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潇潇雨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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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二题《劣迹侦探》作者:宸少(红字修改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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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49:16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题《劣迹侦探》作答
代号013
阿莫西0 2020732934
1律奉行 2986135786
青3司昌 101415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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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0: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仰落晨光 于 2024-2-14 18:51 编辑

第二题《劣迹侦探》作答
潇颍
1.王丹丹死亡事件
(1)手机情况
死者的手机放在一旁的浴巾上,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颜色为桃红色,已经没电了。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
如若先假设王丹丹是自杀,那么根据题设首先可以确定,死者是在完成割腕之后才打开的手机(手机上有鲁米诺反应),同时排除手机意外掉入水中被死者拾起来的可能(因手机屏幕严丝合缝即使掉入水中也不可能有血水进入),因此死者只有可能是在接触到血迹之后自己刻意打开手机,那么此时就有以下两个疑点:
①从主观上,王丹丹没有理由在死亡前再打开手机,题设中也未提及其有主动拨打电话或者发送信息;
②其次,如若是自己打开手机,只擦两个手指很不符合常识,手机是指纹解锁的情况下应该只需要擦一根手指即可解锁手机,或者是擦整只手方便拿握,而不应该出现两手指擦干净而其余三只手指湿润的情况。
因此,死者王丹丹的手指并不是其自己擦干的,手机也并非是她自己打开的,而是他人为了在其死亡或者失去意识后为使用其指纹而擦干手指。但此时并不能证明王丹丹并非自杀,也存在王丹丹自杀后凶手为毁灭某些证据而翻看其手机的可能性。
(2)王丹丹死亡时间及死亡方式
根据题设,电子控制的浴缸在断电之后会自动切换到花洒模式,且断开自动记录,需要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记录,而在现场的情况来看,浴缸并没有在来电之后重新启动的记录,此时无论王丹丹是自杀或者他杀,均存在两种情形:
①王丹丹或者凶手明知花洒会继续喷射,其未切换模式是为了毁灭某些证据,而根据题设,被花洒冲的只有王丹丹的遗书和面部的妆彩,而无论其是自杀还是他杀,留下遗书的目的肯定不是希望用水冲坏,所以排除毁灭证据的可能。
王丹丹的真实死亡时间是在三点之前,凶手或者王丹丹并没有预料到会发生停电而导致遗书毁坏的情况
王丹丹的死亡现场中,鲁米诺试剂测出的血水在浴缸中的水位曾高于排水口的水位,也就是说在王丹丹完成割腕,水积累到比排水口还高时才打开排水口排水,而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王丹丹是没有办法自己完成此项工作的,因此王丹丹并非是自杀,而是他杀
(3)其他
①凶手进出房间的方式
凶手进出浴室的方式只有两个,一个是通过进入之琳二人的房间,一个是通过卫生间的窗户进出。房间的地面上有很多小亮片,如若开窗户有大风的情况下,小亮片会被风带到卫生间地上和轨道上,根据题设排除卫生间窗户打开过的可能性,即凶手是通过房间进出。
②焚烧物品与烟雾报警器
根据丹丹的Facebook可以得知,烟雾警报器相对比较灵敏,可以通过蜡烛烟雾激活,而在烟雾报警器响的时候,会吸引保安来查看。
推测凶手设置烟雾报警器的作用是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即在有人进入浴室致里面的烟雾放出来时可触发房间内的报警器和保卫室的报警器。
③凶手身份
根据题设,凶手就在本楼居住的六个人和两个门卫之中。
首先排除侦探张勇超以及可以相互证明的两个保安的嫌疑,而根据上述推测凶手需要通过楼梯上下,因此只能依靠轮椅上下的曾越也没有办法完成杀人的过程,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二楼的问题少女,张之琳和黄文。
根据上文的分析,凶手动用张之琳手机,很显然其手机中有对其不利的信息,而且凶手需要同时熟知房间内报警器的情况以及报警器响的时候门卫会过来的事实,同时需要了解王丹丹的病情以及有手写的遗书。因此凶手是张之琳
④现场情况
至于凶手身上没有鲁米诺反应,在凶手割腕、放水的环节中小心即可不蹭到血迹,在使用死者手机的过程中凶手可以使用毛巾接触死者的手完成擦拭工作,这样就可以不在衣服和身上留下痕迹。
至于王丹丹没有任何挣扎喝下安眠药且在割腕中间没有挣扎的情况,凶手利用了卫生间的特殊场景黑色膜贴,让王丹丹误以为自己在浴缸中睡着无法辨明时间。
2.关于黑市器官的猜测
在与之琳及与其有关的事件的描述中,有以下多处疑点:
