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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打印本页]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19-7-26 19:52
标题: 【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者:潇潇雨歇(添加提示4)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20: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本届比赛无需报名,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附上作答成员名单。本帖已设置匿名回复和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剧情梗概:一座普普通通的高中,其音乐教室中竟出现一名遭谋杀的死者!究竟是怎样的杀意,才会让一个未成年人如此惨遭杀手?高中生推理爱好者万俟潇介入案件并誓要将其解决,他究竟能不能还原案件的真相?

第零章、季子成的尸体
当周帆和程悠气喘吁吁地跑到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门口时,上课铃正好打响。
“刚好卡点……”音乐老师沈光站在前门边的讲台上,皱皱眉头说道,一边用手示意二人赶紧就座,“下次抓紧一点,全班同学都在等你们呢!”
“都怪你午休的时候那么贪睡,害得我们音乐课险些迟到。幸好跑得快,不然迟到后沈老师肯定又得把我们骂死……”坐到位置上后,程悠不满地小声抱怨道。
“好啦好啦,是我的错。”周帆双手合十,苦笑着向自己的闺蜜道歉道。
“诶,话说为什么我觉得教室里这么热啊?”程悠说着,扭头看向教室后部,“不是开着中央空调吗……难道空调又坏了?”
“旁边窗户开着呢!”周帆说着,站起身关掉了自己身边的一扇窗户。
“空调开着还不关窗?沈老师这么任性的吗?这样的天气能热死人暂且不说,因为学校付电费所以不关窗就开空调,可真是不带一点心疼啊……”
“好啦好啦,说起来,今天天气也算挺凉快的,毕竟昨晚刚下过雨,风也挺大的,没你说得那么夸张吧……哦对,今天晚饭我不和你一起吃了。”周帆似乎猛地想起什么似的,突然话锋一转。
“啊?为什么?”程悠对周帆的话显得有点吃惊。
“其实是他下午一下课就要去练琴,所以托我帮忙带个饭啦……”周帆说着,双颊微微泛红。
话还没说完,程悠立马便明白了周帆的意思——周帆的男朋友是高二段的季子成,比周帆大一岁,是校团委副书记、音乐社社长,并且还长得非常阳光帅气,和被捧为高一段“段花”的周帆可谓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而季子成过几天要去参加在省乐学院举办的钢琴比赛,这个比赛对他来说极其重要,如果夺得全省第一名将会获得保送省音乐学院的资格,为此他每天下午都会趁着夜自习开始之前来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反复练习。
“靠,你可真是重色轻友啊!”看了眼周帆害羞的表情,程悠抿起嘴唇笑着调侃道。

周帆看看手表,现在是17时26分。哎,都怪我磨磨蹭蹭吃得太慢,子成估计都要饿坏了吧?
想着,她攥紧手中放有汉堡的塑料袋,加快步伐,几乎是小跑着抵达新艺术楼四楼走廊尽头左侧的音乐教室门口。里面悠扬的琴声哪怕是隔着门都能被清晰地听见。
子成现在一定练习得很投入吧……不过话说,他要演奏的不是《野蜂飞舞》的片段吗?怎么现在在练相比那首曲子而言难度偏低的《梦中的婚礼》呢?
带着心中小小的疑惑,周帆推开了音乐教室的前门。外面的天气并不热,傍晚也有微风,但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显然让人更舒服一些。
室内的窗帘全被拉上了,但因为开着灯,所以并不暗。伴随着轻柔旋律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抹令人极度不舒适的红色。
“啊~~”周帆惊恐的尖叫声打破了整栋新艺术楼的宁静。

第一章、林波的怀疑
“啧,三中……”走下警车,林波不由自主地咂咂嘴,“是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诶,林哥以前是三中毕业的?”一旁的张岳嵩关上身后的车门,笑着问道。
林波是K市刑警大队第一支队的副队长,时年40岁,长相瘦削,脸部表情严肃,目光中也带有职业刑警特有的凶狠,令胆小的人甚至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而他手下的张岳嵩却与他截然不同:时年29岁的张岳嵩身板虽相当健实,长相却颇为和蔼。别看他这么一副样子,办起案来却有一股比谁都积极的拼劲,对案发现场的记录非常细致,观察力也相当敏锐,这也是每次林波都挑他作为搭档的理由。
“算是吧。”林波淡淡地回答道,“我小时候不好好读书,家里也就只能花钱让我念这种二流中学。啧,没想到今日居然会以这种形式回到我的母校……”
“是啊……”张岳嵩喃喃道,“不过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而已,再怎么说也用不着杀人吧……”
“呵,这还真不好说。前段时间不才刚发生过13岁小女孩杀人分尸的案子吗?永远别小看孩子。”林波说着,迈开步子向前走去,“案发现场是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吧?跟紧我,岳嵩,可没时间在这里耽误了!”

“真是惨啊……”望着面前一地的血泊,饶是资深刑警的林波也不由自主地皱皱眉,感慨道。
“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张岳嵩仔细观察着尸体,突然又别过头去看了一眼掉落在血泊旁的一把刀子,说道,“我说林哥,凶器应该就是那边的刀子吧?”
“这还是得等法医解剖后才能确定。”林波回答完张岳嵩的问题后,又低下头喃喃道,“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刀子应该是从前胸插进去的,为何背部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
“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向血泊的边缘,“林哥你看,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应该就是凶手在翻动尸体的时候留下的。”
“恐怕是的。那么问题是,凶手究竟为什么要翻动尸体呢?”
“可能是死者在倒下的时候压住了凶手某样东西,为取出来而翻动?”张岳嵩作出了自己的推测。
“不对。”林波摇摇头否定道,“你看,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也对啊……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张岳嵩歪着头思索着,一边从胸前口袋中掏出笔记本写下了这个疑点。

“死者季子成,男,17岁,三中高二5班副班长、校团委副书记、音乐社社长。”张岳嵩打开笔记本,对林波念道。
“好,知道了。”林波点点头,把目光转回到眼前娇小瘦弱的女生身上,像连珠炮一般开口发问道,“你就是第一发现人?名字?年龄?班级?”
“周帆,16岁,来自高一2班。”不知道是不是林波的错觉,与其说是发现尸体的惊恐,女生的心情似乎用“低落”来形容更为恰当。
“说一说发现尸体的具体情况。”林波问着,瞥了一眼身旁的张岳嵩——他已经开始在本子上作记录了。
当周帆叙述完季子成来到音乐教室的原因和她发现尸体的状况后,林波总算有点能理解她的心情了。
原来是一对小情侣啊,受不了……林波在心里抱怨道。对于他这种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老古董,早恋实在是难以接受的。但比起这个,眼下更紧要的问题是找到案件的真相。
“所以,死者这个礼拜是第一次不吃饭就来音乐教室练习?”林波耐着性子往下问道。
“对,因为子成昨晚在食堂的时候和我说今天17:35有音乐社的社团活动,所以他只能一放学就过去练习。”
“原来如此,难怪你说发现尸体后没多久音乐社的其他成员就陆续到场了……话说社团活动很重要吗?死者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呢?”林波追问道。
“子成是音乐社的社长,而且音乐社的社团活动教室就是那个音乐教室。即使过几天就要钢琴比赛,出席社团活动总该是情理之中吧!怎么,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吗?”
“哼。”林波的嘴角扬起一丝微笑,“根据我们对现场状况的推测,死者应该是在进门时听到身后有声音转过头去的那一刹那受到凶手袭击的。也就是说,凶手应该在死者之前就已经抵达音乐教室,藏在门后以待死者到来。换而言之,凶手十有八九是知道死者下午一放学就要来练琴的人,这就能大大缩小嫌疑人范围了。而你的行踪又尤为可疑——虽说你要给死者带晚餐,但那也是在你吃完饭后的事;也就是说,给死者带饭这件事对你今晚的正常就餐是没影响的,你却为何要支开平时一起吃饭的好友呢?还是说,是为早点来这里杀害死者?”
“但我并不是凶手,这点我很清楚。何况他昨天就把自己要提前去练琴的事告诉过很多人。”周帆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但依旧冷静地反驳道,“我何必要杀子成呢?大家都知道,我根本没有杀他的动机。”
“这我怎么清楚?”林波耸耸肩,“我只知道,情侣之间有没有闹什么矛盾,外人一般不知道。”
“那么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哦对,这是旁边那位刑警的电话号码,如果想起来什么重要线索的话,欢迎随时联系他。”林波说着,把一张名片塞到周帆手中。

第二章、周凯的请求
“当行星与卫星距离近到一定程度时,潮汐作用就会使流体团解体分散。诶我说阿潇啊,这个距离是谁求得的来着?”身后的金元忽地戳戳万俟潇的背,问道。
“哎呀,我说金元你也是搞物理竞赛的,这种基础的概念还没背熟?”才刚趴下就被人叫起来,万俟潇的心情有点烦躁,于是不自觉提高音量道,“洛希极限,那肯定是洛希啊!”
完了。话一出口,万俟潇便隐约感觉到一丝不妙,目光不自觉地向左前方飘去,正对上刚抬起头的余洛兮疑惑的目光。万俟潇听到四面八方响起了各种善意的、抑或是意义不明的窃笑声。
靠,又被套路了,万俟潇感觉自己的脸刹那间就变得彤红。带着些许恼火,也顾不得正在上晚自习,万俟潇站起身,狠狠地捶打了金元一下。
金元“啊”地惨叫一声,嘴角还带着些许笑意。讲台上一直低头写着教案的姜辉抬起头来瞪向二人一眼,于是万俟潇的“复仇”只得作罢。
不知从何时起,万俟潇暗恋余洛兮的消息在班级男生中不胫而走。于是乎,他便天天都被自己的各大“基友”轮番套路——万俟潇那种略带尴尬略带恼怒的表情似乎总是能带给他们无限的乐趣。
妹的,下次这群沙雕们再敢套路我,就直接开捶。万俟潇想着,忿忿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发现自己消失了半节晚自习的同桌周凯不知不觉已经坐回到他的位子上——按照学校的规定,任何学生都不能无理由翘掉晚自习的。
“怎么?周凯,是有什么事吗?”察觉到周凯脸色有异,万俟潇低声问道。
周凯缓缓转过头来,脸色苍白:“阿潇,可能……你是我最后的希望。”

“啥?”三秒钟过后,万俟潇才作出反应。我这是……被男人表白?他迟疑着忖道,随即便抛开了这个愚蠢的念头——周凯喜欢谁,大家不都清楚么?
“下午五六点的时候,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几辆警车开进了学校。”周凯盯着万俟潇的眼睛,说道。
“什……么?”万俟潇显得愈发摸不清头脑。
“5班的季子成死了。是在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被人用刀子杀害的。”周凯的话仿佛一颗重磅炸弹一般,让万俟潇的脑子“嗡”地一声突然炸开。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学校啊,竟然有人杀人?死者是我认识的那个季子成?5班那个人缘很好的季子成?怎么可能?……等等,为什么你又说我是你最后的希望?”万俟潇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妹妹是季子成的女朋友,这你知道的。她刚被警方传唤回来,哭着告诉我说她被警方怀疑了,而且是重大嫌疑人。”
虽然周凯是本学年才从福建转来的转学生,但他的妹妹周帆不知为何却一直在本市读书。早在季子成初二的时候,周帆就已经和他确立恋爱关系,而当时季子成就在万俟潇的隔壁班,所以万俟潇早就认识周帆。
“可……我能做什么?”万俟潇还是处于一头雾水的状态。
“你的推理能力,早在上学期我就已经见识过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周凯突然压低声音说道,“上次你把日记落在桌上的时候我看过,去年那个情书事件被你完完全全看破了真相,不是吗?我思来想去,现在只有你有可能证明我妹妹是清白的啊!”
的确,根据我对周帆的认识,她不可能是会杀人的那种女生,但是……想着,万俟潇摇摇头,开口说道:“这是两码事情。以前那不过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与其说成是推理真相,更不如说是被好奇心或者正义感驱使而作出推测。但刑事案件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不是我们应该触及的领域,还是交给刑警吧。如果周帆是清白的,那么刑警自然也会做出这样的推断的。”
“可凭你对她的了解,你应该知道她是不可能的,不是吗?”周凯仿佛洞悉到万俟潇的心思一般,说道,“万一我妹妹被误认为是凶手……”
“那她现在应该被警方扣押了。”万俟潇忽得抬起头来,打断周凯的话,“如果警方有证据证明周帆是凶手的话,她还能回得来吗?你说警方极度怀疑她,但事实上在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之前,谁都有可能是凶手,不是吗?——当然,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你妹妹的清白,那我也就不多说什么。总之,别去杞人忧天,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周帆的嫌疑一定会逐步被洗清的。”
周凯张张嘴巴,欲言又止,脸上仍是一副不安的表情。

第三章、张岳嵩的调查
前一晚由于要和校方进行沟通等诸多事宜,搜查工作并没有马上顺利地开展起来,因此第二天林波特意提前来到案发现场,似是卯足劲要加紧侦破案件。可他没有想到,一走进音乐教室,就发现比自己来得更早的张岳嵩正坐在椅子上,仔细地观察着面前桌上的几张照片。
这家伙可真是和往常一样积极啊……林波苦笑着想道,随即开口问向张岳嵩:“怎么样?法医的尸检报告应该已经送到你手里了吧?”
“是啊。林哥你先过目一遍?”张岳嵩回答着,抄起一旁桌子上的几张纸递给林波。林波接过它们,便立刻细细阅读起来。
“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死亡时间大约在16:50-17:30之间;我们接到报案电话是17:29,与推测死亡时间的末段基本吻合……无其他外伤,体内未检测出乙醚等致人昏迷的药物成分……从伤口深度判断,从受伤到失去意识再到完全死亡大约只需要一分钟……啧,太惨了,这真的是中学生干出来的吗?”林波皱着眉头,一边看着尸检报告,一边自言自语道。
“基本可以锁定凶手是三中的高一或高二学生。从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
“为什么只有高一高二学生?高三呢?”听完张岳嵩的分析,林波问道。
“林哥……现在是六月中旬,高三已经考完高考毕业了,他们所有能在三中内通行的证件也都被悉数收回并注销。”张岳嵩显得有点无语。
“哦哦哦,原来是这样……”林波摆摆手,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似是想要转移话题一般,他赶紧抛出下一个疑问:“那么,校外人士呢?有没有可能凶手并非学校里的人员?”
“这是不可能的。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
“原来如此。说到这个,岳嵩,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查过没有?有没有发现什么疑似凶手的人物?”
“很遗憾。”张岳嵩神情严肃地摇摇头,回答道,“说是为保护学生隐私,校园内大部分摄像头早就拆完了,仅留下大门和围墙边几个必要的,以保证学校的安全。”
“嚯,没安监控!有点麻烦咯……”林波小声嘀咕着,从他的声音里却听不出半分不安——他似乎对抓住凶手仍胸有成竹。
“哦对,林哥,鉴识科那边的工作也有结果了。”张岳嵩说着,打开自己的笔记本开始念道,“经伤口比对,案发现场的水果刀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
“原来如此……”林波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问道,“那么从刀上有查出什么线索吗?”
“没有。”张岳嵩抬起头来盯着林波,很干脆地回答道,“用于作案的水果刀是市面上常见的类型,从入手途径应该很难查出什么。此外,刀柄上也没沾上任何人的指纹。”
“没有指纹?凶手也真够小心谨慎啊……”林波感慨道。虽然刀子的线索就此中断,但他并没有感到任何沮丧,或许是一开始就没抱有太大希望的缘故吧。
“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
“嗯,外套内侧有水迹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兴许是凶手自己受伤了,所以外套内侧沾上血,于是就去卫生间洗掉。”
“不对,虽然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
“那应该是凶手拿校服擦拭过什么带少量血迹的东西吧……先不说这个,从这些衣物上有查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吗?比如凶手的毛发或者皮屑残留?”
“很遗憾,凶手的反侦查意识超出我们的想象。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而且校园超市每天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开放,所以在开放时间内人流量相对较大,导致工作人员很难记住谁买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任何调查的价值。案发地点是公用的音乐教室,所以从现场提取到的许多学生的指纹、毛发等,几乎对破案没任何帮助;此外,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就是说,凶手作案全程都戴着手套,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这些痕迹的参考价值。”
“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找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吗?那么案发现场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吗?”
“不寻常的地方?这倒是有几处。我们来到现场的时候,案发现场读碟机里放着《梦中的婚礼》钢琴曲光碟,空调冷气也开着。如果死者真如我们所推测一般是进门立即遭凶手袭击身亡,那么放碟和开空调只能理解为是凶手干的——因为据负责音乐教室的沈光老师所说,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更何况,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
“凶手提前埋伏在案发现场袭击死者这点应该错不了。至于为什么开着空调,应该不难理解吧?你想想,凶手可是在自己原有的穿着外面又套上一层外套、长裤和鞋套啊。如果不开空调,不会热得难受吗?”林波说着,一边走到音乐教室讲台旁老旧的台式空调前,“是这台空调没错吧?”
“不是,”张岳嵩否定道,“我们来的时候,正在运行的是中央空调。整个三中用的都是台式空调,好像就只有艺术楼四楼的几个房间安装了中央空调,而且据说这还是教音乐的沈光自己出钱购置的。”说着,他指指教室后部嵌入墙体内的控制盘——那正是用来控制这间音乐教室的中央空调的。
“这样啊……”林波显得有些惊讶。他快步走到控制盘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在开关键上按了几下,却并没有任何反应。
“咦,是坏了吗?”
“没有啦,林哥你把手从手套里抽出来再试试吧——没事,鉴识科的人已经检查过,上面能检测出很多不同人的指纹,完全没有参考价值。听校方说,这间教室的中央空调好像是要感应到人的皮肤接触才能接收指令,就和那种触控灯一样。”张岳嵩的话音刚落,林波立马就把手套摘下来,只听见“滴”地一声,中央空调便开始运行起来。
“我就说吧,据说这中央空调是一两个星期之前才修好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又坏了?这也是为什么教室里还有一台台式空调的原因——台式空调是在中央空调坏之后临时搬来凑数的,虽说制冷效果不是很好。而在中央空调修好后,台式空调还没来得及搬走。”
“嗯,嗯,原来是这样……”林波随口应答道,伸手关掉空调并重新戴上手套,“既然这样,那么空调的问题就暂且放一放吧。至于凶手使用放碟机的理由,你有想到什么吗?”
“唉……暂时还没有。每盘光盘的内容都在盒身处标得清清楚楚,所以凶手应该会知道这些光盘是干什么用的。既然这样,那么又何必放音乐呢?是为假装死者当时还活着、正在弹琴,以混淆死亡时间?可好像很多人都知道死者要拿去参加比赛的曲目是另一首,为什么凶手却选择播放《梦中的婚礼》呢?”本该回答问题的张岳嵩却抛出一连串新的问题,令林波有些哭笑不得。
“唉,算了,只能一步一步来吧。光是妄想通过案发现场的线索令凶手浮出水面的确有些不现实——毕竟这次我们的对手是警惕性如此之高的家伙,这些工作就交给鉴识科了。还是先去临时审讯室,把相关人员找过来挨个了解一下现场情况和死者的人际关系,争取早点把嫌疑人范围缩小到个位数吧!”
“可还是很难啊……据死者家人的说法,我们了解到死者生前待人一直很和善,而且从来都不结仇、不记仇,几乎很难想象有谁会对他怀恨在心。”张岳嵩小声嘀咕道。
“既然这样,那就从死者的女友、还有和死者同个社团的音乐社成员们开始。”林波说着,眼神忽地又变得凌厉起来。

第四章、周帆的证言
“啊……有点羡慕小高一呢,能上音乐课……”美术课上,金元无端地对万俟潇发起感慨来。
“美术不也挺好的吗?”万俟潇放下手中的毛笔,不置可否地耸耸肩道。三中副课的安排一直都很奇怪:高一只上音乐课,而高二只上美术课。
“可是,他们有新的音乐教室可以用啊……新艺术楼是我们升高二的暑假才盖的,各类活动教室都有,却偏偏没有美术教室,害得我们还得在老艺术楼上美术课,连享受新设备的机会都没有。”金元的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满,“还有美术课究竟哪里好玩啊?和音乐比起来简直是无聊啊!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
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这些着装对于学生来说确实相当难受。
“哦,你就尽管找借口吧。你说你这竹子画起来粗得都快赶上甘蔗了,能有啥乐趣?”万俟潇瞥了金元的画一眼,挖苦道,“况且现在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里昨天还刚发生谋杀案件,你如果是小高一,以后还有心情在里面上课吗?”
“怎么就没心情?又不是我杀的,鬼魂还能找我索命?”金元反问道,“诶,不过话说回来,这凶手还没找到啊?”
“我又不是警察,怎么会知道……”万俟潇摇摇头,嘟囔道,“不过警方办案也没那么快吧,这才一天都不到啊!”
“那就让我们的高中生侦探万俟潇去露一手,帮助警方找出凶手?”金元调侃道,“你还别说,上次你写在日记里的逻辑分析,真挺有模有样的。”
“唉,都说过这和刑事案件不一样啦,我怎么可能有这个能耐去管杀人案呢?而且你觉得我像是这么多管闲事的人吗?”万俟潇扶额,做出一副无语的表情。忽然间,他又似猛地想起啥一样,抬起头指着金元大喊道:“等等,你们究竟有多少人偷看过我的日记?”

“是周帆同学吧?又见面了。”林波煞有介事地打招呼道,却遭到面前女生的无视。看得出来,她还在为上次林波的话耿耿于怀——事实上,直到现在林波仍在心里把她列为重大嫌疑人。
“怎么?是找到我是凶手的证据,要逮捕我咯?”周帆用满是敌意的眼神看向林波。林波注意到周帆的眼角还挂着一丝泪痕。
“在案件真相明朗之前,所有人都是嫌疑人。还是说你现在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林波的说辞几乎与万俟潇所预想的如出一辙。
“今天找你来,主要是确认一下案发现场的情况。对了,虽然已经找死者家属看过,但我们还是想先请你辨认一下我们从死者口袋里搜查出的物品,看看是否是属于死者的、或者有什么遗失。”林波说着,指指桌上的一沓证物袋。
“先是这个。”林波说着,伸手递出其中一个透明证物袋,里面有两张被血染黑的磁卡。一张正面印着死者的照片、姓名、班级、学号,反面则是三中的校徽,校徽底下有‘通校生’字样;卡面上还留有因血液渗进卡的材料中而留下的暗褐色。而另一张卡上没有任何内容,卡面平整光滑,与第一张卡同样的暗褐色痕迹在这纯白的卡面上显得格外刺眼。
“我们发现死者时,尸体的两个前侧裤兜都泡在血里,里面的东西尽数被血所染湿,再加上这两张卡本身的材质硬度低、易着色,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血迹,希望不会影响你的辨认。”林波解释道。
“没事。”周帆说着,点点头,粗略瞄一眼后便把证物袋递回给林波,“这两张卡一张是我们学校的校园一卡通,每个学生都有的;另一张则是校车库门禁卡。”
“三中车库的门禁卡?为什么死者会有这个?”林波挑挑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惊讶。在他的观念里,车库门禁卡之类的东西一般都是教职工才会持有的,和普通学生根本沾不上边。
“当然有啊,只要是通校生就可以凭自己的一卡通去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通用的车库门禁卡,每年交一定的费用就好。”周帆轻描淡写地回答道,“子成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每天骑自行车上学的,肯定有一张车库门禁卡。”
“原来是这样……”林波依旧是一脸严肃地点点头,拎起另一个装有一本绿色小册子的证物袋,“还有这个,你看看。”册子封面有五个烫金大字“三中校团委”;册子是纸质的,所以和两张卡片一样,封面也附着上了大量暗褐色的血迹。
“这个啊,是他的团委干部证明。”周帆几乎看都不看就回答道,“身为团委高层干部很多时候需要出席各种校内活动,这时候就需要凭团委干部证明来验明自己的干部身份。”
“还有最后两样……”林波抄起桌上最后两个证物袋说道,里面分别装有一串钥匙和一个皮质钱包。周帆依旧是不假思索地肯定这些确实是死者的物品,不带丝毫犹豫。
“可是这些东西真的都会随身带吗?”张岳嵩一边用笔飞快地记录着,一边小声质疑道,“而且这五六样物品全放在右前侧裤兜里,左侧却只有一包餐巾纸……”
“哦,你说这个啊……虽然他从没和别人提起过这种事,但有一次我是在好奇问他的时候,他告诉我说这是他历来的习惯。”周帆回答道,“他说他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喜欢卡包啊、卡套啊之类的东西,而是习惯把所有常用的卡啊、钥匙串啊直接放在右手边的裤兜里,说是拿起来方便。”
“可这样不是容易丢东西吗?你看这校裤口袋连拉链都没有……”
“不,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做事也一直很细心。从我认识他开始,他就没有丢过甚至是忘带过任何物品。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我们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子成没有在那发过任何寻物启事或者挂失过任何证件!”周帆斩钉截铁地否定道。
“好的。”林波点点头,用手势示意周帆和张岳嵩打住话头,“那我们继续下一个问题。周帆同学,从16:50到发现尸体的那段时间里,你人在哪里?做什么?有人能证明吗?”
“不是昨天就说过吗?16:50-17:00,我还在教室里上最后一节自修课,教室里的同学应该都能证明。至于17:00之后,我就独自去食堂吃饭、帮子成买饭,然后就径直往新艺术楼来了。至于证人,应该是没有的。”周帆面不改色地回答道,仿佛已经接受了自己是嫌疑人的既定事实。
“嗯。那么房间里的冷气是你开的吗?还有放碟机里的碟片呢?”
“我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干这种事?我来的时候中央空调就已经打开了……而且我当时没进门就听到里面的音乐声,还在想为什么子成没在练习过几天比赛的曲目,结果一推门就看见……”讲到这,周帆摇摇头,示意自己不愿再说下去。
“好的。那么在你的印象里有谁和死者有仇、或者发生过什么矛盾吗?”
“没有。子成的人缘非常好,他从来不会去记恨别人,也不可能有人会去记恨他。”周帆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回答道。
“嗯……那么最后一个问题,你在来新艺术楼的路上有碰到什么可疑的人吗?或者在案发现场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
“奇怪的事应该是没有的。可疑的人?虽然说新艺术楼的顶楼只有仓库、乐器室和音乐教室,但一楼、二楼、三楼有很多其他社团的活动教室啊,即使碰到人也未必就可疑吧……”周帆说道,“不过我来的时候大部分人都还在食堂,所以上楼梯的时候也并没有看到……什么人……”
说着说着,周帆的音量突然小了下去,脸上的神色也变了。
“是想起什么吗?”林波见状,立马问道。
“嗯,可能……算是吧。”周帆的语气里透着一股不确定,“当时我在二楼的楼梯口碰到了高二2班的余洛兮。她确实是美术社的社长,但美术社的活动教室并不在新艺术楼……而且她还是子成的前女友——他俩大概是在我差不多刚进初中的时候分手的。”
“有趣……”林波摸着下巴,喃喃道,嘴角浮现出一抹冷冷的微笑,“总算浮现新的嫌疑人了……”

第五章、万俟潇的愤怒
“除去死者外,音乐社只有八名成员?你确认这名单是全的?”林波盯着张岳嵩的笔记本,有点怀疑地问道。
“名单肯定是全的,不会有问题。”张岳嵩点点头,回答道,“林哥,你说是要分别把他们叫来还是一个一个地问?”
“一起吧,反正也才这么点人……又不是什么重大嫌犯,没必要一个一个分开,争取早点收工早点吃饭。”林波说着,叹了口气,掏出一盒香烟,从中抽出一根叼在嘴上,接着又在口袋中翻找起打火机来。
“那个……林哥,学校里的所有地方都是禁烟的,而且音乐社八人已经在门外等着了……”张岳嵩小声提醒道。
林波无奈地叹口气,只得作罢,把香烟又重新放回烟盒里:“你叫他们都进来吧。”
没多久,临时审讯室门口便走进八名少男少女。林波一手拿着张岳嵩记有音乐社成员名单的笔记本,一边打量起八人来。
站得最靠前的高个子女生名为郑桉,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4班,是音乐社的副社长。
躲在郑桉身后的矮个子女生见到林波后露出了怯生生的表情。她叫王唯灏,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4班。
站在两人右边的体格健壮的和尚头男生名为钱立,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1班。据说他是因为前不久患上了头皮藓,所以不得不把头发剃得很短。
而在最左侧站着、留着五颜六色长发的两名杀马特男生则是一对双胞胎,他们分别叫易鹏、易坤,现年17岁,均为高二7班的学生。其中哥哥易坤的头发是水蓝色的,弟弟易鹏的头发则是浅绿色的,所以很好辨认。
门边靠墙站着的表情阴郁的高瘦男生名为彦有为,现年16岁,就读于高一6班;据说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好,这也使他成为季子成“钦定”的下一任音乐社社长。
紧紧拽着彦有为衣角、抿着嘴唇的双马尾女生名为尚安琪,16岁,亦就读于高一6班。她和彦有为之间似乎也是恋人关系。
至于人群中央的男生名为凌轩,今年15岁,是高一5班的学生。他一直摆着一副轻浮而傲慢的姿态,似乎连面前的警察都不放在眼里。
“真巧,在场的高一都是住校生呢。”核对完八人的身份及信息后,张岳嵩小声说道。
“这不是巧合。根据我们三中的规定,所有高一新生必须都住校一年,没有任何例外,就连请假回家住都不允许。”门边的彦有为抬起头来盯着张岳嵩,解释道。
“开什么玩笑,哪有这样子强迫学生的……”林波皱皱眉头,表达出对自己母校这一政策的不满。
“刑警先生别那么死板嘛!住校经历能锻炼人的独立能力;反正以后到大学都得住校的,就当是提前适应而已。怎么?有什么不好的吗?”凌轩回怼道,依旧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
像你这样的学生能考上大学吗?林波很想这样教训凌轩,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压下话头,转而向音乐社众人询问道:“今天把你们叫来,目的是向你们了解一下昨天下午你们到达现场时的具体情况……”
“你们不应该已经问过周帆同学了吗?她才是第一个发现季哥尸体的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又是凌轩开口说道,甚至还直接打断林波的话。
“我不会去问你们尸体的情况,我们想了解的是你们每个人来到现场时的情况,懂吗?还是说,你就是本案的凶手,想妨碍搜查?”林波忽地抬高音量,眼神也在刹那间变得更加凌厉——看得出来,凌轩是真的把他惹恼了。
“没有没有……”凌轩瞬间被林波的气势所震慑住,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好的。那第一个问题,我想先请教一下各位到达音乐教室前的情况。一个一个回答吧,就从郑桉同学开始。”
“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结果就看到了站在音乐教室门口的周帆同学……”郑桉回答道。
“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王唯灏小声回答道,看上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钱立挠挠头,回答道。
“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易坤淡定地回答道。
“独自?你没有和你弟一起锻炼?”林波追问道。
“嗯,没有。”易坤摇头回答,“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
一旁的易鹏点点头,对自己哥哥的话表示赞同:“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
林波皱皱眉头,也没强求彦有为和一旁红着脸的尚安琪回答他们具体的行踪——毕竟音乐社众人也并非什么重大嫌疑人。
“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音乐教室门口了。”
“好的。”林波点点头,转头确认张岳嵩已经记录下所有证言后,继续问道,“你们是否知道有谁和死者有过矛盾?”
“从没听说过。事实上,如果非亲眼所见,我都不会相信像社长这么和善的人竟然会被人谋杀……”彦有为回答道,众人也都点头表示赞同。
“好的。那么你们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呢?”
“奇怪的地方?嗯……对,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众人皆陷入沉思的时候,易坤开口道。
“水滴?哦?具体是什么情况?”
“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你们应该也看到了,是这样没错吧?”易坤说完,转向钱立、郑桉和王唯灏问道。三名学生均点点头表示赞同。
林波听罢,和身旁的张岳嵩交换一下眼神——一个普通人小跑的步伐长度也大约是半米。虽然昨天气温不是很高,但这毕竟是相对于夏天寻常气温而言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水滴一般十分钟内就会蒸发殆尽。那么易坤等人到达现场路上看到的那一些水滴,极有可能是不久前刚离开现场的凶手在逃跑时留下的!
“除此之外还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吗?或者说,有没有遇到可疑的人?比如高二2班的某位同学……”林波试探性地问道。
“说到高二2班,我和唯灏来的时候正好和2班的余洛兮擦肩而过。不过她人挺好的,肯定不是什么可疑人物。”郑桉的回答令林波很是满意——看来周帆的证言并非杜撰,余洛兮的的确确在极其微妙的时间出现在了案发现场附近!
“原来如此……”林波微笑着点点头,示意众人可以离开——他现在甚至已经在思考着如何全面调查余洛兮了。

