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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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谜擂主四周年纪念章家族之瑰推理作者推理大神诡殇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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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0: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帮没有账号的兄dei传个答案的)
这个谜题中最奇怪的地方,是那一串水滴。凶手逃跑时候滴下的水先不说,厕所门口一块为什么会比较密集呢?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凶手在那里丢东西。手套、外套,要清洗一定要有水,厕所是必须去的地方。那么,为什么外套内侧有一大滩水迹呢,而且有血液反应呢?正如张警官所推测,是用来擦了什么东西。那这个具体的东西是什么呢?我实在是想不到去杀人除了带刀还要带什么其他东西,而刀又没有擦,所以应该是凶手身上的东西。凶手的校服都是很大的,想必整个人只有头是露出来的吧。那么问题来了,什么东西是沾上了血迹一定要清理,且不能直接用水洗,而要用别的东西擦呢?脸上可以直接水洗,洗好擦一下就完了,那头上就只剩下头发了,头发不能直接洗,洗了之后会很湿,直接就暴露了,那只能擦了。可是头发上为什么会沾上血迹呢?还记得尸体原来是正面朝上躺在地上的,但凶手翻了个面,让尸体背面朝上,没错,原因已经很清楚了,因为她不得不翻,她的头发被压住了,从这里可以推断出凶手是女生。为什么我没有怀疑杀马特兄弟呢?因为他们说了是昨天刚染的发,会掉色,而他们的头发并没有掉色,因此我确定了凶手是女生。那她又为什么要播放《梦中的婚礼》,打开空调呢?我认为开空调与谋杀无关,只是她穿了外套和两条裤子,在这么热的天里肯定受不了(之前有提到这天气很热),所以空调是必开的。那《梦中的婚礼》又是什么情况呢?我觉得可能是一种吸引手段,作为凶手,自己如果作为第一发现人,是很容易被怀疑的,所以要吸引人在自己之前去到音乐教室,这样的话如果社长在演奏与比赛曲目不同的曲目的话,很快就会有人奇怪了。而自己又不能不出现在现场,要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合适的地点,才不会引起怀疑。所以凶手应该是有理由接近新艺术楼的,而周帆和余洛兮又都有不在场证明,音乐社的女生就只剩下郑桉、王唯灝和尚安琪了。郑按和王唯灝和其他女生在一起吃饭,之后两个人一直是一起的,有不在场证明。那就剩下尚安琪了,林警官,你可能会说她也有不在场证明,彦有为和她在一起。我估计尚安琪自己都没想到这一点吧,彦有为会帮她作伪证,彦有为也肯定没想到,自己的女友会是真凶。彦尤为的想法估计是想要保自己女朋友,因为她肯定不是凶手,做个伪证也没什么关系,也没人会查出来。但是很可惜,这一时的想法让这个案件推迟了很多才解开。相信没有这个伪证,警官们也很快就解开了这个谜了吧。动机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肯定和音乐社社长位置,和接下来不久的音乐比赛有点关系。我猜测是尚安琪想让彦有为夺冠,尽早当上社长吧。谜底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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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1: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亦可 于 2019-7-30 17:09 编辑

凶手:彦有为

针对文中疑点会在下面分析中一一作答(由于点比较多、原文较长的原因会在下方列出问题分析,按原文顺序来)

1、       关于周帆送饭的问题
【哦对,今天晚饭我不和你一起吃了。”周帆似乎猛地想起什么似的,突然话锋一转。】
【“其实是他下午一下课就要去练琴,所以托我帮忙带个饭啦……”周帆说着,双颊微微泛红。】
【周帆看看手表,现在是17时26分。哎,都怪我磨磨蹭蹭吃得太慢,子成估计都要饿坏了吧?】
【虽说你要给死者带晚餐,但那也是在你吃完饭后的事;也就是说,给死者带饭这件事对你今晚的正常就餐是没影响的,你却为何要支开平时一起吃饭的好友呢?还是说,是为早点来这里杀害死者?】

       这里如林波所说,如果是吃完饭才去送饭,为什么要拒绝和程悠一起吃饭?既然是吃完饭再去送饭,那么为什么还会磨磨蹭蹭吃的很慢?不在意死者?
       在题目最后作者已经给出周帆不是凶手,所以她的证词基本可信。关于这一点,我个人有个小脑洞,死者确实是要在下课后去练琴,但是两人并没有商量好送饭一事。送饭是周帆自己决定的,所以才会出现磨磨蹭蹭的现象,不想让闺蜜知道自己的小心思这样。(而且在后文中报警的是易坤,基本推测周帆没有手机,死者身边也没有出现。两人的交流方式为见面,而两人年级不同,见面相对来说不易。)

2、        关于翻身问题
【“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
【“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向血泊的边缘,“林哥你看,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应该就是凶手在翻动尸体的时候留下的。”】
【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首先,死者背部沾满血,可以知道是动手后一段时间才又将死者翻过来。关于为什么要翻身,既然背部没有任何印记,可知不是死者压住了某样东西。而有可能是正面留下了某些痕迹。就周帆证词,由于她不是凶手,想要摘清嫌疑,她的证词基本可信,所以死者也没有常带的东西丢失。由此基本肯定是正面留下了某种不利于凶手的东西。具体的下文分析。

3、        关于时间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这个时间表和音乐社的人说辞符合,就不再赘述。
       周帆是在26左右上楼无疑问,前面只有一人下楼,且只有那一个楼梯可以上下。可以判定凶手于16:54上楼,于17:21下楼。这里可以知道凶手翘掉下午最后一节自习,提前到教室埋伏。死者会在下课后前往音乐教室练琴很多人知道。
       另外补充一点,凶手为什么选在16:54上楼。一是16:30的年级教职工大会,避开遇到老师的情况;二是彦有为真的去球场打了球(不太靠谱),做给尚安琪看;三在死者之前到,换好衣服,埋伏好。

4、        关于水滴
【“奇怪的地方?嗯……对,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众人皆陷入沉思的时候,易坤开口道。
“水滴?哦?具体是什么情况?”
“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你们应该也看到了,是这样没错吧?”易坤说完,转向钱立、郑桉和王唯灏问道。三名学生均点点头表示赞同。】
【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衬衫)、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

       如果凶手穿的是校服,只需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为什么地上还会留下如此明显的水迹呢?关于能滴水的东西,头发和衣服,头发滴水的话可能性较小,凶手也不会心大到杀完人还洗个头,大致猜想凶手作案时穿的并非校服。

5、        关于除彦有为以外人的不在场证明
【“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结果就看到了站在音乐教室门口的周帆同学……”郑桉回答道。
“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王唯灏小声回答道,看上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基本排除王唯灏、郑桉。因为还提到了另外几个女生,不易做假证。

【“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钱立挠挠头,回答道。
“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易坤淡定地回答道。
“独自?你没有和你弟一起锻炼?”林波追问道。
“嗯,没有。”易坤摇头回答,“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
一旁的易鹏点点头,对自己哥哥的话表示赞同:“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以上几人的不在场证明并不是坚不可摧,且文中没有提及警方进行相关验证。故碰面以前时间线存疑。

6、        关于彦有为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
【金元的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满,“还有美术课究竟哪里好玩啊?和音乐比起来简直是无聊啊!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
【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这些着装对于学生来说确实相当难受。】

       如金元所说,学校衬衫连画画的时候都抬手不方便,又如何能进行打球这种激烈的运动呢?而彦有为说他打球,必定是换了衣服的。

7、        关于现场(线索过多,未完全摘录)
【“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
【“没有指纹?凶手也真够小心谨慎啊……”林波感慨道。虽然刀子的线索就此中断,但他并没有感到任何沮丧,或许是一开始就没抱有太大希望的缘故吧。】
【很遗憾,凶手的反侦查意识超出我们的想象。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而且校园超市每天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开放,所以在开放时间内人流量相对较大,导致工作人员很难记住谁买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任何调查的价值。案发地点是公用的音乐教室,所以从现场提取到的许多学生的指纹、毛发等,几乎对破案没任何帮助;此外,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就是说,凶手作案全程都戴着手套,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这些痕迹的参考价值。”】

