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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失误》作者:夜神 季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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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大神推理作者家族之瑰四周年纪念章诡殇元老猴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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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21:0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题作答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21:00,大家可以在此时间内参与答题与提交答案,请勿超时,超时自动取消答案有效性。答案提交截止后,将同步发出本轮答案。作答直接回复本帖即可,本帖已设置回复隐藏,仅作者本人可见。每期谜题为单人比赛,作答人按论坛用户名为准。谜题仅可在联盟社团内流通,一经发现私自转载泄露,将进行追责,祝答题愉快。

雨,交织着,勾勒出一幅悲伤的画卷,然而这并没有影响我的好心情,我撑着伞走在雨幕中,兜里揣着刚刚新买的手机,自然心情很好,这个手机比原先用的高级多了,可谓是焕然一新。当我走到楼道刚合上伞,摁了电梯门就掏出来手机,等到电梯从九楼下来,却看见一个人,卧坐在电梯角落,一动不动。“喂,你,你还好么?”恐惧下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没有回应,我慌了手脚,急匆匆的向楼上家门口奔去,”对了,手机!“我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七点零六。

(一)
七点三十,手机铃声打断了探长的瞌睡,属下的声音刺入耳朵“喂,探长!有案子了,凶杀案,小区2号楼二单元快来一下!”听到这,探长瞬间全无刚刚迷糊的样子,从警察局走出来上了警车,初夏夜晚的风让人清醒了几分。“具体怎么回事?”探长严肃地问。“据说是在电梯里发现一具尸体,经查证死者名叫宋默,死因是遭到扼杀,窒息而死。”属下用快速的语调陈述着。“等一下,在电梯里,扼杀而死……吗?”探长打断了属下的报告。“是的!确实是这样,目前就是这些情况,具体情况要到现场看了。”“嗯。”探长眉头紧锁“这起案件恐怕没这么简单……”车窗外的风景在眼前飞逝,霓虹灯影下的城市在探长眼中多了几分神秘。
案发地,某小区的电梯,这是一间较大的电梯,站十几个人完全不成问题,四周都是光亮干净的镜子,显得空间更加宽敞,死者坐倒在电梯的角落中,身旁是一根近乎半米的麻绳,脖子上是一道清晰的勒痕“经鉴定死者脖子上的勒痕是现场这根麻绳留下的,上面没有检验到指纹。”鉴识科的人这样告诉探长。“嗯……死者是这里的住户吗?” 电梯的地板上有些细小的不知名颗粒,使得探长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挪动脚步,他盯着死者对身边的人问。“唔,死者是这里的住户,住在一楼。”“嗯我知道了。”探长点点头,随即问道“对了,电梯内的监控记录调取的怎么样?”“啊,探长,有点问题,电梯内的监控探头已经坏了。”报告的警员擦拭着额头的汗。“坏掉了?”探长皱了皱眉,“真会挑时候。”“是,是的!物业的人告诉我们,这个监控探头在半个月前就因为故障坏了,不是人为因素。他们说,因为最近人手问题,所以一直没有修。”探长撇撇嘴,不再说什么。他俯身去查看死者情况,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不过他注意到死者背靠的电梯周围壁上有些许剐蹭痕迹。这时,又一位下属告诉探长,通过调查死者手机,发现他在五点左右接到一个电话,而且在六点十几的时候给住在这栋楼的好友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有点事,咱们来谈一谈。在你家,你可能要等我一会。”探长走出现场
五点左右打电话的人是这栋楼八楼的住户燐。“把他叫过来。”探长下令。“是!”“对了,报案人是谁?还有,有没有目击者?”探长又问。“现场发现人和目击者是同一个人,都是一位清洁工。”“探长,我们把燐带过来了!”
以下是两人的口供。清洁工:电梯边有一个地下室,我把一些劳动工具放在里面,额,你也知道,我工作期间可能偷点小懒,所以,在地下室进进出出了几次。嗯……我记得在六点左右电梯从五楼下来,那时我瞅到了电梯里,并没有什么尸体,之后就进了地下室的门,还听到了一些脚步声,应该是走出楼道吧。之后我有看见电梯上行和下行,但具体几次就不清楚了。
燐:我和死者约定在五点半来我家吃饭,所以警察先生你提到的电话应该是我给他打的,当然来的除了宋默还有芊芊和明锐,我们都是大学文学社的成员,宋默是社长。然后六点左右我们聚餐结束,他们就离开了。你说我手上的伤?哦,这是前几天切水果的时候被刀割了……没想到宋默竟然会死,警察先生,请你一定要查出凶手。
探长整理了他们的口供,却依旧毫无线索。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属下有了新的消息。通过尸检发现,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可以导致昏迷的药物。另一组侦查员通过调查楼道口的监控探头发现了在五点半到七点这个时间段里,共有五人进出。有两位是芊芊和明锐,他们在六点零五走出楼道,这符合燐与清洁工的口供。还有一位是死者的好朋友,住在九楼,他前不久与死者刚刚闹过矛盾。在六点二十进了楼道。还有一位是这栋楼四楼的住户,他在六点三十五分的时候进了楼道。“把这些人叫过来,之后我要搜查他们的住所。”探长蹙额说道。不久,这两人被叫来了。死者的好友表示他从外面回来乘坐电梯回家,电梯里并没有人,且他也不会杀了死者。而另一位就比较反常了,他支支吾吾的,最后却说出了让我们大吃一惊的话,他说他回来时,等到电梯从九楼下来,就看见了尸体,当时因为太害怕了,所以就没经过大脑思考就跑回了家,他记得当时的时间是七点零六。“七点零六?”探长皱起了眉,当时应该是六点三十五左右啊……他在造假证吗?可是那人却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确实看到手机时间显示的是七点零六。探长向他要了他的手机,打开手机想确认一下对方的手机时间有没有调错。可是等开开手机探长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将手机还了回去,起身,前去调查燐,死者朋友以及那个人的住所。
在燐的家,探长发现桌上一片狼藉,确实是聚餐过后的场景。而在另外两人的家里,除了一些杂乱的生活物品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值得注意的东西。探长看着楼道中的垃圾袋沉思了片刻。“我知道了,这起悲伤的案件已经被破解了,不得不说,凶手还真是狡猾啊,证据的话,如果不出错我想也有了。小插曲也很有趣……”
问题:1.凶手是谁?
2.请概述整个作案过程。
3.小插曲指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4.证据是什么?在哪里?


