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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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赛] 【第六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一题《不及接通的来电》作者:暗月 季缘(红字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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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8 18:59:02 | 只看该作者
案发现场是山水风境A栋306室,死者姓名陆望,17岁,是市一中的学生。第一发现者是死者的母亲秦芷,她遛弯回家后,一打开门就发现陆望倒在玄关处,已经死亡。
  
楼道里墙壁厚,也没窗户,而且楼梯里的窗户装得太矮了,肯定很难察觉外面下雨。

 
第一,是陆望书包中发现的香烟。怀疑是陆望可能因为情绪郁闷而开始抽烟。再加上304他们前几天垃圾桶被偷也与陆望有关。

  显示屏上只显示有一通未接来电是昨天下午的17:48,响铃时间很久,这通电话就是从山水风境小区里打来的,这挺电话可能是打过来吸引死者注意力,以至于死者能被勒死。
   
  陆望在学校里书包中有黄闪闪的小东西,应该是香烟盒,而用纸拿是因为不想让人知道他抽烟所做的掩饰。而且也提到他了解教工厕所的打扫时间,这也可能是他去抽烟的时间段。还有在小区单元门口的监控看来他是有意保护书包不被淋湿,可能就是为了不然香烟受潮。

  陆望书中有老年机,通过胡浩遇见校长不小心打到座机,可以了解到陆望的手机曾有打到家里座机的记录,这可能与来自小区的未接电话有关。有人用陆望手机在小区打电话后又放回到陆望桌子里。

   304少年听到对门传来“砰”一声,是防盗门关上的声音。当时手机刚好亮屏,他确定时间是17:49。这是凶手行凶后离开现场的时间点。
  石白雨在楼梯间的窗户前停下脚步——这扇窗户虽然很低但是较大,成年人勉强可以通过。最主要的是,从这扇窗户可以看见306的厨房。虽然有些冒险,但是从这扇窗户应该是可以进入306的。窗槽很脏,有烟灰、小虫的尸体,灰尘积了厚厚一层,周围的墙上有杂乱的脚印。“厨房的窗户那里有脚印吗?”他遇到一个同事就问。“没有吧。而且昨晚第一次勘验的时候那扇窗户是锁住的。被害人母亲说他们出于安全考虑,一直锁着那扇窗呢。”

  语文老师表亲刘莹从17:50到18:20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这一处和作案时间接近,让人怀疑,她打这个电话有掩盖时间点的作用。
  
206租户,高三一班学生江晓(男)。因父母工作一人生活,17:45至18:15一人在家。而且江晓可能喜欢蔺晨。

    四楼的一个高三学生,进大门17:45,三楼到四楼这个楼梯转角17:49。

   17:56之后单元门口的监控拍到一些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其中有几位身形挺像陆岳的。推测与未接电话有关
案发前一天秦芷去看电影,电影结束时五点刚过,后有监控发现两张影像,第一张是在电影院门前,秦芷一个人五点多离开的影像。第二张是一家服装店,六点二十,图片中秦芷的头发似乎是湿了,从服装店到山水风境步行要二十多分钟。我们推算17:20秦芷赶回家17:40到家,之后17:46陆望到家,他放下书包后要出门和母亲发生争执,在门口母亲意外发现腰带并用它勒死陆望。17:49秦芷离开家,因为15:30下雨,所以她知道,并偷拿了304的伞,然后赶到服装店周围。
[发帖际遇]: 无聊的小屁孩购买山田奈绪子的魔术表演门票,花去2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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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8 18:59:13 | 只看该作者
林湛 发表于 2021-8-8 18:57
我队答案 以我新回复的为准

房东的房子在这一栋小区,他只是上下楼,所以他没被监控拍到。因为室内看不到外面下雨,所以雨伞不是房东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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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8 18:59:54 | 只看该作者
作答者:天神月
QQ:2068645192

答案:凶手是房东

通过陆望在学校种种表现,包括护着包不让包囹圄以及包里黄色的东西,可以说明那个烟其实就一直在他的包里。那么这个烟到底是录望自己抽呢?还是说陆望送给别人的?
这个烟一定是陆望买的或者别人给他的,但是可能是在同学那里买的,因为便利店监控没拍到他。
陆望喜欢在语文课上面夹着书去厕所看的,这个事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语文老师上课不查人,然后他又平时喜欢看书,所以可以借看书为由来去教工厕所抽烟。
正常抽烟的话这个烟没有必要就是说护的那么小心,虽然他可能是最近才抽的,因为他同桌说以前他都不会介意泼水的玩笑。这个泼水自然是害怕水进到烟盒里,后文所说的下雨的时候护着包也是保护烟盒。
烟盒其实外面有一层保护膜,如果保护膜在的话是不必担心进水的,所以我们可以确认在陆望下雨的时候离开学校之前,那个烟盒就已经被拆开了。也就是说路旺是抽烟的,而那盒烟并不是普通的烟。如果是普通的烟,陆望不必这么小心谨慎。所以我推测,这盒烟可能要跟别人分享的,或者是直接送给别人的。
我们所知道的陆望所有的身边的人除了房东以外都是不抽烟的。而且当陆望的父亲到家打算把伞送过去的时候,他出来迎接了,可能是因为想掩盖房间里的烟和烟味。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第1个结论:陆望是最近开始抽烟的,而那盒烟可能是赠送或者分享给房东的。


