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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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一百三十二期】《无序》作者:暗月 梦逝(评分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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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1:50:30 | 只看该作者
牵机 夜鸦
本题的凶手应该是苏二南。
死者的左臂之所以被砍下来是因为他临死前拽住了凶手的长发,且因为另一个女性身材瘦弱不具备杀人可能,所以凶手应该就是苏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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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5:07:30 | 只看该作者
作答:暗月  周子佩
凶手:苏二南
理由:首先(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这么一来,许多复杂的特殊情况便可以排除。)分析,二者可以零距离接触,应该为拥抱或其他一些亲密行为,死者为男性,而且死者无特殊癖好,所以二者应为异性。(当然,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但是不能出现概率极低的情况,故舍去。)所以凶手锁定在苏二南,段露亦。
然后: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分析,凶手应为女性长发,由此,凶手锁定苏二南。(同样,这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凶手在杀人以后,在死者家翻找东西时无疑看到苏二南裸照,便想到嫁祸给苏二南,随后将狗迷晕,以狗的毛发充当人的头发,如若是大型长毛犬完全可以做到,但如此,那所有嫌疑人均可作案,故舍去。)
作案动机:死者以裸照威胁苏二南,苏二南不行被骚扰,便选择将被害人杀死。
案件还原:案发当天,苟小遥以裸照为筹码,将苏二南叫来,可能准备做些事情,两人约定好时间后,苏二南不想被侵犯,便产生了杀死苟小遥的想法。苏二南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死者家,死者看到是苏二南便放松警惕,认为他有把柄,苏二南不敢做什么,随后打开门,便将苏二南抱在怀里,苏二南也就将到刀捅到苟小遥腹部,之后二人进行了一系列搏斗,(期间苏二南可能有被按在地上,因此头发上有血迹),苟小遥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苏二南也因为杀了人慌了神,不小心在墙上蹭上了头发痕迹。至于将死者左手砍断,可以理解为苏二南的报复行为,和宣泄行为(或者为作者误导线索)。而迷晕狗,一方面狗怕生人,主人死了谁知会不会突然扑上来咬苏二南一口,另一方面,狗的嚎叫,可能会让警察恒快发现死者,从而没有充足的时间清理现场痕迹。但让有疑点,如果说苏二南杀人的动机是因为死者拿她的l照威胁她,可她在杀人之后为什么不讲l照带走,这样既可以让自己没有作案动机,又可以不再用被他人威胁。藏在房间柜子里连锁都没上不应该存在找不到的情况。(如果解释为苏二南杀人之后惶恐不安,忘记了l照的事情,倒也说的过去。)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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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5:48:49 | 只看该作者
夜神:北极星  QQ2465499775
凶手是:杨奋丘
死者是健身教练应该是身强体壮的,现场又有明显打斗痕迹所以两名女性没有能力于一个健身教练搏斗,嫌疑排除。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说明死者在三点十分之前死亡,但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指纹,表应该是死者死后才被戴上,鉴于表前一天被修过,时间停止应该是凶手刻意为之,目的是伪造死亡事件以造成不在场证明也同时用来诬陷三点十分之前来的人。死者不近视而现场出现镜片并残留死者血迹,镜片是凶手的,要是凶手平时不戴眼镜而突然携带眼镜进入死者家里会引起怀疑,眼镜在打斗过程被打随眼镜掉落在床底。墙壁上的血丝很可能是凶手可以为之,苏二南和杨奋丘的证据没有上锁随意放在抽屉里很可能是凶手为了诬陷二人而准备的作案动机,也有可能是死者本来就要约其中一人而进行勒索。但死者一直在等人还能有可能是二人中的一个。凶手迷晕狗一是怕狗狂吠而引起邻居注意二是怕狗在警察查案是指认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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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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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2 15:53:39 | 只看该作者
作答者:新萌 青虬

梦逝 苏逝案件矛盾:
梦逝信息:
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苏逝信息:
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眼镜被摔碎镜框以及大部分掉到床底下,而碎片留在附近的话,若碎片沾血,则眼镜上也应该有血,但苏逝貌似并没有这个发现。不仅如此眼镜是在床底下找到的,碎片则是楼梯口,如果是和凶手搏斗的时候打碎的,很难想象能离这么远。可能是两副眼镜,并且来自于两个案发现场。


