,不,拯救他们,但因为我自己的自私,杀害了他们二人……”
忻雪绘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面前的男子,只好切换话题。
“苏逝,我问你,既然你喜欢我,甚至不惜断送二人前程,那你为何……”
那是因为我们二人注定有缘无分……
(全文完)

评分细则:
1、利用逻辑排除杨奋丘嫌疑(0.5分)
  2、利用逻辑排除苏南嫌疑(0.5分)
3、利用逻辑排除张轲嫌疑(0.5分)
4、推理出序文中的我与正文的我不是同一人(0.5分)
5、答出真凶是闫三木(0.5分)
6、利用逻辑排除肖潇嫌疑(1分)
7、分析出苏逝的自行车被人使用过(1分)
8、利用逻辑排除兰贝嫌疑(1分)
9、利用逻辑排除梅机羁嫌疑(1分)
10、利用逻辑排除段露亦嫌疑(1.5分)
11、推理出雨披应当是湿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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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08: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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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2 0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唧唧 于 2021-7-17 09:22 编辑

结论
1.凶手是闫三木
2.凶手使用了文中“我”的自行车
3.自白中凶手所说的意料外的事,指的是作案时雨衣的破洞使自己衣物上占有了血迹。
4.凶手去到了课室,翻走了“我”的车钥匙,且被监控拍到,所以最后警方会发现。
5.杀人动机是父母的离开,黑猫造成的。