对面304消失的雨伞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那个雨伞几乎就可以,肯定是凶手拿走的,因为那个拿东西的老婆婆并没有从其他家拿这个地方就有些许蹊跷。凶手敢从对面家的雨下拿雨伞应该是知道没有监控,或者是知道有老婆婆的存在。
但是为什么要从对面拿雨伞呢?凶手行完凶是17:49,这个时候外面正在下雨,凶手需要打伞,说明了凶手来的时候没带伞,走的时候需要出单元门且不能被雨淋湿。
作为凶手需要出单元门的只有学生和房东,父母。凶手不可能是学生,因为他们如果没有打伞回来那打了伞回学校反而不好解释。父母的话,秦芷头发被打湿了,如果他是凶手,6:20往回倒,推20分钟的话可能是6点,这个时候正下着雨,头发被打湿,说明她没有打伞,所以不会是秦芷,陆岳的隐形眼镜进水导致的眼睛红肿不太能造假,所以不会是父母。那么只有房东了,下雨会影响腿,腿的风湿会影响走路,从而发现他在周日外出过,所以他必须打伞。
那么我们得到第2个结论:凶手是房东。


关于电话,不可能是陆望的手机打过去的。因为陆望的手机放在了学校。但是陆望的手机曾经打过座机的电话,如果他要联系别人可以直接打他们的手机号,为什么要打座机呢?他通过座机要联系的人肯定有他们家的钥匙,而且不太可能会是父母,因为直接打父母手机号会更方便一些。
所以他要打座机只可能是跟别人约定好了,在某个时间通过座机联系。也就是说他和有他们家钥匙的一个人有特殊关系。
联系第1个结论,我们可以确定和他有特殊关系的人是房东。那么他遇害当日也应该是跟房东约好了的。
那么到底案发时的电话是谁打来的呢?第1种猜想是刘莹看到了陆望回家,想。问一下他怎么就回去了,但是比起打座机电话,她更方便的方式是打陆望的手机或者是直接去陆望家问。
另一种猜想是,凶手打电话为了掩盖陆望挣扎的声音,因为文中有提到过那个铃声很响。
显然,第2种猜想更符合实际。

所以综上所述:凶手是房东,房东和陆望可能有一些特殊的关系,陆望的烟自己抽了之后带回家(抽了一根或者两根都有可能),可能是想和房东分享或者是送给房东。他在案发当天回家也是因为和房东约好了的。
昨晚过程可能是。陆望到家之后发现。房东通过钥匙打开他们家的门(以前也是这样,可能周六晚上秦芷回家陆望和房东就会待在一起)已经在家里了,陆望放了书包之后,房东和陆望说了几句话,然后说自己要走了,他走到玄关,陆望送他,然后房东就把陆望杀掉了。
[发帖际遇]: 胧月幽冥在路上捡到了一本《占星术杀人魔法》,打开后发现里面夹着3 枚 推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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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8 19:02: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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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8 19:03:08 | 只看该作者
解谜篇∶

12

「推理不如做梦」
石黑树觉得自己的亲哥一定是因为压力太大睡眠不足变得有点疯癫了。否则怎么会像这样极度兴奋且极度懊丧呢?
“烟盒,精彩啊!但是座机呢…我居然忘了!座机,我想想座机,座机怎么了呢?”石白雨一边抖着腿一边嘀嘀咕咕。
才早上六点多,夏天的阳光就已经很灿烂了。
兄弟俩此刻都在餐桌上吃早餐。石黑树不紧不慢地咬着面包兑下牛奶,本应住宿的他因为石白雨的哀求昨晚又请了假,再次接受他的审问。
“座机,啊…座机!”石白雨的早饭根本没动,他现在从嘀咕变成咆哮了。
"How long until they go the way of gas street lamps and morning milk deliveries?"石黑树忍不住大声用英语打断了他刺耳的咆哮。
“……你什么意思?”果然有用。
“意思是,座机迟早会消失。”来自今年全国乙卷的英语阅读,他们昨天晚自习刚刚集体考了一次。
“哼哼,倒是直接说人话啊。”看来石白雨的注意力被成功分散了,他的语言从原始咆哮到直接的讽刺了。不过似乎又不太妙,现在他呆住了。
“谢了!哈哈哈你可真是帮了大忙了!感谢感谢……”眼见石白雨跳起来,去穿他的警服,石黑树选择无视这个言行诡异的家伙。

