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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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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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言-尘 于 2019-7-30 19:23 编辑

作答 音乐教室之谜单人 言尘
(附:手机上传似乎看不了颜色标注,保险起见,连带着图片一起上传,若有所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注:蓝字加引号部分为原文引入,红字部分为重要结论,部分分析为了前后连贯需要可能会出现原文已推理陈述出来的观点。)

【1】先对重要嫌疑人的时间线进行叙述(时间为大概的,以下省去上下楼梯的时间误差):“再加上去音乐教室的道路只有新艺术楼三楼与四楼间的楼梯一条”上下楼只有这一条路,所以在红外探测器下面经过的人,就是嫌疑人,没有从其他路上去的人。
16:30 全体教职工集中开会
这段自习时间 彦有为去篮球场打球
16:54:38 有一可疑人物上楼
17:00 学校下午课放学
17:02?17:06 季子成来到音乐教室
17:21:43 有一人下楼
17:23 郑桉和王唯灏与同学在食堂分开
17:24 彦有为和尚安琪在一起,余洛兮来到新艺术楼2楼等人
17:26 周帆来到音乐教室,郑桉和王唯灏来到新艺术楼底楼,大概也是这个时候,易坤和钱立奔上楼
17:29 报警
17:30 全体教职工散会,易鹏来到音乐教室
17:35 正常来说,这个点是音乐社团进行活动的时间
17:38 凌轩(有体育课)因回宿舍洗了个衣服,才到达音乐教室
16:50?17:30 为季子成的死亡时间
【2】相关人员的排除以及凶手的确认
①“基本可以锁定凶手是三中的高一或高二学生。从 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 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案发当天,教职工和其他在校的工作人员皆有不在场证明,排除掉音乐老师沈光的嫌疑,即使他经常在音乐教室等地方偷偷吸烟,“教师办公室不行,那么对于一个音乐老师来说,这样的隐秘地点是有限的,想来想去,也就音乐教室一处了”,以及外来人士的排除,“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凶手也就只能是在校的高一高二学生,而且是跟季子成有点联系的学生(附:这段说跟没说好像差不多…)。
②“因为据负责音乐教室的沈光老师所说,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16:30之前,沈光已经确认没人,那么凶手应该就是在自习课上偷溜出去或者上体育课的学生,从沈光为了避免偷吸烟时被抓包而装的那个红外探测仪可以知道,在6月 15日 16:54:38时有一人上楼,在当时季子成是下课之后才去到音乐教室,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上楼的就是在自习课上偷溜出去的或者上体育课的学生,即凶手。经过证实,当时在学校上自习课的有周帆,余洛兮,钱立,无时间到达现场作案,且“6月 15日 17:02:07,一人上楼;6月 15日 17:21:43,一人下楼;6月 15日 17:26:16,一人上楼;”红外检测器的记录也显示,若是余洛兮说谎并没有到达四楼教室,但检测器也没有留下她的记录。至于易坤和易鹏,“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刚染是头发,要是经过水浸之类的大量冲洗有可能掉色的危险,对于他们兄弟俩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用水什么的冲洗还在地面翻滚吧,以现场留下的校服来看,内侧用水冲过还带着大量的水,而且还有着似乎在地上翻滚的痕迹,他们不可能会这样做的。“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凶手是在17:21左右下楼,时间跟她们两个冲突,不成立作案时间,排除郑桉和王唯灏。还有音乐社的另外三人,自习课独自去篮球场打球的彦有为,没有说什么话的尚安琪,有体育课(不知道第几节,就自动理解最后一节吧)的凌轩。17:24和尚安琪在一起的彦有为以及在17:21下楼的凶手,若是彦有为是凶手,那么难免不会让尚安琪起疑,反之尚安琪也是,若是两人俩俩说谎帮摆脱嫌疑,也就间接形成帮凶关系,排除掉彦有为和尚安琪两人。那么就只有剩下的凌轩了。(其他像楚梦瑶和王倩等人,没有相关证词也没有对其有具体的描述,直接当作是在学校上最后一节自习课,直接排除。)
③“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地面上残留的水滴,因为天气不算很炎热没有在短时间内蒸发完毕,“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水滴的数量越来越少,理解成水在凶手跑路的路上流失在楼梯和走廊上。至于水从何而来,有以下推测:是凶手在厕所将校服外套内侧进行冲洗时并将水带到自己身上时所留下的水迹。
【3】凶手的行为以及动机分析
①“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这些衣物根据鉴定科的确认乃凶手留下的,为作案时所穿衣物,“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   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凶手用水冲洗衣服内侧,既然并不是为了所谓的冲洗血迹(也冲洗不了)那么凶手所为何事呢?“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校服是紧身的,穿在身上很难受,“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以及“无其他外伤,体内未检测出乙醚等致人昏迷的药物成分”在没有药物的辅助下,要想在一分钟之内将季子成杀掉,就必须在用力过猛(这样形容形象点)的情况下才能达成,还要保证衬衫的完整不引起怀疑,而假如凶手穿着衬衫必然难以行事,所以推测:凶手行凶之时在校服外套的包裹下,里面必然没有穿有衣服。但是凶手在作案时可能是出了点汗之类的,加上凶手的反侦查意识强悍,必然不会将自己的汗液留在校服外套上面,于是就用水去清理,就留下了所谓的水渍。
②“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灰尘之类的,推测是凶手想要在自己身上伪造出有汗的样子,加上衬衫是吸水性的,要想留出汗渍的样子,就是将校服外套内侧用水湿过之后,套在身上在地上打几个滚,将微量的水粘在衬衫上就好了,以此来伪装成上体育课出汗的样子。但也很容易就被识破吧,“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跑了好几圈也没有没有湿透,但凶手却弄成大出汗的样子,以此为借口回宿舍洗衣服。
③动机这个在这里也只是猜测,《梦中的婚礼》这首钢琴曲,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讲述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暗恋多年却得不到还要为此而死去,一个凄凉的故事吧。凌轩跟周帆是同一个年级的,也有可能在初中的时候或者小的时候喜欢上了周帆,但周帆却喜欢上了季子成并且成为了恋人,凌轩从话语气来看,内心应该是有的桀骜不驯的,所以这可能也是他要将季子成杀害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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