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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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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05: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队伍名:对空山
队员:北风QQ:2303106002
            青司QQ:1014155832
以下为线索
(一)话说为什么我觉得教室里这么热啊?”程悠说着,扭头看向教室后部,“不是开着中央空调吗……难道空调又坏了?”“旁边窗户开着呢!”周帆说着,站起身关掉了自己身边的一扇窗户。“空调开着还不关窗?沈老师这么任性的吗?这样的天气能热死人暂且不说,因为学校付电费所以不关窗就开空调,可真是不带一点心疼啊……”“好啦好啦,说起来,今天天气也算挺凉快的,毕竟昨晚刚下过雨,风也挺大的,没你说得那么夸张吧……
(二)但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显然让人更舒服一些。室内的窗帘全被拉上了,但因为开着灯,所以并不暗。伴随着轻柔旋律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抹令人极度不舒适的红色。

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张岳嵩仔细观察着尸体,突然又别过头去看了一眼掉落在血泊旁的一把刀子,说道,“我说林哥,凶器应该就是那边的刀子吧?”“这还是得等法医解剖后才能确定。”林波回答完张岳嵩的问题后,又低下头喃喃道,“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刀子应该是从前胸插进去的,为何背部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向血泊的边缘,“林哥你看,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应该就是凶手在翻动尸体的时候留下的。”“恐怕是的。那么问题是,凶手究竟为什么要翻动尸体呢?”“可能是死者在倒下的时候压住了凶手某样东西,为取出来而翻动?”张岳嵩作出了自己的推测。“不对。”林波摇摇头否定道,“你看,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三)所以,死者这个礼拜是第一次不吃饭就来音乐教室练习?”林波耐着性子往下问道。“对,因为子成昨晚在食堂的时候和我说今天17:35有音乐社的社团活动,所以他只能一放学就过去练习。”“原来如此,难怪你说发现尸体后没多久音乐社的其他成员就陆续到场了……话说社团活动很重要吗?死者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呢?”林波追问道。“子成是音乐社的社长,而且音乐社的社团活动教室就是那个音乐教室。即使过几天就要钢琴比赛,出席社团活动总该是情理之中吧!怎么,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吗?”


死者应该是在进门时听到身后有声音转过头去的那一刹那受到凶手袭击的。也就是说,凶手应该在死者之前就已经抵达音乐教室,藏在门后以待死者到来。换而言之,凶手十有八九是知道死者下午一放学就要来练琴的人,

(四)何况他昨天就把自己要提前去练琴的事告诉过很多人。”周帆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但依旧冷静地反驳道,“我何必要杀子成呢?大家都知道,我根本没有杀他的动机。”

(五)万俟潇想着,忿忿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发现自己消失了半节晚自习的同桌周凯不知不觉已经坐回到他的位子上——按照学校的规定,任何学生都不能无理由翘掉晚自习的。“怎么?周凯,是有什么事吗?”察觉到周凯脸色有异,万俟潇低声问道。周凯缓缓转过头来,脸色苍白:“阿潇,可能……你是我最后的希望。”

下午五六点的时候,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几辆警车开进了学校。”周凯盯着万俟潇的眼睛,说道。“什……么?”万俟潇显得愈发摸不清头脑。“5班的季子成死了。是在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被人用刀子杀害的。”周凯的话仿佛一颗重磅炸弹一般,让万俟潇的脑子“嗡”地一声突然炸开。“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学校啊,竟然有人杀人?死者是我认识的那个季子成?5班那个人缘很好的季子成?怎么可能?……等等,为什么你又说我是你最后的希望?”万俟潇显得有些语无伦次。“我妹妹是季子成的女朋友,这你知道的。她刚被警方传唤回来,哭着告诉我说她被警方怀疑了,而且是重大嫌疑人。”