石白雨冲进卜俊的办公室,自顾自地把门反锁。
“老师,我知道了,整个案件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看,首先……”
“等等等等……”卜俊显然没从前一晚缺乏睡眠的状态中缓过来,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过度兴奋和所说的话让他感觉难以理解,“你的意思是,你…破案了?”
“对啊!”石白雨自顾自地站到白板前,拿起马克笔,准备好说明案件了。
“那你锁门干什么?”
“因为…我需要你的认可。”
“那好,你得说慢一点,我有点头疼。”卜俊还是半信半疑地接受了他这一番诡异的举动。
“好。首先,我一直想不明白陆望为什么要在晚饭期间回到出租屋。这个行为完全违背了他平日的行为习惯。我听说,当人的行为与平常的举动发生冲突,那就意味着平静的日常发生了变化。
我一开始真的以为,陆望只是简单地往家里带一些书。但是那盒香烟始终让我不能忽略。
陆望的同桌石黑树说在周日下午看到陆望书包里有个黄色的小盒子,无疑就是我们发现的香烟。陆望把烟带到学校,但是整个下午的自习期间,他没有离开教室,所以到厕所吸烟这种可能就完全被排除了。
案发现场的书包里又有这盒香烟。那么陆望把烟从家里带到学校又带回家里,是为什么呢?
教职工厕所里的香薰是电子香薰无法点燃香烟,如果他在抽烟就需要使用到打火机。但无论是在陆望身上还是其他地方都没有找到打火机,他的家里能租得起学区房,经济条件自然也不差,不至于买不起小小的打火机,推测他大概率是不抽烟的。那么会不会是有个烟友为了防止抽烟被发现,所以两人分别保管打火机和香烟应付学校检查呢?这也没有多少意义,一但被查到无论是香烟还是打火机都属于违禁品,一样会被惩罚。这种情况常见于一些严格意义的住宿生,如果烟瘾上来同伴不在身边反而会挺痛苦的,只能说是不算办法的办法。而陆望本身走读,与他关系亲近的好友除了一位女生都是住宿生,上述的情况对于走读生而言反而平添限制。陆望不仅对香烟抵触也根本不会主动结交生人,而且抽烟的人往往会把烟放在自己兜里以便随时取出,但他却放在书包里。这正是发挥了书包的作用,搬运。
既然他自己不抽烟,那他携带这盒烟我想应该就是因为这个!”石白雨在白板上写下两个时间点——2:10和17:46。
“因为时间?”卜俊不明所以。
“对,准确来说是时间背后所对应的……人。”石白雨在2:10后写下“陆岳”,又在17:46后写下“秦芷?”
“2:10陆望去学校上自习,当时陆岳在出租屋里。17:46出租屋里可能没人,也可能秦芷在。陆望携带香烟的时间避开了陆岳在出租屋的时间,换句话说,他不想让陆岳看见这盒烟。”
“等等,陆岳在出租屋的时间……”
“对。虽然从早上陆岳就来了,但有一个迹象可以说明陆望不想让陆岳看见这盒烟。那就是陆岳所描述的情况,陆望去迎接他时顺便将他带过来的东西都放置好了,这才是重点。陆岳一进门就说自己带了伞和他的校服,如果陆望不收拾就只能是陆岳来放置,由此我想,陆望当时很可能已经把烟藏在放伞的地方或者自己的衣柜里,因为不想让陆岳看到他藏起来的这盒烟,所以才积极地主动收拾伞和衣服。
那么陆望为什么要藏烟呢?他自己又不抽没必要心虚。
陆望肯定知道自己的父母都不抽烟,那这盒烟是哪来的呢?
得到烟的途径无非以下几种情况:1买的或借的。也就是主动得到香烟,说明他本人有吸烟的意愿,如果是这样确实可以理解他避开父亲的举动,但我们之前分析过他不可能抽烟所以排除。
2别人给的。如果香烟是对方送他的,那他完全有处理香烟的自主权,如果不想要扔掉或是直接向陆岳坦白都没问题;假如对方只是让他暂时帮忙保管,那么他的举动倒也可以解释。不过很多人都说他身边没有太多关系亲近的朋友,而他的好兄弟胡浩更是不可能。陆望的生活就是学校和出租屋的两点一线,如果胡浩吸烟想让陆望帮忙打掩护,这个时间未免太奇怪了,因为胡浩住学校宿舍,周日两人根本不碰面,胡浩想吸烟难不成还跑来找陆望吗?而且陆望把烟带到学校就更说不过去了,住宿的胡浩若是想要走读的陆望给自己打掩护,多半是为了应付学校的突击检查,但是下午返校之后陆望没有把烟给胡浩就很奇怪了,接着竟然又带回了出租屋。
3捡的。在公众场合捡到一盒还剩大半的烟不仅几率太小,烟盒表面也很难完整无损,即使有微笑的可能,也解释不了陆望为什么藏着掖着。刚才说过,两点一线,校园算是公共场合,唯一值得说的是教职工厕所,那里的确有可能捡到烟,但是不抽烟的陆望没必要这么宝贝一盒厕所捡到的烟,他不抽烟也没必要留着它并小心保存。那就只能推测这盒烟是在某个特定场所捡的,而且这个场所之特殊让陆望必须瞒着自己的父亲。结合陆望每天两点一线的乖孩子行踪,这盒香烟说来说去只能是在出租屋里发现的。
陆望知道家里没人抽烟,却在家里发现了一盒香烟。虽然秦芷没有注意到这盒烟,但也不会是被藏在隐蔽之处,否则陆望不一定能发现。于是他很快就联想到,是有外人进入过出租屋,而自己去上学期间只有母亲在这里。他有着母亲曾经婚外恋的鲜明记忆,再加上香烟是如此具有男性印记的物品。所以他很自然联想到自己的母亲,很可能曾和一个抽烟的男人共处于这间出租屋内。顺便说一下,在秦芷周六晚上离开时,陆望可能不是单纯的在发呆,而是正苦恼于这个发现。转念之间,他想到周日早上父亲会来出租屋,如果放任香烟放在家里被父亲看见,那父亲陆岳也会产生类似有关秦芷再次不忠的联想。他下定了决心,绝对不能让陆岳看见这盒烟。”
