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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谜题] 第一届“从零开始的推理大神养成”活动赛·谜题篇(红字勘误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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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6 03: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答题人:推不出来的月落
四道题看完之后感觉谜面很厉害,至于让我来推理,嗯……只能尽力试试(逝世)
第一题《七夕·摩天大楼之消失的凶手》
从出场人物来看,是非常明显的排除法,需要进行一个个地排除,最后剩下的就是凶手。
那么首先就是要统计出场人物角色。
“摩天大楼下,赵飞和五个伙伴很快便聚在了一起。”,这句话表面除了赵飞,应该出现五个角色,一起登上摩天大楼。
“赵飞露出灿烂的笑容”、“曹辰调侃道”、“洪梵虽脸色有些难看”、“月笙调整好情绪”、“李乐建议道”、“刚到顶层,曹辰和陈继便脱离众人冲了出去”、“凌尘苦笑道”、“因为陈萧患有恐高症”
出现的角色超出了五个,分别是曹辰、洪梵、月笙、李乐、陈继、凌尘、陈萧。就算把陈萧当做是回忆过去的内容,那也还是多了一个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先放着这个问题暂不回答,可以总结一下各个角色的特点:
洪梵:红绿色盲、腿受伤只能慢走
曹辰:急性子
凌尘:近视、洁癖
月笙:裙子难以快速脱下
李乐:侏儒
陈继:无任何特点
好,那可以准备开始排除了:
①由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刺向死者脖颈处,所以身高很矮的李乐做不到,李乐只能刺到死者屁股,因此可以排除掉。
②随后是好姐妹月笙,由于现场行凶,凶手必定也会粘上血迹,所以为了防止粘上血迹,凶手只能脱掉衣服裸体行凶,而月笙的衣服穿脱花费时间过长,所以也不会是凶手,排除第二个。
③洪梵是色盲,理论上应该是分辨不出血液,也就做不到清理现场血液的行为,按理说应该排除。但我想吐槽色盲只是分不清红绿,摩天大楼顶层怎么会是绿色的呢?所以最基本的血液还是能看出来吧?这里我怀疑是作者的疏忽,就不进一步推理了。
④赵飞不到17:00便一直在摩天大楼外,与凶案时间错开,也可以排除
⑤凌尘出门没有戴眼镜,所以不会留下眼镜碎片,并且有洁癖的他应该也不会清理现场,所以同样排除
那人基本都排除完了,只剩下急性子的曹辰,没信息的陈继。陈继实在是太可疑,因为除了跟着曹辰出现了一次,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并且还不是笔误,那么就只有以下的可能
1、陈继是曹辰养的宠物,比如是一只猫,所以才会跟着主人
猫猫狗狗也可以跟着爬楼梯,所以之前会说有五个伙伴,因为身为宠物陈继并不算作伙伴。但摩天大楼的商城似乎不会同意动物入内,所以陈继并不是养的宠物
2、陈继是曹辰的一部分,所以才会跟着曹辰一起移动
陈继和曹辰是一个身体的双头人,所以会说“曹辰和陈继便脱离众人冲了出去”,这也能完美解释之前只有五个伙伴,因为这两人是同一个人,算同一个伙伴。
3、这是叙述性诡计
这是一个日文名字,姓曹辰名和陈继,全名叫“曹辰和陈继”,所以前文会说只有五个伙伴,因为这个伙伴是日本朋友。但如果是日本人,那陈秋警官盘问时应该联系日本大使馆,但是没有联系,说明不是日本人。
综上所述,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陈继和曹辰是双头人,他们两头一人都是凶手。

第二题《完美的漫长坠落》
这道题就更简单了,相当于知道答案的证明题。因为出场人物只有四个,记者武桃、秘书小吴、侦探尧陨航和死者朱才贯。侦探和助手都不是凶手,一个是死者,那就是明凶手小吴,动机也有了,因为序章的男孩见到猪精把男人害死,这个男人可能是亲人,所以男孩长大后要杀朱复仇。
现在的问题是,手法是什么呢?怎么才能做到坠落五分钟呢?
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位自作聪明的死者朱才贯了,他年轻的时候拿过攀岩的省赛冠军,说明有着很强的攀岩能力。
但是呢,他同时又说了两句很谜语人的话,“呵,这有什么,你是不知道我当年……”、“可惜现在我只能孤芳自赏了。”
除此之外,这个朱总还有着一个很窄的空抽屉。有两寸长,似乎之前放着一件珍贵的物品。
最后,经过侦探的检查,玻璃需要很高的发射速度,用手抡不行!
结合以上三条线索
①朱总年轻时身材好会攀岩,有独特秘密
②抽屉有两寸,也就是能存放6.6厘米以内的东西
③击破玻璃需要某种物品
好了,真相不是已经在我们面前了吗?
按照寻常的推理,不妨思考一下朱总的位置,在记者下楼前,朱总没有坠落,没有在房间里,那么会在哪里呢?在哪里才能避开侦探的视线呢?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其实这一点早在蜘蛛侠1里就告诉了我们:

