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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演组
作答人员:
梦演 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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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好意思,我们家这条狗见着外人就会乱叫起来。除去我们自家人和保姆,就算是时常往来的邻居一进门也会被吼;而且这狗的感觉还特灵,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有时甚至还停不下来了,真让人蛮头疼的。”
“我和卢杨5:00就起来了,还全程待在家里,可在案发时间内还是啥都没听到”
死者的死亡时间在5:05~5:35之间,但身处死者隔壁万俟家的人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并且上面所说这条狗除了自家人和保姆之外就会乱叫,从中可以判断是熟人作案
“但凡巷子里的人家请保姆,工资由他们承担一半,还会给保姆安排住所,就在巷口那栋独立的公寓楼里,很近的,每天早上走路过来三分钟都不用。”
“我是5:15左右来的,嵇源则是5:20左右到;说来也巧,今天他们来得都比较早,武佐哥大概是5:45左右到的,林燐则比他稍早一些,听他们说似乎是因为昨天的一些工作没有完成。”
“每次嵇源去送货的时候都会对他叫个不停。但说来也奇怪,今天早上并没有听到什么狗叫声。”
从时间上看保姆更具有嫌疑,杂货店铺嵇源在案发当天送货没有听见狗叫,而5点20分嵇源才到杂货店铺,所以可以排除嫌疑
“我们还确定了凶手作案用的水果刀原本是放在王家茶几上的,这也就说明了凶手动手杀害死者和腊肠犬的行为是临时起意的。而门锁的检验结果刚刚也出来了,锁芯里确实有细铁丝撬过的痕迹,这就证明了凶手是通过撬门进入院子的。”
“经过死者丈夫王兆的确认,你哥哥方才所言完全正确,房间里没有被翻乱的痕迹,经确认其他财物也没有丢失,而紫砂茶壶确实被凶手掉包了,说明凶手的确是冲着这只茶壶来的。”
“死者名叫王芳,72岁,死前神志较清醒,血液里无催眠性药物残留,死因是多处刀伤引起的失血过多。除此之外,该户人家饲养的腊肠犬也中刀死亡,其身上还沾有死者的血迹,初步推断它是后于死者被害的。在院子角落,我们发现了沾满鲜血的水果刀,经比对比确认为是杀害死者与腊肠犬的凶器;除此之外,在巷尾的垃圾桶里,我们还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全身斗篷、鞋套和较厚的毛线手套,经过比对确认这是凶手行凶时所穿。”
“狗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的失血过多。根据消化道内的食物残渣,初步判断其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此外,该犬死亡时间推定范围为5:07-5:47之间。”
死者的死亡原因是茶几上的水果刀,从上面能看出凶手先杀的是死者,然后再杀的狗。假设是外人作案,那么杀害死者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条狗,就会先杀狗在杀死者,但文中说的是先杀害死者所以前面的假设不合理。而上面说的门锁被撬开,应该是为了嫁祸给其他人。狗的死亡在5:07~5:47之间,死前处于清醒状态并且存在有空狗盆可见狗死前进过食,如果是外人作案狗能顺利的进食吗?同时死者丈夫也确认了,家里的东西没有被翻乱的痕迹只是丢失了紫砂茶壶,能不翻乱其他东西而准确的确定紫砂金壶的位置只有保姆和自家人了。
“村委会特别派人每晚八点左右清点每户居住的人数”
“昨晚八点半左右,我们和苏姨一起离开的时候也看到了,当时她并没有携带任何物品,身上也没有口袋可以放下这么大一个茶壶而不被人发现。更何况离开之前,我还特地去了一趟客厅关灯,这个时候茶几上的茶壶还是真品”
昨晚8点时保姆与万俟家的兄弟们离开,而且这时候茶几上的紫金茶壶是真品。村委会20点~24点巡逻时,没有一个人进出,5点清洁工打扫卫生时也无异样,所以凶手如果行凶一定熟悉村中的作息时间,而且对于死者家也熟悉。
“王伯、王文谦和王月早就搬出了老巷,在外面也有各自的营生:王伯和王文谦仍旧经营着那家五金店,而且还把规模做得很大,以至于根本没时间回家,二人索性便直接搬到了店里去住;而王月则在一家服装公司当设计师,由于工作单位离家太远,所以也从老宅中搬走了。”
“警方还在硬币上检验出了织物纤维按压的痕迹,经过和现场大门上残留的毛线以及凶手扔在巷尾垃圾桶里的手套比对,可以确认这就是凶手作案时所戴的厚毛线手套留下的。”
作案时间来看王文伯,王月没有充足的时间,所以可以排除嫌疑。同时也说了在巷尾发现了作案时所带的厚毛线手套,如果是其他人行凶在处理现场时怎么避开清洁人的视线准确的把工具扔进巷尾的垃圾桶?由此可见保姆更符合,既熟悉老巷的作息时间,巡逻时间,又熟悉死者家内的布局,而且也有动机——劫财
所以凶手是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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