“……那他为什么要带在身边,只是藏在角落里不就行了?或者带出去丢掉。”
“这就牵扯到他的另一个目的了,他不仅仅想隐瞒陆岳,还想…挽留母亲的自尊心,他不希望让母亲发现自己隐藏香烟。因为这个举动不仅是在帮秦芷,也是在告诉她‘我知道你和别的男人有了不轨。’
如果只是不让陆岳发现,藏起来基本就够了,但是他把烟带着书包里,还在晚饭期间回到了出租屋。陆望知道母亲会在晚自习结束前回家,但他不确定在晚饭期间秦芷有没有回来,这一步他只能赌一把。他设想如果母亲没回来,就可以把烟盒归于原位,这样母亲不会知道自己发现了这盒烟还特意做了手脚;但如果秦芷已经回到出租屋,那他可能也做好了偷摸归位的准备。而他将香烟带在身边也正是出于此意,他或许担心秦芷比自己早回到出租屋,发现香烟不见了后翻找到自己藏烟的地方。如果被发现藏烟行为,也就相当于告诉母亲,这是陆望做的且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
“既想抹去父亲的羞耻感,又想为母亲留有颜面吗……”
“陆望违反常态的原因解决了。接下来,问题出现了。陆望一心想让烟盒回归原位,就好像无事发生一样,那么除了保证烟盒的位置前后一致,还需要保证什么?”
“保证是同一盒烟。”
“没错。更准确来说,应该是保证烟盒的外形一致。”石白雨注意到卜俊拧起了眉头,“如果香烟归位时变得皱皱巴巴,就坏事了,他无法确认母亲是否知道这盒烟的存在,所以陆望决定尽力保护这盒香烟的外形完好如初,让母亲自己处理这盒烟。
有几个举动正说明了他保护香烟的意图。第一,陆望在案发当天使用的那把雨伞比较小,由于书包里装了不少的书,背在身后会鼓出来一部分,很有可能因为雨伞无法照顾到而被打湿,所以他选择将书包背在了胸前。虽然单元门前的监控比较模糊,但我们正是因为从中观察到了,将书包反背在胸前的学生身影,这与学校监控拍到的雨伞样式以及其他明显特征完全一致,才确认了他的行踪。现在看来,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包里装着的书,不如说是在重点保护角落里的香烟,用手托着底部也更加平稳。
第二,他推远了齐晓的桌子后再挂上书包。很明显,他不希望书包里的烟受到挤压。第三,他把烟盒放在书包的角落里。”
“等等,这应该是很正常的啊。”
“老师,如果你了解陆望就明白了。他的同桌说陆望的抽屉比较乱,从抽屉里面被挤压得不成形的卷子可以得知,他常常随手把用完的东西直接塞进抽屉,不做规划。在下午返校后,陆望取完了书包里的书,所以那盒香烟当时肯定是在书包最底部,即使有可能刚好在角落,但是随着之后他取放书包的动作,烟盒躺倒比直立的可能性更大。按理来说,如果不是特意去保护香烟,将它立在书包角落,之后他再往书包里放书时,烟盒一定是被压在最底下的,也多少会被压变形。
据陆望的同桌说,在周日下午到校后他曾恶作剧般地将水泼向陆望,后者表现得有些生气,随后见陆望偷偷地把纸巾伸进了书包里。可以推测当时他在擦拭烟盒,那捧水有一部分泼进了书包里,打湿了烟盒表面,如果置之不理就有盒身发皱的可能。于是他不得不擦拭了烟盒,同时也擦去了上面附着的指纹,只留下了他自己一人的。
顺便一提,如果陆望将香烟放在口袋里更方便取用,即使秦芷在陆望到家前就回来了,也有机会将烟盒悄悄放回原处。但不幸的是校裤口袋很浅,放进两把钥匙都几乎将其装满。以烟盒的大小如果硬塞进去会非常明显,不容易逃过其他人的眼睛,同时还可能被钥匙留下划痕。所以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放在书包里运输。
可见陆望一心要保护这盒香烟,为了这盒烟,他在下午返校时推远了同桌的课桌,下午自习结束后将烟盒小心放在书包角落,不仅为了它改变自己的日常行为轨迹,甚至选择了一种颇为怪异的背包方式,可见他一整个下午都不曾忘却这盒烟。那么他怎么会在回家后,离成功仅差一步时松懈了呢?我不相信事实会是这样,毕竟人已经到家了,还能在进门之后突然失忆忘了自己为什么要回出租屋吗?
然而这部分推测与我们的发现产生矛盾了,在我们注意到香烟盒子时,它已经因为放书包的动作产生了挤压。这个情况明显违背了陆望本人的预期,所以放书包这个动作的发起者,一定不可能是陆望!”
“有没有可能是在他放书包的瞬间有人敲门,所以他立刻甩下书包去开门,造成了意外结果呢?”
“不可能。陆望回到出租屋时发现秦芷不在,这是他最希望的局面了,当即就应该把烟盒归位结束任务。即使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敲门,在极短的时间里,陆望来不及思考更多,他只能极力避免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也就是秦芷发现香烟丢失。所以即使听到敲门声,他也来不及思考秦芷可以用钥匙开门,受惊之下只会下意识尽快将烟盒归位之后再开门。这种时候中止计划把烟留在书包里,就去开门是不可能的。”
“原来我一开始就搞错了!”
