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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一百三十二期】《无序》作者:暗月 梦逝(评分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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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9: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19: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答案提交截止后,将同步发出本轮答案。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本帖已设置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每期谜题为单人比赛,作答人按论坛用户名为准。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一审:暗月 潇潇雨歇
       二审:夜神 勿死
楔子:混乱乃常态,无序即本态。
《序》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电话响起即预示着一切宁静的闭幕。
    没错,又要出任务了。我们总是奔波在白天与黑夜之间,作息生活错乱无序。为人民服务嘛,就该如此!
    “这样反复地破案实属无趣,梦逝老弟要不要和哥哥比比?”
    梦逝扭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不屑道:“和你这个反应迟钝、目光呆滞、长相平平,身材矮小的废物?”
    苏逝道:“啧,因此我才选择了你啊!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滚蛋!”
    “不敢就说,何至如此呢?”
    “计时开始,先破案者胜。”
    “哟,你确定吗?”苏逝笑道,“这样你会被虐得体无完肤。”
    “别废话,就当爸爸让你,赶紧滚。”
  苏逝看着梦逝远去的身影挥手笑道:“抱歉呐,梦逝弟弟,应该是你滚。”
《一》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说白了,嫌疑人如何确定就取决于我能从这里发现多少线索咯,忻夏?”
    忻夏点点头道:“蠢梦逝,你又不是第一次出任务。”
  “助手都敢这么对上级说话呢?”
    “你可不是什么侦探,我也不是什么助手。不过你的警衔确实……”
    “就站在那儿别动,千万别动!”梦逝有些激动地说道。
    忻夏见状,自然很听话地一动不动。
    只见梦逝将双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摆弄成长方形状,在忻夏身旁四处转悠。很显然,他是在示意给他相机。
    作为多年的搭档,忻夏自然心领神会,忙将胸前的相机取下递给了他。
    “不是让你别动吗?”梦逝愤懑道。
    忻夏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我很小心了,应该没破坏什么重要的线索啊!”
    “什么线索?”梦逝不解道:“我只是在思考怎样拍摄能将你此刻的美最大程度地记录下来,你这一动,全没了。”
    忻夏说了声无耻后,便独自向前走去。
    “等一下!”
    “我可没时间陪你拍照!”忻夏仍旧还是停下了脚步。
梦逝不语,将早已准备好的手套戴了上去。
“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二》
“雪绘,我们可不能落后于他们。加油,好好干!”苏逝干劲十足地说道。
“资料我已经大致看完了,你说杀害小遥的凶手最有可能是谁?”忻雪绘一本正经地问道。
“找线索呗!”
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也就是说联系一下死者常去的表行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是的,快上路吧!”苏逝催促道。
“上路?要死一起死!”
“原来你喜欢我!”
“才没有。”雪绘红着脸反驳道,脸上的表情不知是生气还是害羞。
《三》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明白了,那么来分析死者身上的伤口吧。”
忻夏拿出报告纸,看了一会儿后说道:“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听了这么多年,你的声音还是依旧的好听啊!”
“你……所以你有没有认真听?”
梦逝享受般点了点头:“当然,身高范围一确定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不过还存在凶手穿类似增高鞋类鞋子的可能,因此这个线索有些无力啊!”
“你放心好了,附近是有监控的,出现在这里的人的鞋子都是一般鞋子。至于有没有可能为了行凶而特意准备了一双随身带着,那就得等你确认好嫌疑人再去考虑。总得来说,这个线索还是有用的。”
“行吧。”梦逝无奈道。
忻夏看了眼梦逝笑道:“那关于被砍的左臂,你有思路了吗?”
“当然没有。这问题你不去问凶手问我?”
“哈?这不是你的职责所在?”
“凶手只要抓到了,这种麻烦事不就迎刃而解了嘛?再说,我还要靠这仅剩下的脑细胞找小姐姐玩。”
《四》
“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表行的大部分员工可以作证。而且据说这只表应该是死者被害前的一天坏的,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忻雪绘带着线索归来。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这么一来掌握的信息就更多了。”
苏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苏逝惊喜道,“雪绘啊,想不到你都偷学我这么多东西了,总该给我些回报吧?”
“啧,你教过我什么吗?”
“只有傻子才会不断汲取别人手把手教授的知识,聪明人善于自己去探索,寻找属于自己的王者之路。我相信你是智者,所以没有用愚者的方式去教你。总得来说,你以身相许来回报我的恩情吧!”
忻雪绘佯装没有听见,用甜美的声音接着说道:“所以凶手为何要那样做?”
“你说迷晕狗吗?”身为多年的搭档,苏逝自然很快便能理解忻雪绘的意思,开始正经起来。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五》
“根据你给的线索来看,目前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梅机羁,段露亦以及马曙。”
“还是刚才那个问题,”梦逝问道,“他们有无穿增高鞋之类物品的可能性。”
“哈,他们需要吗?身高都一米八五以上。”忻夏戏谑道。
“现在孩子发育这么好?!”
“是的呐。”忻夏动听地说道,声音极具魅惑。
“咦,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忻夏。”
忻夏不满道:“偶尔不正经一回嘛。”
“空闲时不见你这样,公务缠身时却诱惑我?图谋不轨啊!”
“好了好了,继续分析案件吧!”
“嗯,”梦逝放下手中的资料说道,“我大致看了一下,这四人都具备杀害苟小遥的动机,因此我们可以少费脑细胞寻找行凶动机了。”
“那现场还有什么需要关注的地方吗?”忻夏询问道。
梦逝揉了揉眼睛,叹口气道:“唉,你和雪绘小姐姐差距越来越大了。”他指了指案发现场接着说道,“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这么一来只剩下三个咯?”
“嗯,请剩下三位去警局喝杯茶吧,我们也该回去了。”
《六》
“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这些东西在凶手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已经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屋子里并未采集到有用的指纹或DNA。此外,现场再无其它有价值的痕迹。所以,你怎么看,雪绘?”
