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39|回复: 3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十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二题《劣迹侦探》作者:宸少(红字修改8处)

 关闭 [复制链接]

56

主题

429

帖子

10万

积分

每谜擂主四周年纪念章家族之瑰推理作者推理大神诡殇元老

诡币
152 枚
推币
99942 枚
推理积分
69 分
侦破案件
1 件
原创度
28 ℃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2-11 19: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4日19: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附上作答成员名单。本帖已设置匿名回复和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劣迹侦探》

文/宸少
(一)
走出警局,一股寒风袭来。我缩了缩身子,从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根香烟。
“新来的,借个火。”摸遍全身上下,依然找不到打火机了,我只能作罢,随即叫停了来上早班的小年轻。
新人看见我一脸疑惑,但还是从警衣内袋里掏出火机。
“吴队长前几天才跟我提到你,好好干!”我拍了拍他的肩,吹着口哨便离开了。

在警局耗了整整一晚,我索性就近去一旁的公园里找了把椅子躺下。冬日的暖阳照在我身上,晒得我不禁感到阵阵发困,闭上眼睛,远处早餐的叫卖声却吵得我睡不着。
不知过了多久,透过眼皮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遮挡住了阳光的照射。
睁开眼睛,一个撑着遮阳伞的妙龄女生正盯着我看。
女生上身穿着棕色的羊绒衣。虽然是凛冽的冬天,下半身却是白色的短裙,过膝的白袜勾勒出细长白皙的美腿,至于鞋……躺着的角度看不到。
现在是周中上班时间,她却有时间单独在外闲逛,大概率没什么正经工作。注重防晒,打扮精致,虽然全身只是一套UGG的服装,但从手握遮阳伞露出的美甲来看,并不是普通女孩能消费得起的样式。下半身穿得这么清凉,估计羊绒衣内有配套的服装,多半是一大早来公园拍写真的某位小千金,等朋友的时候被本大爷的容貌所吸引。
“没什么事的话快滚。”
女生吓得后退一步。嗯,UGG的雪地靴。
“可是,总感觉你很眼熟诶。”
噢?是吗?可我记忆中,没有和这种一看就是从小被家庭保护得很好的乖乖女有过交集,何况还是这么漂亮的,我肯定会有印象。
“你认错人了。”虽然内心深处好像期待着什么,但是我还是很冷漠。毕竟我只是一只下水道里肮脏的老鼠,也总是给身边的人带来厄运。
女生还是鼓起勇气盯着我看,她的眉眼很清澈,我看着她灵动的眼眸突然一颤,“你是勇超哥哥?”
“你还真认识我?”我十分惊讶,坐了起来。
“我是小时候住你家隔壁的,张之琳啊!”
“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法将眼前的女生和儿时的邻家妹妹对应起来。虽然小时候的之琳妹妹也有些俊俏,但想不到长大后竟能这么好看。
“走,我们去吃早餐去!”之琳妹妹伸出双手拉着我的手,一把把我拉回了从前。

(二)
我出生在一户条件还算殷实的人家,可不幸的是,自打我有记忆开始家里就乌烟瘴气。父亲赌博、酗酒、家暴,母亲出轨,父母在家总是争吵打架。我不愿意待在家里,家就是我的噩梦,对于我来说,童年唯一的美好就是和张之琳妹妹一起玩的时光了。
之琳妹妹的父母学识很高,父亲是重点大学生物系教授,母亲是地震局的高级工程师。由于之琳家就住隔壁,所以我们家的情况她家也知道个七七八八。我父母根本不怎么管我,之琳的父母对我起了恻隐之心,平日都顺带开车接送我和之琳一起上下学,我也经常跑到她们家做作业。之琳的父亲很喜欢跟我们讲生物知识,特别是跟他研究领域相关的基因,告诉我们为什么我是个男孩,之琳妹妹是个女孩之类的知识。之琳父亲和某基因测序公司有密切的合作,有一次,他还叫我给他提供一根头发,他能帮我预测出未来有可能得什么病。
我特别喜欢之琳妹妹父亲的生物小课堂,总是缠着他再多讲点知识,也特别喜欢之琳妹妹。
我常常想,如果我能和之琳妹妹一家一直生活下去就好了。

(三)
遗憾的是,就连当时那样压抑但还算平静的生活,我似乎也不配拥有。
不久的一天夜晚,中断的睡梦,卧房门外熟悉的打斗声。我将头蒙在被子里,正愁怎么屏蔽掉这些糟糕的声音,却突然迎来了戛然而止的安静。
第二天早上走出卧室,客厅地板上满是鲜血,父亲坐在地斜靠着沙发呼呼大睡。一只手还拽着母亲的头发,母亲躺在一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脖子上还插着一把刀,周边好几个洞口,甚至能看到颈椎和气管的切口……
我不知所措,站了很久很久,直到……
门铃声响起,“勇超哥哥,该上学了。”
我打开了门,门外是一脸惊讶的之琳妹妹和她的父亲。

(四)
我搬去了唯一的亲人姑姑家里。
母亲的葬礼结束后,我回到了学校,第一天放学,我没想太明白,还是同往常一样和之琳妹妹一起坐上了之琳妹妹父亲的车。
之琳妹妹的父亲看见我后,先是一愣,神情变得冷漠,再没了以前的温柔。
那晚,把我送到姑姑家小区门口后,之琳妹妹的父亲特意从驾驶座下车,蹲下来双手扶着我的肩对我说,“勇超,这是最后一次载你回家了,因为你姑姑家已经不顺路了。”
“哦。”我失落地点了点头。
隔着车窗玻璃和之琳妹妹挥手告别,我隐隐感到了,一种世界的破裂感。

(五)
那个学期结束,由于姑姑家不愿再支付私立学校昂贵的学费,我被迫和之琳妹妹分别了。姑姑十分讨厌我,对我很差。我常常在想,既然这么讨厌我,为何不把我送去福利院?后来才明白,他们愿意收留我,只不过是为了获得我所继承的财富。
理所当然的,我去到了一个校风很差的初中,里面大部分都是小混混小太妹。当然我也是,我早就厌烦了学习,除了生物课。
其他时间我都逃课和朋友一起打球或者翻墙去网吧上网,只不过每次我都会提前走,因为我会悄悄地去之琳妹妹的学校——全市最好的初中,在远处默默地看着之琳妹妹放学。之琳妹妹的父亲还是一如既往的每天都来接送她。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想跟之琳妹妹说说话?但想起之琳妹妹父亲的冷漠,我始终只是在远处看着。
如果我的父亲母亲能正常一点,我现在每天都能陪伴在之琳妹妹身边吧。

