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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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三题《最后的杀人游戏》作者:潇潇雨歇&乙方(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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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8: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按君 于 2023-2-2 18:44 编辑

王营第一个案件,王营遇害案。在焚化间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王营尸体所留下的物品。记得王营对潇潇说过自己的耳钉与钥匙是同一种材质。钥匙经过焚化间的焚毁还依然能用,说明这种材质确实是抗高温的。即便是不同的材料打火机依然留下了残骸,那么耳钉更应该留下痕迹才对。但是众人收集焚化后的物品确实没有找到耳钉。
这样一来,耳钉就有两种可能的导向。第一种,王营是自杀。第二种,凶手藏匿。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焚化间发现的尸体并不是王营。被焚化的尸骨实际上是武作的。王营通过向系统索要的军刀,撬开了武作的房门,撬开紧闭的窗户,将里面武作的瞬时形象拉出来拖到厨房,然后伪造一系列他杀的痕迹,最后交换两人身上我物品,点火焚烧。然后回到武作的房间,锁上房门,跳窗自杀。
但想完成这样的操作,就产生了几个疑点。首先是,王营忘记将自己的耳钉还原回去。其二是,刀翘过门会留下痕迹,但是我们所有人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所以大致可以排除这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实际上焚化间发现的尸体确实是王营。此时需要被解决的问题依然是耳钉为什么消失。潇潇看到王营的耳钉是王营故意为之的,王营将自己长发撩起,才露出了耳钉。结合现场情况,凶手将长头发王营打晕,不存在王营因为挣扎将耳钉弄掉。即使是在运送过程中,如果耳钉有掉落,也会被大家发现,但事实不是大家一无所获。所以凶手是什么时候发现并拿走耳钉的呢?我认为是第二天在焚化间,尸体焚化后,留下了耳钉。凶手在众人检查焚化间时偷偷藏起来了。接下来就要解决拿走耳钉的目的是什么了。根据规则中,凶手是可以做出误导推理的。所以就可以拿走耳钉,做出错误推理,迷惑众人。至于具体如何误导,应该是这里讨论的第一种可能。
由此论断,凶手为第二案死亡的文谦。


文谦
第二个案件,文谦中毒案。关键点在凶手究竟将毒藏在什么地方,导致只有在文谦用过的餐具中验出毒素。大家的餐具都是自己准备的,所以文谦中毒死亡只是偶然?甚至文谦使用的酒杯也是自己清洗的。
从事后用试剂检查“仅有文谦的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的一小部分,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文谦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上均显现出了绿光。看起来,沾有毒物的应该只有这几处;除此之外,餐厅和厨房的任何地方均无栀花毒残留,其他人所使用的餐具及手上也均未沾上毒物。”这里的筷子尾端值得注意。因为一般吃饭而言,操作筷子手指拿的是中间靠上一点的位置,而筷子尾端,是放虎口的位置。
在洗碗的时候,有的人会用大拇指充当抹布,将虎口放在碗沿处,顺着碗沿的弧形,就这流水,像做陶器一样刷碗。可这样,可能会有些物质残留在虎口处。可以看下文谦是如何洗杯子的。“然后,他打开消毒柜门,捏着一只玻璃高脚杯的杯口将其拿了出来,再走到水槽旁,一只手打开水龙头将高脚杯接满,另一只手就着水在杯子的内外壁上重重擦拭了几下。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在清洗杯子、防止有人提前在杯子里下毒。末了,他将杯中的水倒掉,再打开水龙头将杯内外草草冲洗了一遍,然后便回到座位上”和上述方法一致,但是没有见到仔细清理手部的动作。所以下毒者可以事先将毒下在高脚杯中,利用这个盲点使人中毒。
但这样做会使清洗水池带毒。但实际上在厨房中并没有检测出毒的痕迹。所以可以认为凶手参与了后续的洗杯子。通过清洗杯子这个自然的方法,将毒液稀释数倍,直到检测不出来。
要说这种方法是不是随机性非常大,实际上不会。在本案中,看上去提出喝酒是一个随机事件,但其实是必然发生的。作为凶手,他同样可以提出喝酒,然后避开有毒的酒杯就行了。因此,提出喝酒时必然,但文谦提出喝酒时偶然。凶手就在喝酒的那几人中。喝酒的人有凌梦辰,张大宸,A。
至此只知道文谦是如何中毒的,暂时无法锁定凶手。

宸少
第三个案件,宸少死亡案。宸少的死亡怎么看都不像是谋杀。其一,宸少是第三个死者,如果凶手要谋杀宸少,宸少死亡后,就开始三小时倒计时。一下就将自己暴露了,给自己留下的逃跑时间微乎其微。怎么算都是不合算的。其二,进入宸少的屋子需要钥匙,如果凶手向系统索要了钥匙,但是不能确定宸少会用什么办法堵门,试错成本太高。除非下药让宸少睡着,但是要药同样需要花费一次机会,在不合谋的情况下,是做不到的。
接下来可以讨论下自杀能否能获胜的问题。在规则中的第二条,提到的是被其他人杀死,游戏直接结束。但是自己自杀会怎样呢,这条规则是否限制了自杀。如果这条规则这样表述,被杀死后,游戏直接结束。就能限制自杀获胜。因此可以认为在此规则下,自杀是被允许的,不属于游戏失败。
所以宸少死于自杀。但是自杀确实依然存在疑点。首先是为什么宸少要将钥匙放在会发出声音的抽屉里。如果放在桌子上,还可以陷害第一个进入密室的人。其次,为什么凌梦辰不直接向系统要一把钥匙,打开密室大门。
关于凌梦辰的电锯究竟是不是从储藏室中找到的。我认为不是,而是向系统索要的。依据如下,文谦曾经进出过两次储藏室,但是他依然向系统索要了钢卷尺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东西。试想一个储藏室连钢卷尺都没有,又怎么会见到电锯。而且我与宸少曾经是去过储藏室的,并没有提到过有电锯这么一个大家伙。所以可以认为凌梦辰索要的道具是电锯。
由此综合第二第三案件,宸少要了鱼线,凌梦辰要了电锯。所以A是那个要毒药的人。杀死文谦的是A。宸少想钻空子,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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