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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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四题《老巷》作者:潇潇雨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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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7:23:37 | 只看该作者
《老巷》作者潇潇雨歇
解谜者:Jhckn&银狐(牵机)
线索整理:死者:王芳,72岁,死前神色较清醒,血液内未有催眠药物成分,死于多处刀伤流血过多死亡。
死亡时间:5.05-5.35
由此推断:死者死前未服用安眠药,死在客厅,没有交大动静未发出声音,由此推断凶手和死者相识,,熟悉死者家情况。
狗:死因和死者相同,唯一的不同在于死亡时间.5.07-5.47。
由此推断:狗遇害的时间在死者之后。
凶器推断:死者家中所有 由此可见可以清楚知道凶手知道死者家中的各种事情而且当天来过死者家中查看过情况。
门锁痕迹:门锁有撬动痕迹由此可以看出,凶手在犯案以前来过凶案现场但是被狗所制止犯案。痕迹很新,由此看出了凶手可以通过这个进入家中也可以用这个伪装现场。
可以进入老巷子的人员如下:
所有成员按照我的理解都是可以进入命案现场的,因为案发时间居民都可以自由出入。
还原案件:
第一我认为凶手是保姆芬兰。理由如下。
(1)凶器为死者家里的水果刀,知道这把水果刀位置的只有当时来过死者家里的人,隔壁的李大叔,保姆,王大伯,王文谦,王月,还有被作者排除的三个人之中的两个人也就是兄弟两个。
(2)狗死亡时间比死者要玩由此推断可以看出,嫌疑人可以排除隔壁家的李大叔那些人。
(3)案件中作者说明了保姆没有调换时间,因此是否可以根据题目对保姆进行排除嫌疑呢?我认为可以。
(四)凶手来命案现场进行了全部武装,显然是蓄谋已久,早就盯上了这一家人。
(五)夜间巡逻时间是20.00一直到24.00经常无人外出。
(六)每天五点会清理垃圾,所以推断凶手杀害死者后不久离开现场,因此可以推断短时间内还在命案附近的人中可以排除,王大伯,王文谦,
王月
(7)所有人没有不在场证明,再者就是硬币上面有纤维是凶手作案用的衣物上,由此可以推断凶手的硬币为何会在现场留下硬币呢而且没有指纹还有纤维物体,我怀疑这有可能就是凶手用来敲门的工具。
(8)还有一点不得不注意,那就是案发前天晚上有喝醉酒的嗯前来到死者家里闹事情,而狗是那种不在状态的样子这点值得注意。
(9)狗和死者都身中数刀流血过多死亡,由此可以推断凶手力气不大,要不然一刀致命就行了。
(10)狗死的比主人晚可以看出凶手和死者认识而且是狗看见了不会叫的嗯那么结合全文我能推断出来的凶手也就只有保姆了。
(11)硬币我觉得也有可能是死者留下的死亡线索也不一定,因为yin? bi。硬币的币B和baomu,保姆的b是否具有一曲同工之秒呢?,没有死者的指纹可以认为死者没有接触到硬币纤维物破了留下来的线索,因为凶案现场有银币的地方是地摊所以没有发出声音。
还原案件过程:凶手芬兰对于主人家的怨恨嫉恨很深,而且每次拿紫砂壶炫耀,再到隔壁李大伯的一番话彻底激怒了她,在加上我认为保姆有喜欢王大谦的嫌疑(起风了那首歌的感觉)由此计划了杀害死者和偷取紫砂壶来嫁祸为盗窃隐藏自己的可能,因此凶手故意破坏了锁和杀害了狗 够是凶手后面临时起意杀的因为凶手知道如果没有杀掉狗自己将很快会被怀疑因此杀死了狗。狗死的现场没有对狗粮的描写如果有凶手对于杀狗是临时起意的情况,如果没有那么狗就在计划之中了。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关于凶手的东西也很正常毕竟凶手一直在死者家中工作。在加上五金店店员的供述,车为什么那么巧的就坏了呢?我怀疑这也是凶案计划的一部分,加上凶手对于死者家中的一切都很了解所以知道一些关于五金店员工的上班时间工作时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此我认为凶手就是保姆了。
关于保姆如何离开命案现场或许就直接没有离开呢?因为直接把衣服扔进附近的垃圾桶来表示凶手离开时候留下的,其实这一切都是伪装,保姆把东西丟到附近垃圾桶加上大早上的基本没有人所以不会引起民众的怀疑 。
以上为我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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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7:27:56 | 只看该作者
然后就是还原案件(3)打错了我认为不可以,因为可能具有一定题中人物的推理部分,还有就是补充一点,原文六中的扫兴而回,由此什么都可以可以两个字因该是打错了吧因该是由此都可疑吧。
Jhckn&银狐(牵机,QQ3149463563)
[发帖际遇]: Jhckn的小狗偷吃了千珏的汉堡,被要求赔偿1 枚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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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7:34: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亦可 于 2020-2-7 17:40 编辑

队伍:亦个嘿

1、  替换茶壶
为什么要用一个赝品去替换真品,因为在短时间内不想被人发现茶壶被盗(王伯一家每周回来一次,出事前一天才离开)。可以减小自己被抓的可能,或者像狗血电视剧那样只是暂时借用。
该紫砂壶的造型独特,为古董。如果是完全仿制不应该做到细节到位?又怎会连壶底年份都弄错。倒像是特意买来的赝品。但使用一个如此粗糙的赝品用来替换还是存在疑点。