(六)
两滴眼泪滴进了眼前的白米粥里,为了不被发现,我埋头慢慢地喝着粥。
“我现在啊,是个警察。之前受了重伤,从一线退回来,现在在公安局里做文职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案宗、查询嫌疑人基本信息以及行动记录等等。”之琳大致说着她后来的动向。
“啊呀……”我看着之琳,不知道她哪里受了伤,一阵心疼。
“但我还是想回一线工作呢,那种将犯人绳之以法的场景,想想就很酷!”
“是呀。”比我们这种打架的流氓酷多了,我心里想着。
“勇超哥哥你呢?”
“我啊……没什么正经的工作。”
“啊~?”
“是啊,我这样的人,可是有超雄综合征哦,天生注定就是犯罪者。”
就像是下水道里肮脏的老鼠,天生就在你的,对立面啊。

(七)
“你好好的书不读,天天跑到之琳学校附近干什么?”之琳的爸爸拽住我的衣服问道。
“叔叔……”我不知道为何之琳妹妹的爸爸对我这么厌恶,“我……”
“以后不许再见之琳了。”
“为什么?”
“为什么?”之琳妹妹的爸爸略微犹豫了一下,“勇超,你不是喜欢听我讲的生物小课堂吗?上一次好像讲的是X伴性遗传病吧?”
我默默地看着之琳妹妹的爸爸,不明白他要说什么。
“这次我讲,Y伴性遗传病。不同于X伴性遗传病,Y伴性遗传病只会通过父亲传给儿子。而你,我测过你的基因,你有超雄综合征,也就是你的性染色体为XYY,是天生的犯罪者。这样倒推,你父亲也很可能有超雄综合征,那么他所作的一切,也就不足为奇了。”之琳的爸爸说完想了想,“对不起勇超,我说的话可能伤害了你,但是之琳是我的亲生女儿,作为之琳的父亲,我必须要保护之琳。你以后会是个冲动易怒的危险分子,很可能成为一个犯罪者。同时你身体里还流淌着犯罪者的血脉。”
放学铃声响起,之琳的父亲往校门走去,走了几步,又缓缓转过身来,“勇超,这是最后一次给你上课了,也希望是最后一次再见到你了。”
隔着人群看到之琳妹妹向其父招手,我感到了,一种世界的破裂感。

(八)
那天之后,生物课我也不再听了。打球和上网也不再第一个走了。也开始学会了打架,和社会上的人来往,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混混。成年后,姑姑见我没利用价值了,把我赶出了家门。而我把家里的不动产都变卖了等吃混死。
昨晚和大哥一起喝酒,发生冲突打架又被抓了起来,尴尬的是被抓的只有我一个。幸亏没出什么大事,两个小警察批评教育了我一夜之后就把我放了出来。我在警局大厅快速扫视了一番,黑板上潦草地写着“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等字样,另一面墙的警员介绍表的前列,有个姓吴的警队大队长。
我走出了警局。

(九)
“勇超哥哥,你怎么了?”之琳看着我攥紧的拳头。
“哦,没什么。”之琳打断了我的思绪。
“总之,我现在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稳定的工作……”
“那要不勇超哥哥来我家住吧?”之琳端坐着,用水灵灵的大眼睛期待地看着我,充满了诚意。
“不去。”我不愿再看到之琳的父亲了。
“我爸妈不在这个城市啦!”似乎是看出来我在顾忌什么,之琳伸出双手重叠地搭在我的拳头上,“现在可以了吧?沉默就当你默认啦!”
我点了点头。
“耶斯!”之琳显得十分开心,哼着小曲扭动着上半身,“不过,我先带你体检一下吧。”之琳突然将手伸进我的衣领,最近斗殴留下的伤口还没完全愈合。
“不需要,我身体好。”
“需要的。”之琳wink了一下,“要看看你有没有什么传染病。” 说罢便从兜里拿出了手机。
手机是新款的折叠屏,据说折叠后屏幕之间严丝合缝,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
“什么传染病啊?”我涨红了脸。

(十)
“注意红灯。”我像提小鸡似的把之琳拉回马路边。绿灯后,我们到对面等候着车。
接我们的是之琳的专车,一辆大气的SUV,车窗贴着防窥膜,司机身材壮硕,戴着墨镜不苟言笑。
开了很久,我们最终来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医院,这种小医院条件很一般,感觉如果不是和警局或其他部门机构合作的话,估计早都维持不下去了。
之琳领着我,时不时跟一两个熟人打着招呼。
巧的是,今天上午给我打火机的新人警察也在医院,他见到之琳和我,朝我们挥了挥手。他是之琳同一个警局的同事?这下该不会真把我当作警局内部的人了吧?
他正欲开口跟我们说话,屋内正在做核磁共振检测的人发了疯一样地跑了出来,撞在了他身上。
“怎么了这是?”新人警察扶着冲出来的人,那人此时有些语无伦次。
这时两个护士也冲了出来,“哎呀,其他检测都好好的,这人一做核磁就情绪激动。”
“实在做不了就算了吧,核磁也不是必须的项目。”新人警察说道。

(十一)
直到所有检测项目结束,已经到了下午四点,之琳的专车还在外等着。又开了不到十分钟,开进了一个别致的小院里。小院只有一栋七层的小楼,和院外周围的破旧房屋相比,算是鹤立鸡群了。
之琳把我拉到保安室,敲了敲保安的窗。不一会儿,保安拉开了窗户。
“什么事?”保安坐在椅子上,一阵光芒照在了他的脸上,照得他眯起了眼。
我回头一看,五楼的一间房间小窗户上贴着反光膜,阳光正是从那里反射过来的。
“做下人脸识别,以后他就在这里住了。”
“来来来,你进来写信息。”
进入保安室,保安将抽屉里的记录本拿了出来。
我翻了三四页,照着前面其他人密密麻麻的身份信息开始填了起来。
“不用写的太仔细,没人看,来,看镜头。”
我抬头,保安用手机拍下了我的照片,“之后我会录入系统的,大概两小时后就可以了。”