(二)后续,关于下药
“那么……手法呢?是怎么下的药?”探长冷声问道。“不妨猜一猜?”“你说吧。”“恩……是这样的。”燐打电话让宋默来他家聚餐,同时也叫了同是文学社的芊芊与明锐。三人来齐了,燐说:“抱歉啊,因为不太会做饭,所以叫了外卖。嗯,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咱们先来喝酒好了。”说着,他就去拿酒。芊芊也来帮忙,同时,宋默也开始摆放餐具,因为燐用自己的杯子喝,所以他特意拿了三个纸杯分给其他人。随后,他们几人很随意地坐了下来开始聊天。之后燐替所有人倒满酒,为了表示对社长的尊重,他们一个一个与宋默干杯,而且都从下方碰杯。先是芊芊,然后是明锐,最后是燐。干杯后,外卖依旧没有来,几人等得不耐烦了,“咱们先吃点薯条吧。”说着,燐就去拿来了薯条,“没有番茄酱,凑合着吃吧!”就在放薯条的时候,突然“啪“一声,燐不小心将他的杯子碰掉了,玻璃杯瞬间在地上碎成碎片。”燐,你也太不小心了。“”嗨,没事没事……“说着拾起地上的碎片,处理了洒出来的酒,众人才开始吃薯条。宋默并没有急着吃,而是等其他人都吃了几口薯条后才有些放心的拿起薯条吃。“成功了……”看着宋默咽下薯条,某人心中暗笑,随即,宋默就这样倒在了餐桌上……
“怎么?警官先生,有头绪吗?你们肯定没有在酒水,餐具包括食物中检查到迷药吧?”探长以一种冰冷不屑的眼光盯着埋头坐在审讯室的犯人,低声吐出几个字:“不要挑战我的耐心……”“呵,您这算是一种无能吗?”低着头的犯人以更低沉的声音说道,冷笑声听起来是如此的悲凉,就像是濒死的人发出无力的呻吟。”“不,你错了……垂死之人才没有评价他人无能与否的资格。”“是吗?那么不妨说说看?是谁下的毒,而他的手法又是怎样?”“那我就说说好了,希望你可以改日在法庭上乖乖认罪。”接着,探长说出了自己的推论以及看法,当他语毕,犯人的头埋得更低了:“嗯,是我败了,警察先生,法庭上我会如实承认我的罪行,给你添麻烦了。”

问题:1.下毒的人是谁?
2.下毒的手法是什么?


