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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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三题《最后的杀人游戏》作者:潇潇雨歇&乙方(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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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04:3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是从哪儿来 于 2023-2-2 18: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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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号13;00进入游戏17;00叶一和君莫准备晚饭
20;00我收拾厨房和餐厅,王营留在餐厅,我回屋睡觉
游戏开始19h之后,
7月24号早上8:04,随便靠冰箱吃早饭,之后我得知王营死亡,
中午12;00,吃午饭。凌梦辰准备的预自热饭菜游戏进行时长23h,文谦死亡。
14;00我回房间
宣告推理倒计时3h 我又睡醒了,君墨告知我张大宸出事。
2323年7月24日15;46分宣告推理倒计时2h50min
2323年7月24日17点20分宣告推理倒计时1h16min


张大辰         钓鱼线              A君      我不知道          凌梦晨      栀花毒
文谦       钢卷尺      君墨   张大辰房间钥匙               万潇  花毒显色喷剂
王营     防身军刀                叶一    针孔摄像机


        王营之死
     嫌疑人在文谦、凌梦晨、君墨、张大辰、叶一、A君之中,目前只有我可以排除嫌疑。而在这些嫌疑人之中只有A君是在昨天下午13:03到晚上23:59没有进过储藏室的,假设X是杀害王营的凶手
凌梦晨提供的证据    凌梦辰说着,指指柜台上的一台豆浆机,“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豆浆机底座上有凝固的血迹,凶手应该就是拿这个袭击王营后脑勺的。提醒你一句,在上面试图寻找指纹是没有用的,因为凶手作案时用的乳胶手套已经被我们在餐厅的垃圾桶里找到了,手套外侧还沾了点血。顺带一提,餐厅的角落还停着一辆大号的送餐车,上面同样有一点零零星星的血迹,我们怀疑凶手是用这台餐车将尸体送到焚化室焚毁的。”
我和张大晨的推测
“妈的,这哥们是真嗜烟如命啊!”张大宸低声咒骂道,“在客厅抽完烟跑回房间抽,整包烟都抽空了下楼去厨房泡咖啡,然后遇袭身亡。        推测成立
方案一  X假装在浴室洗澡,就等着王营从房间出来拿咖啡粉,然后说要去冰箱拿饮料于是和王营结伴而行,趁机杀了王营,谁家浴室洗澡不关门,此方案不可行。
方案二   x假装和王营合作,x告诉王营让他等着自己到半夜一起霍霍其他人去,王营困的不行,只好靠抽烟提神。烟都抽完了还没人来找他,王营只好下楼去找咖啡粉,碰巧遇见了同伴,于是王营惨遭队友背刺。此方案可行度50%。
方案三   x听说王营今天晚上不睡觉要靠喝咖啡提神,于是半夜三更来厨房搞点吃的等待王营,然后来厨房刷碗的时候重锤王营的后脑勺,此方案可行度40%。
对凶手的要求 1、力气要大扛的动王营,从厨房和送餐车的血迹来看绝对不是拖着王营的尸体走的。
            2、是王营信任的人可以背刺王营qwq。
可能作案的凶手可以按嫌疑可排   文谦>A>叶一>君墨
文谦的嫌疑是最大的,匪夷所思的一点是去了两次储藏室向系统要了个钢卷尺,这种装傻充愣行为不是一个普通炮灰该有的。至于文谦想宣告推理,凶手宣告推理失败被送出去,并不会视为失败,不能排除他是凶手只要没人推出来他是凶手,凶手就能获胜。

王营遇害的矛盾点 1、vr世界里系统会加强困意,王营熬通宵竟然为了自保
                            2、嗜烟如命的人走的时候兜里没烟。王营耳钉失踪。
                             3、心怀不轨的王营向系统索要的只是防身东西。
文章给的线索  王营向往新世界,见谁都给烟。20:00的时候王营还剩半盒烟,第二天早上房间只有空烟盒,房间烟灰缸满了。王营的耳钉不见了。
王营的耳钉用的是和钥匙一样的材质,钥匙没被烧没耳钉更不会被烧没。在张大辰的房间里面没有找到王营的耳钉,所以排除张大宸作案,剩下的文谦、A君、叶一、君墨都有作案嫌疑。潇潇洗完盘子就发现只有王营一个人,然后王营已经问过其他人都不抽烟了。再有人进厨房就是在潇潇回房间之后了。那个时间进厨房是为了什么?不会有饥饿感,只会有困倦感,困倦感对所有人应该都是一样的。不是为了吃东西,却顶着困倦到厨房,想必是做好杀王营的准备了。毕竟王营说过晚上靠咖啡顶过去。如果是为了下毒,就不需要重击了。王营洗杯子的时候栀花毒就会留在杯子里。要喝咖啡嘛,
所以杀害王营和文谦都不是同一个人,所以排除凌梦晨。
王营是个瘦削男子,如果叶一和君墨是扶着他走的,血迹会很多,手套上的血迹可能是凶手帮王营捂住伤口沾染上的,但是君墨的力气明显不大,从文中敲了我房间十几分钟的门还没把我叫醒可以看出,所以大概推测凶手是个男性,那么王营和A君在文中可以看出接触很少,没有他和文谦的接触多,对A君会有很高的防范意识,不会把背后给他,所以杀害王营的凶手是文谦。

     文谦之死
根据“经历过王营的死亡后,众人明显警觉了许多,就连所用的餐具都要自己亲手从消毒柜中取出,取出后直接便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可知此时栀子花毒不在餐具上。
“气泡酒的塞子打开后,又把开瓶器放回了厨房柜台上(中间省略)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在清洗杯子、防止有人提前在杯子里下毒。末了,他将杯中的水倒掉,再打开水龙头将杯内外草草冲洗了一遍,然后便回到座位上”可以看出起瓶器上没有毒,厨房柜台也没有毒,消毒柜也没有毒、杯子都没有毒。
“言罢,文谦抓起瓶肚子处,给自己满满倒上一杯起泡酒,脸上尽显怫然。”  从这时瓶肚子上已经有毒。文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发生第一起命案后选择喝酒,从文谦的话里没有感觉出“没想到真有酒”的喜悦,却仿佛对于其他人的神情和心理活动更为在意,好像有酒是他早就知道的事情一样,并没有令他这个酒鬼产生“找到宝”了的感觉。而且在刚发生命案,都不确定有没有酒的时候贸然去厨房翻找,总显得很违和,可如果说文谦早知道厨房有酒,而选择在吃饭时来点酒活跃一下大脑,就比较合理了。而如果这么想,前一天在潇潇回房间之前根本没进过厨房的文谦是何时进厨房看到酒的,想必是在杀害王营之时吧,毕竟进厨房又不是因为饥饿,却顶着困倦到厨房来,是为了什么呢?(前一天凌梦辰、潇潇、宸少进厨房→叶一、君墨做饭→潇潇洗碗→客厅只有王营和潇潇→潇潇回屋)
前面是第一案王营案的回顾,不作多提。文谦案让我感到最不能理解的是,凶手究竟是何时下毒,又是如何只让文谦中毒,却让其他喝酒的人没有中毒的呢?杯子大家都是随机拿的,消毒柜大家都开过,水龙头清洗也是大家都经历过的,而这些地方都没检出毒,要说文谦和大家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全程只有文谦抓了酒瓶和启瓶器,而启瓶器没有毒,那么毒应当是在瓶肚上。
可是问题又来了,如何能保证文谦拿到的一定是有毒的那瓶酒?毕竟其他酒身上应该都没有毒,只有这一瓶有,如果说是赌有人会拿到涂了毒的酒,这是十分不靠谱的。所以我更倾向于毒不是一开始就留在瓶肚上然后沾到文谦手上的,而是文谦手上的毒沾到了瓶肚上,酒瓶原本无毒。
那么文谦手上的毒是何时沾上的?瓶脖和启瓶器无毒,证明在文谦开酒时还没有沾上毒;而在洗完杯子回来倒酒时手才摸到瓶肚,之后就没有机会下毒了,也就是说文谦手上沾毒是在洗杯子回来之前,开酒之后。
在这段时间内,文谦打开消毒柜门,取出杯子,到水池清洗了杯子。而我们可以推断,杯子上不可能下毒,因为其他人也用了杯子且是随机的。文谦打开柜门后就没关过柜子,后面的人也没碰过柜门,且文谦用手捏着杯子,一只手打开水龙头,另一只手就着水在内外壁上重重擦拭了几下,而杯子内外壁上的毒想必就是此时沾上的。
如果是这样,捏着杯子的手是什么时候沾上毒的?那只手并没有碰过水龙头,应该也没碰过消毒柜的柜门,既如此,毒就出在水中——水龙头内壁有毒。事后只要用纸巾仔细擦拭,再用流水冲刷,毒含量大量降低,也就难以显色了。
可如何做到只有文谦显色,水池,水龙头都没有显色,而文谦之后的人都没有中毒呢?又是如何做到文谦之前没有人中毒的?毒是什么时候下的?要知道做饭的时候预制菜里也要加水,但其他人都没因饭菜中毒,因此水只可能是在做完饭菜后加在水龙头里的。
而在这段时间内,在文谦之前最后一个留在厨房的人是凌梦辰,整段做饭时间只有凌梦辰一人在厨房里;文谦洗完杯子后又是凌梦辰第一个起身去洗杯子的。而去洗杯子时就能清理水龙头,用纸巾擦拭和大量流水冲刷以销毁证据了。且在这之前,凌梦辰并没有向系统索要任何东西,想必是把索要的机会用来选择了栀花毒吧。沈梦晨向系统索要的道具不可能是电锯。电锯开门太慢了,那个时间已经不能杀人了,凌梦辰如果没兑换过东西,完全可以换一把宸少房间的钥匙啊。所以电锯是别墅里的,凌梦辰兑换机会已经用过了