(十二)
进入匣子般的电梯,之琳按亮了六楼的按钮,电梯很小很暗,运行速度也不快,内部一角贴上了一张纸,上写着:“监控损坏,等待维修。”
“一直说修,好几个月了,还是没修。”之琳见我观察着摄像头,吐槽道。

之琳右手放在六楼的门把手上,指纹锁应声而开,开门后,之琳习惯性地擦了擦指纹。当知道每层楼只有一个住房,且给我住的地方空无一人时,我惊掉了下巴,“这是给我一个人住的吗?”
“那当然呀~”之琳低着头笑了笑,“难不成你还想和我一起住?”
“额……也不是这个意思……”
“我房间在五楼,还住着另一个小姐姐喔,不太方便诶,她还是个小明星呢!”
“谁啊?”
“王丹丹,一个女团的成员。”
“我不太了解这方面。”
“没关系啦,勇超哥哥,至少,我们又成为邻居了。”
直到之琳把我安顿好后,我才知道整栋楼都是之琳的。


(十三)
接下来的一两天,之琳一下班就来找我,做好吃的给我吃,还给我买了很多营养品叫我多补补身子。
一切都在变好吗?我有点不太敢相信。什么时候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也能吃上满是果仁的慕斯蛋糕了?
这是老天爷让我重生的机会吗?
我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了。起码不能一直像个寄生虫一样吸食之琳的血,得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十四)
我从病床上醒来,还输着液,腹部的剧痛突然传来。
“你终于活过来了。”我的兄弟廖纪原激动地说道。
“我的伤很严重吗?”
“是啊,昨晚咱不是和朱老黑打架吗,你当时失血过多,差点就死了,幸好……”
“发生了什么吗?”
“当时医院血库恰好不够,急需有人给你输血。正好急症室里陪父亲看病的小姑娘一眼就认出了你,说你俩血型匹配,给你输了400cc的血呢!”
“她人呢?”我的脑海中只想到了之琳,好久没见到之琳了,本以为我们此生不会再相遇,没想到她居然救了我一命。
“她爹不肯让她帮你,那姑娘哭着说只要同意她输血,她保证以后不再见你了。”

(十五)
已经在新居里住了三天,这几天天气就像是被复制了一般,和刚来那天一模一样。
本想再去之琳的单位看看,却被之琳严词拒绝了。好说歹说约好了今晚一起出去看电影。
我将身份证放入口袋里,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演习着今晚的约会流程,躺在床上慢慢打起了盹,半梦半醒间隐隐约约听到了楼下传来的警报声。
什么声音啊?我潜意识里提出了这一问题,却还是继续睡着了。直到楼下的警笛声大作才将我惊醒。
不会是?
我心里暗暗感到不妙,蹭地起身往下跑去,此时五楼的门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正是之琳住的地方。两名警察正在等待增援,有意无意地看向卫生间。
我不顾警察的阻拦往屋内冲去,一个脸色惨白的女生正对着浴室门坐在浴缸内,浴缸内满是鲜血,水从花洒里持续喷出,一直冲淋着女生的整个面部。
我正想上前却被一个警察从身后抱住。
“之琳!!!”为了上前查看情况,我转身和两个警察扭打在了一起,被后续赶来增援的警察控制住了。
“之琳……”
我感到了,一种世界的破裂感。

(十六)
审讯室内。
蹲下看了看饮水机指示灯旁边的小字,之琳倒了杯热水给我。
我盯着杯中热水升上来的水汽,不太好意思开口。
“你这,袭警、差点破坏现场,怎么的都得被关一定时间了。”之琳气呼呼地说。
“我当时以为你……一时间冲动了。”
“可别说是因为我,你连我都能认错。”之琳皱着眉头,“只不过这次案件发生地不属于我们辖区的,他们我都不太熟,让对方通融通融还不太可能。”
“只要你没事就好。不过死的是?”
“我室友,王丹丹。”
“她是怎么死的?”
“听他们说,应该是自杀。”

(十七)
以下是我从之琳口中得到的信息。
死者王丹丹是一个十八线小明星,她以租客的身份于半年前搬到了之琳家里。这一点在保安室里住客登记表的第一页记录上得到了证实。她是因失血过多休克导致的死亡,死亡时间在下午两点到五点之间,左手手腕处有一道很深的割痕。在浴缸中发现了一把锋利的尖刀,与死者伤口切面相符,系厨房里的一把小刀。
死者左手泡在水中,右手搭在浴缸边,身着华丽的红色礼服半躺在浴缸里,礼服领口上有点面部冲下的妆彩,浴缸内液面上漂浮着一片片玫瑰花的花瓣。浴缸为墨绿色,给人一种死者盛开在绿叶丛中的既视感。
在死者的身边放着一张A4纸,下方垫着毛巾,纸已经被花洒喷出的水冲淋得不成型了。经过警方技术部门大量时间的修复还原,才获知了纸上的大致内容:上面书写着自己被人陷害盗窃名声受损,自己患有躁郁症太痛苦了,所以想一了百了让自己解脱。
卫生间只有通往客厅的门和往外开的窗户,此时窗户正关闭着,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痕迹。由于王丹丹防狗仔的意识,经过了之琳的许可,这扇窗户从外部做了很强的反光处理,内部则用黑色的膜贴在了窗户内侧,光线完全透不进来。毫不夸张地说,若是不开窗,在没有电子设备或机械表的情况下,压根就很难判断是白天还是黑夜。
发现人正是之琳。当天下午五点半之琳回到家中,正欲上厕所。打开卫生间门,一股浓烟从里冒出,不久便引发了客厅里警报器的声响。之琳看见王丹丹正穿着衣服半躺在浴缸中,花洒的水冲着头部,闭着双眼。之琳问王丹丹怎么了,却没得到回应,想着小明星压力大,说不定是正在缓解自己的压力,就关上门先忙手中的事了。直到保安因为警报信号传到了保安室,前来查看情况,才发现王丹丹早已撒手人寰。
后续则是警方赶来,之琳和保安先被带走,留下两名警察保护现场等待增援。再之后就是我赶到了现场……  
“所以现在是百分百确定为自杀了吗?”我询问道。
“那倒没有,不过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遗书也没有拼接的痕迹。而遗书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存在的,丹丹的确有自杀的动机,最后则是从伤口判断,没有不自然的地方,符合自杀,虽然不能排除是他人造成的。丹丹身上也无被束缚的痕迹,虽然体内有安眠药和止痛药的残留。关键的是,你也知道,包括我和你在内的所有嫌疑人手部和衣物都做了鲁米诺检测,都没有反应,除非有人做了特殊的清洁,只是……”之琳话锋一转,“现场依然存在一些疑点。”之琳一脸愁容。