(1)之琳与张勇超多年未联系,在再次见面时就认出了他;
(2)在进入之琳的房屋之前需要严格的体检,其中包括核磁共振这种昂贵且大部分体检项目都不包括的项目;
(3)接送之琳的车辆,包括其所居住的房屋都极其重视隐私,贴有防窥膜、反光贴一类物品;
(4)体检的医院非常偏远且条件一般,且有一些人和之琳都熟识,新人警察明有一定的决策力;
(5)小楼的安保非常严格,只有十个人不到的住宅有两个门卫值班;
(6)在张勇超来之前登记的身份信息有三四页,而小楼一共有七层且只有六个人居住,人员的流动与变化相对较大;
(7)之琳给张勇超带来了很多好吃的和营养品;
(8)之琳作为一名警察,工作时间却非常自由,且拒绝带张勇超去其工作的地方;
(9)之琳小楼里住的几人除门卫及王丹丹的家庭情况没有介绍以外,包括张勇超在内均有共同的特点即没有亲人,他们的消失不会引起突然的关注;
(10)通过输血的事件,可以分析出之琳知道张勇超的血型,器官移植要求血型相同。
综合以上几点,加上警局中对于“黑市器官”的案子的追查,推断张之琳与新人警察等人可能是在做黑市器官交易,而小楼与医院都是他们的据点,而收留张勇超等人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提供供体
3.案件还原
张之琳杀死王丹丹可能是因为她发现了器官移植相关的事件而用手机记录下来,因此张之琳一定需要动用王丹丹的手机删除内容。
杀人过程为:张之琳通过楼道回到家,诱骗王丹丹喝下含有安眠药的水昏迷,而后通过割腕、放水等制造出其自杀的假象,然后通过楼梯离开。下班之后再通过电梯回家,打开卫生间门激发烟雾报警器,吸引门卫前来发现现场。
答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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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0:25 | 只看该作者
队伍:以潇之名
凶手是二楼的问题少女
关于自杀的可能性排除
假定是死者自杀
由于温水记录以及停电时间,可以确定死者是在三点前就开始割腕。
1首先死者三点前未昏迷,则不可能将遗书放在花洒冲淋区域。
故死者三点前已昏迷
根据“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颜色为桃红色,已经没电了。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
以及“手机是新款的折叠屏,据说折叠后屏幕之间严丝合缝,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
可以看出手机以折叠态泡在了血水中一段时间,且后被死者拿出来擦试,并了手机屏幕正下方。
在自杀假设中,可以看出死者在割腕后,并且此时已经放了一段时间温水,使得浴缸中水量以及血水浓度足以浸没手机,并且保持清醒能去擦拭手机,这种说法是较为不可信的。
即使我们相信死者真的做到了上述步骤,也会有一个矛盾之处。
从手机上的线索我们能看出死者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开始割腕了,且浴缸中有一定水量。
死者割腕自杀无非两种可能
①是放满水再割腕,躺入浴缸
②是放少量水再割腕,躺入浴缸
明确一个理性前提:手机掉入浴缸时,死者割腕不久
(割腕够久的话,死者已经服用安眠药昏迷了)
如果是①的话,此时血水浓度是不足以时浴缸让掉入的手机沾满血的
所以只可能是②,死者是躺在浴缸中,一边放水,一边放血的。
“根据浴缸里的血水已经达到了排水口的高度,通过鲁米诺的检测,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
说明了血水量曾经高出过排水口
因为已经确定是可能性②,所以这一现象不是由死者的体积变化引起的,而是因放水自然到达的位置,也即可以看出放水速度是要高于排水速度的,否则会血迹反应一直停留在排水口,但是一个小时却只高了两三厘米,这一点是极度不合理的。
因此自杀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所以必然是他杀。
所以可以认为焚烧物品以及撒亮片都是凶手的行为,而凶手为什么要在杀人现场进行这种行为呢?
原因就是(本队唯一想到的可能性就是)
因为停电,导致凶手在窗户不透光,不便开门(害怕被发现)的情况下,卫生间是完全黑暗,不得不通过点燃卫生间并辅助撒亮片来照明。
同时他杀的可能性如下
有两种可能性
①凶手是先迷晕死者,再放水。
②凶手是先放水,再迷晕死者。
对于① 因为放了一个小时的水,这一个小时的未停电时间,凶手在已经迷晕死者的前提下,完全足够完成计划。不需要点燃卫生间照明
所以必然是可能性②
也即凶手是在死者允许下进浴室放水的
凶手可能借口说自己家浴室用不了,来死者家借浴室,然后在放水中途,中途接机给死者下药,但是此时突然停电,凶手骑虎难下了,只能烧东西撒亮片点亮现场,拖着睡着的死者行凶。
在这个条件下
凶手满足三个条件
1.能够在密闭空间行凶
2.能得到王丹丹的允许进浴室
3.没有足够用的照明设备
根据不在场证明
有嫌疑的人有
1.七楼的黄文
2.二楼的问题女孩
(不考虑侦探角色行凶的可能性)
虽然七楼的黄文符合没有照明设备(手机被摔坏了)
但是从他和王丹丹的关系,与对核磁共振的恐惧可以推出他有幽闭恐惧症。
能够排除他行凶的嫌疑,那么凶手只可能是问题女孩。
从三个条件推得,问题女孩大概率是没有手机的或者手机没电的,在对死者割腕后,可能寻找过割腕的死者的手机,血水也是这样沾到的,打开折叠屏后发现没电了,擦拭好血迹后把手机放好。
关于为什么只有两个手指是干燥的,可能是死者当时是捏着杯子什么的,因为安眠药的作用打翻了杯子,水就打湿了右手,但是没有打湿握着杯子的食指和拇指。