没错,当时朱总其实是在窗外的上面。朱总破开窗户之后通过出色的攀爬能力,直接爬到了侦探的上面去,侦探伸出头去看的时候,只看了下方而没有看上方,所以没有穿帮。侦探离开之后,朱总想爬下来,但是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攀爬能力不如从前,主要是长胖了,力量没怎么变,但是体重增加了很多,所以在爬回来的时候从窗外摔了下去。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们可以发现朱总对于侦探非常感兴趣,就像小丑对蝙蝠侠着迷一样,朱总对于侦探也很着迷,所以想要戏弄侦探,故意营造出自己失踪形成密室的假象。所以那个六厘米的东西是什么呢?应该是攀爬道具之类的东西。
第二种可能性就是那个通风口,由于是天花板上的通风口,所以如果能爬上天花板就能躲在天花板上方,那么要怎么上去呢?足足有四米啊,没错,就是钩锁枪。


当时朱总用这个枪对准玻璃,发射并击碎玻璃,然后收回枪,对着通风口,之后整个人登上通风口,躲在天花板上面。等到人离开的时候再从天花板上下来。很可惜的是,这个枪可以上飞,但下落是没办法。朱总一时间没处理好平衡,就从窗口甩出去了。

如果抛开常规的思路,直击本质。很简单,朱才贯其实是迪迦奥特曼!当时他没说出口的那句话,其实是“呵,这有什么,你是不知道我当年可是迪迦奥特曼!”,而存放在抽屉里的六厘米的物品,自然就是变身器——神光棒了。正常人类无法击破玻璃,而玻璃被击破了,说明击破玻璃的不是正常人类,也就是奥特曼。推理进行到这一步,坠落原因也就很简单了,那就是变身时间到了,死者从奥特曼变回了人类,变回人类的朱总失去了飞行的能力,所以从上面坠落。
我们还原一下动线:朱总在送客之后,突然发现外面的天空上出现了怪兽佐加,所以从抽屉里拿出神光棒,变身成为迪迦奥特曼,从窗子处直接飞出,追击怪兽佐加。听见了玻璃破碎声,侦探等人冲入房间内,但奥特曼飞走了,所以空无一人。窗子被打破,碎玻璃片掉落下去,也就是群众见到的。之后记者下楼,奥特曼由于变身时间限制,不得不返回,在返回飞到窗前时,奥特曼能量用尽,变回了人类形态,随后从高处坠落。记者下楼前,朱总从天上坠落。这就是密室之谜的全部真相。

第三题《看不见的刀》
这道题主要是需要想出一种方法,来让266号能够杀死里面的仿生人,我们可以来看一看266号有哪些道具可以使用。
一个包、一壶水、一包面巾纸和一小瓶兴奋剂药。
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彻底搞错啦!因为这样忘记了最重要的东西:266号本身。
一旦我们想到266号自己也是凶器的一部分,那推理就迎刃而解了。

先来看一种简单,不需要开脑洞的推理。
我们注意到,背包在前后发生了变化。进去的时候背的是双肩包,也就是说背包在自己身后。而出来的时候,背包在自己身前,双手还在背包里翻着东西。
这一行为非常的可以,可以这么理解,266号一定有着不得不将背包背在身前的理由。那我们就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一定要背在身前?背包只能用来装东西吗?不是,背包自己是可以当做一个柜门的。所以说,当时并不是背包装了东西,而是背包没装东西,既然没装东西,那么背包的用处就是起一个支撑的作用。那背包在支撑什么呢?
我们结合266号发白的脸,答案就出来了:背包是为了防止内脏流出来。
那为什么内脏会流出来呢?因为266号把自己开膛破肚了,那个划破仿生人的武器,其实就是266号自己的肋骨。正常人的肋膈角是锐利的。肋膈角锐利的原因是由于横膈膜上方,靠近胸廓的边缘处,与两侧肋骨内缘形成的锋利锐角。所以如果取出肋骨就能轻而易举刺烂仿生人。这也就解释了那个兴奋剂的来源,如果不使用兴奋剂,266号早就因为痛苦晕过去了。只有使用兴奋剂,266号才能保持意识清醒,完成刺伤的任务。时候已经开膛破肚的他没有办法,只能把背包挡在身前掩盖自己肋骨被拔出的事实。并且慢慢地走,脸色发白,这一切都说得通了。至于取出肋骨的办法有太多了,用指甲强行破皮,或者拔出智齿,用智齿划破肚皮,由于太血腥我就不写了。由于完成之后报酬很高,所以自残后再去医院也不是赔本的生意,实在不行还能扯一些妹妹母亲父亲住院了需要钱的动机,之前的那些人都没有做好舍弃性命的觉悟,可一旦命都可以不要,一个密室又有何难?

