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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家族赛纠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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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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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 18:55: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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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10-3 23:27: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唧唧 于 2019-10-3 23:30 编辑

一张白纸

做题感想
唧唧:解题时感觉格局很大,做死我了,一点也不简单!!(偷偷问句,山洞机关那里貌似又和厨房的手法呼应,什么飘啊,灯泡一直照着,音乐盒之类的,这里是心机盒故意设计的还是单纯描述环境和手电呢?倾向前者)
凡秋:有啥好说的啊
梦逝:谜题背景,格局都很不错。虽然有些瑕疵,但正因为这些瑕疵,让我们三天十分充实,做这题时很爽!
亦:读起来很舒服

(为了一点分)
关于林佳手臂

答案摘抄:
林雨欣和林佳的手臂都被切了下来,那么偏室1内的手臂究竟是谁的?根据题中的情况我们可以判断,在当时最方便进入偏室1 的只有潇潇。如果是其他人进去的,那么肯定会被潇潇发现。但是当时潇潇进入厢房后半分钟就出来了,显然他没有时间切下死者的手臂。所以从时间上我们可以判断出小萌说的看到林佳把林雨欣手臂砍下来是真的。那么潇潇进入的时候如果林佳还在里面,肯定会举着斧子来追目击者潇潇。
所以至少潇潇进入的时候,林佳不在或者处于昏迷状态。那么潇潇会看到什么?躺在地上的林雨欣和一条断掉的手臂。所以其实偏室1内的手臂是潇潇拿去的,而他原本拿白布包住的烂掉的纸人手臂,则被他扔在了厢房内。白布包着手臂,因此一路上不会有血迹滴落。
那么潇潇为何要这么做?手臂真的是潇潇拿的吗?

现场的逻辑推不通:
按作者意思,这里的手臂是名字打错,偏房内发现手臂原意是林雨欣的,但我们就这个设定来想,名字就算不错,我认为现场也是和答案逻辑有冲突的。
名字会错,现场环境不能改变,若偏房手臂是潇潇带林雨欣的,厢房所座的尸体就是林雨欣,镜子内部躺着的断手尸体就是林佳的。

矛盾:
这样想就会出现一种情况,林佳在潇潇离开后被小萌杀完砍了手臂。那么,在不会被发现的位置中,为什么要砍下林佳手臂?
读者继续思考,只会得出一个错误的推导路线,林佳手臂被砍只可能是死之后或者活生生忍着,而上述的死后被砍手,对小萌来说无任何动机及理由(死亡时间只有小萌可能处理,无其他嫌疑人),因此林佳是自愿被砍或者是活着的时候不能发出声音忍住了,后者可能性更高,但无论哪种情况林佳8.40进入时还好好的,除小萌外能砍断手臂的无非一人——林雨欣(潇潇只有半分钟不可能),那么自然与留言信息违和,被砍断了左手,还帮林雨欣洗白?(而且上帝视角描述,此人是打算动手杀林雨欣的)。