(十八)
“比如说,你不觉得花洒喷水很奇怪吗?不过今天下午三点到四点小区停了电,我们家的浴缸是电子智能控制的,能记录时间和温度。有个缺点是断电的时候,水会自动切换至花洒,温度也会变成正常水温,得人为重启才能重新记录。今天的记录是两点开始从水龙头放温水的,到了三点后记录就终止了。”之琳拿出自己的手机,精心雕刻的美甲灵巧地搭在手机边缘,给我亮出了照片,“还有啊,我觉得丹丹焚烧东西就不合理啊!”
“喂,我好歹也有嫌疑,你这样给我看现场好吗?”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还是因之琳的信任而感动。
“你不会以为我没有嫌疑吧?”之琳坏笑道,“不过我有找同事帮我要到这些资料!但是相比条条框框,我还是想和勇超哥哥分享自己的疑惑呢。”
我握着之琳可爱的小手,将手机凑近了点,浴缸旁有一个小铁桶,里面有些被焚烧的木制物品。
“单从这些还不能说明什么啊。”
我一边翻看着现场所拍的照片,一边询问着之琳。
花洒喷出的水一直冲淋着死者的面部和遗书周围。地面以浴缸为中心,几乎撒满了亮片。
浴缸里的血水已经达到了排水口的高度,通过鲁米诺的检测,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
死者的手机放在一旁的浴巾上,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颜色为桃红色,已经没电了。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
“你们卫生间的窗户打开后,会有很大的风吧?”我回想起我这几天开卫生间的窗时,外面总是有一股劲风刮入,之琳在我楼下,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
“是啊,怎么了?”
“卫生间到厨房没有什么水迹吗?”我跳脱地询问道。
“没有,除了我早上洗完盘子滴了几滴水在厨房地板上外,没有其他的痕迹。”
“卫生间的门,就是拉开门后,滑动的轨道上也没有水滴吗?”
“没有。”
我盯着现场的图片,若有所思。

(十九)
“有什么其他嫌疑人吗?”我记得小区进出安保还是达标的,想以此作为切入点。
“只有其他住户。”之琳回答道,“我们小区人本来就很少,而且住户基本不需要出行上班,也没什么人缘,基本没什么其他人进入。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除了我上下班时从小区门口进出外,无人进出小区。我们小区四面的墙也无法翻越。楼梯没有堵塞,能正常上下楼,可惜的是并未安装监控。电梯的监控里,除了我早上离开和晚上五点半回来,以及五点四十分新来的保安上来查看情况外,没人乘坐电梯到五楼。”
“电梯监控不是坏的吗?”
“哎,前几天已经修好了,我也是看了资料才知道的。前几天修好了后,老保安忘记撕掉电梯里那张纸了。”
“嗯……你继续说。”
“一楼的住户名叫曾越,是位四十多岁的男子,两只小腿已经截肢了,行动离不开轮椅。他是我几个月前下乡认识的,见他举目无亲,实在是可怜,于是让他住在了这里。
“二楼是个问题少女,刚从少管所出来,她从小从孤儿院长大,现在已经满十六了,却没有生存的能力。我让她住在了二楼,让她做做线上的打字员,现在尚且勉强能维持生计,不过这小姑娘特别懒,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还需要多引导引导。
“三楼是两个门卫的住所,他们轮流值班。今天下午值班的门卫是昨天刚来的新人,两个门卫中午十二点开始,老门卫便陪在新门卫身边一起值班,带着新门卫熟悉相关的工作流程。期间,下午四点的时候,曾越坐着轮椅出来晒太阳和两个保安隔着保安室的窗唠了十分钟,可以看出新保安是个很健谈的人,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绘声绘色地讲着什么,把曾越逗得哈哈大笑。反而老保安站在一旁陪笑,一时间不知道谁是老保安谁是新保安。这些保安室的监控均能做证明。
“四楼暂时没人住,五楼是我和丹丹,六楼是你,七楼则是黄文。
“黄文也是个可怜的人,前几天你在医院体检时见到过。”
我脑海中回想起了那个神神颠颠撞上小警官的人。
“他出生自一个单亲家庭,从小遭到继母的虐待,据说经常被关小黑屋。现在早已和父母断绝了联系,是个制作单机小游戏的程序员,一个人运营着一个名叫‘ghost and god’的小作坊。”
这个名字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瘾少年并不陌生,这个小作坊体量虽小,却以恐怖类游戏著称,里面的内容对各地神鬼祭祀的仪式十分考究。
“听说他还是丹丹的粉丝呢,丹丹跟我说她facebook上有个粉丝的头像就跟他的一个游戏有关。昨晚丹丹回来,在一楼发现黄文偷偷拍摄她,直接把他的手机打掉摔坏了。”
“哦,是吗?”
“当时黄文还急眼了,说他只有一部手机,只能跟合作商说明天别电话联系了。”
我用之琳的手机翻墙登我的账号搜了搜丹丹,浏览着她近半年的facebook。
突然我想到了什么,“你们烟雾报警器报警的事故发生过几起?”
“算上今天的话,历史发生过两起。”
“烟雾报警器触发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呢?这个我没亲眼见过。”
“嗯……挺灵敏的,在卫生间里有浓烟的情况下,打开门马上关闭倒不会触发客厅的烟雾报警器,但是如果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之琳回忆道,“我记得大概是开门后5秒左右,烟雾报警器触发了。”
“烟雾报警器的电源和小区用电是相互独立的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小区停电不会影响烟雾报警器报警。”
“那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了,除了你们之外,还有谁能进入你们屋啊?”
“我们房门是指纹开门的,只登记了我和丹丹的指纹,这个警方也确认了。不过如果有人获取了我们的指纹做指模的话,说不定也是能打开门的。”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我大概知道事情原委了。”