“咦,真奇怪,洛兮怎么还没回教室……?”万俟潇咬着笔杆,小声嘀咕道。此时已经是午自习时间了,可是全班唯独余洛兮的座位上空无一人。
“你在这里说有什么用?”后座传来金元不耐烦的声音,“我们又不知道她去哪了,你要问去问她那片的女生啊。”
“可是,我和她们又不熟……而且这种小事也没啥好打听的吧……”万俟潇吞吞吐吐地拒绝道,后排的金元只得苦笑着作罢:这家伙,连追女生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好像不是什么小事诶。”身旁一直在写作业的周凯突然抬起头,对万俟潇说道,“你吃午饭回来得晚所以不知道,午自习开始之前有两个警官来到我们教室里把余洛兮叫走了。”
“什么……?”万俟潇说着,不自觉抬高音量,“可是这案子和她有什么关系?”
“你不知道吗?余洛兮是季子成前女友哦。”后座的金元插话道。
“这我当然清楚。就仅仅因为是前女友所以遭到怀疑?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万俟潇露出一副愤愤不平的表情。
“嘘……你小声点……”周凯说着,把手指抵在了嘴唇上,“阿潇淡定,警方仅仅是找余洛兮问话又不一定是怀疑。而且你自己前几天也说过,在案件真相出来之前,所有人都可以是嫌疑人啊!”
“谁被怀疑都可以,但洛兮不行!”万俟潇愤怒地捶了一下桌子,惊得半个班的人都抬起头来看着他。
这个二货就是传说中的……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男人?周凯和金元交换了一下眼神,两人都满脸黑线。
“阿潇你省省吧,现在瞎吼也没啥用。”周凯伸出手拍拍万俟潇的肩膀,“按我说,你这样也解决不了问题,还不如自己去破案来得省事。”
“呃……说的没错,有道理。”万俟潇迟疑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道,“可问题是,警方掌握的线索我们一点都没有啊!我难道该对着空气找出凶手?”
“关于这个,我倒是有办法。”前排在睡觉的徐思雅忽地抬起头来说道。
“你怎么又装睡偷听我们对话……”周凯摇摇头吐槽道,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可是徐姐,你真的能确保拿到完整的情报吗?”
“嗯,基本有把握。我听说上午的时候音乐社的成员们被警方叫去问话了,而且听说还有个警官会把信息完整地记到笔记本上。所以……”
“难道说……你要袭警去偷笔记本?”
“正经点好吗?你们可别忘了,季子成是团委的副书记啊。”徐思雅神神叨叨地说道,脸上还挂着一丝调皮的微笑。

徐思雅的计谋
“哎……你相信她说的吗?”林波叹了口气,揉揉太阳穴,向张岳嵩问道。
“大体上还能接受,因为隔了两个楼层所以没听见钢琴声也可以解释……但细想之下感觉漏洞百出啊!仅仅因为自己的同桌忘记带字帖了所以特地给她送到新艺术楼二楼的书法社活动室去?而且还因去的时候只有17:24,时间太早了而没碰到人,于是就一直在那里等?听起来很牵强啊。”
“是的,但我们不能排除确实有人会这样做。”林波点点头表示赞同,“而且现在的关键是,如果余洛兮真的是凶手,那我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吗?仅仅因为是死者的前任女友、外加案发时行踪诡异?我想这远远不够吧!”
“嗯……如果不嫌麻烦的话,可以检验一下作案用的校服外套上所有毛发的DNA,再和余洛兮的进行比对。如果有吻合的话……”
“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她上音乐课难道就没在音乐教室里留下过毛发吗?”林波打断张岳嵩的话头。
“说的也是……”张岳嵩挠挠头发,“那林哥你的想法呢?”
“目前还没有任何想法,事实上本身余洛兮是不是凶手这件事我们就无法确认。这样吧,我们先兵分两路:我去找鉴识科的人员过来重新到案发现场搜证,确认一遍是否有遗漏的线索;你还是继续走访调查死者的人际关系,去高二5班和团委了解一下情况。”
“可是问了也是白问吧……他们肯定都会像周帆和音乐社那些人一样回答说死者没有结仇对象。”
“那可不一定。学生之间的矛盾,往往可能没那么容易看出来。或许只是因为喜欢周帆而记恨死者,也有可能是因为不想总是在钢琴比赛中输给他而痛下杀手。”林波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般说道,“深入追查的话,或许真的会发现什么新的嫌疑人也说不准哦!就像刚才的余洛兮,不也是靠我们的问话才挖出来的潜在嫌疑人吗?”

“打扰一下,请问班主任在吗?”张岳嵩敲敲高二5班的门,对里面正在午自习的学生们说道,一边亮出了自己的警官证。
教室里顿时一片喧嚣。讲台桌前坐着的胡子拉碴的中年男教师不耐烦地皱皱眉,示意同学们保持安静,然后起身朝门外走去。
“您是来调查季子成的案子的吧!”中年男教师站定后,开口说道,“我就是5班的班主任,李文军。有什么能帮到警方的吗?”
“李老师您好。”张岳嵩微笑着对答道,“我是来了解一下有关季子成的情况的。您方便吗?”
见李文军沉默着点点头,张岳嵩问道:“请问季子成平常的人际关系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人记恨他呢?”
“季子成可以说是我带过品行最好的学生之一了。”李文军的口气里似乎带着一股骄傲,“脾气很好,才华横溢但很少出风头,做事稳重,对师长也很尊敬,这样的学生是不会有人记恨的。”
“那和他起过争执的人呢?在您的印象里有吗?”张岳嵩显然对这样的结果不甚满意,追问道。
“起争执?在我的印象里是没有的。”李文军回答道,“不过这种事还是学生更清楚一点吧,我也不大清楚呢!”
“好的。那还得麻烦您找一下平常和季子成关系最好的几个同学了。”

眼前的两名男生中,那位身材魁梧的肌肉男叫做路涛;而另一名显得相对矮小的眉清目秀的名为齐以恒。然而无疑,即使是身为季子成最好朋友的他们,也并没听说过有人和季子成有什么仇恨;相反地,二人甚至还一口咬定季子成从来没和任何人起过冲突,令张岳嵩有点哭笑不得。
死者的人缘真的这么好吗?怎么所有人都不觉得会有人记恨他呢?张岳嵩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暗自想道,我可真的是接到了最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啊!
“哦对了,我还想请教一下季子成昨天下午的行踪。”张岳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叫住了正欲离去的二人,“比如说,有没有和什么人碰面之类的?”
“没有啊……”路涛回过头来说道,“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所以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这样啊……那没事了。”

“把你们集中来这里,我是想请教一下季子成平时的人际关系。你们知道他在团委的工作中有没有结怨的经历?”对着面前身为团委干部的一众学生,张岳嵩又问出了这个不知道已经重复过几遍的问题。
“刑警先生你先别急嘛,坐着好好问。”张岳嵩瞥了一眼,开口的女生名为徐思雅,来自高二2班,和季子成同为三中团委的副书记。
“哦好的。”张岳嵩点点头,在桌子旁坐下,随意地把手上的笔记本摊开放到了桌子上。
“嗯……在我印象里是没有的。我们团委虽然负责承办各类活动,但在办事之前都会和各个部门打好照应,免得出现什么岔子。迄今为止我们团委的工作都算比较成功,我想应该不至于会和什么人因此结怨。”前排一名身材良好的马尾辫女生推推眼镜,回答道。她是团委的书记江雯,和死者同样就读于高二5班。
“更何况,我们团委即使有招惹过什么人,他也不会对季子成怀恨在心啊。”徐思雅在一旁补充道,“季子成平常负责的主要是我们团委内各个部门间、以及学生和教师间的统筹联系,要记恨也不会到他头上吧?”
“这样啊……那么团委都有哪些部门呢?”张岳嵩正开口询问时,耳边突然响起熟悉的旋律——原来是他的手机响了。
“抱歉失陪一下。”张岳嵩说着,站起身来,把手机贴到耳边向门外走去。

沈光的秘密
“嗯……所以说音乐社活动大概是一星期举办一次的咯?”万俟潇问向面前的两名女生,“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对。”高个子、留着披肩长发的女生回答道。她叫楚梦瑶,是高二3班的学生,同时也是团委社团部的一位干事。她身边的矮个子、戴着无框眼镜的女孩则叫王倩,来自高一2班,也是团委社团部的干事。
团委社团部的工作就是负责各个社团日常活动的记录和管理,而且每个社团都分别由一名高一和一名高二干事独立负责。这两名女生正好是音乐社的两名干事,所以只有她们有不定期出席音乐社社团活动的权力——这也正是万俟潇为什么不找徐思雅、而找她们了解情况的原因。
“沈光是有自己办公室的吧?”万俟潇继续问道。
“有的,就在新艺术楼三楼。但他好像更喜欢在音乐教室里待着,听听唱片啊啥的……我去找他商量关于音乐社事务的时候他基本都是待在音乐教室里的。”楚梦瑶又回答道。
“嗯……你知道沈光有什么非同寻常的习惯吗?或者经常做出什么奇怪的举动?”
“说到习惯……我倒是知道一点。因为我们音乐课都是沈老师上的,或许我比楚学姐更清楚。”一旁的王倩开口道,“他不喜欢关窗户。”
“不喜欢关窗户?”
“是的。我们每次去上课的时候,音乐教室里的窗户总是开着的,无论教室里是不是开着空调。”
“有点意思……”万俟潇的嘴角微微上扬,“那么他是不是还喜欢嚼口香糖?或者是喝的基本都是茶叶泡的茶?”
“对对对,你是怎么知道的?沈老师上课前好像经常会嚼口香糖,而且水杯里泡的基本也都是绿茶。”王倩尖声说道,像是要叫起来一般。
“哈哈,那就太好了,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哦对,我再确认一遍,新艺术楼三楼到四楼楼梯的天花板上确实是有一个黑色的小盒子的吧?”
见两位女生点点头,万俟潇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搞定!”徐思雅快步走进教室,把手机拍在万俟潇面前的桌子上,“一切按计划进行,没有任何差错。”
“哇,还真成了,谢啦!但团委那边你能确定不会走漏口风吗?”万俟潇兴奋地说道,然后拿起桌子上徐思雅的手机——屏幕上的照片里赫然是一个写满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
“没问题的。江雯那边我都搞定了,底下那群人也不至于违抗指令吧?”徐思雅甩甩头发,自信地回答道。
“徐姐……你是怎么做到的?”一旁的周凯和金元满脸震惊。
“哦,很简单啊。我先诱导刑警坐下,这样他就会把自己的笔记本摊开放到桌子上。然后在问话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阿潇再用周帆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那名刑警的手机,把他支去外面接电话,我趁机把他笔记本里的内容全拍下来就完事了。”
“不过其实这个计划还是有风险性的。”万俟潇一边看照片一边帮腔道,“万一面色和善的刑警没有单独来的话,我们就没法进行计划了,所以说还是有一定运气成分在里面的……话说这个刑警的笔记好多啊!只要和案件有关的,事无巨细都记下来了啊。”
“是啊,我拍的时候不知道有多累呢!哦对,你这边呢?还顺利吗?”
“嗯,正好楚梦瑶和周帆打小就认识、还是余洛兮的闺蜜,所以打听得还算比较顺利。至于情况……和我的推测基本吻合吧!”万俟潇盯着照片,头也不抬地说道,“总的来说目前进展还算顺利,证明余洛兮和周帆不是嫌疑人应该没啥问题。”
“没问题?”周凯和金元瞪大眼睛,似乎对万俟潇自信的发言感到很意外。
“嗯,只要和我推测的一样,就没有任何问题。不对,只要给我点思考的时间、甚至就连找出凶手都不在话下。”
“什么?你的意思是你真的可以找出凶手?警方都没做到,你却能做得到?”周凯问道,语气里充满惊讶。
“这有什么的?我们还掌握了一些警方不知道的线索啊,先一步找到凶手也不算什么吧……更何况,其实案发现场的信息量已经足够大了,只是缺少一项核心线索把它们串联起来而已。”
“这项核心线索究竟是什么?”
“我也还没掌握……我仅仅是推测出它确实存在而已,等会儿还得带着警方去确认。在此之前,还是先让我把这些照片看完吧!”万俟潇说着,又投入到了对刑警笔记的研究中去。

“你是……?”林波眯起眼睛,盯着面前高高瘦瘦的眼镜男孩,问道,“就是你特意打岳嵩的电话说有重大发现的?”
“初次见面,我是高二2班的万俟潇。”万俟潇向刑警二人组低低鞠了一躬,“刑警先生,我们有关于案子的重要线索,不知道您愿不愿意看看。”
“哦?说说看。”林波摸着下巴,露出一副饶有兴致的表情。
“不过目前线索也不在我手上。还得请刑警先生您一起和我去一趟新艺术楼把它提取出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不用担心——案发现场我们都已经搜查过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遗漏的地方。”一旁的张岳嵩插话道。
“不。不是案发现场,而是三楼的教师办公室。”

“是沈光老师吗?打扰了。”万俟潇敲敲门,便径直走进了教师办公室。
“嗯……你是?”沈光盯着万俟潇,用困惑的口气问道。上一任音乐教师在带完万俟潇那一届后就光荣退休了,而沈光是这一学年新上任的,所以他并不认识万俟潇。
“打扰了,可否借用您的手机看一看昨天下午三楼楼梯上安装的红外探测器的记录?或许会对侦破季子成的案子有帮助呢!”万俟潇笑着说道。
沈光的表情霎那间在脸上凝固了——而当他看到两名刑警从门外走进办公室的时候,他的嘴角甚至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
“咳咳……还请诸位无关人士回避一下。”林波清清嗓子,对办公室里的其他教职工说道,于是大家便纷纷起身离去。办公室里只剩下了对峙着的林波、张岳嵩、万俟潇和沈光四人。
“同学……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沈光的声音微微发颤。
“三楼和四楼间楼梯的天花板上那个黑色盒子,是红外探测器没错吧?”万俟潇向前逼近一步,盯着沈光的眼睛问道,“老师您很喜欢开窗,而且还经常会嚼口香糖呢!”
“哈哈,同学你……你什么意思……”沈光的身子微微后仰,眼神也飘忽起来,像是刻意在逃避万俟潇一般。
“香烟。”万俟潇嘴角微微上扬,吐出这两个字来,“老师您经常躲在音乐教室里,恐怕是在抽香烟吧。
“口香糖和茶水是为了掩盖嘴里的烟味,开窗亦是为了加快空气流通,驱除室内的烟味。但仅仅这样我想还是不够的,万一正在抽的时候被人抓住依然是百口莫辩。所以,必定会有一个类似警报器的装置提醒你有人来了,好及时掐灭烟头并藏起来。新艺术楼四楼只有音乐教室、乐器室和旧仓库,我想应该很少有人问津;再加上去音乐教室的道路只有新艺术楼三楼与四楼间的楼梯一条,所以你必定会在那里安装类似的警报器。如果不仔细看还真找不到呢!在天花板上有一个小小的黑盒子,那就是红外探测仪吧!老师,都说到这份上了,您还不想承认吗?现在如果配合警方调查的话,或许他们还不会把这件事报告给学校哦!”
“好吧,我承认。”沈光一脸无奈地掏出手机,“如果这就是你们的愿望的话,那我就只能乖乖配合调查了。”
说着,他的手指在手机上一顿操作,点开一个页面,上面显示的赫然是昨天下午红外探测仪的检测记录。
林波皱皱眉头接过手机,抬头瞪了一眼沈光,训斥道:“知情不报,你知道这结果有多严重吗?下不为例!”
“是……是……”沈光唯唯诺诺地应答道。
“厉害啊,万俟同学!”一旁的张岳嵩夸赞道,“你是怎么猜出沈光抽烟的?”
“哦,沈老师年纪轻轻,可是牙齿都黄到发黑,所以我猜想他可能经常抽烟。但抽烟这东西是容易成瘾的,我想既然牙齿都到这种程度了,应该已经到烟瘾很大的地步了。但我们学校是严令禁烟的,而且对此管得很严,所以我猜想沈老师一定躲在某个地方秘密地抽烟。教师办公室不行,那么对于一个音乐老师来说,这样的隐秘地点是有限的,想来想去,也就音乐教室一处了。”万俟潇回答道。
“侥幸猜对而已,没什么的。”一旁的林波没好气地说道,一边把脸从屏幕上抬了起来,“而且手机上的记录,似乎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嘛!”
说着,他把手机递到万俟潇面前,上面赫然是一串记录。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
“所以说,根本对破案没什么帮助嘛……”林波嘟囔道,“到头来还是白跑一趟。”
“刑警先生,您没看出来吗?”万俟潇缓缓抬起头,把手机递还给沈光,说道。林波清晰地看见,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办公室内的时间仿佛在一刹那停止了流逝。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几秒后,林波开口打破了沉寂。
“这些信息,可是排除余洛兮和周帆嫌疑的关键啊?怎么,您连这都没发现?”万俟潇的语气已不再那么友好。
“就凭这些记录,你能说明这两个嫌疑最大的人是清白的?”
“不仅仅如此。事实上,这些记录可以排除很多人的嫌疑。”
“是吗?我们警方怎么都没发现呢?还是说,你以为自己是动画片里的柯南,还有能力比我们警方更先找出凶手?”
“是的,我确实没有能力。如果照已知的线索来推的话,所有人都不可能犯案。”万俟潇说着说着,突然抱住脑袋,低声咒骂道,“可恶,明明都到这一步了,是哪里出错了吗?怎么会这样?”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林波嘴角扬起嘲讽的微笑,“我们要先走了,刑警可没这么多时间陪你在这玩侦探游戏。”说着,林波摆摆手,迈开步子朝门口走去,一边挥挥手示意迟疑在原地的张岳嵩跟上。
“请等一下!”万俟潇突然大吼起来,惊得林波猛然间停下步伐,“我懂了!是我搞错了,凶手一定是那个人!只有那个人有可能犯案!”
“呵,你疯了吗?我们警方迄今为止做这么多调查都没找到凶手,你一个啥线索都没掌握的学生光凭脑子想想就能意淫出凶手?做梦呢吧!”林波头也不回地嘲讽道。
“你们还有什么信息是我没掌握的?我想想……是指尸体被人从正面朝上翻到反面朝上之类的?还是说现场走廊外诡异的水滴?”仅仅几秒钟,万俟潇便又恢复了之前气定神闲的表情。
这句话宛若一颗重磅炸弹,令林波和张岳嵩均转过头来,满脸惊愕地瞪着万俟潇。
“你是怎么知道的?”林波阴沉着脸问道。他的声音里已经听不出任何嘲讽的语气,反倒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这些不重要。”万俟潇盯着林波的眼睛,面不改色地说道,似乎完全没受到林波凶狠眼神的影响,“刑警先生,请您把和案子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叫来。这个案子,是时候收尾了。”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这个案子和你有什么关系?”
“就凭你们怀疑余洛兮!”万俟潇依然是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刑警先生,你听好,余洛兮和周帆绝对不会是凶手,红外探测仪的记录已经说明一切。
“根据红外记录仪显示,在音乐社众人抵达前仅有死者、凶手、周帆三个人到过新艺术楼四楼,并且其中只有一人离开,说明凶手是单独作案的。因为众人来时周帆和死者都在现场,所以离开的只能是凶手。再根据路涛的证言,死者直到17:00自习课之前一直都在教室自习,所以16:54埋伏在现场的必定就是凶手。换而言之,在16:54-17:21这段时间内有不在场证明的,必定不是凶手。周帆是下午自习结束后才离开教室的,这点他们班同学都能证明;而余洛兮也是如此,这点我们班全班也都能证明。所以她们二人,必定不会是本案的凶手!当然,你或许会反驳说16:54-17:21之前待在四楼的是无关人士,周帆是等17:26到达后才杀害死者的,或者说死者才是17:26到达的那一个,但这样是行不通的。从17:26:16到17:27:44,仅仅一分半钟的时间,光说布置现场中的任何一项都完不成,更别提杀害死者——毕竟死者无其他外伤、体内没有安眠药的痕迹,所以死者肯定意识清醒并有反抗能力。要正面连出数刀捅死一个比自己高大这么多的男子,即使对方没有防备,又谈何容易?而且也不会有凶手铤而走险在未布置好现场的时候贸然出声把其他人引过来,所以这种情况也能排除。
“刑警先生,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很惊讶,而且已经在想着通过寻找自习课早退的学生来缩小嫌疑人范围。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即使这么做依然不会有太大进展,因为昨天下午自习课时全校教职工都在开会,有不少同学都翘掉自习去做别的事情;更何况,通过现在掌握的情况,我已经能够锁定凶手的身份,相信只需你们稍加深入搜索,必定能找到证据将其逮捕。”万俟潇说着,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彩。
(谜题部分到此结束)


挑战读者
相信不少读者都已经看出来,这篇谜题的大背景是以青崎有吾老师的“里染天马”系列和米泽穗信老师的“古典文学部”系列为蓝本的。我现在形成的文风和此二位名家的作品有莫大的关系,这篇谜题也算是我对他们的致敬吧。
话不赘述,虽然青崎老师曾强调过,挑战读者是老套的、没有实质性意义的,但作为一位纯正的本格谜题写手,我还是想斗胆效仿先辈,写下那句有着独特奎因式浪漫的话语——
作者在此,挑战全体读者!
你们究竟能否和文中的万俟潇一样还原真相,找出案子的凶手是谁呢?还请各位读者伤伤脑筋,去写下自己的见解吧!
我是潇潇雨歇,请多指教。
潇潇雨歇

提示:1.张岳嵩的记录非常全面,这也就意味着万俟潇在解谜时已经掌握有警方所拥有的全部线索。
2.红外线探测仪的记录准确可信,凶手确为单独作案,无帮凶。
3.凶手在谜题出场人物中,且不为周帆、余洛兮和万俟潇。关于凶手作案动机的推理由于逻辑部分并非严丝合缝,所以不做硬性要求,也不在评分范围内。当然,谜题中确有对此的暗示,感兴趣的读者不妨试试看,不过切莫以此为切入点寻找凶手。
4.警方未验证过各出场人物的不在场证明,即题目里没出现证人的证词不可照单全收。

作者: 宸少    时间: 2019-7-27 01:54
打call

作者: 辻雫    时间: 2019-7-29 11:34
凶手是钱立
理由如下
凶手之所以将死者翻身,是因为死者裤子口袋在前侧,想要拿到东西就必须翻身。死者女友曾说,死者不是丢三落四的人,但现场又没有练习的乐谱所以乐谱可能是被凶手拿走了。
第二点,关于空调与窗帘。
之所以拉上窗帘和开空调,都是为了降温。凶手怕热才会做此选择。但校服吸水,不存在流汗被看到,那么因为热而流汗造成的困扰只有钱立拥有。因为钱立患有头皮藓,且将头发剃得很短。
第三点,水珠以及水房。
因为校服吸水,所以凶手逃跑时留下的水珠必定不是校服淌下的,那就只可能是凶手本身暴露出的地方。如果是校服或者手套之类的东西沾了血完全可以扔掉,但凶手还是选择了清洗。而清洗过后还用校服擦了,这也可以解释为何校服有水渍和血迹。因为钱立头粘粘上了血,因为头皮藓的原因很痒不得不洗去。
第四点,关于打滚沾头发
钱立本人是特别短的短发,按理说不会掉很多发,而凶手却选择在地上打滚粘上头发混淆视听。人们自然而然会将锁定嫌疑人的目光集中在容易掉发的人身上。
第五点,钱立是17:27到达楼下,且之前没有人见到他。死者17:26死亡,也就是说钱立并没有不在场证明。
作答者:维梦 麻薯麻薯,维梦 一岁

作者: 未名    时间: 2019-7-29 13:10
本帖最后由 烛 于 2019-7-29 20:41 编辑




蓝色引用原文 红色疑点线索

引用:
"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
"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
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
分析:水滴是凶手移动时留下的,说明厕所为凶手最后一段路径的起点;因为案发背景为校园,不穿校服肯定会被列为可疑人物,校服有血迹同样也会如此,再加上穿校服时如果出汗会影响胳膊的活动,所以推测凶手行凶时没有穿校服。洗手台有死者血迹则验证了凶手在洗手台清理过血迹。
引用:
周帆推开了音乐教室的前门。外面的天气并不热,傍晚也有微风,但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显然让人更舒服一些。
分析:空调风可以吹到门口,所以音乐教室门口的水迹会加速风干。
结论:凶手行凶时并没有穿衣服身上会染上血迹,杀完人之后在厕所洗手台冲洗身上的血迹,完毕后回到现场穿衣服,所以校服内侧能发现水渍,死者手上,洗手台与校服内也会留下血迹(鲁米诺反应)

分析:
校外有监控,进入校内需要通过门禁,排除校外人员。
根据红外线记录,凶手在下课前就已经潜入进音乐教室埋伏,再加上提示明确表明不存在合谋,所以首先排除全体教职工,几个可以互相证明的女生,而安分上课的自然也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只有翘课的人才有作案时间,逃课打篮球的彦有为和路涛是文中有作案时间的人,再加上并没有交代警方有验证二人并没有说谎。
结论:凶手为彦有为,路涛二人之一。
引用:
”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
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
"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刀子应该是从前胸插进去的,为何背部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

鉴识科的人已经检查过,上面能检测出很多不同人的指纹
分析:
凶手与死者认识,藏在门后偷袭的情况下,肯定是背部中刀,所以凶手行凶时面对死者。
凶手在行凶后移动过尸体,但可能并非是为了找什么东西,而是要用利用死者的尸体,总所周知空调开关处会留下指纹,但因为留下的指纹太多,所以警方检测之后也不会有什么发现,但是由于学校的制度,能在空调开关处留下指纹的只能是高一生,以及音乐社成员。但凶手却不想留下自己的指纹(从全程戴手套也可以判断),说明他的指纹不可能出现在音乐教室,所以死者为了开空调,移动了死者的尸体,用死者的手指打开空调。
结论:
在死者打开门时凶手与死者面对,但是死者并没有防备凶手,凶手只需要把刀藏在背后即可。
凶手行凶后将尸体立起,利用死者的手指打开了空调,随后有没有专门再让尸体趴好,放手后尸体就会向后倒去(面前是空调)。
排除彦有为可以留下指纹,所以凶手是路涛。
③:
引用:
前一晚由于要和校方进行沟通等诸多事宜,搜查工作并没有马上顺利地开展起来,因此第二天林波特意提前来到案发现场,似是卯足劲要加紧侦破案件。
结论:凶手行凶后因为校服外部看上去并没有痕迹,所以离开时并没有引起路人注意,警方第二天才开始搜查工作,凶手利用警方搜查前这一空档扔掉了行凶时的校服。

④:

引用:
胸前有六道刀伤
分析:凶手作案时间有限,能两刀砍死的事情,没必要多那么多刀。
结论:死者行凶时带有情绪。


引用:
我懂了!是我搞错了,凶手一定是那个人!只有那个人有可能犯案

结论:万俟潇是通过动机锁定凶手,以至于进一步推理出现场留有的痕迹。
引用:
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
分析:凶手行凶后换上了碟片《梦中的婚礼》
引用:
那位身材魁梧的肌肉男叫做路涛;而另一名显得相对矮小的眉清目秀的名为齐以恒。然而无疑,即使是身为季子成最好朋友的他们
分析:路涛与死者关系亲密,仅此而已。
结论:凶手的动机是喜欢死者,,但却得不到死者,因爱生恨。。


还原事情经过:
路涛因为自己是男人所以一直埋藏了对季子成的爱意,因爱生恨,起了杀意。六月十五号的放学季子成会独自一人先到音乐教室练习比赛曲,路涛提前翘掉了最后一节课,在音乐教室等待季子成,为了不让校服上沾染血迹,路涛脱掉了衣服,从正面用刀刺死了死者,随即前往厕所洗手台清洗血迹,因为时间仓促,水并没有擦干,所以边走边滴水,可能是怕热或者加速风干身上的水,利用死者的手指打开了空调,然后死者尸体就用面向地面变成了面向天花板,也留下了拖动尸体的痕迹。凶手穿上校服离开现场,并且没有引起路人注意,在警方搜查之前,处理掉了可以作为证据的校服。但是因为高一的彦有为同样翘课打球,询问后便可以确定路涛的不在场在说谎。