“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诶,好像是哦。”忻雪绘点了点头。
苏逝将鄙夷的目光投向忻雪绘,说道:“有时候真相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有些人不愿伸一下手。”
“以后我还是跟梦逝一起出任务吧!”雪绘将头扭了过去,闹脾气道。
“哈?他比我还皮!好了,继续分析!”
“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这么一来,许多复杂的特殊情况便可以排除。”
苏逝又怼道:“有时候特殊情况更好破案!”
忻雪绘不予理睬,接着说道:“截至目前,我们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他们与死者都为普通朋友关系。案发时分死者家门附近人很多,但人多口杂,众多证人的口供无法证明他们四人中凶手是谁。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在死者家内找到的?”苏逝有些不解。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逝思考了会儿问道:“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苏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时候请他们四位来局里聊聊天呢。对了,再弱弱问句,肖潇是可爱的小姐姐吗?”
“男的。”
“害,看来是个抠脚大汉。”
《七》
“哟,雪绘妹子回来啦!”梦逝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妙龄美女笑道。
苏逝略显焦急地问道:“你破案了?”
“还没有,不过也快了。”梦逝无奈道。
听到这,苏逝松了口气。
“咦,这不是杨奋丘吗?居然是你们先行一步。”
“承让了,苏逝长官。”忻夏道。
与其进行繁杂的侦讯过程,不如耐心地等待结果。因此苏逝和梦逝二人坐在一起,悠闲地品着局里的茶。
不一会儿,两份印有《嫌犯简介》四个大字的纸张便被送了过来并分别分发给了苏逝与梦逝。除了二人怀疑的共同对象外,其他人的资料自然不会出现在对方资料中。
从梦逝的资料中大致可以得知: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梅机羁,27岁,男性,秃头,长相一般但为人十分风流,很喜欢骚扰已婚女性。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三十五斤。此人梦想有很多女朋友,但精神经过专业诊断是正常的。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至今未婚。
从苏逝的资料中大致可以得知:
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挑战读者
至此,解谜所需的相关线索已全部给出,你是否已经凭借你那真理之瞳看穿这背后的一切真相?苏逝与梦逝的赌约究竟会分出伯仲抑或打成平手?简单案件背后的凶手又会是何许人物?请带着你所掌握的线索来解释文中的一切不寻常之事吧!
为以防读者陷入逻辑深渊,特在此声明以下几点:
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
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苏逝与梦逝侦察镜头的时间顺序各自独立,与二人出场先后顺序并无直接关系。
嫌疑人特征已经给全,没有相关描述则不考虑。
肖潇疑似肾虚与案件无关。
最后,祝各位读者狩猎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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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2 19: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序 解谜篇》
《八》
“害,看来这次又是平局。”梦逝叹了口气道。
苏逝多有无奈地说道:“怎么说呢,勉勉强强算你赢吧,毕竟我用的时间比你多些。”
“你用的时间确实比我多,但你觉得我们多次进行的这个比拼公平吗?”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自然是不公平。不同的案件自然没有什么可比性,只是恰巧它们几乎同时出现在你我面前罢了。不过说来也巧,你我的案件中杨奋丘居然都是嫌疑人,不知道这人运气得多背啊!”
“哈哈,是啊。不过你有没有发现这是个机遇?”梦逝怪笑道。
“哦?什么机遇。”说罢,苏逝挠了挠头。
“你想一想,假如我将这两起案件写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梦逝将双眼挤在一起,不怀好意地笑道。
苏逝沉默了会儿笑道:“哇,好主意欸!正好两起案件的死者都名小遥,只是一个姓苟,一个姓朱罢了。你是打算玩叙诡嘛?”
“害,怎么能叫叙诡了,我会很明显地写出矛盾点,很直接地给出线索。”
“信你才有鬼!”
梦逝走到苏逝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放心好了,写出来之后肯定会是一道简单的谜题,远比这次案件的复杂度低。”
“哦?你打算只玩核诡?”
“是的,只要核诡一破,基本上就全解了。”
“我看这是某人想不出什么好诡计而找的措辞吧。”苏逝怼道。只因他很喜欢挑战自己,一想到梦逝浪费诡计心里便很不是滋味。
“你再闹写完后就不给你看呢。”
“行行行,当我没说当我没说。”此情此景下,苏逝还是像往常一样秒怂。
《九》
“我已经打印出来了,你看看。”正说着,梦逝便将手中用文件夹已经夹好的成品递给了苏逝。
十五分钟过后,苏逝便已差不多读完。
“诶,这两个女助手设定得不错啊,哪个更漂亮?”苏逝扭过头笑道。
梦逝夺过他手中的文件夹,玩笑似的将它打在苏逝头上。
“赶紧解谜,瞎搞什么?难不成这点难度把你给难住了?”
苏逝听罢,讽刺道:“别说我知道核诡,就算不知道核诡是什么,这篇的难度也很低。所以您别逗我笑了好吗?”
“既然如此就别废话了,我还忙着呢。”
调整一番情绪后,苏逝正经起来:“我现在会以不知道核诡的读者身份进行完整解答,所以你可要听仔细咯,哪里听漏了别赖我身上。”
“明白!”
“我们首先整理梦逝侦察中所得到的线索。死者名为苟小遥,视力很正常,不应该佩戴有眼镜,但却在现场发现了眼镜碎片,按正常逻辑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但根据题设以及文章内容来看,貌似是可以成立的,所以暂且存疑。”
梦逝点了点头示意苏逝继续分析下去。
“其实核诡的突破口你设置的很简单,就是身高。”苏逝说道,嘴角浮现出一抹笑意。
“嗯,你说的没错。但还是请你详细分析一下吧。”
“真麻烦欸。梦逝侦查的案件中推测凶手身高一米八五主要是从伤痕得到的结论。该案中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且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而其对死者造成的伤口是在胃部。苏逝侦查的案件中死者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如果这两起案件的死者是同一人的话,一米八五的身高数据是不可能得到的。众所周知,我们的手臂完全放下的话,一般会在大腿附近。如若拿着刀刺向别人的话,手臂必然会有一定的弯曲程度,那时候最合理的位置大致就在胃部附近。如若过高的话,碍于距离很近,位置不当力气将无法施展开来,很容易刺杀失败,因此杀人的话凶手自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嗯……再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这就相当于我们跑步时摆动双臂,而摆动双臂的那个位置大致就是在胃部附近,这使得人们普遍对该位置有一定的敏感程度,而且那个位置完全可以施展开手臂。很近的距离以及稍向上倾斜的角度便会使得在凶手挥刀刺向死者的过程中不会在竖直方向上有很长一段位移,这样便避免了误差过大的可能性。因此凶手与死者身高差距不会很大,甚至有很大几率一致。再结合题设中提示的从正常逻辑分析,不考虑特殊情况,便可以得出这压根是两起案件的结论。”
