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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赛] 【第五届原创推理大赛】第一题《不在场证明》作者:鬼域 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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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08:0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20: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的任意时间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答案提交截止后,将同步发出本轮答案。可提前回复进行占楼,稍后慢慢进行修改完善。本次比赛无须报名,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本帖已设置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附上作答者网名及QQ,如有组队(至多三人)需附上全队各人的信息。比赛期间谜题及答案不可外泄,结束后转载需联系社团管理员,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所谓不在场证明,对平庸的人而言,不过是一种手法,但对侦探而言,实则是凶手心理的一种体现。」

1
我的目光呆呆地穿过他,哦,不,与其说穿过他,不如说刺透他的尸体。上一秒还在我面前生龙活虎的人,如今瘫倒在地上,毫无生气,他桐杏般大的眼睛直直盯着天花板,扭曲的脸使他看起来再没有了人样。
我伸出手摸一下他的脖子,没有脉搏,我又将手掌放在他的胸口上,没有心跳。他真的死了,是我杀死的。我是如何杀死他的?我不知道。此刻头脑中一片空白,顿失方才的记忆。
他丑恶的嘴脸,我已无心观看,转移到他身旁,转移到那粘有殷红血液的烟灰缸上。哦,我记起来了,我就是用这个结束他的生命的。我并不觉得有何罪恶感,他该死,该死!我能想象我此时比他更加狰狞的面孔,我感到脸部肌肉一阵抽搐,,心中一阵麻木,兴奋使我的手不断颤抖,刚拾起的烟灰缸又悄然滑落,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随之传来玻璃的破碎声。
我杀了他,我成功了!我内心除了兴奋还有孤傲,我杀了他,我可算杀了他!但目前,我不能高兴得太早,我不能被抓获,我不能给条子留下杀人的痕迹,我需要清理现场。心里这么想着,所以极力压抑住兴奋,聚精凝神地思考应处理哪些痕迹。
首先,我将进屋触碰的所有东西都擦干净,包括烟灰缸,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这样就无法找到我来的证据。还有,我的鞋印,我穿的是运动鞋,必定会留下鞋印,我仔细一看,果然,能看到鞋印的痕迹。我很小心地将地板拖干净,直到确保无法在看见鞋印。接着,我该怎么做?对,我和他的QQ聊天记录里面,有约定见面,我不能让警察知道我来过。但是即使我删去,警察如果调查,未必不能查到删除的记录。干脆删掉好友吧,并且清除所有的记录,那也许就不会被发现了,我不得不佩服我的镇静和睿智,在如此兴奋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内心的平静和诡计的缜密。
等清除完毕所有我来过的痕迹,我便思考:我只能让警方知道我没有来过,但根据动机的调查依旧会查到我,那么,我需要不在场证明。我该怎么做?我再次陷入沉思。我将手伸进裤兜,摸到一张纸质物品,突然,我眼前一亮——那是回程的车票。

2
1215星期一
报告基德,鬼域城松陵站,36号别墅发生案件。烨凡通过电话向基德报告。

  “马上来。基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懒洋洋地回一句后,挂断电话。等清醒了,才重复一遍地址,鬼域城36号,古缈正好住在那里。
基德开他的保时捷来到现场,穿过嘈杂的人群,跨过封锁带,看到已经到达现场的古缈。
古缈将基德带进别墅。
尸体在哪里?基德问道。
上面。古缈用手指着上方,他的意思是尸体在二楼。
顺着木质楼梯来到二楼,靠左边的房间外站着个熟悉的人——烨凡刑警。
基德好,古缈好。烨凡问好后,将手伸向屋内,是在请基德进入现场。现场是一个宽大的房间,地板是高级的檀木地板,走在上方软绵绵的,房间的上方有三根横梁,其中的一根绑了一根麻绳,麻绳吊着一具男性尸体,那大概就是死者了。
情况怎么样?基德问道。古缈拍拍烨凡的手,示意他作一个简单的汇报。
死者吴鑫,男26岁,身高182,体重70kg,血型A,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员。死因是颈部受到机械性压迫导致的窒息,凶器大概就是这根麻绳。烨凡随之将目光移向死者脖子上绷紧的绳子。
是自杀吗?基德确认道。

  “死者的脖子上未发现明显的吉川线,但是不排除是服用安眠药,具体情况还得尸检结束。古缈说道。
没有其他外伤吗?基德问道。
头部有一处伤痕。古缈说道,但不是致命伤。
基德凝视着死者悬空的双脚下方,有一把踢倒的凳子和一个烟灰缸。
他是这家别墅的主人吗?基德确认道。
是的。
小职工还能这么有钱。基德摇摇头,初步得到的死亡时间是?
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和尸斑可以推断昨晚十一点钟到一点钟左右。但是根据死者座机的通话记录,我们可以知道死者在十二点前没有死亡。
座机?基德顺着古缈的手指,看向屋内书橱上的红色电话。古缈走上前,按下回放键:“不好意思啊,赵胜,我还在车站,你先回去吧,我挂了。与通话人的声音同时传来的,是地铁的到站报道: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松陵站的……到这里,电话就挂断了。除此之外,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没有传来杂音。
这是谁和谁的通话?基德很不解,因为电话中,说话的人对另一人的称呼是赵胜,即是从别墅打出去的,应该是死者在家里打过去的才对,但是在地铁站的人对另一人的称呼竟不是死者的名字。
电话是由赵胜打出去的,打给在地铁站的死者。古缈见基德不解的样子,继续解释道,死者昨天约赵胜在家里见面,但是自己在到达后死者并不在家。便用死者别墅内的电话给死者打电话。如你所听到的,死者声称当时正在地铁站中,附近在午夜有车次的地铁站,大概只有辋川车站。
辋川车站距这里有60km,坐地铁需要30分钟。基德说道,那么通话时间是在11点半,因此死者至少应该是12点钟之后死亡的。
没错。古缈点点头。
第一发现者是谁?基德问道。
王畅德。烨凡回答道,他本想继续说下去,一位年轻的警官已经走进房间,报告道:
报告,嫌疑人已经排查完毕了。

3

审讯室:
王畅德先生,你说你在昨晚发现尸体,并向警方报案,是吗?古缈问道。
是的。王畅德的头低着,双手紧贴在大腿上,指尖流渗出细密的汗液,看上去十分紧张。他取下耳朵上夹的一根烟,点燃,猛嘬起来。
你是什么时候进入的房间?古缈的目光一直凝聚在王畅德颤抖的脸上。
“1点。王畅德回答。
为什么在一点拜访他?古缈有些不解。
为了杀他,为了杀他!”王畅德的眼球布满血丝,表情狰狞。古缈愣住了,他没想到有人会突然自首
那你又为何报案呢?
哦,不!警官,你错了!我是准备去杀他,但我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王畅德死瞪着眼,一副必须相信自己的样子。
请冷静一点。古缈尽量稳定住王畅德的情绪,递给他一杯水。
王畅德深吸一口气,坐下来,继续说道:12点钟前往他所住的别墅,天很黑,街上的路灯也已经关了。吴鑫家附近,我好像看到个人影,由于我是来杀人的,所以我故意遮住我的脸。进入别墅大门,我发现没有人招呼我,我以为是吴鑫喝醉了,就私自潜入,在我打开没有上锁的卧室门后,发现那具尸体。我离开逃出房门,让我害怕的是,方才出现的黑影仍在那里,良久才消失,我觉得,我很可能被发现。假如我就此离开,免不了被怀疑,我只能报案,即使我根本就不想他的尸体被发现。
虽然你承认了你本杀人的准备,但我还是想请问一下——”古缈停顿一下,你的动机?
我欠他钱,仅此而已。王畅德尽量表现出平静的语气。

赵胜先生,你昨晚拜访了吴鑫先生的家。烨凡确认道。
是的。赵胜一脸从容。

为什么在那么晚才见面?烨凡追问。
这个,你大概无权过问。赵胜舔舔嘴唇,眼神却仍是不变地从容。

你没有等到死者,于是在十一点半用别墅的座机给死者打个电话。
是的。赵胜的嘴角浮起一丝讽刺。

死者当时在辋川车站是吗?烨凡试探道。
没错。

  “你和死者有什么特殊关系吗?
  “没有。

但我听说,你和他闹过一些不愉快,是吗?烨凡试探性问道。
……你听谁说的?赵胜的情绪一下子激动起来。
你的同事们。烨凡其实根本没有问过员工,但赵胜的脸色变得铁青,嘴角抽动一下,不过终究,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在离开别墅后,你确定没有再进去吗?
我确定没有。

张琴小姐,昨晚十一点到一点期间,你在哪里?基德睿智的眼神中,闪现不可抗拒的威严。
……在加班。张琴无精打采得垂下头。

有人证明?
不,当天加班的只有我一个。张琴答道。

  “你从几点开始加班的?基德问道。
十一点钟,一直到你们将我带过来。张琴一脸不愉快,看起来对已经发生的事没有兴趣。

  “你喜欢赵胜吧?基德一针见血。
啊?什么?张琴十分惊讶,一副这不关你的事的表情。

  “你喜欢赵胜,但吴鑫却喜欢你,他强迫你,强迫你与其结婚,没错吧?基德步步紧逼。
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你无权插手。张琴闭着眼睛。