“我们都搞错了,或者说是大意了。
既然不是陆望放的书包,那么会是谁呢?目的又是什么?我们不妨再来回顾一下陆望死亡时的情况——倒在玄关处,无被拖拽的痕迹。因为陆望的体重不容易搬运,再结合挣扎的痕迹,基本确定陆望就是在玄关处被害的,而又不是他自己放下的书包。只能引出唯一的结论,那就是他一进门就被杀害了。”
“凶手一开始就在306!”
“有这种可能,但先来考虑一下,凶手是否尾随着陆望进了门。如果是陆望不认识的人,想要尾随他进门有点不切实际,趁陆望开门进屋的瞬间杀人也是同样的道理,我想没有哪个凶手会开着门行凶,也没法保证陆望不会叫喊从而引起其他住户的注意。而且最重要的凶器,也就是那条腰带,站在门口是不可能拿得到的,一定是在室内的人才有可能拿到。更何况,陌生人真的会知道玄关旁的衣架上有条能做凶器的腰带吗?预谋杀人通常会自备凶器或者直接用手。
再来看看熟人跟随陆望进门的可能。这个人肯定没有坐电梯,但是无论是提前在门口等还是从楼梯跟上来,我想陆望都不会允许他们与自己同时进门的。因为根据我们之前分析的结果,陆望回家的目的是为了把烟盒归位,从他同学们的反应得知,这件事他根本没有告知过任何人,也确实不适合说给别人。既然他亲密的朋友们都不知道,陆望怎么可能允许有人在这种情况下陪同自己呢?
所以,只有凶手事先就等在306室内这种可能了。凶手在陆望一进门之后就将他杀害,为了混淆视线隐瞒自己一直在306这极其重要的一点,凶手便将陆望的书包放到了床头柜,伪装成陆望回来之后先放下了书包,再去开门才遇害的假象。
假设是爸妈这样的熟人事先就在房间里,待陆望先放完书包再动手,那么陆望没道理随意放置书包,让烟盒损坏,这会与我们前面的推理相悖。
如此一来,就有了两个锁定凶手的条件!第一,凶手能自由进入306。306厨房的窗户和楼梯口的窗户距离不远,理论上是可以从楼梯口侵入的,但现场的窗户是锁上的,此外只剩下防盗门了,而防盗门没有被撬过,可以判断犯人进入时用了钥匙。”石白雨用笔在第一个条件后加上'有306的钥匙'。
仅凭这个条件,我们就可以排除大部分住户了。凶手就在陆岳,秦芷,刘莹和房东四个人里。”
“……我的判断错误得离谱。可以理解你为什么要锁门了,为了我的面子是吧?”
“我只是在梦里梦到了案发过程,明白真相后再结合线索,组成合理的推理过程而已。就好像是知道了答案才开始完善解题步骤,但老师是那个找出线索的人,为我的过程提供定理支撑,功不可没。”
“你还挺会说的。继续吧,我很想知道真相。”
“嗯,第二个条件比较苛刻:需要知道陆望平日里会把书包放在床头柜上。通过这一点,基本可以排除凶手从窗户潜入再锁窗的可能了,如果是第一次潜入就遇到陆望回家,不可能想到将陆望的书包放在床头柜这种办法。如果之前曾经潜入过,就只能是在家里没人的时候,陆望不在家书包也不会在,自然也没办法知道这一点。”
“的确。那么,可以排除房东了?”
“很遗憾,这个条件不能进一步缩小范围。陆岳和秦芷肯定知道这一点,而刘莹,她在端给陆望水果时会进入卧室,自然能看见陆望放在床头柜上的书包,而且她还来给陆望做过饭。至于房东,他曾说自己见过陆望穿校服外套出门,而陆望会把校服外套放在书包上。按照正常顺序,陆望肯定是在穿上外套后,才去背书包。既然房东看见了他穿外套的过程,也就能看到书包是放在床头柜上的。所以房东同样不能排除。即使房东只看见过这一次,但是放书包的地方肯定是个空位不会有其他杂物,恰好陆望总是把书包放在同一个位置,所以房东仅凭那一次观察就'幸运'地碰对并非难以想象。
现在走入死胡同了?不,还有根救命稻草。
住在304的学生说他们家门口少了一把伞,遗失的时间在17:30至18:20之间。不过这个时间段正在下雨,我想不会有老婆婆特意趁着下雨才去搜罗废品吧。”
“也可能刚开始搜废品的时候没下雨,之后才发现下雨了。”
“不会的。因为眼睛看不清再加上耳朵听不见,她很难在楼道里就发觉外面下雨了。恐怕要等到她走到单元门口时才会发现,如果这个时候她想去拿一把伞,应该首选二楼住户家门口的伞,比如201,而不是舍近求远上到三楼。更何况,306外挂了一把破旧的伞,为什么不收那把?所以,那把伞不会是被收破烂的婆婆拿走的。
我们在那个时间段内没有发现行迹存疑的人,更何况住户家中都会备有雨伞,即使想要借用通常也会打声招呼,不会像这样偷偷摸摸的使用,事后也没有归还。这样一来,最有可能偷偷拿走伞的人,只可能是那个早在下雨之前就已经进入306的凶手。
犯人进入306之前还没有下雨,大概率没有自带雨伞,而306室内的雨伞被收了起来,如果拿走一把会比较明显。于是面对突如其来且越来越强的雨势,他不得不顺走一把雨伞使用。
如果确定了雨伞是凶手偷走的,就可以使用排除法锁定他的身份了。
先看陆岳,在17点50雨势突然增大,这个时候凶手应该就在306室内,正在杀人或杀人后不久。陆岳因戴着隐形眼镜时遇到大雨导致眼睛不适,说明他淋雨的证词并非谎言,这样就与凶手偷伞的行为矛盾了。所以陆岳排除。
而秦芷,监控拍到她的头发淋湿了,可见她也没有带伞。轻易排除。
刘莹,她有理由偷伞,因为她刚做了头发,遇到大雨肯定是致命打击。但是她就在三楼住着,根本没必要拿别人家的伞。”
“不不不,说不定凶手偷伞就是为了让我们误以为凶手是外来的人呢?这样一来,刘莹反而最可疑。”