“这么简单的案件麻烦你分析快些。”梦逝有些坐不住了。
“想上厕所了?你不是刚去过吗?”苏逝偷笑道。
梦逝瞥了眼他,大骂道:“滚蛋!”
“好了,继续继续。既然这是两起案件,那么刚才那个眼镜问题便可以确定是凶手的了,因为如若是死者的便属于特殊情况,不符合题设。这么一来便可以得到杀害苟小遥的凶手是位戴眼镜的强壮人士。那杀害苟小遥的凶手只能是杨奋丘咯。”
“嗯,快点下一起案件。”
“要不…你先去上个厕所?”
“咳,上什么厕所?你赶紧分析就完事儿了,废话咋这么多?”
“害,那就别埋怨我咯。第二起案件相比第一起案件而言,要稍微复杂一些。死者全名就是朱小遥对吧?”
“嗯,你随意。总之和苟小遥不是一个人就行。”梦逝将手不自觉地放在胃部说道。
苏逝看了眼他后,笑着分析道:“长话短说,案发现场留有女性长发的痕迹,但我们不能确定那是假发还是真发。但不管怎么样,男性肯定不符合条件。给凶手开门的是死者,你一个男的拖着长发进来,搞基吗?显然不可能。再者,所有男性嫌犯都是短发,不存在男性长发这一特殊性,因此率先将男性的嫌疑排除掉,这么一来便还剩下两位女性的嫌疑。”
梦逝苦笑道:“就是这样,麻烦您能别停顿嘛,我现在不想说话。”
“对不起,恕难从命。”苏逝清了清嗓子接着道,“下一条逻辑线便要考虑这条狗了。为何要在死者死后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呢?狗是看家的宠物,有着防盗贼的作用。由于最初死者健在,凶手也算是客人,死者自然不会让这种类型的狗与凶手有太多接触。但一旦死者被害后,凶手要想再自由行动便没那么容易了,如若不限制狗的行动,对自己将会很不利。再结合文中有二人动机证据不足以及凶手是位女性便可以大胆推测凶手是为了在死者家里找什么东西。或者说死者持有某种对凶手造成严重威胁的东西,迫使凶手不得不杀害他。之所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应该是源于动机证据是凶手杀害死者后折返了一次才拿到的,毕竟杀人后大多数人都是没法立刻冷静应对的,尤其是那些被迫杀人的人。自然,凶手折返回去不会是为了除去案发时的穿着及作案工具,因为那些东西在其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与狗被迷晕的时间自相矛盾。结合之前的逻辑排除掉两位男性后我们只看这两位女性。假使苏二南是凶手的话,她的动机证据至少是不会被我们从死者家里掌握的,因为凶手是折返过来销毁自己的动机证据的,而且死者放置那种东西十分随便,很容易便能被找到。”
“嗯。”梦逝敷衍道。
“所以凶手便是段露亦,她正好符合这两个条件—既是女性又没有其动机证据。害,这么简单的东西你写出来有什么意义?”苏逝双手抱头,仰面看着天空讽刺道。
“这就是你要提交的答案吗?”
“差不多吧。”
“你做过的题也不算少吧,有几个谜题是只需要你回答凶手是谁的?服了你了。首先先将目光转向开篇梦逝所说的‘爸爸让你’,为何要用‘让’这个词呢?既然已经推理出了死者不一样,那答案便很简单,自然是因为两起案件目前掌握的线索不同,或者说苏逝基本是坐在警局内看着情报破案,而梦逝是去案发现场先分析勘察,接着寻找线索随后才能破案。从二人最后分别时的对话便可以看出这点。然后是可以分析出这是两起案件的另一条线索,说实话,这是很明显的东西诶。苏逝勘察的现场曾经历过激烈的争执,而梦逝勘察的现场的打斗痕迹却不是很明显,如果这是同一起案件岂不自相矛盾?还有就是身份,苟小遥是健身教练,而朱小遥按描述来看很显然是位有钱人,二人的地位明显有所差异。这些都是很直白的突破核诡的线索。”
苏逝揉了揉眼睛说道:“这么明显的东西还用我说出来嘛?你这就是骗得分。”
“我管你那么多,没答出来就是没答出来,弟弟行为。”
一阵沉默后,梦逝接着说道:“还有就是假发与真发那个,你引出来后不分析是搞什么?”
“啊,我忘了。”
“赶紧分析。”梦逝双手死按着胃部十分勉强地说道。
“从文中可以知道,案发时朱小遥家附近人很多,因此如果凶手杀完人后就那样出门的话,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毕竟她的头发上沾有大量血渍。如果现场有清洗过的痕迹,你肯定会描写出来,但文中明显没有描述,换言之为何现场没有清洗过的痕迹?原因很简单,只要戴有假发便不需要清洗,案发后只需要装进不透明袋子带走即可。同时,虽然段露亦是短发,但突然变成长发也不足为奇。首先,可能长发看起来好看;其次,可能是死者要求的;再者,段露亦毕竟是女性,即使突然戴起来假发也很好向死者解释。”
“差不多,我先走了,文件就给你了。”梦逝起身后很快便消失在苏逝眼前。
“哈哈,真是服了你!”
随着这笑声,一切也都黯淡起来……
苏逝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道:“这篇作品算你我的分别礼物吗?”
……
别急……那苟小遥被砍下的左臂如何解释呢……
自然是伪线索咯……
一审总评: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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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 有效作答》(满分10分):
新萌 青虬:9分
鬼域 唧唧:8.5分
暗月 不祁:7分
暗月 白生:6.5分
牵机 预言:6.5分
翊臻 肥亦:5分
暗月 檀木:3分
夜神 青司:2.5分
翊臻 淡忘:2分
鬼域 。。。:2分
新萌 苍秋:2分
新萌 夏目:2分
暗月 小紫:2分
翊臻 傀殇幽子:2分
暗月 晴雨:1.5分
笺若 绾:1.5分
鬼域 1729: 1.5分
暗月 言尘:1.5分
夜神 离朝:1分
鬼域 刺猬:1分
新萌 反讽:1分
鬼域 刺猬:1分
鬼域 里一:1分
新萌 嘿嘿嘿:1分
新萌 学渣:1分
新萌 君须寂:1分
暗月 周子佩:1分
夜神 北极星:1分
翊臻 清白:1分
新萌 靔裁:0.5分
人间值得:0.5分
新萌 乱诩:0.5分
新萌 xxx:0.5分
蓼喰:0.5分
新萌 慕尘:0.5分
鬼域 桜:0.5分
翊臻 清茶:0.5分
牵机 夜鸦: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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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逝胜出。凶手是杨奋丘。首先在楼梯口处镜片发现的镜片,(依据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推出这是凶手的眼镜碎片,并粘上了死者的血迹。嫌疑人中只有肖潇和杨奋丘近视戴眼镜,并且眼镜并没有碎,处于正常状态,只好这样解释:凶手行凶时戴的是篮球或者足球的护目镜。根据苏逝的推理小遥认识凶手,并且凶手来之前有提前预约或通告,加上死者的手表没有及时修理,说明死者知道凶手一定会来的。凶手迷晕狗是为了假装生人作案,狗对生人很凶,所以迷晕狗,假装狗跟自己不熟,死者被害后再迷晕狗也说明了一点。墙上的发丝血迹应该是死者挣扎时蹭上去的(还有一种猜想是狗毛),左臂是挣扎时砍去的。动机,是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在死者手上,死者以此威胁杨。及时身材高大,也很难牵制住身为健身教练的死者,所以凶手不会是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的女性嫌疑人苏二南。床底下的眼镜应该是打斗时掉到床底下,因为现场打斗的痕迹不是很明显,所以应该是碾压式攻击,腿部肌肉发达身体强壮的杨奋丘可以办到这一点。而且肖潇肾虚,所以相对难办到这一点。另外还是不懂这句话:“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不清楚是既定线索,还是助手的错误推导(暂且认为是误导吧)。两人的嫌疑人名单中虽然都出现杨奋丘,但苏逝掌握的有效信息更多,推出结论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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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皓月纯杰 于 2020-3-22 17:41 编辑

