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杀人游戏·解谜篇文/ 暗月 潇潇雨歇 & 暗月 乙方(红字不计入得分)10 游戏进度·叶一的宣告推理 视线内右下角的倒计时跳到了0。随即,我的视线中央跳出一行悬浮在空中的字来: “请各位玩家移步一楼客厅。接下来将按照系统指定的顺序进行‘宣告推理’。” 待大家都下楼来到客厅落座后,眼前立马跳出了系统的又一条指示,“第一位推理者:叶一”。旋即,茶几上空便浮现出十分钟的倒计时来。 叶一轻轻叹了口气,犹豫着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到众人面前: “实不相瞒,在目前所掌握的线索条件下,我对自己的推理也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我仍想要尝试还原三个案件的真相。唔,从哪里开始说起比较好呢?就先说第二个案子吧! “第二个案子是在大家眼前发生的,文谦在吃饭的时候直接倒在了餐桌旁,其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指腹,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上均有毒物残留。这个毒物分布范围其实是非常诡异的。”叶一分析道,“明明杯子才是被仔细清洗过的,而碗筷之类的餐具却是直接从柜子里拿出来用的,可为什么杯子上内外壁都沾上了毒物,而碗筷等物却只有外壁上有毒呢? “这就说明,清洗杯子这个过程本身是一定有问题的。在清洗的时候,文谦用手仔细擦拭了杯子的内外壁,而这正是将毒物沾到杯子上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清洗杯子之前,文谦的手上就已经沾满毒物。换而言之,毒物是经由文谦之手沾到高脚杯、碗筷等其他地方的。所以,凶手一定是坐在死者左右的张大宸与凌梦辰之一,只有他们才最有机会在吃饭的时候触碰死者的双手。 “此外,由于别墅里事先并没有备好毒药,所以犯人作案时所需要的栀花毒,必然是向系统索要得来的;换而言之,如果有人向系统索要了其他道具,那他就一定不是本案的犯人。”叶一说着,一边用手指在空气中,打开了“帮助”面板,“而如我们所见,张大宸向系统索要的道具是钓鱼线,所以,他一定不是毒杀文谦的凶手。因此,下毒杀害文谦的凶手只能是凌梦辰。这就是第二案的真相。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第三案。第三案的犯人想要杀害张大宸,同样也需要向系统索要一件物品:张大宸的房门钥匙。否则,犯人将无法从外侧完成对房门的反锁。而案发当时,整个游戏里总共只有五名玩家存活。这五名玩家中,A君和我待在一起,万俟潇和凌梦辰的索要道具机会均在第二案中被使用过了,因此,唯一有可能向系统索要张大宸房门钥匙、并进去行凶杀人的,有且仅有君墨一人。所以,君墨便是第三案的凶手,她作案的手法也极其简单——向系统索要张大宸房门的钥匙、进入房间、捅死张大宸然后出门反锁。第三案的真相大抵便如上所述。” 叶一说着,顿了顿,面露难色地继续开口道:“剩下的第一案,其实便是我最不确定的部分。在这一案中,凶手的作案过程似乎也显而易见:戴上乳胶手套,趁王营在冰箱里翻找咖啡粉时从背后用豆浆机重击他的后脑勺将其杀害,随后再用大号餐车将尸体运送到焚化室进行焚毁。但在这一案中,凶手的身份却是最不确定的,因为其在作案过程中并没有用到任何向系统索要的道具。 “在此基础上,我只能从心理层面试图还原凶手的想法。说白点,这个游戏中,犯人的终极目标便是完成犯罪、并让人无从知晓自己的身份或是犯案诡计;换而言之,犯人要想更好的完成完美犯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隐藏好自己的身份、要么增加诡计的复杂度。 “然而在这三个案件中,均不存在什么华丽复杂的诡计,纯粹只是简单达到了‘完成杀人’这一基本条件而已。换而言之,其他玩家只需要找到犯人的身份,完美犯罪几乎就已经不可能达成了。所以,在犯案手法如此简单的前提下,对于犯人来说,单纯增加自己所犯下的案件数量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这样只会增大自己被看穿身份的概率。 “基于此,我认为,在本次游戏中,没有任何一个犯人犯下过两桩以上的案件。于是,第二案的犯人凌梦辰、以及第三案的犯人君墨,便可先被排除在第一案的嫌疑人范围外;此外,根据乳胶手套的使用情况,再结合我安装在储藏室外的监控,还可以排除万俟潇的嫌疑;而文谦在今天午餐时信誓旦旦所说即将做出‘宣告推理’云云,也不像是杀害王营凶手会发出的宣告,我们将他的嫌疑姑且也排除掉。这么算下来,第一案的嫌疑人便仅剩A君与张大宸二人了。 “在他们二人中,我更倾向于认为张大宸是第一案的凶手。”叶一说着,顿了顿,语气里透露着满满的不确定,“在我看来,张大宸向系统索要钓鱼线这一道具,无疑是为了帮助其完成犯罪;但在最后的搜查中,我们却是在垃圾桶中找到了钓鱼线。张大宸为什么要把钓鱼线扔进垃圾桶里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种,即——他认为这根钓鱼线已经没有用了。换而言之就是,虽然钓鱼线还没派上用场,但是他的犯罪目标已经达成了,所以他不再需要这根钓鱼线。但第二案和第三案的凶手均不是张大宸,所以我只能认为,他就是第一案中杀害王营的凶手。 “综上所述,杀害王营的凶手是张大宸,杀害文谦的凶手是凌梦辰,而杀害张大宸的凶手则是君墨。至于具体的行凶过程,在上面的推理过程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叶一说完,便不再继续开口,只是静静闭上了眼睛,像是在等待着系统的宣判结果。 “玩家叶一,宣告推理失败,即将退出游戏”,茶几上方浮现出这样的字眼。随后,叶一的身影蓦地消失在了大家面前。 11 游戏进度·A君的宣告推理 被系统指定为第二位推理者的玩家是A君。他倒不像叶一那么扭捏,大大方方地来到众人面前,随即开口道: “坦白而言,我认为叶一女士对于这三个案子真相的推断并非完全错误。虽然在王营与张大宸的案子上,她的推理出现了一些致命失误,但我认为她对文谦案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无论是凶手的身份,抑或是作案过程。接下来,我将在她对于文谦案的推理基础上,重新对王营案和张大宸案的真相展开推理。” “在第三案中,叶一女士针对‘凶手拥有张大宸房间的钥匙’这一点展开了推理,通过不在场证明、事先已索要过道具等条件,最终将本案的凶手锁定在了君墨身上。但实施这场犯罪,其实并不一定需要向系统索要‘张大宸的房门钥匙’这一道具——因为在本案中,犯人可以通过一些巧妙的手法制造出密室来。 “密室,在推理小说中再常见不过,但却往往被视为最鸡肋的诡计。究其原因,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你是凶手,假如你想摆脱自己的杀人嫌疑,最好的方法是什么?”A说着,向在座众人发问道。但他似乎并没有期望从大家口中得到回应,于是便又自顾自说了下去,“答案就是,让自己成为那个没有机会犯案的人;这样,嫌疑就会被推到其他有可能犯案的人头上去。在很多推理小说中,都会出现华丽的密室;当然,这些密室大多数并没有什么用,因为思虑不周却又自视甚高的推理作者们往往会将密室布置为谁都无法进入的模样,并且死者看起来还一点都不像自杀的样子。这就导致了所有嫌疑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大家都回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密室等于毫无作用。 “但在这个游戏中,却并非如此。