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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一百三十二期】《无序》作者:暗月 梦逝(评分已发) [打印本页]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20-3-15 19:11
标题: 【第一百三十二期】《无序》作者:暗月 梦逝(评分已发)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19: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答案提交截止后,将同步发出本轮答案。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本帖已设置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每期谜题为单人比赛,作答人按论坛用户名为准。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一审:暗月 潇潇雨歇
       二审:夜神 勿死
楔子:混乱乃常态,无序即本态。
《序》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电话响起即预示着一切宁静的闭幕。
    没错,又要出任务了。我们总是奔波在白天与黑夜之间,作息生活错乱无序。为人民服务嘛,就该如此!
    “这样反复地破案实属无趣,梦逝老弟要不要和哥哥比比?”
    梦逝扭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不屑道:“和你这个反应迟钝、目光呆滞、长相平平,身材矮小的废物?”
    苏逝道:“啧,因此我才选择了你啊!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滚蛋!”
    “不敢就说,何至如此呢?”
    “计时开始,先破案者胜。”
    “哟,你确定吗?”苏逝笑道,“这样你会被虐得体无完肤。”
    “别废话,就当爸爸让你,赶紧滚。”
  苏逝看着梦逝远去的身影挥手笑道:“抱歉呐,梦逝弟弟,应该是你滚。”
《一》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说白了,嫌疑人如何确定就取决于我能从这里发现多少线索咯,忻夏?”
    忻夏点点头道:“蠢梦逝,你又不是第一次出任务。”
  “助手都敢这么对上级说话呢?”
    “你可不是什么侦探,我也不是什么助手。不过你的警衔确实……”
    “就站在那儿别动,千万别动!”梦逝有些激动地说道。
    忻夏见状,自然很听话地一动不动。
    只见梦逝将双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摆弄成长方形状,在忻夏身旁四处转悠。很显然,他是在示意给他相机。
    作为多年的搭档,忻夏自然心领神会,忙将胸前的相机取下递给了他。
    “不是让你别动吗?”梦逝愤懑道。
    忻夏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我很小心了,应该没破坏什么重要的线索啊!”
    “什么线索?”梦逝不解道:“我只是在思考怎样拍摄能将你此刻的美最大程度地记录下来,你这一动,全没了。”
    忻夏说了声无耻后,便独自向前走去。
    “等一下!”
    “我可没时间陪你拍照!”忻夏仍旧还是停下了脚步。
梦逝不语,将早已准备好的手套戴了上去。
“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二》
“雪绘,我们可不能落后于他们。加油,好好干!”苏逝干劲十足地说道。
“资料我已经大致看完了,你说杀害小遥的凶手最有可能是谁?”忻雪绘一本正经地问道。
“找线索呗!”
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也就是说联系一下死者常去的表行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是的,快上路吧!”苏逝催促道。
“上路?要死一起死!”
“原来你喜欢我!”
“才没有。”雪绘红着脸反驳道,脸上的表情不知是生气还是害羞。
《三》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明白了,那么来分析死者身上的伤口吧。”
忻夏拿出报告纸,看了一会儿后说道:“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听了这么多年,你的声音还是依旧的好听啊!”
“你……所以你有没有认真听?”
梦逝享受般点了点头:“当然,身高范围一确定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不过还存在凶手穿类似增高鞋类鞋子的可能,因此这个线索有些无力啊!”
“你放心好了,附近是有监控的,出现在这里的人的鞋子都是一般鞋子。至于有没有可能为了行凶而特意准备了一双随身带着,那就得等你确认好嫌疑人再去考虑。总得来说,这个线索还是有用的。”
“行吧。”梦逝无奈道。
忻夏看了眼梦逝笑道:“那关于被砍的左臂,你有思路了吗?”
“当然没有。这问题你不去问凶手问我?”
“哈?这不是你的职责所在?”
“凶手只要抓到了,这种麻烦事不就迎刃而解了嘛?再说,我还要靠这仅剩下的脑细胞找小姐姐玩。”
《四》
“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表行的大部分员工可以作证。而且据说这只表应该是死者被害前的一天坏的,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忻雪绘带着线索归来。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这么一来掌握的信息就更多了。”
苏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苏逝惊喜道,“雪绘啊,想不到你都偷学我这么多东西了,总该给我些回报吧?”
“啧,你教过我什么吗?”
“只有傻子才会不断汲取别人手把手教授的知识,聪明人善于自己去探索,寻找属于自己的王者之路。我相信你是智者,所以没有用愚者的方式去教你。总得来说,你以身相许来回报我的恩情吧!”
忻雪绘佯装没有听见,用甜美的声音接着说道:“所以凶手为何要那样做?”
“你说迷晕狗吗?”身为多年的搭档,苏逝自然很快便能理解忻雪绘的意思,开始正经起来。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五》
“根据你给的线索来看,目前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梅机羁,段露亦以及马曙。”
“还是刚才那个问题,”梦逝问道,“他们有无穿增高鞋之类物品的可能性。”
“哈,他们需要吗?身高都一米八五以上。”忻夏戏谑道。
“现在孩子发育这么好?!”
“是的呐。”忻夏动听地说道,声音极具魅惑。
“咦,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忻夏。”
忻夏不满道:“偶尔不正经一回嘛。”
“空闲时不见你这样,公务缠身时却诱惑我?图谋不轨啊!”
“好了好了,继续分析案件吧!”
“嗯,”梦逝放下手中的资料说道,“我大致看了一下,这四人都具备杀害苟小遥的动机,因此我们可以少费脑细胞寻找行凶动机了。”
“那现场还有什么需要关注的地方吗?”忻夏询问道。
梦逝揉了揉眼睛,叹口气道:“唉,你和雪绘小姐姐差距越来越大了。”他指了指案发现场接着说道,“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这么一来只剩下三个咯?”
“嗯,请剩下三位去警局喝杯茶吧,我们也该回去了。”
《六》
“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这些东西在凶手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已经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屋子里并未采集到有用的指纹或DNA。此外,现场再无其它有价值的痕迹。所以,你怎么看,雪绘?”
“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诶,好像是哦。”忻雪绘点了点头。
苏逝将鄙夷的目光投向忻雪绘,说道:“有时候真相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有些人不愿伸一下手。”
“以后我还是跟梦逝一起出任务吧!”雪绘将头扭了过去,闹脾气道。
“哈?他比我还皮!好了,继续分析!”
“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这么一来,许多复杂的特殊情况便可以排除。”
苏逝又怼道:“有时候特殊情况更好破案!”
忻雪绘不予理睬,接着说道:“截至目前,我们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他们与死者都为普通朋友关系。案发时分死者家门附近人很多,但人多口杂,众多证人的口供无法证明他们四人中凶手是谁。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在死者家内找到的?”苏逝有些不解。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逝思考了会儿问道:“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苏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时候请他们四位来局里聊聊天呢。对了,再弱弱问句,肖潇是可爱的小姐姐吗?”
“男的。”
“害,看来是个抠脚大汉。”
《七》
“哟,雪绘妹子回来啦!”梦逝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妙龄美女笑道。
苏逝略显焦急地问道:“你破案了?”
“还没有,不过也快了。”梦逝无奈道。
听到这,苏逝松了口气。
“咦,这不是杨奋丘吗?居然是你们先行一步。”
“承让了,苏逝长官。”忻夏道。
与其进行繁杂的侦讯过程,不如耐心地等待结果。因此苏逝和梦逝二人坐在一起,悠闲地品着局里的茶。
不一会儿,两份印有《嫌犯简介》四个大字的纸张便被送了过来并分别分发给了苏逝与梦逝。除了二人怀疑的共同对象外,其他人的资料自然不会出现在对方资料中。
从梦逝的资料中大致可以得知: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梅机羁,27岁,男性,秃头,长相一般但为人十分风流,很喜欢骚扰已婚女性。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三十五斤。此人梦想有很多女朋友,但精神经过专业诊断是正常的。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至今未婚。
从苏逝的资料中大致可以得知:
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挑战读者
至此,解谜所需的相关线索已全部给出,你是否已经凭借你那真理之瞳看穿这背后的一切真相?苏逝与梦逝的赌约究竟会分出伯仲抑或打成平手?简单案件背后的凶手又会是何许人物?请带着你所掌握的线索来解释文中的一切不寻常之事吧!
为以防读者陷入逻辑深渊,特在此声明以下几点:
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
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苏逝与梦逝侦察镜头的时间顺序各自独立,与二人出场先后顺序并无直接关系。
嫌疑人特征已经给全,没有相关描述则不考虑。
肖潇疑似肾虚与案件无关。
最后,祝各位读者狩猎愉快!
                                                                  梦烟羁

作者: 夏目    时间: 2020-3-15 19:11
本帖最后由 夏目 于 2020-3-22 19:00 编辑

0、比较名贵的手表都是机械表吧(当然也可能是我见识短浅),那么我就好奇表的时间是怎么区分上午下午的?现在的近视镜片几乎都是树脂的了,损坏时基本上都是因为镜框2333
1、先梳理一下疑问:镜片是谁的?手表为什么会停在下午三点十分?左臂为什么会被砍下?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2、根据侦探对话,我们知道死者并不近视,那么说,镜片就是凶手的。死者是个健身爱好者也爱打篮球,左臂上有个手表,砍左臂估计就是为了手表吧。要知道凶手的眼镜碎了,为了掩盖,凶手就想用手表的镜片加以代替,但是用手解除腕上的手表可能会留下指纹,不如直接砍掉胳膊然后摔碎手表来得快。在砍胳膊时,血溅到了凶手头发上,凶手没意识到就在墙上留下了痕迹。这里明显有长发的痕迹,所以凶手是个小姐姐或者女装大佬。而粪球腿部肌肉很明显,女装的话很容易就会被怀疑。所以首先能排除的嫌疑犯却是粪球。根据侦探对话,能靠近死者的都是他认识的,所以没必要怕狗来咬她,还要迷晕狗的话,可能就是因为要伪装成陌生人作案,但是明显又不可能,遥的戒备心很强。那么就只可能是作案后的凶手有一些地方会引起狗的作用。那么估计就是头发上的血了。所以真凶是戴眼镜的女装的潇潇!啊时间不够了,抱歉,艹艹收尾。



作者: 皓月纯杰    时间: 2020-3-15 20:39
本帖最后由 皓月纯杰 于 2020-3-22 17:41 编辑

作答者:暗月 晴曦落雨首先,阅读完全篇谜面后,我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死者因为左臂被砍下而失血过多死亡,那么为何凶手要砍下他的手臂呢?
2.楼梯口处发现的透明坚硬还占有血迹的物体是什么?真的是镜片吗?
3.死者平时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停在下午三点十分,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4.如果碎片真的是镜片,那么视力良好的死者为何要备眼镜呢?
5.苏逝这边也在床底下发现了一个高度数眼镜,是死者的无疑,那么楼梯口的眼镜碎片是谁的呢?
6.案发现场墙壁上发现的血印看似是头发留下的,会是女性的吗?
7.凶手为何要在被害者死后迷晕狗呢?

那么对以上问题,可以来一一回答:
1.因为出于对死这的某种嫉妒或者死者通过在死前留下线索在手背上。平时都是把手表戴在手腕上的被害者可能因为手表坏了就没有佩戴。
2.题目里算是给了提示,不是玻璃,那么能想到的也就只有镜片了。
3.死者的表在案发前一天就坏了,死者也在之前联系过了表行的工作人员,再者,手表上并无血手印,说明这个表在死者死的时候并没有被死者动过。
4.可能出于特殊原因,比如送给某人的礼物。
5.虽然死者视力很正常,但是死者床下也是用一副眼镜的,并且判断为死者自己的。那么楼梯口发现的眼镜碎片不是死者的而是凶手的,可能在争执中被打坏了。
6.墙上的血印只能判断出是头发留下的,也就是说,血液沾到了头发上,再通过头发来到了墙壁上。但仅仅根据这样并不能判断出凶手的性别。因为男性也大可佩戴假发达到同样的效果。
7.题目中提到了,这个狗狗是对陌生人会很凶的那种,那么不妨来设想一下,要么是凶手来的时候是跟被害者一起进来的所以狗狗没有很凶,或者就是凶手来之前装扮成了某人,不过狗狗判断人主要是用鼻子,这种情况有些牵强。但不管怎样,都能看出凶手杀害了死者之后,因为某种原因,出门会被狗狗认出来,所以就把狗狗迷晕了。

来大致还原一下凶手的特征:戴眼镜,和死者不熟,很有可能需要戴假发,并且具有不对死者使用药物就能轻松压制。
那么根据特征排除掉的话,凶手就在之中潇潇一人了,再根据标准体重判断为65kg而相对于185CM身高的男生来说偏瘦,所以可能是死者的顾客,因为偏瘦而找死者帮忙训练以期增加肌肉来达到增加体重的目的。并且其爱好兴趣与死者一致,并且没有提前预约的话死者也没理由不让这么一个兴趣相同的人进家门。

还原一下案发经过:潇潇在案发当天时拜访被害者,虽然被害者很惊讶但还是让潇潇进了屋子,毕竟他不仅仅是自己的顾客,还是和自己兴趣相投的人。进屋子时是被害者将潇潇领到屋内的,所以狗狗没有叫,之后出于某种原因和死者起了争执,从而将被害者杀害,争斗过程中,死者的眼镜掉到了床下,潇潇的眼镜镜片也碎了,凶手现实用刀子捅了死者的肚子,然后将死者左手手臂切断,但在此前,死者将自己已经坏了的表摘了下来,并且调成了三点十分的样子,暗示凶手是身高和体重总和为310的人,而且潇潇或者死者出于某种原因佩戴了假长发,导致血液沾染上假发,从而印到墙壁上,再这之后凶手从正门离开,但是由于会凶陌生人的狗狗,潇潇不得不用事先准备好的药迷晕了狗,而这个药可能是之前打算对死者用的。

至于梦逝和苏逝的比赛,大概是苏逝赢了,因为他最后拿到的嫌疑人名单中有潇潇的存在而梦逝没有,也就是说梦逝并没有查到潇潇这里来,所以必输。

作者: MoNeT    时间: 2020-3-15 20:47
emmm占个楼吧~
作者: 漠星ゆ天辰    时间: 2020-3-15 20:50
本帖最后由 漠星ゆ天辰 于 2020-3-22 17:48 编辑

作答 无序
(所听歌曲:Under the Same Sky)
暗月 言尘

问题回顾:
1、你是否已经凭借你那真理之瞳看穿这背后的一切真相?
2、苏逝与梦逝的赌约究竟会分出伯仲抑或打成平手?
3、简单案件背后的凶手又会是何许人物?