石白雨承认老师毕竟还是老师,这个观点让他都有点摇摆了,好吧,他装的。“如果是这样,她应该拿走门外陆望放的那把伞,这把伞丢失很容易被警方发现,进而调查雨伞的去向。然而犯人却选择了304室外众多雨伞中的一个,说明犯人本意是不希望警方注意到雨伞丢失的情况。只是没想到当天住在304的学生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为我们缩小了范围。
如果刘莹的目的是误导警方怀疑外来犯,怎么会采取这种迂回的办法,要知道在他们小区里有一个收破烂的老婆婆,这么做可能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我们搜查过她的家,连刘莹自己忘记的钥匙都找到了,却没有警员报告注意到过和购物截图相同样式的伞。
最后就只剩下房东了。我其实很奇怪为什么凶手要偷一把伞,比起杀人,自己淋点雨根本就是小事一桩。而且在杀人后,一般的凶手都想尽快逃离现场。也就是说,凶手偷伞对于他自己是有意义的。而房东患有风湿病,淋雨会加重病情所以要尽可能避免。所以他从现场逃离时才不得不顺手偷了一把伞,用来自我保护。”
“等等,不应该啊。如果凶手是房东,我们应该会在单元门口的监控里发现他。当时可是核实了17:49之后七分钟离开A栋的所有人,其中没有房东。难不成他还在现场逗留了?为了等雨停?”
“这一点,恐怕正是本案最戏剧性的失误。客观事实所表现的逻辑是绝对成立的,如果出现了矛盾,说明还有我们忽略的线索。在17:46陆望出了电梯,之后就消失在监控盲区里。因为楼道里没有额外的痕迹,于是我们想当然认为陆望径自回到了屋内,所以推测他进门时间也在46分左右,犯人紧接着花了两三分钟勒死他离开。至此还有一种可能,陆望从电梯出来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逗留在监控盲区的某处,准确来说是楼梯口。”
“他停在楼梯口干什么?别告诉我,他是在等人吧。”
“不是等人,而是遇到人了。吴毅之前去核实了住在四楼的一位学生的行踪,他进单元门的时间是17:45,而他到三四楼之间的转角处却是在17:49。也就是说这名学生从单元门口到三四楼之间的转角一共花了4分钟,不觉得有点慢吗?这孩子因为不习惯乘坐电梯,一直都是爬楼梯,经常爬楼梯的人总不至于平均一层楼用一分钟吧,更何况这里的楼梯本身不是特别的长。因此我判断他和陆望在三楼的楼梯口相遇了,否则就无法解释座机来电之谜。
陆望从电梯下来,刚好能够看见对面楼梯口有人爬楼,恰巧他们认识,于是两人停在了三楼楼梯口聊了两句。单元门口的监控实在不给力,好在楼梯里的监控足够清晰,能够看到这个学生戴着耳机,所以他很有可能带着智能手机,毕竟现在很少有人使用mp3了。陆望可能也知道这名学生经常把手机偷偷带到学校,于是他想到可以借一下对方的手机,给自己家里的座机打个电话,毕竟他自己的手机忘在了教室里。”
“等等!是陆望自己给座机打的电话?”
“只有这种可能性了。其实一开始我就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直到今天早上才明白,仔细想想,现在手机基本包揽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座机早就走向了末路。现在还有多少人会把自己家里的座机电话号码告诉别人呢?更何况陆望一家搬进出租屋也才两周时间,不至于把出租屋的电话告诉太多人吧?而且这通电话是从小区里打来的,于是可以排除掉营业客服打来的电话或垃圾电话的可能。现在如果要联系某人,直接打手机就行,然而陆望的手机里没有任何案发当日的通话记录,秦芷也没有接到电话。所以这通电话的目的很可能根本不是在与人联系。而是为了确定。”
“确定?”
“没错,座机就在出租屋里。如果座机响铃了,屋里的人会怎么做?”
“接听。”
“对,陆望就是想通过有没有人应电话,来确定屋里有没有人。别忘了他回来的目的,是要将香烟归还原位。他最担心的情况就是秦芷在家,所以一通电话就可以确定秦芷是否在家,如果话筒被接起来直接挂断就可以,装作骚扰电话蒙混过关,毕竟座机上没有来电号码显示。
明明是很聪明的作法,可陆望还是没考虑全面,他以为只要响铃足够久就能避免屋里的人来不及接的情况。但是忽略了在屋里的人有意不接电话的情况,直到响铃超时出现忙音。陆望认为如果秦芷在屋里就一定会接,却没想到在屋里的会是其他人。
我们之前错的很彻底,以为在46分陆望已经进门,而48分电话响起时陆望已经没有接电话的能力了,至于49分防盗门关闭的声音是凶手离开现场时发出的。但现在看来48分陆望站在楼梯口打电话,没有进门。因此,49分的关门声不是凶手离开,而是陆望进入造成的。于是凶手的作案时间与逃离时间就都要往后推移了,凶手很‘幸运’没有人听见对他不利的声音,算上被发现后与陆望的小幅度打斗,以及将陆望勒死的过程。我们应该再向后多调查一段时间,但是单元门口那段时间人流实在太大,影像也模糊,确认起来还需要费一番力气。
这样一来,在49分时陆望才刚回到306,而刘莹17:50开始就在打电话,从通话记录和通话对象的双重证明来看,在真正的案发时间里刘莹的不在场证明反而最为可靠。”