[发帖际遇]: 云信在学生宿舍煲汤,导致电线短路,被抓住,并且罚款5 枚推币 。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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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2: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工藤真秋 于 2024-2-14 18:57 编辑

这次好歹多看了一遍题,但是没时间了,开始废话文学!
一:之琳分不清红绿灯和饮水机的冷热指示灯,并且看不出躺在血水中的王丹丹的异常,可见她是红绿色盲。那么问题来了,红绿色盲是X伴性遗传病,女儿是红绿色盲的话父亲也一定是红绿色盲,但之琳爸爸曾“从驾驶座下车”,说明他是驾驶人,不可能是红绿色盲;同时之琳作为曾在前线工作的警察也不能患色盲色弱。为了解释第一个矛盾,来分析两种可能性:之琳是之琳爸爸亲生的,或者之琳不是之琳爸爸亲生的。之琳爸爸借工作之便可以给隔壁家小孩做基因测序,不可能不知道自家女儿不是亲生的,而且这种可能性跟答题没有关系,唯一能想出来的作用就是在情人节发的答案里让有情人终成兄妹(bushi)。既然之琳是之琳爸爸亲生的,又有了两种可能性:之琳是红绿色盲,或者之琳不是红绿色盲。如果之琳不是红绿色盲,这就成意义不明的红鲱鱼了。既然之琳是爸爸亲生的红绿色盲,就双有两种可能性:之琳和爸爸都在体检时弄虚作假(例如背下色图),或者之琳的色盲是后天获得的。先不论作弊的理由和那么久都不暴露的可行性,前一种可能性已经更加和答题无关了,再结合之琳提到她受过重伤,说明她是因某种眼外伤导致的色觉异常。

二:从黄文(这名字可以的)曾被关小黑屋且害怕做核磁共振检查可见他有幽闭恐惧症。楼内的电梯又小又暗,运行速度也不快,不管监控看上去有没有修复,黄文都不会坐电梯。王的浴室做的防狗仔处理也使得浴室内显得昏暗,但是卫生间门轨上和卫生间外都没有水滴,打湿的遗书完好地放在浴缸上,说明没有人开过窗,否则会有大风刮入。同时,下午四点时保安和曾越在保安室聊天,保安室在这个时间刚好会被王丹丹浴室反光膜反射的光线照射,但并没有人提到光线突然出现或消失的异常情况,也佐证了这一点。并且,从王丹丹的动态可见,这里的烟雾报警器敏感到蜡烛都会触发,如果开着浴室门焚烧东西,很快就会触发警报,而不开门窗的浴室又会让黄文发病。