2、  狗叫之谜
关于这一点有两种可能。一是模仿主人,但这一点貌似有点难,(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根据描述,大齐主要是靠气味和声音来辨别人,气味好模仿,比如王伯的烟味(被烟熏得发黄的牙齿)但是步调一类很难模仿。还要保证自己计划的万无一失,除非提前多次试验。
在案发前一天晚上,有人在王家闹事,万俟兄弟到的时候,腊肠安静地呆在狗窝里,所以说狗在累极的情况下也不会吠叫。但是在案发当天,已经离它吠叫有八九个小时左右,且没有提到声带损伤之类。另外在九到十点之间还正常进食。案发当天没有狗叫声,所以说作案人员锁定在王家人及其保姆内。
除此之外,狗死在狗窝处,且案发当天没有吠叫,现场没有多余血迹拖拽痕迹之类。说明凶手是走到狗窝处杀死腊肠犬。另外腊肠犬是一种比较凶悍的狗,原本作为猎犬存在,身中数刀却没有反抗发出吠叫,并且没有打斗痕迹。猜测该狗是在还没醒来就被多刀捅死。
那么,既然狗没醒,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去杀这只狗呢?大齐上次进食是在九十点之间,而万俟羽看到的空狗粮盆,按照习惯五点半是大齐的进食时间,根据苏兰证词,没有狗粮就会吠叫。而还在王家的凶手发现了空狗粮盆,知道大齐的叫声会引来人,遂提前下手杀死大齐。
即该凶手知道大齐习性,会在五点半需要进食否则吠叫。同时也说明凶手离开时间接近五点半。

3、  案发前夜闹事是否为巧合?是。
闹事发生时间在八点到八点半之间(巡逻保安及保姆苏姨离开时间),根据村委会提供证词,所有常驻人口都在家中。虽然院子黑灯瞎火看不清,但等巡逻的人前来极有可能携带手电筒一类。所以得出闹事之人非老巷常驻居民(及杂货铺的人)。
闹事是为了什么呢?使大齐劳累无力吠叫?如果是这样的话,巡逻结束就采取行动才是最佳时机不是么?何必拖到五点,到了五点大齐就很可能恢复了。这样做就没有意义了。
根据万俟羽证词在他们离开之前紫砂壶还在,所以闹事的人也不是趁乱掉包。

4、  关于杂货铺的疑点。
杂货铺有唯一一辆面包车用于进货和配送但前两天损坏。杂货铺三人都没有自己的交通工具。平时面包车可能作为上班使用的交通工具(maybe)。另外公共交通的运行时间在五点半不到到九点多,杨光、稽源、林燐三人都需要使用公共交通上班。晚到一点情有可原。
老巷内禁止开车,所以送货应该是步行借助推车一类。

5、  不像是财杀的准备:
手套,斗篷以及鞋套都是为了防止血迹溅到身上所做的防护,作为一个只是偷窃的小贼,为何要如此准备?

6、  奇怪的时间:
半夜不来,白天来,五点钟等隔壁有人上班的时候来以及五点开始的清扫(万俟兄弟的到来是意外,也无法掌握作息时间)。凶手为什么故意选择一个这样的时间?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偷窃,或者说为了让其他人知道狗没有叫,可是这么做却完全不符合偷窃的逻辑。

7、  奇怪的撬锁:
凶手若是为了神不知鬼不觉的进行交换,也根本不需要大张旗鼓的进行撬锁,用钥匙就行(前面提到凶手是自家人)

8、  一元硬币:
一元硬币出现于地毯上,可是上面没有熟人的指纹但是却有手套拿过的痕迹,说明硬币有故意放置的嫌疑。若是没有万俟兄弟出现,本案不会直接判断成为一个财杀案子,而是通过硬币确定凶手曾经进门向右走过,再加上假紫砂壶的粗糙痕迹以及现场拿的凶器(水果刀),很轻易让警方判断为是盗窃加被发现意外杀人。(地毯在右边,如果直接走向卧室不需要经过地毯。)

9、  用财杀来掩盖谋杀:
凶手所进行的行为看似谋财,实际上早有准备,综合以上疑点,凶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用财杀来掩盖谋杀。

10、交换茶壶的目的:
对于凶手的这些行为,目的是为了向警方证明凶手是一个为了偷窃换钱而错杀了死者的人。从而满足嫁祸(王营)的做法。另外所用的凶器是放于茶几上的水果刀,所以凶手是清楚水果刀所在的人,即案发前天到王家看望的人,加上用盗窃掩盖真实目的一事,排除王营、苏姨。

11、真凶:
王家人是凶手,但是王伯和王文谦住一起无法互相包庇,王营也不是凶手,所以只剩下王月是凶手。

12、证据
紫砂壶、道路监控(还有行车记录仪)

[发帖际遇]: 亦可参加诡殇运动会,赢了比赛,获取了5 枚 推币的奖励。 幸运榜 / 衰神榜
疏影横斜水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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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8:24: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元 于 2020-2-7 19:39 编辑

组名:牵机
已知事实:
最早开门的几家早餐店也得至少六点多才开始营业。
巷子的宽度也就够一辆车通行
20:00-24:00,常驻人口无外出;每天清晨5:00,村委会雇佣的清洁工都会仔细清扫整条巷子及其周围街道路面上的垃圾,不会有任何遗漏。清洁工无发现。

大齐:
这条狗见着外人就会乱叫起来。除去我们自家人和保姆,就算是时常往来的邻居一进门也会被吼;而且这狗的感觉还特灵,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
一饿就叫,只吃两顿,一顿是早上五点半左右,一顿是晚上六点半左右,所以保姆每晚八点半离开之前先把狗粮盆加到大齐能吃饱的程度。
根据消化道内的食物残渣,初步判断其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这样计算,那不是凌晨3点就死了?)此外,该犬死亡时间推定范围为5:07-5:47之间。其身上还沾有死者的血迹,初步推断它是后于死者被害的。