4

  “三人的嫌疑都很大。基德看完三人拼合起来的资料,说道。
是这样。烨凡听罢,点点头。
死者家中有没有类似监控摄像头的东西?基德抱着得到肯定回答的心态问道。
有的。古缈的回答使基德惊一下。
录像呢?基德点点头,三人用基德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播放录像:

  11:01赵胜进入别墅
11:32 赵胜离开别墅
1:00 王畅德进入别墅
1:10 王畅德走出别墅,在大门外东张西望
1:20王畅德进入屋内
1:30 警察赶到

基德闭起眼睛,太多太多的疑问不断堆积。
我们发现王畅德的时候,他手中拿的麻袋只有一些刀具和绳索。古缈回想道。
说不定有人在死者死前目击到死者。基德思忖着。
你是说?古缈听懂基德的意思。
死者在回到别墅前,曾在与赵胜通话的辋川车站内被人所目击,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目击到真正的凶手。基德判断道。


5

辋川车站
  “昨天晚上在这里。,你有看到过,这几个人吗?基德拿出死者和三位嫌疑人的照片,向几位工作人员请问道。
不,我对你说的几个人没有印象。工作人员摇摇头。基德问过无数工作人员,但都得到了类似的回答,也都在意料之中。

  “接下来我们怎么办?烨凡问道。
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玉祁站的WD116号地铁即将到站,请乘坐本次列车的旅客抓紧时间上车。烨凡话音刚落,地铁站顶的话筒传来广播。
  “对了……”基德沉吟一会儿,立刻走向咨询台,对一位年轻女士问道,可以请你告诉我昨天地铁的车次吗?
您是?年轻女士眯起眼睛,上上下下仔细打量基德。
警探。基德拿出警探证件。
请看。年轻女士从咨询台内的抽屉中,拿出一张图表。
有几班车的终点站相同。基德看了,有些奇怪。
是的,因为最近这几个地方去的人很多,所以这样安排车次。年轻女士微笑道。
有前天的车次表吗?基德想进一步验证自己的猜想。
不好意思,由于我们内部的失误,昨天和前天的车次表完全相同。年轻女士鞠了一躬,表示歉意。
哦,不用,我只是问问。基德的脸上却漾起笑容,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里每晚人都很少吗?
一般来说七点钟过后就没多少人了,但昨天例外,十一点左右有一个乘客喝醉酒在月台闹腾,我们工作人员都赶过去处理了很久很久,这种人素质真低。年轻女子抱怨,哦,对了,昨天八点半的列车出故障了,没有出程。
基德闭上眼睛,一会儿,自言自语道,接下来还需要排除张琴的嫌疑。
赵胜,王畅德,张琴,死者皆为广济公司的员工。其中,赵胜是厂长,王畅德是技术部门的副部长,张琴是赵胜秘书,死者是稽查部的普通员工。

一行人来到广济公司,发现不过是一家私营公司罢了,规模很小,与其名字大为不符。保安将三人带到厂长办公室前。烨凡走上前去,敲了敲门。
哪位?门内传来清晰的声音。
我们是警察。烨凡说道。
进来。虽然传来这句话,但没有人开门,烨凡只能自己打开了门。
赵胜先生,您的秘书张琴小姐呢?基德问道。
啊?赵胜的脸色忽地铁青,不过身为厂长的他随机应变能力很强,很快就用平缓的语气说道,她今天请假,我还没有决定让谁来暂时代替她上班。
哦,是这样吗?基德轻蔑一笑,您还记得在审讯室的话吧?你和她之间,有什么事吗?
面对基德的步步紧逼,赵胜倒是面不改色,八成觉得自己刚才的反应太不正常了,想消除警察对自己的怀疑。
  “我喜欢她,这是事实。基德的眼睛闪着光,盯着目光同样冷峻的赵胜。
她,喜欢你吗?烨凡插话。
赵胜眼睛瞪得老大,然后突然又松弛起来,随意地躺在椅子上,说道:我,不知道。
那么关于王畅德这个人,你是否清楚呢?基德见赵胜不愿继续谈论下去,便转移话题。
你是指他和吴鑫的关系吗?基德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两人关系好像挺不错,最近突然就这样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次我看到他们两个在争什么东西,具体我就不清楚。赵胜见基德没有再针对自己,便用平静的语气回答道。
好的,打扰了。基德说着走出办公室,烨凡和古缈也跟着出来。
很多时候,小道消息也是很可靠的。古缈觉得不必问与此案相关的人,其他人也可能知道一些情况。
同意,我们可以咨询一下赵胜的员工。基德摸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
你问张琴和赵胜的关系?别傻了,张琴怎么可能喜欢赵胜,还不是赵胜那个不要脸的一直缠着张琴不放。眼前这位脸部棱角分明的员工说道。
张琴喜欢的是谁?基德听员工的话有些意思,便继续追问道。
那能是谁?吴鑫啊!基德听罢,倒吸一口凉气。
  “我挺欣赏吴鑫这个人的,他很喜欢音乐,跟我一样,喜欢记录身边美好的东西。
  “那王畅德先生和吴鑫先生有什么过节吗?
王畅德那个家伙,挪用公款的事,厂里哪个人不知道?终于被吴鑫抓到了把柄,这几天跟在吴鑫屁股后面,别提多奉承了。员工的话中,满是对王畅德的不悦。这也难怪,眼前这位员工是技术部的,常常被王畅德欺负,会帮他说话才有鬼。几人正在王畅德办公室交谈,其办公室够宽敞,但散落的书本遍布每个角落,墙上,桌子上,都是灰尘,仅有一个漂亮整洁的烟灰缸放在桌子上,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谢谢你的协助,我们告辞了。基德微笑地点点头,准备离开。
哦,对了,你们如果对张琴这个女人感兴趣,其实,不瞒你说,她和我们隔壁公司的袁歃有那种关系,王畅德和袁歃关系也不好。员工站起身,贴着基德的耳朵偷偷说。
他人在哪里?基德的面色忽地严峻起来。


6

  12月16日,在袁歃家中找到其尸体,死因:头部收到撞击导致颅内出血,初步判定为他杀。死亡时间在12月13日八点钟左右。其家离辋川车站很远。

吴鑫尸检:死因:颈部受机械性压迫导致窒息,在头部还有钝器击打的痕迹,根据匹配,钝器为现场的烟灰缸,烟灰缸上除了击打吴鑫头部的地方有一定的破损,其他地方完好无缺,就是很脏,有些灰尘。烟灰缸表面没有血迹,但有luminol反应,并在上方找到王畅德的指纹。

问:1:推出两个案子的不在场证明手法(5
2:杀死袁歃的凶手(2
3:杀死吴鑫的凶手(2
4:动机(1
(可依答案的细节作具体评分)

如下是地铁班次表格(地名,车次名均为虚构)

注:吴鑫的别墅只能从前门进入,无法翻窗,无法走后门。
文中嫌疑人与死者(除袁歃外,都住在松陵区)
尸体发现越晚,死亡时间的判定的时间跨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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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1 20:05:02 | 只看该作者
解谜篇:

