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银色草莓(孟阁) 于 2020-2-7 15:20 编辑
一、嫌疑人排除 1. 题中已经明确说明案发时间内家属和保姆都没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即凶手必定是狗看到会叫的外人。 2. 题目说明凶手在题中已经出现,因此只分析题中所涉人物。 3. 凶手为知道紫砂壶之人,题中出现的人皆满足此条件。 4. 凶手为单人作案,无合谋。 二、躲过狗叫进入房间的方法分析:(此处为伪解,排除一种情况) 条件一:案发当晚有一群人进入院子,带着大包小包走来走去,院子里也没有灯,看不清人。 条件二:当时此院住户只有死者和保姆两人。 条件三:由房屋结构图来看,整个房屋中空房间很多,且晚上只有死者一个人住,有藏人空间。 由此来看,条件一满足凶手拥有携带假壶以及作案服装的条件。 三个条件结合满足凶手趁乱流进房间藏起来的可能。 即凶手看到有醉汉闹事,临时起意,带上作案工具趁乱潜入房间藏起来,等待时间伺机行动,这样一来就躲过狗叫,进入了房间。 这种方法虽然可行,却又与实际情况不符,下面一一分析: 1. 凶手为单人作案,则醉汉添乱纯属偶然,此为不可控因素。 2. 能够在偶然情况下快速准备工具趁乱潜入,则说明作案工具早有准备,即早有所图。 3. 即早有所图,又能够抓住时机趁乱潜入,则说明凶手为附近常住居民。 4. 倘若凶手为附近常住居民自然清楚村委会的巡逻时间,如此一来,过了巡逻时间,而老太太又在熟睡,自然是最好的行动时机,却怎么会选择5点多行动? 5. 即便躲过狗叫进入房间,又如何躲过狗叫离开,杀狗过程狗是有反击的余地(这里后面说明),而狗的死亡时间内隔壁侦探已经醒来,又如何保证狗一声不叫? 6. 凶手即为常住居民,现场的硬币却没有任何巷子中人的指纹。 7. 如此一来撬锁也没有必要,不撬锁,狗也不叫反而可以嫁祸给自家人。 结论:凶手趁乱潜入,伺机而动,不可行。即实际躲过狗叫的方式另有其他。同时也排除了这一众醉汉的嫌疑。 三、狗的分析 条件一:万俟兄弟刚踏进院门便听见狗叫,且狗没有栓链子。 条件二:除去自家人和保姆,就算是时常往来的邻居一进门也会被吼,狗的感觉还特灵,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只要一有别家人踏进大门就马上会发现,然后就不停地叫 条件三:待万俟兄弟穿好衣服、赶到王家院子里时,周围早已重归于黑暗和安静,只剩下大齐蔫了吧唧地安静躺在狗窝里 条件四:狗一天只要吃饱两顿就够了,一顿是早上五点半左右,一顿是晚上六点半左右,保姆每晚八点半离开之前先把狗粮盆加到大齐能吃饱的程度。 条件五:狗的粮盆已空。 条件六:狗的死亡时间为5:07-5:47之间,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 条件七:狗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的失血过多。 结论一:狗虽然很灵敏,单是却只会叫不会咬人,即使没链子栓,面对一群在院子里随意走动的醉汉也只是叫喊。 结论二:当天狗面对醉汉叫了好久,之后万俟兄弟到来之后却不再喊叫,而是焉了吧唧躺在狗窝,说明当天狗也是确实喊累了。 结论三:根据狗的尸检判断,当晚的9点至10点多狗有进食,而狗每天的固定吃饭为早上5点半至晚上6点半,而保姆8点半会为狗添加足够吃饱的狗食。在结合第二天已经空了的狗盆来看,明明6点半刚吃饱,怎么会又在9点多吃完那么多狗食。故而推测狗食是被凶手处理了,是为了掩饰狗9点多吃过狗盆以外的东西。(这个以外的东西之后会分析) 结论四:狗的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失血过多,且狗当时处于清醒状态,说明有反击的余地,在此推测,凶手很有可能被狗反咬一口,身上有伤。 