   张大辰之死
这个是心理密室,万潇是下午两点吃完饭回屋睡觉的,张大辰是下午3点36分死的。因为房间门是反锁的且没有门缝所以必须向系统索要道具,所以只有两个犯罪嫌疑人A 君墨  
文中推理的作案手法”毕竟犯人的犯案手法无非是开门,捅一刀,再重新将门反锁后便可以逃之夭夭。这样的作案过程无疑是非常简洁的,实在想象不出有什么可以留下线索的空间。”推测成立   
a很可疑。a直接钻了进去,用的是“迫不及待”;而且进去几十秒时间没开灯,说宸少心脏被刀贯穿了。其他人进屋第一件事是“摸索着在房间里打开了灯。但是a和叶一在剩下四人回房间后就一直待在一起,有什么机关能在张大辰躺下后精准命中心脏呢,这个概率太低了。
君墨和凌梦辰都有嫌疑。按照君墨的说法,君墨和凌梦辰在案发后第一时间碰面了,也就是说两人都是最先出现在走廊上的,我觉得这两人嫌疑很大。但a的摸黑操作又让我迷惑。如果说a是先用慢性毒药让张大辰死去,再趁进房后的黑暗时间补刀假装刀杀。倒是能解决密室问题,因为根本不存在密室,但是床上又有大滩血迹,短时间内流不出这么多血应该。叶一在张大辰案全程没做什么,叶一应该可以排除。
张大辰案凶手应该在君墨,a二人之间
如果凌梦辰买了栀花毒,那凌梦辰也可以排除,因为要趁张大辰睡着杀人必须要有另一把买来的钥匙。
如果是这样,买了钥匙杀张大辰的人就是君墨。而且君墨成为凶手的动机也很充分,君墨家有老父需要用钱治病
君墨是女性,可以先敲门试试。如果辰少醒着,就先进房间再做打算,如果敲门没醒,那就利用钥匙开门杀人。毕竟宸少对女性,没辙。
君墨是把握最大的,而且动机很充分,而且她和凌梦辰在走廊上碰见,没说在哪。如果是在凌梦辰房间门口,那就是宸少房间门口,两间屋子正对门。
潇潇买了显色剂,而且不可能是凶手。
凌梦辰买栀花毒。叶一和a一直在一起,两人最后见到宸少的时候张大辰是活着的。在房间捅了心包,出血没有喷溅,应该是慢慢流出来,凶手身上不会沾血,地上应该也不会。
但如果是君墨,还有一个点可以解释:那就是君墨在搜完现场之后才问叶一和a:对了,话说我敲门的时候,你俩怎么是从一个房间里出来的?正常来说在看到两人从一间屋里出来都会感觉好奇不过也可能是一时紧张忘了问。利用排除法能得出张大辰案凶手是君墨。
凌梦辰如果买了栀花毒,那么后两起案件凶手就在a和君墨之间,因为他们的杀人手段都要买东西,所以只可以一人杀一个。而第三起案件a和叶一一直在一起,那么a不可能是第三起案件凶手。
A的存在感很低,只有A在帮他们调监控录像的时候可以看出A是左撇子,我认为a可能是要在叶一房间杀死叶一的,但是还没来得及下手就失去动手机会了,而且杀完肯定会破坏掉摄像头。

诡计多端的0分队
兔笼草奶茶2236175827
三秒一刻264279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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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6:37: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凡秋 于 2023-2-2 16:46 编辑

提瓦特旅游团答案提交
蓝字为引用红字为结论黑字为推理

一、王营案
1)手法过程
密封袋中的物品除去骨头外,还有一个金属制打火机残骸、一把刀柄被完全烧断的金属小刀以及一把钥匙。我又打开炉门检查了一遍,此时炉膛内残留的均是灰质物,再没有别的东西。
焚烧炉中的物品虽是王营的随身物品,但少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物品。
房门的门锁、钥匙,居然都是用一种新型金属材料制成的,我的耳钉也用了这种材质说着,他拨开右耳边的长发,指了指戴在耳朵上的闪闪发亮的耳钉
那就是王营的耳钉,王营的耳钉和钥匙是同一个材质,而钥匙是耐住了焚烧炉的高温的,那么他的耳钉理应也应该受住高温,但焚烧炉中却并没有这个最能证明王营身份的东西。而耳钉也不会是凶手故意取下,首先题中其他地方不能得到除潇潇以外的人知道耳钉的信息,且王营是长发,耳钉平常是掩盖在头发之下的,所以其他人也无法观察到这一信息。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焚烧炉中的尸体并不是王营的尸体。
“VR再怎么逼真,也只能还原物品的形态,无法还原生物的自主意识......我们现在看到的,不过是它在游戏开始时那一瞬间在现实世界中的躯体状态投射而已所以它看起来才会是一动不动的模样,对外界的动静也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我在游戏开始前十分钟左右用钥匙将大门锁上,并随身携带这把唯一的钥匙”“只要是不涉及高科技或是生物有关的任何道具都是允许的。哪怕直接索要别人房门的钥匙
VR内的别墅是定格在了游戏开始前的一瞬间,未进入游戏内的活物,只会将那一瞬间的躯体投影进游戏中,所以我们可以知道,管家武作一定是也以一副躯体的形式进入了游戏。索取物品是允许索取别人房间钥匙的,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武作房间的钥匙。所以我们认为,凶手向系统索取了武作房间的钥匙,将武作的躯壳丢进了焚烧炉假装是王营的尸体。那么王营的真尸体去了哪里呢?
希望大家不要试图走出别墅,外面只有肉眼看不见的数据乱流,接触到的玩家将会被直接卷入并清除游戏中的形象
凶手既然打开了武作的房间,那么凶手就肯定可以拿到别墅大门的钥匙,所以王营的尸体被凶手丢进了别墅外的数据乱流中,被清除的一干二净。凶手繁琐行凶的动机是,让侦探们推错行凶过程,从而让自己完美犯罪成功。
2)凶手
凶手最大的特征是其索取物品只能是武作房间的钥匙,所以我们可以排除张大宸、文谦、万俟潇、叶一,嫌疑人就只剩下了A君、君墨、绫梦辰。因为第二案的凶手是绫梦辰(下面解答中会说明原因,此处我们先提前使用结论),所以嫌疑人就只剩下了君墨和A君。
凶手作案时用的乳胶手套已经被我们在餐厅的垃圾桶里找到了”“而昨天下午13:03到晚上23:59之间,共有文谦、王营、凌梦辰、君墨、张大宸、叶一六人进入过储藏室
凶手是戴着手套行凶的,而想要拿到手套,只能是进入在案发前进入过储藏室的人,可A君并没有在案发前进入过储藏室,所以由此可以排除A君的作案可能。
所以王营一案的凶手是君墨。
(3)补充
在此我们对君墨的行凶进行一定的补充,由于题中没有厨房内具体的构造安排所以我们无法断定以君墨一个女子的身份是否可以偷袭成功,而且为何选择豆浆机这样一个有点笨重不方便使用的物品也让我们疑惑,但苦于并没有找到其他的线索和可能,所以我们提出两种行凶过程。一种是在冰箱前用豆浆机袭击王营然后利用推车完成作案过程,一种是在矮桌前用烟灰缸袭击王营然后利用推车完成作案过程。

