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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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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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14: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北方 于 2019-7-30 19:35 编辑

北方
凶手,沈光
沈光虽然是音乐老师,按理说要去开会的,但是他可以以指导学生钢琴为由不去。于是烟瘾很大的他开开心心的在音乐教室里吸烟,为了表达自己快乐的心情,他放起了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导致他没注意到红外线发出的警报,于是乎,被死者撞见了他吸烟,惊慌失措的他迅速戴上手套拿起小刀捅向了季子成。季子成,卒。然后他披着校服外套跑向厕所想洗掉身上的血迹,没想到竟然洗不掉而且还有水洒在了衣服上!他只能无奈的跑向楼下的垃圾桶,沾血的衣物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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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17: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言-尘 于 2019-7-30 19:23 编辑

作答 音乐教室之谜单人 言尘
(附:手机上传似乎看不了颜色标注,保险起见,连带着图片一起上传,若有所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注:蓝字加引号部分为原文引入,红字部分为重要结论,部分分析为了前后连贯需要可能会出现原文已推理陈述出来的观点。)

【1】先对重要嫌疑人的时间线进行叙述(时间为大概的,以下省去上下楼梯的时间误差):“再加上去音乐教室的道路只有新艺术楼三楼与四楼间的楼梯一条”上下楼只有这一条路,所以在红外探测器下面经过的人,就是嫌疑人,没有从其他路上去的人。
16:30 全体教职工集中开会
这段自习时间 彦有为去篮球场打球
16:54:38 有一可疑人物上楼
17:00 学校下午课放学
17:02?17:06 季子成来到音乐教室
17:21:43 有一人下楼
17:23 郑桉和王唯灏与同学在食堂分开
17:24 彦有为和尚安琪在一起,余洛兮来到新艺术楼2楼等人
17:26 周帆来到音乐教室,郑桉和王唯灏来到新艺术楼底楼,大概也是这个时候,易坤和钱立奔上楼
17:29 报警
17:30 全体教职工散会,易鹏来到音乐教室
17:35 正常来说,这个点是音乐社团进行活动的时间
17:38 凌轩(有体育课)因回宿舍洗了个衣服,才到达音乐教室
16:50?17:30 为季子成的死亡时间
【2】相关人员的排除以及凶手的确认
①“基本可以锁定凶手是三中的高一或高二学生。从 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 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案发当天,教职工和其他在校的工作人员皆有不在场证明,排除掉音乐老师沈光的嫌疑,即使他经常在音乐教室等地方偷偷吸烟,“教师办公室不行,那么对于一个音乐老师来说,这样的隐秘地点是有限的,想来想去,也就音乐教室一处了”,以及外来人士的排除,“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凶手也就只能是在校的高一高二学生,而且是跟季子成有点联系的学生(附:这段说跟没说好像差不多…)。
②“因为据负责音乐教室的沈光老师所说,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16:30之前,沈光已经确认没人,那么凶手应该就是在自习课上偷溜出去或者上体育课的学生,从沈光为了避免偷吸烟时被抓包而装的那个红外探测仪可以知道,在6月 15日 16:54:38时有一人上楼,在当时季子成是下课之后才去到音乐教室,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上楼的就是在自习课上偷溜出去的或者上体育课的学生,即凶手。经过证实,当时在学校上自习课的有周帆,余洛兮,钱立,无时间到达现场作案,且“6月 15日 17:02:07,一人上楼;6月 15日 17:21:43,一人下楼;6月 15日 17:26:16,一人上楼;”红外检测器的记录也显示,若是余洛兮说谎并没有到达四楼教室,但检测器也没有留下她的记录。