对作答影响:
在作者给出的解答中,潇潇是在九点十分进入带走了林雨欣的手臂。林雨欣死亡时间是在八点三十二到八点四十,林佳进入时间也就是八点四十左右,然后潇潇进入拿走林雨欣的手臂并没有问题,但是原题中所说被拿走的是林佳的手臂,这点对后续的推理误导会比较大。
【何子君拿出两副橡胶手套,递给了布朗神父一副,宇文硕见状也问何子君要了一副。好在何子君备了一些,又递给了宇文硕一副手套。(之后除了这三人,其他人都没有用手触碰过任何现场的东西)
“根据切口、肤色等判断,应该是死者林佳被切掉的手没错了。”何子君说道。】
拿走林佳手臂就会存在几个问题,
根据DV所拍【布朗神父让何子君拿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台小型DV。DV的视角是一直对着案发的厢房门口及靠近天井的位置,里面的视频清楚地记录了一晚上人员的进出情况。“视频中只有林佳、林雨欣、小萌和潇潇进出过厢房,潇潇已经排除,那么小萌你可以解释一下晚上十点四十你为什么要进入厢房吗?”布朗神父问道。】
根据文中表述,林佳和林雨欣二人进去再未出来,潇潇进入半分钟出来,小萌进入未出来。如果有人要从厢房离开到达偏室必定会被记录,更何况这台DV除了布朗和何子君无人知道,自然也不会特意避开,那么有能力运走手臂到偏室的人只有潇潇。
然后是死亡时间,【“我刚刚让何子君检查了尸体,确认死亡时间是在晚上的九点五十到十点三十之间,死因是心脏中刀,刺中后大概两分钟内死亡。”布朗神父继续说道。】
林佳死亡时间在九点五十到十点三十之间,而潇潇进入是在九点一十,试问潇潇怎么拿到林佳的断臂,难道是在林佳活着的时候砍下吗?
【第二是死者被切下手臂的时刻,如果死者是活着时候被切下的,那么肯定会因为剧痛发出哀嚎。可是我并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即使死者被迷晕了,也会因为剧痛醒过来的。所以手臂一定是在死者死亡后被切下的。】
尊重第九点提示:【9.侦探已破案,但实质上是否破案需要读者们自己判断。侦探的推理都是正确的,侦探说的话也都是真话。】,侦探推理均为正确,那么林佳的手一定是在死后砍下来的,这不就与潇潇拿走林佳的手相悖了吗?
答案所说的林雨欣手臂则被小萌带进了隐藏厢房。
所以说潇潇不可能带走林佳的手,那么林佳的手是谁放在偏室的?如果缺失了潇潇放手这一点,后续的逻辑还存在吗?也就是说整体的构设存在裂缝。




林佳日志
答案摘抄:
林佳的手机密码只有她自己知道,齐岳被证实体内有迷药,那时候昏睡着。所以手机内的信息确实就是林佳本人写的。

根据文中所写齐岳也知道密码,【齐岳解释说,他知道这个密码。因为有一次林佳喝醉了自己用密码打开了软件,正好被齐岳看到。】。当然齐岳身中迷药,不可能爬起来篡改日志,加上DV内容也能排除。
但是根据林佳日志内容,她相当于留下一封遗书。藏在私密软件可能体现她的纠结心理。但是真的只有她一人可以编辑这份日志吗?在八点四十到九点一十之间【所以至少潇潇进入的时候,林佳不在或者处于昏迷状态。那么潇潇会看到什么?躺在地上的林雨欣和一条断掉的手臂。】她就被迷晕了,如果没写完,或者手机软件未关。潇潇半分钟不能修改,但小萌是有时间的吧。
【最后林雨欣告诉林佳她不怪她,让林佳不要内疚。林佳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悲痛欲绝之下林佳决定自杀,但是她不希望林雨欣死的不明不白,所以她把秘密写在了手机里。】
按照作者所说,林佳日志是自己所写,她已经决定自杀,又怎么会砍下林雨欣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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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4 00:04: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凡秋 于 2019-10-4 18:06 编辑

《简单日常小推理系列之一张白纸》作者:血族 盒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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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4 15:43:52 | 只看该作者
解谜篇纠错


