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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谜篇纠错
1.“侦探观察别人的表情,是不会让人意识到的。”他摆着一副讨打的臭架子,说道,“实际上,这种假设是错误的。录音根本不是正确答案,因为你始终要围绕着犯案时间不足等问题思考。即使录音能把三个人拉回他杀的范畴,短暂的作案时间再次困扰着我们。因而,我很容易将这个碍事的线索排除。至于如何正确解答——我先请你们进入一个假设,假设死者真的是被三个人之中的某个人,用某种方法刺死。请想象一下画面,死者正在打电话,然后突然背后被刺了一下,这合理吗?”
“原来如此,在黑暗中,手机的亮光会尤为明显,加上附近特别安静,凶手也一定听得到讲电话的声音。正常来说,凶手是不会攻击正在打电话的人,他害怕死者死前透露什么信息。”(1.为什么就不能是背后刺中,怎么不合理了?肺部受伤是马上就会发不出声音的,凭什么就不合理了?
2.就算不合理好了,如何排除机关杀人呢?打电话走路中了机关,很奇怪吗?逻辑上为何行不通了?
3.你的文章里根本没有说明竹林区是否有路灯,这是不是属于隐藏线索到解谜篇?
4.打电话把手机放在耳边时屏幕会自动熄灭,不存在亮光问题,这一点不合常理)
2.“没错,而疑点不只有这一个,凶手即使真的没办法,有什么理由必须在打电话时刺杀了死者,那又为什么刺肺部,而不是直接对准心脏?”(原因上面说过了,刺肺部可以直接让死者说不出话,刺心脏的话死者不会当场暴毙,还有求救机会,人即使突然失去心脏也能苟活一分钟左右)周凯似乎想到什么,话锋一转,“刚刚的录音你们也听到了,死者似乎说‘这是怎么回事’,就好像他也不知道凶手是谁。一个人被刺了之后,总会无意识地回头看,可是录音却表明,死者根本就没有看到凶手。换而言之,根本没有人将竹刀刺到他身上。”(所以依然没有排除机关的可能性,意外中机关不知所措为什么就不行了?动不了了不代表就一定死了)
3.“死者的电话一直响着,却根本没有人去关掉。悬疑剧里,即使凶手攻击打电话的人,也会立刻把手机关掉。”(再度印证了机关杀人的合理性。而且既然死者肺部被刺说不出话,关不关电话根本无所谓,没有硬核逻辑支撑你的想象)我的目光呆滞在周凯的脸上,他没有再说话,仿佛是在给我们时间让我们冷静。话虽如此,在不知道真相的前提下,我和靳柯怎么冷静得下来?虽然心里不乐意,但我还是请求周凯继续说下去。
4.“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死亡时,只有他一个人在现场,就好像凶手能隔空杀人一样,但这是超自然现象,不可能存在。因此,我能想到的这方程的唯一解就是无解!因为我们一开始就定位错了,这是一起意外!”(一个人在场不等于意外,依旧没有排除机关杀人的可能)
5.“死者身上没有外伤,仅有那刺杀两次的致命伤。串联刚刚的推理,我得到了事情的真相——那就是,死者滑倒,肺部被竹子刺到,以至于无法移动。我们平时也有滑倒的时候,但想象一下,如果滑倒的时候,倾倒的地方刚好有一个锐器会怎么样?”(首先给你科普一个知识,竹子顶部是有叶子的,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就是竹竿;其次,没经打磨过的竹竿不可能直接刺伤肉体,然后护理竹林的人即使砍掉了竹子上端,也不可能再去刻意打磨,这是不符合生活逻辑的)
6.“想要将死者扛着跑那么一段路就很难了,要想瞒天过海更是难上加难。(为什么不行嘞?中途明明有自由行动的时间)配合上那声‘咻’我合理地推断出一个结果。而这个手法,仅仅只有在后山竹林才能用。”我看不惯周凯卖关子,于是努力地想手法:分尸一块一块丢弃尸体是不符合实况的;将死者身体用某种颜色覆盖貌似是行得通,但其他人看到了凶手停下脚步时却弯腰弯得特别厉害就马上察觉。最有力排除的证据是——死者身旁根本就没有脚印啊!……可恶,怎么想不到?
7.“多用几根竹子就没问题了,大家还记得高中时“测定功与速度关系”的实验吧?当时用了不同根数的橡皮筋做实验,小车运动地越来越快。这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可能竹子并没有三十米,但初速度使死者具有强大的动能,因而才会使法医错估下落高度。”(法医知识浅薄,不符合生活常识。现代法医根本看不出是跌落伤还是撞伤,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无论跌落还是撞伤造成的伤口都是一样的。)
8.“原来如此,看来果然是这种手法——只要找一块竹子密集的区域,将竹子压下来然后绑在其他竹子上固定,让死者躺在上面之后,砍断绳子。(既然说到物理就别怪我较真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两根竹子绑在一起的话会受到相同的力,都会弯曲)由于一般人的目光不会聚焦到非常高的地方,所以不会注意到没有取下的绳子。”靳柯在周凯的理论下作了合乎情理的推理。
“可是,竹子这东西是很滑的,说不定竹子还没复原,死者已经掉下来了,凶手如何把死者固定上去呢?”我问。(野生竹子外表皮是凹凸不平的,而且还有竹节存在,大大增加摩擦力)
“用死者身上的竹剑就没问题了,只要让竹子夹住竹剑,或者将匕首刺进竹子里就能达到良好的暂时固定。”(可是竹剑不是刺在死者体内吗?难不成这还是前后双刃?再说夹住该如何夹,就算夹得住你不怕匕首从死者体内掉出来吗?)