题目所给提示:
1、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2、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
3、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4、嫌疑人特征已经给全,没有相关描述则不考虑。
即不考虑文中并没有出现的人物

梦逝两人所做调查中的线索概述:(接下来引用时,简写“梦+数字”)
1、楼梯口的镜片碎片,其上有血液反应,据说是死者的;
2、苟小遥的左臂被砍;
3、苟小遥本人不近视,是一名健身教练;
4、苟小遥是被人零距离接触用刀刺中,失血过多身亡;
5、凶手身高一米八以上,不考虑穿登高鞋(文中侦探已排除)
6、目前梦逝确定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男),梅机羁(男),段露亦(女)以及马曙(男)(四人皆具备动机);
7、段露亦在后文因体重不足和体格瘦弱,被梦逝排除;
8、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

苏逝两人所做调查中的线索概述:(接下来引用时,简写“苏+数字”)
1、于床底发现一副近视眼镜,度数极高,据说是死者的;
2、现场有争执的迹象;
3、苟小遥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4、被砍左臂原本戴有的手表指针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后因其上没有血手印,苏逝认定死者没有故意留下死亡讯息;
5、苟小遥会定期去表行维修手表,据表行人员称:苟小遥在被害的前一天联系过表行,手表坏了;
6、墙壁上有纤细的血印,疑是女性发丝留下(原文: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凶手在行凶之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7、凶手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了狗;
8、这种狗的类型对生人很凶;
9、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的衣物和凶器(都被处理了);
10、苟小遥在被害当日是特意等人过来的,小遥谨慎且认识凶手;
11、苟小遥没有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正常,许多复杂情况得以排除;
12、截至目前,两人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男)、段露亦(女)、肖潇(男)和苏二南(女),他们与死者都为普通朋友关系;
13、在苟小遥屋内床边的柜子能够轻易找到苏二南的裸照和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甚至没有上锁。

1、提示4,2,3+梦4,5,7,8+苏2,5,8,9,11
可以简单的将段露亦排除,以及文中没有出现的人物也可以排除,侦探设定的四人也可以排除。至于表行的人,假如跟表行的人有过预约,苟小遥不一定会认识那个人,但那条被迷晕的狗是一种对生人很凶的狗,能够顺利迷倒一条凶狗的话,首先要体格强大或者有一定的捕捉术,但文中没有对表行人的具体描述,于是除去其次是那条狗对迷晕狗的那个人不陌生,也就是跟苟小遥经常有往来的,普通朋友有可能,或者是健身的学员,或者是苟小遥把握把柄的两人,这样就能跟狗混个眼熟
苟小遥没有特殊癖好,对于某些不良圈子的人同样可以排除。
据文中梦逝的分析,已将段露亦排除。
根据提示,也把合谋排除。

2、梦1、2、3+苏1、4
此处对于眼镜的说明,显然是存在有前后矛盾的,那么这副眼镜到底是不是死者苟小遥的?
从梦逝的描述可以知道,梦逝认识苟小遥,所以他知道苟小遥不近视。而苏逝判断那副高度近视的眼镜属于苟小遥是因为上面有死者的血迹,所以这副眼镜不一定是死者的,阿不,根本就不是苟小遥的。那么这么一副眼镜为何会出现在现场?难道苟小遥有特殊癖好?很显然,不可能,没有健身教练会闲着没事干在家弄一副高度近视眼镜。可能性最大的就是,这副眼镜是凶手的。
苟小遥的手表因为当时已经不用得,被摘卸下来放到某处等待维修,所以凶手砍掉苟小遥左臂的原因并不是手上的手表,而且如果只是因为要这只不凡的表,也没必要砍掉一只手,直接扣开表带就好了。所以凶手因为想要苟小遥那只手表而杀人后来发现表不要得而丢弃的想法不成立。
在当时的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苟小遥已被先发制人(即被凶手刺中胃部),后面就直接在身体伤势上被压制。苟小遥能干应该就是尽力留下讯息,应该是拿到了凶手所戴的眼镜,并且抓碎,镜片被部分夹在左手上。此时的凶手以为自己因不小心碰到破碎镜片而产生的血迹被浸染在一起留下自己的痕迹,于是想出了将左臂砍掉带走,这也是在楼梯口发现破碎镜片的缘故(凶手拿着带有碎片的左臂,在逃离现场时被遗留下来)
而在苏逝和梦逝两人的资料中,戴眼镜的只有两人:杨奋丘和潇潇

3、苏6,13
在墙上的可疑血迹,疑是女性发丝造成,但男生只要是长发的也可以啊,只要行凶之后将头发剪掉,也看不出他在之前到底是不是长发咯。所以根据此点不一定能够锁定凶手是女性。
对于将别人的把柄拿住的人,一般不会随意的放在一个甚至连锁都没有上的地方,而且,假如是被拿住把柄的人去行凶,那为何如此轻易能够找到的东西却没有带走呢?留下来反而给自己徒增嫌疑,所以苏二南的裸照和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是被凶手留下嫁祸的。再结合上点,排除杨奋丘,即凶手为潇潇。
4、关于狗被迷晕那里做一下简单猜测,(因为实在是想不出能有什么原因),可能是凶手不知道警方能够检测出下药时间,然后打算伪造一个外人入侵的假象?

综合回答一下三个问题:我所得出的真相已如上文中描述那般;苏逝和梦逝之间平分秋色吧,各自都有各自得出的点,不综合起来难以得出真凶;真凶是肖潇。


作者: 唧唧    时间: 2020-3-16 01:00
本帖最后由 唧唧 于 2020-3-22 02:34 编辑

a,此题有叙诡,误导读者死者的身份,正确思路是梦逝跟苏轼调查两个不同的案件
1.1 提示说题目故事未必按顺序,已经暴露此题的有隐藏顺序的意图
1.2描述的冲突,两案环境不符合死者只有一个人,比如眼镜,梦逝案中死者非近视,苏轼案中却又说眼镜必定是死者的
1.3身高描述,梦逝案中强调凶手身高1.8,原因是此处链接一个逻辑,凶手有一处刺杀死者的场景描写,说是近距离且手握刀向上,而此处的凶手身高为1.85以上,也说明死者身高高于或接近此高度,此处推理对不上苏轼案子里写明的死者身高1.6,这又指向两案死者非同一人


b,苏轼案凶手为亦
1.1手表停留说明不了什么,只是作者想往断臂案上引,此案核心逻辑是迷晕狗,狗的设定是怕生
1.2换言之,凶手迷晕狗,是因为狗不认识凶手,但此处就有个问题,凶手如何进来
1.3合理的逻辑线应该是,凶手以熟人身份进来,接着以陌生人身份离开
1.4连接墙壁上的血发丝、门外人口多、头发、等特征,凶手可能改变过头发特征,导致变成陌生人的样子,需要清理血迹,才能避开外面的人流
1.5符合此案的嫌疑人满足上述条件,且文中动机描述凶手不会故意将动机证据留在现场,因此可排除动机指向的苏南和凡秋,剩余的女性只有亦,且短发特征符合上述推理



c,梦逝案凶手为凡秋
1.1此处的逻辑是眼镜,眼镜有血迹说明眼镜是凶手与死者相处时造成的,换言之,眼镜是二人中的其中一个
1.2由于解开了叙诡,此处的死者应该符合近视,所以死者不会佩戴近视眼镜,换言之,眼镜为凶手留下
1.3四个嫌疑人中,有眼镜佩戴的只有凡秋




作者: 凡秋    时间: 2020-3-16 10:00
来了来了,这次提前做
作者: 诡殇绾    时间: 2020-3-16 12:59
本帖最后由 诡殇绾 于 2020-3-18 08:23 编辑

作答 笺若绾

1.凶手 杨奋丘
梦逝篇
【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 凶手在用刀刺入死者的胃部时,死者进行了反抗。在反抗中,死者的左臂可能对凶手构成了一定的危害,因而凶手把刀从死者的胃部拔出,残忍地砍掉了死者的左臂,说明凶手力量很大,而且对死者有很大的仇意。
【“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楼梯口发现了带有死者血液的镜片,要么是凶手的要么是死者的,无论是哪一种,都证明了凶手在杀死 死者后,从楼梯口逃走的,也间接性说明凶手是有预谋地谋害死者,并且早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计划和方法,(如果死者居住的地方只有楼梯的话,排除这种可能性。但如果有电梯的话,就有可能是事先预谋的)对死者的居住地点有了一定的了解,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再次说明了凶手有足够的实力制约死者,并致使死者因为失血过多死亡,而死者作为健身教练,力量本应比一般人要大,所以凶手很可能是经常锻炼的人。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凶手可能是他认识的人,但是从犯罪嫌疑人中,能被死者邀请到家里的,杨奋丘的可能性更大。杨奋丘腿部肌肉明显,可能是经常去健身的原因,较大的可能会认识死者,那么自身的力气也不会太小,而且佩戴黑色边框眼镜,也可以很好的验证那个在楼梯口找到的镜片。设想:凶手在杀死死者时,有争斗,不小心把凶手的眼镜打碎了,凶手在死者死后收拾碎的镜片,从楼梯口逃走时,不小心掉落,被梦逝发现。而其他两位,都不怎么正经,所以死者没有原因去邀请他们到家里来。而那位女性嫌疑犯也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杀死死者,所以排除。只剩下了杨奋丘。
综上:凶手是杨奋丘。

苏逝篇
【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说明死者身材矮小,并且与凶手之间有矛盾。虽然能确认那副近视眼镜是死者的,但是题目中并没有直接指出那副近视眼镜怎么了,是破碎了,还是什么?
【苏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纤细的血丝是长发留下的,但是并不代表凶手会不会在死者死后去处理现场,毕竟假发是可以进行购买的。而且1.85以上的人杀一个1.65的人,怎样杀,会在头部留下大量血迹?所以,无疑是在处理现场,干扰判断。狗在死者死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被迷晕的,并且对生人很凶。间接证明了凶手时常来死者家中,并且这只狗对凶手很熟悉。所以不妨就可以得出,凶手在死者死后一段时间都在死者的家里,可能是在翻找着什么,也可能是在处理案发现场。然后才想起来有只狗,想假扮成生人作案,先迷晕狗,再对死者进行杀害。
【“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再次证明了是熟人作案,而且是约定好了的时间。嫌疑人中排除那两位无动机杀人的,因为死者作为健身教练,如果不是他主动邀请或者事先说好的,普通朋友都需要提前预约,也证实凶手跟死者的关系不一般。
【“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
忻雪绘不予理睬,接着说道:“截至目前,我们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他们与死者都为普通朋友关系。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死者无特殊嗜好,而且段露亦和肖潇并没有杀害死者的动机所以排除。从另外两个人来看,杨奋丘的可能性更大。苏二南也有可能。从狗对生人很凶来说,凶手经常去死者家中,不排除死者拿着裸照要挟苏二南来自己的家中,但是苏二南没有实力在刺伤死者后,把死者控制住,并很残忍地砍掉死者的左臂。杨奋丘就有可能了,喜欢踢足球,腿部肌肉明显。但是现场为什么会有纤细的血印呢?可能是杨奋丘杀了死者后,去翻找自己的证据时,看到了苏二南的裸照,又想到了可以栽赃陷害给苏二南,所以特意出去买了假发,然后沾上死者的血,套在头上,在墙上蹭了蹭,干扰判断。
综上:凶手是杨奋丘

2.不分伯仲(平手)
3.凶手:杨奋丘


作者: 祁临    时间: 2020-3-16 14:34
梦逝最帅!!!
凶手是亦,理由是作者太帅了。(我只是来水个贴嘤嘤嘤别当真。)
作者: 靔裁    时间: 2020-3-16 19:56
苏逝赢了?
梅某应该是凶手吧!?
1:凶手比较强壮(排除肖某,段某)原因:死者左手被砍断,并且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
2:熟人作案(排除马某)原因:死者被害后凶手马上处理尸体和现场的痕迹,此间狗在哪里,是在屋里,为什么没动静,因为是熟人。既然凶手反侦察手段很强,那么他也会转移嫌疑,迷晕狗就是扩大嫌疑。马某骚扰女大学生,像死者如此喜欢唱跳rap篮球的四好青年怎么会和他搞暧昧关系?
3:凶手应该排除(杨某,苏某)。因为如果他们两其一是凶手为什么不带走重要没有第三者知道的东西。死者为人谨慎为什么没有锁好,我推测大概是凶手的陷阱吧!
墙上的血痕:凶手用假头发粘上血印在墙壁上的,目的:排除自己的嫌疑
眼镜也是目的排除自己的嫌疑,为什么会坏?凶手故意的,既然凶手反侦察意识这么强,他就应该会把这些细节处理掉,但他的目的是排除自己的嫌疑,凶手肯定和死者关系不见得。
我蒙圈了
作者: 梨衣的梨    时间: 2020-3-17 04:50
本帖最后由 多串君的女儿 于 2020-3-17 21:10 编辑

作答者:鬼域 里一
本题所给前提条件: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
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一.疑点整理及分析
1.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疑点:死者为人谨慎,对于这些私密性较强的东西为何如此大意
2.“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疑点:为何死者其他部位也有刀伤?】分析可能情况:1.凶手与死者搏斗留下,2.凶手曾与死者有过节其余部位刀伤为报复行为
3.梦逝所找线索: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苏逝所找线索: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死者即无近视为何两人所找线索都与近视眼镜有关?如果是凶手刻意布置又为什么同时出现眼镜的碎片和一副完整的眼镜】
可能情况:1.死者其实是近视的只不过平时佩戴隐形眼镜只不过不为人知,那眼镜碎片即为死者的眼镜可以解释

2.眼镜碎片为死者所留,而那副完整的眼镜有可能是凶手有意栽赃刻意留下
3.在死者等待的人到来之前是否有其他人来过
4.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痕迹的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推测1.不一定是女性才可留下这样的痕迹,凶手可为男性配戴假发杀人可达相同效果】
【推测2.确为女性留下=有女性找过死者但却不一定为凶手
5.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这么一来,许多复杂的特殊情况便可以排除
结论1.苏二南的照片并不是死者所拍,那照片就极有可能是凶手想嫁祸他人刻意留下可排除苏二南的嫌疑
【疑点:杨奋丘偷税漏税的资料无法解释】
6.“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推测:导致时间被拖延的有可能是另一人但不是凶手同伙】
.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最后离开作案地点的人若为生人应会通过迷晕狗来尽可能的洗脱嫌
二结论
手是熟人,在凶手拿刀捅了人砍下死者左臂之后,还来过一个人,而这个人是生人。















作者: 人间值得    时间: 2020-3-17 10:02
个人见解;
凶手:苏二南
动机:被勒索,处理死者
手法:凶手约死者见面,大概是借答应死者一些勒索要求【鉴于死者曾与凶手关系不一般,勒索理由可能是复合什么的】与死者见面。复合后自然有理由可以提出与死者近距离接触,接着趁其不备刺杀死者,不过死者并没有丧失行动能力两个人会有一些争斗,死者眼镜也在这时掉落破碎的。用刀伤害直到死者失去行动能力。然后迷晕狗是为了防止狗叫,因为苏二南曾经与死者密切关系,肯定也是狗主人,狗会很凶。迷昏狗方便处理证据,这也是预谋好的。不过,还是留下了血印,头发在打斗时沾染血液蹭到墙上。
疑点:关于左臂我想可能出于报复或者是死者左臂抓住凶手凶手将其砍下的。
作者: 乱诩    时间: 2020-3-17 21:56
1.床底发现的眼睛碎片要么是凶手故意留下嫁祸他人的,要么是被害人自己的,从“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这些东西在凶手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已经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屋子里并未采集到有用的指纹或DNA。此外,现场再无其它有价值的痕迹。”可以看得出凶手很谨慎不可能自个眼镜丢了都不知道。
2.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正握刀子)   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可以得出在凶手刀子刺进死者时候,死者肯定会用双手阻止凶手刀子进去的深度,然后在阻止不了后又试图另一只带血的手抓住了凶手的头发,造成墙壁上的血印,也是死者的左手被砍断的原因,所以是长发。
3.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可以得出是死者熟悉的人而且不是普通朋友,那么凶手和死者在爱好上有共同,篮球和跳rap。
所以凶手是段露亦。