问:请分析本故事中你认为的所有疑点。
注:
1.之琳所给的有关王丹丹的线索为真。
2.若有人进入之琳王丹丹房间,不用考虑是如何进入的。
3.本题解答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部分非常简单的专业知识,如有不确定可自行百度,网络上可以找到相应答案。
4.张勇超(劣迹侦探)在本文中为侦探设定。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审核注册

x
不忘初心,坚定向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429

帖子

10万

积分

每谜擂主四周年纪念章家族之瑰推理作者推理大神诡殇元老

诡币
152 枚
推币
99942 枚
推理积分
69 分
侦破案件
1 件
原创度
28 ℃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2-14 17: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忘初心,坚定向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429

帖子

10万

积分

每谜擂主四周年纪念章家族之瑰推理作者推理大神诡殇元老

诡币
152 枚
推币
99942 枚
推理积分
69 分
侦破案件
1 件
原创度
28 ℃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2-14 19: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劣迹侦探》

省流版:省流版只总结了部分推论过程,更详细的请移步正式答案。

结论:
王丹丹是自杀。黄文在其自杀后开了窗,点火烧礼物祝福王丹丹。
现在的之琳不是真正的之琳。

推理思路(只供参考):

焚烧线:
分析焚烧原因
A:王丹丹焚烧制造一氧化碳自杀。
那么合理的说法是先一氧化碳失败再割腕;或一氧化碳+割腕双管齐下自杀。

监控显示门卫四点时并未受到阳光反射侵扰,说明当时开窗。
  
如果是双管齐下自杀,那么王丹丹不会开窗,排除。

如果是先一氧化碳自杀失败再割腕,那么从浴缸出来湿掉的衣物会到处滴水。
即便卫生间内水滴被冲掉,从卫生间到厨房拿刀具的途中会有水滴。如果是通过拖布类的清洁用品去掉水渍,首先不符合自杀的人的行为逻辑,其次去除滑门轨道中的水滴,需要保持卫生间门大开,烟雾会引起警报器的警报。此种可能也排除。

B:王丹丹出于某种情结焚烧东西,没有其他目的。(暂无法排除)

C:焚烧东西另有其人。

花洒+开窗线:
三点停电,停电时淋浴自动切换为花洒,花洒洒出的水喷在死者头部以及旁边的遗书上。
1.花洒——如果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那必然是在三点之前死亡。若停电时没死亡,死者不会愿意精心准备面对世人的装造受到破坏,且遗书被水冲的破烂不堪。
2.开窗——如果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那必然是在四点之后死亡。四点时,浴室开窗,而死者被发现时窗户紧闭,说明如果窗户为死者所关,死者必在四点后死亡。

两点矛盾,说明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不成立。

遗书线:
遗书下垫有毛巾,死者的本意的确不想让遗书弄湿。开窗后室内风很大,亮片的分布也能证明。不过遗书却没被吹走(遗书并没有被物体压住,否则有部分地方不会被花洒喷出的水冲到),说明开窗时遗书已经被浸湿,从而说明开窗时间在3点之后。

亮片线:
亮片的分布也能佐证开窗时间在3点之后,被花洒冲淋后地面湿润区域的亮片无法被风吹走,而未湿润的区域亮片被风吹到了室内角落,说明开窗在花洒冲淋之后。
如果死者开窗,肯定会经过湿润区域,脚底潮湿,再进入浴缸,会有少许踩到的亮片进入浴缸。可浴缸里没有亮片,所以开窗的人不是死者。

前面的分析整合起来,死者在三点前已死亡最为合理。

停电线:
4点已经开窗,开窗时间在3点到4点。这个时间正好停电,屋内没照明。窗户经过了特殊处理,开窗前外面的光照射不到屋内。
假设此时铁桶内已经开始焚烧物品,但由于其位置的光线被浴缸挡住,依然无法照射到窗户位置。此时除非外来开窗者携带手电筒或手机等照明设备外(这个后文讨论),只能通过打开卫生间门,通过客厅白天的采光照亮窗户才能开窗。但此时如果已经焚烧物品,打开卫生间门一段时间会引起烟雾报警器报警。
所以如若外来者没有手电筒或手机照明设备,那么焚烧物品的人不是死者。

手机线:
在排水口处上方两三厘米有鲁米诺痕迹,说明在满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发生了较大的波动。
手机的反面和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屏幕除了中下部外没有鲁米诺反应。结合题目对新款折叠手机的描述,手机应该是曾折叠落入浴缸里。有人从浴缸里捞出手机,擦干手机后,并试图用死者的手解锁手机。(流了满浴缸的血之后,死者很难再有心力去做出这样的动作;若死者自己需要解锁手机,通常只需擦干解锁手机的一根手指,或者将所有手指擦干。只擦干两根更符合试手机指纹的情况。)(此推论非完全严谨推论,也不重要,分数占比很低。)

外来者是谁:
两个保安在死者死亡时间范围内一直在一起,且有监控证明,排除。
一楼曾越只能靠轮椅行动,要去五楼必须乘坐电梯,排除。
二楼问题少女平日特别懒,在不知电梯监控修好的情况下不会不乘坐电梯,排除。
之琳是红绿色盲,几乎很难发现浴缸中的手机。且之琳有十分精致的美甲,如果从浴缸里捞出手机,难以彻底清除痕迹的同时还保留美甲。时间也对不上。
外来者只能是黄文。
黄文小时候被经常关小黑屋,极有可能患有幽闭恐惧症。做核磁共振时惧怕抗拒,是幽闭恐惧症的表现。公寓的电梯小且黑,幽闭恐惧症患者会选择走楼梯。

倒推验证:
黄文的手机前一晚被砸坏,且第二天没有进出小区,也没有修手机或配送手机的人员进出小区。黄文唯一的手机已坏。在阳光强烈的白天,在不知道会遭遇特殊事件的情况下,也没必要携带手电筒。结合停电线,判断死者并未焚烧物品,而是黄文焚烧物品最为合理。

