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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常识] 叙述性诡计资料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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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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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00: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叙述性诡计的定义和简介:

所谓叙述性诡计,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那些被隐瞒的真相并不一定是什么“凶手的名字”和“行凶的动机”,也可能只是“凶手的真正性别”,“被害者的真正职业”等等,甚至故事描写的可能不是“罪案”而是其它事情,虽然较常见的还是以杀人事件为主题的故事。

叙述性诡计,较为概括的说法,可说是一种玩弄文字的欺骗读者。实际上更为正式的说法是,叙述性诡计为作者利用读者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相信」某件事情或某种状况,达到使读者大吃一惊的效果。此为一种不易掌控的技巧,过度使用易造成读者的反弹或两极化批评——感到被骗了,或有人形容「想摔书」。但是使用得当、并且读者可以接受的话,是一种很能造成意外性的技巧。

现在用一个小故事来熟悉一下:
“林燕可以感受到白雪的恐慌和憔悴。白雪不但目睹了张颖的死去,而且还在张颖的尸体旁呆了两天!换作常人早受不了了,当警察和林燕破门而入时,白雪趴在尸体上瑟瑟发抖,眼里充满了无助和恐惧。如果张颖还活着,一定会很伤心,她生前一直将白雪当成自己的妹妹。“尸检结果出来了!”警察推开门:“是白雪杀死了张颖!”“不可能!”林燕掩嘴叫道。警察面色沉重地说:“张颖死于―鼠疫!”
这是个一眼就能看明白的小叙诡,只是个简单的故事。它利用读者先入为主的心理,通过叙述误导读者白雪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而实际上它是一个可怜的小白鼠。这是叙诡的种类之一,关于叙诡的分类下面会详细讨论。

如何判断一篇文章是不是叙诡?

一般叙述性诡计会隐藏一部分内容,以达到暂时蒙蔽读者,再借助其他不易察觉的线索旁敲侧击般地指出作者真正想表达的事件本质。有个简单的辨别方法,叙述的诡计是文章仅对读者在技巧上进行误导,对文中的人物没有任何影响。比如在上面这个故事里,文中的林燕能够一眼得知白雪是只小白鼠,而我们却只得知了她的名字,对外貌、衣着一概不知,这就形成了“信息的差异”,诡计也就由此而来。

所谓的先入为主,是指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对某个现象或者事件进行判断,打个比方,看到一对男女亲热地走过,还互相搂抱说笑,我们会感觉他们就算不是情侣关系也很好(一般都会认为是情侣)。但是镜头一转,发现男人的口袋里,就在大家都看不见的地方,一只枪顶在了女人的腰上。于是我们知道,女人其实是被男人胁迫着。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副假象,我们的经验引导我们得出他们是情侣的第一判断,这就是先入为主。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刘东看着电视,悠然地喝了口水,电视上正播放着新闻联播。”刚看到这里,我们脑海里一般会联想到这是一个人在看电视,但是继续往下读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刘东摇摇头,甩着尾巴走出了客厅。”两句话,这就是一个叙诡,通过人的动作让读者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个人,但是这些动作其实并不只有人会做,猫狗都可以。

『虽然叙诡的种类已经变种颇多,但切莫为了提高谜题难度而刻意使用叙诡,如上文为猫狗起人类的名字,很可能会引起较大反感,降低整体水准。』

叙诡是一场作者与读者的较量。作者要把一个先入为主的想法植入读者的思维里,同时又在布局上给出线索。如果读者先入为主的意念根植太深,即使是注意到了不合自己判断的细节部分,也会难以转变自己的想法,甚至就算得知了真相也会相当惊愕——在读叙诡作品时,常常会感觉很别扭,作者努力的在被你察觉的边缘疯狂试探。

探究叙诡的来由,用简单的话讲,就是一个现象或者事件片段,存在着多种可能,我们通过叙述(第一和第三个例子)或者某些感官的封闭(第二个例子是因为视觉被死角封闭)让读者或观众误认为是某一种可能,而事实的真相却是另一种可能。叙诡的运用也要从这点出发,下面会进行详解。

叙述性诡计:这种诡计类型往往不被中国评论界所看中,他们通常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侦探小说写作方法,而不认为是悬念设置的一个方法。“叙述性诡计”是指作者通过叙述,主观介入故事,以叙述手法刻意诱导读者向假象的方向靠拢的一种讲故事方法,即作者通过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使用一些技巧故意避重就轻误导读者,利用读者了解故事只能通过作者叙述这一点,而在这个渠道上做文章,用叙述方法隐瞒或曲解情节就是“叙述性诡计”。
一个事件通过文学作品表现出来,文学作品就是表现故事事件的渠道和载体,但它本身却有着独立于叙述对象(事件)和接受者之外相对自由的特点,即作品并非必须依赖其内容和接受者而存在,而叙述就是叙述者主观性的对事件进行阐释复原。既然是主观性复原事件,在复原过程中,作者就可以通过他的主观参与,有意的避重就轻,把事件的某些常规性表现予以省略、变形或曲解,从而达到读者和叙述事件中间产生隔膜屏障,使得“身临其境者俱以为常识者,旁观者皆为不知”的效果,但又通过暗示将那些常规性线索变成暗线交代出来,造成读者的阅读误区,从而产生迷惑。
例如写一个梦境中的故事,作者却不交代这是书中某个人物做的梦,让读者错误的认为这个梦中的故事是小说主人公确实经历过的,从而达到梦境与现实的混淆。不过“叙述性诡计”通常采用的方法是人称、视角和时态、地点的任意转换,以达到模糊效果。比如作者在一部小说中第一、第三人称随意转换,但在转换中作者却偷换了概念;还有叙述视角的随意转换,或使用多个视角对同一件事进行反复叙述,利用各个视角对这件事不同的结论,造成人对事件认识的混淆。还有时空的混淆、对象的混淆:作者把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毫无关联的若干事件,扯在一起混写成一件事,而又不加说明,造成人的理解误区;还有作者不交代叙述对象,例如写一个女人的事,作者却只说她是某某“人”,而不说明其性别,利用人们习惯说“人”就是指男人,误导读者误认为写作的对象是男人;或者写的根本就不是人的故事,作者既采用拟人化手法,却又不明确交代出来,这些都是“叙述性诡计”。
这类作品最常见的就是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但叙述者却是罪犯,代表作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埃克洛伊德谋杀案》、日本作家横沟正史的《夜行》等;除此之外日本作家横沟正史的《古井奇谈》,采用纯客观叙事的方法,并结合书信体这一特殊模式,带给人很奇特的感受;而日本作家绫辻行人、折原一等都是专事写此类作品者;而殊能将之、歌野晶午等也创作了如《剪刀男》、《樱的圈套》等类似作品。

叙述性诡计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一般的推理小说,重点总是放在“谁是凶手”或“怎样犯案”等情节上,虽然谜团的设计各有不同,难易的程度也各异,但整体来说,读者的推理进程基本与故事中的侦探同步。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作者于字里行间安排伏线欺骗读者,把真相巧妙地隐藏起来,诡计并非凶手为了逃避侦探的追查而出现,也并不是与读者毫无关连的设计,那是作者与读者之间一场真正的对决,而即使读者果然被骗倒的话,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把故事重新再读一遍,那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

缺点:
然而,以叙述性诡计为主的推理小说还是有其先天性的缺点。首先,由于诡计重点并不在于案情推理,所以有部份作品的故事编排较为平铺直叙,读起来可能会稍觉沉闷,或许在到达终点之前,便早已错误地把它看成是一部无聊的劣等作品而丢掉。其次,由于诡计的性质特殊,一般来说“叙述性诡计的使用”本身也是一项不能让读者预先知道的秘密,所以对于这类型小说的推介,也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要在书海中找到这类佳作并不容易。最显著的缺陷还是有不少作者过度使用叙诡,对于推理小说而言,正统的事件推演才是小说的核心,叙诡最好作为佐料存在,切莫矫枉过正。

不过也有许多作品一开始就直白的告诉读者使用了叙述性诡计,只是作者早已把叙述性诡计运用得出神入化,即使让读者事先知道也完全不会减低阅读的乐趣。

叙诡的分类

叙诡有很多种类,一般的分法有性别叙诡,人物叙诡,动物和人混淆,时间叙诡,地点叙诡……等等多种类型,有时会多种类型一起运用(如同时运用时间和地点的叙诡,通过一个或数个连接点将两件不同的事件放在一起)。而从用法上来分,可分为两种:效果式叙诡和隐藏式叙诡。
所谓的效果式叙诡,顾名思义,叙诡的目的只是为了给故事增添调味剂,并不是谜底的关键,读者一般一眼就能在谜面上看得出来,这样能使故事多一些波折,建议在写小说时可以加入,这种叙诡不需要在前面加入过多的提示,只需要遵循合理性即可。但是,效果式叙诡只能在较短的篇幅或者段落内使用,情节不能隔得太远,因为效果式叙诡必须保证诡计的整体性,每一句话都是条件的一部分。
所谓的隐藏式叙诡,就是谜面上看不出叙诡,仔细分析内容才发现叙诡的提示隐藏在其中,直到谜底才揭晓出叙诡,让读者震撼。这种叙诡,一般运用于长篇叙诡的推理小说和一些以叙诡为主要诡计的谜题。这类叙诡,内容中会布有关于叙诡的提示,但这些提示一般看不出来,只有分析后才会发现。这些提示往往是一些现场或者时间上的矛盾。长篇小说由于篇幅过长,若是要以叙诡为主要诡计,则必须加入让读者有机会看出叙诡的细节,不然会引起读者的怨念,而这些细节的设置,这是这类小说最迷人的地方。

这里举一个夜月越的微推理为例。
“我给你五秒钟的时间,五秒内如果你能挣脱铁链并躲过我的子弹,我就放你一条生路。”黑衣人残酷地笑道。慕容秀看着自己被月光拉得老长的影子,内心在绝望地呐喊。他将铁链挣的哗哗响,却无济于事,身体被铁链牢牢固定在架子上。“五…四…三…二…”黑衣人在悠然地数秒。慕容秀望着那把漆黑发亮的枪,第一次感到这么无力。“一…”枪声响起…慕容秀痛苦地闭上眼睛。一片漆黑。黑衣人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打开照明灯,铁链那里已空无一人!一把枪顶在了黑衣人脑后,黑衣人的瞳孔骤然收缩。“人渣,现在轮到你躲我的子弹了。”慕容秀冷笑着一字一字道。

这种类型就是隐藏式叙诡,从谜面上一眼看不出是叙诡,但是注意其中的细节:一、前面有月光拉长的影子,后面却变成了一片漆黑。二、前面秀的心态近乎绝望,后面却像是有备而来。三、为什么秀被打中了却没事?这三个提示就构成了谜底,这个故事是由两个时间段两个地点拼凑而成,“枪声响起”把这两个时间段隔开了,而情景的相似性则让读者认为是同一个时间段同一个地点。这就是隐藏式的叙诡。这种类型的叙诡同样适合运用于血字创作,当然这题的写法有点“流氓”,仅当娱乐便好。

叙诡的特点

一、广泛性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叙诡的局限性是只能通过叙述来表现,而事实上,广义的叙述性诡计并不只是纸上的叙述,而是在生活中也随处可见,这里的“叙述”指的不单单是文字,而是一种表现形式。给大家举个有趣的例子:
刘阳是一个间谍,他虽然是个聋子,但是本领却比一般的间谍要强的多,因为听觉的缺陷,那双眼睛被他练得出神入化。某天接到任务,到某个餐馆去打探情报。他到餐馆后很快找到了接头的那两个人,虽然离得远远地,但他光看嘴型就能知道他们的对话。“唐山路七十二号。”他看着嘴型在心里默默记忆。而与此同时的另一边,“邱明路32号。”余明扶了扶墨镜,在心里牢牢记住了对方的话。
在讲解之前我先解释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刘阳通过嘴型可以知道说话的内容,但他没想到的是,对方知道这一点,故意将了他一军,嘴上只是纯粹的嘴型,根本没发出声音,真正发出声音的是提前录好的。既送出了真情报,又传递了假情报。有趣的一点是,接情报的家伙是一个瞎子,这个的用处大家自己想。这个故事中用了叙诡,但是并不是用在叙述上,而是真真切切用在了生活中。送情报的人利用聋子的特点,通过“嘴型变化就是说话内容”这个常规经验误导了聋子,使聋子接到了假情报。
我们可以发现,叙诡的诞生必然伴随着某些感官的封闭,最直接的,在叙述时,实际是封闭了读者的五感,所以读者只能根据叙述去想象,这就有了误导的机会。
不过这些叙诡并不都是单独存在的,有时需要联系上下文的内容进行解读。
实际上生活中到处都有叙诡,这种误导思维用对地方会有巧妙地作用。

二、误导性(意外性)
这是叙述性诡计最重要的特点,没有之一。每一个叙述性诡计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误导读者,最终达到意外性的作用。这点不必多说,但运用时必须要时刻保持这个意识,要想着如何才能巧妙地误导读者。在这一点上,时刻揣摩读者的心理很重要,也就是换位思考。要特别强调的是,误导不是欺骗,真正好的叙诡是用真话来让人团团转的——不用欺骗就能让读者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才是叙诡。

三、合理性
误导不是欺骗,所以要遵循合理性,也就是符合逻辑。上面提到的白雪,狗看电视这两个例子,里面的描述必须要符合老鼠和狗能做的事。如果描写,狗有心理活动,或者老鼠做出了人才能做的事,最后再说这是一只狗或老鼠,那就非常的不合理。所以,叙述必须要能和事实相符,同时又存在两种可能的共同点,才能让人基本信服。
了解了叙诡的这三个特点,基本就可以运用。

叙诡的运用方法

第一、叙诡点(也就是误导点)的设定。这是极为关键的一步,确定了这个,叙诡就完成了一半。所谓的叙诡点,指的是叙诡的核心内容,通常可以用一个转折句来表示。比如上面的第一个例子:“白雪看起来像个人,但其实是指老鼠。”第二个例子:“这对男女看起来像情侣,但其实是男的在要挟女的。”第三个例子:“刘东看起来像个人,但其实是一只狗。”第五个例子:“送情报的人看似在说话,但其实他只是在动嘴型,真正的话是录音等等以此类推到了刚才最后一个例子:“看起来是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发生的事,实际上却是两个时间点发生的事。”
第二、根据叙诡点完善内容。设定好叙诡点之后,就可以拓展它的内容。把转折句的上一句呈现在大家面前,隐藏下一句,直到最后再揭示真相。关键点是找出上下句的相同之处,同时要兼顾合理性。
第三、设置提示点。如果是效果式叙诡,到第二步就行了,但如果是隐藏式叙诡,这一步尤为重要,谜面上看不出的叙诡,必须要设置有足够的提示证明这是用了叙诡。这点和血字一样,生死路都要有提示。细节提示的设置对叙诡而言十分重要,特别是短中长篇小说,这一步做好叙诡就是成功的,反之就是失败。

主观的误导很常见:比如在一个患有被迫害妄想症的人看来,xxx想杀他——而从他的角度进行叙述,读者就会进入他的心理世界,容易被他误导而认为xxx想杀他。
客观的误导则更是高明的误导:比如平铺直叙地描述一个路边的白发老太太,其实那不是真正的老太太,而是有人假扮老太太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而掩人耳目。而客观描述的时候则可以加上一些细节:如不寻常轻巧的动作、脖子上光滑的皮肤之类达到暗示的效果。