作答完毕,鸣谢作者。

作者: 孟阁夜一    时间: 2019-7-29 14:06
解答在截图中
作者: yy402    时间: 2019-7-29 22:05
凶手是易坤。
16日下午最后一节自修课时,易坤趁老师开教职工大会偷偷溜出去,前往新艺术楼四楼音乐教室布置现场,时间16:54。
自修课下课,季子成像之前说的一样,一下课就前往新艺术楼四楼音乐教室练琴,时间17:02。
埋伏在这的易坤在季子成进入教室后伺机杀害,由于天气原因,再加上才完成杀人的累活,并且他在身上多套了层特大号的校服,易坤累得全身大汗。因为是刚染的头,为了防止流汗让其掉色,所以易坤打开了中央空调(虽然他是高二,没有音乐课,按理说没用过中央空调,但其作为音乐社成员的身份,熟悉音乐教室也是理所应当了。),此时,刚打开的空调也没法立刻阻止易坤流汗,于是他便开始找纸擦汗,因为自己身上没有,于是开始搜寻死者身上的口袋,在一边的口袋未找到纸巾后,将尸体翻过来,继续搜另一边,所幸找到。因为这过程浪费太多时间,他不得不马上离开现场,于是易坤立即离开了教室,也忘记了将尸体翻回来。
动脉血不是喷射状吗?季子成胸前两条动脉被刺,那么喷出的血肯定会喷射到易坤头和头发上,所以易去洗的时候就随手用校服擦干,这就是为什么校服上会有大量水渍与少量血液的原因。
接下来,再到厕所的洗手台继续清洗脸还有手,然后慌慌忙忙处理掉衣服,手套,鞋套。紧接着,易坤又慌忙往楼下跑,因为手和脸未擦干一直滴水,所以楼梯上的那些水滴是自己无意间留下的。以至于后来,易坤在向警察阐述奇怪的地方时,误以为水滴是他人留下,故意详细报给警察,混淆视听。
离开艺术楼的易坤趁机去操场跑了几圈,让身上流的汗有了依据。
至于作案动机:
1.易坤不满季子成提前钦定彦有为为下一任社长,认为自己应该成为音乐社社长。
2.至于案发现场放《梦中的婚礼》也暗示易坤暗恋周帆,但他深知季周二人两厢情愿,自己根本不可能,故放此曲。
3.过于优秀的季子成引起了易坤的嫉妒,他不甘心夺走自己女人的对手比自己优秀太多。

答题人:Newbee小组:扭扭, 歪歪   


作者: 白..    时间: 2019-7-30 02:11
本帖最后由 白.. 于 2019-7-30 02:40 编辑

作答成员:白(qq:1315691283)


过程还原: 从案件的多个细节可以看出,这是一宗有预谋的凶杀。犯罪人员购买了一整套的新衣服以及鞋套,并且打听了死者的动向以后提前埋伏,而且他的反侦查意识也是比较强。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性格比较谨慎的人。那么他应该也会在行凶之前就来熟悉音乐室的地形。
他之所以要穿外套,是因为考虑到了犯案的时候会有血喷到他的身上, 不然在这种比较热的天是不会穿外套的。然而穿着外套比较显眼(当然他也可以拿着外套),所以他应该尽量的不引人注意。那么他很可能选择了在教职工开会的时候,没有人可以监管最后一节自习的时候溜去新艺术楼(也可能是别的地方)换之前就买好的衣服。至于裤子,他应该是外面穿的是新买的长裤,里面穿校服短裤。
然后他来到音乐教室准备埋伏,但是大量的汗液会增加他被捕获的风险,并且校服短袖也会增大他的行动难度,而且作为一个犯罪现场,他更希望的是现场的窗和帘都能拉上,所以他不得不开了空调。至于碟片,应该是犯案之后才开始播放的。如果子成还没有来到现场之前,就听见了声音,会有一定的警戒。如果他比较聪明的话,应该就会把碟片事先放入播音机中。等到要播放的时候,直接按个开始键就可以了。
他的衣服被丢弃在了现场的附近,那么说明他应该没有带书包之类的东西。不然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这些衣服扔到校外去。在他捅了死者以后,正常人的反应都是腰部弯曲,身体前倾,所以死者会往他身上倾斜,蹭了不少血在他身上。加之动脉被捅,所以他的身上应该喷了很多血到凶手的身上。然后凶手往前一推,死者躺在地上伤口不断喷血,背上就全是一片血。然而他这个时候却把死者翻了过来,原因就是死者压到了比较关键性的,能指向他是凶手的证物。综合全文来分析,应该是头发。所以案件发生之后,刑警们来侦查的时候才会发现背后的血迹都是一片的,没有断开的。至于梦中的婚礼应该是用来栽赃周帆的,因为这不得不让人想到因情而杀,因爱生恨。之所以不是用来栽赃他的前女友,是因为她的路过完全是一种意外。除非凶手就是她的前女友的同桌,但是考虑到全文描写她同桌的篇幅以及其他事件,应该不可能。而且这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让人以为音乐室里面是有人在弹琴的。一般我们以为有人在弹琴的时候是不会去打扰别人的。
在犯罪之后,一般人的想法都是尽快的逃离。但是由于他衣服上的血迹较多,所以他不得不先清理血迹,以免引人注意。前面说了他身上的血迹比较多,而且这些衣服的吸水性又比较强,所以血液渗透到了衣服的里面,所以衣服的内侧也是拥有水迹以及微量的血液。但是他发现血迹难以清除,所以他只好把衣服丢弃在现场的周围,然后立刻逃离现场。
凶手锚定:比较有嫌疑的就是音乐社的那八个人以及死者前女友的同桌。同桌暂时可以排除。由于凶手是个人行凶以及考虑到杀人的行动难度,排除了最先到达的那两个女生和那一对小情侣。因为如果要自己行凶的话,是不会约人一起活动的。需要考虑头发问题的应该只有高二的学生,因为这个新艺术楼是暑假的时候才建的。而且高二的学生只能上美术课,不能上音乐课,所以也只有高一的学生才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所以高一的学生应该可以排除。而不论是从性格分析还是从头发的角度去看凌轩应该不是凶手,即使他非常晚到达音乐室并且声称自己去洗衣服。至于钱立,因为他有头皮藓,头发非常短,所以他应该也不在考虑范围内。
在剩下的人中,只剩下双胞胎的哥哥和弟弟。经过分析凶手应该不是哥哥。因为从文中可以推断出,他们应该是有经常去运动的习惯。而且它们两个都有比较鲜艳的头发,在操场上运动的话是比较引人注目的。会跑步的也有别人,你经过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留意你。而在饭堂人十分密集并且大家都顾着吃饭以及聊天,而如果去饭堂,没有被人注意到是比较正常的。所以凶手在犯案的这几天才选择了不去运动,编借口的时候也说自己去饭堂。文中也提到小卖部的人也很可能忘记有谁去买东西。
综上,易鹏有罪。如果答案非得是易坤的话,我也没辙。原因可能就是自己的短袖校服在洗外套的时候弄湿了,通过跑步出汗来伪装。不过考虑到在场证明还是选择弟弟作为凶手。
红外探测仪:凶手上楼埋伏 死者上楼 凶手下楼 死者现女友上楼 音乐社两个女孩到达 钱立易坤两人到达 情侣以及易鹏到达


作者: 这里是小风啊    时间: 2019-7-30 05:58
队伍名:对空山
队员:北风QQ:2303106002
            青司QQ:1014155832
以下为线索
(一)话说为什么我觉得教室里这么热啊?”程悠说着,扭头看向教室后部,“不是开着中央空调吗……难道空调又坏了?”“旁边窗户开着呢!”周帆说着,站起身关掉了自己身边的一扇窗户。“空调开着还不关窗?沈老师这么任性的吗?这样的天气能热死人暂且不说,因为学校付电费所以不关窗就开空调,可真是不带一点心疼啊……”“好啦好啦,说起来,今天天气也算挺凉快的,毕竟昨晚刚下过雨,风也挺大的,没你说得那么夸张吧……
(二)但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显然让人更舒服一些。室内的窗帘全被拉上了,但因为开着灯,所以并不暗。伴随着轻柔旋律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抹令人极度不舒适的红色。

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张岳嵩仔细观察着尸体,突然又别过头去看了一眼掉落在血泊旁的一把刀子,说道,“我说林哥,凶器应该就是那边的刀子吧?”“这还是得等法医解剖后才能确定。”林波回答完张岳嵩的问题后,又低下头喃喃道,“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刀子应该是从前胸插进去的,为何背部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向血泊的边缘,“林哥你看,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应该就是凶手在翻动尸体的时候留下的。”“恐怕是的。那么问题是,凶手究竟为什么要翻动尸体呢?”“可能是死者在倒下的时候压住了凶手某样东西,为取出来而翻动?”张岳嵩作出了自己的推测。“不对。”林波摇摇头否定道,“你看,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三)所以,死者这个礼拜是第一次不吃饭就来音乐教室练习?”林波耐着性子往下问道。“对,因为子成昨晚在食堂的时候和我说今天17:35有音乐社的社团活动,所以他只能一放学就过去练习。”“原来如此,难怪你说发现尸体后没多久音乐社的其他成员就陆续到场了……话说社团活动很重要吗?死者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呢?”林波追问道。“子成是音乐社的社长,而且音乐社的社团活动教室就是那个音乐教室。即使过几天就要钢琴比赛,出席社团活动总该是情理之中吧!怎么,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吗?”


死者应该是在进门时听到身后有声音转过头去的那一刹那受到凶手袭击的。也就是说,凶手应该在死者之前就已经抵达音乐教室,藏在门后以待死者到来。换而言之,凶手十有八九是知道死者下午一放学就要来练琴的人,

(四)何况他昨天就把自己要提前去练琴的事告诉过很多人。”周帆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但依旧冷静地反驳道,“我何必要杀子成呢?大家都知道,我根本没有杀他的动机。”

(五)万俟潇想着,忿忿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发现自己消失了半节晚自习的同桌周凯不知不觉已经坐回到他的位子上——按照学校的规定,任何学生都不能无理由翘掉晚自习的。“怎么?周凯,是有什么事吗?”察觉到周凯脸色有异,万俟潇低声问道。周凯缓缓转过头来,脸色苍白:“阿潇,可能……你是我最后的希望。”

下午五六点的时候,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几辆警车开进了学校。”周凯盯着万俟潇的眼睛,说道。“什……么?”万俟潇显得愈发摸不清头脑。“5班的季子成死了。是在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被人用刀子杀害的。”周凯的话仿佛一颗重磅炸弹一般,让万俟潇的脑子“嗡”地一声突然炸开。“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学校啊,竟然有人杀人?死者是我认识的那个季子成?5班那个人缘很好的季子成?怎么可能?……等等,为什么你又说我是你最后的希望?”万俟潇显得有些语无伦次。“我妹妹是季子成的女朋友,这你知道的。她刚被警方传唤回来,哭着告诉我说她被警方怀疑了,而且是重大嫌疑人。”


我妹妹是季子成的女朋友,这你知道的。她刚被警方传唤回来,哭着告诉我说她被警方怀疑了,而且是重大嫌疑人。”虽然周凯是本学年才从福建转来的转学生,但他的妹妹周帆不知为何却一直在本市读书。早在季子成初二的时候,周帆就已经和他确立恋爱关系,而当时季子成就在万俟潇的隔壁班,所以万俟潇早就认识周帆。“可……我能做什么?”万俟潇还是处于一头雾水的状态。“你的推理能力,早在上学期我就已经见识过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周凯突然压低声音说道,“上次你把日记落在桌上的时候我看过,去年那个情书事件被你完完全全看破了真相,不是吗?我思来想去,现在只有你有可能证明我妹妹是清白的啊!”的确,根据我对周帆的认识,她不可能是会杀人的那种女生,但是……想着,万俟潇摇摇头,开口说道:“这是两码事情。以前那不过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与其说成是推理真相,更不如说是被好奇心或者正义感驱使而作出推测。但刑事案件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不是我们应该触及的领域,还是交给刑警吧。如果周帆是清白的,那么刑警自然也会做出这样的推断的。”“可凭你对她的了解,你应该知道她是不可能的,不是吗?”周凯仿佛洞悉到万俟潇的心思一般,说道,“万一我妹妹被误认为是凶手……”“那她现在应该被警方扣押了。”万俟潇忽得抬起头来,打断周凯的话,“如果警方有证据证明周帆是凶手的话,她还能回得来吗?你说警方极度怀疑她,但事实上在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之前,谁都有可能是凶手,不是吗?——当然,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你妹妹的清白,那我也就不多说什么。总之,别去杞人忧天,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周帆的嫌疑一定会逐步被洗清的。”周凯张张嘴巴,欲言又止,脸上仍是一副不安的表情。
(六)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死亡时间大约在16:50-17:30之间;我们接到报案电话是17:29,与推测死亡时间的末段基本吻合……无其他外伤,体内未检测出乙醚等致人昏迷的药物成分……从伤口深度判断,从受伤到失去意识再到完全死亡大约只需要一分钟……啧,太惨了,这真的是中学生干出来的吗?

基本可以锁定凶手是三中的高一或高二学生。从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只有高一高二学生?高三呢?”听完张岳嵩的分析,林波问道。“林哥……现在是六月中旬,高三已经考完高考毕业了,他们所有能在三中内通行的证件也都被悉数收回并注销。”张岳嵩显得有点无语。“哦哦哦,原来是这样……”林波摆摆手,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似是想要转移话题一般,他赶紧抛出下一个疑问:“那么,校外人士呢?有没有可能凶手并非学校里的人员?”“这是不可能的。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原来如此。说到这个,岳嵩,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查过没有?有没有发现什么疑似凶手的人物?”“很遗憾。”张岳嵩神情严肃地摇摇头,回答道,“说是为保护学生隐私,校园内大部分摄像头早就拆完了,仅留下大门和围墙边几个必要的,以保证学校的安全。”“嚯,没安监控!有点麻烦咯……”林波小声嘀咕着,从他的声音里却听不出半分不安——他似乎对抓住凶手仍胸有成竹。
(七)经伤口比对,案发现场的水果刀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原来如此……”林波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问道,“那么从刀上有查出什么线索吗?”“没有。”张岳嵩抬起头来盯着林波,很干脆地回答道,“用于作案的水果刀是市面上常见的类型,从入手途径应该很难查出什么。此外,刀柄上也没沾上任何人的指纹。”
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嗯,外套内侧有水迹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兴许是凶手自己受伤了,所以外套内侧沾上血,于是就去卫生间洗掉。”
(八)虽然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那应该是凶手拿校服擦拭过什么带少量血迹的东西吧……
(九)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而且校园超市每天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开放,所以在开放时间内人流量相对较大,导致工作人员很难记住谁买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任何调查的价值。案发地点是公用的音乐教室,所以从现场提取到的许多学生的指纹、毛发等,几乎对破案没任何帮助;此外,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就是说,凶手作案全程都戴着手套,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这些痕迹的参考价值。”



不寻常的地方?这倒是有几处。我们来到现场的时候,案发现场读碟机里放着《梦中的婚礼》钢琴曲光碟,空调冷气也开着。如果死者真如我们所推测一般是进门立即遭凶手袭击身亡,那么放碟和开空调只能理解为是凶手干的——因为据负责音乐教室的沈光老师所说,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更何况,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凶手提前埋伏在案发现场袭击死者这点应该错不了。至于为什么开着空调,应该不难理解吧?你想想,凶手可是在自己原有的穿着外面又套上一层外套、长裤和鞋套啊。如果不开空调,不会热得难受吗?
(十)林波说着,一边走到音乐教室讲台旁老旧的台式空调前,“是这台空调没错吧?”“不是,”张岳嵩否定道,“我们来的时候,正在运行的是中央空调。整个三中用的都是台式空调,好像就只有艺术楼四楼的几个房间安装了中央空调,而且据说这还是教音乐的沈光自己出钱购置的。”说着,他指指教室后部嵌入墙体内的控制盘——那正是用来控制这间音乐教室的中央空调的。“这样啊……”林波显得有些惊讶。他快步走到控制盘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在开关键上按了几下,却并没有任何反应。“咦,是坏了吗?”“没有啦,林哥你把手从手套里抽出来再试试吧——没事,鉴识科的人已经检查过,上面能检测出很多不同人的指纹,完全没有参考价值。听校方说,这间教室的中央空调好像是要感应到人的皮肤接触才能接收指令,就和那种触控灯一样。”张岳嵩的话音刚落,林波立马就把手套摘下来,只听见“滴”地一声,中央空调便开始运行起来。“我就说吧,据说这中央空调是一两个星期之前才修好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又坏了?这也是为什么教室里还有一台台式空调的原因——台式空调是在中央空调坏之后临时搬来凑数的,虽说制冷效果不是很好。而在中央空调修好后,台式空调还没来得及搬走。”“嗯,嗯,原来是这样……”林波随口应答道,伸手关掉空调并重新戴上手套,

(十一)唉……暂时还没有。每盘光盘的内容都在盒身处标得清清楚楚,所以凶手应该会知道这些光盘是干什么用的。既然这样,那么又何必放音乐呢?是为假装死者当时还活着、正在弹琴,以混淆死亡时间?可好像很多人都知道死者要拿去参加比赛的曲目是另一首,为什么凶手却选择播放《梦中的婚礼》呢?
(十二)高一只上音乐课,而高二只上美术课。

可是,他们有新的音乐教室可以用啊……新艺术楼是我们升高二的暑假才盖的,各类活动教室都有,却偏偏没有美术教室,害得我们还得在老艺术楼上美术课,连享受新设备的机会都没有。”金元的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满,“还有美术课究竟哪里好玩啊?和音乐比起来简直是无聊啊!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这些着装对于学生来说确实相当难受。
(十三)伸手递出其中一个透明证物袋,里面有两张被血染黑的磁卡。一张正面印着死者的照片、姓名、班级、学号,反面则是三中的校徽,校徽底下有‘通校生’字样;卡面上还留有因血液渗进卡的材料中而留下的暗褐色。而另一张卡上没有任何内容,卡面平整光滑,与第一张卡同样的暗褐色痕迹在这纯白的卡面上显得格外刺眼。“我们发现死者时,尸体的两个前侧裤兜都泡在血里,里面的东西尽数被血所染湿,再加上这两张卡本身的材质硬度低、易着色,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血迹,希望不会影响你的辨认。”林波解释道。“没事。”周帆说着,点点头,粗略瞄一眼后便把证物袋递回给林波,“这两张卡一张是我们学校的校园一卡通,每个学生都有的;另一张则是校车库门禁卡。”“三中车库的门禁卡?为什么死者会有这个?”林波挑挑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惊讶。在他的观念里,车库门禁卡之类的东西一般都是教职工才会持有的,和普通学生根本沾不上边。“当然有啊,只要是通校生就可以凭自己的一卡通去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通用的车库门禁卡,每年交一定的费用就好。”周帆轻描淡写地回答道,“子成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每天骑自行车上学的,肯定有一张车库门禁卡。”“原来是这样……”林波依旧是一脸严肃地点点头,拎起另一个装有一本绿色小册子的证物袋,“还有这个,你看看。”册子封面有五个烫金大字“三中校团委”;册子是纸质的,所以和两张卡片一样,封面也附着上了大量暗褐色的血迹。“这个啊,是他的团委干部证明。”周帆几乎看都不看就回答道,“身为团委高层干部很多时候需要出席各种校内活动,这时候就需要凭团委干部证明来验明自己的干部身份。”“还有最后两样……”林波抄起桌上最后两个证物袋说道,里面分别装有一串钥匙和一个皮质钱包。周帆依旧是不假思索地肯定这些确实是死者的物品,不带丝毫犹豫。
(十四)可是这些东西真的都会随身带吗?”张岳嵩一边用笔飞快地记录着,一边小声质疑道,“而且这五六样物品全放在右前侧裤兜里,左侧却只有一包餐巾纸……”“哦,你说这个啊……虽然他从没和别人提起过这种事,但有一次我是在好奇问他的时候,他告诉我说这是他历来的习惯。”周帆回答道,“他说他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喜欢卡包啊、卡套啊之类的东西,而是习惯把所有常用的卡啊、钥匙串啊直接放在右手边的裤兜里,说是拿起来方便。”“可这样不是容易丢东西吗?你看这校裤口袋连拉链都没有……”“不,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做事也一直很细心。从我认识他开始,他就没有丢过甚至是忘带过任何物品。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我们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子成没有在那发过任何寻物启事或者挂失过任何证件!”周帆斩钉截铁地否定
(十五)真巧,在场的高一都是住校生呢。”核对完八人的身份及信息后,张岳嵩小声说道。“这不是巧合。根据我们三中的规定,所有高一新生必须都住校一年,没有任何例外,就连请假回家住都不允许。
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结果就看到了站在音乐教室门口的周帆同学……”郑桉回答道。“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王唯灏小声回答道,看上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钱立挠挠头,回答道。“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易坤淡定地回答道。“独自?你没有和你弟一起锻炼?”林波追问道。“嗯,没有。”易坤摇头回答,“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一旁的易鹏点点头,对自己哥哥的话表示赞同:“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林波皱皱眉头,也没强求彦有为和一旁红着脸的尚安琪回答他们具体的行踪——毕竟音乐社众人也并非什么重大嫌疑人。“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音乐教室门口了。”
(十六)奇怪的地方?嗯……对,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众人皆陷入沉思的时候,易坤开口道。“水滴?哦?具体是什么情况?”“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你们应该也看到了,是这样没错吧?”
(十七)你不知道吗?余洛兮是季子成前女友哦

所以说音乐社活动大概是一星期举办一次的咯?”

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十八)他不喜欢关窗户。”“不喜欢关窗户?”“是的。我们每次去上课的时候,音乐教室里的窗户总是开着的,无论教室里是不是开着空调。”
上一任音乐教师在带完万俟潇那一届后就光荣退休了,而沈光是这一学年新上任的,所以他并不认识万俟潇。
(十九)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二十)根据红外记录仪显示,在音乐社众人抵达前仅有死者、凶手、周帆三个人到过新艺术楼四楼,并且其中只有一人离开,说明凶手是单独作案的。因为众人来时周帆和死者都在现场,所以离开的只能是凶手。再根据路涛的证言,死者直到17:00自习课之前一直都在教室自习,所以16:54埋伏在现场的必定就是凶手。换而言之,在16:54-17:21这段时间内有不在场证明的,必定不是凶手。周帆是下午自习结束后才离开教室的,这点他们班同学都能证明;而余洛兮也是如此,这点我们班全班也都能证明。所以她们二人,必定不会是本案的凶手!当然,你或许会反驳说16:54-17:21之前待在四楼的是无关人士,周帆是等17:26到达后才杀害死者的,或者说死者才是17:26到达的那一个,但这样是行不通的。从17:26:16到17:27:44,仅仅一分半钟的时间,光说布置现场中的任何一项都完不成,更别提杀害死者——毕竟死者无其他外伤、体内没有安眠药的痕迹,所以死者肯定意识清醒并有反抗能力。要正面连出数刀捅死一个比自己高大这么多的男子,即使对方没有防备,又谈何容易?而且也不会有凶手铤而走险在未布置好现场的时候贸然出声把其他人引过来,所以这种情况也能排除。“刑警先生,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很惊讶,而且已经在想着通过寻找自习课早退的学生来缩小嫌疑人范围。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即使这么做依然不会有太大进展,因为昨天下午自习课时全校教职工都在开会,有不少同学都翘掉自习去做别的事情;更何况,通过现在掌握的情况,我已经能够锁定凶手的身份,相信只需你们稍加深入搜索,必定能找到证据将其逮捕。”万俟潇说着,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彩。
  二)可知死者所在位置窗帘拉住,窗户也是关着的,对比(十八)中沈广吸烟所以不喜欢关窗户,说明在凶手来之前窗户开着的,那么所关住的窗户一定是凶手所关的,窗帘也是凶手拉住。

      (二)(七)(八)中凶手丢下的外套内侧具有微量血迹,因为校服吸水强的缘故,所以可能是凶手用此外套擦掉了什么东西上的血迹所沾上的,且死者是前胸中刀,前胸的下面正对的就是右裤子前兜,死者脸朝地摔下,血流出来很快会浸湿掉裤子口袋,且这样的姿势会把口袋里的东西压在死者腿下,所以凶手将死者翻过来是为了取走死者裤子口袋里的东西,他要确保这个东西不被血浸湿,所以他把死者翻了过来,让死者背面着地,这样他就可以取走口袋里的东西了。所以凶手翻动死者是想要拿走死者口袋里的东西。
        
       (一)(九)(十)(十二)凶手在死者来前就已经潜伏在了教室里,等待死者的来临,文中所述,凶手是将一层大大的校服套在了自己的身上,那么他底下穿的一定是自己的校服,两层校服非常的炎热,(十二)已经提到了,连抬手都很困难,更不要说还是紧身的,所以凶手埋伏在这里一定会感觉很是炎热,但是他又无法阻止汗的出现,那么只能通过空调来为自己降温,如果事先在死者来前打开空调一定会吸引死者注意,不利于下手。因为台式空调太明显了,而中央空调在(一)中已经表明如果开着窗户,那么中央空调的作用不是太大。那么凶手却为什么不开中央空调呢?极大的可能性是他不知道如何开启中央空调,或者是他不能脱下手套想让死者来开(这里下面会进行讨论)。那么空调极大可能是死者开的,而不是凶手开的,因为凶手全程戴着手套,他就算去开启空调也无法做到。所以极大可能说死者在进门时,发现空调没有开,感到炎热,所以去开启了空调,之后被凶手知道,然后凶手一举杀死了死者。

       (三)(四)(十二)(十五)((十八)十七)说明凶手只可能是在高二,因为所有的高一必须住校,而且根据(十五)的证词直接可以排除高一男生作案的可能性。且作案的凶手是只上美术课,而不上音乐课的,可以了解到这个艺术楼是新修的,所以中央空调也是新安的,凶手如果从来没有去过这里,自然不会知道空调该怎么开,而且(十八)里交代了沈光是新一任的老师,所以凶手更不可能清楚构造了,而且最致命的要点是凶手不是音乐社的成员,由(三)(四)可以知道音乐社成员会在5:35到达教室,且音乐社活动每星期一举办一次,不是音乐社成员是无法参加的。而凶手应该是知道死者所弹钢琴的,他这样做是在故意诱导其他人往音乐社的人身上想。
      
          (十三)中,死者的钱包在裤子右侧,文中已经说过死者不喜欢卡包之类的东西,他喜欢把卡和钥匙串之类的放在后面包里,那么说明这个钱包原本不是在右面兜里的,而是在左面兜里,所以凶手拿走的那个东西应该就在这个钱包里,凶手从左面的包里拿出钱包,在拿走自己想要的东西,用衣服擦掉上面血迹,然后在伪装,把钱包又放在了右面包里,不让别人发现他杀人其实还是为了死者包里的东西,那东西应该很小,我觉得是卡片还是硬纸一类的东西,上面应该记载了一些什么东西。这对应上面凶手翻动死者的原因。

          (四)(五)(十七)(八)(九)(十六)(十九)(二十)前面已经得出凶手是高二学生,且不是音乐社成员,不熟悉中央空调的开关,那么也排除音乐社成员,因为凶手下楼时手里那的东西还在滴水,距离见第一个人只有五分钟的时间,他完全没有时间把滴水的东西藏在什么地方,时间上不允许他这样做。(五)中周凯无意间翘课半个晚自习,且他得知自己妹妹被认为是凶手的震惊与不可思议,周凯证词里没有不在场证明,且他还是周帆的哥哥,他完全符合凶手的高二成员,不是音乐社成员且还不熟悉音乐教室。杀掉死者是一个体力劳动,且在穿着那么厚的衣服,在跑下四楼,一定会出很多汗,在上面已经提到过,三中校服衣服紧身,一出汗就会很粘,更不说处那么多汗了。如果凶手直接出现在人面前,会被人怀疑,风险很大,那么凶手一定需要去换到自己的衣服,洗一下,并把它晾干,那么全文只有周凯有换衣服的时间与空间。那么我猜想,那个滴水的物体其实就是周凯的真正校服外套,他穿着裤子,然后把自己的校服外套脱下来洗了一下,因为没有时间,太仓促,于是就没有把衣服彻底拧干,那一滩水,应该是拧衣服落下的,之后的水顺着衣服往下滴,越滴越少,之后周凯在跑回宿舍讲自己的裤子也处理了,在前来晚自习。不料谁知道自己的妹妹还去给死者送饭,被当作了嫌疑人,他没有办法只有求助潇潇消除妹妹的嫌疑。
  至于动机,我猜可能是死者做了什么对自己妹妹不利的事情,可能死者背地里是一个人渣,他是为了妹妹报仇。嗯……也有可能与金源提的没有给美术教室安排新教室和中央空调有关。

       综上所述,本文凶手为周凯。

作者: 781118    时间: 2019-7-30 09:29
1,        凶手是凌轩,那个轻浮傲慢的高一新生。
2,        动机:猜测是不服钢琴比赛中输给死者。也许是因为他想弹奏《梦中的婚礼》,因为难度比《野蜂飞舞》偏低而没有入选。
3,        案件重现:事发当日凌轩翘课自习,提前带着准备好的校服手套凶器等物,于16:45分来到音乐教室。由于穿着太多,他关上窗户,打开空调(因为文中没有血迹的说明,暂认为是杀人前打开的)然后凌轩埋伏在门后,将17:02分上楼的死者用刀杀死。当时死者应该仰卧在地,凌轩放了他喜欢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准备离开。这时发现自己的随身之物(例如校园通卡)掉在了尸体旁边的血迹处,无奈他只能把卡拿走,翻过尸体盖在血迹上。然后凌轩马上跑到卫生间,洗掉卡上的血迹,用外套内侧擦干,扔掉外套等物。由于紧张出汗,他又在卫生间将里面的校服洗下拧干,离开四楼,地上的水就是湿衣服滴下的。而他马上回到宿舍说是自己洗了衣服,再回到现场的。
4,        证据:凌轩洗了的衣服和他的卡上,会有血迹反应。

作者: 多串君    时间: 2019-7-30 10:39
本帖最后由 银色草莓(孟阁) 于 2019-7-30 19:15 编辑

队伍名称:渣唧菜凌
队员:维梦 人渣(740010085)
          维梦  唧唧(1286695304)
          维梦  浅见赤凌(2827723114)


一、嫌疑人(被侦探排除的不计入)

   特征一:了解死者的行踪,能够提前埋伏
   特征二:了解案发现场有中央空调且知道开关的位置(因为现场还有一个普通空调没有被开,且整个三中用的都是台式)
   由此可以确定嫌疑人为音乐社成员:(高二只上美术课没有音乐课)
   高一:彦有为、尚安琪、凌轩
   高二:郑桉、王唯灏、钱立、马鹏、马坤

