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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与不在场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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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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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9: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理小说中讲义汇总,因为本次课程仅涉及密室与不在场证明,其他内容请自行查阅
三口棺材: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最早的密室讲义,直到今天仍被奉为经典。
雾越邸杀人事件:作者,绫辻行人。暴风雪山庄讲义,作者提出第三种暴风雪山庄的模式。
钟城杀人事件:作者,北山猛邦。斩首理由讲义。
爱丽丝·镜城杀人事件:作者,北山猛邦。物理诡计讲义。
另有隐情的密室:作者,大山诚一郎。制造密室动机讲义。
乡愁:作者, 麻耶雄嵩。制造密室动机与密室关系讲义。
魔镜:作者,有栖川有栖。不在场证明讲义。
绿胶囊: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毒杀动机讲义。
密室教程:作者,天城一。各种密室写作讲义。
X的悲剧:作者,埃勒里·奎因。死亡讯息讲义。
九尾怪猫:作者。埃勒里·奎因。模式化杀人讲义。
罪之断章:作者,时晨 。死前留言讲义。
8的杀人:作者,我孙子武丸。视线密室讲义。
影郎洞:作者,雾舍巧。临死留言讲义。
恶灵公馆 :作者,二阶堂黎人。房间密室讲义。
吸血之家:作者,二阶堂黎人。无足迹杀人讲义。
天狗面具:作者,土屋隆夫。毒杀方法讲义。
山魔 嗤笑之物:作者,三津田信三。童谣杀人讲义。
首无 作祟之物:作者,三津田信三。无头尸讲义。
凶鸟 忌讳之物:作者,三津田信三。突然消失讲义。
黑猫酒店杀人事件:作者,横沟正史。无面尸讲义。
穷举的颜色讲义:作者,文泽尔。凶案产生的各种颜色讲义。
有翼之暗:作者,麻耶雄嵩。家族杀人动机讲义。

【密室篇】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在表象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部指向被害人所处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法。
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就是一篇密室题材的作品,侦探小说的丰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也有《斑点带子案》这样的密室杀人作品。
密室犯罪题材的第一次辉煌来自冉威尔于1892年创作的不朽名作《弓区之谜》。此后,勒鲁在1907年写出了《黄屋奇案》;福翠尔创作出了“凡· 杜森教授”系列,如《13号牢房》等;切斯特顿也在他的“布朗神父”系列中大量的使用密室题材。这些作品都是“不可能犯罪”中的经典之作。
进入黄金时代之后,作家们对密室等不可能犯罪题材依然相当狂热。范·达因写出了《金丝雀杀人事件》(1927年);埃勒里·奎因作有《中国橘子之谜》(1934年);就连不以密室见长的“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写出了《古墓之谜》这样的优秀作品。但是,没有作家比约翰·狄克森·卡尔更专注于此,他写作的“班考林”系列、“菲尔博士”系列和“梅尔维尔爵士”系列均是密室犯罪小说。其中,卡尔的《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堪称是密室犯罪创作的巅峰。
关于密室杀人的种类,继卡尔后,美国的克莱顿 ·劳森著的《死亡飞出大礼帽》中,马里尼又进行了补充。此外,善于写不可能犯罪的还有美国作家:爱德华·霍克

无理取闹型
代表作是埃德加·爱伦·坡的《毛格街血案》和贾思东·乐鲁(Gaston Leroux)的《黄屋的秘密》。看过的人将会对“无理取闹”有深刻的认识。

门房钥匙型
要造密室,关键在于钥匙的处理。通常的情况是,只有一把门房钥匙能打开“密室”,但这把钥匙要么是被放在密室中、要么就是好像罪犯没有机会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说这是大多数密室案的情况,但各有巧妙不同,现举几个例子:
1、掉包计。代表作森村诚一的《高层的死角》,表面看是拿着自已房门的钥匙,但其实是已经掉过包的其他人的房门钥匙,然后做案后再找个机会换回来。
2、拓扑学。这是在《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的《露西亚人偶杀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钥匙被套在铁环上没法取下来,其实利用空间上的巧妙变换非常容易就拿出来了。
3、和门锁较劲。这样的案子在《名侦探柯南》中犹其多,把钥匙丢在密室中,然后在门锁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钥匙的情况下也能让门在里面反锁,也会因为那些门构造比较奇怪。
4、密室外归还。即在密闭的室外,再想办法把钥匙送进去。这种情况在《名侦探柯南》的案子中也很多,比如《来自黑暗组织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还利用住户家的猫洞,让猫帮凶手完成了放钥匙的工作。听过一个推理广播剧,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气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绳子从小孔穿过,在密室里用一本书把绳子压住,另一端则放在上一层楼面同一位置的屋子里,然后锁掉门,在上一层楼的屋子里通过绳子把钥匙滑下后,再用力一抽收回绳子即可。

心理作用型
这种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凶手的胆大和手脚利落,从而造成了密室效果。
1、偷梁换柱。有点类似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阳光下的罪恶》,先找个草包(作为证人)和自已一起来到现场,把门砸开后,首先冲过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后支开那个草包(多半是叫他去报警),躺在那里的人自然是他的同伙,两个人赶紧把真正的尸体搬出来,于是大功告成!
2、当场扔钥匙。这种做法最简单也最大胆。即在众人闯进密室乱作一团时,把钥匙扔在现场。
3、潜伏于密室。也属于大胆做法,即作案后一直躲在密室里,直到许多人进入现场后,也是趁着一股乱劲,悄悄出来。不过有一点,凶手一定要是一个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不会受人怀疑的,换言之,是内部人士。
4、门前演戏。明明不是密室,没有上锁,却拿着钥匙假装开锁的样子,或许多扭两下、再冒出点急汗什么的,效果更佳。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数还比较少。在《名侦探柯南》也曾经出现过一种心理作用的密室:在一个中间是一块玻璃的透明门边缘粘上胶布,但不与门框连接,也就是说,它并未把门封住。

逆向思维型
罗纳德·诺克斯在《密室里的行者》中原创的诡计,密室中无法从上面下去杀人,而把被害者吊上来,真是太经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猫的推理》中的那个密室也很惊人,简直是骇人听闻。不过,说起来,这样的密室依赖客观条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特殊技巧型

还有其他许多巧妙方法。比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中的《新歌剧院杀人事件》和《校园七大不可思议杀人事件 》的镜子、《鬼火岛杀人事件》的胃镜、《魔神遗迹杀人事件》中利用煤气的方法。


一切推理从密室开始

密闭的空间里,凶手或凶器如何消失?茫茫的雪地上,凶手如何不留下足迹?如何制造出翻案时间内的不在场证明?正是这些谜题,使推理小说一次又一次抓住读者。
众所周知,推理小说是英美作家的发明,强调解谜趣味,以“公平”为第一要务——推理小说一般由“问题篇”和“解答篇”两部分构成,而真相一定是在“解答篇”内确认,所以优秀的作者一定会把用来推导真相的全部线索都写在“问题篇”里,以保证读者有可能在“解答篇”之前就独自分析出案件真相。
这种智力上的直接对决,确足以让数不清的作者和读者沉醉其中。但是随着推理小说创作热潮的到来,需要看到最后才能体会到的“公平性”渐渐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谜题”本身的趣味性。这种趣味性若用刑侦学术语来说,便是“不可能犯罪”——密闭的空间里,凶手或凶器如何消失?茫茫的雪地上,凶手如何不留下足迹?如何制造出犯案时间内的不在场证明?正是这些谜题,使推理小说一次又一次让读者痴狂。
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密室犯罪。

世界推理第一案
之所以说“密室”是最重要的“不可能犯罪”类型,缘自:(一)密室最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每一间屋子都有门窗和锁,只要手法可行,就特别容易制造出惊奇之感。(二)大家公认的推理小说开山作《莫格街凶杀案》就是密室题材。
1841年4月,以创作神秘小说闻名的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推出一篇新作,其故事围绕巴黎莫格街的一宗怪案展开。
黎明时分,莫格街的一间屋子里传来惨呼。这家里只有母女两人居住,但是当邻居们撬开房门之后,竟然看不到两人的身影。大家搜寻之下,发现女儿的尸体被牢牢卡在了烟囱里,而且似乎是被勒死的;母亲的尸体则被丢弃在楼房后面的小院子,她的脖子显然曾遭受重创,因此当她被抬起时,脑袋直接就掉了下来。有几位证人表示现场似乎有三种声音,但是没人说得清第三个声音所使用的语言。另外,案发后没有任何人从常规途径(楼道)离开。还有一点不同寻常的是,死者的巨额现金竟然没被拿走。
究竟案件的真相是怎样呢?答案是猩猩犯罪。有一个水手回家时,看见他养的大猩猩正在玩剃刀,盛怒之下就想用鞭子抽它,不料大猩猩竟然跃出房门跑掉了。而后,这家伙被街上四楼那对母女房间的灯光吸引,顺着避雷针攀了上去。再然后,猩猩模仿理发师的样子用剃刀在母亲面部乱划,又猛地掴了一掌,就几乎使她的脑袋和身体分离。紧接着,它掐死了女儿,把她的尸体塞进烟囱,再把母亲的尸体丢出窗口,最后顺着避雷针回到街上,跑得无影无踪。
在爱伦·坡创作《莫格街凶杀案》以前,小说界的正邪对抗往往是依靠暴力,至爱伦·坡才有依靠逻辑的做法。尤其难得的是,爱伦·坡在小说第一段就讲明了他的创作观:“正如一个健壮的男人为他的体能感到自豪,很乐于做那些肌肉运动;善分析者也为这样的心理活动而骄傲。他甚至能从最琐碎的活动中获取快乐,只要这些活动能使他的才华得以体现。他喜欢神秘的谜、费解的难题、象形文字;在他对此的一一破解中,展示出在常人看来具有超自然性的某种智慧。”显而易见,爱伦?坡是特别强调“分析”之乐的,而这又影响了他的后继者们,最终导致“公平原则”成为评价一部推理小说的重要指标。

从短篇走向长篇

爱伦·坡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美国都没再出现像样的推理小说,反而是英国作家们开始尝试这种独特的小说类别。尤其是1842年伦敦成立刑事侦缉部之后,一些警官脱掉警服当上侦探,渐渐得到文坛的注意。最早形成这方面念头的人似乎是狄更斯,他从1850年开始创作和侦缉部的侦探有关的文章,后来又构思出《荒凉山庄》这部具有相当推理小说元素的作品。
狄更斯之后,又有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英国的第一部推理小说。再之后则是1891年的《弓区大谜案》,据说作者伊斯瑞尔·冉威尔只用两周时间就完成了这部名作,确实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小说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冬日的清晨,房东太太怀疑一个青年租客房内有异,请侦探前来帮忙查看。侦探撞开房门,竟发现该青年仰面朝天,喉管被割破。现场门窗紧锁,而青年就死在床上。警方搜寻后没有发现凶器,由此确知本案不是自杀。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凶手如何离开密室?密室又是怎样形成?
整部小说完全是围绕密室展开。英国警方、私家侦探、各路媒体及好事者纷纷展开各自的调查行动,全方位研究这个匪夷所思的密室案件。
出乎大家意料的是,凶手其实就是第一个闯进房间的侦探。正是他事先给青年服下安眠药,等着房东太太来喊自己去帮忙撞门。撞开门之后,他立刻冲到青年身边,割开他的喉咙,而房东太太惊慌之下,不由得相信青年的喉咙早就被人给割开了。
这部小说后来被冠以“第一部长篇不可能犯罪作品”之誉,最大的意义在于开创了“心理密室”的模式,以及彻彻底底的公平性。
《弓区大谜案》问世后,使用密室题材的推理小说开始密集出现,包括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都受到影响。柯南·道尔假托华生医生在1892年2月发表的《斑点带子》就是密室案件。那之后,又有杰克·福翠尔和g.k.切斯特顿等短篇推理小说家的一些密室案件;长篇则有加斯东·勒鲁的《黄屋之谜》及范·达因的《金丝雀杀人事件》等等。
随着作家们的努力及创作理论的确立,推理小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迎来“黄金时期”,三大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约翰·狄克森·卡尔)交相辉映,一举把不可能犯罪尤其是密室犯罪推向历史性的高峰。

诺克斯十诫和范·达因二十则
1928年是推理小说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首先是罗纳德·诺克斯提出“推理十诫”,继之则有范·达因的推理小说二十则。
诺克斯是英国的天主教牧师,早年研究福尔摩斯,后来则靠创作小说补贴生活,著有《路桥谋杀案》和《闸边足印》等。他曾撰文总结福尔摩斯故事内的前后矛盾,指出福尔摩斯案件其实只有早期案件是真实历史,从《归来记》(福尔摩斯复活)以后的部分都是华生医生的胡编乱造。这篇论文引发了相当大的反响,被一些人视为“福学”的基石。福尔摩斯的创作者柯南·道尔读到该文后更是大感震惊,完全想不到会有人如此研究福尔摩斯。在给诺克斯的信件中,他称赞诺克斯对福尔摩斯的了解甚至超过了作者本人。
1928年,诺克斯在一篇序文中提出了他认为有助于公平解谜的十条推理小说创作守则,史称“十诫”。其要点是:(一)凶手在故事前半段登场。(二)不能出现超自然的力量或媒介。(三)不能出现暗门和暗道。(四)不能使用超越常识的药物和器械。(五)不能出现读者根本想不到的冷知识。(六)不能通过意外或直觉破案。(七)侦探和凶手不能是同一个人。(八)不能过度强调和案件无关之事。(九)侦探的笨蛋助手必须说出一个解答。(十)禁止使用双胞胎犯案,除非一开始就告知读者。
同年稍晚,美国推理小说家范·达因提出了另一套创作守则,总计二十条。扣去跟“诺克斯十诫”的雷同内容之后,比较重要的是:故事中不宜穿插爱情内容,以免喧宾夺主;必须通过逻辑来认定凶手,不能接受没有证据支持的嫌疑人自白;有且只有一个侦探;长篇小说要有死者;凶手不能是路人;所有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主凶;若读者重读小说,会发现所有线索确实摆在眼前,而且准确指向凶手;犯罪者要有一定身份地位,不能是街头鼠辈;案件的真相不能是自杀或意外死亡;犯罪是个人行为,不能牵扯特务组织或国际阴谋;不能再使用烂大街的桥段,比如从狗不叫推知是熟人、装神弄鬼吓唬凶手招认、用假人制造不在场证明、通过比较犯罪现场的烟头跟嫌疑人抽的烟头来锁定凶手、在注射器或饮料中下药、案件在打开密室之后发生。
范·达因后来红极一时,雄踞美国的推理文坛,当年却只是一介新人,所以其“守则”实不乏自我宣传的成分在内,理论价值无法和“十诫”相比,诸如“不宜有爱情故事”等内容更几乎只有他本人遵守,所以经常有评论家笑称古典推理小说的黄金时期其实是从“范·达因二十则”被文坛抛弃的时候才真正开始。

  『密室讲义』由美国籍推理小说家约翰·狄克森·卡尔于1935 年在其推理小说《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英国版书名为 The Hollow Man)之中发表。之后,各国侦探小说家也就密室手法作出过不同的总结。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1906——1977),美国籍推理小说家,被誉为推理界的“密室之王”,是『密室杀人』类型推理小说的绝顶高手。“黄金三大家”之一。其撰写的一系列『不可能犯罪』推理小说,对全世界的推理事业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其笔下名侦探,诸如基甸·菲尔博士、梅瑞威尔爵士,都是推理迷们所熟知的。

据说,在推理作家圈内有这样一个共识:一个自称推理作家的人,倘若他未曾写过密室题材,那么就断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推理作家。连以故事情节取胜的“谋杀天后”阿加莎-克里斯蒂、以缜密的逻辑推理而著称于世的埃勒里-奎因,也都曾创作过密室题材的作品,甚至日本社会派推理巨擘——森村诚一的出道作也正是密室题材的本格推理。由此可见,密室题材一直是推理小说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到密室,则不得不提一个人,那就是被后人誉为“密室之王”的美国推理小说家——约翰·迪克森·卡尔。卡尔一生构思了50多种密室手法,他的绝大多数作品也都是密室推理。而在他众多的经典作品中,有一部也不得不提。称这部作品为卡尔的最佳之作或许还有待商榷,但如若说这部作品是他最为著名的密室推理却一点也不为过。这部作品正是大名鼎鼎的《三口棺材》。

1981年,“短篇推理之王”爱德华-霍克曾主持一次密室评选,结果《三口棺材》以104分高居榜首,比第二名《地狱之缘》的票数整整高出了将近一倍。这本《三口棺材》之所以能如此著名,不仅是作品本身的魅力,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书里的那份“密室讲义”。在本作的第17章,卡尔借菲尔博士之口,将多种密室诡计总结归纳为一份讲义,详细叙述了制造密室的各主要方法。这份“密室讲义”是推理小说史上第一份较为完整的密室诡计总结,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直为推理迷,特别是那些钟爱于密室推理的读者们所津津乐道。

作为本格推理小说,自然要从“推理”的角度上来进行评析。在本书中,一共发生了两起不可能犯罪。第一起是在外面有人监视的葛里莫教授的书房里,教授正与一名神秘访客会谈。随后传来枪声,众人破门而入后,只剩下身受重伤的教授一人,而神秘访客却消失无踪。第二起则是在积雪的街道上,一人被枪击身亡,而凶手却没有留下任何脚印。第一起案件是较为典型的密室杀人,而第二起案件则是密室的另一种变式,也就是所谓的无足迹的“雪密室”。乍一看,书中的这两起案件可以说十分地匪夷所思,华丽的谜面可谓吊足了读者的胃口。然而通常的情况是,谜面越华丽,往往也就意味着解答会更难以把握。所以在阅读过程中,我更关心卡尔在最后究竟会如何把这些谜题用一种科学、理性的手法解开。读完最后几章,卡尔给出的解答还是令我比较满意的。考虑到此书的创作年代,卡尔给出的解答是很大胆的,即使从今天的眼光来看,也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第一起案件的手法虽然复杂,但在理解上并不困难。魔术原理的巧妙运用,不仅让手法锦上添花,也深深影响了日本的新本格派,至今这个手法还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推理作品当中;第二起案件的手法则比较简洁明了,再加上某个误导,让整个案件由“可能”成为了“不可能”,是我比较偏爱的类型。
对于喜欢密室题材推理小说以及偏爱于诡计的读者们来说,这本书是强烈推荐的。还是那句话:读密室,岂能不读卡尔;读卡尔,岂能不读《三口棺材》!