二、文谦案
1)手法过程
由题中我们已经得到了栀花毒的种种特性和其毒物残留的地方,而此案的关键在于毒被下在了何处,
为了方便赛委阅读,在此我就不进行冗长的答案排除,直接写出我们队对下毒位置和文谦中毒过程的叙述。
再经过了一系列的排除后,我们认为毒被下在了起泡酒的开瓶器上。
以下是过程叙述:
文谦一手拿酒瓶一手拿开瓶器,这时拿开瓶器这只手已经染上了毒(简称毒手)。开酒瓶时,无毒手握着酒脖子处(后续再也没碰过酒脖子处,所以酒脖子出无毒物,在开瓶过程中,因为需要用力,所以开瓶器上的毒小部分的掉落在了左手的手指上)。开完酒瓶后,毒手把开瓶器放到了厨房柜台上,然后去打开消毒柜(无毒手打开的),毒手捏着高脚杯杯壁处拿出酒杯。到洗手池,文谦开始清洗高脚杯,因为毒手此时正捏着高脚杯,所以开水龙头的一定是无毒手。文谦将杯中倒满水后就着水在杯壁上来回搓洗(毒手搓洗),过后将这水倒掉。这时的姿势应该是,无毒手握着高脚杯的杯柄,毒手搓洗着杯壁。当需要再打开水龙头时,理应是无毒手去触碰(因为刚刚也是无毒手开的水龙头,说明水龙头在无毒手方向)。然后有毒手保持原姿势草草冲洗杯子,因为是捏着杯子的,所以毒手和杯壁之间的毒不会被冲洗干净,最后无毒手关掉水龙头,毒手保持捏着杯壁的姿势回到座位。(也就说从拿到杯子到洗完杯子,毒手一直保持着捏着杯壁的动作。
(2)凶手
凶手的特征有两点,第一点是其索取物品是栀花毒,第二点是其必须是后续也拿着酒杯进入厨房的人。第一点不做赘述,第二点主要因为厨房无毒物残留,所以肯定是需要凶手在后续进入厨房洗杯子时,清洗过一遍厨房的。
那么杀害文谦的凶手就只能是绫梦辰。

三、张大宸案
(1)手法过程
题中数次暗示张大宸并不是一个喜欢遵守规矩的人,而他的死亡也刚好非常的随意,所以我们认为他钻了一个规则的漏洞。
对于犯人来说,达成完美犯罪的条件是成功杀害至少一名游戏玩家,并且直到游戏结束前都不被其他玩家看破自己所犯下案件的全部真相,同时还不能被其他玩家杀害
此条规则,就是张大宸所钻的漏洞,张大宸一案的凶手就是他自己,他是自杀。从规则来说,他杀害自己,则满足了至少杀害一名游戏玩家的规定,而因为杀他的是自己,所以他并不是属于是被其他玩家杀害,所以他的死亡并不会让他出局。

四、补充
以下对题中一些线索进行补充:
(1)文谦的钢卷尺
文谦总共进入过两次储藏室,而且钢卷尺是储藏室本就有的东西,但文谦却向系统索取了这个物品。我们认为文谦在文中没有表现出来的地方利用钢卷尺做了什么,导致此钢卷尺的丢失或者损坏,而为了不被大家发现,所以换了一个向系统索取了一个钢卷尺放回了储藏室。
(2)乳胶手套
储藏室的乳胶手套提前开封过,但规则里明确说了不得在游戏开始前动用别墅内的物品,那么这个乳胶手套盒提前被开封的原因,我们认为如果是没有开封的状态,那题中的侦探们就能根据摄像头的进入顺序,从而轻松的锁定凶手,所以作者特地设定的此手套已被开封。
(3)渔网线
我们认为这只是张大宸故弄玄虚、引人耳目的做法,目的是让人觉得有人利用了什么机关杀害了他。


赛委辛苦,作者辛苦。

[发帖际遇]: 凡秋 送加贺恭一郎人形烧花费3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兴趣使然,爱好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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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案解答:
(1)确定栀花毒下在水龙头开关或出水口内壁:
已知文谦手上有毒,而按照初次接触时间排序,他的手先后接触过消毒柜、餐具、厨房柜子、酒瓶(瓶脖和瓶肚)、开瓶器、玻璃杯、水龙头(开关和水),因此手上的毒药来源必为其中之一。由于文谦曾经双手分别拿着瓶脖和开瓶器,而二者均未检测出毒药,故排除在瓶脖、开瓶器及开瓶前已接触过的消毒柜、餐具、厨房柜子上下毒的可能性。
若在玻璃杯上下毒,一来栀花毒水溶性强易洗去,而文谦提防杯上有毒专门用水冲洗过,二来其余玻璃杯均未检测出毒药,凶手仅在一只杯上下毒无法保证成功,故排除。若在瓶肚上下毒,则必须默认文谦在开瓶前一直未接触瓶肚,如此才能保证瓶脖和开瓶器无毒,而如此一来,而此后第一次接触瓶肚已是倒酒环节,毒药再无接触酒杯内壁的机会,与酒杯内壁亦检测出毒药矛盾,故排除。
于是只剩下栀花毒下在水龙头开关或出水口内壁的可能性,分别还原这两种可能性扩散毒药分布区域的过程:
若栀花毒下在水龙头开关上,则必须溶解后将溶液涂上去,否则白色粉末已被发现,且需要开关形状类似于水阀(例如https://detail.tmall.com/item_o.htm?id=695719763558),文谦右手打开这种开关时五指及手掌都会接触到。即便打开开关后有洗手,一般人不会刻意清洗开关,关闭开关时仍会粘上。清洗杯子后用右手手指捏着杯口回到座位上,毒药即进入杯子内外壁;杯柄上的毒药极有可能是洗手后未擦干,溶有毒药的水滴顺着杯壁流到杯柄,左手握杯时手指从杯柄上粘上毒药;瓶肚及碗筷上的毒药都是右手解除后粘上。
若栀花毒附在出水口内壁,根据栀花毒极易溶于水(溶解度>100g),则需要附上极大量毒药或以保证文谦用水灌满杯子时毒药仍有残留,在其倒掉水草草冲洗时出水仍是毒药的水溶液,如此一来杯子内外壁及杯柄自然粘上毒药,而用以擦拭杯壁的右手手指及手掌都粘上毒药,其余过程与前一种可能性一致。
(2)确定凶手为凌梦辰:
无论栀花毒下在水龙头开关还是出水口内壁,凶手都需要确保下毒处毒物不会被检测出、此后使用水龙头的人不会中毒,因此他必须在文谦之后接触水龙头。同时,他也必须保证自己是最后一个使用水龙头的人。已知众人拿出餐具后都直接回到座位,并未清洗餐具,显然凶手是之前在厨房准备需要加自来水的即热类预制菜的凌梦辰。
若毒下在水龙头开关上,则凌梦辰需要清洗水龙头,然而根据作者的用意似乎凌梦辰清洗杯子的过程处于监视下,那么刻意清洗水龙头或许会被发现,然而不能排除倒掉杯中的水时水流从开关上淋过、未被其他人注意到,因此保留这种可能性;若毒下在出水口内壁,则只需凌梦辰仔细清洗时花较足够长的时间,保证出水量足以溶解下的所有毒药即可,但想到文中“极易溶于水”或许是指任意溶解,那么文谦草草冲洗时水可能无毒,或许可以冲洗掉杯中毒药,因此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意图是下在出水口内壁而非水龙头开关上。由此两种可能性都写在答案里。

