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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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一百三十二期】《无序》作者:暗月 梦逝(评分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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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7:37: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傀儡大人。 于 2020-3-20 17:41 编辑

作答者:翊臻 傀殇幽子

疑点:
1.     死者身为健身教练,身强力壮,却仍胃部被刺,被砍下了左臂。凶手的杀人方式?
“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从这句话中得知,作为健身教练的死者没有强烈的反抗。死者不强烈地反抗,有三种可能。一,死者没有人可以反抗,换句话说,没有人在现场,凶手使用的是远距离机关杀人;二,凶手与死者关系过于亲密,导致死者过于惊讶,没有强烈反抗的心情;三,凶手力气比死者大,有能力杀害死者.
对于第一种可能性(机关杀人):我们可以从文中得知,现场有“不完整的脚印”,“墙壁上纤细的血迹“(女性毛发的痕迹),“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这些都表明曾经有人进过死者的屋子。然而,就算凶手使用机关杀人之后再来到死者的家,也没有必要用自己的头发留下血迹映上墙,一是没有必要,二是容易留下自己的DNA导致暴露身份。因此,凶手并没有远距离借用机关杀人,此可能性不成立。
在第二种可能下(死者与凶手关系亲密,没有强烈反抗的心情),我们可以结合死者被砍下手臂这一点考虑。砍下左臂是为了加速死者失血死亡。而凶手之所以会去砍左臂,大概率是因为死者被刺中胸部后,有反抗的行为。反抗行为与这种可能性下“没有强烈反抗的心情”相悖,因此,此可能性不成立。
对于第三种可能性(凶手力气大),我们可以排除女性,以及身高高而体重过轻的人。除了段亦露以外,其他人的体重都在正常范围内。所以,此情况下的嫌疑人是所有男性。
综上,凶手亲自前往了现场杀人;凶手排除段亦露、苏二南,为杨奋丘、梅机羁、马曙、肖潇、杨奋丘中的一位。

2.     楼梯口处发现了透明状坚硬物体,有一副度数很高的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可死者不近视。
由于死者不近视,眼镜只可能是凶手带来的。眼镜掉在床底下,还有碎片在旁边,推出眼镜是被摔在地上,再滑倒床底下的。此时又有两种可能性:一,眼镜是凶手的,凶手与死者在搏斗过程中,眼镜不幸掉落( 或被死者打落),最后又没能够成功找到自己掉下的眼镜(毕竟在床底下),就匆匆忙忙离开现场。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存在,因为没有激烈搏斗的痕迹,眼镜不可能如此摔落。第二种可能性,眼镜是凶手故意摔下以嫁祸戴眼镜的人。
这样一来,凶手可以排除戴眼镜的杨奋丘、肖潇,嫌疑人剩下不带眼镜的梅机羁,马曙。(段露亦和苏二南已被排除)

3.     死者很谨慎,为何把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随便保存在床边柜子?
死者为人谨慎,如果是死者本人把这些物品放置在床边的柜子,只可能是死者故意放置从欲让人们发现。然而,死者在死前,没有足够的能力把这些从保险柜(原本放置把柄的隐秘地方)拿出,再放置于床边柜子里。因此,与其猜测是死者自己放置把柄,不如考虑,是凶手将裸照和把柄放在床边柜子里的,这些私密物品甚至可能不是死者本人的。凶手想要借用死者之死,公开1.苏尔南的不雅/杨奋丘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或2.死者是个抓着别人把柄不放、喜欢威胁别人的人。因为裸照和偷税漏税的把柄都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本人的形象和未来发展,这不会是苏二南/杨奋丘为了排除自己的嫌疑而故意放置。由此,苏二南和杨奋丘的嫌疑可以排除。同时,能够得知,凶手对苏二南和杨奋丘本人或其行为有一定的不满与憎恨。

