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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十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二题《劣迹侦探》作者:宸少(红字修改8处) [打印本页]

作者: 潇潇雨歇    时间: 2024-2-11 19:04
标题: 【第十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二题《劣迹侦探》作者:宸少(红字修改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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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侦探》

文/宸少
(一)
走出警局,一股寒风袭来。我缩了缩身子,从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根香烟。
“新来的,借个火。”摸遍全身上下,依然找不到打火机了,我只能作罢,随即叫停了来上早班的小年轻。
新人看见我一脸疑惑,但还是从警衣内袋里掏出火机。
“吴队长前几天才跟我提到你,好好干!”我拍了拍他的肩,吹着口哨便离开了。

在警局耗了整整一晚,我索性就近去一旁的公园里找了把椅子躺下。冬日的暖阳照在我身上,晒得我不禁感到阵阵发困,闭上眼睛,远处早餐的叫卖声却吵得我睡不着。
不知过了多久,透过眼皮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遮挡住了阳光的照射。
睁开眼睛,一个撑着遮阳伞的妙龄女生正盯着我看。
女生上身穿着棕色的羊绒衣。虽然是凛冽的冬天,下半身却是白色的短裙,过膝的白袜勾勒出细长白皙的美腿,至于鞋……躺着的角度看不到。
现在是周中上班时间,她却有时间单独在外闲逛,大概率没什么正经工作。注重防晒,打扮精致,虽然全身只是一套UGG的服装,但从手握遮阳伞露出的美甲来看,并不是普通女孩能消费得起的样式。下半身穿得这么清凉,估计羊绒衣内有配套的服装,多半是一大早来公园拍写真的某位小千金,等朋友的时候被本大爷的容貌所吸引。
“没什么事的话快滚。”
女生吓得后退一步。嗯,UGG的雪地靴。
“可是,总感觉你很眼熟诶。”
噢?是吗?可我记忆中,没有和这种一看就是从小被家庭保护得很好的乖乖女有过交集,何况还是这么漂亮的,我肯定会有印象。
“你认错人了。”虽然内心深处好像期待着什么,但是我还是很冷漠。毕竟我只是一只下水道里肮脏的老鼠,也总是给身边的人带来厄运。
女生还是鼓起勇气盯着我看,她的眉眼很清澈,我看着她灵动的眼眸突然一颤,“你是勇超哥哥?”
“你还真认识我?”我十分惊讶,坐了起来。
“我是小时候住你家隔壁的,张之琳啊!”
“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法将眼前的女生和儿时的邻家妹妹对应起来。虽然小时候的之琳妹妹也有些俊俏,但想不到长大后竟能这么好看。
“走,我们去吃早餐去!”之琳妹妹伸出双手拉着我的手,一把把我拉回了从前。

(二)
我出生在一户条件还算殷实的人家,可不幸的是,自打我有记忆开始家里就乌烟瘴气。父亲赌博、酗酒、家暴,母亲出轨,父母在家总是争吵打架。我不愿意待在家里,家就是我的噩梦,对于我来说,童年唯一的美好就是和张之琳妹妹一起玩的时光了。
之琳妹妹的父母学识很高,父亲是重点大学生物系教授,母亲是地震局的高级工程师。由于之琳家就住隔壁,所以我们家的情况她家也知道个七七八八。我父母根本不怎么管我,之琳的父母对我起了恻隐之心,平日都顺带开车接送我和之琳一起上下学,我也经常跑到她们家做作业。之琳的父亲很喜欢跟我们讲生物知识,特别是跟他研究领域相关的基因,告诉我们为什么我是个男孩,之琳妹妹是个女孩之类的知识。之琳父亲和某基因测序公司有密切的合作,有一次,他还叫我给他提供一根头发,他能帮我预测出未来有可能得什么病。
我特别喜欢之琳妹妹父亲的生物小课堂,总是缠着他再多讲点知识,也特别喜欢之琳妹妹。
我常常想,如果我能和之琳妹妹一家一直生活下去就好了。

(三)
遗憾的是,就连当时那样压抑但还算平静的生活,我似乎也不配拥有。
不久的一天夜晚,中断的睡梦,卧房门外熟悉的打斗声。我将头蒙在被子里,正愁怎么屏蔽掉这些糟糕的声音,却突然迎来了戛然而止的安静。
第二天早上走出卧室,客厅地板上满是鲜血,父亲坐在地斜靠着沙发呼呼大睡。一只手还拽着母亲的头发,母亲躺在一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脖子上还插着一把刀,周边好几个洞口,甚至能看到颈椎和气管的切口……
我不知所措,站了很久很久,直到……
门铃声响起,“勇超哥哥,该上学了。”
我打开了门,门外是一脸惊讶的之琳妹妹和她的父亲。

(四)
我搬去了唯一的亲人姑姑家里。
母亲的葬礼结束后,我回到了学校,第一天放学,我没想太明白,还是同往常一样和之琳妹妹一起坐上了之琳妹妹父亲的车。
之琳妹妹的父亲看见我后,先是一愣,神情变得冷漠,再没了以前的温柔。
那晚,把我送到姑姑家小区门口后,之琳妹妹的父亲特意从驾驶座下车,蹲下来双手扶着我的肩对我说,“勇超,这是最后一次载你回家了,因为你姑姑家已经不顺路了。”
“哦。”我失落地点了点头。
隔着车窗玻璃和之琳妹妹挥手告别,我隐隐感到了,一种世界的破裂感。

(五)
那个学期结束,由于姑姑家不愿再支付私立学校昂贵的学费,我被迫和之琳妹妹分别了。姑姑十分讨厌我,对我很差。我常常在想,既然这么讨厌我,为何不把我送去福利院?后来才明白,他们愿意收留我,只不过是为了获得我所继承的财富。
理所当然的,我去到了一个校风很差的初中,里面大部分都是小混混小太妹。当然我也是,我早就厌烦了学习,除了生物课。
其他时间我都逃课和朋友一起打球或者翻墙去网吧上网,只不过每次我都会提前走,因为我会悄悄地去之琳妹妹的学校——全市最好的初中,在远处默默地看着之琳妹妹放学。之琳妹妹的父亲还是一如既往的每天都来接送她。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想跟之琳妹妹说说话?但想起之琳妹妹父亲的冷漠,我始终只是在远处看着。
如果我的父亲母亲能正常一点,我现在每天都能陪伴在之琳妹妹身边吧。

(六)
两滴眼泪滴进了眼前的白米粥里,为了不被发现,我埋头慢慢地喝着粥。
“我现在啊,是个警察。之前受了重伤,从一线退回来,现在在公安局里做文职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案宗、查询嫌疑人基本信息以及行动记录等等。”之琳大致说着她后来的动向。
“啊呀……”我看着之琳,不知道她哪里受了伤,一阵心疼。
“但我还是想回一线工作呢,那种将犯人绳之以法的场景,想想就很酷!”
“是呀。”比我们这种打架的流氓酷多了,我心里想着。
“勇超哥哥你呢?”
“我啊……没什么正经的工作。”
“啊~?”
“是啊,我这样的人,可是有超雄综合征哦,天生注定就是犯罪者。”
就像是下水道里肮脏的老鼠,天生就在你的,对立面啊。

(七)
“你好好的书不读,天天跑到之琳学校附近干什么?”之琳的爸爸拽住我的衣服问道。
“叔叔……”我不知道为何之琳妹妹的爸爸对我这么厌恶,“我……”
“以后不许再见之琳了。”
“为什么?”
“为什么?”之琳妹妹的爸爸略微犹豫了一下,“勇超,你不是喜欢听我讲的生物小课堂吗?上一次好像讲的是X伴性遗传病吧?”
我默默地看着之琳妹妹的爸爸,不明白他要说什么。
“这次我讲,Y伴性遗传病。不同于X伴性遗传病,Y伴性遗传病只会通过父亲传给儿子。而你,我测过你的基因,你有超雄综合征,也就是你的性染色体为XYY,是天生的犯罪者。这样倒推,你父亲也很可能有超雄综合征,那么他所作的一切,也就不足为奇了。”之琳的爸爸说完想了想,“对不起勇超,我说的话可能伤害了你,但是之琳是我的亲生女儿,作为之琳的父亲,我必须要保护之琳。你以后会是个冲动易怒的危险分子,很可能成为一个犯罪者。同时你身体里还流淌着犯罪者的血脉。”
放学铃声响起,之琳的父亲往校门走去,走了几步,又缓缓转过身来,“勇超,这是最后一次给你上课了,也希望是最后一次再见到你了。”
隔着人群看到之琳妹妹向其父招手,我感到了,一种世界的破裂感。

(八)
那天之后,生物课我也不再听了。打球和上网也不再第一个走了。也开始学会了打架,和社会上的人来往,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混混。成年后,姑姑见我没利用价值了,把我赶出了家门。而我把家里的不动产都变卖了等吃混死。
昨晚和大哥一起喝酒,发生冲突打架又被抓了起来,尴尬的是被抓的只有我一个。幸亏没出什么大事,两个小警察批评教育了我一夜之后就把我放了出来。我在警局大厅快速扫视了一番,黑板上潦草地写着“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等字样,另一面墙的警员介绍表的前列,有个姓吴的警队大队长。
我走出了警局。

(九)
“勇超哥哥,你怎么了?”之琳看着我攥紧的拳头。
“哦,没什么。”之琳打断了我的思绪。
“总之,我现在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稳定的工作……”
“那要不勇超哥哥来我家住吧?”之琳端坐着,用水灵灵的大眼睛期待地看着我,充满了诚意。
“不去。”我不愿再看到之琳的父亲了。
“我爸妈不在这个城市啦!”似乎是看出来我在顾忌什么,之琳伸出双手重叠地搭在我的拳头上,“现在可以了吧?沉默就当你默认啦!”
我点了点头。
“耶斯!”之琳显得十分开心,哼着小曲扭动着上半身,“不过,我先带你体检一下吧。”之琳突然将手伸进我的衣领,最近斗殴留下的伤口还没完全愈合。
“不需要,我身体好。”
“需要的。”之琳wink了一下,“要看看你有没有什么传染病。” 说罢便从兜里拿出了手机。
手机是新款的折叠屏,据说折叠后屏幕之间严丝合缝,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
“什么传染病啊?”我涨红了脸。

(十)
“注意红灯。”我像提小鸡似的把之琳拉回马路边。绿灯后,我们到对面等候着车。
接我们的是之琳的专车,一辆大气的SUV,车窗贴着防窥膜,司机身材壮硕,戴着墨镜不苟言笑。
开了很久,我们最终来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医院,这种小医院条件很一般,感觉如果不是和警局或其他部门机构合作的话,估计早都维持不下去了。
之琳领着我,时不时跟一两个熟人打着招呼。
巧的是,今天上午给我打火机的新人警察也在医院,他见到之琳和我,朝我们挥了挥手。他是之琳同一个警局的同事?这下该不会真把我当作警局内部的人了吧?
他正欲开口跟我们说话,屋内正在做核磁共振检测的人发了疯一样地跑了出来,撞在了他身上。
“怎么了这是?”新人警察扶着冲出来的人,那人此时有些语无伦次。
这时两个护士也冲了出来,“哎呀,其他检测都好好的,这人一做核磁就情绪激动。”
“实在做不了就算了吧,核磁也不是必须的项目。”新人警察说道。

(十一)
直到所有检测项目结束,已经到了下午四点,之琳的专车还在外等着。又开了不到十分钟,开进了一个别致的小院里。小院只有一栋七层的小楼,和院外周围的破旧房屋相比,算是鹤立鸡群了。
之琳把我拉到保安室,敲了敲保安的窗。不一会儿,保安拉开了窗户。
“什么事?”保安坐在椅子上,一阵光芒照在了他的脸上,照得他眯起了眼。
我回头一看,五楼的一间房间小窗户上贴着反光膜,阳光正是从那里反射过来的。
“做下人脸识别,以后他就在这里住了。”
“来来来,你进来写信息。”
进入保安室,保安将抽屉里的记录本拿了出来。
我翻了三四页,照着前面其他人密密麻麻的身份信息开始填了起来。
“不用写的太仔细,没人看,来,看镜头。”
我抬头,保安用手机拍下了我的照片,“之后我会录入系统的,大概两小时后就可以了。”

(十二)
进入匣子般的电梯,之琳按亮了六楼的按钮,电梯很小很暗,运行速度也不快,内部一角贴上了一张纸,上写着:“监控损坏,等待维修。”
“一直说修,好几个月了,还是没修。”之琳见我观察着摄像头,吐槽道。

之琳右手放在六楼的门把手上,指纹锁应声而开,开门后,之琳习惯性地擦了擦指纹。当知道每层楼只有一个住房,且给我住的地方空无一人时,我惊掉了下巴,“这是给我一个人住的吗?”
“那当然呀~”之琳低着头笑了笑,“难不成你还想和我一起住?”
“额……也不是这个意思……”
“我房间在五楼,还住着另一个小姐姐喔,不太方便诶,她还是个小明星呢!”
“谁啊?”
“王丹丹,一个女团的成员。”
“我不太了解这方面。”
“没关系啦,勇超哥哥,至少,我们又成为邻居了。”
直到之琳把我安顿好后,我才知道整栋楼都是之琳的。


(十三)
接下来的一两天,之琳一下班就来找我,做好吃的给我吃,还给我买了很多营养品叫我多补补身子。
一切都在变好吗?我有点不太敢相信。什么时候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也能吃上满是果仁的慕斯蛋糕了?
这是老天爷让我重生的机会吗?
我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了。起码不能一直像个寄生虫一样吸食之琳的血,得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十四)
我从病床上醒来,还输着液,腹部的剧痛突然传来。
“你终于活过来了。”我的兄弟廖纪原激动地说道。
“我的伤很严重吗?”
“是啊,昨晚咱不是和朱老黑打架吗,你当时失血过多,差点就死了,幸好……”
“发生了什么吗?”
“当时医院血库恰好不够,急需有人给你输血。正好急症室里陪父亲看病的小姑娘一眼就认出了你,说你俩血型匹配,给你输了400cc的血呢!”
“她人呢?”我的脑海中只想到了之琳,好久没见到之琳了,本以为我们此生不会再相遇,没想到她居然救了我一命。
“她爹不肯让她帮你,那姑娘哭着说只要同意她输血,她保证以后不再见你了。”

(十五)
已经在新居里住了三天,这几天天气就像是被复制了一般,和刚来那天一模一样。
本想再去之琳的单位看看,却被之琳严词拒绝了。好说歹说约好了今晚一起出去看电影。
我将身份证放入口袋里,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演习着今晚的约会流程,躺在床上慢慢打起了盹,半梦半醒间隐隐约约听到了楼下传来的警报声。
什么声音啊?我潜意识里提出了这一问题,却还是继续睡着了。直到楼下的警笛声大作才将我惊醒。
不会是?
我心里暗暗感到不妙,蹭地起身往下跑去,此时五楼的门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正是之琳住的地方。两名警察正在等待增援,有意无意地看向卫生间。
我不顾警察的阻拦往屋内冲去,一个脸色惨白的女生正对着浴室门坐在浴缸内,浴缸内满是鲜血,水从花洒里持续喷出,一直冲淋着女生的整个面部。
我正想上前却被一个警察从身后抱住。
“之琳!!!”为了上前查看情况,我转身和两个警察扭打在了一起,被后续赶来增援的警察控制住了。
“之琳……”
我感到了,一种世界的破裂感。

(十六)
审讯室内。
蹲下看了看饮水机指示灯旁边的小字,之琳倒了杯热水给我。
我盯着杯中热水升上来的水汽,不太好意思开口。
“你这,袭警、差点破坏现场,怎么的都得被关一定时间了。”之琳气呼呼地说。
“我当时以为你……一时间冲动了。”
“可别说是因为我,你连我都能认错。”之琳皱着眉头,“只不过这次案件发生地不属于我们辖区的,他们我都不太熟,让对方通融通融还不太可能。”
“只要你没事就好。不过死的是?”
“我室友,王丹丹。”
“她是怎么死的?”
“听他们说,应该是自杀。”

(十七)
以下是我从之琳口中得到的信息。
死者王丹丹是一个十八线小明星,她以租客的身份于半年前搬到了之琳家里。这一点在保安室里住客登记表的第一页记录上得到了证实。她是因失血过多休克导致的死亡,死亡时间在下午两点到五点之间,左手手腕处有一道很深的割痕。在浴缸中发现了一把锋利的尖刀,与死者伤口切面相符,系厨房里的一把小刀。
死者左手泡在水中,右手搭在浴缸边,身着华丽的红色礼服半躺在浴缸里,礼服领口上有点面部冲下的妆彩,浴缸内液面上漂浮着一片片玫瑰花的花瓣。浴缸为墨绿色,给人一种死者盛开在绿叶丛中的既视感。
在死者的身边放着一张A4纸,下方垫着毛巾,纸已经被花洒喷出的水冲淋得不成型了。经过警方技术部门大量时间的修复还原,才获知了纸上的大致内容:上面书写着自己被人陷害盗窃名声受损,自己患有躁郁症太痛苦了,所以想一了百了让自己解脱。
卫生间只有通往客厅的门和往外开的窗户,此时窗户正关闭着,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痕迹。由于王丹丹防狗仔的意识,经过了之琳的许可,这扇窗户从外部做了很强的反光处理,内部则用黑色的膜贴在了窗户内侧,光线完全透不进来。毫不夸张地说,若是不开窗,在没有电子设备或机械表的情况下,压根就很难判断是白天还是黑夜。
发现人正是之琳。当天下午五点半之琳回到家中,正欲上厕所。打开卫生间门,一股浓烟从里冒出,不久便引发了客厅里警报器的声响。之琳看见王丹丹正穿着衣服半躺在浴缸中,花洒的水冲着头部,闭着双眼。之琳问王丹丹怎么了,却没得到回应,想着小明星压力大,说不定是正在缓解自己的压力,就关上门先忙手中的事了。直到保安因为警报信号传到了保安室,前来查看情况,才发现王丹丹早已撒手人寰。
后续则是警方赶来,之琳和保安先被带走,留下两名警察保护现场等待增援。再之后就是我赶到了现场……  
“所以现在是百分百确定为自杀了吗?”我询问道。
“那倒没有,不过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遗书也没有拼接的痕迹。而遗书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存在的,丹丹的确有自杀的动机,最后则是从伤口判断,没有不自然的地方,符合自杀,虽然不能排除是他人造成的。丹丹身上也无被束缚的痕迹,虽然体内有安眠药和止痛药的残留。关键的是,你也知道,包括我和你在内的所有嫌疑人手部和衣物都做了鲁米诺检测,都没有反应,除非有人做了特殊的清洁,只是……”之琳话锋一转,“现场依然存在一些疑点。”之琳一脸愁容。