如果犯人制造的密室无法被看穿,那么不仅他的犯罪过程无法被完全还原,甚至就连他的嫌疑都会被转嫁到其他可以向系统索要张大宸房间钥匙的玩家头上。 “那么,犯人制造密室的手法究竟是什么呢?答案是,钓鱼线。”A顿了顿,继续说道,“在这栋别墅中,每位玩家的房间结构都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很容易便可以通过自己的房间结构推知张大宸房间内的结构。我知道,看上去张大宸的房间没法被动任何手脚,因为门缝之间的距离甚至不够哪怕一根线的宽度,而窗户又是被封死的。所以即使有现成的钓鱼线作为道具,也无法从房间外不利用钥匙构筑起密室来。 “但,果真如此吗?”说到这,A微微一笑,“张大宸房间的窗户,真的从外面被封死了吗?” “啊!”君墨发出一声惊呼,“难道说……” “对,没错!”A打了个响指,“记得游戏开始之前,管家武作先生所说的是,‘我的雇主特意将每扇可以通往别墅外的玻璃窗都从外侧封死。’而张大宸的房间,位于走廊的正中间,他房间里的玻璃窗不满足‘可以通往别墅外’的条件,因此不会被封死! “我们在搜查时发现门窗紧锁,再结合我们自己房间的情况,便想当然地便认为张大宸房间里的窗户也是从外部被封死、完全无法打开的,是以完全没考虑过凶手从窗户进出的可能性。但其实,窗户打不开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它从内部被锁上了而已。只要利用钓鱼线在窗外将内部的锁卡上,就可以完成这个密室!完成这一手法需要窗户四周有可能供钓鱼线通过的缝隙,而我们在进入张大宸房间之前所看到窗户四周透出的亮光,无疑证明了这一缝隙的存在。 “所以,在张大宸案中,凶手的作案过程大抵如下所述:先来到张大宸房间的门口,用一定的理由将他骗出来开门,接着用水果刀将其刺死在床上;又或者是,更直接一些,张大宸在睡觉的时候甚至连门或者窗都忘记锁上了,很轻易便让凶手通过门窗进入了房间中,随后便惨遭杀害。然后,犯人发现了张大宸桌上的钓鱼线,于是当即扯下长度合适的一段带在身上,并将其余部分均扔进垃圾桶中。完成这些之后,犯人用张大宸原本就有的房门钥匙从内侧将门反锁,然后将钥匙扔进书桌的抽屉中,打开窗户上的扣锁,翻窗而出,再从窗外走廊上将钓鱼线中间缠绕在扣锁的尾部,并关上窗户。随后,凶手拉动钓鱼线将扣锁扣上,再将钓鱼线从一端抽出,便完成了这一密室。” “那么,张大宸遇害案的凶手到底是谁呢?”A说着,微微一笑,“我同样十分认同叶一女士用心理分析锁定凶手的方法,所以我也将试图用心理分析的方式进行推理。在文谦案中,凌梦辰和万俟潇均使用了向系统索要道具的机会,但一个是用于犯案,另一个则是用于侦查。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万俟潇决定成为第三案的凶手,那么他索要显色喷雾的行为无疑是十分冒险的——因为他无法预知到张大宸会向系统索要钓鱼线这一信息。所以,如果他就这么白白用掉索要道具的机会,可能甚至无法成功将第三案的密室制造成功,那么自己的嫌疑自然也会进一步增大。我认为聪明如万俟先生不会做这么冒险的事情,因此将他的嫌疑暂且排除。 “而凌梦辰则不同。在文谦案中,他便已成功完成犯罪。于他而言,目前已经手握一个案件的情况下,如果能使用钓鱼线诡计完成张大宸案,便可以使此前已经索要了道具的自己在这个案件中摆脱犯人嫌疑——便如叶一女士的推理一般;而倘若他未能完成密室,仅仅是简单将人杀害后将房门打开逃逸,那么根据叶一女士所谓的‘一个犯人最多犯下一个案子’的论断,他也同样可以将自己在张大宸案中的嫌疑成功洗刷。也就是说,无论张大宸房间内是否有钓鱼线可以帮助自己制造密室,杀害张大宸对凌梦辰而言都是有正向收益的。他具备成为凶手的理由。 “综上,我认为杀害张大宸的凶手应该是凌梦辰。大体犯案手法如上所述。那么王营案的结论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为张大宸房间内垃圾桶里的钓鱼线并不是他自己扔进去的,而是凌梦辰用完之后丢弃的。