至于易坤和易鹏,“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刚染是头发,要是经过水浸之类的大量冲洗有可能掉色的危险,对于他们兄弟俩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用水什么的冲洗还在地面翻滚吧,以现场留下的校服来看,内侧用水冲过还带着大量的水,而且还有着似乎在地上翻滚的痕迹,他们不可能会这样做的。“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凶手是在17:21左右下楼,时间跟她们两个冲突,不成立作案时间,排除郑桉和王唯灏。还有音乐社的另外三人,自习课独自去篮球场打球的彦有为,没有说什么话的尚安琪,有体育课(不知道第几节,就自动理解最后一节吧)的凌轩。17:24和尚安琪在一起的彦有为以及在17:21下楼的凶手,若是彦有为是凶手,那么难免不会让尚安琪起疑,反之尚安琪也是,若是两人俩俩说谎帮摆脱嫌疑,也就间接形成帮凶关系,排除掉彦有为和尚安琪两人。那么就只有剩下的凌轩了。(其他像楚梦瑶和王倩等人,没有相关证词也没有对其有具体的描述,直接当作是在学校上最后一节自习课,直接排除。)
③“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地面上残留的水滴,因为天气不算很炎热没有在短时间内蒸发完毕,“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水滴的数量越来越少,理解成水在凶手跑路的路上流失在楼梯和走廊上。至于水从何而来,有以下推测:是凶手在厕所将校服外套内侧进行冲洗时并将水带到自己身上时所留下的水迹。
【3】凶手的行为以及动机分析
①“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这些衣物根据鉴定科的确认乃凶手留下的,为作案时所穿衣物,“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   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凶手用水冲洗衣服内侧,既然并不是为了所谓的冲洗血迹(也冲洗不了)那么凶手所为何事呢?“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校服是紧身的,穿在身上很难受,“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以及“无其他外伤,体内未检测出乙醚等致人昏迷的药物成分”在没有药物的辅助下,要想在一分钟之内将季子成杀掉,就必须在用力过猛(这样形容形象点)的情况下才能达成,还要保证衬衫的完整不引起怀疑,而假如凶手穿着衬衫必然难以行事,所以推测:凶手行凶之时在校服外套的包裹下,里面必然没有穿有衣服。但是凶手在作案时可能是出了点汗之类的,加上凶手的反侦查意识强悍,必然不会将自己的汗液留在校服外套上面,于是就用水去清理,就留下了所谓的水渍。
②“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灰尘之类的,推测是凶手想要在自己身上伪造出有汗的样子,加上衬衫是吸水性的,要想留出汗渍的样子,就是将校服外套内侧用水湿过之后,套在身上在地上打几个滚,将微量的水粘在衬衫上就好了,以此来伪装成上体育课出汗的样子。但也很容易就被识破吧,“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跑了好几圈也没有没有湿透,但凶手却弄成大出汗的样子,以此为借口回宿舍洗衣服。
③动机这个在这里也只是猜测,《梦中的婚礼》这首钢琴曲,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讲述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暗恋多年却得不到还要为此而死去,一个凄凉的故事吧。凌轩跟周帆是同一个年级的,也有可能在初中的时候或者小的时候喜欢上了周帆,但周帆却喜欢上了季子成并且成为了恋人,凌轩从话语气来看,内心应该是有的桀骜不驯的,所以这可能也是他要将季子成杀害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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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20: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 于 2019-7-30 19:28 编辑