(十八)
“比如说,你不觉得花洒喷水很奇怪吗?不过今天下午三点到四点小区停了电,我们家的浴缸是电子智能控制的,能记录时间和温度。有个缺点是断电的时候,水会自动切换至花洒,温度也会变成正常水温,得人为重启才能重新记录。今天的记录是两点开始从水龙头放温水的,到了三点后记录就终止了。”之琳拿出自己的手机,精心雕刻的美甲灵巧地搭在手机边缘,给我亮出了照片,“还有啊,我觉得丹丹焚烧东西就不合理啊!”
“喂,我好歹也有嫌疑,你这样给我看现场好吗?”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还是因之琳的信任而感动。
“你不会以为我没有嫌疑吧?”之琳坏笑道,“不过我有找同事帮我要到这些资料!但是相比条条框框,我还是想和勇超哥哥分享自己的疑惑呢。”
我握着之琳可爱的小手,将手机凑近了点,浴缸旁有一个小铁桶,里面有些被焚烧的木制物品。
“单从这些还不能说明什么啊。”
我一边翻看着现场所拍的照片,一边询问着之琳。
花洒喷出的水一直冲淋着死者的面部和遗书周围。地面以浴缸为中心,几乎撒满了亮片。
浴缸里的血水已经达到了排水口的高度,通过鲁米诺的检测,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
死者的手机放在一旁的浴巾上,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颜色为桃红色,已经没电了。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
“你们卫生间的窗户打开后,会有很大的风吧?”我回想起我这几天开卫生间的窗时,外面总是有一股劲风刮入,之琳在我楼下,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
“是啊,怎么了?”
“卫生间到厨房没有什么水迹吗?”我跳脱地询问道。
“没有,除了我早上洗完盘子滴了几滴水在厨房地板上外,没有其他的痕迹。”
“卫生间的门,就是拉开门后,滑动的轨道上也没有水滴吗?”
“没有。”
我盯着现场的图片,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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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有什么其他嫌疑人吗?”我记得小区进出安保还是达标的,想以此作为切入点。
“只有其他住户。”之琳回答道,“我们小区人本来就很少,而且住户基本不需要出行上班,也没什么人缘,基本没什么其他人进入。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除了我上下班时从小区门口进出外,无人进出小区。我们小区四面的墙也无法翻越。楼梯没有堵塞,能正常上下楼,可惜的是并未安装监控。电梯的监控里,除了我早上离开和晚上五点半回来,以及五点四十分新来的保安上来查看情况外,没人乘坐电梯到五楼。”
“电梯监控不是坏的吗?”
“哎,前几天已经修好了,我也是看了资料才知道的。前几天修好了后,老保安忘记撕掉电梯里那张纸了。”
“嗯……你继续说。”
“一楼的住户名叫曾越,是位四十多岁的男子,两只小腿已经截肢了,行动离不开轮椅。他是我几个月前下乡认识的,见他举目无亲,实在是可怜,于是让他住在了这里。
“二楼是个问题少女,刚从少管所出来,她从小从孤儿院长大,现在已经满十六了,却没有生存的能力。我让她住在了二楼,让她做做线上的打字员,现在尚且勉强能维持生计,不过这小姑娘特别懒,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还需要多引导引导。
“三楼是两个门卫的住所,他们轮流值班。今天下午值班的门卫是昨天刚来的新人,两个门卫中午十二点开始,老门卫便陪在新门卫身边一起值班,带着新门卫熟悉相关的工作流程。期间,下午四点的时候,曾越坐着轮椅出来晒太阳和两个保安隔着保安室的窗唠了十分钟,可以看出新保安是个很健谈的人,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绘声绘色地讲着什么,把曾越逗得哈哈大笑。反而老保安站在一旁陪笑,一时间不知道谁是老保安谁是新保安。这些保安室的监控均能做证明。
“四楼暂时没人住,五楼是我和丹丹,六楼是你,七楼则是黄文。
“黄文也是个可怜的人,前几天你在医院体检时见到过。”
我脑海中回想起了那个神神颠颠撞上小警官的人。
“他出生自一个单亲家庭,从小遭到继母的虐待,据说经常被关小黑屋。现在早已和父母断绝了联系,是个制作单机小游戏的程序员,一个人运营着一个名叫‘ghost and god’的小作坊。”
这个名字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瘾少年并不陌生,这个小作坊体量虽小,却以恐怖类游戏著称,里面的内容对各地神鬼祭祀的仪式十分考究。
“听说他还是丹丹的粉丝呢,丹丹跟我说她facebook上有个粉丝的头像就跟他的一个游戏有关。昨晚丹丹回来,在一楼发现黄文偷偷拍摄她,直接把他的手机打掉摔坏了。”
“哦,是吗?”
“当时黄文还急眼了,说他只有一部手机,只能跟合作商说明天别电话联系了。”
我用之琳的手机翻墙登我的账号搜了搜丹丹,浏览着她近半年的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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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我想到了什么,“你们烟雾报警器报警的事故发生过几起?”
“算上今天的话,历史发生过两起。”
“烟雾报警器触发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呢?这个我没亲眼见过。”
“嗯……挺灵敏的,在卫生间里有浓烟的情况下,打开门马上关闭倒不会触发客厅的烟雾报警器,但是如果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之琳回忆道,“我记得大概是开门后5秒左右,烟雾报警器触发了。”
“烟雾报警器的电源和小区用电是相互独立的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小区停电不会影响烟雾报警器报警。”
“那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了,除了你们之外,还有谁能进入你们屋啊?”
“我们房门是指纹开门的,只登记了我和丹丹的指纹,这个警方也确认了。不过如果有人获取了我们的指纹做指模的话,说不定也是能打开门的。”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我大概知道事情原委了。”

问:请分析本故事中你认为的所有疑点。
注:
1.之琳所给的有关王丹丹的线索为真。
2.若有人进入之琳王丹丹房间,不用考虑是如何进入的。
3.本题解答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部分非常简单的专业知识,如有不确定可自行百度,网络上可以找到相应答案。
4.张勇超(劣迹侦探)在本文中为侦探设定。


作者: 肥斑马    时间: 2024-2-13 04:42
本帖最后由 肥斑马 于 2024-2-14 15:21 编辑


答题人 肥斑马
qq:68821448



一、真假张之琳
1、文中第14段让人感到很突兀,和前后的剧情都无关,单独描写了张勇超受伤后之琳为他输血的故事,而之琳的父亲态度和儿时对待张勇超一致,可见给她输血的人正是他的儿时好友之琳。
可之后在公园见到“之琳”的时候,
(之琳突然将手伸进我的衣领,最近斗殴留下的伤口还没完全愈合。)
伤口还没愈合,说明住院输血才发生不久,但那个“之琳”明显不知道这点,还表现得跟主角久别重逢的样子。说明这人是冒牌的。

2、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之琳”不是本尊。再过马路的时候,“之琳”没看到红灯被张勇超拉住。说明她有红绿色盲,分不出红绿灯。
从生物知识来说,色盲属于隐性遗传,女性要xx都是色盲基因才表现色盲,男的因为是xy,所以一个就会。因此,女儿是色盲,父亲一定是色盲。
但张之琳父亲会开车,能考出驾照必然不是色盲。
因此“之琳”和之琳父亲肯定不是父女关系,是个冒牌货。
以下用假之琳表示此人。

二、假之琳的目的。
1、假之琳的谎话
其实她说的话里面,有很多是假的。
比如说她说自己是警察,根据我国《人民警察着装管理》第七条,女性警察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所以假之琳是警察的话,不可能会有“价格不菲的美甲”。
另外上面也提到了,假之琳冒充张勇超儿时的邻居之琳接近他,也是在撒谎。
张勇超去之琳那边几天后,本想再去之琳的单位看看,却被之琳严词拒绝了。也佐证了这一点,她根本不在警局上班,自然要严词拒绝。
那么她为什么要欺骗张勇超呢?

2、假之琳是怎么知道张勇超的信息的?
要冒充之琳,首先要知道张勇超和之琳之间的关系。他们是小时候的同伴,一般情况下是很难知道的。可是如果是警察,调查一下并不难知道。而从新来的那个警察带黄文体检后,黄文入住假之琳公寓来看,这个警察也是假之琳团伙的人,那如果通过警察,调查出张勇超的信息,再来假装偶遇就说的通了。

3、
假之琳是在公园里发现张勇超的。
警局的黑板上写着黑市器官 来源不明,应该是警方在侦察器官来源的案子。
假之琳的一栋楼里居住了不少她“帮助”回来的人。
这些人在居住之前一定会被带去一家小医院体检。
这一切指向同一个结论,假之琳在参与贩卖器官的黑活,她先是物色符合条件的人,比如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或者身体残疾,或者性格内向,或者离家出走等等。以帮助住宿,美人计之类的借口骗得他们信任,住在她的地方,接受体检来选择符合条件的器官。而小警察和大汉司机都是她的同伙。

三、王丹丹一案
此案中,假之琳所给线索为真,是题目设定。同时假之琳的目的是器官,并没有杀她的动机。

1、死者非被杀。
尸检显示死者吃了安眠药和止痛药。
如果是有凶手为了伪装成自杀而让王丹丹吃下安眠药,那就是王丹丹比较熟悉的人。符合条件的假之琳没有动机,而从她把窗户都贴上胶带,怒斥黄文偷拍并摔坏手机来看,王丹丹的防范意识很强,其他人就算能进入她房间(这点是题目设定),也没法让她失去防备吃下药物。
再者,就算凶手要杀人给王丹丹下药,那吃安眠药就足够了,有什么必要给她下止痛药呢?
所以止痛药只可能是王丹丹自己吃下去的,说明死者不是被杀,而是自杀。

2、有人开过现场的手机。
现场的死者的手机放在一旁的浴巾上,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手机是新款的折叠屏,据说折叠后屏幕之间严丝合缝,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所以也同样有很好的防水性能。如果是折叠关着,是可以防水的,这样正面屏幕就不该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另外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
这说明有人在王丹丹死后(或者因为失血或药物昏迷后),用浴巾擦拭了死者右手食指和拇指的血水,用指纹打开过手机。所以才会出现现场的情况。

3、窗户问题
在我第一天下午四点到门卫室的时候,太阳被五楼反光后正好照到门卫室。而且几天天气都一样,可以推测出案发当天下午四点也会反光,可案发当天一楼的家伙四点出来和保安隔着窗户聊了十分钟,如果阳光刺眼,几人会注意到而避开阳光交谈,但从证词里并没有这一点,可以推理出当时窗户是打开了的,所以阳光改变了反射的角度。
说明窗户被打开过,而发现尸体的人时候,窗户是关着的。

4、从王丹丹脸书上的信息可知,第一次触发报警器是在王丹丹生日,当时也是保安赶到,还祝她生日快乐,所以只要烟雾报警启动,保安就会赶过来。

根据以上几点,可以还原案发经过

王丹丹是十八线不出名的小明星网红,但生活很不如意, 就准备自杀
她写好遗书放在身边,然后吃下安眠药和止痛药,割腕放水。

但此时凶手来到她家里,看到现场后并未对她进行救助,关了浴室门离开了。这导致王丹丹无人发现真的死了。
之后 3 点停电了,4点来电自动启动了花洒。
再之后假之琳回来,打开门后发现王丹丹死了。

5、案发时间?

她自杀的时间是在两点左右,证据是放水的时间是2点。

因为遗书湿了,肯定是停电前放的,否则遗书湿了白弄,从这一点也可以佐证是在3点停电前自杀的

6、谁是4点打开窗户的人?
根据王丹丹的习惯,她自杀的时候肯定是关着窗的。但4点窗户又被打开了,说明2点之后有人来过现场。
从黄文不敢做核磁共振那一幕来看,因为核磁共振机器比较幽闭,符合幽闭恐惧症的特征。
(科普:幽闭恐惧属于恐惧症的一种,主要表现对一些封闭的空间产生恐慌,例如在电梯,飞机车厢等密封环境。)

根据上面的推理,案发时间是在2点放水前后,有人来到房间是在烟雾报警器触发前,也就是在2点后不久。
而对此人来说,遗书被淋湿没有任何好处(如果警方没有还原怀疑他杀可能还被怀疑),既然也是公寓住户,就会知道停电后来电会启动花洒淋湿遗书。所以如果此人是3点来电了以后离开的,就会想到这一点而把遗书换个地方。现在没有,证明此人是在3点停电前离开的。
所以此人来去王丹丹家的时间范围是在2-3点,当时没有停电,停电时间是3-4点,所以电梯是正常运行的。
楼梯的监控修好了,但除了老保安都不知道,因为老保安忘记撕掉那张通知,所以大家并不知道监控修好,还以为是坏的。
这个人也可以排除外来人员。
老保安一直和新保安在交接工作,有不在场证明。
其他人会以为监控坏了,包括假之琳在内,就算要去作案,上下楼就没必要特地走楼梯躲开监控。
除了黄文有幽闭恐惧症,坐不了电梯,是走楼梯的,才会没被拍到。
所以看到王丹丹自杀现场,见死不救的人是黄文。

黄文看到自杀现场后,因为之前被摔了手机怀恨在心,因此没有对她进行救助。但他随即想到可以利用这个场景拍摄自己的游戏用的素材。就开了窗,关门布置鬼神祭祀场景,亮片可能就是做这个撒的。因为他自己的手机坏了,而且他只有这一部手机,所以就用死者的手机来拍摄,用死者(当时还没死透)的手指来解锁。拍完后登录自己的作坊账号上传后再删除就行了。由于黄文有幽闭恐惧症,所以他必须在开窗的状态下做这件事(拍摄素材也需要足够的光线)。因为开着窗时外面风大,所以门就必须关上了。拍完他把死者手机内的视频删除再放了回去,没有关窗就离开了。

黄文身为跟踪狂,应该偷偷配了指纹模具。当天去找死者本来可能是找她理论,要她赔手机之类。

6、谁关了窗
直到假之琳回来,发现人死了。她不想让自己成为唯一的第一发现人,引起警方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毕竟自己干的也是犯罪的事情)因此假之琳需要制造烟雾引发报警器,好让保安来发现尸体(作为大楼的主人,她自然知道保安听到报警器就会赶来)。因此她在桶里烧了木头类的东西,又把案发现场的窗户关起来,好让烟雾通到大厅激活烟雾报警器。



作者: 江南丶烟花易冷    时间: 2024-2-13 22:49
本帖最后由 江南丶烟花易冷 于 2024-2-14 18:14 编辑

作答队伍:甜蜜家园

一、分析


(一)王丹丹是自杀还是他杀?

1.【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我们推测患有躁郁症的王丹丹确实具备自杀动机。
2.【虽然体内有安眠药和止痛药的残留但是我们推测治疗躁郁症的药物中也有安眠成分,同时自杀也有可能准备安眠药和止痛药达到最舒服的死亡方式。
3.【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是随着水龙头不断的注水,液面逐渐升上,甚至没过了排水口还在上升,直到水龙头不再注水的时候,也就是3点断电,由水龙头转为淋浴,大部分水淋在浴缸外,因此随着排水口出水,液面开始下降。这也就是为何排水口上方有血迹的原因。
4.【王丹丹正穿着衣服半躺在浴缸中】死者是先拿的刀再放的水,是因为从浴室到厨房,甚至推拉门缝,都没有水迹。说明不是洗澡的时候想死了,而是想死了,拿着刀去浴室放水。所以也没必要脱衣服了,只是在水里死的快点,舒服点,和2.中安眠药和止痛药的残留是为了同一个目标——死的时候减少痛苦。
5.【两点开始放温水的,到了三点后记录就终止】可以推测王丹丹的浴缸在3点停电的时候水龙头放水转为花洒,此时她已经死亡或者已经丧失意识,因为我们查询百度可知,深度割脉一小时左右就会死亡。为啥死者3点前就死了,那是因为洗浴的记录,3点切换到淋浴之后,没有切换回来,然后随着水龙头流水,液面上升,然后到了排水口之后还在上升,说明水龙头进水比排水口排水速度快,然后液面到了排水口上方一点,开始下降了,所以留下了血痕。为啥液面开始下降?因为停电了,水龙头不出水了,开始淋浴了,淋浴很大一部分水喷到外边了所以停电的3点前,死者是肯定已经死了的,或者已经血流很多了。
6.【A4纸,下方垫着毛巾,纸已经被花洒喷出的水冲淋得不成型了】遗书被浸泡了,如果是他杀的凶手3点以后离开,必然会把遗书放到水淋不到的地方,要么王丹丹是自杀,要么凶手3点以前已经离开。
综上,王丹丹是自杀的,但是进入现场的人也是3点前离开的,因为窗户没有打开过。

(二)谁进入过王丹丹的死亡的卫生间?