我妹妹是季子成的女朋友,这你知道的。她刚被警方传唤回来,哭着告诉我说她被警方怀疑了,而且是重大嫌疑人。”虽然周凯是本学年才从福建转来的转学生,但他的妹妹周帆不知为何却一直在本市读书。早在季子成初二的时候,周帆就已经和他确立恋爱关系,而当时季子成就在万俟潇的隔壁班,所以万俟潇早就认识周帆。“可……我能做什么?”万俟潇还是处于一头雾水的状态。“你的推理能力,早在上学期我就已经见识过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周凯突然压低声音说道,“上次你把日记落在桌上的时候我看过,去年那个情书事件被你完完全全看破了真相,不是吗?我思来想去,现在只有你有可能证明我妹妹是清白的啊!”的确,根据我对周帆的认识,她不可能是会杀人的那种女生,但是……想着,万俟潇摇摇头,开口说道:“这是两码事情。以前那不过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与其说成是推理真相,更不如说是被好奇心或者正义感驱使而作出推测。但刑事案件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不是我们应该触及的领域,还是交给刑警吧。如果周帆是清白的,那么刑警自然也会做出这样的推断的。”“可凭你对她的了解,你应该知道她是不可能的,不是吗?”周凯仿佛洞悉到万俟潇的心思一般,说道,“万一我妹妹被误认为是凶手……”“那她现在应该被警方扣押了。”万俟潇忽得抬起头来,打断周凯的话,“如果警方有证据证明周帆是凶手的话,她还能回得来吗?你说警方极度怀疑她,但事实上在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之前,谁都有可能是凶手,不是吗?——当然,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你妹妹的清白,那我也就不多说什么。总之,别去杞人忧天,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周帆的嫌疑一定会逐步被洗清的。”周凯张张嘴巴,欲言又止,脸上仍是一副不安的表情。
(六)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死亡时间大约在16:50-17:30之间;我们接到报案电话是17:29,与推测死亡时间的末段基本吻合……无其他外伤,体内未检测出乙醚等致人昏迷的药物成分……从伤口深度判断,从受伤到失去意识再到完全死亡大约只需要一分钟……啧,太惨了,这真的是中学生干出来的吗?

基本可以锁定凶手是三中的高一或高二学生。从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只有高一高二学生?高三呢?”听完张岳嵩的分析,林波问道。“林哥……现在是六月中旬,高三已经考完高考毕业了,他们所有能在三中内通行的证件也都被悉数收回并注销。”张岳嵩显得有点无语。“哦哦哦,原来是这样……”林波摆摆手,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似是想要转移话题一般,他赶紧抛出下一个疑问:“那么,校外人士呢?有没有可能凶手并非学校里的人员?”“这是不可能的。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原来如此。说到这个,岳嵩,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查过没有?有没有发现什么疑似凶手的人物?”“很遗憾。”张岳嵩神情严肃地摇摇头,回答道,“说是为保护学生隐私,校园内大部分摄像头早就拆完了,仅留下大门和围墙边几个必要的,以保证学校的安全。”“嚯,没安监控!有点麻烦咯……”林波小声嘀咕着,从他的声音里却听不出半分不安——他似乎对抓住凶手仍胸有成竹。
(七)经伤口比对,案发现场的水果刀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原来如此……”林波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问道,“那么从刀上有查出什么线索吗?”“没有。”张岳嵩抬起头来盯着林波,很干脆地回答道,“用于作案的水果刀是市面上常见的类型,从入手途径应该很难查出什么。此外,刀柄上也没沾上任何人的指纹。”
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嗯,外套内侧有水迹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兴许是凶手自己受伤了,所以外套内侧沾上血,于是就去卫生间洗掉。”
(八)虽然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那应该是凶手拿校服擦拭过什么带少量血迹的东西吧……
(九)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而且校园超市每天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开放,所以在开放时间内人流量相对较大,导致工作人员很难记住谁买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任何调查的价值。案发地点是公用的音乐教室,所以从现场提取到的许多学生的指纹、毛发等,几乎对破案没任何帮助;此外,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就是说,凶手作案全程都戴着手套,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这些痕迹的参考价值。”



不寻常的地方?这倒是有几处。我们来到现场的时候,案发现场读碟机里放着《梦中的婚礼》钢琴曲光碟,空调冷气也开着。如果死者真如我们所推测一般是进门立即遭凶手袭击身亡,那么放碟和开空调只能理解为是凶手干的——因为据负责音乐教室的沈光老师所说,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更何况,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凶手提前埋伏在案发现场袭击死者这点应该错不了。至于为什么开着空调,应该不难理解吧?你想想,凶手可是在自己原有的穿着外面又套上一层外套、长裤和鞋套啊。如果不开空调,不会热得难受吗?
(十)林波说着,一边走到音乐教室讲台旁老旧的台式空调前,“是这台空调没错吧?”“不是,”张岳嵩否定道,“我们来的时候,正在运行的是中央空调。整个三中用的都是台式空调,好像就只有艺术楼四楼的几个房间安装了中央空调,而且据说这还是教音乐的沈光自己出钱购置的。”说着,他指指教室后部嵌入墙体内的控制盘——那正是用来控制这间音乐教室的中央空调的。“这样啊……”林波显得有些惊讶。他快步走到控制盘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在开关键上按了几下,却并没有任何反应。“咦,是坏了吗?”“没有啦,林哥你把手从手套里抽出来再试试吧——没事,鉴识科的人已经检查过,上面能检测出很多不同人的指纹,完全没有参考价值。听校方说,这间教室的中央空调好像是要感应到人的皮肤接触才能接收指令,就和那种触控灯一样。”张岳嵩的话音刚落,林波立马就把手套摘下来,只听见“滴”地一声,中央空调便开始运行起来。“我就说吧,据说这中央空调是一两个星期之前才修好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又坏了?这也是为什么教室里还有一台台式空调的原因——台式空调是在中央空调坏之后临时搬来凑数的,虽说制冷效果不是很好。而在中央空调修好后,台式空调还没来得及搬走。”“嗯,嗯,原来是这样……”林波随口应答道,伸手关掉空调并重新戴上手套,