队名:萌新瑟瑟发抖
队员:
白夜(QQ:602560871)
???(清风)(QQ:3418568596)
一岁(QQ:2859024249)
我们队认为凶手是钱立
犯罪时间:
易坤的上楼时间也就是17.27,他在楼道摔了一跤,也就是说水滴还在,然后林波的结论是10分钟内水就可以蒸发,那么这个水滴就是17.18-17.25滴的,由此推断出行凶之后处理证据是在17.05以后的13分钟内,然后之后沈光老师的记录仪是17.21.43有人下楼这个应该是凶手,然后根据尸检报告可以判断刀子是从前边捅的,这就能说明凶手是先来的。
人物嫌疑排除:
首先判断作案人选,教职工,商店的工作人员,还有食堂,保安,清洁工等都可以互相证明对方的不在场证据,所以可以排除作案嫌疑,并且高三的学生已经高考完通行证也都收回注销,并且没有校外人员进入,所以说范围就可以缩小到音乐社团的八个人,以及死者的女友。根据沈光老师的红外装置,可以判断出是词者的前女友是在17.26.16上楼的,所以可以证明之前所说的属实,可以排除嫌疑。这时候,范围就可以缩小到音乐社团的八个人。
郑桉和王唯灏两个人有一起吃饭的女生可以证明她们俩离开的时间是17:23,所以排除嫌疑。
然后根据易坤的笔录还有沈光老师红外线装置的时间记录,说明时间基本属实,所以易坤的嫌疑暂时排除。
彦有为和尚安琪,易鹏三个人可以相互证明不在场,并且篮球场的同学也可以证明彦有为离开篮球场的时间,商店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证明易鹏案发时间不在场,所以三个人嫌疑排除,然后凌轩说去过商店和洗衣房,所以那两个地方的记录也可以提供不在场证明,所以嫌疑排除。
而后来的水渍可以判断凶手洗了头,而且易坤是长发还染了头,洗头发的话肯定能看出来,所以排除易坤,最后只剩下钱立
钱立行凶经过推断:
经过上面的的嫌疑排除,我们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钱立有嫌疑,所以先假设他为凶手,他在警方问话的时候挠了挠头,有一个可能就是他撒了谎,人在撒谎的时候是会有微动作的,还有一个可能是文章中说钱立有头皮藓,而头皮藓一出汗就会痒,所以说问话的时候他紧张,所以出汗,然后就头皮痒,于是挠了挠,他为什么紧张呢,说明这件事与他有关,所以可以假定他为凶手,我们可以判断凶手和死者之间可能达成共识(交易),所以说凶手是提前到的,这就符合警察的尸检报告上面说的那几点,然后为什么要开空调开窗拉窗帘呢,是因为凶手有头皮藓,然后夏天,一是热,二是杀完人后紧张出汗,然后汗液会让头皮藓里的真菌滋生(来自百度百科)于是感到奇痒无比,校服上的微量血迹还有地上的水渍我们可以得出,凶手在割完大动脉以后血液喷到了身上和头上(又因为他有头皮藓),所以才去洗头,洗完头以后用校服大致一擦,就匆忙毁灭证据然后跑下楼去,所以才会有水渍,而且凶手肯定是个男的,因为死者当时是清醒的(没有检测到安眠药)又是从正面捅刀的,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就是钱立,他是短发,所以洗完头即使头不太干也不会被发现,等到别人想到这个的时候他的头已经干了,然后根据三中校服的设计不便于弯曲手臂,地上的团员证并没有完全被浸泡在血液中还有死者被翻过身,我们可以得出凶手拿了死者兜里的东西,应该就是碟片,而且通过读碟机读碟机上的血迹可以知道凶手使用了读碟机,或者说是死者将磁片放给了凶手听,放月光下的婚礼的原因,这里最大的可能就是沈光老师当时案发以前的时候有一次抽烟有人上来了,沈老师为了藏烟,然后就把读碟机里面的碟片慌忙的拿了下来放进盒子,所以说可能是这个时候放错了,凶手当时想放野蜂飞舞,但是就因为沈老师把月光下的婚礼放到了野蜂飞舞里边,所以凶手才放了月光下的婚礼,凶手应该是急于洗头或者处理作案证据,于是没有顾得上寻找野蜂飞舞到底在哪,就没再管读碟机里的碟片放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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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21:54 | 只看该作者
凶手是彦有为
1,因为校服有极好的吸水性,地上的水滴来源很难是校服,但是有可能是有人洗头(或是洗脸),然后走路上滴滴的
2,根据彦的证言,他是在24分的时候与女朋友相遇的,凶手是21分的时候离开的,时间可以对上
3,现场播放的音乐很可能是和杀人动机有关,(个人觉得杀人动机是音乐比赛,但没有证据)
4,凶手连桶六刀,以及一些其他证据表明,凶手为男性
5,现场留下的音乐为(梦中的婚礼),很容易让人想到情杀,但其实不然,死者是尸体从正面翻到背面,垃圾桶的衣服后面有水渍,我个人认为可能是凶手把死者衣服(外套)扒下来了(但这块推理不严谨故只作为推理)
6,(梦中的婚礼)这个曲子必然有它的意义,我个人推测可能是死者要给死者女朋友的惊喜,或者是与凶手结怨的原因
7,死者前女友到二楼是在五点二十六,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在二十六之后下到二楼,或者说到达一楼
8,死者为正面中刀,摆明死者对凶手极为信任(这点是在放屁)
9,算了,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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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33: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齐俊华 于 2019-7-30 19:39 编辑