4.     墙壁上有纤细的发丝痕迹
凶手刺中死者胃部后,死者仍没有丧失行动能力,把凶手摁上墙,摩擦出了纤细的血迹。由此,凶手有头发。可以排除秃头的梅机羁。

现在,马曙成为了仅剩的嫌疑人,也就是凶手。

我们已经知道了凶手是马曙,接下来,我们通过刚刚分析过的疑点来推测动机。
5.     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如果狗对着凶手叫,凶手应该会立刻昏迷狗,以防周围的人收到惊扰注意到自己。然而,凶手是在死者被害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迷昏狗,表明狗一开始并没没有朝着凶手吼叫,凶手事后想起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才迷昏了狗。
由此,凶手经常拜访死者,跟死者有亲密的关系或有事情需要经常讨论。

6.     手表为什么停在了3:10;伪造作案时间制造不在场证明?
既然文章中没有关于时间或不在场证明的信息,手表上的时间在本题应没有意义。根据表行工作人员的证词,死者的手表在前一天已经停止运转。死者因为职业身份,需要经常注意时间,因此肯定会及时注意到手表停止转动。而死者在手表停止后的第二天仍然佩戴了手表。另外,刀刺穿腹部血液喷溅,手表大概率会沾上血液,然而,手表上没有血迹。这两点都表明这是凶手在事后帮死者带上的。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为什么要给死者戴上手表呢?
这也许是跟凶手的动机有关。我们可以把手表和左臂联系在一起。凶手砍断左臂或许不只是死者有反抗迹象的原因,还有凶手想向世人表示,死者经常做某种过分的事,做这件事时会用到手表。砍断死者的左臂,再给左臂戴上手表,算是一种心理上报仇的满足。

疑点3.5.6中,我们已经得出:
3. 凶手对苏二南和杨奋丘本人或其行为有一定的不满与憎恨。
5. 凶手经常拜访死者,跟死者有亲密的关系或有事情需要经常讨论。
6. 死者经常做某种过分的事,做这件事时会用到手表。砍断死者的左臂,再给左臂戴上手表,算是一种心理上报仇的满足。
再结合文本,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至今未婚。”
我们可以大胆猜测:
马曙经常骚扰作为女大学生的苏二南,苏二南行为不检点,有求必应,马曙轻而易举地并得到了她的裸照,虽然他自己为人无耻下流,心里却看不起苏二南的行为。马曙还用某种渠道得到了杨奋丘偷税漏税的凭证,对他偷税漏税表示不满。所以,借这次杀人机会,公开了苏二南和杨奋丘的不当行为。
杨奋丘与死者有怎么样的过节我无从得知,但这过节肯定与死者经常看表有关。

综上,此案的凶手是马曙。
他用刀捅了死者的胃部,由于死者仍然有行动能力,马曙又砍断了死者的左臂,并在上面戴上了手表。
马曙作案的动机不清楚,但很可能跟手表有关;放置裸照和偷税漏税的把柄的原因是,对苏二南不检点和杨奋丘偷税漏税的行为不满,想要将不当行为公开于世。
由于马曙止被梦逝和忻夏列为嫌疑人,梦逝和忻夏如果注意到了墙上纤细的血迹,就能够成功找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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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6:33: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预言☆言语 于 2020-3-21 15:59 编辑