新萌  乱诩
作者: 无聊的小屁孩    时间: 2020-3-18 02:10
一“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分析:1健身说明力气强大2失血过多导致死亡证明并非一击致命,说明死者可能醒过来过3左臂被砍说明很可能左手上有凶手的痕迹比如咬痕或者抓痕等痕迹之类的跟自己有关的东西
二“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分析:1镜片碎了说明打斗2被遗漏在楼道说明携带者匆忙并且肯定起码和奄奄一息的死者有过接触
三“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分析:1既然是左手手臂的手表却被留在现场,是打斗中留下的2如果手表被故意遗留那么很可能是死亡讯息
四“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分析:1凶器未掉落在现场说明被凶手带走2不排除死者此时晕倒然后凶手操作
五 至于有没有可能为了行凶而特意准备了一双随身带着,
分析:1死者流血过多致死,楼道却没有血脚印,在下有理由怀疑准备了鞋子,是预谋作案2联系之前楼道的血渍镜片,在下有理由怀疑第二名嫌疑人进入现场时血几乎干了(emmmmm可能这里有点瞎扯)
六“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忻雪绘带着线索归来。
“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分析:1排除手表30度的讯息2度数很高说明死者开门时很可能并未看清来者(emmm结合后文怀疑,真的只是怀疑凶手或者嫌疑人有携带假发进入现场(所以怀疑凶手,,,有不正常心理))3平时死者唱跳Rap打篮球,戴眼镜不方便,而如果是见朋友眼镜会戴上
七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分析:1假发(打斗中落地沾上血渍被狗吓腻在墙上)或者狗毛(狗被摔在墙上毕竟狗沾上血迹可能性挺大)或者嫌疑人被狗吓得头磕在地上然后腻在墙上2迷晕狗怀疑是第二个嫌疑人入场干的
八“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分析:1虽然排除段露亦第一杀人嫌疑但是不能排除第二凶杀可能
九 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分析:1凶手为熟人,或者凶手戴假发假扮熟人
十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分析:排除苏二南和杨剩下梅马肖段



总结:凶手(根据熟人分析爱好相同的肖潇为凶手)来到死者家,争执后弄死死者并带走自己的把柄,并砍下了带着自己牙印或者其他什么跟自己有关的左手臂(也可能防止死者醒来反抗),之后另一人(根据身高体型推断马署)来到死者家,犬吠不止,来者对狗下手,墙上的头发痕迹为狗毛,并翻找了自己的把柄,之后匆忙溜走带出眼镜碎片
1赌约苏轼赢?2凶手肖潇?
(第一次做题emmmmmm比较菜(划掉)非非非非常菜)                                                                                                                            新萌 XXX
作者: 白生    时间: 2020-3-18 12:44
本帖最后由 白生 于 2020-3-22 13:35 编辑

暗月 白生
1:身份
线索一:苏轼: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
线索二:苏轼: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
线索三:梦逝: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
线索四:梦逝: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推论一:为什么一个健身教练身材瘦小,虽然瘦小的健身教练也不是没有,但这样的设定很可疑。
推论二:死者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健身教练,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架子,朋友见要提前通告,弄块表也要定期维修。
线索五:梦逝“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线索六:苏轼“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推论三:近视程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涨上去的,梦逝和苏轼的推理按照提示所给并没有出错,但梦逝说不近视,苏轼却发现了一副高度近视的眼镜,而且并未表现出任何的怀疑。
结论一:梦逝和苏轼查看的死者根本就是两个人。
补充线索一:梦逝在文中提到了两次苟小遥,苏轼全程都是小遥。
补充线索二:苏轼提到了血印,表,血衣等等,梦逝没有提到。梦逝提到了断臂,镜片等等,苏轼没有提到。
补充线索三:虽说他们两个有一个比赛,按照题示说明但是下属警官并不知道,为什么要给出两份报告呢?补充线索四:苏轼案件发生的地点位于居民区,周围有看热闹的人可以判断出。而梦逝断臂事件中,断臂需要时间以及会造成巨大的声响,进而断然不可能在闹市区。
关于手臂:
线索1:死者左手手臂被残忍砍下
线索2:死者左手手腕带的手表。
结论1:如果只有一起案件,那么警方根据手腕上常年带表的白痕,判断左手常年带手表。所以凶手没有将手臂带走。
结论2:只砍下手臂没有任何的用处。
结论总:因此手表和手臂是一个矛盾的存在,只能反映出凶手脑子不正常。
(补充部分大多没有逻辑依据,正文部分有逻辑依据)
综上,梦逝和苏轼在调查的是两起案件。且苏轼调查的貌似是个高端人士。

2:梦逝案件。
线索一:楼梯口处有一个沾有死者血迹的镜片。
线索二:苟小遥视力正常,没有佩戴眼镜。
推论一:带着眼镜的人跟死者搏斗过,并且使死者留下血迹。
结论一:根据梦逝的嫌疑人列表,与死者搏斗过的人是杨奋丘。

线索三:凶手拿的武器能贴身刺出,一定是匕首一类小型刀具。
线索四:死者的左臂被砍下。
推论二:凶手随身携带了两个刀具?一个是杀人用,一个是断臂用。
对断臂动机推测:杨奋丘也许只知道一个小遥威胁他,但找小遥资料的时候出现了误差,找错人了。因此他早早的蹲在楼梯口,找错小遥谈判,结果失败,于是搏斗,开杀戒。由于是健身教练,所以也是亏损了一个镜片,不过有刀打无刀结果基本是注定的。杨奋丘没有将他一击毙命,而是选择通过断臂的方式来逼迫他说出答案。(只是推测,并无证据。)


3:苏轼案件。
线索一:狗狗在死者死亡后一段时间被迷晕。
线索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谋以及包庇。
线索三:苏逝“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的推理皆为正确。
推论一:凶手是熟人,因此他没有必要迷昏狗子,包括没有必要为别人迷昏狗子。
推论二:迷昏狗子的并非熟人。
结论一:一共有至少两个人在死者家中出现,且至少一人为生人一人为熟人。

线索四:室内有女性头发丝的痕迹。
结论二:苏二南或者段进入过死者的房间。

线索五: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
线索六: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
推论三:如果苏二南进入了房间,那么她按理来说应该会拿走她自己的私密物品,毕竟动机就是取回私密物品。然而私密物品还摆在显眼的地方。
结论三:苏二南并未去过小遥的房间。
结论四:是段露亦进入过死者的房间

线索七: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此段为梦逝的话,但是嫌疑人相同,可以互用)
结论五:段露亦不是凶手。她只是进入过,可能看到了未死透的死者,交谈中沾上了血迹,动机可能是想要取回自己的私密文件吧。

线索八:苏轼:我们所掌握的线索能分析出的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
推论四:苏二南和杨奋丘不可能是凶手,理由见上。段露亦同样见上。
结论六:苏轼案件中,凶手是肖潇。





作者: 1729    时间: 2020-3-18 14:07
本帖最后由 鬼才. 于 2020-3-21 22:12 编辑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不复返。
132期每谜作答
鬼域 1729
疑点整理:
1)为什么要切掉苟小遥的左手手臂?
2)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为什么会出现在床底下?
3)被害的前一天为什么苟小遥不去修理手表?
4)凶手行凶后头部为什么会沾有血迹?
5)为什么凶手在行凶后过了许久才迷晕苟小遥家中的狗?
6)为什么凶手会把行凶工具留在现场,行凶后才将其清理?
7)为什么苟小遥随意地摆放苏二南的裸照及其他能勒索人的证物?
8)为什么苟小遥被刺中的胃部刀痕是向上的?
线索分析:
切掉苟小遥的手臂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非完全)
1:神经不正常者,对手臂有特别的嗜好。
2:切掉手臂使苟小遥丧失反抗能力。
3:切掉手臂只是单纯地示威。
4:切掉苟小遥的手臂有其他特别的含义。
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会出现在床底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凶手将近视眼镜丢在床底下。
2:苟小遥将近视眼镜丢在床底下。
3: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呆过。
4:凶手戴着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呆过。
苟小遥在被害的前一天不修理自己的手表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没有时间修理自己的手表。
2:苟小遥打算换一个新的手表。
3:那只手表不是苟小遥的。
凶手行凶后头部沾有血迹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凶手移苟小遥的尸体导致头部沾上血迹。
2:凶手与苟小遥搏斗时摔倒在地上沾到苟小遥的血迹。
3:凶手拿着苟小遥的手臂沾到血迹。
凶手在行凶后过一段时间才迷晕狗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行凶后,让陌生人发现尸体。
2:行凶后,不让陌生人经过狗时,狗吠叫引发别人围观,使苟小遥过早的被人发现。
3迷晕狗的不是凶手。
凶手把行凶工具留在现场有以下可能(非完全)
1:行凶工具之前就在苟小遥家中,并且是凶手的。
2:行凶工具之前就在苟小遥家中,是苟小遥的。
苟小遥随意摆放苏二南裸照等其他物品,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不担心这些物品会被人发现。
2:苏二南裸照等其他物品不是苟小遥放置的。
苟小遥胃部的刀痕向上的有以下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站的位置比凶手的位置要高。
2:苟小遥的身高比凶手高或与之相仿。
推理:
(不按照疑点分析来推理)
苟小遥在被害前一天曾向表行约过要修表,一天的时间内,苟小遥不可能腾不出时间去修理手表。同时,根据文中所叙【依死者的身份,这只表会定期修理】,可知苟小遥很珍视这双表,坏了不去修这更无道理。
即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苟小遥手上的表不是苟小遥的。
苟小遥和朋友约好要见面,并且苟小遥约好表行要修表,苟小遥一定会错开这个时间去修表,则修表的时间会存在于和朋友见面前及朋友见面后,这个不是重点。后面再说,讲这里的主要原因是:【他原本戴在左臂的手表停留在三点十分】
苟小遥的左手手臂已经被切断,梦逝等人发现苟小遥手上戴着的手表只能是戴在右手,根据原文所叙,苟小遥戴手表戴在左手,而现场发现苟小遥的右手上戴着手表,这个证据可以表明现场发现的表,不是苟小遥的手表。
凶手替换苟小遥的手表定有原因,这个原因就姑且不提。
有一个疑点纠缠在我心中,为什么楼梯口会发现苟小遥近视眼镜的碎片呢?一个健身教练是不会戴着近视眼镜去指导健身新手运动的,即苟小遥的近视眼镜在他工作期间是一直放在家中。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会出现楼梯口上,表明苟小遥带着近视眼镜经过楼梯口。
楼梯口的不会是凶手丢下的,楼梯口发现的是近视眼镜的一小块,凶手故意丢不会只丢下一小块。
结合苟小遥胃部的刀痕向上,凶手与苟小遥无距离接触,楼梯口发现近视眼镜上沾有血迹,大致可以得出一种真相:
苟小遥带着近视眼镜要去表行修表,或是从表行修完表回家后,约好的朋友(凶手)跟上苟小遥,在楼梯口叫住了苟小遥,并用藏好的凶器刺进苟小遥的胃部。苟小遥站在比凶手高一级的阶梯上,故而当时苟小遥的身高比凶手身高要高,凶手刺进苟小遥胃部的刀痕才会向上。而此时苟小遥不会往凶手的方向走(即向楼梯下面走去找人求救),而是跑回家中再求救。(尽管附近人口众多,但若是不跑,而是冲向凶手的位置大声呼救,则必然会被凶手杀死)
苟小遥在奔跑的途中,由于胃部中刀,楼梯上必然会留下血迹。且由于中刀,苟小遥奔跑不快,加之中刀时距离凶手不远,被凶手跟上。凶手与苟小遥搏斗,切掉了苟小遥的左手手臂,在清理现场后,迷晕狗扬长而去。


作者: 嘿嘿嘿    时间: 2020-3-19 08:55
本帖最后由 嘿嘿嘿 于 2020-3-20 10:43 编辑

答案:凶手是苏二南        新萌 嘿嘿嘿
“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这句说明凶手在作案时是一头长发,而可以作案的几人里只有苏二南是长发,假设其他几人带的假发作案,戴假发的目的多是隐藏身份,而杨奋丘、梅机羁、马曙几人均为身材高大的男子如果带假发出门的话反而更会引人注目,如果是用来防止头部沾血的话明显帽子或者头套更好,如果是为了伪装成苏二南的话,以死者谨慎的性格可能性太低。还有种可能痕迹是狗毛造成的,那样的话说明凶手与狗进行了搏斗,而狗是被迷晕的,迷药的话药效起作用太慢面对猛兽袭击肯定来不及,很可能会被咬伤或将狗砍死,就算撑到了药效发作也应该存在很多狗毛墙面也不会只有一处痕迹,而现场并未发现凶手dna,也未提及有大量狗毛,所以只有可能是长发女性。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这应该就是苏二南的动机,但是裸照在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甚至连锁都没有,这就有几种可能,一是纯粹就是受不了勒索想杀人了事没有销毁照片的打算。二是认为销毁照片会更容易被警方怀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放弃处理照片。三是因为某种原因认为照片不在这里。四是故意将照片从另一个地方拿过来让警方发现的。首先苏二南是带迷药来的,迷药的用途要么是迷晕死者要么是迷晕狗,而如果迷晕目标是狗的话说明是怕狗会碍事,基本都会在行凶前将狗迷晕,而此案里是在之后被迷晕的,说明迷药本来是想用于死者,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才只好直接动手(这也证明了凶手对死者没有绝对的身体优势,更可能是女性)。既然迷药是用于人,其目的要么是绑架要么是杀人。而死者是流血致死加上凶手充分的准备,那么其目的并非只是单纯的杀人,如果是单纯杀人应该有致命伤,如果是虐杀又没有足够残忍的伤,那其准备如此充分必然是除了杀人还有其他目的,合理的猜测为拿回裸照。而死者谨慎的性格不太可能会将这种东西随意摆放,可以推测为是苏二南将照片和偷漏税的证据放进了柜子,原因猜测是死者告诉苏二南还有其他备份而苏二南不好拿到,所以苏二南决定让这些暴露在警察面前,因为这种东西警察发现的话肯定会帮忙处理掉。
再来看其它线索,因为普通朋友想要见死者都需要预约,所以凶手是不会经常到死者家里去,难以与狗混熟而这种狗又是对生人很凶那种 ,则必然会在死者受攻击时保护死者。再加上眼镜掉在了床下,可以推测是虽然因为某些原因没法下迷药不过两人却来到了卧室,凶手在锁上卧室门把狗关在外面后便动手了。而头发上的血迹则是在捅伤死者并逼问出裸照藏匿处准备去拿,结果转身后被蓄力暴起的死者推倒后沾上的,而在一番打斗后死者身上多了一些伤口,眼镜也是这时掉落踩坏的,凶手头发上的血也沾到了墙上。在打斗完后死者最后一丝力气也没了,自知必死便说出了裸照还在别处有备份之类的话来嘲讽凶手。凶手听了之后想到了靠警察帮忙的计划,同时为避免怀疑将照片和偷漏税的证据一起放到了柜子里。之后当凶手想走的时候发现狗在外面难以出去就只好想办法迷晕狗(杀狗的话会承担自己受伤然后滴血留下dna的风险),因为本来不是给狗准备的,所以推测是用血混了迷药来喂狗,而死者本就失血过多,为了收集到足够的血凶手便将死者胳膊砍断来收集血,而狗吃掉迷药以及迷药发作所用的时间过长了,所以才会出现死者死亡一段时间后才迷晕了狗。
再说下掉到楼梯的眼镜碎片,死者因为是健身教练,而带着眼镜运动很不方便所以平时都是隐形眼镜,但因为度数越高的隐形眼镜戴起来会越不舒服,而死者正好是高度数的近视,所以死者会在家换上普通近视镜也是很正常的。根据凶手留下了手套鞋套衣服裤子凶器,唯独没有鞋可以推测那个碎片应该是在打斗过程中意外掉进了凶手鞋里,而在出门后凶手发现了鞋里的碎片随手就丢在了楼梯口那里。

作者: Hickey    时间: 2020-3-19 13:57
《无序》解答篇
暗月 夜上暮檀
凶手:肖潇
赢者:苏逝
本文一共有六个嫌疑人
文中有许多描述模糊的地方,接下来我一一解释
一、【眼镜和碎镜片】
线索1: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
“嗯……镜片?”
线索2: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线索3:“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分析: 结合三条线索来看,眼睛碎片是在楼梯口发现,眼镜是在床底发现,位置相差远,并且作者也没有说床底下的眼镜是否是完整的,由此得出,床底下的眼镜是死者的,而楼梯口碎镜片则是凶手眼镜上的,在和死者搏斗时,被pia飞的。