1.“侦探观察别人的表情,是不会让人意识到的。”他摆着一副讨打的臭架子,说道,“实际上,这种假设是错误的。录音根本不是正确答案,因为你始终要围绕着犯案时间不足等问题思考。即使录音能把三个人拉回他杀的范畴,短暂的作案时间再次困扰着我们。因而,我很容易将这个碍事的线索排除。至于如何正确解答——我先请你们进入一个假设,假设死者真的是被三个人之中的某个人,用某种方法刺死。请想象一下画面,死者正在打电话,然后突然背后被刺了一下,这合理吗?”
  “原来如此,在黑暗中,手机的亮光会尤为明显,加上附近特别安静,凶手也一定听得到讲电话的声音。正常来说,凶手是不会攻击正在打电话的人,他害怕死者死前透露什么信息。”(1.为什么就不能是背后刺中,怎么不合理了?肺部受伤是马上就会发不出声音的,凭什么就不合理了?
2.就算不合理好了,如何排除机关杀人呢?打电话走路中了机关,很奇怪吗?逻辑上为何行不通了?
3.你的文章里根本没有说明竹林区是否有路灯,这是不是属于隐藏线索到解谜篇?
4.打电话把手机放在耳边时屏幕会自动熄灭,不存在亮光问题,这一点不合常理)

2.“没错,而疑点不只有这一个,凶手即使真的没办法,有什么理由必须在打电话时刺杀了死者,那又为什么刺肺部,而不是直接对准心脏?”(原因上面说过了,刺肺部可以直接让死者说不出话,刺心脏的话死者不会当场暴毙,还有求救机会,人即使突然失去心脏也能苟活一分钟左右)周凯似乎想到什么,话锋一转,“刚刚的录音你们也听到了,死者似乎说‘这是怎么回事’,就好像他也不知道凶手是谁。一个人被刺了之后,总会无意识地回头看,可是录音却表明,死者根本就没有看到凶手。换而言之,根本没有人将竹刀刺到他身上。”(所以依然没有排除机关的可能性,意外中机关不知所措为什么就不行了?动不了了不代表就一定死了)

3.“死者的电话一直响着,却根本没有人去关掉。悬疑剧里,即使凶手攻击打电话的人,也会立刻把手机关掉。”(再度印证了机关杀人的合理性。而且既然死者肺部被刺说不出话,关不关电话根本无所谓,没有硬核逻辑支撑你的想象)我的目光呆滞在周凯的脸上,他没有再说话,仿佛是在给我们时间让我们冷静。话虽如此,在不知道真相的前提下,我和靳柯怎么冷静得下来?虽然心里不乐意,但我还是请求周凯继续说下去。

4.“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死亡时,只有他一个人在现场,就好像凶手能隔空杀人一样,但这是超自然现象,不可能存在。因此,我能想到的这方程的唯一解就是无解!因为我们一开始就定位错了,这是一起意外!”(一个人在场不等于意外,依旧没有排除机关杀人的可能)

5.“死者身上没有外伤,仅有那刺杀两次的致命伤。串联刚刚的推理,我得到了事情的真相——那就是,死者滑倒,肺部被竹子刺到,以至于无法移动。我们平时也有滑倒的时候,但想象一下,如果滑倒的时候,倾倒的地方刚好有一个锐器会怎么样?”(首先给你科普一个知识,竹子顶部是有叶子的,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就是竹竿;其次,没经打磨过的竹竿不可能直接刺伤肉体,然后护理竹林的人即使砍掉了竹子上端,也不可能再去刻意打磨,这是不符合生活逻辑的)

6.“想要将死者扛着跑那么一段路就很难了,要想瞒天过海更是难上加难。(为什么不行嘞?中途明明有自由行动的时间)配合上那声‘咻’我合理地推断出一个结果。而这个手法,仅仅只有在后山竹林才能用。”我看不惯周凯卖关子,于是努力地想手法:分尸一块一块丢弃尸体是不符合实况的;将死者身体用某种颜色覆盖貌似是行得通,但其他人看到了凶手停下脚步时却弯腰弯得特别厉害就马上察觉。最有力排除的证据是——死者身旁根本就没有脚印啊!……可恶,怎么想不到?