还原
(这题主要是逻辑思考过程,所以解答方式用对话问答形式表示,思考过程很细化,有我对问题的各种纠结和最后的判断,角色分别有解题方的唧唧辅和作者苏轼负责主要推理)      苏:
鸡鸡啊,你怎么看待这题的凶手?切入点是哪?
      唧:
凶手就是文中的“我”!!故事以第一视角讲述,开头的序是凶手的自白,而且,下面的故事也都是凶手的自白!
为什么?文章里有很多这方面的暗示,比如说上课我看脚的变态行为,这种无线索关联的描述为的是什么?再比如结尾说的暇意时光也是对应开头凶手自白中的意外暴露,指自由的时间不多了,不是吗?
还有从作者设置提示1的考虑,九个嫌疑人,如果文中的“我”和案件没关,单纯是讲述故事一方,又为什么算进提示的嫌疑人里呢,为什么不提示中明确排除呢,像说老师等人不是嫌疑人。
原因是“我”是凶手,这种可能性也很大,我说的不对吗?怎么样,看穿了你的小陷阱。
      苏:
你说的对了一小部分,我之所以把“我”也算进要判断排除的嫌疑人里面,确实很可能是“我”就是凶手,但是呢,我是要你考虑判断“我”是不是凶手,而不是让你用这种取巧的小心思去猜作者的思路。这就以为答对了?你说的各种暗示又能代表什么呢,只能说有这种可能性,或者说你怎么确定否这是不是作者的故意误导呢?有没有更直接的逻辑线索证据?
      唧:
当然有啊,你是瞧不起我逻辑流之神?做题这么久了,故意误导肯定也在我考虑范围内,这题的凶手确认,我用的是排除法。
如何排除,我们把提示1单读抽出来解读【九位嫌疑人中的八位为除了警方办案人员,白笙,林苟萌,席不晋外的,以明确姓名在谜题篇登场的校内人员】,你算算文中出场的角色,除“我”以外八位是指有姓名出场角色,一个个排就完了嘛。
我把每个角色姓名都记住了,潇潇、肥亦、梅鸡鸡、粪球、闫三木、兰贝、张柯、苏南。
这八位都是出场的且有人名对吧。
从潇潇开始,潇潇近视1000度,这绝对不符凶手自白中脱下眼镜骑自行车的场景,试想一下,在摸黑环境里,你可以看见远处的狗挡路?近视一千度的人啊,所以潇潇是凶手这个点可以排除。
再看住校生兰贝,学校对住校生设定的规矩是不到寒暑假无法出校门,而自白中的凶手却可以在周末出去遛当,正在校庆未放寒暑假的时段中,住校生兰贝不可能出去吧?所以也可以排除。
而苏南呢,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在流血的杀人现场穿这样不太合理吧,所以..排除!
还有...还有就是凡秋,他坐车的吧,没有自行车!编不下去了,文中还有个奇妙的角色是那个“我”看脚的那个女孩,她的出现有点匪夷所思,修自行车时又碰到了“我”,但是她又没有人名,不符合提示1中的嫌疑人明确姓名这个条件,那为什么要设置这样一个人物呢?所以我猜的话可能作者想塑造出“我”的一个变态形象,“我”就是凶手吧!
      苏:
额,其实这个角色只是个混淆的,就是为了扰乱你这种傻屌的思绪。
排除的分析呢?怎么了?细节摸的还可以啊,不继续排下去了?
知道吗,如果你答案用这种方式解,我只给你0.5的细节➕同情。
看你这样也是什么没想出来了。其实这题已经很强调了,逻辑推理啊,你管这种没头没尾的思考过程叫逻辑推理?
你的切入点就错了,凶手是谁,很重要吗?所有疑点还原了,凶手自然而然会出来。你忽略了关键的线索,只是在那里纠结凶手是谁。
给你开个头吧。记得吗?
1.骑自行车的“我”将雨披放在了未系上的塑料胶袋里。
2.当日下雨时到风向和停自行车的位置。
      唧:
风向...我记得体育课时突然暴雨,然后“我”跑向体育馆东门,风很大,逆着风....啊!西风!那是对着“我”的自行车的塑料袋!
题目写的停车位置,车棚在学校西边,门向东,“我”从车棚门进入后,把自行车车头向北停着了,挂在左侧手把上的塑料袋是对着西边的,且“我”去晚了,那个地方恰好没有车棚!最神奇的是五分钟的暴雨,没有淋进塑料袋里面,因为“我”回去发现雨披是干的,雨披跟塑料袋都是防水的,不太可能吸水之类的,那阵又刚下暴雨,也不是突然蒸发...
      苏:
不错,这就是第一个问题,雨披为什么会是干的?
试想想,如果“我”是凶手,雨披这个线索是连哪的?是谁用了雨披?你可以解释吗?
      唧:
那..凶手是谁先放下,我们先找到雨披的解释吧。
但是雨披的用途我也完全想不到,如果“我”不是使用的人,雨披是凶手用的,他会做什么呢?
emm,没想法。
      苏:
没用的东西,饭都喂你嘴前了,不会吃。
逻辑推理,你延伸线索去推理啊....
你也说了,雨披跟塑胶都是防水的,试想想,用他的人是在什么情形下拿走的,只拿走了雨披?还是怎么样?
      唧:
我不知道雨披什么用啊..难道是多穿一层保险点?
      苏:
退出网推吧。
我告诉你怎么找逻辑,虽然我们不知道雨披用去做什么了,但是有人拿走它的话必然有三个情况,一是只拿走了雨披,二是拿走了塑料袋包括雨披,三是拿走了自行车..
      唧:
然后呢?说这些什么用?
      苏:
这个是确定使用雨披的行动模拟,你至少可以看到他的路线,这种线索之后可以连很多东西的,你先不要打断我。
你前面也说了,雨披跟塑料袋是防水的对吧,使用者是不可能单独只拿走雨披的,因为塑料袋如果还在原位,也会有雨水进去,而雨披放回原位后,就不会是最后干的状态了。
所以说,这个模拟假设只有两个成立的场景,使用者拿走了塑料袋包括雨披,或者他把整辆车带走了,也可以说雨披和塑料袋必须是在一起状态下被拿走的,区别只是有没有包括那个自行车罢了。