以下为讲义内容:
“嗯!哈!现在,你的包厢有一个门,一扇窗户,以及坚固的墙壁。在门窗皆关闭的前提下,要讨论逃脱的方法之前,所谓有秘密走廊通往密室这类的低级伎俩(而且,现在已经很少见了),我就不提了。这种故事设计,读者是无法接受的,因此凡是自重的作者,甚至不需声明绝无秘密通道之事。至于一些犯规的小动作,我们也不讨论了,像是壁板间的缝隙,宽到可伸进一只手掌;或是天花板上的栓孔,居然被刀子戳过,塞子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填入栓孔,而上层的阁楼地板上还洒了尘土,布置成似乎无人走过的样子。这动作虽小,却同样是犯规行为。无论秘密洞穴是小到如裁缝用的顶针,或大到如谷仓门,基本准则决不改变,通通都是犯规。关于合理的类型,你们随便抄下来就好,佩特斯先生……”
“很好,”露齿而笑的佩特斯说道,“请继续。”
“首先,有一种密室杀人,案发现场的房间真的是完全紧闭,既然如此,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解释如下:一、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先是,房间尚未上锁之前,里面可能发生了抢劫、攻击打斗,有人挂彩受伤,家具也遭到破坏,情况足以让人联想到行凶时的挣扎拼斗。后来,受害人因意外而被杀,或是昏迷于上锁的房间内,但所有事件却被当作发生于同一时间。在这个例子中,引起死亡的方法,通常是脑部破裂。一般的推测是棍棒造成的,实际上却是家具的某个部位,也许是桌角或是椅子突出的边缘,不过最常见的对象,其实是铁制的壁炉罩。总之,自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驼背人》问世以来,这个残忍的炉罩,着实杀害了不少人,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死亡事件都貌似谋杀。此类型的情节中,包括解开凶手之谜在内,解答部分最令人满意的作品,要属加斯顿·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堪称是史上最佳的侦探故事。
二、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那可能是一间闹鬼的房间所致,也可能被诱引,较常见的则是从房间外头输入瓦斯。不管是瓦斯或毒气,都会让受害人发狂、猛撞房间四壁,使得现场像是发生过困兽之斗,而死因还是加诸于自己身上的刀伤。另一种从中延伸的变体范例,是受害人将树枝形灯架的尖钉穿进自己的脑袋,或是用金属丝网把自己吊起来,甚至用双手把自己勒死。
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它隐藏在家具上头某个看似无害的地方。这个陷阱的设计,可能是某个死去多年的家伙一手完成,它可以自动作业,或是由现任使用者来重新设定。它可能是现代科技所延伸的邪恶新发明。譬如说,话筒里面藏着手枪机械装置,一旦受害人拿起话筒,子弹就会发射,并贯穿他的脑袋。还有一种手枪,板机上面系着一条丝线,一旦水结冰凝固时,原先的水就会膨胀,如此随即拉动丝线。我们再举闹钟为例,当你为这个闹钟上紧发条时,子弹便会射出来;或者(闹钟是受人欢迎的凶器),我们有另一种精巧的大型挂钟,它上端安放了可怕的铿锵铃声装置,一旦吵闹声响起,你想要靠近去关掉它时,只要你一触碰,便会掷出一把利刃,当场划破你的下腹。此外,有一种重物,可从天花板摆荡下来,只要你做上高背椅,这个重物的威力,包准敲得你的脑袋唏巴烂;另有一种床,能释放致命的瓦斯;还有会神秘消失的毒针、会——”
“你们明白了吧,”费尔博士以雪茄指着每个人,“当我们研究了这些五花八门的机关陷阱之后,才真正进入了‘不可能犯罪’的领域,而上锁的房间可就算是小儿科了。这种情况可能会永续发展,甚至还会出现电死人的机关。置于一排画像前的细绳,可以接上电;棋盘可以充电;甚至手套也可以让人通电致死。家具之中的任何对象,包括茶壶在内,都能置人于死地。不过这些伎俩,现在似乎没人用过。所以,我们接着说下去。
四、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某人用冰柱刺死自己,然后冰柱便融化了!由于上锁房间里找不到凶器,因此假定是谋杀。或者,某人射杀他自己,所用之枪缚系于橡皮带尾端——当他放手时,枪械被拉入烟囱而消失不见。此伎俩在非密室的情形下,可改成枪枝系着连接重物的丝线,射击后枪枝被迅速拉过桥梁栏杆,随即坠入水中;同样的方式,手枪也可以猛然拂过窗户,然后掉入雪堆里。
五、这是谋杀,但谜团[1] 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譬如,房门有人监视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谋杀横尸于室内,但大家以为他还活着。凶手装扮成受害人,或是从背后被误认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门口现身。接着,他一转身,卸下所有伪装,摇身一变,换回原本的样貌,并且立刻走出房间。由于他离去时,曾走过别人身边,因而造成了错觉。无论如何,他的不在场证明已成立;因为后来尸体被发现时,警方推定的案发时间,是发生在冒牌受害人进房之后。
六、这是谋杀,凶手虽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
“为了方便解释,”费尔博士中断分类的话题,“我把这种犯罪归类,通称为‘长距离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们怎么变化,都是基本雏形的延伸。我刚说过冰柱的案例,你们应该都明白了。门是上锁的,窗户小到凶手无法穿过去;但受害人显然是在房间内被刺杀,而且凶器也下落不明。好啦,冰柱仿如子弹一般从房间外面发射进来——然后它融化地无影无踪。我相信,AnnaKatherine Green(1846-1935,美国推理女作家先锋)是侦探小说中使用此诡计的第一人,她的那本长篇小说名为《Initials Only》(1911)。(顺便一提,某些诡计会发展成各支流派,她的确是居功厥伟。五十多年前,她发表的首部推理小说中,就创造了凶残秘书杀死雇主的故事,而且我认为,从今日的统计资料可以证明,秘书仍是小说中最常见的凶手。而当今最受欢迎的推理作家,正是有样学样,也以‘好人’来称呼他的凶手角色。不过这些时日以来,只要有大宅存在,秘书仍然是最危险的人物。)
继续冰柱的话题。它的实地运用,得拜麦第奇(Medici,十五至十六世纪中,意大利佛罗伦斯市望族,对文艺、美术的保护颇有贡献)之赐,而且在一篇令人赞赏的《Fleming Stone》故事里,引用了一首关于战争的讽刺诗,内容提及第一世纪的罗马衰亡路,冰柱在其间提供了亡国的原因。藉由十字弓的助力,冰柱被发射、投掷、抛出,在Hamilton Cleek(《Forty Faces》书中的迷人角色)的冒险故事里,也有异曲同工的元素,可溶解的投射弹、盐块子弹,甚至还有冻结血液所制成的子弹。
冰柱犯罪理论证明了我的观点:屋内的凶案,可以是屋外的某人干的。这里还有一些其它可能。受害人被刺,凶器可能是内藏薄刃的手杖,它可以穿过夏季别墅周遭盘绕的编织物,一击得手就收回;或者,受害人可能被刀刃所刺,由于刀身过于细薄,因此他毫无知觉自己受伤,然后当他走入另一个房间时,才猝然倒地毙命。抑或是,受害人被引诱探头出窗;从下面无法爬到这扇窗户,但是从上方呢,冰块却能够下坠,并狠狠重击他的头。脑袋被砸得开花,但凶器却找不到,因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这个标题之下(其实放到第三项标题之下,也很合适),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利用毒蛇或昆虫来杀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隐匿于衣柜和保险箱,也可以灵巧地躲藏在花盆、书堆、枝形吊灯架以及手杖中。我记得一个非常夸张的个案——
把琥珀制的烟斗柄,刻成古怪得蝎子形状,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里,雕刻物居然活过来,变成一只活生生的蝎子。不过,若说到上锁房间命案中最惊人的长距离谋杀手法,各位,我向你们推荐一篇侦探小说史上最精采的短篇故事(事实上,还有几篇非常出色、同样齐名的第一流杰作,如Thomas Burke的《The Hands ofMr Ottermole》、切斯特顿的《通道上的男人》、雅克·福翠尔的《十三号囚房的难题》。)它就是Melville Davisson Post《The Doomdorf Mystery》——这位从长距离之外行凶的刺客,即是太阳。太阳光穿过上锁房间的窗户,照射在都多尔夫摆于桌上的酒瓶,由于瓶内装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镜(即集中阳光而生热的凸透镜),而挂在墙上的枪经由光线一射,正好点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伙,胸膛自然被轰的血肉模糊。还有……且慢!阿哈,我最好适可而止了;现在,我就以最后一个标题,来为分类工作划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药,但没有受伤)在上锁房间里。所以用力撞门,也叫不醒他,这时凶手开始装出惊恐的模样,先强行打开门,接着一马当先冲进去,刺杀或切断被害人的喉咙,同时让其它在场的人觉得看到了其实没看到的东西。发明这种诡计的Israel Zangwill,应可获得无上的荣耀,因为后人仍旧在沿用他的创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是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烟囱嘛,抱歉得很,”费尔博士继续说道。一旦专注精神,他便恢复原本的神气模样,“抱歉,在侦探小说中,烟囱是不受到青睐的逃脱途径;当然,秘密通道除外。我来举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烟囱后头,有个秘密房间;壁炉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样展开;或是壁炉可以旋转打开;甚至在砌炉石块下,藏着一间密室。此外,许多带有强烈毒性的玩意儿,都能穿过烟囱管掉下来。不过,凶手爬上烟囱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见。一来是几乎不可能办得到,二来是这种举动比起在门窗上动手脚,还更加卑鄙无耻。在门和窗这两种首要类型中,门显然是较受欢迎的。我们来举一些经过变造,以使门像是能从内反锁的诈术案例:
一、将插于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这种传统方法相当受到欢迎。但是到了今天,由于其各种变化的手法都广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只钳子夹住钥匙柄,并且转动它;我们就用过这种方法打开葛里莫书房的门。还有一种非常实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两吋长的细薄金属条,某一端系上极长的结实细绳。在离开房间前,先将金属条插入钥匙头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杠杆作用;细绳垂落于地,然后从门底下拉至房间外头。接着从门外关起房门。只消拉动细绳,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钥匙被转动而将房门上锁;这时再抖动细绳,使金属条松脱,一旦等它落地,你就可以从门底下把它拉出来。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应用,但细绳绝对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坏锁和门栓的情形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这种手法干净俐落,大部分男学生都熟悉个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锁橱柜里的东西时,便可派上用场;不过,前提是铰链得装置在门外才行。
三、在门栓上动手脚。细绳再度出场;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夹和补缀用针,衣夹附着于房门内设计成杠杆装置,藉此在门外关上门栓,这时再从锁孔拉出细绳即可。我得像费洛·范斯举帽致敬,他为我们做了最佳示范。还有一些手法比较简单但效率不高的方式,但一条细绳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长细绳的一端打个不牢固的结——只要猛然一拉,绳结就会松脱——并且扣成一个环套。此环套缠绕于门栓的握柄,细绳部分则向下垂落,且穿过门底下。此刻房门已被关上,这时,往左右两边任一方拉动细绳,即可闩上门栓。接着再使劲抽动细绳,绳结便从握柄上脱落,然后就可以拉出细绳。埃勒里·奎因也曾示范了另一种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这一招。但是,他的迷团解说过于简单枯燥,听起来又太离奇古怪,因此对精明的读者来说,此诡计的安排着实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栓锁上动手脚。通常做法是,于栓锁的下方垫着某样东西,然后从门外关上房门,在抽掉垫在里头的支撑物,让栓锁滑落且上锁。说到这个支撑物,随时能派上用场的冰块,显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块撑起栓锁;等它溶解之后,栓锁便会掉下来。另外,在某个案例中,光凭关门的力道够大,都足以让门内的栓锁自己滑落。
五、营造出一种错觉,简单却有效。凶手杀了人之后,从门外将房门上锁,并把钥匙带在身上。然而,大家还以为钥匙仍插于房内的锁孔里。凶手就是第一个装出惊慌失措、并且发现尸体的人,他打破房门上层的玻璃镶板,把钥匙藏于自己手中,然后‘钥匙’插在锁孔上,再藉此打开房门。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门上的壁板时,这种伎俩也行得通。

其实推理界还有诸多类型的『密室讲义』
譬如日本推理作家二阶堂黎人在《恶灵之馆》中所阐述的一段讲义。这里提到的密室属于“房间密室”,它的定义是“物理上无法进出的房间”,简单点说来,便是“上了锁的房间”。然而,尽管密室是属于物理性的,但诡计的设计却仍然可以分为三个类别:机械性的设置、物理性的伪装、心理上的错觉。
1. 特殊关门类型密室(使用上锁的方法):
a. 由被害者自行关门上锁
b. 利用惯性、弹性或偶然的缘故,物理上自动的上锁
c. 利用两支不同钥匙的相互掉换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状况
d. 从外面上锁,然后在破门入内时再把钥匙放进室内
e. 从动作或说话的暗示作成看似上锁的状态,然后在破门入内时再真正的上锁
f. 利用线、磁铁或其他工具从外面上锁
g. 利用不同的锁相互掉换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状况
2. 特殊行凶手段类型密室:
a. 伪装成被杀的自杀
b. 看似被杀的意外事件
c. 由被害者本人导致死亡
d. 利用窗户的间隙等,利用飞刀等工具从外面行凶
e. 从外面直接杀害室内的人
f. 利用室内的机械装置杀害室内的人
g. 利用其他动物或植物杀害室内的人
h. 让凶器从室内消失而作成看似凶手在密室内行凶的状况
3. 特殊遁逸类型密室(使用被害者或凶手进出的方法):
a. 凶手隐藏于室内,等待别人破门入内以后再离开
b.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
c.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迟
d. 别人破门入内以后再把尸体移入室内
e. 凶手利用并非通常使用的进出口或秘道
f. 凶手经由特别的间隙(如位于高处的窗户)把尸体移入室内
而推理评论家东乡将“密室”划分为“A、机械装置型、B、时间交叉型、C、心理错觉型、D、视觉错觉型、 E、锁门死亡型、 F、其他”6种类型。

日本『本格派』推理大师我孙子武丸在《8的杀戮》中,针对“视线的密室”的构成阐述如下:
1. 目击者的证词是谎言。
a. 目击者便是凶手
b. 目击者为了维护凶手而说谎
2. 凶手在目击者看不见的期间进出。
3. 早在行凶之前凶手便已经进入。
a. 行凶之后,凶手以其他方法离去
b. 行凶之后,凶手仍然隐藏起来
c.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想的更早,凶手在行凶之后便离去
4. 凶手在目击者看不见的位置行凶,然后离去
a. 使用遥远操控的装备行凶
b. 使用定时启动的装备行凶
c. 死者在密室以外被杀,事后凶手把尸体放进密室内
d. 死者在密室以外被击至重伤,然后自行无意或被迫至密室内 [3]

