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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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赛] 【第四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二题《青花瓷》作者:御手洗奎因(红字修正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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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9 10: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tus 于 2020-7-29 18:35 编辑

作答人:维梦 Knight QQ:1986043995

首先,本案无合谋且王晴于和王老营被揭穿奸情之后的证词皆属实,排除王书记与何念,王老营与王晴于;死者死亡时间为5点10分,此时馆长正与人通话,且通话时气息平稳,谈吐正常,排除;5点15之前华无忧在直播,排除。

文中已经提示了,凶手就是馆内之人

一、胸章
陈尸现场有一个x咖啡厅的纪念胸章,背面的别针是别上的。文中已经判断出这枚胸针是凶手留下的,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不小心掉落;二是凶手故意留下。若是一,胸章背面的别针是别上的,说明凶手当时并未佩戴,但是胸章不佩戴一般也不会随身携带,所以不会是不小心掉落,一排除;所以是二,凶手嫁祸给丢失了胸章的人,这个胸章可能是他在馆内捡到的。排除白生男、华无忧。

二、杀人手法
首先根据死者头上伤痕判断手法,尸体头上的伤痕一是头顶的致命伤,一击致命,没有出血,二是后脑勺上很多血肉模糊的伤口,且在造成这些伤口时喷溅的血液飞到了凶手手臂上。凶手杀死死者有两种方法,先看第一种方法:用自己的力量拿起花瓶砸死死者,然后再用花瓶打烂死者后脑,如果是这样,既然凶手可以做到在死者头顶上造成一个不出血的致命伤,为什么还要冒着被血喷溅到的情况打烂死者后脑勺?只能是为了隐藏死者后脑勺上的某些痕迹,而凶手行凶时一定会尽可能少地留下痕迹,所以这个痕迹一定是不得不留下的。这个痕迹有两种可能,一是转移尸体时留下的痕迹,二是凶手的杀人手法留下的痕迹。如果是一,在这栋博物馆内,转移尸体无非是自己将之抱、背、拖拉至目的地,或者运用到“原始人生活区”的假山上的滑梯。凶手转移尸体的过程中一定会尽量减少转移的痕迹,所以如果自己手动转移,不会在死者后脑弄上无法消除的痕迹;如果使用滑梯,文中说到“他想试试能否爬上滑梯,但失败了,这滑梯上没有任何着力点”说明滑梯比较光滑,和普通滑梯一样,滑下去也不会受伤,所以痕迹并不是转移尸体所留下的。如果是二,凶手用上述手法杀死死者不过就是用蛮力砸向死者头顶将其击杀,根本不会在后脑上留下什么痕迹;所以,如果用这种杀人方法,后脑的伤口无法解释,排除这种杀人方法。

再看第二种方法:先将死者打晕,再将他放在滑梯上滑下去,之后把花瓶放在滑梯上滑下去,通过前文已经知道滑梯比较光滑,所以mgh约等于1/2mv^2,速率和直接从二楼扔下来差不多,加上花瓶很重,能砸死死者,这样一来,为什么死者致命伤在头顶但还是要把死者后脑打烂就说的通了,因为凶手利用这种方法导致致命伤在头顶但后脑上的打晕痕迹无法消除,所以只能打烂后脑,让别人看不出他的手法。所以,凶手用的就是这种手法。

三、证据位置
文中写道:
但办公桌左侧的地面上堆放着一串钥匙,这里面就有办公室的钥匙。除此之外,还有几本书、两件衣服、一台移动电源和一只“狼眼”手电筒,使得这片区域有些混乱,但是不见死者的双肩包。
“这里没有这些东西的!在孟尘回来之前还没有。”曹封凯指着这堆乱糟糟的东西说道。
“曹馆长是怎么知道的?”老警察问道。
“今天我同孟尘一起进的办公室,当时他刚从外面回来,进门后我并没有看到这些东西。”曹封凯说道。
老警察陷入沉思。
“这花瓶,还挺沉……哎!好险。”阿潜来到置物架前踮起脚尖抱下花瓶,但险些没抓稳掉在地上,阿潜及时抱住,看到瓶底书着唐隶。
“没关系的,这瓷瓶很坚固,摔在这木质地板上不会碎。你看这地板上的新印记,一定是这花瓶砸出来的。”曹封凯说道,因为他也不小心摔过自己办公室里类似的花瓶。”死者回来时背着双肩包,现在地上多了些之前没有的东西,而且双肩包消失不见此外花瓶明明很沉但还放在置物架最高处,地上又有最近被花瓶砸出的痕迹。这很反常,首先办公室内的花瓶最近既然砸坏了地板,为什么还把它放在架子最高处?再加上阿潜力气并不小,但在抱花瓶时还是感觉花瓶有些过于沉了,另外,死者的双肩包文中写道没有在其他地方找到,而且还有一件重要证物,凶手行凶时穿的溅上死者血的衣服也没有被找到。联系这些,可以推断,凶手暂时无法处理证据,又因死者有锁门的习惯,且钥匙都在他自己手中,即使门没锁,别人敲门如果没回应也会以为他已经锁门离开,不太可能有人进入,于是将死者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把血衣放进去,再将背包塞在死者办公室花瓶中,再将花瓶放到架子最高处(凶手将花瓶放到架子最高处就是以防万一有人进来看到花瓶里面有什么),等到下班后找机会处理。