       首先凶器是一把水果刀,基本没有人会将一把水果刀随身携带,且外套、长裤、鞋套等可以证明凶手是有预谋的犯罪。知道季子成将在下课后到音乐教室练琴,并计划好杀害他。
确认凶手为彦有为的主要依据是现场奇怪的水滴,见4、6点。
       另一个高中生的反侦察意识真的有这么强吗?特意将衣服在地上滚几圈以扰乱调查,我倒并不觉得。
       在确认彦有为是凶手后,现场的线索基本可以串联起来。
       (以下为猜测,事件先后顺序可能有所变化。)
       凶手提前来到音乐教室,戴好手套(防止留下指纹)、穿好外套、长裤(防止留下血迹,无法安全离开现场),在门后等待季子成的到来。因为怕季子成察觉到不妥,凶手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空调。
       在季子成进门后,一个人进入昏暗的空间(题中窗帘被拉上)而且是这种来过多次的地方,应该会顺手开灯。然后凶手以某种方法正面刺伤季子成(可能是叫死者转身一刹那或是反手开灯时)。但凶手初次动手且季子成是正常少年,第一刀可能并不致命,季子成会进行挣扎,然后直到致命一刀无力死去。然后凶手去清洗手套,整理自己。
       在挣扎过程中,(凶手也有可能受伤但几率小,没有提到指甲皮屑一类)凶手的汗水会甩在地上,由于察觉到这一点,凶手打开空调并清理现场,然后放唱片,(可能是想表现出死者已经开始练琴的假象,但这一点并不成立,死者左口袋里放了四五样东西,坐下都会觉得不舒服,更何况弹钢琴还需要踩踏钢琴踏板),用校服擦拭地上的汗水(从而造成校服上较多灰尘毛发的现象),有可能不小心沾到死者的飞溅血迹然后在洗手间清洗(由于是在内侧,所以需要清洗),另外关于前面翻身的现象,也是由于汗水,将尸体转过来染上血就不会被人发现。
       最后走廊上的水迹有可能是汗,也有可能是清洗时打湿了衣物(前面推测彦有为是凶手,我个人偏向于他真的去打了球,方便制造不在场证明,哪怕不打球也要伪造成出了很多汗的样子吧,然后去见他的小女友)。由于衣服材质问题拧干也还会滴水。因为时间及心理原因,跑步离开现场。

8、        关于梦中的婚礼
【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
【百度百科:《梦中的婚礼》法文原名为“MARIAGE D'AMOUR”,直译过来应该是“基于爱情的婚姻”,“爱人的婚礼”这种译法更接近其本意。这首曲子是法国作曲家及音乐制作人保罗·塞内维尔(Paul De Senneville)和奥立佛·图森(Olivier Toussaint)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制的,出自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水边的阿狄丽娜》。带有一点忧伤。】

       碟片为凶手所放无异议。另题中没有过多描写,没有类似多处血印这样的线索。关于放梦中的婚礼原因有以下几点猜测:
A、随机,彦有为知道17:35的音乐社活动,很有可能有人提前到,花费时间找碟片不是很明智。
B、彦有为小提琴拉的很好,但季子成通过比赛极有可能得到保送,嫉妒,关于竞争对手的可能,彦有为还是高一生。放低难度的曲子嘲讽这样(纯脑洞了)
C、喜欢周帆(和梦中婚礼不是很契合)

9、        动机
       关于动机纯属脑洞,且参照前一点。
       首先季子成真的有那么好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其实我觉得是不存在这样的人的。光暗相依,季子成在题中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对于凶手那种什么都比不上的感觉,明明只差一岁,却要受到他的认可(钦定为下一届音乐社社长)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言语刺激,内心的阴暗滋生,从而动手。

10、        证据
【“没有啊……”路涛回过头来说道,“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

A、调查彦有为的不在场证明,从路涛等同样打球的人入手,询问尚安琪见面时间、地点。
B、彦有为17:21离开,余洛兮17:24到,有没有可能目击到凶手离开?

至此,答题结束
作答队伍:顾拜旦
作答人:维梦 亦(1131081816)、维梦 苏茜(207337838)


疏影横斜水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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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2: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凡秋 于 2019-7-30 19:57 编辑

一,排除嫌疑,确定凶手:
『绝对不是凶手的人』
周帆     
余洛兮  

『其余人等』
徐思雅         
金元            
周凯            
姜辉
江雯
楚梦瑶
王倩


『高二五班的同学』
路涛齐以恒

『教师』
沈光,李文君

『音乐社成员』
郑桉  
王唯灏
钱立
彦有为
尚安琪
凌轩
易鹏
易坤

排除『其余人等』
读完通篇文章后徐思雅、周凯、金元、姜辉、江雯、楚梦瑶、王倩很明显不可能是凶手——他们在文中甚至连嫌疑人都算不上。他们中一部分能出场是主要是因万俟潇(徐、周、金、姜),另一部分也仅在文中一闪而过,并起到作为路人提供线索的作用(江、楚、王)。
唯一和凶案有联系,并值得稍作怀疑的恐怕只有程悠。根据红外线监测可知,凶手在上自习时便已埋伏在音乐教室文中【周帆主动提出因为要给死者送饭而不能和程悠吃完饭】,也就是说在程悠印象里周帆在1700(下自习)后会很快赶到音乐教室——如果周帆选择在吃过晚饭后再去送饭,那她何必与自己分开。并且,因为程悠是在上自习课时就离开教室,所以她也没机会知道周帆在下自习后先去吃了晚饭。如果周帆会很快的赶到音乐教室,那么凶手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因此她应当放弃这次的杀人。
排除『教师』嫌疑
文中【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从死者的死状(身上多处中刀,尸体被翻转过),和丢弃的沾血衣物以及地面上的水渍,来看凶手只能亲临现场作案。红外监测也验证了这点。因此李文君和沈光不可能作案。
排除『高二五班的同学』
沈光不是凶手,他的证言可信,沈光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文中也确定了周帆不是凶手并且她没有打开空调,文中周帆来到现场时【傍晚也有微风,但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显然更让人舒服】,警方来时【运行的是中央空调】。因此打开空调的人只能是凶手,并且凶手打开的是中央空调。
中央空调是沈光自己出钱购置,沈光是学期刚上任的音乐老师,高二的学生很难认识这种冷门老师,对于他买空调一事当然也不知情。并且只有高一上音乐课,因此高二生里除了和音乐社有关的人外根本不可能接触到中央空调。并且,中央空调只有接触到人的手指皮肤时才能开启,从文中种种线索可知凶手犯案时带着手套,也就是说除非凶手早已知道开启空调的方法,否则他打不开空调——并且现场显眼处还有一个台式空调,他在打不开中央空调后理应试着开启台式空调。
路涛,齐以恒不仅是高二生,而且和音乐社毫无关联,所以可以排除他们的嫌疑。
分析到此,嫌疑人里还剩下音乐社的诸位——音乐社的诸位也是文中嫌疑最大的了。
排除『郑桉王唯灏
郑桉和王唯灏在下自习后和同学去吃了晚饭——和多个同学一起吃饭想要出来作案根本不可能,并且这种情况只要警方稍加询问就能确定真假,欺瞒是无用的。并且,警方还一起审问了音乐社的众人(包括王唯灏),因此这算是有证人的不在场证明,可以接受。且凶手没有帮凶,因此排除这二人。
排除『钱立、易鹏、易坤』
死者的动静脉被刺破,且作为凶器的水果刀没有插在伤口里因此势必会造成血液喷射——被丢弃的衣物上沾血也能验证血液喷溅了这点。音乐教师门前没有水滴,自厕所门前才有水滴并且一直延续到三楼楼梯,洗手池里还有微弱的血迹反应,因此可以确定凶手的身上在杀人时沾上鲜血,去厕所清洗一事。
那么校服内侧大面积血迹也就可以解释了——凶手清洗完沾血的部位后用校服内侧擦水所致,擦拭完这些部位后,为了防止留下皮屑头屑一类,有必要清洗校服内侧。地面上的水滴也是凶手清洗完某个部位后没有擦干水而滴落的。
到底是凶手的那个部分沾血了呢?由垃圾桶中找到的衣物来看,凶手穿着超大外套、长裤、鞋套、手套,没有戴帽子和口罩。且文中没有说衣物内侧有血迹,因此只有脸和头发露在外面。因此有三种情况:1 脸沾血。2 头发和脸都沾血3头发沾血。
1: 校服内侧有一大片水渍且校服材质吸水,说明脸上的水近乎被擦干了,即便有水滴落也不可能一直持续到三楼楼梯口,所以排除1
2: 对脸部的分析同1,那么水滴只能是从头发上滴落的。从凶手敢清洗头发(滴落在地的是水→凶手清洗头发)就能说明凶手不是易鹏和易坤——他们知道自己如果洗头发的话,头发特别容易掉色,就可能在洗手池里留下染色剂的成分。并且,他们还任由头发上的水滴到地上,导致混有染色剂的水滴可能会被注意——凶手处处小心,又怎么会返现这样的错误。
3: 如果只有头发沾血,那么校服上的水渍也只能是擦头发所致——双胞胎知道自己头发会掉色,所以不可能用校服擦头发。
综上,我排除双胞胎的嫌疑。
钱立前不久刚剪完和尚头,他这种头型即便沾了血只要稍微一擦就不会掉水,也就是说地板上不能有水滴——这与事实相驳,因此排除她的嫌疑。