7.【前几天修好了后,老保安忘记撕掉电梯里那张纸了】由此可得出,如果有他杀嫌疑人进入王丹丹的死亡卫生间,最大概率是要乘坐电梯的,因为知道电梯监控坏了,但是监控没有拍到任何人,由此可以推测:
A.嫌疑人无法乘坐电梯,只能走楼梯。(停电的3点以前到4点之后)
B.嫌疑人是在停电之后才从王丹丹的死亡卫生间出来,无法乘坐电梯。(6.已证明进入过卫生间的嫌疑人应该是3点前离开。)
若是A:找到小区中不能乘坐电梯的人即可。
一楼的曾越:【两只小腿已经截肢】不可能走楼梯犯罪,四点之后与保安相互佐证,排除。
二楼的少女:【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因为懒,所以在得知电梯无监控情况下,不可能走楼梯,排除。
三楼的门卫:【两个门卫中午十二点开始】就一直在一起,四点之后与曾越在一起,有监控,排除。
五楼的张之琳:【早上离开和晚上五点半回来】,无进入死亡现场的时间,排除。
六楼的张勇超:侦探,排除。
七楼的黄文:【被关小黑屋】以及【做核磁共振检测】【发了疯一样地跑了出来推测黄文患有幽闭恐惧症无法乘坐电梯,并且身为王丹丹的粉丝,有动机进入案发现场。由于3点前黄文就离开张房间了,所以也不会面临停电导致的黑暗幽闭环境。
为啥是3点前就离开了?1是遗书,如果是3点后离开,看到遗书被淋,自然会挪开,毕竟遗书是自杀证明,防止警方调查到自己。2是窗户没开,如果3点停电,一片漆黑,不开窗户什么也看不到了,无法收拾现场,且漆黑一片,幽闭恐惧症也必须开窗户了。
8.【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嫌疑人进入卫生间后,被擦干的手指、手机有鲁米诺,是因为将死者的手指和手机在浴巾上擦干净后解锁,之所以是食指和拇指,就是因为嫌疑人不确定死者的解锁指纹究竟是哪一个。所以,手机被碰过,手被擦过,手上是有血的,且湿了,说明割腕以后手在水里,然后现场的手在浴缸上,擦干了两个手指头,手机又有使用的痕迹,又有鲁米诺,说明是割腕以后的行为,是有人在自杀以后进来过。
9.【手机打掉摔坏】【只有一部手机】+【各地神鬼祭祀的仪式十分考究】+【黄文偷偷拍摄】+【他还是丹丹的粉丝】→我们推测黄文潜入五楼有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手机坏了要偷走王丹丹的手机,但是根据他是一个跟踪粉来看,我们更偏向于他在被王丹丹打掉的手机上提取了开门的指纹模型,随后潜入王丹丹家,但是进去之后发现偶像王丹丹已经自杀死亡,为了找到真相,利用王丹丹的手指开锁查线索。因为有种说法是自杀的人不好投胎,所以为自己偶像搞一个仪式,所以才会有【身着华丽的红色礼服半躺在浴缸里,礼服领口上有点面部冲下的妆彩,浴缸内液面上漂浮着一片片玫瑰花的花瓣。浴缸为墨绿色,给人一种死者盛开在绿叶丛中的既视感】以及小亮片。

10.王丹丹的脸书翻译过来大概是【是我他妈哭死,过生日的时候点蜡烛触发了报警器,从保安那儿得到了生日快乐】,透露出她触发了一次烟雾报警器,另外她没啥朋友。死者明明知道之前容易引发烟雾报警,为啥还要点燃?因此我们根据9.推测燃烧触发第二次烟雾的就是为了祭祀自杀的王丹丹的粉丝——黄文。

(三)张之琳接近张勇超的目的是什么?


11.真假张之琳:
现在是周中上班时间,她却有时间单独在外闲逛】推测张之琳有点不务正业。
之琳突然将手伸进我的衣领】推测张之琳有其他途径知道我身上的伤痕。
本想再去之琳的单位看看,却被之琳言辞拒绝了】推测张之琳在说谎,有可能不是警察。
只不过这次案件发生地不属于我们辖区】哪个真警察的家会放在工作之外的辖区,还是合住房,推测张之琳并不是警察。

小院只有一栋七层的小楼,和院外周围的破旧房屋相比,算是鹤立鸡群】真正的张之琳家很有钱,不太可能住这种地方。
综上,性感张之琳不是警察,不是真的邻家妹妹张之琳。
12.【正好急症室里陪父亲看病的小姑娘一眼就认出了你,说你俩血型匹配,给你输了400cc的血呢】+【她爹不肯让她帮你,那姑娘哭着说只要同意她输血,她保证以后不再见你了由此推断,医院偶遇的善良哭包才是真正的张之琳。
13.假张之琳的目的:

给我打火机的新人警察也在医院】由上可得张之琳是假警察,因此早上遇到的新警察也是一个假的,很有可能属于同一个组织。
前面其他人密密麻麻的身份信息】一个七层的小楼,只住了9个人,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名字,推测前面的人有可能遭遇不测了。
偏远的小医院,这种小医院条件很一般,感觉如果不是和警局或其他部门机构合作的话】住房子为什么需要体检?结合警察局中看到的“黑市器官”推测,极有可能这家医院的体检就是黑市组织的。
小院只有一栋七层的小楼】她收留的人都要体检,并且已经收留了密密麻麻的边缘人了。
综上,假张之琳是黑市组织的人,包括那个给我打火机的新人警察。
张之琳带我去体检,同时黄文也去现场体检了,体检这个事情并非是警方要求的,而是张之琳的私人要求。但是既然是私人要求,新人警察出现在这个医院,且跟护士说到核磁不是必须的,显然有参与张之琳的私事,所以是勾结的。



二、作者推测
我们推测的作者是痴枣耀丸
因为
1.脑回路
异于常人。
2.有坑的地方比较多。

3.据说是宸少铁粉。
按理来说大赛的作者应该是宸少、潇潇、凌梦辰等大佬,虽然我们真的很喜欢这题!!!但是实在猜不出来作者是谁……QAQ因此我们斗胆推测一波是我们看到有潜力的痴枣耀丸吧(他是铁粉说),并且作答也很棒。虽然我们知道了作者很喜欢生物,但是我们小队唯一能找到和生物有点关系的可能就是啊呜妹纸了,其他的就想不出来啦,恕我们的无能QAQ

作者辛苦!!!赛委辛苦!!!^v^

















作者: 救赎F-D    时间: 2024-2-14 01:07
本帖最后由 救赎F-D 于 2024-2-14 18:51 编辑

队伍:随便  队员:随便狼  随便兰  随便啦


1.  “之琳”是红绿色盲。出处:““注意红灯。”我像提小鸡似的把之琳拉回马路边。绿灯后,我们到对面等候着车。”,以及没有发现浴缸中的血水(因为浴缸是绿色的)

2.  “之琳”不是真正的之琳。因为父亲开车,所以父亲不是红绿色盲。由于红绿色盲是X伴性隐形基因,如果父亲不色盲女儿一定不是红绿色盲。另外根据文中说真正的之琳同意给我输血就之后不再见我,所以“之琳”一定不是真正的之琳。另外,我们可以知道“之琳”手上带着美甲,而她作为一名文职警察,而且还是从一线退下来的警察,按理来说不应该做美甲的。只有可能这个“之琳”并不是真正的之琳。

3.  “之琳”可能从事某些违法勾当。整栋楼都是“之琳”的,登记表上密密麻麻的登记信息,但是实际上这栋楼目前的住户只有6个人(算上我7个)。说明之前的人都离开了,另外之琳找的都是没有亲戚、孤身一人的,即使失踪了也没人会关心的人(包括我),加上邀请我入住之后还给我补营养,很有可能是买卖人体器官或者其他相关的。这也是为什么入住要进行体检。同时警局墙上还有“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的字样。

4.  一楼截肢无法不使用电梯作案,二楼很懒不会不使用电梯作案,三楼保安没有作案时间,五楼“之琳”没有作案时间(除非停电同时会影响监控),六楼我不是凶手,只可能七楼的黄文作案。并且电梯监控修好了没有通知住户,所以按理来说,这层楼的人都不清楚监控已经在运作,死者在五楼,对于这些人来说,大概率还是会乘坐电梯到5楼(之琳回到小区后也是坐电梯上的楼)。除非是他有不能乘坐电梯的理由,据描述,这栋楼的电梯很小很暗,运行速度也不快,而七楼的黄文,他患有幽闭恐惧症,无法待在电梯这种窄小有黑暗的空间里。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停电没办法使用电梯导致的,这点取决于王丹丹何时死亡。

5.  黄文患有幽闭恐惧症。所以无法在密闭黑屋中待着。这个可以从历史经常被关小黑屋还有拒绝做核磁共振看出来。符合4的说法。

6.  “之琳”和王丹丹手机一样,同时丹丹的手机有后续被解锁过的痕迹,因为丹丹手指被擦干,结合“之琳”有擦手指的习惯,另外浴巾有擦血和指纹的痕迹。(但是这里凶手希望从手机里得到什么?)猜测是丹丹和“之琳”的手机拿错了,“之琳”担心被丹丹看到了不该看的内容灭口。并且,曾提到,现场的手机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因为这个手机提到过严丝合缝,扣上的话在水里不会沾水)。一般来说,如果手机倒扣在一旁的话,血迹会出现在朝上的位置,但手机朝下放置的一面应该是接触不到血迹的。说明有人碰过这部手机亦或者是将手机调换了回来,如果是后者,能做到这件事情的也就只有跟王丹丹手机一样的“之琳”。但同时因为手机是桃红色,血迹也是红色,所以身为红绿色盲的“之琳”放下手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下面有血迹,导致手机的另一面沾染上了血迹。

7.  窗户曾经打开过?根据现场图,亮片全部分散在周围,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窗户曾经打开过,吹向正中间,将亮片吹到了四周。另一种可能是中间的现场被人清理过。

8.  王丹丹的死亡时间:王丹丹是在停电之前死亡的,也就是三点之前。因为记录里显示从两点开始从水龙头放温水,到三点钟停止(至于为什么停止,很大可能是因为停电而不是人为,毕竟后面四点来电后到发现死者期间,花洒一直在工作。)而且通过现场来看,血迹到达排水口高度,并且排水口上方曾有血水覆盖,但排水管内又没有亮片。所以很大可能是没有进行排水的时候就停电了,并且还印证了丹丹死后水还一直在放,直到停电后,自动停止换水,但开关也没有关闭,并且断电后,会自动切换花洒模式,并且没有人重启就不会重新记录。所以在四点来电后,花洒恢复工作开始放水,并且记录里只有两点到三点的记录可以看出来,恢复来点之后,并没有人重启过,说明花洒自动恢复工作的。但由于花洒淋浴区距离浴缸只能淋洒在头部位置(如图),所以浴缸里的水自然也没有再上涨了,并且不管切花洒用不用电或者手动,它一定没有水龙头注水快,所以水平面到不了这么高。

9.  黄文的手机坏了导致他无法在三点到四点在五楼犯案。因为他有幽闭恐惧症,停电期间都是黑色的,加上浴室完全不透光,他无法忍受这个,而且没有手机了也没法照亮。

10.  厨房没有水渍说明在花洒打开之后(电子控制就是四点,非电子那就是停电开始就是三点)没有人再进入浴室再离开。所以就算是有人进来杀人,也一定是在四点来电之前离开的房间。

11.  遗书是王丹丹自己写的,因为笔迹能对上。

12.  焚烧的木制物品有两种可能:和勇超的合影或者是牌位(黄文神鬼祭祀相关)。

13.  另外文中没有提及监控和停电的关系。如果有关系的话,那么保安因为是假之琳自己人,所以之琳也可能有犯案时间。

14.  之琳说她打开门之后5s左右,烟雾报警器开始报警,但是五点四十保安才上楼查看情况,中间为什么停留了十分钟?通过facebook可以知道她过生日的时候因为点蜡烛的烟雾触发了烟雾报警器,又因为王丹丹是半年前搬过来的,所以她可能不清楚房间里有烟雾报警器甚至是报警的要求。所以因为这一小插曲在她生日那天让保安上来查看情况,得知是因为她生日所以她得到了保安的生日祝福。因此这次烟雾报警器报警,保安们很可能认为又像上次一样,所以就没有管,十分钟之后觉得不对劲就乘坐电梯上楼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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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断:


之琳曾经出过一次严重的车祸,车上除了之琳还有另一个女子A。之琳死亡,女子A毁容。在医院的时候女子A用之琳的照片做了整容手术,也以之琳的名字活了下来。因为之琳家境比较好,有稳定的工作(警察),而自己只是个倒卖黑市器官的坏人。以之琳的身份活下来之后,进入文职工作,方便查看一些信息更有助于倒卖黑市器官。之琳和假之琳应该之前认识所以知道了勇超这个人,也就在勇超进了警察局之后假装偶遇也请进了小楼用来作为黑市器官买卖的材料。而这里的住户们也都是黑市买卖的材料。

之前假之琳的手机曾经被王丹丹拿错过。假之琳担心王丹丹看到了自己手机中的倒卖黑市器官的勾当的信息,就造谣说她偷窃,使其心理压力过大决定自杀。所以遗书确实是自己写的。她想要自己安详的死,所以就先吞下安眠药,然后在药效发作之前泡进放水的浴缸里加速死亡割腕自杀,这也就是血迹没有喷射出来的原因。

又因为黄文是王丹丹粉丝,前一天又偷拍过王丹丹,再加上他是个制作单机小游戏的程序员,运营着一个名叫‘ghost and god’的小作坊。这个小作坊体量虽小,却以恐怖类游戏著称,里面的内容对各地神鬼祭祀的仪式十分考究。而现场的布置十分像这种鬼神的祭祀仪式,死者身穿红色的礼服,四周遍布亮片,甚至还在浴室里放铁桶焚烧东西。所以极有可能是一个熟知祭祀相关事宜的人在之琳发现尸体之前先发现了死者,并未她换上红色礼服,将现场打造成这种祭祀仪式,可能是想要死者能在另一边过的好一点(?)

随后五点半,之琳回来发现了死者,浓烟让烟雾报警器报警,而她可能发现了丹丹不对劲,想去检查并动了王丹丹放在浴缸旁的手机,所以就出现了有血迹出现在另一面的情况。








作者: 迷途罪人    时间: 2024-2-14 13:37
作答:赫琳
QQ:2373291294
(我看他们都这么个流程)[attach]2421[/attach]





作者: ZhiJunOvO    时间: 2024-2-14 13:56
作答人 心凉橙汁(1398951329)
《劣迹侦探》
首先本文运用了大量的插叙,实际的顺序应该是(二)(三)(四)(五)(七)(八)(十四)(一)(六)(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随后案发。
已知死者死在两点到五点之间,首先是两点钟开始,浴缸的水龙头开始放水,随后三点停电切换为花洒。由于无人重启记录,所以只留下了两点到三点的记录。
死者的推特通过百度翻译得出译文:我哭了Lmaoooo,蜡烛点燃了烟雾报警器,保安给了我一个生日快乐的礼物。通过烟雾报警器的特性,我们可以得知,在有浓烟的情况下,开门后大约五秒左右报警器就出发了,这个时间很短。
那么接下来我们挨个分析嫌疑人。首先是之琳,案发期间自称外出,自称在看到资料的时候才知道电梯监控已好,暂时不能完全排除嫌疑。
然后是一楼的用户曾越,他的两只小腿已经截肢,行动离不开轮椅。如果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它是无法通过楼梯上楼的,而在监控中,并没有他坐电梯的身影故应该可以排除。
然后是二楼的住户,由于他懒的特性,在不得之监控已好的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放弃电梯走楼梯的。
然后是两个保安,保安全程都在监控之下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然后是七楼的住户,昨天晚上黄文还跟死者发生了口角,黄文的手机被砸了。我认为黄文是有充分动机的,当晚他拿手机可能并不是在偷拍死者,而是有其他的事情再干,却被死者误会了。死者也认为黄文这一事件是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于是他准备了安眠药和止痛药准备结束生命。同时,由于黄文住在七楼,他通过楼梯下楼到达五楼,而不是选择等电梯到达七楼再坐回到五楼有一定的合理性。由于黄文对鬼神祭祀方面很了解,所以那些被焚烧的木质物品很有可能是祭祀用品,在他进入房间时,应该是两点多水并没有放太久。如果在停电之后进入,由于停电之后来电放的并不是热水,所以并没有办法造成如此大蒸汽的情况。那么,在三点时蒸汽应该已经形成。如果在停电时进入,由于烟雾报警器不会停止工作所以也会被发现。如果热水放了很久,那么就会出现当时有巨大蒸汽后面没有蒸汽的情况了,所以此时时间应该是两点刚过,他进入了房间,从厨房拿了一把小刀,看到死者的模样觉得伪装成自杀正好,然后就在左手手腕深处割了一道,随后,趁水还没有漫出来,立刻用死者的指纹打开了手机,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在手机侧面和后面留下了血迹。最后他焚烧木板便离开。虽然还是有很多疑点,并没有解开但这是我心目中最合理的结果了。
至于黄文不做核磁共振的原因,我并没有能发现他体内有金属物的证据,同时,根据他的背景我认为他患有幽闭恐惧症。
目前,警察正在调查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的案子,但是目前并没有发现什么与本案有联系的地方。
作者: 莎普拉斯    时间: 2024-2-14 14:49
暮色 qq:2907627035
作者: 子安乐。    时间: 2024-2-14 14:52
本帖最后由 子安乐。 于 2024-2-14 18:21 编辑

作答:随便蒙的都队 1657695262

疑点14补充:医院地理位置偏僻,但是小区和医院之间路程只有十分钟所以离得不远,可见小区和医院联系很大

作者: 预言☆言语    时间: 2024-2-14 15:34
预鸦之心解答

作者: 人间奈落    时间: 2024-2-14 15:53
队伍:无梦之人凶手:曾文




作者: 亦可    时间: 2024-2-14 17:12
[attach]2426[/attach]


队伍:一边饥荒一边做题有助提高san值

作者: 夜后山寨    时间: 2024-2-14 17:16
本帖最后由 夜后山寨 于 2024-2-14 17:22 编辑

蕙兰馆第二题解答如下。谴责队伍里有人一点儿没做题(生气)。

一、“之琳”是假冒的,伪装真之琳接近男主另有目的
1.”之琳“为红绿色盲,理由如下:
(1)第十节“之琳”差点儿闯红灯。
(2)第十六节“之琳”通过小字而非指示灯颜色辨认饮水机出水口冷热。
(3)第十七节“之琳”没有注意到浴缸中的血水,而死者身穿红衣,浴缸是墨绿色的。
2.“之琳”与勇超小时候认识的不是同一个,理由如下:
(1)红绿色盲是伴X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女患父必患,若”之琳“为生物学教授亲生女儿则后者患病。
(2)第四节生物学教授从驾驶座下车,而红绿色盲患者不能考驾照,由此推得其未患红绿色盲。
(3)第七节生物学教授明确表示“之琳是其亲生女儿”,且其专业必然使其发觉自己生不出红绿色盲女儿。
(4)由此推得,小时候的之琳是教授女儿,而长大后遇到的“之琳”与小时候并非同一个。
(5)此外,第一节勇超“无法将眼前的女生与儿时的邻家妹妹对应起来”,以及第十五节“之琳”严词拒绝勇超去其单位(否则从其他警察对其称呼会发现并非“之琳”),也佐证这一点。
(6)如果“之琳”和给勇超输血者为同一个,则由第十四节她应该知道勇超腹部受伤,而第九节“之琳”将手伸进勇超的衣领(而非衣服下摆),说明并不知道这一点。
(7)第十八节“之琳”用美甲遮挡手机边缘,可能是那边写着其真实姓名,她不想让勇超发现。
3.由此推得,”之琳“是假冒的,伪装真之琳接近男主另有目的。