作答者:暗月 晴曦落雨首先,阅读完全篇谜面后,我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死者因为左臂被砍下而失血过多死亡,那么为何凶手要砍下他的手臂呢?
2.楼梯口处发现的透明坚硬还占有血迹的物体是什么?真的是镜片吗?
3.死者平时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停在下午三点十分,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4.如果碎片真的是镜片,那么视力良好的死者为何要备眼镜呢?
5.苏逝这边也在床底下发现了一个高度数眼镜,是死者的无疑,那么楼梯口的眼镜碎片是谁的呢?
6.案发现场墙壁上发现的血印看似是头发留下的,会是女性的吗?
7.凶手为何要在被害者死后迷晕狗呢?

那么对以上问题,可以来一一回答:
1.因为出于对死这的某种嫉妒或者死者通过在死前留下线索在手背上。平时都是把手表戴在手腕上的被害者可能因为手表坏了就没有佩戴。
2.题目里算是给了提示,不是玻璃,那么能想到的也就只有镜片了。
3.死者的表在案发前一天就坏了,死者也在之前联系过了表行的工作人员,再者,手表上并无血手印,说明这个表在死者死的时候并没有被死者动过。
4.可能出于特殊原因,比如送给某人的礼物。
5.虽然死者视力很正常,但是死者床下也是用一副眼镜的,并且判断为死者自己的。那么楼梯口发现的眼镜碎片不是死者的而是凶手的,可能在争执中被打坏了。
6.墙上的血印只能判断出是头发留下的,也就是说,血液沾到了头发上,再通过头发来到了墙壁上。但仅仅根据这样并不能判断出凶手的性别。因为男性也大可佩戴假发达到同样的效果。
7.题目中提到了,这个狗狗是对陌生人会很凶的那种,那么不妨来设想一下,要么是凶手来的时候是跟被害者一起进来的所以狗狗没有很凶,或者就是凶手来之前装扮成了某人,不过狗狗判断人主要是用鼻子,这种情况有些牵强。但不管怎样,都能看出凶手杀害了死者之后,因为某种原因,出门会被狗狗认出来,所以就把狗狗迷晕了。