再来谈谈叙述性诡计的几个常见欺骗读者的方法:
1.隐藏情节。这是早期叙述性诡计用得最多的了。主要是通过标点符号,换行等手段,或者采用一些混淆读者的代词。(人民出版社曾在《罗杰疑案》里把一个重要的省略号换成了句号),任何一处细小的不自然都可能会引向不同的结局。
2.用一些常见的人称代词,名词混淆读者。这个分两种,一个小说通篇用“我”,“你”或是一些专有名词来叙说,但实质这个你我不是人或专有事物,而是动物,凶器,证据等你意料之外但又讲得通的事物。
第二种是人称转换。这类就是直接从第三人称(名字,外号)转换到第一人称(我)去写。这个在馆系列中比较常见。但也分为明显人物转换和隐藏人物转换。明显就是像《空之境界》中直接可以从他人喊“我”时的名字来判断人物转换到谁身上。隐藏的像《水车馆》,你无法判断任务到底转换到谁身上,只能通过动作,情节来侧面猜测,这样就很容易上作者的当。还有两者交替使用,上一刻的“我”和下一刻的“我”不是同一个人,能否正确分辨就看读者能力了。
3.名字。这属于比较阴险的手法,利用人姓名分家(在日本人和欧美人名中才会有),来混淆人物。像这里的“江南”和后文的“江南”不是一个人。一个是江南孝明,一个是江南国光(瞎起的)。前文是“Jack”后文是“David”,其实这人全名是“Jack David”。这样读者不上当都难咯。

在创作叙述性诡计时,如果能运用发散性思维,那么创作时会顺利很多。
发散思维,也可以叫做辐射思维。是指由一点向外发散出多种可能,再在这些可能上进一步拓展出更多可能,直到这个点变成一个面。发散思维应用十分广泛,在创作的领域应用得当的话更是一件利器。它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不必冥思苦想等着灵感的到来,身边的每一样东西都可以延伸出一个个完整的构思。这在血字的创作中也极为有用。
举个例子,我们选用电扇这个物品用来发散,由电扇可以想到它的形状、颜色、用处,我们选取用处再继续发散,电扇是用来吹风的,接着扩展,想象一个情景,一个人在吹电扇。以这个场景为基础丰富内容,这个人其实是个死人,他躺在沙发上看起来在很悠闲的睡觉,而这时候家里本来应该没有电,但是电风扇却在转动,这是为什么呢?顺着这个思路我们继续联想,某个人杀了人,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布置了两个一摸一样的地方,两地离得很远。他在A地杀了人,将尸体放在沙发上,用摄像机拍摄,期间去制造不在场证明。然后把尸体和摄像机带回B地。他原本以为警察根据摄像机的内容会以为死者一直在B地,而在A地的自己就有了不在场证明,但是拍摄的情节暴露了自己的诡计,因为在拍摄的时间里,B地曾一度停电,而画面中的电扇却一直在转!这个故事的大概情节就出来了,接下来只要处理一些细节即可,比如如何把摄像头的出现合理化等。发散思维的好处就是可以无中生有,创造出大量的情节。

发散思维的运用,一般都有几个步骤:
第一、找到发散点。这一步没什么限制,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如果不太熟练,可以找自己比较擅长比较有灵感的东西,比如上文提到的电扇。如果是血字的创作,可以以一个关键词来拓展出血字的内容,比如上课,我们可以拓展出血字的内容:“于XX年XX月XX日到XX地的互动创作培训班上课,上完课后即可返回公寓。”
第二、发散。发散分为单向发散和多向发散,单向发散是沿着一条线不断深入,多向发散则是由一个点再发散出多个点。这两种发散一般要搭配运用。首先以电扇为例,多向发散是指有电扇引出电扇的颜色、形状、用处等。而单向发散则是只选择用处这条线不断深入拓展,最终完成所有情节。
再以上面的上课血字为例,确定血字的内容后,先用多向发散找出和上课有关的词语: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老师、教师周围的环境等等,不够的话再加几个,培训班的历史,上课的学生等。接下来再一个个发散,上课时间的设置,教室内的布置,上课老师的身份,像树状图一般一层层发散。多向发散完之后,再对教室的布置等这些东西进行深入的设置,也就是单向发散。我们可以找出一张桌子,然后在这张桌子中布置道具,制造历史,它曾经的主人自杀了什么的。这样一发散,一个血字就有了大量的内容。
发散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发散时制造一些矛盾,能让作品更加波折吸引人。比如上面电扇的例子。发散过程中就引入了“吹电扇的人是死的”“停电了电扇却还在动”这两个矛盾,从而使故事更加丰富。最好的办法时边发散边逆转,比如发散到“人在吹电风扇时”,就进行逆转:“实际上人已经死了,电扇转的时候没有电。”然后再去想办法解释为什么就可以了。
三、组合并完善细节。将发散的内容组合起来,,使情节变得顺畅,并填上一些漏洞,例子如电扇那个。最后的漏洞填补需要十分小心,考虑各个方面的合理性。能自圆其说其实也是一种必不可少而强大的能力。



附录一:【关于叙述性诡计这回事……①写在前面】
BY:宠物先生

佛曰:「不可说。」
若要我对「叙述性诡计」这个词下一个脚注,那我现在应该会说:「一个在推理小说界已渐渐化为人形的牛鬼蛇神。」

类型小说的大量出版会对读者带来什么影响?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项,便是增加读者对于该类型小说的认识,进而熟稔,并将其类型元素整理并分析。近几年来,「叙述性诡计」在台湾已从推理迷间pro级的专业用语,转变成初学者都能朗朗上口的名词了。有出版日本推理的几家出版社着实功不可没,但我想近几年影响最大的应该还是这一家吧(连结没事不要乱点啦),该出版社因为新书出版、与旧书再版的时程安排,凑巧地在近一两年内推出了共四部以「叙述性诡计」为卖点的作品(哪四部?呃,底迪乖,叔叔等一下再跟你讲哦),这不仅让读者对于该类型的推理小说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冲击。
关于此类作品散见于网络上的心得,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那就是「唉唷,我看到一半就隐约发现真相了」、「读到三分之一其实就可以猜出谜底」、「真不该先看别人的心得,害自己阅读乐趣全失」这类的抱怨越来越多,最近的那一部作品(哪一部?唉哟,就跟底迪说了叔叔等一下会讲嘛)这种情况尤甚。
其实在深入探询之下,讲过这些话的人(好吧,我承认自己也是这些人之一)在阅读前多少都对该作有预期心理,有人已经听说过该部作品会使用「叙述性诡计」,有人则是看了别人的心得说「结局很震撼!」而联想到叙述性诡计,更有人仅只是知道作者是本格推理作家,看了前半发现没什么本格元素,于是才有「啊,大概只剩叙述性诡计可以玩吧」的想法。
「叙述性诡计」这个原本在台湾的推理阅读界不太广为人知的妖怪,也渐渐地化为人形,甚至被看穿原形了。
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想说明一点:叙述性诡计在本格推理的诸多题材中,其实是居于一种很微妙的地位。它不像搭便车杀人或交换杀人,只要一揭晓诡计模式真相就会一览无遗;却又不像密室杀人或伪造不在场证明,可以玩的把戏多如繁星。因为基本模式很好掌握,因此若被老手读者事先得知「叙述性诡计」这五个字,该作品的真相很容易就被看穿,进入「大家来找碴」的模式。
所以,底迪不要再问哪本书有叙述性诡计了!叔叔是不会讲的!!!说出来多少会丧失阅读的乐趣。因此在每个推理迷之间,还是要养成「嘘,不能说这部作品有叙述性诡计唷」这种共识才好。
什么,底迪你说有些名作就算知道是叙述性诡计还是看不出来?那种事情我当然知道,但那有两种原因:一、诡计是原创,没人用过。二、底迪你太嫩了,阅读经验太少。基本上,在现今推理小说高度发展的台湾阅读市场,这两点是不太可能满足的,所以,若隐藏叙述性诡计这最后一道防线都崩溃的话,阅读乐趣真的就会大为减低。多为别人想想,还是不要讲出来吧,底迪乖哦~
或许又有人要说,有些作家自己本身就挂着叙述性诡计的招牌,读者一看到作者名,就知道这部作品十之八九有叙述性诡计了。当然情况的确是如此没错,但这些作家却也因此背负着沉重的宿命,作品一出来不是被读者竖起大拇指说「这部作品好令人意外哦」,就是被说「这部作品怎么那么老梗,有够无聊」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这也使许多作家在撰写叙述性诡计作品时,是抱着「偶一为之,浅尝辄止」的心态,绝不会把经营这项诡计如同卡尔经营密室一样,想成为自己的招牌。
以上就是〈关于叙述性诡计这回事……〉的第一期内容,简单来说,就是想与诸位读者们建立一个「讲到叙述性诡计,不要提到作品名」的共识。
说到这里为止,或许有些幸福的读者还不知道叙述性诡计到底是啥米碗糕(这真的很幸福,我一直认为读推理小说,保持全然无知是最幸福的),那么,我们下一期就从定义开始吧。先给各位一个警告:这个专栏随着越讲越深入,揭示的手法与爆出来的料就会越来越多,相对地,读者往后的阅读乐趣也就越来越少。所以今后想保持阅读乐趣的读者,接下来几期还是不要看下去吧,这样我就可以无限期拖稿了喔耶就请斟酌阅读吧,以后若有降低阅读乐趣之虞的内容,我也会在文章前放置警告标语的。
也敬请各位多多指教。

【关于叙述性诡计这回事……②从定义开始:诡计的主体与受体】  

以门上的小孔窥看房间内部的人,以为自己掌握了全盘好戏,实际上不过是个井底之蛙。

上一期说要从定义开始,不过说得简单,叙述性诡计这名词是什么大家心知肚明,但真要说出一个确切的定义嘛,恐怕没几个人会吧……什么,底迪你会?真有前途!那请站起来大声地说吧。

「叙述性诡计是指作者写作时,藉由文字词义或叙事结构,让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直觉地』对某些事情或状况不疑有他,进而在最后解开谜题时,让读者有大吃一惊的感觉。」

嗯,说得很好。等等……你这内容跟中文维基百科(就叫你连结没事别乱点嘛,看吧,里面有提到作品名)有什么不一样?日文维基百科(别再点了,真的)还写得比你详细咧。当然这段话其实并没有错啦,这的确是对初学者来说简明易懂的定义,不过如果要明白区分叙述性诡计和其它诡计的异同,还存在一个更为简单的、关键性的不同点。
简而言之,就是诡计施加的对象。
一般而言,推理小说所指的诡计,例如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伪造,往往是犯人针对被害人、侦探等书中的角色所使用,藉以欺骗书中的角色并脱离罪嫌。换句话说,读者在一旁扮演旁观者的角色,旁观书中人物甲如何「用诡计」欺骗书中人物乙。期间读者可以选择是要跟随着侦探一步步地揭开真相,或者是自行扮演侦探解开谜团。
然而,「叙述性诡计」中的欺骗来源与对象,并不是书中的人物。在这儿,欺骗者是作品的作者,被欺骗者则是该作的读者,这是一个作者欺骗读者的诡计,读者的角色从旁观者变成了当局者。而由于被骗的读者,往往开始不知道会被骗,所以读完后会有「靠杯,被骗啦!」的大声惊呼之感。
所以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被诡计欺骗的人,是在故事内还是故事外。
因此,其实这样定义就够了:

「叙述性诡计是作品的作者,针对该作品的读者(或观众)所使用的诡计。而此种诡计对于作中角色而言,往往并不存在。」

这里所谓的并不存在指的是:对书中人物而言,从头到尾所发生的事都是很明白而确定的事情,没有「被骗」这回事,因为作者要骗的是读者本身,而不是书中的角色。
有了定义,就可以进入「叙述性诡计」的实用面了。在这之前,我用以下的比喻来说明叙述性诡计的意象:
读者阅读小说,是透过文字的媒介;观众观看节目,是透过摄影机的媒介。理论上,一个好的故事,使用的媒介会将故事全部的信息尽量传达给读者(或观众),他们看到哪里,剧情就进展到哪里,而且读者(或观众)的理解都与故事中实际发生的事大同小异。自古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的。
然而,透过文字或是摄影机这个观景窗所得到的信息,就算再怎么丰富,也往往是不完全的。叙事的不完全会导致观众的误解,这也是为什么大家看同一部作品,尽管对故事的剧情走向理解类似,但细节方面(如人物的相貌、场景的对象配置)却是每人大相径庭。因为观景窗终究是不完全的,一定会有隐瞒的部分。这本来很正常,但如果隐瞒得太严重,使读者连对剧情走向都产生了误解、歧异,那就不是正常,而是作者或编剧功力有待加强了。
不过,如果是作者刻意的隐瞒、甚至刻意造成读者误解的话……?
观景窗看到的东西不可能是全部,观众在屏幕上看起来颇具规模的综艺节目摄影棚,到了现场竟觉得如此之小;或是广告上一碗看起来冒着热气的拉面,只有现场的工作人员才会知道,碗下面藏了一根香烟,所谓的热气只是香烟燃烧的烟雾罢了。

在广告中看似吸着拉面的香气,一边食指大动的演员当然知道这点,但如同前面所说的,叙述性诡计往往不会欺骗到故事中的人物,因此演员的内心必定因为得吃难吃的冷拉面而哀嚎(但如果不表现在脸上,观众往往看不出来)。从头到尾只有观众自己认为,那是一碗热腾腾的拉面。
方才的例子牵涉到两项手法:

1. 挪动摄影机,使香烟头不要入镜的隐瞒手法。
2. 在旁边摆上一碗拉面,使观众误以为烟雾是拉面汤热气的误导手法。

这两者互为一体两面,也是叙述性诡计最基本、但也最重要的两项技巧。下次的主题,就来针对隐瞒与误导这两项技巧,以及其与叙述性诡计的相关性作详细说明吧。今天的专栏就到此为止,写得好累哟,等下晚餐就来吃热腾腾的拉面好了,各位再见~

【关于叙述性诡计这回事……③隐瞒与误导:从基本功下手】

再长串的文字叙述,也比不过一张照片──这就是乡民们常说的:「没图没真相。」

这次的主题是隐瞒与误导。严格上来说,这两者并不能算是「叙述性诡计」独有的手法,但却是在叙述性诡计的实行上有着灵魂般的重要地位,甚至可以说,这两者之于叙述性诡计,就像打蛋、切丝之于做菜,嗲声、娇羞之于女仆咖啡一样,是属于频繁运用的基本功。
至于这些技巧的精髓为何,又是如何使用的呢?以下我们就用一段范例来入题。那个,上次有站起来回答的那个底迪,对就是你……麻烦你将下面这段文字念一遍:

「妳稍等一下,我去对面的便利商店买枝棒冰。」宠物先生拉起手剎车,瞄了一眼从闹区搭讪上车,现正靠着背躺在驾驶座旁的女子,打开车门。下车时,还拍了一下牛仔裤后口袋里那沉甸甸的东西。
是钱包吧,听那结实的声音,里面一定有很多钱──猫圣代内心不由得这么想。她甚至想起了家里的弟弟,如果能拿出里面十分之一的钱,就能让弟弟去参加校外教学旅行了。她背靠在座椅上,盯着横越马路,进入对街7-11的宠物先生背影。
约五分钟后,宠物先生步出店门,他舔着棒冰,边走边轮流抛掷着数个十元硬币。猫圣代甚至觉得,把找来的零钱这样玩,如果一不小心掉到水沟里就太浪费了。
宠物先生从对街走了过来,打开车门,咧着嘴笑道:「让妳久等了。」