二、死者死亡时间在两点到三点之间
1.无论自杀为真实抑或伪造,死者或凶手都不会希望遗书被冲湿。
2.若遗书于停电后放置,则放置者会注意到花洒淋到遗书,会将其放于远离花洒的位置。
3.由此推得遗书为三点停电前放置,死者于三点前去世。
4.此外,血水痕迹也是佐证——水龙头出水时水位更高,停电切换为花洒后水位下降至排水口位置,因此只有三点前割腕,排水口排水口上方两三厘米的位置才会有血水覆盖。

三、黄文前后曾进入现场并焚烧木制品
1.黄文有幽闭恐惧症,理由如下:
(1)第十节黄文不肯做核磁共振,是因为核磁共振需要进入封闭的小空间。
(2)第十九节黄文幼时经常被关小黑屋,可解释为其幽闭恐惧症起因。
2.四点前后有人进入案发现场开合窗户,理由如下:
(1)第十一节表明,下午四点若案发现场关窗,则阳光反射保安室窗户且为眼睛高度,开窗眼睛会被照得眯起。
(2)第十五节表明,案发当日天气同三天前,都有猛烈的阳光。
(3)第十九节表明,案发当天下午四点曾越和保安隔着保安室窗户聊天,新保安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说明此时案发现场未关窗。
(4)第十七节之琳打开卫生间门时浓烟从里面冒出,说明此时窗户关着,而根据王丹丹的心态,自杀时也应提防被狗仔拍到,不会开窗,因此四点前后有人进入案发现场开合窗户。
(5)案发现场亮片也是窗户曾打开的佐证——无论自杀为真实抑或伪造,亮片大概率环绕浴缸放置,而开窗会刮入劲风,导致除地面湿润处外,其他区域亮片被风往里刮,才形成图示的分布。
3.进入者为黄文,理由如下:
(1)第十九节表明,除老保安外无人事先知道电梯监控修复,因此除老保安外其他人不会在电梯更方便时,刻意走楼梯,而电梯监控显示四点到五点半无人进入。
(2)小区只有一栋楼,门卫有不在场证明,坐轮椅的曾越和懒鬼问题少女离自然会坐电梯,因此排除;“之琳”所给王丹丹线索为真,且监控证明其五点半才回小区,因此也排除。只剩下黄文。
(3)黄文有幽闭恐惧症,第十二节提到“电梯很小很暗”,而他离五楼只有两层,自然会走楼梯;也正因此,摔坏唯一手机的黄文进入案发现场时,卫生间内暗如黑夜,没有手机电筒的他必然会打开窗户照亮卫生间。
(4)第九节提到“之琳”的手机折叠屏折叠后不会被水打湿,第十八节死者手机与之琳同款,且屏幕下方有鲁米诺反应,说明死亡时或死亡后折叠屏曾打开过。猜测黄文刚进入卫生厅还未关门时,想用一旁的死者手机照明,发现没电后打消念头,此时手指误粘血水,用浴巾擦拭。
4.木制品为黄文焚烧,理由如下:
(1)第十八节“之琳”提到王丹丹没有焚烧东西的理由。
(2)第十九节提到,黄文的小作坊对神鬼祭祀考究,猜测焚烧木制品是为了让死者灵魂安息的祭祀行为。
(3)第十九节提到烟雾报警器报警共发生两次,一次是图中死者生日当天蜡烛引发,另一次是案发当日之琳回来后引发,说明案发当天没有另一次烟雾报警。若黄文进入时木制品已焚烧,黄文害怕黑暗必然先开窗再关门,如此一来开门会超过5秒,烟雾报警器会触发。说明黄文进入时木制品未焚烧。

四、死者为自杀
1.第十七节表明遗书字迹、内容均符合死者现状,伤口无不自然处,所有嫌疑人鲁米诺检测无反应,安眠药与止痛药符合割腕自杀者常态。
2.案发时间,即两点到三点之间,保安有监控证明在保安室,不知道电梯监控修复的曾越和问题少女同前所述要作案会坐电梯,“之琳”监控证明其五点半才回小区,都可以排除;若黄文为凶手,没必要在作案后再次回到现场点燃木制品,可以在作案时完成一切布置,因此排除。由此推得死者为自杀。

五、“之琳”是参与了器官贩卖的坏警察
1.医院并非警察专用,而是器官贩卖者老巢,理由如下:
(1)第十节提到从警局附近到医院开车要很久,第十一节提到从医院到“之琳”的房子开车只需十分钟,第十六节提到“之琳”的房子不属于其警局辖区,说明医院极有可能也不属于该警局辖区,警察专用可能性低。
(2)第十节提到医院条件一般,若无合作方会维持不下去,可知有警局之外的合作方。
(3)第八节黑板上写着“黑市器官”“来源不明”,推测警方有内鬼,以致查不出来源。
(4)结合这几点猜测,“之琳”以及勇超在医院遇到的新人警察都是警方内鬼,把人送到医院摘除器官。
(5)“之琳”知道勇超与真之琳关系,极有可能是因为和医院关系紧密,第十四节真之琳给勇超献血时在医院注意到了。此外,第九节“之琳”要求勇超入住前体检,第十三节她勇超买很多营养品,也是准备摘除勇超器官的佐证。
2.“之琳”的房子是器官移植者的暂居地,理由如下:
(1)第十二节提到每层楼都有住房,勇超入住前六楼空着,而第十七节提到死者有躁郁症,那么“之琳”在有空房的情况下不会倾向于和死者同居,说明”之琳“很可能说了谎,她平时并不住在这个房子里,只是会经常过来看看。
(2)第十一节提到勇超登记信息时记录本前面有三四页密密麻麻的信息,第十七节提到死者半年前入住时信息填写在第一页,而案发时不包括勇超和“之琳”房子里只有三位住户,说明这半年内不少住户离开该房子,显然不符合普通租客行为。
(3)前面已推知黄文有幽闭恐惧症,无法坐电梯,若正常租住不会选择最高层。

六、其他疑点
1.由第四节、第七节、第十五节结尾的“一种世界的破裂感”,猜测勇超患有精神分裂症。
2.根据相关资料,超雄综合征遗传概率较低,主要病因为减数分裂时发生的突变,而精神分裂症有极高的遗传可能性,由此怀疑生物教授排斥勇超是因为后者有精神分裂症,但害怕刺激他就没说实话。当然不排除勇超单纯患有超雄综合征的可能性。
3.当然,根据”劣迹侦探“的标题,不排除勇超(因精神分裂)参与黑市器官贩卖,正义的警察”之琳“为找出真相谎骗并接近勇超的可能性。在此情况下,那座房子可解释为受害者的暂居之处,曹越小腿截肢可解释为被卖了(但一般卖器官都是内脏)。第十四节男主腹部发痛可能是因为肾脏被割掉了。但是无论如何无法解释“之琳”让男主体检这一点,因此未采用此答案。
4.根据前面的推理,黄文在四点左右进入现场,此时花洒已打开一小时,地面湿润区域应该已形成(花洒洒到浴缸外,水往地漏流过去)。那么,黄文接近过窗户后应该脚会沾湿,与后文“卫生间到厨房没有水迹,卫生间滑动的轨道上没有水滴”矛盾(猜测“卫生间到厨房”是想说取火点木头要去厨房才能完成)。来不及想了,先把疑问放在这儿。

七、完整真相

勇超小时候和未患有红绿色盲的之琳关系亲密,而之琳父亲从头发中检测出勇超患有超雄综合征或精神分裂症,在勇超父亲杀害他母亲后疏远勇超。勇超变成小混混后,腹部受伤进入医院,真之琳为他献血,并遵守与父亲的承诺再未与勇超见面。这一幕被恰好在医院接洽黑市器官贩卖的、患有红绿色盲的警察内鬼“之琳”听见,后者在了解两人关系后,萌生了伪装成之琳诱骗其贩卖器官的想法。

“之琳”所在的器官贩卖组织在偏远位置买下一座大楼作为器官移植者的暂居地,并和附近的小医院合作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新人警察也是她的同伙。通过警方的案宗,她总能选取基本没有社会关系的人下手,因此一直没有被警方察觉。勇超进入警局后,她趁机接近前者并将其带到大楼居住,为防他发现自己真实姓名,禁止他来警局。大楼里器官移植者来来去去频率很高,因此半年内就登记了三四页信息。死者王丹丹也是切除器官的目标之一。

王丹丹因为遗书上的原因,案发当天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自杀,自杀时水龙头出水,水位在排水口上方两三厘米处。强迫症让她自杀也要保持仪式感,她在浴缸里洒满花瓣,在浴缸四周洒了亮片。下午三点到四点停电,水龙头切换至花洒,水位下降至排水口,遗书被淋湿。四点左右,患有幽闭恐惧症的跟踪狂黄文进入死者房间发现尸体。他手机摔坏,试图使用死者手机照明但没电了,无奈只好先开窗再关上卫生间的门。他懂神鬼祭祀,于是在现场点燃随身携带的木制品。之后借助火焰,他关闭窗户打开卫生间的门,出门后立即合上,没有引发烟雾警报。

王丹丹死亡后,“之琳”切除器官的目标少了一个,因此她极力想让勇超帮她找出真相。

作者: 第十届魔王队    时间: 2024-2-14 17:30
先从之琳的身份看起,文中有四处疑点:
1.案发当天之琳刚下班回家,十分钟后保安到达现场,随后报警。在审讯室处,之琳给勇超看手机的时候,手上是有美甲的。
2.之琳在过人行道的时候,闯了红灯。
3.之琳在审讯室接水的时候,需要看指示灯旁边的小字,然后才接热水。
4.案发现场的浴缸里都是血水,在绿色的浴缸映衬下应该很明显,但之琳却没有发现。

第一条是单独存在的,不管是一线人员还是文职人员,警察在工作期间都是禁止染指甲的,这一点就足以对之琳的警察身份存疑。
二三四点要放在一起看,红绿灯、饮水机的指示灯、绿色的浴缸和血水都是绿色和红色的组合,这里可以判断之琳有色觉障碍,无法分辨是红色和绿色,此类色觉障碍应该归于色盲症,而色盲患者是不能担任警察职务的。

结合上述两点考虑,之琳的真实身份并不是警察,下面就出现了新的问题,既然之琳不是警察,那为什么她能够出入审讯室,还能拿到警方第一手信息?
这一点先从之琳的住房说起。
1.在四楼是空着的情况下,房主人为什么要和其他租户住在同一间房?
2.王丹丹的登记表在第一页,勇超来的时候,登记表已经翻过去了好几页,说明这半年内有很多人入住过这里,但这里只有七间房,说明人员更替很频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3.保安给勇超进行了面部识别,但是门是指纹锁,人脸识别有什么用处呢?
4.之琳带回来勇超时,保安的反应及其平常,对之琳的态度也不像是对待自己的老板的感觉,对于自己的老板带回来一个男人这种事感觉像习以为常一样。这里保安的态度也有一些问题。
5.住户身上都带有一些基因病症,而且都基本无亲无故,属于消失了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影响的。
根据上述信息,可以看出这栋楼不是正常的出租房,更像是一个器官活体养殖和研究基因序列的仓库,定期给医院或研究所提供活体人员。保安和之琳也不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结合之琳父亲的职业,大致可以判断,之琳在从事着一些非法活动,而且和警方也有关系。
勇超第一次见到黄文的时候,是那个新来的警察在带着他做检查。一般来说,除非拘留,警察不会带犯人去医院做检查,而且警察本人也说,核磁共振对这种检测不重要,这里可以初步判断是在进行能否器官移植的审查,之琳带勇超进行的传染病检测也是器官移植必要的一部分。由此可以看出,之琳遇见勇超并不是意外。
之琳不带勇超去工作单位,是因为她本来就不在警局工作,而那个新人警察在医院会和两人打招呼,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看见了勇超而不是看见了之琳,另一种是虽然之琳不是警察,但也和警局有联系,目前比较倾向第二种可能。
这里的情节也和黄文有关,黄文在做核磁共振的时候发狂,以及过去被关小黑屋的经历,很容易就能判断出他有幽闭恐惧症。

之琳父亲在勇超母亲死亡后,以超雄综合征为借口让勇超原理之琳的借口其实并不成立,如果是这样的话,之琳的父亲在检测结果出来后就应该阻止勇超继续和之琳联系。这里猜测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个,具体原因未知,再次给出两种可能:
1.勇超的母亲出轨,勇超可能是之琳父亲和勇超母亲出轨的结晶,所以勇超父亲在将勇超母亲杀死后,之琳父亲的反应才会这么大,并且不允许之琳和勇超继续联系。
2.勇超其实是杀害他母亲的真正的凶手,之琳父亲察觉后才会阻止二人继续联系。(随口瞎编的)

“之琳”身份疑点
1.勇超从警局出来后,看到的之琳穿着不符合冬季,本来像是在等人的样子,但发现勇超后就直接将其带走了,不像是偶然遇到,更像是有预谋的刻意等勇超,这里怀疑之琳和警方有联系,警方给她提供了勇超的信息,放出来后之琳就去将其带走,二楼的住户也符合这个情况。但在这种情况下,之琳并未快速认出勇超,不太合理。
2.勇超在第一眼看见尸体的时候认为就是之琳,说明王丹丹和之琳的外貌有些相似。
3.第十四章中提到“我”受了重伤,勇超在之琳的口中得知了之琳也受过重伤,怀疑二者是同一人,但是第十四章的主视角说明了“我”并不是之琳。
综上,怀疑主角最开始见到的王丹丹和真正的之琳身份可能出现了对调,但证据不足。


然后就是对王丹丹案进行分析。

1.在勇超到的那天,下午四点的时候五楼的窗户反射的光刚好透过保安室的窗户射在坐着的保安的脸上,让他眼睛眯了起来。但是案发当天,新老两个保安在下午四点的时候透过窗户和曾越聊了十分钟,期间老保安是站着的,主要是新保安在聊天,可以判断出新保安是坐着的。
新保安在聊天的时候睁着眼睛,可以判断出此时五楼卫生间的窗户是开着的。
根据文中描述,五楼的窗户开着时会有持续不断的风。遗书是放在毛巾上方的,上方没有遮挡物,如果布置现场时窗户是开着的,那遗书不会留在原处,会被风吹走,亮片和湿润地方原有的水迹也是如此。由此可以判断现场是四点后布置的。描述案发现场时,卫生间的窗户关着,也可以说明四点之后有人处理了现场,此处也可证明房间内的烟雾是四点后才布置的。
2.王丹丹右手除了拇指和食指都是湿润的,但按照尸体躺着的位置,拇指和食指靠近浴缸,按常理不会存在这两根手指干燥,其他手指湿润的情况。结合毛巾上有擦拭的痕迹,可以判断出凶手是可以擦拭了这两根手指,再结合旁边没电的手机,可以猜测犯人擦干王丹丹的手后,用指纹解锁了手机。犯人运用手机做了某些事情,但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手机,这里可以猜测犯人的手机已经损坏、无法使用了。
3.浴缸的排水孔上方几公分处有血水的痕迹,正常情况下血水是不会蔓延到排水口上方的。所以是浴缸里充满血水后,有什么物体浸入了水中,导致水位上涨,排水孔来不及排水,根据案发现场描述,只能是尸体浸入了水中。
4.小区的电梯监控坏了,只有两个保安知道,凶手不可能因为要避开监控而刻意不去选择乘坐电梯。由上文可知,四点后有人处理过现场,也不会是因为停电而选择不坐电梯。
一楼的住户需要坐轮椅,要乘坐电梯;二楼的住户很懒,在不知道监控修好的情况下也会选择乘坐电梯,此二人可以排除嫌疑。
老保安知道监控修好了,但他和新保安一直一起行动,四点的时候他们在保安亭;不过存在二人合谋情况,让窗户开着可能是作案手法需要。
黄文由于幽闭恐惧症的原因,无法乘坐电梯,所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会选择走楼梯。
之琳出现在了电梯监控里。
5.知道王丹丹房间有烟雾报警器的可能有四个人,之琳自己知道,老保安知道,新保安提前一天到来,可能从老保安口中得到,黄文在王丹丹的脸书上看到过。这四人可能会借用烟雾报警器去制造现场,但只有之琳清楚烟雾报警器的延迟时间。
6.厕所到厨房没有水迹,可以说明犯人在进厕所之前就拿到了刀或者刀就在厕所里面。门缝里没有水迹,说明窗户开着的时候门是关着的,或者地上很干燥,还未出现水迹。
7.厕所的窗户进行了遮光处理,在窗户和门都关闭的情况下,黄文由于幽闭恐惧症无法进入房间。
8.王丹丹体内有安眠药和止痛药,和用刀自杀互相冲突。

综上所述,这里判断凶手是黄文,两点钟打开的水龙头和三点钟的停电都是幌子。但死者死亡时间应该是四点之前,先是迷晕死者,将手腕划开浸入水中,等到放满水后再将死者整体放入浴缸内,全程没用手去触碰血水,所以没有鲁米诺反应,擦拭死者部位时用毛巾裹住手就可以做到了,其余部分用木制品去接触尸体和水,烧掉木头是因为要处理木头上渗入的血迹。由于幽闭恐惧症,黄文在厕所的时间门和窗户要至少开一个,在窗户关上后,打开了门。将现场按照游戏里的某个传统仪式布置好后,准备销毁木头。在点燃木头前先用准备好的木头盖在桶上,防止烟雾直接飘入室内,在燃烧一段时间以后,上方的木头会因燃烧而掉入筒中,形成烟雾密室。