1:兴奋使我的手不断颤抖,刚拾起的烟灰缸又悄然滑落,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随之传来玻璃的破碎声
地板是高级的檀木地板,走在上方软绵绵的
两者的地面性质不同,说明不是一个地方
2:我伸出手摸一下他的脖子,没有脉搏,我又将手掌放在他的胸口上,没有心跳。
  他丑恶的嘴脸,我已无心观看,目光转移到他身旁的烟灰缸上,上面沾有殷红的血液,哦,我记起来了,我就是用这个结束他的生命的。
死因:颈部受机械性压迫导致窒息
二者不是同一个死者。
2: 首先,我将进屋触碰的所有东西都擦干净,包括烟灰缸,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这样就无法找到我来的证据。
烟灰缸表面没有血迹,但有luminol反应,并在上方找到王畅德的指纹。
不是同一个烟灰缸。
综上所述,第一部分和下文吴鑫的案子不是同一个。
2: 我们发现王畅德的时候,他手中拿的麻袋只有一些刀具和绳索。古缈回想道。
  “王畅德那个家伙,挪用公款的事,厂里哪个人不知道?终于被吴鑫抓到了把柄,这几天跟在吴鑫屁股后面,别提多奉承了。”员工的话中,满是对王畅德的不悦。
  “为了杀他,为了杀他!”王畅德的眼球布满血丝,表情狰狞。
王畅德准备杀害死者,那么他准备麻袋就是为了将死者家“搜空”,制造出强盗杀人的假象,实则为了掩饰自己偷窃挪用公款证据的目的。
3: 11:01 赵胜进入别墅
11:32 赵胜离开别墅
1:00 王畅德进入别墅
1:10 王畅德走出别墅,在大门外东张西望
1:20王畅德进入屋内
1:30 警察赶到
为什么没有吴鑫回别墅的录像?因为发现吴鑫尸体是星期一,那么案发就在星期天,既然这样他本来就没有出去上班,那当然不会拍到他回家的场面,他一直在家。
  4:王畅德深吸一口气,坐下来,继续说道:“我12点钟前往他那里,那时很黑,街上的路灯也都熄灭了。在吴鑫家附近,我好像看到个人影,由于我是来杀人的,所以我故意遮住我的脸。进入别墅大门,我发现没有人招呼我,我以为是吴鑫喝醉了,就私自潜入,在我打开没有上锁的卧室门后,发现那具尸体。我离开逃出房门,让我害怕的是,方才出现的黑影仍在那里,良久才消失,我觉得,我很可能被发现。假如我就此离开,免不了被怀疑,我只能报案,即使我根本就不想他的尸体被发现。”
监控拍摄到王畅德,那么他就不知道有监控,根据什么王畅德的话,我们可以提出新的疑问——黑影是什么?
  5:“座机?”基德顺着古缈的手指,看向屋内书橱上的红色电话。古缈走上前,按下回放键:“不好意思啊,赵胜,我还在车站,你先回去吧,我挂了。”与通话人的声音同时传来的,是地铁的到站报道: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松陵站的……到这里,电话就挂断了。除此之外,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没有传来杂音。
  “一般来说七点钟过后就没多少人了,但昨天例外,十一点左右有一个乘客喝醉酒在月台闹腾,我们工作人员都赶过去处理了很久,这种人素质真低。”年轻女子抱怨。
最后的广播,没有播放是什么车次,也就是说,可能是表中的7或者8,根据文中的对话可以发现。昨天十一点左右,在松陵,有人大吵大闹,但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便没有杂音,不是十一点的班次。因此,只能是九点半,但电话中,实实在在是在十一点半的通话。矛盾。
接下来分析,从摄像来看,只有王畅德和赵胜有机会作案。那是不是王畅德呢?不是。
5:  吴鑫尸检:死因:颈部受机械性压迫导致窒息,在头部还有钝器击打的痕迹,根据匹配,钝器为现场的烟灰缸,烟灰缸上除了击打吴鑫头部的地方有一定的破损,其他地方完好无缺,就是很脏,有些灰尘。烟灰缸表面没有血迹,但有luminol反应,并在上方找到王畅德的指纹。

烟灰缸上没有血迹,却有王畅德的指纹,这很奇怪,就算王畅德用麻袋将吴鑫的尸体带进别墅,他也没理由将凶器留下,况且,既然能够有时间擦去血迹,为何不擦去指纹?凶手不是王畅德,那么只剩下赵胜。
刚刚我们分析得到,开头的案子与文中的吴鑫案不是同一个案子。又因为题目说还原两个案子,所以开头与文末案子是同一个。
几人正在王畅德办公室交谈,其办公室够宽敞,但散落的书本遍布每个角落,墙上,桌子上,都是灰尘,仅有一个漂亮整洁的烟灰缸放在桌子上,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他取下耳朵上夹的一根烟,点燃,猛嘬起来。
就是很脏,有些灰尘。
从第二句不能看出,王畅德是老烟枪,那么烟灰缸中不可能如此整洁,应该有灰尘才对。结合三可以看出,凶手对换了烟灰缸,办公室里的烟灰缸其实是凶器,而原来的烟灰缸被用来与凶器兑换。也就是说,现场的烟灰缸其实不是凶器,凶手只是在王畅德的烟灰缸上涂了一些血迹,然后擦拭掉罢了。凶手不可能冒着危险在杀了王畅德后还将王畅德的烟灰缸和现场调换,况且此时并不是冲动杀人,监控也并没有拍摄到除王畅德外还有第二个人反复进出现场。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凶手用王畅德的烟灰缸犯案,并把现场的烟灰缸放到王畅德桌上。
先看第一次,第一部分主人公想制造不在场证明,他摸了摸裤带,里面有纸,那是什么?结合文中,我们不难发现那是车票,标注中说除袁歃外,都在松陵区。由于“昨天”和“前天”的车程相同,所以我们可以按图表的车程分析。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最好的办法就是证明自己在车站,那么十一点钟的车票不可能,因为他回到家,可能已经很晚了。只有八点钟的,也就是说,他手里的车票,是提前买的,八点钟回去的车票,不曾想耽误了,已经超过八点钟。因此,他灵机一动,于是去车站,在十一点录下通往松陵车站的音,同时,买下十一点的车票,回程。警察询问,只需要给他们看八点钟的已经作废的车票,并且说自己不小心录下了音,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正式分析二次案子的手法。
第一个案子,凶手制造了不在场证明,但他应该立即找人或者自己报案,使尸体被发现,否则,如果尸体发现过晚,将八点钟也算作犯案时间,自己就悬了,解释只能是,他认为第二天早上,可能会有人发现他,他毕竟是老板。但实际上,警方在第三天才发现尸体,这期间,凶手不可能什么都不做,他不做的原因只能是——他死了,袁歃案的凶手是吴鑫。
  “我挺欣赏吴鑫这个人的,他很喜欢音乐,跟我一样,喜欢记录身边美好的东西。
接着分析吴鑫案的手法,刚刚已经得到,凶手是赵胜,那么他在电话中的录音,由于八点半的车没有到,所以录音当然就是原吴鑫在袁歃中制造不在场证明用的录音。那他是如何得到录音的?吴鑫喜欢记录美好的东西,那么身边就一定会携带录音带,那么他记录的车站广播肯定在里面,赵胜大概是凑巧发现的。他便播放广播录音,便伪装声音说。(像不像问题都不大,因为警方注意的是广播,况且死者死了,他的声音不会再被人听到,所以他只需要装得不像自己声音,不用像吴鑫声音)只是,赵胜没有想到,当天地铁有人大闹,自己的录音没有这个,造成失误。并且他和袁歃案的凶手用相像的手法,必定需要早些发现尸体。根据上文的黑影,我们不能分辨,那就是本准备发现并报案的赵胜,只是他看王畅德在,没有进去,便灵机一动,正巧可以将罪行推给王畅德。
综上所述,我们再分析一下动机,张琴喜欢吴鑫,从赵胜的话中,吴鑫是喜欢张琴的,从员工的话中,张琴不喜欢赵胜。但赵胜强迫她结婚,吴鑫看不下去,想杀了赵胜和袁歃。但是杀了袁歃,赵胜很可能发现了袁歃的尸体,所以有了防范,故先下手为强,杀害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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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始的第一段,以我为主线的描写,应该就是袁歃一案。这里要说的是不在场证明的手法。
文中只提到了凶手有回程的车票。可见,凶手见死者的时候,他是预计见完之后坐回程的车离开,但是由于这次突发事故,他必须隐藏自己的行踪,也就是说,他要让自己这一段的时间出现在其他地方。
凶手可以在死者家的车站买从死者家到与自己家相反车站的车票。这样在案发的时间,他相当于在从自己家到更远处(中途经过死者家)的一趟车上。


因为这一问问的是凶手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还不能直接点明哪个是凶手,那就吴鑫一案凶手的不在场证明,我们逐个嫌疑人来看一下吧。
张琴:在单位加班,公司应该会有摄像头,或者离开公司主路上应该也会有监控,所以她的不在场证明很明确。

王畅德:因为死者别墅外有监控,清楚地记录了王是一点进去,然后出来再进去。

赵胜:他在死者的别墅呆了半个小时,之后监控也没有拍到死者回到别墅里。可以推断死者在赵来的时候已经在别墅里了。
赵胜之所以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是因为有一通他打给死者的电话,是23:30打的。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点开电话的回放,里面的人也就是死者,他说不好意思啊赵胜。即便是他的电话有来电显示,知道这个电话是从自己别墅打来的,那他怎么能肯定打电话的人就一定是赵胜呢?所以,死者这段电话留言,极有可能是赵胜之前录下了死者说的话。
我们再来看一下背景的音乐,是地铁报站的声音,特别强调了当时没有杂音,而在之后警察的采访当中,当天晚上那个时间车站正巧有一个醉汉在闹事,也就是说,不可能声音是完整清晰的,一定会有一些杂音,很嘈杂的那种声音。由此也可以得出背景的这段声音也是赵胜提前录好的。

赵胜完全可以事先在家里用软件把两段声音合成为一段声音。他在弄死死者之后,用死者家的座机打死者的手机,然后接通死者的手机,把自己事先录好的音,对着手机的话筒播放,这样固定电话就会把这段话录下来。
由此证明了,当时赵胜和死者并未处于同一空间,从而赵胜就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明。