好,谢谢底迪。以上这段文字,描述一个路边停车,驾驶下车去买棒冰的场景。关于这个场景,各位应该可以从文字的叙述中想象出一个大略的影像吧?汽车停下,车内有一对因搭讪而认识的男女,男对女说要去买棒冰然后下车,走向对面的7-11,女的家境好像很贫穷,男的买完棒冰后从对街走回车内,结束──一般的读者能从该段文字得到的想象,大致上是如此。
这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场景,一般人均能轻易建构出类似的影像,当然,如果要建构出最为详细的影像,它提供的信息仍是不足的。它省略了许多细节,例如:车子的颜色、车款、男子穿的衣服是衬衫还是T恤、女子的衣着等等。因此每个人建构出的影像,在这几项细节方面都不尽相同,但这些信息本身并不是重要的,读者并不会因为这些信息的省略,而在场景的想象上产生阻碍。对大部分的人而言,都可以同意这是个信息充份的场景。
虽说信息充不充份其实是相对的,然而有趣的是,对大部分的读者来说,鲜少会发生因信息不够充份,而无法建构场景的状况。一方面是因为能出版的作品,场景的叙述都有一定的条理,能符合社会大众的认知以便建构,另外,还有个相当重要的一点:

读者对于文字叙述中缺乏的信息,往往会自行在脑海中填补(而且经常是不自觉的),除非往后的叙述有针对该项信息做补充(或修正),否则读者会一直带着这项自行填补的信息阅读下去。

上述的概念牵涉到认知心理学的几个名词,如基膜(Schema)和剧本(Script),但是那个太学术性了,在此我用圆饼图来说明好了(姆哈哈其实是因为我不是很懂认知心理学啦)。将一个场景画成一个圆形,所有构成的信息以A1, A2, A3, A4, A5……An-1, An的扇形来表示(喂喂喂前面那个底迪不要给我打呵欠!),并将叙述中有明白写出来的、已知的信息涂上红色,其它部分留白,假设情况如下图所示:

假设A2, A5, An三项是这段场景的叙述中,隐瞒没写出来的信息(例如人物的穿著、心理状态、四周对象的配置等等),那么,为了不要对场景有理解上的障碍,这时读者会怎么做呢?他们会用自己认为最合理的、最符合这段场景一般状况的信息,在脑海中填补这三块空缺。如果这三项认知分别为B2, B5, Bn,那填补(涂上橘色)过后的场景就会如下图所示:

至于A2, A5, An和B2, B5, Bn是否会相同?意即,实际的信息和自行填补的信息是否会一模一样?用屁股想就知道当然不可能。但就一般阅读的情况而言,这两组信息是否相等并不是很重要,因为作者没写出来的信息,都不会对场景的理解有多重大的影响。
除非是发生在推理小说上。
推理小说为了布局,作者经常会在叙述中,对读者隐瞒一些重要的信息,而这些信息经常是破案的关键。当然这样也还好,因为读者不知道的,书中的角色往往也都不知道。然而,如果是不公平的隐瞒……

1. 当隐瞒的信息具有重大意义。
2. 而且是只有让作中角色知道,读者却不知道的信息。

满足上述两种情况,就是不公平的隐瞒。而且这种不公平的隐瞒,经常被叙述性诡计大量使用,成为其主要手法之一。
在叙述性诡计的情况下,作者为了欺瞒读者,经常会大量隐瞒一些琐碎的、看似不重要的信息,因为看似不重要,读者也不会意识到作者有所隐瞒,这时就会进行自行填补的动作。结果这么一来,错误的信息大量累积,如果这些错误的信息碰巧又能完美契合,让读者建构出一个虚伪的真相的话,叙述性诡计就成功了。
接下来简单说明一下误导的手法。
上面提到读者会用自己认为最合理的、最符合这段场景一般状况的信息,在脑海中填补,这「最符合场景的一般状况」其实就是人的一项习性,叫做先入为主(preconception)。至于如何利用一些旁支的信息,让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想法,就是误导的精髓所在。简单来说,就是「用既有的营造出假的」。

误导就是利用已知的信息(圆饼图的红色部分),让读者在未知的部分因为先入为主的印象,填补错误的信息(圆饼图的橘色部分)。


大家还记得上一章拉面的例子吗?当看到一个人在吃拉面,大多数人瞬间就会用自认为最合理的、最符合这段场景一般状况的信息──亦即「那碗拉面是热的」──在脑海中填补。此时,「拉面是冷的」是广告有所隐瞒的部分,至于在一旁燃烧的香烟烟雾,就是用来误导的信息(当然,此时也必需隐瞒香烟的存在)。虽说没有香烟或许可以欺瞒到大部分人,但有了香烟烟雾的误导,更可以让观众深信「那是一碗热腾腾的拉面」这个虚伪的真相。
说到这里,隐瞒与误导的内容就算完结了。如果大家有任何听不懂或有疑惑的地方,那就算啦我都讲得快累死了听不懂我也没办法欢迎提出来讨论哟。
最后我们来个临去秋波吧,当作今天专栏的结尾。
麻烦请大家再回头看一开始那段,关于宠物先生停车去买棒冰的场景描述,请大家仔细看、用力地看,试着去思考这段场景哪些信息是有说出来的,哪些信息其实是没说出来,但你不知不觉在脑海中自行想象的?
如果你觉得对于这个场景的「已知」和「未知」已经相当清楚了,那就请进行下面这两组问题,看是否对这个场景会有不同的认知。

1. 宠物先生的牛仔裤后口袋里放的是什么呢?猫圣代认为是钱包,然而,她实际看到了没有?宠物先生出店门后边吃棒冰、边抛掷的十元硬币真是找来的钱吗?叙述里有描述任何店员找钱的场景吗?宠物先生的那枝棒冰真的是用「买」的吗?有没有可能猫圣代的想法是误导,宠物先生抛掷的十元硬币也是误导,场景的真实情况是宠物先生拿着牛仔裤后口袋里的某样东西,以不正当的手法向店员取得一枝棒冰和十元硬币呢?
2. 宠物先生在下车前瞄的那位坐在驾驶座旁的女子,是猫圣代吗?叙述里有提到猫圣代在车里面吗?车里的那个女子从头到尾有思考或发言吗?这有没有可能是猫圣代坐在自家座椅上,透过路边监视器观察宠物先生载着搭讪后杀害的女性,路边停车购买棒冰的场景呢?

那个,底迪不要对上面两个可能的状况吹毛求疵啦!干嘛一直问我「为什么宠物先生拿枪进去便利商店,只抢了一枝棒冰和十块钱?」、「宠物先生为什么会对一个死人讲话?」之类的问题。这些都是可以硬凹解释的嘛,至于要怎么解释就不是我的责任啦,我只是提供范例而已。
真的想要听解释?唉好吧,比方说,宠物先生本人是个彬彬有礼的犯罪者,即使是抢东西也不会造成对方困扰,即使杀害对方也会尊重对方的尸体并问候之……类似这样的设定。不过这样解释应该会被大家丢香蕉皮吧,唉哟……喂喂,底迪你干什么,别丢东西上来!唉哟……那么大家,我们下次见!别再丢了啦……唉哟……


【关于叙述性诡计这回事……④特殊叙事体:见到场景变换就开枪】

一镜到底的影片比较不容易造假,然而也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上次详细说明了隐瞒与误导的手法,虽然大家听完之后,可以理解它们对于叙述性诡计的重要性,然而,距离实务方面的阶段──即如何运用这些技巧──仍有段距离。因此,这次就让我稍微透露一些实际操作的方式吧!不过呢,嘿嘿嘿……台下的底迪们听好啰,之前我讲的内容可说完全没什么危险性,但接下来就不太一样啰,我要把警语贴出来了:

(警告:以下内容含有大量色情或暴力的文字叙述,未满十八岁者请勿阅读叙述性诡计实际使用方式的描述,推理初学者或对诡计敏感者请自行斟酌是否阅读。)

我猜,就算我贴了警语,也没什么人会就这么离开……果然,各位底迪胆子都很大嘛(汗),那接下来我就如各位所愿,尽情地爆雷吧小心翼翼地介绍这次的主题,也就是场景变换与叙事体吧。
让我们稍稍回顾一下关于隐瞒与误导的内容。上回提到,叙述性诡计经常会对读者以不公平的方式大量隐瞒信息,再利用误导手法,使读者自行填补那些被隐瞒的事物,藉以扭曲读者对剧情的认知。这些被隐瞒的信息,可以小至角色的特征、穿着、四周的景物,可以大到整个场景的时空与脉络,甚至是省略某段重要的剧情。
没错,连剧情省略都可以是一种隐瞒的手法,而且还经常被叙述性诡计所使用。一般而言在小说(或影像)的叙述中,剧情的描述通常是连续的,叙述焦点通常会集中在同一些人身上,场景也通常会集中在一个地方,如果要将焦点转移至另一些人或是另一处、另一个时空,那么就势必得作场景的变换,在影像上就会用分镜,在小说中就会伴随着章节的递移。
然而,场景一变换就会造成剧情的不连续,在衔接的场景与之前的场景之间究竟是否有发生什么事,读者(或观众)是不会知道的。各位请看以下的范例:

(第一章结尾)
……
「喝啊!」眼前的巨汉大吼一声,倏地就是一阵扑来。
宠物先生往左边一闪身,巨汉扑了个空,因重心不稳而跌倒在地。
此时,宠物先生瞥见角落玻璃瓶反射的光芒。他调整自己紊乱的呼吸,抡起玻璃瓶,对着正要起身的巨汉头部就是一阵重击。
一定要干掉他,然后从这里逃脱──宠物先生脑中只有这个念头。

(第二章开头)
宠物先生从床上惊醒,脸上仍残留些许冷汗。
昨晚发生的事仍历历在目,那巨汉满脸鲜血,死前双眼暴睁的表情,彷佛还残留在他的视网膜上,挥之不去。
脑中的记忆似乎也只停留在巨汉死亡的那一刻,之后他从现场逃回家里,这段时间沿途看到了什么,有没有被人目击等等,他全都不记得了。
……

底迪,就跟你说这只是范例,不要期待后面有什么精采大结局啦!听故事魔人退散!!!咳咳咳……总之,请各位看完以上文字后,思考一个有趣的问题:巨汉真的是宠物先生杀害的吗?
我想聪明的各位一定明白这个问题的用意。没错,第一章到第二章因为场景的变换,省略了一部分剧情,然而因为第一章结尾描述宠物先生试图杀害巨汉,第二章开头又提到巨汉在宠物先生眼前死亡,所以读者很容易推导出「宠物先生杀害了巨汉」的结果。很明显这个推论是不一定成立的,因为很有可能宠物先生只是把巨汉敲晕,随后突然另外有人到场杀害了巨汉,宠物先生只是在一旁目击而已。在这个例子中,这段佚失的剧情就是被隐瞒的部分,而前述的两项造成读者错误推论的叙述,则是一种误导。
有时,场景的变换用在叙述性诡计上,目的并不只是隐瞒剧情而已,有些小说的场景变换,经常是其叙述方式(叙事体)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因为小说本身的叙事体之故,而不得不在某处转换场景──当情况变成这样时,可以用的技巧就更多了。以下就向各位介绍三种较常用的叙事体:

1. Cross-cutting:

这是一个电影术语,意为两个时空不同的场景交替转换呈现,套用在小说上,就是指双叙事线或多叙事线并行的叙述方式。这种叙事体相当广泛被使用,因为可以藉由叙事线的变换营造紧张、悬疑感,而且通常这些叙事线在故事后盘会产生交集,交会的过程也会给予读者期待感。只不过,如果是推理小说用了这种叙事体,理由应该不会那么简单(笑)。
除了前述的隐瞒剧情之外,不同叙事线间的关联性也经常被用作隐瞒与误导的素材。比方说,读者认为叙事线A与叙事线B的某个人物有特定的关联,但其实没有(或是关联不是读者想的那样);反之亦然,以为没有关联却产生关联的例子,也同样能造成相当的意外性。
其实对叙述性诡计稍为熟悉的读者,大概看到多叙事线的推理小说都会心生警戒。原因无他,因为太多叙述性诡计作品使用这种模式了,而且超级好用。我所读过的叙述性诡计作品中,Cross-cutting的比率就占了一半以上。

2. Cutback:

就是倒叙法。在这里不是指Inverted Detective Story(倒叙推理,主要以犯人为视点描述的推理小说)哦!而是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突出的精彩片断提到前面写,然后再按事件发生、发展的顺序叙述,类似这样的叙述方式。目的有很多种,比如把事件的结局提前,塑造悬疑感;或是写当前的情况,再回忆过去的情况,以形成鲜明的对比,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然而在此种方式下,剧情的流动并不是单纯地随章节由前往后递移,因此若不叙述清楚的话,读者很容易搞错某个章节与其它章节的顺序关系。但叙述性诡计正是利用了这点,刻意隐瞒章节的时空背景,将事件的叙述顺序,不依照发生时间来混乱拼凑,呈现给读者一种时空的错觉效果。
比如说,一部作品由ABCDE五章构成,读者以为A是倒叙法提前叙述的事件结局,但最后才发现B才是结局。类似此种的误导方式,也经常被用在叙述性诡计上。

3. 作中作(在影像中则称为剧中剧):

此种叙事体是一种后设形式(Meta-fiction),简单来说就是「作品之中还有作品,小说之外还有小说」。例如作者在作品A中塑造一位作家角色,写了另一本书B,并把B的部分内容写出来成为小说的一部分,我们就可以说B是A的「作中作」。当然,这种关系可以无限循环下去,作者可以在B中再塑造另一位作家写了一本书C,这就变成了「作中作中作」。此类还有许多变体,比如小说中出现手记、日记、书信等内容,也都算是一种作中作的形式。
这种方式可以隐瞒与误导的素材就更多了,因为结构本身很复杂,所以会让读者造成一种层级错乱的感觉,里层的时空最后变成外面(读者以为是C层级的剧情,最后真相揭晓是B层级),或是外层的时空突然又转回里面。此外还有外层作品与内层作品的人、事、物的关联性,同样也是隐瞒与误导的对象。
另外,因为作中作本身是由作中角色写出的,因此可以作为向读者提供错误信息的工具,关于这一点会在以后谈到「叙述性诡计的误导可否含有谎言」的议题时,详细解释给各位听。

叙事体当然不是只有以上三种,更有趣的是,一部作品也不见得只能用一种叙事体,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叙事体,可以使该部作品的结构更加复杂,诡计也更为难解。此外还有更可怕的一点,那就是叙事体本身也可以作为隐瞒的对象;换句话说,开头以为是顺叙,到最后才发现是倒叙的作品,或是最后才点明某章节是作中作的作品,实际上是存在的。
想象下面这个例子:一部作品由ABCDE五个章节组成,每章代表一段场景。读者在读到最后一章E之前,都以为事件的发展是按照ABCDE的顺序发生,但到了最后一章真相揭晓时,读者才发现原来C章的场景是存在于廿年前的时空,而B章实际上是C登场人物写的作中作……
如何,很难想象会有这么复杂的叙述性诡计吧?但事实上就是有。
关于场景变换与叙事体的说明就到此为止。在上述内容中,提到许多隐瞒与误导的施加对象(如人物关联、时空、作中作层级等),下次就来针对这些作统整性的详细说明吧。下次见啰~