梦逝信息:
“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苏逝信息:
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根据常理反推,185的人稍微向上刺想要刺中死者胃部死者应该比凶手高。如果只有一米六五,那刺中的就是胸或脸。矛盾,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死者。


梦逝信息: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苏逝信息: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死者不近视但有度数很高的近视眼镜很不正常,之前分析过碎片上有血迹和眼镜上无血迹对不上,这个矛盾好像更加确定了两个死者不是同一个人。

梦逝信息:
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被砍左臂
苏逝信息:
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主要是头发

梦逝和苏逝调查的并不是同一个案子。如果零接触杀人,大量血迹应该集中在凶手高度差不多的位置上,很难飞到头发上。头发上的血迹是在砍手时造成的话,也是留在头发末端或正面溅到死者脸上。而苏逝却能轻易推断出血丝是因为长发留下的,只有后面头发大量沾血印在墙上才能判断。矛盾


梦逝信息: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
苏逝信息: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

最明显的矛盾

这么多证据加在一起,几乎可以说梦逝和苏逝调查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案子。

梦逝案分析: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所以本不该佩戴眼镜的死者凶案现场留下带血的近视碎片,可推出碎片是凶手留下的。
戴眼镜的只有杨奋丘,梦逝案犯人是他

苏逝案分析:
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狗对生人很凶
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在死者家内找到的?”苏逝有些不解。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死者保存地很随便

这里面有几个信息:凶手是死者朋友。朋友进屋狗不会有反应。但是主人被杀狗还无动于衷?不可能的。但犯人明明可以杀完人后立刻离开现场,就可以不用迷晕狗。说明凶手在现场逗留了很久,如果凶手是苏二南或杨奋丘,对他们不利的文件一定会带走(好找),这两个人排除嫌疑。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剩下只有一男一女两个都是短发。但女的可以带假发死者不会觉得奇怪而不让进屋。假发沾血也更好处理。或者凶手本来是长发,案发之后剪掉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段露亦。苏逝案凶手段露亦。


(挑战读者让我冥冥之中感觉凶手只有一个。可万一是叙诡呢?身为优秀的宸少男粉团团长,这种可能性怎么能忽略!好吧,还是觉得肯定错的错的离谱。)

这期每谜太厉害了,不愧是暗月的大佬,我凉的心服口服。梦逝/梦烟羁牛逼!暗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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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8:11:34 | 只看该作者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
“资料我已经大致看完了,你说杀害小遥的凶手最有可能是谁?”忻雪绘一本正经地问道。
两句话分别截取于两个侦探的故事,由于死者均叫小遥,不考虑可能性极小的重名,所以他们处理的是同一起案子。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眼镜碎片是在楼梯口被捡到的,而死者不近视,说明其他人来过楼梯口。镜片上面沾了血说明这个人和案件有关联,极有可能是凶手。

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雪绘的话与前文苏逝二人的结论截然相反,侦探角色没有充分动机,没有包庇的可能,所以不会故意撒谎,又不存在叙诡。而比较两个人的言辞,雪绘的话明显更肯定、确凿,故以雪绘的为准,忻夏记错了。
凶手和死者有了小的争执,死者的眼镜掉落,在后期处理尸体时,沾了死者的血的碎片蹭到凶手身上,被凶手带出房门,落在楼梯口。

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曾威胁过他们。
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
前文第一个侦探的调查中,提到过段露亦有动机,但是这里雪绘却没有查到,可能是由于雪绘调查不够深入。
如果作案者是苏二南或杨奋秋,动机就是厌恶死者的威胁,想要永绝后患(这么细致的谋划绝对不会是一言不合就杀人),一定会消除自己的把柄,可是极易被搜到的柜子里仍然保留着裸照和偷税证据。说明苏二南和杨奋秋不是凶手。(故意这样做以摆脱嫌疑的可能性太小不做考虑,何况他们的把柄基本都是无论如何都不想被别人看到的。)