      唧:
牛逼!但不知道什么用。
      苏:
我们假设这个动了塑胶袋的人为X。
你有没有发现,这个自行车很碍眼,如果能找出X并不是使用自行车,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意思的猜测。
比如如果X只是需要使用雨披,但他不可能只拿走雨披,他也拿走了塑胶袋,为啥要使用袋子呢?
      唧:
我有一个惊人的推理!
      苏:
开始你的表演!
      唧:
假设,我说假设,假设X没有用到自行车,像你说的,为什么要拿走塑胶袋而不是单独用雨披。
原因是——凶手需要用的是塑胶袋!
      苏:
塑胶袋什么作用?
      唧:
人啊,有一个惯性思维,你利用了一个盲点,像是这里的塑胶袋,袋子装雨披,我们总觉得那个拿走东西的人注重的是雨披,雨披才是关键,但是忽略了塑胶袋啊,
每个东西都有自己的价值,既然X的拿走的是塑胶袋和雨披,我们怎么能忽视塑胶袋的价值呢?塑胶袋这种东西可以做什么,可以装东西。
装什么?
记得么,题目明确说明了,凶手犯下了一个错误,我给你点提示,
1.亦可踩碎了潇潇的眼镜,而这段描述是眼镜掉落时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试问人受到这种警醒后还会盲目的狠踩眼镜吗,何况这眼镜是比较厚的。
2.自白中的凶手是有带眼镜的
      苏:
你想说袋子是用来装眼镜碎片的是么,凶手犯下的错误是自己眼镜碎在了现场,之后和潇潇发现尸体时故意踩碎的他的眼镜,混淆警方。
但是啊鸡鸡,你这种只能算合理猜测,我要的是推理,比如你的假设,就是根据一些有可能的线索做的一个主观假设罢了。
      唧:
其实我是可以排除凶手使用自行车的。
记得么,“我”自行车的停车位置,之前那里带出了西风的逻辑线,但是啊,它还可以有一个逻辑线,这是上届兰亭序教会我的。
【自行车车身露出了一半】【笔直进去后,在两排车中央骑到底】
自行车的位置属于第二排最里面,而那个视角啊左侧的袋子是被遮住的,也就是说,进车棚的人,是无法第一时间看到那辆车上的塑胶袋的。
      苏:
什么意思?看不到视角?
      唧:
比如说如果你停在第一排最里面,和第二排最里面是不一样的,虽然塑胶袋都是左侧,下面一排袋子的遮蔽角度是近乎直线,而第一排是类似斜线,
这么长的的车棚,刚进去的人怎么可能突然就选中“我”的车呢?
      苏:
看似有点道理,你说选中“我”的车,为什么一定要选“我”的?
      唧:
这就是关键了,“我”的自行车,并不是特别的,同班上有不少和我一样将钥匙放在笔袋里,又不是找不到钥匙,为什么一定要偷“我”的呢?原因啊,
是因为X看中的并不是自行车,而是上面的塑胶袋!而且这个塑胶袋的位置是很难从外面直接看到的,除非说啊,凶手一开始就知道塑胶袋在那个位置。
为什么一开始就知道?因为啊,凶手看到“我”停车了。
这种情况只有那个嘲笑我的肥亦知道。
      苏:
恩,有理有据,挺精彩的脑嗨啊!
      唧:
答案不是这个?傻逼题不做了。
      苏:
你别急嘛,一点挫折,走了弯路是可以矫正的,当然,通过推理。
下面我反驳你几点,
1.首先你说肥亦踩碎眼镜有问题,请问有什么问题呢,听到声音就会被警醒然后注意到眼镜?这只是你的乐观想象,只是你希望的结果,因为这样,你的逻辑才能通顺,但事实是,受到惊吓或者听到声音和不小心踩碎了眼镜并不冲突,这里无法作为一个逻辑什么的。
2.你说的视角推理,你想啊站在两行车前,什么因素决定你的视野范围,你的高度、车的距离、车的密度、你是否近视,题目有给你这些条件吗?
你就一股脑的瞎想。
3.你最核心的逻辑是说为什么X会看中“我”的车吧,知道吗,谁说塑胶袋只有你有了...题也说了,雨棚里很多其他人放雨衣,他们就都没有袋子?从现实考虑一下啊喂,
而且选择车这个事,也可能只是你们认识比较熟,对熟人下手心理上也比较安全吧,这些因素都是不确定的。
      唧:
....那我找不到线索了。
      苏:
你只是懒得想了,因为自己辛苦的结论都被反驳了,其实我说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不要猜,推理题一定会给你线索的,用好点好吗?
我们回到起点,X到底是图什么?塑料袋?雨披?还是自行车?
既然你注意到凶手自白中说自己杀人遇到了意料外的事,这个事是什么呢。
      唧:
眼镜?
      苏:
还尼玛眼镜呢,你是不是看不到警方检测时发现雨衣有破洞?
这种直接告诉你凶手失误的线索,你想都不想?
      唧:
破洞怎么了..不是最后检查时没发现有人衣服上有血迹么..
啊!如果这线索就是对着自白中的意外,是凶手意外衣服沾上了血迹,那么最后没有血迹是因为,
凶手换了衣服?这样就用到自行车了!
      苏:
恩,这才是用到了线索的推理。
      唧:
所以说,凶手得出去一趟,用了“我”的自行车,而拿到自行车,必须去教室。
这样就有意思了,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苏:
开始你的第二次推理!
      唧:
这题确实是用排除法,只是我在一开始没发现关键线索,排的不够好。