二、死者信息分析
1. 条件一:死者习惯把钥匙钱包卡放在一个口袋(包含车库卡,且没卡套,也没有放在钱包中)
  条件二:现在六月中旬,高二学期即将结束(车库卡使用已近一年)
  条件三:死者一直以来都是骑车回家(车库卡使用次数高)
  条件四:死者记忆力很好,从未丢过或忘带东西(车库卡未丢过)
  结论:死者的车库卡必定有所磨损且表面有脏
2.条件一:上述结论一
  条件二:死者遗物的车库卡表面光滑,颜色纯白
  结论:现场的车库卡并非死者的
3.以2中结论为前提补充条件:
  条件一:现场的车库卡在死者口袋,排除凶手无意丢失
  条件二:死者有被翻动的痕迹,却没有压痕
  条件三:作案工具中的衣服内侧有清洗过的痕迹,但衣服材料特殊,易着色,不易洗
  条件四:死者其中一处伤为大动脉,会导致喷血
  条件五:卡的材质硬度低,容易着色
  结论一:凶手把自己的车库卡和死者的车库卡进行了调换
  由结论一逆推得结论二:调换理由是死者喷血溅到了凶手的车库卡
  整合以上得出结论三:衣服外侧沾血,故而用内侧擦卡(血迹少,可以洗干净衣服内侧瘾擦拭留下的血迹),由于卡的特殊性材质擦不干净,用水洗会被看出。因此选择调换车库卡,翻动死者是因为口袋被死者压住。
  总结论:凶手拥有自己的车库卡。由此可以排除无卡人员,即高一学生。(学校规定高一必须留宿)。那么嫌疑人只能是高二学生:郑桉、王唯灏、钱立、马鹏、马坤。


   三、不在场证明排查
   由二可以把嫌疑人范围缩小至高二音乐系的五人。
   凶手特征一:单独作案,没有帮凶,无合谋。(红外线也证实了这一点)
       特征二:作案时间为16点54——17点21(同样是红外线)
   根据特征可以断定,凶手并无串供。以此为前提来看:
   1.郑桉和王唯灏以及无关女生在一起。直到17点23才分开。两人口供一致。(况且撒谎也不会编一个涉及到多人的谎言)故而排除两人。
   2.钱立的证词中,作案时间内为单独做作业,无他人作证。无法排除。
   3.易坤的证词中,作案时间内为单独跑步,无他人作证。无法排除。
   4.易鹏的证词中,作案时间内为单独吃晚餐,去超市,无他人作证。无法排除。
   结论:嫌疑人范围缩小至钱立、易坤、易鹏三人。
  四、案发现场分析
  1.条件一:厕所至三楼楼梯口留下了水滴,经判定为凶手逃跑所留。(这个信息有三人作证,证词可信)
  条件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
  条件三:死者有一处大动脉被砍,在胸口处
  条件四: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
   结论:大动脉位置偏上,凶手并无头套,因此脸上头上难免有血,而衣服拧了不会滴水,故而楼道的滴水是由于洗了脸甚至头发。而由于所滴水开始量大且频率高,横向分布,由于两个染发长毛洗完头发会掉色,而水滴并无颜色(即使干了地上也会留下色素),且长头发干的慢,(普通水滴都得十分钟才能干)。故而排除两个长毛,因此锁定凶手为头皮藓的钱立。
   凶手是钱立的其他佐证:
   A.钱立患有头皮藓,当时正值夏天,钱立作案现场以及衣服必定会有头皮屑,且不好处理。故而必须把衣服在地上滚过,使其沾有他人毛发。
   B.死者体内没有药,在行凶过程中必然会反抗,而钱立体格壮硕,符合条件。
至此凶手被锁定为两个染色长毛中的其一。
  2.案发现场开着空调
  关于开空调的理由:其一穿着多怕热。其二:由于头皮藓原因,热了容易发痒,一挠就会留下大量头皮屑,故而开空调。
五、其他补充
1.洗头原因并不一定是沾血,头皮发痒也有可能,毕竟穿的厚,校服本身又是贴身紧身款。
2.横向水滴说明死者甩过头,为了干的快,如果是长毛,水滴横向的量则会更大,范围则会更广。(这也是排除长毛的附加证明)
3.短发其实不用干的彻底就看不出来水分了,而长发的话,有一定的湿度便会引起头发下垂贴头皮之类的,容易看出来。(排除长毛的附加证明)
4.案发现场窗帘全拉,但是死者是正面被捅,是正面刚而非偷袭因此原因并非为了更好的隐藏自己。那么其他原因则是头皮藓怕阳光,故而拉窗帘。(凶手是钱立的其他附加证明)
5.案发现场放的音乐《梦中的婚礼》,其一:死者每天下午都会趁着夜自习开始之前来新艺术楼的音乐教室反复练习,而并非所有的人都会把这点娱乐时间用来去欣赏死者练习,其二:之前一段时间中央空调坏了,立式不给力,加上音乐教室老不关窗户所以热,而头皮藓怕热。故而凶手可能并不知道死者的练习歌曲,故而随机远了一首播放,想要制造死者还活着的假性,误导死亡时间。(无奈有个送饭的,破坏了计划)
六、最终总结
凶手是钱立,动机(不算分,那么大胆猜测一下:百度得到《梦中的婚礼》这个曲子背后有一个悲伤的故事,由于太长就不复制了,推测动机为情杀。),手法(这题并非手法题,手法题中已经说明,在此不说明)。

PS:由于头发掉色导致水会不会跟着染色,且严重到滴水都有色素这一点并不明确,因此:
以下为洗头的水滴并不会有明显的颜色的第二个可能性:
选择钱里主要原因是发色,但这个点模糊不定,而符合之前所推水滴和空调的人选还有一组就是杀马特的兄弟二人,因为相对于短发,长发更容易在逃跑过程中留下那么多水滴。(二人染发原因怕出汗需要空调,最重要的是易鹏有直接写明是走读生,上帝视角看,车库卡的信息作为推理一环的重要排除,有着唯一描述走读生的易鹏更符合凶手)。
哥哥易坤可排除,因为他是最先带起地上水迹痕迹的话题者,对于凶手来说就是自搬石头砸脚。


作者: 潇潇雨歇    时间: 2019-7-30 10:46
(我只是帮没有账号的兄dei传个答案的)
这个谜题中最奇怪的地方,是那一串水滴。凶手逃跑时候滴下的水先不说,厕所门口一块为什么会比较密集呢?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凶手在那里丢东西。手套、外套,要清洗一定要有水,厕所是必须去的地方。那么,为什么外套内侧有一大滩水迹呢,而且有血液反应呢?正如张警官所推测,是用来擦了什么东西。那这个具体的东西是什么呢?我实在是想不到去杀人除了带刀还要带什么其他东西,而刀又没有擦,所以应该是凶手身上的东西。凶手的校服都是很大的,想必整个人只有头是露出来的吧。那么问题来了,什么东西是沾上了血迹一定要清理,且不能直接用水洗,而要用别的东西擦呢?脸上可以直接水洗,洗好擦一下就完了,那头上就只剩下头发了,头发不能直接洗,洗了之后会很湿,直接就暴露了,那只能擦了。可是头发上为什么会沾上血迹呢?还记得尸体原来是正面朝上躺在地上的,但凶手翻了个面,让尸体背面朝上,没错,原因已经很清楚了,因为她不得不翻,她的头发被压住了,从这里可以推断出凶手是女生。为什么我没有怀疑杀马特兄弟呢?因为他们说了是昨天刚染的发,会掉色,而他们的头发并没有掉色,因此我确定了凶手是女生。那她又为什么要播放《梦中的婚礼》,打开空调呢?我认为开空调与谋杀无关,只是她穿了外套和两条裤子,在这么热的天里肯定受不了(之前有提到这天气很热),所以空调是必开的。那《梦中的婚礼》又是什么情况呢?我觉得可能是一种吸引手段,作为凶手,自己如果作为第一发现人,是很容易被怀疑的,所以要吸引人在自己之前去到音乐教室,这样的话如果社长在演奏与比赛曲目不同的曲目的话,很快就会有人奇怪了。而自己又不能不出现在现场,要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合适的地点,才不会引起怀疑。所以凶手应该是有理由接近新艺术楼的,而周帆和余洛兮又都有不在场证明,音乐社的女生就只剩下郑桉、王唯灝和尚安琪了。郑按和王唯灝和其他女生在一起吃饭,之后两个人一直是一起的,有不在场证明。那就剩下尚安琪了,林警官,你可能会说她也有不在场证明,彦有为和她在一起。我估计尚安琪自己都没想到这一点吧,彦有为会帮她作伪证,彦有为也肯定没想到,自己的女友会是真凶。彦尤为的想法估计是想要保自己女朋友,因为她肯定不是凶手,做个伪证也没什么关系,也没人会查出来。但是很可惜,这一时的想法让这个案件推迟了很多才解开。相信没有这个伪证,警官们也很快就解开了这个谜了吧。动机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肯定和音乐社社长位置,和接下来不久的音乐比赛有点关系。我猜测是尚安琪想让彦有为夺冠,尽早当上社长吧。谜底就是这样
                                           -----蓝岚的天队 队员:蓝岚的天、X
                                                 QQ:蓝岚的天:1512921069
                                                            X:2953467930
作者: 亦可    时间: 2019-7-30 11:39
本帖最后由 亦可 于 2019-7-30 17:09 编辑

凶手:彦有为

针对文中疑点会在下面分析中一一作答(由于点比较多、原文较长的原因会在下方列出问题分析,按原文顺序来)

1、       关于周帆送饭的问题
【哦对,今天晚饭我不和你一起吃了。”周帆似乎猛地想起什么似的,突然话锋一转。】
【“其实是他下午一下课就要去练琴,所以托我帮忙带个饭啦……”周帆说着,双颊微微泛红。】
【周帆看看手表,现在是17时26分。哎,都怪我磨磨蹭蹭吃得太慢,子成估计都要饿坏了吧?】
【虽说你要给死者带晚餐,但那也是在你吃完饭后的事;也就是说,给死者带饭这件事对你今晚的正常就餐是没影响的,你却为何要支开平时一起吃饭的好友呢?还是说,是为早点来这里杀害死者?】

       这里如林波所说,如果是吃完饭才去送饭,为什么要拒绝和程悠一起吃饭?既然是吃完饭再去送饭,那么为什么还会磨磨蹭蹭吃的很慢?不在意死者?
       在题目最后作者已经给出周帆不是凶手,所以她的证词基本可信。关于这一点,我个人有个小脑洞,死者确实是要在下课后去练琴,但是两人并没有商量好送饭一事。送饭是周帆自己决定的,所以才会出现磨磨蹭蹭的现象,不想让闺蜜知道自己的小心思这样。(而且在后文中报警的是易坤,基本推测周帆没有手机,死者身边也没有出现。两人的交流方式为见面,而两人年级不同,见面相对来说不易。)

2、        关于翻身问题
【“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
【“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向血泊的边缘,“林哥你看,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应该就是凶手在翻动尸体的时候留下的。”】
【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首先,死者背部沾满血,可以知道是动手后一段时间才又将死者翻过来。关于为什么要翻身,既然背部没有任何印记,可知不是死者压住了某样东西。而有可能是正面留下了某些痕迹。就周帆证词,由于她不是凶手,想要摘清嫌疑,她的证词基本可信,所以死者也没有常带的东西丢失。由此基本肯定是正面留下了某种不利于凶手的东西。具体的下文分析。

3、        关于时间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这个时间表和音乐社的人说辞符合,就不再赘述。
       周帆是在26左右上楼无疑问,前面只有一人下楼,且只有那一个楼梯可以上下。可以判定凶手于16:54上楼,于17:21下楼。这里可以知道凶手翘掉下午最后一节自习,提前到教室埋伏。死者会在下课后前往音乐教室练琴很多人知道。
       另外补充一点,凶手为什么选在16:54上楼。一是16:30的年级教职工大会,避开遇到老师的情况;二是彦有为真的去球场打了球(不太靠谱),做给尚安琪看;三在死者之前到,换好衣服,埋伏好。

4、        关于水滴
【“奇怪的地方?嗯……对,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众人皆陷入沉思的时候,易坤开口道。
“水滴?哦?具体是什么情况?”
“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你们应该也看到了,是这样没错吧?”易坤说完,转向钱立、郑桉和王唯灏问道。三名学生均点点头表示赞同。】
【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衬衫)、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

       如果凶手穿的是校服,只需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为什么地上还会留下如此明显的水迹呢?关于能滴水的东西,头发和衣服,头发滴水的话可能性较小,凶手也不会心大到杀完人还洗个头,大致猜想凶手作案时穿的并非校服。

5、        关于除彦有为以外人的不在场证明
【“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结果就看到了站在音乐教室门口的周帆同学……”郑桉回答道。
“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王唯灏小声回答道,看上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

       基本排除王唯灏、郑桉。因为还提到了另外几个女生,不易做假证。

【“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钱立挠挠头,回答道。
“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易坤淡定地回答道。
“独自?你没有和你弟一起锻炼?”林波追问道。
“嗯,没有。”易坤摇头回答,“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
一旁的易鹏点点头,对自己哥哥的话表示赞同:“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以上几人的不在场证明并不是坚不可摧,且文中没有提及警方进行相关验证。故碰面以前时间线存疑。

6、        关于彦有为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
【金元的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满,“还有美术课究竟哪里好玩啊?和音乐比起来简直是无聊啊!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
【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这些着装对于学生来说确实相当难受。】

       如金元所说,学校衬衫连画画的时候都抬手不方便,又如何能进行打球这种激烈的运动呢?而彦有为说他打球,必定是换了衣服的。

7、        关于现场(线索过多,未完全摘录)
【“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
【“没有指纹?凶手也真够小心谨慎啊……”林波感慨道。虽然刀子的线索就此中断,但他并没有感到任何沮丧,或许是一开始就没抱有太大希望的缘故吧。】
【很遗憾,凶手的反侦查意识超出我们的想象。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而且校园超市每天只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开放,所以在开放时间内人流量相对较大,导致工作人员很难记住谁买了什么东西,也就没有任何调查的价值。案发地点是公用的音乐教室,所以从现场提取到的许多学生的指纹、毛发等,几乎对破案没任何帮助;此外,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就是说,凶手作案全程都戴着手套,等于是进一步降低了这些痕迹的参考价值。”】

       首先凶器是一把水果刀,基本没有人会将一把水果刀随身携带,且外套、长裤、鞋套等可以证明凶手是有预谋的犯罪。知道季子成将在下课后到音乐教室练琴,并计划好杀害他。
确认凶手为彦有为的主要依据是现场奇怪的水滴,见4、6点。
       另一个高中生的反侦察意识真的有这么强吗?特意将衣服在地上滚几圈以扰乱调查,我倒并不觉得。
       在确认彦有为是凶手后,现场的线索基本可以串联起来。
       (以下为猜测,事件先后顺序可能有所变化。)
       凶手提前来到音乐教室,戴好手套(防止留下指纹)、穿好外套、长裤(防止留下血迹,无法安全离开现场),在门后等待季子成的到来。因为怕季子成察觉到不妥,凶手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空调。
       在季子成进门后,一个人进入昏暗的空间(题中窗帘被拉上)而且是这种来过多次的地方,应该会顺手开灯。然后凶手以某种方法正面刺伤季子成(可能是叫死者转身一刹那或是反手开灯时)。但凶手初次动手且季子成是正常少年,第一刀可能并不致命,季子成会进行挣扎,然后直到致命一刀无力死去。然后凶手去清洗手套,整理自己。
       在挣扎过程中,(凶手也有可能受伤但几率小,没有提到指甲皮屑一类)凶手的汗水会甩在地上,由于察觉到这一点,凶手打开空调并清理现场,然后放唱片,(可能是想表现出死者已经开始练琴的假象,但这一点并不成立,死者左口袋里放了四五样东西,坐下都会觉得不舒服,更何况弹钢琴还需要踩踏钢琴踏板),用校服擦拭地上的汗水(从而造成校服上较多灰尘毛发的现象),有可能不小心沾到死者的飞溅血迹然后在洗手间清洗(由于是在内侧,所以需要清洗),另外关于前面翻身的现象,也是由于汗水,将尸体转过来染上血就不会被人发现。
       最后走廊上的水迹有可能是汗,也有可能是清洗时打湿了衣物(前面推测彦有为是凶手,我个人偏向于他真的去打了球,方便制造不在场证明,哪怕不打球也要伪造成出了很多汗的样子吧,然后去见他的小女友)。由于衣服材质问题拧干也还会滴水。因为时间及心理原因,跑步离开现场。

8、        关于梦中的婚礼
【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
【百度百科:《梦中的婚礼》法文原名为“MARIAGE D'AMOUR”,直译过来应该是“基于爱情的婚姻”,“爱人的婚礼”这种译法更接近其本意。这首曲子是法国作曲家及音乐制作人保罗·塞内维尔(Paul De Senneville)和奥立佛·图森(Olivier Toussaint)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制的,出自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水边的阿狄丽娜》。带有一点忧伤。】

       碟片为凶手所放无异议。另题中没有过多描写,没有类似多处血印这样的线索。关于放梦中的婚礼原因有以下几点猜测:
A、随机,彦有为知道17:35的音乐社活动,很有可能有人提前到,花费时间找碟片不是很明智。
B、彦有为小提琴拉的很好,但季子成通过比赛极有可能得到保送,嫉妒,关于竞争对手的可能,彦有为还是高一生。放低难度的曲子嘲讽这样(纯脑洞了)
C、喜欢周帆(和梦中婚礼不是很契合)

9、        动机
       关于动机纯属脑洞,且参照前一点。
       首先季子成真的有那么好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其实我觉得是不存在这样的人的。光暗相依,季子成在题中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对于凶手那种什么都比不上的感觉,明明只差一岁,却要受到他的认可(钦定为下一届音乐社社长)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言语刺激,内心的阴暗滋生,从而动手。

10、        证据
【“没有啊……”路涛回过头来说道,“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

A、调查彦有为的不在场证明,从路涛等同样打球的人入手,询问尚安琪见面时间、地点。
B、彦有为17:21离开,余洛兮17:24到,有没有可能目击到凶手离开?

至此,答题结束
作答队伍:顾拜旦
作答人:维梦 亦(1131081816)、维梦 苏茜(207337838)



作者: 凡秋    时间: 2019-7-30 12:06
本帖最后由 凡秋 于 2019-7-30 19:57 编辑

一,排除嫌疑,确定凶手:
『绝对不是凶手的人』
周帆     
余洛兮  

『其余人等』
徐思雅         
金元            
周凯            
姜辉
江雯
楚梦瑶
王倩


『高二五班的同学』
路涛齐以恒

『教师』
沈光,李文君

『音乐社成员』
郑桉  
王唯灏
钱立
彦有为
尚安琪
凌轩
易鹏
易坤

排除『其余人等』
读完通篇文章后徐思雅、周凯、金元、姜辉、江雯、楚梦瑶、王倩很明显不可能是凶手——他们在文中甚至连嫌疑人都算不上。他们中一部分能出场是主要是因万俟潇(徐、周、金、姜),另一部分也仅在文中一闪而过,并起到作为路人提供线索的作用(江、楚、王)。
唯一和凶案有联系,并值得稍作怀疑的恐怕只有程悠。根据红外线监测可知,凶手在上自习时便已埋伏在音乐教室文中【周帆主动提出因为要给死者送饭而不能和程悠吃完饭】,也就是说在程悠印象里周帆在1700(下自习)后会很快赶到音乐教室——如果周帆选择在吃过晚饭后再去送饭,那她何必与自己分开。并且,因为程悠是在上自习课时就离开教室,所以她也没机会知道周帆在下自习后先去吃了晚饭。如果周帆会很快的赶到音乐教室,那么凶手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因此她应当放弃这次的杀人。
排除『教师』嫌疑
文中【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从死者的死状(身上多处中刀,尸体被翻转过),和丢弃的沾血衣物以及地面上的水渍,来看凶手只能亲临现场作案。红外监测也验证了这点。因此李文君和沈光不可能作案。
排除『高二五班的同学』
沈光不是凶手,他的证言可信,沈光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文中也确定了周帆不是凶手并且她没有打开空调,文中周帆来到现场时【傍晚也有微风,但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显然更让人舒服】,警方来时【运行的是中央空调】。因此打开空调的人只能是凶手,并且凶手打开的是中央空调。
中央空调是沈光自己出钱购置,沈光是学期刚上任的音乐老师,高二的学生很难认识这种冷门老师,对于他买空调一事当然也不知情。并且只有高一上音乐课,因此高二生里除了和音乐社有关的人外根本不可能接触到中央空调。并且,中央空调只有接触到人的手指皮肤时才能开启,从文中种种线索可知凶手犯案时带着手套,也就是说除非凶手早已知道开启空调的方法,否则他打不开空调——并且现场显眼处还有一个台式空调,他在打不开中央空调后理应试着开启台式空调。
路涛,齐以恒不仅是高二生,而且和音乐社毫无关联,所以可以排除他们的嫌疑。
分析到此,嫌疑人里还剩下音乐社的诸位——音乐社的诸位也是文中嫌疑最大的了。
排除『郑桉王唯灏
郑桉和王唯灏在下自习后和同学去吃了晚饭——和多个同学一起吃饭想要出来作案根本不可能,并且这种情况只要警方稍加询问就能确定真假,欺瞒是无用的。并且,警方还一起审问了音乐社的众人(包括王唯灏),因此这算是有证人的不在场证明,可以接受。且凶手没有帮凶,因此排除这二人。
排除『钱立、易鹏、易坤』
死者的动静脉被刺破,且作为凶器的水果刀没有插在伤口里因此势必会造成血液喷射——被丢弃的衣物上沾血也能验证血液喷溅了这点。音乐教师门前没有水滴,自厕所门前才有水滴并且一直延续到三楼楼梯,洗手池里还有微弱的血迹反应,因此可以确定凶手的身上在杀人时沾上鲜血,去厕所清洗一事。
那么校服内侧大面积血迹也就可以解释了——凶手清洗完沾血的部位后用校服内侧擦水所致,擦拭完这些部位后,为了防止留下皮屑头屑一类,有必要清洗校服内侧。地面上的水滴也是凶手清洗完某个部位后没有擦干水而滴落的。
到底是凶手的那个部分沾血了呢?由垃圾桶中找到的衣物来看,凶手穿着超大外套、长裤、鞋套、手套,没有戴帽子和口罩。且文中没有说衣物内侧有血迹,因此只有脸和头发露在外面。因此有三种情况:1 脸沾血。2 头发和脸都沾血3头发沾血。
1: 校服内侧有一大片水渍且校服材质吸水,说明脸上的水近乎被擦干了,即便有水滴落也不可能一直持续到三楼楼梯口,所以排除1
2: 对脸部的分析同1,那么水滴只能是从头发上滴落的。从凶手敢清洗头发(滴落在地的是水→凶手清洗头发)就能说明凶手不是易鹏和易坤——他们知道自己如果洗头发的话,头发特别容易掉色,就可能在洗手池里留下染色剂的成分。并且,他们还任由头发上的水滴到地上,导致混有染色剂的水滴可能会被注意——凶手处处小心,又怎么会返现这样的错误。
3: 如果只有头发沾血,那么校服上的水渍也只能是擦头发所致——双胞胎知道自己头发会掉色,所以不可能用校服擦头发。
综上,我排除双胞胎的嫌疑。
钱立前不久刚剪完和尚头,他这种头型即便沾了血只要稍微一擦就不会掉水,也就是说地板上不能有水滴——这与事实相驳,因此排除她的嫌疑。

排除『凌轩』
高一均是住宿生,凌轩是高一,所以凌轩也是住宿生。   
水房属于公共场合,按照凌轩所言【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也就说他在17点零几时就该到达寝室水房。根据红外监测可知凶手至少是在17:21以后才能回到寝室。如果凌轩是凶手,他无法知道17:00~17:21多之间的水房的情况。而水房是个公共场所,只要是住宿男生都可以进入,如果他是凶手他怎么敢说出这样的谎话?虽然文中的证言还没有被证实,但作为一个有极强反侦查能力的杀人者,怎么可能去奢望警方不去验证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更何况如果他是凶手,他完全可以找个私人场所如厕所等处再撒谎。因此我排除他的嫌疑。
排除『彦有为』
彦有为说自己翘掉自习去打球,球场同样是公共场所,但学校内会设有多个球场。如果彦有为是凶手他无法知道从自习开始到17:21(凶手下四楼)之间各个球场的情况,而具万俟潇所言有很多同学都翘掉自己去活动了。如果他真的是凶手,他不会以撒谎说自己在打篮球——毕竟翘课的多是男生,男生多爱打球,球场有极大几率有人,自己撒谎很容易被发现。
分析到此,凶手只可能是尚安琪。并且尚安琪行踪不明,有绝对的时间去作案。她是长头发,滴落水额可能性更大。她是一个女生而且衬衫紧(沾血的衣物里没有衬衫,说明凶手穿着自己的衬衫。)还比凶手矮——使力有碍。所以她杀人时无法一击毙命,才需要捅几下。




分析到此,凶手只可能是尚安琪。并且尚安琪行踪不明,有绝对的时间去作案。她是长头发,滴落水额可能性更大。她是一个女生而且衬衫紧(沾血的衣物里没有衬衫,说明凶手穿着自己的衬衫。),还比凶手矮——使力有碍。所以她杀人时无法一击毙命,才需要捅几下。
二,作案过程疑点:
接下来说四个疑点
1.为什么开着空调?
首先开着空调有两个原因,首先就是凶手确实很热,所以打开的空调——毕竟凶手穿着几层衣服。其次就是警察说道死者是进门时转身被杀害的,那么如何让死者转身呢,有一个很自然的办法就是,开空调。音乐教室平常是不开空调的,所以如果死者打开门时发现有空调的冷空气吹进,肯定会很诧异为什么打开了空调?这时候会下意识的看向控制器,也就是后方,所以这时候转身被凶手偷袭。为什么不打开旧的空调?首先旧的空调很有可能是坏的,其次只有中央空调的控制器是位于教室后方的。


2.为什么死者是面朝下倒着的,而且有翻动的痕迹?
【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季子晨每天晚上都要去练琴。但今天教职工开会,而季子成依然既然一下课就奔去练琴,那么说明他手里有钥匙,或者他知道此时音乐教室肯定开着门。而凶手是提前埋伏在音乐教室的,在音乐教室(位于四楼)锁住的情况下,凶手是无法进入的。所以凶手只能是提前拿到了钥匙。沈老师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所以钥匙不是从沈老师那儿拿的,只能是从季子川那儿拿的。
因此我们推断凶手的方法是,首先找借口,从季子成那儿拿的钥匙。比如想提前去练习拉小提琴。然后埋伏在音乐教室那等季子晨来。杀死他后季子成胸口被刺,自然是仰面倒下,将钥匙串回钥匙串,放回季子成裤子口袋里。但是由于【可这样不是容易丢东西吗?你看这校裤口袋连拉链都没有】,校服一般使用的长运动裤,口袋的开口是朝后的,袋兜在大腿前。并且季子成衣兜内东西很多,在仰躺的情况下,钥匙无法再自然地放回季子成衣兜(很可能在放钥匙过程中,将兜里其他东西一并翻出,导致沾上了血迹然而在仰躺的情况下,血是没法蔓延到裤兜里沾湿各种证件的,如果调查人员发现了这个疑点,自然会想到有人翻过季子成的衣兜)。另外,【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紧身衬衫的正常穿法是把衬衫扎到裤子里。也就是说,无法借助上衣兜住这些东西。因此,凶手将季子成翻了一个身,这样裤兜口朝上,钥匙不会在掉出,而那些沾血的东西,由于裤兜浸泡在血中,会沾上血不会显得奇怪了。

3,如果凶手是一名女性,那么《梦中婚礼》这首曲子就被赋予了含义。

4,周帆去案发现场时,窗帘是拉上的——凶手需要提前埋伏,并开灯放置碟片等,所以为防止外人看到拉上。



作者: 兮忆    时间: 2019-7-30 15:46
《音乐教室之谜》
队伍:倒数第一我们队
队员:维梦 舯迁  2606724984
           维梦 昧晞  180692334
           维梦 兮忆  523270716

答案:
一.疑点
1.为什么音乐教室会开空调?
空调是为了保持室内凉快。后文有说,因为校服材质问题,如果出了汗,便几乎没法伸张,不方便凶手行动。同时,因为凶手作案时间较短,根据走廊留下了水渍,推测凶手逃走的时候比较慌忙。

2.现场放的音乐为什么是《梦中的婚礼》?
我们猜测这与动机有关。这首歌是关于爱情的,可能是凶手与死者有起什么感情冲突。因为动机并不影响判断,所以先放一旁。

3.外套内的微量血迹反应是怎么回事?
微量血迹反应,根据下文两个警官说的话,不会是凶手身上有什么伤口。极有可能是凶手拿衣服拭擦过某件东西。两种情况,一是自己的东西沾到了血,然后去擦它;二是擦死者身上自己想要的东西。

4.文中有写死者有随身放物品的习惯,这是为什么?
文中有突出死者会把自己的大部分物品放在自己的右口袋,而且案发现场从死者的衣服中也有搜到一堆东西。那会不会凶手也对口袋里的这些东西有企图?