答案:(一)凶手是燐,准确来说是燐,芊芊与明锐。先说清洁工,他没有杀人理由,而且清洁工就算想要杀他,也不会选择在电梯里,毕竟他是可以做的更干净的。而死者的朋友,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就算在收到短信回来时刚好遇到了宋默,一起搭乘电梯,也是不会在电梯上行过程中杀人,这样危险性太高,而且一根麻绳可没有多么容易随手拾到,而且这也不会是提前预谋的,毕竟有很大的偶然性。再来看燐这一伙人,死者曾在他家聚餐,在聚餐过程中完全可以给宋默下毒,而且毒在胃中,不是从鼻腔吸入的气体,这就更能确定是燐他们在聚餐中给宋默下了毒。之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麻绳将其勒死,因为是有预谋的,所以他可以通过戴手套之类的方式消除指纹。手法主要是,在聚餐中给宋默下药,之后将他勒死,三人一起将他抬到电梯角落,因为电梯四面都是镜子,所以再将死者放在角落以后,拿一面尺寸与电梯墙壁等高等长的镜子挡在尸体前面,营造出没有人的迹象。期间拿出死者的手机,在大约六点十几给住在九楼的死者朋友发短信,之后等着他从外面乘电梯回到家,之后跑上九楼,关了电梯门,敲碎镜子并且迅速的将碎片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带有垃圾的不透明袋子中,在此过程中,不慎被碎片划伤,这就是手上为什么会有伤。在挪动镜子的过程中在边上留下了刮蹭的痕迹,顺便将手机塞回死者口袋。因为将宋默迷晕在饭局上,然后搬到电梯,如果一个人做的话,是隐瞒不了另外两个人的,所以这需要共同犯罪。关于小插曲,我并没有做假证,因为我使用了新手机,再加上受到惊吓所以将日期错当成了时间,前文提到初夏,真是为此留下的伏笔。所以,探长拿过手机看一眼就明白了。而证据就是镜子的碎片,只要找到带有血迹的碎片,与燐的血液做一下比对就可以了。而大量的镜子碎片藏在家里太过可疑,期间燐如果拿着袋子出了这栋楼,会被监控记录下来。所以他为了不被怀疑,只能在一个不透明的袋子里装些垃圾,将碎片放进去。把这个袋子偷偷放别人家门口,就像是垃圾袋。毕竟就算对方发现门口无故多了垃圾袋,也不会去找警察。所以只要寻找这栋楼里有大量碎片的垃圾袋就可以发现证据。
(二)
下毒的人是燐,餐具中,饭菜中包括酒中都没有检查到毒,所以不会是拿酒水的芊芊和摆餐具的宋默。燐在此之前就在自己的杯子的外杯壁上涂了无色无味的毒。特意最后与宋默碰杯,使毒接触到宋默的杯子,宋默喝酒时在无意间手会摸到杯子,从而使手上沾上毒。明锐最后一个与宋默碰杯就是为了给宋默下毒,避免其他人被下毒。之后,他提议吃一般人都用手抓着吃的薯条。然而宋默手上沾了毒,用手吃薯条便中了毒。他之后故意打碎了杯子,就是为了销毁证据。并且可以将被子碎片也放在那个垃圾袋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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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5 17:37: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鱼轩 于 2017-2-16 20:36 编辑

凶手:燐。作案过程:首先修改了监控探头的时间,然后邀请死者去他和宁外两人去聚会。将死者迷倒后随便找个合适的理由打发两人走。修改死者手机时间,两人走后勒死,然后将死者拖进电梯,准备去一楼伪装成自杀现场。然后遇到了小插曲便在电梯弃尸。                                                                                                                                                                           小插曲:凶手用电梯到一楼时,不料死者好友进入了电梯。然后便为了不被发现,因为电梯里都是镜子所以与死者壁咚,这解释了电梯墙上的剐蹭痕迹。同时也保证了进电梯的友人不会多看。成功地掩饰到了九楼后,结果四楼的人又来了。于是凶手觉得风险太大便弃尸电梯。原因: 没有料到友人来得这么快。 至于垃圾袋,没想明白,可能清洁工看到了过程。                                                                                              证据:电梯里的不明颗粒物。在凶手鞋子上。                                                                                                                                                                                                                 下毒的人:燐。下毒手法:将毒涂在他的酒杯杯壁上。他将自己的酒杯摔碎后,去捡时故意将手弄伤然后叫死者去捡。这解释了他手上的伤口,凶手去处理伤口时,将手上的毒洗掉了。然后死者捡完后用沾了毒的手,去吃薯条,然后就中毒了。所以说饭前要洗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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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5 20:59:26 | 只看该作者
1.楼道的监控没有问题,那时间应该没错。问题可能出现在新买的手机上。新手机没来得及调时间,会有问题。
       还有就是关于前文有下雨的描写,后文没有写。这也是个问题。也许不是同一天。
     还有关于死者,第一个人发现时没有发现绳子,而清洁工发现时候,有绳子。绳子就在旁边...(是不是作者没有写......)可能是一开始药性发作,凶手还没有动手,有按了向下电梯,所以死者被传了下去,当时人没死。是个意外。之后,凶手再行凶。
2.死者应该是出现在6.20-6.35之间。当时倒数第二个人还没有杀人,所以他没有必要说谎。最后一个人没有杀人动机,他和死者没有什么关系。死者胃内有药,那个电梯刮痕,可能不是死者留的,是凶手或者本来就有。
3.凶手是死者朋友。死者在燐家没有喝东西,到朋友家去喝水,药下在水里,丢到燐聚餐的垃圾中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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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2-16 01:53:36 | 只看该作者
1凶手是燐  ;另一位说他回来时7:06 并且他是新买的手机排除了手机有问题的可能 所以芊芊和明锐走到时候是6 :36 而燐说他们六点左右走的 说明燐之前知道楼道监视器时间慢了 在死者好友上楼时电梯里没有出现尸体 原因是燐看了宋默的信息 打算嫁祸给死者好友
2案发过程:相约吃饭 然后下药 把死者用绳子吊起来方法如图见附件 所以死者背靠的电梯周围壁上有些许剐蹭痕迹
3小插曲是 另一位在那种恐怖的环境下机智的看了时间
4细小的不知名颗粒,垃圾袋里的迷药
5燐
6燐故意碰翻杯子让酒水洒出 而迷药在酒里 所以手上有迷药了 等芊芊和明锐吃完他再吃 顺便把迷药抹在薯条上  他并不担心自己吃到因为他拿的是薯条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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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9:45:37 | 只看该作者
凶手是燐,手法大概就是在玻璃杯(干杯的位置)涂毒,然后死者纸杯干杯后就沾上了毒药,手再碰到,又抓了薯条,所以就中毒了。玻璃杯打碎是销毁证据,死者的纸杯完全可以事后换一个。证据就在垃圾袋里吧(碎玻璃杯),如果我后面的猜测正确,应该还有很多其他证据。那个6点十几分的短信应该是凶手发的,为的是嫁祸。电梯里的不知名小颗粒猜测是玻璃渣渣,凶手鞋子上的。另外,关于电梯墙壁的剐蹭,我有两种猜测:1.死者在燐家被杀,衣服沾到了细小玻璃渣,被搬进电梯后,玻璃渣蹭到墙壁。2.死者在电梯被杀,因某种原因在死前醒了,挣扎,鞋子剐蹭到了墙壁,还抓伤了燐的手。