2 、杀死袁歃的凶手是张琴。据同事传言,张琴是和隔壁公司的死者之间关系暧昧。文中一开始的一部分描写的就是张琴杀死袁的情节。
为什么可以判断出当时的凶手是张琴而不是其他人呢?
其中有一些具体细节上的描写,例如当时凶手内心是很慌张的,认为死者该死,她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用一样东西砸到了死者的头。而且通过他们之间有QQ记录可见,应该是网友会面,或者是不方便通过手机联系的某种关系。
但是张琴可能没想到,死者要对自己意图不轨。从凶手最后摸到了自己的回程车票可见,当天凶手和死者应该是约定见面,然后是谈论一点事情,或者交换一些物品,然后凶手就是要坐回程车返回的,但是出了意外。
现场描写是,烟灰缸当时掉到地上,破碎了,而且凶手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擦拭的很干净。这一现场描写和吴鑫死的时候发现烟灰缸的现场描写是不符的,所以可以推断文章开篇死的人是袁。

警察可以掌握她和死者之间死亡的动机,也就是说她和死者之间是有某种联系的。


3、杀死吴鑫的凶手就是赵胜。
首先我们看一下他的死因,是窒息而死。因为死者没有吉川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物暂时不得知,但是我们可以推断,从他头部的伤痕可以看到,赵胜来找死者,然后用一样随身带的硬物袭击了死者,将死者打晕,然后用绳子勒死,伪装成上吊。

之所以认为凶手打击死者的硬物是随身带来的,我们可以看一下对案发现场烟灰缸的描述。这个烟灰缸很脏,上面虽然没有血迹,但是会有血液反应。而且上面有王畅德的指纹。既然烟灰缸上没有血迹,证明血迹被擦掉了,那为什么擦掉了血迹而不擦掉指纹呢?可见凶手是故意要留下王的指纹。但是这个烟灰缸上为什么会有王的指纹呢?我们看一下下文对王办公室的描写。
办公室有很多灰尘,东西摆放的也不是很整齐。但是唯独有一个十分整洁的烟灰缸。凶手作为王的同事,可以自由出入王的办公室,然后偷偷拿走属于王的烟灰缸。王丢失了烟灰缸,很自然不会去想这样一个小物件是被谁拿走的,而是重新又买了一个烟灰缸。

4、张琴杀害袁的动机可能是有一下情感纠葛,本来是当面解决的,但见面后袁意图不轨。张琴防卫过程中失手造成了袁的死亡。
赵胜杀害吴鑫的动机是,因为赵胜很喜欢张琴,但是张琴又钟情于吴鑫。而且吴鑫可能又掌握了赵胜公司的一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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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09:04: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未尽雨期 于 2018-2-11 19:59 编辑

一、答案
1:推出两个案子的不在场证明手法
详见第二部分第二节、第六节
2:杀死袁歃的凶手:
张琴 过程见第二部分第五节
3:杀死吴鑫的凶手:
赵胜 过程见第二部分第四节
4:动机:
吴鑫案:本身存在矛盾,报复吴鑫发现自己挪用公款,另帮张琴报复,好自己和张琴在一起
袁某案:二人交谈中过于激动过失杀人,满足了自己摆脱情人关系的意愿。


二、证明过程

①关于第一章案件背景的论证
首先,第一章中一些信息是与后面相矛盾的。
下面的节选段落1~4是第一章中存在矛盾的段落,以及下文中与其矛盾的段落。
节选段落1-1
我的目光呆呆地穿过他,哦,不,与其说穿过他,不如说刺透他的尸体。上一秒还在我面前生龙活虎的人,如今瘫倒在地上,毫无生气,他桐杏般大的眼睛直直盯着天花板,扭曲的脸使他看起来再没有了人样。(选自原文第一章第一段)
节选段落1-2
烨凡随之将目光移向死者脖子上绷紧的绳子。(选自原文第二章)

分析:
段落1-1中,死者倒在地上。
段落1-2中,死者是吊在房梁上的。
推论:
原文第一章第一段中的背景,不是第二章中的吴鑫案。
结论:
原文第一章第一段的背景是袁某案。

节选段落2-1
他丑恶的嘴脸,我已无心观看,转移到他身旁,转移到那粘有殷红血液的烟灰缸上。哦,我记起来了,我就是用这个结束他的生命的。兴奋使我的手不断颤抖,刚拾起的烟灰缸又悄然滑落,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随之传来玻璃的破碎声。(选自原文第一章第二段)
节选段落2-2
现场是一个宽大的房间,地板是高级的檀木地板,走在上方软绵绵的,房间上方三根横梁中一根绑了麻绳,吊着一具男性尸体。(选自原文第二章)

分析:
段落2-1中,地面是坚硬的。
段落2-2中,地面是软绵绵的。
推论:
原文第一章第二段的背景,不是第二章的吴鑫案。
结论:
原文第一章第二段的背景是袁某案。

节选段落3-1
我杀了他,我可算杀了他!但我不能高兴得太早,我不能给条子留下痕迹,我需要清理现场。
首先,我将进屋触碰的所有东西都擦干净,包括烟灰缸,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这样就无法找到我来的证据。还有,我的鞋印,我穿的是运动鞋,必定会留下鞋印,我很小心地将地板拖干净,直到确保无法再看见鞋印。接着,我该怎么做?对,我和他的QQ聊天记录里面,有约定见面,干脆删掉好友吧。(选自原文第一章第四段)
节选段落3-2
吴鑫尸检:
死因:颈部受机械性压迫导致窒息。在头部还有钝器击打的痕迹,非致命伤,根据匹配,钝器为现场的烟灰缸,烟灰缸上除了击打吴鑫头部的地方有一定的破损,其他地方完好无缺,就是很脏,有些灰尘。烟灰缸表面没有血迹,但有鲁米诺反应,并在上方找到王畅德的指纹(选自原文第六章第二段)

分析:
段落3-1中,第一人称擦去了烟灰缸上的指纹。
段落3-2中,烟灰缸上有指纹。
推论:
原文第一章第四段的背景,不是第六章第二段的吴鑫案。
结论:
原文第一章第四段的背景是袁某案。

节选段落4-1
等清除完毕所有我来过的痕迹,我便思考:我只能让警方知道我没有来过,根据动机的调查依旧会查到我,那么,我需要不在场证明。我再次陷入沉思。我将手伸进裤兜,摸到一张纸质物品,突然,我眼前一亮——那是回程的车票
节选段落4-2
古缈走向电话,按下回放键:“不好意思啊,赵胜,我还在车站,你先回去吧,我挂了。”同时传来地铁的到站报道: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松陵站的……到这里,电话就挂断了。除此之外,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没有传来杂音。
节选段落4-3
“王畅德先生,你说你在昨晚发现尸体,并向警方报案,是吗?”
是的”王畅德看上去十分紧张。
节选段落4-4
“张琴小姐,昨晚十一点到一点期间,你在哪里?”
“我……在加班”张琴无精打采得垂下头。

分析:
段落4-1中,第一人称称要让警方认为他没有来过;在不在场证明上运用车票诡计。
段落4-2中,吴鑫案嫌疑人赵胜的不在场证明使用了车票诡计,且故意让警方知道他来过。
段落4-3中,吴鑫案嫌疑人王畅德的不在场证明没有使用车票诡计。
段落4-4中,吴鑫案嫌疑人张琴的不在场证明没有使用车票诡计。
推论:
吴鑫案中的嫌疑人都不是第一章第五段中的第一人称。
结论:
第一章第五段的案件背景是袁某案。

段落1~4集中推论:
推论:第一章中第一、二、四、五段的案件背景均为袁某案。第一章中第三段无利用价值。
结论:第一章的案件背景为袁某案。

②关于吴鑫案中不在场证明的论述
第二章中,吴鑫案嫌疑人赵胜不在场证明是与后面相矛盾的。
下面的节选段落5~节选附录1是吴鑫案嫌疑人赵胜不在场证明的矛盾段落,以及下文中与其矛盾的段落。

节选段落5-1
古缈走向电话,按下回放键:“不好意思啊,赵胜,我还在车站,你先回去吧,我挂了。”同时传来地铁的到站报道: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松陵站的……到这里,电话就挂断了。除此之外,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没有传来杂音
节选段落5-2
“坐地铁需要30分钟。那么通话时间是在11点半,因此死者至少应该是12点钟之后死亡的。”
节选段落5-3
“一般来说七点钟过后就没多少人了,但昨天例外,十一点左右有一个乘客喝醉酒在月台闹腾,我们工作人员都赶过去处理了很久很久。

分析:
段落5-1中,赵胜的不在场证明录音中没有传来任何杂音。
段落5-2中,赵胜的不在场证明录音是十一点半录下的。
段落5-3中,地铁站工作人员称十一点左右有醉酒闹事。
推论:
  据段落5-2和段落5-3的分析,如果赵胜的不在场证明成立,那么电话中会有酒鬼闹事的杂音。与段落5-1的分析相悖。
结论:
  赵胜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
节选附录1
21:30 从琮幸到松陵
23:00 从闽北到松陵
(选自原文附图车次表)

分析:
据附录1,案发当日有两趟地铁通往松陵。据上文结论,赵胜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
结论:
可推断赵胜的不在场证明录音中,地铁的到站报道是在九点半所录下的。