由于水平有限,时间没有预留好,文中还有很多疑点无法解释,谢谢各位。
作者: 周子佩    时间: 2024-2-1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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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人    时间: 2024-2-14 17:38
本帖最后由 闲人 于 2024-2-14 18:58 编辑

队名:没有臆想队员:
问就是没有(2510196503)
问就是在想(898040257)                   问就是emo(695786252)疑点一:之琳妹妹的父亲要求提供一根头发,帮忙预测未来有可能得什么病,并得出了勇超患有超雄综合症。
首先在DNA提取方面,头发的DNA信息全部集中在发根的毛囊部位,而不是随便取一根就能测出。更何况还要依赖这个进行疾病判断。
虽然现代医学和基因检测技术已经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头发检测主要用于分析某些特定疾病的风险,例如心血管疾病。头发中的压力荷尔蒙水平可以预测未来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疑点二:超雄综合症是否一定为天生坏种。
关于XYY综合症的一些误解曾经存在,例如认为这些个体更容易表现出暴力或犯罪行为。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科学依据。实际上,XYY综合症的患者是一个正常的人,不应该被冠以过激的符号去丑化他们。虽然XYY综合症的孩子可能会因雄激素过高导致一些过激行为,但如果在后天的培养中去培养他们的意识控制能力,能够做到自控,就能防患于未然。
显然作为重点生物大学的教授不应该有这样奇怪的偏见。
疑点三:之琳的美甲
警察作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其形象和外貌受到严格的限制。是不可以做美甲的。
关于案件的解析
丹丹是自杀,
因为根据之琳的描述和警方得到的证据。伪造自杀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有人去了现场
证据如下:
1:亮片的位置
如图所示,亮片分布很广几乎覆盖了卫生间的四周。
花洒冲淋区域,地面湿润区域,地漏以及马桶旁边这三个地方的亮片可以通过水流解释。
但是铁桶洗手台左右滑动的门前这三个地方在卫生间窗户紧闭的情况下,是无法通过水流到达的。
再结合勇超说卫生间窗户打开后风很大,我们可以推测卫生间的窗户是被打开的过的。
2:手机
丹丹的手机和之琳的是一样的。折叠之后屏幕严丝合缝,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也就是说丹丹如果想要在泡澡的时候玩手机是不需要擦手的。
而现场丹丹的手机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擦拭的痕迹,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他部分都是湿润的。
也就是说有人试图解锁过丹丹的手机。
得知以上线索之后,我们再次分析对嫌疑人进行分析
一楼的住户曾越两只小腿都已经截肢,行动离不开轮椅,排除。
二楼的小姑娘很懒,很可能不知道丹丹的存在,而且不了解烟雾报警器,排除。
三楼两个门卫互相有不在场证明,排除。
五楼之琳和丹丹的手机是同款,因此不用多此一举,排除
并可以得到去过现场的人便是黄文。
黄文的过程如下,
黄文是丹丹的粉丝,因此潜入丹丹家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结果发现了在浴室里死亡的丹丹。
出于对丹丹的喜爱,他对丹丹进行了类似于神鬼祭祀的仪式。
并焚烧了一些木制品,此过程可能打开了窗户。
在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小区突然停电,水从花洒流出,这让黄文十分惊慌。
但是他的手机昨天被丹丹打坏,无法确定时间。
于是他试图解锁丹丹的手机,来确定时间。或者打开窗户查看情况(因为贴了很厚的防窥膜。)
最后离开的时候很小心的关上了卫生间的大门(因为他看过丹丹的脸书,得知公寓烟雾报警器的存在),通过楼梯上楼。



作者: 潇潇雨歇    时间: 2024-2-14 17:39
代交答案:队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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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odus    时间: 2024-2-14 17:49
队伍名:霍比特人
Exodus 798182571
七二 398146318

  疑点一是卫生间的窗,张勇超在初次来到小区时是四点左右,当时保安被五楼反射的光照射,而案发当天四点时新保安却没有被反射的光照到,说明案发当天四点左右卫生间的窗处于打开的状态。在之琳打开卫生间的门时,烟雾从门里涌出来,说明卫生间的窗是关闭的,也就是有人在四点到五点三十这段时间把窗关上了,这个假设是建立在之琳说真话的条件下,之琳同样也有条件把窗关上,死者有很强的防狗仔意识,所以也不是死者关上的。所以这个关上窗的人大概率是凶手。
    疑点二是死者死亡穿着华丽的礼服,脸上还化了妆,如果单纯的呆在家中是不会有这样的穿着打扮,只有要出门或者要见人才会这样打扮,推出死者可能是生前邀请某人来到家中做客。
   疑点三是死者手机上的痕迹,可能是死者流血之后触碰过手机,在手机屏幕下方有痕迹是因为尝试解锁手机,解锁不了,随后用浴巾擦拭了右手食指和拇指,再使用手机。
    如果死者是自杀,结合智能控制的水龙头,她不会打开窗之后到四点和五点之间关上,所以可以排除死者自杀。
    以打开的窗口作为突破点,嫌疑最大的人的人是黄文,因为他有幽闭恐惧症,从他从小被关小黑屋和做核磁共振时情绪激动可以看出来。因为他有幽闭恐惧症,所以他不会坐小电梯,而其他人要到五楼大概率会走电梯。同样也因为他有幽闭恐惧症,所以要在卫生间里开窗透气,铁桶中烧木头也是鬼神祭祀仪式的一种。
  所以凶手是黄文,他伪造成朋友拜访王丹丹,将她迷晕后放到浴缸中,伪造成自杀的假象。

作者: 啊对对对    时间: 2024-2-14 18:06

   首先提出对于之琳身份的猜测-之琳并不是警察,甚至有可能是贩卖人肉器官的人贩子。
   疑点:1首先主角与之琳相见时明明是上班时间,而口称自己是警察的之琳却不在工作岗位之上,反而是穿着昂贵的衣服在外闲逛。  2并且之琳公寓里住的人大多都是由之琳领回来的无亲无故与社会较为脱节的人,还给予了对方工作等优待,令人生疑。甚至在带主角入宿的还特意带他去进行全身检查。  3之琳明明作为一名上过前线的警察,为什么对于前线捕捉罪犯反而是幻想,而非回想(说话风格也并不像一名上过前线的士兵)  4.在主角要求去之琳的办公处参观时,之琳却严词拒绝  5.进入卫生间后,不能确认舍友已死
   推测:主角再次打架进警局之后,看到了黑板上写着“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的字眼。可见当下市面上出现了黑市交易。加上之琳无故收留大量社会边缘人员,实属可疑。而在医院内之琳对于熟人打招呼,大抵也是之前多次带房客来检查身体。黄文也出现在医院内(医院偏远,若非与任何机构合作无法)
   结论:综上所述 我们推测之琳是一位器官贩卖者。
             二
   然后通过现场情况,我们认为,之琳在回家发现死者死亡之后有尝试打开死者的手机做什么事情。(例如删除些东西,或者查看什么东西
   疑点:1.死者的手除了拇指与食指,其他手指都是沾满血水的    2.死者的手机--引用:“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   3.在回家进入卫生间后,之琳并没有发现死者的异样,反而以为他在释放压力      4.引用:“之琳拿出自己的手机,精心雕刻的美甲灵巧地搭在手机边缘,”
    推测:手机屏幕正下方的位置一般是手机指纹锁的解锁处,而死者干净的食指与拇指正是平常人再给手机设置指纹锁的先行之选。  之琳拿手机时手会搭在手机边缘以及手机的侧面也有血液反应。   并且,之琳的手机为死者同款,如若死者死前不小心拿错手机看见了之琳手机内信息,那么之琳打开她的手机就有很大的理由。
     结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之琳曾经打开过死者的手机。
             三
    推测死者死于两点到三点内
    依据(引用:“比如说,你不觉得花洒喷水很奇怪吗?不过今天下午三点到四点小区停了电,我们家的浴缸是电子智能控制的,能记录时间和温度。有个缺点是断电的时候,水会自动切换至花洒,温度也会变成正常水温,得人为重启才能重新记录。今天的记录是两点开始从水龙头放温水的,到了三点后记录就终止了。”
    推测:死者在两点开启水龙头放水,三点断电后,那时并没有人人为启动,花洒喷水一直持续到尸体被发现
    结论:综上所述,死者死于两点至三点内
              四
    推测死者为自杀
    依据:1.死者体内含有安眠药与止痛药  2.死者具有躁郁症  3.旁边的遗书确为死者字迹
    另行推测:1.保安在十二点开始便在门口站岗并没有时间作案,  2.而曹某作为腿断之人,电梯间内并没有出现他的身影,他也没能力上楼   3.懒癌少女能躺则躺,他不可能愿意出门累死了    4.之琳早上出门五点半才回家,并没有作案时间,并且之琳并不知道电梯监控已修好,如果小区的墙是可以翻越的,她偷偷进入小区后应当会乘坐电梯而不是楼梯    5.黄文,作为死者的粉丝,虽然有点变态但是不会杀了她。
    结论:死者为自杀
             五
     死者在死前焚烧过部分以前自己的东西,带亮片什么物品,并且焚烧时在窗户附近且开着着窗户,由于风大,亮片被风吹到各处(亮片分布地不在窗户周围)

本答案由飞鱼队提出,辛苦赛委了!
作者: 金燃    时间: 2024-2-14 18:19
本帖最后由 金燃 于 2024-2-14 18:33 编辑

第二题解答
id:金燃
凶手:张之琳。
作案过程:根据小区当天的监控,可以确定嫌疑人为小区住户等以及保安。当天5.40分之前的电梯除了保安和张之琳外,而案发前勇超在睡觉,7楼黄文做不了核磁共振,说明有幽闭恐惧症,不可能坐电梯,电梯狭小漆黑。因此没有人乘坐电梯。1楼曾越坐轮椅不便,无法杀人,2楼问题少女是个懒人,应该会乘坐电梯,不会上楼梯,但是当天电梯监控没有她,所以排除。3楼是两个门卫,因为来了新门卫,老门卫就陪着新门卫,双方有不在场证明。
目前有嫌疑的就是黄文和张之琳

案发过程:张之琳事前给死者下了安眠药,把死者拖到浴室,给浴缸放水,因为死者一直在温热的浴缸内,导致大脑缺氧,就算安眠药药性醒来,身体因为泡澡导致脑缺氧和脑供血不足休克了。5点半回来后割脉布置现场,那时死者已经休克了,并未死去,同时凶手即张之琳用死者指纹解锁手机,看到飞书上点蜡烛引起烟雾报警器而招来保安。便心生一计,在铁桶烧木制物品,并及时打开门再关闭,没有触发烟雾报警器。待现场处理的差不多的时候,打开浴室的门,触发烟雾报警器,继而保安来到现场,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大家看到死者倒在浴缸内,以为死了,为了不破坏现场,没有人去碰死者,而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浴室内有防偷窥防光线,可以形成完美作案环境,燃烧东西不会被外面的人发现。
如果凶手是黄文,在张之琳回来的时候,死者还躺在浴室内,如果黄文来过,现场客厅会有水的痕迹,能做到的只有张之琳。

其他:张之琳一开始就是看中勇超哥哥的腰子,腰子没了大出血,过意不去献了400毫升。当初父亲对勇超冷淡是因为有超雄综合症存在,后来因为可以把腰子卖黑市所以重逢。这也是为什么张之琳带他体检,给他吃营养品的原因。以及医院地方为什么偏僻、狭小,主要是看中男主无父母的小混混身份。出事了也没有人管



作者: 侠探Terry    时间: 2024-2-14 18:21
1张勇超母亲出轨,出轨对象推测为张之琳父亲。超雄综合症不全是遗传,存在基因突变的可能性。作为生物学教授应该知道这一点,他是在隐瞒另一层真相,张勇超是他和张勇超母亲出轨的孩子,是通过头发测出来的,不让接近张之琳也是因为两个人其实是兄妹。之后张之琳能给张勇超输血就能论证观点。

2接受不了核磁共振的人,大概率是身体里有金属器官,因此做核磁才会极度痛苦。

3张之琳的小院只有七层楼,当时也只住着八个人,但是在登记时却有三四页,而且是密密麻麻的登记信息,说明至少要几十人曾经登记过。王丹丹的登记名字在第一页,而她租了半年,说明正是半年内,小屋里有几十人登记过。

4张之琳的指纹能够破解六楼的密码锁,可以推测出她整栋楼都能解开。

5楼里的所有住户都举目无亲,也都缺乏社会关系。而且这个楼里按理说应该有几十个住户。

6王丹丹的手机和之琳同款,都是折叠屏手机,折叠之后屏幕严丝合缝,放在水中也不会打湿屏幕。而手机上出现多米诺,说明有人在王丹丹流血之后使用过,使用的方式是用王丹丹的手指解锁指纹。

7张之琳在一些地方体现为红绿色盲,红绿色盲也是伴性染色体遗传。而且张之琳非常怕阳光晒。红绿色盲的话,张之琳就几乎不会是杀害王丹丹的凶手。

8新来的保安可能是警方的卧底,来调查张之琳的小楼,可能就是吴队长。小警察则是渗透在警方的卧底,为黑器官贩卖组织提供帮助。

9张勇超最后看了王丹丹近半年多Facebook,为什么是半年,半年是王丹丹搬来的时间。而王丹丹被诬陷盗窃,应该确实是诬陷,说明周围一定存在一个盗窃者。这个人很可能是黄文。

10张之琳的父亲身患绝症,很有可能需要输血甚至更换器官,因此张之琳为了父亲,需要寻找无依无靠的人做炮灰。而张之琳的父亲很有可能也有超雄综合症,而小楼里的人可能都有类似的基因。张之琳所说的受伤也应该和救父亲有关。

11黄文做的游戏需要黄文对神鬼祭祀很有了解,而王丹丹的死亡其实很有仪式感,像是某种死亡祭祀仪式。

12浴室的水龙头和喷壶的变化应该是凶手所不知道的,凶手原本只是计划开水龙头的。因此凶手不会是了解浴室的王丹丹和张之琳。

13结合之前的信息,凶手是黄文。而张之琳在回家一开始就发现了王丹丹死了,她烧坏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信息。这信息很有可能就是王丹丹遗书的一部分。也应该包括死者手机里的一些信息。

14张勇超如果晚上是打算和张之琳去看电影,没必要准备身份证。

15黄文杀害王丹丹的动机可能是出于畸形的爱,而近半年的Facebook里可能有真正的答案。



作者: 暔漓    时间: 2024-2-14 18:49
第二题《劣迹侦探》作答
代号013
阿莫西0 2020732934
1律奉行 2986135786
青3司昌 1014155832
作者: 仰落晨光    时间: 2024-2-14 18:50
本帖最后由 仰落晨光 于 2024-2-14 18:51 编辑

第二题《劣迹侦探》作答
潇颍
1.王丹丹死亡事件
(1)手机情况
死者的手机放在一旁的浴巾上,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颜色为桃红色,已经没电了。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浴巾上面有擦试过的血水及类似指印的痕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
如若先假设王丹丹是自杀,那么根据题设首先可以确定,死者是在完成割腕之后才打开的手机(手机上有鲁米诺反应),同时排除手机意外掉入水中被死者拾起来的可能(因手机屏幕严丝合缝即使掉入水中也不可能有血水进入),因此死者只有可能是在接触到血迹之后自己刻意打开手机,那么此时就有以下两个疑点:
①从主观上,王丹丹没有理由在死亡前再打开手机,题设中也未提及其有主动拨打电话或者发送信息;
②其次,如若是自己打开手机,只擦两个手指很不符合常识,手机是指纹解锁的情况下应该只需要擦一根手指即可解锁手机,或者是擦整只手方便拿握,而不应该出现两手指擦干净而其余三只手指湿润的情况。
因此,死者王丹丹的手指并不是其自己擦干的,手机也并非是她自己打开的,而是他人为了在其死亡或者失去意识后为使用其指纹而擦干手指。但此时并不能证明王丹丹并非自杀,也存在王丹丹自杀后凶手为毁灭某些证据而翻看其手机的可能性。
(2)王丹丹死亡时间及死亡方式
根据题设,电子控制的浴缸在断电之后会自动切换到花洒模式,且断开自动记录,需要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记录,而在现场的情况来看,浴缸并没有在来电之后重新启动的记录,此时无论王丹丹是自杀或者他杀,均存在两种情形:
①王丹丹或者凶手明知花洒会继续喷射,其未切换模式是为了毁灭某些证据,而根据题设,被花洒冲的只有王丹丹的遗书和面部的妆彩,而无论其是自杀还是他杀,留下遗书的目的肯定不是希望用水冲坏,所以排除毁灭证据的可能。
王丹丹的真实死亡时间是在三点之前,凶手或者王丹丹并没有预料到会发生停电而导致遗书毁坏的情况
王丹丹的死亡现场中,鲁米诺试剂测出的血水在浴缸中的水位曾高于排水口的水位,也就是说在王丹丹完成割腕,水积累到比排水口还高时才打开排水口排水,而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王丹丹是没有办法自己完成此项工作的,因此王丹丹并非是自杀,而是他杀
(3)其他
①凶手进出房间的方式
凶手进出浴室的方式只有两个,一个是通过进入之琳二人的房间,一个是通过卫生间的窗户进出。房间的地面上有很多小亮片,如若开窗户有大风的情况下,小亮片会被风带到卫生间地上和轨道上,根据题设排除卫生间窗户打开过的可能性,即凶手是通过房间进出。
②焚烧物品与烟雾报警器
根据丹丹的Facebook可以得知,烟雾警报器相对比较灵敏,可以通过蜡烛烟雾激活,而在烟雾报警器响的时候,会吸引保安来查看。
推测凶手设置烟雾报警器的作用是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即在有人进入浴室致里面的烟雾放出来时可触发房间内的报警器和保卫室的报警器。
③凶手身份
根据题设,凶手就在本楼居住的六个人和两个门卫之中。
首先排除侦探张勇超以及可以相互证明的两个保安的嫌疑,而根据上述推测凶手需要通过楼梯上下,因此只能依靠轮椅上下的曾越也没有办法完成杀人的过程,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二楼的问题少女,张之琳和黄文。
根据上文的分析,凶手动用张之琳手机,很显然其手机中有对其不利的信息,而且凶手需要同时熟知房间内报警器的情况以及报警器响的时候门卫会过来的事实,同时需要了解王丹丹的病情以及有手写的遗书。因此凶手是张之琳
④现场情况
至于凶手身上没有鲁米诺反应,在凶手割腕、放水的环节中小心即可不蹭到血迹,在使用死者手机的过程中凶手可以使用毛巾接触死者的手完成擦拭工作,这样就可以不在衣服和身上留下痕迹。
至于王丹丹没有任何挣扎喝下安眠药且在割腕中间没有挣扎的情况,凶手利用了卫生间的特殊场景黑色膜贴,让王丹丹误以为自己在浴缸中睡着无法辨明时间。
2.关于黑市器官的猜测
在与之琳及与其有关的事件的描述中,有以下多处疑点:
(1)之琳与张勇超多年未联系,在再次见面时就认出了他;
(2)在进入之琳的房屋之前需要严格的体检,其中包括核磁共振这种昂贵且大部分体检项目都不包括的项目;
(3)接送之琳的车辆,包括其所居住的房屋都极其重视隐私,贴有防窥膜、反光贴一类物品;
(4)体检的医院非常偏远且条件一般,且有一些人和之琳都熟识,新人警察明有一定的决策力;
(5)小楼的安保非常严格,只有十个人不到的住宅有两个门卫值班;
(6)在张勇超来之前登记的身份信息有三四页,而小楼一共有七层且只有六个人居住,人员的流动与变化相对较大;
(7)之琳给张勇超带来了很多好吃的和营养品;
(8)之琳作为一名警察,工作时间却非常自由,且拒绝带张勇超去其工作的地方;
(9)之琳小楼里住的几人除门卫及王丹丹的家庭情况没有介绍以外,包括张勇超在内均有共同的特点即没有亲人,他们的消失不会引起突然的关注;
(10)通过输血的事件,可以分析出之琳知道张勇超的血型,器官移植要求血型相同。
综合以上几点,加上警局中对于“黑市器官”的案子的追查,推断张之琳与新人警察等人可能是在做黑市器官交易,而小楼与医院都是他们的据点,而收留张勇超等人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提供供体
3.案件还原
张之琳杀死王丹丹可能是因为她发现了器官移植相关的事件而用手机记录下来,因此张之琳一定需要动用王丹丹的手机删除内容。
杀人过程为:张之琳通过楼道回到家,诱骗王丹丹喝下含有安眠药的水昏迷,而后通过割腕、放水等制造出其自杀的假象,然后通过楼梯离开。下班之后再通过电梯回家,打开卫生间门激发烟雾报警器,吸引门卫前来发现现场。
答闭。


