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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机场,我和老项抬眼望了望天空。在这里,斯里兰卡,现在是深夜。我、老项、老罗、小蔡、小应、老何趁着初中最后一个寒假,忙里偷闲来到这个小国家度假。由于这里靠近赤道,并没有中国那么冷,所以是个冬天度假的好地方。(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个国家穷了一点)。这时,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向我们跑来,是Nack,是土生土长的兰卡人,是一位小商人,是我父母的朋友,到中国去玩时曾钱包被偷,幸得我父母资助才得以安全返回斯里兰卡。这不,听说我和同学要来斯里兰卡玩,二话不说跑来给我们当向导了 。由于他的中文也还行,所以和他的交流用中文也行得通。
“Nack,好久不见!”我向他挥了挥手,说着,招呼老项他们过来,“这是Nack,是我父母的朋友,接下来几天里他会担任向导一职,领导我们游玩斯里兰卡。”
Nack在一旁笑了,伸出手给老项,用那口不大流利的汉语说:“你好!”
老项笑了,也伸出手,和他握了握手:“ 你好。”
Nack挨个和老项等人握过手后,快步走向停车场,示意我们跟上来。一行人见了,也急忙拖着行李往前跑。不一会儿,看到了一辆小面包车。
“快上来!”Nack向我们喊道,“这是我特意租的车,”我们上去后,看见另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在向我们招手。
“这位是Parker,我的司机。他不会讲中文,你们和他交流时要用英语,或者让我当翻译。”Nack介绍道,“接下来几天他会全程为我们开车。”
大家都气喘吁吁把行李搬上车后,Parker发动了车子。Parker不愧为专业司机,车速快的同时还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连平常经常晕车的小蔡都没有任何异常反应。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到了海边的一间宾馆。匆匆的把行李搬下车后,我们住进了各自的房间。由于是深夜,迷迷糊糊的,倒下去便睡着了。
待我醒来时已经是早上9点了。意识到酒店早饭在9:30停止供应时,我和同房间的老项急忙冲了出去,顺带叫醒了其他房间的众人。匆匆忙忙的吃完早饭,我们走到了酒店大厅里,Nack已经在这儿等我们了。
“早上好。”Nack向我们打招呼,“收拾收拾行李,准备退房了。今晚你们要去别的旅馆住。那可是五星级的哟!”Nack冲我们笑了笑。
折腾完一切琐事后,乘上车已经将近10:00了。在将近2个钟头后,我们在路旁的一家民间餐馆里吃了一顿午餐。斯里兰卡的食物和我们想象的完全不同,虽然它曾是英国的殖民地,但菜肴却不是西餐。无论是什么菜里都放了一种树叶状的香料,还有很多辣椒,吃起来味道……无法形容啊!小应吃得当场就吐了,这……我盯着一地的呕吐物,无奈地用英文向餐厅老板娘赔礼道歉。总之,这一顿吃的令人实在难开心起来,点的菜大部分都浪费了。(好在兰卡物价很低,我们竟没花多少钱)
上车之后,Nack向我们嘿嘿的笑了:“这一顿吃的不开心?我没想到你们这么吃不惯我们斯里兰卡的菜,是我考虑不周到。那作为赔罪,晚上我带你们去一家好点的餐厅吃饭,我请客!”
我在心里默默地祈求晚上要去的餐馆可别又是兰卡风味的。。。
下午,我们爬了狮子岩,这是兰卡相当有名的景点,具有历史背景。欣赏完岩石的奇特,享受完登山的快乐,又领略了其中有趣的历史故事后,我们又踏上车子。不得不说,Nack的记忆力真的很好。在他的指挥下,Parker开着车子穿过了七八条小巷,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华东餐厅!
“哇!”看着餐馆门上的烫金大字,我不由得发出了感叹。进了餐馆,微笑着的服务生递上了菜单。不得不说,在国外吃中国菜真的很贵。看着中文版的菜单,我情不自禁地了摇头,一旁坐着的老项甚至还大叫了起来。
“醋溜土豆800卢比一盘,红烧排骨1200卢比一盘,炸排骨1200卢比一盘……(注:1斯里兰卡卢比=0.0457人民币)”我小声嘀咕道,“天哪!这么贵,敲诈吗?”于是我转向Nack,“Nack,这顿太贵了,你还是别请了,我们自己掏腰包吧!”
“那怎么行?”Nack笑着说,“我答应过你们了,不能反悔的。在这里吃中国菜都是这个价格左右的,你们别客气,尽情吃吧!”