排除『凌轩』
高一均是住宿生,凌轩是高一,所以凌轩也是住宿生。   
水房属于公共场合,按照凌轩所言【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也就说他在17点零几时就该到达寝室水房。根据红外监测可知凶手至少是在17:21以后才能回到寝室。如果凌轩是凶手,他无法知道17:00~17:21多之间的水房的情况。而水房是个公共场所,只要是住宿男生都可以进入,如果他是凶手他怎么敢说出这样的谎话?虽然文中的证言还没有被证实,但作为一个有极强反侦查能力的杀人者,怎么可能去奢望警方不去验证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更何况如果他是凶手,他完全可以找个私人场所如厕所等处再撒谎。因此我排除他的嫌疑。
排除『彦有为』
彦有为说自己翘掉自习去打球,球场同样是公共场所,但学校内会设有多个球场。如果彦有为是凶手他无法知道从自习开始到17:21(凶手下四楼)之间各个球场的情况,而具万俟潇所言有很多同学都翘掉自己去活动了。如果他真的是凶手,他不会以撒谎说自己在打篮球——毕竟翘课的多是男生,男生多爱打球,球场有极大几率有人,自己撒谎很容易被发现。
分析到此,凶手只可能是尚安琪。并且尚安琪行踪不明,有绝对的时间去作案。她是长头发,滴落水额可能性更大。她是一个女生而且衬衫紧(沾血的衣物里没有衬衫,说明凶手穿着自己的衬衫。)还比凶手矮——使力有碍。所以她杀人时无法一击毙命,才需要捅几下。




分析到此,凶手只可能是尚安琪。并且尚安琪行踪不明,有绝对的时间去作案。她是长头发,滴落水额可能性更大。她是一个女生而且衬衫紧(沾血的衣物里没有衬衫,说明凶手穿着自己的衬衫。),还比凶手矮——使力有碍。所以她杀人时无法一击毙命,才需要捅几下。
二,作案过程疑点:
接下来说四个疑点
1.为什么开着空调?
首先开着空调有两个原因,首先就是凶手确实很热,所以打开的空调——毕竟凶手穿着几层衣服。其次就是警察说道死者是进门时转身被杀害的,那么如何让死者转身呢,有一个很自然的办法就是,开空调。音乐教室平常是不开空调的,所以如果死者打开门时发现有空调的冷空气吹进,肯定会很诧异为什么打开了空调?这时候会下意识的看向控制器,也就是后方,所以这时候转身被凶手偷袭。为什么不打开旧的空调?首先旧的空调很有可能是坏的,其次只有中央空调的控制器是位于教室后方的。


2.为什么死者是面朝下倒着的,而且有翻动的痕迹?
【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季子晨每天晚上都要去练琴。但今天教职工开会,而季子成依然既然一下课就奔去练琴,那么说明他手里有钥匙,或者他知道此时音乐教室肯定开着门。而凶手是提前埋伏在音乐教室的,在音乐教室(位于四楼)锁住的情况下,凶手是无法进入的。所以凶手只能是提前拿到了钥匙。沈老师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所以钥匙不是从沈老师那儿拿的,只能是从季子川那儿拿的。
因此我们推断凶手的方法是,首先找借口,从季子成那儿拿的钥匙。比如想提前去练习拉小提琴。然后埋伏在音乐教室那等季子晨来。杀死他后季子成胸口被刺,自然是仰面倒下,将钥匙串回钥匙串,放回季子成裤子口袋里。但是由于【可这样不是容易丢东西吗?你看这校裤口袋连拉链都没有】,校服一般使用的长运动裤,口袋的开口是朝后的,袋兜在大腿前。并且季子成衣兜内东西很多,在仰躺的情况下,钥匙无法再自然地放回季子成衣兜(很可能在放钥匙过程中,将兜里其他东西一并翻出,导致沾上了血迹然而在仰躺的情况下,血是没法蔓延到裤兜里沾湿各种证件的,如果调查人员发现了这个疑点,自然会想到有人翻过季子成的衣兜)。另外,【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紧身衬衫的正常穿法是把衬衫扎到裤子里。也就是说,无法借助上衣兜住这些东西。因此,凶手将季子成翻了一个身,这样裤兜口朝上,钥匙不会在掉出,而那些沾血的东西,由于裤兜浸泡在血中,会沾上血不会显得奇怪了。

3,如果凶手是一名女性,那么《梦中婚礼》这首曲子就被赋予了含义。

4,周帆去案发现场时,窗帘是拉上的——凶手需要提前埋伏,并开灯放置碟片等,所以为防止外人看到拉上。


[发帖际遇]: 凡秋购买了社歌《最后的罪恶》卡带,花费5 枚推币 。 幸运榜 / 衰神榜
兴趣使然,爱好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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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倒数第一我们队
队员:维梦 舯迁  2606724984
           维梦 昧晞  180692334
           维梦 兮忆  523270716

答案:
一.疑点
1.为什么音乐教室会开空调?
空调是为了保持室内凉快。后文有说,因为校服材质问题,如果出了汗,便几乎没法伸张,不方便凶手行动。同时,因为凶手作案时间较短,根据走廊留下了水渍,推测凶手逃走的时候比较慌忙。

2.现场放的音乐为什么是《梦中的婚礼》?
我们猜测这与动机有关。这首歌是关于爱情的,可能是凶手与死者有起什么感情冲突。因为动机并不影响判断,所以先放一旁。

3.外套内的微量血迹反应是怎么回事?
微量血迹反应,根据下文两个警官说的话,不会是凶手身上有什么伤口。极有可能是凶手拿衣服拭擦过某件东西。两种情况,一是自己的东西沾到了血,然后去擦它;二是擦死者身上自己想要的东西。

4.文中有写死者有随身放物品的习惯,这是为什么?
文中有突出死者会把自己的大部分物品放在自己的右口袋,而且案发现场从死者的衣服中也有搜到一堆东西。那会不会凶手也对口袋里的这些东西有企图?