7.“多用几根竹子就没问题了,大家还记得高中时“测定功与速度关系”的实验吧?当时用了不同根数的橡皮筋做实验,小车运动地越来越快。这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可能竹子并没有三十米,但初速度使死者具有强大的动能,因而才会使法医错估下落高度。”(法医知识浅薄,不符合生活常识。现代法医根本看不出是跌落伤还是撞伤,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无论跌落还是撞伤造成的伤口都是一样的。)

8.“原来如此,看来果然是这种手法——只要找一块竹子密集的区域,将竹子压下来然后绑在其他竹子上固定,让死者躺在上面之后,砍断绳子。(既然说到物理就别怪我较真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两根竹子绑在一起的话会受到相同的力,都会弯曲)由于一般人的目光不会聚焦到非常高的地方,所以不会注意到没有取下的绳子。”靳柯在周凯的理论下作了合乎情理的推理。
  “可是,竹子这东西是很滑的,说不定竹子还没复原,死者已经掉下来了,凶手如何把死者固定上去呢?”我问。(野生竹子外表皮是凹凸不平的,而且还有竹节存在,大大增加摩擦力)
  “用死者身上的竹剑就没问题了,只要让竹子夹住竹剑,或者将匕首刺进竹子里就能达到良好的暂时固定。”(可是竹剑不是刺在死者体内吗?难不成这还是前后双刃?再说夹住该如何夹,就算夹得住你不怕匕首从死者体内掉出来吗?)
  “所以刀上才有些微竹纤维啊!”我顿时对周凯心生钦佩之感。(弹出去的时候沾到也有可能,细竹纤维什么都证明不了)

9.“是啊,可是都没有绳子小刀,李明成身上有小刀,但是并没有能当作绳子的东西啊!再说他们可能早就扔掉了”
  “凶手不可能扔掉,因为如果在警方搜查现场周围,发现了刀子或者绳子之类的东西,上面既有竹纤维又有指纹的话,会对凶手极为不利。虽然这三个人不可能,不过——还有一个人吧?第四个人。”周凯的圆框眼镜泛着瘆人的白光。(可是你没告诉我们竹林里没搜查出绳子和小刀,而且留着更不利。扔了即使被发现三人也机会均等,留身上不是等于留着证据吗?而且单独行动的时候放回家里不行吗,难不成警察还会抄家?再不济从窗口扔进别人家里,嫁祸给他们总成吧?)

10.“一定会有的,我记得你说把他的眼镜拔下来对吗?为什么不是取下来呢?结合他的工作我就明白了,他在巡视的时候,眼镜一定很容易滑落,所以他应该是用弹性绳把眼镜固定,如果弹性绳长度不够的话,还可以把眼镜布剪成布条。”周凯说的好像那我管理员就在他面前一样。(自说自话,首先你根本不可能确定他的眼镜一定被固定着,拔这个字什么都代表不了,不同人的语言习惯不同;其次其实眼镜脚加透明橡胶套就可以做到固定了,市面上这种东西很多,百度一下就知道这个显然比绳子更符合实际,我就没见过拿绳子绑眼镜的,充其量也就只有短链子。而且只要存在别的可能性,你就不能说一定有绳子,那么就成为了脑补线索。而且最大的问题是,绑眼镜用的绳子能有这么长?)
  
11.“登山杖这种东西底部本来就很尖锐,将眼镜布切碎应该没什么问题。他曾在案发现场周围巡视,估计已经用消毒粉之类的东西将原来现场残留的血迹破坏了,竹尖也可以想办法去除掉。”靳柯说。(尖锐不带表一定能剪碎,打个比方,你能用针尖剪碎布条吗?)