凶手是凌轩,他在自习课早退到音乐教室藏好,他穿了俩件校服,一件是自己的,一件是现买用来犯案的套在外面。到了教室因为天气热打开了空调,等死者进来后将他杀死,期间发生争斗,凶手里面的校服沾上了血迹,凶手用外面的外套去厕所擦洗发现擦不掉,只好处理现场后回到宿舍换掉衣服,以洗衣服为理由掩盖自己换掉衣服的原因,离开时身上的水滴滴落在了走廊。

行凶期间学校员工进行开会。
学生是有机会翘课的。凶手首先在身上套了两件外套。
以防杀死凶手的时候血液溅到自己的身上,这样自己就没有办法离开艺术楼。所以套了两件外套。
首先他先一步的到达音乐室。就是17:54的时间。到了音乐室后藏好。在17:02死者季子空上来了。
在死者进入教室听到后面有声响转身时。凶手在死者身上猛刺了几刀杀死死者。
死者死后凶手想要在死者身上寻找参赛的录音带。所以将死者翻过身来,在口袋里寻找。因为校服的口袋是在校裤的前头,袋口朝后。所以翻过来以便在凶手的口袋里寻找录音带。
可是录音带找出来之后发现有两个,因为凶手的口袋已经被血液浸染了。标题都看不见了。
所以凶手在急忙中随意播放了一个录像带。
所以就出现了梦中婚礼进行曲。【这可能是死者想送给女朋友的歌曲。】。
之后凶手确定了录像带开始下楼。但是发现自己的内侧校服里也占了血液,所以去厕所清洗,但是发现颜色难以清洗,所以慌张之际就一直洗一直洗,所以导致厕所出现了一大滩水,校服试了之后由于吸水快,所以离开后只有一滴一滴的水滴下来,也可能是凶手过于慌张走的时候没有将校服拧干所以急忙走了。这时候就是17:21的时候。
然后回到宿舍将内侧校服换下,在警方询问时说自己去洗衣服来掩盖自己换了衣服的真正理由
额外证据:
1.由于凶手肯定是一个人。所以唯独有嫌疑的只有在操场跑步的易坤和洗衣服的凌轩。但是易坤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时间有些急促。显然不大可能。相反迟到了凌轩更加可能是嫌疑犯。

2.凌轩有矛盾的举措,第一,在尽管询问凌轩的时候凌轩就喊了死者一声季哥,但是却又在社团活动迟到。明明很尊重死者却因为一点点小事迟到。这是不正常的一个地方。
其次在凌轩不耐烦的想要摆脱警察过问死者的尸体情况也是不正常的一个地方。