作者: 云信    时间: 2024-2-14 18:50
队伍:以潇之名
凶手是二楼的问题少女
关于自杀的可能性排除
假定是死者自杀
由于温水记录以及停电时间,可以确定死者是在三点前就开始割腕。
1首先死者三点前未昏迷,则不可能将遗书放在花洒冲淋区域。
故死者三点前已昏迷
根据“和之琳的是同款手机,颜色为桃红色,已经没电了。手机的反面及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仅在屏幕下方中部有鲁米诺反应。”
以及“手机是新款的折叠屏,据说折叠后屏幕之间严丝合缝,放在水中都不会打湿屏幕。”
可以看出手机以折叠态泡在了血水中一段时间,且后被死者拿出来擦试,并了手机屏幕正下方。
在自杀假设中,可以看出死者在割腕后,并且此时已经放了一段时间温水,使得浴缸中水量以及血水浓度足以浸没手机,并且保持清醒能去擦拭手机,这种说法是较为不可信的。
即使我们相信死者真的做到了上述步骤,也会有一个矛盾之处。
从手机上的线索我们能看出死者在清醒的时候已经开始割腕了,且浴缸中有一定水量。
死者割腕自杀无非两种可能
①是放满水再割腕,躺入浴缸
②是放少量水再割腕,躺入浴缸
明确一个理性前提:手机掉入浴缸时,死者割腕不久
(割腕够久的话,死者已经服用安眠药昏迷了)
如果是①的话,此时血水浓度是不足以时浴缸让掉入的手机沾满血的
所以只可能是②,死者是躺在浴缸中,一边放水,一边放血的。
“根据浴缸里的血水已经达到了排水口的高度,通过鲁米诺的检测,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
说明了血水量曾经高出过排水口
因为已经确定是可能性②,所以这一现象不是由死者的体积变化引起的,而是因放水自然到达的位置,也即可以看出放水速度是要高于排水速度的,否则会血迹反应一直停留在排水口,但是一个小时却只高了两三厘米,这一点是极度不合理的。
因此自杀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所以必然是他杀。
所以可以认为焚烧物品以及撒亮片都是凶手的行为,而凶手为什么要在杀人现场进行这种行为呢?
原因就是(本队唯一想到的可能性就是)
因为停电,导致凶手在窗户不透光,不便开门(害怕被发现)的情况下,卫生间是完全黑暗,不得不通过点燃卫生间并辅助撒亮片来照明。
同时他杀的可能性如下
有两种可能性
①凶手是先迷晕死者,再放水。
②凶手是先放水,再迷晕死者。
对于① 因为放了一个小时的水,这一个小时的未停电时间,凶手在已经迷晕死者的前提下,完全足够完成计划。不需要点燃卫生间照明
所以必然是可能性②
也即凶手是在死者允许下进浴室放水的
凶手可能借口说自己家浴室用不了,来死者家借浴室,然后在放水中途,中途接机给死者下药,但是此时突然停电,凶手骑虎难下了,只能烧东西撒亮片点亮现场,拖着睡着的死者行凶。
在这个条件下
凶手满足三个条件
1.能够在密闭空间行凶
2.能得到王丹丹的允许进浴室
3.没有足够用的照明设备
根据不在场证明
有嫌疑的人有
1.七楼的黄文
2.二楼的问题女孩
(不考虑侦探角色行凶的可能性)
虽然七楼的黄文符合没有照明设备(手机被摔坏了)
但是从他和王丹丹的关系,与对核磁共振的恐惧可以推出他有幽闭恐惧症。
能够排除他行凶的嫌疑,那么凶手只可能是问题女孩。
从三个条件推得,问题女孩大概率是没有手机的或者手机没电的,在对死者割腕后,可能寻找过割腕的死者的手机,血水也是这样沾到的,打开折叠屏后发现没电了,擦拭好血迹后把手机放好。
关于为什么只有两个手指是干燥的,可能是死者当时是捏着杯子什么的,因为安眠药的作用打翻了杯子,水就打湿了右手,但是没有打湿握着杯子的食指和拇指。


作者: 工藤真秋    时间: 2024-2-14 18:52
本帖最后由 工藤真秋 于 2024-2-14 18:57 编辑

这次好歹多看了一遍题,但是没时间了,开始废话文学!
一:之琳分不清红绿灯和饮水机的冷热指示灯,并且看不出躺在血水中的王丹丹的异常,可见她是红绿色盲。那么问题来了,红绿色盲是X伴性遗传病,女儿是红绿色盲的话父亲也一定是红绿色盲,但之琳爸爸曾“从驾驶座下车”,说明他是驾驶人,不可能是红绿色盲;同时之琳作为曾在前线工作的警察也不能患色盲色弱。为了解释第一个矛盾,来分析两种可能性:之琳是之琳爸爸亲生的,或者之琳不是之琳爸爸亲生的。之琳爸爸借工作之便可以给隔壁家小孩做基因测序,不可能不知道自家女儿不是亲生的,而且这种可能性跟答题没有关系,唯一能想出来的作用就是在情人节发的答案里让有情人终成兄妹(bushi)。既然之琳是之琳爸爸亲生的,又有了两种可能性:之琳是红绿色盲,或者之琳不是红绿色盲。如果之琳不是红绿色盲,这就成意义不明的红鲱鱼了。既然之琳是爸爸亲生的红绿色盲,就双有两种可能性:之琳和爸爸都在体检时弄虚作假(例如背下色图),或者之琳的色盲是后天获得的。先不论作弊的理由和那么久都不暴露的可行性,前一种可能性已经更加和答题无关了,再结合之琳提到她受过重伤,说明她是因某种眼外伤导致的色觉异常。

二:从黄文(这名字可以的)曾被关小黑屋且害怕做核磁共振检查可见他有幽闭恐惧症。楼内的电梯又小又暗,运行速度也不快,不管监控看上去有没有修复,黄文都不会坐电梯。王的浴室做的防狗仔处理也使得浴室内显得昏暗,但是卫生间门轨上和卫生间外都没有水滴,打湿的遗书完好地放在浴缸上,说明没有人开过窗,否则会有大风刮入。同时,下午四点时保安和曾越在保安室聊天,保安室在这个时间刚好会被王丹丹浴室反光膜反射的光线照射,但并没有人提到光线突然出现或消失的异常情况,也佐证了这一点。并且,从王丹丹的动态可见,这里的烟雾报警器敏感到蜡烛都会触发,如果开着浴室门焚烧东西,很快就会触发警报,而不开门窗的浴室又会让黄文发病。

三:王丹丹手机的折叠屏放进水里都不会弄湿,但屏幕下半部分却有鲁米诺反应,加之王丹丹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在毛巾上擦干了,可见她碰过手机。

四:铁桶是常见的祭祀用品,而黄文的游戏对祭祀习俗很了解

先提交一下


作者: 冰玺    时间: 2024-2-14 18:54
本帖最后由 冰玺 于 2024-2-14 18:58 编辑

队名:暗藏玄唧


作者: 猫猫教主    时间: 2024-2-14 18:56
队伍名称:Δ的喜剧
队伍成员:猫猫教主
                痴枣药丸
                越
作者: UMR    时间: 2024-2-14 18:56
爱吃烧鸡队第二题作答
队员
UMR 3287887180
养铭清 1445226471
结论:是王丹丹先服安眠药自杀后,黄文对其进行割腕杀害。
黄文本想就偷拍的事情道歉或者表白,所以带来一大束玫瑰花,但是敲门却没人回应。黄文进来王丹丹房间的话就是黄文的手机被碰过,所以做了指模,进入了房间发现了自杀并没有死透的王丹丹。王丹丹确实患有躁郁症,从她能获得大量安眠药以及打坏黄文手机的暴躁行为可以推断出来。止痛药应该是伤口的干扰项,以为是怕疼才吃的。但是其实普通的躁郁症就会让人感到疼痛。至于黄文还要再添一刀的动机可能是帮助偶像快速解脱。黄文患有幽闭恐惧症首先,从小被关小黑屋其次不敢做核磁共振,还有他从来没有考虑过电梯这条路去五楼,即使他知道小区电梯监控没修好。都可以证明他有幽闭恐惧症。停电和不透光的窗户由于烟雾报警器的原因又不能打开门,形成了这种幽闭空间可能用手机什么的打手电筒。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右手除了食指和拇指,其余部分都是湿润的。死者的手机就在厕所,黄文的手机坏了,所以很可能在尝试指纹解锁用王丹丹的手机照亮。一般人设置指纹很多都是大拇指和食指,所以验证了这两个手指不是湿润的。把一个大东西放进浴缸才会导致水位瞬间升高,一般来说一个人的体积是0.059立方米,浴缸尺寸最大也就1.7×0.9,那水位上升应该在3.856cm左右而鲁米诺监测位置是2到3cm,就验证了浴室不是第一现场,而是黄文把服了药的王丹丹拉入浴室,放热水,割腕,最后再放入浴缸的。但是整件事情意外的点在于,黄文不知道花洒的原理,把遗书放在了会被花洒冲到的地方,还有停电这个事。王丹丹在脸书上发布过家里的烟雾报警器很敏感的事。所以停电时黄文应该是正在烧毁一些东西,所以无法开门借到屋里的光,这会让幽闭恐惧症犯了,所以才打开了王丹丹的手机。手机最后没电也是因为这个,手电筒耗电很大,导致了最后没电,所以黄文冒着犯病风险烧毁的是与他直接有关的犯罪证据。文中还有一点,死者死时穿着华丽,死亡现场布置精心,很可能与黄文对祭祀很了解有关联。
作者: 逃生大王    时间: 2024-2-14 18:56
作答人 逃生大王

1、案发当日4:00-4:10厕所的窗户是打开的。依据:
(1)下午四点,之琳的专车还在外等着。又开了不到十分钟,开进了一个别致的小院里。
(2)保安坐在椅子上,一阵光芒照在了他的脸上,照得他眯起了眼。我回头一看,五楼的一间房间小窗户上贴着反光膜,阳光正是从那里反射过来的。
(3)这几天天气就像是被复制了一般,和刚来那天一模一样。
(4)下午四点的时候,曾越坐着轮椅出来晒太阳和两个保安隔着保安室的窗唠了十分钟,可以看出新保安是个很健谈的人,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
分析:由(1)(2)知,下午四点至四点十分,五楼厕所窗户会将阳光反射到保安眼睛上。由(3)知案发当日和勇超刚到的那天天气相同,那案发当日也应将光反射到保安眼睛上,令保安眯眼,这与(4)中保安的炯炯有神矛盾,说明光路改变,4:00-4:10时窗户是打开的。

2、案发现场的事件顺序。依据:
(1)“你们卫生间的窗户打开后,会有很大的风吧?”我回想起我这几天开卫生间的窗时,外面总是有一股劲风刮入,之琳在我楼下,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
(2)在死者的身边放着一张A4纸,下方垫着毛巾,纸已经被花洒喷出的水冲淋得不成型了。
(3)下午三点到四点小区停了电,我们家的浴缸是电子智能控制的,能记录时间和温度。有个缺点是断电的时候,水会自动切换至花洒,温度也会变成正常水温,得人为重启才能重新记录。今天的记录是两点开始放温水的,到了三点后记录就终止了。
(4)浴缸里的血水已经达到了排水口的高度,通过鲁米诺的检测,排水口上方一圈两三厘米的位置曾有血水覆盖。浴缸内部没有发现亮片。
(5)“卫生间到厨房没有什么水迹吗?”我跳脱地询问道。“没有,除了我早上洗完盘子滴了几滴水在厨房地板上外,没有其他的痕迹。”“卫生间的门,就是拉开门后,滑动的轨道上也没有水滴吗?” “没有。”
(6)结论1:案发当日4:00-4:10厕所的窗户是打开的。
(7)卫生间只有通往厨房的门和往外开的窗户,此时窗户正关闭着。
分析:由(1)(2)(3)知,窗户打开后会有强风,那时遗书必然已经湿透否则会被吹飞,故开窗时间晚于花洒时间;由(4)知排水口上方一圈有血水覆盖,说明之琳身体进入浴缸时浴缸已经蓄满血水,且之琳进入浴缸很迅速,是被外来者抱入;由(5)知,卫生间外无水渍,故外来者进入卫生间的时间早于花洒时间;由(6)(7)知,窗户打开时间为花洒启动后至4点前,关闭时间为4点10分后至5点半前。
2:00
浴缸开始蓄水
尸检死亡时间
遗书布置
外人入内


3:00
停电、灯灭、花洒启动


窗户打开


4:00-4:10
窗户为开



窗户关闭


5:30
之琳进入



5:40
保安报警



综上,本案涉及3个人物,遗书布置者、抱人入缸者、关窗者。

3、遗书布置者是王丹丹。依据:
(1)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遗书也没有拼接的痕迹。上面书写着自己被人陷害盗窃名声受损,自己患有躁郁症太痛苦了,所以想一了百了让自己解脱。
(2)王丹丹是一个十八线小明星。
(3)由于王丹丹防狗仔的意识,经过了之琳的许可,这扇窗户从外部做了很强的反光处理,内部则用黑色的膜贴在了窗户内侧,光线完全透不进来。
分析:由(1)知遗书没有他人伪造的可能,必须为王丹丹本人所写;由(2)知王丹丹由自我翻红的需求,遗书、花瓣、蓄水应为王丹丹本人所做;又由(3)知反光膜不利于狗仔曝光,故王丹丹在布置遗书后打开窗户,并提前将遗书润湿防止其吹飞。

4、抱人入缸者是黄文。依据:
(1)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除了我上下班时从小区门口进出外,无人进出小区。我们小区四面的墙也无法翻越。
(2)电梯的监控里,除了我早上离开和晚上五点半回来,以及五点四十分新来的保安上来查看情况外,没人乘坐电梯到五楼。
(3)两只小腿已经截肢了,行动离不开轮椅。
(4)这小姑娘特别懒,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5)“电梯监控不是坏的吗?”“哎,前几天已经修好了,我也是看了资料才知道的。前几天修好了后,老保安忘记撕掉电梯里那张纸了。”
(6)两个门卫中午十二点开始,老门卫便陪在新门卫身边一起值班,带着新门卫熟悉相关的工作流程
这些保安室的监控均能做证明。
(7)张勇超(劣迹侦探)在本文中为侦探设定。
(8)精心雕刻的美甲灵巧地搭在手机边缘。
(9)浴缸旁有一个小铁桶,里面有些被焚烧的木制物品
(10)这个小作坊体量虽小,却以恐怖类游戏著称,里面的内容对各地神鬼祭祀的仪式十分考究
分析:由(1)知,小区住户之外的人不可能是抱人者;由(2)知,抱人者只能通过楼梯进入5楼;由(3)知一楼的残疾者刚需轮椅无法使用楼梯,不可能是抱人者;由(4)(5)知二楼小姑娘不知道监控已修好,必然通过电梯进入5楼,不可能是抱人者;由(6)知两个保安案发时不在场,不可能是抱人者;由(7)知张勇超不可能是抱人者;由(2)(8)知之琳不是抱人者,所以抱人者是黄文。

5、之琳是红绿色盲。依据:
(1)“注意红灯。”我像提小鸡似的把之琳拉回马路边。绿灯后,我们到对面等候着车。
(2)蹲下看了看饮水机指示灯旁边的小字,之琳倒了杯热水给我。
(3)浴缸为墨绿色,给人一种死者盛开在绿叶丛中的既视感。
(4)之琳看见王丹丹正穿着衣服半躺在浴缸中,花洒的水冲着头部,闭着双眼。之琳问王丹丹怎么了,却没得到回应,想着小明星压力大,说不定是正在缓解自己的压力,就关上门先忙手中的事了。

