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域 瑾
偷走粉笔的是首富。首富从家里带了两个签名球,将其中一个藏在教室。那他从足球场经过乒乓球馆到教室,偷走粉笔再取一个签名球回到操场时间刚好。
分析:
嫌疑人有三个,敏姐、首富、马尔克斯。
敏姐:于4:30到4:50离开上厕所。之所以这么长时间,因为厕所维修。而厕所维修的时间是4:30到5:00。也就是说,这个维修是提前不可预知。厕所维修也不是站在路口就可以看到的。此次粉笔盗窃案,是精心预谋的。如果是敏姐,她就不会提前知道厕所维修。另一方面,因为乒乓球馆只有敏姐离开,所以不存在她从别人处听来厕所维修的事实。排除。
首富:虽然首富捡球的时间正好,但是如果首富从家里带了两个签名球,将其中一个藏在教室。那他完全可以从足球场经过乒乓球馆到教室,偷走粉笔再取一个签名球回到操场。球馆都是密闭场所,经过乒乓球馆并不会被打乒乓球的人目击到。而且首富家里有好几个签名球,多拿一个签名球并没有什么问题。所以首富是可能犯案的。
马尔克斯:虽然他胳膊上有绷带,但是只能证明他到过综合楼而已。篮球场可以直接去综合楼,往返30min,时间符合。但是从篮球场到教室再到综合楼也可以。
“再说路上我也没碰到什么熟人。自己班的人都热爱体育活动就算了,连隔壁班的人都没见到。”
根据原文,如果马尔克斯先到教室偷粉笔再去综合楼,那么他到教室的时间是4:40,4:40到4:45的时候再教室到综合楼这条路上;而“我”这个时候也正好在从综合楼到教室的路上,他俩必然会遇见。既然“我”没见过熟人,则说明马尔克斯不可能走这个路,只能是从篮球场直接去综合楼。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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