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根据墙上的血印可以推断出凶手有一头长发,但唯一长头发的苏二南不会不去消除证据,凶手戴了长假发。根据现场没有太多线索可以看出,凶手经过谋划,并且十分谨慎,不会做多余的事,一定有让他不得不戴假发的理由。

“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第二个侦探查到的嫌疑人都是死者的普通朋友,进屋必须提前预约,但是预约势必会留下痕迹,凶手打算伪装成其他人重要人物,让死者在家里等他,于是戴了假发。猫眼本来就看不清太人的长相,用假发稍微遮一下脸就不会穿帮。

凶手在死者死后过了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过了一段时间才迷晕说明狗并不会对凶手的计划造成很大影响,凶手并不完全是生人,作为死者的朋友来过几趟家。之所以迷晕狗是为了误导警方让人认为是生人作案。

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段露亦嫌疑完全排除。

名单上的嫌犯原本有:
杨奋秋,梅机羁,马曙,段露亦,肖潇,苏二南

排除之后还剩下:
梅机羁,马曙,肖潇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
凶手身强力壮,三个人里面,肖潇喜欢打篮球身体相对较强。(同时肖潇也是最瘦的一个,他的脸可以轻易被假发遮盖住。)

综上,凶手是肖潇。他以某个重要人物的身份通知死者在家等候,然后戴着假发,进屋杀人,割掉死者左臂,迷晕狗,然后离开,不慎沾到眼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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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萌 苍秋作答  发表于 2020-3-2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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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8:14:48 | 只看该作者
答题者:鬼域 。。。
作者提示: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也就说助手的推理可能是错误的
已知线索:
关于死者:
1.死者是健身教练,死因为胃部被刺导致失血过多,左臂被切下;
2.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3.死者为人谨慎,被害前曾在家中等客人;

梦逝:
1.在现场的楼梯口处发现近视眼镜镜片的碎片,上面有死者的血迹,但是据梦逝记得死者视力正常,不应该戴眼镜;
2.他们推测凶手的身高应该不低于1.85,不排除穿增高鞋的可能性,也不排除凶手特意准备鞋子犯案的可能性;
3.四位嫌疑人都具有动机,结合死者体内没有被昏迷的药物以及死者被害时不至于晕倒,需要制服死者,梦逝排除了段露亦的可能性;

苏逝
1.在床底发现近视眼镜,他们认为近视眼镜是死者的,而且原先戴在死者左手上的手表时间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死者常去的手表修理行证明死者的手表在案发前一天已经坏了,不是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怀疑是凶手伪造的;
2.通过墙壁上纤细血痕的分析,疑似女性的长发,怀疑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有大量血迹;
3.凶手在死者被害后很长一段时间迷晕了狗,这种狗对生人很凶;
4.推断死者认识凶手,曾与凶手发生过严重的争执;
5.段露亦和肖潇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另外两人因在死者家中发现其把柄,推断这两人有动机(证据被死者随意放置);
6.凶手留下了作案后的衣服,凶器并做了处理;

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
1.死者到底是不是近视的;
2.近视眼镜;
3.墙壁上纤细的血迹;
4.死者手表上的时间;

疑惑点:
1.两位侦探对于死者是否近视的观点产生了分歧,那么谁才是对的呢?
2.为什么凶手要砍下死者的左臂?
3.凶手为什么要在死者被害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迷晕狗?
4.为什么墙壁上会有纤细血迹?
5.为什么床底会有近视眼镜?
6.为什么凶手头部会沾有大量血迹?
7.有迷药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迷晕死者再动手?
8.凶手为什么要伪造手表时间?