关于这篇文章,宠物先生两年了都没有写后文,所以大家见谅=-=



附录二:下面推荐一些有关叙诡的优秀作品
        ※知道是叙述性诡计作品,有概率降低阅读体验。

《罗杰疑案》阿加莎·克里斯蒂,开辟了叙述性诡计的先河。
《咚咚吊桥坠落》(《推理大师的恶梦》) 绫辻行人
《十角馆杀人预告》 绫辻行人
这本是行人的处女作。东乡先生说其最爱的就是这本《十角馆杀人预告》,认为是行人“馆系列”里面最出色的一部。大部分原因就当属其中对叙述性诡计的精彩表现。
《樱的圈套》(《樱树抽芽时,想你》)歌野晶午
《恶梦叙述者》河狸
这篇文章是河狸向绫辻行人的《咚咚吊桥坠落》致敬之作。
《策略师》MOLY
《谁谋杀了白雪公主》Kenshin(宁夜)
此文也是小欣向《咚咚吊桥坠落》致敬的一篇作品,结合《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童话故事,再融入了一些自己的东西。
《柳树抽芽时,想你》河狸
河狸向歌野晶午的《樱树抽芽时,想你》致敬之作。
《天堂早班车》梅庭芳
与众不同的梦幻系推理小说来自梅庭芳的天堂早班车。从天而降的班车,神秘地出现又神秘地消失,贯穿全文的叙述性诡计充分利用了读者的心理盲点,因此作者在开篇就自信满满地敬告读者:本文采用了叙述性诡计。
《剪刀男》殊能将之
第十三届梅菲斯特奖获奖作品。比起其他的叙述性诡计小说来,殊能将之用的是一种更为成熟的方法,他的作品不多,但以强烈的个人风格及幽默的语言取胜。
《向日葵不开的夏天》道尾秀介
道尾秀介的出道作,和一般的叙述性诡计比起来揭破真相时给人的崩坏感更为严重,可以视为是叙述性诡计发展的新方向之一。
《犯罪红线》宠物先生
《二重身宫》雾舍巧
《死了七次的男人》西泽保彦
《雨夜庄谋杀案》林斯谚
《倒错的轮舞》《倒错的归结》折原一
折原一是日本推理界善於运用“叙述性诡计”的代表作家,有“敍述性诡计之王”的美誉。他的许多作品都运用了叙述性诡计,但即使读者事先知道这一点,也常常到最后才能知晓谜底。
《侦探一上来就死了》苍井上鹰
作为一部关于叙述性诡计的小说,这本书在读者开始阅读之前就已开始了误导,结尾处一波三折,能起到意外的效果。
《首无作祟之物》三津田信三


优秀作品详细介绍:

一、《倒错的死角》
倒错的死角是日本被誉为“叙述性诡计之王”的折原一的小说作品,由新星出版社于2011年10月出版,《倒错三部曲》之一。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名翻译,自从对面新搬进一位妙龄少女,就勾起了他无限的偷窥欲望。只要她不关窗,他就能将室内看个一清二楚。 他一边翻译一边偷窥,并将偷窥到的情节写进日记。

版本一
我是一名翻译,近日来我家对面新搬进一位妙龄少女,她勾起了我无限的偷窥欲望。只要她不关窗,我就能将室内看个一清二楚。
我一边翻译一边偷窥,并将偷窥到的情节写进日记。只不过,对面屋里发生的一切越来越诡异,我嗅到了罪恶的气息……

版本二
我初来东京,现独居在某公寓的201室。东京生活新鲜而有趣,我将这一切全都写进了日记。目前我的工作和恋情都在稳步发展,只有一点不顺心——总觉得有人在偷窥我。
我必须做点儿什么,报警不足以解我心头之恨!

折原一1951年出生于埼玉县久喜市,早稻田大学第一文学部毕业(和江户川乱步校友),曾任职于日本交通公社,后转职为旅游资讯相关的编辑及写作职务,1988年首先创作了本格推理短篇集《五具棺材》(出库版时加多两篇成为了《七具棺材》),同年(1988)再以《倒错的死角》成为首部入选"鲇川哲也与十三个的谜"的作品,随后于翌年(1989)的《倒错的Ronde》(Ronde=轮舞曲)也入选了第三十四届江户川乱步赏的候补,同年也发表了黑星警部系列的首部长篇作品《鬼来吹法螺》(后改名为《鬼面村杀人事件》),1995年更以《沉默的教室》获得了第四十八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赏。
折原一的作品风格大致可分成三个类别(与创作时期无关),首先是气氛较为轻松幽默的本格推理,以黑星警部系列作品为主,如1989年的《鬼来吹法螺》及1990年的《猿岛馆杀人事件》等。其次是一般的严肃本格解谜推理,作品包括1991年的《丹波家杀人事件》及1994年的《望湖庄的杀人》等。但最主要的,还是他最擅长的叙述性诡计创作。从《倒错的死角》、《倒错的Ronde》到《沉默的教室》,其他的还有1993年的《异人们的馆》及1996年的《漂流者》等,以叙述性诡计为要点的作品总数已超过二十部。在所谓叙述性诡计推理小说中,作者利用文章构成的技巧与读者的错觉,从而对故事中某种要点产生出错误的理解,直到结尾部分作者才再把真相说明。虽然有很多作家不爱使用叙述性诡计,即使有个别作家创作这类作品也只会是偶一为之,但折原一却刚好相反,叙述性诡计的运用早已成为了他的标志。


二、《鸦》

本文内容因述及《鸦》核心情节与谜底,建议未读过《鸦》的读者先读毕故事内容再阅读本文,以免影响阅读乐趣
文:宠物先生

麻耶雄嵩的作品终于在台问世了,而且打头阵的还是《鸦》这部写了原稿用纸928张的超级大作。
对于台湾的重度推理迷而言,麻耶雄嵩可说是耳熟能详,却是除了《推理》杂志155期中的一篇短篇〈诱饵〉(原名:〈彷徨的美袋〉)之外,无缘窥其风貌的作家。对他的了解大概仅止于他是继绫辻行人、法月纶太郎、我孙子武丸之后的京大推研出身作家,并且作品风格非常前卫,具有强烈的“破坏”性质。也就是说,他绝不是一个谨守推理小说规范,作风古典的创作者。
一九九一年以《持翼黑暗──麦卡托鲇最后的事件》出道的麻耶,之后陆续发表了《夏与冬的奏鸣曲》、《痾》、《不凑巧的雨》等长篇,与短篇集《献给麦卡托与美袋的杀人》,并于一九九七年发表本作《鸦》,在该年由原书房主办的“本格推理Best10”排行榜中,拿到了第一名的殊荣。
尽管跳过了先前的脉络,直接让这部评价相当高的作品与台湾读者见面,然而读者们仍能从《鸦》的内容中,领略大部分麻耶式推理的风格,与其具有破坏性的本质与精神。

●古典的设定、破坏性的真相

如果有看过麻耶首作《持翼黑暗》文库本文案的人,一定都会注意到第一句:“无头尸体、密室、苏醒的死者、附会杀人……。”这对于本格解谜推理的重度爱好者而言,可说是极具魅力的组合,作者本着对本格推理的热爱,将许多古典元素置入这部出道作中,形成华丽的推理飨宴。
相较之下,《鸦》在古典的元素与诡计上并不若《持翼黑暗》那般丰富,但多了舞台设定、气氛与“隐性”谜团的魅力,相较之下可说毫不逊色。尤其是承继前几作的风格,融入了大量炫学(薪能文化、炼金术、阴阳五行思想)以增强背景设定的作法,对于谜团与故事性并重的读者,是可以给予极大满足感的。
案件的舞台是架构在“野户”这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孤绝之村,村民们信奉着由现人神“大镜”所支配的宗教,被禁止登上四面环绕的群山,也因此无法离开村庄。主角珂允为了追寻弟弟襾铃死亡的真相,便寻找这个弟弟曾造访过的地方,最后因为大群乌鸦的袭击而误打误撞闯入这里。接着,便是在村内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如此类似横沟正史的乡野设定,一来用于心理上的气氛营造,二来塑造警方无法出入,相当于广大封闭空间的无法地带,如此的“实用性”具有浓厚的古典意味。
舞台虽然如此古典,围绕故事的谜团却融合了正统与前卫。一般来说,连续杀人的主要谜团即为“找出凶手”,而在主角侦查过去的案件中,也浮现了“无足迹杀人”这种传统的不可能犯罪。另外还有一些谜,如夜半后院传来的哭声之谜、大镜的真面目之谜等,是属于外显却并不特别强调的谜团。表面上看来,这是一部具古典型式的正统推理小说。
然而,最后却出现了相当前卫的设计,亦即结局突然揭示的两个“隐性”谜团──村民与鬼子的特征与不同处,以及最后的最后,麦卡托鲇如蜻蜓点水般述说几句,留下错愕不已的读者那几近浑沌的事实:主角珂允的身世真相。两个真相都极具破坏性。以下就前者稍作说明,后者容后再述。
主角珂允在最后揭示了一项事实,那就是村民中除了大镜本人与鬼子之外,每个人都罹患了先天性的辨色障碍,在他们的眼中,红色与绿色都是一样的(应该就是俗称的红绿色盲),他们甚至并没有“红色”的概念。这个真相可说是相当大胆的设计,因为就常识而言,是很难会发生的。一般类似作品的诡局通常是使用“主角其实是侏儒”、“A与B其实是连体婴”这种“故事中少数人具有特殊性征”的真相。像这种大多数人,几乎全村都患有色盲的剧情,是极端跳脱现实且很少会被使用的。
不过这正是作者设计这个封闭空间的另一个理由。这么多年以来,村民都谨守大镜的教诲而没有离开村庄,若假设这期间也没有外来人士的基因混血,那色盲的基因就会被一直保留下来,仅由极低的机率生出没有色盲的大镜,或是鬼子。孤绝之村的这项设定,多少强化了真相的合理性。
而且,作者还用了“男童橘花眼中的夹克颜色”、“菅山树林的红色枫叶”等作为伏笔,兼顾公平性与意外性。因此虽然该真相极具“破坏”本质,仍在推理小说既有的规范之内。

●史上最邪恶侦探·麦卡托鲇

另一项破坏,笔者认为在于这个系列的侦探角色──麦卡托鲇。
一般读者初见这位侦探时,会留下印象的恐怕还是他的造型。这位身着燕尾服,手拿黑色手杖,头戴大礼帽的侦探,一副西方绅士的派头,走在路上显得非常突兀。在《鸦》这部作品中,读者看到的是主角珂允眼中的麦卡托:稍嫌冷漠且无机质、不容他人怀疑的口吻,来无影去无踪,早就知道一切的天才型侦探。此外,随着故事的进展,麦卡托与龙树家的渊源,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也逐渐从他口中道出。如果是读过《持翼黑暗》的读者,一定会对这段剧情产生共鸣。
事实上,作者在出道作《持翼黑暗》还安排了另一个古典论理型的“名侦探”木更津悠也,作为麦卡托的对决角色,并在后续作品也有出现,也推出了个人短篇集。然而同为系列侦探的木更津,因为作风较为传统,因此在读者的人气上一直比麦卡托略逊一筹。
到底这位燕尾服侦探有什么特质,足以吸引读者们的目光?
读者或许会埋怨,在本作中对麦卡托的著墨并不深,其实在过去几部麦卡托登场的长篇中,读者能见到他身影的次数也少得可怜。《持翼黑暗》一直到了中后半段才登场,《夏与冬的奏鸣曲》更是只在终章出现寥寥数页而已,到了《鸦》,视点也一直聚焦在珂允身上,麦卡托只现身出来跟主角讲几句话,对于麦卡托如何查案则完全没有描述,仿佛他是到了现场后突然得到天启,然后就知道真相了。
麻耶设定的麦卡托鲇,正是拥有这种比安乐椅神探还厉害的破案能力,对自己的推理怀有不容他人置喙的绝对确信,而实际上他也是经常置身于案件之外,犯人所设下的骗局对他完全没影响。因此他自称“铭侦探”,其意为具有历史的里程碑意义,能让世人永远“铭”记在心的侦探。另外,在短篇〈小人闲居为不善〉(收录于《献给麦卡托与美袋的杀人》)中,麦卡托在一开头就这么说:“真悲哀啊,基本上我并不是以长篇为取向的侦探。”其意为自己往往到了现场没多久就破案了,根本不需要长篇的篇幅。与其说是自嘲,不如说是绝对的自负。
更令人颤栗的是,他并不算是一个“正派的侦探”!在《献给麦卡托与美袋的杀人》中,读者可以见识到他对自己的助手──美袋三条所施加的恶劣行径,和其自身的古怪性格。这部短篇集鲜明地描绘了这位亦正亦邪,具破坏性的“铭侦探”。然后,在本作《鸦》的结尾,与其说他像京极堂那样,是专职于解开浑沌谜团的“净化”工作,毋宁说他更喜欢制造浑沌,将已渐趋明朗的事实再打入黑暗。
“我刚刚所说的,只是你为了自我满足而在自己脑中建立的理论……你真正的弟弟已经在十五年前被杀了。不是吗,樱花先生?”这句侦探的话语看在不知情的读者眼中,有如遭遇一阵重击。珂允就是樱花?那弟弟橘花难道就是襾铃?咦,可是十一岁的小男孩橘花不是和廿八岁的珂允在村子里相遇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麦卡托鲇最后什么都没有解释,只是邪恶地笑看不知所措的读者。

●“破坏性真相”的真相?