完成杀人后再索要钓鱼线、或是索要钓鱼线后却不用于杀人,这二者都是毫无意义的事,只会白白浪费索要道具的机会,所以张大宸在王营案中的嫌疑可以被排除。 “同理,我也深知自己不是杀害王营的凶手。所以杀害王营的凶手,便只能是原本被叶一误认为张大宸案凶手的君墨女士了;犯案过程大体如叶一女士所言,在此不再做赘述。至此,推理结束。” 12 游戏进度·万俟潇的宣告推理 “玩家A,宣告推理失败,即将退出游戏”。伴随着这行文字的出现,A君的身影也瞬间消失了。 “第三位推理者:万俟潇”。得到提示后,我直接站起身来,转过头去,望向君墨和凌梦辰,对他俩低低鞠了一躬。 “凌梦辰,君墨姐,很高兴能和你们两人合作这么多年。”见他二人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我微笑着说道,“但是很抱歉,你们的犯案手法均已被我看穿。虽然很遗憾不能和二位一同前往‘新世界’,但我绝不会因此将这场游戏的胜利白白拱手相让。 “从哪里说起好呢?嗯……一切推理的起点必须是第二案。只有先看穿第二案凶手的身份,对于一三两案的推理才能得以继续进行。在第二案中,的确如叶小姐所言,清洗杯子这个过程本身一定是有问题的。但是,她由推理得出的‘文谦将手上本来就有的毒物沾到了杯子上’这一结论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在清洗杯子之前,文谦手上绝对不可能沾有毒物! “让我们来回忆一下,文谦在清洗杯子之前都干了什么,他从厨房的柜子里翻出一瓶起泡酒,带着起泡酒和开瓶器回到了位置上。随后,他‘一手握着开瓶器,另一只手抓在起泡酒的瓶脖子处,三下五除二将起泡酒的塞子打开后,又把开瓶器放回厨房柜台上,然后打开消毒柜门,捏着一只玻璃高脚杯的杯口将其拿了出来’。这个过程整体是连贯的;在开瓶到洗杯子这两个动作之间,没有人可以触碰到文谦的手,也就没有机会在这个时间里往文谦手上下毒。 “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厨房和餐厅里的毒物仅分布在文谦的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的一小部分,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文谦自己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上。 “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开瓶器,还是起泡酒的瓶脖子处,均没有毒物残留。换而言之,直到打开起泡酒瓶塞的时候,文谦的手上仍没有沾上毒物。随后,他马上就打开消毒柜门,从中拿出一只高脚杯,走向水槽去洗杯子了。消毒柜的柜门上同样没有毒物残留,这说明文谦同样也不是因为触摸消毒柜沾上毒物的;而高脚杯事后被洗了一遍,即使高脚杯上已经被事先涂上毒物、而此时文谦因为捏着杯口而在指尖沾上了些许毒物,那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后续的清洗中仍留下大量残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直至走到水槽旁之时,文谦的手上仍未沾有毒物。那么,为何会在洗杯子时,又会有大量的毒物沾到文谦手上以及杯子的内外壁上呢?这些毒物是从哪里来的呢? “在清洗毒物时,互相有接触的物体总共有三样。”说着,我比出一个“3”的手势,“高脚杯、文谦没碰过水龙头的那只手以及水。高脚杯上如果事先沾有毒物,经过冲洗难免被洗掉很多,不至于仍有这么多残留;而我们也已经证明了文谦的手在清洗之前都未曾沾上毒物。那么,唯一有可能出问题的,就只有清洗杯子时用的自来水了。没错,凶手在水龙头的滤网里撒下大量毒粉,使得文谦清洗杯子时用的水都是带有栀花毒的毒水,因此才会将毒药沾得到处都是!