12.“不,死者开发这里的底气是源于市人大的支持。即使他死了,还会有人来开发这里。”周凯接着说,“我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怀疑管理员的。他在这里工作这么长时间,这里对他来说就像家一样。他怎么能允许杀人案这种事情在家中出现呢?这不等于是侮辱了竹林吗?于是他希望能把尸体送到比较远的地方,可惜并未如愿送离竹林就是了。”(你要送走尸体还用竹子弹出去,这不是玷污竹子?你扛肩上带走或者分尸后带走也比弹射好啊,而且弹射也是费力气的,无论如何压弯竹子都会耗费力气,这个世界上所有工具都是省力不省功的,否则就成了永动机,所以理论上弹竹子和搬运走做的功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他才会在死者身上的伤口处再次插入竹剑,来掩饰本来死者身上的伤口。由于没有真正的竹剑,所以凶手才随地捡了个竹子并加上匕首,否则无法顺利穿过伤口。”靳柯说,“我们去这就逮捕管理员,他身上一定还有数不清的证据。虽然他为了保卫竹林,虽然他只是把肺部受伤而几乎已经奄奄一息的死者真正杀害……”(管理员的逻辑很奇怪,如果死者已经死透了,根本没有补刀的必要;如果没死透,那抢救回来不比补刀后抛尸更好?既然知道杀了人竹林还是得被改造,那是什么让你去干掉一个无冤无仇的人呢?而且最关键的是,匕首能造成的伤口形状和竹尖是完全不一样的,匕首造成的是没有弧度的扁平伤口,竹尖造成的伤口无论如何都会有弧度,这事在法医眼里根本瞒不过三秒,伤口形状会直接暴露真正的凶器)

13.“童茗。”我转过头看周凯时,他将目光投向窗外,“福尔摩斯说过,私人侦探不必遵循古板的办案理念。可是在我看来,真正正义的侦探,绝不会纵容任何一名犯人。”
  是的,竹林对他来说真的就像家一样亲切,作为一位有感情的动物,我理解他,赞赏他;但作为一名正义的侦探,我必须诉说出真相。我看着周凯的复杂的脸色,他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也只有那一刻我认为,他和生活在19世纪伦敦贝克街的那位侦探有那么一点像。(可是福尔摩斯纵容过犯罪的人。在《米尔沃顿》案件中,福尔摩斯一度有机会阻止犯人行凶,但他最后甚至还包庇了犯人。光从这点来看,侦探的设定就和福尔摩斯大相庭径了,更何况,同人文的意思是要你以原著的侦探为主角,不是性格像一点就可以的)

总结:1.作者答案里的逻辑自说自话,运用排除法锁定“意外”的情况,却没有排除机关杀人的情况,造成逻辑上的不唯一性。
2.眼镜的“拔”与所谓的“绳子”不符合生活常理,且属于自我想象的线索,不能作为推理依据。
3.管理员杀害死者的动机无法推断,仅为作者的猜测,没有实质性线索。
4.凶手行为不符合逻辑(补刀无必要。如果人死了不管即可,人没死还可以抢救),案件本身不符合法医常识(是否为跌落伤无法判断),核诡部分出现问题,如果先被竹子捅穿再被匕首刺穿,尸检是能查出来的,伤口深处也会残留竹细纤维,该部分失误非常影响作答,属于核诡逻辑的严重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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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竹间的杀意》谜题篇纠错

  明成推开竹门,天籁般的鸟鸣立刻袭向他的耳廓。恬静的山风中,挟带着竹的幽香。(主语残缺,“山风中”是状语,语病1)这地方真是越来越美好了,明成这样想。

  “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再令人无法相信,可那就是事实。”我的福尔摩斯铁杆迷朋友(他经常自称平成的福尔摩斯,在我看来,只是一位天天学那位侦探的语调说话的中二少年)周凯创办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秉持以上名言(搭配不当,“秉持”不能搭配“名言”,语病2)的他,天真地以为能以此接触扑朔迷离的案件——我早就提醒过他,如果真是如此,中国的侦探早就布满国土了。果不其然或者应该说事出必然,他整天被调查跟踪狂、外遇的事件忙得团团转。(搭配不当,被事件忙得团团转,语病3)至于刑事案件,哪还轮得到他插手?