2.第一案解答:
(1)排除白骨是王营的可能性:
王营长发遮住的右耳有与门锁、钥匙相同材质的耳钉,而钥匙在焚化炉中未被烧毁,若白骨身份为王营,则耳钉也不会烧毁,而事实上炉膛中仅残余打火机残骸、金属小刀及钥匙,故白骨非王营。
(2)判断白骨的身份为武作的躯体状态投射:
根据“VR设备完美还原游戏开始时整个别墅情况”的设定和笼中仓鼠的状态,可知武作回房间上锁、意识并未进入游戏,但其游戏开始时现实世界中的躯体状态投射会出现在对应的房间。由于白骨发现时除王营外VR世界中其余玩家都活着,且白骨非王营,因此白骨只能是武作的躯体状态投射。
(3)王营尸体的后续处理:
要误导侦探焚化炉里白骨为王营,需要藏匿真正的王营尸体,以下两种处理方案都可行:或将王营尸体用餐车送进武作房间,然后用钥匙锁上;或将王营尸体扔到大门外,用数据乱流销毁,既然可从武作的躯体状态投射身上拿到大门钥匙。当然,甚至可以打晕王营后直接扔出大门致其死亡,而冰箱前的血迹可通过豆浆机击打武作后脑伪造。
(4)根据凶手索要之物为武作房间钥匙排除王营、万俟潇、文谦、张大宸、叶一的嫌疑:
凶手要将武作放入焚化炉,必须打开其上锁房门,因此需要索要其房间钥匙,而已知王营、万俟潇、文谦、张大宸、叶一索取之物分别为防身军刀、栀花毒显色剂喷雾、钢卷尺、钓鱼线、针孔摄像机,排除这些人杀害王营、将武作放入焚化炉的嫌疑。
(5)根据凶手于VR时间7月24日7:00前进入储藏室排除A的嫌疑:
由餐厅垃圾桶里沾血的乳胶手套得知凶手需要在发现白骨的VR时间7月24日7:00前获得乳胶手套,而凶手的索要机会已用于武作房间钥匙,因此手套只能在储藏室获取。根据针孔摄像头的记录,在此前曾进入储藏室的人只有文谦、王营、凌梦辰、君墨、张大宸、叶一,因此排除A的嫌疑。
(6)根据第二案解答排除凌梦辰的嫌疑,推出凶手为君墨:
由第二案凶手为凌梦辰,可知凌梦辰索要之物为栀花毒而非武作房间钥匙,由此排除凌梦辰。根据排除法,第二案凶手为君墨。

3.第三案解答:
(1)张大宸于VR时间7月24日15:36死亡:
根据7月24日15:46距离宣告推理还剩2h50min,判断7月24日15:36达成被杀害的玩家总数达到3或VR世界内时间经过44h其中一个条件。而根据7月23日13:00进入VR世界,得44h后是7月25日9:00,因此张大宸于VR时间7月24日15:36死亡。
(2)张大宸自杀或凶手索要之物为其房间钥匙:
房间门上锁和开锁需要钥匙,门缝连钓鱼线也无法塞入,而已知进入房间前钥匙已在抽屉中,因此张大宸以外的凶手若未索要房间钥匙无法通过房间门杀害张大宸。
根据“所有私人房间的内部结构完全相同”的设定和万俟潇进入游戏前的描述,唯一的玻璃窗正对房门,从示意图上可发现处于叶一针孔摄像头的覆盖范围内。已知张大宸于7月24日15:36死亡,而录像显示从23日13:02到24日16:00,摄像头拍到的人物未出现任何有关犯罪或令人感到奇怪的举动,因此凶手无法通过玻璃窗杀害张大宸。
由此可得,只有张大宸自杀或凶手索要之物为其房间钥匙,才能完成这起密室犯罪。
(3)根据若非自杀凶手索要之物为房间钥匙排除王营、万俟潇、文谦、叶一的嫌疑:
已知王营、万俟潇、文谦、叶一索取之物分别为防身军刀、栀花毒显色剂喷雾、钢卷尺、针孔摄像机,而张大宸以外的凶手若要完成第二案需要索要张大宸房间钥匙,由此排除这些人的嫌疑。
(4)根据7月24日15:36有不在场证明排除A的嫌疑:
已知张大宸于VR时间7月24日15:36死亡,而A午餐后与叶一在同一房间看监控录像直到15:42君墨发现倒计时,有不在场证明,故排除A的嫌疑。
(5)根据第一、二案解答排除君墨、凌梦辰嫌疑,推出张大宸自杀:
由第一、二案凶手为君墨、凌梦辰,得知他们二人索要的是武作房间钥匙和栀花毒,并非张大宸房间钥匙,因此他们不具备制造密室的条件,可排除嫌疑。根据排除法,推出张大宸自杀。

4.其他推理
(1)凌梦辰、君墨夫妇选择成为犯人的必要性:
根据规则,若侦探获胜只有最早完美推理的侦探一人可以获胜,而若犯人获胜且出现最极端的情况,即三起案件三个凶手且没有任意一起被完美推理,那么至多可有三人共同获胜。凌梦辰、君墨夫妇若想要一起获得“新世界”的移民权,则必须都选择成为犯人。
(2)张大宸通过自杀获胜的可行性及弱线索:
根据规则,犯人获胜需达成杀害至少一名玩家、不被其他玩家看破自己所犯下案件的全部真相、不被其他玩家杀害三个条件,而自杀满足一、三两个条件,若无侦探完美推理出第三案,则张大宸可以获胜。而张大宸打台球时提到“希望通过找到规则的漏洞赢下游戏”,自杀满足犯人获胜条件亦可视为规则漏洞。
凌梦辰评价张大宸案发现场表现出“睡觉的时候不做防护措施”,正是因为张大宸要让现场保留他杀的可能性,因为若张大宸用床堵门仍被刀刺中心脏,那么凶手即使索要其房间钥匙也无法杀害他,他的自杀会非常明显。
(3)王营、文谦、张大宸选择索要防身军刀、钢卷尺、钓鱼线的原因:
王营索要防身军刀可能确实为了防身,也可能是想作为凶器杀人,但被先下手为强。
文谦索要钢卷尺,结合他准备发起“宣告推理”,可猜测他已想到利用武作作案的手法,而钢卷尺可以量白骨长度、计算以确定白骨属于王营还是武作。由王营瘦削而武作中等身材亦可判断二者身高或骨架大小不同。凶手君墨为防止侦探利用钢卷尺发现问题,故提前从储藏室拿走。文谦可能23日深夜便发现白骨(因为两次去储藏室都在23日),为自己能够最早完美推理没告诉其他人,发现白骨后便去储藏室寻找钢卷尺,找不到才选择索要。
张大宸索要钓鱼线是为了迷惑侦探视线,让他们以为自己准备杀害别人,从而不会往自杀去想。