在巷尾的垃圾桶里,我们还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全身斗篷、鞋套和较厚的毛线手套(有预谋,事先准备了差不多的紫砂壶) 凶手是撬开大院的门锁进来的,
死亡时间:今早5:05-5:35之间  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的失血过多。水果刀是放在王家茶几上的,杀人行为是临时起意的。

茶壶被掉包的时间应该在昨晚8点半到早上发现尸体之前;门口地毯上有一枚一元硬币,上有三对指纹的主人并不是T市居民,另外三对指纹的主人和这条巷子没有任何关系,也确定他们与五金店毫无交集。

杨光是5:15左右来的,嵇源则是5:20左右到;武佐大概是5:45左右到的,林燐则比他稍早一些,5:20-5:45。他特意强调今天早上并没有听到什么狗叫声。

王家的女儿王月,是在工作之余回来看望母亲的。
“诶,李伯不能这么说啊!人家都是要赚大钱的人,忙起来也确实没时间。不像我们,也就过过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所以才能抽空回家看看。”
住在王家隔壁的李大伯,家里的娃是赚大钱的人,基本不回家。
昨晚20点半。左右,一群人吵吵嚷嚷地闯进门来,好像还提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喝醉酒走错门

从巷口进来依次是:保姆的独立公寓  万俟家(对面是杂货铺)、王家、李家  巷尾

需解决的问题:
1、硬币的用处?凶手全身武装,那硬币是怎么掉出来的?还留有手套的毛?
2、死者的尸体就在卧室前,而茶壶非常显眼地摆在茶几上,那么凶手只需要换个茶壶,非常快的,为什么会造成惊醒死者呢?
3、狗到底有没有叫?叫了,先被凶手自己带的刀捅死,把老人吵醒,再用茶几上的水果刀捅死(然而大家都说没听到狗叫,且狗和老人是死于同一把刀);没叫,说明自家人,可是根据前文来看自家人没必要为了一个茶壶偷偷摸摸进去还杀死自家老人。
4、凶手的动机,为什么挑了这一天?
5、空的狗粮盆。按照尸检报告狗应该并没有在早上5点半进食,那么是凶手把狗粮倒了?没有必要啊?
6、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  那是不是可以有其他药呢?比如哑药



推理
1,嫌疑人知晓老巷的作息,且知道王家的狗会叫,5点时清洁工清扫街道,会倒垃圾没有发现,说明凶手是在5点以后行凶的。也就是说凶手为老巷常驻人员,知道5点有清洁工。且有充足的时间观察原样品,才能找一个相似的换包
2,之前走错家门的应当是李大伯的儿子们,因为住在隔壁,且大包小包,符合王月之前所说“赚大钱”的人,王月冷嘲热讽,有挤兑李大伯之嫌
3,硬币的指纹指向该人是外来人口,但是换包的茶壶需要时间准备,而又没有合谋,便又排除了外来人口,说明是内部人口的诱导。
4,根据狗的陈尸位置,应当是先杀狗,再杀人,因为狗没有拴链子,如果凶手先对老人动手,那么狗听到动静势必会叫,然而狗没有叫........说明是熟人。
空狗窝,空的狗粮盆;而根据尸检报告狗的上一次进食时间在死亡前7-8个小时,但死亡时间是5点——5:47  怎么倒推,狗的进食都在9点之后啊。

凶手是苏保姆,她在前一天晚上6点半并没有喂大齐狗粮,而那句大齐一饿就叫或许是编的?所以万家兄弟过去时,大齐才焉了吧唧的,成年6岁的狗怎么会被吓到嘞。在20点半倒满掺了哑药的狗粮后离开,所以大齐才会在20点半以后开始吃东西,才有那个矛盾的尸检报告。而苏保姆在早上5点就醒了,等到看见清洁工都走了,便开始往这边走,撬锁的痕迹是她故意的。大齐见到熟人后并没有叫,苏保姆便成功进去替换茶壶,并留下硬币诱导警方。
所以是苏保姆先药哑了大齐,于是第二天大摇大摆去换包,不料今天老太起得早,竟然被撞见了。无奈之下,只能杀死了老太,而大齐是一定要死的。苏保姆出来后,大齐就进入战斗状态,然而它已经哑了,而且是自己熟悉的人,就被苏保姆杀死了。
苏保姆从王伯买了这个茶壶开始就动心思了,如何不被人发现的换出它。她做了好多准备,就缺一个时机。一个人多的时机。根据前文所说,王家的人一周回来看一次。她便想挑个他们回来的日子。幸运的是,今天不仅王家的孩子回来了,其他地方的人也来了,于是她便决定在今天动手。唯一意外的便是造成了王婶的死亡。

问题:保姆临走时拖过一遍地,那么早上5点多,地早干了,其他人在案发后进来过留有脚印可以理解。凶手都戴着鞋套,咋还有脚印呢?
“在这熙熙尘世间,所求不过如此,债必偿,恩必报,诺必践,情必守。风调雨顺,山河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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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8:49: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れ楓落殘雪を 于 2020-2-7 19:54 编辑

第四题答案
队伍:烟雨客
队员:梦想  3321502910
            暔漓 2986135786
           翊臻 兮忆 523270716

