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三届诡殇推理谜题大赛】第四题《老巷》作者:潇潇雨歇

 关闭 [复制链接]

升级   65.71%

0

主题

17

帖子

760

积分

诡币
0 枚
推币
721 枚
推理积分
7 分
侦破案件
0 件
原创度
3 ℃
楼主
发表于 2020-2-7 19: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名:翊臻
队员:栩宸 401286641
队员:淡忘 2606724984
“//”为分析部分
①         
“该狗系成年腊肠犬,狗龄六年,死前处于神志清醒态,血液中无催眠性药物残留,死因是多处刀伤导致的失血过多。根据消化道内的食物残渣,初步判断其上次进食约为死亡时间七至八小时之前。此外,该犬死亡时间推定范围为5:07-5:47之间。”
//无安眠药,狗死前为清醒状态。
//据图,狗是死在狗窝边上的,而狗没有拴链子,是不认识的人,狗就会扑上去,这时狗被杀害,那么肯定不是死在狗窝边上的,如果是死后移尸,别的地方应该会有血迹,文中也没有做出描述。所以,是熟人作案,也就是家属或者保姆作案。


“在你们还没来的时候,我的朋友检查了一下门锁,发现上面有很多细铁丝划过的痕迹,而且还很新。
//据①,撬锁的痕迹是可以伪造的,而文中,也正是发现了锁表面有痕迹,才进一步查锁芯的,这里更像是故意为之,伪装成外人作案。


而在保姆和死者家属的配合下,我们还确定了凶手作案用的水果刀原本是放在王家茶几上的,
//保姆和家属都知道刀的位置。


在硬币最上方、具有识别价值的指纹共有六对,其中有三对指纹的主人并不是T市居民,另外三对指纹的主人和这条巷子没有任何关系。经过王伯、王文谦以及王营的辨认,也确定他们与五金店毫无交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六对指纹之外,警方还在硬币上检验出了织物纤维按压的痕迹,经过和现场大门上残留的毛线以及凶手扔在巷尾垃圾桶里的手套比对,可以确认这就是凶手作案时所戴的厚毛线手套留下的。
//根据①已经锁定为熟人作案,所以,以上六枚指纹都不会是凶手。
//硬币上有凶手作案时所戴手套留下的按压痕迹,一般没事,凶手也不会拿出硬币,既然是自己拿出的,也不会自己不小心掉了。所以应该是凶手故意拿出的,目的是为了伪装成外人作案。
//这枚硬币上虽没有认识的指纹,但这枚硬币上的指纹符合一个普普通通硬币应该拥有的样子,说明凶手也没有擦拭过硬币上的指纹,而凶手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点,就是,一般人,在交易中拿到硬币,都是会留下自己指纹在上面的,除非,凶手在接触到这枚硬币时,就已经是戴着手套的状态了。
所以怀疑对象进一步缩小为五金店里工作的家属,也就是王伯和王文谦。


只见保姆苏姨正呆站在客厅中,脸色铁青,神态惊慌。万俟兄弟急忙冲上前,映入眼帘的赫然是王婶倒在血泊中的场景。
//王婶是在客厅死的,假设,凶手是自己准备了假壶,想偷偷换掉,不想被发现,那么就不会杀人多事了,换个壶就溜的事情,应该不会有啥意外惊醒王婶,再不济,王婶腿不好,出来还要柱拐杖,直接跑了就是。虽然这样会被王婶发现,但杀了人一样会被发现。

不过这种造型的紫砂壶也挺罕见的。
虽然王伯之前的壶和我手中现在的壶无论是造型、还是颜色都相当接近,但仔细看来,还是有些许不同。王老伯昨天的壶,外表平滑而有光泽,颜色更亮一些;而现在我手中这只壶,外表粗糙而黯淡无光,很明显是仿制品。而最关键的是,
“这只壶底刻的是雍正四年制造。年代都不对,这怎么可能是正品呢?”万俟潇说道,脸上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这个壶问题就在于,造型颜色都太接近了,文中说壶的造型罕见,如只凭凶手见过,凶手自己又不会制作,肯定得找人帮忙仿造,没有任何图片等,只凭口头描述,怎么能让别人仿造的如此相近呢,而且,仿造的人一定知道壶底的刻字很重要,又怎么会犯如此大错呢。这里更像是故意而为之。
//据上①③,王伯自己买的壶,自己再仿造一个完全可以。

小结:前面分析了杀人大可不必,综上,换一个思路,壶才是配角,杀人才是主角,所以故意刻错壶底的字,让人误以为凶手是冲着壶来的。至于前面狗死了,如果作为熟人的凶手来看,狗还活着,不是就大大方方的表明凶手是熟人作案么。

综上
凶手:王伯
目的:为了杀人,而不是壶。
[发帖际遇]: 栩宸购买了诡殇社刊《推理之名》杂志,花费2 枚推币 。 幸运榜 / 衰神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审核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诡殇推理论坛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辽ICP备16015914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反馈

投诉举报 意见反馈 用户协议 论坛规则

反馈须知: 切勿滥用举报,任何与举报相关的信息必须属实!

网站资源

  • 客户端
  • 微信
  • 微博

帮助|小黑屋|诡殇推理论坛  

|辽ICP备16015914号

诡殇推理论坛

GMT+8, 2024-6-3 01:46 , Processed in 0.369956 second(s), 2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