(十一)唉……暂时还没有。每盘光盘的内容都在盒身处标得清清楚楚,所以凶手应该会知道这些光盘是干什么用的。既然这样,那么又何必放音乐呢?是为假装死者当时还活着、正在弹琴,以混淆死亡时间?可好像很多人都知道死者要拿去参加比赛的曲目是另一首,为什么凶手却选择播放《梦中的婚礼》呢?
(十二)高一只上音乐课,而高二只上美术课。

可是,他们有新的音乐教室可以用啊……新艺术楼是我们升高二的暑假才盖的,各类活动教室都有,却偏偏没有美术教室,害得我们还得在老艺术楼上美术课,连享受新设备的机会都没有。”金元的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满,“还有美术课究竟哪里好玩啊?和音乐比起来简直是无聊啊!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这些着装对于学生来说确实相当难受。
(十三)伸手递出其中一个透明证物袋,里面有两张被血染黑的磁卡。一张正面印着死者的照片、姓名、班级、学号,反面则是三中的校徽,校徽底下有‘通校生’字样;卡面上还留有因血液渗进卡的材料中而留下的暗褐色。而另一张卡上没有任何内容,卡面平整光滑,与第一张卡同样的暗褐色痕迹在这纯白的卡面上显得格外刺眼。“我们发现死者时,尸体的两个前侧裤兜都泡在血里,里面的东西尽数被血所染湿,再加上这两张卡本身的材质硬度低、易着色,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血迹,希望不会影响你的辨认。”林波解释道。“没事。”周帆说着,点点头,粗略瞄一眼后便把证物袋递回给林波,“这两张卡一张是我们学校的校园一卡通,每个学生都有的;另一张则是校车库门禁卡。”“三中车库的门禁卡?为什么死者会有这个?”林波挑挑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惊讶。在他的观念里,车库门禁卡之类的东西一般都是教职工才会持有的,和普通学生根本沾不上边。“当然有啊,只要是通校生就可以凭自己的一卡通去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通用的车库门禁卡,每年交一定的费用就好。”周帆轻描淡写地回答道,“子成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每天骑自行车上学的,肯定有一张车库门禁卡。”“原来是这样……”林波依旧是一脸严肃地点点头,拎起另一个装有一本绿色小册子的证物袋,“还有这个,你看看。”册子封面有五个烫金大字“三中校团委”;册子是纸质的,所以和两张卡片一样,封面也附着上了大量暗褐色的血迹。“这个啊,是他的团委干部证明。”周帆几乎看都不看就回答道,“身为团委高层干部很多时候需要出席各种校内活动,这时候就需要凭团委干部证明来验明自己的干部身份。”“还有最后两样……”林波抄起桌上最后两个证物袋说道,里面分别装有一串钥匙和一个皮质钱包。周帆依旧是不假思索地肯定这些确实是死者的物品,不带丝毫犹豫。
(十四)可是这些东西真的都会随身带吗?”张岳嵩一边用笔飞快地记录着,一边小声质疑道,“而且这五六样物品全放在右前侧裤兜里,左侧却只有一包餐巾纸……”“哦,你说这个啊……虽然他从没和别人提起过这种事,但有一次我是在好奇问他的时候,他告诉我说这是他历来的习惯。”周帆回答道,“他说他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喜欢卡包啊、卡套啊之类的东西,而是习惯把所有常用的卡啊、钥匙串啊直接放在右手边的裤兜里,说是拿起来方便。”“可这样不是容易丢东西吗?你看这校裤口袋连拉链都没有……”“不,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做事也一直很细心。从我认识他开始,他就没有丢过甚至是忘带过任何物品。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我们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子成没有在那发过任何寻物启事或者挂失过任何证件!”周帆斩钉截铁地否定
(十五)真巧,在场的高一都是住校生呢。”核对完八人的身份及信息后,张岳嵩小声说道。“这不是巧合。根据我们三中的规定,所有高一新生必须都住校一年,没有任何例外,就连请假回家住都不允许。
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结果就看到了站在音乐教室门口的周帆同学……”郑桉回答道。“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王唯灏小声回答道,看上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钱立挠挠头,回答道。“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易坤淡定地回答道。“独自?你没有和你弟一起锻炼?”林波追问道。“嗯,没有。”易坤摇头回答,“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一旁的易鹏点点头,对自己哥哥的话表示赞同:“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林波皱皱眉头,也没强求彦有为和一旁红着脸的尚安琪回答他们具体的行踪——毕竟音乐社众人也并非什么重大嫌疑人。“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音乐教室门口了。”
(十六)奇怪的地方?嗯……对,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众人皆陷入沉思的时候,易坤开口道。“水滴?哦?具体是什么情况?”“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你们应该也看到了,是这样没错吧?”
(十七)你不知道吗?余洛兮是季子成前女友哦