有栖川有栖在他的《魔镜》一书第七章中也对“伪装不在现场式的密室杀人”作了概括:
“伪装不在现场”从某种意义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四维密室'。它给人造成一种假象,即罪犯看起来好像一直呆在一个完全封闭的房间里,在有限的时间内他不可能到达犯罪现场。罪犯不在现场之谜,对生活在三维空间的我们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密室。“
第一种类型:‘证人作伪证’型。
“也就是说,证人在作证,由于某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第二种类型:‘证人产生错觉’型。
“一、时间;二、地点;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种,也可以是其中的两种以上。比如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空知雅也在界大学二○三号教室’这句话,证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点作伪证。”
“关于第一点,即在时间上作伪证,可以有多种可能性。例如,证人所看见的钟表上是否被人做过手脚?证人是不是把具体日期搞错了?是否把当天是星期几记混了?抑或把时间段弄岔了?甚至有些时候,还可以假设证人把年份记混了。至于具体应该采取哪种作法,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分类所能解决的,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号109次列车,’‘我们一起去登谷川山去了’,‘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都是证人在撒谎。这种情况下,证人不仅会证明自己当时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时还可能在电话号码上做手脚,然后对刑警说‘我当时还给他打过电话,我们一块聊了会天’。而很有可能他当时所拨的电话号码正是案发现场的。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举个例子来说,或许站在这里给各位作讲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的双胞胎弟弟。”
第三种类型:‘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
第四种类型:‘伪造证物’型。
”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
第五种类型:‘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
“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类,将犯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采取哪一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只能采取其一,这是由具体情况决定的。
“我们来看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在名古屋杀了人,接着于四点回到大阪,打电话给被害人的朋友,伪装一个被害人还活着的假象。——你说什么?如果这样就跟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类型相同了?确实,这两种情况很容易混淆,但还是有所区别的。既然大家这样认为,那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假设被害者是一位小说家,三点钟时他刚刚写完三十页的草稿。他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有四十多页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会认为他四点之前仍在写稿。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这多出来的十几张草稿是罪犯后来带到杀人现场的,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被害的小说家原本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为他代写的。
“实际上,第五种类型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即医学计谋与非医学计谋。所谓的医学计谋,就是采取一些手段,如将尸体加热或制冷,或对尸体胃里的物体进行物理处理,使尸体处于一种特殊状态,以此来迷惑法医,使之对死亡时间作出错误判断;至于非医学计谋,我刚才在第五种类型中所讲的那两种情况就是非医学计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分类,第一大类是医学计谋,第二大类是非医学计谋,而这两大类中又可以分出前面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第六种类型:‘路线存在盲区’型。
“有关利用铁路线犯罪的推理小说作品很多。僻如说,从P地到Q地,需要一个小时,但罪犯却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线。以前的推理小说中经常有这种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车,然后改乘特快车。但现在国内的铁路时刻表已经相当完善了,这种情况已经不太适合了。当然,如果仔细寻找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找出这种情况。
“所谓的‘路线的盲区’,并不只是指利用列车时刻表而设计出的计谋。我们再随便举一个例子。例如,一座平常需要一个小时才能跨越的险峰,罪犯只用几分钟就办到了。实际上,罪犯是从悬崖上利用降落伞降落而下的。”
第七种类型:‘远距离杀人’型。
“即罪犯案发当时确实不在现场,而是在另一个地方采用计谋将对方杀害。这种类型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机械性计谋;二,心理性计谋。
“第一种情况,即机械性计谋,是一种单纯的手段,例如定时发射的手枪、定时爆炸装置等。若仅限于此,则未免太显平常,作者必须设计出一种奇特的装置,或者在装置发生作用后如何消匿痕迹上下工夫。这就需要作者设计出独创性的计谋来。也有人将装在胶囊里的毒药之类的计谋归于这一种类。
“第二种情况,即心理性计谋,是一种罪犯不直接对被害人人使用施加物理性攻击的装置而将对方杀害的方法。例如,采用催眠术使对方自己干一些危险的事,或利用对方有夜游症使其从高层公寓的阳台上坠落致死;也可以使对方产生某种误解,使其误吞毒药而死。
“机械性计谋与心理性计谋也是密室计谋的两种类型。因此,对处在密室中的被害人实施‘远距离杀人’,也是一种密室杀人手段。
第八种类型:‘诱导式杀人’。
“即通过某种方法诱使对手自杀。从原理上来讲,就是给对方以极大的精神打击。虽然如果作者写作水平不高的话,很容易使读者读完以后没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而且这种类型的计谋方法也不是很丰富,但在某些场合使用也会造成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九种类型:‘在案发现场型’。
“罪犯称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但实际上,这纯粹只是一种谎言。在这种场合下,想推翻罪犯的狡辩只是妄费心力。因为读者把罪犯在案发现场的情况误认为罪犯不在现场。”

再诸如绫辻行人在《雾越邸杀人事件》中发表的『暴风雪山庄讲义』也姑且可以算作『密室讲义』。

《轩弦的密室讲义4.1》

一、密室外杀人(确实存在密室,凶手杀人之时身处密室外):
1、利用手枪、飞刀、冰柱、氢气球等工具,通过通风口、小孔、空隙等在密室外杀人。
2、利用毒药、定时杀人装置、遥远操控设备等工具,杀死密室内的人。
3、把密室吊起再快速放下,以此令密室内的人坠落身亡。
4、凶手杀人后通过某种方法把尸体移入密室。

二、密室内杀人(确实存在密室,凶手通过某种方法进出密室):
1、凶手体型较小(如蟒蛇、狼、孩童),通过通风口、小孔、空隙等进出密室。
2、凶手杀人后被肢解,尸块通过通风口、小孔、空隙等被移出密室。
3、凶手是密室内某人的孩子,在密室内出生。

三、密室形成前进出(确实存在密室,但凶手进出房间时密室尚未形成):
1、被害者受伤后进入房间,自己上锁,让房间成为密室,最后伤重死亡。
2、杀人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凶手在密室形成前进出密室。
3、凶手杀人后在尸体四周筑建一座封闭空间。
4、先在房外锁门,再利用鱼丝、磁铁、动物、房间构造等工具,把钥匙放回密室。
5、先离开房间,再利用惯性、弹性、鱼丝、磁铁等工具,让门从内上锁。

四、密室开启后进出(确实存在密室,但凶手进出房间时密室已经开启):
1、在目击者确认密室的存在后,凶手才把尸体搬进房内。
2、被害者在密室内入睡或昏迷,密室打开后,被害者才被杀。
3、凶手杀人后没有离开密室,等目击者破门后才伺机离开。
4、破门入内时再把钥匙放进房内。

五、密室不存在(不存在密室,只是由于各种情况或诡计让目击者认为密室存在):
1、房间有密道,或房间的某部分可以拆卸和安装。
2、确认密室存在的目击者证词不实。
3、凶手在确认密室存在的目击者看不到的情况下进出密室。
4、门没有上锁,但使目击者产生错觉,认为房间是上锁的。
5、相互掉换两把不同的钥匙或门锁而形成密室。
6、利用两个不同的房间形成密室,其中一个房间是真正的密室。

六、非谋杀(确实存在密室,但不存在谋杀案):
1、被害者是自杀的,但自己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
2、被害者死亡的原因是意外、自然死亡或被迫杀死自己,只是由于巧合,看起来像谋杀。


  此文摘于欧洲四大奇书之一《死亡飞出大礼帽》第13章
  密室分为个三大类:(A)案件的确切发生在密封的房间之内,没有凶手从密室中逃出来,因为凶手根本就不在密室里,以及(B)案件看起来像是发生在密封的房间内,但的确有某中办法逃出,还有(C)就可以使密室的归纳彻底完整。
    (A):
    1.是事故,但看起来以为谋杀。
    2.自杀,但被以为是谋杀。
    3.远程控制的谋杀,在这种情况下,看似残忍暴力的矮于某人之手,实则是被毒杀,煤气窒息,甚至是自己的双手,或者是其他外界的力量。
    4.被某种机械装置所杀,这常出现在某种愚蠢的侦探小说中。
    5.被某种动物所杀,一般是蛇,昆虫或者猴子。
    6.被密室之外的某人所杀,看起来凶手一定是在迷失内作案;比如用空气枪从窗外射入匕首——这类的。
    7.跟印象或者时间顺序有关的密室谋杀,这种密室没有锁或者门闩,而是被某些人的眼睛监视着。凶手杀死被害人后走出房间,接着观察者就位,他因为某些原因得出了死者依然活着的印象。接着当发现尸体的时候,不可能性就产生了。
    8.就是和7的反例。被害人在被发现的时候还活着,凶手在一齐进入房间的时候,冲在其他人前面下手。
    9.被害人在别处受了重伤,但他一直勉强撑着,直到回到密室中,锁上栓上才断气。
    10.超越自然力量的谋杀,包括那些心理控制。

    (B)
    1.在门外转动插在门内锁孔的钥匙,用镊子或者丝线。门闩和窗户的插销也是同理。
    2.从门铰链侧离开,跟锁无关,只需要替换几个螺丝钉。
    3.取下窗户上的一块玻璃,到房间外,再替换玻璃。
    4.用特殊的杂技技巧,比如用嘴咬住屋檐挂在窗外,或者走钢丝。
    5.从外面关上门,接着替换了钥匙,或者趁人冲进来定着尸体的时候,拨下锁上的门闩。

    (C)
    C类是谋杀的确发生在封闭的密室中,而且没有凶手从中逃出,不是因为凶手不在那儿,而是因为他躲在某处,知道破门而入之后彻底搜查那段时间

东野圭吾密室讲义——摘自《名侦探的诅咒》

    “密室也分很多种吗?”市长问道。
  “千差万别。”我答道,“如果概括一下,大致可以分为七大类。”
  “请给我讲一下吧。”市长交叉着双脚,很轻松地靠在沙发上。
  “第一种,不是杀人事件,只因和偶然发生的事件重合,看起来像是发生了杀人事件。”
  “原来如此。以这次事件为例,死者本是自殺,一个偶然,使得自殺地点变成了密室。”
  “是这样。但是家具自身不会移动,所以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第二种呢,虽为他杀,但不是凶手直接所为,而是被害人被逼无奈陷入自殺或意外的境地。水岛不可能自己搬动家具,这也无法说明。”
  “那第三种呢?”
  “第三种就是,在房间中设计机关,由机关自动达成杀人的目的。”
  “应该不是这样吧?”
  “不是。水岛头部被他自己手中的枪击中,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首~槍上也没有发现任何机关。”
  “说一下第四种可能吧。”
  “第四种与第一种略有相像,即伪装成他杀的自殺。死者为陷害某个人,不惜以自己的生命设下圈套。但因设想不周,自殺场所偶然之中变成了密室。”
  “这也不可能啊。装成他杀陷害别人,为什么还要故意放一个书架挡门呢?”
  “您说得对。第五种可能是,被害人早已死亡,却因人们未察觉或经伪装,让人觉得他还活着。”
  “这能解释密室吗?”
  “可以。比如这个诡计:大雪纷飞的夜晚,在宅邸的某一别屋中,凶手使用消音器等装置枪杀了对方。接着,设置机关,让录音机在一定时间后自动开启,凶手则若无其事地回去和众人谈笑风生。不久,录音机里的磁带开始转动。听到枪声和悲鸣的众人飞奔出去时,大雪已经覆盖了凶手的脚印。到达别屋之后,才发现人已被杀。凶手则趁忙乱之际收回录音机。”
  我的话音未落,市长叼着烟卷,劈啪鼓掌。
  “啊,真是太精彩了!这也是你侦破过的案子吗?”
  “不,是我根据其他案件改编的。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诡计。”
  “第六种呢,与此完全相反。也就是说,凶手令目击者产生一种错觉:房间里的被害人已死。然后再冲进房间,将被害人杀掉。”
  “这种类型不能套用在这次事件中吗?”
  “应该不行。我们推倒书架的时候,水岛的确已死。我当时就发现了尸体,而且据现场判断,不是刚被杀的。”
  “那么最后的第七种类型呢?”
  “这种类型在直觉上很好理解。对门窗、烟囱等进行改造,制造一种乍一看来不可能进出的表象。在屋外使用綫和金属类物品扣动屋内扳机也属于这种类型。”
  “的确,这种类型很容易想象。从外面移动书架肯定是不可能的。”
  “若是空书架,倒还有可能。但水岛房间里的书架装满了书。”
  我想起了书架上排列得没有任何空隙的百科辞典。
  市长嗯了一声。

雪地密室讲义
  雪地密室,侦探小说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密室。以雪地为背景舞台,往往以被害人被杀死在没有脚印的雪地中央或被杀死在只有被害人自己脚印的雪地中央等一切发生在雪地上的不可能现象为特点展现,是一种广义的密室杀人诡计。含有该类诡计的作品往往因为雪地密室的不可能性而显得很据吸引力。该类不可能犯罪诡计充分利用到雪地的一系列诸如空旷,易留痕迹,下雪停雪时间可查明等特点而制造出丰富多彩的不可能现象,让读者看不出其中的端倪,是侦探小说中广义密室杀人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中可以拓展出泥地密室等类似诡计类型。
  雪地密室代表作品
     (日)横沟正史《本阵杀人事件》
     (中)御手洗熊猫《岛田流杀人事件》《雪地怪圈》
第一个需要解释的是雪地密室和传统密室究竟有着什么区别,以致雪地密室成为了一个单独的类别被人们研究。传统密室即为凶手不可能从内逃脱的反锁密室,当然也有可能是凶手连进入密室之内都没有可能。阻挡凶手步伐的便是人类智慧的杰作——如果没有钥匙就只能从内锁住的门窗了。这对于凶手来说可真是一个难题,而对于想犯下雪地密室谋杀案的人来说,这个谜题换成了如何不留足迹的进出现场。由于地心引力的关系,所以人类行走时会在雪地上留下足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便成了无数代痴狂诡计的作者们和凶手们努力的目标。从本质上来说未留足迹的情形和门窗反锁的情形是一样的,不过特别不同的是,传统密室已经留下了门窗反锁的痕迹,但是雪地上的空白则无法证明凶手是否踏上了雪地,因此引发了更多的更引人入胜的诡计。