5.事件还原
进入VR游戏后,凌梦辰和君墨即确定要选择成为犯人,如此他们才有可能共同获胜。看到笼中仓鼠状态后,君墨类推得到武作处于同一状态,于是想到诡计并索要武作房间钥匙。晚上所有人回房后,君墨杀害武作,拿出其索要的防身军刀,将其扔出大门(此前从武作身上获得大门钥匙)或挪进武作房间以毁尸灭迹。而后君墨从武作的躯体状态投射上拿出大门和武作房间的钥匙,将武作连同防身军刀一起扔进焚化炉。由于王营平时长发挡住耳朵,因此君墨并未注意到他耳朵上有与门锁、钥匙同材质的耳钉。
凌梦辰已于前一日晚餐发现文谦喝酒的习惯。发现白骨后,他假意做饭,偷偷索要栀花毒,下在水龙头开关或出水口内壁上。下毒成功后,即便文谦不邀请他共饮他也会主动提出,借此到水槽边销毁残余栀花毒(具体过程已在前文写明)。
张大宸发现规则漏洞是可以自杀,于是他故意装作不设防被害,实际上从厨房中偷拿水果刀自杀,并故意索取对自杀来说没有必要的钓鱼线来迷惑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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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7:47:55 | 只看该作者
队伍:不知道叫什么不如就叫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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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7:54: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倾心 于 2023-2-2 18:02 编辑

作答者:预鸦之心
赛委与作者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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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超级爱你,明年也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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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8:35:36 | 只看该作者
答题人阿无1284909655



第一案:
死者与凶手都为王营。
王营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右耳上戴着材质和钥匙相同的耳钉。可是在残骸中只发现了同材质的钥匙,并没有发现耳钉。
武作管家曾经说过,vr仅还原游戏开始那一瞬间别墅内的事物,包括活物(从不会动但是确实存在的仓鼠可以看出),而游戏开始后有三分钟的放宽时间,这期间,如果有人没戴vr设备,那他的本体会如仓鼠一般被还原到游戏场景中,利用这个规则漏洞,可以在游戏场景里制造出两个自己,只是其中一个不会动罢了。
王营并没有像万俟潇这样提前戴上vr设备,而是在游戏开始后场景定格住了才进入,参赛者进入游戏时都是在自己房间进行的,王营此法,就成功在自己房间创造了两个自己,为他后续利用另一个自己作案提供了准备。
王营的房间很整洁,像是没住过人,但烟灰缸却满是烟头,证明他确实有呆在房间,但没有睡觉,因为根本就不需要,按照他的性子,与其浪费时间在游戏里承担随时会被人杀害的风险,不如完成犯罪后退出vr享受别墅里新世界的物品。
所以王营用另一个自己创造了一场凶案,但另一个自己只是躯体状态投射,所以不存在真正的有血有肉,只能破坏头颅的形状(用豆浆机砸出后脑勺凹陷),而防身军刀王营则用来放血制造现场的血迹,完成犯罪后,王营退出了vr。
耳钉问题,可能是王营为了混淆视线干扰他人推理自己拿走了,也可能张大宸在收拾残骸时拿走了,想为自己作案做准备或者混淆大家的视线干扰后续推理。





第二案:死者为文谦,凶手为凌梦辰。
经万俟潇喷了栀花毒显色剂后,显示有毒的地方为:文谦的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的一小部分,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文谦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餐厅和厨房的任何地方均无栀花毒残留,其他人所使用的餐具及手上也均未沾上毒物。

我们来看一下原文里文谦的行为:
【文谦的兴致看起来似乎没怎么受影响;这才没吃上几分钟,甚至还从厨房柜子里翻出一瓶未开封的起泡酒来。看到他拿着起泡酒和开瓶器走回自己的位子的模样,我不禁感慨起他的好雅兴来。】
【只见他一手握着开瓶器,另一只手抓在起泡酒的瓶脖子处,三下五除二将起泡酒的塞子打开后,又把开瓶器放回了厨房柜台上。然后,他打开消毒柜门,捏着一只玻璃高脚杯的杯口将其拿了出来,再走到水槽旁,一只手打开水龙头将高脚杯接满,另一只手就着水在杯子的内外壁上重重擦拭了几下。】
【末了,他将杯中的水倒掉,再打开水龙头将杯内外草草冲洗了一遍,然后便回到座位上】
【文谦抓起瓶肚子处,给自己满满倒上一杯起泡酒】
【文谦将整杯起泡酒一饮而尽、把瓶里所剩无几的酒悉数倒入自己的杯中、随后执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根据原文里 <文谦的行为> 和 <显示有毒的地方>,我大概还原了下文谦左右手分别接触栀花毒的过程,如下:

刚开始,在橱柜拿起泡酒和开瓶器,开酒时,左手拿开瓶器,右手拿瓶肚子(右整个五指及手掌沾毒)。
接着,打开消毒柜,左手捏着杯口拿出高脚杯,右手打开水龙头,右手就着水在杯子内外壁用力擦(高脚杯内外壁已沾毒),水是满的,清洗过程中定会接触到捏着杯口的左手手指(左手手指沾毒),然后草草冲洗完毕。
然后,他回到座位上,右手握着瓶肚子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又给另外三人倒了三杯。
左手捏着高脚杯将第一杯酒一饮而尽(高脚杯杯柄沾毒,嘴唇沾毒),文谦把剩余的酒也倒进杯中,最后右手拿起筷子大快朵颐(筷子尾端沾毒),吃饭过程中碰到碗碟壁在所免难(碗碟外壁沾毒)。

以上,可以判断出:
1.文谦的惯用手为右手
2.栀花毒下在了未开封的起泡酒瓶肚子上,并随着文谦的行为传染了许多地方。
3.橱柜没沾毒,而消毒柜把手,有极大概率因为文谦曾从里面拿过高脚杯沾上了毒。

所以这里还有一个点,那就是厨艺不精,案发当时却单独在厨房忙活,并且第一个去消毒柜拿高脚杯的凌梦辰。
他洗杯子的行为和文谦有个区别,文谦是相对潦草,而凌梦辰是仔仔细细的清洗杯子。
因为栀花毒的性质为:白色粉末,极易溶于水,水溶性无色无味,灯下显绿光,几十毫克便可致死,但是残留过于微量,显色剂会检测不出。
我猜凌梦辰也深知这个性质,把毒下在起泡酒瓶肚子上后,会时刻关注碰到这瓶酒的第一人。所以在文谦提出共饮一瓶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消毒柜拿杯子,顺手重重擦拭了消毒柜把手上残留的毒物,然后又很仔细的清洗了杯子,顺带把水龙头附近的栀花毒也冲掉了。毕竟栀花毒极易溶于水,很容易被流动的清水洗掉。





