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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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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02: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 于 2019-7-30 02:40 编辑

作答成员:白(qq:1315691283)


过程还原: 从案件的多个细节可以看出,这是一宗有预谋的凶杀。犯罪人员购买了一整套的新衣服以及鞋套,并且打听了死者的动向以后提前埋伏,而且他的反侦查意识也是比较强。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性格比较谨慎的人。那么他应该也会在行凶之前就来熟悉音乐室的地形。
他之所以要穿外套,是因为考虑到了犯案的时候会有血喷到他的身上, 不然在这种比较热的天是不会穿外套的。然而穿着外套比较显眼(当然他也可以拿着外套),所以他应该尽量的不引人注意。那么他很可能选择了在教职工开会的时候,没有人可以监管最后一节自习的时候溜去新艺术楼(也可能是别的地方)换之前就买好的衣服。至于裤子,他应该是外面穿的是新买的长裤,里面穿校服短裤。
然后他来到音乐教室准备埋伏,但是大量的汗液会增加他被捕获的风险,并且校服短袖也会增大他的行动难度,而且作为一个犯罪现场,他更希望的是现场的窗和帘都能拉上,所以他不得不开了空调。至于碟片,应该是犯案之后才开始播放的。如果子成还没有来到现场之前,就听见了声音,会有一定的警戒。如果他比较聪明的话,应该就会把碟片事先放入播音机中。等到要播放的时候,直接按个开始键就可以了。
他的衣服被丢弃在了现场的附近,那么说明他应该没有带书包之类的东西。不然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这些衣服扔到校外去。在他捅了死者以后,正常人的反应都是腰部弯曲,身体前倾,所以死者会往他身上倾斜,蹭了不少血在他身上。加之动脉被捅,所以他的身上应该喷了很多血到凶手的身上。然后凶手往前一推,死者躺在地上伤口不断喷血,背上就全是一片血。然而他这个时候却把死者翻了过来,原因就是死者压到了比较关键性的,能指向他是凶手的证物。综合全文来分析,应该是头发。所以案件发生之后,刑警们来侦查的时候才会发现背后的血迹都是一片的,没有断开的。至于梦中的婚礼应该是用来栽赃周帆的,因为这不得不让人想到因情而杀,因爱生恨。之所以不是用来栽赃他的前女友,是因为她的路过完全是一种意外。除非凶手就是她的前女友的同桌,但是考虑到全文描写她同桌的篇幅以及其他事件,应该不可能。而且这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让人以为音乐室里面是有人在弹琴的。一般我们以为有人在弹琴的时候是不会去打扰别人的。
在犯罪之后,一般人的想法都是尽快的逃离。但是由于他衣服上的血迹较多,所以他不得不先清理血迹,以免引人注意。前面说了他身上的血迹比较多,而且这些衣服的吸水性又比较强,所以血液渗透到了衣服的里面,所以衣服的内侧也是拥有水迹以及微量的血液。但是他发现血迹难以清除,所以他只好把衣服丢弃在现场的周围,然后立刻逃离现场。
凶手锚定:比较有嫌疑的就是音乐社的那八个人以及死者前女友的同桌。同桌暂时可以排除。由于凶手是个人行凶以及考虑到杀人的行动难度,排除了最先到达的那两个女生和那一对小情侣。因为如果要自己行凶的话,是不会约人一起活动的。需要考虑头发问题的应该只有高二的学生,因为这个新艺术楼是暑假的时候才建的。而且高二的学生只能上美术课,不能上音乐课,所以也只有高一的学生才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所以高一的学生应该可以排除。而不论是从性格分析还是从头发的角度去看凌轩应该不是凶手,即使他非常晚到达音乐室并且声称自己去洗衣服。至于钱立,因为他有头皮藓,头发非常短,所以他应该也不在考虑范围内。
在剩下的人中,只剩下双胞胎的哥哥和弟弟。经过分析凶手应该不是哥哥。因为从文中可以推断出,他们应该是有经常去运动的习惯。而且它们两个都有比较鲜艳的头发,在操场上运动的话是比较引人注目的。会跑步的也有别人,你经过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留意你。而在饭堂人十分密集并且大家都顾着吃饭以及聊天,而如果去饭堂,没有被人注意到是比较正常的。所以凶手在犯案的这几天才选择了不去运动,编借口的时候也说自己去饭堂。文中也提到小卖部的人也很可能忘记有谁去买东西。
综上,易鹏有罪。如果答案非得是易坤的话,我也没辙。原因可能就是自己的短袖校服在洗外套的时候弄湿了,通过跑步出汗来伪装。不过考虑到在场证明还是选择弟弟作为凶手。
红外探测仪:凶手上楼埋伏 死者上楼 凶手下楼 死者现女友上楼 音乐社两个女孩到达 钱立易坤两人到达 情侣以及易鹏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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