5.凶手为什么要翻尸体?
文中也提出了两种可能:一是混淆视听,这个感觉没有必要;二是为了找什么东西。已知那个东西没有被压在死者背部,因为血迹是连贯的。由下文可知,死者会把很多物品放在右口袋。如果死者一开始是面部朝下倒下的,凶手为了拿出死者的口袋的东西,就会把尸体翻面。

6.走廊的水渍是怎么一回事?
从卫生间到楼梯一路地上都有几滴水渍,文中有提到,这极有可能是凶手逃跑的时候留下的。对这个,想到三种解释:一是衣服上带有的,这种情况的话,凶手在校服外套内就得穿自己的衣服;二是凶手比如头发上有血,洗了之后没干,逃跑的时候留下的;三是凶手拿了死者身上某件东西,上面有血,清洗完逃跑的时候带有水滴。如果是第一种的话,凶手就要有充分的时间去换回校服,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太可能得。第二种的话,也得需要时间,等自己的头发干之类的。第三种的话如果擦过应该不会留下水渍,不过东西应该是有拿。

再回到疑点3,外套上有大面积的水和微量的血迹反应。警方怀疑是用外套擦过什么东西。联系上推测很可能是凶手拿过外套擦过拿的东西,所以有微量血迹反应。

二.时间线
16:50到17:30  推测死亡时间
16:50到17:00  周上课,之后独自吃饭
17:26  周上楼发现尸体
17:23  之前郑和同学一起吃饭,之后和王一起上楼
17:24之前  彦打球无不在场证明,以后和尚在一起。
17:27  钱到达楼底碰到易哥哥,之前无不在场证明。易时间线一样。
17:29  彦和尚碰到易弟弟。易弟弟时间线一样,在这之前无不在场证明
17:38  凌上楼,之前无不在场证明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凶手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死者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凶手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周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郑和王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钱和易坤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彦、尚和易鹏

从时间线来看,有几个人的嫌疑可以排除。首先是郑,她之前一直在和同学吃饭,是没有时间的;王的可能性也小,因为23分跟凶手离开现场时间太接近了,嫌疑很小;其他人时间都比较充分。根据以上推测,凶手拿了死者的东西,不太可能放在身上,相较而言,藏起来更为稳妥。藏在哪是个问题,教室风险太大,其他地方同样。那就只有自己的宿舍是最安全的。所以凶手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把东西藏起来。
再者,前面有提到,凶手的头发如果溅到了血,他就需要清洗,这是需要时间的。

三.凶手
凶手杀死死者的时候,因为有刺中大动脉,所以血量一定很多。凶手当时肯定也是考虑了这点,所以才会穿着长袖长裤去,就是为了避免自己做原来的衣服被血溅到。因为是校服,应该是没有帽子的,那刺杀死者的血迹就会溅到凶手身上,头发应该也无法避免。那凶手就需要整理自己,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在几个嫌疑人中,最有时间的就是迟到的凌了。他不仅可以藏东西还可以整理下之类的。
那时候凌对警官是非常不屑的,这可能是一种挑衅,因为凶手的反侦察力很强,他觉得自己不会被发现。

四.手法
凌先前就对死者有怨恨(什么怨恨不清楚),然后这天他做好准备想杀死死者。他先是准备了长袖的校服和校裤,穿在外面。16:54分的时候他进去音乐教室埋伏,等到死者来的时候便杀了他,之后为了找他口袋里的东西,于是翻动了尸体。做完这些后,他去了卫生间整理自己身上其他地方的血迹和衣服之类的。因为拿的东西上也有血迹,所以清洗了下,以后又拿外套擦了擦。然后又清洗了自己的头发。凶手又拿外套擦了头发和物品。之后在逃跑过程中,头发滴水,留下水渍。以后回到宿舍整理完一切并藏好东西之后重回现场,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以上就是我们全部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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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6: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原味药丸不要wan 于 2019-7-30 16:40 编辑

《音乐教室之谜》解
人物表:
死者 季子成
死者音乐社成员(嫌疑人)
郑桉←朋友→王唯灏      
易鹏(弟)←兄弟→易坤(哥)     
彦有为(“阴郁”)←情侣→尚安琪
凌轩(“傲慢”)
钱立(光头)

细节统计:
一、死亡现场演奏的钢琴是《梦中的婚礼》,比死者要演奏的《野蜂飞舞》难度较低。
二、死者尸体被翻动过,从正面朝上翻到了反面朝上。
三、现场天气不算热。
四、彦有为小提琴拉的很好,被死者定为下一任会长。联想到了杀人动机。
五、水滴是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音乐教室门口没有水滴)这个天气,水滴十分钟会消失。
六、文中多次描写林波警官。
七、“如果照已知的线索来推的话,所有人都不可能犯案”最后的时候,万俟潇这样说。
八、凶手开的是中央空调,不是老的台式空调,而且凶手是带手套的。

细节推理:
梦中的婚礼代表什么?难度较低?还是钢琴曲里的故事?
梦中的婚礼的故事里,主人公为公主在她与王子的婚礼上挡箭死了。这会是因为情感所以杀人的一起案子吗?
从资料得知,梦中的婚礼是钢琴演奏的,但同样可以用吉他、琵琶、小提琴等演奏出来。文中音乐社众人中只提到过彦有为是小提琴的,而小提琴弹奏的梦中的婚礼是相对忧郁的,会不会这是一种暗示?
“你们都知道梦中的婚礼是钢琴演奏,那有没有人知道,梦中的婚礼可以用小提琴演奏?可以是可以的,但几乎没人知道。”
那有没有可能和梦中的婚礼故事没有关系,只是因为“你是最强的,你是钢琴,所有人都知道你,可是有谁知道小提琴呢”这样?
是一种猜测。另一种猜测是梦中的婚礼的故事会是暗示。
或者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是想表明《梦中的婚礼》比《野蜂飞舞》难度低。
尸体被翻动过,有什么含义?
为了让第一发现者看到时,不这么可怕?为了掩饰?把脸朝下,才不能准确看出是死者?
现场天气不算热。这点可能和证据有关。


分析嫌疑人:
(排除)郑桉: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

(排除)王唯灏:同上。她们一直是两个人一起,并且,正如文中说的,女孩子杀人会很困难。因此排除王,郑,以及尚小姐。

易鹏:自称为怕头发掉色,所以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

易坤: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他前后脚到。没有说自己自习课去干嘛了。被警方提问时很淡定。

彦有为:比较阴郁,不排除因为嫉妒季子成而杀人的可能性。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因为这个自修课打篮球太过直接,本人也没有隐瞒的样子,感觉蛮坦荡的。

(排除)尚安琪:没有过多描写,但是在警察面前很紧张,一直扯着彦有为的衣角。

凌轩:性格傲慢,不排除是在警察面前强装镇定。如果真的傲慢,也说不定是因为不服气死者定彦有为为下一任社长,所以动手杀人。但是如果是这样,他应该杀彦有为。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自称体育课出了点汗。

钱立:头发剃的很短。自称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不吃晚餐。17:27左右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


推理:(『』里的引用文章)
『“不是,”张岳嵩否定道,“我们来的时候,正在运行的是中央空调。整个三中用的都是台式空调,好像就只有艺术楼四楼的几个房间安装了中央空调,而且据说这还是教音乐的沈光自己出钱购置的。”』
『“这样啊……”林波显得有些惊讶。他快步走到控制盘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在开关键上按了几下,却并没有任何反应。』
中央空调是新的音乐老师装的,而现在的高二没有音乐课,所以凶手是音乐社或高一的人,不熟悉的话会想林波那样,认为空调坏了。
『林波回答完张岳嵩的问题后,又低下头喃喃道,“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刀子应该是从前胸插进去的,为何背部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
“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
尸体滚了一圈,是因为死者被砍了六刀,不爽就用血吧凶手的名字写在地板上面了,(法医说大概一分钟才死)凶手就干脆把尸体翻过来用血覆盖住。
大动脉两刀下去死者当然要喷血,所以凶手就被喷了一脸。然后他就去离他近的厕所洗脸洗头。
洗脸的时候手必然弯曲,水顺流而下,留在了校服内侧,然后把那些东西抛在了垃圾桶走掉了。
这时候那个红外的记录就有用了。
16:54:38,一人上楼;(凶手)
17:02:07,一人上楼;(死者)
17:21:43,一人下楼;(凶手)
17:26:16,一人上楼;(周)
17:27:44,两人上楼;(郑,王)
17:27:56,两人上楼;(易哥,钱)
17:29:42,三人上楼;(彦,尚,)
……
水滴大概十分钟消失,假设里凶手洗头到看见水滴就十分钟,17.17,也就是说到17.21这段时间是凶手去卫生间的那一段时间。17.26左右凶手和大家一起来到现场,短短五分钟,凶手的头发就和正常人一样了。
而钱立的光头是最近才剪的,垃圾桶里面也没有帽子之类的东西,如果可以那么那件校服应该是擦头的浴巾。
所以凶手是钱立。
这时候来看看梦中的婚礼里的故事 。
就是一个爱情故事。
凶手应该喜欢周帆。而为什么死者是高二的,就是因为周帆是高一的。死者高一时的女朋友不是周帆,所以凶手对他并不感冒。当一个有前女友的人喜欢上了他喜欢的人,还被学校里面的同学捧起来……
死者就被砍了六刀,躺在地上不动了。
然后来说说警察不知道的。
『死者有两个口袋,一些卡和一包纸,纸在左边卡在右边』
他少了一部体面的手机。
外人说死者没与别人结仇,那是在现实生活里面。而死者在网络上应该有一些社交,凶手之前和死者的通话一定有记录,所 以凶手带走了手机。
但是这样仍然无法解释音乐教室门口没有水滴但是衣服出现在垃圾桶里,水滴横着撒开。
后来的推理是,空调导致水滴风敢,所以音乐教室门口没有水滴。
以上,箱子的推理到此为止。