而此后,由于有三个人都清洗了杯子,滤网内的毒粉被冲刷殆尽,是以在我使用显色剂喷雾进行检查时并没有留下痕迹。 “而在文谦之前接触过厨房水龙头的人是谁呢?是凌梦辰,他在加热预制菜的时候接了一些自来水。如果此时水龙头的滤网里就已经被下毒,那么他做出来的预制菜肯定也均有毒;但事实上,显色喷雾并未检测出其中有毒物,而我们所有人吃过之后均安然无恙。也就是说,能赶在文谦洗杯子前将毒投入水龙头滤网内的人有且仅有凌梦辰一人,他就是毒杀文谦的凶手!所以,他后来才会选择成为第一个响应文谦的人——因为他必须确保自己在洗杯子时用掉足够多的水,才能将滤网里的毒物全部冲刷干净以销毁证据。 “凌梦辰这个下毒手法所想杀害的目标,其实是完全随机的。他无法预知到究竟谁会是下一个触碰水龙头的人,自然也就无法控制毒杀谁;也许有人会去洗手从而沾上毒物,也许直到这顿饭结束才会由洗碗的人接触到毒物。但无论如何,只要他保证自己可以在那个人之后再接触一遍水龙头、将毒物全部冲走,那么他的杀人手法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言毕,我转头看向凌梦辰。只见他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浮现出懊恼的神色来。 他的反应无疑增强了我的信心,我又继续分析道:“接下来,再来看看第一案。在第一案中,犯人做出了一个令人十分匪夷所思的行为,那就是——为什么要把王营的尸体利用焚化炉烧掉? “用豆浆机重击王营的后脑勺将其杀害,这便是凶手的作案手法。但在杀害了王营之后,将他的尸体丢进焚化炉里燃烧,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说,凶手想通过焚烧尸体这一行为,掩盖什么东西吗?” “带着这一疑问,我开始检查焚化炉中的残留物。致命伤确实在头部没有问题,这与现场留下的血液痕迹相吻合。就在这时,我发现焚化炉里缺少了一样非常重要的物品,这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王营的耳钉。 “在案发前一天晚上,王营曾和我说过,他的耳钉和大家房门的门锁、钥匙一样,都是用同一种材料制成的。所以,在钥匙无法被焚化炉烧熔化的情况下,如果王营的耳钉随着他的尸体被一同丢入焚化炉中,一定会在案发后被我们所找到。然而,从焚化炉中取出的内容物,却并没有耳钉的影子;而客厅里王营坐过的地方、以及王营的房间里,均没有耳钉的任何踪影。那么他的耳钉到底去哪了呢?难道说,耳钉上留有对凶手不利的信息,所以被凶手藏起来了?可如果这样的话,凶手便更应该将耳钉连同尸体一起丢进焚化炉中尝试烧毁才是——即使耳钉本身无法被焚化炉所烧毁,但残留在其上的生物信息一定会随着熊熊烈火而被销毁。 “凶手并没有刻意从尸体上取走耳钉的理由;所以,耳钉一定仍然在王营的尸体上。但焚化炉里的残留物却并没有耳钉的踪影,这说明,被丢进焚化炉中烧毁的尸体一定不属于王营!通过焚化炉将软组织全部烧尽,只留下骨头以掩盖尸体身份,这便是凶手使用焚化炉的理由! “但随即,又有一个问题摆到了我的面前——这具尸体是从何而来的呢?进入别墅的玩家有且仅有我们八人,第一夜过后仍有七人存活;玩家又不可以向系统直接索要活人或者尸骸,那么,这具尸体又是如何凭空出现的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回忆起第一天下午你们二人在三楼书房里的对话。小仓鼠的意识并没有进入VR世界,但是由于VR还原了整个别墅在游戏开始时的全部状况,所以,没有意识的小鼠躯体仍出现在了VR世界中与现实别墅里对应的同一个地方。同理,在游戏开始时,虽然只有八人的意识进入了VR世界,但有一个人的躯体也被VR世界还原了出来,那就是管家房里的武作!顶替王营被丢进焚化炉里的尸体,只能是凶手所杀害的、管家房里无意识的武作的躯体! “但是,管家在进入游戏之前便会把他的房门反锁。