上述的推理虽然能完美作案,但我感觉太暴力了,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不那么暴力呢?你别说,我还真的想到了。

第二种思路,既然不能宫能,那就只能工口一点了。
做出推理前,我先忏悔一下,这听着是有点离谱……但我并没有不尊重作者和作品的主观意愿。如果雷到别人了,我给你道歉:对不起!我是傻逼!你可以私信来骂我!
好的,推理正式开始。相信大家都有过打飞机的经历,精液在射到纸巾上后,如果被风干的话,就会变得发黄+僵硬。所以说,如果能射出足够多的精液,就能把纸巾变成一把纸巾精液刀,这也就是兴奋剂的用处。因为男性在射精之后会进入不应期,这期间无法勃起也无法射精,根据不同人的体质会有不同的长短。但如果使用兴奋剂,就能保持一直勃起,之后一直刺激,就能源源不断地射出精液。所以,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266号在进入之后立刻吞下兴奋剂,然后把纸巾折叠留出一个边缘,之后对着纸巾开始手冲,精液喷出润湿一部分。由于兴奋剂开始起作用,266号保持一直勃起的状态,反复地射精,直到精液把整个纸巾弄湿。之后他在对着纸巾吹吹吹,风干之后就形成了纸巾精液刀。他用这把刀反复刺仿生体。之后离开时,大量射精的266号脸色苍白,把背包背在身前弯着腰,让自己发肿的下体好受一些。

天哪,我到底推理了什么东西啊?!

第四题《云烟别墅雕像之谜》
推理开始之前要梳理信息,由于血酒不可能是外人,外人无法自由进入,所以血手一定就是当天来到别墅的一个人,或者说至少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
当天在别墅内的人有:王甲、管家、陈博士、老张、李小姐、秦小姐、赵副总、钱先生、孙先生
又由于至少两个人才能般镜,所以血酒也可能是两个人。
情况略复杂,先来看最简单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那就是监守自盗。王甲喜欢镜神,想要永远留在自己身边,所以故意在众人面前花里胡哨弄了一堆自导自演,就是让人产生血酒行窃的误判,让人认为这个被抢走了。信是管家发现的,被迷晕的也是管家和王总,确实有自导自演的嫌疑。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做到让镜神消失不见,其实镜神自始至终都留在那个房间里,只是大家没有发现,这当然是因为物理光学的原因。
我小时候在科技馆看过一种魔术,那就是只剩下头,身子消失不见。这其实就是光学原理,通过镜子藏起来了身体。在本文中,房间内的折痕,毫无疑问就是镜子,在那里插上两面镜子之后,镜子反射回光线,镜神就直接隐身了。具体的光路图我就先不画了,作者应该是画过的。能做到这个诡计的就只有王和管家自己了,管家在发现镜神消失的时候,阻止了我们剩下人进去,这是因为如果我们进去,直接撞上镜子,那就穿帮了。当然,这样做的话,沙发也需要移动位置,否则沙发的数量可能会出问题,所以沙发也是被移动过的。后续王晕过去后,我们一行人去别处,管家堵住门,不让我们下去,之后自己敲碎玻璃,木椅也许是顶住玻璃不让其滑下的?
其他情况基本可以排除,因为管家拦住不让进就能说明管家一定存在问题。所以最终问题在于管家单独作案还是管家和王一起作案。我认为合伙概率更好一点,不然管家怎么当着面弄镜子呢?肯定是得到默许了的。
所以本案真相就是管家和王一起伪造镜神被盗,黑白间内消失是靠物理光学原理,后面镜子打碎成碎片,也就是多出来的。书变多了可能是在镜神上面放着书,显得书占地面积更大。终于有道题的解答正常一点了,真是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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