嫌疑人:段露亦,马曙,苏二南,杨奋丘,肖潇,梅机羁

推理过程:凶手是在现场处理了作案痕迹的,也就说它在现场逗留的时间挺长的。如果杨奋丘和苏二南是凶手的话,而且两人也被死者用这些把柄威胁过,为什么不带走能证明自己有嫌疑的证据?而且死者如果是邀请了这两人的话,按照他谨慎的性格,这些重要的把柄应该会被好好保存起来而不是随便地放在没有锁的柜子里。所以这两人不是凶手,排除嫌疑。死者体内没有昏迷药物的残留,虽然是被刺中了胃部,但也不会丧失反抗能力,所以凶手是能控制住死者的,段露亦过于瘦弱,排除嫌疑。
床底下的高度数近视眼镜倘若是凶手的话,凶手不可能不带走它,所以是死者的。然而梦逝记得死者是视力正常的,由此我推测死者的确是近视的,只不过出于方便和职业需要,平常都是戴隐形眼镜,在家戴近视眼镜,所以造成了死者不近视的假象。能在杀人后淡定的留在现场处理痕迹,说明凶手是死者熟人,知道他今天只约了自己,不会有任何人前来打扰,当然也知道死者家中有狗,特地准备了迷药来迷晕狗。
苏逝推断墙上的血迹是女性的长发留下的,然而两位女性都已被排除,由此说明凶手是戴着假发的,女性长发的那种。再加上凶手的身高是比死者高的而且死者还带着手套等装备,可以看出凶手非常谨慎,既然这样凶手是怎么会让自己的头部沾有大量血迹?所以这是凶手伪造的,估计是看到死者放在柜子里的苏二南的裸照,临时起意吧。而凶手迷晕狗,应该是想制造凶手是死者不认识的人的假象以及不让其闻到血迹而大叫,让现场过早的被发现。床底下的近视眼镜是死者的,那么为什么会在床底下呢?我猜测可能是凶手把它扔在床底,再加上死者是高度近视,没了眼镜的死者的反应力自然就会下降。那么对于死者来说这么重要的眼镜怎么会那么轻易地被凶手扔到床底?我推测凶手应该也是一位近视的人,死者因为凶手也是为戴眼镜的人,便放松了警惕。其次,现场发现了疑似近视眼镜镜片的碎片,上面还沾有了死者的血迹。死者的近视眼镜已经在床底下了,所以这碎片应该就是凶手的了。凶手应该是发现自己的眼镜上有血迹,便把镜片给弄碎了,让人看不出原本的样子,结果不小心留下了些许碎片,所以凶手是肖潇。至于为什么要砍下死者的左臂和伪造死者的手表时间,我现在还不知道,期待作者的解答。我只能大概猜到和凶手的性格和癖好有关吧。肖潇谈了几次恋爱,最后都不了了之,我猜应该是肖潇不喜欢女生以及性格上的一些问题让对方接受不了吧。
排版和逻辑都有点乱,望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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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8:24:09 | 只看该作者
夜神 青司

1.        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2.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3.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4.        人几乎零距离接触
5.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6.        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7.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8.        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
9.        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
10.        .纤细的血印
11.        迷晕狗
12.        狗对生人很凶
13.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很难有第三者知道;锁都没有
14.        苏二南,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15.        杨奋丘,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


(2)和(7)里,一方说眼镜是遥自身的,一方则说遥的视力正常,但其中表示眼镜是高度数眼镜,那么眼镜主人应该是常年带着眼镜导致视力上升。按文中所述,床下眼镜一定是死者的,那梦逝方发现的眼镜碎片则更有可能是凶手的。所以凶手特征之一应该是戴着眼镜的。
对于(14),个人猜测会有两种情况,一:死者放的,二:凶手放的。如果是凶手放的,那就是伪造他人动机或者反向让别人以为是伪造,借此洗白。但因为难以有第三人知道,如果是在凶手放入的前提下,就应该是苏南或凡秋其一杀人后放入柜子。
联系(4)(5)标红,死者没有被下药,而凶手体格较强,可以很好地限制胃部中刀后的死者。自觉排除体格较弱的段露亦。再看(14,15),苏二南这种爱好无法锻炼很好的运动神经,一米八六一百二十斤,正常偏瘦,长得高理论上也无法制住小遥这个一米六的健身教练。故排除苏二南因为私照杀人的嫌疑。
对于(11)里纤细的血印,虽然苏南作为唯一的长发,和纤细的血迹打了照面。但由于“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和上一条杀人能力的排除后,纤细痕迹是苏南留下的可能性极低,故我猜测或许是另外一个人戴上了假发去往了死者家。但是如果他是戴着假发,那他也应该是有别的东西进行遮掩,而且还得是遮掩了却不被死者起疑心的。这样遮掩自身相貌,不被起疑心,还能理所应当的和死者约好踏入他家的人,他和死者间肯定有什么不能让他人知道的事情。(至于到底是有意去行使杀人,还是在商谈中临时起意动了手就不知道了)而有这种身份的,嫌疑人里似乎只有杨奋丘,因为他偷税漏税的把柄在死者手上,死者以此相要挟,他以与死者相协商的理由约好了死者,并把自身遮的严严实实“因为不想让他人知道这件事情”。他常年戴着黑框眼镜,在接近死者后,用刀刺中死者胃部,体育足球的爱好让他能够很好的桎梏住死者。而中途死者的反抗让他的假发在墙壁上留下了印记。