二、【房间结构】
线索1:“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线索2: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
线索3:“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这些东西在凶手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

分析:结合一来看,镜片为什么会飞到楼梯口?凶手在离开时已经脱下了行凶时的装备,如果镜片是pia飞过去的话,为什么谈事情不关自己家里的门?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里,按日常逻辑以为楼梯口是所谓高楼建筑的楼梯间,但是结合上面的线索看,死者家应该是一栋别墅类型建筑,这样一切也就说得通了。

三、【女性长发血印】
线索1:“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线索2: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分析:结合两条线索来看,女性的普遍身高在165cm左右,凶手后脑勺曾贴在墙上,但是嫌疑人的普遍身高都是185cm以上,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凶手曾经被反击过,被死者按在墙上,并且疯狂摩擦,才会出这种女性长发,后脑勺沾血可能是因为凶手先捅了死者,又把凶器拔了出来,死者捂住伤口,手上沾些,反击是手揪住了凶手的头发,进而一系列操作,凶手反抗时,可能把死者的手臂砍下,死者由于疼痛,右手臂一甩,凶手的眼镜被pia飞出去。

三处模糊地方解释完毕,接下来就是排除嫌疑人,找出凶手:
一、【侦探说的都是对的】
线索: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分析:我也觉得侦探说的挺对的,直接排除段露亦。

二、【迷晕对生人十分凶的狗】
线索“你说迷晕狗吗?”身为多年的搭档,苏逝自然很快便能理解忻雪绘的意思,开始正经起来。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分析:死者养的狗会对生人很凶,这对准备收拾现场,怕被狗发现的凶手十分不利,如果凶手准备迷晕狗,就必须要有两个条件:1、知道死者家有狗。2、可以顺利给狗狗喂食。
所以我觉得可以排除两个不在朋友范围的嫌疑人——梅机羁和马曙(而且前者还是个秃头,根据【女性长发血印】的分析来看,凶手至少要有头发吧哈哈。)

三、根据【眼镜和碎镜片】所推出来的:
线索1: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线索2: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分析:既然凶手有眼镜,直接锁定嫌疑人肖潇和杨奋丘。

四、【现场随意翻找就能找到嫌疑人把柄】
线索:“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逝思考了会儿问道:“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分析:凶手杀死死者就是为了把柄的话,不拿走自己的把柄那就是个憨憨,杀人案会查到自己头上,关于自己不正当行为也会暴露,所以排除苏二南,进而排除杨奋丘(而且砍下死者左臂之类的动作应该是手臂有力,而肖潇是篮球爱好者,手臂也会有力,死者瘦小,能与之打得基本不分上下的也只有肖潇了)
而最后的赢者,也应该是苏逝,因为他的嫌疑人范围找对了。

作者: 蓼喰。    时间: 2020-3-19 16:30
1)从赌约的结果来看,共有三种可能:
①苏逝胜,则凶手为苏二南、肖潇、段亦露其中一人
②梦逝胜,则凶手为马曙、梅机羁其中一人
③二人不分伯仲,则凶手为杨奋丘
2)首先从动机上来看,杨奋丘和苏二南有明确动机,但他们两个犯案的可能性最小。
因为裸照和把柄都很难由第三个人知道。如果作案之后不把裸照或把柄带走,反而会
增加自己的嫌疑。因此从两项证物皆未带走这一点判断,这两人不是凶手。
3)推测:段亦露为凶手。

4)现场:首先从梦逝附近有楼梯口,判断调查现场在客厅,即死者被发现地为客厅。第一现场为卧室。
近视眼镜、血迹皆从卧室中发现。
文中仅叙述死者左臂被砍下,因此左臂未失踪;叙述手表在手腕上,未强调断臂,则手表戴在右手。因此推测
死者是左撇子。

5)案发经历:段亦露来到死者家中,由本人亲自开门。段亦露在卧室杀掉死者。(猜测段亦露与死者有
不正当关系,因此她要求死者闭眼平躺,再趴到其身上刺中胃部。沾上血的床单处理掉)将尸体搬运到客厅,
伪装成正面搏斗,并砍下其打篮球惯用左臂。离开时由于狗叫,便迷晕了狗。

6)动机:段亦露和死者都爱打篮球,死者可以是段亦露的篮球教练。从苏逝和梦逝调查死者视力的矛盾点来看
,死者是戴上隐形眼镜隐藏了自己的近视史。在家中才会戴上眼镜。段亦露接受不了死者这种欺瞒,借一次与死者
在家中寻欢做掉了死者。眼镜掉到了床底,段亦露不小心把其中一块碎片带到了门口。

7)因此最后结果是段亦露是凶手,苏逝获胜。
作者: #复述#    时间: 2020-3-19 17:59
说真的,千面你这人过分小气,牵机不让我加,是,是组规,维梦也没有规定不能加了再退,就算这样,另一个群我来又不捣乱,你管这么多?还不自己踢,要别人干,你这人是不是小气过度?????!!!
作者: 柯白与世界和平    时间: 2020-3-19 18:23
作答者:暗月 不祁
线索一:《一》中,“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
                《二》中,“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疑点:一位经常打篮球的健身教练会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线索二:《一》中,“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二》中,“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
疑点:苟小遥被砍下了左臂,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却被苏逝发现。
线索三:《一》中,“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许些血渍。”
                《二》中,“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
疑点:梦逝发现的眼睛碎片在楼梯口,而苏逝发现的在床底下。
线索四:《五》中,“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
                《二》中,“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疑点:两人的对于现场的痕迹说辞不一样。
线索四:《三》中,“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配戴眼镜。”
                《四》中,“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疑点:梦逝和忻夏说苟小遥的视力正常不配戴眼镜,但苏逝和雪绘确认眼镜为死者的无疑。
由于谜题的最后提到,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再结合以上疑点,我们可以推断,梦逝、忻夏和苏逝、忻雪绘在侦查两起不同的案子。《一》、《三》、《五》为梦逝的案子,《二》、《四》、《六》为苏逝的案子。
在梦逝的案子中,死者名叫苟小遥,是一名健身教练,不是近视眼,被人砍下了左臂。
在苏逝的案子中,死者碰巧也叫小遥,身材瘦小,左手腕上戴着手表,是高度近视眼。
梦逝的案件
线索一:“杨奋丘,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
线索二:“他个人唯一的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梦逝在楼梯口发现了一个眼睛碎片,而杨奋丘、梅机羁、,马曙三人中戴眼镜的只有杨奋丘,加上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说明此人有能力控制住死者的强烈反抗,再结合线索二,可以确定凶手就是杨奋丘。
苏逝的案件
线索一:“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占有大量血迹。”
线索二:“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线索三:”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
线索四:“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就找到了,连锁都没有。”
从线索三、四中可以知道,死者手中有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但他存放地很随便,连锁都没有。如果凶手是为了这些东西而杀死死者,不应该找不到并把东西带走,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凶手并不是为了这些东西而来,故可以排除苏二南和杨奋丘。从线索一中,我们可得知凶手的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且为女性,那么凶手就在段露亦和苏二南锁定,而苏二南已被排除,所以可以推出凶手就是段露亦。再结合线索二,凶手迷晕了这条对生人很凶的狗,说明凶手不具备与它搏斗的实力于是迷晕了它,结合段露亦的瘦弱,可进一步确认段露亦为凶手。
最后,我jio得苏逝和梦逝应该会打成平手。


作者: 茶兀    时间: 2020-3-19 23:32
解谜篇 暗月 小紫
嫌疑人:杨奋丘,马曙,肖潇,段露亦,梅机羁和苏二南。其中有四位与死者关系为普通朋友。

1.首先排除掉与死者无朋友关系的马曙和梅机羁。死者拥有一只狗,这个狗对生人很凶,一旦这两人接近狗就会发出声音引人注意,而狗却在死者死后一段时间才被迷晕。我认为是凶手为了证明杀死死者的是一个与其不熟的人而做出的。

2.其次排除掉苏二南和杨奋丘,死者掌握两人把柄,裸照与偷税漏税的证据。且具侦探搜查,两样物品都在很容易被找到的地方。若二人之一为凶手不会不翻箱倒柜带走对自己有威胁的东西。但并没有。

3.侦探在楼梯口处捡到一个沾到死者血迹类似眼镜碎片的玻璃,且在床下找到死者的眼镜,这里猜测是凶手的眼镜碎片,所以凶手锁定在肖潇身上。

4.关于墙上的血迹和眼镜的碎片(事件的还原):
凶手跟随死者到了房间后关上了门,在捅了死者一刀后,死者开开了门凶手与其发生打斗打掉了死者的眼镜并在之后的行动中被不小心踹到了床下,关门过程中死者打了凶手一耳光导致眼镜脱落(因死者身高原因在做这个动作时跳起抓住凶手头发——且在被刺后手沾满血液。),眼镜破碎一个沾上血的碎片蹦出,门被关上后(这里说明——眼镜碎片被蹦到门外且未被注意)死者与其搏斗,因为死者爱好篮球所以猜测手臂有力,凶手被推到墙边反抗后选择割伤死者手臂,被甩到了一旁(血迹的来源)。之后砍断死者受伤手臂(左臂)。无法反抗的死者失血过多死亡。

5.因并没有说明楼梯所在位置所以猜测死者家中就有楼梯。死者死后凶手将剩余的玻璃碎片捡起,唯独遗漏了门外的,为防止被发现凶手把行凶时的衣物和凶器留在现场,为防止自己身上有血腥味(狗会闻到)换了一套衣服,和一个鞋套,出门后给狗吃了搀有迷药的食物至狗昏迷达到诬陷的目的。

综上,凶手为肖潇
            苏逝获胜
作者: 学渣    时间: 2020-3-20 04:23
本帖最后由 学渣 于 2020-3-20 11:11 编辑

新萌 学渣

1.首先看到的尸体情况是失血过多而死,左臂被砍下★,被人用刀刺入胃部,(死者和凶手几乎零距离接触),死者身上还有其他的刀伤,现场有不完整的脚印,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和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
2.接着在楼梯口看到了带血迹的透明状坚硬物体,初步怀疑为眼镜?,碎片上有血液反应,是死者的血液
3.现场情况:一副近视眼镜(度数很高)被发现在床底下,(推测为有激烈的争执,打斗不明显)。死者情况:身材瘦小,身高一六五,视力正常,原本戴在左手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应该没问题,没有血手印)墙壁上有个纤细的血迹(文中推测为头发)说明凶手行凶后头部有大量血迹★死者的狗被迷晕,狗对生人是很凶的(所以凶手和死者应该不是很熟的人)。对于嫌疑人的动机东西保存的十分随意。
4.凶手身高不低于185,而且比较强壮,有牵制死者的能力,凶手应该和死者有约,有备而来。
5.已知动机:苏二南:死者有她的裸照,杨奋丘:有他偷税漏税的把柄
6.之前提前排除了嫌疑人段露亦的嫌疑,过于瘦弱。嫌疑人中戴眼镜的有杨奋丘和肖潇,首先现场出现了两副眼镜,虽然现场有打斗的迹象,但是床底的眼镜应该不是凶手的,而是死者掉落的,现场还在柜子里面发现了苏二南和杨奋丘的动机物品,说明凶手行凶并不是为了这个东西,所以排除了杨奋丘和苏二南的嫌疑,剩下的应该就是肖潇了。
7.作案过程:死者应该和肖潇有约,去往了死者家,先是按门铃让死者开门,死者看到肖潇来了就开了门,之后在谈论中,谈论后肖潇准话离开,死者送着肖潇准备离开,肖潇转身一刀刺入了死者的腹部,在死者挣扎中,肖潇的眼镜被打到了,肖潇本想离开,却被死者抓住了头发,因为疼痛感让肖潇把死者的左手臂砍了下来,然后一小下跌在墙壁旁边,离开前迷晕了死者的狗,先是希望不被这么早发现,也是希望给人一种生人作案的感觉。然后丢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离开,在路上肖潇拿下了被打破的眼镜,然后整理了一下就结束了。

作者: 君须寂    时间: 2020-3-20 08:10
标题: 新萌 君须寂
梦逝与苏逝的赌约,苏逝获胜。凶手是肖潇。
由于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所以梦逝说死者体内没有影响神经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却不明显。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可以排除,她太瘦弱了。
杨奋丘和苏二南都是非常有嫌疑的。有动机也有能力。但是如果是这二人作案的话,必然会翻箱倒柜的找到自己的把柄,而不是就让他放在如此显眼的地方而不去拿。所以必然不可能是这二人作案。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所以很可能是肖潇在嫁祸二人,然而做的太刻意,而且不符合作案心理了。
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杨奋丘和肖潇都戴眼镜。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祸杨奋丘。
墙上细小的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是肖潇故意伪造的现场以嫁祸苏二南。
由于死者在门内可以通过猫眼看到门外来人,与他有仇或关系不好的他肯定也不会放他进来,而与他有共同爱好的肖潇进来,他肯定是乐意之至。
至于其他几位嫌疑人,并没有证据指向他们。排除了所有可能,剩下的肖潇不管动机是什么,也只会是他,也许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就是后话了。
所以综上所述,凶手是肖潇,苏逝获胜。
作者: 慕尘    时间: 2020-3-20 11:14
个人认为凶手是肖潇。表面上看来杨奋秋嫌疑最大,偷税漏税的证据就是他的动机,但是既然证据放在那么显眼的地方,他就不可能没看到,看到了就不可能不拿走,但这证据让警察发现了,他杀人就是为了不被威胁,可是杀了人却不拿走证据,跟没杀人有什么区别。苏二南也是如此,虽然有她的头发丝印记,但这不能证明就是她杀的人,那就排除掉了杨奋秋和苏二南。文末说了两个侦探的推论都是事实,那就排除掉了段露亦。而马曙和梅唧唧文中并没有提到有关这两人的相关证据,两人也没有动机,所以排除。而且文中提到死者可以从猫眼中看到访客,他与杨苏二人为敌,自然不会开门,所以最大可能只有与他志同道合的好友肖潇了
作者: 预言☆言语    时间: 2020-3-20 16:33
本帖最后由 预言☆言语 于 2020-3-21 15:59 编辑

感觉有点叙诡啊,题目让读者误认为是一起案件,两个侦探,实际上就是两件案子插叙叙诡。一三五梦逝,二四六苏逝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        【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健身教练可能矮,但一般不可能瘦小。【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健身教练的话应该也不是这种夸张的身份。【不应该佩戴眼镜】【那是死者的无疑】一个近视一个不近视。再结合两个侦探和助手的诸多言论可以判断这是两件案子,作者故意混淆视听。
梦逝的案件
【楼梯口处】【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不应该佩戴眼镜】所以眼镜应该是凶手逃跑时在【楼梯口处】摔碎的。
而梦逝的资料中只有杨奋丘【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
所以这起案件凶手是杨奋丘。至于为什么砍下了手臂,【凶手只要抓到了,这种麻烦事不就迎刃而解了嘛】关于这一点梦逝也不太清楚,文章前面的线索应该是不够的,必须要结合嫌疑人的线索才能判断。【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依照这两点我猜测两人在运动上面起了纷争,喜欢足球腿部发达的杨奋丘因为运动的分歧,不仅杀了被害人,还将被害人打篮球用的手臂砍下。
苏逝的案件
【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死者身材瘦小】【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这个案子里能和死者发生激烈的争执的只有段露亦了,其他嫌疑人应该都能压制死者。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苏逝的嫌疑人中只有段露亦和苏二南长发【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排除男生带上假发的嫌疑。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死者当天约了人到家,按照死者威胁人的习惯,凶手应当也是有什么把柄被拿在了手里。结合分析,证据十分容易被发现,凶手没理由留着自己的动机在现场,应当销毁拿走自己的。所以杨二南也能排除。
综合还原案发当天,死者约了段露亦谈论威胁的相关事情,因为是主人的客人,狗没有啥反应。之后两人体力相近发生了激烈争吵打了起来,头发沾上了血留下了印记。之后段露亦逃走,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动机的证据没有销毁,于是返回现场,迷晕狗防止叫唤,然后找到了死者藏匿证据的地方,只拿走自己的那一份祸水东引。两个侦探都很聪明,应该难分伯仲,都找到了真凶。
PS.虽然我还在吃狗粮的阶段...但是文中的狗粮给我一种过期的感觉?这就是82年的狗粮么?爱了爱了
                                                                                                                                       牵机 预言