这部作品由三个视点的故事线构成:主角珂允的视点、橘花的视点,以及樱花的视点。其中珂允与橘花的视点是同一时间并行的,而樱花的视点则存在于十五年前,当时樱花──也就是珂允──只是个十三岁的小男孩,而橘花当时还没出生,十五年后(当时橘花十一岁)才与珂允两人相遇在野户村。
换句话说,橘花和樱花两人并没有任何关系。麻耶在过去的作品中经常使用特殊的命名,这次利用了该手法,首先定出珂允和襾铃──亦即旧约圣经中的Cain(该隐)和Abel(亚伯)──这两兄弟的名字,然后将橘花与樱花两个角色置于其后,再用看似衔接的剧情,让读者误以为两人是兄弟。
十五年前的弟弟(姓名不详),遭到心生嫉妒的哥哥樱花杀害。樱花怀抱着“想成为弟弟”的梦想,逐渐发狂并衍生出弟弟的人格,自此,两兄弟的人格“珂允”和“襾铃”就存在于同一个身体中。珂允持续嫉妒襾铃,也畏惧襾铃扮演着另一个他,将他的东西夺走。这种扭曲的心理在肉体遇见茅子,珂允与茅子结婚后达到最高峰。
“珂允”因为茅子与他的另一人格“襾铃”交好,失意之下决定与茅子离婚。此时人格完全分裂,扮演“襾铃”的肉体来到了孤绝的野户村,成为“庚”以服侍大镜,然而最后却因野长濑的死而并未得到救赎,失意之下回到原来的世界,没想到在那里又被扮演着哥哥的人格“珂允”给杀死了一次,“襾铃”人格至此消灭。之后,珂允为了追随襾铃的脚步来到了野户村。当然,其实他与庚是共用同一个肉体,但因为如麦卡托所言,因为气质不同所以看起来是另外一个人,也难怪村民们认不出来了。
以上就是笔者推测在《鸦》最后的最后,所爆发出主角身世的全部真相。
当然,这种叙述性诡计的伎俩,再怎么迟钝的读者,到了“橘花冲进房屋,告知珂允千本家出事”的那一幕,还是会觉得不对劲(咦,橘花不是被哥哥杀死了吗?)。不过就算察觉到了,要自行组合这种天马行空的真相,还是需要最后麦卡托鲇所说的“樱花=珂允”、“庚只是另一个人格”这两项线索才行……不对,就算知道了,如果没有详细说明还是无法理解吧?然而,麦卡托鲇最后却什么都没说,放任那位悲惨的主角自行沉到河里。像这种留一手给读者自行解决的方法,毋宁是破坏推理小说“结局都要有完整而合理的解释”这条原则。
或许邪恶的人不是麦卡托,而是创造这些破坏性真相、破坏性侦探与破坏性结局的作者──麻耶雄嵩本人吧。

翻自某位日本推理粉丝的文章。这种既不泄书名、又分析得十分到位的叙诡评论,不可多得,故拿来大家共享。译文中保留了出版年和作家的首字母,大家一眼掠过即可,千万不要深思……
作品1-A、1-C、1-E、3-C是国内(包括台湾)已出过的作品,不妨一猜,但最好不要在回贴里说……其他作品中,有多部国内将出(至于出版时间天知、地知,你我不知……),大家千万不要去找原文偷看,我保证你的损失会很大很大……
趁此机会纠正一个错误。我曾经说隐身人叙诡的作品极少,但现在一看其实很多。诚然阅读不够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则是这位粉丝心目中的隐身人叙诡是一个广义概念……
虽然未泄书名,但仍不能保证看后不会影响阅读兴趣,请各位自己斟酌。


附录三:隐身人诡计探讨

本文将列举运用“隐身人”叙诡的作品,并根据实例对此类诡计进行比较讨论。“隐身人”简而言之就是隐藏作品中某一登场人物、使其不为人(读者)所见,是为叙诡中的一个大类。
隐身人叙诡可分三大类:视点人物隐身、倾诉对象隐身、第三者隐身。下面举实例分别进行探讨。

〈视点人物隐身〉
〈概要〉
视点人物指担当故事叙述者或文章记述者的人,这类叙诡就是要让读者感知不到此人的存在。
手法大致可分为两种:1、消除视点人物存在的迹象(下面的“作品1-A”系列);2、将视点人物“逐出圈外”(下面的“作品1-C”系列)。
另外,作为文中用来支撑叙诡的辅助要素,按视点人物与其他登场人物的关系又可分为四项设计:1、物理上的隔离;2、感觉上的隔离;3、心理上的隔离;4、不隔离。

〈作品举例〉
【作品1-A】 (1992年) 日本作家“H”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一人称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物理上的隔离
[说明]
实为第一人称叙述,但通过排除视点人物本身的相关描写(即消除视点人物存在的迹象),伪装成了第三人称客观视点,从而达到隐蔽视点人物存在的目的。然后,文中视点人物与其他登场人物相互隔离——具体而言,是躲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于是形成了物理上的隔离。由此,巧妙回避了可能会暴露叙诡的人物间对话。这一点可说是支撑起整个叙诡的重要设计,值得注目。
进而,因伪装成第三人称视点所导致的内心描写缺失,则依靠多次运用他人的第一人称自白加以弥补;另外,关于物理上的隔离所导致的视点人物移动限制,也利用某些设定掩饰过去了。总之,针对叙诡副产品之一的“不自然感”,作者备好了万全之策。
又及,从文库版所附法月纶太郎氏的解说来看,这部作品应是第一部真正运用“视点人物隐身”诡计的作品。

【作品1-B】 (1998年) 日本作家“N”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一人称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感觉上的隔离
[说明]
将第一人称叙述伪装成第三人称客观视点,这一点与【作品1-A】相同。值得一提的是,文中各登场人物的内心独白冗长无比(或者说是毫无保留的直言),弥补了叙述者内心描写欠缺的问题。
本作有一个特点,即依靠“某项手段”使在场的视点人物不被他人感知,营造出了所谓的“感觉上的隔离”状态。与【作品1-A】不同的是,视点人物可自由行动,故事推进显得更自然。
另外、该作还有一大看点:先行提示了文中的真相(隔离手段、存在隐身人物),直到最后一行才解明是第一人称叙述。

【作品1-C】 (1999年) 日本作家“A”的短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三人称单视点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心理上的隔离
[備考]
“隐蔽视点人物”的情况与【作品1-A】共通,但本作依靠有所变通的诡计得以实现。
作品的最大特点:由于视点人物的身份,使其与文中其他登场人物在心理上隔离开来,其存在虽为人们所认知,但却被当作不在场之人对待。对读者而言,和所谓的“看不见的人”有共通之处,总之是形成了难以意识到人物存在的状态。
再略加详述的话,其实设下叙诡的部分是在作中作,信息经由“外层”部分的“超视点”传达给读者。因此,诡计部分与其理解为第一人称,还不如理解为第三人称的单视点描述更为妥当。但不管是哪一种,由于隐身视点人物本身的相关描写一概没有,所以成了“看不见”的人。

【作品1-D】 (2002年) 日本作家“Y”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三人称単视点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心理上的隔离
[说明]
说诡计本身和【作品1-C】基本相同也不为过,但本作把重点放在了“外层”部分的展开,作中作的“视点人物隐身”叙诡并没有当核心诡计使用。
明确指出是作中作的只有“问题篇”部分,真相的揭示也非“隐身视点人物的出现”,而是采用了在“外层”解明真相的形式,在“视点人物隐身”的叙诡作品中,可称异类。
另外,文中可见到一些细小的改良,相比【作品1-C】更提高了诡计的说服力。具体说明会完全泄底,只好割爱。

【作品1-E】 (2002年) 日本作家“M”的短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视点人物的误认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单视点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心理上的隔离
[说明]
诡计采用了【作品1-A】系列的手法,但视点人物和其他登场人物“心理上的隔离”这一点又与【作品1-C】及【作品1-D】共通。不过,具体手法完全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视点人物是如何被隔离的”本身也是作品的一大关键。
既然只是心理上的隔离,加之对其他登场人物而言视点人物的存在并不是谜,因此与【作品1-C】相同,是在作中作里埋下诡计。进而,本作还采用了在“外层”部分揭示真相的形式,这一点竟又与【作品1-D】共通。
说白了,早在真相解明之前、“问题篇”的最后,作中作的记述者就现了身,但指代时并非用“我”而是用了个“特殊的专有名词”,故而也可以解释为第三人称单视点、而非第一人称。由于采取了这样的手法,导致无从知晓这人究竟是谁。换言之,诡计本身还有“让读者把作中作里出现过的人物误认为记述者”的意图。

【作品1-F】 (2004年) 国内作家“M”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的部分隐身+视点人物的误认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一人称(有内心描写) → 第三人称单视点(有内心描写)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不隔离/物理上的隔离
[说明]
同【作品1-A】,叙述中省略“我”从而将第一人称伪装成第三人称,但是由于叙述中有内心描写(即“非客观视点”),所以明显存在视点人物。非但如此,原本视点人物就作为登场人物中的一个已提示给了读者;即便是文中,在大部分场合下,此人也并非处于和其他登场人物隔离的状态。换言之,诡计的目的不在于通篇隐藏视点人物的存在。
诡计的主要目的是视点人物的误认——把“人物X的第一人称叙述”伪装成“人物Y之视点的描写(第三人称单视点)”。所以,应该说作品采用的手法是视点人物的部分隐身,即在“某些场合”隐藏视点人物(人物X)的存在。
具体而言,就是描写一些明显不可能有人物X存在的场面,从而使视点人物(人物X)与被描写的对象(包括人物Y)在物理上隔离。关于此种状态下如何做到人物X的第一人称描写,作者也有巧妙设计。

【作品1-G】 (2006年) 欧美作家“A”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的部分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一人称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不隔离/物理上的隔离
[说明]
国外作家的作品,原是英文。所以很想知道,把第一人称伪装成第三人称客观视点的部分,原文是怎么处理的。
和【作品1-F】相同,第一人称视点人物的存在已向读者和其他登场人物明示,大部分场合下并非处于和其他登场人物隔离的状态,也是在“某些场合”将视点人物物理地隔开、造成其不存在的假象。不过,在这部作品中,那个视点人物的部分隐身才是诡计的主旨。
由于是国外作家,知道【作品1-F】的可能性很低,但有趣的是:为了在视点人物被隔离的状态下推进故事,所用的诡计竟都和【作品1-F】共通。

【作品1-H】 (2006年) 日本作家“M”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一人称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物理上的隔离
[说明]
所设诡计属于【作品1-A】系列,视点人物与其他登场人物物理地隔离这一点也和【作品1-A】相同,只是本作中视点(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移动。
有趣之处在于文中被隔离的视点人物究竟身在何处,感觉相比“视点人物现身”,“从哪里出现?”反倒更具强烈的悬疑性。

【作品1-I】 (2007年) 日本作家“M”的长篇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第三人称单视点/第一人称 → 第三人称客观视点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心理上的隔离
[说明]
诡计属于【作品1-C】系列,也是在相当于作中作的部分设下叙诡。但引人注目的是:作中作方面(此处略去N字),进而“外层”部分处于(此处略去N字)的状态,和【作品1-C】及【作品1-D】中所见的“类型”大相径庭。
另外,揭示真相时(此处略去N字)也是史无前例,依照叙诡的原理,此种形式原本全无可能。其实,除了作中作,另有一处——即在“外层”部分也设下了“视点人物隐身”诡计(【作品1-A】系列的诡计),形成双重构造,并因此营造出了独一无二的妙趣。
(搞“略去N字”绝非噱头,大家一定不要手贱去看原文,否则损失实在太大。我保证这本书国内一定会出,请耐心等待。)

【作品1-J】 (2009年) 日本作家“Y”的长篇
注意:关于这部作品,即便事先只知道手法的概要,恐怕也会大大损害阅读趣味,所以略去[人称?视点的伪装]这一项内容。
[叙诡目的] 视点人物隐身
[人称?视点的伪装] 略
[与其他人物的关系] 感觉上的隔离
[说明]
从视点人物和其他人物处于感觉上的隔离等要点来看,诡计的基本部分与【作品1-B】共通。
这部作品的最大特点在于“强力误导”,是其他同类作品中鲜见的。通过(此处略去N字)的手法,正常阅读下,根本想不到其中还隐藏着视点人物,十分美妙的设计!

〈倾诉对象隐身〉
〈概要〉
隐藏与叙述者相对的听者的叙诡手法。
为了伪装成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在向读者说话,其基本手段是:在人们认为文中不存在可能成为听众的登场人物的情况下,展开叙述。
和其他手法不同,难以成为核心诡计,另外也因为很难生出变化,老实说算不得非常有趣,也想不起多少例子可供列举。

〈作品举例〉
以下,从使用〈倾诉对象隐身〉诡计的作品中,举一个特殊的例子。

【作品2-A】 (2000年) 日本作家“T”的长篇
[与第三者的关系] 物理上的隔离
[说明]
也有其他登场人物,乍一看是非常普通的故事。第一人称的叙述文中出现了“你”这一称谓。由于不是对话,所以很难认为这是对其他登场人物的称呼,从而使人误以为是在和读者说话。
文中,和【作品1-A】系列一样,隐身的倾诉对象被物理地隔离,不光是读者,连叙述者以外的登场人物(第三者)也处于无法认知其存在的状态。
严格来讲,不能说叙述者的话传达给了对方,所以也很难说诡计是否成立,不过倾诉对象的存在被揭示时的场面效果极佳,可称得上是非常有趣的诡计吧。

〈第三者隐身〉
〈概要〉
隐藏以第三人称记述的人物,此人物既非叙述者、也非倾诉对象。
叙诡手法以“人物误认”——读者把关于隐身人物X的描写误认为另一人物Y的描写——为中心,但根据重心偏向“人物误认”还是“人物隐身”,又可分为“为了误认的隐身”和“为了隐身的误认”两类。
其一,“为了隐身的误认”主旨是隐藏人物X的存在,作者把人物X的描写尽可能减至最少,只求能向读者保证此人在文中登过场即可;进而,通过使读者将其误认为“人物Y”,消除人物X的存在感。
其二,“为了误认的隐身”主旨是让人物X成为另一人物Y的替身。因此关于人物X,文中会做一定程度的描写,以求营造出其身为登场人物的存在感,并在此基础上使读者将其完全误认为另一人物(Y)。结果就造成了人物X并不存在的效果。
由于必须让读者接受“隐身人物X确在文中出现过”,不少作品会在文中揭示隐身人的名字(不过毕竟不能给出全名……)。如何处理隐身人的名字从而使诡计成立,也可说是此类作品的一大看点。

〈作品举例〉
【作品3-A】 (1990年) 日本作家“T”的长篇
[目的与手法] 为了误认的隐身
[叙述的形式] 第一人称
[伪装] (与视点人物相关的)人物的误认
[隐身人的名字] 文中有揭示
[说明]
全文主要由“人物X的第一人称叙述部分”(下文略为X部分)和“人物Y的第一人称叙述部分”(下文略为Y部分)构成。诡计主旨是将“X部分”的叙述者(人物X)误认为“人物Y”,即叙述者误认。然后,为了支撑这个目的,又设下机关,使读者把其他登场人物关于“人物X”的话语也误认为了“人物Y”。换言之,其他登场人物眼中的人物X和人物Y,在读者的视点中混为一体、全被认作了“人物Y”。
但是,在人物X与人物Y直接发生联系(如交谈等)的场合,无论是“X部分”还是“Y部分”,都会形成叙述者与对接方的关系,自然很难再把两人都误认为“人物Y”。于是,作者就在人物X和人物Y之间加入了另一个角色,使读者把“人物X-人物Y”之间的接触误认为“人物Y-人物Z”之间的接触。

[【作品3-A】的人物误认示意图]
X部分    真相   誤認
叙述者   人物X → 人物Y
对接方1  人物Y → 人物Z
对接方2  人物Z → 人物Z(认知正确)

Y部分    真相   誤認
叙述者   人物Y → 人物Y(认知正确)
对接方1  人物X → 人物Z
对接方2  人物Z → 人物Z(认知正确)

如上表所示,各部分中与叙述者相对的一方,不管是人物X还是人物Y,都被误认为“人物Z”。因此,加上前面已说明的“叙述者误认”,实际构成了将“人物XYZ”误认为“人物YZ”的“三人二角”诡计。结果,不单“X部分”的叙述者“人物X”,连同“Y部分”中身为第三者的“人物X”也被完全隐身。
当然,隐身人X的名字在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文中未被明示,但在其他登场人物的言语中出现过,而作者还利用这一点(此处略去N字)补强了诡计。不过,名字本身改换成其他姓名,诡计也是成立的。

【作品3-B】 (1991年) 日本作家“Y”的长篇
[目的与手法] 为了误认的隐身
[叙述的形式] 第一人称(手记)
[伪装] (与视点人物相关的)人物的误认
[隐身人的名字] 文中有揭示(不可替代)
[说明]
与【作品3-A】相同,主旨是人物的误认,但手法完全不同——将第一人称的手记(作中作)里的登场人物X误认为手记的记述者“人物Y”。
首先,采用了与“视点人物隐身”共通的手法——在手记中省略记述者(人物Y)的相关描写。但本作的特点是:文中向读者明确指出,人物Y自己(作为手记的记述者)会在手记中登场。不隐瞒人物Y的存在,欠缺的只是描写,利用这个“空隙”嵌入“人物X”的相关描写,从而在完成人物误认诡计的同时,消去了人物X的存在。

[【作品3-B】的人物误认示意图]
真相     叙述     误认
【人物Y】→ 【人物Y】→ 【人物Y】
言行    (省略)   描写
↑  
【人物X】→ (人物X)→ 〈人物X〉
言行     描写    不存在