黑色为线索,绿色是通过线索一些疑点或得出的结论或推理,红色是比较重要的结论,蓝色为推理过程
一.线索
1.万俟兄弟这次回来是因为老巷之前台风登入,发生内涝

2.老巷的生活节奏比较慢,早晨六点半左右才陆续有店铺开门,车辆也甚少

3.巷子宽度只够一辆车通过,而且禁止一切机动车与面包车入内

4.巷子内除了一家杂货店,其他基本都是居民楼,很多地方似很久没人了

5.王家的狗见着外人就会乱叫起来,就算是时常往来的邻居一进门也会被吼;而且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便会发现,不停地叫
但在案发当天,万俟羽他们并未听到有狗叫,根据死亡时间,凶手在五点多杀了王芳和大齐,如果是陌生人或是别的不是本家的人进入都会叫。所以杀死他们的应该是跟王家比较熟悉的人,至少狗对他是不防备的。

6.王伯和王文谦现在住在五金店里,王月也搬走了,房子就剩王婶住,请了苏姨照顾

7.茶壶刚买回来了,全巷的人基本都来参观了
说明王家有个价值不菲的茶壶很多人都知道,所以可能有些人就怀揣贼心了。而且在五金店,也经常会跟别人提起茶壶。嫌疑人范围不能确定。

8.村委会为了避免老年人走丢,每天会派人来登记住户人数
在案发前夜的二十点到零点,老巷常驻居民无人外出

9.在案发当晚,有一群人大大咧咧地走进了院子,还带着大包小包,解释说是喝醉酒走错门了。在院子留下了许多烟蒂和其他垃圾
这是事情的真相吗?这些人会不会别有目的?文中有交代,老巷现在基本是没人居住的,这么一大群人,声称走错家门,未免太可疑了。

10.大齐一天一般吃两顿,五点半一次,六点半一次。因为大齐饿了就会叫,所以苏姨每次走之前会先把狗粮加满

11.苏姨居住的地方离王家很近,大概三分钟的路程

12.王芳死因是多处刀伤引起的失血过多,初步判断凶器为掉落角落的水果刀,在巷尾的垃圾桶里,还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全身斗篷、鞋套和较厚的毛线手套,应为凶手所用过,死亡时间为5:05-5:35之间
凶器为水果刀,且苏姨走的时候,水果刀在茶几上。 那么凶手很可能是临时起意,并非预谋杀人。通过死亡时间,推测凶手很可能比较熟悉老巷,且文中有提到,老太太五点半是起不来的,所以凶手很可能对王家也比较熟悉下。

13.门锁上面有很多细铁丝划过的新的痕迹,并且据调查,锁确实被撬过

14.价值不菲的茶壶被人调换了
凶手极有可能是谋财。这里就存在一个疑点,假设凶手是为了茶壶的话,不过过程中不小心被王芳发现了,所以杀人灭口。但是万俟羽他们早上五点起床,期间他们并没有听到异样。那么王芳都被吵醒了,大齐很可能也会发现,那么就必定发出声响。当然,因为王芳是在屋子里,并非屋外死亡,也可能凶手动手快,没惊动到狗。

15.万俟潇确定他昨晚离开王家的时候,茶壶还是真的
在他们离开之前,茶壶并没有被调换。

16.客厅门口的地毯上有一元硬币,其中有三对指纹的主人并不是T市居民,另外三对指纹的主人和这条巷子没有任何关系,和五金店也没有。同时,这枚硬币上有纤维按压的痕迹
两个信息①这个硬币被别人转手过很多次。那么肯定是使用过很多次;②有人带手套接触过这枚硬币,根据在垃圾桶找出的东西,推测手套为凶手所戴。

17.案发当天五点,万俟羽他们五点情况,并未发现异样
文中有说,无论大齐是睡着还是醒了,有外人进来它都会叫,除非是几个很熟悉的人。而他们没听到狗叫,就说明大齐对这个“来者”并不防备。

18.①武佐,是杂货铺的老板同时在店里担任前台的职务;高瘦男子叫林燐,是店里财务的负责人;微胖男子名叫嵇源,是店里配送事务的负责人;女子则名为杨光,是店里进货事务的负责人
杂货店的主打业务是帮助腿脚不便的老人送货上门
②前两天杂货店里用来配送的面包车坏了,最近就停止了上门服务
③案发前夜只有店长一人住在巷子里
④嵇源和杨光总是早早地来上班,大齐会对嵇源喊叫

19.昨晚苏姨离开之前拖了一遍里屋以及院子里的地。在客厅的地板上,采集到数组脚印。除去万俟兄弟、保姆的以及受害者的脚印之外,只剩下一组脚印
在垃圾桶中有搜出鞋套,和手套外衣放在一起,应该是凶手用完后脱下的。那么凶手用了鞋套,就不应该留下脚印。那么这既不属于万俟他们,又不属于凶手的脚印是谁的?

20.大齐死因与王芳相似,根据消化道内的食物残渣,初步判断其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狗粮盆是空的。大齐死亡时间推定范围为5:07-5:47之间
七至八小时之前,就大概是二十一点二十二点左右。根据线索10,大齐一天一般吃两顿,早上五点半一次,晚上六点半一次。但在案发前夜的九点到十点,大齐把原本第二题吃的狗粮给吃完了。是什么原因促使的?