我们列出所有嫌疑人,分别是潇潇、肥亦、梅鸡鸡、粪球、闫三木、兰贝、张柯、苏南。
1.首先我们确定,凶手呢在作案中呢,发生了一个意外,就是雨衣袖口破了一个洞,而这个洞导致凶手的衣物沾有血迹,
在这种情况下凶手选择骑车回家,所以偷了“我”的车,
而且啊,教室是有监控的,乱翻东西后会被保安室的人汇报给班主任,而早上班主任也没有请假,我想这里就是题目最后问的“警方是否能抓到凶手的回答吧”,
答案是会的,因为监控拍下了凶手进教室的原来的衣服,而那几个嫌疑人都是一一被其他监控排除下去,然后找出的,凶手原来的衣服也一定会被对比出来吧。
而凶手衣服的变化,会客观的暴露在监控下,这就是答案是吧。
而且呢这也可以排除苏南呢,毕竟有车的人不会再去课室偷钥匙留下证据。尤其看过很多推理小说、影视的凶手,这种低级错误不会犯,对吧。
2.潇潇也可以排除,开始就说了,自白中的凶手能看到漆黑远处的狗,这绝对不是个近视1000读的瞎子能做到的。
3.兰贝是住校生,根本就出不去,所以排除。
4.张柯呢,没有给太多描述,但是啊,他跟文中的“我”并不熟对吗,“我”是在全班下去后把钥匙放进的笔盒,能知晓这一条件的,只有熟悉“我”的周围座位的同学,离“我”最远的张柯自然不可能找到钥匙了。
5.梅鸡鸡也不行,因为自白中的凶手绝对不是什么高个子啊。注意到原文【我站在一辆平淡无奇的小汽车前,直视着车窗里似是狰狞的面孔微微一笑,它也回馈给我最真挚的笑容。而后我后退了两三步,弯下腰将鞋带重新系紧。】,平淡无奇说明了不是什么特殊高度的汽车,而普通的小汽车呢,车窗高度不会是个正常成年人的高度,而凶手的站位是紧贴着车门的(后退系鞋带说明了这点),所以说能直视车窗的凶手,高度也是贴合小汽车的,一米九的鸡鸡,恐怕不行吧?
6.凡秋呢,也不是凶手哦。   可惜天公不作美,体育课刚上半小时便突然起风了,紧接着便是几声沉闷的响雷,而后是一瞬闪电,大雨便哗哗齐下,洗刷着地上的一切】
体育课加了一小时,但是已经上了半小时了,算上杀人时间,凡秋回去的路程开车都要20分钟,来回早就超过了这个时间。
什么?你说不一定是回家?学校周围确实有商店啊,那为什么要拿走自行车呢凶手,当然是不考虑在周围随便买了。况且身上都是血迹,你在外面买衣服换么..
      苏:
等一下,你答的不错,差不多对了。
但是呢,我希望你以后别从题设找嫌疑人列出来,或者是扣字眼什么明确出场姓名,像是那个“我”看的美腿女孩,她没姓名就不是凶手了?
      唧:
啊,你是问我她可以排除么,现在我也知道了,有一处细节是,最后修车的“我”在自行车修理厂遇见了那个女孩是吧,说明她也有自行车,前面说了,凶手在学校并没有自行车哦,所以才要偷车。
恩?你说自白中凶手不是有自行车么,谁知道那是不是借的呢哈哈,也许,“我”昨晚借出去的自行车就是给凶手的啊!!
嫌疑人还差谁啊,肥亦和闫三木。
肥亦呢,其实也不符合凶手哦,虽然身高矮,但是你想,一个要骑车的人,为什么要挑一辆不适合自己的自行车呢?自行车的座位高度啊,是和人的腿长有关的,肥亦可是我矮半个头的短腿啊。
“我”的自行车车座比较高,早上也和肥亦说过了啊,她应该知道,而车座坏了还要去骑,又不是什么高等性能昂贵的自行车。
“我”座位周围也不少人把钥匙放在笔盒里啊..
剩下的人就是凶手了吧—— 闫三木,这名字是你故意设计恶心我这文盲的么,让我悄悄忽视他,虽然他出场只有一句话,但所有人中就剩他一个了啊!
      苏:
能不能分析下动机呢,虽然题目没有给足够线索。
      唧:
那就是也有线索吧,可以试一试。
首先闫三木是个男的对吧,在凡秋打篮球时与梅唧唧发生矛盾,还是三木制止的呢,
要知道凡秋是因为在女生前丢了面子才闹的,说明凡秋是单身男性啊,三木不可能是她女朋友什么的,在篮球场上贴着这种直男身边的,只有男人了吧。而这个起因,因为“女生”而闹矛盾,我觉得也可能和动机有关,三木为什么仇恨黑猫,自白中的表述看这人是很有计划性和理性的,为情?为朋友?都不太符合。
而凶手自白中呢,说是为了“复仇”才杀的黑猫,那么什么仇呢,如果题目有故事的线索,我们发现,凶手自白中,家里好像没有父母(路由器开启家里没人、包括只和爷爷奶奶交代后事)
,我想凶手所谓的报仇,很可能指的是父母的消失。
而这一点与黑猫这个人设连起来,黑猫喜欢乱搞关系。
凶手的爸爸很可能之前是学校的老师,而他家庭的破裂,可能是黑猫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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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2 14: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兴趣使然,爱好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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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3 02: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苏南。以下是推理过程:

八个嫌疑人:苏南,肖潇,段露亦,杨奋丘,梅机羁,闫三木,兰贝,张轲

第一种可能:体育课期间作案
上体育课要集合,随身带雨具肯定会引起注意,暴雨没有预兆,很难说恰好赶在暴雨之前回教室取,如果下雨后回教室取则容易撞见同学没机会单独行动。
所以,凶手不是本班学生,也不是体育课一起打篮球的人,排除之后只剩下苏南(段露亦不知道是不是本班学生,但既然在叫全校集合前到场还一直和班长在一起,大概率是的)。

第二种可能:昨夜作案。今天教室的刘涵茂是凶手伪装的,所以才“在桌子下面神色慌张地看手机”。
先排除杨奋丘 兰贝 张轲,在班里座位固定不可能伪装死者。
段露亦太胖,梅机羁太高,不能伪装死者。
班长高度近视不可能不戴眼镜作案。
只剩下闫三木和苏南。
苏南嫌疑最大。第一,她是女生更容易伪装成死者,且不是同班同学,可以进教室充人数。第二,“我”的自行车昨晚被用过,调座位说明使用者想伪装成个子高力气大的人,凶手是女生的可能性反而更大。第三,她对自己的自行车爱不释手,所以犯案时不想骑自己的车,才来借“我”的。

两种情况下都是她,那就没跑了。)
int FortNeu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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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3 10: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丶烟花易冷 于 2021-7-13 10:56 编辑

作答者:鬼域 帕帕

一、凶手:杨奋丘


、证据
1.“我”【没有规规矩矩地将雨披折好放进袋子】,【塑料袋都懒得系上】,我没有把塑料袋系起来并且后面自行车停的位置没有遮阳棚,但是【今天下过雨,但我却并未使用过雨披,它还是干的】所以有可能是凶手换走了我的雨衣,但是我没发觉,而且凶手既然自己有雨衣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并且校内买不到雨衣,所以不可能是偶然碰到下雨才用了我的雨衣。并且我回家的时候没有像【昨日下雨的缘故,自行车有些部位还残留有雨水的痕迹】【用卫生纸简单擦试】,所以推理得出凶手并不是用了我的雨衣,而是用了我的自行车去行凶。那么凶手为什么要用自行车呢?1个小时难道不够杀人吗?不在场证明。凶手很有可能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所以才需要用到自行车。
2.【我座位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有将钥匙塞进笔袋的习惯】所以凶手很有可能今早偷了我的自行车钥匙,凶手昨晚用完我的自行车【乱调高度的缘故】很有可能也是因为今天杀人要继续用我的自行车。
3.“我”掏出英语书时间不到1min,所以杨奋丘很有可能是躲在后面观察我的自行车、自行车钥匙。
4.杨奋丘和梅机羁动手后可以大胆推测,杨奋丘肯定没有继续打篮球了,毕竟很丢人,所以这个时候离开确实很合乎情理,所以这也很有可能是提前计划好的。