四、凶器
再看凶器,凶器底部书汉隶,仓库丢失的花瓶底部书唐隶,所以凶器不是仓库丢失的花瓶。凶手既然能从仓库拿到花瓶,为什么不用从仓库拿到的花瓶杀死死者,而要用别处得来的花瓶?这说明凶手是在行凶后才发现仓库门没关好,也说明了凶手一开始的计划没用到仓库里的花瓶。那为什么凶手用汉隶瓶当凶器却从仓库拿唐隶瓶呢?根据前面所说,凶手一开始的计划没用到仓库里的花瓶,但如果行凶时用的花瓶是除死者办公室之外的花瓶的话,凶手为了隐藏凶器来源,要找到可以补上的,如果不用到仓库里的花瓶,那用到的就是死者办公室里的花瓶了,可以制造出凶器是死者办公室的花瓶的假象,但凶手行凶后路过仓库看见门没关,便进去拿了个和死者办公室的花瓶一样的花瓶,决定用这个花瓶假装自己原先的花瓶,隐瞒凶器的来源并让自己可以将血衣藏到死者办公室,虽然隐瞒了凶器的来源,但是这个做法却直接告诉凶器不是从仓库拿的;如果行凶时用的是死者办公室的花瓶,凶手的进仓库拿走唐隶花瓶的目的是想制造出凶器不是死者办公室花瓶的假象,隐瞒凶器的来源并让自己可以将血衣藏到死者办公室,虽然隐瞒了凶器是死者办公室花瓶的事实,但是同样也直接告诉了警察凶器不是从仓库拿的,凶手如果想要成功地隐瞒凶器的来源,应该拿走仓库中的汉隶花瓶,拿走唐隶花瓶的好处不能与之相比,所以进仓库拿唐隶花瓶纯粹就是凶手的失误。而要犯这个失误,只有一种可能,凶手分辨不出唐隶和汉隶的区别。

五、时间
接下来看时间,死者死亡时间是5点10分,华无忧来到楼梯口时间是5点15,之后阿潜也下了楼,华无忧离开楼梯口是5点20,发现尸体时间是5点22。凶手要从第一展厅回到办公室只能经过楼梯。一楼和二楼的楼梯拐角平台恰好在博物馆的死角位置,也就是说凶手如果处理完现场后是在5点15后,他必须要走过一楼和二楼的楼梯拐角平台才能看见华无忧站在楼梯口,而楼梯材质特殊,走上去会发出吱吱声,所以华无忧也会发现凶手,但是华无忧没有发现,所以要么凶手是5点20后才处理好现场回去,要么是5点15前就处理好了。如果凶手是5点20后回去的,那时阿潜已经下来,一定会遇到凶手,可是没有。所以凶手在5点15之前就回去了

六、神秘来客
不可能是神秘来客。凶手在行凶之后从仓库拿了新花瓶是为了补上自己办公室花瓶的空缺,如果凶手是神秘来客,他在行凶后完全可以背上死者的包,把血衣等证据放进包里直接带走,所以凶手不是他。

七、锁定凶手
前面已经推断出凶手的杀人手法,用这种手法的弊端在于一定要打烂死者后脑勺,身上会沾上喷溅的血迹,会留下血衣作为证据。如果有能力用蛮力把死者打死,肯定不会选这种方法。所以犯人不会是张虚宸、秦老土、白生男,只能是剩下的杨盆子与邵木檀之一。

杨盆子是第三展厅负责人,以前还是办公室主任,是博物馆的老人了,能有这个职位加上经验丰富,她的学识一定不差,想必分辨出唐隶和汉隶还是可以的。

邵木檀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靠着家里的关系得到了职位,经常和馆长偷情,而且也没什么经验,又不像何念一样好学,她的学识恐怕不高,很有可能分辨不出唐隶和汉隶的区别。

所以,凶手是邵木檀

八、作案经过

综上,可得邵的作案经过。邵当天5点10分先把自己的花瓶拿到第三展厅,然后去死者办公室把他约到第三展厅,趁其不备将他打晕,拿上他的钥匙(死者习惯锁门,所以房间里没人时他出门一定会带上钥匙),再把他面朝上放到滑梯里,再把花瓶放到滑梯里,这样他就被砸死了,此时5点10分。经过仓库发现门没锁,她趁没人在场进入仓库拿走一个花瓶放回自己办公室,然后立刻下楼将死者拖到第一展厅,戴上手套,把花瓶擦干净,打烂后脑,清理现场,放下胸章,再回到死者办公室,把死者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放下钥匙,把血衣脱下放入背包塞进花瓶,把花瓶放到架子最高处,再返回自己办公室,此时5点15。之后等到快开会时和大家一起从办公室出来。

[发帖际遇]: Lotus找罗杰·艾克罗伊德看病,揭破其陈年旧案,成功勒索1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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