21.其他线索:
①在八点到零点,老巷常驻人口并无出入
①案发当天五点,清扫整条巷子及其周围街道路面上的垃圾的清洁工也没有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


二.时间线
时间线
案发前夜
上午至中午   王伯邀请万俟两兄弟到家中参观
20点左右  村委会固定清点每户居住的人数
20:30左右  万俟两兄弟和苏姨离开王家
20:00到24:00  保安巡逻,半小时一次,无老苦命外出
案发当天
5点  万俟羽和卢杨起床且一直在家中,未发现动静
    清洁工开始清扫整条巷子及其周围街道路面上的垃圾,并未发现线索
5:15左右  杨光到达杂货店
5:20左右  嵇源到达杂货店
5:45左右  武伍到达杂货店,林燐更早一点
5:05到5:35  王芳死亡
5:07到5:47   狗死亡
7点左右   杂货店开门

在巷子附近,最早的早餐店开门至少六点多

三.推理
嫌疑人有:王老伯王兆,长子王文谦,长女王月,王姨的侄子、在五金店帮工的王营,李伯,武伍,杨光,嵇源,林燐,还有就是那天晚上闯入的那些人。
怀疑王家人(因为狗没叫)
其他人(有动机,且对王芳和大齐没有感情)

根据现场有不知名脚印,并且是案发前夜苏姨他们走之后留下的,是非常奇怪的。这个人来王家做什么?推测,这个人也是来偷东西的。那么在这个案件中就存在两个人:
一个是偷东西的,时间应该是九点到十点左右,也就是狗最后一次进食的时间。怀疑这个的原因主要是,在这个点进食能想到两种因素①有人来喂②被吵醒之后饿了。
文中有说,老巷现在几乎没什么人了,在王家附近的就是李家,万俟家,杂货铺。不论是李家还是杂货铺来人,大齐都会发出声音。如果是王家自己人的话不会,但除了王姨,其他人都住巷外,而保安确定八点到零点这段时间,无人外出。所以李伯是绝对可以排除的。不过文中并没有交代,在那天晚上没有听到狗叫,但是因为并没有把这个线索说出来。暂且认为即使狗叫了也没有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至少没有到可以打扰到别人的地步。这时候有两种情况:①来的人狗狗对他并没有太多的防备。②来人是被王芳自己迎进来的。③那人是混进来的。
假设是第一种,那么王家人的嫌疑比较大。而王芳的儿子女儿或者丈夫来偷明显都不太符合实际,本来就是他们自己的财产。所以很可能是王营。
假设只第二种嫌疑人范围就比较广,不做多解释。
假设是第三种,那么那个人应该是在那群喝醉了的人闯进来之后藏起来了。(这个文中也没有什么证据,主要就是一个想法。)

那么还有一个就是杀人的。杀人的话,这个人应该也是想来偷东西的。但是不小心惊动了王姨,所以杀人灭口。王姨的儿子,女儿之类的感觉不太可能(完全可以找借口,没必要杀人灭口)
所以感觉比较像其他人。但如果是其他人的话,大齐这个叫声就有点问题了。文中说了哪怕是关系比较亲密的邻居进来的时候,大齐都会冲他叫。且狗的体内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安眠药之类的东西。那嫌疑人就只能锁定在王家自己人身上了。跟前面的理由一样,不会是她的儿女和丈夫。那么又只剩他的侄子。按照这种情况,两种可能①偷东西的人漏了什么线索在屋子里,所以在隔天要来拿走线索。②因为只要进来人狗狗便会发现。偷东西的人很可能会担心这只狗狗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因为毕竟狗狗不是人不能说话之类的。而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话,按照偷东西的人应该是王家比较熟悉的人,就不太说得通。因为如果是跟他们比较熟,可以找其他时间来消灭证据,没有必要用这么冒险的手段。第二种的话可能性比较小,并不做多考虑。
但其实两次都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如果这个人第二次都能想到用鞋套的话,第一次应该也会想到。所以应该不是一个人,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两次行动。
如果两次是不同人作案的话,狗叫又说不通


所以排除其实有两次犯罪或者说两个人的情况。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人。
我结合那个脚印,还有之后狗没有叫。其实狗狗不叫不一定是因为来的人是熟悉的,还有一种情况——那个人从始至终就不是从外面进来的。凶手很可能是从案发前夜便在死者的家里。便是前面说的那两种情况:①凶手用拜访的理由在死者家住下。②凶手在最开始就藏在了死者的家中。
①如果是拜访,王芳会阻止狗叫。这种情况下有可能的只有王营。文中有说他好赌好嫖,而茶壶是非常值钱的。他可能会动了歪念头。王营只是王芳的侄子,关系并不是很亲密。而且当一个人被逼上绝路的时候,什么都是做的出来的。王营也可以在第二天早上偷换掉茶壶。但没有想到被发现,于是杀了他们。
②如果是最开始藏在家中。那么就是在那一群人来的时候藏的。凶手很可能懂行,所以在看到茶壶之后便有了念头想要偷走。然后就决定藏在屋子里。文中有提到一群人拎着大包小包,很可能是从外地刚刚回乡的人,所以他们的行李内会有衣服之类的。并且手套是较厚的毛绒手套,很可能是因为要回来长住,所以有随身携带。然后在隔天偷茶壶的时候被撞见,于是杀了人。
这两种情况其实都可行,但其实根据凶手的动手时间和一些东西来判断,凶手应该是要比较熟悉巷子的。还有就是狗在22点左右吃的那碗狗粮,正常的话狗一般上是在早上的五点半才会吃,那一天却在这个时间吃了。很可能是来人把它吵醒以后喂了它,因为如果狗第二天早起的话,可能会阻碍凶手的计划。而且替换茶壶肯定是要早先准备的,不太可能会是那一堆人当中。根据这些可以排除第二种情况。

四.案件还原
一直在赌博嫖娼的王营最近可能碰上了什么困难,所以打上了茶壶的主意。所以他在晚上去了王家,他很清楚那个时候只有王芳和大齐会在家。因为王芳和王营是认识的,所以狗叫是会被王芳阻止的,那天晚上应该就没有人听到,或者说狗其实压根就没叫,因为是自己家的人。然后王营为了避免隔天大齐早起吃饭破坏他偷换东西,就在十点左右让大齐吃了狗粮。之后隔天早上起来,偷换茶壶的时候却意外撞到了王芳,因为迫切地需要这个价值不菲茶壶,于是他临时起意杀了王芳。之后可能是大齐碰见了,或者说怕大齐会暴露他,所以把大齐也杀了。至于撬锁,是因为王营想伪装成是别的人,而不是认识的人之类的。因为王营也在五金店帮工,所以可以弄得到工具。至于那枚硬币应该是无意之间掉的,上面有多主人的指纹,说明转手过很多次。