作者: 宿劫 傀殇幽子    时间: 2020-3-20 17:37
本帖最后由 傀儡大人。 于 2020-3-20 17:41 编辑

作答者:翊臻 傀殇幽子

疑点:
1.     死者身为健身教练,身强力壮,却仍胃部被刺,被砍下了左臂。凶手的杀人方式?
“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从这句话中得知,作为健身教练的死者没有强烈的反抗。死者不强烈地反抗,有三种可能。一,死者没有人可以反抗,换句话说,没有人在现场,凶手使用的是远距离机关杀人;二,凶手与死者关系过于亲密,导致死者过于惊讶,没有强烈反抗的心情;三,凶手力气比死者大,有能力杀害死者.
对于第一种可能性(机关杀人):我们可以从文中得知,现场有“不完整的脚印”,“墙壁上纤细的血迹“(女性毛发的痕迹),“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这些都表明曾经有人进过死者的屋子。然而,就算凶手使用机关杀人之后再来到死者的家,也没有必要用自己的头发留下血迹映上墙,一是没有必要,二是容易留下自己的DNA导致暴露身份。因此,凶手并没有远距离借用机关杀人,此可能性不成立。
在第二种可能下(死者与凶手关系亲密,没有强烈反抗的心情),我们可以结合死者被砍下手臂这一点考虑。砍下左臂是为了加速死者失血死亡。而凶手之所以会去砍左臂,大概率是因为死者被刺中胸部后,有反抗的行为。反抗行为与这种可能性下“没有强烈反抗的心情”相悖,因此,此可能性不成立。
对于第三种可能性(凶手力气大),我们可以排除女性,以及身高高而体重过轻的人。除了段亦露以外,其他人的体重都在正常范围内。所以,此情况下的嫌疑人是所有男性。
综上,凶手亲自前往了现场杀人;凶手排除段亦露、苏二南,为杨奋丘、梅机羁、马曙、肖潇、杨奋丘中的一位。

2.     楼梯口处发现了透明状坚硬物体,有一副度数很高的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可死者不近视。
由于死者不近视,眼镜只可能是凶手带来的。眼镜掉在床底下,还有碎片在旁边,推出眼镜是被摔在地上,再滑倒床底下的。此时又有两种可能性:一,眼镜是凶手的,凶手与死者在搏斗过程中,眼镜不幸掉落( 或被死者打落),最后又没能够成功找到自己掉下的眼镜(毕竟在床底下),就匆匆忙忙离开现场。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存在,因为没有激烈搏斗的痕迹,眼镜不可能如此摔落。第二种可能性,眼镜是凶手故意摔下以嫁祸戴眼镜的人。
这样一来,凶手可以排除戴眼镜的杨奋丘、肖潇,嫌疑人剩下不带眼镜的梅机羁,马曙。(段露亦和苏二南已被排除)

3.     死者很谨慎,为何把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随便保存在床边柜子?
死者为人谨慎,如果是死者本人把这些物品放置在床边的柜子,只可能是死者故意放置从欲让人们发现。然而,死者在死前,没有足够的能力把这些从保险柜(原本放置把柄的隐秘地方)拿出,再放置于床边柜子里。因此,与其猜测是死者自己放置把柄,不如考虑,是凶手将裸照和把柄放在床边柜子里的,这些私密物品甚至可能不是死者本人的。凶手想要借用死者之死,公开1.苏尔南的不雅/杨奋丘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或2.死者是个抓着别人把柄不放、喜欢威胁别人的人。因为裸照和偷税漏税的把柄都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本人的形象和未来发展,这不会是苏二南/杨奋丘为了排除自己的嫌疑而故意放置。由此,苏二南和杨奋丘的嫌疑可以排除。同时,能够得知,凶手对苏二南和杨奋丘本人或其行为有一定的不满与憎恨。

4.     墙壁上有纤细的发丝痕迹
凶手刺中死者胃部后,死者仍没有丧失行动能力,把凶手摁上墙,摩擦出了纤细的血迹。由此,凶手有头发。可以排除秃头的梅机羁。

现在,马曙成为了仅剩的嫌疑人,也就是凶手。

我们已经知道了凶手是马曙,接下来,我们通过刚刚分析过的疑点来推测动机。
5.     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如果狗对着凶手叫,凶手应该会立刻昏迷狗,以防周围的人收到惊扰注意到自己。然而,凶手是在死者被害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迷昏狗,表明狗一开始并没没有朝着凶手吼叫,凶手事后想起来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才迷昏了狗。
由此,凶手经常拜访死者,跟死者有亲密的关系或有事情需要经常讨论。

6.     手表为什么停在了3:10;伪造作案时间制造不在场证明?
既然文章中没有关于时间或不在场证明的信息,手表上的时间在本题应没有意义。根据表行工作人员的证词,死者的手表在前一天已经停止运转。死者因为职业身份,需要经常注意时间,因此肯定会及时注意到手表停止转动。而死者在手表停止后的第二天仍然佩戴了手表。另外,刀刺穿腹部血液喷溅,手表大概率会沾上血液,然而,手表上没有血迹。这两点都表明这是凶手在事后帮死者带上的。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为什么要给死者戴上手表呢?
这也许是跟凶手的动机有关。我们可以把手表和左臂联系在一起。凶手砍断左臂或许不只是死者有反抗迹象的原因,还有凶手想向世人表示,死者经常做某种过分的事,做这件事时会用到手表。砍断死者的左臂,再给左臂戴上手表,算是一种心理上报仇的满足。

疑点3.5.6中,我们已经得出:
3. 凶手对苏二南和杨奋丘本人或其行为有一定的不满与憎恨。
5. 凶手经常拜访死者,跟死者有亲密的关系或有事情需要经常讨论。
6. 死者经常做某种过分的事,做这件事时会用到手表。砍断死者的左臂,再给左臂戴上手表,算是一种心理上报仇的满足。
再结合文本,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至今未婚。”
我们可以大胆猜测:
马曙经常骚扰作为女大学生的苏二南,苏二南行为不检点,有求必应,马曙轻而易举地并得到了她的裸照,虽然他自己为人无耻下流,心里却看不起苏二南的行为。马曙还用某种渠道得到了杨奋丘偷税漏税的凭证,对他偷税漏税表示不满。所以,借这次杀人机会,公开了苏二南和杨奋丘的不当行为。
杨奋丘与死者有怎么样的过节我无从得知,但这过节肯定与死者经常看表有关。

综上,此案的凶手是马曙。
他用刀捅了死者的胃部,由于死者仍然有行动能力,马曙又砍断了死者的左臂,并在上面戴上了手表。
马曙作案的动机不清楚,但很可能跟手表有关;放置裸照和偷税漏税的把柄的原因是,对苏二南不检点和杨奋丘偷税漏税的行为不满,想要将不当行为公开于世。
由于马曙止被梦逝和忻夏列为嫌疑人,梦逝和忻夏如果注意到了墙上纤细的血迹,就能够成功找出凶手。


作者: 刺猬    时间: 2020-3-21 10:38
苏逝胜出。凶手是杨奋丘。首先在楼梯口处镜片发现的镜片,(依据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推出这是凶手的眼镜碎片,并粘上了死者的血迹。嫌疑人中只有肖潇和杨奋丘近视戴眼镜,并且眼镜并没有碎,处于正常状态,只好这样解释:凶手行凶时戴的是篮球或者足球的护目镜。根据苏逝的推理小遥认识凶手,并且凶手来之前有提前预约或通告,加上死者的手表没有及时修理,说明死者知道凶手一定会来的。凶手迷晕狗是为了假装生人作案,狗对生人很凶,所以迷晕狗,假装狗跟自己不熟,死者被害后再迷晕狗也说明了一点。墙上的发丝血迹应该是死者挣扎时蹭上去的(还有一种猜想是狗毛),左臂是挣扎时砍去的。动机,是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在死者手上,死者以此威胁杨。及时身材高大,也很难牵制住身为健身教练的死者,所以凶手不会是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的女性嫌疑人苏二南。床底下的眼镜应该是打斗时掉到床底下,因为现场打斗的痕迹不是很明显,所以应该是碾压式攻击,腿部肌肉发达身体强壮的杨奋丘可以办到这一点。而且肖潇肾虚,所以相对难办到这一点。另外还是不懂这句话:“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不清楚是既定线索,还是助手的错误推导(暂且认为是误导吧)。两人的嫌疑人名单中虽然都出现杨奋丘,但苏逝掌握的有效信息更多,推出结论的可能性更大。
作者: 649208006    时间: 2020-3-22 10:59
个人认为凶手是杨奋丘
透明状硬物结合镜框以及死者视力并无问题可知眼镜来自凶手。有眼镜的是潇潇和杨,而潇潇与死者兴趣吻合且文中并未给出杀人动机,而杨有明确的杀人动机所以潇潇弱化一层而杨强化一层。
通过死者被刺胃得知凶手右手持刀与死者左臂被砍下不矛盾。根据文章推断凶手应该是被死者邀请来家,有可能是根据把柄索取利益,如此看来苏南和杨嫌疑上升(文章仅提到此二人的把柄)。而胃伤并非致命伤可大致确定死者死亡大概是被断掉左臂所导致。而在断掉左臂后,因为狗的存在而仓皇逃跑(推测),文章提到凶手曾经留下物证,而在“不久之后”被处理,可得知凶手二入现场。而杨是足球爱好者腿部肌肉强壮,逃跑掉狗的追捕没问题,所以他在二入现场时候迷晕狗也就造成了为什么人在一段时间以后才迷晕狗。应该是二入现场清理痕迹。而死者并无过多的反抗痕迹结合杨可能具有的爆发力同时可以得知他可以一瞬间对死者造成伤害(胃伤)而导致死者丧失部分反抗能力。而至于现场的纤细血迹我推测是狗的活动导致(这也是我唯一想不通的地方),而且苏南系开朗女子而且应该是肥宅,所以个人认为苏南被刻意指出裸照的把柄是干扰项,故排除。
而没jj和麻薯本身风气败坏,个人认为死者就算有把柄也不具备足够的杀人动机。而且此二人存在感及弱,除了身高符合没有任何在场证据出现,故排除。90斤短发小姐姐我就没考虑,一个是梦逝已经把她pass了,还有一个把,他有这杀人事件不如多吃点找个对象,所以不管她了。
苏南和潇潇都有一定嫌疑,但是比较杨肌肉的刻意提及,黑框眼镜(高度近视我也是有点迷惑,按这个高度近视应该潇潇死宅更大一点),还有刻意提到杨的杀人动机,在不考虑可能纤细血迹是长头发的影响下,这个杨是嫌疑最大的,故选择杨。概率学万岁,错了就错了,多扯呐我说的
作者: 夜鸦    时间: 2020-3-22 11:50
牵机 夜鸦
本题的凶手应该是苏二南。
死者的左臂之所以被砍下来是因为他临死前拽住了凶手的长发,且因为另一个女性身材瘦弱不具备杀人可能,所以凶手应该就是苏二南。
作者: 周子佩    时间: 2020-3-22 15:07
作答:暗月  周子佩
凶手:苏二南
理由:首先(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死者并无什么特殊癖好,人际圈也算正常。这么一来,许多复杂的特殊情况便可以排除。)分析,二者可以零距离接触,应该为拥抱或其他一些亲密行为,死者为男性,而且死者无特殊癖好,所以二者应为异性。(当然,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但是不能出现概率极低的情况,故舍去。)所以凶手锁定在苏二南,段露亦。
然后: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分析,凶手应为女性长发,由此,凶手锁定苏二南。(同样,这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凶手在杀人以后,在死者家翻找东西时无疑看到苏二南裸照,便想到嫁祸给苏二南,随后将狗迷晕,以狗的毛发充当人的头发,如若是大型长毛犬完全可以做到,但如此,那所有嫌疑人均可作案,故舍去。)
作案动机:死者以裸照威胁苏二南,苏二南不行被骚扰,便选择将被害人杀死。
案件还原:案发当天,苟小遥以裸照为筹码,将苏二南叫来,可能准备做些事情,两人约定好时间后,苏二南不想被侵犯,便产生了杀死苟小遥的想法。苏二南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死者家,死者看到是苏二南便放松警惕,认为他有把柄,苏二南不敢做什么,随后打开门,便将苏二南抱在怀里,苏二南也就将到刀捅到苟小遥腹部,之后二人进行了一系列搏斗,(期间苏二南可能有被按在地上,因此头发上有血迹),苟小遥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苏二南也因为杀了人慌了神,不小心在墙上蹭上了头发痕迹。至于将死者左手砍断,可以理解为苏二南的报复行为,和宣泄行为(或者为作者误导线索)。而迷晕狗,一方面狗怕生人,主人死了谁知会不会突然扑上来咬苏二南一口,另一方面,狗的嚎叫,可能会让警察恒快发现死者,从而没有充足的时间清理现场痕迹。但让有疑点,如果说苏二南杀人的动机是因为死者拿她的l照威胁她,可她在杀人之后为什么不讲l照带走,这样既可以让自己没有作案动机,又可以不再用被他人威胁。藏在房间柜子里连锁都没上不应该存在找不到的情况。(如果解释为苏二南杀人之后惶恐不安,忘记了l照的事情,倒也说的过去。)
就这样吧。
作者: 居老师的小可爱    时间: 2020-3-22 15:48
夜神:北极星  QQ2465499775
凶手是:杨奋丘
死者是健身教练应该是身强体壮的,现场又有明显打斗痕迹所以两名女性没有能力于一个健身教练搏斗,嫌疑排除。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说明死者在三点十分之前死亡,但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指纹,表应该是死者死后才被戴上,鉴于表前一天被修过,时间停止应该是凶手刻意为之,目的是伪造死亡事件以造成不在场证明也同时用来诬陷三点十分之前来的人。死者不近视而现场出现镜片并残留死者血迹,镜片是凶手的,要是凶手平时不戴眼镜而突然携带眼镜进入死者家里会引起怀疑,眼镜在打斗过程被打随眼镜掉落在床底。墙壁上的血丝很可能是凶手可以为之,苏二南和杨奋丘的证据没有上锁随意放在抽屉里很可能是凶手为了诬陷二人而准备的作案动机,也有可能是死者本来就要约其中一人而进行勒索。但死者一直在等人还能有可能是二人中的一个。凶手迷晕狗一是怕狗狂吠而引起邻居注意二是怕狗在警察查案是指认出他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20-3-22 15:53
作答者:新萌 青虬

梦逝 苏逝案件矛盾:
梦逝信息:
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苏逝信息:
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眼镜被摔碎镜框以及大部分掉到床底下,而碎片留在附近的话,若碎片沾血,则眼镜上也应该有血,但苏逝貌似并没有这个发现。不仅如此眼镜是在床底下找到的,碎片则是楼梯口,如果是和凶手搏斗的时候打碎的,很难想象能离这么远。可能是两副眼镜,并且来自于两个案发现场。


梦逝信息:
“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苏逝信息:
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根据常理反推,185的人稍微向上刺想要刺中死者胃部死者应该比凶手高。如果只有一米六五,那刺中的就是胸或脸。矛盾,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死者。


梦逝信息: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苏逝信息: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死者不近视但有度数很高的近视眼镜很不正常,之前分析过碎片上有血迹和眼镜上无血迹对不上,这个矛盾好像更加确定了两个死者不是同一个人。