第三案:死者张大宸,凶手君墨。
宣告推理仅剩2h50min时,众人收到张大宸的死讯,证明张大宸是15:36被害。此刻A和叶一正在看监控视频,排除;万俟潇在睡觉,排除。只剩下凌梦辰和君墨。
君墨出门迎面就碰上了凌梦辰。
如果君墨说的属实,那凌梦辰有两条路可以走到君墨那儿,按照房子平面图,一条是从右边也就是靠近楼梯的地方去到君墨房间,还有一条是左边也就是从万俟潇所在房间的方位去到君墨房间。凌梦辰爱妻心切的话第一个冲出去找妻子确实正常。
如果君墨在说谎,那她就是杀完张大宸后从他房间出来,便碰上了住在张大宸对面的凌梦辰。
凌梦辰本身已经杀掉了文谦,不会在这么短时间内继续动手。
所以君墨在说谎,她不是在自己房门碰到的凌梦辰,而是杀害张大宸后从他房间出来,在张大宸门口附近碰到的凌梦辰,
君墨厨艺好,共有两次在进入厨房,第一次为与叶一为大家准备食物,第二次为与凌梦辰在厨房里捣鼓(王营案发时),她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更熟悉厨房布局,也更容易能拿到厨房里的厨具,我想她应该是待在厨房时,拿走了凶器。

张大宸曾经说过:&ldquo;&lsquo;但我这个人啊,向来不喜欢循规蹈矩,就算是看设定系推理小说,也更喜欢看到设定被彻底颠覆的结局。找到规则的漏洞,然后利用漏洞赢下这场游戏。这就是我希望采取的策略。&rsquo;&rdquo;
所以我在此之前认为第三案还有一个说法,那就是张大宸也是自己杀死了自己,手法同王营案,但是呢我主观认为投射出来的躯体状态是不可能真正还原活人的,与张大宸案现场的温热的血迹也就冲突了。遂排除。





总结下出场人物索要的物品:(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万俟潇:栀花毒显色剂
王营:防身军刀
张大宸:钓鱼线
君墨:张大宸房门的钥匙
叶一:摄像头
A:未知
凌梦辰:栀花毒
文谦:一卷钢卷尺


补充没用到的几个线索:
1.凌梦辰坐在文谦左边,张大宸坐在文谦右边。
2.房间昏暗,不进一丝阳光,开关都要摸索着开。
3.A在昏暗状态下进入张大宸房间并知道张大宸是被水果刀插中心脏死的(但张大宸在15:36死亡这个点,A和叶一在房间内查看监控视频,有不在场证明)。
4.张大宸叫了十分钟万俟潇没醒,君墨敲两下门就醒了,张大宸有鬼,可能是在自己窗户附近(离万俟潇房门很近)捣鼓什么东西。
5.通往别墅外的窗户基本被封死,只有张大宸的房间位于别墅内,他的窗户并不是通往别墅外,所以他的窗户并不是被封死的,在内部锁扣不关上的情况下,是可以随意打开的。但摄像头正好照到张大宸窗户的位置。
6.张大宸房间的窗户四周透光。



作者辛苦,赛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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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8:37:32 | 只看该作者

作答:答案没有我们队

本帖最后由 江南丶烟花易冷 于 2023-2-2 18:52 编辑

第一案:死者王营
凶手:君墨
手法:向系统索要武作的房间钥匙,成功拿到别墅大门钥匙,在王营下楼拿咖啡时打晕王营并且拿到王营向系统索要物品以及王营的房门钥匙和打火机,让晕倒的王营接触数据流,之后将王营的物品和武作放入焚化炉焚烧。
证据及推论:

【我的耳钉也用了这种材质。”说着,他拨开右耳边的长发,指了指戴在耳朵上的闪闪发亮的耳钉。】【“这种材料最大的特点就是美观、耐用、牢固,我挨个看去,密封袋中的物品除去骨头外,还有一个金属制打火机残骸、一把刀柄被完全烧断的金属小刀以及一把钥匙。我又打开炉门检查了一遍,此时炉膛内残留的均是灰质物,再没有别的东西。】
上面两段:因为焚化炉的尸体没有王营的耳钉,因此尸体不属于王营。
【我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书房角落的桌子上摆着一个仓鼠笼,笼子里有一只憨态可掬、肥肥胖胖的仓鼠,此外还有些配套设施。只是无论怎么看,这只仓鼠都逼真得不像是模型;但它又待在笼子里一动不动,也不像是活着的样子。】
【“我还需要提醒一下各位,本次的VR实景仅仅复刻还原了游戏开始的那一瞬间,别墅内的情景。】

【所以我们事先已将每扇可以通往别墅外的玻璃窗都从外侧封死,而我在游戏开始前十分钟左右会用钥匙将大门锁上,并随身携带这把唯一的钥匙。”】
上面表明武作会以不会动的形象出现在vr世界中,且身上有大门钥匙。
凶手使用了餐车表明凶手为女性,在场的两位女性中,叶一向系统索要物品为针孔摄像头,所以凶手是另一名索要物品未知的女性君墨。

第二案:死者文谦
凶手:凌梦辰
手法:向系统索要栀花毒,将毒药藏在水龙头中,借此毒死下一名使用水龙头的人。
证据及推论:

【只见隔壁的厨房里只有凌梦辰一人在忙活】
表明凌梦辰是最后在厨房准备晚餐的人。
【见他一手握着开瓶器,另一只手抓在起泡酒的瓶脖子处,三下五除二将起泡酒的塞子打开后,又把开瓶器放回了厨房柜台上。然后,他打开消毒柜门,捏着一只玻璃高脚杯的杯口将其拿了出来,再走到水槽旁,一只手打开水龙头将高脚杯接满,另一只手就着水在杯子的内外壁上重重擦拭了几下。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在清洗杯子、防止有人提前在杯子里下毒。末了,他将杯中的水倒掉,再打开水龙头将杯内外草草冲洗了一遍,然后便回到座位上,文谦抓起瓶肚子处,给自己满满倒上一杯起泡酒,脸上尽显怫然。】

【坐在他左手侧的凌梦辰有些无奈地站起身来,也只得从消毒柜中拿出一只高脚杯,去到水槽旁仔仔细细清洗一遍后便递到了文谦的面前。】
【仅有文谦的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的一小部分,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文谦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上均显现出了绿光。看起来,沾有毒物的应该只有这几处;除此之外,餐厅和厨房的任何地方均无栀花毒残留,其他人所使用的餐具及手上也均未沾上毒物。】
上述文字表明毒药没有下在开瓶器部分,所以是藏在水龙头中,借着易溶于水的特点下毒,而文谦最后一遍冲洗的时候很潦草所以后续的水流不足以洗去已经在他手上和杯子上的毒素,凌梦辰紧接着去洗杯子可以抹除水龙头开关处的毒素所以凶手是凌梦辰,索要物品为栀花毒。

第三案:死者张大宸
凶手:张大宸
手法:向系统索要鱼线并且锁住房门随后将钥匙放入抽屉伪造密室,随后自杀。
证据及推论:
【今天中午吃完午饭、你们四个人都回房休息后,就剩我和A两个人还一直待在餐厅里。不知是聊到了什么,讨论时我提到了这件事,A表示想看看针孔摄像头是否捕捉到了什么线索。于是,我便和他一起回到我的房间里,翻看起这几天的录像来。】
上面表明剩下唯一有可能向系统索要物品的A跟叶一在一起并没有犯案时间,其他人索要物品分别为万埃潇栀花毒显行液,叶一针孔摄像头,文谦钢卷尺,王营军刀,结合第一第二案君墨武作房门钥匙,凌梦辰栀花毒,所以第三案为张大宸自杀。






[发帖际遇]: 江南丶烟花易冷 开心的购买了十年诡殇著的《王者的黑暗》花费了 2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努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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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8:40: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按君 于 2023-2-2 18:44 编辑