黄文为王丹丹私生饭,本想窥探偶像生活的地方,并遗留一些礼物,见到王丹丹自杀死后。焚烧礼物给王丹丹。作为幽闭恐惧症患者,关闭卫生间门是因为知道王丹丹家中的烟雾报警器十分灵敏,所以转而打开窗户。烟雾报警器虽然均是只在王丹丹家中触发过两次,其他住户理应不知道烟雾报警器灵敏,但黄文是王丹丹粉丝,从其facebook的动态里得知。

之琳线大梗:
之琳是红绿色盲:
1.无法注意红绿灯。
2.正常人第一时间理应会发现王丹丹泡在血水里。而之琳并没注意到这一点。
3.之琳看饮水机信号从文字去辨别而并非灯的颜色。

之琳父亲开车,不是红绿色盲。

之琳父亲工作跟基因检测相关,且为了健康,必然检测过之琳的基因,且亲口说之琳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红绿色盲为X伴性遗传,父亲健康女儿必然健康,所以之琳并不是真正的之琳。

“之琳”假扮之琳的目的:
1.之琳的大楼接纳的人,除了室友王丹丹,均是消失了不会有人发现报警的人。
2.之琳的大楼只能住很少的人,但短短的半年,住户信息表里却写满了几页。(六个月前入住的王丹丹在第一页,而“我”登记时翻了好几页。)说明频繁得更换住户。
3.“黑市器官”、“来源不明”。
4.勇超、黄文均被带去体检。

所以,请问,
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也能吃上满是果仁的慕斯蛋糕吗?