凶手无疑就是凌轩。

答题成员:小齐,顾问     队伍名称:齐顾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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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34:19 | 只看该作者
emmm。。。我觉得凶手是尚安琪因为,“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
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
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 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
音乐教室门口了。”这句话,她并没有交代去洗衣服的时间
至于手法:尚安琪先是选了大件的校服,以防靠校服尺度找的自己,尚安琪先是在16.54在音乐教室等着死者到来,死者进音乐教室第一件事就是开空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空调是开着的,然后拿刀杀了死者,去厕所洗衣服,这也是为什么有水滴的原因,校服外套内侧为什么会有血迹反应是因为尚安琪在脱校服外套的时候带着手套的血碰到了校服外套的内侧,所以外套内侧才会有血迹,之后扔到音乐教室外面的垃圾桶,之后就去和她男朋友在一起,这样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至于动机,我觉得是因为尚安琪喜欢死者,但是被死者拒绝了,所以就杀了死者(我的脑洞因为没时间惹)
怎么说呢。。。我还是很想看那本日记的内容和题目的后续。。。希望答案里面有啊。。。这道题我是到最后四个小时才开始做的。。。希望我的运气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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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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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41:12 | 只看该作者
EY-K 发表于 2019-7-30 19:34
emmm。。。我觉得凶手是尚安琪 ...

战队:墨无止尽战队  队员:EY,瘾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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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46: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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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49:10 | 只看该作者
(又是帮别人交答案的哈哈哈哈哈)
《音乐教室之谜》
作答:
①由原文可知,在16:54-17:21这段时间内有不在场证明的,必定不是凶手。

以下是红外线摄像头的记录: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我们来理一下时间地点线:
16:40-17:30,全校教职工在开会,无人早退迟到。
16:50-17:00,周帆在最后一节自修课。
17:23-17:26,郑桉和王唯灏吃完晚饭后同班里其他女生分开,来到新艺术楼楼底。
17:00-17:26,周帆独自吃完晚饭,然后赶到音乐教室。
17:27,钱立到新艺术楼楼底,之前一直在教室学习。
16:40-17-24,彦有为翘自习课在篮球场打篮球,之后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
17:29,彦有为和尚安琪,上楼期间偶遇易鹏。
17:30,易坤和钱立在新艺术楼楼底偶遇,易坤之前独自一人跑步。
17:38,凌轩在寝室水房洗完衣服后到音乐教室。

PS:与季子成同一个班级的路涛也翘了自习课去打篮球,音乐社活动是17:35开始。

提示3已排除万俟潇 余洛兮 周帆三人的嫌疑,在此不多做解释。

1.郑桉和王唯灏,有不在场证据,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2.钱立与音乐社其他人不同,患有头皮藓,不太可能犯险以身试法,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3.凌轩,案发时间在寝室水房洗衣服,舍友可以作证或者去宿舍提取洗衣服的证据,再加上凌轩在接受审问时表现出来的骄傲轻浮,不符合心思缜密的凶手人设,排除。

4.彦有为翘了自习课在球场打篮球,与此同时,与死者同班的路虎也翘了自习课去球场打球,可去求证路虎,如果彦有为是凶手,难道他根本没时间在众多音乐社成员的眼皮底下逃离新艺术楼去篮球场,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5.尚安琪是年龄比季子成还小的女孩子,要正面连出数刀捅死一个比自己高大这么多的男生,即使对方没有防备,也不太容易,且尚安琪性格害羞,不符合心思缜密的凶手人设,后面也一直和彦有为在一起,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6.易鹏,浅绿色长头发,来新艺术楼之前在吃晚饭,然后去了商店,由于校园商店人流多,很难知道购物者的信息,彦有为和尚安琪是说上楼期间碰到易鹏,易鹏却说是半路碰到的,证词存疑,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有嫌疑。

7.易坤,水蓝色长头发,独自一人在操场跑完三圈后来到新艺术楼,在楼底碰到了钱立,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说出地上有水珠的线索,如果他是凶手,必定不会说出来,也不可能掐准时间碰到钱立,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凶手应为音乐社成员之一,死者是这个星期第一次不吃饭来训练,因为有音乐社的活动,所以凶手可以利用来新艺术楼参加音乐社活动的借口,这样子就可以摆脱为什么出现在新艺术楼的嫌疑。