来大致还原一下凶手的特征:戴眼镜,和死者不熟,很有可能需要戴假发,并且具有不对死者使用药物就能轻松压制。
那么根据特征排除掉的话,凶手就在之中潇潇一人了,再根据标准体重判断为65kg而相对于185CM身高的男生来说偏瘦,所以可能是死者的顾客,因为偏瘦而找死者帮忙训练以期增加肌肉来达到增加体重的目的。并且其爱好兴趣与死者一致,并且没有提前预约的话死者也没理由不让这么一个兴趣相同的人进家门。

还原一下案发经过:潇潇在案发当天时拜访被害者,虽然被害者很惊讶但还是让潇潇进了屋子,毕竟他不仅仅是自己的顾客,还是和自己兴趣相投的人。进屋子时是被害者将潇潇领到屋内的,所以狗狗没有叫,之后出于某种原因和死者起了争执,从而将被害者杀害,争斗过程中,死者的眼镜掉到了床下,潇潇的眼镜镜片也碎了,凶手现实用刀子捅了死者的肚子,然后将死者左手手臂切断,但在此前,死者将自己已经坏了的表摘了下来,并且调成了三点十分的样子,暗示凶手是身高和体重总和为310的人,而且潇潇或者死者出于某种原因佩戴了假长发,导致血液沾染上假发,从而印到墙壁上,再这之后凶手从正门离开,但是由于会凶陌生人的狗狗,潇潇不得不用事先准备好的药迷晕了狗,而这个药可能是之前打算对死者用的。

