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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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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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1: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亦可 于 2019-7-30 17:09 编辑

凶手:彦有为

针对文中疑点会在下面分析中一一作答(由于点比较多、原文较长的原因会在下方列出问题分析,按原文顺序来)

1、       关于周帆送饭的问题
【哦对,今天晚饭我不和你一起吃了。”周帆似乎猛地想起什么似的,突然话锋一转。】
【“其实是他下午一下课就要去练琴,所以托我帮忙带个饭啦……”周帆说着,双颊微微泛红。】
【周帆看看手表,现在是17时26分。哎,都怪我磨磨蹭蹭吃得太慢,子成估计都要饿坏了吧?】
【虽说你要给死者带晚餐,但那也是在你吃完饭后的事;也就是说,给死者带饭这件事对你今晚的正常就餐是没影响的,你却为何要支开平时一起吃饭的好友呢?还是说,是为早点来这里杀害死者?】

       这里如林波所说,如果是吃完饭才去送饭,为什么要拒绝和程悠一起吃饭?既然是吃完饭再去送饭,那么为什么还会磨磨蹭蹭吃的很慢?不在意死者?
       在题目最后作者已经给出周帆不是凶手,所以她的证词基本可信。关于这一点,我个人有个小脑洞,死者确实是要在下课后去练琴,但是两人并没有商量好送饭一事。送饭是周帆自己决定的,所以才会出现磨磨蹭蹭的现象,不想让闺蜜知道自己的小心思这样。(而且在后文中报警的是易坤,基本推测周帆没有手机,死者身边也没有出现。两人的交流方式为见面,而两人年级不同,见面相对来说不易。)

2、        关于翻身问题
【“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
【“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向血泊的边缘,“林哥你看,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应该就是凶手在翻动尸体的时候留下的。”】
【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首先,死者背部沾满血,可以知道是动手后一段时间才又将死者翻过来。关于为什么要翻身,既然背部没有任何印记,可知不是死者压住了某样东西。而有可能是正面留下了某些痕迹。就周帆证词,由于她不是凶手,想要摘清嫌疑,她的证词基本可信,所以死者也没有常带的东西丢失。由此基本肯定是正面留下了某种不利于凶手的东西。具体的下文分析。

3、        关于时间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这个时间表和音乐社的人说辞符合,就不再赘述。
       周帆是在26左右上楼无疑问,前面只有一人下楼,且只有那一个楼梯可以上下。可以判定凶手于16:54上楼,于17:21下楼。这里可以知道凶手翘掉下午最后一节自习,提前到教室埋伏。死者会在下课后前往音乐教室练琴很多人知道。
       另外补充一点,凶手为什么选在16:54上楼。一是16:30的年级教职工大会,避开遇到老师的情况;二是彦有为真的去球场打了球(不太靠谱),做给尚安琪看;三在死者之前到,换好衣服,埋伏好。

4、        关于水滴
【“奇怪的地方?嗯……对,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众人皆陷入沉思的时候,易坤开口道。
“水滴?哦?具体是什么情况?”
“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你们应该也看到了,是这样没错吧?”易坤说完,转向钱立、郑桉和王唯灏问道。三名学生均点点头表示赞同。】
【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衬衫)、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

       如果凶手穿的是校服,只需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为什么地上还会留下如此明显的水迹呢?关于能滴水的东西,头发和衣服,头发滴水的话可能性较小,凶手也不会心大到杀完人还洗个头,大致猜想凶手作案时穿的并非校服。

5、        关于除彦有为以外人的不在场证明
【“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结果就看到了站在音乐教室门口的周帆同学……”郑桉回答道。
“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王唯灏小声回答道,看上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基本排除王唯灏、郑桉。因为还提到了另外几个女生,不易做假证。

【“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钱立挠挠头,回答道。
“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易坤淡定地回答道。
“独自?你没有和你弟一起锻炼?”林波追问道。
“嗯,没有。”易坤摇头回答,“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
一旁的易鹏点点头,对自己哥哥的话表示赞同:“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以上几人的不在场证明并不是坚不可摧,且文中没有提及警方进行相关验证。故碰面以前时间线存疑。

6、        关于彦有为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
【金元的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满,“还有美术课究竟哪里好玩啊?和音乐比起来简直是无聊啊!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
【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这些着装对于学生来说确实相当难受。】