三:王丹丹手机的折叠屏放进水里都不会弄湿,但屏幕下半部分却有鲁米诺反应,加之王丹丹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在毛巾上擦干了,可见她碰过手机。

四:铁桶是常见的祭祀用品,而黄文的游戏对祭祀习俗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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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4: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冰玺 于 2024-2-14 18:58 编辑

队名:暗藏玄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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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6:07 | 只看该作者
队伍名称:Δ的喜剧
队伍成员:猫猫教主
                痴枣药丸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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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6:11 | 只看该作者
爱吃烧鸡队第二题作答
队员
UMR 3287887180
养铭清 1445226471
结论:是王丹丹先服安眠药自杀后,黄文对其进行割腕杀害。
黄文本想就偷拍的事情道歉或者表白,所以带来一大束玫瑰花,但是敲门却没人回应。黄文进来王丹丹房间的话就是黄文的手机被碰过,所以做了指模,进入了房间发现了自杀并没有死透的王丹丹。王丹丹确实患有躁郁症,从她能获得大量安眠药以及打坏黄文手机的暴躁行为可以推断出来。止痛药应该是伤口的干扰项,以为是怕疼才吃的。但是其实普通的躁郁症就会让人感到疼痛。至于黄文还要再添一刀的动机可能是帮助偶像快速解脱。黄文患有幽闭恐惧症首先,从小被关小黑屋其次不敢做核磁共振,还有他从来没有考虑过电梯这条路去五楼,即使他知道小区电梯监控没修好。都可以证明他有幽闭恐惧症。停电和不透光的窗户由于烟雾报警器的原因又不能打开门,形成了这种幽闭空间可能用手机什么的打手电筒。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死者的手机就在厕所,黄文的手机坏了,所以很可能在尝试指纹解锁用王丹丹的手机照亮。一般人设置指纹很多都是大拇指和食指,所以验证了这两个手指不是湿润的。把一个大东西放进浴缸才会导致水位瞬间升高,一般来说一个人的体积是0.059立方米,浴缸尺寸最大也就1.7×0.9,那水位上升应该在3.856cm左右而鲁米诺监测位置是2到3cm,就验证了浴室不是第一现场,而是黄文把服了药的王丹丹拉入浴室,放热水,割腕,最后再放入浴缸的。但是整件事情意外的点在于,黄文不知道花洒的原理,把遗书放在了会被花洒冲到的地方,还有停电这个事。王丹丹在脸书上发布过家里的烟雾报警器很敏感的事。所以停电时黄文应该是正在烧毁一些东西,所以无法开门借到屋里的光,这会让幽闭恐惧症犯了,所以才打开了王丹丹的手机。手机最后没电也是因为这个,手电筒耗电很大,导致了最后没电,所以黄文冒着犯病风险烧毁的是与他直接有关的犯罪证据。文中还有一点,死者死时穿着华丽,死亡现场布置精心,很可能与黄文对祭祀很了解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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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6:39 | 只看该作者
作答人 逃生大王

1、案发当日4:00-4:10厕所的窗户是打开的。依据:
(1)下午四点,之琳的专车还在外等着。又开了不到十分钟,开进了一个别致的小院里。
(2)保安坐在椅子上,一阵光芒照在了他的脸上,照得他眯起了眼。我回头一看,五楼的一间房间小窗户上贴着反光膜,阳光正是从那里反射过来的。
(3)这几天天气就像是被复制了一般,和刚来那天一模一样。
(4)下午四点的时候,曾越坐着轮椅出来晒太阳和两个保安隔着保安室的窗唠了十分钟,可以看出新保安是个很健谈的人,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
分析:由(1)(2)知,下午四点至四点十分,五楼厕所窗户会将阳光反射到保安眼睛上。由(3)知案发当日和勇超刚到的那天天气相同,那案发当日也应将光反射到保安眼睛上,令保安眯眼,这与(4)中保安的炯炯有神矛盾,说明光路改变,4:00-4:10时窗户是打开的。