我吐了吐舌头,旁边老项凑了过来,开玩笑地对我耳语:“这个Nack不愧是大商人,好有钱啊!”
我们一行人就草草点了七个菜,四素三荤,毕竟是吃人家的。。。菜肴上来后,我们都摒去了平时吃饭时有说有笑的陋习,个个都不吭声了,低头海扒。倒不是因为餐厅的氛围让我们变得文雅了,而是因为午餐没吃饱而饿得没了讲话的力气!Nack倒是不慌不忙,一边和Parker谈笑风生,一边夹一口菜塞到嘴里。饭菜还没吃完,Nack就接了一个又一个电话,不过这丝毫没影响大家吃饭的好心情。7:15左右,Nack看了看表,起身说:“我还有事,先失陪了。”说着,又拿出了一沓斯里兰卡卢比,说,“结账的钱我先放这儿了。你们自己去结账吧!等会儿8:00左右Parker会回来送你们去旅馆的。”Parker也站了起来,与我们挥手暂别。
大约8点左右,吃饱了饭的我们站了起来。我拿着钞票去前台结账,而老项他们则站在门口等Parker开车过来接我们。8:20时,站在门口等待的众人已满腹牢骚。
“别慌嘛,”我对着面色阴沉的众人说,“我手机里存了Nack和Parker的电话,我先去打打看。”说着,我拨通了Nack的号码。
一阵铃声后,终于有人接起了电话,我正欲说话,电话那头的人先开口了。那人明显不是Nack,声音低沉,用英语在叽里咕噜说些什么。虽然我英语不错,但也费了好大劲才依稀听到“……I’m the police……Nack was killed.(我是警察,Nack被杀了)”
我顿时瞪圆了眼睛,问道:“Is it ture?Where?(真的吗?他是在哪里遇害的?)”
然后电话那端叽里咕噜说出一段地名,我一时没听清楚,他重复了好几遍我才听明白。挂掉电话后,我转向众人:“Nack死了。”
面色阴沉的众人面色更阴沉了,仿佛能滴下水一般。
“Nack遇害的地方我已经记下来了。打个的过去吧!”我说着,在马路上寻找的士。
斯里兰卡果然不负穷的“盛名”,我们在大路上等了40多分钟才找到一辆出租车。六个人挤了挤,勉强坐下,我便开口向司机师傅报地名,的士缓缓地开动了。大约10分钟后,我们在一条大街上下了车,发现一幢大楼旁已拉上了警戒线。
老项急冲冲地想冲上去,被我一把拉住:“这里不是中国,没有你叔叔,案发现场可不是想进就进的!”
老项停住了脚步:“那你说怎么办?”
“大不了不插手呗!”老罗在一旁说道。
“那怎么行?”老项瞪圆了眼睛,“Nack可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帮Nack找出凶手,好让他瞑目。老曹,你说是不是?”
“唔。。。别激动好吗?我有办法能混进去。”我微微一笑,“我们今天都和Nack呆在一起对吧?Nack是7:15左右离开的,所以我们也算是此案证人。我去和警察沟通一下,说不定这样就能知道案情了!”
在一阵连蒙带猜外加手势比划中,我从办案警察那儿大致了解了案情。我面色凝重地走了回来,面对众人,说:“这次的凶手不好惹,是个连环杀人魔。”
老项他们一脸惊讶。虽说我们侦探社也有遇到过刑事案件,但死者都只有一两个,这次却碰上连环杀人魔,人人都感到惶恐不安。
“第一个死者是Carner,是一家咖啡厅老板。死亡时间是上个礼拜五。那天打烊后,他在咖啡厅后的待客室被杀害。死因是腹部被利器所创造成失血过多。尸体旁有一张斯里兰卡千元卢比,似乎象征着什么。
“第二个死者是Allen,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死亡时间是这个礼拜一。他在自家门口被杀,死因也是被利器捅伤最后失血而死,经比对犯人使用的是上一件案子用过的刀。尸体旁同样有一张千元卢比,由此可看出是同一个凶手所杀。但是与上个案子不同的是这次现场有搏斗的痕迹,死者显然使对方受了伤,流了血。现场检测出来一种不是死者的血迹,经化验后查出是AB型。
“今天死的Nack是第三个受害者,死亡时间在晚上八点左右。他死在了公司会客室里。尸体发现人是Parker,当八点时他过去询问Nack是否到了与我们约定的时间,结果进去就看到倒在血泊中的Nack。当时Nack还没有死,一息尚存,见了Parker,艰难地说了一声'Blag'后,就昏厥了过去。Parker急忙叫了救护车,可惜已经晚了。之所以推断是同一个凶手所杀,是因为尸体旁边也有一张千元卢比。这件连环杀人案在死第二个人时虽然已经为公众所知了,但尸体旁有钞票这件事还一直未向媒体公开。因此绝对就是同一个犯人所杀,错不了!”
