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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9-7-10 21: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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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你已经知道答案了?”我问道。
“那是自然。”
“那就等你为我们揭秘了。”
“嗯。首先是我们初始的任务,也就是寻找这位富豪的死因。我们到了现场后,就从他的穿着而言,这个所谓的意外事故便让我起了疑心。死者脚上穿着的是价格不菲的运动鞋,而且鞋底还有着粗大的横向齿纹。这种鞋底自然有着一定的防滑功能,因此在雨天打滑的几率很小很小。当然,这并不足以完全支撑整个案件。”梦逝说道。
“所以还有其他证据?”我疑惑道。
“嗯。你还记着我们从鞋印分析出来的死者摔倒的原因吗?”
“嗯,死者滑倒是由于右脚踩在地面上后向后打滑,而那时他的左脚在空中还未落下。”
“没错。你不觉得奇怪吗?死者的右脚向后打滑且左脚处于停在空中的状态时,他不应该前身着地,也就是说前脑着地吗?死者为何是后脑着地?要知道死者年事已高,本身就很难及时做出反应,从现场状况我们分析得出的结论也是死者并未做出防护反应。因此这并不是一场意外,而是伪装成意外事故的谋杀案件。”
“那么凶手是谁?8:00那个时间点家里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难道真的是外部人员?”我好奇地问道。
“当然不是外部人员。我们先得明确死者一定是在8:00前死亡的,而非管家他们听到尖叫声的那个时间。当时家里的管家等人是同时前往二楼发现死者的,也不存在事后杀人这一说。但是7:30到8:00那个时间点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在案件一定是家里人作案的前提下岂不矛盾?死者夫人和管家以及部分仆人我们可以率先排除,然后便是霞,羽还有风了。死者家里窗户比较特殊,全都不足以让一个成年人通过,所以我会在此后的讲解中省略掉有关借助翻窗户杀人的假设。”
“哦。”我点了点头说道。
“要知道死者是从7:00左右开始离开在众人的视线中的,也就是说7:00到7:30之间才是死者真正的死亡时间。因此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排除掉风和羽的作案嫌疑,她们在7:00到8:00都有着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霞是从7:30开始洗澡的,7:00到7:30这段时间她并未告诉我们她是否有不在场证明,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她们三人中必然有一位凶手,从时间上来看,满足的也只能是她。虽然她并未告诉我们7:30之前的事情,现在她也不可能开口说话了,但是我们依旧可以从中推算出这一结论,即杀害富豪的凶手便是霞。”
“难道那声尖叫是人为伪造的?”
“对。还记得管家说过他们老爷是一位手机控吗?”梦逝问道。
“当然记得。原来如此,你是说……”
“对,你检查尸体时并未发现死者携带着其他东西。那么一个手机控手机为何没在身旁?这点引起了我的怀疑,因此我便决定下楼一探究竟。”
“所以现在你的手中拿着的是他们老爷的手机?”我问道。
“嗯,很幸运手机没有密码。我打开闹钟后可以清楚地看见手机上设定的8:00的闹钟,虽然凶手事后处理过,不过还是让我找到了录音,也就是那声尖叫。”
“原来那声尖叫是借用闹钟实现的啊!”