  “关于你之前委托我去警局的请求……”虽然周凯介绍我时说了句句(错别字1)“别把这位老阿姨当外人”,我也没想到他这样看起来稳重的男人会这样地开门见山,“非常抱歉。老实说,我无法尽绵薄之力,因为我已经在辞职的边缘了。”

  “鬼域的警局对刑警的要求十分严格,我的能力在队里面垫底,还多次失误让罪犯逃脱,(失误为名词,缺谓语,语病4)所以如果我不能在眼下这个案子表现出众,估计……”

  见周凯带着一种我不理解的自信点头,靳柯思忖片刻,喉咙处吞咽的(错别字2)几次,终于继续说道 (缺冒号,标点1)“你知道鬼域木瑾区后山的那片竹林吗?”
  后山的竹林我确有耳闻,去年我和另一个朋友去过那里,差点还抓了一只小松鼠。
  “那里怎么了吗?”周凯问,我心中也正如是地问道。
  “前天晚上,在鬼域市木槿(前后地名不符1)区后山发生了一起杀人案。”靳柯和盘托出。

  周凯学着欧美小说里的侦探吹了一下口哨,不过他并没有吹响,看起来就像倒吸了一口凉气(搭配不当,上文说到“吹不响”,应搭配“听起来”,语病5):“不过从理性的角度看,那里未必不是杀人埋尸的好地方。”

  当我再次转眼看向他时,周凯收起了那玩世不恭的一面,冷峻的面容中透露出许些潇洒。(搭配不当,“透露”,指泄露或显露信息、消息、意思等,不应搭配“潇洒”,语病6)

  靳柯从西装内衬口袋里拿出记事本:“居住在竹林中的人一共有三位,一位是居住在竹林里五年的老人,孙晓宇,年龄50岁,但身体依旧强壮。他是反对韩明开发最强烈的一位,扬言如果韩明坚持这么做,就要杀了他;(分号用于并列分句之间,介绍第一位嫌疑人是已用句号,故分号用在此不合规范,标点2)第二位是赵宇,年龄35岁,他好像是最近才搬过去的,至于工作则是无业游者,(搭配不当,“工作”不应搭配“无业游者”,语病7)听说他有些积蓄,有一天突发奇想,要当一名隐者。”

  “动机是案件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但于逻辑而言却毫无用处。往往确实靳柯,(?语病8)你描述一下现场吧,福尔摩斯也曾说过,让自己脑子没有目的地不停运转,最终会变为废铁。”我朝周凯翻了个白眼,嘴上嘀咕道:“就会装,我看你待会怎么收场。”

“好的。”靳柯说,“现场位于竹林的北侧,也是远离居住区的一侧,竹刀插在死者背部,没有被拔下,竹子本身是钝器,无法杀人,可是其头部粘黏(错别字3)了一把匕首,就变成了锐器。我们发现的时候,匕首已经脱落,我们在匕首上发现了一些细纤维,这个和残留在死者体内的纤维不同。另外值得奇怪的是,死者身上的锐器伤只有一处,但似乎有二次伤害的痕迹。”

  “更残忍的是,死者身上除了锐器伤,还有许多处划痕划痕(错别字4)和跌落伤,伤口处无一例外检查出细竹纤维。”

  “是的,警方勘察现场后,找到了三处有可能的跌落点,只是没有一处发现死者的血迹。而且没有一处在现场的附近,我们推测是凶手转(转移,错别字5)尸体,至于原因不得而知。”
  “可能是已经处理掉了吧。我不明白的是,既然你们都找到了,(宾语残缺,找到了什么,语病9)为什么案情还迟迟没有进展呢?一般来说,一天就可以锁定嫌疑人才对。”

  “靳兄但说无妨,堵(赌,错别字6)上我魔都侦探社社长的名誉,我一定能解开你所谓的超自然现象!”周凯的眼神从淡(黯,错别字7)然无神变得闪着亮光,他这样子着实吓到我了。明明是案子愈渐复杂,他怎么能高兴得起来?我带着疑惑,给靳柯泡了一杯咖啡。