因此,如果要实现这个偷换尸体的诡计,凶手就必须在杀害王营后向系统索要一把管家房的钥匙。然后,利用这把钥匙打开管家房的房门,效仿杀害王营的方式用豆浆机杀害武作,然后将武作衣兜里的物品取出、并将王营兜里的物品放进武作的兜中,随后使用餐车将武作的尸体运送入焚化室进行焚毁以掩盖身份。接下来将空餐车推回餐厅中,再将王营的尸体藏起来或是销毁。 “虽然这听起来很匪夷所思,偷换尸体、掩盖身份的诡计似乎也毫无意义,但在这个以‘还原全部真相’或‘不被看穿全部真相’为目标的游戏中,却是十分精妙且有效的。即使凶手的身份被看穿,但只要侦探无法推出被丢进焚化炉的尸体并非王营,那么,案件的真相便不能算完全被识破,完美犯罪也依然成立。这,便是凶手所打的如意算盘。 “可惜,凶手最后百密一疏,隐藏在王营长发下的耳钉在转移物品时未被考虑在内,最终导致了整个诡计的暴露,功亏一篑。值得一提的是,文谦应该在中午吃饭时便已经看破了这个诡计,他靠的恐怕便是那把钢卷尺——我猜他大概仔细量了每根骨头的长度,并模拟拼合的状态,当即发现尸体原本的身材和王营有所差异,因而得出了尸体被偷换的结论。可惜他终是太过自信,还未‘宣告推理’便半场开香槟唱高调,于是便不幸成为凌梦辰随机杀人手法的受害者,被迫退出游戏。 “那么,我们该如何锁定凶手的身份呢?我们不难看出,由于管家房的钥匙在这一犯案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向系统索要过其他道具的玩家均不是凶手。那么,文谦、张大宸、第二案的凶手凌梦辰、我、叶一五人均可被排除在嫌疑人范围之外。而根据叶一的针孔摄像头显示,A君并未进过储藏室,无法取出乳胶手套,所以对他而言,不可能同时从系统处得到乳胶手套和管家房的钥匙两样道具,他的嫌疑也能被排除。 “这么一来,唯一可能的凶手人选便是君墨了。第一案的犯案过程大致如上所述,剩下唯一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处理未被销毁的王营尸体。她不可能把尸体藏在自己的房间里——这样太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最简单有效的处理方式便是将王营的尸体通过餐车运入管家房中并藏在其中。但是,倘若一直将尸体留在管家房里,很有可能会因为尸臭等因素而暴露;更何况如果管家房被其他人打开,那么王营的尸体将会直接暴露,完全没有任何再继续掩饰的余地。所以,凭我对君墨的了解,她绝对不会采用这种处理方法,而是会用一种更为巧妙的处理方式,那就是——取出管家身上的钥匙,打开别墅大门,将王营的尸体丢入数据乱流以彻底销毁。这便是她处理王营尸体的方式!”我自信地宣告道。 “虽然我很想这么说,但如果这么想,就掉进了凶手的圈套之中了。”说着,我感觉到自己笑了起来,“其实细想一下还是会觉得很奇怪。如果单单只是掉包尸体,那么这个诡计还是太过于刻意了——因为毕竟尸体的去向和王营的被害本身是毫无关系的,从规则来看,我们其实很难保证‘焚化炉里的尸体被掉包’这一点未被还原出来是否算是没有完成完美推理。我相信君墨不会意识不到这一点,所以在这个案子里,还有一些别的信息被她隐藏了起来,即使推到将尸体抛出别墅外也无法做到‘完美推理’,这一点就是——” “王营在被扔出别墅外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死。”我一字一顿地说道,“这才是君墨真正隐瞒了的东西!换而言之,即使推到了抛弃尸体,仍然无法做到完美推理,因为王营根本就不是被豆浆机砸死的,而是被砸昏了过去,他真正的死因是被数据乱流所清除。而我们根据焚化炉里骸骨头顶的致命伤,想当然以为王营的头顶也受了致命伤,从而自然会误判王营真正的死法,无法做到完美推理。事实上,我想这也是君墨主动和我分享她从案发现场获得的信息的理由——她需要让我陷入到‘王营确实被现场砸死了’的误导中,进而对我的推理产生干扰!” “那么接下来唯一未被还原的,仅剩下张大宸被害的第三案了。”