至于梦逝和苏逝的比赛,大概是苏逝赢了,因为他最后拿到的嫌疑人名单中有潇潇的存在而梦逝没有,也就是说梦逝并没有查到潇潇这里来,所以必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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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9: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目 于 2020-3-22 19:00 编辑

0、比较名贵的手表都是机械表吧(当然也可能是我见识短浅),那么我就好奇表的时间是怎么区分上午下午的?现在的近视镜片几乎都是树脂的了,损坏时基本上都是因为镜框2333
1、先梳理一下疑问:镜片是谁的?手表为什么会停在下午三点十分?左臂为什么会被砍下?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2、根据侦探对话,我们知道死者并不近视,那么说,镜片就是凶手的。死者是个健身爱好者也爱打篮球,左臂上有个手表,砍左臂估计就是为了手表吧。要知道凶手的眼镜碎了,为了掩盖,凶手就想用手表的镜片加以代替,但是用手解除腕上的手表可能会留下指纹,不如直接砍掉胳膊然后摔碎手表来得快。在砍胳膊时,血溅到了凶手头发上,凶手没意识到就在墙上留下了痕迹。这里明显有长发的痕迹,所以凶手是个小姐姐或者女装大佬。而粪球腿部肌肉很明显,女装的话很容易就会被怀疑。所以首先能排除的嫌疑犯却是粪球。根据侦探对话,能靠近死者的都是他认识的,所以没必要怕狗来咬她,还要迷晕狗的话,可能就是因为要伪装成陌生人作案,但是明显又不可能,遥的戒备心很强。那么就只可能是作案后的凶手有一些地方会引起狗的作用。那么估计就是头发上的血了。所以真凶是戴眼镜的女装的潇潇!啊时间不够了,抱歉,艹艹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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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20: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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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20: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漠星ゆ天辰 于 2020-3-22 17:48 编辑

作答 无序
(所听歌曲:Under the Same Sky)
暗月 言尘

问题回顾:
1、你是否已经凭借你那真理之瞳看穿这背后的一切真相?
2、苏逝与梦逝的赌约究竟会分出伯仲抑或打成平手?
3、简单案件背后的凶手又会是何许人物?

题目所给提示:
1、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2、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
3、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4、嫌疑人特征已经给全,没有相关描述则不考虑。
即不考虑文中并没有出现的人物

梦逝两人所做调查中的线索概述:(接下来引用时,简写“梦+数字”)
1、楼梯口的镜片碎片,其上有血液反应,据说是死者的;
2、苟小遥的左臂被砍;
3、苟小遥本人不近视,是一名健身教练;
4、苟小遥是被人零距离接触用刀刺中,失血过多身亡;
5、凶手身高一米八以上,不考虑穿登高鞋(文中侦探已排除)
6、目前梦逝确定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男),梅机羁(男),段露亦(女)以及马曙(男)(四人皆具备动机);
7、段露亦在后文因体重不足和体格瘦弱,被梦逝排除;
8、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

苏逝两人所做调查中的线索概述:(接下来引用时,简写“苏+数字”)
1、于床底发现一副近视眼镜,度数极高,据说是死者的;
2、现场有争执的迹象;
3、苟小遥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4、被砍左臂原本戴有的手表指针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后因其上没有血手印,苏逝认定死者没有故意留下死亡讯息;
5、苟小遥会定期去表行维修手表,据表行人员称:苟小遥在被害的前一天联系过表行,手表坏了;
6、墙壁上有纤细的血印,疑是女性发丝留下(原文: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凶手在行凶之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7、凶手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了狗;
8、这种狗的类型对生人很凶;
9、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的衣物和凶器(都被处理了);
10、苟小遥在被害当日是特意等人过来的,小遥谨慎且认识凶手;
11、苟小遥没有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正常,许多复杂情况得以排除;
12、截至目前,两人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男)、段露亦(女)、肖潇(男)和苏二南(女),他们与死者都为普通朋友关系;
13、在苟小遥屋内床边的柜子能够轻易找到苏二南的裸照和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甚至没有上锁。

1、提示4,2,3+梦4,5,7,8+苏2,5,8,9,11
可以简单的将段露亦排除,以及文中没有出现的人物也可以排除,侦探设定的四人也可以排除。至于表行的人,假如跟表行的人有过预约,苟小遥不一定会认识那个人,但那条被迷晕的狗是一种对生人很凶的狗,能够顺利迷倒一条凶狗的话,首先要体格强大或者有一定的捕捉术,但文中没有对表行人的具体描述,于是除去其次是那条狗对迷晕狗的那个人不陌生,也就是跟苟小遥经常有往来的,普通朋友有可能,或者是健身的学员,或者是苟小遥把握把柄的两人,这样就能跟狗混个眼熟
苟小遥没有特殊癖好,对于某些不良圈子的人同样可以排除。
据文中梦逝的分析,已将段露亦排除。
根据提示,也把合谋排除。