5.凶手为什么要翻尸体?
文中也提出了两种可能:一是混淆视听,这个感觉没有必要;二是为了找什么东西。已知那个东西没有被压在死者背部,因为血迹是连贯的。由下文可知,死者会把很多物品放在右口袋。如果死者一开始是面部朝下倒下的,凶手为了拿出死者的口袋的东西,就会把尸体翻面。

6.走廊的水渍是怎么一回事?
从卫生间到楼梯一路地上都有几滴水渍,文中有提到,这极有可能是凶手逃跑的时候留下的。对这个,想到三种解释:一是衣服上带有的,这种情况的话,凶手在校服外套内就得穿自己的衣服;二是凶手比如头发上有血,洗了之后没干,逃跑的时候留下的;三是凶手拿了死者身上某件东西,上面有血,清洗完逃跑的时候带有水滴。如果是第一种的话,凶手就要有充分的时间去换回校服,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太可能得。第二种的话,也得需要时间,等自己的头发干之类的。第三种的话如果擦过应该不会留下水渍,不过东西应该是有拿。

再回到疑点3,外套上有大面积的水和微量的血迹反应。警方怀疑是用外套擦过什么东西。联系上推测很可能是凶手拿过外套擦过拿的东西,所以有微量血迹反应。

二.时间线
16:50到17:30  推测死亡时间
16:50到17:00  周上课,之后独自吃饭
17:26  周上楼发现尸体
17:23  之前郑和同学一起吃饭,之后和王一起上楼
17:24之前  彦打球无不在场证明,以后和尚在一起。
17:27  钱到达楼底碰到易哥哥,之前无不在场证明。易时间线一样。
17:29  彦和尚碰到易弟弟。易弟弟时间线一样,在这之前无不在场证明
17:38  凌上楼,之前无不在场证明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凶手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死者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凶手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周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郑和王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钱和易坤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彦、尚和易鹏

从时间线来看,有几个人的嫌疑可以排除。首先是郑,她之前一直在和同学吃饭,是没有时间的;王的可能性也小,因为23分跟凶手离开现场时间太接近了,嫌疑很小;其他人时间都比较充分。根据以上推测,凶手拿了死者的东西,不太可能放在身上,相较而言,藏起来更为稳妥。藏在哪是个问题,教室风险太大,其他地方同样。那就只有自己的宿舍是最安全的。所以凶手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把东西藏起来。
再者,前面有提到,凶手的头发如果溅到了血,他就需要清洗,这是需要时间的。

三.凶手
凶手杀死死者的时候,因为有刺中大动脉,所以血量一定很多。凶手当时肯定也是考虑了这点,所以才会穿着长袖长裤去,就是为了避免自己做原来的衣服被血溅到。因为是校服,应该是没有帽子的,那刺杀死者的血迹就会溅到凶手身上,头发应该也无法避免。那凶手就需要整理自己,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在几个嫌疑人中,最有时间的就是迟到的凌了。他不仅可以藏东西还可以整理下之类的。
那时候凌对警官是非常不屑的,这可能是一种挑衅,因为凶手的反侦察力很强,他觉得自己不会被发现。

四.手法
凌先前就对死者有怨恨(什么怨恨不清楚),然后这天他做好准备想杀死死者。他先是准备了长袖的校服和校裤,穿在外面。16:54分的时候他进去音乐教室埋伏,等到死者来的时候便杀了他,之后为了找他口袋里的东西,于是翻动了尸体。做完这些后,他去了卫生间整理自己身上其他地方的血迹和衣服之类的。因为拿的东西上也有血迹,所以清洗了下,以后又拿外套擦了擦。然后又清洗了自己的头发。凶手又拿外套擦了头发和物品。之后在逃跑过程中,头发滴水,留下水渍。以后回到宿舍整理完一切并藏好东西之后重回现场,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以上就是我们全部作答
作者: 原味药丸不要wan    时间: 2019-7-30 16:31
本帖最后由 原味药丸不要wan 于 2019-7-30 16:40 编辑

《音乐教室之谜》解
人物表:
死者 季子成
死者音乐社成员(嫌疑人)
郑桉←朋友→王唯灏      
易鹏(弟)←兄弟→易坤(哥)     
彦有为(“阴郁”)←情侣→尚安琪
凌轩(“傲慢”)
钱立(光头)

细节统计:
一、死亡现场演奏的钢琴是《梦中的婚礼》,比死者要演奏的《野蜂飞舞》难度较低。
二、死者尸体被翻动过,从正面朝上翻到了反面朝上。
三、现场天气不算热。
四、彦有为小提琴拉的很好,被死者定为下一任会长。联想到了杀人动机。
五、水滴是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音乐教室门口没有水滴)这个天气,水滴十分钟会消失。
六、文中多次描写林波警官。
七、“如果照已知的线索来推的话,所有人都不可能犯案”最后的时候,万俟潇这样说。
八、凶手开的是中央空调,不是老的台式空调,而且凶手是带手套的。

细节推理:
梦中的婚礼代表什么?难度较低?还是钢琴曲里的故事?
梦中的婚礼的故事里,主人公为公主在她与王子的婚礼上挡箭死了。这会是因为情感所以杀人的一起案子吗?
从资料得知,梦中的婚礼是钢琴演奏的,但同样可以用吉他、琵琶、小提琴等演奏出来。文中音乐社众人中只提到过彦有为是小提琴的,而小提琴弹奏的梦中的婚礼是相对忧郁的,会不会这是一种暗示?
“你们都知道梦中的婚礼是钢琴演奏,那有没有人知道,梦中的婚礼可以用小提琴演奏?可以是可以的,但几乎没人知道。”
那有没有可能和梦中的婚礼故事没有关系,只是因为“你是最强的,你是钢琴,所有人都知道你,可是有谁知道小提琴呢”这样?
是一种猜测。另一种猜测是梦中的婚礼的故事会是暗示。
或者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是想表明《梦中的婚礼》比《野蜂飞舞》难度低。
尸体被翻动过,有什么含义?
为了让第一发现者看到时,不这么可怕?为了掩饰?把脸朝下,才不能准确看出是死者?
现场天气不算热。这点可能和证据有关。


分析嫌疑人:
(排除)郑桉: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

(排除)王唯灏:同上。她们一直是两个人一起,并且,正如文中说的,女孩子杀人会很困难。因此排除王,郑,以及尚小姐。

易鹏:自称为怕头发掉色,所以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

易坤: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他前后脚到。没有说自己自习课去干嘛了。被警方提问时很淡定。

彦有为:比较阴郁,不排除因为嫉妒季子成而杀人的可能性。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因为这个自修课打篮球太过直接,本人也没有隐瞒的样子,感觉蛮坦荡的。

(排除)尚安琪:没有过多描写,但是在警察面前很紧张,一直扯着彦有为的衣角。

凌轩:性格傲慢,不排除是在警察面前强装镇定。如果真的傲慢,也说不定是因为不服气死者定彦有为为下一任社长,所以动手杀人。但是如果是这样,他应该杀彦有为。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自称体育课出了点汗。

钱立:头发剃的很短。自称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不吃晚餐。17:27左右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


推理:(『』里的引用文章)
『“不是,”张岳嵩否定道,“我们来的时候,正在运行的是中央空调。整个三中用的都是台式空调,好像就只有艺术楼四楼的几个房间安装了中央空调,而且据说这还是教音乐的沈光自己出钱购置的。”』
『“这样啊……”林波显得有些惊讶。他快步走到控制盘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在开关键上按了几下,却并没有任何反应。』
中央空调是新的音乐老师装的,而现在的高二没有音乐课,所以凶手是音乐社或高一的人,不熟悉的话会想林波那样,认为空调坏了。
『林波回答完张岳嵩的问题后,又低下头喃喃道,“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刀子应该是从前胸插进去的,为何背部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
“凶手是翻动过尸体吧?”张岳嵩说着。』
尸体滚了一圈,是因为死者被砍了六刀,不爽就用血吧凶手的名字写在地板上面了,(法医说大概一分钟才死)凶手就干脆把尸体翻过来用血覆盖住。
大动脉两刀下去死者当然要喷血,所以凶手就被喷了一脸。然后他就去离他近的厕所洗脸洗头。
洗脸的时候手必然弯曲,水顺流而下,留在了校服内侧,然后把那些东西抛在了垃圾桶走掉了。
这时候那个红外的记录就有用了。
16:54:38,一人上楼;(凶手)
17:02:07,一人上楼;(死者)
17:21:43,一人下楼;(凶手)
17:26:16,一人上楼;(周)
17:27:44,两人上楼;(郑,王)
17:27:56,两人上楼;(易哥,钱)
17:29:42,三人上楼;(彦,尚,)
……
水滴大概十分钟消失,假设里凶手洗头到看见水滴就十分钟,17.17,也就是说到17.21这段时间是凶手去卫生间的那一段时间。17.26左右凶手和大家一起来到现场,短短五分钟,凶手的头发就和正常人一样了。
而钱立的光头是最近才剪的,垃圾桶里面也没有帽子之类的东西,如果可以那么那件校服应该是擦头的浴巾。
所以凶手是钱立。
这时候来看看梦中的婚礼里的故事 。
就是一个爱情故事。
凶手应该喜欢周帆。而为什么死者是高二的,就是因为周帆是高一的。死者高一时的女朋友不是周帆,所以凶手对他并不感冒。当一个有前女友的人喜欢上了他喜欢的人,还被学校里面的同学捧起来……
死者就被砍了六刀,躺在地上不动了。
然后来说说警察不知道的。
『死者有两个口袋,一些卡和一包纸,纸在左边卡在右边』
他少了一部体面的手机。
外人说死者没与别人结仇,那是在现实生活里面。而死者在网络上应该有一些社交,凶手之前和死者的通话一定有记录,所 以凶手带走了手机。
但是这样仍然无法解释音乐教室门口没有水滴但是衣服出现在垃圾桶里,水滴横着撒开。
后来的推理是,空调导致水滴风敢,所以音乐教室门口没有水滴。
以上,箱子的推理到此为止。

整体推理:箱子(box)
统计细节:原味pill




作者: 开普童    时间: 2019-7-30 16:41
第二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       
QQ昵称:开普童  QQ号 2857926177 (单刷)
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       
   犯人是凌轩。以下为几个重要的推理论点。
1、        音乐教室里开着中央空调,目的是为了制冷,凶手可能在季子成到来之前就开着空调等着毫无防备的被害者。音乐教室位于新艺术楼,高二学生没有在新艺术楼上过音乐课。大部分教室都配备台式空调,如果凶手没有来过音乐教室,那么他应该习惯于使用台式空调。凶手使用了中央空调,说明凶手很可能来过好几次音乐教室。那么凶手是高一新生或音乐社成员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2、        四楼与三楼之间横着散布开的水滴,为什么只延续到三楼的楼梯口?有两种可能,滴水的物品干了,或凶手并没有到三楼以下的楼层。滴水的物品自然干燥的可能性不大,凶手从四楼跑到三楼只需几秒,物品上附着的水蒸发没那么快;四楼到三楼之间地面未发现大滩水,排除凶手把物品拧干的可能性。所以我认为凶手很可能躲在三楼。那么为什么要躲在三楼?因为凶手不想在跑下楼时迎面碰见正在上楼的音乐社成员。凶手是音乐社成员,凶手来到新艺术楼的目的是参加音乐社活动。如果其他音乐社成员看到凶手跑下楼,自然会认为凶手已去过音乐教室,上四楼后又发现季子成已死,那么自然会怀疑凶手;凶手或许已经注意到红外探测器,如果他下楼时遇到音乐社成员,凶手的杀人嫌疑将会坐实。况且凶手当时随身携带那个滴水的物品,也就是证据。所以凶手有理由等到17:35,确保音乐社成员都上四楼后自己再上去。结合文中各音乐社成员的行动时间表,符合凶手特征的仅凌轩一人。
3、        尸体被翻动的原因。被害者背后有大片血,但没有血印,说明被害者背后并没有压住什么物品。至于被害者自己翻身、尸体被搬运过、掩饰前裤兜里的血迹等假设都说不通。也不会是为了防止尸体的大动脉血喷到凶手身上这么简单。我有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凶手把被害者的外套脱了,脱被害者外套需要翻尸体,而且尸体背部不会留下血印。那么为什么凶手要脱被害者外套?我猜测是被害者在外套上留下了血字。外套的吸水性很好,不易擦去,凶手可能没有想到把外套沾满血这个方法,毕竟外套上的血字对凶手来说是突发情况。
4、        凶手外套内部有大片水渍及微弱血液反应的原因。有2种可能,凶手拿走了被害者的手机(凶手和被害者可能有短信联系)并擦去了手机上的血,或者凶手擦去了尸体手指上的血以掩盖被害者留下了死亡信息这一事实。
5、        放碟片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掩盖凶手在四楼处理现场的声音,另一方面和凶手的心理有关(动机可能是感情纠葛)。
6、        三楼与四楼地板上小水滴的由来。水滴是横着散布开,带水的物品应该是有一定宽度的。血衣符合这一特征。凶手原本打算在四楼厕所洗去被害者外套上的血字,但由于校服吸水性太强,血字难以洗去。凶手匆忙之下只能拿着带水的外套下楼。
7、        凶手上四楼前可能带着书包,作案工具都装在书包里。那么凶手为什么不在下楼时把沾水的校服放进书包?校服可折叠,可以放进书包。我认为一方面是凶手当时很慌张,甚至没时间先把手上的物品弄干,当然也可能忘了把物品放进书包。凶手躲在三楼的那段时间应该对被害者的外套进行了处理。另一方面凶手害怕自己的书包里留下血迹,从而被警察找到证据。高一学生必须住校,凶手的书包可能曾被同学看到过,就算把书包扔掉,由于警察会搜查学校,不能排除自己的书包被发现的风险。
8、        不在场证明的梳理。郑桉、王唯灏有确定的不在场证明。钱立说自己自习课一直在学校,虽说未经警方确认,但只要询问自修课在班里的同学就能识别真假。如果钱立是凶手,他没必要撒这种必然会被揭穿的谎言。
9、        易坤、钱立曾在每层确认过,那么为什么他们没有发现本应在三楼走廊地面出现的水滴(参考第2点)。这是由于人的视线范围有限。正常人走路时眼镜是平视的。相比于楼梯上的水滴,平地的水滴更难落入观察者的视野。17:27的几个音乐社成员都没有去刻意追寻水滴的延伸方向,所以他们只在上楼时注意到楼梯上的水滴,而忽略了三楼走廊上的水滴。

作者: 嘿嘿嘿-啊啦啦    时间: 2019-7-30 16:48
本帖最后由 嘿嘿嘿-啊啦啦 于 2019-7-30 19:22 编辑

队伍名:ythwin
队伍成员:嘿嘿嘿,无忧,夜下暮檀
作答如下
音乐教室之谜
音乐教室里面空调的推理其一:
1,第一,凶手使用的空调为中央空调。若凶手为高二的非音乐社学生,而中央空调对于高二是特殊的因为他们并没有使用过这栋楼,但是在房间里同时存在台式空调和不清楚的中央空调时,为了将室内温度降低,首要选择必是台式空调(就如同林波一样)。可是凶手选择的是艺术楼四楼的特殊存在,中央空调。所以凶手范围缩小到高一学生和参与音乐社的高二学生。
2,凶手是16:54进入音乐教室进行准备,所以凶手知道死者会提前来到音乐教室,所以可以得到,凶手知道两件事:第一件,死者今晚回来练琴,第二死者会一下课就赶来音乐教室。但是由同班同学的话中得知死者将练琴的事情告诉过他人,所以大部分人都满足条件一。但是满足的条件二的前提是与死者关系亲近,即周帆又或者是音乐社的成员(知道晚上要开社团活动,所以推断死者会提前来到音乐教室。)
所以通过空调可以得到凶手为音乐社成员或者是程悠。
时间表的推理其一:
附表:16:50-17:00 死者,余洛希,周帆均在教室自习
16:54  凶手上楼
17:02 死者上楼
17:21 凶手下楼
17:23 郑桉和王唯灏离开食堂
17:24 彦有为打完篮球和尚安琪在一起
17:26 周帆上楼发现尸体,尖叫,郑桉和王唯灏来到楼底。
17:27 钱立与易坤在一楼相遇,四人一起上楼。
17:29 易鹏和彦有为尚安琪相遇来到音乐教室,易坤打电话报警
17:38 凌轩来到音乐教室楼底。
1,从时间上来看可以得到周帆和余洛希不存在作案时间。
2,郑桉和王唯灏从下课到17:23一直在一起,互相作证,不存在作案时间。
3,彦有为上自习课期间独自偷偷跑出去打篮球,不存在人证,没人能够证明。同理对尚安琪依然合适。
4,易坤和钱立两人在17:27之后相遇,且两人没有明显人证,两者都有作案时间。
5,易鹏吃完饭买饮料依然没有人证,所以存在作案时间。
6,凌轩没有人证,所以存在作案时间。
尸体翻转的推理:
1,凶手将死者的尸体翻转,本身并无必要且尸体背后并没有东西可以拿走,又因为死者背上无特殊标记。所以综上所述,凶手目的不在死者背面。
2,死者前面两个口袋全泡在了血迹里面,所以可以得到凶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某些东西粘上血迹。但是校卡,门禁卡,团委领导证,钱包都不具有靠血掩盖的特殊痕迹。所以凶手并不是用血迹掩盖某种文字或者符号。
3,那么为什么凶手要让这些东西粘上血迹呢?这应该就是凶手的失误,因为死者习惯将大量的常用物品放在右边的口袋,所以在凶手拿出口袋里面的东西的时候,很容易的带出其他的物品,导致他们掉落沾到血迹。如果直接放回的话,口袋中的血迹必然很突兀,从而让警察思考到凶手曾经掏过死者口袋,从而从遗失物品中发现死者线索。所以将尸体翻身,使两个口袋里面的物品都粘上血迹,从而隐藏自己掏过死者的包。
水渍的推理:
1,水渍纵向排列,横向分布为密集一排的水滴,所以物品形状为长条形的卡片或者钥匙串。
2,上面粘有水,说明之前上面粘有血迹。凶手将其清理后拿走说明对自己很重要或者会使警察发现自己的身份。
3,衣服上的水渍,是因为凶手杀人时,血渍溅到了脸上,因为衣服外侧有血渍所以只能先洗脸再用衣服内侧擦脸。

音乐的推理:
1,使用播音机放出音乐让人误以为死者在练习钢琴,让死者尸体被晚点发现(显然不合理,文中有证明)
2,使用读碟机播放不是野蜂飞舞的歌曲,使其他人早点发现尸体使诡计可以进行。但是读碟机声音并不是很大,没有足够的能力将其他人引过来。所以即使为了让他人起疑从而使人进入音乐教室,不放音乐和播放错误的音乐效果相同。(不合理)
3,通过音乐掩盖某种声音,但是若只是掩盖某种声音,为什么不使用野蜂飞舞来进行隐藏从而达到迷惑的可能。(不合理,并且可以得到凶手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使用夜蝶飞舞。)
4,假设凶手需要在读碟机中拿走一盒碟片,但是手上有血迹所以拿走碟片必然会被发现,从而变成警察的调查方向。(不合理,此假设的前提条件是死者早于凶手来到音乐教室。)
5,凶手知道死者会提前去弹琴,但是不知道死者练习的曲子,但是凶手为了混淆死者的死亡时间所以误将梦中的婚礼放出。若是如此,凶手的就不应该属于音乐社的人。

拉上的窗帘:
1,周帆进入房间的时候,窗帘为拉上状态,空调为打开状态,因为窗帘上没有血迹所以窗帘是在死者被杀前拉上的。
2,若是房间没有关灯,死者进入是极容易被偷袭,所以导致被杀掉。从而得到凶手体力在一定程度上弱于死者,所以凶手可能是女生又或者是瘦弱的男生。


所以综上,知道凶手不为音乐社且知道死者提前弹琴的女性
所以凶手为程悠……
(我完全不相信我的答案……)

作者: 预言☆言语    时间: 2019-7-30 16:56
疑点
1.        死者被人翻过来了
题目否定了死者压着什么东西了,那就只能是凶手有让死者趴着的理由
猜想1 某些人杀了人之后有悔恨心理,不愿意再看死者的脸孔,可能性较小,因为是蓄意谋杀2.凶手让死者反过来是为了让口袋中的东西沾上血,这就有意思了,可能是口袋中有一样东西有血迹,为了自然让其他东西也沾上血,也可能是凶手有一样东西有血,怕戴在身上被怀疑,和死者交换。
2.        校服内侧的水渍
按题目所说应该是檫了什么沾有血迹的东西
3.        楼道里的水渍
按理来说凶手沾有水渍应该也不会滴在地上,这个水渍很有可能是衣服意外的地方沾上的,比如头发
4.        《梦中的婚礼》
估计是动机方面的原因,想得到死者的爱,或者是阻止死者的爱。
5.        两张血迹的卡片
6.        其中一张卡片突出描述了洁白,前者是有班级的卡片应该是一年一换的没道理前者更旧后者更新,我只能想后者是别人的卡片,而且上面没有痕迹,警方也没有对照。

嫌疑
按照文中排除两个女友,侦探的嫌疑,除此之外,侦探同班同学完全没有过多的描述应当排除,学生会的人和死者的两个朋友也是同理,这样就只剩下了音乐社的8人。

1.        郑桉和王唯灏两人是结伴而行,同行还有其他女生,不在场证明十分完美
2.        钱立,在教室里面,应当有很多人能够证明,如果是凶手也不会选择教室这么人多的地方作假。
3.        其余五人均有可能撒谎杀人,其中易坤 彦有为凌轩都出汗了,只有一个是女生。

串联
凶手在行凶的过程中,头发沾染到了血迹,死者的动脉出血喷射很正常,过程中自己的卡片掉落染上了血迹,,死者将自己的卡片和死者调换,然后让死者翻身沾染血迹,之后,放碟,清理头发和脸,逃跑,水渍滴落在地上。而校服内侧只有少量血迹,双胞胎嫌疑排除,凌 易 尚三个人嫌疑很大。其中尚是唯一的女生,而且是双马尾容易染血,凶手就是尚。

作者: 祀梦    时间: 2019-7-30 17:03
本帖最后由 祀梦 于 2019-7-30 17:05 编辑

队名 三思
队员:
鬼嫁衣 160391380
白生 2632371745
祀梦 553309041

答案:
凶手:凌轩
我们先来分析凶手的身份。文章最后几段中,万俟潇推出了凶手,因为他掌握了警方所不知道的线索——高二没有音乐课。警方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没办法锁定目标。高二没有音乐课,再加上新艺术楼是刚建好的,高二的学生没有去过那里上课。而音乐教室的空调不同于其他教室,它还有个中央空调,且开关与手套不反应,必须接触手指。但高二的学生并不知道这一点。凶手作案时是带着手套的,凶手不知道中央空调要用手指接触,用手套试完后空调没开自然会放弃,而转去开台式。而案发现场开的却是中央空调,这也就可以把嫌疑人范围锁定在高一新生和高二音乐社成员内。且凶手无惧开关上留下ta的指纹,也证明了ta来过,就算调查出指纹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而凶手把自己的衣物在地上滚了几圈,也可以证明凶手是来过音乐教室的,不然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从文中时间来看,凶手下楼再到周帆上楼只隔了短短5分钟,再加上文中说周帆还磨蹭了一段时间,否则凶手很有可能和周帆撞上。这点则说明了凶手并不知道周帆要来。这就可以排除程悠。
再来解释校服的问题,凶手作案后把衣服丢弃在现场。但他肯定不能光着身子出去,所以他里面肯定还有一套校服。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被丢弃的校服会比常人的大两三号。开空调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穿了两套很热。
钢琴曲《梦中的婚礼》讲述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像文中说的一样,死者演奏的歌曲基本所有人都知道,若是想要伪造死亡时间的话也不应该播放这个。而《梦中的歌曲》大概就是一种象征纪念。文中所有人都说死者性格人缘有多好,再加上周帆又是“段花”,我们可以大胆推测动机是因为凶手喜欢周帆,至于为什么不是喜欢死者,因为那样就会杀周帆而不是季子成了。(动机不得分的话,答错也不扣分吧。。)
音乐社众人中,郑桉,王唯灏有明确不在场证明。彦有为和尚安琪感觉又没动机,时间也不够。钱立,易坤时间又不太允许。而文中有提到凌轩的证词,他曾回宿舍洗过衣服。万俟潇和金元曾经提过校服很紧,再加上凶手穿了两套,里面必会冒汗,洗衣服也是很正常的。
案发现场被丢弃的外套湿透了,大概杀人时溅到了身上,拿校服擦过。尸体被翻动的原因大概是想让死者裤子口袋里的东西被血浸透。
文中有提到四楼厕所门前有水渍,直到楼梯上还有。如果是外套上粘的水渍,不可能到楼梯还有。所以楼梯上的水滴一定是凶手身上带着的。凶手身上的校服外面都有套一层,连鞋子都套上鞋套。大胆猜测一下,凶手身上会滴水是头发。大概是血不小心溅到头发上或者汗太多了,导致凶手去厕所内洗了个头。因为易鹏和易坤的头发是刚染的,洗了肯定会掉色。所以最后凶手锁定在凌轩。

还原事件:凶手因为爱慕周帆,而对死者痛下杀手。他早早的埋伏在音乐教室,等待死者进入把他杀死。因为怕死者会发现,所以刚开始并没有开空调。而后凶手把死者杀死,将死者翻了个面,让他口袋里的物品被血浸透。在脱下自己的外套,用水沾湿后擦拭。而后把外套裤子和鞋套丢弃在案发现场。匆匆忙忙去厕所,洗了个头后。回到宿舍将校服洗了。然后匆忙赶到现场。

以上就是我们队的作答,如有不对,请见谅。
作者: 梦想飞翔    时间: 2019-7-30 17:06
音乐教室之谜解答  作答:梦
队员
维梦 随梦(706556868)  
夜神 梦逝(2662006301)
维梦 上官樱雪(3321502910)
疑点 红色 解释 紫色 凶手 蓝色 还原 黑色 线索 绿色
出场人物
周帆,高一2班,死者女友
程悠,高一2班
季子成,周帆男友,是校团委副书记、音乐社社长,三中高二5班副班长
金元,高二2班
万俟潇,高二2班
余洛希,高二2班
周凯,周帆哥哥
郑桉,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4班,是音乐社的副社长。
王唯灏,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4班。
钱立,现年17岁,就读于高二1班。据说他是因为前不久患上了头皮藓,所以不得不把头发剃得很短。
彦有为,现年16岁,就读于高一6班;据说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好,这也使他成为季子成“钦定”的下一任音乐社社长。
尚安琪,16岁,亦就读于高一6班。她和彦有为之间似乎也是恋人关系。
凌轩,今年15岁,是高一5班的学生。他一直摆着一副轻浮而傲慢的姿态,似乎连面前的警察都不放在眼里。
易鹏、易坤,现年17岁,均为高二7班的学生。其中哥哥易坤的头发是水蓝色的,弟弟易鹏的头发则是浅绿色的,所以很好辨认。
路涛,高二5班
齐以恒,高二5班
徐思雅,高二2班
江雯,高二5班,团委的书记
楚梦瑶,是高二3班的学生,同时也是团委社团部的一位干事
王倩,来自高一2班,也是团委社团部的干事。

疑点:1水滴
2他要演奏的不是《野蜂飞舞》的片段吗?怎么现在在练相比那首曲子而言难度偏低的《梦中的婚礼》呢?
3翻动尸体。
4发现尸体时空调冷气也开着。
5发现尸体时室内的窗帘全被拉上了。
6外套内侧的大量水渍和微量血渍。
7万俟潇口中的证据。


线索
1音乐教室:艺术楼四楼走廊尽头左侧
2死者背部虽沾满血,但无致命伤。以这个出血量来看,恐怕是大动脉被刺穿了。
3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
4人缘很好的季子成
5 17:35有音乐社的社团活动
6学校的规定,任何学生都不能无理由翘掉晚自习的。
7周凯张张嘴巴,欲言又止,脸上仍是一副不安的表情
8发现尸体时开着灯
9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案发时间六月中旬,死亡时间大约在16:50-17:30之间
10从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
说到高二2班,我和唯灏来的时候正好和2班的余洛兮擦肩而过。不过她人挺好的,肯定不是什么可疑人物。
11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
12经伤口比对,案发现场的水果刀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刀柄上也没沾上任何人的指纹。
13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
虽然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
14手套内侧沾有水,且并未留下任何指纹,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人的毛发,八成是凶手在扔之前把外套和长裤在走廊地板上滚几圈以扰乱搜查吧。至于外套、长裤、鞋套的尺寸也远大于常人的身材尺寸,且成色较新,疑似是凶手为犯案而特意在校园超市购置的。
15我们还从音乐教室的门把手上检测出与垃圾桶内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
16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
17碟片和碟片盒上都有凶手用带血手套触碰时所留下的血印
18这间教室的中央空调好像是要感应到人的皮肤接触才能接收指令,就和那种触控灯一样。
19死者家人的说法,我们了解到死者生前待人一直很和善,而且从来都不结仇、不记仇
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喜欢卡包啊、卡套啊之类的东西,而是习惯把所有常用的卡啊、钥匙串啊直接放在右手边的裤兜里,说是拿起来方便。
20里面有两张被血染黑的磁卡。一张是我们学校的校园一卡通,每个学生都有的;另一张则是校车库门禁卡。
21来的时候中央空调就已经打开了……而且我当时没进门就听到里面的音乐声,还在想为什么子成没在练习过几天比赛的曲目
22子成的人缘非常好,他从来不会去记恨别人,也不可能有人会去记恨他。
23当时我在二楼的楼梯口碰到了高二2班的余洛兮。她确实是美术社的社长,但美术社的活动教室并不在新艺术楼……而且她还是子成的前女友——他俩大概是在我差不多刚进初中的时候分手的。
24根据我们三中的规定,所有高一新生必须都住校一年,没有任何例外,就连请假回家住都不允许。
25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
26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
27“季子成可以说是我带过品行最好的学生之一了。”李文军的口气里似乎带着一股骄傲,“脾气很好,才华横溢但很少出风头,做事稳重,对师长也很尊敬,这样的学生是不会有人记恨的。”
28季子成从来没和任何人起过冲突。
29路涛回过头来说道,“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所以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30音乐社活动大概是一星期举办一次的
31只有音乐社有活动、或者要上音乐课的时候沈光才会开门,其他时间都是锁着门的
32
嫌疑人
        证词        上楼时间
周帆        16:50-17:00,我还在教室里上最后一节自修课,教室里的同学应该都能证明。至于17:00之后,我就独自去食堂吃饭、帮子成买饭,然后就径直往新艺术楼来了。至于证人,应该是没有的。        17:26:16
郑桉        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        17:27:44
王唯灏        我那时确实一直和桉在一起,就和她说的一样        17:27:44
钱立        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        17:27:56
易坤        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        17:27:56
易鹏        是的,我就是怕头发掉色,所以我这几天都没有运动的欲望。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17:29:42
彦有为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        17:29:42
凌轩        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音乐教室门口了。        17:38
余洛兮        因为隔了两个楼层所以没听见钢琴声也可以解释……但细想之下感觉漏洞百出啊!仅仅因为自己的同桌忘记带字帖了所以特地给她送到新艺术楼二楼的书法社活动室去?而且还因去的时候只有17:24,时间太早了而没碰到人,于是就一直在那里等?        17:24在二楼
路涛        我昨天下午自习课时溜出去打球了,所以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听其他几个同学所,他昨天下午一直待在教室里上完最后一节自习,然后一下课就径直朝新艺术楼跑去,估计是去练琴了——这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        未知
尚安琪        17:24前行踪未知        17:29:42

时间: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凶手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死者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凶手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周帆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王唯灏,郑桉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易坤,钱立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尚安琪,彦有为,易鹏

整体时间线
开会前检查音乐教室
16:30老师集体开会
16:50自习课
16:54凶手上楼,并潜入音乐教室
17:00自习课下
17:02死者上楼去音乐教室练习
17:21凶手下楼
17:23郑桉与王唯灏与和自已吃饭女生,去音乐教室
17:24余洛兮二楼等人
17:27四个人上楼
17:26周帆赶去送餐,并发现尸体
17:29三人上楼,易坤正好报警
17:30老师开会完毕
17:35社团活动
17:38来迟的凌轩