段落5~附录1集中推论:
结论:
赵胜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使用了在九点半所录下的地铁的到站报道,十一点进入别墅行凶后,在十一点半用座机拨打电话并播放录音,以达到伪造不在场证明的效果。



③关于吴鑫案现场的烟灰缸与王畅德办公室烟灰缸的疑点
  第二章中,吴鑫案现场的烟灰缸与其大体环境不符。第五章中,王畅德办公室烟灰缸与其大体环境不符。
下面的  是两地烟灰缸的疑点段落,以及下文中与其矛盾的段落。
节选段落6-1
吴鑫尸检:
死因:颈部受机械性压迫导致窒息。在头部还有钝器击打的痕迹,非致命伤,根据匹配,钝器为现场的烟灰缸,烟灰缸上除了击打吴鑫头部的地方有一定的破损,其他地方完好无缺,就是很脏,有些灰尘。烟灰缸表面没有血迹,但有鲁米诺反应,并在上方找到王畅德的指纹
节选段落6-2
几人的交谈是在王畅德办公室,够宽敞,但散落的书本遍布每个角落,到处都是灰尘,仅有一个漂亮整洁的烟灰缸放在桌子上,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分析:
段落6-1中,吴鑫案现场有一个与其环境不符的脏烟灰缸,且其上有鲁米诺反应和王畅德指纹。
段落6-2中,王畅德办公室有一个与其环境不符的整洁烟灰缸。
推论:
吴鑫案现场的烟灰缸和王畅德办公室的烟灰缸被进行了调换。
结论:
凶手使用王畅德办公室的烟灰缸作案,以嫁祸王畅德。

④关于吴鑫案凶手
节选结论1
赵胜伪造不在场证明。
节选段落7-1
“为什么在一点拜访他?”
“为了杀他,为了杀他!”王畅德的眼球布满血丝,表情狰狞。
“那你又为何报案呢?”
“哦,不!警官,你错了!我是准备去杀他,但我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
节选段落7-2
11:01 赵胜进入别墅
11:32 赵胜离开别墅
1:00 王畅德进入别墅
1:10 王畅德走出别墅,在大门外东张西望
1:20王畅德进入别墅
1:30 警察赶到
节选段落7-3
注:吴鑫的别墅只能从前门进入,无法翻窗,无法走后门。

分析:
  段落7-1说明王畅德承认有杀人预谋。
段落7-2说明案发时间范围内只有赵胜和王畅德从前门进入吴鑫别墅。
段落7-3说明吴鑫的别墅只能从前门进入。
推论:
  结论1说明赵胜参与了吴鑫案。
段落7-1可以排除王畅德的杀人嫌疑。假设王畅德是凶手,那么他不可能承认杀人预谋,因此王畅德不是凶手。
段落7-2指出,王畅德的作案时间不充分,可排除王畅德的嫌疑。
  段落7-2和段落7-3说明,有作案嫌疑的只有赵胜和王畅德。可排除张琴的嫌疑。
结论:
  吴鑫案的凶手是赵胜。


⑤关于袁某案凶手
结论2
第一章的案件背景是袁某案
结论3
袁某案中的凶手是临时起意杀人。
节选段落8-1
还有,我的鞋印,我穿的是运动鞋,必定会留下鞋印(选自第一章)
节选段落8-2
对,我和他的QQ聊天记录里面,有约定见面,干脆删掉好友吧。(选自第一章)
节选段落8-3
根据动机的调查依旧会查到我(选自第一章)
节选段落8-4
“赵胜先生,您的秘书张琴小姐呢?”基德问道。
“啊?”赵胜的脸色忽地铁青,不过身为厂长的他随机应变能力很强,很快就用平缓的语气说道,“她今天请假,我还没有决定让谁来暂时代替她上班。”
节选段落8-5
“不瞒你说,张琴和我们隔壁公司的袁歃有那种关系,王畅德和袁歃关系也不好”员工小声道。
节选段落8-6
12月16日,在袁歃家中找到其尸体,死因:头部收到撞击导致颅内出血,初步判定为他杀。死亡时间在12月13日八点钟左右。其家离辋川车站很远。

分析:
由结论2可知,节选段落8-1~8-4的背景为袁某案,可作为本小节的论证。
由段落8-1可知,凶手穿的是运动鞋。
由段落8-2可知,凶手和死者事先约定见面。
由段落8-3可知,凶手是在警察所调查到的,与死者有牵连的人。
由段落8-4可知,张琴在袁某尸体被发现的前一天消失,赵胜知情且隐瞒实情。
由段落8-5可知,警察所调查到的,与死者有牵连的人是张琴和王畅德。其中,张琴和袁某是情人关系,王畅德和袁某有矛盾。
由段落8-6可知,袁某遇害后三天才被发现。
推论:
  由段落8-1分析可知,凶手和死者不是来谈正事的。
  由段落8-3和段落8-5分析可知,凶手在张琴和王畅德之间。
  由段落8-5和段落8-6分析可知,作为与死者有情人关系的张琴,在死者遇害后三天都没有发现死者遇害,或假装没有发现其遇害。
  由段落8-1、8-2、8-5分析和结论3可知,凶手与死者约好谈论非正事的内容,且事先有约。若凶手是王畅德,王畅德和死者有矛盾,不会为了非正事专门登门拜访。
结论:袁某案的凶手是赵琴。


⑥ 关于袁某案的不在场证明
节选段落9-1
“赵胜先生,您的秘书张琴小姐呢?”基德问道。
“啊?”赵胜的脸色忽地铁青,不过身为厂长的他随机应变能力很强,很快就用平缓的语气说道,“她今天请假,我还没有决定让谁来暂时代替她上班。”

分析:
赵胜表情异常。
推论:
按理他是无需慌张的。除非张琴的请假和吴鑫案或者袁歃案有关,而赵胜此时是知情的。因为吴鑫案前面已经论证结束,所以张琴的离去和袁歃案有关。
结论:
张琴回到了袁歃案的案发现场,趁警方还未到来之时处理现场好伪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利用一些类似开空调之类的手法干扰了警方对袁歃死亡时间的判断,导致在相应误导的时间上,自己是存在不在场证明的。


三、细节佐证
1 “坐地铁需要30分钟。那么通话时间是在11点半,因此死者至少应该是12点钟之后死亡的。”(选自原文第二章)
分析:
此条结论是在赵胜不在场证明成立的前提下推出的,前文第二部分第二节已证明赵胜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因此死者的死亡时间范围无法缩小。赵胜具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2 -
“你的动机?”-“我欠他钱。”王畅德尽量表现出平静的语气
分析:
“尽量表现”说明王畅德的内心事实上并不平静,间接说明其与吴鑫间存在其他矛盾。

3 “死者当时在辋川车站是吗?”烨凡试探道。
没错。”
分析:
从电话录音看,死者并没有告诉赵胜他所在的车站。尽管常住居民可以通过日常知识推理出死者所在车站,但赵胜在基本没有反应时间的前提下,很快确认了是哪个车站,间接支持赵胜是凶手这一结论。

4   12月16日,在袁歃家中找到其尸体,死因:头部收到撞击导致颅内出血,初步判定为他杀。死亡时间在12月13日八点钟左右。
分析:
根据第一章的凶手自诉,以及袁歃的死因分析,可确认袁某案中的凶器是烟灰缸。


四、人际关系

由图可以清晰的看出,
:王畅德欠吴鑫钱,但因为王畅德已经排除作案嫌疑,就不具体分析。
二疑似凶手赵胜和死者吴鑫存在矛盾:吴鑫发现了赵胜贪污,并且好像弄得所有人都知道,另一方面反观吴鑫的家境,他只是一位普通职员,住别墅就算了,还铺高级的檀木地板,可见是非常有钱。那么利用自己职位(稽查部)便利掌握把柄之后勒索其他员工。而赵胜可能就是因为不配合导致吴鑫放出了他贪污公款的消息。
:唯一的女人张琴被其他三人爱慕,其中张琴和袁歃为恋人关系。
:吴鑫强迫张琴和自己在一起,说明吴鑫手中可能有张琴把柄,而杀死吴鑫的凶手是赵胜。
结论:赵胜杀害吴鑫目的是报复其曝光自己贪污公款,顺便帮张琴解除吴鑫对她的胁迫。
这么说的话,张琴很有可能厌倦了袁歃,打算和赵胜在一起。
那张琴和袁歃约定见面可能就是谈类似的事,却没想到不小心杀害了袁歃。