王营第一个案件,王营遇害案。在焚化间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王营尸体所留下的物品。记得王营对潇潇说过自己的耳钉与钥匙是同一种材质。钥匙经过焚化间的焚毁还依然能用,说明这种材质确实是抗高温的。即便是不同的材料打火机依然留下了残骸,那么耳钉更应该留下痕迹才对。但是众人收集焚化后的物品确实没有找到耳钉。
这样一来,耳钉就有两种可能的导向。第一种,王营是自杀。第二种,凶手藏匿。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焚化间发现的尸体并不是王营。被焚化的尸骨实际上是武作的。王营通过向系统索要的军刀,撬开了武作的房门,撬开紧闭的窗户,将里面武作的瞬时形象拉出来拖到厨房,然后伪造一系列他杀的痕迹,最后交换两人身上我物品,点火焚烧。然后回到武作的房间,锁上房门,跳窗自杀。
但想完成这样的操作,就产生了几个疑点。首先是,王营忘记将自己的耳钉还原回去。其二是,刀翘过门会留下痕迹,但是我们所有人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所以大致可以排除这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实际上焚化间发现的尸体确实是王营。此时需要被解决的问题依然是耳钉为什么消失。潇潇看到王营的耳钉是王营故意为之的,王营将自己长发撩起,才露出了耳钉。结合现场情况,凶手将长头发王营打晕,不存在王营因为挣扎将耳钉弄掉。即使是在运送过程中,如果耳钉有掉落,也会被大家发现,但事实不是大家一无所获。所以凶手是什么时候发现并拿走耳钉的呢?我认为是第二天在焚化间,尸体焚化后,留下了耳钉。凶手在众人检查焚化间时偷偷藏起来了。接下来就要解决拿走耳钉的目的是什么了。根据规则中,凶手是可以做出误导推理的。所以就可以拿走耳钉,做出错误推理,迷惑众人。至于具体如何误导,应该是这里讨论的第一种可能。
由此论断,凶手为第二案死亡的文谦。


文谦
第二个案件,文谦中毒案。关键点在凶手究竟将毒藏在什么地方,导致只有在文谦用过的餐具中验出毒素。大家的餐具都是自己准备的,所以文谦中毒死亡只是偶然?甚至文谦使用的酒杯也是自己清洗的。
从事后用试剂检查“仅有文谦的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的一小部分,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文谦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上均显现出了绿光。看起来,沾有毒物的应该只有这几处;除此之外,餐厅和厨房的任何地方均无栀花毒残留,其他人所使用的餐具及手上也均未沾上毒物。”这里的筷子尾端值得注意。因为一般吃饭而言,操作筷子手指拿的是中间靠上一点的位置,而筷子尾端,是放虎口的位置。
在洗碗的时候,有的人会用大拇指充当抹布,将虎口放在碗沿处,顺着碗沿的弧形,就这流水,像做陶器一样刷碗。可这样,可能会有些物质残留在虎口处。可以看下文谦是如何洗杯子的。“然后,他打开消毒柜门,捏着一只玻璃高脚杯的杯口将其拿了出来,再走到水槽旁,一只手打开水龙头将高脚杯接满,另一只手就着水在杯子的内外壁上重重擦拭了几下。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在清洗杯子、防止有人提前在杯子里下毒。末了,他将杯中的水倒掉,再打开水龙头将杯内外草草冲洗了一遍,然后便回到座位上”和上述方法一致,但是没有见到仔细清理手部的动作。所以下毒者可以事先将毒下在高脚杯中,利用这个盲点使人中毒。
但这样做会使清洗水池带毒。但实际上在厨房中并没有检测出毒的痕迹。所以可以认为凶手参与了后续的洗杯子。通过清洗杯子这个自然的方法,将毒液稀释数倍,直到检测不出来。
要说这种方法是不是随机性非常大,实际上不会。在本案中,看上去提出喝酒是一个随机事件,但其实是必然发生的。作为凶手,他同样可以提出喝酒,然后避开有毒的酒杯就行了。因此,提出喝酒时必然,但文谦提出喝酒时偶然。凶手就在喝酒的那几人中。喝酒的人有凌梦辰,张大宸,A。
至此只知道文谦是如何中毒的,暂时无法锁定凶手。