雪地密室讲义《岛田流杀人事件》(御手洗熊猫)
 “是的,”御手洗赞道,“名侦探在解答真相之前如果做出一番计谋讲义,更会名留青史。比如基甸·菲尔博士、二阶堂兰子小姐、马里尼魔术师、空知雅也作家,还有土屋隆夫、鲇川哲也、有栖川有栖等人也写过计谋讲义。不过有成有败,鸦城导演……”
  “在天童的‘诡计大全’中曾将雪地密室分为十种情况,区区不才又竭尽心思添加了四种,则一共形成了十四种情况。”鸦城神情激昂。
  “太好了!”石冈很兴奋,“我们洗耳恭听!”
  鸦城清了清嗓子,道:“第一个需要解释的是雪地密室和传统密室究竟有着什么区别,以致雪地密室成为了一个单独的类别被人们研究。传统密室即为凶手不可能从内逃脱的反锁密室,当然也有可能是凶手连进入密室之内都没有可能。阻挡凶手步伐的便是人类智慧的杰作——如果没有钥匙就只能从内锁住的门窗了。这对于凶手来说可真是一个难题,而对于想犯下雪地密室谋杀案的人来说,这个谜题换成了如何不留足迹的进出现场。由于地心引力的关系,所以人类行走时会在雪地上留下足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便成了无数代痴狂诡计的作者们和凶手们努力的目标。从本质上来说未留足迹的情形和门窗反锁的情形是一样的,不过特别不同的是,传统密室已经留下了门窗反锁的痕迹,但是雪地上的空白则无法证明凶手是否踏上了雪地,因此引发了更多的更引人入胜的诡计!”
  在听了鸦城的浅显易懂的开场白之后,众人都频频点头。
  鸦城似乎已经进入了状态,踱步道:“菲尔博士说凶手既然有超人的智慧就可以愚弄世人,制造密室而不需要任何原因。由于我所做的只是一篇讲义,所以也无法牵涉到凶手为何要形成不可能犯罪之原因。不过,如若某位做出一番凶手为何要制造不可能解释的谜团的讲义,亦能称得上是真知灼见、有先见之明了!那么,我就开始了。
第一种,雪地上的死者并非是被谋杀而死。假若是被谋杀,才会产生凶手是如何逃脱现场的问题,但是现在,这个死者并不是被某人杀死。所以在现场可能只留有死者自己的足迹。不过,在很多作品中,雪地上可说是毫无足迹,连死者的足迹都消失了,这就需要另行考虑了。那么就是说这个人是自杀而死的咯?自杀固然是一种情况,但是还有死者死于意外一说。不过通常,密室一旦形成,便会有人提出死者是自杀或者意外而死的情况,为什么否定了呢?因为现场有着相悖的证据,通常是不翼而飞的凶器。因为如果没有第二个人在场,凶器是不会不见的,于是这第二个人就背上了凶手的嫌疑。
“所以这第一种诡计中的另一个诡计,就是一个自杀而死的人如何通过某种方法来制造出自己是被谋杀的假象。也因此,让雪地密室的难题成立了。如果是凶器的消失,而且既然是在雪地上,显然能够让人联想到雪花、冰块、水之类的东西,凶器可能是某种于周围环境类似的东西,但是后来并未被察觉出来。比如冰刀、与水相似的毒药、将雪花紧裹形成的足以砸死人的雪球之类,总之让能证明是死者自己自杀而死的凶器消失掉,就能形成谋杀的谜题。所以我们在考虑雪地密室时,必须考虑死者究竟是不是他杀。至于死者死于意外这一点,不常出现,但也并非可以忽视不见。
“死者的诡计的另外一点就是装死。是的,假死。也就是说,在被人发现尸体陈尸在雪地密室上时,这个人其实还没有死掉,所以四周并没有凶器。死者可以是在被发现之后才死掉的,但是对于其死时的错误判断已经成立。当然,这种诈死诡计在其后几项中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第二种,凶手就在死者之中。虽然大多数作品中出现在雪地上的只有一具尸体,但是不排除雪地密室中出现很多具尸体的可能。尤其是在雪地上的馆邸或山庄之内。这就类似于连续杀人了。假若雪地上有着几具尸体,而现场没有足迹。就必须考虑凶手是否就是死者中的一名,他先杀人其他人随后最后一个丧命。至于这个最后丧命的人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则须另行考虑。所以第二种适用于死者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命案现场。当然这个凶手可以结合第一种诡计,将他的自杀现场伪装成是他杀的,从而迷惑世人。
     “第三种,在密室现场被发现后才逃逸,让人以为是在发现前逃逸的假象。也就是说,在雪地密室被发现后,凶手依然就在雪地密室中,并未逃走,凶手是在密室被发现后才从现场逃走的,通常是混在发现者的行列之中。这点不仅仅限于雪地密室,在传统密室中也被经常使用。不过在雪地密室中还未能找到成功的案例,原因大概是雪地上十分空旷,并没有空间能让凶手躲藏。大约唯一的可能就是藏在尸体身下。不过虽然无法举出更多的例子,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诡计是在不断创造发明的。
“第四种,凶手在谋杀前就已逃逸,并且制造出让人以为是在谋杀完成后逃逸的假象。也就是说,凶手可能不必亲自进入现场就可以杀人。此点就包括了最耐人寻味的远距离犯罪。凶手或许身在他地,但是手中却操纵着一条杀人之弦。比如射击、射箭、投射重物这种方法,甚至发射出速度惊人的飞刀,但是这种方法并非能令人百分之百的肯定凶手是在近距离杀人,所以很容易被看穿。故而凶手必须发明更多的更能引起混淆的杀人方法才行。另外,将处在雪地密室中的某人周围事先放置好杀人机械,并且让死者自己触动此装置,也是一种方法。这和传统的反锁密室异曲同工,在传统密室中就有这种‘误打误撞’式的杀人方法,但是也由于雪地上十分空旷,所以要行使这种诡计难度不小。另外,也有一种心理操纵的远距离杀人。就是致使死亡事件形成第一种或第二种的形式。通过某种心理影响或者俗称的挑拨离间,来让人自杀(至于伪造成他杀现场,可以另行考虑,或是事后加工),或者自相残杀。这种方法更为高明,但是要冒很大风险,因为人心是最难揣测的。
“第五种,在雪地密室被发现后才行使谋杀,让人以为谋杀发生在现场被发现之前,这种就和第一种中的假死以及第三种有相似之处。换作传统密室,则表现为密室的门被撞开之后,有人借着黑暗捅死事先被迷昏的被害人之类的犯罪。总之,关键是让谋杀时间往前推移。要行使这种诡计,必须注意的是在被发现时——如非能在第一时间杀死被害者——被害者必须显得和已死去时类似,如果这个人还活蹦乱跳的,那么诡计就彻底失败了。通常是用安mian药之类的,不过因为会在事后被检查出来,所以也有威逼利诱式的。另有一种是二人之间达成某种协议,要完成某一个类似游戏式的把戏时,凶手的本性突然暴露将不知底细的被害者杀死。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凶手得将同其一起赶来的人再驱走,以便其最终杀死这具假尸体。这点也多是采用让对方去通知别人之类的方法。总之,把握好细节就能令对方心中的判断出现偏失。
  “第六种,在杀人之后通过不留足迹的方式逃逸。这是最为直接的雪地密室构成方法,比如飞天遁地之类的机械诡计。虽然在推理小说中不常用到,但是在现实中也不失为一种途径。由于雪地是开放的,所以也能利用直升机逃生,总之这条逃生途径不必碰触到如白瓷般的雪地就行了。另外假若留下足迹,但是也可以考虑用某种方法来事后进行消除。有人曾说,在离开现场时倒着走,并且用手抹去足迹,这个方法当然不可行。也有往足印中洒雪的做法,我想还是会留下一点痕迹的。或许正因为这种方法没有什么巧妙,所出现得很少。另外还须考虑的确是有足迹摆在我们眼前,但是我们却最终忽略掉了的诡计,比如凶手的足迹就混在发现者的足迹之中。或者足迹上被摆放了某些我们以为必然会在那里的东西,从而成功的掩盖了足迹的存在。要做倒这种刻意中的自然,凶手必须牢牢把握住我们的心理盲点才行。
    “第七种,凶手在下雪时杀人逃逸,但是通过某种方法让死亡时间延后至雪停——即形成不可能犯罪的现场时。这一种方法中的凶手必然要懂一些关于验尸的知识,或者本就是这一行的专家。让死者的死亡时间模糊的做法有很多,或者干脆毁尸灭迹。但要让死亡时间延后却必须有着某种准确而可行的方法,比如让尸体冷冻之类的。在这方面我不是专家,故而只能提出一种方法罢了。不过这个不比传统密室,有着极低的可性度。因为凶手不是神,无法确切的控制下雪的时间,所以带着一定的投机性。
     “第八种,和第七种相反,凶手在下雪时杀人逃逸,但是通过某种方法让死亡时间推前至没有下雪时——即形成不可能犯罪的现场时。也即让尸体迅速腐烂,以干扰验尸结果,甚至制造虚假的死亡时间。相比第七种,凶手有更大的可行性。因为虽然无法判断大雪何时停止,但是可以在下雪时立即将被害人杀死,来行使这种诡计。故而,在死亡时间判断错误时,大多数凶手都是采用这种方法。
“第九种,制造出必有凶手逃逸的假象(是凶手的需要),实则为第一或第二或第四种。也就是说,现场虽然可能有凶手存在,但实际上并没有凶手逃逸掉了这一说,所以也不会留下足迹。这第九种可以说是一种辅助式的概念诡计,对于前八种诡计起到了衬托和进一步完成的作用。而天童卢五则针对推理小说和推理剧提出了作者误导读者的诡计,也即虽然根据现场情况,并未有足够证据推导出有凶手逃逸,但是作者出于掩盖自己诡计的目的而诱导读者以为有凶手逃逸。因为推理迷都倾向于看到不可解释的谜团,所以尽量将事件想得过于复杂难解,作者则可以利用读者的这些心理,成功的蒙骗读者。
     “第十种,也是天童由第九种所引申出来的作者本人的诡计——叙述性诡计。其实现场并不是雪地密室,只不过是作者利用了叙述的花招,令读者自我肯定而已。不过,据我所知,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作品,大概是这种叙述诡计很难以实现吧!
     “而接下来的四种则是由我补充的,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天童的启发。
     “第十一种,实际上这本非一个雪地密室,是发现现场的人出于某种目的而进行的说谎、或者行动上的掩盖。某人可能是事先计划,或者是临时起意,这点不必深究。总之抱着某种目的而让事件更加不可解的某人,大有可能并非凶手本人,这个便叫作事件中的事件了。在这种有着两个事件构成者的事件中,凶手以及破坏凶手真正意图的人可能并非同一个人,事件也因此更加的复杂。另外,通常让现场成为密室的目的是要掩盖死者死于他杀的事实,从而排除自己的嫌疑。
     “第十二种,假设雪地上并非只留有一具尸体,或者现场是被白雪包围的馆邸,那么凶手可以在完成一半罪行时逃逸,并将其后完成的罪行符合第一或第二或第四点,最关键的是要满足第九点,并且通过某种方法让人以为两段进行的谋杀必为同一人所为。这种方法听起来很复杂,但是举一个例子就明白了。假设一开始暴风雪肆虐,凶手用勒杀的方法杀死了被害人A,接着凶手趁着暴风雪逃逸,雪地上没有其足迹。等雪停之后,凶手利用某种长距离方法比如射出尖刀来杀死另一个人B。但是调查此案的人却始终认为这两件案子是紧密相连的,并且因为第一起案件的影响,认为凶手都是近身杀死被害者,故而形成了不可能犯罪。也就是说凶手先在情况A下用相应的方法A杀人,然后当情况转变为B时,通过适用于B的方法B杀人,并让人将杀人方法通通判断为A,但是相对最终的B情况,A方法是一个不可能办到的方法,所以雪地密室就成立了。至于情况A、B,方法A、B则大可在以上的诸多方法或者之后我另要叙述的两种方法中寻找出来,并且进行有效组合。总之,关键是要让两截杀人事件变成一截的连续杀人。
     “第十三种,在谋杀结束并且逃逸之后,才制造出雪地密室的形式。也就是说逃逸之前,杀人现场并非不可能情况。这一种则包括两个相反的方法:第一个,将尸体或者宅邸搬运到无足迹、不下雪的雪地上。由于将尸体搬入密室的方法有很多,故而我总结至了最后一种方法中。现在,我们讨论将宅邸搬入的可能性。这种方法可以不留痕迹吗?虽然宅邸很巨大,但是假若其底面积够大的话,那么就可以将其自身重量所产生的压力分散减小,从而即使在雪面上拖动也不会有很明显的痕迹。这并非是异想天开,不过如何让人意想不到此点呢?可以通过某种方法让宅邸根生于雪地密室中,比如让其底部结冰,或者干脆置放于冰封的河流之上。而第二个方法与之相反,就是让环境改变,在谋杀结束后,才在周围制造出空白雪地。雪地也可以制造出来吗?虽然看似很庞大,但是也不能完全忽视,比如利用某种巨大的机器将四周留有痕迹的雪地清理一遍之类的。不过,这第十三种方法也因为它的不可行性而十分罕见。
     “第十四种也是最后一种诡计是,谋杀并非发生在雪地密室中,也即此不为第一现场。此种包括三个方法:第一个,通过秘道运送尸体,所以不会留有足迹,但是很容易被发现。第二个,在现场被发现后,才将尸体送入,所以那留在雪地密室上的尸体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假人,但错误的判断已经成立。而根据从并非是雪地密室上随后运来的尸体,凶手成功的误导别人认为死者就是死于雪地密室之中。这也如我在第十二种中所说,是情况和方法的偷天换日。第三个方法就是我在第十三种中所提到的远距离将尸体送入雪地密室中。这也是小栗虫太郎和岛田庄司十分善用的空中飞尸方法。不过随着诡计的创新和突破,尸体的赫然出现也不必完全靠飞行,可能有着其他令人大跌眼镜的方法。由于雪地是开放的,致使这种诡计在传统密室中不可行,所以凶手也有可能利用直升机将尸体抛落密室之上,这和我在第六种中所说的凶手利用直升机逃脱相映成趣了。

传统密室即为凶手不可能从内逃脱的反锁的房间,或者是凶手连进入密室可能都没有。阻挡凶手步伐的便是人类智慧的杰作——钥匙,或是从内锁住的门窗。这对于凶手来说可真是个难题,而对于想犯下雪地密室谋杀案的人来说,这个难题则换成了如何不留下足迹的进入现场。
雪地密室
①雪地上死者并非是被谋杀的。想构成谋杀,就得排除自杀或意外而死,通常是不翼而飞的凶器。如果没有第二个人,凶器就不会不见,于是第二个人就背上凶手的嫌疑。如是自杀造成被杀假象,凶器可能是类似水或雪的物质,比如冰刀、与水相似的毒药、将雪花紧裹形成足以砸死人的雪球之类的。或假死,“尸体”在雪地上发现,但是还没有死,四周没有凶器,死者可以是在发现之后才死掉的,但是由于对其死亡时间的错误判断已经成立。
②凶手就在死者中。虽然一般只有一具尸体,但不排除多具的可能性,这就的考虑最后一个是自杀还是他杀,或自杀伪装他杀。
③凶手在现场被发现后才逃逸,却让人产生他在此前就已经逃逸的错觉。也就是说,在雪地密室被发现后,凶手依然在雪地密室中并未逃走,通常他会混在发现者的行列之中。但由于雪地很空旷难以藏匿,除非躲在尸体下,所以未有成功的。
④凶手在谋杀前就逃逸,并且制造出让人以为是在谋杀完成后逃逸的假象。也就是说,凶手可以不必亲自进入现场就可以杀人。凶手要发明更多的、更能引起混淆的杀人方法,远距离杀人易被发现,用杀人机械,但由于雪地空旷“误打误撞”式难以进行。操纵心理的杀人手法,即通过某种心理影响或俗称挑拨离间,让人自杀或自相残杀。
⑤在雪地密室被发现后才进行谋杀,让人以为谋杀发生在现场发生之前,这就和第一种诡计中的假死手法即第三种诡计有相同之处。换作传统密室,则表现为密室的门被撞开之后,有人借着黑暗杀死事先被迷昏的被害者等诸如此类的手法。要进行这种诡计,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场被发现时,除非能在第一时间杀死被害者,否则被害者的状态必须和被发现时相似。通常凶手会用安眠药等药物迷昏被害者,但因为这样会在事后被检查出来,所以有威逼利诱被害人配合的可能,或者是两个人达成某种协议,要完成类似恶作剧的把戏时,凶手趁机实施计中计,将不知底细的被害者杀死。其次需注意的是,凶手需将同其一起赶来的人支走,以便其最终杀死被害者,通常凶手会采取让对方去通知别人之类的方法。总之,把握好细节就能令证人的判断出现偏误。
⑥杀人后通过不留足迹的方法逃逸。例如直升飞机逃逸等,只要逃生的途径不碰到雪就可以。即使留下足迹,也可以考虑用另一种方法事后进行消除。如在离开现场时倒着走,并用手抹去足迹,或往足印中撒雪。还有足迹就摆在我们眼前,但却被我们忽略掉。比如凶手的足迹就混在发现者的足迹之中,或足迹上被摆放了某些我们以为理应在那里的东西。
⑦凶手在下雪时杀人逃逸,但是通过某种方法让死亡时间延至雪停——即不可能犯罪现场形成之时。这种方法中的凶手必须懂得法医学中的验尸知识。模糊死亡时间的做法虽然很多,比如毁尸灭迹,但是要让死亡时间延后就必须有某种准确而可行的方法,比如冷冻尸体。可能性低,毕竟凶手不是神,无法确切地控制下雪时间。
⑧凶手在下雪时逃逸,但是通过某种方法让死亡时间提前至没有下雪时——即不可能犯罪现场形成之时。也就是让尸体迅速腐烂。
⑨制造出凶手必然已经逃逸的假象(出于凶手需要),实则为第一、第二或第四种诡计。也就是说,凶手实际上并没有从现场逃逸,所以不会留下足迹。
⑩叙述性诡计。其实现场不是雪地密室,只不过作者利用了叙述的花招,令读者自我肯定而已。
实际上并非一个雪地密室,而是发现现场的人出于某种目的说的谎,或者进行行动上的掩盖。某人是事先计划还是临时上的起意,这点不必追究。总之这个让事件更加不可解的“某人”并非凶手本人,制造了事件中德事件。在这种由两个或多个事件所构成的事件中,凶手以及破坏凶手真正意图的人可能并非同一个人,案情也因此更加复杂。
假设雪地上并非只留有一具尸体,或者现场被白雪包围的官邸,那么凶手可以在完成一半罪行时逃逸,使其完成的罪行符合第一、第二或第四种诡计,关键是满足第九种诡计,并且通过某种方法让人错以为分两段进行的谋杀是在同一种情况下所为。比如凶手先在情况A下用相应的办法a杀人,然后当情况转变成B时,通过适用于B的方法b杀人,并让人错误地将杀人方法通通判断为a,以致相对于B情况,a方法是不可能办到的,如此雪地密室就成立了。总之,关键是要让两截独立的杀人事件变成一截连续的杀人事件。
在谋杀结束并且逃逸之后,才制造出雪地密室的形式。也就是说逃逸前,杀人现场并且非不可能情况。方法一,将尸体或者馆邸搬运到雪停、无足迹的雪地上。方法二,改变环境,在谋杀结束后,才在周围创造出空白的雪地。
谋杀并非发生在雪地密室中,也即雪地并不是第一现场。手法一,通过密道运送尸体。手法二,在现场被发现后,才将尸体送入,所以那留在雪地密室上的尸体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假人,但错误的判断已经成立。而借助随后运来的尸体,凶手成功地误导别人认为第一案发现场就在雪地中。手法三,尸体远距离送入雪地密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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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7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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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经典电影总结介绍

    “密室电影”除了给人解密的快感外,往往还能利用极端环境,揭露出人性复杂阴暗的一面,从而带来更多思考。因此,“密室电影”利用以上手段自成一派发扬光大,经典佳作层出不穷,成为该类电影至今经久不衰的原因。
    还记得不久前一款非常风靡的游戏叫作“TAKAGISM ”,中文名叫做“密室逃脱”。这款游戏的特色在于被玩家操纵的某个倒霉蛋困在一间破房子里死活也出不去,玩家需要利用推理等手段从房间内找出线索,来打开那道被无数玩家诅咒的“该死的门”。游戏一经推出便深受深受世界各地网友的喜爱,并因此掀起了一股“逃离房间热”。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同理作为另一种不同的娱乐载体——电影,也有一种类似的娱乐手段同样令观众们为之神往,这就是“密室电影”。

密室成因:悬疑独幕剧

  “密室电影”通常泛指在密闭空间内发生命案的悬疑电影,狡猾的凶犯利用诡计,杀人后成功逃脱,扩展了观众的想象空间,接着依仗严密的逻辑、精彩的推理,并逐步揭开真相。   
  不言而喻,“密室电影”的关键在于“密室”二字。密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密室即是完全封闭的房间,而广义的密室,是若命案现场并非完全密闭,仅由目击者的证言、雪地上的足迹等间接证據,来推断案发当时的现场,处於无法自由出入的状态,则可称为“准密室”。
  广义也好,狭义也罢,“密室电影”融合了二者的各自的特点,这类电影都是发生在一部完全封闭或者与世隔绝的空间中,小到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房子或者容器,大到一栋楼房。一言蔽之,就是故事的场景要锁定在特定区域内。但话又说回来,并不是所有发生在特定场景内的电影都属于“密室”电影,否则电影史上一半作品都成了密室电影。
  因此定义一部密室类电影,需要考虑诸多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一般而言,“密室电影”一般都会采用如下公式:

1、要具备一个形成密室的封闭空间;
2、密室内必须要有凶案发生;
3、密室内已装置好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
4、凶案现场的两个或几个嫌疑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秘密。