6、黄文是幽闭恐惧症。依据:
(1)屋内正在做核磁共振检测的人发了疯一样地跑了出来,撞在了他身上。
(2)从小遭到继母的虐待,据说经常被关小黑屋。

本案的真相为王丹丹假自杀骗翻红,因止痛药的安眠效果在浴室睡着,黄文闯入后将其抱入浴缸、焚烧木材做鬼神之法,却不料王丹丹的手泡在水中失血过多而死,之琳回家后将窗关闭,从而使得幽闭恐惧症患者黄文不能行凶,警察只能以自杀结案,她这么做是为了警察深入调查,曝光这里的秘密。

7、这座楼从事非法目的,如器官买卖或基因研究。依据:
(1)我翻了三四页,照着前面其他人密密麻麻的身份信息开始填了起来。
(2)死者王丹丹是一个十八线小明星,她以租客的身份于半年前搬到了之琳家里。这一点在保安室里住客登记表的第一页记录上得到了证实。
(3)黑板上潦草地写着“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等字样
(4)本想再去之琳的单位看看,却被之琳严词拒绝了。好说歹说约好了今晚一起出去看电影。
分析:由(1)(2)知,半年时间就留下了密密麻麻的信息表,说明这个楼有大量的人员消失。又由之琳的形象、财富与警察工作不符,之琳可能是非法组织的头目。


作者: 御手洗小卷    时间: 2024-2-14 18:57
   我认为张之琳和黑市器官交易有关系,甚至警察这个身份都存疑。以下几个点可以看出来:勇超刚入住时登记信息,前面有两三页的信息,但这栋楼却只有七层,住的人屈指可数,说明之前住里面的很多人都不见了,住的人也基本是没有亲人的人,我猜测这里面的住户可能是被之琳用于器官交易,或者基因研究。
   之琳随时都戴着很长的美甲,跟一般的警形象不符,在警局给勇超接水时,还要看饮水机上的字,说明对警局内的设施不熟悉,也不允许勇超去单位参观。在医院遇到勇超,对他的血型很熟悉,还带着勇超去医院体检,还遇见了黄文,我猜测,公寓楼里的所有人都经历过体检。
综上所述,我认为之琳和黑市器官买卖有关,警察身份存疑,楼里的住户可能会被之琳用于器官买卖或基因研究。
   关于王丹丹案,分析楼里住户的作案可能性,一楼曾越不可能作案,双腿截肢,上楼必须经过电梯,但电梯监控没拍摄到他。二楼问题少女,人设是很懒,如果要上楼作案,不会走楼梯,一定会坐电梯,监控没有拍摄到她,也可以排除。三楼两个门卫,一直结伴在门口值班,可以互相作证,排除。四楼无人,五楼之琳早上就离开了,五点半才回来,没有作案时间,排除。六楼男主是侦探设定,排除。就只剩七楼黄文,黄文有幽闭恐惧症,一定不会坐电梯,走楼梯的他,不会被监控拍摄到。
   案发当天和勇超入住当天,天气相同,同样是四点,勇超入住当天提到了五楼的玻璃反射阳光,晃到了保安的眼睛,案发当天,提到新保安睁着大眼聊天,说明四点左右,有人打开了玻璃,改变了折射角度。文章提到,玻璃关闭时,屋内都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一个比较闭塞的环境,如果是黄文犯案的话,他的幽闭恐惧症会使他不由自主的打开玻璃。
作者: rapbear    时间: 2024-2-14 18:58
rapbear 1430188157
疑点一:为什么黄文拒绝做核磁检查
疑点一:为什么黄文拒绝做核磁检查?
解答:核磁检查舱较狭小,黄文患有幽闭恐惧症,所以不能做核磁检查。
疑点二:为什么案发当天电梯监控没有拍到有人?
解答:凶手不坐电梯有两种可能,知道不能坐电梯,或者本身没必要坐电梯。因此知道电梯监控修好的新老保安,以及由于患有幽闭恐惧症不坐电梯的黄文,是有嫌疑的。至于一楼的残疾人,和二楼的懒女孩,是一定会选择坐电梯的。
疑点三:为什么死者的右手拇指和食指是干燥的?为什么手机的正面中下部和侧面、背面有鲁米诺反应?
解答:死者的右手和手机浸泡在水中,凶手将右手和手机捞出,由于手机是折叠机,正面没有沾到血水。凶手为了解锁手机,擦拭死者的拇指和食指尝试进行指纹解锁,并在手机屏幕上留下痕迹。由于手机是桃色,如果是落在洒满了玫瑰花瓣的血水中,凶手应该发现不了,所以凶手应该是不小心把手机弄进水里的,然后再捞起。
疑点四:为什么血水曾蔓延到排水孔上方几厘米,但勘验时与排水孔持平?
解答:这说明花洒和水龙头排水速度不同,开水龙头时流速较快,超过排水的速度,所以水蔓延到排水孔之上。花洒流速慢,且部分水洒在地板上,所以跟不上排水的速度,水平面下降到与排水孔持平。玫瑰花瓣保留在浴缸里也佐证了这一点,否则如果花洒水速更快,玫瑰花早就流到浴缸之外了。
疑点五:男主及其父亲真的患有超雄综合征吗?
解答:超雄综合征是不会遗传的,只是染色体重组时及其偶然的错误,即使男主是XYY,也不代表父亲是XYY。超雄更是和伴Y染色体遗传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多了一条Y染色体。女主父亲是生物专业还胡说八道,应该是为了隐瞒真相,即男主和女主是兄妹关系。这一点从女主父亲在拿头发做鉴定对男主的态度转变,以及男女主血型的相配,可以验证。男主父亲杀妻也可能是由于发现了这一点。
疑点六:女主的真实工作是什么?为什么拒绝男主参观?
解答:女主是不是警察尚且存疑,总之与黑市的器官交易有关。从第一面见男主就要求做体检,让黄文做体检,以及搜罗一些举目无亲的人居住在一起,可以看出。这栋楼是用来圈养器官供体的。两个小警察和吴大队长恐怕也牵扯其中,因为男主之前扮猪吃老虎假装认识吴大队长,出现在黑市医院两个小警察也不觉得奇怪。
疑点七:凶手作案的时间是什么?
首先明确一点,浴室的窗户应该在三点后就没有开过。因为三点之后浴室地板上就有水,一旦开窗水就会流向门口。况且四点左右,开关窗造成的光线变化会被保安发现(天气与男主初来时相同,而且新保安眼神好)。凶手作案的时间应当在两点到三点,停电在凶手意料之外。如果是黄文作案,三点到四点来的时候,一定会打开窗户,因为他没有手机开手电筒,而且有幽闭恐惧症的他忍受不了黑暗。而且焚烧东西之后,他也忍受不了一直关着门,而一旦开门超过五秒就会触发烟雾报警器,所以黄文不会是凶手。
疑点八:焚烧木制品的目的是什么?
解答:为了故意触发烟雾报警器,或是为了祭奠死者。
疑点九:如果是犯罪集团内部人(女主,新旧保安)犯案,为什么要报警,直接取器官不行吗?如果是犯罪集团外部人犯案,为什么要杀人?
解答:凶手就是女主!只有她有不在场证明!
作者: 监督    时间: 2024-2-14 18:59
本帖最后由 监督 于 2024-2-14 19:03 编辑

《劣迹侦探》作答
作答人:维梦 监督(2785906536)
果然题目越短,得分越难吗,这道题看了好久也没能想出一条完整的逻辑链来解释所有疑点,只能随便写点一得之愚了,能拿一分是一分。
首先先说结论,我认为王丹丹的死系自杀而非他杀。印证这个推论的理由主要是现场能印证王丹丹割腕自尽的证据链十分充足:王丹丹本人患有躁郁症有自杀的动机、现场有她写好的遗书、遗书并非伪造以及伤口没有不自然的地方,这些都能印证王丹丹是自杀。当然自杀的场景并非不可伪造,但是想要伪造出这一系列证据链就证明凶手一定是一个十分了解王丹丹的人,他知道王丹丹患有躁郁症,能让王丹丹安心喝下安眠药和止痛药,并且他还凑巧能得到王丹丹事先写好的遗书,在本案的嫌疑人中,符合条件的就只有张之琳一个人,而张之琳恰好具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根据监控显示,张之琳只有早上出去的下午五点半回到小区的记录,而王丹丹的死亡时间是下午两点至五点,因此张之琳是不具备作案时间的。当然这里还存在一个疑点,那就是下午三点至四点小区停电了,我们并不知道停电会不会影响监控的正常运行,这里假设会影响,那么张之琳就应该是下午三点至四点回到小区来谋杀王丹丹的,但是这一推论显然站不住脚,因为根据浴池的记录是从下午两点开始放水的,一直到下午三点小区停电后停止了记录,并且水切换成了花洒,假设两点到三点是王丹丹在洗澡,而张之琳三点到四点回来谋杀王丹丹的话,那就更不可能了,花洒可以证明这一点,到发现凶手为止花洒是仍然开着的,这可以解释为张之琳之后又打开了花洒,但是花洒却正对着遗书的地方,事实上在发现遗书时它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对于凶手来说当然应该希望警方认为王丹丹的死是自杀,所以凶手绝不可能将遗书放在花洒下方,因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无论王丹丹是自杀还是他杀,其死亡时间应该在两点至三点。并且这里还有一个疑点,无论是张勇超还是保安都一眼看清了王丹丹的死亡,毕竟浴池里满缸血水,但为什么张之琳看不出来呢?这是因为,张之琳是色盲,有两条线索可以证明这一点:1、张勇超提醒张之琳注意红灯,像张之琳这样有教养的女生应该不会做出闯红灯的举动;2、在审讯室里,张之琳给张勇超倒热水时特地蹲下来看了看饮水机指示的小字,正常人只要看红色就知道哪边是热水了,而张之琳还要还要特意去看标识,因此张之琳是色盲无疑,所以她在打开卫生间时并不感到奇怪,而如果她是凶手的话,她就应该立即报警,而不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来让自己徒增嫌疑。综上所述,张之琳不可能是凶手,那么符合凶手条件的就不存在了,因此,我认为王丹丹系自杀。况且还有一些线索可以佐证这一点,比如从浴室外到厨房的地上没有水迹,王丹丹身穿礼服,脸上还画有妆彩,如果王丹丹是自杀的话就能很自然地解释这些疑点了。
当然现场仍然存在许多疑点。地面的湿润应该是花洒溅出来的水弄湿的,除此之外地上有许多小亮片,铁桶焚烧了许多木制品,这些都很怪异,还有手机问题,死者的手机是折叠屏,其背面和侧面都有鲁米诺反应,而正面只有中下部有轻微的鲁米诺反应,并且死者左手放进水里,右手搭在台上,而右手除了拇指和食指都很湿润,综合以上几点,我们不难推理出该手机曾经被折叠好放进了水里,而有人将其捞出来,并用死者的手指来进行指纹解锁,有没有可能是死者自己呢?我想不太可能,死者已是将死之人,为什么平白无故会去想着解锁手机,况且如果是自己去用手机,就应该将整个手都擦干净,而不是只擦拇指和食指,因此一定另有其人操作了死者的手机,而此人也一定来过现场,这些先按下不表,我们来看另一处矛盾,发现尸体时窗户是紧闭的,但是有证据显示在四点至四点十分时窗户是开着的,在当日下午四点至四点十分时,曾越和两个保安隔着保安室的窗户在唠嗑,而那个新保安的神态是“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要知道在张勇超入住小区当天下午四点十分,张勇超和老保安也有对话,而那时由于五楼反光膜的反射导致有光芒照得老保安眯起了眼,而这几天的天气是几乎一模一样的,时间也大体相同,如果窗户是紧闭的情况,新保安一定会被反射的太阳刺得眯起眼,而不是张大眼睛,因此至少在四点至四点十分时,窗户是开着的,那么窗户只有可能是四点十分到五点半之间被某人关闭的。综上所述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在四点十分到五点半时有人来过现场造成了一系列痕迹,并将窗户关闭离开呢?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此人真是这个时间段到现场并造成了诸多不协调的话,那就有很多矛盾了。首先,根据现场的示意图,此人想要像我如上所述将死者手机解锁的话,那么此人就应该站在死者的头后操作最为方便,而这里刚好是花洒冲淋区域,此人为什么不将花洒关闭?而如果他不关闭的话,身体必然会被淋湿,这是其一,其二是亮片和地面湿润区域是有重合的地方的,此人在那里留下亮片脚底必然沾湿,这两点无论如何都会导致此人在离开卫生间时留下水迹,而现场是没有的,这就产生了矛盾。因此,我认为前后共有两个人到过现场,第一个人于两点至三点到现场操作手机并留下亮片,第二个人在四点十分到五点半到现场关闭窗户,点燃铁桶(我认为是后者点燃铁桶是因为如果第一个人点燃了铁桶,那么后者在不清楚情况时会导致浓烟触发警报)。那么让我们来看一下嫌疑人,曾越截肢过只能靠轮椅行动,因此他不可能到达二楼,二楼的少女生性懒惰,她上楼应该会选择电梯而非楼梯,因此也不是她,三楼的两个保安有不在场证明,四楼无人,六楼是张勇超,七楼是黄文,黄文不敢做核磁共振,加上他童年被关小黑屋,因此他有幽闭恐惧症,因此他绝不可能是关窗的人,综上所述,我认为前者是黄文,后者是张勇超。

作者: 潇潇雨歇    时间: 2024-2-14 19:03
《劣迹侦探》

省流版:省流版只总结了部分推论过程,更详细的请移步正式答案。

结论:
王丹丹是自杀。黄文在其自杀后开了窗,点火烧礼物祝福王丹丹。
现在的之琳不是真正的之琳。

推理思路(只供参考):

焚烧线:
分析焚烧原因
A:王丹丹焚烧制造一氧化碳自杀。
那么合理的说法是先一氧化碳失败再割腕;或一氧化碳+割腕双管齐下自杀。

监控显示门卫四点时并未受到阳光反射侵扰,说明当时开窗。
  
如果是双管齐下自杀,那么王丹丹不会开窗,排除。

如果是先一氧化碳自杀失败再割腕,那么从浴缸出来湿掉的衣物会到处滴水。
即便卫生间内水滴被冲掉,从卫生间到厨房拿刀具的途中会有水滴。如果是通过拖布类的清洁用品去掉水渍,首先不符合自杀的人的行为逻辑,其次去除滑门轨道中的水滴,需要保持卫生间门大开,烟雾会引起警报器的警报。此种可能也排除。

B:王丹丹出于某种情结焚烧东西,没有其他目的。(暂无法排除)

C:焚烧东西另有其人。

花洒+开窗线:
三点停电,停电时淋浴自动切换为花洒,花洒洒出的水喷在死者头部以及旁边的遗书上。
1.花洒——如果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那必然是在三点之前死亡。若停电时没死亡,死者不会愿意精心准备面对世人的装造受到破坏,且遗书被水冲的破烂不堪。
2.开窗——如果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那必然是在四点之后死亡。四点时,浴室开窗,而死者被发现时窗户紧闭,说明如果窗户为死者所关,死者必在四点后死亡。

两点矛盾,说明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不成立。

遗书线:
遗书下垫有毛巾,死者的本意的确不想让遗书弄湿。开窗后室内风很大,亮片的分布也能证明。不过遗书却没被吹走(遗书并没有被物体压住,否则有部分地方不会被花洒喷出的水冲到),说明开窗时遗书已经被浸湿,从而说明开窗时间在3点之后。

亮片线:
亮片的分布也能佐证开窗时间在3点之后,被花洒冲淋后地面湿润区域的亮片无法被风吹走,而未湿润的区域亮片被风吹到了室内角落,说明开窗在花洒冲淋之后。
如果死者开窗,肯定会经过湿润区域,脚底潮湿,再进入浴缸,会有少许踩到的亮片进入浴缸。可浴缸里没有亮片,所以开窗的人不是死者。

前面的分析整合起来,死者在三点前已死亡最为合理。

停电线:
4点已经开窗,开窗时间在3点到4点。这个时间正好停电,屋内没照明。窗户经过了特殊处理,开窗前外面的光照射不到屋内。
假设此时铁桶内已经开始焚烧物品,但由于其位置的光线被浴缸挡住,依然无法照射到窗户位置。此时除非外来开窗者携带手电筒或手机等照明设备外(这个后文讨论),只能通过打开卫生间门,通过客厅白天的采光照亮窗户才能开窗。但此时如果已经焚烧物品,打开卫生间门一段时间会引起烟雾报警器报警。
所以如若外来者没有手电筒或手机照明设备,那么焚烧物品的人不是死者。

手机线:
在排水口处上方两三厘米有鲁米诺痕迹,说明在满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发生了较大的波动。
手机的反面和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屏幕除了中下部外没有鲁米诺反应。结合题目对新款折叠手机的描述,手机应该是曾折叠落入浴缸里。有人从浴缸里捞出手机,擦干手机后,并试图用死者的手解锁手机。(流了满浴缸的血之后,死者很难再有心力去做出这样的动作;若死者自己需要解锁手机,通常只需擦干解锁手机的一根手指,或者将所有手指擦干。只擦干两根更符合试手机指纹的情况。)(此推论非完全严谨推论,也不重要,分数占比很低。)

外来者是谁:
两个保安在死者死亡时间范围内一直在一起,且有监控证明,排除。
一楼曾越只能靠轮椅行动,要去五楼必须乘坐电梯,排除。
二楼问题少女平日特别懒,在不知电梯监控修好的情况下不会不乘坐电梯,排除。
之琳是红绿色盲,几乎很难发现浴缸中的手机。且之琳有十分精致的美甲,如果从浴缸里捞出手机,难以彻底清除痕迹的同时还保留美甲。时间也对不上。
外来者只能是黄文。
黄文小时候被经常关小黑屋,极有可能患有幽闭恐惧症。做核磁共振时惧怕抗拒,是幽闭恐惧症的表现。公寓的电梯小且黑,幽闭恐惧症患者会选择走楼梯。

倒推验证:
黄文的手机前一晚被砸坏,且第二天没有进出小区,也没有修手机或配送手机的人员进出小区。黄文唯一的手机已坏。在阳光强烈的白天,在不知道会遭遇特殊事件的情况下,也没必要携带手电筒。结合停电线,判断死者并未焚烧物品,而是黄文焚烧物品最为合理。

黄文为王丹丹私生饭,本想窥探偶像生活的地方,并遗留一些礼物,见到王丹丹自杀死后。焚烧礼物给王丹丹。作为幽闭恐惧症患者,关闭卫生间门是因为知道王丹丹家中的烟雾报警器十分灵敏,所以转而打开窗户。烟雾报警器虽然均是只在王丹丹家中触发过两次,其他住户理应不知道烟雾报警器灵敏,但黄文是王丹丹粉丝,从其facebook的动态里得知。

之琳线大梗:
之琳是红绿色盲:
1.无法注意红绿灯。
2.正常人第一时间理应会发现王丹丹泡在血水里。而之琳并没注意到这一点。
3.之琳看饮水机信号从文字去辨别而并非灯的颜色。

之琳父亲开车,不是红绿色盲。

之琳父亲工作跟基因检测相关,且为了健康,必然检测过之琳的基因,且亲口说之琳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红绿色盲为X伴性遗传,父亲健康女儿必然健康,所以之琳并不是真正的之琳。

“之琳”假扮之琳的目的:
1.之琳的大楼接纳的人,除了室友王丹丹,均是消失了不会有人发现报警的人。
2.之琳的大楼只能住很少的人,但短短的半年,住户信息表里却写满了几页。(六个月前入住的王丹丹在第一页,而“我”登记时翻了好几页。)说明频繁得更换住户。
3.“黑市器官”、“来源不明”。
4.勇超、黄文均被带去体检。

所以,请问,
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也能吃上满是果仁的慕斯蛋糕吗?