案件分析:
由于王唯灏和郑桉一直在一起,且现场不存在合谋因此排除王唯灏和郑桉的嫌疑。钱立声称自己一直在教室写作业,这个说法的可信度极高。如果钱立是凶手的话,他无法保证自己口供所提到的时间点,教室里没人,这样的话证词只需调查一番便不攻自破。凶手是不会冒这个险,撒这种谎的,因此钱立也可以排除嫌疑。从文中可以得知易坤下午在操场上跑步,且邀请过易鹏。我们虽然不知道易坤跑步的确切时间,但我们可以知道易坤邀请过易鹏,这点十分重要。假设易坤是凶手,当他在邀请易鹏时,如果易鹏接受了邀请,那么易坤的杀人计划将会泡汤。且易坤在上楼时由于水滴滑倒过,从文中便可以得知易坤是和钱立一同上楼的,如果他撒谎自己滑到即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又会给自己挖坑跳。因此这个证言可取。这么一来,即使水滴是假线索,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用来误导警方的,也没有必要自己演一出滑到戏吧。而易坤易鹏两兄弟的头发都是最近刚染过色,如果洗了的话便会掉色。而凶手在行凶过程中,将死者的动脉割破,凶手没有办法保证自己头发上不沾上血迹,如果沾上了且凶手是两兄弟中的一个,那么洗头的话头发便会掉色。凶手是一个做事严谨的人,不可能会冒此风险,因此排除掉易坤和易鹏的嫌疑。路涛和彦有为二人都是自习课时便溜去打球,打球一般都是集体活动,且我们从文中也得知,自习课溜出去的人很多。按正常情况来看,打球的人也会很多,不会有一个人打球的场面出现,即使有也定会备受人们关注。因此排除掉彦有为和路涛的嫌疑。这么一来,就剩下凌轩和尚安琪了。如果凌轩是凶手的话,不应该强调出自己去洗衣服这件事情,因为案发后凶手去洗衣服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而且他全程一直在怼警察,一点儿都不像有着严谨思维的凶手,反而是个中二少年。再者,凌轩去音乐教室的时间太迟,这无非是将嫌疑往自己身上推,而文中的凶手心思缜密,不会有这这么蠢的行为。因此排除掉凌轩的嫌疑,这么一来,凶手便是尚安琪了。
(1)死者尸体被翻动过。凶手为何翻动死者尸体,这显然是有一定原因的。我们从文中得知死者尸体原本是背部朝下,最后变成背部朝上。推测与死者口袋里的东西有很大的关系。可能凶手使得死者口袋中的某样或几样东西沾上了血迹,发现后不得不将死者尸体翻动,使得所有物品沾上血渍。例如:(1)凶手在杀害死者后将死者侧身拥抱着(可能由于得不到死者吧),那样的话死者尸体由于倾斜,血液会改变轨迹,恰巧流向一边口袋,凶手注意到这一点后,为了消灭线索,便将死者尸体翻了个身。(2)死者被凶手拿走了某物,而凶手在此过程难免给其他物品染上血渍。(3)凶手和死者交换了某物(可能留下当纪念),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物品只能是门禁卡。
(2)《梦中的婚礼》。现场为何播放这首乐曲?几乎所有嫌疑人都知道季子成真正要演奏的音乐是什么,但凶手却偏偏播放《梦中的婚礼》。我们都知道,《梦中的婚礼》是一首较为忧伤的曲子,大致记载了一位男性与一位公主感人的悲惨爱情故事。因此,凶手播放此音乐我们做了以下分析:一是凶手为了让警方误以为杀害季子成的人对季子成要演奏的乐曲并不了解,这种可能性并不大。二是凶手借助此乐曲抒发自己的感情。在这首曲子中,那个男姓为救公主被箭射中。而季子成在凶手心目中就如同那个男性一般,不过公主不再仅仅只是公主,公主还承担了杀手这一角色。这种可能性很高。
(3)外套里面有大量水渍且含有微量血渍。首先,我们得明确血是谁的。如果血是凶手的,那么说明凶手受伤了,但在凶手能连击死者那么多刀的情况下如何受伤?因此血是凶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血是死者的可能性很大。凶手杀害死者后,根据死者伤口我们得出,凶手专门做了防护措施以外的其他地方也难免会被血所沾染到。我们推断,凶手的头发上沾到了些许死者的血液。因此凶手在行凶后专门去洗了头,而洗完头后凶手便用外套的里面将头发擦干。至于为何用外套则是因为它的吸水性强,也不必担心外套另一面的血液,因为它早已被外套吸干了,不会妨碍擦头发的。这么一来,外套里面便会有擦头发时留下的大量水渍,以及那些水中含有的微量血渍。我们都知道,血并不容易清洗,因此在凶手行凶后洗头后,难免会有微量血渍的残留。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排除易坤和易鹏的嫌疑,因为他两洗头后太明显了。与凶手人设不符。
(4)现场诡异的水滴。这个水滴应该是由于凶手的头发没有擦干而留下的,但要想留下这种水滴还得满足一个条件,那便是长发。这是在学校,如果凶手专门买了假发来伪装成女性的话,在夏天这个季节,凶手身上没有地方藏假发,他也没有丢弃假发,那么他必然会惹人注意。但事实上却并没有被人注意到,因此凶手应该是个女性。在她跑步时,头发上残留的少量水滴低落了下来。而洗完头后,头发干的也很快,适当地擦拭以及适当处理是不会留下太多痕迹的。毕竟凶手杀完人后还是有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
(5)凶手行凶时所着衣物。从文中我们可以知道三中所着衣物过于紧身,一出汗就不好行动了。凶手在行凶前难免会出汗,即使开了空调,那种难受感也会存在,而且紧身的衣物不适合行凶。所以凶手行凶时应该并未穿着校服,而是将校服放在了四楼的某地,在行凶后换上。
(6)凶手开空调的有利点。死者刚从外面进来的话,由于音乐教室里开着空调,较为严寒,因此死者身体在那一瞬间便会不大适应,这就给了凶手行凶的好时机。另一方面,虽然凶手可能只穿了外套,但是对于夏天而言,还是很厚了,因此开空调也能让凶手状态较为良好些。
(7)窗帘被拉。死者刚进音乐教室,窗帘是拉着的,有极大的可能性并未开灯,因为这样便于凶手隐藏自身。待死者进来后,凶手出其不意,给其致命连击。虽然凶手与死者这时正面相对,但死者毫无反应时机,这么一来,即使是女性也很容易刺杀成功。
(8)指证凶手的证据。如果凶手是男性的话,这还好说一些。但我答的凶手是女性,所以有些复杂(有种给自己挖坑的感觉)。凶手完成谋杀难免会留下毛发,但音乐教室必然会有嫌疑人们的毛发残余,因此这个不能当做证据。指纹的话,现场也必然会有嫌疑人们的,也不能当做证据。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拿了死者的某物或交换了死者的某物。而且,凶手身上不该有死者血液的地方(进入过现场,一些地方难免会沾上血)应该还是有微量血迹残留,只要进行鲁米诺反应以及血液鉴定还是能判断出的。



还原案件:凶手在16:54:38于音乐教室埋伏好,等待季子成的到来。凶手到达现场后,拉上窗帘,打开空调并换好衣物。由于季子成是副班长且作风优良,断然不会在自习课时开溜。因此凶手在做这些事情时,一点也不慌张。等到季子成来时,刚一打开门,一股寒气便扑面而来。季子成望了望里面,一片漆黑。当季子成开灯时,凶手便迎面上去将其杀害。事后,凶手凭借音乐教室的灯光处理现场残留的痕迹,并播放了《梦中的婚礼》,抒发自己的感情,并走到季子成尸体旁,将尸体斜着抱住。由于血液轨迹发生变化流向了死者的一遍口袋,使得凶手不得不翻动季子成的尸体,以免给警察留下线索。时间差不多了后,凶手便离开了现场,并将行凶时的衣物脱下,在洗手台大致清洗了一下身上,并用行凶时穿着的外套擦了擦。之后,凶手换上了自己的衣物。发现头上残留有部分死者的血,便开始清洗,清洗完后又用外套擦了擦头发,擦得快干后,便开始毁灭线索。凶手将衣物放在地上滚了几圈将自己的毛发隐藏起来。之后再将行凶时的穿着处理好后仍在音乐教室附近的垃圾桶里。做完这些后,凶手便开始准备离开现场。但由于头发尚未完全干燥,在逃离现场时,由于小跑,加快了头上水滴的滴落。同时,在跑的过程中,凶手头发也逐渐干燥,最后与常人无异。

题外话:这篇文章真的很绕,实在读不懂,只能靠联想做答。。从文笔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十分细腻,再看看作者的名字:潇潇雨歇。如果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名字的话,相信我一定会觉得这是个女孩子的作品,然而很不幸,作者竟然是个汉子。相信在座的各位都很难接受这一点,但我们也不能改变事实。不过,我们可以将他的性别在自己的心理设置为女,这是他所约束不到的。再回顾整篇文章,虽然的确做不出来,不过如果将这篇当做一篇爱情故事还是不错的。浪漫而又悲惨的《梦中的婚礼》,在我的认知观中,那是凶手与死者灵魂的交流。万俟潇(没错,就是作者原型,不解释)的痴男形象(为何痴,不解释),为了喜欢的人与警察怼,果然有能力就是不一样。不过,万俟潇的性格也映照出了作者的性格,看来作者也是个护妻狂魔哎,可以去和桐谷和人他们争争名次,相信你一定可以完虐那些动漫渣渣,夺得桂冠。由于精力有限,就说这么多了。最后吐槽一句:题太难了,不会做。

作者: 胧月幽冥    时间: 2019-7-30 17:28
本帖最后由 胧月幽冥 于 2019-7-30 19:37 编辑

我认为凶手是凌轩。首先从全文我们可以知道自习课是17:00下的,而凶手进入新艺术楼的时间是16:54,所以凶手一定是翘了课的,根据万俟潇最后的推理,首先确认,凶手不是女性,而且郑桉,王唯灏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至于尚安琪,她根本没有那个力气,那么接下来的嫌疑人就是钱立,易坤,易鹏,彦有为和凌轩。首先是两兄弟,他们的证词一个是去操场锻炼,一个是直接去买饮料,他们两不会互相作伪证,而且如果翘课也应该是一起的,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个必要去翘课锻炼之类的。而且 他们的证词具有偶然性,如果易坤是凶手,他提出了去跑步的要求,如果易鹏一起去了,那么他就没法行凶,易鹏也一样,如果易坤没有提出去跑步,那么易鹏也就无法行凶,所以易坤易鹏都不是凶手。那么剩下的就是钱立,彦有为和凌轩。钱立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他所说的证词是:一直在教室写作业,如果他是凶手,这个证词会很危险,一旦他班上的同学说,他并没有一直在教室写作业,而是出去的一段时间,那么他就是铁定的凶手了。凶手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在证词上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钱立也不是凶手。剩下的就是彦有为和凌轩了。这里就得说说我对于一开始案发现场的四个疑点的推论了。首先说说诡异的水滴,这个和校服上的少量血液结合来看,因为如果衣服上是死者的血液,那么凶手就完全没有必要去洗,那么很有可能的是,衣服上的血迹是凶手自己的。那么我觉得可能是凶手在行凶的时候,把自己弄伤了,同时再开空调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自己受伤了,不小心将血液蹭了上去,于是习惯性的用校服擦拭,反应过来这个血迹可能暴露自己于是就去洗了,那么凶手的衣服上很有可能也沾上了自己的血迹。至于开空调的原因,我认为是驱散尸臭,以免尸体发现的太早导致自己败露。《梦中的婚礼》指的是得不到的爱,我想,放这个曲子,是因为凶手对周帆的喜欢吧。既然凶手要处理自己衣服上的血迹,那么就一定要延长第一发现者的发现时间,那么开空调冷气就可以解释了。而唯一有时间去洗衣服或者去寝室换衣服的,就只有最后到达的凌轩了,彦有为从17:24开始,就没有时间处理证据了。如果他是凶手,那么他只有3分钟来处理一切这显然不太可能。所以我认为凶手应该是凌轩。而将尸体翻过来,我有2种推测,首先,是因为死者本来就是正面向下而倒的,凶手为了拿出死者口袋里可以证明凶手身份的东西,将尸体翻了过来,又怕被发现,于是又翻了回去。还有一种我是认为,死者受伤到死亡,有1分钟的时间,凶手将尸体翻过去,是检查死者有没有留下暗语之类的。最后则是,为了把死者口袋里的东西浸泡在血里,以防看出什么线索。以上。
作答者:胧月幽冥
作者: 北栀    时间: 2019-7-30 17:39
队伍:渣渣三人组
西风:2825129979
阿权:2178958302
北栀:972429388
一、还原案件经过:
  根据红外记录仪的显示、凶手提前进入到案发现场等带死者的到来埋伏好,因为凶手外面套了一件大号的服装、再加上校服本身是会让人感觉很热、他需要将音乐教室的空调冷风打开、等到死者过来趁死者不注意的情况下将死者杀害、再伪装成死者在音乐教室弹琴想找到死者原本弹奏的曲目、可是凶手却没有找到死者本来打算弹奏的野蜂飞舞、这时他却尝试着翻死者身上是否有野蜂飞舞的光盘、因为校服裤子口袋很大,揣着也不奇怪、但是凶手翻了死者身上却没有找到、可能在翻找的过程中有东西被血弄脏、凶手干脆将死者翻过去、掩饰这个痕迹、这时他无奈只好拿梦中的婚礼来替代、假设一种音乐教室有人的假象、因为在行凶的过程中扎到了死者的动脉喷出大量的鲜血、有可能死者的脸上也被粘上被害人的鲜血他需要处理、清洗手套上的指纹、所以这里洗手台内壁会检查出微量的血迹反应、用校服进行擦拭、校服的内侧也留下了相同的微弱血液反应、因为凶手在清洗的过程中身上留有的水渍、但是因为凶手害怕用校服擦拭脸上的痕迹留下自己的线索、人的步伐在半米多左右、凶手在逃跑时候水渍就留在了大理石的台阶、将物证扔走,逃之夭夭。
二、推理过程
1、时间线索
17:00   死者活着
17:26   周帆发现死者
16:54-17:21  案发

2、犯罪嫌疑人
郑桉   钱立   王唯灏   易鹏   易坤   彦'有为   尚安琪  凌轩
3、嫌疑人排除
郑桉和王唯灏互为证实、凶手只有一个人、基本上可以排除
易鹏和易坤因为染了头发、如果他们在作案的时候血液喷溅在头上、清洗会掉色,可能校服外套会有染发剂的痕迹、
彦有为案发前打篮球会出汗、文中提到,音乐教室里是开着冷风、即使凶手穿的多也不会大量出汗、
尚安琪是一个女孩子、力气要比被害人小、主观排除
4、疑点整理
1.尸体被人从正面朝上翻到反面
2.现场走廊外诡异的水滴
3.死者弹奏的曲目变成另外的一个

尸体被人从正面翻到反面推测是凶手想在死者身上找什么东西没有找到
现场走廊外的水迹推测是凶手在作案之后留下水迹、半米大概是人走路步伐的距离、
死者弹奏的曲目很多人都清楚凶手就算不清楚曲目也不会拿错,文中提到过,每个曲目都有标识到、这样可以解释凶手是找不到死者本来要弹奏的曲目,来拿梦中的婚礼替代、从而从这一观点可以解释凶手翻找过死者、而凶手脸上的水迹可能会流到自己原本穿的衣服上、害怕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寝室处理、所以凌轩就是那个真正的凶手、音乐教室里那个光盘上,应该还有真正的凶手留下的指纹。


作者: 半夏星辰雨    时间: 2019-7-30 18:09
结论:凶手易鹏。
动机:喜欢周帆或者余洛兮
分析:1.今天天气也算挺凉快的
所以现场的空调是有目的性地开着。
2.不过话说,他要演奏的不是《野蜂飞舞》的片段吗?怎么现在在练相比那首曲子而言难度偏低的《梦中的婚礼》呢?
凶手得不到的死者却轻松拥有,所以要有仪式感,意为梦中的婚礼。
3.(1)尸体面部朝下倒在地上,背部衣服上沾有大量血迹
(2)这里有血液在地上摩擦的痕迹
(3)死者背部的血迹是连贯成片的。假使死者压到凶手的某样东西,那么至少会在尸体背部留下血印吧?可是显然,现在并没有任何印记
凶手用校服外套擦拭的痕迹,为了不让警方起疑,所以把死者翻了翻。
4.(1)一直到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
(2)高三已经考完高考毕业了,他们所有能在三中内通行的证件也都被悉数收回并注销
(3)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
凶手也只能是高一高二的住校生。
5.(1)案发现场的水果刀确是杀害死者的凶器
(2)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
有备而来,并非激情杀人。
6.(1)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
(2)虽然案发现场旁的洗手台内壁上确实检测出微弱的血液反应,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
(3)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
(4)如刑警先生您所见,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
校服着色后这么难洗,凶手为什么要费尽心思地洗呢?是因为他的“某样东西”掉在了现场。凶手为什么要把校服洗到一点颜色也没有呢?是因为掉落的东西也有颜色,那就是染了头发的染发剂,是从凶手头上滴落下来的。因为他在原有的校服上又穿了一套,所以肯定会热,而现场当时还没开空调,为了不让死者起疑。(因为凶手需要埋伏,死者看了音乐教室没人但空调却开着会起疑。)
7.(1)这间教室的中央空调好像是要感应到人的皮肤接触才能接收指令。
(2)台式空调是在中央空调坏之后临时搬来凑数的,虽说制冷效果不是很好。
(3)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
假设是凶手开的,那么他也只能脱下手套开,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开台式的不好吗?台式隔着手套也能开。但台式的制冷效果不太好,而且冷气扫过的面积也不大,他这么做是为了让警方不往现场留有体液方面想。

8.(1)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
(2)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
凶手洗了头,防止染发剂再掉落。厕所旁的地比较密集是因为凶手刚刚洗完头,需要甩干水。
9.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
郑桉和王唯灏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明。
10.我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因为要减肥嘛……就不吃晚餐了。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然后听到楼上传来尖叫声,没来得及细想就直接往上跑。我们每到一层都看一下尖叫声是不是从这层楼传出的,就这么一层层跑上去,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
钱立有不在场证明(问问教室的同学应该就可以了。)另外如果凶手是他,患有头皮藓容易掉发和皮屑,根本不用把校服洗到连血都没有。毕竟校服着色之后很难洗。
11.我是独自从操场跑完步回来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后面发生的事就和他说得一样了。
操场应该有人能证明。而且凶手要更注意头发不要掉色,所以这几天易鹏都没运动。
12.昨天我吃完晚餐后就去校园超市买饮料,然后径直到这里来了,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当时我哥正好在打电话报警。
饭堂和超市人来人往,不在场证明有点牵强。
13.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嗯……具体干什么就不说了吧,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
彦有为、尚安琪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明。
14.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16:54:38,易鹏上楼
17:02:07 死者上楼
17:21:43 易鹏下楼
17:26:16 余洛兮上楼
17:27:44 易坤、钱立上楼
17:27:56 郑桉、王唯灏上楼
17:29:42 易鹏、彦有为、尚安琪上楼


作者: 浅默悲殇    时间: 2019-7-30 18:31
凶手是彦有为,理由:后文万俟潇有说死者无其外伤.体内没有安眠药的痕迹,所以死者是有反抗能力的。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女性,只能是男性。有做案时间的就只有彦有为,他说自己自修课溜去打篮球直到17:24离开篮球场谁可以证明他在17:24就一定在篮球场打篮球。凶手下楼的时间是17:21和彦有为离开的时间相差不大,而他说17;24后就和尚安琪在一起我觉得他只是在利用尚安琪为他做不在场证明。彦有为在16:54上楼开始布置犯罪现场,法医说从受伤过多到失去意识再到死亡只需要一分钟,那么死者死亡时间应该是在17:03到17:04这段时间剩下的时间在清理身上沾到的血迹。谜题上的疑点,死者又被移动的痕迹这是为什么呢,警方说死者压着凶手的某样东西,可是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背后没有留下血印这就非常奇怪。就像类似头发之类与众不同的东西,如果说死者压住凶手的头发那么应该是死者反抗时把血给沾到凶手的头发上。凶手为了不让警方从头发中查出DNA所以移动尸体把头发给销毁。之后到了现场布置这一疑点,凶手为什么会开空调冷气这就让人匪夷所思,我觉得是跟校服有关。他们校服衬衫偏紧如果有汗行动会很不方便,凶手开空调冷气是为了让自己在行凶时确保万无一失。还有在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找到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从中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映。警方怀疑是凶手用校服外套内侧擦带有少量血液的东西,我猜这应该是残留在凶手头发上的少量血迹。
战队:千殇鬼零
诡殇 悲殇 (队长)(1978045712)
诡殇 鬼马 (队员)(1619156413)
诡殇  14   (队员)(2048177085)
作者: 推理骑士    时间: 2019-7-30 18:37
我认为凶手是凌轩,
1,因为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他所描述的是一个人在干事情。
2,因为只有高一才上音乐课,高二上美术课,高二的学生无法进入,排除高二只剩高一。
动机:他因对社长的决定下任社长不满而起杀心






作者: ddslk    时间: 2019-7-30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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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凌轩,因为社团5点31有活动,如果凌轩不知道死者会死的话他不可能会在5点38到达现场,证明他早就知道死者死了,现场的窗帘是拉上的,所以说我认为凶手实际上是躲在窗帘后面的,开空调是因为凶手发现自己太热出汗,校服因为设计限制有汗不宜抬起手臂,不宜作案,所以打开空调,死者东西大部分放在右侧裤兜证明死者是个左撇子,因为右撇子会把东西先放在左边(按照自己情况想的),尸体被翻动应该是为了拿死者兜里的东西,所以裤兜里东西会有很多血,校服内侧有大量水迹是因为凶手在之前出了很多汗,怕被检查出来对比后查到自己所以洗了衣服,因为这个校服很容易吸水,且也是这个原因,血也会透过校服散落到凶手自己里面的衣服上,且凶手无法脱掉自己的衣服,否则就会被发现,所以说凶手会在之后去水房说洗衣服

作者: 贺肃ZERO    时间: 2019-7-30 18:58
首先,死者前胸中刀,后背却有大量血迹。除了凶手翻动尸体以外,还有的可能性就是音乐教室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是在其它地方被杀身亡的。案发现场的打开的空调和播放的碟片也是凶手为了伪造案发现场所制造的。凶案的第一现场其实在三楼的楼梯口。凶手事先埋伏在那里,等到死者上楼后便刺杀了他,并将尸体搬到楼上布置现场。以下为几处要点。
1、血迹问题。虽然死者身中六刀,但这并不代表这六刀是同一时间砍的。此外,只要把凶器留在死者体内,死者的出血量就不会太大。此外,该高中的校服衬衫较为紧绷,也能起到一定的止血功能。刺杀现场以及搬运途中滴落的少量血迹都被凶手使用浸湿的校服外套擦掉了。擦拭的水渍经过二十多分钟逐渐干涸,剩余的水迹由于表面张力凝聚成水珠,这就是案发现场的水珠的解释。
2、案发现场的红外监控器记录问题。按照常理来说,事件发生的情况的确只能如万俟潇所说。但倘若17:02分的记录是凶手留下的,而死者并未留下上楼记录,那就可能存在第二种情况了。众所周知,红外监控器靠的是物体所散发的红外线来判断物体。死者死后体温大幅度降低,又被凶手运送上楼,两人身体位置相当接近,红外传感器很可能会把两个人看做是同一个人。凶手布置完现场之后于17:21下楼,这就是监控的真相。至于16:54的记录,可能是闲杂人等,但我觉得更有可能的推测是凶手在楼梯口放置了什么引人注目的东西(比如钱)吸引别人前去拾捡。其他人进入了楼梯口但并未上楼,却给红外监控器留下了记录。接下来凶手只要确定东西已被拾走便可开始行凶。凶手很可能是凌轩。首先他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非常迟,也就是说他在行凶完后有着充足的时间善后。而且他也有一定的动机杀害死者。死者之前指定了初一的彦有为为音乐社的下任社长而不是他,他是有动机因此来报复死者的。
                                                                                   by zero,诡殇梦
作者: 诡殇    时间: 2019-7-30 18:59
首先我认为凶手是音乐社的主人,虽然我觉得周凯也有嫌疑,但是他好像没有动机,虽说动机不是严丝合缝的,但也是有动机的,至于嫌疑最大的两个人,余诺兮和周帆,已经被排除在外。而全校的教职工和高三学生没有作案时间。再把目光转向音乐社的众人,虽然说里面有一对杀马特兄弟和一个比较傲慢的凌轩,但我认为个有嫌疑的是钱立。他都不在场证明很奇怪,他说因为减肥……当一个人开始减肥的时候,就说明他开始比较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了,尤其是自己喜欢的人眼中的形象,因为死者的女朋友是段花,所以钱立喜欢她很正常,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钱立说,因为头皮藓所以才把头发剃成和尚头,我认为有两条原因,一是钱立想尽快治好自己的头皮藓,不让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有缺陷。二是因为钱立是高二,所以如果在音乐教室发现他的毛发,会比较危险。所以钱立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他首先在下课之前来到音乐教室,潜伏在那里等待死者,当他偷袭把刀刺向死者时,有一刀刺向了大动脉,所以死者的血液会喷溅出来,有可能会溅在他的脸上,所以钱立有可能拿扔的校服外套擦了自己脸上的血迹,再去洗手间洗干净,我怀疑那个中央空调是死者开的,因为凶手全程都戴着手套,所以凶手是在死者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偷袭死者,这更能说明死者和凶手认识,并且出现在那里是合理的,只有音乐社的众人才可以,至于那个钢琴曲《梦中的婚礼》,应该是凶手钱立嘲讽死者,可能大概意思是让新手在另一个世界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至于死者面朝上而被凶手翻到面朝下,应该是凶手不喜欢看到死者的这张脸,比较嫉妒这张脸,所以又把死者翻到面朝下,至于走廊外的那些水滴,应该是凶手不小心滴在地上的,音乐教室门口应该是有的吧,可能是因为周帆给破坏了。所以凶手是在17:21左右离开的,在假装自己和众人一样并不知情,再来到新艺术楼的旁边,以表示自己是清白的。
   所以凶手是钱立。
队伍名单:小二郎                           QQ : 2090575227

作者: 潇颍    时间: 2019-7-30 19:02
第一题《音乐教室之谜》作答
一.疑点分析
1.背部衣服上的大量血迹
  其实,这个疑点的换一种说法就是“凶手身上应该有的血迹去哪了?”
  由题得知,季子成的致命伤来自于前胸,即凶手是正面刺入他的胸部导致其死亡,那么死者身上喷溅出的大量血迹必然会喷到凶手身上,凶手必然不会把带大量血迹的衣服带出现场,而一定回留在现场。
  现场出现两件衣服,一件被证实并未沾染大量血迹,所以,死者身上的校服外套必然是凶手所有,而且是其行凶时所穿。
  证明此事另外的佐证:第四章中提到“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可以证明,死者在教室时必然不会穿厚重的校服,而他下最后一节课之后直奔艺术楼,也不会有时间去拿外套。
  而关于血迹出现在死者所穿衣服背部的原因,是因为凶手在杀人时将衣服倒过来穿(衣服背部在身体的前面,两手反插入袖子里面)所以衣服的背部才会留下大量血迹。
  同理,死者身体被从正面朝上翻转到反面朝上的原因是因为凶手要给他套上自己沾满血迹的衣服。
2.现场开启的空调
  由题中可以看出,凶手是戴着手套作案。
  凶手准备得如此齐全,可见其是穿戴好一切才来到现场准备杀死死者的,那么可以得出结论,他进入音乐室时就带着手套。同时从音乐教室门把手上发现与手套相吻合的织物纤维也可证明这一观点。
  现场开启的空调是中央空调,而这个中央空调的开启算是比较不寻常,需要与人的皮肤接触才能开启,所以可以看的出,凶手在开空调时一定是特意摘掉了手套。
  而事先并不知道这个空调运行原理的人绝不会因此贸然摘掉手套去尝试打开空调留下证据,所以可以推断,凶手是熟悉音乐教室或者至少是来过音乐教室上课的人。
3.音乐《梦中的婚礼》
  因为在发现季子风尸体之前,除死者本人外,只有凶手来到过四楼,所以可得,音乐为凶手所打开。
  凶手之所以选择在杀人以后打开音乐,最有可能的是三种原因:
1).为了掩盖死者死亡的时间,制造不在场证明
2).凶手并不知道死者比赛的曲目/凶手假装不知道死者的比赛曲目
3).歌的含义是凶手的杀人动机
  首先排除的是第二点,季子风算是知名人物,而他比赛演奏的曲目除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以外很少会有人不知晓。对于一个未进入社会的学生来说,杀一个人绝不会因为所谓的无目的杀人,肯定是因为和他有过节。所以,综上所述,凶手绝不可能不了解他,不知道他所演奏的曲目。而对于第二种凶手故意欲盖弥彰的说法可能性依然不大,既然大家都已知季子风的演奏曲目已是事实,装作不知道这件事也不能给他洗清任何嫌疑。
  而掩盖死亡时间的可能,题目中已经说明。基于对上面第一种可能的分析,凶手若旨在混淆死亡时间至少会选择季子风演奏的曲子而不是其他,所以这种情况也可以排除。
  所以(虽然觉得不太可能吧)但我还是觉得第三种的可能性最大,但也因为涉及到动机,所以在此不做分析。
4.走廊外的水滴
  由题中水滴形状可得出结论,水滴是凶手离开时从卫生间到三楼的一路上流下,卫生间附近比较密集。而此时可以联想到被凶手丢到音乐教室旁的垃圾箱上的校服,原本可能是凶手原来穿在身上的,却因为擦拭身上某处已经冲洗过的曾经沾少量血的东西而沾湿。
  综上可以推断,凶手在杀死季子风之后,去卫生间清洗某处粘上死者血液的东西,然后再拿校服擦干,才造成在校服上留下大量水渍却只找到少量血的痕迹效果。但这样东西并没有被完全擦干净,一直滴水滴到三楼。
  题目中可知,凶手准备了手套,外套,长裤,鞋套,可以说是基本全部武装,除了脸之外的东西全部被遮挡,而如果血沾上脸的话不可能还会依然滴水,所以凶手身上被死者血液沾上的地方是头发,而较长一点的头发就可以形成以上的效果。
二.关于凶手的想法
  其实最开始第一遍读的时候是怀疑凌轩的,然后否认自己是因为一种错觉,好像这个人就是为凶手而生的。不管是去过小卖铺,还是洗过衣服,都可以和很多细节重合起来。
  所以,还是正经地分析吧……
  综上疑点分析,可得出的结论为,凶手为高一年级学生或者是熟悉音乐教室的人,头发没有染过而且有一定长度。
  音乐社的八个人当中,郑桉和林波,尚安琪和彦有为四人可以互做不在场证明,所以排除;而易鹏,易坤两人因为染过头发,若清洗的话会掉色所以也排除嫌疑;同理,钱立也因为头发过短排除嫌疑。
  至于凌轩,我感觉排除他有点主观臆断了……题目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放诞不羁眼里放不下别人的人,可是他在警察问话时却称季子风为“季哥”的人,可见他对季子风的尊重,所以在这里认为他不是杀死季子风的凶手。
  所以至此,题目中才会出现现场所有人都不可能是凶手的结论。
  注意到楚梦瑶是因为一句话,就是她既是和周帆打小就认识,还是余洛兮的闺蜜。她夹在同一个人的前任女友和现任女友之间都能保持很好的关系实在是比较奇怪。而且她还是音乐干事有可能接触但音乐教室,她的头发长度,身高都比较符合凶手特征的要求。
三.结论
杀死季子风的凶手是楚梦瑶
答闭。

