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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
“资料我已经大致看完了,你说杀害小遥的凶手最有可能是谁?”忻雪绘一本正经地问道。
两句话分别截取于两个侦探的故事,由于死者均叫小遥,不考虑可能性极小的重名,所以他们处理的是同一起案子。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眼镜碎片是在楼梯口被捡到的,而死者不近视,说明其他人来过楼梯口。镜片上面沾了血说明这个人和案件有关联,极有可能是凶手。
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雪绘的话与前文苏逝二人的结论截然相反,侦探角色没有充分动机,没有包庇的可能,所以不会故意撒谎,又不存在叙诡。而比较两个人的言辞,雪绘的话明显更肯定、确凿,故以雪绘的为准,忻夏记错了。
凶手和死者有了小的争执,死者的眼镜掉落,在后期处理尸体时,沾了死者的血的碎片蹭到凶手身上,被凶手带出房门,落在楼梯口。
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曾威胁过他们。
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
前文第一个侦探的调查中,提到过段露亦有动机,但是这里雪绘却没有查到,可能是由于雪绘调查不够深入。
如果作案者是苏二南或杨奋秋,动机就是厌恶死者的威胁,想要永绝后患(这么细致的谋划绝对不会是一言不合就杀人),一定会消除自己的把柄,可是极易被搜到的柜子里仍然保留着裸照和偷税证据。说明苏二南和杨奋秋不是凶手。(故意这样做以摆脱嫌疑的可能性太小不做考虑,何况他们的把柄基本都是无论如何都不想被别人看到的。)
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根据墙上的血印可以推断出凶手有一头长发,但唯一长头发的苏二南不会不去消除证据,凶手戴了长假发。根据现场没有太多线索可以看出,凶手经过谋划,并且十分谨慎,不会做多余的事,一定有让他不得不戴假发的理由。
“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第二个侦探查到的嫌疑人都是死者的普通朋友,进屋必须提前预约,但是预约势必会留下痕迹,凶手打算伪装成其他人重要人物,让死者在家里等他,于是戴了假发。猫眼本来就看不清太人的长相,用假发稍微遮一下脸就不会穿帮。
凶手在死者死后过了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过了一段时间才迷晕说明狗并不会对凶手的计划造成很大影响,凶手并不完全是生人,作为死者的朋友来过几趟家。之所以迷晕狗是为了误导警方让人认为是生人作案。
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段露亦嫌疑完全排除。
名单上的嫌犯原本有:
杨奋秋,梅机羁,马曙,段露亦,肖潇,苏二南
排除之后还剩下:
梅机羁,马曙,肖潇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
凶手身强力壮,三个人里面,肖潇喜欢打篮球身体相对较强。(同时肖潇也是最瘦的一个,他的脸可以轻易被假发遮盖住。)
综上,凶手是肖潇。他以某个重要人物的身份通知死者在家等候,然后戴着假发,进屋杀人,割掉死者左臂,迷晕狗,然后离开,不慎沾到眼镜片。 |
- 夏目
:新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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