感觉有点叙诡啊,题目让读者误认为是一起案件,两个侦探,实际上就是两件案子插叙叙诡。一三五梦逝,二四六苏逝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        【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健身教练可能矮,但一般不可能瘦小。【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健身教练的话应该也不是这种夸张的身份。【不应该佩戴眼镜】【那是死者的无疑】一个近视一个不近视。再结合两个侦探和助手的诸多言论可以判断这是两件案子,作者故意混淆视听。
梦逝的案件
【楼梯口处】【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不应该佩戴眼镜】所以眼镜应该是凶手逃跑时在【楼梯口处】摔碎的。
而梦逝的资料中只有杨奋丘【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
所以这起案件凶手是杨奋丘。至于为什么砍下了手臂,【凶手只要抓到了,这种麻烦事不就迎刃而解了嘛】关于这一点梦逝也不太清楚,文章前面的线索应该是不够的,必须要结合嫌疑人的线索才能判断。【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依照这两点我猜测两人在运动上面起了纷争,喜欢足球腿部发达的杨奋丘因为运动的分歧,不仅杀了被害人,还将被害人打篮球用的手臂砍下。
苏逝的案件
【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死者身材瘦小】【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这个案子里能和死者发生激烈的争执的只有段露亦了,其他嫌疑人应该都能压制死者。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苏逝的嫌疑人中只有段露亦和苏二南长发【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排除男生带上假发的嫌疑。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死者当天约了人到家,按照死者威胁人的习惯,凶手应当也是有什么把柄被拿在了手里。结合分析,证据十分容易被发现,凶手没理由留着自己的动机在现场,应当销毁拿走自己的。所以杨二南也能排除。
综合还原案发当天,死者约了段露亦谈论威胁的相关事情,因为是主人的客人,狗没有啥反应。之后两人体力相近发生了激烈争吵打了起来,头发沾上了血留下了印记。之后段露亦逃走,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动机的证据没有销毁,于是返回现场,迷晕狗防止叫唤,然后找到了死者藏匿证据的地方,只拿走自己的那一份祸水东引。两个侦探都很聪明,应该难分伯仲,都找到了真凶。
PS.虽然我还在吃狗粮的阶段...但是文中的狗粮给我一种过期的感觉?这就是82年的狗粮么?爱了爱了
                                                                                                                                       牵机 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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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1:14:0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凶手是肖潇。表面上看来杨奋秋嫌疑最大,偷税漏税的证据就是他的动机,但是既然证据放在那么显眼的地方,他就不可能没看到,看到了就不可能不拿走,但这证据让警察发现了,他杀人就是为了不被威胁,可是杀了人却不拿走证据,跟没杀人有什么区别。苏二南也是如此,虽然有她的头发丝印记,但这不能证明就是她杀的人,那就排除掉了杨奋秋和苏二南。文末说了两个侦探的推论都是事实,那就排除掉了段露亦。而马曙和梅唧唧文中并没有提到有关这两人的相关证据,两人也没有动机,所以排除。而且文中提到死者可以从猫眼中看到访客,他与杨苏二人为敌,自然不会开门,所以最大可能只有与他志同道合的好友肖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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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08:10:34 | 只看该作者

新萌 君须寂

梦逝与苏逝的赌约,苏逝获胜。凶手是肖潇。
由于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所以梦逝说死者体内没有影响神经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却不明显。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可以排除,她太瘦弱了。
杨奋丘和苏二南都是非常有嫌疑的。有动机也有能力。但是如果是这二人作案的话,必然会翻箱倒柜的找到自己的把柄,而不是就让他放在如此显眼的地方而不去拿。所以必然不可能是这二人作案。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所以很可能是肖潇在嫁祸二人,然而做的太刻意,而且不符合作案心理了。
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杨奋丘和肖潇都戴眼镜。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祸杨奋丘。
墙上细小的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是肖潇故意伪造的现场以嫁祸苏二南。
由于死者在门内可以通过猫眼看到门外来人,与他有仇或关系不好的他肯定也不会放他进来,而与他有共同爱好的肖潇进来,他肯定是乐意之至。
至于其他几位嫌疑人,并没有证据指向他们。排除了所有可能,剩下的肖潇不管动机是什么,也只会是他,也许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就是后话了。
所以综上所述,凶手是肖潇,苏逝获胜。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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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04:23: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学渣 于 2020-3-20 11:11 编辑