2、梦1、2、3+苏1、4
此处对于眼镜的说明,显然是存在有前后矛盾的,那么这副眼镜到底是不是死者苟小遥的?
从梦逝的描述可以知道,梦逝认识苟小遥,所以他知道苟小遥不近视。而苏逝判断那副高度近视的眼镜属于苟小遥是因为上面有死者的血迹,所以这副眼镜不一定是死者的,阿不,根本就不是苟小遥的。那么这么一副眼镜为何会出现在现场?难道苟小遥有特殊癖好?很显然,不可能,没有健身教练会闲着没事干在家弄一副高度近视眼镜。可能性最大的就是,这副眼镜是凶手的。
苟小遥的手表因为当时已经不用得,被摘卸下来放到某处等待维修,所以凶手砍掉苟小遥左臂的原因并不是手上的手表,而且如果只是因为要这只不凡的表,也没必要砍掉一只手,直接扣开表带就好了。所以凶手因为想要苟小遥那只手表而杀人后来发现表不要得而丢弃的想法不成立。
在当时的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苟小遥已被先发制人(即被凶手刺中胃部),后面就直接在身体伤势上被压制。苟小遥能干应该就是尽力留下讯息,应该是拿到了凶手所戴的眼镜,并且抓碎,镜片被部分夹在左手上。此时的凶手以为自己因不小心碰到破碎镜片而产生的血迹被浸染在一起留下自己的痕迹,于是想出了将左臂砍掉带走,这也是在楼梯口发现破碎镜片的缘故(凶手拿着带有碎片的左臂,在逃离现场时被遗留下来)
而在苏逝和梦逝两人的资料中,戴眼镜的只有两人:杨奋丘和潇潇

3、苏6,13
在墙上的可疑血迹,疑是女性发丝造成,但男生只要是长发的也可以啊,只要行凶之后将头发剪掉,也看不出他在之前到底是不是长发咯。所以根据此点不一定能够锁定凶手是女性。
对于将别人的把柄拿住的人,一般不会随意的放在一个甚至连锁都没有上的地方,而且,假如是被拿住把柄的人去行凶,那为何如此轻易能够找到的东西却没有带走呢?留下来反而给自己徒增嫌疑,所以苏二南的裸照和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是被凶手留下嫁祸的。再结合上点,排除杨奋丘,即凶手为潇潇。
4、关于狗被迷晕那里做一下简单猜测,(因为实在是想不出能有什么原因),可能是凶手不知道警方能够检测出下药时间,然后打算伪造一个外人入侵的假象?

综合回答一下三个问题:我所得出的真相已如上文中描述那般;苏逝和梦逝之间平分秋色吧,各自都有各自得出的点,不综合起来难以得出真凶;真凶是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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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01: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唧唧 于 2020-3-22 02:34 编辑

a,此题有叙诡,误导读者死者的身份,正确思路是梦逝跟苏轼调查两个不同的案件
1.1 提示说题目故事未必按顺序,已经暴露此题的有隐藏顺序的意图
1.2描述的冲突,两案环境不符合死者只有一个人,比如眼镜,梦逝案中死者非近视,苏轼案中却又说眼镜必定是死者的
1.3身高描述,梦逝案中强调凶手身高1.8,原因是此处链接一个逻辑,凶手有一处刺杀死者的场景描写,说是近距离且手握刀向上,而此处的凶手身高为1.85以上,也说明死者身高高于或接近此高度,此处推理对不上苏轼案子里写明的死者身高1.6,这又指向两案死者非同一人


b,苏轼案凶手为亦
1.1手表停留说明不了什么,只是作者想往断臂案上引,此案核心逻辑是迷晕狗,狗的设定是怕生
1.2换言之,凶手迷晕狗,是因为狗不认识凶手,但此处就有个问题,凶手如何进来
1.3合理的逻辑线应该是,凶手以熟人身份进来,接着以陌生人身份离开
1.4连接墙壁上的血发丝、门外人口多、头发、等特征,凶手可能改变过头发特征,导致变成陌生人的样子,需要清理血迹,才能避开外面的人流
1.5符合此案的嫌疑人满足上述条件,且文中动机描述凶手不会故意将动机证据留在现场,因此可排除动机指向的苏南和凡秋,剩余的女性只有亦,且短发特征符合上述推理



c,梦逝案凶手为凡秋
1.1此处的逻辑是眼镜,眼镜有血迹说明眼镜是凶手与死者相处时造成的,换言之,眼镜是二人中的其中一个
1.2由于解开了叙诡,此处的死者应该符合近视,所以死者不会佩戴近视眼镜,换言之,眼镜为凶手留下
1.3四个嫌疑人中,有眼镜佩戴的只有凡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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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兴趣使然,爱好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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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2: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诡殇绾 于 2020-3-18 08:23 编辑