梦逝信息:
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被砍左臂
苏逝信息:
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主要是头发

梦逝和苏逝调查的并不是同一个案子。如果零接触杀人,大量血迹应该集中在凶手高度差不多的位置上,很难飞到头发上。头发上的血迹是在砍手时造成的话,也是留在头发末端或正面溅到死者脸上。而苏逝却能轻易推断出血丝是因为长发留下的,只有后面头发大量沾血印在墙上才能判断。矛盾


梦逝信息: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
苏逝信息: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

最明显的矛盾

这么多证据加在一起,几乎可以说梦逝和苏逝调查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案子。

梦逝案分析: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所以本不该佩戴眼镜的死者凶案现场留下带血的近视碎片,可推出碎片是凶手留下的。
戴眼镜的只有杨奋丘,梦逝案犯人是他

苏逝案分析:
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狗对生人很凶
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在死者家内找到的?”苏逝有些不解。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死者保存地很随便

这里面有几个信息:凶手是死者朋友。朋友进屋狗不会有反应。但是主人被杀狗还无动于衷?不可能的。但犯人明明可以杀完人后立刻离开现场,就可以不用迷晕狗。说明凶手在现场逗留了很久,如果凶手是苏二南或杨奋丘,对他们不利的文件一定会带走(好找),这两个人排除嫌疑。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剩下只有一男一女两个都是短发。但女的可以带假发死者不会觉得奇怪而不让进屋。假发沾血也更好处理。或者凶手本来是长发,案发之后剪掉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段露亦。苏逝案凶手段露亦。


(挑战读者让我冥冥之中感觉凶手只有一个。可万一是叙诡呢?身为优秀的宸少男粉团团长,这种可能性怎么能忽略!好吧,还是觉得肯定错的错的离谱。)

这期每谜太厉害了,不愧是暗月的大佬,我凉的心服口服。梦逝/梦烟羁牛逼!暗月牛逼!
作者: 苍秋    时间: 2020-3-22 18:11
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
“资料我已经大致看完了,你说杀害小遥的凶手最有可能是谁?”忻雪绘一本正经地问道。
两句话分别截取于两个侦探的故事,由于死者均叫小遥,不考虑可能性极小的重名,所以他们处理的是同一起案子。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眼镜碎片是在楼梯口被捡到的,而死者不近视,说明其他人来过楼梯口。镜片上面沾了血说明这个人和案件有关联,极有可能是凶手。

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雪绘的话与前文苏逝二人的结论截然相反,侦探角色没有充分动机,没有包庇的可能,所以不会故意撒谎,又不存在叙诡。而比较两个人的言辞,雪绘的话明显更肯定、确凿,故以雪绘的为准,忻夏记错了。
凶手和死者有了小的争执,死者的眼镜掉落,在后期处理尸体时,沾了死者的血的碎片蹭到凶手身上,被凶手带出房门,落在楼梯口。

嫌疑人共有四位,分别为杨奋丘、段露亦,肖潇和苏二南,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曾威胁过他们。
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
前文第一个侦探的调查中,提到过段露亦有动机,但是这里雪绘却没有查到,可能是由于雪绘调查不够深入。
如果作案者是苏二南或杨奋秋,动机就是厌恶死者的威胁,想要永绝后患(这么细致的谋划绝对不会是一言不合就杀人),一定会消除自己的把柄,可是极易被搜到的柜子里仍然保留着裸照和偷税证据。说明苏二南和杨奋秋不是凶手。(故意这样做以摆脱嫌疑的可能性太小不做考虑,何况他们的把柄基本都是无论如何都不想被别人看到的。)

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根据墙上的血印可以推断出凶手有一头长发,但唯一长头发的苏二南不会不去消除证据,凶手戴了长假发。根据现场没有太多线索可以看出,凶手经过谋划,并且十分谨慎,不会做多余的事,一定有让他不得不戴假发的理由。

“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第二个侦探查到的嫌疑人都是死者的普通朋友,进屋必须提前预约,但是预约势必会留下痕迹,凶手打算伪装成其他人重要人物,让死者在家里等他,于是戴了假发。猫眼本来就看不清太人的长相,用假发稍微遮一下脸就不会穿帮。

凶手在死者死后过了一段时间迷晕狗。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过了一段时间才迷晕说明狗并不会对凶手的计划造成很大影响,凶手并不完全是生人,作为死者的朋友来过几趟家。之所以迷晕狗是为了误导警方让人认为是生人作案。

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段露亦嫌疑完全排除。

名单上的嫌犯原本有:
杨奋秋,梅机羁,马曙,段露亦,肖潇,苏二南

排除之后还剩下:
梅机羁,马曙,肖潇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
凶手身强力壮,三个人里面,肖潇喜欢打篮球身体相对较强。(同时肖潇也是最瘦的一个,他的脸可以轻易被假发遮盖住。)

综上,凶手是肖潇。他以某个重要人物的身份通知死者在家等候,然后戴着假发,进屋杀人,割掉死者左臂,迷晕狗,然后离开,不慎沾到眼镜片。
作者: 天空    时间: 2020-3-22 18:14
答题者:鬼域 。。。
作者提示:单独作案,无合谋,无包庇
文中给以相关线索的事物可以不符合正常逻辑,但其余未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须以普遍逻辑解答,不得出现几率极低的特殊情况。
文中侦探的推理皆为事实——也就说助手的推理可能是错误的
已知线索:
关于死者:
1.死者是健身教练,死因为胃部被刺导致失血过多,左臂被切下;
2.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3.死者为人谨慎,被害前曾在家中等客人;

梦逝:
1.在现场的楼梯口处发现近视眼镜镜片的碎片,上面有死者的血迹,但是据梦逝记得死者视力正常,不应该戴眼镜;
2.他们推测凶手的身高应该不低于1.85,不排除穿增高鞋的可能性,也不排除凶手特意准备鞋子犯案的可能性;
3.四位嫌疑人都具有动机,结合死者体内没有被昏迷的药物以及死者被害时不至于晕倒,需要制服死者,梦逝排除了段露亦的可能性;

苏逝
1.在床底发现近视眼镜,他们认为近视眼镜是死者的,而且原先戴在死者左手上的手表时间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死者常去的手表修理行证明死者的手表在案发前一天已经坏了,不是死者留下的死亡信息,怀疑是凶手伪造的;
2.通过墙壁上纤细血痕的分析,疑似女性的长发,怀疑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有大量血迹;
3.凶手在死者被害后很长一段时间迷晕了狗,这种狗对生人很凶;
4.推断死者认识凶手,曾与凶手发生过严重的争执;
5.段露亦和肖潇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另外两人因在死者家中发现其把柄,推断这两人有动机(证据被死者随意放置);
6.凶手留下了作案后的衣服,凶器并做了处理;

出现相关线索的事物:
1.死者到底是不是近视的;
2.近视眼镜;
3.墙壁上纤细的血迹;
4.死者手表上的时间;

疑惑点:
1.两位侦探对于死者是否近视的观点产生了分歧,那么谁才是对的呢?
2.为什么凶手要砍下死者的左臂?
3.凶手为什么要在死者被害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迷晕狗?
4.为什么墙壁上会有纤细血迹?
5.为什么床底会有近视眼镜?
6.为什么凶手头部会沾有大量血迹?
7.有迷药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迷晕死者再动手?
8.凶手为什么要伪造手表时间?

嫌疑人:段露亦,马曙,苏二南,杨奋丘,肖潇,梅机羁

推理过程:凶手是在现场处理了作案痕迹的,也就说它在现场逗留的时间挺长的。如果杨奋丘和苏二南是凶手的话,而且两人也被死者用这些把柄威胁过,为什么不带走能证明自己有嫌疑的证据?而且死者如果是邀请了这两人的话,按照他谨慎的性格,这些重要的把柄应该会被好好保存起来而不是随便地放在没有锁的柜子里。所以这两人不是凶手,排除嫌疑。死者体内没有昏迷药物的残留,虽然是被刺中了胃部,但也不会丧失反抗能力,所以凶手是能控制住死者的,段露亦过于瘦弱,排除嫌疑。
床底下的高度数近视眼镜倘若是凶手的话,凶手不可能不带走它,所以是死者的。然而梦逝记得死者是视力正常的,由此我推测死者的确是近视的,只不过出于方便和职业需要,平常都是戴隐形眼镜,在家戴近视眼镜,所以造成了死者不近视的假象。能在杀人后淡定的留在现场处理痕迹,说明凶手是死者熟人,知道他今天只约了自己,不会有任何人前来打扰,当然也知道死者家中有狗,特地准备了迷药来迷晕狗。
苏逝推断墙上的血迹是女性的长发留下的,然而两位女性都已被排除,由此说明凶手是戴着假发的,女性长发的那种。再加上凶手的身高是比死者高的而且死者还带着手套等装备,可以看出凶手非常谨慎,既然这样凶手是怎么会让自己的头部沾有大量血迹?所以这是凶手伪造的,估计是看到死者放在柜子里的苏二南的裸照,临时起意吧。而凶手迷晕狗,应该是想制造凶手是死者不认识的人的假象以及不让其闻到血迹而大叫,让现场过早的被发现。床底下的近视眼镜是死者的,那么为什么会在床底下呢?我猜测可能是凶手把它扔在床底,再加上死者是高度近视,没了眼镜的死者的反应力自然就会下降。那么对于死者来说这么重要的眼镜怎么会那么轻易地被凶手扔到床底?我推测凶手应该也是一位近视的人,死者因为凶手也是为戴眼镜的人,便放松了警惕。其次,现场发现了疑似近视眼镜镜片的碎片,上面还沾有了死者的血迹。死者的近视眼镜已经在床底下了,所以这碎片应该就是凶手的了。凶手应该是发现自己的眼镜上有血迹,便把镜片给弄碎了,让人看不出原本的样子,结果不小心留下了些许碎片,所以凶手是肖潇。至于为什么要砍下死者的左臂和伪造死者的手表时间,我现在还不知道,期待作者的解答。我只能大概猜到和凶手的性格和癖好有关吧。肖潇谈了几次恋爱,最后都不了了之,我猜应该是肖潇不喜欢女生以及性格上的一些问题让对方接受不了吧。
排版和逻辑都有点乱,望包涵。

作者: 青司    时间: 2020-3-22 18:24
夜神 青司

1.        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2.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3.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4.        人几乎零距离接触
5.        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6.        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7.        “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8.        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
9.        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
10.        .纤细的血印
11.        迷晕狗
12.        狗对生人很凶
13.        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很难有第三者知道;锁都没有
14.        苏二南,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15.        杨奋丘,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


(2)和(7)里,一方说眼镜是遥自身的,一方则说遥的视力正常,但其中表示眼镜是高度数眼镜,那么眼镜主人应该是常年带着眼镜导致视力上升。按文中所述,床下眼镜一定是死者的,那梦逝方发现的眼镜碎片则更有可能是凶手的。所以凶手特征之一应该是戴着眼镜的。
对于(14),个人猜测会有两种情况,一:死者放的,二:凶手放的。如果是凶手放的,那就是伪造他人动机或者反向让别人以为是伪造,借此洗白。但因为难以有第三人知道,如果是在凶手放入的前提下,就应该是苏南或凡秋其一杀人后放入柜子。
联系(4)(5)标红,死者没有被下药,而凶手体格较强,可以很好地限制胃部中刀后的死者。自觉排除体格较弱的段露亦。再看(14,15),苏二南这种爱好无法锻炼很好的运动神经,一米八六一百二十斤,正常偏瘦,长得高理论上也无法制住小遥这个一米六的健身教练。故排除苏二南因为私照杀人的嫌疑。
对于(11)里纤细的血印,虽然苏南作为唯一的长发,和纤细的血迹打了照面。但由于“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和上一条杀人能力的排除后,纤细痕迹是苏南留下的可能性极低,故我猜测或许是另外一个人戴上了假发去往了死者家。但是如果他是戴着假发,那他也应该是有别的东西进行遮掩,而且还得是遮掩了却不被死者起疑心的。这样遮掩自身相貌,不被起疑心,还能理所应当的和死者约好踏入他家的人,他和死者间肯定有什么不能让他人知道的事情。(至于到底是有意去行使杀人,还是在商谈中临时起意动了手就不知道了)而有这种身份的,嫌疑人里似乎只有杨奋丘,因为他偷税漏税的把柄在死者手上,死者以此相要挟,他以与死者相协商的理由约好了死者,并把自身遮的严严实实“因为不想让他人知道这件事情”。他常年戴着黑框眼镜,在接近死者后,用刀刺中死者胃部,体育足球的爱好让他能够很好的桎梏住死者。而中途死者的反抗让他的假发在墙壁上留下了印记。