新萌 学渣

1.首先看到的尸体情况是失血过多而死,左臂被砍下★,被人用刀刺入胃部,(死者和凶手几乎零距离接触),死者身上还有其他的刀伤,现场有不完整的脚印,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和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
2.接着在楼梯口看到了带血迹的透明状坚硬物体,初步怀疑为眼镜?,碎片上有血液反应,是死者的血液
3.现场情况:一副近视眼镜(度数很高)被发现在床底下,(推测为有激烈的争执,打斗不明显)。死者情况:身材瘦小,身高一六五,视力正常,原本戴在左手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应该没问题,没有血手印)墙壁上有个纤细的血迹(文中推测为头发)说明凶手行凶后头部有大量血迹★死者的狗被迷晕,狗对生人是很凶的(所以凶手和死者应该不是很熟的人)。对于嫌疑人的动机东西保存的十分随意。
4.凶手身高不低于185,而且比较强壮,有牵制死者的能力,凶手应该和死者有约,有备而来。
5.已知动机:苏二南:死者有她的裸照,杨奋丘:有他偷税漏税的把柄
6.之前提前排除了嫌疑人段露亦的嫌疑,过于瘦弱。嫌疑人中戴眼镜的有杨奋丘和肖潇,首先现场出现了两副眼镜,虽然现场有打斗的迹象,但是床底的眼镜应该不是凶手的,而是死者掉落的,现场还在柜子里面发现了苏二南和杨奋丘的动机物品,说明凶手行凶并不是为了这个东西,所以排除了杨奋丘和苏二南的嫌疑,剩下的应该就是肖潇了。
7.作案过程:死者应该和肖潇有约,去往了死者家,先是按门铃让死者开门,死者看到肖潇来了就开了门,之后在谈论中,谈论后肖潇准话离开,死者送着肖潇准备离开,肖潇转身一刀刺入了死者的腹部,在死者挣扎中,肖潇的眼镜被打到了,肖潇本想离开,却被死者抓住了头发,因为疼痛感让肖潇把死者的左手臂砍了下来,然后一小下跌在墙壁旁边,离开前迷晕了死者的狗,先是希望不被这么早发现,也是希望给人一种生人作案的感觉。然后丢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离开,在路上肖潇拿下了被打破的眼镜,然后整理了一下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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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23:32:27 | 只看该作者
解谜篇 暗月 小紫
嫌疑人:杨奋丘,马曙,肖潇,段露亦,梅机羁和苏二南。其中有四位与死者关系为普通朋友。

1.首先排除掉与死者无朋友关系的马曙和梅机羁。死者拥有一只狗,这个狗对生人很凶,一旦这两人接近狗就会发出声音引人注意,而狗却在死者死后一段时间才被迷晕。我认为是凶手为了证明杀死死者的是一个与其不熟的人而做出的。

2.其次排除掉苏二南和杨奋丘,死者掌握两人把柄,裸照与偷税漏税的证据。且具侦探搜查,两样物品都在很容易被找到的地方。若二人之一为凶手不会不翻箱倒柜带走对自己有威胁的东西。但并没有。

3.侦探在楼梯口处捡到一个沾到死者血迹类似眼镜碎片的玻璃,且在床下找到死者的眼镜,这里猜测是凶手的眼镜碎片,所以凶手锁定在肖潇身上。

4.关于墙上的血迹和眼镜的碎片(事件的还原):
凶手跟随死者到了房间后关上了门,在捅了死者一刀后,死者开开了门凶手与其发生打斗打掉了死者的眼镜并在之后的行动中被不小心踹到了床下,关门过程中死者打了凶手一耳光导致眼镜脱落(因死者身高原因在做这个动作时跳起抓住凶手头发——且在被刺后手沾满血液。),眼镜破碎一个沾上血的碎片蹦出,门被关上后(这里说明——眼镜碎片被蹦到门外且未被注意)死者与其搏斗,因为死者爱好篮球所以猜测手臂有力,凶手被推到墙边反抗后选择割伤死者手臂,被甩到了一旁(血迹的来源)。之后砍断死者受伤手臂(左臂)。无法反抗的死者失血过多死亡。

5.因并没有说明楼梯所在位置所以猜测死者家中就有楼梯。死者死后凶手将剩余的玻璃碎片捡起,唯独遗漏了门外的,为防止被发现凶手把行凶时的衣物和凶器留在现场,为防止自己身上有血腥味(狗会闻到)换了一套衣服,和一个鞋套,出门后给狗吃了搀有迷药的食物至狗昏迷达到诬陷的目的。