隐身人X的名字虽然频繁出现,但事实上其本身就作为诡计的一个要素发挥着作用(所以不可替代)。另外,关于人物X的名字,还设下了一个圈套,可以说诡计安排得周到之极。

【作品3-C】 (2003年) 日本作家“K”的长篇
[目的与手法] 为了隐身的误认
[叙述的形式] 第三人称
[伪装] 人物的误认/其他
[隐身人的名字] 文中有揭示(不可替代)
[说明]
【作品3-A】和【作品3-B】重点是人物的误认,相比之下这部作品的主旨在于人物隐身。而且,不只是把隐身人X伪装成另一人物Y,还兼用了其他手法,这一点也体现了诡计的主旨。
其中一个手法是,让读者误以为人物X的相关描写是在说某样“东西”,而非其他登场人物。光凭这一点就很清楚了,人物误认不过是手段之一罢了。还有一个,利用与登场人物身份有关的误认,使读者以为的现场人数比实际人数要少一个,此手法当然也是与“人物隐身”这一目的直接关联的。
另外,作品还采用了第三人称多视点叙述,通过视点切换产生了与“视点人物隐身”中的“隔离”相同的效果,这一点很耐人寻味。
虽然采用了与【作品3-B】不同的形式,但隐身人X的名字仍然是诡计的一个要素,不能替换成别的名字。

【作品3-D】 (2005年) 日本作家“A”的长篇
[目的与手法] 为了隐身的误认
[叙述的形式] 第一人称(手记)
[伪装] 人物的误认
[隐身人的名字] 文中不揭示
[说明]
和【作品3-C】相同,诡计主旨也是人物隐身。文中不揭示隐身人X的名字也体现了这一点。在第一人称的手记(作中作)中,记述者本人与其他人物虽然使用了不同称谓,但由于人物X的名字概不出现,使误认为“人物Y”变得容易。
考虑到对人物X名字的处理方式,可以说诡计的成立要比其他作品容易些。不过,文中不揭示人物X的名字是与另一个设计相关联的,所以决不是什么简单的手法。


附录四:诡计分析篇

为了提高读者的防范叙诡意识,来讨论下叙诡里都用过或可以用哪些手段,以下分析涉及部分作品泄底,慎入

针对【人】:

一、具体篇:
1)年龄骗局。(《樱树》&《杀戮》)尤其是老年人和小孩子在很多方面很相似,使作者也容易写出相应的故事。也有写得两个人像情侣似的,结果只是很亲密的长辈和晚辈而已……
2)基础体型骗局。身高骗局:让读者误以为某A身材很矮而作案又需要个子高的人完成,从而排除了其涉案可能性……体重骗局:以为是胖子,实际上是瘦子之类……
3)残缺体型骗局。直到文末才点明主人公是坐在轮椅上的人最讨厌啦……这里还包括:独臂、瘸腿、少手指脚趾或多指……
4)外貌骗局。和体型骗局相似,不过集中在头部的叙诡。比如叙述者其实是盲人(很常见的手法)、失聪者、哑巴,或是单纯的五官与众不同,亦或让人以为五官与众不同(参考道尾秀介的《独眼猴》)。另外,发型方面,一直以为是长头发的家伙其实是短发,一直以为有头发的家伙其实是秃头(貌似不光用于叙诡,连普通推理有时候也用到吧?)……偏门的还有:红绿色盲问题、AS症患者、无口面瘫属性等等。
5)性别骗局。又是一个常用的、却经常有效坑人的叙诡手法~不过,习惯了春哥著姐的我们,至少心理上可以接受这样的手段了!毕竟,假小子和娘娘腔也是生物多样性的一种体现啊啊啊啊……高端一点的,比如说通过描写sex场景让人误以为参与的双方是一男一女,其实是同性恋之类也不是不可能……吧?
6)心理疾病骗局。这个诡计防不胜防。比如叙述者经历的其实都是妄想产物……比如叙述者本人以为自己是什么样子,事实却相反……比如叙述者身边的人都是叙述者臆造的。
7)衣着骗局。(参考以下抽象篇里的“身份骗局”)

二、抽象篇:
1)姓名骗局。首先,一个人可以有多个姓名,在A群体中叫一个名字,在B群体中又是另一个名字,并且A群和B群直到最后才知道他们在和同一个人打交道;其次,一个人曾经的名字和现在的名字穿插着出现,明明是同一个人在两个时间段,却给人“两个人在同一时间段”的错觉(想起了《鸦》);第三,一个人还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当着一帮子人的面拥有不同名字!比如身体的一半叫A,另一半叫B。(《断头台城杀人事件》)
2)身份骗局。A和B登场,人们往往通过读到他们的爱好、人际关系和擅长领域而推断出他们的职业或身份,但是……但……是……穿白大褂在医院里到处走动的就一定是医生?配着枪穿制服执行任务的一定是警察?衣服上有粉笔灰戴眼镜经常在学校晃悠的就一定是老师?……人类,你们输了……(《爱丽丝镜城杀人事件》里面有关侦探和非侦探身份的误导也属此列吧?)
3)人格骗局。和具体篇里的“心理疾病骗局”不同,前者是站在叙述者的立场,多出现在第一人称叙述时;这里的人格则是从第三人称叙述的角度出发,站在旁观者立场上看的,比如某人人格分裂之类……
4)立场骗局。这个……算叙诡……吧?就是通过侧面描写使读者以为A和B在完成同一件任务,到文末才发现两人其实是对头……
5)人际关系骗局。这个也爆好用,不过大多是结合具体篇里面的年龄和性别骗局一同完成的。说白了就是误导读者以为两人的关系是A,其实两人是B……

针对【非人】:
(老实说,我觉得这才是叙诡的精髓,嗯!)
一、拟人篇:
1)亡灵骗局。“喂!A不是一直和B一同行动的么?!怎么最后说其实A早就在B出生前死掉了!”这种骗局导致的崩坏性相当大……
2)洋娃娃骗局。“不对呀!A不是一直在和B说话么?还一同侦破案件来着……A还压在C头上……怎么最后说A其实是B的洋娃娃?!”会走路的布小熊、移动的芭比娃娃、以为是主角搭档的美女助手其实只是抱枕—_—……当然,升级版是:主角甚至会对着月亮说话,你就以为他是在对哪个神父忏悔;主角喜欢对着荷花说话,你就以为女主角名字叫“荷”……(太寂寞了)加强升级版:文章里所有的角色都是洋娃娃和玩具!当然一定要是现实主义的,要不就变成玩具总动员了……我构思的是:可以生动描绘象棋之类的棋盘斗争,让读者以为是真有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之类……
3)动物骗局。这个应该也较常见吧!少年侦探团其实是一堆阿猫阿狗会怎样?以前看到过一篇文章,讲的一个老太太和她老伴的幸福生活,到最后才发现她老伴是条圣伯纳犬……
4)器物骗局。较洋娃娃骗局来说缺乏与主角们的沟通,一般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叙述事情,让读者猜测:叙述者到底是怎样的人?最后发现原来是一个书架……(汗)

二、事物篇:
1)物证骗局。小说不同于影视,故事画面是要读者自行想象的。坑人的作者们就是通过误导读者产生想象偏差来导致某些明显的犯案物证就此销声匿迹。比如看一副照片,作者只说照片里的人数,没说性别比例,根据上下文读者会自己推测出一个性别比,但那是作者有意误导……(类似的参考《鸦》里面的颜色问题,当然,那个估计不怎么算叙诡吧?)
2)地点骗局。以为主人公两次在同一地点办事,其实早就坐飞机跨大洋几千公里了,这么一来,由于时差问题,有涉及到了读者对作案时间的误判……这也是经常会有的狗血骗局啊~
3)时间骗局。只是笼统地说着“前天傍晚”或者“大前天午夜”来迷惑读者,其实偷偷把参考时间的定位点“今天此刻”挪位了,挪到了别的时间。由于读者一直默认“今天此刻”为原点,导致整个推理很悲剧地脱轨了……呜呜呜……
4)文字游戏。同音异形字、多音字……好吧,可能大部分人都觉得这不属于叙诡吧?不过确实挺好用,屡试不爽……而且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
5)三观骗局。这个是最阴损的,就是彻底颠覆了读者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恶劣骗局。一般,读者会抱着“作者不会这么写的作者不会这么写的作者不会这么写的”而一路读下去,发现作者真就是这么写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崩坏吧!当然也有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比如大家都觉得那个人坏到无可救药之时,突然点明他其实是卧,可以发现,这个骗局的概念很宽泛,包含了前面讨论的种种骗局。



附录五:

   《绿字的研究》

尼尔·盖曼的这篇作品获得了2004年雨果奖最佳短篇奖,其最大特色是将柯南·道尔和洛夫克拉夫特两人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完美地结合了起来。文中的“古神”源自洛夫克拉夫特“库图鲁神话”中的设定,而主要的出场角色都是柯南·道尔笔下的原班人马。另外,作者还将福尔摩斯时代前后的一些或真或假的故事巧妙地穿插了进去,营造出一种古怪的历史氛围。真实和虚构的结合,侦探和奇幻的交融,或许这就是这篇文章获奖的原因吧。

◆一 新朋友

  在刚刚结束的欧洲大巡演中,海滨剧团曾在诸国君王御前献艺。喜剧与悲剧的融合,华美而生动的表演,为他们赢得了来自皇室的掌声与喝彩。如今,这家享誉欧洲的剧团终于来到了德鲁里街的“皇家宫廷”剧院。他们将于四月在此举办一次短期演出,剧目包括《我一模一样的兄弟汤姆!》、《卖紫罗兰的小女孩》和《“古神”降临》(一出恢弘壮美的史诗剧);全本大戏!门票现已开始出售!
  我相信,它巨大无比。它是潜藏于万物之下的庞然大物,是幽深黑暗的梦魇。这只是我的胡思乱想,付诸文字后便显得荒唐可笑。请原谅,我不是个长于文字之人。
  那时,我正在寻找住所,正是这个原因让我遇到了他。我需要找个人来分摊房租,所以一个我们共同的熟人把他介绍给了我。在圣巴特医院的化验室里,我们刚一见面,他就对我说:“看得出来,你在阿富汗待过①。”这句话让我目瞪口呆。


  【①1878年,英国发动第二次侵略阿富汗的战争。】


  “太神奇了。”我说。
  “不算什么。”这个穿着试验室白色长袍的怪人说道。后来他成了我的朋友。“从你端着手臂的姿势,我能看出你曾经受过伤,而且是非常特别的伤。另外,你肤色黝黑,又有一副军人派头。考虑到你肩膀的特别伤势和阿富汗穴居人的传统,在帝国的广大领地中,很少有其他什么地方会令一名军人饱受日晒和折磨之苦。”
  当然了,这么一说,事情真是简单得出奇。不过,无论什么事,说穿了都非常简单。我当时晒得皮肤黝黑,另外,如他所说,我确实受尽折磨。在阿富汗,无论是神还是人,都那么残暴野蛮,无意于服从来自伦敦或柏林——哪怕是莫斯科的统治,也不准备接受教化。我被派到那些群山之中,隶属于第一兵团。在山地丘陵的战斗中,我们足以与阿富汗人抗衡。但当战火烧到洞穴和黑暗之中时,我们就发现这场战争已经超出常轨,变得让人不知所措,无计可施。我永远不会忘记地下湖那镜子般的水面,更不会忘记那个从水中钻出的东西。它的眼睛不断开阖,低鸣随之响起。这嗡嗡声盘旋而上,仿佛是一大群苍蝇——其规模比整个世界全部的苍蝇聚在一起还大。
  能幸存下来真是个奇迹,但我确实做到了。之后,我带着支离破碎的神经回到英国;可我的肩膀上被水蛭似的东西叮咬过的地方,却留下了永久的烙印——皮肤萎缩,如雾色般死白。我曾是名神枪手,但如今却一无所有,惟有对地下世界刻骨铭心的恐惧还萦绕不去。这恐惧令人焦躁狂乱,让我宁愿从退伍金中拿出六便士去坐出租马车,也不愿花一便士搭乘地铁。
  尽管如此,伦敦的迷雾与黑暗仍旧接纳了我,抚慰着我。因为在夜里尖叫,我被第一家公寓扫地出门。我曾在阿富汗待过,但今生今世再不愿重返斯地。
  “我晚上会尖叫。”我告诉他。
  “有人说我会打鼾,”他说,“另外我起居没有规律,还经常用壁炉架做打靶练习。我还需要起居室来约见客户。我很自私,注重个人空间,还容易感到无聊。你觉得这成问题吗?”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伸出手。我们握了一下。
  他为我们找的房子在贝克街,对两个单身汉来说,这房子绰绰有余。我时常被我这个朋友对于隐私的要求所困扰,也尽量避免不去询问他到底以何为生。不过,仍有很多事一直刺激着我的好奇心。他有不少客人,来访不分早晚。
  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离开客厅,回到自己的卧房,心里不断琢磨着他们和我的朋友到底有什么共同点:单眼浑浊、面无血色的妇人;像是旅行推销员的矮小男子;穿着天鹅绒上衣、身体健壮的纨绔子弟,等等等等。
  有些人时常造访,更多的则只来一次,和他谈上一会儿,便离开这里,走时或者神色困窘,或者心满意足。
  他对我来说,真是神秘莫测。

一日清晨,我们正在共享房东太太烹制的美妙早餐,我的朋友突然摇铃把她叫了来。
  “马上会有位绅士造访,大概四分钟后,”他说,“请再布置一套餐具吧。”
  “没问题,”她说,“我会在烤炉里多加一些香肠。”
  接着,我的朋友又开始读他的晨报。我等待他向我解释,心里逐渐不耐烦起来。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不明白。你怎么知道四分钟后会有一位客人?我没看到有电报或口信之类的东西。”
  他微微一笑。“你没听到几分钟前一辆四轮马车驶过时的咔嗒声吗?它经过我们门前时慢了下来——很明显车夫是在查看门牌——接着就加速驶向玛丽莱博恩路。在那里有很多去火车站和蜡像馆的客人,四轮马车和出租车拥挤混乱。那儿的嘈杂,正是任何一个希望不被注意的人所需要的。从那里步行过来需要四分钟……”
  他看了看怀表,这时我听到外面的楼梯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进来,莱斯特雷德②,”他冲外面喊道,“门没上锁,你的香肠马上就可以从烤炉里取出来了。”

  【②福尔摩斯故事中经常登场的苏格兰场警探。】

  这位被称作莱斯特雷德的人推开门走进来,又轻轻地把门关在身后。“不瞒你说,”他说,“我今天一早还真没找到机会吃点儿东西。我相信自己现在绝对可以应付那些香肠。”他是个矮小的男人,我曾经见过几次,举止做派像个旅行推销员,做些廉价小玩意儿或者独门偏方的买卖。
  我的朋友等房东太太离开房间后,便对他说:“很显然,我看这次的案子一定事关国体。”
  “我的星辰啊①,”莱斯特雷德面色苍白地说,“现在肯定还没有流言传出来。快告诉我没这回事吧!”说完,他就开始“进攻”盘子上堆得满满的香肠、腌鱼片、鸡蛋葱豆饭和烤面包。但我看得出来,他的双手在颤抖。微微地,颤抖。

  【①感叹词,类似于“我的上帝”。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在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说中,“古神”都是自星辰而来。】