以上就是全部答案,作者大大辛苦了,评分人员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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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8:51:36 | 只看该作者
栀寒夏暖
新萌 夏目
新萌 北栀
暗月 汐寒
一.腊肠犬
狗龄六年,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
我们家这条狗见着外人就会乱叫起来。除去我们自家人和保姆,就算是时常往来的邻居一进门也会被吼;而且这狗的感觉还特灵,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有时甚至还停不下来了,真让人蛮头疼的。
以上两处说明清醒的狗在凶手进门的时候并没有吼叫,说明凶手是熟人,排除杂货铺的工作人员,剩下的嫌疑人范围如下:王兆、王文谦、王月、王营、苏兰

二.硬币
在这六对指纹之外,警方还在硬币上检验出了织物纤维按压的痕迹,经过和现场大门上残留的毛线以及凶手扔在巷尾垃圾桶里的手套比对,可以确认这就是凶手作案时所戴的厚毛线手套留下的。
如果硬币是凶手不小心留下的,那硬币上应该会有凶手的指纹。凶手拿到这枚硬币的时候是没有戴手套的必要的,反正凶手又不打算把硬币留在现场。八月底还没算入秋,戴着毛绒手套取硬币也会被给他硬币的人怀疑。所以,这枚硬币上没有指纹,说明凶手是刻意拿着硬币,把硬币留在现场的,他戴着手套刻意不想让指纹留在硬币上。
凶手指望通过这枚硬币误导杀害死者的人是乘了公交车来作案的,也就是凶手想误导大家认为真凶是远离老巷的人。能有这个想法的人,就只能是住在巷口的,三分钟就能到案发现场的保姆了。因为死者的其他家人都住的比较远,是不会想通过硬币来误导警察的。

三.保姆的动机
一是为了财
二是自己对这份工作有些厌倦,想赶快拿钱走人。台风导致的内涝让收拾房屋的保姆苦不堪言,而案发前一天醉酒误闯事件导致地上全都是垃圾和烟头,加大了保姆的工作压力,也是保姆决定行凶的导火索。
狗不会对保姆喊叫,保姆杀了狗的原因也是为了泄愤,照顾一天两顿的狗也无疑加重了保姆的负担。

四.过程
保姆早上五点之后撬门(伪装外人),杀人,杀狗,换茶壶,溜之大吉。

五.补充
在村委会,万俟兄弟了解到信息如下:
昨晚八点清点人数时,村里的常驻人口(杂货铺三员工除外)都在自己家里,且后来保安巡逻时未见住户外出(保安巡逻时间为20:00-24:00,每半小时一次,读者可理解为这段时间里老巷常驻人口无人外出)
每天清晨5:00,村委会雇佣的清洁工都会仔细清扫整条巷子及其周围街道路面上的垃圾,不会有任何遗漏(经过对清洁工的询问,他同样也没有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

这段说明即使茶壶是保姆晚上走后又自己回来换的,保姆也没有任何机会把真品茶壶转移到老巷外。24点之后,5点之前老巷外的交通都不发达,凶手没有办法把真品运出去。杀完人后发现尸体是六点,短时间内保姆也没机会把真品茶壶运出老巷,所以真的茶壶现在应该还在老巷里,也许在保姆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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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8:58: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夜[雨言] 于 2020-2-7 19:23 编辑

作答队伍怡红院
队员:暗月无忧,暗月游龙冷辰,翊臻雪夜。
文中线索由红字标出。

1在硬币最上方、具有识别价值的指纹共有六对,其中有三对指纹的主人并不是T市居民,另外三对指纹的主人和这条巷子没有任何关系。
警方还在硬币上检验出了织物纤维按压的痕迹,经过和现场大门上残留的毛线以及凶手扔在巷尾垃圾桶里的手套比对,可以确认这就是凶手作案时所戴的厚毛线手套留下的

硬币不是不小心掉落,而是凶手故意留下的。凶手误导警方向“境外”或“与巷子无”关两方向排查。凶手极有可能是和老巷有关或老巷里边的人。且凶手可以接触外地居民。
2.啊,是这样的,不是听说L镇这边发大水了吗,
洪涝造成人员流散,保安具备接触外人的条件。
3.原来是墙角狗窝里一条没栓链子的腊肠犬正在对着他们狂。
除去我们自家人和保姆,就算是时常往来的邻居一进门也会被吼;而且这狗的感觉还特灵,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有时甚至还停不下来了
狗叫声、人的吵闹声不久后便尽数散去。待万俟兄弟穿好衣服、赶到王家院子里时,周围早已重归于黑暗和安静,只剩下大齐蔫了吧唧地安静躺在狗
窝里,
腊肠犬对于除了家人和保姆以外的人都会吠叫,且要人安抚好久才会安静下来。可是万俟兄弟来时狗没有吠叫,只是蔫了吧唧的躺在狗窝。说明此时(头天晚上)狗已经被下药或者调换。排出物理头套的使用,若使用头套会被发现。
4.刚刚黑灯瞎火的,一群人吵吵嚷嚷地,好像还提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很随意地在院子里逛来逛去。院子里也没有灯,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等大齐停止吠叫之后,巡逻的保安赶来了,我们一问,才发现原来是喝醉酒走错门了。
嫌疑人有二,一是醉酒走错门的客人其中之一;而是和醉酒客人同时出现的保安。
5.话说他们家是不是养了一条很吵的狗啊,每次嵇源去送货的时候都会对他叫个不停。但说来也奇怪,今天早上并没有听到什么狗叫声。”一旁的林燐回答道。
我都跟你说过了啊,早上隔壁确实没什么声音。”万俟羽耸耸肩

