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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梅机羁,27岁,男性,秃头,长相一般但为人十分风流,很喜欢骚扰已婚女性。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三十五斤。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
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死者: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线索:
1.“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2.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结论1.近视眼镜和镜片被发现的地方显然有一定距离,这说明可能有两副眼镜。
3.“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4..“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5.忻夏拿出报告纸,看了一会儿后说道:“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6.苏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结论2.凶手很有可能是个长发的女性。但是也不排除伪造的可能性。
7.“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表行的大部分员工可以作证。而且据说这只表应该是死者被害前的一天坏的,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忻雪绘带着线索归来。
8.“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为什么死者不近视眼镜还有一副度数高的眼镜?
结论3. 由结论1和线索8可知,一副是死者的,另外的碎片就可能是凶手的,戴眼镜的,因此可以将凶手锁定在杨奋丘和肖潇。
9.“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二南和杨奋丘有杀人的动机。
10.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死者没有被下药,打斗痕迹也不是很明显,说明凶手能将死者牵制住,死者是健身教练,凶手应该是一个强壮的人。文中已经排除了段露亦。
11.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凶手为何要将死者左臂砍下?发泄情绪或者左臂上有线索?
推理:死者为健身教练,虽然身高不高但是牵制住死者肯定是需要一些力气的,而且根据结论3杨奋丘是戴眼镜的符合结论。杨奋丘也有动机。
案件还原:杨奋丘准备充足,然后带着长发到了死者家里,然后捅了死者,然后死者被杨奋丘制服的妥妥帖帖的,然后凶手在打斗的时候把死者的眼睛扔在了死者床底下,然后自己的眼镜碎了。
翊臻 淡忘
我写得答案好扯淡,时间也很赶,作者和评分人辛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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