所以说音乐社活动大概是一星期举办一次的咯?”

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十八)他不喜欢关窗户。”“不喜欢关窗户?”“是的。我们每次去上课的时候,音乐教室里的窗户总是开着的,无论教室里是不是开着空调。”
上一任音乐教师在带完万俟潇那一届后就光荣退休了,而沈光是这一学年新上任的,所以他并不认识万俟潇。
(十九)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二十)根据红外记录仪显示,在音乐社众人抵达前仅有死者、凶手、周帆三个人到过新艺术楼四楼,并且其中只有一人离开,说明凶手是单独作案的。因为众人来时周帆和死者都在现场,所以离开的只能是凶手。再根据路涛的证言,死者直到17:00自习课之前一直都在教室自习,所以16:54埋伏在现场的必定就是凶手。换而言之,在16:54-17:21这段时间内有不在场证明的,必定不是凶手。周帆是下午自习结束后才离开教室的,这点他们班同学都能证明;而余洛兮也是如此,这点我们班全班也都能证明。所以她们二人,必定不会是本案的凶手!当然,你或许会反驳说16:54-17:21之前待在四楼的是无关人士,周帆是等17:26到达后才杀害死者的,或者说死者才是17:26到达的那一个,但这样是行不通的。从17:26:16到17:27:44,仅仅一分半钟的时间,光说布置现场中的任何一项都完不成,更别提杀害死者——毕竟死者无其他外伤、体内没有安眠药的痕迹,所以死者肯定意识清醒并有反抗能力。要正面连出数刀捅死一个比自己高大这么多的男子,即使对方没有防备,又谈何容易?而且也不会有凶手铤而走险在未布置好现场的时候贸然出声把其他人引过来,所以这种情况也能排除。“刑警先生,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很惊讶,而且已经在想着通过寻找自习课早退的学生来缩小嫌疑人范围。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即使这么做依然不会有太大进展,因为昨天下午自习课时全校教职工都在开会,有不少同学都翘掉自习去做别的事情;更何况,通过现在掌握的情况,我已经能够锁定凶手的身份,相信只需你们稍加深入搜索,必定能找到证据将其逮捕。”万俟潇说着,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彩。
  二)可知死者所在位置窗帘拉住,窗户也是关着的,对比(十八)中沈广吸烟所以不喜欢关窗户,说明在凶手来之前窗户开着的,那么所关住的窗户一定是凶手所关的,窗帘也是凶手拉住。

      (二)(七)(八)中凶手丢下的外套内侧具有微量血迹,因为校服吸水强的缘故,所以可能是凶手用此外套擦掉了什么东西上的血迹所沾上的,且死者是前胸中刀,前胸的下面正对的就是右裤子前兜,死者脸朝地摔下,血流出来很快会浸湿掉裤子口袋,且这样的姿势会把口袋里的东西压在死者腿下,所以凶手将死者翻过来是为了取走死者裤子口袋里的东西,他要确保这个东西不被血浸湿,所以他把死者翻了过来,让死者背面着地,这样他就可以取走口袋里的东西了。所以凶手翻动死者是想要拿走死者口袋里的东西。
        