宸少
第三个案件,宸少死亡案。宸少的死亡怎么看都不像是谋杀。其一,宸少是第三个死者,如果凶手要谋杀宸少,宸少死亡后,就开始三小时倒计时。一下就将自己暴露了,给自己留下的逃跑时间微乎其微。怎么算都是不合算的。其二,进入宸少的屋子需要钥匙,如果凶手向系统索要了钥匙,但是不能确定宸少会用什么办法堵门,试错成本太高。除非下药让宸少睡着,但是要药同样需要花费一次机会,在不合谋的情况下,是做不到的。
接下来可以讨论下自杀能否能获胜的问题。在规则中的第二条,提到的是被其他人杀死,游戏直接结束。但是自己自杀会怎样呢,这条规则是否限制了自杀。如果这条规则这样表述,被杀死后,游戏直接结束。就能限制自杀获胜。因此可以认为在此规则下,自杀是被允许的,不属于游戏失败。
所以宸少死于自杀。但是自杀确实依然存在疑点。首先是为什么宸少要将钥匙放在会发出声音的抽屉里。如果放在桌子上,还可以陷害第一个进入密室的人。其次,为什么凌梦辰不直接向系统要一把钥匙,打开密室大门。
关于凌梦辰的电锯究竟是不是从储藏室中找到的。我认为不是,而是向系统索要的。依据如下,文谦曾经进出过两次储藏室,但是他依然向系统索要了钢卷尺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东西。试想一个储藏室连钢卷尺都没有,又怎么会见到电锯。而且我与宸少曾经是去过储藏室的,并没有提到过有电锯这么一个大家伙。所以可以认为凌梦辰索要的道具是电锯。
由此综合第二第三案件,宸少要了鱼线,凌梦辰要了电锯。所以A是那个要毒药的人。杀死文谦的是A。宸少想钻空子,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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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 18:40:18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题《最后的杀人游戏》作答
潇颍
一、线索整理
1.第一个案件
【尸体身份】
我的耳钉也用了这种材质。说着,他拨开右耳边的长发,指了指戴在耳朵上的闪闪发亮的耳钉。
我又打开炉门检查了一遍,此时炉膛内残留的均是灰质物,再没有别的东西。
王营的耳朵上打了耳洞,并带了一个和钥匙、门锁同样材质的耳钉,钥匙在焚烧炉里只是有明显的烧灼痕迹而没有损坏,因此可以推出火并不会毁坏同样材质的耳钉,耳钉的下落不明
可以佐证王营并不是因为豆浆机砸伤而去世的另一个点是地板上星星点点的痕迹,在凶手没有擦除血迹而需要把王营的“尸体”放在地上,并去厨房的角落推车的情况下,王营的头上留下的血迹绝不可能只是星星点点的痕迹。
如若确定焚烧炉里的尸体并不是王营,那么就需要一个人的尸骨来替代王营的尸骨,在其他七人都没有意外的情况下,唯一可以作为替代品的就是和被投射的仓鼠一样,在房子里的“第九个人”——同样作为现实世界里躯体状态投射的管家的“尸体”。
凶手出于某种目的,用管家投射的“尸体”伪造了王营的尸体,伪造头骨上的凹痕,并在焚烧炉里燃烧。
但是,因为管家的“尸体”是投射的,不会有真实的血液产生,所以可以推断出,王营或者一个其他人在当时还是受了一些伤,可能是他自己造成,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出于某种目的造成的。
另外,在发现王营尸体后,王营的需求物品同样显示出来,在系统无法篡改的情况下,即使焚烧炉的尸体不是他,他也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游戏。
【凶手需要物件】管家房间的钥匙
2.第二个案件
仅有文谦的嘴唇上,右手的五个手指及整个手掌,左手手指的一小部分,起泡酒瓶外壁的瓶肚子处,文谦所用高脚杯的内外壁、杯柄,所用筷子的尾端以及其所用碗碟的外壁上均显现出了绿光。
如题所述,在文谦吃饭的整个过程中,共接触如下物品:消毒柜、餐具、食物,起泡酒、开瓶器、高脚杯、水龙头、水
首先可以排除的是消毒柜和食物,这两个物体上完全没有找到毒物,且几乎所有人都接触过,但只有文谦才中毒身亡,因此在这些地方下毒是不合理的,同理,因为在开瓶器上也没有找到毒物,所以排除开瓶器的可能性;
第二排除的是餐具的可能性,固然餐具本身有无差别投毒的可能性,但只有碟碗外壁、筷子尾端才有毒药的残留,这些部分很难接触到食物,无法造成中毒;如若这些东西上存在毒药,文谦在接触筷子和第二次接触消毒柜时都会留下痕迹,与题设不符,故排除;
如果高脚杯本身已经涂上毒液,那么在文谦最初拿起高脚杯的时候,应该会感觉到液体的存在,而且在冲洗的过程中也会冲洗掉,留下来的概率比较低,同理在气泡酒本身无毒的情况下,只瓶身有毒,手接触瓶身不可能会将毒液渗透到高脚杯里;
水龙头的位置如果涂上毒液,可以保证一只手沾上毒液的效果,但不符合逻辑的点在于无法清除,下一个人再接触或者是利用显色喷雾都可以显示出来,因此唯一有可能投毒的地方就是在水上,即毒被涂抹在了出水口的位置
在文谦第一次刷杯子时,是将高脚杯接满水进行清理,毒水全部在高脚杯里,而第二次草草冲洗的时候一定有部分含毒的液体还残留在杯子里,同时在冲洗过程中也接触到了毒液,进而达到使其中毒的目的。同时涂在出水口的清水随着水流的冲洗被带走,其他人再刷杯子时就不会再留下有毒的液体。
【凶手需要物件】
此外,一切毒药及复杂的机关类物品我们均未事先准备,玩家若需使用则要向系统索要,只要是不涉及高科技或是生物有关的任何道具都是允许的。
因此,凶手一定需要向系统索要栀子花毒才能完成犯罪
3.第三个案件
在第三个案件中,凶手索取任一房间的钥匙时,肯定首先要了解对方是否设置了防护措施,否则就会产生钥匙失效的情况,在题目中,凶手了解对方房间空间布局的机会就是一是借着上楼敲门的时间,了解对方是否设置防护措施;二是去别人的房间串门的时候了解;三是不提前了解房门状况,而在大家敲开门后再杀人。
在第二种情况中,题目中没有描述所以忽略不记;而在第三种情况下,即指向在破门后第一个进入的人——A,但如果是在进屋后再实施犯罪,存在两个难题,一是凶手无法在黑暗的屋子里准确判断出心包的位置,保证血不溅到自己的身上;二是凶手无法提前保证张大宸处于昏迷状态不会苏醒,相对而言这种作案方法的危险系数较高,故排除此种可能性,只考虑第二种情况。
因第二案是当众发生,所以不涉及到敲门叫醒大家的情况,因此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在第一案中,但根据题目发现张大宸在第一案中反而是最早起来,叫醒大家的那一批,因此不存在此种情况。
既然在张大宸进入房间后并不能确定他是否会设置防御措施,那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他进门前就进入到房间中,并且守在房间里等着,在张大宸进入房间后再实施犯罪,杀人后再离开房间,把窗帘拉下来同时把房门锁从门外锁上,实现题设中的效果。
【凶手需要物件】张大宸房间钥匙
4.存在疑问的点
【关于VR的真实性】
待我再度睁开眼时,窗外已是一片漆黑,屋内也变暗了不少。
我悠悠从睡梦中醒转,睁眼看了下视线内右下角的显示,现在已是2323724日早上的804。然而,却没有一丝明媚的阳光照进房间,视野所及之处都是黑漆漆一片。
房间里很暗,从外面望去什么也看不清;房间窗户上的遮光布被完全拉下,仅从窗户四周隐隐穿出一丝光亮。
上面的三段文字中,前两段来自于万俟潇对自己房间的观察,后面一段是最后张大宸死亡后,房间内窗户的描述,可以看出,两者明显的区别就是对于窗外事物的描述。
按照题设来说,VR实景仅仅复刻还原了游戏开始的那一瞬间别墅内的场景,而窗户外的景色无法随时同步,因此应该显示的是黑色,而张大宸房间内的窗户却是能够产生一定的光亮,这里存在这两种可能:
1)犯人出于某种目的人为制造出发光的窗户;
2VR并非是真实的。
在第一种情况下,存在一些人为制造出亮度的方法,比如把台灯/显示屏放在窗台后,可以达到使窗户发光发亮的效果,但是凶手或者其他人这么处理并没有任何理由,而且这种把戏也很容易被揭穿。
如若是第二种情况,那么整个事件的所有结论都会被推翻。但这种设想有一定可能:首先,侦探们来自“旧世界”,并不清楚VR的发展及现状;其次,因吃饭所获得的困倦感,可以通过在饭菜里提前投入安眠药实现;而剩下的时间只是系统的伪造数字,时间依然按照正常的时间在走,由此可得出重要时间点的时间表如下:
       游戏时间                 真实时间
7231300进入游戏    723 1300
7231700晚饭        723 1330
7232000万俟潇洗完碗   723 135230
724804万俟潇起床      723 145230
7241200午饭            723 155230
7241546发现张大宸死亡  723 161500
在发现张大宸死亡的时间点上,游戏时间与真实时间是相同的。
但存在着一些无法实现的部分,比如菜单、帮助、地图等信息无法随时获取,也无法直接从系统中打字得到道具,所以这里是不是还是会存在一个高科技系统。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别墅外部的空间并非是不存在的,内部的空间也是真实的,而是主办方人为制造出来的限制,把大家的活动区域限制在别墅空间以内
二、凶手分析
【已知索要道具人员及道具】
王营 防身小刀
叶一 针孔摄像机
文谦 卷尺
张大宸 钓鱼线
万俟潇 栀花毒显色剂
1.在第一个案件中,尽管最后的事件发生情况无法确定,但有两点内容已经肯定:
1)管家的房门需要向系统索取钥匙才能打开;
2)王营最后被杀害/被扔出房间进入乱码/宣告推理失败形象被清除(无题设排除);
无论在受伤之前还是以后完成,凶手都需要获取管家的钥匙才能搬出投射的管家的“身体”,因此他不能单独浪费机会索取乳胶手套,故排除没有去过储藏室的A和万俟潇,已经领取道具的文谦、王营、张大宸、叶一也可以排除嫌疑,王营也已经领取防身小刀,在排除合谋的情况下,也不可能知道凶手的诡计,故无论凶手出于各种目的,只有君墨和凌梦辰二人有完成这一系列事情的可能性。
2.在第二个案子中,因凌梦辰在加热预热菜的时候需要使用到水,所以在食物中不含毒药的前提下,毒不可能在之前已经被涂好,因此只有可能在凌梦辰使用后才能涂上毒药,使用这种方法下毒的只能是之前做饭的凌梦辰。同时,因为这个案件中凌梦辰一定索要了毒药才能完成犯罪,所以杀害王营的人只能是君墨
3.在第三个案件中,有可能直接获取张大宸房间的钥匙,并且犯罪的人只有A。
答闭。
辛苦作者,辛苦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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