我顿了顿,继续分析道,“由于A君一直与叶一待在一起,而君墨和凌梦辰分别作为第一、第二案的凶手向系统索要了管家房的钥匙以及栀花毒这两样道具,所以他们四人中的任何一人看起来均无法杀害张大宸、完成密室。而我又深知我绝不是杀害张大宸的犯人,所以,我只能认为,凶手使用了某种诡计,完成了密室或是不在场证明的塑造。 “一开始,我首先怀疑的便是A君。在我们用电锯强行破开房门后,他第一个钻了进去,并在几分钟后才叫我们进来,这其中存在着一个有机会动手的时间差。只要事先向系统索要诸如安眠药之类的物品,混入张大宸的饮食中让其吃下,这样便可以让张大宸自己反锁房门并昏睡在密室中;又在众人误以为张大宸已死、破门而入时,他再率先溜进去,将刀子插入他的心脏将其彻底杀害。但是,我随即意识到,这个手法是完全不可行的——因为在我们破门而入之前,3h的倒计时早就已经开始;换而言之,在这之前张大宸就已经遭人杀害,A君不可能用这个手法完成行凶。他的不在场证明,是确凿成立的。 “紧接着,我立马便想到了A君刚才所说、用钓鱼线制造密室的手法。但这个手法也有一个致命漏洞,那就是——叶一的监控可以完美拍摄到张大宸房间的窗户。而根据3h的时间推算可得,张大宸遭人杀害的准确时间是15:36,而这个时间的监控内容被我们一起查看过,没有任何异常。如果凶手从窗户翻出来,一定会被针孔摄像头所拍到,那么我们也一定可以在观看录像时注意到。这样一来,凶手一定无法通过窗户制造出钓鱼线密室;而门缝同样也无法塞进钓鱼线,因此,通过钓鱼线制造密室的方法也行不通。君墨、凌梦辰、叶一以及我,均找不出杀害张大宸并制造密室的可行方法。 (可以通过监控范围示意图、门的位置以及窗户在门正对面这三条信息推出窗户在叶一的监控范围内。但由于这是谜题中人物一看便知的事实,故在还原时便省略了不必要的解释) “这样一来,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我、君墨、凌梦辰无法制造密室,A君在张大宸死亡时拥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叶一不仅无法制造密室、同时也拥有不在场证明。我们五个人,均无法行凶杀害张大宸。 “案件陷入了僵局,谁都不可能是杀害张大宸的凶手。我甚至一度考虑过前面是否有死者是假死,但他们的所有物品均已被系统公开,这种可能性也被排除。最后的最后,我灵光一现,想到了那唯一的一种可能,就是——张大宸是自杀的!” “可……这……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凌梦辰问道,脸上满是不可置信的表情。 “因为张大宸确实找到了,规则中存在的漏洞。这便是他所追求的,超越规则的设定系。”我笑着回答道,“他确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只差一点点就能完成完美犯罪,可惜最终被我看穿了真相。规则里与胜利条件有关的那条是这么写的:‘对于犯人来说,达成完美犯罪的条件是成功杀害至少一名游戏玩家,并且直到游戏结束前都不被其他玩家看破自己所犯下案件的全部真相,同时还不能被其他玩家杀害’。你看,‘杀害至少一名游戏玩家’——这是包含自己在内的;‘不能被任何其他玩家杀害’——这并不包括自己。换而言之,犯人采用自杀的方式完成案件,如果直到游戏结束前都不被人看破案件真相,也算是成功达成完美犯罪!更何况,规则的后面同样还有提到,‘对于犯人来说,完成犯罪之后再离开VR世界并不会直接视为游戏失败’——这无疑也在佐证,成功自杀之后离开VR世界并不会直接视为游戏失败。张大宸恐怕是发现了这点,于是便选择以自杀完成第三个案件;至于他向系统索要的钓鱼线,究竟是用来故布疑阵的烟雾弹,还是他原本打算拿来辅助犯罪的道具,这些都不重要、也无从得知了。” “整个事件的真相大抵如上所述。没有更多补充了。”看着面前的计时器跳到“0”,我浅浅鞠了一躬,示意自己的推理已经结束。 “玩家万俟潇,达成完美推理,游戏即将结束”,面前的空中跳出这样一行字来。