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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死者倚在丈夫身后...“他们关系不好吗?你看雨衣下露出的死者的手是垂在空中的。开得那么快,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抓着丈夫的衣裳或者搂着丈夫的腰吗?”我指了指录影中死者的手。
这句话明显有些矛盾,既然死者连下雨时都不愿抓丈夫的衣裳或腰部,那他为什么要倚靠在丈夫身上,唯一的解释是,她不得不这样,她已经死了。
如此,大胆假设丈夫在监控之前已经杀死妻子,搜集证据:
1.二人披着双人雨衣,带着头盔,露出的少量面部上均有一些青紫
这句话中的双人雨衣引人深思,因为既然他们关系不好,又为什么会选择双人雨衣,唯一的解释是,丈夫只能这样,他用比较大的双人雨衣来掩盖已经杀害的妻子,还有防止其摔落
2.死者指甲内没有泥沙,仅上呼吸道有少量液体,肺部无溺液,判断为死后抛尸于水中
这里,从肺部的无溺液看出,死者是死后遭抛尸的,就是为了以死亡时间给警察带来干扰,死者指甲内没有泥沙看出,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综上所述,有以下推理:
丈夫以安眠药之类的药,物让死者晚些起床,在死者吃完早餐后,予以杀害,尸检的中饭其实是早饭,丈夫大胆地理用摄像头和人们先入为主的想法,让大家以为,死亡时间是在监控之后的。其实不然,他早就杀死了死者,把死者放在后座,靠在自己身上,开车行驶过监控那里的马路,然后把死者抛尸在马路之类的地方,然后假装开车离开后,以某种方式再次回到现场,把死者抛尸于河中,自己回到酒吧,制造不在场证明,补充,文中描写的脸上青紫色的痕迹,应该是杀人的时候扭打造成的。因为文中是水平的勒痕,所以排除不在场证明定时杀人机器的利用,文中也没有什么身高的叙述,故暂时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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