作答队伍:未尽雨期
队伍成员:未名 雨生 彦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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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0:53:16 | 只看该作者
做题人:旅の途中
QQ:2314754774
首先杀死袁的凶手是吴鑫
杀死吴鑫的是赵胜
不在场证明:吴鑫利用自己喜欢录音记录事物的兴趣爱好和辋川车站离袁家比较远来制造不在场证明,在杀害了袁后,在袁家打电话给赵胜,然后播放录音,制造一个自己当时在辋川车站的假象。而赵胜发现了这一点,然后进入袁家清理,并将带有王畅德指纹的烟灰缸留在了现场。在吴鑫回家后讲吴鑫杀害,然后用袁的死亡姿势用在了吴鑫身上,想让警方认为是同一凶手而为,借用了吴鑫之前用了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录音给自己制造证明,而电话录音,中没有列车序是最好的证明。
动机:两个人都为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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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1:02:16 | 只看该作者
杀袁的是赵胜,杀吴鑫的是张琴动机一个是情杀,一个是张琴与赵胜在一起了,想摆脱吴鑫,失手杀了他。张琴与赵胜安排好了,找人假装在公司上班,这是张琴的不在场证明,赵胜一直在吴鑫屋里,张琴与吴鑫在车站见面,杀了他,并带回家,而赵胜就在这时打电话给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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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2:17:19 | 只看该作者
不在场证明                              
1案一,座机的回放是前天赵胜和吴鑫的通话。因为车站2天班次表一致。案二吴鑫拿走了赵畅徳的烟灰缸,因为赵畅徳最近很奉承吴鑫。吴鑫用烟灰缸杀了袁歃后,烟灰缸上有血迹所以檫干净。而赵畅徳办公室有很多灰可见赵畅德很久没回办公室,少了烟灰缸他并不知道。烟灰缸上有赵畅徳的指纹就很正常了。
2.吴鑫杀了袁歃
3.赵胜杀了吴鑫
4.动机.吴鑫知道张琴和袁歃有私情
赵胜知道吴鑫贪污且他喜欢张琴,吴鑫死后他追求张琴更方便。开头说身为小职工的吴鑫住在别墅可见吴鑫的钱是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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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4:0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银色草莓(孟阁) 于 2018-2-11 10:25 编辑

队伍名称:送分题小分队 队伍成员qq:740010085     2511698090    2825129979




下列答题红字为引用原文
一、不在场证明以及凶手分析
  •     不好意思啊,赵胜,我还在车站,你先回去吧,我挂了。“与通话人的声音同时传来的,是地铁的到站报道: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松陵站的……到这里,电话就挂断了。除此之外,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没有传来杂音。
         这个通话记录便是赵胜的不在场证明,因为在这段时间死者在车站,回来得半小时,而在这半小时之内,赵胜已经离开了,看似是不在场证明,其实大有文章。理由如下:   
          其一,  “昨天晚上在这里。,你有看到过,这几个人吗?”基德拿出死者和三位嫌疑人的照片,向几位工作人员请问道。
    “不,我对你说的几个人没有印象。”工作人员摇摇头案发当日也就是14号工作人员并没有看到过死者,而且据工作人员透露,晚上那个时间点基本没几个人坐车了,所以不存在人多记不住的状况。
          其二,根据14号的火车运行表,只有两趟车是去往松陵的,一辆车在8点多的时候因为故障,没有出车,因此只有一趟11点到达的车,也就是说死者坐这辆车的话,11点已经到家了,倘若是由于误时导致车开的慢了的话,也是不可行的,因为据车站工作人员说,十一点左右有一个乘客喝醉酒在月台闹腾,我们工作人员都赶过去处理了很久很久,而死者家中的通话记录中除了列车声音和广播声没有别的声音。
          其三,根据摄像头来看,只有赵胜和王畅德出入,并没有死者,倘若死者11点真在车站,之后回到家遇害的话,摄影头一定录下死者进入的映像,因为这个别墅只有正门能进出。
          综上三点说明,通话记录中的人并不是死者吴鑫,而吴鑫自11点以来就一直在家,而由通话记录所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就不成立了。
         2、再来分析通话记录的来源,首先通话记录中的声音不能作假,也就是说的确有这通电话,而且是赵胜与某个人的通话,在根据通话中的火车站播报声音判断,某个人的确在车站与赵胜通话的,根据题中所有涉及到的人物以及关系来看,火车站已经确认没有见过那四个人,也就是说通话的某人并不在这四个人中,那么就只剩下一个人,那就是13号死亡的袁,巧的是13号的火车运行表与14号的运行表一样,也就是说通往松陵的仍然是那两通车。而根据题中对袁的死亡时间判断,是在8点多左右,即使相差3天有些误差,也不至于差到11点去,也就是说那一通电话是9点的那趟车,是袁和赵胜的通话记录,由此不难想到,赵胜杀死袁后,用录音机录下了通话记录,然后在14日杀死吴鑫后,用吴鑫的座机来打吴鑫的手机,然后在手机听筒处播放录音机,由此通话记录就成功了,而赵胜恰到好处的在车站播音即将播放车次序列时终止了录音,因为从运行表看来,每趟车的序列号都不一样,趟若让警察听到序列号是9点那一趟的,不在场证明就暴露了。
        综上,不在场证明是13号的通话记录被赵胜利用录音机转到了吴鑫的通话记录中。而两个案子的凶手都是通话记录中所提到的赵胜。                                      二、其他疑问解释


  1、从第一段来看,烟灰缸掉地上,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随之传来玻璃的破碎声。而吴鑫的家中所描述现场是一个宽大的房间,地板是高级的檀木地板,走在上方软绵绵的,也就是说第一段是袁的案发现场描述
  2、吴鑫家中的烟灰缸有血迹反应但表面没有血迹,有灰尘,有王畅德的指纹。如果是烟灰缸杀人之后擦血迹的话,灰尘和指纹都会被擦掉。在根据题中王畅德办公室的描述其办公室够宽敞,但散落的书本遍布每个角落,墙上,桌子上,都是灰尘,仅有一个漂亮整洁的烟灰缸放在桌子上,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说明王畅德的烟灰缸丢了,因此换了一个新的,倘若是王畅德杀人,又何必带自己的烟灰缸去杀人,并且当天王畅德是带着刀,冲着杀人去的,要真是王畅德杀人,应该是用刀才是。由此证明,现场的烟灰缸是由凶手偷去用来作案嫁祸给王畅德的,至于不留下自己指纹,以及不抹去王畅德指纹的手法,比如用一个袋子套住烟灰缸,然后砸死者,这样一来,烟灰缸只会有人眼看不到的微量血迹,并且灰尘和王畅德的指纹也保留了下来。因此排除王畅德作案,烟灰缸不过是凶手嫁祸的手段,至于那个女的,当天吴鑫的死亡时间段,都没有出现在摄影头中,没有进入过吴鑫家,自然不可能作案。

三、动机分析
  •     从题目来看本案的两个死者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和张琴有一腿,而赵胜却喜欢 张琴,(这里便不在多说了,题中很明显的说明了),由得不到的爱而产生的杀意。这便是赵胜的杀人动机。





人啊,总会头脑发热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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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诡殇 咔咔 于 2018-2-10 17:16 编辑