综上,凶手为肖潇
            苏逝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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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18:23:02 | 只看该作者
作答者:暗月 不祁
线索一:《一》中,“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
                《二》中,“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疑点:一位经常打篮球的健身教练会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线索二:《一》中,“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二》中,“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
疑点:苟小遥被砍下了左臂,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却被苏逝发现。
线索三:《一》中,“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许些血渍。”
                《二》中,“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
疑点:梦逝发现的眼睛碎片在楼梯口,而苏逝发现的在床底下。
线索四:《五》中,“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
                《二》中,“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疑点:两人的对于现场的痕迹说辞不一样。
线索四:《三》中,“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配戴眼镜。”
                《四》中,“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疑点:梦逝和忻夏说苟小遥的视力正常不配戴眼镜,但苏逝和雪绘确认眼镜为死者的无疑。
由于谜题的最后提到,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再结合以上疑点,我们可以推断,梦逝、忻夏和苏逝、忻雪绘在侦查两起不同的案子。《一》、《三》、《五》为梦逝的案子,《二》、《四》、《六》为苏逝的案子。
在梦逝的案子中,死者名叫苟小遥,是一名健身教练,不是近视眼,被人砍下了左臂。
在苏逝的案子中,死者碰巧也叫小遥,身材瘦小,左手腕上戴着手表,是高度近视眼。
梦逝的案件
线索一:“杨奋丘,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
线索二:“他个人唯一的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梦逝在楼梯口发现了一个眼睛碎片,而杨奋丘、梅机羁、,马曙三人中戴眼镜的只有杨奋丘,加上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说明此人有能力控制住死者的强烈反抗,再结合线索二,可以确定凶手就是杨奋丘。
苏逝的案件
线索一:“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占有大量血迹。”
线索二:“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线索三:”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
线索四:“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就找到了,连锁都没有。”
从线索三、四中可以知道,死者手中有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但他存放地很随便,连锁都没有。如果凶手是为了这些东西而杀死死者,不应该找不到并把东西带走,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凶手并不是为了这些东西而来,故可以排除苏二南和杨奋丘。从线索一中,我们可得知凶手的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且为女性,那么凶手就在段露亦和苏二南锁定,而苏二南已被排除,所以可以推出凶手就是段露亦。再结合线索二,凶手迷晕了这条对生人很凶的狗,说明凶手不具备与它搏斗的实力于是迷晕了它,结合段露亦的瘦弱,可进一步确认段露亦为凶手。
最后,我jio得苏逝和梦逝应该会打成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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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17:59:53 | 只看该作者
说真的,千面你这人过分小气,牵机不让我加,是,是组规,维梦也没有规定不能加了再退,就算这样,另一个群我来又不捣乱,你管这么多?还不自己踢,要别人干,你这人是不是小气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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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赌约的结果来看,共有三种可能:
①苏逝胜,则凶手为苏二南、肖潇、段亦露其中一人
②梦逝胜,则凶手为马曙、梅机羁其中一人
③二人不分伯仲,则凶手为杨奋丘
2)首先从动机上来看,杨奋丘和苏二南有明确动机,但他们两个犯案的可能性最小。
因为裸照和把柄都很难由第三个人知道。如果作案之后不把裸照或把柄带走,反而会
增加自己的嫌疑。因此从两项证物皆未带走这一点判断,这两人不是凶手。
3)推测:段亦露为凶手。

4)现场:首先从梦逝附近有楼梯口,判断调查现场在客厅,即死者被发现地为客厅。第一现场为卧室。
近视眼镜、血迹皆从卧室中发现。
文中仅叙述死者左臂被砍下,因此左臂未失踪;叙述手表在手腕上,未强调断臂,则手表戴在右手。因此推测
死者是左撇子。

5)案发经历:段亦露来到死者家中,由本人亲自开门。段亦露在卧室杀掉死者。(猜测段亦露与死者有
不正当关系,因此她要求死者闭眼平躺,再趴到其身上刺中胃部。沾上血的床单处理掉)将尸体搬运到客厅,
伪装成正面搏斗,并砍下其打篮球惯用左臂。离开时由于狗叫,便迷晕了狗。