密室起源:推理编年考

  作为悬疑惊悚类电影派生出一个分支,密室类电影虽说伴随着悬疑电影的诞生而发展,但并没有一个官方或者书面的划分标准来对其进行区分,只是凭借着鲜明的特点来进行归类。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密室类电影是来源于文学,一种叫做“密室推理”的小说。
  “密室推理”小说是悬疑类小说中的正统分支,公元1841年,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说《莫尔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自美国诗人爱伦·坡(Edgar Allen Poe)笔下诞生。这件谋杀案描述一名女子被不可思议的怪力整个人塞入房间的烟囱中,房间的门、窗全部由内上锁,无法从外面开启或关闭,这篇作品开启了一种新的类型小说创作模式,同时也开启了此一类型小说一项历久不衰的创作题材。也为日后的密室电影打下了基础。
  1939年,惊悚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一部无心插柳之作《牙买加旅店》将案发现场放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之中,其中类似的情节与模式影响了后世,被日后很多密室推理逃生电影反复采用。
  1949年,法国哲学家萨特于1944年创作了一部叫做《密室》的剧本,剧中有三个鬼魂生活在同一间房子里,相互交往,但这种交往是一种互相的折磨和纠缠。只要有两个鬼魂在一起表示亲近,第三个就会过来破坏。这样的情节设置也大大激发了“密室电影”中关于所处密室中各种人物之间的联系这一设定,丰富了“密室电影”的内涵。至此之后,日本推理小说家江户川乱步的“准密室”作品以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被不断搬上银幕,“密室电影”从此发扬光大。
  就我国而言,“密室电影”的形成较晚,1988年李少红的一部《银蛇谋杀案》可以说是较早的密室电影。本片将多数场景设在电影院,但浓重的悬疑气氛,跌宕起伏剧情,也使得本片一波三折,惊悚不断。进入到新世纪,去年一部《密室之不可告人》和今年上映的《密室之不可靠岸》正式主打“密室推理”,势必将国内“密室电影”推向一个高潮。

密室快感:小空间解谜

  正如“TAKAGISM ”游戏风靡世界的原因一样,“密室电影”的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不断解谜的过程。命案的发生与密室的形成,两者在直觉上构成了逻辑的自相矛盾:凶手如何进入密室?犯罪之后又如何离开密室?这玄奇难解的问题成为“密室电影”最引人入胜的魅力之所在,而给予密室杀人一个合理的解释,也成为“密室电影”创作者们不断挑战的目标。
  
  也许是为了满足人类本能和对欲望的猎奇心理,在特定空间内上演的惊悚故事不断在挑战着观众的智商。小空间能够带来前所未有的压迫感与神秘感,封闭单位环境带来故事结构上的紧凑,严谨的逻辑推理与层层剥离的事件真相就像一场场智力猜谜游戏.令观众陷入迷宫而不辨方向,在真相大白之后不得不佩服电影工作者们丝丝入扣的分析,感叹自己思维能力的欠缺。

  而且“密室电影”除了给人解谜的快感外,往往还能利用极端环境,刻画人性与深度,从而带来更多思考,乃至感动。因此,“密室电影”利用以上手段自成一派发扬光大,经典佳作层出不穷,成为该类电影至今经久不衰的原因。

密室变种:蹊径何处辟

  电影发展至今,题材多样化日趋风行,电影史上有关密室类型的电影也不胜枚举。这些电影中都或多或少的具备了密室电影的特点,有的延续古典传统主打推理元素,有的则是淡化推理而侧重密室逃脱。无论怎样,密室类电影已经成为电影史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其独特的魅力必将引导此类电影经久不衰。本文在此将一些知名的密室电影进行分类,并且甄选出一些代表作品,不求一网打尽,只求足够个性。

一、迷离诡案类——密室凶杀

  密室凶案类电影可以说是延续了早期密室推理小说的路线,著名推理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开创了侦探小说的“乡间别墅派”,即凶杀案发生在一个特定封闭的环境中,而凶手也是几个特定关系人之一。 这种密室形式被“密室凶杀类”电影沿用至今并发扬光大。这些密室类电影的共同特点在于以密室内的凶案为主线,通过推理来引导故事的走向,具有很强的代入性和具体体验性。虽说此类电影结局无非只有一个,但是过程无不百家争鸣,招式繁多,屡试不爽。

1. 《东方快车谋杀案》

密室类型:列车
困局为哪般:一场牵连所有人的凶杀案

  东方快车不比动车组,后者才是真正的密室。而对于一辆被大雪困住无法前行的的列车那就不一样,乘客们可没有下车欣赏雪景的好心情,一起凶杀案牵连所有乘客,令他们寸步难行,而凶手就在其中,不是密室胜似密室!
  也就是说除了翘辫子那位,在座的一众人等均有嫌疑,这也正符合阿加莎小说“人人的凶手”的基调。单论《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导演西德尼·吕美特在缓慢的剧情基调中丝丝入扣的挖掘出阿加莎原著的精髓,跌宕起伏的剧情,峰回路转的情节,鲜明的人物,这些个性化十足的元素把电影塑造成一部精彩的推理电影,而由此产生的悬疑氛围更是让电影疑云密布。波罗探长严丝合缝的逻辑假设,对众多疑点结合想象力的推理情节,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毫不过时。著名演员英格丽·褒曼凭借此片中的表演第三次问鼎奥斯卡。
  作为阿加莎小说改编电影的代表作之一,《东方快车谋杀案》很好的体现了“密室”这个含义,即便是没有严丝合缝的密闭空间,但紧张的环境和细枝末节所串联出的案情,好比四周形成了一个无形的金钟罩,令人透不过气来。

2. 《牙买加客栈》

密室种类:黑店
困局为哪般:卧底警探乱入黑帮

  对于悬疑惊悚大师希区柯克来说,密室类电影是他不可不碰的题材,这部《牙买加客栈》是他离开英国前所拍的最后一部电影,气氛紧张、剌激惊险、勾人心魄的故事情节照例在片中得到体现。
  本片改编自达芙妮·杜穆里埃的同名小说,牙买加旅馆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黑店,其中鱼龙混杂,鼠辈横行。卧底警察杰姆独自深入虎穴,要逮捕屡次制造海难的匪徒头领。这是一部很怪异的希区柯克电影,根据大导演自己的说法,这是一部他其实根本就不想拍的电影。于是在希区柯克以往故事中“猜猜凶手是谁”的主线在本片中变成了“猜猜凶手是怎样杀人”。因此电影更偏向于犯罪、冒险类型。不过在这个密闭环境中展开的故事上,希区柯克开始尝试心理学推理的影像化演绎,这一点对日后很多“密室凶杀”类电影都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3. 《八面埋伏》

密室类型:孤岛一座
困局为哪般:特工演习,假戏真做
  
  密室中的凶手们往往自命不凡,所以他们所猎杀的对象从老百姓到大富翁种类不等,就连训练有素的特工都不放过。在《八面埋伏》中,一场演习变成了真刀真枪的连环谋杀,一座孤岛隔绝了与外界的联系,一场大屠杀已经上演。
  《八面埋伏》原本打算拍成一部动作大片,但是拍摄过程中经历了导演的更迭,发行公司的改头换面,最终使得本片拍到一半的时候才转型玩密室惊悚。电影照例采用了经典的悬疑推理模式,并融合了血腥与动作等时髦元素,尽管落于俗套,但精心设计的杀人手法和步步紧逼的紧张气氛令它变得格外吸引眼球。动作片出身的导演雷尼·哈林用娴熟的调度充分挖掘了电影的惊悚内涵,紧张刺激的情节和血腥的场面极富感官冲击,凶手根据同伴性格制定杀人计划的创意很不错。
  《八面埋伏》经历了上映延期和公司裁员等天灾人祸,导致本片最终以400万的北美票房惨淡收场,但在DVD市场上却获得了不错的佳绩,原因还在于屡试不爽的密室谋杀题材深得观众们的青睐,也成为密室类电影不可不提的一部作品。

4.  《风声》

密室类型:荒原孤堡
困局为哪般:抓“鬼”行动
  
  《风声》取材于著名作家麦家的同名小说,是国内精彩的谍战悬疑电影。本片也再次遵循了密室凶杀的模式,究竟五名情报人员中谁是老鬼?
  本片的悬念设置十分出色,几个人被困孤堡当中。人人都有嫌疑,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细节都能成为解开谜题的钥匙,在电影四平八稳的叙事中,事件发展由浅入深,而最大的亮点是对气氛的营造。片子的节奏把握得很好,冷峻的气息满布在深山峭壁间的呼啸风声中,大楼内部昏黄的灯光和回声连连的走廊从里到外更是散发着肃杀的格调。而对被怀疑对象采取的酷刑折磨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片中的“老鬼”自然成了大家心目中引人“瞎想”的关键,密室这种形式令本片成为谍战电影的现代经典。

5.  《湖边杀人事件》

密室类型:私立学校
困局为哪般:毁尸灭迹
   
  在一所湖边的学校中,一场凶杀案联系起了三个破碎的家庭,为了顾及学校颜面与孩子的前途,家长们决定毁尸灭迹;看似单纯的情杀事件,其实大有隐情。2004年这部由役所广司、丰川悦司等实力偶像演员同场飙戏的密室电影水准上佳。。
  本片改编自东野圭吾的小说《湖畔》,原著笔锋锐利,字里行间流露出愤世嫉俗的观点。虽然导演青山真治无法把故事呈现得如文字般一针见血,但是其影像化的紧凑感和真实感较原著则更胜一筹。片中的推理过程很像希区柯克的电影,根据个人心理的走向,结合破碎的家庭环境的影响,从正常到绝望的心理变化被演绎的淋漓尽致,而结尾更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几位主演张驰有度的表演牢牢hold住了场面,2个小时的片长丝毫没有拖沓的感觉。

6.  《犬神家族》

密室类型:犬神大屋
困局为哪般:财产纠纷
  
  一份遗嘱引发的血案,日本药王犬神佐兵卫留下的遗言成了家族争端的元凶,巨额资产的分配出现了扑朔迷离的局面,名侦探金田一耕助在推理杀人真凶的过程中,发现了犬神家谱背后所隐藏的谜团,不可想象的真相摆在他的面前...
  典型的密室凶杀类电影,一起财产纠纷案件,老爷子家族所有成员都脱不开干系。本片根据日本作家横沟正史的同名畅销小说改编,是一部情节性和趣味性都比较强的推理电影。一件件杀人案扑朔迷离,悬念迭起,不仅情节曲折惊险刺激,更揭示出日本旧式大家族的种种矛盾,具有迷人的魅力和深度。在1976年的版本中,石坂浩二扮演的私家侦探金田一耕助聪明而又显得和蔼可亲,深得日本女性的喜爱,电影也位列当年《电影旬报》十佳第五名。而2006年的电影是30周年纪念翻拍版,中老年妇女偶像石坂浩二再次出马。

二、逃出生天类——密室困兽斗

  此类电影与“TAKAGISM ”游戏类似,而其变种关键在于密室成为了牢房,受困于其中的人物需要绞尽脑汁来逃出生天。故事中往往都会有一个身在暗处的人物,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猫一样玩弄着被困的猎物。此类电影中能成功逃出密室的往往只有一个,这个机会平等地赋予所有人,因此往往会出现自相残杀的局面,当然始作俑者并非丧心病狂,他们只是循循善诱地从背后推了人性一把,让人心的阴暗摔得七零八落。

1.  《异次元杀阵》

密室类型:机关重重的立方体
求生法则:层层解谜

  1997年,一部小成本电影《异次元杀阵》在多伦多电影节上技惊四座,精巧的构思以及对人性与社会的深刻挖掘,使得本片颇为惊世骇俗,而本片对于密室的阐述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态势,高度精密且结构繁复的立方体,满布致命机关,而最后的幸运儿将要面对的是什么,留给观众自己去遐想。
   《异次元杀阵》可以说是对人类文明的一次拷问,大量的理工知识是打开密室的关键,矩阵、离散数学等现实中令人头疼的题目在电影里成了救命稻草。所以说本片是建立在人类日新月异的科技上,连无边的立方体,也是实验的产物,人类在这里变成了小白鼠。
  但电影的关键在于,如此精妙的容器中,科技的发展无法改变人性的弊端。立方体只是象征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但无法改变人类纷杂的勾心斗角与自相残杀。密室中的境遇不论多么的奇异诡怪,骇人听闻,恐怕都及不上现实生活中人性的复杂。本片还出过两部续集,讲述了立方体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样精彩,在众多“密室逃脱”类电影中,《异次元杀阵》独树一帜。

2.  《电锯惊魂》

密室类型:各种废弃的密闭空间
求生法则:杀死同伴,他人即地狱

  《电锯惊魂》迄今为止已拍到了第七集,虽说名为完结篇,但竖锯先生的杀人之路想必还会继续。这个系列之所以有如电视剧一般经久不衰,还在于它极端精巧的密室设计,其层出不穷的杀人花样和心思缜密的排局设套都让影迷大呼过瘾,将密室类电影又推向了一个高潮。
  《电锯惊魂》采用经典的“密室逃脱”方式,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在一间四周封闭的牢房中醒来,他们的命运被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如果打算在有限的时间内离开这里,那么代价基本上就是建立在他人被杀死的基础上。《电锯惊魂》的绝妙之处就在于不但遵循了此类电影“两个或者多个只能活一个”的定律,更是采用“连锁反应”的方式,将自己的命运与他人放在一个道德的天平之上。出口就在眼前,但打破身上枷锁的密匙则在对方身上或者体内。开膛、肢解、血肉横飞比比皆是,让人叹为观止的各种死法,还有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竖锯先生和他怪异的人偶面具,这一切构成了一副诡异血腥的刺激世界,令人疯狂,歇斯底里。

3.  《九人禁闭室》

密室类型:装满摄像头和生活用品的房间
求生法则:阶级残杀
   
  本片是《大逃杀》与《电锯惊魂》的结合体,不算经典,但很有特色。9个表面上毫不相关的陌生男女被绑架到一间房子里,他们之中有警察、神父、网球明星、服装设计师、舞蹈演员、假释期间的女罪犯、作曲家夫妇,还有一位黑人。这些人必须展开了一场相互残杀的赌命游戏,而最终的获胜者将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巨款。
  《九人禁闭室》的最大特点就是片中9位主人公代表了社会各阶层,封闭的建筑物基本上等同于一个小型社会。而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中,缩小的空间也无限放大了人性中阴暗面,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明争暗斗被暴露无疑。尽管起初大家都在警察叔叔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寻找出路,不但避免了自相残杀,甚至歌舞升平,但无功而返后,不安的苗头开始涌现,歇斯底里的杀戮游戏终于开始。电影通篇给人一种绝望的气息,用最极端的方式,一步一步的揭开了人类虚伪的面纱,从齐心到互杀,在绝望的密室中拷问人性,答案只有一个。

4.  《终极面试》

密室类型:全封闭考场
求生法则:答出变态考卷
  
  英国电影向来充满了现实的庞杂,就连密室电影也不例外。在一间不到20平米的房间中,胜利者只有一位,但优胜劣汰的手段不是自相残杀,而是考试!而这个看上去稀松平常的手段却在英国独特的凝重、冷冽下变成了一场饶有趣味的残酷面试,其中关于人性的反思一点也不比同类强调感官刺激的电影差。
  一家神秘的大企业招聘人才,8位精英人士过关斩将杀到最后面试阶段,他们需要回答试卷上的一个问题,答对者才能过关,资格只有一名,但最终8个人却发现面前的试卷只有一张白纸。于是,考试成了不折不扣的附属产物,几个人勾心斗角,采用不同手段诱导同伴进行撕毁试卷等违反考试条例的行为,甚至采用暴力方法逼迫他人退出。当然,电影的最终胜利者依靠智慧和极富竞争力的手段完成了测试,这次另类面试却不经意间暴露了人性丑恶的一面。

5.  《极限空间》
密室类型:四周不断压缩的机械房间
求生法则:智力测验,解出数学谜题

  西班牙电影总给人一种很别样的感受,包括他们出产的恐怖片也是如此。虽说《极限空间》的故事结构与那些一味追求血腥刺激的好莱坞惊悚片大同小异,但电影最终成型却是一部没有血腥、没有特效,只有谜团环环相扣的悬疑片。《极限空间》没有成为西班牙版的《电锯惊魂》,反倒有点像简化去腥版的《异次元杀阵》。
  故事讲述了几位数学家被邀请到一间密室。他们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解答谜题,否则会被不断收缩的密室墙壁挤压而死。片中最大的亮点并非不断收缩的房间,而是很多类似于“脑筋急转弯”的数学谜题,而电影最终的结果也和“哥德巴赫猜想”相挂钩,可以说本片中的密室是文科生的噩梦,理科生的舞台。

6. 《死亡实验》
密室类型:实验监狱
求生法则:限时测验,到期自动解封
   
  本片以1971年美国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为基础,根据马里奥·乔丹努的小说《黑盒子》改编。描述德国某研究院进行仿真监狱实验:20个应征男子分别担任狱卒和囚犯,历时两周,酬金是4000块。期间禁止使用暴力,有研究小组监察双方的“人性反应”。
  如果仅仅是一场游戏的话,这场请君入瓮的密室考验将会在轻松的氛围中结束。但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样简单,入戏太深的狱卒充分利用手中的真实权力对假扮的犯人进行非暴力手段压榨,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遭遇被发泄到这群无辜的实验品身上。也许这场实验达到了应有的目的,人性罪恶的一面被赤裸裸的暴露在这铜墙铁壁之中。《死亡实验》以实验为目的而创造的密室给很多人的罪恶赋予了合法性,但人不能期待扮演造物者的角色。