综上,凶手为易鹏(高二)

②手法:
学校规定春夏要穿偏紧身的校服衬衫,画画时都很难抬手,所以凶手把校服衬衫放在三楼厕所,套了两件裤子一件外套,穿好了鞋套手套,在16:54时上四楼埋伏在音乐教室,开空调等待。季子成进门以后用水果刀把他杀掉,刀扔在现场。从季子成身上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后,随手拿了个光碟播放让别人以为季子成在练习,后脱掉手套鞋套和外层裤子扔到垃圾桶里,来到厕所把从季子成身上拿到的东西洗干净并用外套擦干净,随后用水把外套内侧冲过一遍拧干后扔到垃圾桶里。17:21下楼,由于光着的上身残留着水,所以在楼梯上留下了水珠,从上到下水珠依次减少。凶手在三楼厕所穿好校服衬衫,此时全校教职工都在开会,三楼的办公室没人。17:26周帆来到音乐教室,17:27郑桉和王唯灏到三楼楼梯口不敢上去,随后易坤和钱立来到,四人一起上到四楼,17:29凶手抓住机会从三楼往四楼走去,正好碰到彦有为和尚安琪,于是三人一起上楼。


③动机:
文中提到,高一只上音乐课,高二只上艺术课,而且高二不使用新艺术楼。音乐社活动一个星期在音乐教室举办一次,身为高二的凶手只能一个星期才能接触一次新艺术楼享受新设备,而季子成却可以天天来这边练琴,造成了凶手心里的不平衡。
④其他
凶手为何翻动尸体?
文中提到,季子成把所有东西放到右手口袋的习惯只和周帆说过,凶手不知道这个习惯,所以翻动尸体找想要的东西。

凶手为何开中央空调?
文中提到,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且由于衣服偏紧身,抬手时也十分困难,所以行凶时并没有穿着校服衬衫而是套了一件外套,当时凶手穿着一系列十分封闭的服装,开空调一是驱热,二是防止出汗过多导致刚染的头发掉色。

凶手为何不选择台式空调?
台式空调制冷效果没中央空调好,为防止大量出汗和头发掉色,凶手不会选择制冷效果差的空调。

染头发为自己不想和哥哥一起跑步做借口,谋划杀人。
阿无
Qq1284909655
不忘初心,坚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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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9:55:53 | 只看该作者
队名 叽里呱啦还是不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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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目 347223542
水底天心 1723137301
杪冬望 1357950603

答案:



1关于校服内侧的水渍以及厕所门口那些水滴。
凶手内穿的衬衫本来就是湿的,因为他们学校的校服很容易着色,所以血一旦透过外套的校服渗入里面的衣服,就很难洗去,于是凶手里面穿的衣服保持湿润是,好洗去血迹。
     凶手杀人后,衬衫的确被渗入了血迹,于是去厕所清洗,在厕所台壁​上留下微量血迹,再用外套擦净,但衬衫无法干燥,于是出来时留下水滴。

2现场对尸体的翻身与梦中的婚礼
​整个死亡时间只持续一分钟,在凶手在场,且死者生前被连通六刀的情况下,无法留下死亡讯息,所以排除翻身是为了掩盖死亡讯息。
    其次,文章没提到死者丢失任何东西,排除是因为戴着手套拿了死者的东西,在口袋上留下了血痕,想要通过翻身掩盖。
    死者背部全是血迹,说明,凶手是在死者正面躺了一会,血浸透背面衣服​以后,才将死者翻身,即一开始凶手没有翻身的打算。行凶后,开了空调,音乐,再看看死者,认为这样的场景不太雅观,怕给后来的周帆留下心理阴影,遂翻身。(由此可见,凶手喜欢周帆,并且不祝福她的恋情,还放了音乐《梦中的婚礼》,表达了婚礼不可能实现的潜台词。