尾声

警方好不容易在陆望的书包上提取到了房东的指纹,又找到了他藏起来的凶器——有他指纹的腰带,至于那把偷走的雨伞应该是被随意丢弃了。
通过再次进行调查,给陆望借手机的学生证实了陆望真正的行踪。他瞒着父母用零花钱偷偷购买了一部二手智能手机并带到了学校,电话卡也是淘来的所以不容易追踪到。当吴毅来他家问话时父亲就在一旁陪着他学习,且完全没有意识到陆望借他手机打的那通电话有着何种重大的意义,再加上警方并没有提及,他便有意无意地没有说起陆望借电话这一茬。
吴毅因此遭受到了批评,晚上他和石白雨喝酒的时候,就连石白雨也喋喋不休地说:“你当时如果不是简单确定时间,问得更清楚的话,我们的前期工作根本不会走错方向啊!”
吴毅:“烦啊……”

石白雨还记得那天审问房东时的对话。
“你为什么会在306?”
“我在等秦芷。之前两周的周日她都是在下午五六点的时候过来的,她家孩子在学校上自习到十点多,所以我想那天应该也一样,刚好我手里有房间钥匙,就先进屋想着她一来我们刚好谈一谈,关于我们的关系……”
“你们什么关系?情人?”
“呵,不算。”房东冷笑了两声,“充其量就是有点暧昧关系。我实话说了吧,她默许了我拿着306的钥匙,还告诉了我那孩子的作息时间,难道不是默许我以这种方式找她吗?可是,每当我提出更近一步的要求时,她都态度不善地拒绝我,总是拿她的孩子当借口!我们俩的事,跟那孩子有什么关系啊?
所以啊,我就想,让她的婚姻自己破灭吧,这样跟我在一起不就顺理成章了?既然要破灭,总得有一个开端嘛,我那天到出租屋的时候,哦,就是案发前一天,我故意把当时兜里的烟盒放到她家茶几的角落了。这样一来,第二天那男的要过来,发现烟盒不就得怀疑她么?两个人吵起来才好呢,不过万一被秦芷提前发现了,那没什么关系,我就说是不小心落下的,反正还有其他机会,搞破坏总是一点一点来的嘛。
第二天,我挺想知道她男人到底发现没,或者秦芷发现没,所以就悄悄地过来等她——我估计她不会接我电话,也就没打电话告诉她。顺便想给她一个惊喜,我知道那天是她生日,签租赁合同时候拿到过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嘿嘿。
我一进来就发现,原本放在茶几那里的烟盒不见了,既然秦芷没找我质问这件事,那估计就是那男的发现了。正当我想他会不会装绿王八忍气吞声的时候,座机突然响了,把我吓了一跳,反正我不可能去接。
好不容易等电话没动静了,却传来有人拿钥匙开门的声音,我估摸着是秦芷回来了,正好让我好好疼疼她,就往房门那边走过去。没想到进来的却是他家那个小崽子,他看到我在家里愣了一下,但很快就镇定下来,放下书包边换拖鞋边问我是不是和她妈有一腿。”
“所以?你就把那孩子勒死了?”
“不不不……是他先动手的,我是正当防卫好不好。也不知道那小子哪根筋搭错了,我问他看没看见我放在茶几底下的那盒烟。没想到他突然死盯着我,露出恐怖的表情,怒吼一声就向我扑过来。”房东说着向地上吐了口唾沫,“完全不听我说话,简直像疯了一样。后来……我大概是太想让他闭嘴了,随便抓过来一根带子就缠在他的脖子上。而且这小崽子死了更好,如果没有他,秦芷说不定就跟了我。”