7. 《玩命记忆》

密室类型:破旧仓库
求生法则:找回记忆
   
  本片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没有凶杀,没有尸体,这里的密室只是一个被反锁的破旧仓库,但里面的所有人却诚惶诚恐,因为他们的身份不是绑匪,就是人质,而他们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失忆”。眼看绑匪头目正赶过来准备撕票,到底孰敌孰,在有限的时间内,《玩命记忆》悬念迭起。
  电影关于绑匪和人质的身份猜测贯穿始终,在幽闭空间五个人的关系扑朔迷离,由于没有特别扎眼的明星脸存在,所有的悬念被均等地分配给所有在场人士,紧张刺激的剧情随着记忆逐渐恢复而变得越来越惊心动魄。《玩命记忆》的节奏很快,几乎不留给观众猜想的时间,使得电影最终亦步亦趋地被引向一个终点,而当真相浮出水面之后,善恶的定义在此变得极为模糊。虽说本片的剧情设置与同类电影相比并无出彩之处,但《玩命记忆》集合了失忆和密室两大时髦的悬疑元素,也算包装出了一部精彩的惊悚电影。

三、异体入侵类——超自然混搭

  这类电影大多是发生在与外界失去联系的集体生活场所,由于外在超自然势力的渗入,往往会导致相互猜忌的局面,常见于科幻或灵异类电影。
  
1.  《怪形》  

密室类型:极地科学站
不速之客:外星寄生体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怪形》中很多部分像极了“密室凶杀”电影的套路,比如将几个人绑在一起检验他们谁被外星人附体的情节充满了变数,极富剧情张力。但本片总体上还是以血性刺激为主,约翰·卡朋特最好的恐怖片之一。
  封闭的极地环境造就了一个天然的密室,可外星人哪管你天气好坏,怪物采用寄生的方式混入人类之间,让考察站所有成员人人自危。冰天雪地让他们无路可逃,也就别想着逃出生天这样的美事了,只有采用最原始的方式——武力解决。《怪形》中外星人模仿人类时的形状可怖,化妆特效即使在今天来看也毫不过时。而电影的故事结构也是采用标准的密室模式,紧张的剧情和悬疑气氛贯彻始终,也让人吓出一身冷汗。密室在片中的作用就是为了阻隔与外界的联系,为电影带来压迫感十足的绝望色彩。

2.  《撕裂地平线》  
密室类型:“地平线”号太空船
不速之客:异次元生命
  
  素有“电玩导演”之称的保罗·安德森在1997年的电影《撕裂地平线》中,有意无意的蹚了密室电影的浑水。在外太空孤零零的“地平线”号宛若一座巨大的密室,来自外太空的异物让这座庞然大物成了吞噬一切的生命体,连接不同空间的引擎变成了它的心脏,精神崩溃的科学家则成为了代其行刑的刽子手。
  这部电影有点像《异形》,巨大的太空船灯光全灭时好比一座阴森森的鬼屋,它唤醒了包括所有船员在内的入侵者们充满罪孽的幻觉,电影中运用了大量“虫洞”和异次元等外壳来进行包装,使得本片成为一部具备恐怖片性质的科幻B级片。

3.  《电梯里的恶魔》  

密室类型:电梯
不速之客:魔鬼
  
  这次的凶手不是人类,而是玩暗战的魔鬼。片中五人受困于电梯中动弹不得,先是其中一人遭受袭击,其后猜疑、争斗相伴而生……究竟是谁挑起的争端?这五人中究竟谁是伪装成人类的恶魔?
  《电梯里的恶魔》倒不如拍成一部悬念凶杀电影,勾心斗角与互相猜疑再次唱了主调,被困的五个人表面上都是普通乘客,但实际上各自身手不凡,电影也是一点一点揭露出每个人的本质。起码密室题材电影精彩的故事不会让观众觉得枯燥,但是宗教色彩过于浓重的的结尾反而让本片的密室效果被淡化,变得乏善可陈。用魔鬼来揭露每个人心中的阴暗面的手段不太高明,好歹有令人回味的过程扔本片仍旧是一部合格的密室电影,利用魔鬼来鉴定人品如何,实在让鬼都有些为难。


暴风雪山庄,是常用在推理类文学或影视作品中的一种模式,又称“孤岛模式”,是指一群人聚集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内,比如一个因为暴风雪而与世隔绝的山庄,或是密室、孤岛等等,由于特殊情况而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络,所有人都暂时无法离开这个环境,而与此同时,众人中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几个成员先后离奇死亡,那么凶手就在这些人中间,侦探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进行有限度的搜查和推理。
“暴风雪山庄”模式具有封闭、孤立的特点,在案件发生之后,外部干预(如警察)短时间内无法介入,且封闭环境内的条件比较有限,很多高端技术(如指纹识别等)无法使用,破案只能依靠纯粹的推理。
对于凶手而言,外部无法介入是一个优势,而且在封闭状态下也不必担心自己的目标会逃跑,成员相继遇害会在众人中产生越来越大的恐惧,而自己又可以装作害怕死亡的受害者之一,但同时,凶手自身也无法逃脱,一旦孤立状态被解除,凶手自然会被限定在活着的人当中,而每当一个成员遇害之后,就意味着嫌疑人的范围被缩小,幸存的人也会进一步提高警觉。
“暴风雪山庄”模式下,第一个成员死后,恐惧就开始在人群中蔓延,其中几个人会同时具备作案嫌疑,但每个人又都可以找到理由给自己开脱,就在破案推理的过程中,又会有人再次遇害,甚至有时遇害者就是刚刚还最有嫌疑的人,成员的相继死去会让当事者互相之间产生怀疑和猜忌,信任被逐渐打破,往日里最熟悉的朋友或搭档都开始被重新审视,随着事件的深入,遇害的人越来越多,矛盾被一点点集中到少数人的身上。
“暴风雪山庄”模式下,凶手逃避罪行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杀掉所有人;在短时间内杀害所有的成员,处理掉尸体,自己趁机逃离,并装出案件与自己毫无关联的样子。
2,不进入网中;即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没有进入“暴风雪山庄”,或是让大家以为他在中途离开了,有时甚至凶手可以使用特殊的手段在“暴风雪山庄”和外界之间自由往来。
3,佯装软弱;用外表掩饰自己的罪恶,让自己看起来无辜、可怜,还积极参与破案调查,甚至会在必要时做出部分牺牲,使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受害,让自己逃脱罪名。
4,搭便车;即凶手本不是他,但是趁着真的凶手在犯罪的时候,自己出于某种考虑模仿着真凶的手法犯下新的案件,而让真凶承担所有的罪责。

暴风雪山庄推理小说推荐,先来简单介绍下暴风雪山庄这类推理小说模式。
暴风雪山庄,是属于古典推理或者本格推理的一种写作模式,顾名思义,就是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中,由于一些人为因素或天气状况导致在这个空间中活动的人群与外界隔离,在这期间发生了杀人事件,而凶手也正好在众人之中。而且,在发生凶案后,侦探在现代刑侦技术因为与外界隔离的关系无法介入的情况下,按照杀人现场及各人的调查结果进行推理,最终破案。所以,暴风雪山庄模式也称作是孤岛模式。
这个模式的推理小说,其看点在于经常与模仿杀人、童谣杀人、密室杀人等多种模式结合在一起,且多为连续杀人。因为犯罪的复杂性,使得推理过程紧凑并且精彩,结局有时又出人意外,让读者大呼过瘾。但是缺点就在于,这种模式在现实生活中,付之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小,存在一定的偶然性。

现在就来简单推荐下这类作品中的优秀之作(推荐作者排名不分先后):
在各位的推荐书目中,有一个名字出现的频率很高:那就是日本的绫辻行人,特别是他最为著名的馆系列。铁的泉在他的推荐书目中将所有的馆系列作品都纳入其中:“新本格派旗手绫辻行人笔下的‘馆系列’可以用这几个词来概括,与世隔绝的馆式建筑,必存密道的推理漏洞,以及举世闻名的叙诡,所以暴风雪山庄模式倒是其次了。”而馆系列中,最具代表性的又是红晓微推荐的《十角馆杀人预告》,她的推荐语这样写道:“作为馆系列的十角馆还是非常诚意的致敬作,震撼感绝对属于馆系列的上等作(个人认为仅次于黑暗馆),其中悬疑气氛的制造还是很强的,虽然这段时间的作品一直被诟病文笔不行,但是到了馆系列的后半段,文笔真是日益成熟,悬疑制造也是信手拈来。”由此,可见这位作者的魅力。当然,他的作品也不再仅仅只是拘泥于这个系列,一些非系列的作品,同样精彩,比如由popdian推荐的《雾越邸杀人事件》:“发现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很多使用暴风雪山庄模式的作品都喜欢同时利用模仿杀人诡计。本书也是一篇这样的作品。而且绫辻行人在本书中,更是借其中一名角色的口,做出了一份‘暴风雪山庄讲义’。”当然,还有绫辻行人的杀人方程式系列中的《尸体长发之谜》也属于暴风雨山庄模式,只是不及之前推荐的几本那么精彩。

另一位推荐频率非常高的日系推理作者是北山猛邦,他的“城”系列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铁的泉在推荐语中这样说:“北山猛邦是个很矛盾的作家,小说中的各种架空结构无疑说明了他泛80后作家的锐意创新之心,但他在对物理诡计与叙述性诡计的处理上则又失去了更多的勇气。四本城系列基本上都属于暴风雪山庄模式,密闭环境,连续杀人,解答偶尔给力。单从幻想性上说,推荐《琉璃城》。”相对地,红晓微却更推崇《爱丽丝镜城杀人事件》:“城系列都算很重口味了,不过最让我震撼的还是这个爱丽丝了,这本无人生还得还蛮彻底的,但是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还是最后那个冲击点吧?这种封闭的模式的确集中了故事情节,也激化人物矛盾,也为最后的一击做足了噱头。但是其实我还是想摔书的,基本看北山的都想摔书,可是确实还有那么一点意思,也确实写得很隐蔽很震撼很特别,总之比起读一本平平淡淡的小说,我还是更愿意读这样一本可以骂骂坑爹的特别的小说的。”总之,北山猛邦的“城”系列,秉持着“机械+悬念+叙述”的整体特点,作为暴风雪山庄的作品,拿来一读,也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另外,说几句题外话:前两天看见有朋友提出要求推荐叙述性诡计作品,这里想要一并推荐下。其实,绫辻行人的馆系列、北山猛邦的《爱丽丝镜城杀人事件》以及《断头台城杀人事件》都是叙述性诡计的作品,而且都算得上乘,值得一读。

要说到本格,就不得不提一位优秀的日本推理小说作家:横沟正史。他的众多本格类小说结构鲜明,语言风趣,逻辑严密,都是很多读者的最初阅读的选择。特别是《狱门岛》。popdian说:“《狱门岛》是横沟正史的代表作之一,集合了暴风雪山庄与模仿杀人为一体,本书中横沟充分发挥了他制造恐怖的天分。整本书都沉浸在疯狂的气氛中,而金田一耕助的推理也是可圈可点。”铁的泉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愿:“很多人将《狱门岛》视为横沟正史的第一代表作,我也不例外。封闭的海上孤岛,三兄妹连续被杀,童谣杀人,极其恐怖的气氛描写,菊花与刀式的血色美学,致敬《无人生还》的绝顶之作,精彩不容错过。”可见,《狱门岛》在众多推理读者心中的地位之高。特别推荐。

金田一耕助的表现如此优秀,那么他的孙子呢?当然也是一位不输于爷爷的名侦探了。这部由金成阳三郎和天树征丸担任原案的推理动漫作品,一直因为诡异的故事情节,严密的逻辑推理,受到大家欢迎。而后,天树征丸又撰写了几本以少年金田一为主角的相关小说,可读性也是十分高的。在这里,铁的泉和红晓微就都推荐了他的《电脑山庄杀人事件》,红晓微还特地写下了自己的阅读感受:“这篇电脑山庄其实篇幅不长,但是仅靠一个核心诡计就撑起整个推理还是很赞的,而且这篇的寻找犯罪动机也算比较有意思,不过具体来说和标题电脑没什么关系,只是利用到网络而已。”其实,本作的亮点颇多:“案中案”模式、作为故事背景的完美犯罪、类似于叙述性诡计的核心诡计,单从这三点就足以证明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对于这条推荐,最开心的就属推理之门某位大力推广少年金田一的网友了,他也想借用这块宝地特别推荐另一本少年金田一系列的小说:《鬼火岛杀人事件》。他在评语中这样说道:“怪谈加上学院类生活引发的惨剧一直是少年金田一的特色,《鬼火岛》也不例外。匙孔中看见的上吊的人,又突然消失,让这本暴风雪山庄类的推理小说更添一份恐怖色彩。当然,亮点还在结局,当你自以为锁定目标,确定凶手的时候,结果却是大大地出乎意料。”

如果问,现在国内最炙手可热的两位日本推理小说作家是谁?那毋庸置疑,当属东野圭吾与岛田庄司莫属了。一位是以社会题材推理小说为主,一位是坚持本格推理的创作。铁的泉就各推荐了一本他们在暴风雪山庄模式中的佳作:“《雪地杀机》,作者东野圭吾,本书是东野的初期作品,在致敬《无人生还》的基础上,有了一个很独特的创新,可以勉强将它命名为‘逆暴风雪山庄模式’,所以跟同样是早期的《白马山庄杀人事件》、《回廊亭杀人事件》等比起来更为突出;《斜屋犯罪》,作者岛田庄司,现在看来,本书对暴风雪山庄模式的贡献简直是不值一哂,因为它那众多不可能犯罪的光芒以及对馆式系列作品和新本格浪潮的启迪实在是有够耀眼,所以它是我心目中的岛田早期四神作之一。”

西村京太郎的代表作通常都是交通工具及观光胜地做为推理小说的情节,特别是他的铁道推理,最喜欢运用火车时刻表。其实他也写过本格推理小说。这次就由popdian和铁的泉共同推荐了他的两本作品,分别是《七个证人》和《双曲线杀人案》。popdian在给这两部小说的推荐语中这样写道:“《双曲线杀人事件》,由一件发生在城市中的双胞胎抢劫案以及一件暴风雪山庄模式的连环杀人案组成的。西村京太郎放弃了拿手的时刻表诡计,挑战双生子诡计和暴风雪山庄,并且得到了成功!”“《七个证人》,十津川系列,同样没有列车时刻表,为了证实一年前的一桩杀人案件,七个当时的证人被人绑架到一座孤岛上。本书中十津川要一个人探查一年前的案件真相以及发生在岛上的连环杀人案。本书几乎是由推理堆积而成的,读起来十分过瘾!”

与西村京太郎不同,森博嗣的作品多以科学、数学等为主题,故事的基础是确实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科学,因此,他的推理小说也被称为“理科推理”。铁的泉就在推荐中这样写道:“推荐《全部成为F》、《永劫回归》。森博嗣的‘犀川&萌绘’系列基本上都属于暴风雪山庄模式,但他更突出的是对密室的运用和理系推理旋风。”而显然,红晓微明显就是森博嗣的粉丝,精选了他的两个系列中最喜欢的一部作了介绍:“《永劫回归》,S&M系列。《永劫回归》在S&M系列中的地位绝对是相当特别的,首先台风过境成为标准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紧接着就出现两个尸体和两个密室,不过和恩田陆同样有着自我风格的森博嗣处理这种应该比较重口味的东西时,在大量哲学探讨和案件探讨过程中,黑暗感顿时减轻不少。不过森老师显然对暴风雪山庄的封闭性有着更深层的理解,于是我们惊讶的发现结局竟然那么让人惊讶,而且而且,老师的伏笔埋得也太深了,深到不仅仅是这一本书哦。”“《戀戀蓮步的演練》,V系列。这本相对来说要轻口味很多,因为事件不够多,死人不够多啦,只有枪击跳海和自画像丢失的事件,不过这也是森博嗣比较仁慈的地方,基本他的小说很少有死一大片人的。作为V系列海陆空三部曲之一,这本在后半段的惊喜还是蛮多的,而且这也是一本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页的小说。”

其他日系暴风雨山庄模式的推理小说推荐如下(因为比较散,难以归纳,就不一一介绍了):