       (一)(九)(十)(十二)凶手在死者来前就已经潜伏在了教室里,等待死者的来临,文中所述,凶手是将一层大大的校服套在了自己的身上,那么他底下穿的一定是自己的校服,两层校服非常的炎热,(十二)已经提到了,连抬手都很困难,更不要说还是紧身的,所以凶手埋伏在这里一定会感觉很是炎热,但是他又无法阻止汗的出现,那么只能通过空调来为自己降温,如果事先在死者来前打开空调一定会吸引死者注意,不利于下手。因为台式空调太明显了,而中央空调在(一)中已经表明如果开着窗户,那么中央空调的作用不是太大。那么凶手却为什么不开中央空调呢?极大的可能性是他不知道如何开启中央空调,或者是他不能脱下手套想让死者来开(这里下面会进行讨论)。那么空调极大可能是死者开的,而不是凶手开的,因为凶手全程戴着手套,他就算去开启空调也无法做到。所以极大可能说死者在进门时,发现空调没有开,感到炎热,所以去开启了空调,之后被凶手知道,然后凶手一举杀死了死者。

       (三)(四)(十二)(十五)((十八)十七)说明凶手只可能是在高二,因为所有的高一必须住校,而且根据(十五)的证词直接可以排除高一男生作案的可能性。且作案的凶手是只上美术课,而不上音乐课的,可以了解到这个艺术楼是新修的,所以中央空调也是新安的,凶手如果从来没有去过这里,自然不会知道空调该怎么开,而且(十八)里交代了沈光是新一任的老师,所以凶手更不可能清楚构造了,而且最致命的要点是凶手不是音乐社的成员,由(三)(四)可以知道音乐社成员会在5:35到达教室,且音乐社活动每星期一举办一次,不是音乐社成员是无法参加的。而凶手应该是知道死者所弹钢琴的,他这样做是在故意诱导其他人往音乐社的人身上想。
      
          (十三)中,死者的钱包在裤子右侧,文中已经说过死者不喜欢卡包之类的东西,他喜欢把卡和钥匙串之类的放在后面包里,那么说明这个钱包原本不是在右面兜里的,而是在左面兜里,所以凶手拿走的那个东西应该就在这个钱包里,凶手从左面的包里拿出钱包,在拿走自己想要的东西,用衣服擦掉上面血迹,然后在伪装,把钱包又放在了右面包里,不让别人发现他杀人其实还是为了死者包里的东西,那东西应该很小,我觉得是卡片还是硬纸一类的东西,上面应该记载了一些什么东西。这对应上面凶手翻动死者的原因。

          (四)(五)(十七)(八)(九)(十六)(十九)(二十)前面已经得出凶手是高二学生,且不是音乐社成员,不熟悉中央空调的开关,那么也排除音乐社成员,因为凶手下楼时手里那的东西还在滴水,距离见第一个人只有五分钟的时间,他完全没有时间把滴水的东西藏在什么地方,时间上不允许他这样做。(五)中周凯无意间翘课半个晚自习,且他得知自己妹妹被认为是凶手的震惊与不可思议,周凯证词里没有不在场证明,且他还是周帆的哥哥,他完全符合凶手的高二成员,不是音乐社成员且还不熟悉音乐教室。杀掉死者是一个体力劳动,且在穿着那么厚的衣服,在跑下四楼,一定会出很多汗,在上面已经提到过,三中校服衣服紧身,一出汗就会很粘,更不说处那么多汗了。如果凶手直接出现在人面前,会被人怀疑,风险很大,那么凶手一定需要去换到自己的衣服,洗一下,并把它晾干,那么全文只有周凯有换衣服的时间与空间。那么我猜想,那个滴水的物体其实就是周凯的真正校服外套,他穿着裤子,然后把自己的校服外套脱下来洗了一下,因为没有时间,太仓促,于是就没有把衣服彻底拧干,那一滩水,应该是拧衣服落下的,之后的水顺着衣服往下滴,越滴越少,之后周凯在跑回宿舍讲自己的裤子也处理了,在前来晚自习。不料谁知道自己的妹妹还去给死者送饭,被当作了嫌疑人,他没有办法只有求助潇潇消除妹妹的嫌疑。
  至于动机,我猜可能是死者做了什么对自己妹妹不利的事情,可能死者背地里是一个人渣,他是为了妹妹报仇。嗯……也有可能与金源提的没有给美术教室安排新教室和中央空调有关。

       综上所述,本文凶手为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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