  “当然没有,”我的朋友说,“你来过那么多次,我自然记得你那辆四轮马车的轮子发出的吱嘎声:比高音C还尖的G调颤音。而且,如果苏格兰场②的莱斯特雷德警长不能公开造访伦敦惟一的咨询侦探——尽管你还是来了,但没吃早饭——那么我想这不会是什么普通案件。由此可见,它涉及到在我们之上的那些人物,必定事关国体。”

  【②伦敦警察局总部,负责大伦敦地区的治安。】

  莱斯特雷德用手帕从下巴上擦掉蛋黄。我仔细观察着他。这个人和我印象里的警长全然不同,不过话说回来,我的朋友也一点儿不像我印象中的咨询侦探——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也许我们该私下谈谈。”莱斯特雷德扫了我一眼说道。
  我的朋友像顽童一样笑了起来。“不用了,”他说道,“一人不及二人智。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就等于告诉两个人。”
  “如果我妨碍……”我粗声说道,但我的朋友立即示意我安静坐好。莱斯特雷德耸了耸肩。“对我而言,都一样,”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如果你能破这个案子,我就能保住饭碗。如果你也不能,那我就只有等着被开除。
  你只管用你的方法来破案,这就是我要说的。事情不可能更糟了。”
  “历史给我们的教训之一,就是任何事都能变得更糟。”我的朋友说,“我们什么时候去岸沟区?”
  莱斯特雷德扔下叉子。“这太可恶了!”他喊道,“你什么都知道了,却还这样捉弄我!你应该感到羞……”
  “没人对我说过这件事。但如果一名警长走进我的客厅,他的靴子和裤腿上粘了些特殊的深黄色泥渍,而且还没有干,那么,我想请您原谅我就此推断,他刚去过岸沟区霍布斯街的那些寓所。在整个伦敦,只有那里能找到这种颜色特殊的黏土。”
  莱斯特雷德神色尴尬起来。“听你如此推理,”
  他说,“这似乎很容易看出。”
  我的朋友把餐盘推开。“当然如此。”他略显烦躁地说。
  我和我朋友坐着一辆出租车驶向伦敦东区。莱斯特雷德警长去玛丽莱博恩路找他的马车了,所以这时只剩下我们两人。
  “那么,你真的是一名咨询侦探?”我问道。
  “伦敦惟一的咨询侦探,也可能是世界上惟一的,”我的朋友说,“我不会自己接案子,只是提供咨询。别人带着困扰来找我,并向我详细描述案件,而有时,我会解决它们。”
  “那些来找你的人……”
  “主要是官方警探,也有些人自己就是私家侦探。”
  这是个晴朗舒适的早晨,但我们却在圣贾尔斯的贫民窟边缘颠簸行进。这里是凶徒和窃贼的聚集地,它对伦敦来说,就像是漂亮的卖花姑娘脸上的一颗毒瘤。日光钻进马车车厢,投下微弱黯淡的光晕。
  “你确定可以让我同行吗?”
  我的朋友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有种感觉,”
  他说,“觉得我们注定要在一起。我们共同奋力拼博,肩并肩,手挽手,无论过去还是将来。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我是个理性的人,但也知道一个好同伴的价值。自与你相识的那一刻起,我就相信你,一如相信我自己。所以我希望你能一起去。”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嘟囔了一些不知所云的话。
  我从阿富汗回来以后,第一次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价值的。

◆二 房间
维克托的“活力”!最新电流疗法!你的四肢和那话儿是否缺乏活力?你是否会带着妒意追忆往昔?肉体的欢愉是否已被你埋葬、遗忘?维克托的“活力”将把生命带回早已失去它的地方;即使最老的战马也能再次变成骄傲的牡马!将生命带给死亡:古老的家族秘方和最尖端的现代科技相融合。若想获取维克托“活力”的功效证明文件,请致信V·冯·F③公司。伦敦切普街,1B号。

  【③即维克托·冯·弗兰肯斯坦,《科学怪人》中创造弗兰肯斯坦的年轻学者。】

  那是岸沟区的一栋廉价公寓。一名警员站在前门。莱斯特雷德叫了一声他的名字,算是致意,接着便催促我们进去。我正要往里走,却发现我的朋友在阶梯上蹲了下去。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放大镜,仔细检查着熟铁刮泥器上的泥土,还用食指戳了戳。等他觉得满意之后,才随我们走进房子。
  我们上了楼。我很容易就看出是哪个房间发生了命案,因为那个房间的门两旁各站着一名魁梧的警员。
  莱斯特雷德冲这两人点了点头,他们就退到一边,让我们走了进去。正如之前所说,我不是个职业作家,所以在描述这个场景时我感到左右为难,深知自己的语言不可能做到客观翔实。但是我仍要开始这段叙述,而且恐怕还必须把它写完。这桩命案就发生在这间小小的卧室之中。尸体——其实只是身体剩余的部分——就在这里,倒在地板上。我看到了它,但一开始——不知该怎么说——我没能看清它。我所见到的是从死者喉咙和胸口汩汩涌出、四处喷溅的血迹:颜色从胆汁色到草绿色不等。它浸透了破旧的地毯,也溅污了墙纸。
  那个瞬间,我仿佛看到了地狱艺术家创作的一幅绿色画卷。
  犹如百年之久的那一瞬过去后,我低头看着尸体,试图搞清造成这幕惨象的原因。死者就像屠夫案板上的兔子一样被剖开了。我摘下帽子,我的朋友也这样做了。然后,他单膝跪下,检视尸体,观察那些割伤和砍伤。接着,他拿出放大镜,走到墙边,检查那一团团干了的脓水。
  “我们已经检查过了。”莱斯特雷德警长说。
  “真的?”我的朋友说,“那你对此有什么见解?我想这是个单词。”莱斯特雷德走到我朋友站立的地方,抬头看去。
  他头上不远,有一个单词;在褪色的淡黄壁纸上,用绿色的鲜血写就,都是大写字母。
  “Rache……?”莱斯特雷德把它拼读了出来,“很明显,他想写Rachel——雷切尔,但没能写完。所以——我们要找的是个女人……”
  我的朋友一言不发。他走回尸体旁边,抬起他的手。一只,然后是另一只。全部的指尖都没有血痕。
  “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单词并非出自这位尊贵的皇室成员……”
  “你中了什么邪,竟然说……”
  “我亲爱的莱斯特雷德,请把我看作有脑子的人好吗?这尸体显然并非凡人——他血液的颜色、肢体的数量、眼睛,以及脸的位置,这些都是皇室血统的明证。我可以打赌他是某位王位继承人,也许——哦不,应该是第二继承人——在一个日耳曼公国。”,他继续说,“嗯,如果你没有准备好的话,那景象会让人惊骇不已。哦,怎么了,我的好伙计——你在颤抖!”
  “请原谅,我一会儿就好了。”
  “你觉得走一走是否更好?”他问道,我对此表示赞同,并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走一走的话,我可能就要开始尖叫了。
  “那么,向西走吧。”我的朋友指着宫殿高耸的黑塔说道。我们向那里走了过去。
  “你是说,”过了一会儿,我的朋友问道,“你从未亲眼见过任何欧洲的皇室成员?”
  “对。”我说。
  “我保证你会见到的,”他对我说,“而且,这次不再是尸体。我是说,马上。”
  “我亲爱的朋友,是什么让你确信……?”
  他指着一辆马车作为回答——它涂成黑色,停在我们前面五十码远处。一个戴黑色高帽、身穿厚大衣的人站在马车旁边,打开车门,安静地等待着。车门上,有一个金漆绘制的徽章,不列颠每个孩童都异常熟悉的肩徽。
  “真是盛情难却啊。”我的朋友说,他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递给那个男仆。他微笑着爬进那盒子一样的车厢,舒服地坐在软皮座垫上。
  在前往皇宫的路上,我试图与他交谈,但他把手指放在唇上,示意我安静;接着就闭上眼,仿佛陷入了沉思。而我,则开始努力回忆自己所知的日耳曼皇室成员,但除了想起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日耳曼人之外,一无所获。
  我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一把硬币,有棕色和银色的,也有黑色和铜绿色的。我盯着印在所有硬币上的女王头像,感到自己骄傲的爱国之心和赤裸裸的恐惧感交织在一起。我对自己说,你曾是一名军人,一个无所畏惧的人——我还记得,这曾是事实。有一瞬间,我想起自己过去曾长于射击——我甚至愉快地想到,自己可以算是神枪手——但如今我的右手却如中风般颤抖不已,那些硬币在我手中跳动碰撞,叮当作响。我所能感到的,只有悔恨。

◆三 皇宫

  经过漫长的等待,亨利·哲基尔博士①终于宣布将他那世界知名的“哲基尔药粉”投入大众市场,从此以后,它不再为少数特权阶级所独享。释放你的内心!保持身心洁净!太多的人,无论男女,饱受灵魂滞塞之苦!只要有“哲基尔药粉”,释放自我将变得快捷而容易!(香草味及原味曼秀雷敦②配方均已加入此药)

  【①著名科幻小说《化身博士》中的主角。】
  【②美国曼秀雷敦公司生产的“曼秀雷敦薄荷膏”,具有镇痛、止痒、治疗感冒及蚊虫咬伤的功效。】

  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他发线靠后,留着一副令人印象深刻的八字胡,毫无疑问是个凡夫俗子。他在走廊遇见我们,冲我的朋友和我点了点头,但并没有询问我们的姓名,也没有准备握手的意思。
  “女王非常桑心,”他说话带着口音,会把“SH”发成“S”的音:“伤”即“桑”。“弗朗兹是她最钟爱的人之一。她有许多甥侄,但只有弗朗兹能让她那么高兴。你们一定要找到对他犯下如此罪行的凶手。”
  “我将尽我所能。”我的朋友说。
  “我读过你的论文,”阿尔伯特王子说,“是我跟他们说应该向你咨询的。希望我没有错。”
  “我也一样。”我的朋友说。

   接着,大门打开了,我们被宣进黑暗之中,女王所在之地。
  她被称作维多利亚③,是因为她在七百年前的战争中击败了我们;她也被称作格洛里亚娜,因为她荣耀尊崇;她被称作女王,因为人类的口舌无法直唤其真名。她身形宏大,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大,盘踞在黑暗的幽影中,凝视着我们,一动不动。

  【③“维多利亚”(Victoria)在英文中是“胜利”(victory)一词的变体。后面的“格洛里亚娜”(Gloriana)则有光辉荣耀之意,是“光辉”(glory)的变体。】

  则——必须擦——清。黑暗中传出话语。
  “确实如此,陛下。”我的朋友说。
  一个触手朝我伸过来。丧——前。
  我想要行走,但双腿却不听使唤。
  我的朋友解救了我。他挽住我的手臂,扶我走向女王陛下。
  尔等不必惧怕。有能力。好助手。这就是我听到的。她的声音甜润低沉,夹杂着遥远的嗡鸣声。她展开触手,碰到我的肩膀。
  一瞬间,前所未有的痛苦席卷了我;但那只持续了短暂的一瞬。紧接着,舒适感取代了痛楚,充盈全身。我能感觉到肩部的肌肉舒展开来。这是自我从阿富汗回来后,第一次察觉不到肉体上的痛苦。
  我的朋友走上前来。维多利亚女王对他讲着什么,但我无法听到;我猜这大概就是史书中所说的“女王告谕”——直接用思想进行交谈。
  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回答:“当然,陛下。我可以向您保证,昨晚在岸沟区您侄子的房间里还有两个人。这从脚印可以看出,虽然它们有些模糊,但却不会有错。”过了一会,他接着说:“是的,我明白……我相信如此……是的。”
  当我们离开宫廷时,他未发一语。坐车回贝克街的路上也始终保持沉默。天色已晚。我不知道在宫廷里到底待了多长时间。
  黑沉的雾气拂过街道,遮蔽了天空。
  回到贝克街后,从卧室的镜子中,我发现肩膀上本如雾色般死白的肌肤已被淡红的嫩肉取代了。我希望这不是我的臆想,也不是月光透过窗户留下的幻象。

◆四 演出

  肝脏不适?!胆汁沸涌?!神经失调?!咽喉红肿?!关节发炎?!这许许多多的病症都可以通过专业的“放血疗法①”治愈。
  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有无数“证书”可供大众随时查看、翻阅。别把你的健康交到蒙古大夫手中!!我们从事此业历时已久:V·切帕史②——专业放血师。(记住!发音是Qie—Pa—shi!)罗马尼亚、巴黎、伦敦。你已经试过那么多次——现在该试试最好的!!

  【①曾长期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医疗方法。医生们相信,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
  【②弗拉德·切帕史·德古拉,即吸血鬼德古拉伯爵。】
  【③一种快速脱换衣服的游戏。】

    我早就猜到他乔装打扮的本领必定出众,但还是吃惊不小。在之后的十天里,各色人等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里进进出出——一个垂老的中国人;一个年轻的浪荡子;一个身材肥胖的红发女人,不难猜出她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脚肿得老高,被绷带裹成一团。他们每个人都径直走进我朋友的房间,不久(杂耍剧院的“快变艺术家”③变戏法的时间),我的朋友就会从房中走出来。
  这种时候他通常不大说话,而是宁愿放松一下,目视虚空,间或顺手抓起随便什么纸片作些笔记。我曾看过这些笔记,但说实话,完全无法理解。他全身心投入此案,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直到有一天,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身着平常穿的衣服回到家里,神色轻松愉悦,并问我是否有兴趣一块儿去剧院。
  “谁能拒绝这种邀请?”我回答道。
  “那就赶快去拿你看戏用的望远镜,”他对我说,“我们要去德鲁里街。”
  我本以为是看一场轻歌剧,或是类似的东西,结果却发现自己最后站在了一家名叫“皇家宫廷”的剧院门口。虽然它名字冠冕堂皇,但肯定是德鲁里街最糟糕的剧院——说实话,它甚至说不上是在德鲁里街,而是座落在沙夫茨伯里街尽头、靠近圣贾尔斯贫民窟的地方。在朋友的建议下,我小心收好了自己的钱包,并学着他的样子,拿了一根结实的手杖。
  等我们到包厢坐好(我从一个向观众贩卖水果的可爱小姑娘那儿买了三便士的橙子,在等待开幕前吃了起来),我的朋友悄声说:“你应该感到幸运,不用陪我去那些赌窝、妓院,或是疯人院——根据我的调查,弗朗兹王子也曾‘莅临’过那里——不过那些地方,他都只去过一次。除了……”
  这时,乐队开始演奏,舞台的帷幕渐渐升起,我的朋友便止住了话头。平心而论,这是一场相当不错的演出:一共包括三部独幕剧,幕间还有滑稽歌手献唱。男主角身材高大,行动慵懒,倒有一副好嗓子;女主角端庄雅致,声音穿透整个剧院;那个丑角的饶舌歌也很有一套。
  第一出戏是个老套的身份错位的喜剧:男主角一人饰两角儿,扮演两个从未谋面的孪生子。他们容貌全无二致,却被一连串的巧合所捉弄,和同一位年轻女子订了婚——她竟以为自己只是和同一个男子定下婚约。演员的角色不断变化时,道具门也开阖不停,让观众目不暇接。
  第二出戏,是个令人心碎神伤的悲剧,讲述了一个卖温室紫罗兰的孤女在雪夜冻饿而死的故事。最终,她的祖母认出她就是十年前被强盗掳走的婴儿,但为时已晚,这个冻僵的小天使就这样吐出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必须承认,自己不止一次用亚麻手绢拭去泪水。