整体推理:箱子(box)
统计细节:原味p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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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6: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       
QQ昵称:开普童  QQ号 2857926177 (单刷)
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       
   犯人是凌轩。以下为几个重要的推理论点。
1、        音乐教室里开着中央空调,目的是为了制冷,凶手可能在季子成到来之前就开着空调等着毫无防备的被害者。音乐教室位于新艺术楼,高二学生没有在新艺术楼上过音乐课。大部分教室都配备台式空调,如果凶手没有来过音乐教室,那么他应该习惯于使用台式空调。凶手使用了中央空调,说明凶手很可能来过好几次音乐教室。那么凶手是高一新生或音乐社成员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2、        四楼与三楼之间横着散布开的水滴,为什么只延续到三楼的楼梯口?有两种可能,滴水的物品干了,或凶手并没有到三楼以下的楼层。滴水的物品自然干燥的可能性不大,凶手从四楼跑到三楼只需几秒,物品上附着的水蒸发没那么快;四楼到三楼之间地面未发现大滩水,排除凶手把物品拧干的可能性。所以我认为凶手很可能躲在三楼。那么为什么要躲在三楼?因为凶手不想在跑下楼时迎面碰见正在上楼的音乐社成员。凶手是音乐社成员,凶手来到新艺术楼的目的是参加音乐社活动。如果其他音乐社成员看到凶手跑下楼,自然会认为凶手已去过音乐教室,上四楼后又发现季子成已死,那么自然会怀疑凶手;凶手或许已经注意到红外探测器,如果他下楼时遇到音乐社成员,凶手的杀人嫌疑将会坐实。况且凶手当时随身携带那个滴水的物品,也就是证据。所以凶手有理由等到17:35,确保音乐社成员都上四楼后自己再上去。结合文中各音乐社成员的行动时间表,符合凶手特征的仅凌轩一人。
3、        尸体被翻动的原因。被害者背后有大片血,但没有血印,说明被害者背后并没有压住什么物品。至于被害者自己翻身、尸体被搬运过、掩饰前裤兜里的血迹等假设都说不通。也不会是为了防止尸体的大动脉血喷到凶手身上这么简单。我有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凶手把被害者的外套脱了,脱被害者外套需要翻尸体,而且尸体背部不会留下血印。那么为什么凶手要脱被害者外套?我猜测是被害者在外套上留下了血字。外套的吸水性很好,不易擦去,凶手可能没有想到把外套沾满血这个方法,毕竟外套上的血字对凶手来说是突发情况。
4、        凶手外套内部有大片水渍及微弱血液反应的原因。有2种可能,凶手拿走了被害者的手机(凶手和被害者可能有短信联系)并擦去了手机上的血,或者凶手擦去了尸体手指上的血以掩盖被害者留下了死亡信息这一事实。
5、        放碟片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掩盖凶手在四楼处理现场的声音,另一方面和凶手的心理有关(动机可能是感情纠葛)。
6、        三楼与四楼地板上小水滴的由来。水滴是横着散布开,带水的物品应该是有一定宽度的。血衣符合这一特征。凶手原本打算在四楼厕所洗去被害者外套上的血字,但由于校服吸水性太强,血字难以洗去。凶手匆忙之下只能拿着带水的外套下楼。
7、        凶手上四楼前可能带着书包,作案工具都装在书包里。那么凶手为什么不在下楼时把沾水的校服放进书包?校服可折叠,可以放进书包。我认为一方面是凶手当时很慌张,甚至没时间先把手上的物品弄干,当然也可能忘了把物品放进书包。凶手躲在三楼的那段时间应该对被害者的外套进行了处理。另一方面凶手害怕自己的书包里留下血迹,从而被警察找到证据。高一学生必须住校,凶手的书包可能曾被同学看到过,就算把书包扔掉,由于警察会搜查学校,不能排除自己的书包被发现的风险。
8、        不在场证明的梳理。郑桉、王唯灏有确定的不在场证明。钱立说自己自习课一直在学校,虽说未经警方确认,但只要询问自修课在班里的同学就能识别真假。如果钱立是凶手,他没必要撒这种必然会被揭穿的谎言。
9、        易坤、钱立曾在每层确认过,那么为什么他们没有发现本应在三楼走廊地面出现的水滴(参考第2点)。这是由于人的视线范围有限。正常人走路时眼镜是平视的。相比于楼梯上的水滴,平地的水滴更难落入观察者的视野。17:27的几个音乐社成员都没有去刻意追寻水滴的延伸方向,所以他们只在上楼时注意到楼梯上的水滴,而忽略了三楼走廊上的水滴。
[发帖际遇]: 开普童在贝克街上开了一家推理咖啡厅,赚取5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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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6: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嘿嘿嘿-啊啦啦 于 2019-7-30 19:22 编辑

队伍名:ythwin
队伍成员:嘿嘿嘿,无忧,夜下暮檀
作答如下
音乐教室之谜
音乐教室里面空调的推理其一:
1,第一,凶手使用的空调为中央空调。若凶手为高二的非音乐社学生,而中央空调对于高二是特殊的因为他们并没有使用过这栋楼,但是在房间里同时存在台式空调和不清楚的中央空调时,为了将室内温度降低,首要选择必是台式空调(就如同林波一样)。可是凶手选择的是艺术楼四楼的特殊存在,中央空调。所以凶手范围缩小到高一学生和参与音乐社的高二学生。
2,凶手是16:54进入音乐教室进行准备,所以凶手知道死者会提前来到音乐教室,所以可以得到,凶手知道两件事:第一件,死者今晚回来练琴,第二死者会一下课就赶来音乐教室。但是由同班同学的话中得知死者将练琴的事情告诉过他人,所以大部分人都满足条件一。但是满足的条件二的前提是与死者关系亲近,即周帆又或者是音乐社的成员(知道晚上要开社团活动,所以推断死者会提前来到音乐教室。)
所以通过空调可以得到凶手为音乐社成员或者是程悠。
时间表的推理其一:
附表:16:50-17:00 死者,余洛希,周帆均在教室自习
16:54  凶手上楼
17:02 死者上楼
17:21 凶手下楼
17:23 郑桉和王唯灏离开食堂
17:24 彦有为打完篮球和尚安琪在一起
17:26 周帆上楼发现尸体,尖叫,郑桉和王唯灏来到楼底。
17:27 钱立与易坤在一楼相遇,四人一起上楼。
17:29 易鹏和彦有为尚安琪相遇来到音乐教室,易坤打电话报警
17:38 凌轩来到音乐教室楼底。
1,从时间上来看可以得到周帆和余洛希不存在作案时间。
2,郑桉和王唯灏从下课到17:23一直在一起,互相作证,不存在作案时间。
3,彦有为上自习课期间独自偷偷跑出去打篮球,不存在人证,没人能够证明。同理对尚安琪依然合适。
4,易坤和钱立两人在17:27之后相遇,且两人没有明显人证,两者都有作案时间。
5,易鹏吃完饭买饮料依然没有人证,所以存在作案时间。
6,凌轩没有人证,所以存在作案时间。
尸体翻转的推理:
1,凶手将死者的尸体翻转,本身并无必要且尸体背后并没有东西可以拿走,又因为死者背上无特殊标记。所以综上所述,凶手目的不在死者背面。
2,死者前面两个口袋全泡在了血迹里面,所以可以得到凶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某些东西粘上血迹。但是校卡,门禁卡,团委领导证,钱包都不具有靠血掩盖的特殊痕迹。所以凶手并不是用血迹掩盖某种文字或者符号。
3,那么为什么凶手要让这些东西粘上血迹呢?这应该就是凶手的失误,因为死者习惯将大量的常用物品放在右边的口袋,所以在凶手拿出口袋里面的东西的时候,很容易的带出其他的物品,导致他们掉落沾到血迹。如果直接放回的话,口袋中的血迹必然很突兀,从而让警察思考到凶手曾经掏过死者口袋,从而从遗失物品中发现死者线索。所以将尸体翻身,使两个口袋里面的物品都粘上血迹,从而隐藏自己掏过死者的包。
水渍的推理:
1,水渍纵向排列,横向分布为密集一排的水滴,所以物品形状为长条形的卡片或者钥匙串。
2,上面粘有水,说明之前上面粘有血迹。凶手将其清理后拿走说明对自己很重要或者会使警察发现自己的身份。
3,衣服上的水渍,是因为凶手杀人时,血渍溅到了脸上,因为衣服外侧有血渍所以只能先洗脸再用衣服内侧擦脸。