“你看起来心情好点了?”卜俊注意到他的徒弟在审问房东结束后,之前那抹从他解析案件时就一直存在的忧虑之感,现在则已经一扫而空。
“这个案子完全糟蹋了我的心情。不过,你说的还真没错……从我那装模作样的推理开始,便无法忽视一个明显的问题——在房东勒死陆望时的打斗与挣扎过程中,放在书包角落里的烟盒就不会受到挤压吗?这与之前香烟盒的变形仅仅是出于,书包放在床头柜上的错误方式的推理自相矛盾了。
根据凶手供述得知,案发当时率先动手的是刚进屋不久的陆望,房东在情急之下杀人,哪还会注意不碰对方的书包?何况他也不知道陆望的书包里面放着他的香烟,肯定是怎么方便使力就怎么做。之前我一直认为那盒烟只是侥幸没被压到,并没有深入考虑这个问题,不过现在倒是渐渐想明白了。”
“说说看?”卜俊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他居然也忽略了这一点。
“我们在监控里看到陆望将书包背在胸前,当他进门的时候,陆望意外地看到了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房东,他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在换鞋同时顺便放下了书包。因为陆望在回家之前,借用手机拨打过座机电话,确认屋里没有人在,如果房东是以正常理由进入屋内,至少会替主人接一下并告知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家。
现在的状况很反常,所以陆望起了警惕的心思对其抱有敌意,紧接着便联想到了那个留下香烟的情夫。陆望的书包此时背在自己的身前,这个姿势很别扭且限制了自己身体的活动,于是他顺便放下了书包端正地摆在一边。直到这一瞬间,他应该还不想戳破那层窗户纸,不然也不会继续保护烟盒了,但犯人却主动暴露出了自己无耻的嘴脸。也许陆望正是从他的态度里察觉到——放烟的行为是故意的。
同时这也解释了一个关键问题,凶手为什么会想到将书包放到陆望平时习惯的位置上。这个时候书包放在玄关地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陆望在进门瞬间就遇到了什么事,进而怀疑犯人是否早就潜伏在了屋里。比起从尸体身上摘下书包来说,直接从地上拾取书包更合理一些,可是他不知道那盒烟在书包里的事,意外为我们留下了线索。”
“原来如此,说得不错。”卜俊赞赏地点点头。
“还有,老师你知道秦芷知道真相以后说了什么吗?她说案发那天心情很烦,所以在外面转了那么久才回去。自从当年她犯下了错误以后,就决定一心一意照顾好这个家庭。那个房东完全就是一厢情愿,认为秦芷对他的好意都是在暗送秋波,在这种人的字典里,不要就是要。”
“真是狗血,到现在她可能都不知道到底自己哪里做错了吧,他妈的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卜俊把那根已经没多少的香烟一口气咂了个干净,又摸出烟盒给他那个做做梦就破案了的徒弟递了一支,“试试?”
“好。”石白雨接过来,借了火,吸了一大口,把咳嗽和眼泪拼了命地憋住……


评分细则:
1.由书包中烟盒的压痕与死者生前行为,判定书包并非是陆望放在床头柜上的2
2.合理推测陆望晚饭期间回出租屋的原因是在维护父母关系(可酌情)2
3.根据尸体情况与书包中的烟盒确定凶手具备的第一个条件:有钥匙2
4.陆望是一进门就在玄关处被害的2
5.得到确定凶手的第二个条件:清楚陆望将书包放置在床头柜2
6.确定拿走伞的人是凶手2
7.由伞得到第三个条件:凶手避免淋雨,并确定凶手是房东2
8.判断未接来电是陆望本人借电话打的2
9.陆望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出租屋里是否有人2
10.根据陆望打电话这一行为推翻警方对犯人作案时间的结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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