作者: 北方    时间: 2019-7-30 19:14
本帖最后由 北方 于 2019-7-30 19:35 编辑

北方
凶手,沈光
沈光虽然是音乐老师,按理说要去开会的,但是他可以以指导学生钢琴为由不去。于是烟瘾很大的他开开心心的在音乐教室里吸烟,为了表达自己快乐的心情,他放起了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导致他没注意到红外线发出的警报,于是乎,被死者撞见了他吸烟,惊慌失措的他迅速戴上手套拿起小刀捅向了季子成。季子成,卒。然后他披着校服外套跑向厕所想洗掉身上的血迹,没想到竟然洗不掉而且还有水洒在了衣服上!他只能无奈的跑向楼下的垃圾桶,沾血的衣物扔掉。

作者: 言-尘    时间: 2019-7-30 19:17
本帖最后由 言-尘 于 2019-7-30 19:23 编辑

作答 音乐教室之谜单人 言尘
(附:手机上传似乎看不了颜色标注,保险起见,连带着图片一起上传,若有所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注:蓝字加引号部分为原文引入,红字部分为重要结论,部分分析为了前后连贯需要可能会出现原文已推理陈述出来的观点。)

【1】先对重要嫌疑人的时间线进行叙述(时间为大概的,以下省去上下楼梯的时间误差):“再加上去音乐教室的道路只有新艺术楼三楼与四楼间的楼梯一条”上下楼只有这一条路,所以在红外探测器下面经过的人,就是嫌疑人,没有从其他路上去的人。
16:30 全体教职工集中开会
这段自习时间 彦有为去篮球场打球
16:54:38 有一可疑人物上楼
17:00 学校下午课放学
17:02?17:06 季子成来到音乐教室
17:21:43 有一人下楼
17:23 郑桉和王唯灏与同学在食堂分开
17:24 彦有为和尚安琪在一起,余洛兮来到新艺术楼2楼等人
17:26 周帆来到音乐教室,郑桉和王唯灏来到新艺术楼底楼,大概也是这个时候,易坤和钱立奔上楼
17:29 报警
17:30 全体教职工散会,易鹏来到音乐教室
17:35 正常来说,这个点是音乐社团进行活动的时间
17:38 凌轩(有体育课)因回宿舍洗了个衣服,才到达音乐教室
16:50?17:30 为季子成的死亡时间
【2】相关人员的排除以及凶手的确认
①“基本可以锁定凶手是三中的高一或高二学生。从 16:30开始,全校教职工都在学术报告厅参加教职工集体大会,一直到 17:30才散会,且据登记表显示没有教职工早退或迟到。在剩下不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中,保安和食堂、校园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能互相证明各自的不在场,而清洁工彼时都已下班、确认离校,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案发当天,教职工和其他在校的工作人员皆有不在场证明,排除掉音乐老师沈光的嫌疑,即使他经常在音乐教室等地方偷偷吸烟,“教师办公室不行,那么对于一个音乐老师来说,这样的隐秘地点是有限的,想来想去,也就音乐教室一处了”,以及外来人士的排除,“三中各个围墙外都设有监控摄像头,显示昨日一整天都并没有校外之人通过违规路径进入校园内。至于外来人士进出学校大门,是需要在保安室登记方可进出的。我去查过保安室昨天的访客记录,案发时期并没有校外人士逗留在校园中。”凶手也就只能是在校的高一高二学生,而且是跟季子成有点联系的学生(附:这段说跟没说好像差不多…)。
②“因为据负责音乐教室的沈光老师所说,他在开会之前早就确认过音乐教室里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并且没有任何人还逗留在新艺术楼四楼”16:30之前,沈光已经确认没人,那么凶手应该就是在自习课上偷溜出去或者上体育课的学生,从沈光为了避免偷吸烟时被抓包而装的那个红外探测仪可以知道,在6月 15日 16:54:38时有一人上楼,在当时季子成是下课之后才去到音乐教室,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上楼的就是在自习课上偷溜出去的或者上体育课的学生,即凶手。经过证实,当时在学校上自习课的有周帆,余洛兮,钱立,无时间到达现场作案,且“6月 15日 17:02:07,一人上楼;6月 15日 17:21:43,一人下楼;6月 15日 17:26:16,一人上楼;”红外检测器的记录也显示,若是余洛兮说谎并没有到达四楼教室,但检测器也没有留下她的记录。至于易坤和易鹏,“我们的头发才刚染几天,洗的时候容易掉色,他怕跑完步出汗之后回家洗头麻烦,所以就没去。”刚染是头发,要是经过水浸之类的大量冲洗有可能掉色的危险,对于他们兄弟俩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用水什么的冲洗还在地面翻滚吧,以现场留下的校服来看,内侧用水冲过还带着大量的水,而且还有着似乎在地上翻滚的痕迹,他们不可能会这样做的。“嗯……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凶手是在17:21左右下楼,时间跟她们两个冲突,不成立作案时间,排除郑桉和王唯灏。还有音乐社的另外三人,自习课独自去篮球场打球的彦有为,没有说什么话的尚安琪,有体育课(不知道第几节,就自动理解最后一节吧)的凌轩。17:24和尚安琪在一起的彦有为以及在17:21下楼的凶手,若是彦有为是凶手,那么难免不会让尚安琪起疑,反之尚安琪也是,若是两人俩俩说谎帮摆脱嫌疑,也就间接形成帮凶关系,排除掉彦有为和尚安琪两人。那么就只有剩下的凌轩了。(其他像楚梦瑶和王倩等人,没有相关证词也没有对其有具体的描述,直接当作是在学校上最后一节自习课,直接排除。)
③“我沿着大理石楼梯往上跑的时候滑了一跤。当时还没怎么在意,后来到四楼后低头一看原来是地上有一些水滴。”地面上残留的水滴,因为天气不算很炎热没有在短时间内蒸发完毕,“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水滴的数量越来越少,理解成水在凶手跑路的路上流失在楼梯和走廊上。至于水从何而来,有以下推测:是凶手在厕所将校服外套内侧进行冲洗时并将水带到自己身上时所留下的水迹。
【3】凶手的行为以及动机分析
①“从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带血的手套、校服外套、长裤、鞋套,经鉴定其上附着的血液与死者DNA吻合,因此初步推断这些衣物均为凶手作案所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校服外套内侧残留有大面积水渍,虽然没有任何颜色,但从中却检测出极其微量的血液反应。”这些衣物根据鉴定科的确认乃凶手留下的,为作案时所穿衣物,“但外套内侧的血液反应也非常微弱,而三中校服从短袖T恤、裤子到外套,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不容易淌水的材料,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而相对应地,这种材料也有它   的弊端,就是着色之后很难洗去。所以校服外套内侧如果真的沾上血迹的话,是没那么容易洗掉的。”凶手用水冲洗衣服内侧,既然并不是为了所谓的冲洗血迹(也冲洗不了)那么凶手所为何事呢?“再加上我们校服的衬衫都是偏紧身的,再加上有汗,画画的时候连抬手都不方便啊!”如金元所说,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校服是紧身的,穿在身上很难受,“死者死于出血过多和脏器破裂,胸前有六道刀伤,其中两刀正中大动脉,一刀刺入肺部大静脉”以及“无其他外伤,体内未检测出乙醚等致人昏迷的药物成分”在没有药物的辅助下,要想在一分钟之内将季子成杀掉,就必须在用力过猛(这样形容形象点)的情况下才能达成,还要保证衬衫的完整不引起怀疑,而假如凶手穿着衬衫必然难以行事,所以推测:凶手行凶之时在校服外套的包裹下,里面必然没有穿有衣服。但是凶手在作案时可能是出了点汗之类的,加上凶手的反侦查意识强悍,必然不会将自己的汗液留在校服外套上面,于是就用水去清理,就留下了所谓的水渍。
②“应该是凶手案发后特意清洗过。外套、长裤上都沾有较多的灰尘,且能从上提取出很多不同…”灰尘之类的,推测是凶手想要在自己身上伪造出有汗的样子,加上衬衫是吸水性的,要想留出汗渍的样子,就是将校服外套内侧用水湿过之后,套在身上在地上打几个滚,将微量的水粘在衬衫上就好了,以此来伪装成上体育课出汗的样子。但也很容易就被识破吧,“但我觉得昨天的天气其实并不热,即使绕着操场跑完三圈也就是微微出汗而已,校服都没湿透”跑了好几圈也没有没有湿透,但凶手却弄成大出汗的样子,以此为借口回宿舍洗衣服。
③动机这个在这里也只是猜测,《梦中的婚礼》这首钢琴曲,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讲述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暗恋多年却得不到还要为此而死去,一个凄凉的故事吧。凌轩跟周帆是同一个年级的,也有可能在初中的时候或者小的时候喜欢上了周帆,但周帆却喜欢上了季子成并且成为了恋人,凌轩从话语气来看,内心应该是有的桀骜不驯的,所以这可能也是他要将季子成杀害的原因吧。

作者: ???    时间: 2019-7-30 19:20
本帖最后由 ??? 于 2019-7-30 19:28 编辑

队名:萌新瑟瑟发抖
队员:
白夜(QQ:602560871)
???(清风)(QQ:3418568596)
一岁(QQ:2859024249)
我们队认为凶手是钱立
犯罪时间:
易坤的上楼时间也就是17.27,他在楼道摔了一跤,也就是说水滴还在,然后林波的结论是10分钟内水就可以蒸发,那么这个水滴就是17.18-17.25滴的,由此推断出行凶之后处理证据是在17.05以后的13分钟内,然后之后沈光老师的记录仪是17.21.43有人下楼这个应该是凶手,然后根据尸检报告可以判断刀子是从前边捅的,这就能说明凶手是先来的。
人物嫌疑排除:
首先判断作案人选,教职工,商店的工作人员,还有食堂,保安,清洁工等都可以互相证明对方的不在场证据,所以可以排除作案嫌疑,并且高三的学生已经高考完通行证也都收回注销,并且没有校外人员进入,所以说范围就可以缩小到音乐社团的八个人,以及死者的女友。根据沈光老师的红外装置,可以判断出是词者的前女友是在17.26.16上楼的,所以可以证明之前所说的属实,可以排除嫌疑。这时候,范围就可以缩小到音乐社团的八个人。
郑桉和王唯灏两个人有一起吃饭的女生可以证明她们俩离开的时间是17:23,所以排除嫌疑。
然后根据易坤的笔录还有沈光老师红外线装置的时间记录,说明时间基本属实,所以易坤的嫌疑暂时排除。
彦有为和尚安琪,易鹏三个人可以相互证明不在场,并且篮球场的同学也可以证明彦有为离开篮球场的时间,商店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证明易鹏案发时间不在场,所以三个人嫌疑排除,然后凌轩说去过商店和洗衣房,所以那两个地方的记录也可以提供不在场证明,所以嫌疑排除。
而后来的水渍可以判断凶手洗了头,而且易坤是长发还染了头,洗头发的话肯定能看出来,所以排除易坤,最后只剩下钱立
钱立行凶经过推断:
经过上面的的嫌疑排除,我们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钱立有嫌疑,所以先假设他为凶手,他在警方问话的时候挠了挠头,有一个可能就是他撒了谎,人在撒谎的时候是会有微动作的,还有一个可能是文章中说钱立有头皮藓,而头皮藓一出汗就会痒,所以说问话的时候他紧张,所以出汗,然后就头皮痒,于是挠了挠,他为什么紧张呢,说明这件事与他有关,所以可以假定他为凶手,我们可以判断凶手和死者之间可能达成共识(交易),所以说凶手是提前到的,这就符合警察的尸检报告上面说的那几点,然后为什么要开空调开窗拉窗帘呢,是因为凶手有头皮藓,然后夏天,一是热,二是杀完人后紧张出汗,然后汗液会让头皮藓里的真菌滋生(来自百度百科)于是感到奇痒无比,校服上的微量血迹还有地上的水渍我们可以得出,凶手在割完大动脉以后血液喷到了身上和头上(又因为他有头皮藓),所以才去洗头,洗完头以后用校服大致一擦,就匆忙毁灭证据然后跑下楼去,所以才会有水渍,而且凶手肯定是个男的,因为死者当时是清醒的(没有检测到安眠药)又是从正面捅刀的,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就是钱立,他是短发,所以洗完头即使头不太干也不会被发现,等到别人想到这个的时候他的头已经干了,然后根据三中校服的设计不便于弯曲手臂,地上的团员证并没有完全被浸泡在血液中还有死者被翻过身,我们可以得出凶手拿了死者兜里的东西,应该就是碟片,而且通过读碟机读碟机上的血迹可以知道凶手使用了读碟机,或者说是死者将磁片放给了凶手听,放月光下的婚礼的原因,这里最大的可能就是沈光老师当时案发以前的时候有一次抽烟有人上来了,沈老师为了藏烟,然后就把读碟机里面的碟片慌忙的拿了下来放进盒子,所以说可能是这个时候放错了,凶手当时想放野蜂飞舞,但是就因为沈老师把月光下的婚礼放到了野蜂飞舞里边,所以凶手才放了月光下的婚礼,凶手应该是急于洗头或者处理作案证据,于是没有顾得上寻找野蜂飞舞到底在哪,就没再管读碟机里的碟片放的歌曲。

作者: 3137872165    时间: 2019-7-30 19:21
凶手是彦有为
1,因为校服有极好的吸水性,地上的水滴来源很难是校服,但是有可能是有人洗头(或是洗脸),然后走路上滴滴的
2,根据彦的证言,他是在24分的时候与女朋友相遇的,凶手是21分的时候离开的,时间可以对上
3,现场播放的音乐很可能是和杀人动机有关,(个人觉得杀人动机是音乐比赛,但没有证据)
4,凶手连桶六刀,以及一些其他证据表明,凶手为男性
5,现场留下的音乐为(梦中的婚礼),很容易让人想到情杀,但其实不然,死者是尸体从正面翻到背面,垃圾桶的衣服后面有水渍,我个人认为可能是凶手把死者衣服(外套)扒下来了(但这块推理不严谨故只作为推理)
6,(梦中的婚礼)这个曲子必然有它的意义,我个人推测可能是死者要给死者女朋友的惊喜,或者是与凶手结怨的原因
7,死者前女友到二楼是在五点二十六,所以凶手不可能是在二十六之后下到二楼,或者说到达一楼
8,死者为正面中刀,摆明死者对凶手极为信任(这点是在放屁)
9,算了,差不多了


作者: 齐俊华    时间: 2019-7-30 19:33
本帖最后由 齐俊华 于 2019-7-30 19:39 编辑

凶手是凌轩,他在自习课早退到音乐教室藏好,他穿了俩件校服,一件是自己的,一件是现买用来犯案的套在外面。到了教室因为天气热打开了空调,等死者进来后将他杀死,期间发生争斗,凶手里面的校服沾上了血迹,凶手用外面的外套去厕所擦洗发现擦不掉,只好处理现场后回到宿舍换掉衣服,以洗衣服为理由掩盖自己换掉衣服的原因,离开时身上的水滴滴落在了走廊。

行凶期间学校员工进行开会。
学生是有机会翘课的。凶手首先在身上套了两件外套。
以防杀死凶手的时候血液溅到自己的身上,这样自己就没有办法离开艺术楼。所以套了两件外套。
首先他先一步的到达音乐室。就是17:54的时间。到了音乐室后藏好。在17:02死者季子空上来了。
在死者进入教室听到后面有声响转身时。凶手在死者身上猛刺了几刀杀死死者。
死者死后凶手想要在死者身上寻找参赛的录音带。所以将死者翻过身来,在口袋里寻找。因为校服的口袋是在校裤的前头,袋口朝后。所以翻过来以便在凶手的口袋里寻找录音带。
可是录音带找出来之后发现有两个,因为凶手的口袋已经被血液浸染了。标题都看不见了。
所以凶手在急忙中随意播放了一个录像带。
所以就出现了梦中婚礼进行曲。【这可能是死者想送给女朋友的歌曲。】。
之后凶手确定了录像带开始下楼。但是发现自己的内侧校服里也占了血液,所以去厕所清洗,但是发现颜色难以清洗,所以慌张之际就一直洗一直洗,所以导致厕所出现了一大滩水,校服试了之后由于吸水快,所以离开后只有一滴一滴的水滴下来,也可能是凶手过于慌张走的时候没有将校服拧干所以急忙走了。这时候就是17:21的时候。
然后回到宿舍将内侧校服换下,在警方询问时说自己去洗衣服来掩盖自己换了衣服的真正理由
额外证据:
1.由于凶手肯定是一个人。所以唯独有嫌疑的只有在操场跑步的易坤和洗衣服的凌轩。但是易坤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时间有些急促。显然不大可能。相反迟到了凌轩更加可能是嫌疑犯。

2.凌轩有矛盾的举措,第一,在尽管询问凌轩的时候凌轩就喊了死者一声季哥,但是却又在社团活动迟到。明明很尊重死者却因为一点点小事迟到。这是不正常的一个地方。
其次在凌轩不耐烦的想要摆脱警察过问死者的尸体情况也是不正常的一个地方。

凶手无疑就是凌轩。

答题成员:小齐,顾问     队伍名称:齐顾队
作者: EY-K    时间: 2019-7-30 19:34
emmm。。。我觉得凶手是尚安琪因为,“嗯……我去校园超市里买完面包当晚饭后,就去寝室的水房洗衣服了。本来这种不算
热的天气我是不想下午就去洗衣服的,但因为今天有体育课出了点汗,怕不及时洗容易长霉
斑……结果弄得稍微有点迟,大概 17:38才到吧,这时候已经有一大堆老师和其他学生挤在
音乐教室门口了。”这句话,她并没有交代去洗衣服的时间
至于手法:尚安琪先是选了大件的校服,以防靠校服尺度找的自己,尚安琪先是在16.54在音乐教室等着死者到来,死者进音乐教室第一件事就是开空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空调是开着的,然后拿刀杀了死者,去厕所洗衣服,这也是为什么有水滴的原因,校服外套内侧为什么会有血迹反应是因为尚安琪在脱校服外套的时候带着手套的血碰到了校服外套的内侧,所以外套内侧才会有血迹,之后扔到音乐教室外面的垃圾桶,之后就去和她男朋友在一起,这样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至于动机,我觉得是因为尚安琪喜欢死者,但是被死者拒绝了,所以就杀了死者(我的脑洞因为没时间惹)
怎么说呢。。。我还是很想看那本日记的内容和题目的后续。。。希望答案里面有啊。。。这道题我是到最后四个小时才开始做的。。。希望我的运气不错。。。

作者: EY-K    时间: 2019-7-30 19:41
EY-K 发表于 2019-7-30 19:34
emmm。。。我觉得凶手是尚安琪 ...

战队:墨无止尽战队  队员:EY,瘾懒

作者: 蜕变重生    时间: 2019-7-30 19:46




作者: 潇潇雨歇    时间: 2019-7-30 19:49
(又是帮别人交答案的哈哈哈哈哈)
《音乐教室之谜》
作答:
①由原文可知,在16:54-17:21这段时间内有不在场证明的,必定不是凶手。

以下是红外线摄像头的记录:
6月15日16:54:38,一人上楼;
6月15日17:02:07,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1:43,一人下楼;
6月15日17:26:16,一人上楼;
6月15日17:27:44,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7:56,两人上楼;
6月15日17:29:42,三人上楼;


我们来理一下时间地点线:
16:40-17:30,全校教职工在开会,无人早退迟到。
16:50-17:00,周帆在最后一节自修课。
17:23-17:26,郑桉和王唯灏吃完晚饭后同班里其他女生分开,来到新艺术楼楼底。
17:00-17:26,周帆独自吃完晚饭,然后赶到音乐教室。
17:27,钱立到新艺术楼楼底,之前一直在教室学习。
16:40-17-24,彦有为翘自习课在篮球场打篮球,之后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
17:29,彦有为和尚安琪,上楼期间偶遇易鹏。
17:30,易坤和钱立在新艺术楼楼底偶遇,易坤之前独自一人跑步。
17:38,凌轩在寝室水房洗完衣服后到音乐教室。

PS:与季子成同一个班级的路涛也翘了自习课去打篮球,音乐社活动是17:35开始。

提示3已排除万俟潇 余洛兮 周帆三人的嫌疑,在此不多做解释。

1.郑桉和王唯灏,有不在场证据,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2.钱立与音乐社其他人不同,患有头皮藓,不太可能犯险以身试法,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3.凌轩,案发时间在寝室水房洗衣服,舍友可以作证或者去宿舍提取洗衣服的证据,再加上凌轩在接受审问时表现出来的骄傲轻浮,不符合心思缜密的凶手人设,排除。

4.彦有为翘了自习课在球场打篮球,与此同时,与死者同班的路虎也翘了自习课去球场打球,可去求证路虎,如果彦有为是凶手,难道他根本没时间在众多音乐社成员的眼皮底下逃离新艺术楼去篮球场,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5.尚安琪是年龄比季子成还小的女孩子,要正面连出数刀捅死一个比自己高大这么多的男生,即使对方没有防备,也不太容易,且尚安琪性格害羞,不符合心思缜密的凶手人设,后面也一直和彦有为在一起,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6.易鹏,浅绿色长头发,来新艺术楼之前在吃晚饭,然后去了商店,由于校园商店人流多,很难知道购物者的信息,彦有为和尚安琪是说上楼期间碰到易鹏,易鹏却说是半路碰到的,证词存疑,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有嫌疑。

7.易坤,水蓝色长头发,独自一人在操场跑完三圈后来到新艺术楼,在楼底碰到了钱立,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说出地上有水珠的线索,如果他是凶手,必定不会说出来,也不可能掐准时间碰到钱立,踪迹与红外记录仪对得上,排除。

凶手应为音乐社成员之一,死者是这个星期第一次不吃饭来训练,因为有音乐社的活动,所以凶手可以利用来新艺术楼参加音乐社活动的借口,这样子就可以摆脱为什么出现在新艺术楼的嫌疑。

综上,凶手为易鹏(高二)

②手法:
学校规定春夏要穿偏紧身的校服衬衫,画画时都很难抬手,所以凶手把校服衬衫放在三楼厕所,套了两件裤子一件外套,穿好了鞋套手套,在16:54时上四楼埋伏在音乐教室,开空调等待。季子成进门以后用水果刀把他杀掉,刀扔在现场。从季子成身上拿到想要的东西之后,随手拿了个光碟播放让别人以为季子成在练习,后脱掉手套鞋套和外层裤子扔到垃圾桶里,来到厕所把从季子成身上拿到的东西洗干净并用外套擦干净,随后用水把外套内侧冲过一遍拧干后扔到垃圾桶里。17:21下楼,由于光着的上身残留着水,所以在楼梯上留下了水珠,从上到下水珠依次减少。凶手在三楼厕所穿好校服衬衫,此时全校教职工都在开会,三楼的办公室没人。17:26周帆来到音乐教室,17:27郑桉和王唯灏到三楼楼梯口不敢上去,随后易坤和钱立来到,四人一起上到四楼,17:29凶手抓住机会从三楼往四楼走去,正好碰到彦有为和尚安琪,于是三人一起上楼。


③动机:
文中提到,高一只上音乐课,高二只上艺术课,而且高二不使用新艺术楼。音乐社活动一个星期在音乐教室举办一次,身为高二的凶手只能一个星期才能接触一次新艺术楼享受新设备,而季子成却可以天天来这边练琴,造成了凶手心里的不平衡。
④其他
凶手为何翻动尸体?
文中提到,季子成把所有东西放到右手口袋的习惯只和周帆说过,凶手不知道这个习惯,所以翻动尸体找想要的东西。

凶手为何开中央空调?
文中提到,三中要求学生春夏季时必须穿着紧身的校服衬衫以及长校裤上学,而且由于衣服偏紧身,抬手时也十分困难,所以行凶时并没有穿着校服衬衫而是套了一件外套,当时凶手穿着一系列十分封闭的服装,开空调一是驱热,二是防止出汗过多导致刚染的头发掉色。

凶手为何不选择台式空调?
台式空调制冷效果没中央空调好,为防止大量出汗和头发掉色,凶手不会选择制冷效果差的空调。

染头发为自己不想和哥哥一起跑步做借口,谋划杀人。
阿无
Qq1284909655

作者: Oxygen.    时间: 2019-7-30 19:55
队名 叽里呱啦还是不队
队员:
夏目 347223542
水底天心 1723137301
杪冬望 1357950603

答案:



1关于校服内侧的水渍以及厕所门口那些水滴。
凶手内穿的衬衫本来就是湿的,因为他们学校的校服很容易着色,所以血一旦透过外套的校服渗入里面的衣服,就很难洗去,于是凶手里面穿的衣服保持湿润是,好洗去血迹。
     凶手杀人后,衬衫的确被渗入了血迹,于是去厕所清洗,在厕所台壁​上留下微量血迹,再用外套擦净,但衬衫无法干燥,于是出来时留下水滴。

2现场对尸体的翻身与梦中的婚礼
​整个死亡时间只持续一分钟,在凶手在场,且死者生前被连通六刀的情况下,无法留下死亡讯息,所以排除翻身是为了掩盖死亡讯息。
    其次,文章没提到死者丢失任何东西,排除是因为戴着手套拿了死者的东西,在口袋上留下了血痕,想要通过翻身掩盖。
    死者背部全是血迹,说明,凶手是在死者正面躺了一会,血浸透背面衣服​以后,才将死者翻身,即一开始凶手没有翻身的打算。行凶后,开了空调,音乐,再看看死者,认为这样的场景不太雅观,怕给后来的周帆留下心理阴影,遂翻身。(由此可见,凶手喜欢周帆,并且不祝福她的恋情,还放了音乐《梦中的婚礼》,表达了婚礼不可能实现的潜台词。

30凶手是凌轩。
新艺术楼是我们升高二的暑假时建成的,高二学生是没有机会在新艺术楼上音乐课的,而如警察所述,警察赶到案发现场时音乐教室里的中央空调是开着的,但沈老师离开教室前检查过设备,全部处于关闭状态,凶手能刺杀季子成必须趁其不备,空调不是季子成开的,所以可以推测空调只能是凶手打开的。室内同时还有一台台式空调凶手却选择必须留下指纹的触控式的中央空调,想想看,高二学生在不可能出现高二学生的地方留下了指纹,那不就说明他是凶手了吗,凶手如此大胆,只能说明他是高一学生或者说是音乐社成员。音乐室成员除了死者外,还有七人,用类似于之前排除周帆的嫌疑的方法,还可以排除嫌疑的有三人他们分别是郑桉、王维浩和钱力,郑桉和王维浩在17:00放学后一起在吃晚饭17:23分开最后一起到新教学楼楼底,也就是说,他们是不可能事先埋伏在新艺术楼的。钱力是放学后一直在教室里写作业,所以放学时应该会有同学见到他还在教室里,他的不在场证明可以去调查一下就能知道,所以钱力没有必要说谎,可以排除他是凶手的嫌疑。【虽然昨天气温不是很高,但这毕竟是相对于夏天寻常气温而言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水滴一般十分钟内就会蒸发殆尽。那么易坤等人到达现场路上看到的那一些水滴,极有可能是不久前刚离开现场的凶手在逃跑时留下的】所以说凶手逃离现场时衣服应该是湿的,而红外线探测仪显示,凶手于17:21:43下楼,也就是说到报警时刻一共只有不到十分钟,凶手是没有时间让穿的衣服干了,除非他跑去换了衣服。如果在音乐社众人之内,凶手再次到达现场时一定处于湿的状态。易鹏去校园商店去买了饮料,校园商店是有监控的,可以通过调查监控录像查到易鹏的不在场证明,易鹏也可以排除。一坤在操场上跑了至少三圈,他跑步的话,应该会有一起运动的人,或者,在食堂吃过饭路过操场的人应该会见到,他的不在场证明应该也可以通过调查得到。尚安琪和全体高一学生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他们都没有具体的行为描述,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他们属于同一个体质。前面排除全体高一学生是因为万俟潇根据既有的线索,能锁定凶手是谁,那凶手必定是音乐社众人之中的,那么全体高一学生没有嫌疑,尚安琪应该也没有嫌疑。而且她是女生,应该没有能力去连砍六刀,杀死季子成的。现在可能的凶手只有两个,一个是彦有为,另一个是凌轩。案发现场正在播放着《梦中的婚礼》,可以推断他是放给其他人听的,有可能他知道周帆要给季子成送饭,可以听到《梦中的婚礼》的应该是季子成,虽然此时季子成已经死去,然后要么就是周帆,也就是说凶手要表达的意思是:他们两个在一起是在做梦。那么可以怀疑这是情杀,也就是说,凶手是喜欢周凡,然后将线案发现场多正在播放着梦中的婚礼,可以推断他是放给其他人听的有可能他知道周帆要给季子成送饭可以听到梦中的婚礼的应该是季子成,虽然此时季子成已经死去,然后要么就是周凡,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在一起是在做梦,那么可以怀疑这是情杀,结合翻动尸体那一条,可知凶手是喜欢周帆的,然后将季子成杀害后再上位,这样的话彦有为的嫌疑也可以排除,因为它是有尚安琪的,然后就说明凶手是凌轩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了。
他提到,案发之前他在洗衣服,且案发后,最晚到达现场。​校服是紧身的,凶手既然衣服湿了,贴着身子也太奇怪了,所以,凶手需要一定的时间,要么换衣服,要么让衣服快干。
     且,因为案发现场的空调以及碟片,说明凶手是个对这间教室很熟悉的人。这样的人,要么是高一的,要么是音乐社的,凌轩都占了。​