音乐的推理:
1,使用播音机放出音乐让人误以为死者在练习钢琴,让死者尸体被晚点发现(显然不合理,文中有证明)
2,使用读碟机播放不是野蜂飞舞的歌曲,使其他人早点发现尸体使诡计可以进行。但是读碟机声音并不是很大,没有足够的能力将其他人引过来。所以即使为了让他人起疑从而使人进入音乐教室,不放音乐和播放错误的音乐效果相同。(不合理)
3,通过音乐掩盖某种声音,但是若只是掩盖某种声音,为什么不使用野蜂飞舞来进行隐藏从而达到迷惑的可能。(不合理,并且可以得到凶手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使用夜蝶飞舞。)
4,假设凶手需要在读碟机中拿走一盒碟片,但是手上有血迹所以拿走碟片必然会被发现,从而变成警察的调查方向。(不合理,此假设的前提条件是死者早于凶手来到音乐教室。)
5,凶手知道死者会提前去弹琴,但是不知道死者练习的曲子,但是凶手为了混淆死者的死亡时间所以误将梦中的婚礼放出。若是如此,凶手的就不应该属于音乐社的人。

拉上的窗帘:
1,周帆进入房间的时候,窗帘为拉上状态,空调为打开状态,因为窗帘上没有血迹所以窗帘是在死者被杀前拉上的。
2,若是房间没有关灯,死者进入是极容易被偷袭,所以导致被杀掉。从而得到凶手体力在一定程度上弱于死者,所以凶手可能是女生又或者是瘦弱的男生。


所以综上,知道凶手不为音乐社且知道死者提前弹琴的女性
所以凶手为程悠……
(我完全不相信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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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啦啦,有人竟然用了我的名字,好气啊,啊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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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6: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疑点
1.        死者被人翻过来了
题目否定了死者压着什么东西了,那就只能是凶手有让死者趴着的理由
猜想1 某些人杀了人之后有悔恨心理,不愿意再看死者的脸孔,可能性较小,因为是蓄意谋杀2.凶手让死者反过来是为了让口袋中的东西沾上血,这就有意思了,可能是口袋中有一样东西有血迹,为了自然让其他东西也沾上血,也可能是凶手有一样东西有血,怕戴在身上被怀疑,和死者交换。
2.        校服内侧的水渍
按题目所说应该是檫了什么沾有血迹的东西
3.        楼道里的水渍
按理来说凶手沾有水渍应该也不会滴在地上,这个水渍很有可能是衣服意外的地方沾上的,比如头发
4.        《梦中的婚礼》
估计是动机方面的原因,想得到死者的爱,或者是阻止死者的爱。
5.        两张血迹的卡片
6.        其中一张卡片突出描述了洁白,前者是有班级的卡片应该是一年一换的没道理前者更旧后者更新,我只能想后者是别人的卡片,而且上面没有痕迹,警方也没有对照。

嫌疑
按照文中排除两个女友,侦探的嫌疑,除此之外,侦探同班同学完全没有过多的描述应当排除,学生会的人和死者的两个朋友也是同理,这样就只剩下了音乐社的8人。

1.        郑桉和王唯灏两人是结伴而行,同行还有其他女生,不在场证明十分完美
2.        钱立,在教室里面,应当有很多人能够证明,如果是凶手也不会选择教室这么人多的地方作假。
3.        其余五人均有可能撒谎杀人,其中易坤 彦有为凌轩都出汗了,只有一个是女生。

串联
凶手在行凶的过程中,头发沾染到了血迹,死者的动脉出血喷射很正常,过程中自己的卡片掉落染上了血迹,,死者将自己的卡片和死者调换,然后让死者翻身沾染血迹,之后,放碟,清理头发和脸,逃跑,水渍滴落在地上。而校服内侧只有少量血迹,双胞胎嫌疑排除,凌 易 尚三个人嫌疑很大。其中尚是唯一的女生,而且是双马尾容易染血,凶手就是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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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7: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祀梦 于 2019-7-30 17:05 编辑

队名 三思
队员:
鬼嫁衣 160391380
白生 2632371745
祀梦 553309041

答案:
凶手:凌轩
我们先来分析凶手的身份。文章最后几段中,万俟潇推出了凶手,因为他掌握了警方所不知道的线索——高二没有音乐课。警方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没办法锁定目标。高二没有音乐课,再加上新艺术楼是刚建好的,高二的学生没有去过那里上课。而音乐教室的空调不同于其他教室,它还有个中央空调,且开关与手套不反应,必须接触手指。但高二的学生并不知道这一点。凶手作案时是带着手套的,凶手不知道中央空调要用手指接触,用手套试完后空调没开自然会放弃,而转去开台式。而案发现场开的却是中央空调,这也就可以把嫌疑人范围锁定在高一新生和高二音乐社成员内。且凶手无惧开关上留下ta的指纹,也证明了ta来过,就算调查出指纹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而凶手把自己的衣物在地上滚了几圈,也可以证明凶手是来过音乐教室的,不然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从文中时间来看,凶手下楼再到周帆上楼只隔了短短5分钟,再加上文中说周帆还磨蹭了一段时间,否则凶手很有可能和周帆撞上。这点则说明了凶手并不知道周帆要来。这就可以排除程悠。
再来解释校服的问题,凶手作案后把衣服丢弃在现场。但他肯定不能光着身子出去,所以他里面肯定还有一套校服。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被丢弃的校服会比常人的大两三号。开空调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穿了两套很热。
钢琴曲《梦中的婚礼》讲述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像文中说的一样,死者演奏的歌曲基本所有人都知道,若是想要伪造死亡时间的话也不应该播放这个。而《梦中的歌曲》大概就是一种象征纪念。文中所有人都说死者性格人缘有多好,再加上周帆又是“段花”,我们可以大胆推测动机是因为凶手喜欢周帆,至于为什么不是喜欢死者,因为那样就会杀周帆而不是季子成了。(动机不得分的话,答错也不扣分吧。。)
音乐社众人中,郑桉,王唯灏有明确不在场证明。彦有为和尚安琪感觉又没动机,时间也不够。钱立,易坤时间又不太允许。而文中有提到凌轩的证词,他曾回宿舍洗过衣服。万俟潇和金元曾经提过校服很紧,再加上凶手穿了两套,里面必会冒汗,洗衣服也是很正常的。
案发现场被丢弃的外套湿透了,大概杀人时溅到了身上,拿校服擦过。尸体被翻动的原因大概是想让死者裤子口袋里的东西被血浸透。
文中有提到四楼厕所门前有水渍,直到楼梯上还有。如果是外套上粘的水渍,不可能到楼梯还有。所以楼梯上的水滴一定是凶手身上带着的。凶手身上的校服外面都有套一层,连鞋子都套上鞋套。大胆猜测一下,凶手身上会滴水是头发。大概是血不小心溅到头发上或者汗太多了,导致凶手去厕所内洗了个头。因为易鹏和易坤的头发是刚染的,洗了肯定会掉色。所以最后凶手锁定在凌轩。