“嗯。尖叫声只要差别不是很大就很难分辨是谁的,因此伪装起来也十分容易。”
“那霞又是谁杀的了?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在管家身上,另一把就在现场,而且它们都不可以复制。”
“从你的侦讯结果中便可以轻易知道她是自杀的。因为除了樱以外,其他人很明显无法作案,无论对她们如何假设,我们都会发现自己的假设很容易就会被自己推翻。至于樱,经过推敲可以发现她也同样没有充足的时间作案。我们按照樱的最大作案时间四分钟算起,她从出门到到达签收快递的地方就用了一分半,签收快递的过程怎么说也得用上一分钟,剩下的一分半,要完成杀人,出门,回来等一系列动作,并且在那剩余的一分半里还有将近一分钟和楠共处,显然不具备时间。而且就算忽略掉签收快递所耗费的时间,樱也只有不到两分钟的时间。至于那半开的窗户则很有可能是误导你,让你误以为凶手从房间出去后再从窗户将钥匙归还。而且凶手忘记关上窗户的概率很小很小。并且就算凶手关了窗户也没用,因为那本身就是没有锁住的窗户。也就是说凶手大费周章地归还钥匙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浪费时间。除非她想借用钥匙来让我们延长行凶所需的时间,但从现场痕迹中我们已经得出了凶手只能亲自从窗户外面还回钥匙。”梦逝答道。
“因此这只是霞的一个诡计而已,对她而言,吃下安眠药并将窗户半开,可以使我们向她所希望的那一方面思考,也就是凶手趁她吃下安眠药入睡时杀了她,之后凶手将门用钥匙锁上,再从房间外面借助窗户将钥匙归还。”梦逝补充道。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窗户半开不也有可能不是霞的诡计,而是房间的原本样貌,只是我们将它看作了诡计。说不定,霞根本就没考虑这些啊。”我好奇道。
“你忘了吗?霞房间的窗锁锈蚀了,要想将窗户打开只能卸掉窗锁,一个要自杀的人为何要大费周章地卸掉窗锁?难不成希望自己死后外界的空气能流通进来,让尸体好受一些?她在自杀时满脑子都是如何布局现场,好让我们当成谋杀案件。”梦逝说道。
“啊,我差点都忘了。当时咱们推凶手所需的最少作案时间时我还和你争论要不要把卸窗锁的时间加上,那时你就告诉我卸窗锁可以提前准备,不能算到最少作案时间中去。”
“我想,霞在别墅中的某个地方用石头杀害了死者后,将死者的手机设置好闹钟并放入死者兜里。之后利用洗澡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由于石头已经沾上了血迹且墙上挂满了死者与石头的合影。如果贸然取下,一定会留有痕迹。如果不取下的话,掉包石头就有极大的可能性被察觉出来,更何况仿造一个石头的难度实在太大,不仅需要找到一个与其形状相仿的石头,还必须在其上面刻上字迹相似的字,而且得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一个仆人根本做不到这些。因此霞便心生此计。完事后她只需要趁机将手机从死者兜里拿走即可。我想这并不是难事,因为你们所有人对你们老爷都很冷淡,根本不会过于在乎你们中任何一个人的举动。”梦逝看了看四周说道。
“先是我们到来时死者夫人表现出的过于的热情,接着是管家毫不在乎的态度,还有死者尸体竟丝毫没有被移动的痕迹,以及众人集聚一堂看电视的做法,这些都可以告诉一个正常人,你们对你们老爷的死并不在乎。”
“没错,我们并不在乎。”死者夫人答道。
“好了,忻夏,我们该走了。”
“嗯。”
梦逝大步走向车旁,打开车门便坐了上去。而我也急忙尾随其后。
“现在为您播报一则紧急新闻,由于救援队的疏忽,他们忘记了客车内除了乘客还有司机,因此造成了客车内1人死亡的事故。如果客车内还有乘务员等人,那么损失将会更为惨重。这个职责究竟又由谁来承担?”
梦逝关闭了手机,无奈地看了看窗外,依旧小雨纷纷……
评分准则:(1)答出客车事件的真相(2分)(2)发现鞋印与死状不符(1分)(3)点明石头不可复制(1分)(4)详细说明富翁理应死状(2分)(5)点出富翁手机没在身边这一疑点(2分)(6)说出富翁真实死亡时间的范围(1分)(7)点出富翁死亡时间不是8:00(1分)(8)运用逻辑推出杀害富翁的凶手(2分)(9)说出杀害富翁的凶器为石头(2分)(10)答出霞为自杀(1.5分)(11)运用逻辑排除樱杀害霞的嫌疑(1分)(12)点明梦逝最后拿的手机为富翁的(1分)(13)说出家人(不包括富翁儿子)对待富翁态度冷淡(2分)(14)运用文中事例说明家人(不包括富翁儿子)对待富翁态度冷淡(一个0.5分,共2分)(15)点出尖叫声为伪造的(2分)(16)点出死者脚上穿着的运动鞋的鞋底有着防滑功能,雨天摔倒的几率很小(1分)(17)说出窗户不足以翻越(1分)(18)答出霞的房间窗户半开,霞死前服用过安眠药以及房门钥匙放在她的身旁都为霞设计的诡计(每点0.5分,共1.5分)(19)说出富翁死亡不是意外而是谋杀(1分)(20)指出最少作案时间中没有计算卸掉窗锁的时间,即窗锁可以提前卸掉。(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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