“所以刀上才有些微竹纤维啊!”我顿时对周凯心生钦佩之感。(弹出去的时候沾到也有可能,细竹纤维什么都证明不了)
9.“是啊,可是都没有绳子小刀,李明成身上有小刀,但是并没有能当作绳子的东西啊!再说他们可能早就扔掉了”
“凶手不可能扔掉,因为如果在警方搜查现场周围,发现了刀子或者绳子之类的东西,上面既有竹纤维又有指纹的话,会对凶手极为不利。虽然这三个人不可能,不过——还有一个人吧?第四个人。”周凯的圆框眼镜泛着瘆人的白光。(可是你没告诉我们竹林里没搜查出绳子和小刀,而且留着更不利。扔了即使被发现三人也机会均等,留身上不是等于留着证据吗?而且单独行动的时候放回家里不行吗,难不成警察还会抄家?再不济从窗口扔进别人家里,嫁祸给他们总成吧?)
10.“一定会有的,我记得你说把他的眼镜拔下来对吗?为什么不是取下来呢?结合他的工作我就明白了,他在巡视的时候,眼镜一定很容易滑落,所以他应该是用弹性绳把眼镜固定,如果弹性绳长度不够的话,还可以把眼镜布剪成布条。”周凯说的好像那我管理员就在他面前一样。(自说自话,首先你根本不可能确定他的眼镜一定被固定着,拔这个字什么都代表不了,不同人的语言习惯不同;其次其实眼镜脚加透明橡胶套就可以做到固定了,市面上这种东西很多,百度一下就知道这个显然比绳子更符合实际,我就没见过拿绳子绑眼镜的,充其量也就只有短链子。而且只要存在别的可能性,你就不能说一定有绳子,那么就成为了脑补线索。而且最大的问题是,绑眼镜用的绳子能有这么长?)
11.“登山杖这种东西底部本来就很尖锐,将眼镜布切碎应该没什么问题。他曾在案发现场周围巡视,估计已经用消毒粉之类的东西将原来现场残留的血迹破坏了,竹尖也可以想办法去除掉。”靳柯说。(尖锐不带表一定能剪碎,打个比方,你能用针尖剪碎布条吗?)
12.“不,死者开发这里的底气是源于市人大的支持。即使他死了,还会有人来开发这里。”周凯接着说,“我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怀疑管理员的。他在这里工作这么长时间,这里对他来说就像家一样。他怎么能允许杀人案这种事情在家中出现呢?这不等于是侮辱了竹林吗?于是他希望能把尸体送到比较远的地方,可惜并未如愿送离竹林就是了。”(你要送走尸体还用竹子弹出去,这不是玷污竹子?你扛肩上带走或者分尸后带走也比弹射好啊,而且弹射也是费力气的,无论如何压弯竹子都会耗费力气,这个世界上所有工具都是省力不省功的,否则就成了永动机,所以理论上弹竹子和搬运走做的功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他才会在死者身上的伤口处再次插入竹剑,来掩饰本来死者身上的伤口。由于没有真正的竹剑,所以凶手才随地捡了个竹子并加上匕首,否则无法顺利穿过伤口。”靳柯说,“我们去这就逮捕管理员,他身上一定还有数不清的证据。虽然他为了保卫竹林,虽然他只是把肺部受伤而几乎已经奄奄一息的死者真正杀害……”(管理员的逻辑很奇怪,如果死者已经死透了,根本没有补刀的必要;如果没死透,那抢救回来不比补刀后抛尸更好?既然知道杀了人竹林还是得被改造,那是什么让你去干掉一个无冤无仇的人呢?而且最关键的是,匕首能造成的伤口形状和竹尖是完全不一样的,匕首造成的是没有弧度的扁平伤口,竹尖造成的伤口无论如何都会有弧度,这事在法医眼里根本瞒不过三秒,伤口形状会直接暴露真正的凶器)
13.“童茗。”我转过头看周凯时,他将目光投向窗外,“福尔摩斯说过,私人侦探不必遵循古板的办案理念。可是在我看来,真正正义的侦探,绝不会纵容任何一名犯人。”
是的,竹林对他来说真的就像家一样亲切,作为一位有感情的动物,我理解他,赞赏他;但作为一名正义的侦探,我必须诉说出真相。我看着周凯的复杂的脸色,他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也只有那一刻我认为,他和生活在19世纪伦敦贝克街的那位侦探有那么一点像。(可是福尔摩斯纵容过犯罪的人。在《米尔沃顿》案件中,福尔摩斯一度有机会阻止犯人行凶,但他最后甚至还包庇了犯人。光从这点来看,侦探的设定就和福尔摩斯大相庭径了,更何况,同人文的意思是要你以原著的侦探为主角,不是性格像一点就可以的)
总结:1.作者答案里的逻辑自说自话,运用排除法锁定“意外”的情况,却没有排除机关杀人的情况,造成逻辑上的不唯一性。
2.眼镜的“拔”与所谓的“绳子”不符合生活常理,且属于自我想象的线索,不能作为推理依据。
3.管理员杀害死者的动机无法推断,仅为作者的猜测,没有实质性线索。
4.凶手行为不符合逻辑(补刀无必要。如果人死了不管即可,人没死还可以抢救),案件本身不符合法医常识(是否为跌落伤无法判断),核诡部分出现问题,如果先被竹子捅穿再被匕首刺穿,尸检是能查出来的,伤口深处也会残留竹细纤维,该部分失误非常影响作答,属于核诡逻辑的严重bug。 |
- 潇潇雨歇
:作答谜题:《藏在竹间的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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