案发时,狗没有叫。说明是熟人作案或狗被物理或化学方法导致不能吠叫。也有可能狗被换掉。
6.成年腊肠犬,狗龄六年,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的失血过多。根据消化道内的食物残渣,初步判断其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此外,该犬死亡时间推定范围为5:07-5:47之间。”
不是。大齐是一条成年狗,一天只要吃饱两顿就够了,一顿是早上五点半左右,一顿是晚上六点半左右。
不知从何时起一直盯着空狗窝和空狗粮盆看的万俟羽突兀地插话道,
死亡时间为507-547.进食为78小时之前。则进食时间大约在907-1047
而大齐进食时间是晚上六点半左右,可知死亡现场的死狗不是大齐。且腊肠犬肤色较为单一几乎没有复杂花纹标志,狗被调换。凶手杀狗是怕被人发现狗有问题。

7.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在今早505-535之间,而狗的死亡时间也和这个时间段比较接近,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行凶的。
每天清晨5:00,村委会雇佣的清洁工都会仔细清扫整条巷子及其周围街道路面上的垃圾,不会有任何遗漏
(经过对清洁工的询问,他同样也没有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
凶手熟悉老巷的生活活动能够避开案发时段内的工作人员清洁工。
8.昨晚八点清点人数时,村里的常驻人口(杂货铺三员工除外)都在自己家里,且后来保安巡逻时未见住户外出(保安巡逻时间为2000-2400,每半小时一次,读者可理解为这段时间里老巷常驻人口无人外出)
结合大齐被下药是在头一天晚上,可排除清洁工。
补充线索:
9.凶手作案用的水果刀原本是放在王家茶几上的,这也就说明了凶手动手杀害死者和腊肠犬的行为是临时起意的。而门锁的检验结果刚刚也出来了,锁芯里确实有细铁丝撬过的痕迹,这就证明了凶手是通过撬门进入院子的。
凶手目的是紫砂壶,杀人为临时起意,极有可能是凶手被人认出身份。
10.都发生这么大的内涝了,除你们之外,还是没有哪家的娃子回来照顾过老人!
巷子里有鲜有新青年回家,也就是说昨晚闹事人走错了巷子才走错了门。
11.在巷尾的垃圾桶里,我们还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全身斗篷、鞋套和较厚的毛线手套,经过比对确认这是凶手行凶时所穿。
凶手没有带走作案工具,说明凶手无法走远。
综上所述,锁定凶手为保安。
保安头一天晚上趁醉酒人群闹事,给狗下了药。在巡逻时,趁机将昏迷的狗偷走(目的是怕狗凌晨醒来)。于第二天凌晨撬开死者家门,将准备好的带有无关人员指纹的硬币掷于地上。进屋偷换紫砂壶。不料被死者发现。死者认出了保安身份,情急之下,保安随手拿起水果刀刺向死者,导致死者失血过多而亡。怕事情败露,凶手并未将原来的狗换回来。而是带了另一条狗,将其杀害,伪装成死者家的狗。凶手无法离开巷子,所以只能将作案工具扔进巷尾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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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7 19:05: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ision.植物の怒 于 2020-2-7 19:06 编辑

队名:玥敏欣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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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如雨可抵岁月漫长   2674613433
      鬼域 植物怒   1215403411   →鬼域组

(蓝字是文章关键,黄色是推理核心。)

【哎呀,这茶壶刚买来摆在这儿的时候啊,那可真是整个巷子里的人、无论长辈小辈都跑过来瞅了几眼,说是要看看老王你花几十万大价钱收了个什么稀罕物什。——锁定凶手的范围
【除此之外,在巷尾的垃圾桶里,我们还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全身斗篷、鞋套和较厚的毛线手套】
已知:【十多年没人住过了连台空调都没有……”刚回到屋子里的万俟潇蹲在老旧的电风扇前,再度抱怨道。】此时是夏天,不会有人带着厚厚的衣服手套,所以这些东西必然是提前准备好的。
综上,可以知道凶手是有预谋的作案。
凶手是想杀人还是想劫财?
由现场可知,凶手随手拿起桌边的刀子。【我们还确定了凶手作案用的水果刀原本是放在王家茶几上的】若为杀人,必然会准备刀子。并且如果为了杀人,应该会把茶壶带走伪装成劫财。而不是换一只假的壶
所以,刚好可以解释凶手,准备装扮而没准备凶器,因为他只是为了来换个壶而已,没准备杀人

那么凶手是怎么进这个屋子的呢?
根据案发之后的一些情节:比如随手在屋子里拿的水果刀出现在了庭院。【凶手作案用的水果刀原本是放在王家茶几上的】,【在院子角落,我们发现了沾满鲜血的水果刀——这样看来,凶手的路径应该是,先在屋内杀了人,后在屋外杀了狗
既然已知凶手不是奔着杀人来的,所以杀人是误杀,或者说本不想杀人,但是被发现却不得不杀