2、案发现场的事件顺序。依据:
(1)“你们卫生间的窗户打开后,会有很大的风吧?”我回想起我这几天开卫生间的窗时,外面总是有一股劲风刮入,之琳在我楼下,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
(2)在死者的身边放着一张A4纸,下方垫着毛巾,纸已经被花洒喷出的水冲淋得不成型了。
(3)下午三点到四点小区停了电,我们家的浴缸是电子智能控制的,能记录时间和温度。有个缺点是断电的时候,水会自动切换至花洒,温度也会变成正常水温,得人为重启才能重新记录。今天的记录是两点开始放温水的,到了三点后记录就终止了。
(4)浴缸里的血水已经达到了排水口的高度,通过鲁米诺的检测,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
(5)“卫生间到厨房没有什么水迹吗?”我跳脱地询问道。“没有,除了我早上洗完盘子滴了几滴水在厨房地板上外,没有其他的痕迹。”“卫生间的门,就是拉开门后,滑动的轨道上也没有水滴吗?” “没有。”
(6)结论1:案发当日4:00-4:10厕所的窗户是打开的。
(7)卫生间只有通往厨房的门和往外开的窗户,此时窗户正关闭着。
分析:由(1)(2)(3)知,窗户打开后会有强风,那时遗书必然已经湿透否则会被吹飞,故开窗时间晚于花洒时间;由(4)知排水口上方一圈有血水覆盖,说明之琳身体进入浴缸时浴缸已经蓄满血水,且之琳进入浴缸很迅速,是被外来者抱入;由(5)知,卫生间外无水渍,故外来者进入卫生间的时间早于花洒时间;由(6)(7)知,窗户打开时间为花洒启动后至4点前,关闭时间为4点10分后至5点半前。
2:00
浴缸开始蓄水
尸检死亡时间
遗书布置
外人入内


3:00
停电、灯灭、花洒启动


窗户打开


4:00-4:10
窗户为开



窗户关闭


5:30
之琳进入



5:40
保安报警



综上,本案涉及3个人物,遗书布置者、抱人入缸者、关窗者。

3、遗书布置者是王丹丹。依据:
(1)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遗书也没有拼接的痕迹。上面书写着自己被人陷害盗窃名声受损,自己患有躁郁症太痛苦了,所以想一了百了让自己解脱。
(2)王丹丹是一个十八线小明星。
(3)由于王丹丹防狗仔的意识,经过了之琳的许可,这扇窗户从外部做了很强的反光处理,内部则用黑色的膜贴在了窗户内侧,光线完全透不进来。
分析:由(1)知遗书没有他人伪造的可能,必须为王丹丹本人所写;由(2)知王丹丹由自我翻红的需求,遗书、花瓣、蓄水应为王丹丹本人所做;又由(3)知反光膜不利于狗仔曝光,故王丹丹在布置遗书后打开窗户,并提前将遗书润湿防止其吹飞。

4、抱人入缸者是黄文。依据:
(1)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除了我上下班时从小区门口进出外,无人进出小区。我们小区四面的墙也无法翻越。
(2)电梯的监控里,除了我早上离开和晚上五点半回来,以及五点四十分新来的保安上来查看情况外,没人乘坐电梯到五楼。
(3)两只小腿已经截肢了,行动离不开轮椅。
(4)这小姑娘特别懒,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5)“电梯监控不是坏的吗?”“哎,前几天已经修好了,我也是看了资料才知道的。前几天修好了后,老保安忘记撕掉电梯里那张纸了。”
(6)两个门卫中午十二点开始,老门卫便陪在新门卫身边一起值班,带着新门卫熟悉相关的工作流程
这些保安室的监控均能做证明。
(7)张勇超(劣迹侦探)在本文中为侦探设定。
(8)精心雕刻的美甲灵巧地搭在手机边缘。
(9)浴缸旁有一个小铁桶,里面有些被焚烧的木制物品
(10)这个小作坊体量虽小,却以恐怖类游戏著称,里面的内容对各地神鬼祭祀的仪式十分考究
分析:由(1)知,小区住户之外的人不可能是抱人者;由(2)知,抱人者只能通过楼梯进入5楼;由(3)知一楼的残疾者刚需轮椅无法使用楼梯,不可能是抱人者;由(4)(5)知二楼小姑娘不知道监控已修好,必然通过电梯进入5楼,不可能是抱人者;由(6)知两个保安案发时不在场,不可能是抱人者;由(7)知张勇超不可能是抱人者;由(2)(8)知之琳不是抱人者,所以抱人者是黄文。