结论五:整个晚上狗都没有喊叫一声,甚至被捅时也没有喊叫(当时隔壁有侦探已经睡醒,因此即使喊得不是很大声也会听得见),故而推测狗当晚并不是不叫,而是喊不出声,结合结论二、三推断,狗当晚喊得嗓子已经不行了,再加上凶手给狗吃一下破坏嗓音的东西(这也是狗9点-10点吃东西的理由),导致狗失去声音,这也是后来杀狗的原因,为了防止狗不会喊叫这一事被发现。 四、嫌疑人锁定 由上述排除结论来看,凶手就只剩杂货店四人。 条件一:杂货店距离死者家很近。 条件一:老板武佐是巷子中常住居民。员工三人皆住在巷外,且比较远。 条件二:嵇源负责配送,店里有进货和配送的面包车,近期刚坏,停止送货上门。 条件三:上班时间,嵇源5:20,杨光5:15,此二人一般上班都早,当日稍迟。武佐哥大概是5:45,林燐则比他稍早一些。此二人当时稍早。 条件四:案发当晚下班时间为9.30,且各自回家。 条件五:早上来的时候,众人都是直接从后门进入店铺后面的仓库的,面向巷子的店铺一般都要七点左右才开门。 条件六:他们家是不是养了一条很吵的狗啊,每次嵇源去送货的时候都会对他叫个不停。但说来也奇怪,今天早上并没有听到什么狗叫声。(即嵇源多次去死者家送货,且狗经常会早上叫) 结论一:老板武佐为巷中常住居民,了解巡查等规矩,故而从作案时间来看,嫌疑很小。 结论二:当时众人下班时间为9.30,和狗晚上吃东西的时间契合,且各自回家,满足给狗扔食此条件。 结论三:嵇源负责配送,且面包车坏后就停止配送,说明不单单给巷中配送,会有一些远距离的订单。(因为巷子离得进,且不让进车。故而巷中配送用不到车) 结论四:嵇源多次给死者家送货,且每次都会听到狗叫,因此清楚狗在院子中的位置,满足给狗扔食这一条件。 结论五:杂货店距离死者家很近,即众人清楚当晚有醉汉闹事,也可能听到狗叫累了这一事实。 综合结论:凶手为嵇源,因为嵇源居住较远,非巷中居民,负责经常送货,有收到无本地人指纹硬币的可能,且经常去死者家,知道狗的具体位置,可以隔墙扔进去。嵇源早上会路过死者家,即使邻居听到狗叫也不奇怪。(这条涉及到作案时间的选择,下面会分析) 五、凶手为嵇源的其他论证: 1. 作案时间的选择,明明半夜是最佳时间,死者熟睡,无人值守,却选择早上行动,理由如下: A. 嵇源扔进食物,无法判断狗会不会吃,倘若狗没吃,或者狗没有失声,半夜撬门,狗一喊便会行动败露。 B. 员工早上经常会听到狗叫,因此当嵇源撬门,狗叫时,只需装作路过即可,再加上嵇源每天来的早,无人起疑。 C. 这个点即便是家里人也不会有所怀疑,毕竟嵇源每天的来的早,案发当天还是稍迟的,且知道这个点都还不开门,杂货店也员工也都是从后门来进,无人会发现,故而选择这个时间点行动对于嵇源来说再好不过。 2. 天气问题,明明当天那么热,即便是早上也很热,员工又是T恤又是无袖裙子,唯独他穿着西服。 A. 从时间来看,当时是8月份,正是暑期。 B. 万俟潇蹲在老旧的电风扇前,抱怨没有空调, C. 当天一大早万俟羽和卢杨早正蹲在电风扇前玩着手机,且说因为热没睡好,所以早早起来了。 结论:综上推断当天还是很热很热的,因此穿西装不合理,结合之前关于狗有反抗空间的推断,印证了狗咬伤凶手的事实,故而穿西装是为了掩饰伤口。 最后,凶手是嵇源,嵇源早有预谋,早已准备好一切作案工具,当天在醉汉闹事之后,知道狗喊焉了,决定当晚行动。下班后扔带药的狗爱吃的食物然后回家。第二天凌晨早点起来,行动,进行偷换,不料老人醒来,随即行凶,然后杀狗,倒狗盆的食物,然后出门扔作案服装。关于作案流程不再细说,至于砂壶的藏处,由于杨光先他一步来到店里,故而没法往店里藏,因此推断藏到了他负责配送所用的面包车里。 至于硬币没有他本人的指纹,以及有棉线压痕,可能是凶手购买作案道具,店家找零的时候把硬币跟作案道具放一块给了他了,之后进行掉包茶壶时不小心掉落在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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