6)动机:段亦露和死者都爱打篮球,死者可以是段亦露的篮球教练。从苏逝和梦逝调查死者视力的矛盾点来看
,死者是戴上隐形眼镜隐藏了自己的近视史。在家中才会戴上眼镜。段亦露接受不了死者这种欺瞒,借一次与死者
在家中寻欢做掉了死者。眼镜掉到了床底,段亦露不小心把其中一块碎片带到了门口。

7)因此最后结果是段亦露是凶手,苏逝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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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13:57:24 | 只看该作者
《无序》解答篇
暗月 夜上暮檀
凶手:肖潇
赢者:苏逝
本文一共有六个嫌疑人
文中有许多描述模糊的地方,接下来我一一解释
一、【眼镜和碎镜片】
线索1: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
“嗯……镜片?”
线索2: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线索3:“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分析: 结合三条线索来看,眼睛碎片是在楼梯口发现,眼镜是在床底发现,位置相差远,并且作者也没有说床底下的眼镜是否是完整的,由此得出,床底下的眼镜是死者的,而楼梯口碎镜片则是凶手眼镜上的,在和死者搏斗时,被pia飞的。

二、【房间结构】
线索1:“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线索2: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
线索3:“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这些东西在凶手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

分析:结合一来看,镜片为什么会飞到楼梯口?凶手在离开时已经脱下了行凶时的装备,如果镜片是pia飞过去的话,为什么谈事情不关自己家里的门?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里,按日常逻辑以为楼梯口是所谓高楼建筑的楼梯间,但是结合上面的线索看,死者家应该是一栋别墅类型建筑,这样一切也就说得通了。

三、【女性长发血印】
线索1:“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线索2: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分析:结合两条线索来看,女性的普遍身高在165cm左右,凶手后脑勺曾贴在墙上,但是嫌疑人的普遍身高都是185cm以上,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凶手曾经被反击过,被死者按在墙上,并且疯狂摩擦,才会出这种女性长发,后脑勺沾血可能是因为凶手先捅了死者,又把凶器拔了出来,死者捂住伤口,手上沾些,反击是手揪住了凶手的头发,进而一系列操作,凶手反抗时,可能把死者的手臂砍下,死者由于疼痛,右手臂一甩,凶手的眼镜被pia飞出去。

三处模糊地方解释完毕,接下来就是排除嫌疑人,找出凶手:
一、【侦探说的都是对的】
线索: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分析:我也觉得侦探说的挺对的,直接排除段露亦。

二、【迷晕对生人十分凶的狗】
线索“你说迷晕狗吗?”身为多年的搭档,苏逝自然很快便能理解忻雪绘的意思,开始正经起来。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分析:死者养的狗会对生人很凶,这对准备收拾现场,怕被狗发现的凶手十分不利,如果凶手准备迷晕狗,就必须要有两个条件:1、知道死者家有狗。2、可以顺利给狗狗喂食。
所以我觉得可以排除两个不在朋友范围的嫌疑人——梅机羁和马曙(而且前者还是个秃头,根据【女性长发血印】的分析来看,凶手至少要有头发吧哈哈。)

三、根据【眼镜和碎镜片】所推出来的:
线索1: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线索2: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分析:既然凶手有眼镜,直接锁定嫌疑人肖潇和杨奋丘。

四、【现场随意翻找就能找到嫌疑人把柄】
线索:“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逝思考了会儿问道:“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分析:凶手杀死死者就是为了把柄的话,不拿走自己的把柄那就是个憨憨,杀人案会查到自己头上,关于自己不正当行为也会暴露,所以排除苏二南,进而排除杨奋丘(而且砍下死者左臂之类的动作应该是手臂有力,而肖潇是篮球爱好者,手臂也会有力,死者瘦小,能与之打得基本不分上下的也只有肖潇了)
而最后的赢者,也应该是苏逝,因为他的嫌疑人范围找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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