三、线索
1.【摘下眼镜准备出门】推理得出凶手并不是一直戴着眼镜,而是需要的时候才戴上,所以可以排除班长肖涵。
2.那么后文中的“我”在凶杀案之前把车借给了把座位调的很高但是没有引起“我”奇怪的凶手,所以凶手是个跟“我”差不多高的人,所以此处排除矮我一个头的段露亦的嫌疑。


四、排除
1.我:排除。“我”讨厌运动+凶手喜欢乒乓球=我不是凶手。
2.杨奋丘:凶手。没有自行车+家住的远+可能离乡村近+动手后可能离开=嫌疑最大。
3.梅机羁:排除。操场打篮球+动手后极大可能继续打篮球。
4.闫三木:排除。动手跟自己没关系后面极大可能继续打篮球。
5.肖涵:排除。高度近视=不可能摘掉眼镜骑自行车。
6.段露亦:排除。比我矮一个头+脚小=不可能把自行车座位调高而不引起我的怀疑。
7.苏南:排除。自己有一部高档自行车=不可能借我的自行车而不引起我的怀疑。
8.兰贝:排除。跟我不熟+住校生=不会跟我借自行车。
9.张轲:排除。毫无交集=没有跟我借自行车。




努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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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3 1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多串君 于 2021-7-15 11:53 编辑

此题分两个视角来考虑:上帝视角和警察视角。

       一、上帝视角
       作为解谜者的我们(即上帝视角)所掌握的线索自然比警察要多,首先从此视角来对谜题进行分析。        在此视角下,可以很明确的知道凶手正是:“我”。因此以下只对凶手的杀人手法及相关心理进行分析。
       1.凶手的特征
        从上帝视角来看,凶手为了此次犯罪做了详细的计划,且成竹在胸,自认为难以留下把柄,但实际上,凶手却是个大意的人。从雨衣不叠、袋子不绑、雨衣上的洞可以看出。因此凶手作案只是为了不留下太多线索而谨慎行事,但究其本源还是一个马虎的人。
        2.案发时间段  

         从上帝视角不难看出,刚开始下雨的时候,凶手就往教学楼去避雨了,直到雨下完为止。并且在这段时间发现死者失踪,之后通过搜寻找到尸体。这一整段时间,凶手没有机会去作案,因此行凶是在下雨前,并非下雨时或者下雨后,由此一来,凶手穿雨衣的目的就单纯的是为了防止血液溅到自己身上,而并非避雨。因此推测:凶手是通过天气预报加上体育课的天时地利人和,特意选择了这一天来作案,把带雨衣当成合理化行为。
          3.凶手雨衣的洞
雨衣的洞口占有大量死者的血迹,且警察排查并未发现有人衣服沾有血迹,单不说血迹难以清理,就从荒废的厕所出来再跑到有水处进行清理,想要不被发现是很难的,而换衣服则更加明显,也排除这种可能,再加上案发时并未下雨,排除用雨冲洗。
        因此得出结论:凶手发现了雨衣的洞,故而做了防范,所以没有沾到血迹。(诸如雨衣内的手臂上再套一层东西之类的)。
        而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凶手是什么时候知道有这个洞的?有以下几种可能:
       ①凶手一开始计划杀人的时候就知道雨衣有洞,但还是选择带这件雨衣。这种情况是不成立的,凶手既然慎重思考了杀人计划,从决定杀人到实施有充足的时间来准备作案工具,从学校地图到天气预报都做了精密的计划,没必要特意愿意有洞的雨衣来冒这种风险。   
   ②凶手是当天早上才发现雨衣有洞,但是由于时间问题,已经来不及更换,所以只好带着出发,另寻遮挡洞口的它法。这种情况也是不成立的,凶手实际上是一个马虎的人,雨衣也是很久不叠,当天也是随便就拿着放进袋子里了,况且洞口并不是很大,揉作一团之后很难发现。
       ③其实一开始并没有洞,而是杀人过程中,死者反抗才留下的洞。这也是不可能的,与上述结论相悖,凶手并没有沾染血迹。