《铁鼠之槛》  作者:京极夏彦  铁鼠可以说是百鬼夜行系列里最特别的一本了。与以往大幅度的空间跨度不同,这次的事件全部集中在暴风雪围绕的一座寺庙之中。本书中京极堂对于日本禅宗历史进行了介绍与分析。而最终的结果也十分意外。本书的亮点是榎木津礼二郎,这家伙真是越来越讨人喜欢了啊!
《沉向麥海的果實》  作者:恩田陆(三月的红色深渊系列)  被沼泽湿地包围,与外界隔绝的奇妙三月之国里,出现了可怕的尸体,也有人接连无故失踪,然后火灾、降灵会、密室、YESNO游戏纷纷上演,总之暴风雪山庄该有的元素全有了,可是大概是因为作者小清新的风格,明明看事件发展过程足够重口味,可是恩田式的故事还是太过青春校园了,总之没有那么黑暗,结局也还算不错。
《孤岛馆杀人事件》  作者:青木吾郎(樱神父事件簿系列)  看名字就知道是暴风雪山庄了,而且是绝对的致敬作,因为除了孤岛还有童谣,渲染悬疑气氛上也非常得靠近阿婆的重口味,总之故事是说围绕在双胞胎***周围的几名男女被邀请到一座孤岛,然后主人都还没有露面的情况下,客人就开始一个个死去。这本非常本格,也非常公平,还出现了挑战读者的环节,推理的切入点也很棒,总之如果要推荐最彻底的《无人生还》致敬作,这本是绝对够格的,而且要比《无人生还》更本格哦。
有栖川有栖“江神二郎”系列《孤岛之谜》、《月光游戏》、《双头恶魔》,“火村英生”系列《第46号密室》、《乱鸦之岛》。虽然我很难认同有栖川“日本的EQ”头衔,但他算得上是灵光偶有闪现的作家。比如《乱鸦之岛》就既致敬了阿婆的《无人生还》,还采取了埃勒里·奎因的逻辑演绎,顺便缅怀一下爱伦·坡的《乌鸦》,是孤岛模式的习作。
《人格转移杀人》,作者西泽保彦。在一个架空世界观下的密闭环境里,人格可以脱离肉体随意寄身他人,但既要促使自己的灵魂存活,还得保证肉体不被杀戮。杀人事件发生了,凶手的人格到底是谁的?所以本书的科幻推理性几乎就要掩盖住它的暴风雪山庄设定了。当然,西泽向来对动机和背景不看重,密闭环境下的连续杀人也许都是无心插柳之举,他重视的是怎样自圆其说而已。
《算计》,作者米泽穗信。“生存游戏”式的游戏之作,在暴风雪山庄模式的规则上有很大的创新,因此褒贬不一,毁誉参半。
《恐怖的人狼城》,作者二阶堂黎人。目前世界最长的推理小说实际上也能划入暴风雪山庄的类型。人狼传说,幽灵古堡,血腥屠戮,女性侦探。
石持浅海《爱尔兰蔷薇》、《紧闭的门扉》。前作民族浪漫风情浓厚,后作是不折不扣的暴风雪山庄模式。
贵志佑介《深红色的迷宫》,与《算计》类似的暴风雪山庄模式“动漫脚本”。
《二重身宫》,作者雾舍巧。轻推理小说,致敬《斜屋犯罪》的暴风雪山庄模式。喜欢的人很喜欢,讨厌的人很讨厌。对我而言,文风难以接受。
《黑桃A的血咒》,作者鲇川哲也。本格推理很是精彩,扑克牌的设定近于暗号推理,属于开放式的暴风雪山庄(有外人进来,有人外出)。
《圣诞节的恐怖分子》,作者佐藤友哉。本书可以看做作者本人的吐槽作,当然暴风雪山庄桥段还是很精彩的。

介绍完日系暴风雪山庄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欧美的。

首先要推荐的自然是黄金时代的三大家之一、被誉为“侦探小说女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这是因为,她的《无人生还》被誉为“暴风雪山庄的模板”。popdian在推荐词中激动地说:“ 暴风雪山庄成型之作。阿婆名扬天下的作品!同时也是童谣谋杀案的经典作品!”而铁的泉也是对这部经典之作大加赞赏:“真正将暴风雪山庄类型的精彩展现给世人的当属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它是世所公认的暴风雪山庄模式、被后人模仿无数的滥觞之作,同时也是童谣杀人的典范。”关于阿婆的孤岛式小说,还有一本也是中国读者非常熟悉的,那就是《阳光下的罪恶》。popdian这样评价它:“阿婆的经典作品。其中的诡计现在已经是被用过很多次的经典了。本书中包含了大量阿婆作品的特征。”当然,在阿婆的推理小说世界里,不单单只有孤岛,还有在水上航行的豪华游轮,有通往东方的列车。popdian同样推荐了这么两本属于暴风雪山庄模式的变种:“《尼罗河上的惨案》,相信本书不用太多的介绍。船上的谋杀案,属于暴风雪山庄的变形模式。阿婆的这本书已经成为经典了,我当年就是看了本书改变的电影后,疯狂的爱上了推理!《东方快车谋杀案》,又是一本阿婆的经典之作。发生在行进中的列车上杀人事件。暴风雪山庄的变形模式。结局相当震撼!”
那么另两位“三大家”有没有这个模式的小说呢?一定有。约翰·狄克森·卡尔被誉为“密室之王”,是公认的古典推理黄金时期伟大作家之一,作品多以密室杀人和不可能犯罪为重点的古典推理小说。popdian和铁的泉就分别推荐了他们自己心目中优秀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的作品。popdian推荐了《九因死成十》:“同样是发生在船上的杀人事件,但是与阿婆满篇浪漫的元素不同,卡尔则塑造了一个诡异的事件。而且这艘船即是暴风雪山庄,又具有密室的功效,可谓是一箭双雕。其中的亮点是一个关于指纹的诡计,十分震撼!”而铁的泉似乎更倾向于《独角兽谋杀案》:“某先生独自走下楼梯,身周并无旁人,但他却突然用手紧捂额头,继而滚落坠地。众人近前察看,惊见其额头上血流如注,双眉间有个深深的洞,就像是被独角兽的角给刺穿了——当然独角兽什么的神兽异物自然不能当真,但这是H.M.系列中较为精彩的暴风雪山庄模式小说了。而且密室不是重点,手法以及凶器才是噱头。”对于开创“挑战读者”模式的埃勒里·奎因,popdian和铁的泉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暹罗连体人之谜》。popdian的评语是这样的:“奎因的国名系列中少见的暴风雪山庄模式。也是最早出现暴风雪山庄模式的作品。故事性在国名系列中属于上乘。其中的亮点是对死亡遗言的推理,以及当老奎因探长遇险时展现出来的父子情深!”而铁的泉则简短地介绍了这部小说的内容:“故事发生在一座孤山上,森林大火正在往山顶侵吞,奎因父子爬行在山上,觉得无助、疑惑,在最终找到临时的避难所后,又遇上了一起离奇的凶杀案:避难所的主人死在书房中,凶手无疑就在避难所中他们这一群身处不平常境地的人之中。但是这本小说中,只是存在封闭的先决条件和暴风雪山庄的紧张氛围,却并未发生连续杀人事件,故并不算该类型的成熟之作。”
继卡尔之后专注于不可能犯罪的作家之中,最出色的就要数“古典推理小说最后的捍卫者”保罗·霍尔特了。他的小说遵循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的解谜推理笔法,是“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的公认接班人。popdian和铁的泉也共同推荐了霍尔特作品中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的作品《隐形圈》。popdian说:“霍尔特根据亚瑟王的传说写出的作品。既是密室杀人,也是暴风雪山庄模式。故事中对于亚瑟王的传说描写的十分详细。”铁的泉则更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我觉得这是一定程度上的历史推理小说(因为亚瑟王情节玩得太多了),虽然包裹着暴风雪山庄的外衣。卡在石中的宝剑如何能杀死一个密室中的人?死去的亚瑟王竟能身穿披风复活?总体来说,霍尔特的哥特气氛运用得中规中矩,诡计本格,差强人意。”
黑克·塔伯特这位才子一生只写过两部长篇推理小说,其中的《地狱之缘》则是侦探小说史上的一部杰作,同样的,也是一本暴风雪山庄模式的小说。铁的泉在他的评语中这样写道:“本书更为人所知的,是它在密室推理书单中的地位以及不可能犯罪花园中的一朵奇葩,但事实上它描写的环境是属于暴风雪山庄范畴的,虽然在死亡人数上确实有点和连续杀人沾不上边。”
看完日本、欧美地区的暴风雪山庄,咱们再来看看中国的。虽然中国在原创推理小说的发展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不乏一些好的作品,深受广大读者喜爱。周浩晖的作品就有不少很受欢迎。由popdian和铁的泉推荐的原创作品中就有他的影子,分别是《凶画》和《鬼望坡》。铁的泉这样强调这两篇作品的可读性:“《凶画》是得奖作,《鬼望坡》是分水岭,同属暴风雪山庄范畴,却极其精彩,尤其是《鬼望坡》值得再三推敲咀嚼。”popdian却如此定义:“《凶画》是‘罗飞系列’的第一弹,虽然那时候的周浩晖还是和他笔下的罗飞一样有些生涩,但是已经展现了其强大实力的一角。《鬼望坡》则明显可以看到周浩晖与罗飞的成长。作为发生在孤岛上的连环杀人事件,本书的故事结局十分感人!”
广义的推理小说包含了很多新兴类型,比如,科幻推理、奇幻推理等等。武侠推理也作为新形式的推理小说模式受到追捧。popdian就介绍了中国新派武侠小说家杨叛的一部武侠推理作品《死香煞》:“这本《死香煞》是‘云寄桑系列’其中的第一部,也是一部暴风雪山庄模式的作品。作者很好的把武侠与推理结合在一起,诡计也十分新颖,同时喜欢武侠和推理的朋友不可错过的佳作。”
台湾地区的原创推理作品起步相对较早,出现了很多优秀的推理小说作家,林斯谚也是其中比较有人气的一位。铁的泉推荐了他的两本小说:《冰镜庄》和《雨夜庄》。不过,似乎更多的是失望:“当时技惊四座的暴风雪山庄代表作如今看来似乎还没达到神作、里程碑作品的地步,而且林斯谚的文笔比较啰嗦。”但是,作为支持原创考虑,还是非常值得拿来阅读的。

推荐几部另类的暴风雪山庄
     文/暗夜花儿开

原本打算挑几部流行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的推理小说推荐一下,比如说介绍一下阿加莎的《无人生还》,或是挑一些绫辻行人、金田一漫画什么的。可考虑来去,我所列举的这些小说即使并非铁杆的推理迷也已经耳熟能详,再过多推荐,反而有些老生常谈。
这里向大家介绍几本另类的“暴风雪山庄”,这里并非以推理小说中常见的“解谜”或是“诡计”为重,倒有些揭露现实社会弊端的意味,可算得上是社会派的“暴风雪山庄”。

1.松本清张《神与野兽之日》(大陆以《末日来临》之名出版)

太平洋自由条约组织Z国发射了数枚核弹,由于发生了误射问题,意想不到的核弹正朝着日本的首都东京射来。时间还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当市民得知这个消息时,这个世界混乱了。
虽然说这部作品做了一个科幻的设定,但所反映的却是社会现实,完全是写实的描写。只是将原来发生在正常世界的社会现实,在这种极端的条件下作者描写的一幅世间百态的浮世绘。
总理大臣虽然在担心着民众的安危,可更多的还是想着自己的仕途,如何在混乱的局面下保住自己的地位。东京的市民则随着末日时刻的来临,呈现出不同的表现。有些人选择了自杀,有些人发疯了,有些人为了自己的能够活下来完全不顾他人死活,有些人完全丧失了人性,变成了“野兽”,只有很少的人静待着末日的来临。虽然仅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现实世界完全变成了人间地狱,人心的异变比真正的核弹爆裂产生的破坏还要巨大。
在结局处,作者两次逆转,将小说推向高潮。这样的处理,让读者产生想象的余韵,着实黑色了一把,堪称绝妙之笔。同时,这部小说也是社会派推理大师难得一见的SF之作。

2.西村寿行《魔牙》(又译为《恶魔之牙》)

在暴风雨之夜,20名不同的男女聚在山间的温泉旅馆里。这些人中有警察、逃犯、教授、检察官、猎人、新婚夫妇等。而在这即将快要被暴风雨冲塌的旅馆里,外面又有狼群环视。且问他们又有几人可以平安脱险?
作者一开始便设定了这样一个极端的环境,而这样的设定,恰恰将人性的自私与丑恶呈现在了读者面前,让人难以承认人心竟然可以丑恶到这种地步。在作者的笔下,所描写的“现实”,比松本清张、森村诚一的更加残酷,读来也有一种阴冷、压抑的气氛。也正是这种***裸的现实性,才更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笔力犹如利剑一样直刺人心。
作者讲故事的水平很高,一开篇便吸引住读者的目光,非要一口读完不可。另外,作者对于动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

3.东野圭吾《异变13秒》

黑洞的巨大能源波袭击地球,在这异变13秒之内,一对警察兄弟、一对老夫妇、一对母女、一对公司老板及下属等13人被卷入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异世界。这里是东京街头,却除了他们再无别人。13个人形成一个小团体互相支援,试图找出方向。在暴雨、地震频发,物资又不断减少之下,冲突与裂痕也不断扩大。他们是否可以平安逃脱这个异世界?且看作者给予我们一个怎样的结局?
这是一部关于“绝境求生”的小说。此种类型的小说多为灾难、科幻故事,讲述的是一群人被逼到绝境下的种种思想、言行等等。很多作家都有过类似的创作,比如说上面提到的松本清张和西村寿行的小说。东野的这部小说利用宇宙物理、数学构建了一个废墟东京,而被作者“选中”的13人就在这样的一座死城里求生。其中也发生了很多冒险、温情的事件。不过,其深刻性却比上面提到的两位“轻”了很多,也比西村寿行的《魔牙》“纯净”了不少。总体来看,这部书算是东野的一般之作,不是很精彩,但也不会很差。

4.黑武洋《肃清之门》

痛失爱女的女教师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对其所在问题班班上的极恶的学生进行绑架与制裁。对于企图反抗的学生,一一举出其所犯下的重大罪行,并毫不留情地予以处决。而在女教师制裁学生的同时,东京的警方也派出了精锐部队企图拯救人质。这样,女教师一边制裁着学生,同时也要与教室之外的警察斗智斗力。
全书弥漫着一股血腥、阴冷之气,比女教师杀人更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是众生的冷漠与社会的异变。本身这种斗智的小说就十分吸引人,再加之作者借由血腥暴力的故事,让人重新反省现如今教育制度下的诸多缺失,并对冷漠、自私的社会做出无情的讽刺与批判,更增加了这部小说的厚重感。

5.高见广春《大逃杀》
作者设定了一个大东亚共和国,在这个国家里,运用国家的权力来让高中生自相残杀。将两个班四十多名高中生放逐到一个小岛上,每人随机分发武器,让他们自相残杀,直至剩下最后一人,游戏才会终止。
《肃清之门》是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对立,而在《大逃杀》里,完全是学生之间的互相残杀。在生与死的面前,原来的友情已完全不在,为了生存下去而不择手段,每个人都展开了疯狂的杀戮。
这部小说还被拍成了同名电影,买不到书的同学们可以找电影来看(虽说小说更精彩一些),感受一下那种残酷、阴冷、血腥的气氛。至于大家能从这部作品中体会出什么样的意义,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

6.森村诚一《恐怖的骨骼》(大陆以《恐怖之谷》之名出版)

日本纪尾井财团的首席董事亿万富翁椎名因患绝症,在临死前他的两个女儿坐着私人直升飞机去看望老父亲,却不幸飞机出了事故,坠落在了恐怖的幻谷。两个女儿的未婚夫瞒着椎名,暗中心怀鬼胎,各率人马前往幻谷。
在营救过程中,营救队和生还者一同逃离幻谷,却接连发生杀人事件,同行的人接连死去。凶手是谁?目的是什么?就像是幻谷中的迷雾一样让人无法分清事件的真相。他们不但要与恐怖而又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还要时时提防身边的敌人。
此时的幻谷,已不再是现实意义上的“幻谷”,而上升至象征意义上的“幻谷”。在这个幻谷里,人性、理智、生命、情爱都已抛到了脑后,在生命、利益受到损害时,至亲的人之间也举起了杀人的屠刀。这种人性的罪恶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互相斗争、互相陷害,各方都得到了悲惨的下场。然而笑到最后的却是那个意想不到的人。
小说的前半部大部分都在讲众人是如何从幻谷中逃生,之后作者为读者揭露事件的真相。真相每揭露一层,我们的震惊就多了一分,待真相全部揭露,我们彻底被这所揭露的黑暗世界所震惊得说不出话来,除了大声疾呼叫好外,其他做什么都属多余。
这部小说并非算作是巨篇,但200页左右的篇幅内,所描绘的内容却很多。从男女之间的爱恨情仇,到国际之间的间谍斗争,从大公司内部人的勾心斗角,到至亲之间抛弃理智践踏生命,都描绘得淋漓尽致。也只有森村诚一的那清新明快的笔力才能将这些熔于一炉,打造这一杰作。
虽然这部作品是社会派大师的手笔,却在我推荐的这几部另类的“暴风雪山庄”中,反倒更接近于本格派的“暴风雪山庄”,也是在森村诚一笔下难得一见的“暴风雪山庄”类型的推理小说。


【不在场证明篇】

不在场证明,侦探学专用术语。多用于侦查、侦探审问犯罪嫌疑人时的提问。指实施犯罪时,有人证明嫌疑人不在案发现场。同时这也是警方调查的第一步,首先会根据被害时间调查嫌疑人当时在做什么,如果有充分的证明那么就能排除嫌疑。因此有关推理的小说等都喜欢利用不在场诡计来实现名以上的不可能犯罪。但是人就是人不是神,世界上不存在不可能犯罪,一切都是罪犯想出来的诡计。人不可能瞬间移动不可能人间蒸发不可能出现分身,一切的一切都只是精心策划出来的手法。


一、“时间性”不在场证明
1、拨块手表
说明: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2、录音
说明:把能代表时间的某人或物的声音录下,并设置在某个时间自动播放。但现实可行性一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
例子:金田一《歌剧院杀人事件》,在这个事件中由于录音是从远处传来,所以不容易将之与真人声音分辨出来,而且它的巧妙之处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这一点上。
3、证物
说明: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
例子:金田一短篇《谁杀了女神》,将一个女神像切成两半,分别用其左、右侧面来伪装成两个女神像。金田一小说《邪宗观迷案》,一本书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实只有厚厚的封套而已,里面的书页已被撕下了!
4、“一天前的此时,一年前的今天”
说明:凶手似乎的确有在犯案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但其实只是利用了某样隔一段时间就会重复出现的事物作证而已。
例子:柯南《前夜祭杀人事件》中每年都会有的前夜祭;金田一《速水玲香诱拐杀人事件》中每天都会响起的正午钟声。
5、从“死后硬直”去作文章
说明:利用某些方法改变尸体的死后硬直程度,从而影响法医的死亡时间判断。
例子:柯南《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福尔摩斯爱好会杀人事件》。