(二十)
之琳妹妹,如果退离一线是你的伤痛,如果你觉得破解谜案很酷,我愿意弥补你的伤痛,带着你酷下去。
“首先是铁桶里焚烧木制物品,这是本案的一大疑点。”我开始在脑海中梳理整个案件的脉络,“焚烧木制物品的人是谁呢?我们姑且可以先分为两种情况:1.整个案件为王丹丹自杀案件,并且无其他人到卫生间破坏现场,现场所有痕迹均为王丹丹一人所为;2.有另外的人进入过现场并做了什么事,王丹丹可能依然是自杀,也可能是被此人所杀。
“如果焚烧物品是王丹丹所为,那么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则是,王丹丹要么想通过一氧化碳自杀,要么就是出于某种情结,单纯地想焚烧某个东西。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则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为何王丹丹会割腕且最终死于割腕?只有两种较为靠谱的可能,一是王丹丹想通过一氧化碳中毒和割腕两种自杀方式双管齐下自杀,二是王丹丹先通过一氧化碳中毒自杀失败了,再选择割腕自杀。
“但是这两种情况都能被排除。”我咽了口水,“之琳,你还记得你带我找保安登记的时候吗?”
“不就几天前的事吗,怎么了?”
“当时的保安眼睛因为你们家卫生间窗户反射的阳光睁不开。”
“那又怎么样呢?”
“这几天的天气几乎一模一样,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保安室窗口,保安同样应该遭受光污染的侵扰才对。可是你看监控记录,当天四点保安并没有遭受阳光的强烈照射。这说明你们平时根本不打开的窗户当时是打开的,所以阳光不像前几天,没有反射到保安室。”
“唔!”之琳瞪大双眼,重重点了点头。
“所以双管齐下的猜想就排除了,如果是想同时通过一氧化碳中毒和割腕自杀,那么丹丹就不会开窗。
“而如果是先一氧化碳失败了再割腕自杀。那么丹丹从浴缸出来时,所到之处湿掉的衣物会不断地滴水留下水滴。即便卫生间内水滴可以被冲掉,但从卫生间到厨房拿刀具的途中依然会有水滴。你早上曾在厨房留下过水滴,到了晚上依然没蒸干。说明之后丹丹造成的水滴一旦形成,不会自然蒸干。现场没有其他的水滴说明要么水滴就没形成,要么留下的水滴被人为清除掉了。但是如果是人为清除掉了,为什么能区分出你制造的水滴,而只清除丹丹出来后造成的水滴?再者,如果是通过拖布类的清洁用品去掉水滴,不符合一个正自杀的人的行为逻辑。就算是这个人有什么强迫症,如果想要去除滑门轨道中的水渍,需要将卫生间的门大开,这个过程卫生间中弥漫出的烟雾很可能会引起烟雾警报器的警报。王丹丹知道烟雾报警器很灵敏,也知道烟雾报警器触发后保安会前来问讯,如果执意自杀,绝不会冒这样的风险,且在你回家前也的确没有发生烟雾报警器触发的事。
“当然,可能你会认为存在王丹丹在烧炭自杀时,躺在浴缸中并没有放水的可能。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以死者自杀为前提,可以看得出来,浴缸中漂浮的玫瑰花瓣是死者精心设置的,死者希望给人一种盛放的观感效果。如果没有水,花瓣沉在浴缸底部,效果会大打折扣。且如果不放水,为何不选择在自己的卧室里烧炭自杀呢?柔软的床总比没水的浴缸舒服多了吧。
“综上所述,此种可能也排除。
“那么只有可能是王丹丹出于某种情结焚烧东西,换句话说就是单纯的想烧;或者是焚烧东西的另有其人。
“单从焚烧物品这一点来分析,暂时只能分析到这里。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四点左右,卫生间的窗户是开着的。但是发现尸体时,卫生间的窗户却是关着的。如果现场除了王丹丹外没有其他人进入过,那么窗户只能是王丹丹关的,关闭窗户的时间在四点之后,这说明王丹丹四点之后还活着。
“通过放水记录来看,浴缸本是从两点开始通过水龙头放温水,由于临时的停电,三点开始自动切换为花洒喷水,喷在死者的头部以及遗书上。以王丹丹自杀为前提,她精心所作的妆造——想以美丽的姿态离开人世的愿景,是不愿意被花洒喷出的水所破坏的。其次,丹丹也肯定希望遗书不被遭到破坏,将毛巾垫在遗书下面就能说明丹丹本意并不希望遗书被打湿。如果此刻丹丹还活着,也可以说还有行动能力,必然会切换水流或者直接关闭水流。所以丹丹在三点之前就已经死了。
“至此,从两个方向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个严重的矛盾。这个矛盾无法化解,直接推翻我们假设的大前提——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不成立。”
“那么也可以说,肯定有其他人到过现场?”之琳皱起了眉头。
“是的。”我点点头,“下面我们来说说开窗的事和现场的小亮片。”
“浴室的窗户打开后会刮入很大的风,然而遗书并没有被吹走。说明在开窗前,花洒的水已经将遗书浸湿了,这就说明了开窗是在三点之后。室内的小亮片同样能够证明,在湿润区域的小亮片依然自然地分布在地面上,而湿润区域外的小亮片则被刮到了房间的各个角落里。如果开窗时,水还未从花洒喷出,那么湿润区域的小亮片就会被吹走。所以开窗的时间在三点到四点之间。
“继续分析,如果是丹丹开窗,肯定会经过湿润区域,丹丹的脚底必然潮湿,再回到浴缸时,理应有少许踩到的亮片进入浴缸。可浴缸里没有亮片,所以开窗的人并不是丹丹。
“丹丹脸被花洒长时间冲淋本就会造成呼吸困难,从生理上来说,即便是有什么必须要冲淋的原因,身体本能也不太可能坚持。且还能无视妆和遗书被破坏,且在其他人进入卫生间开窗后也无动于衷,以及其他很多细节,都能说明丹丹其实在三点前就已经死亡了,否则有太多的不合理。
“其实推到这里,以及你早就提到的,‘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遗书也没有拼接的痕迹。而遗书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存在的,丹丹的确有自杀的动机,最后则是从伤口判断,没有不自然的地方,符合自杀,虽然不能排除是他人造成的。丹丹身上也无被束缚的痕迹,虽然体内有安眠药和止痛药的残留。’,以及她精美的妆和现场布置等等。我认为丹丹其实就是自杀,且在三点前就已经死亡了。只是还有一些疑点需要我们去解开。”
“啊,丹丹,我怎么平时没看出来呢,她有这么大的痛苦。”
不想做过多的感慨,我继续分析道:“4点时窗户就已经开了,所以开窗时间在3点到4点之间。这个时间点正好停电,卫生间内开不了灯。而卫生间窗户经过了特殊的处理,开窗之前外面的光照射不到屋内。假设此时铁桶内已经开始焚烧物品,但由于其位置的光线正好被浴缸挡住,依然无法照明窗户周围。此时除非外来开窗者携带手电筒或手机等照明设备外,只能通过打开卫生间门,通过客厅白天的采光照亮窗户才能开窗。但此时如果已经焚烧物品,打开卫生间门一段时间会引起烟雾报警器报警。所以如若外来者没有手电筒或手机照明设备,那么外来者开窗必然会大开卫生间门,烟雾报警器并未触发,说明焚烧物品在外来者进入卫生间之后,并不是丹丹焚烧的。
“在排水口处上方两三厘米有鲁米诺痕迹,说明在满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发生了较大的波动。手机的反面和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屏幕除了中下部外没有鲁米诺反应。丹丹的机型和你的相同,你也知道,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手机曾折叠落入浴缸里,并从浴缸里捞出手机,擦干后,试图解锁过。我猜测这是后来者所为的,因为流了满浴缸的血之后,我认为死者很难再有心力去做出这样的动作。其次,若死者自己需要解锁手机,通常只需擦干解锁手机的一根手指,或者将所有手指擦干。只擦干两根更符合其他人试手机指纹的情况。
“那外来者是谁呢?都发现丹丹死亡了,还能想去窥探丹丹的隐私?也太变态了吧。”
“其实你的心中已经有答案了吧。”我顿了顿,“两个保安在死者死亡时间范围内一直在一起,且有监控证明,排除。
住在一楼的曾越只能靠轮椅行动,要去五楼必须乘坐电梯,在不知道电梯监控修好的情况下,用很艰难的方法从楼道去往五楼不合理,故排除。
二楼问题少女平日特别懒,在不知电梯监控修好的情况下也不会不乘坐电梯,排除。
所以外来者只能是黄文。黄文小时候被经常关小黑屋,极有可能患有幽闭恐惧症。做核磁共振时惧怕抗拒,也同样是幽闭恐惧症的表现。公寓的电梯小且黑,作为幽闭恐惧症患者的他一定会选择走楼梯。这样一来,很多问题便能一一解释了。”
“黄文唯一的手机在前一晚被砸坏,且第二天没有进出小区,也没有修手机或配送手机的人员进出小区。所以没有可供照明的手机。在阳光强烈的白天,在不知道会遭遇特殊事件的情况下,也没必要携带手电筒。结合前面的分析,黄文在无照明设备的情况下开窗,必须保持卫生间门大开。所以死者并未焚烧物品,而是黄文焚烧物品最为合理。
黄文为王丹丹私生饭,本想窥探偶像生活的地方,并遗留一些礼物,见到王丹丹自杀死后。熟悉各种仪式的他将自己的礼物焚烧给了王丹丹。作为幽闭恐惧症患者,关闭卫生间门是因为知道王丹丹家中的烟雾报警器十分灵敏,所以转而打开窗户。烟雾报警器虽然均是只在王丹丹家中触发过两次,其他住户理应不知道烟雾报警器灵敏,但黄文是王丹丹粉丝,从其facebook的动态里知道了此事,所以做祭祀仪式时特意关上了门。当然,开窗后的黄文发现了浴缸中的手机,作为变态的私生饭,最终还是打算窥探丹丹的隐私,奈何手机没电,他试了两次后才发现,只好作罢。”
“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案件本身并不是什么恶性事件。”之琳总结道,“不过你为啥不怀疑我呢?你没有排除掉我的嫌疑喔!”
“你还用特意排除吗?你个小色盲。”我伸出手刮了刮之琳的鼻子,“其实整个发现过程有个特别违和的地方,就是为何你第一时间没有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我和保安看见死者的第一眼就发现不对,可是你却仅仅是以为丹丹是在释放压力。这里有个本质的区别,如果我们发现有人浸泡在血水中,肯定会第一时间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吧。虽然割腕自杀的出血量以及后续少许冲淋的水会不断加入,并不至于让浴缸中的水呈现出血淋淋的血红色,但是半透明的带红的血水在正常人眼里依然显眼。而你有红绿色盲,半透明的红色血水在绿色的浴缸中,与洗浴后稍显混浊的水相比可能只有细微的差别,特别是在有烟雾从房间内冒出的情况下,更难察觉到不对。而烟雾的味道也恰好掩盖了血的气味。所以才导致了你第一时间没意识到丹丹可能已经不行了。我回想起了你过马路没注意红绿灯,以及看饮水机信号需要通过指示灯旁边的小字才倒水,确定了你有红绿色盲。”
“啊,毕竟是不好的缺点,人家也不可能一开始就告诉你嘛。”
“你有红绿色盲,就不容易发现浴缸里的手机,所以你不是外来者。如果你觉得这一点说服力不够的话,鲁米诺也能证明你的清白。你有十分精致的美甲,不管是从浴缸里捞出手机甚至是杀害王丹丹,你都难以在彻底清除痕迹的同时还保留美甲。而且你五点半才回小区,时间也完全对不上。”
“至此,整个案件的推理全部结束。”
我说完,之琳略显兴奋地张开双臂,我开心地抱紧了她。
我们之间上次的拥抱啊,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这十几年,我好想你,之琳妹妹。