5、之琳是红绿色盲。依据:
(1)“注意红灯。”我像提小鸡似的把之琳拉回马路边。绿灯后,我们到对面等候着车。
(2)蹲下看了看饮水机指示灯旁边的小字,之琳倒了杯热水给我。
(3)浴缸为墨绿色,给人一种死者盛开在绿叶丛中的既视感。
(4)之琳看见王丹丹正穿着衣服半躺在浴缸中,花洒的水冲着头部,闭着双眼。之琳问王丹丹怎么了,却没得到回应,想着小明星压力大,说不定是正在缓解自己的压力,就关上门先忙手中的事了。

6、黄文是幽闭恐惧症。依据:
(1)屋内正在做核磁共振检测的人发了疯一样地跑了出来,撞在了他身上。
(2)从小遭到继母的虐待,据说经常被关小黑屋。

本案的真相为王丹丹假自杀骗翻红,因止痛药的安眠效果在浴室睡着,黄文闯入后将其抱入浴缸、焚烧木材做鬼神之法,却不料王丹丹的手泡在水中失血过多而死,之琳回家后将窗关闭,从而使得幽闭恐惧症患者黄文不能行凶,警察只能以自杀结案,她这么做是为了警察深入调查,曝光这里的秘密。

7、这座楼从事非法目的,如器官买卖或基因研究。依据:
(1)我翻了三四页,照着前面其他人密密麻麻的身份信息开始填了起来。
(2)死者王丹丹是一个十八线小明星,她以租客的身份于半年前搬到了之琳家里。这一点在保安室里住客登记表的第一页记录上得到了证实。
(3)黑板上潦草地写着“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等字样
(4)本想再去之琳的单位看看,却被之琳严词拒绝了。好说歹说约好了今晚一起出去看电影。
分析:由(1)(2)知,半年时间就留下了密密麻麻的信息表,说明这个楼有大量的人员消失。又由之琳的形象、财富与警察工作不符,之琳可能是非法组织的头目。