      因此,只剩下一种可能:


      ④凶手准备实施杀人计划,准备带走雨衣穿,或者穿上雨衣时才发现有洞(无论是一开始就有当时才发现,或者穿上的时候被调高座椅的自行车哪里挂到的,结果一样,就不细分了),但是已经没有办法更换雨衣了,情急之下用刚好携带的袋子套手臂上以防止血液沾身。至于为何不直接套在雨衣袖子外边就自然不用多说了,这样做只会留下明显的套过东西的痕迹,反而更容易暴露。(而最后凶手回家后,只把雨衣拿上去了,并没有袋子,也证明了袋子已经消失了,至于雨衣明明放在现场,为何还有带回去的雨衣,后面分析,此处不做赘述)
        此处又衍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很多学生为了方便,把雨衣放在停车棚,既然如此,为何不偷偷使用别人的雨衣?
        因为偷了别人的雨衣,事后丢在案发现场,倘若被偷之人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凶手就会被直接锁定为偷雨衣的人,调查方向就会变得明确,这样一来只会暴露的更多,故而凶手没有使用这种方法。
4、第二个雨衣

        凶手明明把雨衣留在了现场,但最后回家上楼还是带着一套雨衣,这是因为凶手事后又买了一套雨衣,防止被其他人发现明明下雨自己却没有雨衣的事实,避免别人起疑,为何笃定凶手又买了一套雨衣,原因如下:
         ①车棚在学校进门西侧,门朝东开,凶手把车子停在最里面,也就是最西边,由于车位的问题,车子的一半暴露在车棚外,由于车头是朝北放置,则暴露在车棚外的一半是车子的左半边。而放雨衣的袋子正挂在自行车的左边手把上,且袋子口并没有封住,因此下雨的时候,雨会进入袋子打湿雨衣。而最后“我”回到家时的雨衣是干的,所以“我”的雨衣已经换过了,不是一开始的那一副。
        ②由于车锁钥匙在教室,教室又有监控,也排除了下雨那段时间有人骑走自行车,导致位置发生变化,从而没有淋到雨的可能。

        ③回到家时,只带着雨衣上楼了,并没有拿袋子,但明明一开始袋子就并不是在自行车上挂着的(题中关于挂袋子的描述可以说明,就不复制过来了,另外:由于昨天就下雨,车子都湿了,倘若袋子一开始就在车子上,袋子里也必然有积水),因此也说明雨衣确实被用过,且袋子已经不见了。

         综上:凶手案发之后把雨衣丢在了现场,处理了沾有血迹的袋子,随后又在学校商店买了新的雨衣放自行车上。
5、凶手的行动轨迹
       ①凶手事先仔细了解过学校的布置结构,自然不会轻易暴露在他人视野中。
        ②自行车放在车棚最里面,也就是最西边,会有一半车暴露在阳光下,也说明西侧很有可能也有出口,凶手可以从西侧偷偷溜入,躲过本来就不怎么关心这边动静的保安的视线。
         ③警方从监控录像中锁定了8个经过路口的嫌疑人,但是却不包括凶手,(凶手自爆是第9人),故而说明凶器并没有经过监控,也证明凶手确实是费心研究学校布置了。
       结论:凶手的行动轨迹很隐蔽,恐怕很难有目击证人,这一点对警方来说,很不乐观。
二、警方的视角

1、案发现场

    单单从现场来看,可以确定的信息有:

   ①凶手行凶时穿着雨衣,且事后把雨衣留在现场。
    ②凶手雨衣上有个洞,但是从事后调查发现并没有沾有血迹的人员,可以推断出凶手做了遮挡,且可以得出凶手知道雨衣有洞这一信息。
    ③可以根据现场雨衣的湿度以及死者身上衣服的湿度,可以判断出案发时间是在下雨前,从而进一步锁定凶手穿雨衣完全是为了杀人,并非避雨,进而得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事件,进而得出凶手是临时才发现雨衣有洞,继续进而得出凶手恰好身边有可以作为袖套的东西,遮挡住了血迹。    结论:凶手当天是带了雨衣的人,且雨衣必定是放在没有监控的位置,且恰好有可以当袖套的东西在雨衣附近。