(二十一)
无数的回忆闪回,我感觉我脱胎换骨,回到了从前。
我快乐幸福。
喜欢着之琳的一切。
喜欢她,喜欢她们家,喜欢和她们家一起生活,喜欢生物课……
生物课?
不不不……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之琳的爸爸不是会开车吗?他不是红绿色盲。
我努力的回想着曾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生物知识,红绿色盲是X伴性遗传,父亲健康说明女儿必然健康,所以之琳肯定不是红绿色盲。
那之琳不是之琳父亲的亲生骨肉吗?
不,一定是的。
之琳父亲是学基因的,连我的基因都帮忙筛查过,为了家人的健康,肯定查过之琳的基因。而他亲口说过之琳是他的亲生女儿……

“勇超哥哥?”我怀里的这个之琳见我一动不动,似乎察觉到了异样。
她轻轻推开了我,用她深邃的眼神盯着我看。
我也盯着她的眼睛。
你真的是之琳吗?

不知为何,警局里“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等字样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之琳大楼接纳的人除了室友王丹丹之外,均是消失了不会有亲近的人发现并报警的人。
之琳的大楼只能住很少的人,但短短的半年,住户信息表里却写满了几页。这些用户去哪里了?为什么人员更替这么频繁?想起之琳执意带我体检,想起黄文也被她的同事带去体检,我感觉我整个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怎么了?”眼前的之琳愈发察觉我的不对劲,话语褪去了嗲嗲的音色。

我整个身体瘫软下来,跪在了她的面前。

“现在的之琳到底在哪?”我声音颤抖着,泪水像断线珠子一样掉落了下来。
我因为犯事,被警局里的“之琳”注意,她通过警局的系统发现了我是无人问津的,就算是死了都没人会在意的垃圾。然后根据我早期的户口家庭地址等信息,选择了最容易接近我的身份,之琳。
所以之琳到底怎样了?现在过得还好吗?为什么她敢毫无顾忌地用之琳的身份?

“啊?”“之琳”满脸疑惑。

“求求你告诉我吧!之琳现在生活得怎么样了?我……”

“我就是下水道里肮脏的臭老鼠,谢谢你……”我的眼泪鼻涕横流,混在了一起。

“谢谢你……不管是你出于什么目的……但是你让我重新回忆起了美好……让我有了不再是臭老鼠的幻想……这就够了……我的命给你了……我不要了,我听你的……但在此之前,请告诉我!告诉我之琳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之琳开始大笑起来,尽管这是警局里的审讯室,外面还有很多警察。
之琳用一根手指勾起了我的下巴,我就想一条下贱的狗抬头望着她。
“你真的想知道她怎么样了吗?”

(二十二)
勇超哥哥,请别在意我爸说的话。
你流淌着你父亲的血液,并不能决定你的命运。
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一个好人。
如果你还是深受我父亲的影响。
那么这次给你输血之后,请你一定要记得:
至此之后,你的身体里也流淌着我的血液。
我们一定要一起变好,然后让世界变好。

(二十三)
“小超啊小超啊,你怎么脑瓜子那么聪明,最后却犯蠢了呢?”
之琳的专车上,之琳的专车司机,那个戴着墨镜的大块头正数落着我。他取下眼镜,眼神却十分善意。
“之琳如果是先天有红绿色盲怎么可能当得上警察?不过也不怪你,你当了一辈子混混,肯定没了解过这些。”
我看了看前面副驾驶正生闷气的之琳,不敢说话。
“她是后天受伤导致的色盲。”
“哦。”
“哦?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受了重伤才退下来搞文职工作的吗?”之琳气鼓鼓的说道。
“那住户那么频繁的换人……”
“小超,你不知道啊,之琳小姐可是个大善人啊!经过她的努力,帮助了多少人回归生活的正轨啊!你可以回去根据那些住户的信息去联系他们,他们都有了正经的工作,能好好的生活,并为社会做贡献。”
“这……”
“初衷是因为你,勇超哥哥。”之琳转过头来,突然带着哭腔,“我想帮助陷入困难或误入歧途的人们。因为我曾经没能拯救那个最为重要的你啊!”
“之琳妹妹,谢谢你。”我红了眼眶,“谢谢你,我已经改邪归正了。我会找份正经的工作。然后如果可以的话。”
“我愿意完成你的心愿,带你做酷酷的事,辅佐你去破解未来遭遇的疑案。”
“勇超哥哥!”
“嗯。”
“我答应你。”

(二十三)
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也能吃上满是果仁的慕斯蛋糕吗?
不能。
但面向光明的老鼠可以。

劣迹侦探的故事还在继续。
当然,是和善良侦探一起。
(全文完)

不忘初心,坚定向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审核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诡殇推理论坛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辽ICP备16015914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反馈

投诉举报 意见反馈 用户协议 论坛规则

反馈须知: 切勿滥用举报,任何与举报相关的信息必须属实!

网站资源

  • 客户端
  • 微信
  • 微博

帮助|小黑屋|诡殇推理论坛  

|辽ICP备16015914号

诡殇推理论坛

GMT+8, 2024-5-10 00:05 , Processed in 0.516854 second(s), 3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