   三人组队         咔咔变变吃栗子队
  队员信息 蜕变1260069858,栗子2199343689,咔咔2511580082   
   首先要知道谜题第一部分的描写,是凶手杀死袁歃时发生的。从“我伸出手摸一下他的脖子,没有脉搏,我又将手掌放在他的胸口上,没有心跳。他真的死了,是我杀死的。”从这句话中可以知道,第一部分的死者是直接死于,烟灰缸对头部造成的砸伤。这也符合第六部分警察找到袁歃的时候时,发现死者是死于头部的砸伤。第二部分警察去现场发生的死者。是被砸伤后没有直接死亡,而是被砸晕后在被凶手吊在屋内。这也就是为什么死者没有吉川线也就是脖子的抓伤。还有点烟灰缸玻璃的线索也说说吧,就是第一部分凶手拿起烟灰缸时因手滑,烟灰缸掉落裂出一些玻璃碎片。而第二部分警察到现场并没有给出这个线索,这里可以推测烟灰缸是完好的。这也可以证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两个案子。还有一个线索(别怪我啰嗦)就是第一部分凶手瞬间失忆过,加上凶手情绪激动,异常兴奋,和一些现场的描写。可以断定第一次的案件凶手是在和死者谈判时,过于激烈结果在怒火的促使下,对死者进行了杀害,也就是过激杀人。
   然后再来说说手法:
   第二个案件的手法:电话的内容:死者的声音和汽车到站的播报音同时出现未免太过巧合。所以我推断第二个案件凶手是蓄意谋杀,凶手已经事先录好了列车到站的播报音或者伪造的录音。还录好了死者的语音,比如在死者平常坐车时故意给死者打电话或者发语音消息。让死者说出之前电话里面出现的那句话录下内容后,在把录音处理成只有现场出现的电话内容。或者让死者说出我在汽车站之类的语音。之后凶手把死者杀害,并用死者的座机给死者打电话,然后在接通死者电话时,同时播放两段录音,制造了这个不在场的证明。录音里除了死者的声音和汽车站播报的声音没有其他杂音。但是当天晚上11点左右有个喝醉的在闹事,而工作人员处理了很久很久才处理完。所以如果死者当时在车站不可能没有杂音。这是第二个案件的手法。
   第一个案件的手法,这里要说一下凶手,杀死袁歃的凶手就是王倡德,而案发地点就是王畅德的办公室(办公室里新的烟灰缸就是证据后面会具体说明)。凶手杀死死者后把死者的尸体运回死者的家中,用死者身上的钥匙打开门,将死者的尸体移动到死者的家中伪造第一案发现场。之后将自己进屋后碰到过的东西和地板全部擦干净,制造除了死者没人来过的假象。等尸体被发现时已经过去很长的时间,具体的死亡时间已经难以判断。警察判断袁的死亡时间是8点,而距离尸体被发现已经有三天的时间。尸体在经过三天后被发现的情况下,查出的死亡时间与具体的死亡时间是有一定误差的。像这种三天才被发现的尸体,查出的死亡时间和具体的死亡时间可能会有数个小时甚至一天的误差。王畅德在死者来到厂子时做的案,那么一定是王畅德上班的时间,也就是8点之前杀死的死者。王畅德买一张8点半回程的车票,用完后将撕下的票放到死者的口袋里,伪装死者这时还活着的假象。当然凶手全程会带手套不会留下指纹。第一部分凶手说过“这样只会让警察知道我没来过,但根据动机的调查依旧会查到我。”那么凶手就想到利用这个手法,让警察只会调查死者死亡时间8点半以上的情况。这样就能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凶手就是通过口袋里的车票想到了这个手法。
   案件还原:
   先说一下嫌疑人和死者之间的关系或者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赵胜喜欢张琴,张琴喜欢赵胜。王畅德(我推测后面有具体说明)喜欢张琴,吴昕威胁张琴让其和自己在一起,袁歃和张琴有那种关系(肉体关系)。
   这里我大胆推测赵胜和袁歃有生意上的合作,而袁歃答应合作的条件就是和张琴上床。张琴也喜欢赵胜为了赵胜的事业就牺牲了自己。而吴昕有喜欢音乐喜欢记录的习惯,吴昕用录音器偶然间录下了张琴和赵胜之间的秘密,并以此要挟赵胜和张琴。所以吴昕一个普通员工才会这么有钱能够住的起别墅。而王畅德在偶然间发现了这段录音,并和吴昕发生了争执,抢夺的东西就是这段录音。王畅德发现张琴和赵胜的秘密后,喜欢张琴的王畅德悲痛万分,在一次袁歃来厂子里时,王畅德找个理由把袁歃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询问情况(录音)是否属实。王畅德从袁歃的嘴里得到证实后,在怒气的促使下用烟灰缸失手杀死了袁歃。王畅德不但没有因此惊慌反而异常兴奋,用我说的那个手法处置了尸体,但是这些被赵胜发现了。然后在这个案件发生的几天后赵胜因为吴昕的威胁终于忍无可忍,去到吴昕的家中用我说的第二个案件的手法杀死了死者。赵胜用在王畅德办公室偷来的烟灰缸攻击死者的头部用来嫁祸给王畅德,第二个案件的烟灰缸上之所以在鲁米诺反应上查出王畅德的指纹,就是因为王畅德用烟灰缸杀死袁时,手指按在血迹上留下的。赵胜用烟灰缸攻击死者后,死者并没有死亡而是晕了过去,所以赵胜又把死者吊死在房间里。赵胜做完手法后,出门时看到了王畅德就躲起来观察。王畅德本来也是打算杀死死者,可进门后发现死者已经死亡,想起之前在别墅看到的人影,猜测这个人就是凶手后,就又跑到了门口查看。然后想到如果自己这么走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怀疑是我杀的,所以王畅德干脆选择了报警。躲起来的赵胜怕事情暴露又观察了一段时间,直到王畅德打算报警后才离开。
   手法已经写出。
   杀死袁歃的凶手是王畅德。
   杀死吴昕的凶手是赵胜。
   王畅德动机:暗恋张琴,袁歃对张琴做了那种事,王畅德愤怒之下失手杀人。
   赵胜动机:因忍不住吴昕的威胁,于是策划了这场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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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0 08:56:12 | 只看该作者
1.        不在场证明:首先是赵胜打给吴鑫的通话录音,有太多的矛盾之处。为何在没有班车的11点30会听到有地铁进站?其次明明11点有人在大闹,却没有听到嘈杂的声音?我认为那是因为吴鑫的话是一段录音。什么时候录得呢?应该是在14号那天21:30分到达松陵的地铁上录的,车次CTV4321。那么为何会有这样一段录音呢?我推理可能是吴鑫自己录的。因为他杀害了袁歃。所以本文第一个场景描写的就是吴鑫杀袁歃的画面。那么他如何用车票做不在场证明呢,我认为是用了列车进站的广播声音。文中给出13号与14号地铁班次完全相同,袁歃家里又与地铁站十分远,于是第一个事件的不在场证明:吴鑫杀害了袁歃,由于晚上8点左右杀的,甚至可能更晚,肯定来不及回车站了。于是在14号那一天,吴鑫约了赵胜在家见面,由于班次一样,在车次CTV4321上与赵胜通话进行了录音,这样警方盘问起来,吴鑫只要拿出当天的录音就能洗白。对录音的时间进行修改应该不难。再看第二个案件,明明有凶器在场,却还伪装成自杀,很不自然,所以第二个不在场:首先是整个录像期间,被害人吴鑫未进入房间,那么他可能早就在房间了。后来赵胜进入房间,在此期间用从王畅德办公室里拿来的烟灰缸敲晕吴鑫,并且发现并运用吴鑫的录音制造伪证。随后王畅德进来杀人,进来时被赵胜发现,于是便在外面观察,那个黑影应该是赵胜。王畅德发现了尸体旁的烟灰缸,认出是自己的,为了防止被怀疑,将本来只是昏迷的吴鑫吊死,弄成了自杀的画面。
2.        杀害袁歃:吴鑫
3.        杀害吴鑫:赵胜+王畅德
4.        动机:吴鑫杀袁歃可能因为他与张琴之间的关系。王畅德杀吴鑫为了防止公款事发,赵胜贼是对于吴鑫与张琴二人关系亲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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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谜擂主四周年纪念章家族之瑰推理作者推理大神诡殇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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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0 09:38:34 | 只看该作者
《不在场证明》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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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神 潇潇雨歇   645596363
维梦 雪夜       1563750761
维梦 竜神の剣を喰らえ 3087603116