什么都不会的一个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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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8:51:17 | 只看该作者
132期每谜作答
鬼域 1729
疑点整理:
1)为什么要切掉苟小遥的左手手臂?
2)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为什么会出现在床底下?
3)被害的前一天为什么苟小遥不去修理手表?
4)凶手行凶后头部为什么会沾有血迹?
5)为什么凶手在行凶后过了许久才迷晕苟小遥家中的狗?
6)为什么凶手会把行凶工具留在现场,行凶后才将其清理?
7)为什么苟小遥随意地摆放苏二南的裸照及其他能勒索人的证物?
8)为什么苟小遥被刺中的胃部刀痕是向上的?
线索分析:
切掉苟小遥的手臂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非完全)
1:神经不正常者,对手臂有特别的嗜好。
2:切掉手臂使苟小遥丧失反抗能力。
3:切掉手臂只是单纯地示威。
4:切掉苟小遥的手臂有其他特别的含义。
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会出现在床底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凶手将近视眼镜丢在床底下。
2:苟小遥将近视眼镜丢在床底下。
3: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呆过。
4:凶手戴着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呆过。
苟小遥在被害的前一天不修理自己的手表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没有时间修理自己的手表。
2:苟小遥打算换一个新的手表。
3:那只手表不是苟小遥的。
凶手行凶后头部沾有血迹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凶手移苟小遥的尸体导致头部沾上血迹。
2:凶手与苟小遥搏斗时摔倒在地上沾到苟小遥的血迹。
3:凶手拿着苟小遥的手臂沾到血迹。
凶手在行凶后过一段时间才迷晕狗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行凶后,让陌生人发现尸体。
2:行凶后,不让陌生人经过狗时,狗吠叫引发别人围观,使苟小遥过早的被人发现。
3迷晕狗的不是凶手。
凶手把行凶工具留在现场有以下可能(非完全)
1:行凶工具之前就在苟小遥家中,并且是凶手的。
2:行凶工具之前就在苟小遥家中,是苟小遥的。
苟小遥随意摆放苏二南裸照等其他物品,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不担心这些物品会被人发现。
2:苏二南裸照等其他物品不是苟小遥放置的。
苟小遥胃部的刀痕向上的有以下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站的位置比凶手的位置要高。
2:苟小遥的身高比凶手高或与之相仿。
推理:
(不按照疑点分析来推理)
苟小遥在被害前一天曾向表行约过要修表,一天的时间内,苟小遥不可能腾不出时间去修理手表。同时,根据文中所叙【依死者的身份,这只表会定期修理】,可知苟小遥很珍视这双表,坏了不去修这更无道理。
即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苟小遥手上的表不是苟小遥的。
苟小遥和朋友约好要见面,并且苟小遥约好表行要修表,苟小遥一定会错开这个时间去修表,则修表的时间会存在于和朋友见面前及朋友见面后,这个不是重点。后面再说,讲这里的主要原因是:【他原本戴在左臂的手表停留在三点十分】
苟小遥的左手手臂已经被切断,梦逝等人发现苟小遥手上戴着的手表只能是戴在右手,根据原文所叙,苟小遥戴手表戴在左手,而现场发现苟小遥的右手上戴着手表,这个证据可以表明现场发现的表,不是苟小遥的手表。
凶手替换苟小遥的手表定有原因,这个原因就姑且不提。
有一个疑点纠缠在我心中。在文中,梦逝提到苟小遥眼镜度数正常,按理说苟小遥家中应该没有近视眼镜。在苏逝的视角里却提到苟小遥床底下的近视眼镜确实是属于死者本人的。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这点就先不提,梦逝在楼梯口发现的近视眼镜真的是苟小遥的吗?在梦逝的视角里,只提到近视眼镜上沾有死者的血迹,并未说明碎片确实是苟小遥的近视眼镜。在一点里,按照苏逝从家中发现的苟小遥的近视眼镜来推,假定原本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去表行修表,但约定好的朋友突然赶来,然后在楼梯口袭击苟小遥,那时,苟小遥的近视眼镜摔落在楼梯口处,行凶后凶手再清理近视眼镜。这样真的可行吗?毫无疑问,这样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不可能事件。即排除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出门却遇到凶手袭击这一条件。既然如此,则剩下两种可能:近视眼镜是凶手丢下的。近视眼镜是凶手无意掉下的。楼梯口近视眼镜只发现了一小块,凶手会故意丢下一小块近视眼镜碎片吗。即只剩一个情况,楼梯口的是凶手掉下的,据此可以得出,楼梯口的近视眼镜是凶手的!由此可以锁定两名嫌疑人:潇潇与粪球  为了打字方便
但是这两个人没有在现场找到犯案动机啊!
苟小遥存放苏二男裸照等其他物品,放置得很随意。如果凶手真的是为了那些物品去杀死苟小遥的,为什么不把那些物品拿走呢?难不成是凶手欲盖弥彰,想借此拜摆脱嫌疑?故意不拿走?想必不太可能吧。由此出发,可以排除粪球的嫌疑。即嫌疑人被锁定潇潇。
接下来,谈谈几处疑点:迷晕狗是怎么回事?这个迷晕狗不一定是凶手所迷晕的,在行凶后至迷晕狗这一段时间,间隔较长,凶手不可能一直留在原地或者又返回现场。这里可以推断迷晕狗的是苏二南或者粪球。这两个人想迷晕狗,潜入苟小遥的家中,盗取自己能被勒索的证物。但在苟小遥迷晕家中后,发现了苟小遥已死,故而作罢,而此举促成了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第二个疑点,为什么胃部的刀痕是向上倾斜的?这里我想到的是身高比死者低才能促使刀痕如此。而苟小遥的身高却比嫌疑人的都低,只能说明苟小遥踩在某种东西上 或者是凶手降低了自己的身高。第一点可以说苟小遥站在楼梯上,或者在之时,被凶手刺入。第二点可以是凶手蹲下,使自己的身高低于苟小遥的身高,最后再刺入苟小遥的胃部。
墙壁上的血印这个搞不明白,就不提了。
根据上述推理,大致可以得出一种合理的真相:苟小遥和潇潇约好在苟小遥家中见面,潇潇到苟小遥家中后,和苟小遥吵了起来,最后用刀刺入苟小遥的胃部,然后切断苟小遥的左臂,把自己的手表与苟小遥的手表进行调换,再把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丢到床底下,再把苟小遥的左手手臂运出去,或者藏在苟小遥家中。眼镜上沾有血迹是在刺杀苟小遥之时,血迹的喷射沾上的。在凶手离开时,由于一些原因无意地摔落自己戴着的眼镜,之后苏二南或者其他人迷晕狗,发现苟小遥已死,便离去。至于墙壁上的血印,凶手在与苟小遥搏斗时头部沾有,碰到墙壁上。