我长舒一口气,感觉笑容正慢慢浮现在自己的脸上。 “恭喜你啊,潇潇。”凌梦辰站起身来,拍拍我的肩,“我们输得很彻底。竟然能将三个案件还原到如此程度,可真是厉害啊!” “先不说在这么短时间里策划出如此精妙的犯罪有多难得,光是你俩的感情,便是我羡慕不来的。”我说着,转头看向君墨,“君墨姐,你知道吗?文谦明明有很多进出储藏室寻找钢卷尺的机会,但他却选择向系统索要钢卷尺作为道具,那我只能认为——有人同样发现了尸骨的异常之处,并在文谦之前就拿走了储藏室里的钢卷尺,并以此为道具看破了第一案的诡计;但这个人却一直没有选择宣告推理揭露凶手身份,那我只能认为,这个人宁可自己无法赢下游戏,也不想让你输掉游戏。我想这个人只能是凌梦辰了,他恐怕也在今天早上便看破了第一案的真相。我认为,这便是促使他成为犯人的直接原因:因为他若是选择成为侦探达成‘完美推理’,虽然可以前往‘新世界’,但这样你就会失去资格,或许从此便会异地分居;因此,他只能成为犯人,同样达成完美犯罪的目标,才有机会和你一起赢下游戏、获得‘新世界’的移民权。要知道,在他的认知里,可一直觉得侦探才是更容易获胜的那一方呢!” 君墨什么都没说,只是走向凌梦辰,用力握住了他的手。眼前的景象逐渐崩塌,我知道,我们马上就要回到现实世界中了。 (作者的话:第一案中,君墨尸体处理方式无法得到绝对的逻辑佐证,所以回答将尸体藏在管家房里同样可得部分分数) 13 尾声 乘坐着观光电梯,我抵达了这栋大厦的七十二层楼。一想到自己即将离开“旧世界”前往“新世界”,心中便不由得感慨万千。从事务所离开时,君墨与凌梦辰表现得那叫一个不舍,还说以后要是有了儿子一定给他取我的名字作为纪念……妈的,不对劲,怎么感觉好像被人占便宜了。 “是万俟先生吗?我们老板已经在办公室里等你了。”闻言,我抬眼一看,眼前的人赫然便是武作。之前不是自称别墅管家吗?怎么跑到这当秘书来了? 我微微颔了颔首,径直向着门牌号为7204的房间走去。推开房门,只见偌大的办公室中,一位年轻女子坐在老板椅上,背对着房门口,像是在透过玻璃落地窗俯视着下方车水马龙的景象。 “初次见面,万俟潇先生。我是游戏的主办者,‘乙方’;当然,你也可以叫我青司。”女子缓缓转过身来,“恭喜你成功赢得游戏,获得了‘新世界’的移民权。” “很荣幸认识你,‘乙方’小姐。我是万俟潇,请多指教。”我礼节性地表示了问候。到底还是“新世界”里某大人物的千金,这派头就是不一样啊! “这里是你的移民签证,以及你在‘新世界’购置新居的费用。”说着,她站起身来,从抽屉里掏出一个文件袋。我伸手将其接过,蓦地心念一动,开口道:“对了,‘乙方’小姐,不知可否加个微信?” “直男向女生要微信的方式,都这么直接吗?”青司微微一笑,开口道。 “不。”我也对她报以一笑,“其实我想说的是,看在我最终赢下了游戏的份上,今天疯狂星期四,能不能v我50?” 评分标准: 推出洗杯子的过程导致毒物大面积扩散——1 推出洗杯子之前文谦手上无毒——2 推出毒物一开始在水中——2 通过下毒手法锁定凶手身份为凌梦辰,并分析其销毁证据的手法——1 答出凌梦辰下毒是随机杀人——0.5 推出焚化炉内容物中少了耳钉,分析凶手没必要取走耳钉——1 推出焚化炉中的尸体并非王营本人——1 通过小仓鼠,类比推出焚化炉中的尸体实为武作——1 通过凶手需要向系统索要管家房钥匙,锁定其身份为君墨——1 答出王营真正的尸体被凶手利用管家所保管的大门钥匙丢进了数据乱流——2 或: 答出王营真正的尸体被藏在管家房内——1 论述将王营和武作尸体掉包的意义——1.5 通过窗框之间透出的光亮,推出窗缝的存在——1 通过规则推出张大宸房间窗户未被封死——1 通过监控范围排除从窗户进出的可行性,并排除其他密室手法——1 排除其他人作案嫌疑,推出张大宸自杀——1.5 论述游戏规则中隐藏的漏洞——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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