  靳柯此次的话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因为才高处跌落发出很大的声音是很正常的是(事,错别字8)。但令人在意的是,我一旁的周凯却似见了鬼一般鬼叫一声。我突然才明白,死者是死亡之后才跌落的,怎么可能发出声音呢?想及至此(成分赘余,“及”和“至”意思相同,语病10),我感到身后冷汗一片,头皮瞬间发麻(缺句号,标点4)

  “死神的声音?”我认为他语末并不是故意为了营造气氛而做的修饰。(搭配不当,“语末”不应搭配“修饰”,语病11)

  我感觉浑身汗毛直竖,脊背处猛地一挺——即使是对极度恐怖(缺“的”,错别字9)悬疑片不感冒的我,也因在现实中听到这般诡异的事有所动容。(搭配不当,动容,指脸上显露出受了感动的表情,语病12)
  “照你这么说,死者遇害时三个人都在一起,亦即三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周凯问(缺句号,标点5)

  “有谁的作案时间充足吗?”刚才的恐惧仍未消散,由是,我颤抖地问到(道,错别字10)。
  “从那个地方赶到最近的山坡至少需要五分钟的时间,加上爬山,杀人,(并列的动作短语间应用顿号连接,标点6)把死者推下山,并且转移尸体到案发地点,根本就不可能做到。况且,三个人的空档时间都在那声惨叫之前。”

  “不存在这种可能,竹林的入口都有摄像头,案发当晚并没有拍到有人进入竹林,(应为句号和后引号,标点7)
  
  和煦的光照及夏日的风声吹进事务所的落地窗(搭配不当,“光照”“风声”不应搭配“吹”,语病13),扰乱二位正沉思的侦探。他们一定是如同走进迷宫和死胡同一般绝望,周凯绝对没想到,这看似有解的分式方程,最终解出来的却是一个增根。

  “童茗,你是觉得那声叫喊并不是死者死前的叹息?你真是位聪敏的助手啊!”比起他称我“助手”时得以(得意,错别字11)的表情,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话,当我将目光移到他的脸上,他刚刚那绝望的神情一扫而空。我刚要开口询问,他却伸出手制止。

  我以为他已经发现了真相,但他只是口袋里拿出一个石楠烟斗——这也是他模仿某位侦探所买的,按理说在委托人面前不能抽烟,不过这位不能算是一般都(的,错别字12)委托人。周凯深吸一口烟,又再次从口袋里掏出一点白巧克力。(成分赘余,“又”和“再次”语意相同,语病14)

“对了,方便的话 (汉语中没有空格表停顿的用法,缺逗号,标点8)可以请你再详细地重复一遍电话的录音吗?请巨细靡遗地说给我听。”周凯将白巧克力送进嘴里,然后如是说道。

  “来了!”周凯如一直高度警惕的警犬,细细地听着录音中的每一个音频(搭配不当,“一个”搭配“音频”,语病15)。
  
  “差不多是这里了。”靳柯按下暂停键和播放键,话音未落。一声长长的“咻咻声”(后引号应放到“声”字前面,标点9)切切实实传入我们是耳朵里。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周凯喃喃着,发出做梦般的呓语,似乎是亲眼看到死神。(语病16)
  
  “那个……靳柯啊,他们三个人是怎么找死者的?”周凯的话里带着些许颤音(颤音,是指在运弓的同时把一指按在琴弦上,相邻的二指在弦上富有弹性的一起一落,得出一种连续交替出现的特殊音响效果。此处应为“颤抖”,错别字13)。我想他能保持这个状态,已经算是具有超乎常人的胆量和意志。
  “没有依据,他们没想到死者的手机没有安GPS,所以只能漫无目地(的,错别字14)地找。”

  “好的,三个嫌疑人的家和管理员室都在竹林的南侧,而现场距离那里至少有两公里的距离(搭配不当,“距离”……“距离”,语病17),至于我们发现的三座小山的分布我想不必赘述。”