(二十)
之琳妹妹,如果退离一线是你的伤痛,如果你觉得破解谜案很酷,我愿意弥补你的伤痛,带着你酷下去。
“首先是铁桶里焚烧木制物品,这是本案的一大疑点。”我开始在脑海中梳理整个案件的脉络,“焚烧木制物品的人是谁呢?我们姑且可以先分为两种情况:1.整个案件为王丹丹自杀案件,并且无其他人到卫生间破坏现场,现场所有痕迹均为王丹丹一人所为;2.有另外的人进入过现场并做了什么事,王丹丹可能依然是自杀,也可能是被此人所杀。
“如果焚烧物品是王丹丹所为,那么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则是,王丹丹要么想通过一氧化碳自杀,要么就是出于某种情结,单纯地想焚烧某个东西。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则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为何王丹丹会割腕且最终死于割腕?只有两种较为靠谱的可能,一是王丹丹想通过一氧化碳中毒和割腕两种自杀方式双管齐下自杀,二是王丹丹先通过一氧化碳中毒自杀失败了,再选择割腕自杀。
“但是这两种情况都能被排除。”我咽了口水,“之琳,你还记得你带我找保安登记的时候吗?”
“不就几天前的事吗,怎么了?”
“当时的保安眼睛因为你们家卫生间窗户反射的阳光睁不开。”
“那又怎么样呢?”
“这几天的天气几乎一模一样,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保安室窗口,保安同样应该遭受光污染的侵扰才对。可是你看监控记录,当天四点保安并没有遭受阳光的强烈照射。这说明你们平时根本不打开的窗户当时是打开的,所以阳光不像前几天,没有反射到保安室。”
“唔!”之琳瞪大双眼,重重点了点头。
“所以双管齐下的猜想就排除了,如果是想同时通过一氧化碳中毒和割腕自杀,那么丹丹就不会开窗。
“而如果是先一氧化碳失败了再割腕自杀。那么丹丹从浴缸出来时,所到之处湿掉的衣物会不断地滴水留下水滴。即便卫生间内水滴可以被冲掉,但从卫生间到厨房拿刀具的途中依然会有水滴。你早上曾在厨房留下过水滴,到了晚上依然没蒸干。说明之后丹丹造成的水滴一旦形成,不会自然蒸干。现场没有其他的水滴说明要么水滴就没形成,要么留下的水滴被人为清除掉了。但是如果是人为清除掉了,为什么能区分出你制造的水滴,而只清除丹丹出来后造成的水滴?再者,如果是通过拖布类的清洁用品去掉水滴,不符合一个正自杀的人的行为逻辑。就算是这个人有什么强迫症,如果想要去除滑门轨道中的水渍,需要将卫生间的门大开,这个过程卫生间中弥漫出的烟雾很可能会引起烟雾警报器的警报。王丹丹知道烟雾报警器很灵敏,也知道烟雾报警器触发后保安会前来问讯,如果执意自杀,绝不会冒这样的风险,且在你回家前也的确没有发生烟雾报警器触发的事。
“当然,可能你会认为存在王丹丹在烧炭自杀时,躺在浴缸中并没有放水的可能。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以死者自杀为前提,可以看得出来,浴缸中漂浮的玫瑰花瓣是死者精心设置的,死者希望给人一种盛放的观感效果。如果没有水,花瓣沉在浴缸底部,效果会大打折扣。且如果不放水,为何不选择在自己的卧室里烧炭自杀呢?柔软的床总比没水的浴缸舒服多了吧。
“综上所述,此种可能也排除。
“那么只有可能是王丹丹出于某种情结焚烧东西,换句话说就是单纯的想烧;或者是焚烧东西的另有其人。
“单从焚烧物品这一点来分析,暂时只能分析到这里。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四点左右,卫生间的窗户是开着的。但是发现尸体时,卫生间的窗户却是关着的。如果现场除了王丹丹外没有其他人进入过,那么窗户只能是王丹丹关的,关闭窗户的时间在四点之后,这说明王丹丹四点之后还活着。
“通过放水记录来看,浴缸本是从两点开始通过水龙头放温水,由于临时的停电,三点开始自动切换为花洒喷水,喷在死者的头部以及遗书上。以王丹丹自杀为前提,她精心所作的妆造——想以美丽的姿态离开人世的愿景,是不愿意被花洒喷出的水所破坏的。其次,丹丹也肯定希望遗书不被遭到破坏,将毛巾垫在遗书下面就能说明丹丹本意并不希望遗书被打湿。如果此刻丹丹还活着,也可以说还有行动能力,必然会切换水流或者直接关闭水流。所以丹丹在三点之前就已经死了。
“至此,从两个方向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个严重的矛盾。这个矛盾无法化解,直接推翻我们假设的大前提——死者为自杀且在被发现前无人进入现场不成立。”
“那么也可以说,肯定有其他人到过现场?”之琳皱起了眉头。
“是的。”我点点头,“下面我们来说说开窗的事和现场的小亮片。”
“浴室的窗户打开后会刮入很大的风,然而遗书并没有被吹走。说明在开窗前,花洒的水已经将遗书浸湿了,这就说明了开窗是在三点之后。室内的小亮片同样能够证明,在湿润区域的小亮片依然自然地分布在地面上,而湿润区域外的小亮片则被刮到了房间的各个角落里。如果开窗时,水还未从花洒喷出,那么湿润区域的小亮片就会被吹走。所以开窗的时间在三点到四点之间。
“继续分析,如果是丹丹开窗,肯定会经过湿润区域,丹丹的脚底必然潮湿,再回到浴缸时,理应有少许踩到的亮片进入浴缸。可浴缸里没有亮片,所以开窗的人并不是丹丹。
“丹丹脸被花洒长时间冲淋本就会造成呼吸困难,从生理上来说,即便是有什么必须要冲淋的原因,身体本能也不太可能坚持。且还能无视妆和遗书被破坏,且在其他人进入卫生间开窗后也无动于衷,以及其他很多细节,都能说明丹丹其实在三点前就已经死亡了,否则有太多的不合理。
“其实推到这里,以及你早就提到的,‘遗书的字迹经过鉴定的确出自丹丹本人之手,遗书也没有拼接的痕迹。而遗书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存在的,丹丹的确有自杀的动机,最后则是从伤口判断,没有不自然的地方,符合自杀,虽然不能排除是他人造成的。丹丹身上也无被束缚的痕迹,虽然体内有安眠药和止痛药的残留。’,以及她精美的妆和现场布置等等。我认为丹丹其实就是自杀,且在三点前就已经死亡了。只是还有一些疑点需要我们去解开。”
“啊,丹丹,我怎么平时没看出来呢,她有这么大的痛苦。”
不想做过多的感慨,我继续分析道:“4点时窗户就已经开了,所以开窗时间在3点到4点之间。这个时间点正好停电,卫生间内开不了灯。而卫生间窗户经过了特殊的处理,开窗之前外面的光照射不到屋内。假设此时铁桶内已经开始焚烧物品,但由于其位置的光线正好被浴缸挡住,依然无法照明窗户周围。此时除非外来开窗者携带手电筒或手机等照明设备外,只能通过打开卫生间门,通过客厅白天的采光照亮窗户才能开窗。但此时如果已经焚烧物品,打开卫生间门一段时间会引起烟雾报警器报警。所以如若外来者没有手电筒或手机照明设备,那么外来者开窗必然会大开卫生间门,烟雾报警器并未触发,说明焚烧物品在外来者进入卫生间之后,并不是丹丹焚烧的。
“在排水口处上方两三厘米有鲁米诺痕迹,说明在满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发生了较大的波动。手机的反面和侧面均有鲁米诺反应,正面屏幕除了中下部外没有鲁米诺反应。丹丹的机型和你的相同,你也知道,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手机曾折叠落入浴缸里,并从浴缸里捞出手机,擦干后,试图解锁过。我猜测这是后来者所为的,因为流了满浴缸的血之后,我认为死者很难再有心力去做出这样的动作。其次,若死者自己需要解锁手机,通常只需擦干解锁手机的一根手指,或者将所有手指擦干。只擦干两根更符合其他人试手机指纹的情况。
“那外来者是谁呢?都发现丹丹死亡了,还能想去窥探丹丹的隐私?也太变态了吧。”
“其实你的心中已经有答案了吧。”我顿了顿,“两个保安在死者死亡时间范围内一直在一起,且有监控证明,排除。
住在一楼的曾越只能靠轮椅行动,要去五楼必须乘坐电梯,在不知道电梯监控修好的情况下,用很艰难的方法从楼道去往五楼不合理,故排除。
二楼问题少女平日特别懒,在不知电梯监控修好的情况下也不会不乘坐电梯,排除。
所以外来者只能是黄文。黄文小时候被经常关小黑屋,极有可能患有幽闭恐惧症。做核磁共振时惧怕抗拒,也同样是幽闭恐惧症的表现。公寓的电梯小且黑,作为幽闭恐惧症患者的他一定会选择走楼梯。这样一来,很多问题便能一一解释了。”
“黄文唯一的手机在前一晚被砸坏,且第二天没有进出小区,也没有修手机或配送手机的人员进出小区。所以没有可供照明的手机。在阳光强烈的白天,在不知道会遭遇特殊事件的情况下,也没必要携带手电筒。结合前面的分析,黄文在无照明设备的情况下开窗,必须保持卫生间门大开。所以死者并未焚烧物品,而是黄文焚烧物品最为合理。
黄文为王丹丹私生饭,本想窥探偶像生活的地方,并遗留一些礼物,见到王丹丹自杀死后。熟悉各种仪式的他将自己的礼物焚烧给了王丹丹。作为幽闭恐惧症患者,关闭卫生间门是因为知道王丹丹家中的烟雾报警器十分灵敏,所以转而打开窗户。烟雾报警器虽然均是只在王丹丹家中触发过两次,其他住户理应不知道烟雾报警器灵敏,但黄文是王丹丹粉丝,从其facebook的动态里知道了此事,所以做祭祀仪式时特意关上了门。当然,开窗后的黄文发现了浴缸中的手机,作为变态的私生饭,最终还是打算窥探丹丹的隐私,奈何手机没电,他试了两次后才发现,只好作罢。”
“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案件本身并不是什么恶性事件。”之琳总结道,“不过你为啥不怀疑我呢?你没有排除掉我的嫌疑喔!”
“你还用特意排除吗?你个小色盲。”我伸出手刮了刮之琳的鼻子,“其实整个发现过程有个特别违和的地方,就是为何你第一时间没有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我和保安看见死者的第一眼就发现不对,可是你却仅仅是以为丹丹是在释放压力。这里有个本质的区别,如果我们发现有人浸泡在血水中,肯定会第一时间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吧。虽然割腕自杀的出血量以及后续少许冲淋的水会不断加入,并不至于让浴缸中的水呈现出血淋淋的血红色,但是半透明的带红的血水在正常人眼里依然显眼。而你有红绿色盲,半透明的红色血水在绿色的浴缸中,与洗浴后稍显混浊的水相比可能只有细微的差别,特别是在有烟雾从房间内冒出的情况下,更难察觉到不对。而烟雾的味道也恰好掩盖了血的气味。所以才导致了你第一时间没意识到丹丹可能已经不行了。我回想起了你过马路没注意红绿灯,以及看饮水机信号需要通过指示灯旁边的小字才倒水,确定了你有红绿色盲。”
“啊,毕竟是不好的缺点,人家也不可能一开始就告诉你嘛。”
“你有红绿色盲,就不容易发现浴缸里的手机,所以你不是外来者。如果你觉得这一点说服力不够的话,鲁米诺也能证明你的清白。你有十分精致的美甲,不管是从浴缸里捞出手机甚至是杀害王丹丹,你都难以在彻底清除痕迹的同时还保留美甲。而且你五点半才回小区,时间也完全对不上。”
“至此,整个案件的推理全部结束。”
我说完,之琳略显兴奋地张开双臂,我开心地抱紧了她。
我们之间上次的拥抱啊,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这十几年,我好想你,之琳妹妹。

(二十一)
无数的回忆闪回,我感觉我脱胎换骨,回到了从前。
我快乐幸福。
喜欢着之琳的一切。
喜欢她,喜欢她们家,喜欢和她们家一起生活,喜欢生物课……
生物课?
不不不……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之琳的爸爸不是会开车吗?他不是红绿色盲。
我努力的回想着曾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生物知识,红绿色盲是X伴性遗传,父亲健康说明女儿必然健康,所以之琳肯定不是红绿色盲。
那之琳不是之琳父亲的亲生骨肉吗?
不,一定是的。
之琳父亲是学基因的,连我的基因都帮忙筛查过,为了家人的健康,肯定查过之琳的基因。而他亲口说过之琳是他的亲生女儿……

“勇超哥哥?”我怀里的这个之琳见我一动不动,似乎察觉到了异样。
她轻轻推开了我,用她深邃的眼神盯着我看。
我也盯着她的眼睛。
你真的是之琳吗?

不知为何,警局里“黑市器官”“来源不明”等字样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之琳大楼接纳的人除了室友王丹丹之外,均是消失了不会有亲近的人发现并报警的人。
之琳的大楼只能住很少的人,但短短的半年,住户信息表里却写满了几页。这些用户去哪里了?为什么人员更替这么频繁?想起之琳执意带我体检,想起黄文也被她的同事带去体检,我感觉我整个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怎么了?”眼前的之琳愈发察觉我的不对劲,话语褪去了嗲嗲的音色。

我整个身体瘫软下来,跪在了她的面前。

“现在的之琳到底在哪?”我声音颤抖着,泪水像断线珠子一样掉落了下来。
我因为犯事,被警局里的“之琳”注意,她通过警局的系统发现了我是无人问津的,就算是死了都没人会在意的垃圾。然后根据我早期的户口家庭地址等信息,选择了最容易接近我的身份,之琳。
所以之琳到底怎样了?现在过得还好吗?为什么她敢毫无顾忌地用之琳的身份?

“啊?”“之琳”满脸疑惑。

“求求你告诉我吧!之琳现在生活得怎么样了?我……”

“我就是下水道里肮脏的臭老鼠,谢谢你……”我的眼泪鼻涕横流,混在了一起。

“谢谢你……不管是你出于什么目的……但是你让我重新回忆起了美好……让我有了不再是臭老鼠的幻想……这就够了……我的命给你了……我不要了,我听你的……但在此之前,请告诉我!告诉我之琳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之琳开始大笑起来,尽管这是警局里的审讯室,外面还有很多警察。
之琳用一根手指勾起了我的下巴,我就想一条下贱的狗抬头望着她。
“你真的想知道她怎么样了吗?”

(二十二)
勇超哥哥,请别在意我爸说的话。
你流淌着你父亲的血液,并不能决定你的命运。
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一个好人。
如果你还是深受我父亲的影响。
那么这次给你输血之后,请你一定要记得:
至此之后,你的身体里也流淌着我的血液。
我们一定要一起变好,然后让世界变好。

(二十三)
“小超啊小超啊,你怎么脑瓜子那么聪明,最后却犯蠢了呢?”
之琳的专车上,之琳的专车司机,那个戴着墨镜的大块头正数落着我。他取下眼镜,眼神却十分善意。
“之琳如果是先天有红绿色盲怎么可能当得上警察?不过也不怪你,你当了一辈子混混,肯定没了解过这些。”
我看了看前面副驾驶正生闷气的之琳,不敢说话。
“她是后天受伤导致的色盲。”
“哦。”
“哦?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受了重伤才退下来搞文职工作的吗?”之琳气鼓鼓的说道。
“那住户那么频繁的换人……”
“小超,你不知道啊,之琳小姐可是个大善人啊!经过她的努力,帮助了多少人回归生活的正轨啊!你可以回去根据那些住户的信息去联系他们,他们都有了正经的工作,能好好的生活,并为社会做贡献。”
“这……”
“初衷是因为你,勇超哥哥。”之琳转过头来,突然带着哭腔,“我想帮助陷入困难或误入歧途的人们。因为我曾经没能拯救那个最为重要的你啊!”
“之琳妹妹,谢谢你。”我红了眼眶,“谢谢你,我已经改邪归正了。我会找份正经的工作。然后如果可以的话。”
“我愿意完成你的心愿,带你做酷酷的事,辅佐你去破解未来遭遇的疑案。”
“勇超哥哥!”
“嗯。”
“我答应你。”

(二十三)
下水道里的臭老鼠也能吃上满是果仁的慕斯蛋糕吗?
不能。
但面向光明的老鼠可以。

劣迹侦探的故事还在继续。
当然,是和善良侦探一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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