二、“地点性”不在场证明
1、隐藏的捷径
说明:凶手离开众人的时间比在凶案现场往返所需的最短时间更短,因而取得不在场证据,但事实是凶手利用了一条隐藏的捷径。这个思路很多人都会想到,但要将这一捷径彻底隐藏,不为人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雪夜叉传说杀人事件》中的冰桥,堪称完美。还有《天草财宝传说杀人事件》是把“捷径”反面利用的极佳例子。
2、事后转移的尸体
说明:凶手取得不在场证据的理由同上——不够时间往返凶案现场。但那却是伪造的凶案现场!尸体是事后才被运到那里的。
例子:金田一《悲报岛传说杀人事件》,用鸡血代替人血制造的满墙壁满天花板是血的“现场”,最后还用一把火毁尸灭迹。《怪盗绅士杀人事件》的精彩之处则在于运送尸体的方法。
3、改变杀人距离
说明:看起来是被近身杀害的死者,其实却是凶手从远处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从远处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子:柯南《电视台杀人事件》是似近实远,而《名侦探之死》、《工藤新一纽约事件》则是似远实近。
4、“认错房间”
说明:密室杀人当中常见的高级诡计“认错房间”在制造不在场证明里同样可以大派用场。
例子:侦探学园Q《开膛岛的惨剧》,利用细线牵拉的死者肢体及脚印来使人认错房间。

三、“人物性”不在场证明
1、证人说谎
说明: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凶手只要事先买通证人作假证词便行了。但这一低级手法推理小说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则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例子:阿嘉沙·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东方快车谋杀案》,你永远也猜不到一共有多少个人说了慌!
2、法医说谎
说明:“法医”这一角色在推理剧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其判断的死亡时间直接决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传统推理中法医一般是不许说谎的。但偶尔也有法医作假证,甚至法医本人就是凶手的情形。
例子:柯南《月影岛杀人事件》。
3、“认错了人”
说明:推理小说中最常用的诡计之一。低级实用一点的手法有凶手事先买通了一个人装扮成他(她)的样子在别处露面;高级手法则有凶手与死者互易容貌、将两个死者互易容貌、肢体拼接这样大胆的心理诡计。另外,推理小说中一般不允许双胞胎出现。
2 (上课)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好赚的跟踪》、《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金田一《异人馆村杀人事件》、《飞閳机关宅杀人事件》。最经典的要数克里斯蒂《阳光下的罪恶》了。
4、苦肉计
说明:凶手先伪装受伤、无法行动而取得不在场证明,趁医生还没赶到的时间里完成凶案,回到“受伤”处再真的把自己弄伤。
例子:柯南《怪兽哥斯拉杀人事件》、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5、假装被杀
说明:我个人给予最高评价的手法!因为只要众人都以为你“已死”,就形成了我在暗,众人在明的极其有利的环境。之后再杀人时,若想嫁祸给某人,就专挑他(她)一个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时下手;若想引起众人恐慌,则可找一个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动手。操纵大局,得心应手。人们肯定不会怀疑到一个“已死”的人头上的!只是要怎样让别人确信你“已死”却是一件极难办到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悲恋湖传说杀人事件》、金田一小说版《鬼火岛杀人事件》、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6、“人称陷阱”(仅限于小说)
说明:这是作者故意误导读者的小花招,像金田一小说《幽灵客船杀人事件》,那本“船长日志”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女儿啊”,一开始就把我们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会犯案吗?在克里斯蒂及横沟正史的作品中均有着这样的例子,另人拍案叫绝!为免降低大家阅读时的趣味性,我就不说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四、“机械式”不在场证明

所谓的“机械式”诡计其实不应独立成一类手法,它们是大量地渗透在“时间性”、“地点性”不在场证明当中的。
1、自然力型机关
说明:利用冷、热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动发生。
例子:柯南《二十年的杀意》里的烟头、《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里的用低温使橡筋断裂,金田一小说《新歌剧院杀人事件》里的蚊香,还有《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使得冰块溶解。
2、丝线型机关
说明:利用不起眼的、坚韧的细线如钓鱼线等,实施远程操控的机关。
例子:柯南《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上野出发的北斗星3号》、《意味深长的音乐盒》……
3、电气化机关
说明: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电器的特性(自动运行、遥控等)而制造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某深山里的事件中,用预设好运行时间的空调来制造短路停电。新出医生家里的杀人事件中,凶手利用电话主机与分机的切换来制造自己不曾离开的假象。
4、“自杀型”机关
说明:让死者自行开启的杀人陷阱。不过这种诡计是最容易识穿的。
例子:柯南《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当中,凶手把汽车的油放掉,再诱使被害者在车里点着打火机。《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


    柚木惠在别墅被杀,她的丈夫和弟弟作为嫌疑人却似乎没有作案时间,案情一度陷入困境。几个月后,这又胎兄弟又神秘失踪。他产是不是被杀,凶手是谁?很适合当作本格推理小说的入门作品,很“一般”   
  当然拉,最有看点的就是那个不在场证明的讲义
  证人作伪证型 证人在作证,由于某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但如果作者对证人是同谋这一环节进行一下巧妙构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读者的心了。大家回忆一下克里斯蒂或板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证人产生错觉型 :一、时间;二、地点;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种,也可以是其中的两种以上。比如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空知雅也在界大学二0三号教室’这句话,证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点作伪证。
    "关于第一点,即在时间上作伪证,可以有多种可能性。
    例如,证人所看见的钟表上是否被人做过手脚?证人是不是把具体日期搞错了?是否把当天是星期几记混了?抑或把时间段弄岔了。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都是证人在撒谎。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    
   
  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我这样讲,听起来好像与埃拉里·奎恩在其作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为职业极为相似。"     
  伪造证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如果一种计谋对于不懂照相机原理的读者来说很难理解的话,那么这种计谋只是面向喜欢相机的那一部分人的,是不会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计地避开这种复杂的计谋。克劳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计谋,不过效果很不理想。"     
    伪装不在现场的计谋中的精华,即‘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第一类,将犯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采取哪一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
    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在名古屋杀了人,接着于四点回到大阪,打电话给被害人的朋友,伪装一个被害人还活着的假象。——你说什么?如果这样就跟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类型相同了?确实,这两种情况很容易混淆,但还是有所区别的。既然大家这样认为,那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假设被害者是一位小说家,三点钟时他刚刚写完三十页的草稿。他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有四十多页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会认为他四点之前仍在写稿。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这多出来的十几张草稿是罪犯后来带到杀人现场的,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被害的小说家原本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为他代写的。   
  路线存在盲区型。有关利用铁路线犯罪的推理小说作品很多。僻如说,从P地到Q地,需要一个小时,但罪犯却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线。以前的推理小说中经常有这种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车,然后改乘特快车。"所谓的路线的盲区,并不只是指利用列车时刻表而设计出的计谋。我们再随便举一个例子。例如,一座平常需要一个小时才能跨越的险峰,罪犯只用几分钟就办到了。实际上,罪犯是从悬崖上利用降落伞降落而下的。我认为这也是一种’路线的盲区‘。不知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想起克里斯蒂作品中的例子。    
  远距离杀人型。即罪犯案发当时确实不在现场,而是在另一个地方采用计谋将对方杀害。一,机械性计谋;二,心理性计谋。
  "第一种情况,即机械性计谋,是一种单纯的手段,例如定时发射的手枪、定时爆炸装置等。若仅限于此,则未免太显平常,作者必须设计出一种奇特的装置,或者在装置发生作用后如何消匿痕迹上下工夫。这就需要作者设计出独创性的计谋来。也有人将装在胶囊里的毒药之类的计谋归于这一种类。
  "第二种情况,即心理性计谋,是一种罪犯不直接对被害人人使用施加物理性攻击的装置而将对方杀害的方法。例如,采用催眠术使对方自己干一些危险的事,或利用对方有夜游症使其从高层公寓的阳台上坠落致死;也可以使对方产生某种误解,使其误吞毒药而死。    
  ‘诱导式杀人’,即通过某种方法诱使对手自杀。从原理上来讲,就是给对方以极大的精神打击。虽然如果作者写作水平不高的话,很容易使读者读完以后没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而且这种类型的计谋方法也不是很丰富,但在某些场合使用也会造成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关于这种计谋,世川先生也写过一些很优秀的作品。"
  嗯,表达有点不清晰,请各位见谅。简单说来,应该叫作‘在案发现场型’。罪犯称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但实际上,这纯粹只是一种谎言。在这种场合下,想推翻罪犯的狡辩只是妄费心力。

有栖川有栖——《魔镜》第七章
"首先,第一种类型,‘证人作伪证’型。也就是说,证人在作证,由于某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但如果作者对证人是同谋这一环节进行一下巧妙构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读者的心了。大家回忆一下克里斯蒂或坂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第二种类型,‘证人产生错觉’型。是什么促使证人产生错觉的呢?围绕这一点,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究竟让证人产生一种什么样的错觉呢?我将其归纳为如下几点:一、时间;二、地点;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种,也可以是其中的两种以上。比如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空知雅也在界大学二0三号教室’这句话,证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点作伪证。
      "关于第一点,即在时间上作伪证,可以有多种可能性。
      例如,证人所看见的钟表上是否被人做过手脚?证人是不是把具体日期搞错了?是否把当天是星期几记混了?抑或把时间段弄岔了?甚至有些时候,还可以假设证人把年份记混了。至于具体应该采取哪种作法,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分类所能解决的,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号109次列车,’我们一起去登谷川山去了,‘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都是证人在撒谎。这种情况下,证人不仅会证明自己当时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时还可能在电话号码上做手脚,然后对刑警说’我当时还给他打过电话,我们一块聊了会天‘。而很有可能他当时所拨的电话号码正是案发现场的。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
      举个例子来说,或许站在这里给各位作讲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的双胞胎弟弟。"
      "读者如果不想被作者所欺骗,就会仔细分析证人的证词。
      证人有没有可能把时间、地点和人物其中之一搞错了呢?我建议大家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先仔细分析一下证人的证词有无漏洞。——哎呀,糟糕!说这种话,我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
听众席上又是一阵笑声。
      "但是作为作家来说,当然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漏洞是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让读者发现的。鲇川先生在他的一篇长篇推理小说中,就给大家展示了他的令人拍手叫绝的高超写作技巧。他在作品中将这三种情况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使人眼花缭乱,但又合情合理。
      "我们接着往下讲第三种类型,即‘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我想在座肯定也有一些同学能够想起这样的例子来。——坐在那边的那位同学,请你不要告诉你旁边的同学你读过的那些作品,给他留一点悬念为妙。——我这样讲,听起来好像与埃拉里·奎恩在其作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为职业极为相似。"
      "第四种类型是‘伪造证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如果一种计谋对于不懂照相机原理的读者来说很难理解的话,那么这种计谋只是面向喜欢相机的那一部分人的,是不会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计地避开这种复杂的计谋。克劳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计谋,不过效果很不理想。"
      "接下来是……应该是第五种了吧?这是伪装不在现场的计谋中的精华,即‘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类,将犯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采取哪一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只能采取其一,这是由具体情况决定的。
      "我们来看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在名古屋杀了人,接着于四点回到大阪,打电话给被害人的朋友,伪装一个被害人还活着的假象。——你说什么?如果这样就跟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类型相同了?
       确实,这两种情况很容易混淆,但还是有所区别的。既然大家这样认为,那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假设被害者是一位小说家,三点钟时他刚刚写完三十页的草稿。
       他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有四十多页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会认为他四点之前仍在写稿。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这多出来的十几张草稿是罪犯后来带到杀人现场的,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被害的小说家原本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为他代写的。目前为止,我的作品中还没有此种计谋,但我想大家应该明白这个概念了吧?
      "我们再来看看鲇川先生的那篇长篇推理小说。在那部小说中,有两起凶杀案件,一件是第五种类型的第一种情况,另一件是第二种情况。他对这种技巧的纯熟程度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了。
"实际上,第五种类型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即医学计谋与非医学计谋。所谓的医学计谋,就是采取一些手段,如将尸体加热或制冷,或对尸体胃里的物体进行物理处理,使尸体处于一种特殊状态,以此来迷惑法医,使之对死亡时间作出错误判断;至于非医学计谋,我刚才在第五种类型中所讲的那两种情况就是非医学计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分类,第一大类是医学计谋,第二大类是非医学计谋,而这两大类中又可以分出前面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读者对犯罪时间也应该多加注意。"
      "第六种类型是‘路线存在盲区’型。有关利用铁路线犯罪的推理小说作品很多。僻如说,从P地到Q地,需要一个小时,但罪犯却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线。以前的推理小说中经常有这种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车,然后改乘特快车。但现在国内的铁路时刻表已经相当完善了,这种情况已经不太适合了。当然,如果仔细寻找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找出这种情况。
      想要追上特快车,必须动用其他的交通方式,如汽车、长途客车,甚至飞机,这种情况在如今的推理小说中已经屡见不鲜了。——我本人也写过几本这样的书,但看来还不算成功。不过这没关系……
      "但是这种计谋存在着与前几种类型的计谋不同的困难。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按照列车时刻表运行的交通方式的话,那么只要警方仔细调查,必然会识破其计谍的。因此,作者必须想出一条与众不同的路线。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本就不存在一种无法被识破的与时刻表相关的计谋。
      "鲇川先生在他的处女作〈佩特洛夫事件〉中,开了将真正的列车时刻表应用到作品中的先河。我认为这堪与奎恩的〈挑战读者〉一书相匹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发明。
      作为一名作家,他完全不必给自己套上一个这样的榈锁,但他却近乎受虐狂一般,在这种自我制造的状态中进行创作,这不能不说是推理小说计谋的一个极品之作。这种计谋看来最具有实用性,但实际上却是最没有实用性的计谋。
      "所谓的‘路线的盲区’,并不只是指利用列车时刻表而设计出的计谋。我们再随便举一个例子。例如,一座平常需要一个小时才能跨越的险峰,罪犯只用几分钟就办到了。实际上,罪犯是从悬崖上利用降落伞降落而下的。我认为这也是一种‘路线的盲区’。不知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想起克里斯蒂作品中的例子。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一种类型。"
      "第七种类型是‘远距离杀人’型。即罪犯案发当时确实不在现场,而是在另一个地方采用计谋将对方杀害。这种类型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机械性计谋;二,心理性计谋。
      "第一种情况,即机械性计谋,是一种单纯的手段,例如定时发射的手枪、定时爆炸装置等。若仅限于此,则未免太显平常,作者必须设计出一种奇特的装置,或者在装置发生作用后如何消匿痕迹上下工夫。这就需要作者设计出独创性的计谋来。也有人将装在胶囊里的毒药之类的计谋归于这一种类。
      "第二种情况,即心理性计谋,是一种罪犯不直接对被害人人使用施加物理性攻击的装置而将对方杀害的方法。例如,采用催眠术使对方自己干一些危险的事,或利用对方有夜游症使其从高层公寓的阳台上坠落致死;也可以使对方产生某种误解,使其误吞毒药而死。
      "机械性计谋与心理性计谋也是密室计谋的两种类型。因此,对处在密室中的被害人实施远距离杀人,也是一种密室杀人手段。
"刚才我几次给大家介绍了鲇川哲也先生,现在我再为大家介绍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专家。他就是笹泽左保先生。
      "擅长此种计谋的作家有不少,笹泽左保先生只是其中的一位。那么我为什么要将笹泽先生单独介绍给大家呢?因为我认为,笹泽先生的计谋具有独特的风格。这种风格即‘远距离杀人’。他的作品中运用这种计谋的比率远比其他作家要高,而且计谋变化多端。或许他潜意识中就认为,如果想杀一个人,那么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不直接用自己的手杀死对方。——当然,笹泽先生也不是只写这一种计谋,但毫无疑问,他确实堪称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专家。而且,在创作风格上,他是与鲇川风格最为不同的一位作家。
      "接下来谈一谈第八种类型。这种类型与第七种类型有些相似,我称之为‘诱导式杀人’,即通过某种方法诱使对手自杀。从原理上来讲,就是给对方以极大的精神打击。虽然如果作者写作水平不高的话,很容易使读者读完以后没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而且这种类型的计谋方法也不是很丰富,但在某些场合使用也会造成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关于这种计谋,鲇川先生也写过一些很优秀的作品。"
      讲座已经进行了囚十多分钟了。空知的身体活动幅度也越来越大了。
      "还有没有第九种类型呢?——没有了?不,还有。这种类型在笹泽先生的作品中也出现过,但是好像并没有……这种类型好像应该叫做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号外篇……嗯,表达有点不清晰,请各位见谅。简单说来,应该叫作‘不在案发现场型’。在笹泽先生的那篇作品中,罪犯称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但实际上,这纯粹只是一种谎言。在这种场合下,想推翻罪犯的狡辩只是妄费心力。因为读者把罪犯在案发现场的情况误认为罪犯不在现常从这种意义上说,我认为笹泽先生不是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推理作家’,而是一位‘对伪装不在现场计谋充满热情并为其鞠躬尽瘁的推理作家’。我有时甚至想大声问自己:‘空知雅也,你的作品出路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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