  “既然如此,我想我知道真相了。”周凯的眼神带着一些伤感,话语中似乎也将这伤感完美地诠释。我的心里其实也逐渐形成一个解答,只是,不知为何,我一点也不觉得伤感。难道只是周凯过于多愁善感了吗?我如是的(地,错别字15)想。

总计语病17处,错别字15处,标点错误9处,前后地名不符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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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23:40:42 | 只看该作者
一串葡萄
错误:(1)宸先生注意到,孔晓衣的步伐比一般的人要走得快。孔晓衣的身高目测大约在一米六四到一米七三之间。左手拿着一根雪茄抽着,他的双手手心一侧满是擦伤,右手的手背上有一个奇怪的纹身,在五芒星中间纹了一条小蛇。他的衣服看上去很贵重,干净而平整,没有太多的灰尘。
孔晓衣拉着黑鸦,往教堂里走了大约十几步就停了下来。
“宸先生,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住在教堂里好了。我现在也和我的家人一起住在这里。”
黑鸦从一开始被孔晓衣拉着就感觉很奇怪,刚想说什么就被宸先生示意打断了。宸先生在一旁回答着孔晓衣的问题,一边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孔晓衣似乎没有察觉。黑鸦和宸先生脑子里都蹦出两个字:盲人。
宸先生在与之谈话的过程中,知道了这名男子叫做孔晓衣。
e:行文顺序反了。
(2)“那家店的礼盒饼干本来就不是给你吃的,你可不能要求一个情报贩子还要会烹饪啊。这是我花了不少钱拿到的几个情报,你看看把。”宸先生将礼盒夹层里的几张纸条拿给黑鸦看。
e:“把”改成“吧”。
(3)从地上被血染色的面积判断,死的人不少,书上也有类似的痕迹。
e:“书”改为“树”。
(4)“黑鸦,看来你成长不少,越来越有特工的样子了。不过组织的纪律你一定要遵守,否则的话,我也保不了你。”
“知道,不能对非目标人物下手,我一直紧记着这一条,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违反的, 不放心。”
e:“不放心”改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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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23:41:44 | 只看该作者
忆昔
1.人名前后不一致(以下为原文摘录,标红部分为不一致的人名,前面说局长是封天,后面又说是元凯)
梦凡点了点头说道:“您说的这种可能性我们考虑过。但是春夜家只有两个人住,而另一个人就是我们局长封天。……(省略中途文字)我们确定嫌疑人时也是费了一番功夫,毕竟他们二人没有什么仇家。当我们将视角转向春夜的家人也就是我们的局长元凯身上时
2.不符合生活常识(由于交通事故堵车,堵车期间车辆又能行驶)
由于特殊原因,近几日小区内的监控暂时停用,因此无法使用监控侦破案件。花夏家只需从春夜家大门口的人行道上直走两千米左右的距离再向东走五百米就到了。从春夜家到花夏家跑的话至少需要十分钟,而案发当时由于一些交通事故正好堵车,人行道只能供行人行走或跑步,再无别的路可走,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十分钟是最极限的时间。
“如果是搭乘车辆或是骑自行车等呢?”
“我调查过沿途的监控,虽然影像不是十分清晰但可以确定从22:00开始到24:00途中驶过的车辆与案件毫无关联
3.病句(缺少助词“的”,不能说“人”是“氰化物中毒致死”)
路泽是氰化物中毒致死,身上被刺的深度很浅且稍微有点偏
4.病句(搭配不当,深度有点偏)
身上被刺的深度很浅且稍微有点偏
5.病句 (多了一个其)
这么一来,我们确定其凶手岂不是更方便呢?
6.错别字(“浑身撒发”应改为“浑身散发”)
凤羽仍旧戴着他那副黑色边框的眼镜,浑身撒发着傻乎乎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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