作者: Msx、梦逝    时间: 2020-3-22 18:51
132期每谜作答
鬼域 1729
疑点整理:
1)为什么要切掉苟小遥的左手手臂?
2)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为什么会出现在床底下?
3)被害的前一天为什么苟小遥不去修理手表?
4)凶手行凶后头部为什么会沾有血迹?
5)为什么凶手在行凶后过了许久才迷晕苟小遥家中的狗?
6)为什么凶手会把行凶工具留在现场,行凶后才将其清理?
7)为什么苟小遥随意地摆放苏二南的裸照及其他能勒索人的证物?
8)为什么苟小遥被刺中的胃部刀痕是向上的?
线索分析:
切掉苟小遥的手臂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非完全)
1:神经不正常者,对手臂有特别的嗜好。
2:切掉手臂使苟小遥丧失反抗能力。
3:切掉手臂只是单纯地示威。
4:切掉苟小遥的手臂有其他特别的含义。
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会出现在床底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凶手将近视眼镜丢在床底下。
2:苟小遥将近视眼镜丢在床底下。
3: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呆过。
4:凶手戴着近视眼镜在床底下呆过。
苟小遥在被害的前一天不修理自己的手表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没有时间修理自己的手表。
2:苟小遥打算换一个新的手表。
3:那只手表不是苟小遥的。
凶手行凶后头部沾有血迹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凶手移苟小遥的尸体导致头部沾上血迹。
2:凶手与苟小遥搏斗时摔倒在地上沾到苟小遥的血迹。
3:凶手拿着苟小遥的手臂沾到血迹。
凶手在行凶后过一段时间才迷晕狗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行凶后,让陌生人发现尸体。
2:行凶后,不让陌生人经过狗时,狗吠叫引发别人围观,使苟小遥过早的被人发现。
3迷晕狗的不是凶手。
凶手把行凶工具留在现场有以下可能(非完全)
1:行凶工具之前就在苟小遥家中,并且是凶手的。
2:行凶工具之前就在苟小遥家中,是苟小遥的。
苟小遥随意摆放苏二南裸照等其他物品,有以下几种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不担心这些物品会被人发现。
2:苏二南裸照等其他物品不是苟小遥放置的。
苟小遥胃部的刀痕向上的有以下可能(非完全)
1:苟小遥站的位置比凶手的位置要高。
2:苟小遥的身高比凶手高或与之相仿。
推理:
(不按照疑点分析来推理)
苟小遥在被害前一天曾向表行约过要修表,一天的时间内,苟小遥不可能腾不出时间去修理手表。同时,根据文中所叙【依死者的身份,这只表会定期修理】,可知苟小遥很珍视这双表,坏了不去修这更无道理。
即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苟小遥手上的表不是苟小遥的。
苟小遥和朋友约好要见面,并且苟小遥约好表行要修表,苟小遥一定会错开这个时间去修表,则修表的时间会存在于和朋友见面前及朋友见面后,这个不是重点。后面再说,讲这里的主要原因是:【他原本戴在左臂的手表停留在三点十分】
苟小遥的左手手臂已经被切断,梦逝等人发现苟小遥手上戴着的手表只能是戴在右手,根据原文所叙,苟小遥戴手表戴在左手,而现场发现苟小遥的右手上戴着手表,这个证据可以表明现场发现的表,不是苟小遥的手表。
凶手替换苟小遥的手表定有原因,这个原因就姑且不提。
有一个疑点纠缠在我心中。在文中,梦逝提到苟小遥眼镜度数正常,按理说苟小遥家中应该没有近视眼镜。在苏逝的视角里却提到苟小遥床底下的近视眼镜确实是属于死者本人的。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这点就先不提,梦逝在楼梯口发现的近视眼镜真的是苟小遥的吗?在梦逝的视角里,只提到近视眼镜上沾有死者的血迹,并未说明碎片确实是苟小遥的近视眼镜。在一点里,按照苏逝从家中发现的苟小遥的近视眼镜来推,假定原本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去表行修表,但约定好的朋友突然赶来,然后在楼梯口袭击苟小遥,那时,苟小遥的近视眼镜摔落在楼梯口处,行凶后凶手再清理近视眼镜。这样真的可行吗?毫无疑问,这样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不可能事件。即排除苟小遥戴着近视眼镜出门却遇到凶手袭击这一条件。既然如此,则剩下两种可能:近视眼镜是凶手丢下的。近视眼镜是凶手无意掉下的。楼梯口近视眼镜只发现了一小块,凶手会故意丢下一小块近视眼镜碎片吗。即只剩一个情况,楼梯口的是凶手掉下的,据此可以得出,楼梯口的近视眼镜是凶手的!由此可以锁定两名嫌疑人:潇潇与粪球  为了打字方便
但是这两个人没有在现场找到犯案动机啊!
苟小遥存放苏二男裸照等其他物品,放置得很随意。如果凶手真的是为了那些物品去杀死苟小遥的,为什么不把那些物品拿走呢?难不成是凶手欲盖弥彰,想借此拜摆脱嫌疑?故意不拿走?想必不太可能吧。由此出发,可以排除粪球的嫌疑。即嫌疑人被锁定潇潇。
接下来,谈谈几处疑点:迷晕狗是怎么回事?这个迷晕狗不一定是凶手所迷晕的,在行凶后至迷晕狗这一段时间,间隔较长,凶手不可能一直留在原地或者又返回现场。这里可以推断迷晕狗的是苏二南或者粪球。这两个人想迷晕狗,潜入苟小遥的家中,盗取自己能被勒索的证物。但在苟小遥迷晕家中后,发现了苟小遥已死,故而作罢,而此举促成了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第二个疑点,为什么胃部的刀痕是向上倾斜的?这里我想到的是身高比死者低才能促使刀痕如此。而苟小遥的身高却比嫌疑人的都低,只能说明苟小遥踩在某种东西上 或者是凶手降低了自己的身高。第一点可以说苟小遥站在楼梯上,或者在之时,被凶手刺入。第二点可以是凶手蹲下,使自己的身高低于苟小遥的身高,最后再刺入苟小遥的胃部。
墙壁上的血印这个搞不明白,就不提了。
根据上述推理,大致可以得出一种合理的真相:苟小遥和潇潇约好在苟小遥家中见面,潇潇到苟小遥家中后,和苟小遥吵了起来,最后用刀刺入苟小遥的胃部,然后切断苟小遥的左臂,把自己的手表与苟小遥的手表进行调换,再把苟小遥的近视眼镜丢到床底下,再把苟小遥的左手手臂运出去,或者藏在苟小遥家中。眼镜上沾有血迹是在刺杀苟小遥之时,血迹的喷射沾上的。在凶手离开时,由于一些原因无意地摔落自己戴着的眼镜,之后苏二南或者其他人迷晕狗,发现苟小遥已死,便离去。至于墙壁上的血印,凶手在与苟小遥搏斗时头部沾有,碰到墙壁上。


作者: 白狸猫    时间: 2020-3-22 18:54
鬼域 桜
1,有杀人动机的只有杨奋丘,梅机羁,马曙和苏二南
2,但是由于墙上面被发现的血迹,则排除梅机羁的可能性
3,手表一般带在左手,因为联系好表行,所以可以改变时间,造成假象,所以为了避免血迹,砍去左臂
4,迷晕狗和猫眼可以说明一点是非常熟悉的人
5,而杨奋丘练习足球,腿部肌肉十分明显,所以脚印不可能不完整,而且有偷税漏税的情况,而有裸照威胁苏二男,所以可能是联手,因为死者生前威胁过两人,而且高度近视,所以可能苏二男先将狗迷晕,方便狗狗不熟悉的杨奋丘同伙作案,有因为高度近视,所以可能认为是一个人,所以先将近视眼镜打下,因为楼梯口有带血迹的碎片,非常可能是手表摔落,手表摔落,有血集,所以没有拿走
6,,因为墙上的血迹判断是女性的,所以先到达看下左臂的为苏二男,后杀死小遥的是杨奋丘。因为根据刀伤处的位置判断,杨奋丘的身高更符合。
7,因为并没有收集齐线索,所以兄弟二人没有一个胜利的,凶手是两个人,因为将两个人的线索结合,才有答案。所以是平手。
作者: 乱了夏末蓝了海    时间: 2020-3-22 18:57
本帖最后由 乱了夏末蓝了海 于 2020-3-22 18:59 编辑

《无序》作答
翊臻 清茶
红字原文,蓝字分析
一、嫌疑人
梦逝:杨奋丘、梅机羁、马曙
苏逝:段露亦、肖潇、苏二南、杨奋丘
二、线索
(一)梦逝视角:
1.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2.“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3.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4.忻夏拿出报告纸,看了一会儿后说道:“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听了这么多年,你的声音还是依旧的好听啊!”
“你……所以你有没有认真听?”
梦逝享受般点了点头:“当然,身高范围一确定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不过还存在凶手穿类似增高鞋类鞋子的可能,因此这个线索有些无力啊!”
“你放心好了,附近是有监控的,出现在这里的人的鞋子都是一般鞋子。至于有没有可能为了行凶而特意准备了一双随身带着,那就得等你确认好嫌疑人再去考虑。总得来说,这个线索还是有用的。”
5.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6.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梅机羁,27岁,男性,秃头,长相一般但为人十分风流,很喜欢骚扰已婚女性。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三十五斤。此人梦想有很多女朋友,但精神经过专业诊断是正常的。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至今未婚。
(二)苏逝视角:
1.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
2.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3.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表行的大部分员工可以作证。而且据说这只表应该是死者被害前的一天坏的,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
4.(1)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2)“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5.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6.据悉,死者今天是专门在家等某个重要人物过来。而截至现在,那个人并未出现在我们眼前。”
“换言之,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就是说,小遥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就是他等的那个人。大门上有猫眼,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也不会是恰巧有人来找他。根据死者的身份来看,普通朋友等来找他得提前预约或通告。这么一来嫌疑人范围便又缩小了些。
7.
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其余二人的动机已经掌握且在死者家内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
“在死者家内找到的?”苏逝有些不解。
“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逝思考了会儿问道:“要是没发现这些东西将会没有这二人的动机证据?”
“是的,因为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忻雪绘耐心答道。
8.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相一般,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看起来很蠢。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不了了之,疑似肾虚。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三)分析
死者死于失血过多,致死伤是胃部的刀上,正常来说大可不必再砍掉死者的左臂,那么左臂上一定有什么秘密。
  首先,谁是那个报案人?文章中并未提及,但是报案人对本案应该有很大的帮助,他为什么要去找死者?死者和报案人的关系又是什么呢?虽然案发时分死者家门周围人很多,但都不是那个报案的人。
  其次,报案的时间, “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电话响起即预示着一切宁静的闭幕。 没错,又要出任务了。我们总是奔波在白天与黑夜之间,作息生活错乱无序。为人民服务嘛,就该如此!”(此处引用原文)如果是白天出任务,那么显然不会有这样的话语,说明出任务的时间在晚上,而且很晚,那么为什么在那么晚会有人去找死者呢?
第三,案发现场的血丝和被迷晕的狗。被迷晕的狗是为了防止尸体不被人发现,。也就是说,凶手知道晚上有人要去找死者,而且死者和凶手很熟,所以狗并不会叫,而晚上去的那个人与死者很陌生,为了防止狗影响报案,凶手迷晕了狗。
凶手是杨奋丘,他男扮女装,带着假发,杀死了苟小梅,并在案发现场用假发在墙上弄上血丝,来引导警察走上错误的道路。现场的镜片是他掉落的。他找到了自己贪污的证据,如果拿走,势必引起警察的怀疑,于是他选择放弃拿走证据。他踢足球,腿部力量很强,死者无法挣脱,失血过多死亡。被砍下的左手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出血,眼镜碎了,留着左手会留下证据,于是砍下了左手

作者: 青白    时间: 2020-3-22 18:58
本帖最后由 青白 于 2020-3-22 18:59 编辑

线索:1 “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死者高度近视,拥有眼镜,而类似外人的侦探的印象为不近视,可推只有熟人才知道死者近视。
2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按照死者死亡方式,使眼镜掉落到床底的可能不大,所以眼镜应为凶手扯去,方便行凶,所以凶手应为死者朋友,亦或篮球球友(打篮球时应该会暴露),排除梅马。
3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
联系死者喜欢篮球,所以可能为打篮球时坏掉。
4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
死因与被砍掉的手臂无关,若处于某种目的,凶手应在死者未死是砍掉,可能存在第二人来到现场。(存疑)
5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对了,忘了告诉你这种类型的狗对生人很凶
同样可以证实有第二人进入犯罪现场,且为生人,目的为杀死死者,而发现死者已死,砍下左臂作为报复。
6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死者保存地很随便,我们的人在死者屋内床边的柜子很轻易便找到了,连锁都没有。”死者为人谨慎,开门时自然知道来者是谁,
可知死者为人谨慎,所以不可能将此类物品随意放置,即使为了要挟,也不该两份同时,为凶手误导信息,排除苏二南,杨。
7。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排除段。
8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行凶时的衣服、裤子、鞋套和手套以及凶器,这些东西在凶手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已经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屋子里并未采集到有用的指纹或DNA。此外,现场再无其它有价值的痕迹。。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可知凶手处理过现场,那么发迹若为凶手,凶手应该会处理,且凶手行凶方式不应该头部沾染血迹,所以为伪造线索。
9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
符合女大学生身份,所以假发与裸照大概率为麻薯带来。原因为“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可能应骚扰不成打算杀死死者嫁祸报复。
10其中的段露亦与肖潇动机尚未找到决定性证据
没找到决定性证据,但不一定不存在动机,联系手表与篮球,就有可能是球场争执,见面起杀机或者预谋。
综上,凶手为潇潇,而潇潇离开后,麻薯再次进入过现场。

案件还原:潇潇可能与死者应某原因(比如球场争执)产生死机,见面后,为方便杀死死者扯掉眼镜,杀死死者,处理现场后离开。此后麻薯打算杀死死者并嫁祸骚扰不成的苏二南,带着裸照与假发来到现场,迷晕狗进入,发现死者已死,伪造血迹,放置裸照嫁祸,并砍下死者左臂报复,以解不能手刃之恨。                 yizhen  青白

作者: 淡忘    时间: 2020-3-22 18:58
嫌疑人:
杨奋丘,26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黑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七,体重约一百四十斤。他个人的唯一爱好便是踢足球,因此腿部肌肉十分明显。

梅机羁,27岁,男性,秃头,长相一般但为人十分风流,很喜欢骚扰已婚女性。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三十五斤。

马曙,28岁,男性,短发,长相丑陋且为人无耻下流,经常骚扰年轻女大学生,曾多次被举报。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四十五斤。

段露亦,25岁,女性,长相秀气且打扮时髦,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九十五斤。由于身高过高且太瘦,至今尚未谈过恋爱。她的爱好是打篮球,并总是强迫自己多吃些,希望能长胖些。

肖潇,24岁,男性,短发,长期戴有一个黄色边框眼镜,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八,体重约一百三十斤。此人爱好为唱歌,跳舞,rap以及篮球。

苏二南,23岁,女性,长发,长相俊俏,性格也十分开朗。其身高大约一米八六,体重约一百二十斤。此人爱好为睡觉,吃零食以及追剧。

死者: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

线索:
1.“你说这是什么东西?”梦逝用镊子夹起一个透明状坚硬物体站在楼梯口处问道,上面仿佛还有些许血渍。
“玻…玻璃?”忻夏犹豫道。
“哈?能具体一些吗?再者不要看见透明状物品就认为是玻璃。”
“嗯……镜片?” 

2.忻雪绘迟疑了会儿,说道:“有一副近视眼镜被发现于床底下,说明现场应该经历过一场较为激烈的争执?”
结论1.近视眼镜和镜片被发现的地方显然有一定距离,这说明可能有两副眼镜。

3.“嗯,确实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六五,他原先戴在左手腕上的手表停留在下午三点十分。手表停留的时间与案件是否有所联系?这是很重要的突破口,这手表也并不一般,依死者的身份应该会定期维修,你快去查一查!”

4..“我记得小遥的视力是正常的,不应该佩戴眼镜,那么这里为何会有近视眼镜的碎片?”
“检验报告上说,碎片上有微弱的血液反应,而那血液是死者的无疑。”

5.忻夏拿出报告纸,看了一会儿后说道:“死者被人用刀刺中胃部,当时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再加上不完整的脚印以及死者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我们推测凶手身高应该不低于1.85m。否则,凶手刺向死者胃部所造成的刀伤会在大腿附近。”

6.苏逝点了点头说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就是墙壁上那纤细的血印是什么东西、以及凶手为何要在死者被害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
“血印会不会是发丝留下的?”雪绘思考了会儿后提出观点。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挺像。痕迹的高度以及血印的长度、密集度等都与女性的长发吻合。看来凶手行凶后头部曾沾有大量血迹。”
结论2.凶手很有可能是个长发的女性。但是也不排除伪造的可能性。

7.“死者死前联系过表行,表行的大部分员工可以作证。而且据说这只表应该是死者被害前的一天坏的,也就是说不论现在的时间是怎样的,都有极大可能是伪造的。表上没有死者的血手印,所以这不会是死者死前留下的死亡讯息。”忻雪绘带着线索归来。

8.“我这里也发现了些新线索。还记得床底下发现的那副近视眼镜吗?那是死者的无疑,而且度数很高。”
为什么死者不近视眼镜还有一副度数高的眼镜?
结论3. 由结论1和线索8可知,一副是死者的,另外的碎片就可能是凶手的,戴眼镜的,因此可以将凶手锁定在杨奋丘和肖潇。

9.“对,有苏二南的裸照以及杨奋丘偷税漏税的把柄,都是私密性很强的东西,很难有第三者知道。死者生前应该用这些东西威胁过二人。”
苏二南和杨奋丘有杀人的动机。

10.死者体内没有对行动或神经有所影响的药物,现场打斗痕迹不是很明显。死者是被刺中胃部造成失血过多而亡,如若凶手没有足够的能力牵制住被刺后的死者必然会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因为这个伤口并不能大幅度影响死者的行动能力。所以段露亦不具备杀人能力,她太瘦弱了,一米八几的个子才九十多斤。”
死者没有被下药,打斗痕迹也不是很明显,说明凶手能将死者牵制住,死者是健身教练,凶手应该是一个强壮的人。文中已经排除了段露亦。

11.死者名叫苟小遥,为一名健身教练。平时,苟小遥很喜欢打篮球和唱跳rap,人际交往也很广。初步推测死者的死因为失血过多,其左臂也被人残忍砍下,嫌疑人正在确认之中。”
凶手为何要将死者左臂砍下?发泄情绪或者左臂上有线索?