疑点罗列:1.他丑恶的嘴脸,我已无心观看,转移到他身旁,转移到那粘有殷红血液的烟灰缸上。哦,我记起来了,我就是用这个结束他的生命的。
2.刚拾起的烟灰缸又悄然滑落,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随之传来玻璃的破碎声。
由1.2可知,死者是被烟灰缸砸死的,且地板坚硬。
3.我将进屋触碰的所有东西都擦干净,包括烟灰缸,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这样就无法找到我来的证据。
由3.可知,我擦干净了烟灰缸上的指纹。
4.现场是一个宽大的房间,地板是高级的檀木地板,走在上方软绵绵的,房间的上方有三根横梁,其中的一根绑了一根麻绳,麻绳吊着一具男性尸体,那大概就是死者了。
5.“死者吴鑫,男26岁,身高182,体重70kg,血型A,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员。死因是颈部受到机械性压迫导致的窒息,凶器大概就是这根麻绳。”烨凡随之将目光移向死者脖子上绷紧的绳子。
由4.5.可知,死者家的地板“软绵绵”的,死者是被勒死的
6.古缈走上前,按下回放键:“不好意思啊,赵胜,我还在车站,你先回去吧,我挂了。”与通话人的声音同时传来的,是地铁的到站报道:各位乘客请注意,通往松陵站的……到这里,电话就挂断了。除此之外,地铁那边,除了列车声和广播声,没有传来杂音。
暂不做注解,看下文
7.“辋川车站距这里有60km,坐地铁需要30分钟。”基德说道,“那么通话时间是在11点半,因此死者至少应该是12点钟之后死亡的。”
判断成立的前提是录音的真实性
8.王畅德深吸一口气,坐下来,继续说道:“我12点钟前往他所住的别墅,天很黑,街上的路灯也已经关了。在吴鑫家附近,我好像看到个人影,由于我是来杀人的,所以我故意遮住我的脸。进入别墅大门,我发现没有人招呼我,我以为是吴鑫喝醉了,就私自潜入,在我打开没有上锁的卧室门后,发现那具尸体。我离开逃出房门,让我害怕的是,方才出现的黑影仍在那里,良久才消失,我觉得,我很可能被发现。假如我就此离开,免不了被怀疑,我只能报案,即使我根本就不想他的尸体被发现。”
黑影是凶手吗?还是他编造出来的?
9.11:01 赵胜进入别墅
11:32 赵胜离开别墅
1:00 王畅德进入别墅
1:10 王畅德走出别墅,在大门外东张西望
1:20王畅德进入屋内
1:30 警察赶到
吴鑫居然没回家??
10.“有前天的车次表吗?”基德想进一步验证自己的猜想。
“不好意思,由于我们内部的失误,昨天和前天的车次表完全相同。”年轻女士鞠了一躬,表示歉意。
前天和昨天车程一样
11.“一般来说七点钟过后就没多少人了,但昨天例外,十一点左右有一个乘客喝醉酒在月台闹腾,我们工作人员都赶过去处理了很久很久,这种人素质真低。”年轻女子抱怨,“哦,对了,昨天八点半的列车出故障了,没有出程。”
11点有人闹事,但录音里很安静?
12.几人正在王畅德办公室交谈,其办公室够宽敞,但散落的书本遍布每个角落,墙上,桌子上,都是灰尘,仅有一个漂亮整洁的烟灰缸放在桌子上,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烟灰缸整洁。王畅德不会吸烟?显然不对。在审讯时,他都在吸烟。
13.12月16日,在袁歃家中找到其尸体,死因:头部收到撞击导致颅内出血,初步判定为他杀。死亡时间在12月13日八点钟左右。其家离辋川车站很远。
12.13,是询问车次时的“前天”。车次和12.14一样。袁死于头部撞击。
14.吴鑫尸检:死因:颈部受机械性压迫导致窒息,在头部还有钝器击打的痕迹 ,根据匹配,钝器为现场的烟灰缸,烟灰缸上除了击打吴鑫头部的地方有一定的破损,其他地方完好无缺,就是很脏,有些灰尘。烟灰缸表面没有血迹,但有luminol反应,并在上方找到王畅德的指纹。
王畅德的指纹???上文说已经擦干净指纹了,为何还会有王畅德的指纹?
注:吴鑫的别墅只能从前门进入,无法翻窗,无法走后门。
文中嫌疑人与死者(除袁歃外,都住在松陵区)
以下,作答开始。
疑点分析
【1】:1.2.3.4.5.14.,矛盾。
1.2.3.中凶手杀人,是拿烟灰缸砸死的,地板质地硬。凶手犯案后擦干净了指纹。
4.5.14.中吴鑫死于勒死,家里地板柔软。烟灰缸上有王畅德指纹。
因此我们得出,此处为叙诡。1.2.描写的案子,不是吴鑫一案。再结合后文也就是说,开头描写的,其实是袁一案。
也就是说,开头所提到的不在场证明,是凶手为袁一案准备的!
但是,文中没有关于袁一案的不在场证明。这又是为何?
仅仅是作者没描写吗?我认为并不是。不在场证明,显然是本案的核心诡计。那么,它必然已经出现了。它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没错,它同时,也是吴鑫一案的不在场证明!
文中出现的唯一不在场证明就是赵胜的。因为11点左右死者还在车站,再加上他进门一定会被监控拍到,我们得出结论:赵胜拥有不在场证明。按作者的意图来看,他就是利用了一开始死者杀袁使用的不在场证明。
那究竟是怎么样的东西,会被他利用呢?
我们再来分析下去。
【2】由9.得,吴鑫没出、回过家。那王畅德又是怎么在房子里发现他的尸体的呢?这里有两种可能
i)王畅德把死者在外面杀死之后放麻袋里带回来
ii)王畅德以及赵胜来之前,死者就已经在屋子里了
对i)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逻辑不通。王畅德杀人后没有特地运尸回来的必要,而且这么做的话,袋子里会留下痕迹。
烟灰缸上虽然有他的指纹,但也不能代表他干了这案子。如果他有时间擦拭血迹,为何会粗心到指纹都不擦?故这是凶手的嫁祸。而王畅德带麻袋的理由,估计是想杀人灭口,顺带洗劫死者的家并拿走自己贪污的证据。因此,王畅德不是凶手。再鉴于监控没有拍到张琴进出,凶手就只能是赵胜了。
综上,只有ii)一种情况了。案发当天是周日,死者显然没有非出门不可的理由。
那么,我们得出的结论就与6.7.矛盾。死者没出过家门,又是怎么在车站和赵胜通话的呢?
这里还有一点能佐证判断的证据,就是6.中打底色的部分。倘若死者当时真的在车站,那么根据11.,那时候的月台上有人闹事,应该会很吵,但通话的那边没有任何杂音。两处矛盾。
所以,这段录音是假的。那么问题来了,死者为什么会录下这一段声音呢?这真的是死者录的吗?
首先,我们明确地知道,这一段录音里能佐证的东西,就是广播。但是恰到好处的,录音卡在了有目的地,但没有车次的点上,这一点非常可疑!警方根据通话的时间判断,死者11点多还在车站,但倘若这是提前录好的,就不足为奇了。九点半同样也有目的地是松陵的车,所以完全可以那时候就录下来。
但是,就我们所知,赵胜虽然决定要杀死者,但他绝对没有如此料事如神,能估算到自己什么时候能杀死死者,并利用录音制造不在场证明。万一计划实施略迟,就会满盘皆输。所以,他并没有提前准备好这段录音。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段录音一开始就已经在现场了。也就是说,这是死者所准备的。
如【1】所说,这就是开头描述的,杀死袁歃时所要用的,证明自己当晚九点半在车站的,原本的不在场证明!(两天的车次完全一样,所以可以通用)
我且问你,为什么,这段录音能成为杀袁歃的不在场证明?答案很简单。
联系开头“摸摸口袋中回程的车票”以及结尾处“袁歃的家离辋川车站很远”,我们不难推出,吴鑫想达到的目的,就是证明袁歃死的时候自己正坐在回程的列车上。至于证据,就是口袋里自己已经赶不上了此车次的车票以及“九点半”自己在辋川车站的录音。
至于这段音频是什么时候录的,那自然是在当日的十一点。由于错过了回程车,吴鑫于十一点抵达辋川车站,并录下了这段录音,伪装成是九点半录下的样子。即使警方对他录音的目的表示怀疑,他也可以用“喜欢记录身边美好的事物”这一理由搪塞过去。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在袁歃的尸体被发现之前,自己苦心制造的不在场证明会被杀自己的赵胜反过来利用。
那么问题又来了?里面的话语是怎么回事?
这是赵胜灵机一动的创意之举。警方没有听过已故的吴鑫的声音。所以,他只要在通话并播放这段录音的同时,模仿吴鑫的声音说话,就能达到想要的目的。其实也不一定要模仿吴鑫说话,知天命要让声音听起来不像自己的就好了。
【3】烟灰缸之谜
文中所描写到现场的烟灰缸上有王畅德的指纹。【1】中已推知,吴鑫这里的烟灰缸与杀王畅德时用的烟灰缸不是同一只。那么,这里的烟灰缸是怎么回事呢?
由12.得,办公室的烟灰缸很可疑。王畅德是个喜欢抽烟的人,他的烟灰缸显然不会如此干净。
因此,这里其实是嫁祸。吴鑫用烟灰缸杀了袁歃,然后洗净烟灰缸。但是正如luminol反应的原理是检验血液中的铁离子,即使稀释到几千分之一也会检测得出,所以,吴鑫进行了掉包。
他把王畅德办公室里的烟灰缸换成了杀袁歃时用的,达到了一旦警方发现袁歃死了,就及时转移他们注意力的效果。但是如果把王畅德的烟灰缸扔了,致其被警方发现,那么这误导就起了反效果,警方一定会明白是嫁祸。所以,他把这个烟灰缸带回了家里。后来赵胜为了在吴鑫无防备的情况下勒死他,就先用这个烟灰缸砸晕了吴鑫。
至此,所有疑点已解释完毕。
解答:question 1:推出两个案子的不在场证明手法(5)
answer:对于袁歃案,凶手杀死他后利用口袋里已经错过班次的车票和23点录下的、假装是21点半事录的辋川车站录音为自己制造了“案发时在列车上”的不在场证明(13日);而吴鑫案的凶手则是在翻看吴鑫手机的时候发现了这段录音,利用这个制造了“23点多吴鑫还活着”的伪证,再加上监控,排除了自己的嫌疑(14日)。
question 2:杀死袁歃的凶手(2)
answer:杀死袁歃的是吴鑫。可以从不在场证明这一点排除之后仍活着的其他嫌疑人。
question 3:杀死吴鑫的凶手(2)
answer:杀死吴鑫的凶手是赵胜。同样是通过监控、不在场证明以及烟灰缸上的指纹排除了其他嫌疑人。况且,如果凶手是王畅德,他一定会想办法延迟报警时间来掩饰自己的“杀人未遂”,这样的话死者的死亡时间预估就会变得更加模糊。而这也是他看到“黑影”的理由。赵胜留在现场,是为了确保有人尽早发现尸体,不然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救无意义了。
question 4:动机(1)
answer:赵胜和袁歃都喜欢张琴,且对张琴心怀不轨。吴鑫知道之后,想杀了这两人,于是先挑袁歃下手了。此后,赵胜透过某种途径得知了袁歃的死,开始警戒吴鑫。我们不清楚赵胜当晚去吴鑫别墅的时候,到底是吴鑫预谋杀他,还是他预谋杀吴鑫,总之最后,他成功杀死了吴鑫。
答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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