2、嫌疑人排查
       警方虽然一开始把嫌疑人锁定在出现监控内的8人,但是随着调查时间的进行,没有突破的话,一定会把方向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会逐步扩大到当天上体育课,且没有可靠不在场证明的人身上。

       在此有几个调查方向:
      ①死者的手机信息:这种荒地案发地点,极有可能是被某种威胁或者诱惑约过来的。而死者来荒地的时候给自己的朋友说过,因此也说明死者是自行过来的,也排除了死者被绑架过来再杀掉这一情况,故而,手机通过信息恢复等手段,极有可能发现相关的被约信息。   
        ②雨衣:既然凶手的雨衣留在了现场,警察就可以通过调查相关人员,谁带了雨衣,且雨衣丢失的情况。如果没有进展,则说明凶手一开始就带了两件雨衣(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既然两件雨衣,为何不选择没有洞的。)或者凶手事后又买了一件雨衣,由于现场的雨衣有洞,自然不是新的,作案的时候用的有洞的雨衣,也说明即便是买新的,也是案发之后。为了严谨可以同时调查,调查当天谁带了两件雨衣,或者案发时候之后,谁有购买雨衣的记录。
     ③通过对雨衣放置地点周围的人进行调查,看是否有可疑人员拿过雨衣之类的。
通过这一系列调查,基本已经可以锁定凶手了,只是时间问题罢了。既:警察最终会抓获真凶。


三、凶手的失误

    1.雨衣的洞是凶手没有考虑到的突发情况,直接导致凶手预谋杀人这一行为暴露。
    2.死者的行踪,凶手没有想到死者去荒地的时候会把行踪告诉自己的朋友,导致尸体被过早的发现。按照凶手的计划,此处作为荒地,尸体是很难被发现的,尸体发现的越迟,关于作案时间的判断就越不准确,现场的信息就会更少,对凶手便会更有利。



[发帖际遇]: 多串君 做了跳舞小人的人偶,卖出后获得4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人啊,总会头脑发热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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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00: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发作答,来自:维梦 D.L.X.
凶手是我
1.凶手自述中说回去看望爷爷奶奶说明关系好,是晚上周一会上学所以排除周日,所以是周六去的,排除我借车给凶手可能。
2.凶手所留雨衣上有血迹,下雨作案血迹会被冲刷,所以作案时间在下雨前后,下雨后人员基本到齐,少数人没到也没有充足时间,所以基本判定死在下雨前
3.杀人雨衣洞应该是刀子(或其他)从洞中伸出杀人,所以血液较多,这点在许多推理小说,影视中都有提到,凶手与我都看推理,我甚至把钱夹在推理小说里,说明是真爱
4.我上课注意到刘,下意识行为,刘惊恐可能是因为凶手发了她不检点的东西约她见面,不然一个女生不会在上课突然一个人留在废弃教学楼
5.从逆风推断我是从西往东跑向体育馆,学校大门及保安在东边,我跑的起点可能是废弃教学楼,因为位置比较偏僻所以有可能
6.《五》中自述有迹象表明是一个人住,这点与凶手不谋而合
(凶手喜欢运动,但我是个死宅这点真的没想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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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5 18: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答:夜神 布衣青
幸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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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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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5 23: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是苏南。(通过凶手自白获取信息排除嫌疑人。)
1.凶手在自白书中明确交代过不戴眼镜出行,排除肖潇。
2.凶手在自白书中交代喜爱乒乓球,根据行文中的喜爱程度,可排除打篮球的梅机羁、闫三木、杨奋丘三人。同时,常年打乒乓排除体形较大的段露亦和作为死肥宅的“我”。
3.凶手自白中透露出凶手出行主要依靠自行车,进一步洗清杨奋丘的嫌疑
4.凶手自称复仇,兰贝和张柯是转学生,仇无从谈起
5.上述过程排除八人,仅留下苏南。苏南在出场时对手腕发力的运用极佳与从小练乒乓球呼应。家境贫寒和最后向爷爷奶奶告别呼应。在车棚也证明了苏南和凶手一样都骑自行车。身上的香味有可能是用来掩盖血腥味的。
ps:名字好恶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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