关于小插曲,我猜是指监控慢了半小时。清洁工听到的6点左右的脚步声可能是4楼的“我”下来,而芊芊和明锐可能是走楼梯下楼的,所以在慢了半小时的监控看起来,他们的出楼时间才会和燐与清洁工的符合。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整个案子的时间线我怎么也捋不明白,所以我觉得上述猜测应该有错误的地方。等看到答案,我会再来留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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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9:55:33 | 只看该作者
1手机里的短信是凶手伪造的
2 下毒的是燐,
2玻璃杯口外有毒,干杯时触碰死者杯子下部,死者喝时,毒沾到嘴,吃薯条的时候又会舔下去,玻璃杯碎了就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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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20:42:17 | 只看该作者
这道题目,我在公交车上看了几遍,手边没有纸笔,不能很好的整理。简单说一下我的想法吧。

凶手是燐。
作案过程,先把死者下药迷晕,然后拖进电梯里勒死,同时在电梯里布置一面镜子,使得进来的人不能发现死者。死者的好友回去之后,燐走楼梯到九楼,就去把镜子打破。嫁祸给死者的好友。

小插曲是,进来的四楼住户。
看错了时间,手机上的时间可能是一个表盘,慌乱中拿反了手机,也就看错了时间。

可能的证据应该是垃圾桶里的碎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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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世间,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当行至趣,苦乐之地,身自当之,无有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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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20:53:13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好几遍,没有一点点思路……我自己都没法说服我自己……静待答案(突然感觉脸皮又厚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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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21:19: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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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21:44:25 | 只看该作者
做题的时候我有几个疑问,希望能有人解惑:
1.“ 按照清洁工的说法,他在6点左右看到电梯从5楼下来,里面没有尸体。” 我觉得这个说法很奇怪。首先,按照正常人的描述,应该先说这时候电梯有没有人,然后再说里面有没有尸体。所以我看到这个说法就在想,这个时候下来的是不是空梯。其次,电梯从5楼到1楼是需要时间的,清洁工偷懒也不会在这种明知道电梯有人下来的情况,还盯着电梯板看到它到楼下吧?

2. 关于嫁祸,我想到了嫁祸这件事,但是我一直没想明白这个可操作性。因为凶手不能保证9楼这个人的进出情况。退一步说,我假设凶手看到9楼的人出去,才实施犯罪,那么凶手要如何保证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9楼的人没有回来?

3. 以上两点是我在做题的时候想不通的,这个第三点是在看完答案以后所不太认同的。比如,考虑到这面伪装镜子的稳固性,考虑到乘坐电梯的人会不会靠着镜子之类的,这个手法似乎有点牵强。

我不是爱找茬,只是,怎么说呢,只是觉得,假设我在看到答案之前侥幸想到了伪装镜子的可能性,也会被自己排除,因为我觉得手法可操作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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