还原事件:凶手因为爱慕周帆,而对死者痛下杀手。他早早的埋伏在音乐教室,等待死者进入把他杀死。因为怕死者会发现,所以刚开始并没有开空调。而后凶手把死者杀死,将死者翻了个面,让他口袋里的物品被血浸透。在脱下自己的外套,用水沾湿后擦拭。而后把外套裤子和鞋套丢弃在案发现场。匆匆忙忙去厕所,洗了个头后。回到宿舍将校服洗了。然后匆忙赶到现场。

以上就是我们队的作答,如有不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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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7: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音乐教室之谜解答  作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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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梦 随梦(706556868)  
夜神 梦逝(2662006301)
维梦 上官樱雪(3321502910)
疑点 红色 解释 紫色 凶手 蓝色 还原 黑色 线索 绿色
出场人物
周帆,高一2班,死者女友
程悠,高一2班
季子成,周帆男友,是校团委副书记、音乐社社长,三中高二5班副班长
金元,高二2班
万俟潇,高二2班
余洛希,高二2班
周凯,周帆哥哥
郑桉,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4班,是音乐社的副社长。
王唯灏,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4班。
钱立,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1班。据说他是因为前不久患上了头皮藓,所以不得不把头发剃得很短。
彦有为,现年16岁,就读于高一6班;据说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好,这也使他成为季子成“钦定”的下一任音乐社社长。
尚安琪,16岁,亦就读于高一6班。她和彦有为之间似乎也是恋人关系。
凌轩,今年15岁,是高一5班的学生。他一直摆着一副轻浮而傲慢的姿态,似乎连面前的警察都不放在眼里。
易鹏、易坤,现年17岁,均为高二7班的学生。其中哥哥易坤的头发是水蓝色的,弟弟易鹏的头发则是浅绿色的,所以很好辨认。
路涛,高二5班
齐以恒,高二5班
徐思雅,高二2班
江雯,高二5班,团委的书记
楚梦瑶,是高二3班的学生,同时也是团委社团部的一位干事
王倩,来自高一2班,也是团委社团部的干事。

疑点:1水滴
2他要演奏的不是《野蜂飞舞》的片段吗?怎么现在在练相比那首曲子而言难度偏低的《梦中的婚礼》呢?
3翻动尸体。
4发现尸体时空调冷气也开着。
5发现尸体时室内的窗帘全被拉上了。
6外套内侧的大量水渍和微量血渍。
7万俟潇口中的证据。


线索
1音乐教室:艺术楼四楼走廊尽头左侧
2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
3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
4人缘很好的季子成
5 17:35有音乐社的社团活动
6学校的规定,任何学生都不能无理由翘掉晚自习的。
7周凯张张嘴巴,欲言又止,脸上仍是一副不安的表情
8发现尸体时开着灯
9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案发时间六月中旬,死亡时间大约在16:50-17:30之间
10从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
说到高二2班,我和唯灏来的时候正好和2班的余洛兮擦肩而过。不过她人挺好的,肯定不是什么可疑人物。
11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
12经伤口比对,案发现场的水果刀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刀柄上也没沾上任何人的指纹。
13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
虽然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
14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
15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
16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
17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
18这间教室的中央空调好像是要感应到人的皮肤接触才能接收指令,就和那种触控灯一样。
19死者家人的说法,我们了解到死者生前待人一直很和善,而且从来都不结仇、不记仇
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喜欢卡包啊、卡套啊之类的东西,而是习惯把所有常用的卡啊、钥匙串啊直接放在右手边的裤兜里,说是拿起来方便。
20里面有两张被血染黑的磁卡。一张是我们学校的校园一卡通,每个学生都有的;另一张则是校车库门禁卡。
21来的时候中央空调就已经打开了……而且我当时没进门就听到里面的音乐声,还在想为什么子成没在练习过几天比赛的曲目
22子成的人缘非常好,他从来不会去记恨别人,也不可能有人会去记恨他。
23当时我在二楼的楼梯口碰到了高二2班的余洛兮。她确实是美术社的社长,但美术社的活动教室并不在新艺术楼……而且她还是子成的前女友——他俩大概是在我差不多刚进初中的时候分手的。
24根据我们三中的规定,所有高一新生必须都住校一年,没有任何例外,就连请假回家住都不允许。
25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
26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
27“季子成可以说是我带过品行最好的学生之一了。”李文军的口气里似乎带着一股骄傲,“脾气很好,才华横溢但很少出风头,做事稳重,对师长也很尊敬,这样的学生是不会有人记恨的。”
28季子成从来没和任何人起过冲突。
29路涛回过头来说道,“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所以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30音乐社活动大概是一星期举办一次的
31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32
嫌疑人
        证词        上楼时间
周帆        16:50-17:00,我还在教室里上最后一节自修课,教室里的同学应该都能证明。至于17:00之后,我就独自去食堂吃饭、帮子成买饭,然后就径直往新艺术楼来了。至于证人,应该是没有的。        17:26:16
郑桉        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        17:27:44
王唯灏        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        17:27:44
钱立        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        17:27:56
易坤        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        17:27:56
易鹏        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17:29:42
彦有为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        17:29:42
凌轩        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音乐教室门口了。        17:38
余洛兮        因为隔了两个楼层所以没听见钢琴声也可以解释……但细想之下感觉漏洞百出啊!仅仅因为自己的同桌忘记带字帖了所以特地给她送到新艺术楼二楼的书法社活动室去?而且还因去的时候只有17:24,时间太早了而没碰到人,于是就一直在那里等?        17:24在二楼
路涛        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所以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未知
尚安琪        17:24前行踪未知        17:29:42

时间: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凶手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死者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凶手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周帆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王唯灏,郑桉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易坤,钱立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尚安琪,彦有为,易鹏

整体时间线
开会前检查音乐教室
16:30老师集体开会
16:50自习课
16:54凶手上楼,并潜入音乐教室
17:00自习课下
17:02死者上楼去音乐教室练习
17:21凶手下楼
17:23郑桉与王唯灏与和自已吃饭女生,去音乐教室
17:24余洛兮二楼等人
17:27四个人上楼
17:26周帆赶去送餐,并发现尸体
17:29三人上楼,易坤正好报警
17:30老师开会完毕
17:35社团活动
17:38来迟的凌轩