  最后一出戏是一幕激动人心的历史剧:距今七百年前的故事。整个剧团的演员扮演一个海边渔村的居民。他们看到巨大的形体自远方海面升起。英雄欢呼雀跃地向村民宣布,如预言所示,“古神”已然到来;自瑞雷城,自幽暗的卡考萨城,自朗戈之原④,自这些他们沉睡、等待、度过漫长死亡光阴的地方,回到我们的世界。那个丑角以为其他的村民是因为吃了太多的馅饼,喝了太多淡啤酒,才空想出这些幻影。
  【④这些地名都是洛夫克拉夫特小说中“古神”长眠等待的地方。】

  还有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扮演了罗马诸神的祭司,他对村民说,这些海中巨形乃是怪兽和恶魔,必须被毁灭。

  在高潮部分,英雄用他的十字架把那个祭司抽打至死,然后就开始准备迎接“古神”的降临。女英雄则开始吟唱婉转动人的圣歌。
  此时,在神奇的灯光特效下,我们仿佛看到“古神”的身影掠过舞台后面的天空:“不列颠女王”、“埃及黑尊者”(他的身形和凡人差不多),接着是“上古山羊”、“万众之父”、“华夏全境之帝”、“圣权沙皇”、“总统新大陆者”、“南极永冻地的白女士”①,以及其他诸神。
  每当一个巨影划过或是出现在舞台背景上,剧院里每个人的喉咙中,都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强音——“啊!”直到连空气都仿佛随之震动起来。月亮开始在背景天空中升起,到最高点时,最后一个神奇的特效出现了:和古代传说中的一样,苍白泛黄的月亮刹那间变成了今夜天空中舒适宜人的红宝石。

  【①在这篇小说中,世界各地的统治者实际上成了洛夫克拉夫特说的“古神”。】

  演员们在掌声和欢呼声中鞠躬谢幕,最后幕布缓缓落下,演出终告结束。
  “嗯,”我的朋友说,“你觉得如何?”
  “精彩,真是非常精彩!”我对他说,同时还在不停拍手,弄得掌心生疼。
  “我的好伙计,”他笑着说,“让我们到后台去。”
  我们走出剧院,经旁边的一道小巷,来到后台门前。那里有一位瘦小的女子正在织什么东西,她的脸上长了个粉瘤。看过我朋友递上的名片后,她将我们带进了房子,上楼来到一间窄小的公用换衣间。
  油灯和蜡烛熏灼着镜子,一群男女正在屋里卸妆换衣,完全无视男女之别。我连忙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但我的朋友似乎毫不在意。“我可以和弗尼特先生谈谈吗?”他大声问道。
  一个年轻女子指了指房间尽头。她曾在第一出戏中扮演女主角最好的朋友,而在最后的戏里则演一个酒吧老板的漂亮女儿。
  “雪利!雪利·弗尼特!”她喊道。一名青年男子站了起来,他身材瘦削,此时看来,倒不如刚才在舞台灯光下那么有古典美。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们,说:“我想我还未能有荣幸……”
  “我的名字是亨利·坎伯利,”我的朋友用低沉的喉音说,“你应该听说过我。”
  “我必须承认,还未能有此殊荣。”弗尼特说。
  我的朋友将一张精致的凸纹名片递给这名演员。
  他看着名片,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戏剧经纪人?从新大陆来的?天啊,天啊。那这位……?”他看着我问道。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赛巴斯蒂安先生。他不是干我们这行的。”我嘀咕了几句“演出非常成功”之类的场面话,并和他握了握手。我的朋友问:“你去过新大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弗尼特承认道,“尽管这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
  “很好,”我的朋友用新大陆人那种不拘小节的轻快口吻说,“也许你就要实现这个愿望了。你们最后这场戏,非常好。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么出色的剧目。这是你写的吗?”
  “天啊,当然不是。剧作家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不过是我设计了那些奇妙的光影特效。如今,您不会在舞台上看到比这更好的了。”
  “你能告诉我剧作者的名字吗?也许我应该和他直接谈谈——和你的这位朋友。”
  弗尼特摇了摇头说:“我恐怕这不大可能。他是个有高尚职业的人,并不想把自己和舞台剧的牵连公之于众。”
  “我明白,”我的朋友从口袋里拿出一枝烟斗,叼在嘴里,接着拍了拍衣袋。“很抱歉,”他说,“看来我是忘了拿烟草袋了。”
  “我抽烈性粗烟丝,”弗尼特说,“如果您不介意……”
  “当然不!”我的朋友热切地叫道,“怎么会呢?我自己也抽一种烈性粗烟丝。”他把弗尼特的烟丝塞到自己的烟斗里,接着两人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我的朋友开始向他描绘演出前景:他需要一个剧目,用来在新大陆的各个城市中巡回上演,从曼哈顿岛直到大陆最南端;第一幕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最后那场戏,接下来也许应该讲述“古神”,就只能期待那个‘瘸医生’的贪婪或好奇心足够强烈,能在明天早上把他带到我们面前。”
  “瘸医生?”
  我的朋友哼了一声,说:“这是我给他起的诨号。这很明显,从鞋印和其他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当我检查王子尸体时,就知道那晚房间里曾有过两个人:一个高个儿——如果没猜错的话,此人我们刚刚见过——另一个身材矮些,还有点儿瘸,就是他用专业手法把王子解剖的,这说明他学过医术。”
  “医生?”
  “没错。我很遗憾这是真的,根据我的经验,一名医生如果成为罪犯,将比最残暴的凶徒更阴狠,更黑暗……”在我们剩下的旅程中,他的心情一直低沉悒郁。马车在街边停下。
  “一先令十便士。”车夫说道。
  我的朋友扔给他一枚弗罗林①。
  车夫接在手里,摘下高帽行了个礼。“很荣幸为您效劳。”他高喊着把马车赶进了浓雾之中。

  【①英国的一种银币,值二先令。】

  我们向公寓正门走去。
  在我敲门时,我的朋友说:“奇怪,刚才街角有个人叫车,可那车夫理都不理。”
  “他们跑最后一趟时都会这样。”我对他说。
  “嗯,没错。”我的朋友说。
  那晚,我梦到了幻影,许许多多幻影,遮天蔽日,不可计数。我绝望地向它们呼喊,但它们并没听见。

◆五 皮与核

   最好还是别再多说。适可而止吧。”
  “已经太迟了。”我的朋友说,“复旧党人认为,‘古神’降临并非世人皆知的那样,是天降福音。他们是些无政府主义者,意图让世界退回旧轨——让人类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我不想听这些悖谬的言辞!”莱斯特雷德高声说,“我必须提醒你……”
  “我必须提醒你别像傻瓜一样!”我的朋友说,“正是复旧党人杀害了弗朗兹·德拉戈王子。是他们设计,他们下手的。意图是迫使我们的主人弃我们而去,将我们独自留在黑暗之中。王子是被一个‘Rache’所杀——这个古老词语的意思是猎狗,警长先生,如果你已经听从我的建议查过字典就会知道。它也有复仇的意思。某个‘猎狗’在凶案现场的墙纸上写下这个字,就像艺术家要在画卷上签名一样。不过此人并非杀害王子的人。”
  “是‘瘸医生’!”我叫道。

“完全正确。那天夜里,现场有一个‘高个儿’——人总是在墙上与自己视线齐平的地方写字,所以我可以判断他的高度。他抽烟斗——壁炉上留下了烟灰和残余的烟丝——而且他能很轻松地在炉架上磕烟斗,个子矮小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另外,那些烟丝是种很特别的混合烟草。屋子里留下的脚印,几乎大部分都被你的警员弄得模糊不堪,不过在门后和窗台上还是留下了几个清晰的印记。有人等在那里,从步距来看是个矮子,而且他是用右腿作支撑的。在外面的路上,我找到了几个清晰的脚印,而门口刮鞋器上那些不同色泽的泥土则给我提供了更多的线索:一个高个儿,陪同王子进了房间,后来又走了出去。在房间里等待他们的就是那个将王子肢解到令人毛骨悚然地步的医师。”
  莱斯特雷德很不舒服地哼了一声,但什么也没说。
  “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来追溯王子殿下的行踪。我去了地狱般的赌窝,去了妓院,去了小餐馆和疯人院,就为了寻找那位烟斗客和他的朋友。尽管如此,我还是毫无进展,直到我想起应该查看波西米亚的报纸,以便寻找王子最近行踪的线索。
  终于,我在那上面读到了一则某英国巡回剧团上个月曾在布拉格进行演出的消息,就在弗朗兹·德拉戈王子驾前……”
  “上帝保佑,”我说,“所以那个雪利·弗尼特……”
  “是个复旧党徒,毫无疑问。”
  我叹服地摇了摇头,惊讶于我朋友的才智和观察力。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我们的猎物来了!”我的朋友说,“小心行事!”
  莱斯特雷德把手伸进衣袋里,我想那里一定是把手枪。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门开了。
  来的并不是弗尼特,也不是什么“瘸医生”,而是一个街上跑腿赚钱的阿拉伯小孩儿——“行脚公司,听各位老爷差遣。”就像我小时候常说的那样。“请原谅,”他说,“这儿有没有一位亨利·坎伯利先生?有位绅士让我带来了一封信。”
  “我就是,”我的朋友说,“这里是六便士,可以告诉我们给你这封信的绅士长什么样子吗?”
  这个自称是威金斯的年轻人咬了下硬币,将它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们,给他这封信的豪爽老板身材很高,发色乌黑,而且,此人还抽着烟斗。
  我至今保留着这封信,并不揣冒昧,将其转录于此。

  亲爱的先生:
  我不想称呼您为亨利·坎伯利,因为这个名字并不属于您。我很惊讶您没有吐露真名,那是个好名字,是个给您带来荣誉的名字。我曾读过许多有关您的报纸——所有我能找到的都看了。实际上,两年前看过您发表在《小行星的运动①》上的那篇文章后,我还曾有幸就一些超乎常人想像的理论问题和您通信做过探讨。
  我很高兴昨晚能遇见您。在此,我想给您几点建议,以便让您在日后的工作中能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首先,一个抽烟斗的人确实有可能会在衣袋里放着一枝从未用过的、商标崭新的烟斗,而且还没带烟丝,但这种几率实在太小了——小得如同一个剧团经纪人居然对巡回演出的报酬惯例毫无概念一样。而且,他的同伴还是个沉默寡言的退伍军官(服役于阿富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顺便提一下,您关于伦敦街道中耳目众多的判断是正确的,所以您日后最好不要随便上您找到的头一辆马车。车夫也有耳朵,如果他们想用的话。您还有一个猜测也是正确的:确实是我将那个杂种怪物带到岸沟区公寓去的。希望这段叙述对您有所帮助。我了解到他的一些消遣嗜好,便对他说,我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女孩,刚从康沃尔的一所修道院诱拐出来的女孩,从没见过男人。只有这样的女子才会忍受他的碰触、他的容貌,并与他共赴巫山。
  如果这个女孩真的存在,他定会尽情享用她的肉体,就像吸吮成熟的桃子那鲜美多汁的果肉一样,最后只剩下皮与核。我曾见过他们做这种事。我曾经见过他们其他的一些行径,比这还要可怕得多。难道我们要为和平或繁荣付出这样的代价吗?我不这么认为,它太过高昂。
  我亲爱的医生朋友也持有同样的信念。关于剧本的部分我没有说谎,他是很有些取悦观众的手段的。
  当然,在屋中等着我和那个怪物的,也正是他,以及他的刀。我将这封信寄给您,并不想表达“想抓我就来吧”之类的嘲弄。因为我们——可敬的医生,还有我——都已离去,您不会再找到我们。不过我想告诉您,我感觉很好。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一瞬,但我仿佛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对手,远比那些从地狱而来的恶魔优秀得多。
  另外,我恐怕海滨剧团得去找个新团长了。
  我不想以弗尼特作为签名,除非“狩猎”结束,世界重回旧轨,我都希望您仅将我视作:Rache

  【①福尔摩斯的老对手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所著,他还曾狂傲地说科学界没人有能力对这本书进行批驳,但福尔摩斯做到了。】

  看完信后,莱斯特雷德警立即跑出房间,招呼他的人马。他们让小威金斯带他们去找这个人,就好像弗尼特会老老实实在那里叼着烟斗等他们似的。我们——我和我的朋友——在窗口看着他们跑远,都摇了摇头。
  “他们会下令让所有驶离伦敦的火车停开,仔细搜查。还有一切准备离开不列颠驶往欧洲和新大陆的船只。”我的朋友说,“他们会通缉一个高个儿男子,还有他的同伴,一个又矮又壮的医师,腿有点儿瘸。他们会关闭码头,封锁出境的所有路线。”
  “那么,你觉得他们能逮到他吗?”
  我的朋友摇了摇头。“如果我没有搞错,”他说,“我敢打赌他和他的朋友现在就离这儿一英里左右,在圣贾尔斯贫民窟里。那个地方要是没有一队人马,连警方都不敢进入。他们会藏在那儿,直到风头过去。接着又会开始他们的行动。”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我的朋友说,“如果我们异地而处,我也会这么做。顺便说一下,你应该把这封信烧了。”
  我皱了皱眉。“但这无疑是证物之一。”我说。
  “这只是叛乱分子的胡话。”
  我本该把它烧掉。事实上,当莱斯特雷德回来时,我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还夸奖我有敏锐的判断力。莱斯特雷德保住了他的工作。阿尔伯特王子写了封信,祝贺我的朋友又一次成功运用了他的演绎推理,并对凶手还逍遥法外表示遗憾。他们终究没能捉到雪利·弗尼特——无论他的真名到底是什么——也没找到那位同谋者的蛛丝马迹。
  只是根据一些不确定的证据,认定他名叫约翰(或者詹姆斯)·华生①,是个退伍军医。有趣的是,根据调查,他也曾在阿富汗服役。我很想知道我们是否曾经相遇。
  我的肩膀上被女王碰触过的地方,又长了肌肉,一切都在逐渐痊愈。不久以后,我又将是一名神枪手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独自在家。我问我的朋友,是否还记得自称“Rache”的人在信中提到的那些以往的通信。我的朋友说他记得,这位“斯哲森②”(他在信中用这个名字称呼自己,还说自己是冰岛人)自称看到我朋友研究出的一个等式后,深受启发,进一步提出了一些疯狂的理论:有关质量、能量和光速之间的相互关系。
  “只是疯话,”我的朋友神色严峻地说,“不过,却是些危言耸听但又富含启迪的疯话。”
  皇室最终传话过来说,女王对我的朋友在这件案子中取得的成果十分满意,此事终告了结。
  但我相信,我的朋友不会这么轻易放手;除非他们两人中有一个倒下,否则此事永远不会结束。
  我还保留着那封信。
  在整个故事的叙述中,我提到了一些不应吐露的事。如果我是个聪明人,就该把这篇文章赶快烧掉,但正像我的朋友所说的那样,就连灰烬都会泄漏秘密。所以,我宁愿将这篇文章锁在银行中我的保险箱里,并留下指示,除非所有当事人都已逝去,否则不得将其开启。
  不过,从最近在俄国发生的那些事情③来看,我恐怕这一天要比我们所有人设想的都近得多。


S·M·少校④(退伍)
  贝克街,
  伦敦,新不列颠,1881⑤


   【①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助手。】
  【②《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提到的他在消失的三年中所用的假名。】
  【③1881年3月,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激进分子组成的民意党刺杀。】
  【④SebastianMoran,即塞巴斯蒂安·莫兰,莫里亚蒂的助手,是个神枪手。】
  【⑤柯南·道尔在1881年发表了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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