“既然是在公司里死的,那摄像头肯定有拍到凶手的!”老何说到。
我摇了摇头:“今天他们公司摄像头碰巧坏了,我刚刚问过警官了,连手机里的通话记录都被删了。警官还和我说‘犯人心思缜密,三次事件竟然没有一个目击者'。哎,真是无从下手!”
但老项若有所思:“这次的连环杀人案绝对是熟人所为,因为你看,Carner死在待客室里,Nack死在会客室里。所以找这三个人共同的熟人,一定会找到一个叫Blag的人,那个人就是凶手!”
于是我们又与警察们进行了一轮交涉。虽然他们一开始不愿意透露案子的嫌疑人,但在我们的极力要求下,他们总算拿出了三张纸,分别是三个嫌疑人的资料。
我们看了半天,查了好几次字典后,终于看完了三份资料。大家都一头雾水,没有什么头绪,于是我们手抄了一份中文版后就离开了这是非之地。Parker在接受完问话后把我们送到了旅馆里,我们也都各自进入了房间。
然而这个晚上我睡得并不好,由于Nack的死,我的心里似乎笼罩了一层阴影。可以说,不止是我,老项他们在后几天的旅游中也心不在焉,大家都似乎为找不出杀死Nack的凶手而困扰,还有无法让Nack瞑目的愧疚。
三天之后的夜晚,在一家家庭旅馆住宿的我们,在电视看到了这起事件的后续。第四个死者出现了。死者名字叫Cidler。Cidler是一家公司的老总,今天早上被刺死于公司门前。凶手还是那个连环杀人犯,电视里只播报了这么多,于是我们便打电话给那个警官,想询问更多细节,比如这几个嫌疑犯中哪个和第四个死者认识之类的问题,可我们得到的答案却是无可奉告。也难怪,城市里出了连环杀人案,警察们都忙得焦头烂额,还有谁有这闲工夫向业余人士解释案情?无奈的我再度翻开了犯罪嫌疑人的资料,细细阅读了起来。
嫌疑人1:Blag,男性,现年27岁,是一家酒吧的酒保。因为欠下许多赌债而被人所追杀,四处借了很多钱,包括前几个被害者都借了他钱,可能因为无力还债而杀。虽然名字与死亡讯息吻合,但他记录在案的血型是B型,与现场的血型不符,故警察一直没有逮捕他。
嫌疑人2:Plack,男性,现年53岁,目前因患癌症在治疗中。由于化疗与放疗,欠下一大笔债,而走投无路时找朋友借债无门,可能动了杀意。据医生说由于治疗中止,他的病情恶化,目前已经是晚期,基本无可能治愈。但他纪录在案的血型是A型,虽有嫌疑但也无从逮捕。不过有目击证人称在第二件案发现场周围似乎有看到他,故列入嫌疑人。
嫌疑人3:Buttler,男性,现年48岁,是一家贷款公司的董事长。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曾向几名被害者筹集资金但均无功而返。记录的血型是AB型,与现场吻合,然而并没有物证能证明他是凶手,因此也未遭到警方的逮捕。
看完资料,我揉了揉眉心,似有所悟,打开手机,拨通了警官的电话:“Excuse me,sir.Now I know who is the killer!(打扰了,长官。我现在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
Question:
1、谁是凶手?(1分)请试着还原事情经过。(6分)
2、本案中凶手打算杀几个人?(1分)请说出推理过程。(2分)
1、凶手是Plack。(1分)由于斯里兰卡曾属于印度,而印度人说英语都带有清辅音浊化现象。(1分)所以Nack的死亡讯息说的是“Plack”由于清辅音浊化听起来就和“Blag”一样。(2分)癌症病人到晚期时血型会因癌细胞的扩散、放疗化疗等原因而短暂改变(1分),A型会变成AB型,O型会变成B型,因此留在现场的也可以是因为癌症晚期血型发生改变的Plack的血。(2分)
2、6个。(1分)死者首字母分别为C、A、N、C,即凶手想拼出cancer,告诸于世,以雪自己将死之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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