案件分析:
由于王唯灏和郑桉一直在一起,且现场不存在合谋因此排除王唯灏和郑桉的嫌疑。钱立声称自己一直在教室写作业,这个说法的可信度极高。如果钱立是凶手的话,他无法保证自己口供所提到的时间点,教室里没人,这样的话证词只需调查一番便不攻自破。凶手是不会冒这个险,撒这种谎的,因此钱立也可以排除嫌疑。从文中可以得知易坤下午在操场上跑步,且邀请过易鹏。我们虽然不知道易坤跑步的确切时间,但我们可以知道易坤邀请过易鹏,这点十分重要。假设易坤是凶手,当他在邀请易鹏时,如果易鹏接受了邀请,那么易坤的杀人计划将会泡汤。且易坤在上楼时由于水滴滑倒过,从文中便可以得知易坤是和钱立一同上楼的,如果他撒谎自己滑到即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又会给自己挖坑跳。因此这个证言可取。这么一来,即使水滴是假线索,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用来误导警方的,也没有必要自己演一出滑到戏吧。而易坤易鹏两兄弟的头发都是最近刚染过色,如果洗了的话便会掉色。而凶手在行凶过程中,将死者的动脉割破,凶手没有办法保证自己头发上不沾上血迹,如果沾上了且凶手是两兄弟中的一个,那么洗头的话头发便会掉色。凶手是一个做事严谨的人,不可能会冒此风险,因此排除掉易坤和易鹏的嫌疑。路涛和彦有为二人都是自习课时便溜去打球,打球一般都是集体活动,且我们从文中也得知,自习课溜出去的人很多。按正常情况来看,打球的人也会很多,不会有一个人打球的场面出现,即使有也定会备受人们关注。因此排除掉彦有为和路涛的嫌疑。这么一来,就剩下凌轩和尚安琪了。如果凌轩是凶手的话,不应该强调出自己去洗衣服这件事情,因为案发后凶手去洗衣服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而且他全程一直在怼警察,一点儿都不像有着严谨思维的凶手,反而是个中二少年。再者,凌轩去音乐教室的时间太迟,这无非是将嫌疑往自己身上推,而文中的凶手心思缜密,不会有这这么蠢的行为。因此排除掉凌轩的嫌疑,这么一来,凶手便是尚安琪了。
(1)死者尸体被翻动过。凶手为何翻动死者尸体,这显然是有一定原因的。我们从文中得知死者尸体原本是背部朝下,最后变成背部朝上。推测与死者口袋里的东西有很大的关系。可能凶手使得死者口袋中的某样或几样东西沾上了血迹,发现后不得不将死者尸体翻动,使得所有物品沾上血渍。例如:(1)凶手在杀害死者后将死者侧身拥抱着(可能由于得不到死者吧),那样的话死者尸体由于倾斜,血液会改变轨迹,恰巧流向一边口袋,凶手注意到这一点后,为了消灭线索,便将死者尸体翻了个身。(2)死者被凶手拿走了某物,而凶手在此过程难免给其他物品染上血渍。(3)凶手和死者交换了某物(可能留下当纪念),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物品只能是门禁卡。
(2)《梦中的婚礼》。现场为何播放这首乐曲?几乎所有嫌疑人都知道季子成真正要演奏的音乐是什么,但凶手却偏偏播放《梦中的婚礼》。我们都知道,《梦中的婚礼》是一首较为忧伤的曲子,大致记载了一位男性与一位公主感人的悲惨爱情故事。因此,凶手播放此音乐我们做了以下分析:一是凶手为了让警方误以为杀害季子成的人对季子成要演奏的乐曲并不了解,这种可能性并不大。二是凶手借助此乐曲抒发自己的感情。在这首曲子中,那个男姓为救公主被箭射中。而季子成在凶手心目中就如同那个男性一般,不过公主不再仅仅只是公主,公主还承担了杀手这一角色。这种可能性很高。
(3)外套里面有大量水渍且含有微量血渍。首先,我们得明确血是谁的。如果血是凶手的,那么说明凶手受伤了,但在凶手能连击死者那么多刀的情况下如何受伤?因此血是凶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血是死者的可能性很大。凶手杀害死者后,根据死者伤口我们得出,凶手专门做了防护措施以外的其他地方也难免会被血所沾染到。我们推断,凶手的头发上沾到了些许死者的血液。因此凶手在行凶后专门去洗了头,而洗完头后凶手便用外套的里面将头发擦干。至于为何用外套则是因为它的吸水性强,也不必担心外套另一面的血液,因为它早已被外套吸干了,不会妨碍擦头发的。这么一来,外套里面便会有擦头发时留下的大量水渍,以及那些水中含有的微量血渍。我们都知道,血并不容易清洗,因此在凶手行凶后洗头后,难免会有微量血渍的残留。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排除易坤和易鹏的嫌疑,因为他两洗头后太明显了。与凶手人设不符。
(4)现场诡异的水滴。这个水滴应该是由于凶手的头发没有擦干而留下的,但要想留下这种水滴还得满足一个条件,那便是长发。这是在学校,如果凶手专门买了假发来伪装成女性的话,在夏天这个季节,凶手身上没有地方藏假发,他也没有丢弃假发,那么他必然会惹人注意。但事实上却并没有被人注意到,因此凶手应该是个女性。在她跑步时,头发上残留的少量水滴低落了下来。而洗完头后,头发干的也很快,适当地擦拭以及适当处理是不会留下太多痕迹的。毕竟凶手杀完人后还是有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
(5)凶手行凶时所着衣物。从文中我们可以知道三中所着衣物过于紧身,一出汗就不好行动了。凶手在行凶前难免会出汗,即使开了空调,那种难受感也会存在,而且紧身的衣物不适合行凶。所以凶手行凶时应该并未穿着校服,而是将校服放在了四楼的某地,在行凶后换上。
(6)凶手开空调的有利点。死者刚从外面进来的话,由于音乐教室里开着空调,较为严寒,因此死者身体在那一瞬间便会不大适应,这就给了凶手行凶的好时机。另一方面,虽然凶手可能只穿了外套,但是对于夏天而言,还是很厚了,因此开空调也能让凶手状态较为良好些。
(7)窗帘被拉。死者刚进音乐教室,窗帘是拉着的,有极大的可能性并未开灯,因为这样便于凶手隐藏自身。待死者进来后,凶手出其不意,给其致命连击。虽然凶手与死者这时正面相对,但死者毫无反应时机,这么一来,即使是女性也很容易刺杀成功。
(8)指证凶手的证据。如果凶手是男性的话,这还好说一些。但我答的凶手是女性,所以有些复杂(有种给自己挖坑的感觉)。凶手完成谋杀难免会留下毛发,但音乐教室必然会有嫌疑人们的毛发残余,因此这个不能当做证据。指纹的话,现场也必然会有嫌疑人们的,也不能当做证据。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拿了死者的某物或交换了死者的某物。而且,凶手身上不该有死者血液的地方(进入过现场,一些地方难免会沾上血)应该还是有微量血迹残留,只要进行鲁米诺反应以及血液鉴定还是能判断出的。



还原案件:凶手在16:54:38于音乐教室埋伏好,等待季子成的到来。凶手到达现场后,拉上窗帘,打开空调并换好衣物。由于季子成是副班长且作风优良,断然不会在自习课时开溜。因此凶手在做这些事情时,一点也不慌张。等到季子成来时,刚一打开门,一股寒气便扑面而来。季子成望了望里面,一片漆黑。当季子成开灯时,凶手便迎面上去将其杀害。事后,凶手凭借音乐教室的灯光处理现场残留的痕迹,并播放了《梦中的婚礼》,抒发自己的感情,并走到季子成尸体旁,将尸体斜着抱住。由于血液轨迹发生变化流向了死者的一遍口袋,使得凶手不得不翻动季子成的尸体,以免给警察留下线索。时间差不多了后,凶手便离开了现场,并将行凶时的衣物脱下,在洗手台大致清洗了一下身上,并用行凶时穿着的外套擦了擦。之后,凶手换上了自己的衣物。发现头上残留有部分死者的血,便开始清洗,清洗完后又用外套擦了擦头发,擦得快干后,便开始毁灭线索。凶手将衣物放在地上滚了几圈将自己的毛发隐藏起来。之后再将行凶时的穿着处理好后仍在音乐教室附近的垃圾桶里。做完这些后,凶手便开始准备离开现场。但由于头发尚未完全干燥,在逃离现场时,由于小跑,加快了头上水滴的滴落。同时,在跑的过程中,凶手头发也逐渐干燥,最后与常人无异。

题外话:这篇文章真的很绕,实在读不懂,只能靠联想做答。。从文笔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十分细腻,再看看作者的名字:潇潇雨歇。如果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名字的话,相信我一定会觉得这是个女孩子的作品,然而很不幸,作者竟然是个汉子。相信在座的各位都很难接受这一点,但我们也不能改变事实。不过,我们可以将他的性别在自己的心理设置为女,这是他所约束不到的。再回顾整篇文章,虽然的确做不出来,不过如果将这篇当做一篇爱情故事还是不错的。浪漫而又悲惨的《梦中的婚礼》,在我的认知观中,那是凶手与死者灵魂的交流。万俟潇(没错,就是作者原型,不解释)的痴男形象(为何痴,不解释),为了喜欢的人与警察怼,果然有能力就是不一样。不过,万俟潇的性格也映照出了作者的性格,看来作者也是个护妻狂魔哎,可以去和桐谷和人他们争争名次,相信你一定可以完虐那些动漫渣渣,夺得桂冠。由于精力有限,就说这么多了。最后吐槽一句:题太难了,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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