梦断魂飞烟波远,伤心不奈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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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8:54:18 | 只看该作者
鬼域 桜
1,有杀人动机的只有杨奋丘,梅机羁,马曙和苏二南
2,但是由于墙上面被发现的血迹,则排除梅机羁的可能性
3,手表一般带在左手,因为联系好表行,所以可以改变时间,造成假象,所以为了避免血迹,砍去左臂
4,迷晕狗和猫眼可以说明一点是非常熟悉的人
5,而杨奋丘练习足球,腿部肌肉十分明显,所以脚印不可能不完整,而且有偷税漏税的情况,而有裸照威胁苏二男,所以可能是联手,因为死者生前威胁过两人,而且高度近视,所以可能苏二男先将狗迷晕,方便狗狗不熟悉的杨奋丘同伙作案,有因为高度近视,所以可能认为是一个人,所以先将近视眼镜打下,因为楼梯口有带血迹的碎片,非常可能是手表摔落,手表摔落,有血集,所以没有拿走
6,,因为墙上的血迹判断是女性的,所以先到达看下左臂的为苏二男,后杀死小遥的是杨奋丘。因为根据刀伤处的位置判断,杨奋丘的身高更符合。
7,因为并没有收集齐线索,所以兄弟二人没有一个胜利的,凶手是两个人,因为将两个人的线索结合,才有答案。所以是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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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2 18:57: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乱了夏末蓝了海 于 2020-3-22 18:59 编辑