推理:死者为健身教练,虽然身高不高但是牵制住死者肯定是需要一些力气的,而且根据结论3杨奋丘是戴眼镜的符合结论。杨奋丘也有动机。

案件还原:杨奋丘准备充足,然后带着长发到了死者家里,然后捅了死者,然后死者被杨奋丘制服的妥妥帖帖的,然后凶手在打斗的时候把死者的眼睛扔在了死者床底下,然后自己的眼镜碎了。
  翊臻 淡忘
我写得答案好扯淡,时间也很赶,作者和评分人辛苦啦
作者: 久暖.    时间: 2020-3-22 18:59
夜神 久暖
凶手应该是肖潇吧。
文中推理说段露亦不是凶手,墙壁上的血迹是凶手头上沾有血迹,然后碰到墙壁留下的,那么秃头的梅什么啊。emmm,反正他肯定不是凶手。楼梯口的眼镜片应该不是死者的近视眼镜,应该是凶手的近视眼镜,因为死者的近视眼镜在自己家中被发现了。
那个手表应该也不是死者的,根据文中所提到的,死者原先把手表戴在左手,而死者被切掉的是左臂,随之而来,手表也会不见。但手表如实出现在现场,可以说那只手表是凶手帮死者戴的。并且死者前一天和表行约定过,不修表不太可能。
死者把那个什么南的裸照和其他东西随意摆放,只要凶手随意搜查应该可以找到并带走,但是那些物品依然留在死者家中,所以那些物品的拥有者xx南和杨xx不是凶手。
并且啊啊啊没时间了。就这样吧,名字记不太清楚了。
作者: 亦可    时间: 2020-3-22 18:59
解答(作者不要生气呐) 翊臻 亦

1、        计时开始,让你

两人破案条件不等,梦逝刚刚出警,地点不同

2、        细节不同,案件不同

近视、身份、身材、动机(段)、砍下的左臂与左手上的手表

3、        梦逝案

死者苟小遥,健身教练,被砍下左臂,刀伤,失血过多致死。

根据侦探推理,嫌疑人身高都符合要求。另外不完整的脚印第一时间想到高跟鞋,凶手踮脚走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近视眼镜的镜片,在楼梯口这个,作为死者的苟小遥并不是近视眼,而镜片上又留有血渍,无疑是凶手留下的。在刺伤死者要有制住死者的能力,而且还要完成砍下左臂的后续工作,凶手无疑力气很大,根据侦探关于凶手185以上的分析,死者身高应该是在180到185之间,爱好唱跳rap,推测死者是男性,贴身杀人,推测是段。打篮球力气应该不错。

4、        苏逝案

死者小遥。
凶手为死者熟人,头发丝血印,近视眼镜掉在床下,有打斗痕迹,凶手不是很强,无法简单制服身材瘦小165的死者。留在现场的裸照和漏税证明恰好说明不是那两人,就算反向思维也可以拿走另外人的,总的来说这个凶手没必要陷害

作者: 离朝    时间: 2020-3-22 19:00
《无序》作答
                                                          ——夜神 离朝
(一)梦逝篇
1、死者为健身教练,死因为失血过多,左臂被砍下。楼梯口处有镜片碎片,上面有血迹
2、小遥视力正常,碎片的血是死者的。凶器为刀,两人零距离,凶手身高不低于1.85m。有可能备了鞋子。
3、四位嫌疑人,排除段露亦还有三个嫌疑人:杨奋丘,梅机羁,马曙。三人皆有动机。无明显打斗痕迹,死者体内没有刺激性药物。
据以上分析:第二点能得出镜片为其他人的;
第一、三点能看出凶手应该有力气,至少不羸弱,且,凶手与死者认识。
嫌疑人资料:杨奋丘,男,短发,长期戴黑色边框眼镜,身高1.87m,体重70kg,腿部肌肉明显。
            梅机羁,男,秃头,经常骚扰已婚女性,身高1.86,体重67.5kg,精神正常。
            马曙,男,短发,无耻下流,骚扰女大学生,身高1.88m,体重72.5kg,未婚。
现在分析嫌疑人:按照所得到的证据和推论,杨奋丘嫌疑会更大,首先,他戴眼镜,其次,腿部肌肉发达,也就是有力气与死者抗衡。
(二)苏逝篇
1、有近视眼镜发现于床底,有争执迹象,死者身材瘦小,身高1.65m,手表时间停留在三点十分。
2、手表时间不为死亡提示,近视眼镜度数高,为死者的,血印为头发丝,凶手头部有大量血迹,狗被迷晕且狗对生人不友好。
3、现场有行凶的衣服,裤子,鞋套,手套,凶器。死者在等人,四位嫌疑人,其中苏二南和杨奋丘动机明确。
据以上分析:死者与凶手认识且死者在生前等人,极大概率为凶手,凶手可能为女性,有一定的力气。
嫌疑人资料(时间关系,跳过)
现在分析嫌疑人:据证据推出,嫌疑人极有可能为苏二楠,首先,她经常追剧,眼睛应该会近视。
两者结合可看出,梦逝证据稀少,我认为苏逝赢的概率大
作者: 鬼域坤坤圈    时间: 2020-3-22 19:00
凶手是杨奋丘,理由来不及了
鬼域乾坤圈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20-3-22 19:50
《无序 解谜篇》
《八》
“害,看来这次又是平局。”梦逝叹了口气道。
苏逝多有无奈地说道:“怎么说呢,勉勉强强算你赢吧,毕竟我用的时间比你多些。”
“你用的时间确实比我多,但你觉得我们多次进行的这个比拼公平吗?”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自然是不公平。不同的案件自然没有什么可比性,只是恰巧它们几乎同时出现在你我面前罢了。不过说来也巧,你我的案件中杨奋丘居然都是嫌疑人,不知道这人运气得多背啊!”
“哈哈,是啊。不过你有没有发现这是个机遇?”梦逝怪笑道。
“哦?什么机遇。”说罢,苏逝挠了挠头。
“你想一想,假如我将这两起案件写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梦逝将双眼挤在一起,不怀好意地笑道。
苏逝沉默了会儿笑道:“哇,好主意欸!正好两起案件的死者都名小遥,只是一个姓苟,一个姓朱罢了。你是打算玩叙诡嘛?”
“害,怎么能叫叙诡了,我会很明显地写出矛盾点,很直接地给出线索。”
“信你才有鬼!”
梦逝走到苏逝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放心好了,写出来之后肯定会是一道简单的谜题,远比这次案件的复杂度低。”
“哦?你打算只玩核诡?”
“是的,只要核诡一破,基本上就全解了。”
“我看这是某人想不出什么好诡计而找的措辞吧。”苏逝怼道。只因他很喜欢挑战自己,一想到梦逝浪费诡计心里便很不是滋味。
“你再闹写完后就不给你看呢。”
“行行行,当我没说当我没说。”此情此景下,苏逝还是像往常一样秒怂。
《九》
“我已经打印出来了,你看看。”正说着,梦逝便将手中用文件夹已经夹好的成品递给了苏逝。
十五分钟过后,苏逝便已差不多读完。
“诶,这两个女助手设定得不错啊,哪个更漂亮?”苏逝扭过头笑道。
梦逝夺过他手中的文件夹,玩笑似的将它打在苏逝头上。
“赶紧解谜,瞎搞什么?难不成这点难度把你给难住了?”
苏逝听罢,讽刺道:“别说我知道核诡,就算不知道核诡是什么,这篇的难度也很低。所以您别逗我笑了好吗?”
“既然如此就别废话了,我还忙着呢。”
调整一番情绪后,苏逝正经起来:“我现在会以不知道核诡的读者身份进行完整解答,所以你可要听仔细咯,哪里听漏了别赖我身上。”
“明白!”
“我们首先整理梦逝侦察中所得到的线索。死者名为苟小遥,视力很正常,不应该佩戴有眼镜,但却在现场发现了眼镜碎片,按正常逻辑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但根据题设以及文章内容来看,貌似是可以成立的,所以暂且存疑。”
梦逝点了点头示意苏逝继续分析下去。
“其实核诡的突破口你设置的很简单,就是身高。”苏逝说道,嘴角浮现出一抹笑意。
“嗯,你说的没错。但还是请你详细分析一下吧。”
“真麻烦欸。梦逝侦查的案件中推测凶手身高一米八五主要是从伤痕得到的结论。该案中凶手应该是手握刀把,稍向上倾斜地将刀刺向死者,且二人几乎零距离接触,而其对死者造成的伤口是在胃部。苏逝侦查的案件中死者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如果这两起案件的死者是同一人的话,一米八五的身高数据是不可能得到的。众所周知,我们的手臂完全放下的话,一般会在大腿附近。如若拿着刀刺向别人的话,手臂必然会有一定的弯曲程度,那时候最合理的位置大致就在胃部附近。如若过高的话,碍于距离很近,位置不当力气将无法施展开来,很容易刺杀失败,因此杀人的话凶手自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嗯……再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这就相当于我们跑步时摆动双臂,而摆动双臂的那个位置大致就是在胃部附近,这使得人们普遍对该位置有一定的敏感程度,而且那个位置完全可以施展开手臂。很近的距离以及稍向上倾斜的角度便会使得在凶手挥刀刺向死者的过程中不会在竖直方向上有很长一段位移,这样便避免了误差过大的可能性。因此凶手与死者身高差距不会很大,甚至有很大几率一致。再结合题设中提示的从正常逻辑分析,不考虑特殊情况,便可以得出这压根是两起案件的结论。”
“这么简单的案件麻烦你分析快些。”梦逝有些坐不住了。
“想上厕所了?你不是刚去过吗?”苏逝偷笑道。
梦逝瞥了眼他,大骂道:“滚蛋!”
“好了,继续继续。既然这是两起案件,那么刚才那个眼镜问题便可以确定是凶手的了,因为如若是死者的便属于特殊情况,不符合题设。这么一来便可以得到杀害苟小遥的凶手是位戴眼镜的强壮人士。那杀害苟小遥的凶手只能是杨奋丘咯。”
“嗯,快点下一起案件。”
“要不…你先去上个厕所?”
“咳,上什么厕所?你赶紧分析就完事儿了,废话咋这么多?”
“害,那就别埋怨我咯。第二起案件相比第一起案件而言,要稍微复杂一些。死者全名就是朱小遥对吧?”
“嗯,你随意。总之和苟小遥不是一个人就行。”梦逝将手不自觉地放在胃部说道。
苏逝看了眼他后,笑着分析道:“长话短说,案发现场留有女性长发的痕迹,但我们不能确定那是假发还是真发。但不管怎么样,男性肯定不符合条件。给凶手开门的是死者,你一个男的拖着长发进来,搞基吗?显然不可能。再者,所有男性嫌犯都是短发,不存在男性长发这一特殊性,因此率先将男性的嫌疑排除掉,这么一来便还剩下两位女性的嫌疑。”
梦逝苦笑道:“就是这样,麻烦您能别停顿嘛,我现在不想说话。”
“对不起,恕难从命。”苏逝清了清嗓子接着道,“下一条逻辑线便要考虑这条狗了。为何要在死者死后很长一段时间迷晕狗呢?狗是看家的宠物,有着防盗贼的作用。由于最初死者健在,凶手也算是客人,死者自然不会让这种类型的狗与凶手有太多接触。但一旦死者被害后,凶手要想再自由行动便没那么容易了,如若不限制狗的行动,对自己将会很不利。再结合文中有二人动机证据不足以及凶手是位女性便可以大胆推测凶手是为了在死者家里找什么东西。或者说死者持有某种对凶手造成严重威胁的东西,迫使凶手不得不杀害他。之所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应该是源于动机证据是凶手杀害死者后折返了一次才拿到的,毕竟杀人后大多数人都是没法立刻冷静应对的,尤其是那些被迫杀人的人。自然,凶手折返回去不会是为了除去案发时的穿着及作案工具,因为那些东西在其行凶后不久便被处理,与狗被迷晕的时间自相矛盾。结合之前的逻辑排除掉两位男性后我们只看这两位女性。假使苏二南是凶手的话,她的动机证据至少是不会被我们从死者家里掌握的,因为凶手是折返过来销毁自己的动机证据的,而且死者放置那种东西十分随便,很容易便能被找到。”
“嗯。”梦逝敷衍道。
“所以凶手便是段露亦,她正好符合这两个条件—既是女性又没有其动机证据。害,这么简单的东西你写出来有什么意义?”苏逝双手抱头,仰面看着天空讽刺道。
“这就是你要提交的答案吗?”
“差不多吧。”
“你做过的题也不算少吧,有几个谜题是只需要你回答凶手是谁的?服了你了。首先先将目光转向开篇梦逝所说的‘爸爸让你’,为何要用‘让’这个词呢?既然已经推理出了死者不一样,那答案便很简单,自然是因为两起案件目前掌握的线索不同,或者说苏逝基本是坐在警局内看着情报破案,而梦逝是去案发现场先分析勘察,接着寻找线索随后才能破案。从二人最后分别时的对话便可以看出这点。然后是可以分析出这是两起案件的另一条线索,说实话,这是很明显的东西诶。苏逝勘察的现场曾经历过激烈的争执,而梦逝勘察的现场的打斗痕迹却不是很明显,如果这是同一起案件岂不自相矛盾?还有就是身份,苟小遥是健身教练,而朱小遥按描述来看很显然是位有钱人,二人的地位明显有所差异。这些都是很直白的突破核诡的线索。”
苏逝揉了揉眼睛说道:“这么明显的东西还用我说出来嘛?你这就是骗得分。”
“我管你那么多,没答出来就是没答出来,弟弟行为。”
一阵沉默后,梦逝接着说道:“还有就是假发与真发那个,你引出来后不分析是搞什么?”
“啊,我忘了。”
“赶紧分析。”梦逝双手死按着胃部十分勉强地说道。
“从文中可以知道,案发时朱小遥家附近人很多,因此如果凶手杀完人后就那样出门的话,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毕竟她的头发上沾有大量血渍。如果现场有清洗过的痕迹,你肯定会描写出来,但文中明显没有描述,换言之为何现场没有清洗过的痕迹?原因很简单,只要戴有假发便不需要清洗,案发后只需要装进不透明袋子带走即可。同时,虽然段露亦是短发,但突然变成长发也不足为奇。首先,可能长发看起来好看;其次,可能是死者要求的;再者,段露亦毕竟是女性,即使突然戴起来假发也很好向死者解释。”
“差不多,我先走了,文件就给你了。”梦逝起身后很快便消失在苏逝眼前。
“哈哈,真是服了你!”
随着这笑声,一切也都黯淡起来……
苏逝冷静下来,自言自语道:“这篇作品算你我的分别礼物吗?”
……
别急……那苟小遥被砍下的左臂如何解释呢……
自然是伪线索咯……
一审总评:B+~A-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20-3-23 06:28
《无序 有效作答》(满分10分):
新萌 青虬:9分
鬼域 唧唧:8.5分
暗月 不祁:7分
暗月 白生:6.5分
牵机 预言:6.5分
翊臻 肥亦:5分
暗月 檀木:3分
夜神 青司:2.5分
翊臻 淡忘:2分
鬼域 。。。:2分
新萌 苍秋:2分
新萌 夏目:2分
暗月 小紫:2分
翊臻 傀殇幽子:2分
暗月 晴雨:1.5分
笺若 绾:1.5分
鬼域 1729: 1.5分
暗月 言尘:1.5分
夜神 离朝:1分
鬼域 刺猬:1分
新萌 反讽:1分
鬼域 刺猬:1分
鬼域 里一:1分
新萌 嘿嘿嘿:1分
新萌 学渣:1分
新萌 君须寂:1分
暗月 周子佩:1分
夜神 北极星:1分
翊臻 清白:1分
新萌 靔裁:0.5分
人间值得:0.5分
新萌 乱诩:0.5分
新萌 xxx:0.5分
蓼喰:0.5分
新萌 慕尘:0.5分
鬼域 桜:0.5分
翊臻 清茶:0.5分
牵机 夜鸦: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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