30凶手是凌轩。
新艺术楼是我们升高二的暑假时建成的,高二学生是没有机会在新艺术楼上音乐课的,而如警察所述,警察赶到案发现场时音乐教室里的中央空调是开着的,但沈老师离开教室前检查过设备,全部处于关闭状态,凶手能刺杀季子成必须趁其不备,空调不是季子成开的,所以可以推测空调只能是凶手打开的。室内同时还有一台台式空调凶手却选择必须留下指纹的触控式的中央空调,想想看,高二学生在不可能出现高二学生的地方留下了指纹,那不就说明他是凶手了吗,凶手如此大胆,只能说明他是高一学生或者说是音乐社成员。音乐室成员除了死者外,还有七人,用类似于之前排除周帆的嫌疑的方法,还可以排除嫌疑的有三人他们分别是郑桉、王维浩和钱力,郑桉和王维浩在17:00放学后一起在吃晚饭17:23分开最后一起到新教学楼楼底,也就是说,他们是不可能事先埋伏在新艺术楼的。钱力是放学后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所以放学时应该会有同学见到他还在教室里,他的不在场证明可以去调查一下就能知道,所以钱力没有必要说谎,可以排除他是凶手的嫌疑。【虽然昨天气温不是很高,但这毕竟是相对于夏天寻常气温而言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水滴一般十分钟内就会蒸发殆尽。那么易坤等人到达现场路上看到的那一些水滴,极有可能是不久前刚离开现场的凶手在逃跑时留下的】所以说凶手逃离现场时衣服应该是湿的,而红外线探测仪显示,凶手于17:21:43下楼,也就是说到报警时刻一共只有不到十分钟,凶手是没有时间让穿的衣服干了,除非他跑去换了衣服。如果在音乐社众人之内,凶手再次到达现场时一定处于湿的状态。易鹏去校园商店去买了饮料,校园商店是有监控的,可以通过调查监控录像查到易鹏的不在场证明,易鹏也可以排除。一坤在操场上跑了至少三圈,他跑步的话,应该会有一起运动的人,或者,在食堂吃过饭路过操场的人应该会见到,他的不在场证明应该也可以通过调查得到。尚安琪和全体高一学生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他们都没有具体的行为描述,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他们属于同一个体质。前面排除全体高一学生是因为万俟潇根据既有的线索,能锁定凶手是谁,那凶手必定是音乐社众人之中的,那么全体高一学生没有嫌疑,尚安琪应该也没有嫌疑。而且她是女生,应该没有能力去连砍六刀,杀死季子成的。现在可能的凶手只有两个,一个是彦有为,另一个是凌轩。案发现场正在播放着《梦中的婚礼》,可以推断他是放给其他人听的,有可能他知道周帆要给季子成送饭,可以听到《梦中的婚礼》的应该是季子成,虽然此时季子成已经死去,然后要么就是周帆,也就是说凶手要表达的意思是:他们两个在一起是在做梦。那么可以怀疑这是情杀,也就是说,凶手是喜欢周凡,然后将线案发现场多正在播放着梦中的婚礼,可以推断他是放给其他人听的有可能他知道周帆要给季子成送饭可以听到梦中的婚礼的应该是季子成,虽然此时季子成已经死去,然后要么就是周凡,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在一起是在做梦,那么可以怀疑这是情杀,结合翻动尸体那一条,可知凶手是喜欢周帆的,然后将季子成杀害后再上位,这样的话彦有为的嫌疑也可以排除,因为它是有尚安琪的,然后就说明凶手是凌轩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了。
他提到,案发之前他在洗衣服,且案发后,最晚到达现场。​校服是紧身的,凶手既然衣服湿了,贴着身子也太奇怪了,所以,凶手需要一定的时间,要么换衣服,要么让衣服快干。
     且,因为案发现场的空调以及碟片,说明凶手是个对这间教室很熟悉的人。这样的人,要么是高一的,要么是音乐社的,凌轩都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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