[发帖际遇]: 逃生大王购买了社歌《最后的罪恶》卡带,花费5 枚推币 。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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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张之琳和黑市器官交易有关系,甚至警察这个身份都存疑。以下几个点可以看出来:勇超刚入住时登记信息,前面有两三页的信息,但这栋楼却只有七层,住的人屈指可数,说明之前住里面的很多人都不见了,住的人也基本是没有亲人的人,我猜测这里面的住户可能是被之琳用于器官交易,或者基因研究。
   之琳随时都戴着很长的美甲,跟一般的警形象不符,在警局给勇超接水时,还要看饮水机上的字,说明对警局内的设施不熟悉,也不允许勇超去单位参观。在医院遇到勇超,对他的血型很熟悉,还带着勇超去医院体检,还遇见了黄文,我猜测,公寓楼里的所有人都经历过体检。
综上所述,我认为之琳和黑市器官买卖有关,警察身份存疑,楼里的住户可能会被之琳用于器官买卖或基因研究。
   关于王丹丹案,分析楼里住户的作案可能性,一楼曾越不可能作案,双腿截肢,上楼必须经过电梯,但电梯监控没拍摄到他。二楼问题少女,人设是很懒,如果要上楼作案,不会走楼梯,一定会坐电梯,监控没有拍摄到她,也可以排除。三楼两个门卫,一直结伴在门口值班,可以互相作证,排除。四楼无人,五楼之琳早上就离开了,五点半才回来,没有作案时间,排除。六楼男主是侦探设定,排除。就只剩七楼黄文,黄文有幽闭恐惧症,一定不会坐电梯,走楼梯的他,不会被监控拍摄到。
   案发当天和勇超入住当天,天气相同,同样是四点,勇超入住当天提到了五楼的玻璃反射阳光,晃到了保安的眼睛,案发当天,提到新保安睁着大眼聊天,说明四点左右,有人打开了玻璃,改变了折射角度。文章提到,玻璃关闭时,屋内都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一个比较闭塞的环境,如果是黄文犯案的话,他的幽闭恐惧症会使他不由自主的打开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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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4 18:58:38 | 只看该作者
rapbear 1430188157
疑点一:为什么黄文拒绝做核磁检查
疑点一:为什么黄文拒绝做核磁检查?
解答:核磁检查舱较狭小,黄文患有幽闭恐惧症,所以不能做核磁检查。
疑点二:为什么案发当天电梯监控没有拍到有人?
解答:凶手不坐电梯有两种可能,知道不能坐电梯,或者本身没必要坐电梯。因此知道电梯监控修好的新老保安,以及由于患有幽闭恐惧症不坐电梯的黄文,是有嫌疑的。至于一楼的残疾人,和二楼的懒女孩,是一定会选择坐电梯的。
疑点三:为什么死者的右手拇指和食指是干燥的?为什么手机的正面中下部和侧面、背面有鲁米诺反应?
解答:死者的右手和手机浸泡在水中,凶手将右手和手机捞出,由于手机是折叠机,正面没有沾到血水。凶手为了解锁手机,擦拭死者的拇指和食指尝试进行指纹解锁,并在手机屏幕上留下痕迹。由于手机是桃色,如果是落在洒满了玫瑰花瓣的血水中,凶手应该发现不了,所以凶手应该是不小心把手机弄进水里的,然后再捞起。
疑点四:为什么血水曾蔓延到排水孔上方几厘米,但勘验时与排水孔持平?
解答:这说明花洒和水龙头排水速度不同,开水龙头时流速较快,超过排水的速度,所以水蔓延到排水孔之上。花洒流速慢,且部分水洒在地板上,所以跟不上排水的速度,水平面下降到与排水孔持平。玫瑰花瓣保留在浴缸里也佐证了这一点,否则如果花洒水速更快,玫瑰花早就流到浴缸之外了。
疑点五:男主及其父亲真的患有超雄综合征吗?
解答:超雄综合征是不会遗传的,只是染色体重组时及其偶然的错误,即使男主是XYY,也不代表父亲是XYY。超雄更是和伴Y染色体遗传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多了一条Y染色体。女主父亲是生物专业还胡说八道,应该是为了隐瞒真相,即男主和女主是兄妹关系。这一点从女主父亲在拿头发做鉴定对男主的态度转变,以及男女主血型的相配,可以验证。男主父亲杀妻也可能是由于发现了这一点。
疑点六:女主的真实工作是什么?为什么拒绝男主参观?
解答:女主是不是警察尚且存疑,总之与黑市的器官交易有关。从第一面见男主就要求做体检,让黄文做体检,以及搜罗一些举目无亲的人居住在一起,可以看出。这栋楼是用来圈养器官供体的。两个小警察和吴大队长恐怕也牵扯其中,因为男主之前扮猪吃老虎假装认识吴大队长,出现在黑市医院两个小警察也不觉得奇怪。
疑点七:凶手作案的时间是什么?
首先明确一点,浴室的窗户应该在三点后就没有开过。因为三点之后浴室地板上就有水,一旦开窗水就会流向门口。况且四点左右,开关窗造成的光线变化会被保安发现(天气与男主初来时相同,而且新保安眼神好)。凶手作案的时间应当在两点到三点,停电在凶手意料之外。如果是黄文作案,三点到四点来的时候,一定会打开窗户,因为他没有手机开手电筒,而且有幽闭恐惧症的他忍受不了黑暗。而且焚烧东西之后,他也忍受不了一直关着门,而一旦开门超过五秒就会触发烟雾报警器,所以黄文不会是凶手。
疑点八:焚烧木制品的目的是什么?
解答:为了故意触发烟雾报警器,或是为了祭奠死者。
疑点九:如果是犯罪集团内部人(女主,新旧保安)犯案,为什么要报警,直接取器官不行吗?如果是犯罪集团外部人犯案,为什么要杀人?
解答:凶手就是女主!只有她有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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