《无序》作答
翊臻 清茶
红字原文,蓝字分析
一、嫌疑人
梦逝:杨奋丘、梅机羁、马曙
苏逝:段露亦、肖潇、苏二南、杨奋丘
二、线索
(一)梦逝视角:
1.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2.“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3.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4.忻夏拿出报告纸,看了一会儿后说道:“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听了这么多年,你的声音还是依旧的好听啊!”
“你……所以你有没有认真听?”
梦逝享受般点了点头:“当然,身高范围一确定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不过还存在凶手穿类似增高鞋类鞋子的可能,因此这个线索有些无力啊!”
“你放心好了,附近是有监控的,出现在这里的人的鞋子都是一般鞋子。至于有没有可能为了行凶而特意准备了一双随身带着,那就得等你确认好嫌疑人再去考虑。总得来说,这个线索还是有用的。”
5.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6.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梅机羁,27岁,男性,秃头,长相一般但为人十分风流,很喜欢骚扰已婚女性。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三十五斤。此人梦想有很多女朋友,但精神经过专业诊断是正常的。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至今未婚。
(二)苏逝视角:
1.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2.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3.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表行的大部分员工可以作证。而且据说这只表应该是死者被害前的一天坏的,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
4.(1)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2)“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5.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6.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7.
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在死者家内找到的?”苏逝有些不解。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逝思考了会儿问道:“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8.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三)分析
死者死于失血过多,致死伤是胃部的刀上,正常来说大可不必再砍掉死者的左臂,那么左臂上一定有什么秘密。
  首先,谁是那个报案人?文章中并未提及,但是报案人对本案应该有很大的帮助,他为什么要去找死者?死者和报案人的关系又是什么呢?虽然案发时分死者家门周围人很多,但都不是那个报案的人。
  其次,报案的时间, “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电话响起即预示着一切宁静的闭幕。 没错,又要出任务了。我们总是奔波在白天与黑夜之间,作息生活错乱无序。为人民服务嘛,就该如此!”(此处引用原文)如果是白天出任务,那么显然不会有这样的话语,说明出任务的时间在晚上,而且很晚,那么为什么在那么晚会有人去找死者呢?
第三,案发现场的血丝和被迷晕的狗。被迷晕的狗是为了防止尸体不被人发现,。也就是说,凶手知道晚上有人要去找死者,而且死者和凶手很熟,所以狗并不会叫,而晚上去的那个人与死者很陌生,为了防止狗影响报案,凶手迷晕了狗。
凶手是杨奋丘,他男扮女装,带着假发,杀死了苟小梅,并在案发现场用假发在墙上弄上血丝,来引导警察走上错误的道路。现场的镜片是他掉落的。他找到了自己贪污的证据,如果拿走,势必引起警察的怀疑,于是他选择放弃拿走证据。他踢足球,腿部力量很强,死者无法挣脱,失血过多死亡。被砍下的左手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出血,眼镜碎了,留着左手会留下证据,于是砍下了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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