作者: 王婧    时间: 2019-7-30 19:57
凶手是钱立。
1.凶手除穿在自己衣服外还有一层大码校服,以及鞋套手套,这种装扮一定会引起被害人的防备,如果不提前埋伏很难杀掉被害人;尸体第一发现人进来时,窗帘都是拉上的,凶手这么做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不让别人注意到自己杀害的情景,二则是当窗户能看见钢琴以及钢琴上的人时,为了不让人发现季子成已死的事实而故意掩盖。但是文中有提到,匆忙赶到的周帆先是看了一眼手表才进去的,可是既然有看手表这个时间,就算是不经意的也会看一眼窗上弹奏钢琴的身影,更何况此时周帆正担心自己的迟到。所以,可见窗户是根本看不见弹奏钢琴的人,第二种情况排除,再加上红外线探测仪的记录,可知凶手一定是翘了课先死者进入的音乐教室。
2.当时的情况大致是钱立的头皮藓意外掉在已经背部朝下的死者背部,又因为杀死死者时意外溅到的血,使死者背部留下点点血迹,为了掩盖,处理头皮藓后将尸体沾血,并拖拽到另一敌方,背部朝上。之后的大量水渍也是为清洗头皮藓






















































































































































































































































































































































































































































































































































































































































































































作者: 就叫我阿廖沙吧    时间: 2019-7-30 19:59
犯人是易昆
力量可以杀人
没有不在场证明
之所以开的是中央空调不开普通空调是因为他是高二生不上音乐课不清楚这件事
开中央空调用了死者的指纹,这也是死者尸体被翻弄的原因之一,借用了他的手指
开空调的原因是怕热出汗太多头发掉色严重,当然掉一点没关系,有跑步的借口。
校服被洗过的原因是因为他用大校服擦了死者手指上的痕迹和空调按钮的微少血量,所以校服上有只有淡淡的血,但他还是需要洗干净,不止因为怕血迹,害怕粘上自己头发物质。
他是比较高的男性穿宽大校服杀人也不像女生那么困难。
其他人都能在别人身上讨到不在场证明
而他完全有时间跑上楼等待,杀人后再跑下楼。
他可能暗恋死者女友
也可能是因为音乐社内其他女生喜欢死者而嫉妒
甚至可能梦中的婚礼是他的练习那首曲目而播放。
最后抓住他只需要检查校服和水迹中的含他DNA的相关物质再加以对于当天在操场运动同学的证明其不在操场即可入手。


作者: 夜猫子    时间: 2019-7-30 19:59
第一题作答   By狐狸小叮当
维梦 白瓜 QQ:1943265900               维梦 夜猫子QQ:2368827137
在文章结尾部分“沈光的秘密”中,万俟潇揭露音乐老师沈光藏在三楼至四楼楼梯间的红外探测仪,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红外探测仪的存在在这之前没有人知道, 也就是凶手并不知道红外探测仪的存在。
我们现在根据红外探测仪的数据以及几位出场人的证词还原一下时间线。
615165438,一人上楼;
6
15170207,一人上楼;
6
15172143,一人下楼;
6
15172616,一人上楼;
6
15172744,两人上楼;
6
15172756,两人上楼;
6
15172942,三人上楼;
我是和王唯灏、还有我们班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吃的晚餐,分开的时候大约是1723。然后我就和王唯灏一直结伴而行,大约17:26的时候来到了新艺术楼的底层,随后一起慢慢走上楼。结果在爬楼梯的时候我们突然听到楼上传来很响的尖叫声……当时比较害怕就不敢上前。大概半分钟之后易坤和钱立从楼下跑上来,我和唯灏这才敢跟着他俩往上跑(郑、王)
然后17:27左右我到新艺术楼楼底,正巧碰到易坤……最后碰到郑同学和王同学,一起来到了四楼
来到新艺术楼底的,大概17:27左右,钱立也正好和我前后脚到(钱、易坤)
半路上还碰见彦学弟和尚学妹。我们到达音乐教室门口大概是17:30不到一点吧
我自修课的时候就独自溜去篮球场打球,一直打到17:24左右离开篮球场,之后就一直和尚安琪在一起……总之后来上楼期间还碰到易鹏学长,那时候大概17:29左右吧。彦有为挠着头说道。(彦、尚、易鹏)
当时我在二楼的楼梯口碰到了高二2班的余洛兮(周帆)
自己的同桌忘记带字帖了所以特地给她送到新艺术楼二楼的书法社活动室去?而且还因去的时候只有17:24,时间太早了而没碰到人,于是就一直在那里等?听起来很牵强啊。(余洛兮)
根据死者班上同学所说的,死者是一直待到自习时间结束即17:00后才离开教室,此后径直去了音乐教室,并且这件事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件事他前天就和很多人提过,所以大家都知道”,也就是说,死者是不可能在17:00以前出现在音乐教室的,而根据上述红外探测仪的记录,从17:02开始,第四层楼有两个人,而17:21只有一个人下楼,此后17:26上楼的周帆所见到的是死者的尸体,那么也如文中所言,凶手是提前在16:54到达第四层楼的。
至此,由上述结论初步得出时间线如下。
16:54 凶手上第四层楼
17:02 死者上第四层楼
17:21 凶手离开第四层楼
17:24 余洛兮到达二楼,周帆路过碰到
17:26 周帆上第四层楼,郑、王在楼底
17:27 郑、王出现在三楼和四楼楼梯之间,易坤、钱力到达楼下,没过多久,易坤、钱力上楼,四个人一起上第四层楼
17:29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彦、尚在上楼期间遇到易鹏,三个人一起到达音乐教室门口
到这里我们需要再明确的是,凶手并不知道红外探测仪的存在。也就是说,凶手并不知道自己的离开时间被记录了,我们能够看到,如果凶手在17:21径直下楼离开,那么就很可能会遇见17:24出现在二楼的余洛兮,也有可能会有特别巧合的,那就是刚刚好余洛兮和凶手没有碰见。那么余洛兮出现在案发现场是巧合吗?我们暂时撇下凶手没有撞见余洛兮的可能,假设余洛兮的出现是为了给凶手作不在场证明。余洛兮是在17:24到达二楼的,如果在周帆出现前,在二楼的余洛兮没有看到人上也没有看到人下,那么我们会认为,凶手在17:24之前就已经离开现场了,此后从楼底上来的人在碰到余洛兮,都能以她作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证明此前自己并没有到过新艺术楼。而如果我们假设并没有红外探测仪的存在,假设死者是在16:50死亡,凶手用了20min布置现场,那么余洛兮17:24停留在二楼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凶手完全可以在17:10离开。也许会有质疑,死者明明是17:00后才离开教室前往新艺术楼的,为什么要把假设的时间设在16:50。从上面时间来看,17:26郑、王两人在楼底,上楼时和余洛兮擦肩而过,17:27易坤、钱力在楼下,报警时间是17:29,易坤、钱力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半分钟一层楼冲了上去,那么余洛兮出现在二楼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被利用。
从红外探测仪以及提示,凶手是单独作案,那么嫌疑人剩下:独自锻炼的易坤去超市买面包的易鹏、独自打球到1724的彦、吃饭后洗衣服的凌。
从案发现场中
1.死者致命伤在胸口,但是尸体面部朝下,背部有大量血迹
2.在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找到的衣物附着的有死者的血迹
  校服外套内侧附有大量的水渍,没有颜色
3. 水滴挺小的,除去一开始厕所旁的地上较为密集的部分,后面大约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在纵向上大致排成一溜。音乐教室门口倒是没有,而是大概从厕所门外开始出现的,一路沿着楼梯往下都有,甚至到三楼楼梯口都还有几滴
上述引用的原文中引出的两点疑问。
第一、厕所旁的地上有较为密集的水滴,并且后面每隔半米就会有几滴横着散布开,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密集的水滴呢?
假设一:凶手在洗掉血迹。如果是这样,第一,校服的弊端是极易着色且不易洗去;第二,在垃圾桶中找到的这套校服比常人尺寸都大,也就是说这是凶手特意准备为行凶所用的,事后只需要丢掉即可,根本没有洗的必要;第三,如果真是这样,也只能造成厕所旁的大量水滴,不能造成走廊上的。
综合以上三点,假设一不成立。
假设二:这套衣服原本就是湿的。如果这套衣服原本就是湿的,按照原文所述即使是刚洗完也只需要拧一下就不会滴出水来也不会有走廊上每隔半米的水滴。
综上所述,假设二也不成立。
以上假设基于走廊上每隔半米的水滴,换言之,除了在厕所旁有可能因冲洗带来的大量水滴,走廊外每隔半米的形成的水滴是伴随着凶手行走造成的。既然不是衣物,也不是鞋子,因为凶手备有鞋套,那么还能符合上述的便是头发了。
死者胸前正中六刀,其中一刀在大动脉上了,出了大量的血,如果血溅到凶手头上,凶手需要洗掉头上的血迹,在洗完后,吸水性超强的校服充当了毛巾,校服内侧便有水渍,随着凶手的离开,走廊上也出现相应的水滴。
第二、凶手移动死者的尸体目的何在?
死者的背部沾满血,死者在倒下时,应该是正面朝上,死者大动脉被割破,大量血液喷溅出来,这个时候,凶手将死者右前裤兜里的车库卡拿走,用带血的手套取出新的白色卡片,然后放到死者右前裤兜,接着把死者的尸体翻过来,让那张白色卡片渗透血迹,先不论想凶手为什么要调包那张门禁卡,换个思路,所有的高一学生都必须住校一年,而门禁卡只能是通校生才能有,那么如果是高一的学生,是没有车库门禁卡的,所以,如果是高一的人杀掉了死者,那么极有可能是为了获取一个进入车库的机会,如果是高二的学生,他调包死者门禁卡的理由,就不是为了进入车库,因为高二的通校生可以自己申请,所以他们调包死者车库卡,目的或许单纯的就是为了不让死者的那张车库卡进入众人的视野,也就是说,那张车库卡上,有关于凶手的决定性证据 。如果凶手的目的单纯是为了出去,那么在门口的摄像头就会记录下有关的信息。而且高一的学生本身是没有门禁卡的,所以必须事先准备好一张用来调换的卡。那么凶手的另外一个目的,便是死者的那张门禁卡。门禁卡上或许留有关于凶手的证据,也有可能凶手的目的单纯就是为了想进入车库。
按照我们之前所说的余洛兮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纯属巧合。按照时间大致推算,凶手如果是跑着下楼想要避开行人,按照后面两人跑上来的速度,设为两分钟,则他是在17:23左右到底楼,而余洛兮到达的时间明显比约定时间早,以周帆的速度来看,设为17:22抵达楼底,走到二楼是17:24。那么也就是说,凶手在下楼时很可能遇见了余洛兮,既然没有帮凶,他也没有料到余洛兮会出现、其他社员什么时候回来,为了避免被撞见,躲在某一层,直至所有社员都上去了,自己再假装迟到。也就是说,凶手是后来迟到的,拥有时间最多的凌轩。

整个案件至此,案发经过还原如下。
提前准备好校服外套、鞋套,凌轩翘掉自习课,在16:54到达四楼提前做好埋伏,等死者进门后将其杀害,在行凶过程中,血溅到头发,事后,凶手布置好现场,清洗头发,在下楼的时候撞见了在二楼的余洛兮,只能躲在二楼的一间屋子内,等人都离开后,假装迟到到达音乐教室。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19-7-30 20:02
解谜篇:
张岳嵩的办案笔记

6月16日
今天,三中音乐教室案的真相终于大白。解决这一切的居然是该校的一位高二学生,令我和林哥深感意外。不知为何,他手上拥有我们警方掌握的所有线索;而且他也正是凭借这些线索、抽丝剥茧,运用逻辑推理找出了这件案子的真凶。甚至很多重要的结论,都是由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所推出的,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
锁定凶手的,总共有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由死者前裤兜内的物品所推出的。说来真是可笑,我们围绕着这一关键线索问了周帆很多问题,但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它在锁定凶手中的重要性。
死者的右前侧裤兜里有钥匙、校园一卡通、学校车库门禁卡、团委工作证、皮包等东西。老实说,如果让我再多看几遍,或许我也能发现其中的诡异之处,但是要说第一眼就发现了这一信息并对此抽丝剥茧得出结论,我是万万做不到的。
按照周帆的说法,死者“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喜欢卡包啊、卡套啊之类的东西,而是习惯把所有常用的卡啊、钥匙串啊直接放在右手边的裤兜里”。那么也就是说,右前侧裤兜里的物品其本身确实基本不会有问题——这些确实是死者平常会放在右前侧裤兜里的物件。
既然如此,那么三中车库门禁卡就非常值得关注了。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张卡片时,就已经发现了它的洁白光滑,要不是暗褐色的血迹吃进卡面内,它可以说是被主人保养得相当完美;殊不知,这就是其中最不对劲的地方。
这张门禁卡的卡面材质硬度低且易着色。也就是说,在死者没丢过任何东西的大前提下,长期和钥匙放在同一个口袋里的这张卡片理应布满钥匙的划痕才对!
那么为什么卡面上会毫无划痕呢?很显然,只有“该车库门禁卡并非死者所有”这一条件才能使上述情况成立。
既然该门禁卡并非死者所有,那么就只剩下有限种类的情况了:
这张卡是死者捡的;
这张卡是死者向别人借的;
这张卡是凶手的,由于某种原因和死者的掉包了;
这张卡是凶手捡的,由于某种原因和死者的掉包了;
这张卡是凶手向别人借的,由于某种原因和死者的掉包了。
让我们来逐一分析以上五种情况的可能性。
首先是A项和B项,如果是这两种情况的话,鉴于死者从没丢过东西、也没有任何补办卡的记录,那么这样一来他将同时拥有两张门禁卡;但我们警方在死者随身物品中却只发现了一张门禁卡,所以显然是不成立的;
剩下的三个选项均有一共同点,即:这张卡曾经在凶手手中,凶手出于某些主观因素把它和死者的卡片作了调换。那么,这一原因会是什么呢?
于是,另一条线索会在此时派上用场——那就是尸体被人翻过面这一情况。为什么凶手要在杀完人急于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刻意将尸体从面部朝上翻至背部朝上?这一诡异的状况即将得到解答。
我们再来回头看看这张卡片。是的,车库门禁卡保存得非常完美。除了上面沾有洗不去的血迹之外。
在这一刻,一切的一切就解释得通了。为什么凶手要把自己的卡换给死者,然后再拿走死者的卡片?很显然,因为早在调换卡片之前,门禁卡上就已经沾上不可洗去的血迹;一旦凶手继续使用这张在案发当天突然沾上血迹的卡片,一定会增加自己的嫌疑。
而这样的话,尸体翻面问题也能很自然得到解答:凶手把尸体从脸部朝上翻到背部朝上,是为确保前侧裤兜里的物品能全部浸没在血泊中染上血迹,以掩饰自己的门禁卡一开始就已染血这一事实!
让我们再来看看CDE三种情况,于是很自然就能排除D的可能性:如果仅仅是捡来的门禁卡,为何要特意大费周章和死者交换呢?直接扔去不就好了吗?
所以最后的选项只剩下C和E两种情况。假如E成立的话,那么说明凶手必定用得到车库门禁卡;换而言之,他必定是一位骑车上下学的通校生。假使C项成立的话,凶手也同样只能是骑自行车上下学的通校生。
及此,锁定凶手的第一个条件浮出水面:凶手是一名通过自行车上下学的通校生。但由于一个个排查通校与否实在过于困难,所以或许我们可以把范围放得更宽泛一些,即:
凶手必定不是被强制住校的高一学生,而是一名高二学生!
当然,或许也有可能凶手特意向他人借来门禁卡并调换是为了嫁祸给通校生,进而达到摆脱自己嫌疑的目的,但这同样也可以用简单的逻辑推理排除掉。根据周帆的证词,死者没告诉过别人他所有东西都放口袋这一癖好;也就是说,凶手不可能就直接认定死者必定会把门禁卡放在裤兜里,进而提前做好嫁祸的准备。更何况,凶手能达到嫁祸这一目的的前提是警方推出了上述所有的结论;倘若如此,那么“凶手在案发当天向他人借走保养得相当好的门禁卡、还回去的却是一张满是划痕的卡”这一行为不会反而增加自己的嫌疑吗?
至于凶手的门禁卡为什么会染上血——兴许是在脱下作案用的衣物时一不小心从里面衣物的口袋里掉出来落到血泊中了吧!总之无论卡片染血的原因是什么,凶手一定是一名高二学生,这一条件并不会因此作出任何改变。
第二个条件,是由现场开着的空调推理得出的。在我和林哥刚听说发现尸体时空调开着,第一反应就是凶手是为防止汗液滴落而打开的。然而,空调所带来的信息,却远远不仅于此。
音乐教室里最为不寻常的地方,就是同时拥有两种空调:台式空调和中央空调。台式空调只是因为还没来得及搬走所以依然摆在音乐教室中,而这正是问题关键所在。
凶手潜伏在前门旁开门会形成的死角处,等死者进入音乐教室后出声叫住他并随即用刀子将其击毙,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既然如此,为什么凶手不选择开启离自己更近的台式空调,而选择了远处的中央空调呢?
因为中央空调的制冷效果比这台老旧的台式空调更好。我觉得大家一定都会这么想,而答案也确实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不妨思考得更简单一些,凶手要特意放弃身边的台式空调跑去后面打开台式空调,最基础的条件是——凶手必须知道中央空调的存在,并且清楚地体验过它的制冷效果要远远好于台式空调。假若凶手并不熟悉音乐教室,当其进入音乐教室的一瞬间必定会发现前门边的台式空调并选择使用它,谁还会想到这个教室里竟然存在着中央空调呢?即使凶手能想到这一点,中央空调的开关也因为体积小、嵌入墙体内而难以找到,凶手又何必刻意选择使用中央空调并寻找那不起眼的开关呢?
所以,凶手必须至少是经常进入音乐教室的学生之一。暂且抛开凶手知道不知道空调修好了这一点不提——因为即使凶手没得到中央空调修好的确切消息,也有可能会主观地认定它已经修好了而去使用它。但是,凶手至少必须要知道中央空调的存在、且知道其制冷效果远超讲台旁的台式空调,才会刻意去选择使用它!
当然咯,或许也有可能凶手确实对音乐教室完全不熟悉,但由于视力格外好,一眼就发现了远处中央空调的开关并想尝试使用它,但在正常状况下,凶手是绝对无法开启空调的。
因为凶手在作案过程中全程戴着手套。
是的,要想操作这个中央空调的控制盘,必须要求操作者用裸露的皮肤直接接触控制盘。而倘若凶手对此毫不知情,在开启不了的情况下只会先入为主认为中央空调出问题了、然后重新选回台式空调,而不可能会想到只有摘下手套才能成功打开它!而且也只有经常出入音乐教室的人,在摘下手套开启中央空调时,才可以不用顾忌自己的指纹会残留在上面!
于是,我们就此得出锁定凶手的第二个条件:凶手必定为本学年有开设音乐课的高一学生、抑或是音乐社的成员之一。再把这一条件和我们推出的第一个结论结合起来,那么凶手只有可能是除死者外音乐社高二的五名成员之一!
到目前为止,凶手已经成功控制在了五人的范围内。我们再排除掉拥有明确不在场证明的郑桉和王唯灏闺蜜俩,那么凶手就必定在易坤、易鹏和钱立三个人内。
于是就轮到最后一条线索派上用场的时候了:残留在走廊上的水滴。由于周帆一来新艺术楼就直奔音乐教室,所以从厕所开始延伸出的水滴不可能是她留下的,那就只能是凶手逃跑时残留在走廊上的了。换而言之,凶手从案发现场旁的厕所离开时,随身携带有一件会大量滴水的物品,这样才会每跑一步都留下一些水滴,甚至一直到三楼楼梯口都有。那么,这件不停滴水的物品究竟会是什么呢?
首先,刀子等作案工具在离开案发现场前就已经被凶手扔到了音乐教室门外的垃圾桶中,所以不必考虑它们;其他无关物品,凶手也不至于带入案发现场,况且也不会一路都在滴水。唯一有可能的是外壁附着水珠的冰镇饮料,但由于校园超市仅在午餐和晚餐时间开放,因此自习课下课之前就已潜入音乐教室的凶手即使携带有饮料也不可能还在滴水,所以不做考虑。这样一来剩下的情况就十分有限,我们来逐个进行分析思考。
A、校服校裤沾水
B、鞋子沾水
C、身体的某个部位沾水
D、体液滴出
A项和B项是比较直接就能排除掉的。三中的校服校裤用的都是吸水性极强的材料,凶手又是刚从厕所出来的;即使校服校裤湿透了,只需在厕所里拧一拧就能轻松使之不再淌水。这样一来,留下水滴的就不可能是校服校裤了。而B项的鞋子就更不可能了——如果鞋底沾满水,那么地板上的水就不可能呈滴状分布;而如果是鞋面沾水,那么地上的每一摊水滴就会沿着鞋子轮廓呈环状分布,是不可能横向排开的。
再继续往下思考的话,D项似乎也不大对劲,无论是眼泪还是口水,都不会有如此大的滴落量,持续滴落的时间也不会那么长,使之沿着走廊一直滴下去,甚至到三楼楼梯口还有;而汗水似乎也不对——昨天的天气并不算热,易坤绕着操场跑步都仅仅是微微出汗而已,从空调房里出来的凶手会滴下如此多的汗液吗?
至此,只剩下最后一种情况,也就是C项“身体的某个部位沾水”了。那么沾水的部位会是哪呢?
这个时候就要联系另一条线索进行思考:校服外套内侧的水迹。作案校服内侧为什么会有水迹呢?单单思考这个问题找不到合理的答案。但鉴于凶手身体某个部位沾水、而校服内侧又恰恰留有含微量血液的水渍,那么我们只能解释为:凶手身体上某个部位沾上很多血,其量大到即使冲洗过后仍能检测得出来。于是凶手用水冲洗了那一部分,并用作案校服进行擦拭;可即使如此,它也并没有完全变干,而是在凶手逃离现场途中仍不停淌水。
让我们总结一下该部位需要满足的条件:1、它有很大储水量;2、它可以被擦拭;3、即使有作案所用的校服、校裤、鞋套阻挡,它仍不可避免地沾上大量血液。
我想这样一来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是的,这一部分只有可能是头发!事实上,上述有关校服内侧水迹或许还会有其他情况。但即使抛去条件2,该部位也只有可能是头发,于是“头发沾水”这一结论又可以进一步反向论证上述推论的正确性。
没错,只有“凶手清洗了不慎沾上了飞溅血液的头发,并用作案校服略加擦拭”这一情况能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于是,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三名嫌疑人。
易坤和易鹏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他们的杀马特式的发型。据易坤所说,他们的头发在洗过之后容易掉色,如果他们中的一人是凶手,那么势必会在洗手台内侧和校服内侧擦拭过的地方留下颜色。显然,这些地方并没有留下如此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不可能是他们二人。
那么剩下的嫌疑人就只剩钱立一人了。但是,钱立的发型是和尚头,头发短到几乎不能储水,擦试过后绝无可能滴下如此多的水滴。所以,凶手也不可能是他。
那位解谜的同学之前的推理正是卡死在了此处。根据三大条件逐一排除嫌疑人,最后却导出了谁都不可能犯案的尴尬结论。很显然,是因为其中一步走错了,最终导致得出错误结论。尔后他也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总算找出了一直隐于暗处、被我们所彻底忽视的凶手。
能频繁进出音乐教室的,仅仅只有高一学生和音乐社成员吗?不,还漏了一个人,她就是一直游离在我们警方视线之外的团委社团部高二干事——楚梦瑶。
只有她,在有资格申请三中车库门禁卡的同时,还能自由出入音乐教室,同时在杀完人、洗去头发上的血迹后能不在作案用的校服外套上留下任何痕迹,并在逃跑过程中披肩长发还会被甩开,从而留下一溜的水滴。是的,埋伏在音乐教室杀害季子成的凶手只能是楚梦瑶!
在他作出如此精密的逻辑演绎后,接下来的工作就轻松多了。我们围绕楚梦瑶展开搜查,果然从她身上找到了满是划痕的三中自行车库门禁卡,经鉴定后确认为死者所有;此外,我们还在她的书包中搜出了写有此次杀人计划的笔记本。而她在铁证面前也不得不将自己的罪行和盘托出,一切真相终于大白。

第九章、楚梦瑶的自白(不做作答要求)

我低头不语,沉默地坐在警车的后座上。虽然隔着车窗,但我还是能听见外边父母的哭泣声。
人们都说,未成年人犯罪是会得到酌情减轻的。所以,我不后悔这次杀害季子成的行为。
很多人认为他是一名文质彬彬、德才兼备的完美青年;事实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并不能妨碍我杀了他。
我从小就开始练习钢琴,小学六年级就考过了十级,因此理所当然就成为了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但事实是,当一切荣誉都铺天盖地压向你、当周围的所有人都在吹捧你的时候,谦逊这个词,就彻底和你无缘了。
当我初二时从一切夸赞中醒悟过来的时候,省钢琴比赛中连年第一的宝座已经和我无缘了。那是一个低调沉稳、长相帅气的男孩子,名叫季子成。
即使幡然醒悟的我又重新开始发奋、即使大家安慰我一次输掉也没什么,我却发现,自己和季子成的差距越来越远,甚至渐渐连他的脚后跟都再也摸不到。虽然有时他也会因为发挥失常而丢掉第一的宝座,但我却再也没有超越过他。
我发现我渐渐泯然众人了。当然,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呢?纵使再也爬不到第一名的位置,我依然是毫无疑问的全省前五,依然可以通过钢琴这一技能,在不远的未来帮自己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直到上个月,我才发现,原来第二、什么都不是。
浙江音乐学院举办的钢琴比赛中,只有第一名才会拥有被保送的资格;而至于后面的名次,他们甚至不屑于去评。
季子成活着,我将永无出头之日。所以,他必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个永远压在我头上的男人,从一开始就不该存在……

“所以,如你之前交代的,想当第一名被保送?这就是你杀人的动机?”不知何时,一名瘦削的少年趴到车窗旁,用一种嘲讽挑衅的语气问道。他叫万俟潇,好像是周帆他哥哥的同桌;也正是他,发现了我是凶手这一事实。
“怎么?很奇怪吗?你难道就一辈子屈于某个人之下?”我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不,不是这个的问题。”万俟潇摆摆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的意思是,你也仅仅只是全省前五而已吧?即使一直输给季子成,害死他也不能确保自己得到第一啊!”
“你……你什么意思?”我感觉他的手仿佛触碰到了我内心深处。我抬起头来盯着他的眼睛,却感觉自己的目光像是射进黑洞一般,被他黑色的瞳孔尽数吸收。
“我的意思还不够明白吗?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梦中的婚礼》改编自《水边的阿狄丽娜》,是一首为世界钢琴王子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做的曲子。”他的话语宛若一把把利剑,插在我的心上,“但鲜为人知的是,这首曲子背后还有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不仅如此,据说谱曲者在创作该曲子时还刚经历了爱情的失败,并将自己的感情倾注于此曲中……”
“胡说!”我近乎歇斯底里地试图向他扑去,却被身旁人高马大的警官一把拦住,“谁会喜欢这种男人啊?这么完美的家伙,和他在一起会有多大的压力?”
“是啊,我也从来没说过你想要和他在一起啊。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和周帆好像从初中开始关系就很好,而且据说还是从小玩到大的闺蜜。”万俟潇回答道,眼神突然变得清澈起来,“你是嫉妒他,俘获了你喜欢的人的芳心,所以才杀害他的吧?或者是你觉得心上人和他在一起有太大的压力,所以巴不得他去死?总之,如果你真的是喜欢季子成的话,即使杀害他之后播放《梦中的婚礼》,他也听不到了吧?你心中预想的这首曲子的听众,应该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周帆吧!”
我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仿佛被人抽空一样,只能颓然地向后倒去……
“算了,反正只要找出谁是凶手就好,至于动机什么的,和我关系也不大吧!哦对,周帆知道了你是凶手,让我捎句话给你:她再也不想见到你了。”这是万俟潇离开前的最后一段话。
为什么……他和季子成一样,都非要夺去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解谜部分到此结束)
评分标准:
1.答出门禁卡的可疑之处并利用其进行推理——3
2.根据门禁卡推出锁定凶手的第一条线索——3
3.排除关于门禁卡的其他情况——3
4.答出案发现场中央空调的可疑之处——3
5.通过中央空调推出锁定凶手的第二个条件——3
6.运用触控和表盘指纹残留进一步佐证这一观点——3
7.根据水滴、联系作案校服内侧水渍,锁定滴水物品——3
8.排除其他物品造成水滴的可能性——3
9.利用水滴推理进一步缩小嫌疑人范围——3
10.根据上述条件用逻辑推导得出凶手身份——3

作者: 有翼之暗    时间: 2019-7-30 20:09
组队参赛:123队:辞璇(2391066612),伊凝(1390226860),暧晨(1937476301)

凶手:凌轩

作案手法:凶手逃课先去宿舍套上一件校服,然后在放学前到达音乐教室,拉上窗帘,因为太热便打开空调,在门后静候死者到来,死者开门进入,因为太黑于是摸索着去开灯,从而被杀。杀人过程中凶手两次用水果刀捅到死者的动脉,血液喷溅而出溅到凶手的脸上,凶手习惯性撩起衣服用衣服内侧擦去脸上血迹,然后翻找出碟片播放梦中的婚礼,做完这一切后,他去洗手间清洗了自己的手套、外套等衣物,然后在地上混了几圈后扔到垃圾桶里,他看到死者面朝上死状凄惨于,走上前小心翼翼地拖动并翻动了死者,使死者面朝下,接着又去洗手间,清洗掉自己脸上、手上蹭到的血迹,因为时间已晚,凶手担心自己被发现于是匆忙跑下了楼,没有擦干净水,使水滴落到地面上并沿楼梯向下,之后回到宿舍清洗不小心被染上血迹的校服。

推理与证据:

1. 沈光老师为今年新转来的老师,他一上任就单独为音乐教室安置了中央空调,没有使用过音乐教室的同学并不会开关,于是判断凶手只能是音乐社内部或高一其他同学。

2. 双胞胎的头发颜色极亮,记忆点高,他们一个在操场跑步,一个去食堂吃晚餐,在公共场合下十分引人注意,说谎可能性较小,故排除。

3. 钱立在教室学习,在正常情况下班里会有打扫卫生的同学,可以为之作证,故排除。

4. 快速拖动死者尸体并翻身可以确定是男生所为,故排除全体女生。

5. 在所有人的证词中,虽然看上去只有彦有为是独自翘课打篮球,独自行动空间较大,可疑点较多,但是逃课期间有可能跟外班同学一起打球,很容易得到证明,撒谎可能性较小,故排除。

凌轩的自由程度较大且没有外人可以证明他的证词,当天气温低,故出汗的可能性少,且不容易生长霉菌,但是他却去洗衣房洗衣服,很有可能是洗掉衣服上少量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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