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翼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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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谜题] 【第一百二十九期】《利己主义》作者:夜神 忻夏(评分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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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13: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生 于 2020-2-22 18:46 编辑

暗月  白生2632371745

首先是现在发生的事情,忻夏想要知道“我”回来非常简单,只需要趴在窗口看一看就知道“我”要回来了,然后只需要开着门等待我就可以。但人不能一直趴窗户看,太累挺。所以忻夏提前用草纸预算了时间。
身后敲门的人一定是一个尾随者,首先“我​”并没有发现路上有人活动的痕迹,但是他依旧出现在了身后。再者,作为一名正常的住户,如果我想要进楼,我一定会选择按门铃,而不是敲门,也就是说敲门者就是奔着“我”来的,因为只有刚进楼的“我”才会听见敲门声。所以他是一个尾随者。
“我”的单元门是为数不多的完好的单元门,如果是尾随者提前踩点就会知道门坏了,但如果是偶然尾随或者什么原因而意外敲门的话,​就不合常理,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小区的门基本都坏了。
回到小时候的事件。“我”发现了地板上的水渍,由于刚刚清理干净,灯泡锃亮,地板花白。所以地板上按理来说也会清理干净,不会有水渍,所以水渍不可能是​值日生误留。我们假设只会有一个除“我”以外的人进入班级(题中相当于排除了合谋),那么水渍是他所留,也代表他去到外面过,踩上了雨水,然后回到班级,写下恶毒的话语。所以他不可能是父母接送的。排除潇潇。​
接着,把告示从右下角到左上角撕开​一个口子,这个撕开的角度说明是身高低于告示的人所为,所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人撕告示时候的身高低于1.65~1.75,换句话说,就是1.2左右的人可以踩在凳子上,1.5左右的人不用踩在凳子上,直接跳起来够。不过根据淘宝显示,小学生的凳子高度都在60~80厘米间,所以哪怕是个1.2的孩子,踩在凳子上也会出现超过1.75的情况。小孩子按题意来说是不会玩心眼子的,不会伪装成超过1.75却伪装成没超过,只撕一点。所以排除1.2米的人,也就是排除了地瓜。在这里,根据富塔丽丝论文中的身高理论,人的臂展约为人的身高1.133倍,按1倍算较为方便。也就是说1.3的学生,臂展有1.3米,臂展分为俩臂加上躯干横方向的长度,躯干的横方向长度约为纵方向的三分之二,一名1.3米的同学躯干长约为50~60cm,换算一下,胳膊长度约为40~50cm。想要够到1.65~1.75的告示,必须身高要在1.4以上(毕竟有头颅的长度)。好的在这里我发现我前面都是做了无用功。按照前文推理,破坏者没有踩在凳子上,如果这个人不是一个山炮的话,他在写东西时也不会踩在凳子上,也就是说他的身高要比“我”高出一节,所以凶手身高是和我一样,或者比我高的。
由于告示的撕口是右下到左上的,按照一个右撇子的逻辑,我更喜欢左下到右上,因此合理怀疑凶手(姑且这么叫着)是一个左撇子,但这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决定性的证据在于窗户上的手印。首先没有任何奇怪的理由让凶手主动扒窗户,根据地面的水渍,很有可能是凶手一不小心滑倒了,手恰巧按在了窗户上,但是没有掌纹和指纹,所以凶手那时可能会戴上了橡胶手套。但那时候值日已经结束,为什么还要带手套呢?1.凶手小说看多了,想带个手套掩盖一下指纹。2.凶手在处理自己的痕迹,带手套用抹布蘸水处理,但起身的时候滑倒,破坏了抹布的痕迹。3.提前涂抹了大量的透明的指甲油或者凡士林。好的这些和我无关,但是我知道凶手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下意识的用右手去撑。很大的可能是个左撇子。所以凶手根据排除法可以得出是肥亦。
ps:“我”曾经说过女生全是“我”迷妹,但凶手却是个女生,不禁让我对“我”的话语产生了怀疑。这个“我”也许有很强烈的妄想症,认为太阳围着自己赚,随着妄想症的逐渐加深,现在的“我”和忻夏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呢?
作答完毕,卑微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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