作答 笺若绾

1.凶手 杨奋丘
梦逝篇
【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 凶手在用刀刺入死者的胃部时,死者进行了反抗。在反抗中,死者的左臂可能对凶手构成了一定的危害,因而凶手把刀从死者的胃部拔出,残忍地砍掉了死者的左臂,说明凶手力量很大,而且对死者有很大的仇意。
【“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楼梯口发现了带有死者血液的镜片,要么是凶手的要么是死者的,无论是哪一种,都证明了凶手在杀死 死者后,从楼梯口逃走的,也间接性说明凶手是有预谋地谋害死者,并且早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计划和方法,(如果死者居住的地方只有楼梯的话,排除这种可能性。但如果有电梯的话,就有可能是事先预谋的)对死者的居住地点有了一定的了解,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再次说明了凶手有足够的实力制约死者,并致使死者因为失血过多死亡,而死者作为健身教练,力量本应比一般人要大,所以凶手很可能是经常锻炼的人。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凶手可能是他认识的人,但是从犯罪嫌疑人中,能被死者邀请到家里的,杨奋丘的可能性更大。杨奋丘腿部肌肉明显,可能是经常去健身的原因,较大的可能会认识死者,那么自身的力气也不会太小,而且佩戴黑色边框眼镜,也可以很好的验证那个在楼梯口找到的镜片。设想:凶手在杀死死者时,有争斗,不小心把凶手的眼镜打碎了,凶手在死者死后收拾碎的镜片,从楼梯口逃走时,不小心掉落,被梦逝发现。而其他两位,都不怎么正经,所以死者没有原因去邀请他们到家里来。而那位女性嫌疑犯也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杀死死者,所以排除。只剩下了杨奋丘。
综上:凶手是杨奋丘。

苏逝篇
【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说明死者身材矮小,并且与凶手之间有矛盾。虽然能确认那副近视眼镜是死者的,但是题目中并没有直接指出那副近视眼镜怎么了,是破碎了,还是什么?
【苏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纤细的血丝是长发留下的,但是并不代表凶手会不会在死者死后去处理现场,毕竟假发是可以进行购买的。而且1.85以上的人杀一个1.65的人,怎样杀,会在头部留下大量血迹?所以,无疑是在处理现场,干扰判断。狗在死者死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被迷晕的,并且对生人很凶。间接证明了凶手时常来死者家中,并且这只狗对凶手很熟悉。所以不妨就可以得出,凶手在死者死后一段时间都在死者的家里,可能是在翻找着什么,也可能是在处理案发现场。然后才想起来有只狗,想假扮成生人作案,先迷晕狗,再对死者进行杀害。
【“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再次证明了是熟人作案,而且是约定好了的时间。嫌疑人中排除那两位无动机杀人的,因为死者作为健身教练,如果不是他主动邀请或者事先说好的,普通朋友都需要提前预约,也证实凶手跟死者的关系不一般。
【“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
忻雪绘不予理睬,接着说道:“截至目前,我们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他们与死者都为普通朋友关系。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死者无特殊嗜好,而且段露亦和肖潇并没有杀害死者的动机所以排除。从另外两个人来看,杨奋丘的可能性更大。苏二南也有可能。从狗对生人很凶来说,凶手经常去死者家中,不排除死者拿着裸照要挟苏二南来自己的家中,但是苏二南没有实力在刺伤死者后,把死者控制住,并很残忍地砍掉死者的左臂。杨奋丘就有可能了,喜欢踢足球,腿部肌肉明显。但是现场为什么会有纤细的血印呢?可能是杨奋丘杀了死者后,去翻找自己的证据时,看到了苏二南的裸照,又想到了可以栽赃陷害给苏二南,所以特意出去买了假发,然后沾上死者的血,套在头上,在墙上蹭了蹭,干扰判断。
综上:凶手是杨奋丘

2.不分伯仲(平手)
3.凶手:杨奋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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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逝最帅!!!
凶手是亦,理由是作者太帅了。(我只是来水个贴嘤嘤嘤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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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逝赢了?
梅某应该是凶手吧!?
1:凶手比较强壮(排除肖某,段某)原因:死者左手被砍断,并且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
2:熟人作案(排除马某)原因:死者被害后凶手马上处理尸体和现场的痕迹,此间狗在哪里,是在屋里,为什么没动静,因为是熟人。既然凶手反侦察手段很强,那么他也会转移嫌疑,迷晕狗就是扩大嫌疑。马某骚扰女大学生,像死者如此喜欢唱跳rap篮球的四好青年怎么会和他搞暧昧关系?
3:凶手应该排除(杨某,苏某)。因为如果他们两其一是凶手为什么不带走重要没有第三者知道的东西。死者为人谨慎为什么没有锁好,我推测大概是凶手的陷阱吧!
墙上的血痕:凶手用假头发粘上血印在墙壁上的,目的:排除自己的嫌疑
眼镜也是目的排除自己的嫌疑,为什么会坏?凶手故意的,既然凶手反侦察意识这么强,他就应该会把这些细节处理掉,但他的目的是排除自己的嫌疑,凶手肯定和死者关系不见得。
我蒙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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