接下来看看硬币:【在硬币最上方、具有识别价值的指纹共有六对,其中有三对指纹的主人并不是T市居民,另外三对指纹的主人和这条巷子没有任何关系。经过王伯、王文谦以及王营的辨认,也确定他们与五金店毫无交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六对指纹之外,警方还在硬币上检验出了织物纤维按压的痕迹,经过和现场大门上残留的毛线以及凶手扔在巷尾垃圾桶里的手套比对,可以确认这就是凶手作案时所戴的厚毛线手套留下的。——得到什么结果?1、硬币上的指纹没用;2、硬币上存在有指纹,所以硬币不是被擦过的;3、那么硬币主人怎么收钱呢?结果只能是要么戴着手套收钱,要么人把钱放在柜台上。能达到这个的只有五金店和杂货铺4、硬币怎么掉下来的?人在打斗的时候,可能会掉东西,但怎么能掉一枚硬币下来?又不是打怪。况且硬币上连有效指纹都没有。所以结果只能是,硬币是故意被扔下来的5、为什么要扔下硬币?良心发现×,栽赃嫁祸
同时,王伯嫌疑为0,因为那玩意本来就是他的,除非他就是来杀人的。
但是,已知无人合谋,且五金店的三个人都不认识这个指纹。不可能三个人都说谎,因为无人合谋。所以可以知道,这个硬币不是五金店的。那么会不会是杂货铺的呢?

杂货铺四人的不在场证明都不非常强烈。而且也具备作案能力。

接下来看狗:【狗龄六年,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的失血过多。根据消化道内的食物残渣,初步判断其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此外,该犬死亡时间推定范围为5:07-5:47之间。】可以知道,这只腊肠上次进食的时间大概在21052247之间。
对于狗还有些描述:【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有时甚至还停不下来了】;【等大齐停止吠叫之后,巡逻的保安赶来了,我们一问,才发现原来是喝醉酒走错门了。】;【狗叫声、人的吵闹声不久后便尽数散去。待万俟兄弟穿好衣服、赶到王家院子里时,周围早已重归于黑暗和安静,只剩下大齐蔫了吧唧地安静躺在狗窝里,以及保姆苏阿姨在院子默默地扫着地。】腊肠很凶,叫起来不停。但是这天晚上,腊肠叫了一会就停了。而且,等万俟等人来的时候,腊肠也不叫了。(万俟初到的时候,腊肠疯狂叫唤。)为什么狗狗突然不叫唤了?因为没有安眠药的残留。但是查阅资料知道,狗对酒精很敏感。所以此时狗突然不叫,因为酒精中毒了。狗不正常的点吃饭,也是因为如此。在酒精的影响下,狗颠倒了时间。
所以,凶手行凶的时候,狗不叫,不一定是因为熟人。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安眠药狗也没叫的原因。

那么,谁知道这个狗晕过去了?
除了保姆没有别人,只能如此。

【昨晚八点清点人数时,村里的常驻人口(杂货铺三员工除外)都在自己家里】,所以那天晚上那群人,属于外来人口。既然不是村里的人,为什么会走错呢?难道是预谋?
有一种推论,即有人趁着酒鬼捣乱进屋。然后就能先杀人再杀狗。但是,这个人不可能是外来人员,因为他不知道屋里有很贵的壶。那么会不会是杂货铺的人干的呢?【最近也不算忙,昨晚九点多下班之后,我们仨都是各自回家住的。】可以知道,杂货铺无人缺席,所以杂货铺不可能有人偷摸混进去。同样的,杂货铺也不可能知道狗醉酒了。
但是杂货铺的员工都知道,狗很闹腾,都知道踏进门狗就会叫。所以他们不会在没准备安眠药的情况下进屋的。这样,尽管杂货铺工作人员可疑性最大,但是他们根本没办法作案

会不会是保姆呢?不会,因为保姆是可能知道狗醉酒了的人。那这样她应该要说出来这件事。因为说出这件事会减少自己被怀疑的程度。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就说明她觉得自己不需要减少被怀疑的程度。换句话说,保姆没有作案。

不是五金店。不是杂货铺。不是保姆。还能有谁?
文中还剩两个人。李老伯?李老伯和杂货铺众人一样,也不知道狗醉酒。而且李老伯杀人的可能性本身就很低。

那么最后只剩下,王月
准备手套斗篷?王月在服装公司,有这个条件。
指纹奇怪的硬币?题目只说不是五金店的指纹,并没有说不是服装公司那边的指纹。所以有这个可能。
而且王月也符合不会被狗锁定。
王月因为离家较远,所以只能工作空闲的时候才回家。而杂货店众人却一直在巷子里。如果是杂货店众人,为什么要放在王老伯买了茶壶一两个礼拜才动手呢?
推理到这里,大门锁的痕迹也不过是王月伪造出来的罢了。如果真的是撬门,狗能没反应?

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只能是真相。(剩下只能是潇潇的尿性)
王月回家看望,正好万俟兄弟来到,发现了桌子上的紫砂壶。因为工作原因,这是王月第一次听说紫砂壶。于是她决定进来偷。
她知道巷子里晚上会查房,而且白天没人,6点以后才有店铺。所以她就选择5点左右进家门。
狗感觉到了主人,没有叫。王月换好装扮进屋,留下了一颗栽赃嫁祸的硬币。将紫砂壶掉包之后,吵醒了老太太。老太太知道这只紫砂壶的价格,故以命相搏,王月无奈,将之杀害。偷东西变成了杀人。王月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腊肠也杀害,然后脱衣服走人。留下疑案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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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案的凶手是李大伯。首先他对紫砂壶的关注超出常人,其次,他就住在王伯的隔壁,方便作案。凶手选了一个时间撬开王伯的门,狗之所以没有叫,是因为狗吃了一种叫做麻芋儿草药。现场剩下的那个脚印就是凶手的,现场的硬币则是凶手不小心留下的。死者看到了,所以凶手杀了他,连同院子里的那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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