       如金元所说,学校衬衫连画画的时候都抬手不方便,又如何能进行打球这种激烈的运动呢?而彦有为说他打球,必定是换了衣服的。

7、        关于现场(线索过多,未完全摘录)
【“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
【“没有指纹?凶手也真够小心谨慎啊……”林波感慨道。虽然刀子的线索就此中断,但他并没有感到任何沮丧,或许是一开始就没抱有太大希望的缘故吧。】
【很遗憾,凶手的反侦查意识超出我们的想象。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而且校园超市每天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开放,所以在开放时间内人流量相对较大,导致工作人员很难记住谁买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任何调查的价值。案发地点是公用的音乐教室,所以从现场提取到的许多学生的指纹、毛发等,几乎对破案没任何帮助;此外,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就是说,凶手作案全程都戴着手套,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这些痕迹的参考价值。”】

       首先凶器是一把水果刀,基本没有人会将一把水果刀随身携带,且外套、长裤、鞋套等可以证明凶手是有预谋的犯罪。知道季子成将在下课后到音乐教室练琴,并计划好杀害他。
确认凶手为彦有为的主要依据是现场奇怪的水滴,见4、6点。
       另一个高中生的反侦察意识真的有这么强吗?特意将衣服在地上滚几圈以扰乱调查,我倒并不觉得。
       在确认彦有为是凶手后,现场的线索基本可以串联起来。
       (以下为猜测,事件先后顺序可能有所变化。)
       凶手提前来到音乐教室,戴好手套(防止留下指纹)、穿好外套、长裤(防止留下血迹,无法安全离开现场),在门后等待季子成的到来。因为怕季子成察觉到不妥,凶手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空调。
       在季子成进门后,一个人进入昏暗的空间(题中窗帘被拉上)而且是这种来过多次的地方,应该会顺手开灯。然后凶手以某种方法正面刺伤季子成(可能是叫死者转身一刹那或是反手开灯时)。但凶手初次动手且季子成是正常少年,第一刀可能并不致命,季子成会进行挣扎,然后直到致命一刀无力死去。然后凶手去清洗手套,整理自己。
       在挣扎过程中,(凶手也有可能受伤但几率小,没有提到指甲皮屑一类)凶手的汗水会甩在地上,由于察觉到这一点,凶手打开空调并清理现场,然后放唱片,(可能是想表现出死者已经开始练琴的假象,但这一点并不成立,死者左口袋里放了四五样东西,坐下都会觉得不舒服,更何况弹钢琴还需要踩踏钢琴踏板),用校服擦拭地上的汗水(从而造成校服上较多灰尘毛发的现象),有可能不小心沾到死者的飞溅血迹然后在洗手间清洗(由于是在内侧,所以需要清洗),另外关于前面翻身的现象,也是由于汗水,将尸体转过来染上血就不会被人发现。
       最后走廊上的水迹有可能是汗,也有可能是清洗时打湿了衣物(前面推测彦有为是凶手,我个人偏向于他真的去打了球,方便制造不在场证明,哪怕不打球也要伪造成出了很多汗的样子吧,然后去见他的小女友)。由于衣服材质问题拧干也还会滴水。因为时间及心理原因,跑步离开现场。

8、        关于梦中的婚礼
【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
【百度百科:《梦中的婚礼》法文原名为“MARIAGE D'AMOUR”,直译过来应该是“基于爱情的婚姻”,“爱人的婚礼”这种译法更接近其本意。这首曲子是法国作曲家及音乐制作人保罗·塞内维尔(Paul De Senneville)和奥立佛·图森(Olivier Toussaint)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制的,出自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水边的阿狄丽娜》。带有一点忧伤。】

       碟片为凶手所放无异议。另题中没有过多描写,没有类似多处血印这样的线索。关于放梦中的婚礼原因有以下几点猜测:
A、随机,彦有为知道17:35的音乐社活动,很有可能有人提前到,花费时间找碟片不是很明智。
B、彦有为小提琴拉的很好,但季子成通过比赛极有可能得到保送,嫉妒,关于竞争对手的可能,彦有为还是高一生。放低难度的曲子嘲讽这样(纯脑洞了)
C、喜欢周帆(和梦中婚礼不是很契合)

9、        动机
       关于动机纯属脑洞,且参照前一点。
       首先季子成真的有那么好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其实我觉得是不存在这样的人的。光暗相依,季子成在题中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对于凶手那种什么都比不上的感觉,明明只差一岁,却要受到他的认可(钦定为下一届音乐社社长)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言语刺激,内心的阴暗滋生,从而动手。

10、        证据
【“没有啊……”路涛回过头来说道,“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

A、调查彦有为的不在场证明,从路涛等同样打球的人入手,询问尚安琪见面时间、地点。
B、彦有为17:21离开,余洛兮17:24到,有没有可能目击到凶手离开?

至此,答题结束
作答队伍:顾拜旦
作答人:维梦 亦(1131081816)、维梦 苏茜(207337838)


疏影横斜水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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